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2024-08-16

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共6篇)

1.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篇一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规划方案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方案送审表〉一份

2)小区主要配套公建项目一览表一份

3)规划设计方案的现状地形图一份。比例1:500或1:1000(分区规划)(配电子文件)4)规划方案的总平面图3份(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建筑方案图(平、立、剖)

6)道路规划和竖向规划图(包括交通分析示意图)(配电子文件)7)规划方案说明书一份(配电子文件)

8)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9)规划建筑设计要点、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一份。(已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

2、办理选址意见书 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选址意见书》2份,2)项目可行性报告或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复印件一份:“项目可行性报告”由策划部前期请人做

3)1:500到1:1000现状地形图1份,图中用地界线须加盖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4)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1份,比例1:200或1:500或1:1000 5)(上报市府项目)总平面效果图、沿街立面图、夜景效果图、鸟瞰图(单栋建筑除外)各一份(配电子文件)

6)附送有关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消防安全和其它特殊要求的资料(有污染或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

7)拟建建筑物方案图(平、立、剖);(配电子文件)结果:选址意见书(原件一份)、选址红线图(一张)

3、立项审批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提交原件核对),合作开发的项目需提供合作协议:房地产资质开发证书复印件

2)立项的申请报告 3)开设项目资金账户和办理投资商的资信证明:(公司信用和帐户内资金情况)必须达到投资额的20% 4)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5)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选址红线图

6)立项申请表(一式一份,交给区计统办)7)招标基本情况表(如果是集体企业)8)用地预审的意见(如果有调整用地)9)地名申请批复(交给区计统办)10)总平面图

4、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另加申请书一份 2)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区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3)选址红线图复印件一份(提交2份):需备原件查验

4)反映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地形图一份,比例为1:1000或1:500,涉及与多个部门交界的用地,应加盖多方单位界线确认章(配电子文件)

5)拟建方案的总平面图一份(设计单位加盖图章)6)调整的项目提交调整前后界线对比图一份 7)已批规划方案一份

6、设计方案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2)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独立的每栋写一张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规划用地红线图1份(窗口要留一份原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复印件1 份

4)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包括总平面图)3份(配电子文件)5)透视图1 套:较大的建筑群须提供鸟瞰图:在城市主干道或指定道路两侧的建筑方案须提供灯光夜景效果图(每栋的屋顶标高、平面、立面用A3普通纸打出附在图册后面)

6)属房地产项目,须提交房地产立项文件

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都需提供原件核对,国土证如果抵押了可用复印件加盖银行确认章)

7、验收资料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申办个人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

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注册建筑师章)

4)建筑平面图纸(需含门窗表)二套,立面、剖面、总平面图纸各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

5)详细消防设计专篇一套(加盖设计院红章,包括每栋建筑详细说明,并附工程项目概况表格,表中列明技术指标及各栋建筑高度、层数)

6)完整消防工程图纸一套(建筑、给排水、暖通、弱电专业、加盖设计院红章)

7)设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最少二人以上,并与图纸签名人员相符)

7、施工图送审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全套施工图纸一式两份

2)批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按备注2规定应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和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书及批准文件复印件

4)按备注3规定的重要工程,提交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5)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即: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6)结构计算书、结构计算数据磁盘、计算软件名称及授权序号 7)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书

8)勘察设计合同副本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8、建筑物命名申请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物命名、更名审批表3份(由申报单位到镇区社会事务办或市名办领取表格填报,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单,加盖公章,明确委托内容、权限、期限)

3)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1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5)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2份(需加盖提供单位名章)6)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四至图或总平面图复印件2份(应附经济技术指标,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

9、(准建项目开发手册)申报 需提交以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建筑方案图(图册)一份

3)总平面规划图(一式二份,需经规划局审查盖章)在规划方案送审时规划科确认的两份原图,房地产管理科盖章后自留一份存档,返还一份给公司

4)投资商出具项目开发资金的银行证明原件(资金不少天项目申办准建部分投资的20%,时间不可以过长)

5)环评报告、子女教育及排污配套解决方案 6)国土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8)立项批复原件及复印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后退回 1)〈报建表〉一份:一栋一份 2)〈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一〉(房地产项目用)或〈建设报建项目附表二〉1份(工业建筑用)一栋一份

3)申报项目的〈技术指标及功能情况表〉1份(在建筑方案送审后退回的)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规划用地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批复文件各一份

5)〈建设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一份,获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一套(即盖“已审”章的图册)

6)建筑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各栋首层平面图)2套、结构施工图纸1套

7)〈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申请审核意见书〉〈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缴费证明书〉一份

8)(建筑面积达3000平方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手册)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份

9)房地产立项文件复印件各一份

10)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相片及电子文件 11、建设工程放线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放线申请表》(建设单位盖章)2)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 3)已批复总平面图、首层平面图原件各一份 4)总平面图电子文件一份

12、质量监督办理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全套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5)施工合同复印件、招标工程还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6)质量监督费和质量监督服务费缴费收据复印件 13安全监督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3)施工图纸

14、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材料目录 2)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核对后退回

3)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施工单位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设备表》

5)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6)施工图(全套)一式两份,附: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建设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需缴交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提交施工合同原件去开收费单进行缴费

9)需缴交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0)缴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15、防雷设施设计审核 需提交以下资料: 1)设计资料:防雷设计说明,防雷接地平面图及大样图,均压环设计图及大样图,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立面图,桩基平面图,总平面布置图

2)规划报建审核书,施工资质证,焊工证的复印件

3)采用非标防雷产品进行设计,必须附产品说明书及有关证件,设计方案

4)审核合格后,按规定交纳验收费,领取《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防雷设施验收手册》凭《审核书》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施工手续

16、预售证申报

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商品房预售申报表》 2)预售许可材料目录

3)预售楼款监管协议、预售楼款专用账户的银行印鉴卡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6)《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8)经过规划、建设部门同意的房地产项目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并用彩笔画出申报位置

9)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和鸏执照复印件

10)经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17、办理商品房预售总体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批准预售及商品房屋合同备案按揭登记申请表》(经建设局盖章)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营业执照正本、资质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5)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预售许可证 6)所销售房屋总平面图

7)缴交公共设施配套基金发票原件

18、房地产工程规划验收 需提交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一份 2)红线图,总平面布置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原件 4)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5)工程报建跟踪表

6)现状地形实测四置图

19、房地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需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有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4)质监机构出具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自评报告,监理公司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单位出具的勘察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6)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7)施工安全评价书

8)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

20、商品房确权

需提供资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1)开发证书和营业执照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商品房建设谁建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 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6)《商品房产权权属申请表》

2.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篇二

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及资质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向当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并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没有资质证书不能从事房地产的开发经营。一般情况下, 先取得暂定资质, 随着房地产公司的依法经营, 业绩的产生, 不断提升资质等级。

二、项目的选址

房地产开发企业首先要选择地块。所选择的地块要符合消防要求, 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有资质土地测绘部门编制《项目选址勘界报告》后, 要先后得到消防、规划 (建设) 、国土资源部门的初步批复 (预审) 意见。取的规划部门关于选址的批复意见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后, 当地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即可开展征地工作, 完成征地补偿相关工作后, 进行土地的招、拍、挂工作, 并与中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出具“建设用地批准书”, 进而可到规划部门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的选址决定了房地产开发的征地成本和开发经营的利润空间, 是房地产开发的关键环节之一。

三、项目的立项

即项目在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而取得立项批文。项目核准或备案的要件包括项目申请报告 (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完成) ;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意见 (土地预审意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规划部门的批复意见 (选址意见书或城市规划条件通知书) ;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 (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审批表, 并经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论证通过) 。

四、项目的规划及施工图设计

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符合开发意愿、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 对拟开发项目进行规划和施工图设计。项目规划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后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施工图经有资质的图纸审查中介机构或建设主管部门下设的图纸审查中心审查, 获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同时, 项目施工图还要及时向消防和气象主管部门报审, 确保消防及避雷系统符合有关要求。

五、项目的招标

主要是指规划设计、地质勘察、施工和监理公司的招标。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上述各项工程的招投标工作, 也可以自行组织确定规划设计、地质勘察和监理公司。但是工程施工招标, 一般情况下必须由招标代理公司组织, 在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的“交易大厅”中进行, 最后向中标单位发出由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代理公司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签章的中标通知书, 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及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施工合同。

六、项目的管理

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 就具备了基本的开工条件。项目管理的重点是“四控两管加协调”, 也就是要做好安全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管理好合同和信息, 协调好监理公司、施工企业、设计单位和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方的关系, 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统筹兼顾, 全面推进项目的施工。同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主要事项记录在项目开发手册中, 定期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一) 施工许可证的取得。在依法取得立项批文、建设用地批准书、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中标通知书等房地产开发的要件, 规范签订规划设计、监理及施工合同后, 并按照规定缴纳农民工保障金、社保费、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规费, 在开发建设资金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 可到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手续。

(二)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 应及时与人防部门沟通, 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或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与税务机关沟通, 及时申报相应的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三)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要充分调动和发挥监理公司、施工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及设计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 严把安全关、质量关, 确保工程进度, 不断优化设计、节约成本, 整合资源, 强化信息管理, 致力于打造优质工程, 创建安全文明工地。

(四) 商品房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开发企业具备预售条件后, 可以申请预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 可以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以缓解工程建设资金的压力。

七、项目的竣工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并由其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 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落实规划设计条件、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拆迁安置方案及物业管理等执行情况。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否则, 不得交付使用。通过竣工验收后,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备案。

(一) 物业管理。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取的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企业接受物业时, 应对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以及建设单位移交的资料进行查验, 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二) 商品房销售。

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要载明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及双方违约责任等。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 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 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还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3.重庆房地产项目开发报建流程 篇三

(本文结合多家报规、报建流程整理)

(方便大家比选和核对)

(增加办事效率)

成都市房地产开发项目报规,报建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

1、立项

2、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

3、方案图审查 规划许可证

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

1、项目卡

2、报建费

3、机构施工图审核

4、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

5、预售面积预测

6、预售面积审查

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

1、城建档案馆备案

2、成勘院竣工测量

3、竣工并联审查

4、大产权办理

第一部分:立项、前期规划报建手续(4个步骤)

一、立项

收件部门:市政务 中心发展改革窗口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防震减灾局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材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公司需准备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当年年检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意见(用地许可证=设计条件、国土出让合同);

4、国土局出具的项目用地意见; 5、20-35%银行开具资金证明(资金证明一般一个月期限),6、窗口领取表格 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二、设计条件、用地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审批时间: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设计条件、用地许可》申请表; 2、1:500红线图;

3、土地权属文件;

4、测绘单位出具的用地界址测绘成果1套;

B、技术部需准备资料:

1、叠加用地界址信息和规划控制信息的红线图1:500(或1:1000)5份。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1年内,向规划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在有效期内延期。

三、方案图审查

审批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审批时间: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

1、建设工程方案总平图5份;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2套;

3、日照分析综合计算图;

4、A3幅面效果图2份 注意事项:

1、方案设计时必须一次设计到位,设计中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事先与规划局进行咨询,避免在报批审查中出现较多问题多次进行修改;

2、方案一经通过不能进行修改;

四、规划许可证

审批行政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土地权属文件;

3、测绘单位出具的坐标放线资料1套。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无

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6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自行失效。

第二部分:前期施工报建手续(7个步骤)

一、项目卡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项目基本信息表》;

2、组织机构代码;

3、立项批复;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无

二、报建费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按建筑面积每平米224.50元收取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立项批复;

2、建委审核通知书

B、技术部需提供资料:

1、总平图、各层平面图 注意事项:

应随时了解报建费有无减免。

三、机构施工图审查

审批部门:具备审图资质的审查机构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1万平米以下按照每平米2元,1-10万平米按每平米1.2元。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地勘报告;技术部需提供资料:全套施工图5套;概算书

注意事项:建议找较熟悉的审查机构,以免在审查过程出现技术上的问题便于沟通,审图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四、建筑工程设计审查、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查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收件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部门;市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消防支队、市卫生局、市人防办、市水务局、市安监局、市气象局、市广电局、市国安局、市城管局;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表(同时收电子文档);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方案总平图(2份)、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公建配套设施相关行业标准;

3、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专业总平图、平、立、剖(1份);

4、市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5、中标通知书;

6、非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报告;

7、立项批复、招标核准表;

8、《质量监督备案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成都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9、《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施工现场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10、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凭证(查银行进帐单原件收复印件,合同中有约定除外);

1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12、国土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1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骑缝章总平图(查原件收复印件);

14、建设单位签章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15、建设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16、建设单位预付工程款进帐单;

17、建设项目报建费交费核缴单;

B、工程部提供资料:

1、市建委:工程项目设计概要表;户型统计表(非住宅不报送);外立面设计说明及效果图1份;外立面效果图及地勘报告电子文件(1份,刻录光盘);设计概(预)算书;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2、市规划:建施总平图3分,建施平、立、剖图1份;

3、市消防:各专业施工图(各1份,包括建施总平图、水施总平图;市卫生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图1份(纯住宅项目不报),水施总平图1份,水施生活饮用水二次贮水设施及水泵房平面图1份,通风专业施工图1份;

4、市人防办:建施总平图1份,地下室各专业施工图1份;

5、市水务局:水施总平面图1份;

6、市安监局:建施总平图1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份;

7、市气象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防雷设计图1份;

8、市广电局:设计说明1份,电施有线电视设计图1份(非住宅不报送);

9、市国安局:建筑方案图1份,建施总平图1份,建施平面图1份,强弱电系统图1份(未销售外国客户不报送);

10、市城管局:项目使用权证明1份,建施总平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及效果图1份,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工程名称 子项名称

录入本光盘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与送审的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并对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C、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1、《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原件收复印件);

3、外地施工企业入蓉备案登记;

4、《安全监督备案表》《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交接材料证明表》一式四份并签章;

5、项目负责人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能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安全元一寸彩照一张;

7、综合社会保险缴纳费确认函;

8、施工单位民工工资担保手续;

9、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会签表;

D、监理单位需提供资料:

1、注册建造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押原件,交1张1寸照片)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监理单位确定的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人员名单及授权书;

3、监理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E、项目部需提供资料:

1、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原件5份;

2、监理合同副本原件1本;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协议;

F、财务部需提供资料:

1、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收原件,工期不足1年资金不得少于50%;工期超过1年,资金不得少于30%)。注意事项:

1、报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资料时不确定的地方应先与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咨询、沟通后再申报,以免资料错误导致退件,影响下一步程序办理。;

2、施工图经各部门审批后,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修建,如因特殊原因需局部调整,需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五、预售面积测量

审批部门: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商业收费标准:每平米2.72元,住宅收费标准每平米1.36元;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许可证;

2、施工许可证;

3、经机构审核通过建施图1套;

B、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注意事项:

1、建议找较熟悉的测绘单位,测绘过程中出现问题便于沟通,出测绘报告时间上也可以控制;

2、测绘单位完成面积报告后,建设单位应对面积报告事先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报房管局审核。

六、预售面积审核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预售面积报告及技术报告原件2份;

2、验收合格书及光盘;

3、与测绘公司签定的测绘合同原件;

4、面积审核申请;

5、规划许可证、总平图;

6、机构审核建施图1套;

7、施工许可证;

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B、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七、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许可、总平;

2、施工许可;

3、预售许可证申请表;

4、审核后面积报告;

5、国土证;

6、营业执照资质;

7、门牌号证明;

8、介绍信;

B、销售部需准备资料:

1、销售计划;

2、销售价格;

备注:工程现场达到办理预售许可证进度后,先通知房管局勘察现场,资料齐备后再申报房管局,可节省办证时间。

第三部分、竣工验收阶段(4个步骤)

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收费,每卷115元。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①、综合性文件资料

1、计委关于项目建议书批复及项目建议书(立项报告),可行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

2、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界址点成果表;

3、征地拆迁意见,协议、方案等,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土使用证及国有土地出合同等;

4、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址勘察报告;

5、环保、消防、卫生、人防、市政、有限光纤电视系统、园林、白蚁等审批文件;

6、工程监理、设计、施工、勘察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图、座标放线交接单、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8、施工许可证、交纳绿化建设费等缴费证明、工程质量监督书

9、工程验收报告、结算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工程竣工总结、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B、工程部需提供资料: ①土建工程施工文件材料

1、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会审记录;

2、工尺感洽商记录、建筑定位放线测量记录;

3、地基验槽、地基处理记录、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

4、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表及合格证、试验报告,构件(门窗、外墙、油漆)合格证、检验报告,预制构件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

5、土壤试验报告,单位工程混泥土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混泥土抗渗试验报告;

6、砌筑砂浆强度评定、砂浆抗压强度汇总表及试验报告,建筑工程隐蔽检查记录;

7、商品混泥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钢筋试验报告。

8、结构吊装试验记录、结构验收记录、沉将观测记录,基础、主题、基桩工程验收记录;

9、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10、基础、主体、楼 地面、屋面、门窗、装饰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给排水、电、采暖、通风、空调、消防、电梯工程文字材料(1、开、竣工报告、施工技术总结;

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洽商记录;

3、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试验单,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设备安装记录、设备试运行记录、设备明细表;

4、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各专业工程试验记录,质量事故处理记录、质保核查资料、单位工程综合质量评定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11、竣工图

11.1、综合图(建筑、水景、照明、道路、绿化等平面布置图); 11.2、各专业(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讯、通风)竣工图; 11.3、消防、幕墙竣工文字材料及竣工图;

假设工程项目声像档案拍摄内容:

1、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地形、地貌,原由建筑物的旧貌的摄像材料,典型的、比较重要的建筑物相片资料;

2、基础至±0阶段,基槽底部、地下室隐蔽前、±0时要布设摄测量三维标,进行摄影形成立体像对;

3、主题封顶段:大象的混泥土梁、板、承重柱贴有标尺的摄影相片,有代表性结构标高9层)混泥土施工状况相片,主题封顶相片;

4、竣工阶段:建筑物正面、侧面全景,质量事故发生部位的位移、沉降、变形及处理的相片、摄像;

二、成勘院竣工测量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成都市勘察设计院

收费标准:收费(需申报图纸后根据点位、放线长度、面积进行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总平图复印件 B、其它部门需提供资料:无 竣工并联审查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1、绿化不达标的每平米按3元收费;

2、不修建人防地下室的按每平米28元收费;

3、在验收申报资料时,可提前预约各部门勘察现场及审查资料,以免交件后现场或资料不符合,发生退件。

申请材料:

一、市建委工程竣工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2、成都市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竣工验收报告

二、规划核实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许可证及总平;

2、房屋竣工验收测绘图及规划竣工测绘报告;

3、房产测绘报告;

4、城建挡案审核意见;

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三、人防工程竣工备案

A、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市人防审核通过人防施工图全套1份;

2、人防施工图技术交底纪要、设计变更通知、隐蔽工程记录质量保证和自检材料、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质量备案资料各1份;

3、建设、设计、监理、施工防护设备常等单位出具的该项目人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各1分。

四、环保验收:

先到环保局进行申报环保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环保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涉及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强噪音设备项目和产生餐饮油烟、餐饮废水项目提供);

2、其他项目提供无上述污染源说明)

B、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五、防雷验收:

先到防雷局进行申报防雷验收检测,检测完毕领取检测报告后在准备资料进行防雷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B、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六、有线电视系统竣工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工程竣工文件(含竣工报告、工程竣工图纸、隐蔽工程记录、系统指标测试记录;

2、有线电视系统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B、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七、消防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B、工程部需准备资料:

1、消防施工单位资质复印件;

2、自动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3、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隐蔽工程、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级水系统的耐压实验报告(均由责任人签字);

4、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抽样检验报告及燃烧能证明材料、助燃性能证明(装饰工程应提供此文件);

5、监测单位对国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检测报告(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的建筑不作要求);

6、施工、监理、建设三方责任人签名认可并盖有公章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报告;

7、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等公众聚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场所应提供竣工图2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

八、建筑工程涉水竣工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无 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

1、涉水竣工图、设计变更(取、排水);

2、取水工程验收报告

九、卫生防疫竣工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的 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批文;

2、餐饮、食品生产工业、公共场所应提供建筑、通风空调、二次供水竣工图(光盘);

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十、园林竣工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规划批准总平;

2、绿化总平B、工程部需准备材料:无

十一、国家安全事项验收: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筑及强弱电竣工图各1份;

2、国家安全防范系统完成情况说明;

B、其它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三、建委综合备案

审批部门:成都市建委 审批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建筑工程并联竣工验收意见书;

2、城建档案进馆审核意见书(原件)

B、工程部需提供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2份;

2、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3、电梯扶梯工程验收安全检验合格证;

4、工程结算书(原件,封面有甲乙双方公章和造价师资质章)。注意事项:

1、项目验收完毕后,施工单位应督促质检站监督报告尽快转建委;

2、竣工并联验收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需完成综合备案;

四、大产权办理

审批部门:成都市房管局 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⑴申请材料: A、公司需准备资料:

1、成都市房屋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4、国有土地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盖有骑缝章规划总平图;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经测绘审核归档的面积测量报告;

10、维修基金缴存证明

B、其他部门需准备资料:无

注意事项:住宅及商业按照套进行填写房屋登记申请表。

成都市房地产项目报建开发流程详解

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2、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

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

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地铁管理部门意见;

7、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征求市文化部门意见;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应征求市国土部门意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

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2、用地性质或面积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3、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

4、在城市规划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涉及规划地铁控制线的建设项目,出具市地铁管理部门的意见;

5、涉及规划紫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出具市文化部门的意见;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设用地,出具市国土部门整合土地的意见。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设项目,出具规划处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军对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

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须知

一、申请建筑方案审查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

料?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1:500或1:1000)4份;

2、建筑设计方案(含平、立、剖面图)2套;

3、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中要求报送效果图的,方案中应含效果图(A3幅面)。

4、当新建建筑或用地周边现状建筑对日照有要求时,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应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在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建筑方案总平面图3份、方案1套;(2)工程项目坐标放线通知单1份。

2、经审核需要修改的,则退回设计方案1套、建筑方案总平图3份,并附《建筑方案审查意见单》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方案审查应注意哪些事项?

1、总平面图必需在1/500地形蓝图上以AUTOCAD形式绘制(大型或特殊建设

项目绘制比例可放宽至1/1000)。

2、总平面图需加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章以及标注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3、总平面图中需注明用地周边道路及红线及道路中线、绿化分隔带和用地红线及坐标(以勘测院放线成果坐标为准)。

4、建筑设计方案总平图表达信息应全面准确,具体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除标明规划设计条件中规定的内容外,还须将该项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属用房的面积标注在总平图中;

(2)用地红线,规划道路的红线位置、道路名称及宽度,相邻现状建筑、拟拆除的现状建筑、相邻单位名称;(3)拟建建筑的外轮廓尺寸、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至现状建筑的距离、建筑高度、层数;

(4)标明跃层部份、跃层范围;

(5)准确标明架空层位置、范围和功能;

(6)机动车、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宽度,用地内部的交通组织;

(7)绿地布置及集中绿地位置;(8)配套设施位置及面积;

(9)居住建筑和对用地周边现状居住建筑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总平图的设计说明中应有日照分析的结论。

5、建筑设计方案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有关规划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筑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高度、层数、停车数量、绿地率、集中绿地、配套设施;(2)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建筑后退用地红线距离;

(3)地下建(构)筑物(包括汽车坡道)外墙后退道路、用地红线的距离、人行出入口及机动车开口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位置、宽度;

(4)各层平面图都应明确标明使用功能,且名称应该规范。

6、临街及重要节点建筑需报效果图的,要求效果图实景嵌入,反映与周边建筑或环境的关系,不得以绿化效果虚化。效果图应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筑方案确定后,建议建设单位持审批通过的建筑方案,在施工图报审前到市勘测院坐标放线。

8、报送我局的建筑方案应真实有效,如因内容不实而发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均由建设单位负责。

9、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确认有关建设活动的合法地位,保证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

2、国土权属文件:

(1)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拔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1套、建施总平面图3份。

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5、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

6、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

7、市勘测院出具的正式坐标放线资料。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1份。

3、要求建设单位制作现场公示牌的书面通知书1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2、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须知(建筑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加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签章。建设单位应在工程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修正案)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方可办理供水、供电、入户、产权登记、营业执照等手续,验收不合格者,经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发给合格证。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中心城以内区域及双流航空港范围内由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除外)。

三、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规划要求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图(加盖骑缝章的建施总平图);

4、勘测部门实测的房屋竣工测量图;

5、房屋产权部门实测的房屋面积报告、图表;

6、市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进馆意见书。

(二)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对,现场核验工作,经验收合格的,缴清相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经验收不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意见书》,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处理意见;进入违法建设行政处罚程序的,按规定依法处理后,再进行规划验收。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缴费时间不计入承诺时限内。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设计任务书

报请批准时,必须附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二、哪些建设项目应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进行计划立项及其他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二)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自有土地:交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或划拨合同)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核验后退回);

(2)其它土地:土地统征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其它单位供地文件(合同或协议)一份,市国土部门意见(土地出租、转让或划拨意见书)一份。3、1:500地形图或1:1000带状地形图三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

5、其它需说明的文件、图纸。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内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一份;盖有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选址红线图一份(与《建

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一起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市政工程规划放线通知单一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以建设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1、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察测绘研究院实测竣工图,并按相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2、规划红线和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红线和通知书自行作废。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须知(市政类)

一、哪些建设项目需要申请规划设计条件?

(一)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道路、排水、桥梁工程。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管线工程:

1、工程位于在城市规划区内。

2、不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非道路同步实施工程。

4、不包括采用“T”型方式直接与道路上配水、配气及排水管线相连的给水、煤气、排水接管工程。

二、申请规划设计条件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以下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各一份。

2、项目批准文件、相关纪要一份。3、1:500(1:1000)地形图两份。(煤气、给水应标注接管点位置,若有特殊要求,标注拟建方案)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旧城区)。

5、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九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成都市

规划管理局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或标注有规划设计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地形图一份。

2、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放线通知单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申请规划设计条件应注意下列事项: 规划设计要求的有效期为一年,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设计图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规划设计要求和通知书自行作废。

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九条又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目的在于确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维护建设单位按照规划使用土地的合法权益,为土地管理部门在城市规划区内行使权属管理职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二、哪些建设工程需要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需要新征用地的;

(二)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需要办理拆迁手续的。

三、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类项目)一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一套。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一份(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起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骑缝章)。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批准使用文件,需办理延期者,建设单位应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逾期未报又不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作废。

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 规划许可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办理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

(一)新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工程;

(二)已建建筑项目的给水、煤气、排水管道“T”型接管改建工程。

二、申请给水、煤气、排水管道接管规划许可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一份。

3、管线施工设计图三份。

4、与相邻单位签订的相关协议。(若接管须穿越近邻单位的用地,或是须与近邻单位的管网相连)

5、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订的非开挖合同。(若接管须穿越刚建成〈未超过5年〉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6、建设用地相邻道路的排水施工图一份。(仅限排水工程)

7、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排水管道施工设计图一份。

(二)取得的审批文件

1、给水、煤气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现场办理,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管线施工设计图两份。

2、排水工程: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

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审核同意的,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排水施工设计图两份。

申请机动车出入口办理须知

一、哪些项目需要申请机动车出入口?

(一)在2005年7月1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包括现已建成的单位用地、居住小区等)。

(二)需在道路范围内的机非绿化分隔带上的开口。

二、申请机动车出入口需报送哪些图纸、文件和资料?取得哪些审批文件?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文件

1、市政工程申请表一份。

2、书面申请一份(内容包括拟开口性质、宽度、数量、位置等具体要求及理由)

3、经市规划局批准的盖有规划行政许可专用章骑缝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1:500地形图两份。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天内审批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标注有开口位置、宽度、要求并加盖“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施总平面图(或道路施工设计图)或地形图两份。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知(市政类)

一、为什么要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

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二、哪些市政工程需要申请《建设工程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

(二)新建、改建(指改变现状道路中心线和道路横断面)、扩建的上跨、下穿立交及道路隧道工程。

(三)新建的有轨交通工程及地下铁路工程。

(四)新建、改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

(五)雨水、污水、给水、煤气等市政公用管线。

(六)电力、通信、路灯等排管浅沟和埋设电缆、架空线缆。

(七)热力、气体、油料、化工物料等特殊管道。

三、哪些市政工程不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城市道路和桥梁工程的大修和养护工程。

(二)为解决施工期间临时交通而建的便道、便桥工程。

(三)在城市道路上新建、改建、扩建长度在100米以内的地下管线工程(须进

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各类临时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建设单位用地范围内的专业管线工程(须进行施工图审批,但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需要到计划管理部门进行任务立项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申请规划设计要求。

(三)需要办理用地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报送哪些图纸和文件?取得哪些审批文件?并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建设单位应报送下列图纸和文件:

1、《市政工程规划申请表》一份。

2、施工设计图三份。

3、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建设单位委托书或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一份。

4、现状地下管线综合图一份。(道路工程及非同步实施的管线工程)

5、施工图设计说明书一份。

6、签订覆土前规划竣工的测量委托书一份。

7、放线资料一份。

8、与有资质的非开挖公司签定的非开挖施工合同原件(若拟建管线须穿越刚建成不久(未超过5年)道路或是交通繁忙的城市干道时)。

(二)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法定工作日十一日内审批完毕,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意见: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一份,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施工图两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一份)

(三)建设单位在领取上述图纸文件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在六个月内申请开工,逾期未开工,又未申请延期或申请延期又未被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行失效。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01/04/2006访问次数:342 建设项目选址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其中:窗口受理(1)-→初审(3)-→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三、《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五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建设部《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根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报建须知》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四、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成 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同意选址的书面决定,向申请人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勘测放线单1份;经审查不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函复意见通知书1份。

四、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出让、转让或划拨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单位供地文件(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土地出让、转让或划拨意见书)1份;

(2)自有、招标、拍卖、挂牌土地,需提供相关土地权属文件(国土证、国土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复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3、扩建项目需提供产权证复印件1份。

4、联建项目需提交联建协议1份。5、1:500地形图6份,其中一份用蓝笔标注拟建用地范围示意图,并由供地单位或自有用地单位加盖公章。

6、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建设用地面积(指建设项目净用地面积)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要求的,不得单独开发建设:

六、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送齐上述图纸、文件,经规划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审批完毕,由规划管理部门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经审核同意的,核发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份;

2、经审核不同意的,将予以书面答复(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函复意见书1份)。

七、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注意事项:

五、1、如属工业项目或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同时,应征询消防、环保、卫生防疫等相关管理部门的选址意见。

2、改建、扩建、拼建项目用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应征得所有权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设项目需补办规划手续的,应先到成都市勘测院实测竣工图。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后,再分别按“一书两证”程序办理。

4、加、更名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成都市国土管理部门的土地批文及相关文件重新申请“一书两证”的相关手续,报建时应退还原已取得所有审批的文件及图纸。因遗失等原因无法全部退还时,应登报声明(15日)。

5、建设单位在收到市勘测院的勘测放线资料后,应及时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其中:

窗口受理(1)-→初审(4)-→复审、审定(1)-→办证、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及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不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向建设单位发放: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设计红线图4份。经审批不同意的,给予书面回复。

四、申请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

2、计划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资项目)1份。

3、市勘测院出具的勘测放线成果1套。

4、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五、前置条件

申请的项目已取得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六、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的审批文件 建设单位报齐必备文件、图纸后,规划管理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不同意的,规划管理部门将给予以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单位下列审批文件。

1、需要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

(3)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用地红线图4份(含设计红线图1份)。

2、不需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核发以下资料:

(1)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规划设计条件(或规划设计要求)1份;

(2)盖有“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技术管理专用章”的设计红线图4份。

七、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注意事项。

1、建设单位应在一年内,向规划管理部门报送建筑设计方案及有关文件、资料,否则规划设计条件自行失效。

2、建设单位应依据规划设计条件、设计红线图和市勘测院提供的勘测成果进行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内容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3、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年内,应向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单位所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持取得的审批文件申请延期,由规划管理部门重新认定。

4、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及土地权属不发生改变的建设项目,不需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如属特别地区范围的建设项目,不受本时限限制。建筑方案审查

一、项目概述 4、1、项目名称:建筑方案审查

2、办理单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

4、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其中:

5、窗口受理(1)-→初审(5)-→复审、审定(1)-→窗口发放(1)

5、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6、6、窗口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

《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投资项目办事流程;

《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5)。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处室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房地产报建流程 篇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项目单位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的主要资料:

1、属于政府组织实施项目,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属于旧城区改建项目,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证明;

2、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用地红线图;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

4、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银行出具征收补偿概算资金到位证明。↓

土地储备

城中村改造项目土地收储提交的主要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

2、经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的文件或函,包括以下内容:

(1)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

(2)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3)回迁情况认定(等价值量部分及扩房部分);

(4)回迁房交房标准、交房时间。

3、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或财政局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书,包括以下内容:

(1)前期发生费用;

(2)回迁等价值量部分及扩房部分成本;

(3)应收及已收价款。

4、用地红线图、规划条件、宗地图。

土地招拍挂

挂牌提交的主要资料:

1、竞买申请书;

2、董事会或股东会等其他权力机构(非股份制企业有权决定机构)关于受让土地事宜的决议及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

3、报价承诺书(格式和内容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4、竞买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的到帐凭证。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提交的主要材料:

1、项目备案申请文件;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3、石家庄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信息登记表;

4、石家庄市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表;

5、项目简介;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规划条件;

8、用地红线图;

9、节能专项分析报告或节能登记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交的主要资料:

1、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书;

2、石家庄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用地红线图;

6、用地定线勘测成果(成果表、光盘)。

国有土地使用证

提交的主要资料: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

3、契税缴纳凭证;

4、宗地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提交的主要资料:

1、建设项目申请书;

2、建设工程申请表和设计质量保证书;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

6、地形图;

7、规划设计方案阶段性成果;

8、报批图纸;

9、日照分析成果、交通影响评价、方案设计专家评审会意见、审批委员会纪要;

10、空域管理部门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提交的主要资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现场勘验记录;

5、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6、房屋征收决定;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8、资金落实证明;

9、城市配套费完费证明;

注:

1、房地产公建项目需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2、房地产项目需提交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提交的主要资料: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在25%以上的证明;

4、商品房预售方案。

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提交的主要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证明;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5、建设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

6、工程质量保修书;

7、施工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8、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证明;

9、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0、房地产项目联合验收会签单;

1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2、建设工程安全评定报告;

13、其他资料:开工证、工程概况表、建管处监管意见等。

确权登记(初始确权登记)

提交的主要资料:

1、申请书;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加盖规划部门验收合格章);

6、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图纸;

7、房屋测绘成果;

8、房屋坐落证明。

5.项目前期报建手续流程 篇五

建筑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过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一、用地办事程序(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项目立项

1、需提交的资料: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表

(2)招标基本情况表

(3)资金来源证明

(4)项目总平面

(5)项目立项请示

(6)预供地意向书

(7)用地证明

(8)地形图

(9)规划要点

(10)安全专篇

(11)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2环境评估报告

三、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程序

1.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一)提供包含建设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情况说明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五份);

(三)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或者其它上报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文件;

(四)项目选址地点地形图,并标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和用地范围(五份);

(五)大型建设项目、对城乡规划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规划设计单位编写的选址论证意见(报告);

(六)需报上一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的,还应提供有关城乡规划总平面图(注明项目选址位置、范围),以及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意见;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2.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1)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在镇规划建设办提出选址申请。

(2)提出选址意见: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关部分,经镇规划建设办签署初步意见后,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

(4)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

(二)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申请用地报告(需说明项目性质、用地依据、建设用途、面积、技术工艺流程及环境要求等情况,并说明被征用地的类别、水电、交通、房屋拆迁情况);

(2)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主管部门、计划部门、市镇政府批复,建设别墅式商品房和连壁式单门独院商品住宅须附市政府批文);

(3)用地位置图或地块所在区的规划图,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

(4)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面意见;

(5)规划科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不需办理选址意见书的除外)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1)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向所在镇的规划建设办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2)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其用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3)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4)提供规划设计要点:镇规划建设办根据规划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设计。

(5)审核规划设计总图:镇规划建设办组织审核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它要求),并签署初审意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科审批。

(6)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镇规划建设办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

(三)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1.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需要提交资料:

⑴、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委托书;

⑵、地块用地手续;

⑶、地块位置图。

2.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程序:

⑴、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

⑵、镇规划建设办根据地块所在规划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⑶、属“一书一证”范围的由镇规划建设办核发。

⑷、属“一书三证”范围经镇规划建设办核准后,附上提交资料,报市规划国土局规划科审批核发,交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办事程序

1.申办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的程序。

(1)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

(2)建筑方案审定:需要建筑方案审定的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3)规划报建审批: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镇规划建设办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2.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个人名义报建的)

(3)建房申请书(街道办或村委会加具意见)

(4)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5)基建工程防火设计审核意见书(未建)

(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已建)

(7)环境影响报告审批表(厂房提供)

(8)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

(9)小区规划图或规划批复

(10)位置图(1:10000-1:25000)

(11)产品工艺流程(厂房提供)

(12)征地图(集体用地时须提供)

(13)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14)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

(15)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注:

1、以上资料属市审范围提供两份(建筑图未建的提供三份、已建的提供两份);属镇审范围资料提供一份(建筑图未建提供两份、已建提供一份)

2、凡已建的,须提供测量宗地平面图,报建与验收一起补办报建手续。

(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的程序

(1)提交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持有关文件资料,向镇规划建设办申请规划管理验收。

(2)进行现场验收:由镇规划建设办组织人员根据测量宗地平面图,到现场按规划管理验收,填写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并签署验收意见后,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3)核发验收合格证: 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交由镇规划建设办报建科发给建设单位及个人。

(4)申办《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应提交的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三证)或报建表(一书一证)(原件);

②建设工程有关规划改动时的有关批件;

③测量宗地平面图;

④基建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住宅除外);

⑤原盖有规划报建审图章的建筑图。

四、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1.项目申办人到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开业申请书,加具计生、规划建设部门意见后到镇环保办领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2.项目申办人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后,直接将有关资料交镇环保办终审,对超出镇环保办审批职权范围的建设项目由市环保局终审,具体依照顺环字[1998]56号文件办理。【说明:属镇城区范围内敏感经营行业(如:饮食业;摩托车、汽车维修清洗业;水泥、钢材批发零售业;气味化工、易燃易爆物品经营等)。必须签订协议书到规划建设部门确认后环保办才能批办。】

3.经环保办审批建设项目由镇环境监测分站负责进行环境本底调查,具体收费标准招待顺工商物价[94]159号《关于调整环保监测收费标准的复函》

五、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一、说明

1、以下行政性文件为复印件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勘察设计文件需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师章;

2、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勘察完成后提前送审勘察报告,未经审查批准的勘察报告不得用作施工图设计依据。

二、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1、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份及岩芯照片光盘一份;

2、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三、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

3、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一份;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5、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6、结构计算书(纸质文件)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7、工程设计合同。

四、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给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2、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五、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消防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

3、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

4、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六、玻璃幕墙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玻璃幕墙施工图一式两份;

2、玻璃幕墙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七、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1、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2、网架结构计算书(纸质文本)及数据磁盘(电子文本)各一份;

3、工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注:①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它资料;②佛山市以外的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提交进入佛山市的跨区备案文件一份;③被政府确定为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要求执行。

八、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流程

窗口受理申请->程序性审查->技术性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建设局签发审查批准书->建设单位凭缴款单取件

九、办理时限

送审资料齐备后,设计文件审查10个工作日内,勘察报告5个工作日内回复。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面积群体工程、复杂的项目审查时间适当延长。

十、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 300号)和顺德市建设局《关于落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具体措施的通知》(顺建发[2002] 40号)执行。

1、一般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70%收取;

2、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企业投资、外地企业投资、各镇集约工业园的项目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60%收取(缴费时外商、外资或者合资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敬老院、文化馆等福利工程或一次性报审土建造价超过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按规定标准的50%收取。

计算以上施工图审查费时,勘察设计费取值暂依据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防雷报建

一、办理开工手续:

1、到国土规划部门(或市防雷局)领取《顺德市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施规划申请表》。经市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审定后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

2、提交防雷设计图纸(2份)经防雷局防雷安全管理科复核后,到当地建设管理站办理建筑物施工手续。其中,防雷设计图纸包括:设计说明及施工大样图;防雷接地平面图;天面防雷平面图(针、网、带)等;立面图;高层建筑物均压环平面图及立面图;总配电图。

3、若没有进行防雷设计,则须带齐全套建筑物设计图纸到防雷局审核。

4、必须提供建(构)筑物防雷设施的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证书

5、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6、办事机构: 区气象防雷局

二、工程总验收:

1、办理开工手续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进度通知市防雷局派员现场监督或检测。

2、每一环节的防雷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提前一天通知市防雷局派员进行综合质量检测,最后持《手册》到市防雷局办理防雷设施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3、防雷设施验收完毕后,建设单位应持市防雷局的质量证明书(合格证)交当地建设工程质监站,作为建设工程总验收的依据之一。

4、办文工作日:7个工作日

5、办事机构: 各镇制定检测点。

七、消防报建

一、申报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

(2)用地批文复印件

(3)建筑报建图纸(2份)

(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专篇说明。(报审高层建筑需提交)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填写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与建筑报建图纸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消防审查意见书。

二、申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

1、部门:消防大队

2、需提交的资料:

(1)领取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2)提交《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消防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消防设计图纸(一式2份)

3、办文工作日:10个工作日

4、办事程序: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消防设计图纸,与填写的《建筑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3份)一并送消防大队进行报建。审核通过,将由消防大队发审查意见。

八、房地产发证办事程序

(一)、办理房地产权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程序

1.申办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权登记审批书》;

(2)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3)土地、房产来源证明文件、材料;

① 属申请划拨用地,需有《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及《用地许可证》、《使用土地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复》文件、划拨用地证(国有)或其它权属合法来源证明材料;

② 属出让、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需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 属拆迁安置建房的,需提交《拆迁协议书》、《拆迁用地许可证》及原宗地的《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屋契、地契,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④ 已领屋契未领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交旧屋契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

(4)报建、验收材料,包括《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或其它合法的报建验收材料(已领屋契未有改建过的房地产免此项);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

2. 申办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房地产权变更(更正)登记呈批表》,只领土地证未领房产证的,需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审批书;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国有或者集体)和《房屋所有权证》或旧契证;共有房屋应提交《房屋共有权证》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

(3)宗地图、房产平面图;

(4)变更申请依据材料;

①分家析产监证书、夫妻共有监证书及结婚证影印件;

②继承公证书、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③出让合同书;

④属超标用地或改建、扩建的要提交《用地许可证》、《个人建房使用土地申请表》,已缴交土地开发基金、罚款的收据,《报建表》、《施工许可证》、《建筑物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其它申请变更原由的调查报告书,申请书等。

(5)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如果出现业主姓名同音不同字等情况,需出具户口所在地街区或派出所证明,涉外的需提交公证材料。

(6)其它证明权属来源合法的文件、材料等。3.申请商品房预售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1份;

(4)《建筑施工合同》(经公证)复印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物各层平面图;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预售款的监管协议;

(8)预售房说明书;

(9)向境外预售的商品房要提交贸发局批复文件。4.申请商品房确权应提交的文件资料:(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

(2)《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合格证》;

(3)《商品房屋产权确认申请审批书》;

(4)《商品楼移交管理协议书》或《物业管理条例》;

(5)由镇绘制并加盖有镇发证办公章的《宗地图》及单元平面图;

①街区出具的房屋所在地址证明;

②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的要提交《商品房预售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5.申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1)已填写的《顺德区房地产租赁合同》及《顺德区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3)出租人或承租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九、私房交易的程序及税费标准

1.私房交易程序

(1)填写有关表格:到交易(分)所领取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表、买卖契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如实申报交易价格不得隐瞒。

(2)验证签约:买卖双方亲自带齐填写好的表格、身份证(护照等)、《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等原件到交易(分)所监证签约。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三天内我所通知预约评估,如不具备条件,则通知当事人终止买卖。

(3)预约评估: 在约定时间内由评估所委派两名以上的房地产评估员对买卖的房地产进行实地查勘,初步评估房地产价格,送领导审批。买卖双方四天后缴交有关税费。

(4)领取《房地产权证》:要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四十五个工作日后;不用办理土地出让的房地产,在有关税费缴交完毕三十个工作日后,凭交易(分)所出具的《顺德区房地所有权申请登记证件收据》到房屋所在地的镇房地产发证办公室领证。

2.税费标准

(1)契税:按产价的3%、1.5%计征,由买方负担。

(2)交易服务费:一手商品房按建筑面积3元/㎡计收、二手楼按建筑面积6元/㎡计收,买卖双方各负担50%。

(3)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买卖双方各负担50%。

(4)查档费138元/宗。

(5)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需签定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基金,按用地面积计算。住宅用地141元/平方米,商业用地92元/平方米,综合用地95元/平方米,工业用地45元/平方米,由买方负担。

备注:

1、共有房地产买卖,必须一并提交《房屋共有权保持证明》或《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及共有权人的意见;同等条件下,共有权人有优先购买权。2.出租的房地产买卖,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并交验承租人意见;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集体性质的房地产,只允许在本村委会内的农民之间进行交易。交易时由村委会在交易通告加具意见。此种交易暂不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开发基金。

4.分层出售的楼宇,要到税所缴纳营业税,方能办理转户手续。

5.土地来源于出让的房地产转让,不再缴纳出让金开发基金,土地使用年限为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若改变土地用途还要视乎实际情况补地价。

6.向单位购买的房改房再转让,其增值部分的20%需回缴给财政。属单家独户的土地要补交地价款,每平方米120-200元。

6.浅析高校公共建筑项目前期报建 篇六

关键词:建设工程,前期报建,“830”工程

住建部于2014年10月份颁布了第18号令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的文件,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报建程序, 要求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惩罚。一般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办理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然而高校一般都有土地使用证, 其若有拟建公共建筑时, 基建部门在建设期间只需要负责办理两证一图, 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红线图 (总平图规划批复) , 且其均有时间限制, 在施工图纸设计之前须确定红线图, 否则无法进行细部构造设计;在招投标期间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否则无法进行招投标活动;在开工前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否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环境保护局等部门会介入执法, 勒令停工、罚款, 甚至停止审批报建手续等处罚措施, 这样反而会影响工程进度。

1 建设工程前期报建的概述

迄今为止, 建设工程报批报建工作没有统一标准的定义, 其大概的含义是指依据项目规划, 根据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要求, 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及批复、用地规划、招投标等过程中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保证工程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力争各项减免优惠政策、降低投资成本, 同时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要求, 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征求到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议, 以求达到工程建设的要求, 并获取相关的合格证书, 通过与审批部门 (如消防、环保、防雷、抗震、供热等部门) 的沟通协调, 最终在开工前完成各项审批手续。

2 报建工作的基本流程

参照高校公共建筑项目, 其报建流程如下:

2.1 项目立项申请

报建部门:省教育厅, 所需资料如下: (1) 建设项目立项请示报告; (2) 项目总平面图; (3) 可行性研究报告; (4) 企业存款证明。

2.2 申请红线图

报建部门: (规划局建审科) , 所需资料如下: (1) 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批申请; (2) 建设项目平、立、剖、结构基础图、效果图及总平面图; (3) 项目立项批复; (4)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 设计单位资质。

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报建部门:规划局建审科, 所需资料如下: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回执单 (包括城建配套费、人防异地建设费、劳保统筹专项基金及新型墙体材料费用) ; (3) 供热申请手续; (4) 放线成果表; (5) 消防审查意见; (6) 批后公示。

注:其中四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城建配套费及人防异地建设费可依据相关文件的规定申请减免, 如建设项目含人防工程, 不必缴费, 但需进行人防工程专项图纸审查。

2.4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报建部门:规划局监理科, 所需资料如下: (1)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 中标通知书、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监理合同; (5) 施工图审查批准证明 (含防雷专项及抗震设防审查) ; (6) 商品混凝土合同, 商混凝土企业资质证书、散装水泥押金; (7) 资金证明 (建设单位出具不拖欠工程款的承诺, 施工单位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工地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承诺, 人社部门出具的《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确认书》; (8) 质量监督手续: (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 劳务合同及劳务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11) 现场踏勘、双创硬件达标 (出口50米道路硬化、全自动环保节水型车辆冲洗设施、文化墙) 。

3 如何提高报建工作的效率

3.1 专业知识的学习

建设工程报建工作不仅只是提供其所需资料, 还要求报建人员能够读懂图纸, 并与各审批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结合现场及周边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哪些部分需要设计变更, 因为变更方式的不同往往会影响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外观效果, 甚至结构形式等内容。如果提前了解图纸, 能及时地与设计单位沟通, 尽量的减少变更, 不仅可以节约成本, 还能让建设单位占据主动地位。

3.2 合理优化报建程序

报建工作虽有时间顺序性, 但不同审批部门可以同时进行审批, 如果能够优化报建程序, 不仅可以节省报建时间, 还可以节约建设成本。例如, 施工图纸出具后, 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 消防、防雷、抗震、人防等部门可以同时进行专项图纸审核, 待审批部门提出问题时, 可召集设计院各设计专业的项目负责人一次性进行解答, 并依据情况出具相应的变更或回复, 这样既大大减少了与设计院之间繁琐的沟通, 又节省了报建时间。

3.3 良好的沟通技巧

沟通能力是报批报建人员的一项基本素质, 有效的提升沟通技巧, 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何建立与各审批部门的关系, 需要用真诚的态度去和相关人员沟通、互动, 口才只是沟通技巧的一方面, 诚信、负责、热情、尊重才是沟通的最佳武器。做好报批报建工作, 不仅需要有系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 还需要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敢于承担压力的责任意识, 以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3.4 资料管理能力

在报建过程中, 往往中间环节会产生许多的资料需要保存, 这就要求报建人员具备基本的资料管理能力, 及时整理归档, 这样可节省与资料员之间借、存资料的时间, 也是提高报建效率另外一个方面的表现。

4 结论与建议

作为一名合格的报建人员必须具备识图、熟知项目的基本概况、知法懂法, 如消防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等, 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于同审批部门与设计单位沟通, 信息及时反馈性, 及时传递对方信息给另一方, 反馈并分析其利害关系, 整理资料能力, 保存中间环节审批手续, 最终归档。建议开启绿色通道:考虑高校学生开学报到时间问题, 学校的工程大部分为公共建筑, 如教学楼、图书馆、实训大楼、训练中心及学生公寓等, 这些公共建筑均属于“830工程”, 而且学校内部有类似工程质量监督委员会的组织来监督工程质量, 外部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定期或不定期巡检、突检及抽检, 在保证工期和质量的情况下, 建议对学校的“830工程”开启绿色通道, 减少或简化前期报建审批手续。

参考文献

[1]韩富梅.浅析建筑工程项目报建工作效率的提升对策[J].科技与创新, 2015 (02) .

[2]蒙灵芝.高校新校区建设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探析[J].管理锦囊, 2014 (13) .

[3]王翔.工程建设中的报批报建流程的实践与思考[J].公司与产业, 2014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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