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保政策

2024-07-31

最新社保政策(共13篇)

1.最新社保政策 篇一

代 缴 协 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个人原因,于年月日向甲方申请,由甲

方为其代缴:□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以下简称五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签订本协议时,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标准,养老保险每月代缴元,医疗保险每月代缴元,失业保险每月

代缴元,工伤保险每月代缴元,生育保险每月代缴元,以上费用合计元;乙方同意并认可上述缴纳费用及标准。同时,乙方每月需另行支付给甲方服务费元。

二、乙方按照每个月为一个周期,在甲方代缴前,每周期提

前天一次性支付完毕当个周期的费用,代缴期限为年_ 月至年月,收费标准以实际缴纳金额为准,期间届满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如果委托期限届满,乙方依然需要甲方代缴社会保险,乙方

应在此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此月份的15号之前)以便甲方处理相关保险的停减或续交问题,同时续签委托协议。(缴纳期间如遇到社会保险费用上调,将按照新的政策缴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补齐,如果乙方不按时补齐,则甲方有权利单方终止此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向甲方支付的款项有异义,应在付款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日前向甲方提出,经核对后,进行多退少补,否则视为乙方确认扣款金额无误。

五、甲方为乙方代缴的五险缴费基数为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标准,企业和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个人全额承担,甲乙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及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六、在甲方为乙方代缴五险期间,预计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应当以 现金 形式支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为乙方代缴五险,无论甲方事先有无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承诺放弃向甲方主张任何经济索赔等任何权利,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后,由甲方提供相应款项收据给乙方;待甲方在一个会计年度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取职工社保信息后,向乙方提供一个会计年度所代缴的社保信息。

八、乙方如未按期支付五险费用,甲方有权停止办理。

九、其他

1.乙方不去甲方上班,不提供实质劳动,不受甲方管理,甲方无须支付乙方工资、奖金等物质待遇。乙方除因本协议目的而使用甲方名义外,不得对外代表甲方改造任何职务行为。

2.乙方在此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应向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甲方不提供乙方工伤待遇。

3.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有关规定出台,有与之抵触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年月

乙方(签字或盖章)家庭住址: 电话:日期:年月日日

2.最新社保政策 篇二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加速了城市化发展进程, 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诸如环境、资源、社会、文化等方面的问题。其中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这几年来愈加严峻。在城市化进程中, 国家对于失地农民的相关政策配套不完善, 使部分农民因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而面临生存和发展的严峻问题。为了降低经济发展的成本, 维护社会和谐, 各地针对失地农民问题制定了许多政策。“土地换社保”政策正是其中之一, 早在1993年, 浙江省就率先为失地农民购买了保险。这一政策早期只包括为农民购买基本的养老保险。由于这一政策在解决当前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上有着积极作用, 在地域上很快就从长江三角洲地区扩散到其他地区, 同时其内涵也不断扩大。该政策有其积极作用, 但它在各地推行过程中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需要从理论和实践加以推敲和完善。笔者主要从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村征地补偿制度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三方面探讨该政策的发展方向。

2 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2.1 农地社会保障功能的由来与去留

社会保障权是公民因某种灾害等事故或风险造成了生活陷入困境或生活质量降低的情形下, 为保障生存安全或维持一定生活水平, 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一项基本权利。

在我国农村, 土地不仅承担着生产功能, 同时还承担着农民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这是由于在我国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下, 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被区别对待, 农民长期以来享受不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成果, 或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地区。农民的生老病死等风险与费用也基本上由农户家庭自我承担, 而土地是农户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 因此农村土地最终衍生出社会保障功能。

对于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的去留, 国内从政策制度层面到学术界都尚未统一观点。有学者认为应该充分发挥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例如赵小军在反驳土地私有化观点的同时, 认为农村土地是是社会保障的特殊形式, “构建由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必须以土地保障为基础”。也有学者认为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应该是一个曲折反复的过程, 如王顺祥、姜正杰、王烨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农地规模经营的逐步实现方面分析, 认为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遵循由强到弱、再由弱到强的过程。彭慧蓉、钟涨宝分析了农地制度的变迁和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对农地流转的负面影响, 得出农民的社会保障应该由土地提供转变为由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

2.2 政府的基本职责

笔者认同应该弱化和剥离土地社会保障功能的观点。土地作为农民的生产资料应该主要成为农民获取收入的工具, 如果农村土地继续负担甚至强化社会保障功能, 对于农民来说风险负担大, 不利于农业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各个地方当前施行的“土地换社保”政策有助于剥离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 把失地农民纳入国家统一提供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这也是国内外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必须指出, 农民要以失去土地为代价换取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 这样的政策违背了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平等性、义务主体特定性, 从理念上背离了社会保障权的本意, 实际上损害了农民的基本公民权利。因此“土地换社保”政策不能作为一个长期制度安排, 为农民提供社会保障, 是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责所在。

3 农村征地补偿制度

3.1 征地补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征地制度的弊端随着城市化发展的深化愈来愈引人关注。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然而现实是失地农民生活往往陷入贫困, 对此众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彭健认为政府在征地补偿费分配中的地位模糊、农村户籍管理混乱、村民自治中的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民主独裁”、司法救济的缺失是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矛盾突出的主要原因。戴双兴把征地分为公益性土地征用和经营性土地征用, 指出“将非公益性土地征地补偿按照公益性征地补偿计算, 使得征地补偿费过低”, “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未能包含土地的增值部分”。

在现行土地制度下, 学者们对于征地补偿提出的改进意见多集中于补偿标准、程序、方式、分配等方面, 如邹卫中提出“积极扶持农民再就业和创业, 以满足其日后生活的需要”, “以向失地农民提供最低社会保障为重点, 为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周建国通过分析征用农地价格的“剪刀差”, 并对比了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征地补偿标准, 提出应该以市场为基础, 结合土地的潜在收益价值和市场价值来确定土地补偿标准。

3.2“土地换社保”与征地

“土地换社保”政策上探索了一种机制, 部分地缓解了征地对农民的困扰, 但是在实际施行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首先, 在许多地区的“土地换社保”政策中, 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很大一部分取自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费, 实际上就是用失地农民自己的钱为自己购买社保, 地方政府逃避了责任。其次, 多数地区失地农民以土地换得的社保仅是农村养老保险, 是区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 保障的水平极低。此外, 对于失地农民的就业, 虽然各地也注意到要对农民进行培训, 增加就业能力, 但效果并不理想, 失地农民的转移就业问题未能根本解决。因此, 仅仅换得社保对失地农民而言是远远不够的。另外, 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土地换社保”政策将城郊的农民全部城市居民化, 把土地国有化, 实际上看重的只是低成本获得土地。

4 土地规模经营

4.1 我国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

土地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趋势之一, 但各国国情不同, 不能一概而论或一蹴而就。美国现代农业中土地规模经营是一个典型, 而日本同为发达国家, 但人多地少, 在土地规模经营的发展进程差异很大。

张忠明、钱文荣通过对长江中下游区域的农民土地规模经营意愿进行实地调查, 得出结论:“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当地农民的上地规模经营意愿;农业经营者老龄化现象是导致规模经营意愿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农业比较收益低下是农民规模经营意愿低的最根本动因;就业和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弱化了农民规模经营意愿;不断增加的农业生产流动资本投入成为激励农民规模经营意愿的重要因素”。

对于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问题, 刘洪银分析了我国农地规模经营的现实条件和可行性, 提出“以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为突破口, 创新组织形式, 优化劳动力配置结构, 实现剩余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及其路径选择。

关于农村土地产权, 学术界普遍认为, 存在产权主体不清晰、内涵不具体等问题, 而家庭承包制并未触及土地产权关系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但是, 对于农地产权的进一步改革方向却有不同的认识。许宏、周应恒分析了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农地制度与土地经营规模的变化, 提出“农地产权私有并不必然产生农户土地经营规模的显著上升, 土地产权的私有化既不是土地经营规模扩大的充分条件, 甚至也不是必要条件”, 反驳了国内部分学者关于农地产权私有化的提议。

4.2 利用政策促进规模经营

我国农村人口众多, 人均耕地面积少, 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必须安排好部分农民转向非农产业的出路与退路, 也即就业与社保。有鉴于此, 笔者认为“土地换社保”政策可以用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推动土地规模经营。

现实中土地规模经营在部份发达国家发展缓慢, 而且印度、拉美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土地规模经营与城市化进程中, 出现土地集中、失地农民面临生存危机、贫民窟化等等问题, 这些都值得我国借鉴和反思。目前“土地换社保”政策多是用来处理国家征地中的失地农民保障。笔者认为可以扩大“土地换社保”政策的作用范围, 通过向农民提供更完善的社保, 弱化土地的保障功能, 鼓励农民积极主动进行土地流转。对于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也提供合理的社保, 可以增加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减少被迫保留土地的尴尬。推动土地规模经营过程中, 农地产权私有化不是必然要求。通过有效地农地流转和选择适宜的规模经营组织形式可以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条件和环境, “土地换社保”政策应该在此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5 结语

3.社保政策需“战略性”充实 篇三

随着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经济体之一,建立覆盖全民、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迅速成为执政党以及人民群众高度融合的政治、经济目标追求。

原大连市劳动保险公司总经理、社保问题专家陈仰东认为,社会保障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国家必需建立一种覆盖所有人群的普惠性社保体系,甚至是重点倾斜困难群体的政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丁宁宁说,社保中的一些不公平现象,是由于当初政府无力承担社会转型成本而造成的。然而,社会保障是一个国家发展不可回避的刚性支出,“包袱”是甩不掉的,只不过是从企业转移到社会,从城市转移到农村,矛盾从今天推迟到明天。破解这些问题,不能再仅仅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从细节性的战术调整上升为对整个社保体系的战略调整,构筑一个覆盖全民、保障均衡、责任明确的新政策体系。

“由于当初制度设计以劳动关系为桥梁,城镇职工家属、学生、农民工等群体至今仍被排除在社保范畴之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迎生说,这足以说明制度与社会发展的脱节是严重的。目前,中央已经对此做出一些安排,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各种有效形式。他说,体系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必须坚定一个理念,即现在已到了只能为历史“还债”的时候了。

需要建立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制度

有关专家和基层一些社保干部谈到,中国需要建立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的制度,以实现养老金发放的全国调剂和基本公平,这样有利于劳动力在全国范围内自由流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说:“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最迫切的一个问题。养老制度需要全国一盘棋,不能再继续各自为政了。如果下决心来做,短则五年、长则八到十年就可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制度。”

所谓建立中央统筹基础养老金制度,就是由中央统一为全国所有养老人员确定和发放一份基础养老金,比如为每月每人300元,不论他们生活在哪里、身份是什么,以实现基础的公平和保障。

何平介绍说,现在社保条块分割带来的问题严重,东南沿海一些地方,新兴企业退休人员只有百分之几,而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退休人员占22%,越是老工业城市,社保负担越重,社保缴费越高,养老金发放越困难,甚至出现大量拖欠。深圳等年轻城市养老基金费率低积累丰厚,东北老工业基地费率高缺口很大,中央却因为财政体制和保障体制限制而无法进行全国调剂。

据了解,目前养老保险除北京、上海、天津、陕西、黑龙江等省市外,大多数地区统筹层次在市或县一级。全国养老保险的统筹基金单位总数2000多个。只要跨统筹区流动,流入地就不愿意接收年龄大的劳动者,不仅农民工,就是正常的城镇职工社保关系都难以接续。此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城镇职工与农民工等之间社保关系都无法转接。

原大连劳动保险公司总经理、大连理工大学兼职教授陈仰东、黑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赵志刚等人都提出,中国建立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在东北社保试点逐步把个人账户做实后,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劳动者走到哪里这笔钱都是自己的,社会统筹部分要尽快达到全国统筹,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动,只要劳动者有账户,走到哪里都可以领取养老金。

中央还需再增加支付

来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数据显示,中国对有困难的地区养老金是中央财政“埋单”,每年要支付将近600亿元,但发达地区却节余沉淀了4000多亿元。根据专家测算,目前全国养老保险费率为20%左右,要是实现全国统筹,费率会降到16%甚至更低,还会减轻中央财政的补贴压力。

一些专家指出,假设中央统筹基础性养老金按照每人每月300元计算,一年每人不到4000元,按照4000万退休人员计算,中央财政需要支付1600亿元,而目前中央已经补贴的资金大约600亿元,如果全国统筹,则需要再增加1000亿元就可以了。此外,各地可以根据经济、社保情况增加本地养老金部分,以体现差别,分清中央和地方的责任。

何平分析说,目前全国统筹的障碍主要是财政分灶吃饭。中央如果建立统一的基础养老金制度,和地方之间可能会出现一些矛盾,需要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一些富裕的地方征缴积极性可能会降低,调低缴费比例或者把大量节余花掉等。不过这个能从技术上控制住。中央管理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征收系统依靠国税部门、信息系统建设依靠现有的网络,在全国估计两三年时间就可以联网。在操作中可能还有个过渡期,费率高的地区会降下来,费率低的地区会升上来,这就需要中央建立一个调剂金制度。

目前,一些省市逐步实施省级统筹,效果较好。一些专家指出,首先做到省级统筹很重要,但不一定是唯一的出路。一些省份、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对省级统筹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可考虑其他的形式。

延长退休年龄的议论

由于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增加,社会对法定退休年龄有了“偏低”的议论。一批批未到年龄即提前退休人员,既领保障又返新岗就业,社会有了“未富先老、未老先退、退而不休”的现象。

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到来,会冲击城镇基本养老基金的发放安全。到2005年,中国近7.5亿多的劳动力人口中,进入城镇或农村养老保障的有2.2亿人,仅占总数的30%,保障资金供给明显不足。

预期寿命的不断增加,生命质量的提高,使一些人想到了能否把法定退休年龄提高一些的可能性。从目前我国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现状看,全国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已从原来的10年提高到25年,无论是当期支付还是长期支付,养老基金都面临巨大压力。接受本刊采访的专家们以及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小新等,对社会上适当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看法表示赞同。他们认为,从延缓养老基金压力,为建立更完备更充裕的养老基金提供时空的角度,不失为一种选择。

据大连市劳动部门测算,假如自2000年起平均延长两年退休,至2002年,全市就有28000余人多缴费2年,金额为9900万元;同时少领取养老金2年,金额为1.72亿元。两项合计养老基金将增加2.71亿元。这样一来,到2028年时,此项政策可减少基金收支赤字280亿元。“就大连而言,基本可以解决养老金收支平衡问题。”陈仰东说。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韩凤等人分析认为,造成养老保险金“赤字”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地方上存在的提前退休现象。近年来,国企改革使相当数量未到年龄的退休人员由国家养起来,有利于社会稳定是事实;透支了地方养老保险基金也是事实。

也有企业和单位甚至把提前退休当成一种“福利”,钻政策的“空子”,利用特殊工种可提前退休的规定,想方设法把“包袱”甩给社会和国家。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当地一些企业实行了提前5年退休和特殊工种可提前10年退休的政策。到2005底,湖南省养老金当期缺口高达14亿元,而全省城镇职工平均退休年龄为52.3岁。

何平告诉本刊记者,据劳动保障部调查,目前全国每年增加的退休职工中,有一半是提前退休的。这些提前退休人员又通过各种方式实现了再就业。“我在黑龙江认识了一名50多岁的女职工,差两年才能退休,硬是提前参加了‘买断’,得到2万多元补贴后,自己就腾出精力搞了一家公司,同时还能领失业保险。”

4.最新社保政策 篇四

由于每年城市平均工资水平都会调整,那么,社保缴费标准也会跟着变,主要体现在社保缴费基数上。那么,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保缴费基数,而是社保缴费比例。后者基本上变化不大,重点看公司缴纳多少。因此,我们在看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时,保险同城提醒,只需要关注社保缴费基数就行了。

由于目前2017年长沙平均工资水平还未公布,所以目前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暂未调整。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费率根据行业标准,个人不用缴费。

2018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和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的也还未调整,沿用2017年的。2017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

如果参保人员选择按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低档缴纳标准为: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5.最新社保政策 篇五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启动政策主题宣传年的活动,第二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全师启动“深化宣传新举措 努力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社会保险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围绕二师社会保险的中心任务,面对人社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需求倾向,力求营造在职工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焦点问题上创新宣传手段、落实宣传年活动。

中心职能部门相互联动,积累职工医疗、居民报销、社保接续、待遇支付、社保卡的运用等专题题材,设计印制言简意赅、形式活泼、通俗易懂、实用性强的宣传画、宣传册、知识小报,面向基层社保所、社区、连队设立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栏(橱窗)免费投放,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进行常态宣传。利用 “普法知识、春风行动、志愿者活动”的契机设立咨询台、知识竞猜、巡回宣讲车、案例分析视频等,提升职工群众对社保政策的知晓度、操作度,学会用社保政策维护自己的权益。线上线下互动,充分运用系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兵团12333社保微信、社保QQ群、兵团社保网的宣传,在社保大厅设置自助终端查寻,服务引导导视、 办理流程图、社保窗口答疑等一体化的便民服务,确保和谐的社保民生行服务体系的畅通。

6.武汉社保补贴政策 篇六

一、企业认定条件

困难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已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且没有裁员或很少裁员(少裁员是指裁员比例3%以内且裁员人数不超过50人);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和环保政策;

4、受当前金融危机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生产。

二、申报资料

1、困难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企业遇到的困难及申请补贴的理由;2010年稳定员工队伍的主要措施;补贴资金使用方向;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2010年元月以来参保人员异动情况。报告题头: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09年末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申报前一个月企业财务月度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申报前最后一个月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单位最早缴纳失业保险凭证(税票)。

*2009年12月份及申报前最后一个月财务报表需提供原件。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前最后一个月企业参保人数应与当月实际工资发放人数一致,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必须写清楚情况说明;

2、申报材料中的工资报表必须有各项合计。

武汉市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暂行办法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推动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武政[2009]36号)、《武汉市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了促进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性,制定本办法。

一、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2009年1月1日期新增岗位吸纳持《再就业优惠证》或相关证明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单位)。

就业困难人员系指:

1、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申请时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

2、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3、下岗失业2人以上的家庭及丧偶离异家庭中就业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

5、城镇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员;

6、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系指近三届(含应届)国家承认学历的,为就业并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经原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并核发了《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未满三年的商贸、服务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三年期满为止。

二、社会保险补贴条件和要求

企业(单位)应与吸纳的上述就业困难对象签订一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和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根据企业与被吸纳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期限,给予相应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补贴至退休。

(二)社会保险补贴的标准,根据我市企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最低基数确定的标准,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向财政拨款单位派遣的人员,按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

四、申报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每季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税务登记所在区人力资源(劳动)社会保险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填写《武汉市商贸服务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武汉市商贸服务型企业申请()年()季度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人员名单》或《武汉市企业(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审批表》、《武汉市企业(单位)申报()年()月至()月社保补贴资金人员名单》。劳务派遣单位按用人单位分别造册,同时报电子表格。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证》人员本在企业预定()实际()工作时间表;(企业[单位]不提供)

5、与新招用《再就业优惠证》人员、高校毕业生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鉴定表》;

6、新招用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职工工资支付凭证;

7、社保经办机构出具企业为2009年1月1日以后的新招用的复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凭证及明细表;

8、新招用的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员工持有相应的《再就业优惠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城乡低保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7.最新社保政策 篇七

1 研究问题的理论框架与方法

劳资关系的不和谐一直是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社保纠纷也一直是导致劳资关系不和谐的重要方面。作为分配社会资源以维护政治稳定的政府机关在执行社保纠纷处理政策的过程中需要考虑诸多因素, 从实际出发, 灵活运用政策, 才能使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才能有效减少社保纠纷。由于前人对此研究不多, 加之劳资关系日益恶化的现象普遍存在, 探寻如何更好地执行社保纠纷处理政策更是迫在眉睫。

史密斯模型是美国学者T.B.史密斯 (T.B.Smith) 在其《政策执行过程》一文中, 首次提出的一个分析政策执行因素的理论模型。史密斯认为影响政策执行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变量: (1) 理想化的政策, 即合法、合理、可行的政策方案。具体包括政策的形式、类型、渊源、范围, 以及社会对政策的认识。 (2) 执行机关, 通常指政府中具体负责政策执行的机构。包括权力结构, 人事配备及其工作态度, 领导模式和技巧, 以及执行人员的情况。 (3) 目标群体, 即政策对象, 泛指由于特定的政策决定而必须调整其行为的群体。包括他们的组织或制度化程度、对领导的认知程度以及先前的政策经验。 (4) 环境因素, 即与政策生存空间相关联的因素, 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历史环境等等, 它是政策执行的路径依赖和影响因素。

本文仅以社保纠纷处理案例中的一个较为典型的创新维权案例为分析对象, 从史密斯模型提供的理想化的政策、执行机关、目标群体和环境因素四方面进行剖析, 为读者展示多样化的社保纠纷政策执行方式, 为更好执行社保纠纷处理政策提供借鉴。案例主要来源于重庆市江北区社保局内部纠纷登记, 该区社保局年度审计稽查工作总结等。由于社保纠纷案的复杂性, 笔者选取了对案例进行实地研究和个别访谈为主要研究方法, 问卷调查和文献搜集为次要研究方法。个别访谈的对象主要是纠纷中的政策执行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办人员。文献的选择主要参考两个标准, 一是与社保纠纷相关的统计、记录、论文、著作等, 二是与正式权力的非正式运作相关论文著作和有关政策执行影响因素分析的论文著作。

2 案例背景与基于史密斯模型的分析

重庆市远航工贸公司原在重庆江北区刘家台, 后搬至重庆渝北区空港工业园区, 公司现有职工133人, 其社会保险关系一直保留在江北区。2008年底, 因金融危机影响, 公司解除了张平等六名职工的合同。张平等6名职工不服, 同时向渝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未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 渝北区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受理并多次督促, 但公司一直拖欠, 拒不缴纳。2009年1月, 该案移交江北区社保局执行。在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158号文件的指导下, 该区社保局执行人员认真分析案情, 找准矛盾焦点, 制定了“创新方法、化解矛盾、协调关系、依法维权”的工作思路和一套较为详细的工作方案。

基于史密斯的理论模型, 我们对这一案例作了分析。

2.1 对理想化的政策的分析研究

一直以来, 重庆市处理社保纠纷都是以《劳动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作为执法依据。关于社保, 《劳动法》第九章仅规定了如国家应当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诸多原则性意见, 稍显具体的只有第九章第七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缴纳的五种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也并未就社保纠纷处理作单独说明。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 社保纠纷的新问题层出不穷, 尤其是作为执法主要参照标准的《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笼统性已经无法解决社保纠纷中出现的众多具体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 重庆市中小企业也在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因其经营规模较小, 管理方式和经营过程又时常出现漏洞, 在处理劳资关系上, 它们大多数都没有雄厚的资金来维持劳资关系的稳定和谐, 因而劳资关系尤其紧张。再者, 内地与沿海地区相比, 在社保纠纷惩罚机制上尚存不足。不象沿海地区那样对拒交社保的企业惩罚较重, 从某种意义上助长了这些企业的不良行为。

根据这一新情况的出现,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民法》、《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于2005年颁发了第158号文件, 即《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不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如实申报参保人员和缴费工资的处理意见》。该文件严格该政策以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 规定了政策执行中的不同情况, 具有合理性和可执行性。根据调查, 94%的社保工作人员对该政策持赞同态度, 认为该政策对于更好地处理社保纠纷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82%的人认为政府从2005年来对若干社保纠纷案例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这也表明了该政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及必要性和可执行性。

2.2 对目标群体的分析研究

执行人员通过调查和走访初步了解了案情大致情况, 分析了目标对象为两方面, 即职工方面的情况和远航工贸公司方面的情况。

职工的情况如下:其一, 组织制度化程度低。几名职工分别为重庆云阳县、开县、忠县、奉节和四川广安、宜宾的农民, 他们之间无血缘关系, 在远航公司工作地点也不同, 因此平日基本无联系, 遇到被单位提前解聘且不缴纳保险金的情况, 由于对企业经办人员和政策执行机关的不信任, 六人均采取暴力手段, 在社保局和企业都险些酿成流血冲突;其二, 文化水平低。六人均为农村打工人员, 对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几乎一无所知, 很难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遇到劳资纠纷则意气用事, 易使矛盾激化;其三、对政府执行力的不信任。认为政府和企业不会从群众利益出发, 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政府会袒护企业, 政策执行没有力度, 再加之有的政府工作人员在执行政策时态度较为强势和高傲, 更增加了这种不信任感。

远航工贸公司的情况如下:公司创办者张某出身农村, 未受过高等教育, 创业时间不长, 因教育缺陷以及经验不足, 使张某的法律意识薄弱;由于远航工贸公司只是一家小型私营企业, 资金全被投入公司运作, 由于金融危机影响以及管理不善, 公司濒临破产。

2.3 对执行机关的分析研究

该区社保局设有综合科、基金监督科、单位参保管理科、个人参保管理科、待遇审核科、机关事业和农村养老保险科、基金财务科七个科室。各个科室职权职责分明, 并有综合科协调, 因此可以说该区社保局在机构制度的设置上比较到位。其中基金监督科负责监督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督促单位依法参保, 如实申报缴费基数,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受理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对单位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的真实性进行稽核;监督本局业务部门依照有关政策规定, 办理有关业务;负责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验证;负责违规支付基金的追收及其信息数据的处理。

该案例中的两名执行人员分别为中共党员和农工民主党员。二人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坚持为人民群众服务。在工作实践上二人均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其中一人从2004年开始负责处理社保纠纷, 另一人具有法学本科的专业素养和行政管理本科的双学位, 从2007年开始进入该社保局并负责处理社保纠纷。对于此案, 二人表示印象很深刻, 并于当年将此案作为该区创新维权案例典范上报。

2.4 对环境因素的分析研究

重庆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强化政府职能,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为民维权成了政治环境里的重要内容。在此大环境下, 执行人员认为处理该事件的前提应该是增强信任才能缓解双方矛盾。他们用党性作担保, 写下三方保证书, 承诺为几名职工维权到底, 稳定职工情绪后, 执行人员又给他们耐心讲解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 让他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还给六名职工展示了2005年以来的维权成果, 最终六名职工平静下来, 积极配合执行人员维权。

对于公司, 执行人员没有用以前“与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交涉”的老方法, 而是首先找到了张某, 为张某讲解了相关法律政策。为了使第158号文件在该案中能够被一次性彻底执行, 考虑到公司运营困难的实际情况, 从保护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鼓励社会人士创业的目的出发, 执行人员积极为远航公司申请减免滞纳金, 最终张某同意并迅速为六名职工一次性缴纳了滞纳金, 这一维权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3 结论及建议

对于以上案例, 我们可以得出社保纠纷处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相关启示: (1) 执行人员要仔细理解政策, 严格执行政策, 要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和处理复杂问题的魄力和灵活性。 (2) 人性化执行政策显得格外重要,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参照史密斯模型, 执行人员分析出远航职工对公司及其不信任, 劳资双方矛盾尖锐, 缓和矛盾就成了开展工作的重要一环。而远航公司领导层法制意识薄弱, 需要执行人员做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 加之金融危机的影响, 企业经营困难, 支付养老保险确实有一定难度, 在政策执行中如果一味生搬硬套, 会事倍功半, 如果进行人性化执法, 在矛盾双方层面思考问题, 就会减少矛盾,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 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 政策执行中, 难免会遇到双方地位明显不等的纠纷。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 是否能平衡好各方利益关系, 是衡量其执行力的重要考核标准。怎样兼顾效率和公平是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关键因素。政府如果选择效率优先的原则, 政策执行过程可能会显得激进仓促;如果选择公平优先原则, 政策执行过程会相对柔和灵活, 就会有效缓解许多社会矛盾。因此执行人员的方式选择从某种程度上代表了政府的主导价值观。政府的主导价值观应该是公平的,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普通劳动者的权利。在笔者看来, 执行人员应该根据主导价值观选择自己的执行方式。处理社保纠纷, 在尽量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向普通劳动者倾斜, 这样才能有效的执行政策, 才能更好地处理这类似的纠纷案, 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骆建安.基于史密斯模型的公共政策执行问题的探讨[J].青年科学, 2009, (4) .

[2]吴庆.中国青年政策执行过程的初步研究——史密斯模型的一个解释[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1, (6) .

[3]王维.中国住房政策执行的障碍性因素分析——史密斯模型的一个解释[J].中国行政管理, 1998, (12) .

[4]孙立平, 郭于华.“软硬兼施”:正式权力非正式运作的过程分析——华北B镇收粮的个案研究.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2008-2-20.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22999.

[5]白潇.浅析公共政策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J].青年科学, 2010, (4) .

[6]姜国宾.政策执行中政策失败的原因与解决对策[J].广州行政学院学报, 2009-2, (1) .

8.关注会计政策的最新变更 篇八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4月2日决定,从二季度起放宽“按市值计价”的会计准则,使道指一举冲上8000点关口。本来,美国一直实行“按市值计价”即公允价值会计原则,这一原则在市场正常情况下能够最敏捷地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但是在金融危机市场处于“休克”之际,却使企业雪上加霜。在美国国会和银行业施压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准许金融机构在资产计价方面拥有更大的灵活性,比如可以按照将来可能实现的合理价值来计价。这一来,金融企业减记压力将大大减少,银行便可以拿出更多的资金投放到信贷市场。有人估算,尽管银行的实际盈利能力并未提高,但因这个会计政策却可以增加账面利润20%左右。

与美国会计界放松会计政策相反,中国财政部却似乎在收入和做实上市公司的利润。最近,A股市场接连发生两起因改变会计政策,而使上市公司巨额投资收益泡汤的事例,不仅相关个股股价走低,甚至还拖累了整个市场。

这两起个案中,一起是亿利能源,该公司去年非公开发行产生营业外收入约10亿元,但根据改变后的会计处理不能计入利润,从而使其2008年业绩由原预告增长50%以上,转而亏损8000多万元。第二起是亚泰集团,该公司今年1月将其全资子公司“亚泰水泥投资”26%的股权,转让给外资企业CRH中国东北水泥投资公司,因高溢价出让产生10.23亿元的差额,但这笔收入不仅不能计作利润,如今反而因为对方支付的是欧元,还要计入汇兑损失5000余万元。

这两起个案涉及的会计科目均为“长期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有关处理原则,“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亿利能源是大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将其持有的一煤炭企业49%股权转让给上市公司,增发价11元多,而年末收盘价(年报截止日)仅7元多,两相比较大股东为此多付出10亿多元,即上市公司因此占了10亿多元的大便宜,这一块差价按相关会计准则是完全可以进利润的。但由于“交易双方的特殊身份”,吃亏便宜均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关联交易,为此公司在停牌半个多月后终于被有权部门告知,不得作为利润,只能增加净资产。亚泰集团出让子公司股权虽然不是关联交易,但26%股权出让后公司还持有74%,还可以合并报表,通俗地说这碗肉还烂在上市公司锅里,只是少吃那么一筷而已。正因为如此,财政部复函明确其中的差价款应当增加公司净资产,而不是增加利润。

由此联想到债务重组,早先财政部曾专门发文明确,豁免的债务不能作为收益只能列入资本公积。可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以来,债务重组收益摇身一变又成了利润,于是一些ST、*ST公司纷纷借逃债“制造”巨额利润,最高的甚至做到每股4~5元。目前,有报道说财政部对此高度关注,对ST公司的财务造假的债务重组将严格审核。靠赖账“创造”高额利润的会计处理会否刹车呢?不妨拭目以待。

9.杭州社保政策 篇九

失业保险:公司缴1.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2%,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2%,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11.5%,个人缴2%。

【杭州新出台三项社保补贴政策】: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主城区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具体涉及三项社保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小微企业等都可提出申请。

■ 向谁申请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向用人单位经营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

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向创业人员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提出申请。

■ 三类对象可申领补贴

1. 自主创业的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

主城区(萧山、余杭除外)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以内的主城区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2年1月1日以后,在主城区从事个体经营或电子商务(网店)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在营业证照或《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有效期限内,以个体劳动者形式或由其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或网店为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以按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要提醒的是,社会保险按险种有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哪怕参保1个险种的人员,也可以享受这项补贴。

2. 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主城区300人以下的企业,2012年1月1日以后,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主城区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可以按小微企业为该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总额,享受1年的社保补贴。

3. 招用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

注册地在主城区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2012年1月1日以后,招用毕业2年内的杭州市主城区生源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以按一次性1,000元的标准享受社保补贴。

与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一样,这项补贴也不能用于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合伙企业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同时符合这两项补贴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享受。

上述三项补贴的申请时效一般为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后的6个月内。逾期申请的,补贴按逾期月数作相应扣减。为确保有效衔接,对2014年12月底前尚未申请补贴的,申请期限可适当延期至2015年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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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保政策解读 篇十

对于很多养老保险社保不够的朋友,就会更多关注如何快点退休,社保如何买满15年,延迟退休方面政策和动向如何,社保补缴方面的新闻就会更留意查看。

虽然早期人们都不太注重社保,但在达到退休年龄时,往往就会想尽一切申请退休。如果社保还差几年,那唯一较快的方法就是补交社保。因为通过补缴你所欠的社保年限,就可以马上申请退休。那怎样补缴养老保险费呢?退休后怎样补缴社保,外地人在广州补缴社保可以吗?

其实社保是可以补缴回几年前的,甚至可以补回十几年前的社保,申请通过后你马上拿到退休金。

广州社保补缴流程

申请条件

1、须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2、用人单位与补缴个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3、省直单位应参保而未参保等原因,导至社保欠缴的,可申请社保补缴。

社保补缴说明

一、如果在补缴期间有任职单位,您可通过单位进行补缴。

对企业应参保未参保的,企业应提供当时的人员名册,为未参保的人员进行补缴。补缴要按照当时单位和个人应当参保的险种进行补缴,并计缴相应的利息。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补缴单位的单位成立时间。各险种的补缴时间不能早于对应险种的险种开始时间。

广州社保补缴需提交的资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

2、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

4、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建议缴费单位经办人可联系所属区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具体补缴手续。

二、以灵活就业方式的人员如已经参保但欠费的,可以按规定补缴,但是对于未在企业任职且未按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存在应参保未参保的补缴。

【案例】

问: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怎么办?什么情况才可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达到了退休年限,但社保还没缴够年限可选择继续延长缴费,直至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但省内异地户籍和省外异地户籍参保人所需符合的条件有所不相同。本省非广州户籍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且在广州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

而省外异地户籍的超龄继续缴费条件,则首先得确定待遇领取地是否在广州。确定待遇领取地为广州的,可在广州继续缴费。其中,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月继续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

2015广州社保补缴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2、补缴申请受理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 取退回资料。

【拓展阅读】

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险并缴纳保费的行为。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2%、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0.50%,个人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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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澳洲、加拿大移民政策最新追踪 篇十一

说到移民,不少人首先想到的除了美国,便是加拿大和澳洲了。这两个国家一直都是传统的移民目的国,虽说现在的移民门槛都提高了,阻挡了许多投资者移民的脚步,但是不少能够符合目前条件的投资者还是跃跃欲试。虽然最近关于美国排期的消息几乎轰炸了整个移民圈儿,但是加拿大和澳洲仍然占据其中重要一块,是移民行业内的经典项目。而这两个传统的移民国政策现状为何?又将有何变动呢?本文带您一览!

澳洲移民拼钱多,重大投资签证说走就走!

一、移民形式花样多,多种类别供选择

澳洲的移民形式种类繁多,大致分为以下几类:技术移民、商业技术移民、投资移民、夫妻移民、企业移民、家庭团聚移

(1)巨额投资类移民

澳洲500万重大投资移民项目,自2012年11月24日正式宣布以后受到举世瞩目。188类重大投资移民项目重点在于,投资移民的申请人只要在澳洲投资500万澳币,即可获得申请“重大投资者签证”的快速移民通道的资格。而且该类别无资金来源及经商背景要求,也无年龄和英文水平的要求,颇受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

而且有消息称澳将推1500万重大投资签证,一年或可转永居!

10月14日,澳洲移民局发出正式文件,将推出高端投资者签证(Premium Inve stor Visa,PIV),投资1500万澳元到合规投资(12个月),无移民监,且有望1年即可获得永居权。此政策旨在吸引高端人群前往澳洲,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且高资金要求也能成功避开投资人群拥挤的情况,因此必将引爆中国投资者移民澳洲的热情!

从移民局发放的文件来看,此次所提1500万重大投资签证将在2015年7月1日施行。而且不仅宣布将推出1500万的高端投资签证,原本的重大投资签证SIV(188C)也做出以下改动:

(a)签证的第二申请人(家属)将需要每年在当

地住180天。

(b)第一申请人与第二申请人将可“互换角色”来满足居住的要求。

(c)AU STRAD E澳洲贸易委员会将会成为签

证的提名者(跟州政府的角色一样)。

(d)措施简化签证手续,其中有许多项已落实

(2)投资类移民

2012年7月1日,澳洲移民局颁发了新的移民政策,原来的160企业主,161高级行政主管类,162投资者类,163州担保企业主类,164州担保高级行政主管类,165州担保投资者类,合并成为188类商业创新和投资签证,新的移民申请类别,需要先通过EOI系统进行预申请。(4)商业杰出人才移民

澳洲132商业移民项目又称“商业天才移民项目”,是直接一步到位获得永居,比较适用于企业规模较大、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亲自参与管理、愿意在澳洲投资生意的申请人,申请人获得永居2年后,移民局和州政府会对申请人在澳洲的生意进行审核,如申请人没有在澳洲建立并经营生意,移民局有权取消申请人的永居资格。

二、澳洲移民优势多,七大理由难拒绝

1、在获得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的资格之后,就是获得绿卡的保障,获得4年临时居民签证后,作为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的主申请人可以不去澳洲居住,只要配偶在澳洲累计住满一年即可转绿卡,意味着其它地方的生意不需要放弃。

2、拥有澳洲护照可以自由出入很多西方国家,省去了很多国家的签证问题。

3、一人申请全家获益。这句的意思是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申请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包括配偶及25岁以下未婚在读子女,同时,澳大利亚政府对申请人子女有着另一个福利,那就是申请人子女可以在澳洲公立中小学免费就读。

4、资金与材料方面,相对宽松,不会很严格,只要能清晰说清资金来源就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证据。

5、澳大利亚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范围没有限定,范围广泛,无论是股票期货外汇投资者、还是企业股东、高级管理人或者是个体经营者,都可以参加。

6、文件准备更符合中国实情,对公司财务的审计,只要澳洲或香港的会计师做特殊项目的审计即可。

7、对申请人的学历和英语都没有限制,所以大家不必在意自己的学历与英语水平。

澳洲500万投资移民客户一家两份申请同时获批!

就在澳洲宣布将于2015年7月1日开始施行1500万重大投资签证,业界普遍猜测500万巨额投资移民签证将取消之际,本刊记者从深圳移民行业领军机构——澳德华集团总部获得喜讯:办理澳洲500万投资移民的客户李先生(化名)一家两份申请同时获得移民局原则批准通知函!目前已进入规划后期投资的阶段。让我们一同来分享下这个典型案例:

客户背景:

客户李先生,因为孩子已经26岁且经济独立,所以在办理澳洲投资移民时,父子俩选择分别投资500万澳币同时办理澳洲移民!用的是他们在同一家集团公司的股份。该集团公司成立于2003年,目前李先生父子俩都是该公司的股东。

办理周期:

2014年01月23日,递交申请;

2014年06月25日,领馆通知体检和递交无犯罪公证;

2014年07月31日,原则批准通知投资。

案例分析

澳洲移民部最新资料显示,截至今年7月31日,澳洲联邦政府已向外国富裕阶层“卖”出343份“富豪移民”签证,当局因此入帐17亿澳元。获批的申请者中,85%来自中国地区。根据这项签证要求,申请人必须至少在澳投资500万澳元。目前,当局仍有602份申请待批。

据澳德华移民顾问总监陈映雪表示:目前,澳洲政府正需要优质富豪把资产转移投资澳洲,对资金来源要求没有那么严格,只要客户提供的是5年前购买的房产和3年前投资的公司资产,一概不需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客户在获得批准后需要购买500万澳币政府债券或者基金进行投资,投资期限为4年。购买政府债券一般年回报率是2%-3%,购买基金的年回报率有固定的7.5%,并且基金公司还会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此外,澳洲500万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移民监”要求也不算很苛刻,只需客户平均每年在澳洲居住40天,4年下来累积住满160天即可。

陈映雪还提醒,1500万澳币的重大投资移民政策一旦开始施行,原本的500万投资移民政策就很有可能将取消,届时投资者需要进行额度高3倍的投资才能进行此类移民,因此,对澳洲有兴趣和有意向的客户朋友们抓住这个政策变动前的最后时机,赶紧。

加拿大联邦一刀切,魁省重启在即抢先机!

一、联邦投资移民“一刀切”,切断几多移民梦

联邦政府2014年2月11日向国会提交“2014年财政预算案”,一次性一刀切6.6万联邦投资移民积案,退款200万加元,并完全停止这项开始于1986年的联邦投资移民计划。该预算案目前已经通过国会审核,加拿大联邦投资移民暂时性退出移民舞台!是否能重新开放,要等待加拿大2015年大选之后,新一届政府的态度来决定。加拿大两种投资移民方式

加拿大投资移民主要包含两种方式,其一如果你的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以上,你需要拿出大概80万加元存于加拿大政府,五年后政府将把本金还给申请人;其二是如果不具备直接投资80万加元的能力,可直接把22万加元利息付给加拿大政府,五年后拿到永居身份。

投资移民风生水起,加国缘何一刀切?

在欧洲投资移民风生水起的时候,加拿大一刀切掉投资移民的举动难免会引起广泛关注,而关于一刀切的原因,加拿大方面是将经济因素放在了首位。

加拿大财政部长弗拉厄提指出,在过去的10多年中,没有证据证明,投资移民计划与加拿大或者加拿大的经济成长有持续的联系。而投资移民比其他经济类别的移民支付更少的税款。关于投资移民究竟为加国带来了多少经济收入,有业内人士介绍了其中的“门道儿”,“对于加拿大政府而言,投资移民为其带来的经济收入是十分固定的,仅仅局限在80万加元5年的利息收入上。”从这个角度上看,加拿大突然喊停从情理上也说得过去。

二、魁省不受连锁反应,重启在即抢先机

在加拿大联邦政府宣布“一刀切”政策后,2014年2月13日凌晨,魁北克省政府明确表态:魁北克省将不受此事件影响!加拿大这次的财务预算中,并没有涉及省提名计划和魁北克省投资移民。加拿大魁北克省有独立的移民法案。从2011年到2013年期间,联邦投资移民在这3年中都处于关闭状态,但魁北克省每年都会有新配额的公布。省份提名暂不受影响,但审批愈加严格

从目前加拿大移民政策形势看,加拿大省份提名是不受影响的。省份提名项目每年的名额少,且从最近加拿大各省提名的案件审理要求来看,越来越严格,建议申请人做好充分的准备,移民公司也需给予申请人更专业细致的意见,帮助申请人顺利完成申请。

魁省重启在即,1200个名额先到先得

据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最新消息显示,魁省投资移民项目将会在2015年1月5日至1月30日开启新一轮移民申请,申请人资产要求及投资额不变,即净资产达160万加币,投资80万加币5年后无息返还本金或一次性投资22万加币,无返还。届时魁北克投资移民在全球的配额为1750个,中国地区的配额为1200个。而此次配额采取先申请先获得的方式,因此更要求投资者要抓紧时机递交申请,以免错失良机!

三、加拿大移民有保障,毗邻美国畅通世界

(a)给投资者带来更多的投资效益

北美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商品市场、技术市场和人才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拥有最先进的技术、最现代化的管理经验。无数的中国企业将进入北美市场作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取得北美的国民待遇无疑是成功的第一步骤。

(b)给子女的教育带来更好的条件

加拿大是世界上教育投资占国民收入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她拥有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享受免费的12年义务教育,远远低于国际学生的大学学费,种类繁多的奖学金、助学金、无息贷款等。

@畅通100多国无需签证

加拿大公民可以通行世界上100多个国家无须签证,在美国可以直接就业工作无须工作许可,并享受美国公民应该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轻易获得各国签证,只有加拿大永久居民有权申请美国的10年期往返签证。

(d)加拿大是世界上生活质量最高的国家

加拿大的城市屡屡被评为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这不仅因为加拿大政治稳定、福利完善、环境清洁、风景优美、物价低廉、人民富足更得益于和谐的生活环境、轻松的生活节奏和悠闲的生活方式。

(e)一人移民,全家移民

本着家庭不可分割这一宗旨,加拿大移民实行“一人移民、全家移民”的政策。也许你会送给爱人一栋别墅,也许你会送给儿子一辆汽车,或者会留给后代一笔巨额的资产。

尾声:

面对蜂拥而至的移民热潮,澳洲和加拿大都选择了抬高移民门槛,一是出于本国资本、经济的发展考虑,一方面也是希望接纳更多的优质移民。尽管目前美国、欧洲已经取代澳洲和加拿大成为了移民热门国家,而且澳洲和加拿大的高门槛也让人望而却步,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两个国家的移民不能做了。澳洲移民大门并没有关闭,只是等待时间略长,如果满足澳洲巨额投资移民的投资者可以选择此类移民,速度快、要求宽松:而热衷于加拿大的投资者,可以把握住魁省即将在2015年放出的新名额。

12.最新社保政策 篇十二

一、发展型社会政策下城乡社保一体化的内涵

1. 发展型社会政策

发展型社会政策是由著名社会福利学者梅志里 (J.Midgley) 提出, 这一理论注重社会政策与经济政策的结合, 强调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注重国民社会福利的提高, 从政策上保障国民基本生活福利满足, 起到预防贫困的作用。

2. 发展型城乡社保一体化

发展型城乡社保一体化是遵循发展型社会政策理念和要求所构建的体现社会保障自身不断进步发展的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内涵包括两点:

(1) 社会政策过程的制度公正。目前我国城乡一体化首当其冲要改变的是二元社会保障体系不公正的制度设计模式, 正是这种模式形成了巨大的城乡二元差异。因此, 改变制度设计思维, 体现社会政策制定的机会公正、过程公正和结果公正是根本所在。

(2) 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一体化绝不是城乡一样化。这绝不意味着城乡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和保障人群的同等化, 区域间、省际间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的绝对公平等。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应该力图达到政策效益最大、成本最低、政策最公平。

二、池州市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实施现状

池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南部, 是著名旅游城市、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市。全市面积8271.7平方公里, 全市户籍总人口160万。池州市正在积极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 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1. 社会保险

(1) 养老保险。池州市城镇养老保险从覆盖人群来看, 已经实现了从部分人员参保向全体劳动者参保的转变, 至2010年年末全市参保职工84371人, 企业职工参保覆盖率达97%;从体系建设上来看, 己经实现了从单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向多元化、多层次保障体系转变, 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从管理模式上来看, 已经实现了从企业各自负担、社保机构单独管理向国家、企业、个人责任共担转变。池州市农村养老保险分为两类:一类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即针对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原先参加老农保的居民也在逐步采取过渡措施实现并轨。第二类是被征用土地农民实行“土地换保障政策”, 根据不同年龄实行不同补贴政策。虽然农村养老保险在不断地调整改革中, 但由于农村居民在不公平的二元养老保险体系下处于弱势, 所以无论是从覆盖人群还是养老保险的标准和层次, 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与城市居民相比依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2) 医疗保险。池州市医疗保险由两大块构成:一类是面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居民医疗保险, 另一类是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至2010年年末, 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26432人, 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达97.5%;新农合参合人数2010年年末达到1278071人, 受益人数686532人。由于在二元社会结构下一直过多关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构建, 农村居民真正的医疗保险是从2005年才开始建立的新农合, 虽然池州市政府也在不断扩大新农合的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 但是这种建立时间晚、保障水平低的医疗保险还是不能够真正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 农民还是难以摆脱“看病难”的困境。另外, 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分别归属社保部门和卫生部门, 管理分散, 由于部门利益的存在及部门执法过程中的协调困难, 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一体化改革进展缓慢。

(3)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目前池州市只建立了城镇职工失业和工伤保险, 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这两类保险还是空白。

(4) 生育保险。池州市自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生育保险, 至2010年年末, 全市有1154户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 职工达50906人, 其中女性18235人。参保覆盖面逐年扩大, 对生育职工的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而池州农村居民一直实施的只有计划生育保险, 即对符合晚婚、晚育的农民由户籍所在地政府实行生育奖励, 城乡人群生育保险差距显著。

2. 社会救助

我国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低保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 其中低保与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的核心内容。从池州市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来看, 2010年, 全市民政部门发放救助金0.89亿元, 集中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医疗救助金、伤残人员救助金, 救助困难群众8.3万人次。但是, 这其中也存在问题。城乡一体化现在只集中在低保和医疗救助, 其他社会救助还未启动;社会救助不同项目分散在不同部门, 利益难协调造成进程缓慢。

三、发展型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借鉴发展型社会政策科学的政策思路与政策设计理念, 笔者认为发展型的城乡社保一体化政策实现路径过程应该包括以下几方面:

1. 城乡社保初等层次一体化 (2011~2014年)

(1) 社会救助层面。第一, 继续完善城乡居民低保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和其他社会救助类型, 扩大覆盖面、提升救助标准, 使这一层次的保障能够真正起到兜底作用。第二, 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林林总总地制定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法律法规, 但是这些法律法规缺乏制度化的整合机制和实施动力, 急需制定并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 用法律的形式定位社会救助方案, 规范目前社会救助中存在问题, 透明社会救助资金来源及监督方式。

(2) 社会保险方面。建立政府、市场、个人互动共担机制, 从根本制度上变革社会保险城乡之间的差异, 保证城乡居民享受社会保险的机会公平。第一, 养老保险方面, 提高农村“新农保”标准和覆盖范围, 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普通居民养老保险, 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中, 建立农民工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机制;做好“新农保”向居民养老保险过渡的资金、管理机制等方面准备;开展被征地农民“土保”转“城保”工作, 建立合理有序的衔接机制。第二, 社会医疗保险方面, 把城乡各类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统一整合进“职工医疗保险”中, 逐步实现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全覆盖;继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农合”覆盖范围的扩大及保障标准的提高, 缩小城乡差距;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异地就医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转接制度。第三, 生育保险方面, 建立农村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灵活就业人群和农民工生育保险机制;继续完善和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第四, 工伤保险方面, 建立农村居民工伤保险;扩大城镇职工、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 提高保障标准。第五, 失业保险方面, 建立农村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失业保险制度, 同时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

2. 城乡社保中等层次一体化 (2014~2018年)

(1) 社会救助层面。在政府救助基础上, 挖掘社区和其他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功能, 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第一, 整合城乡居民低保体系和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建立统一的居民低保制度和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其他类型社会救助制度。第二, 发挥第三部门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 政府可以向第三部门购买公共服务, 鼓励社区自助和发挥专业社会工作者的作用;积极开发其他社会组织、尤其是慈善组织的能量。

(2) 社会保险方面。政府加大发挥政策调整功能。第一, 养老保险方面, 全面推进“新农保”向居民养老保险过渡, 扩大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 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城乡标准的统一化;完成全部被征地农民的“土保”转“城保”工作。第二, 医疗保险方面, 建成统一的“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将农民工医保纳入其中;整合城乡被征地农民医保及普通农民“新农合”进入居民医疗保险, 初步建成覆盖所有城乡居民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少年儿童医疗保险、大中专生医疗保险, 初步建立“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第三, 生育保险方面, 逐步提高和完善普通农民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和标准;整合农民工生育保险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机制进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第四, 工伤保险方面, 整合城镇职工工伤保险、普通农民工伤保险和农民工工伤保险, 初步建立统一的“居民工伤保险”。第五, 失业保险方面, 整合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农村居民失业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 初步建立统一的“居民失业保险制度”。

3. 城乡社保一体化高等层次一体化 (2018~2020年)

(1) 社会救助层面。全面完成“居民低保制度”、“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及其他类型的居民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建设, 继续对政策运行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保证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制度的功效。

(2) 社会保险方面。第一, 养老保险方面, 全面建成包括城市普通居民、农村居民、灵活就业者、被征地农民的城乡一体化“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成并完善包括城镇企业职工、农民工在内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第二, 社会医疗保险方面, 全面整合完成城乡职工一体化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城乡普通居民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学生医疗保险制度”。第三, 生育保险方面, 整合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与农民居民生育保险, 建成城乡一体化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第四, 工伤保险方面, 全面建成“居民工伤保险制度”。第五, 失业保险方面, 全面建成“居民失业保险制度”。

作为当下政府、公众最为关心的社会问题之一———城乡社保一体化是缩小城乡二元差距, 实现公民社会保障权利平等、公平、公正的关键性问题。建立在发展型政策理念指导下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必将带来公众幸福感的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加强, 实现经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

摘要:发展型城乡社保一体化是将发展型社会政策运用至社会保障领域中而提出的社保一体化政策理念。文章通过对池州市城乡社会保障发展现状的总结, 在发展型社会政策指导下, 制订合理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 提出阶段性、可操作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措施, 全面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

关键词:发展型社会政策,城乡,社保一体化

参考文献

[1]陈天祥, 饶先艳.“渐进式统一”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模式——以东莞市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 2010 (01) .

[2]关信平.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建设的意义及相关政策[J].东岳论丛, 2011 (05) .

[3]魏亚萍.发展型社会政策对我国社会政策建设的启示[J].新疆社会学, 2009 (03) .

[4]王红茹.“发展型”社保体系更适合中国[J].中国经济周刊, 2009 (21) .

13.社保缴费新政策 篇十三

一、参保单位需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年基数申报

1.按省人社厅《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参保单位将以上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的300%、60%为标准,核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2017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为2540元/月,上限为12699元/月。

2.需提交的资料

参保单位专管员需到市社保局指定窗口领取相关资料,包括《()年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年参保人员申报实发工资统计表》(持U盘拷贝单位模板)、《2017年参保单位业务经办告知书》,填报完成后可至经办窗口办理申报核定。

3.具体要求

1)《()年参保人员申报实发工资统计表》必需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且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2)所有提供资料及表单均需使用A4纸,并用黑色中性笔填写,签字盖章齐全,申报时需携带公章;

3)申报时需携带单位用于缴纳养老保险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各单位请务必于2月28日前完成当年基数申报工作,且及时进行单位缴费核定,按单缴费。未按时缴费的单位,将根据《社会保险法》一律征收滞纳金。

“依法参保、按时申报、按单缴费”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申报缴费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除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外,还将被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已确定,缴费标准有五个档次

按文件规定,2017年1月起,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含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续保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将按上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60%、80%、110%、120%为缴费基数进行缴费。

2017年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标准为60%档次6096元/年、80%档次8126.4元/年,100%档次10159.2元/年,110%档次11174.4元/年,120%档次12192元/年。

三、邮政银行代收个人养老保险费

截止到上年末中断缴费未超过36个月的个体参保人员,需直接就近至延吉市邮政储蓄银行网点选择缴费档次并办理缴费业务,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此项缴费业务。缴费档次一经选定,同一年度内不得变更。领取灵活就业补贴人员,在邮政银行缴费所领凭证可以作为补贴依据,不需要换取收据。

四、2017年新退休人员可以正常缴费

2017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到邮政银行缴费至退休当月,然后持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到档案托管部门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规定,当年新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核定仍需使用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因此2017年新退休人员需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下发后再进行养老金核算。

五、及时缴费所产生的利息参与养老金计算

按时缴费直接影响着退休人员退休待遇的高低。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生成的利息越多,退休时参与养老金待遇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越多,养老金水平也就越高。一名参保人员,中断多年后再一次性补缴保费与按年足额缴费相比,因没有及时计息造成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将减少将近万元,严重影响养老金水平。在此,提醒参保人员,要尽早交纳社保,保证个人账户储存额及时计息。

六、中断缴费三年以上补缴金额将增加

按我省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年的,需按“双基数”补缴保费,比按“历年原标准”多缴部分并不参与本人养老金计算。所以在此提醒已经中断缴费的人员,请您尽早核实个人缴费情况,及时进行补缴,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如果您在外地务工时也参加了养老保险,请及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户籍所在地,并接续缴费。中断缴费存在较大风险,中断时间越长,需补缴的保费越多,缴费压力就越大,而且如果长期中断导致您无力补缴后,则会大大降低您的养老金水平。同时,未按时缴费会影响您正常享受当年就业局发放的灵活就业补贴。

七、缴费超过20年待遇有加发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虽然为15年,但是2015年1月1日后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养老金在原办法核定基础上会予以适当加发:一是增加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二是提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系数,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水平就越高。

八、1996年(含1996年)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

根据《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养老保险扶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0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或个体经营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份,可从毕业当月起,按照历年社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进行缴费。高校毕业生(不含技工学校)申请补缴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此项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底。这是一项惠及高校毕业生参保缴费的利好政策,补缴3年以上不执行“双基数”,望广大高校毕业生抓住时机,积极办理参保缴费。

九、已参保人员可通过趸缴来延长缴费年限

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参保人员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5周岁的,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趸缴养老保险费,首次申请趸缴年限与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之和不能超过20年。也就是说,如果您符合年龄条件,且已经参保,可以通过趸缴的方式来延长缴费年限了,尤其是对于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过短的参保人员来说,如果您申请趸缴,无论是从个人账户储存额或是累计缴费年限来看,到退休时都会大大提高您的退休金水平。由于此项政策为本省政策,所以趸缴后人员无法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出。

1.2017年社保缴费新政策

2.青海社保缴费比例新政策

3.2017年社保缴费规定新政策

4.2017农村社保新政策及缴费标准

5.北京2017年社保缴费新政策

6.2017年萧山社保缴费新政策

7.烟台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新政策

8.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及社保新政策资讯

9.2015年社保新政策消息:建议降低社保缴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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