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纠风办

2024-11-21

政府纠风办(精选8篇)

1.政府纠风办 篇一

粤府办„2009‟23号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风办•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府纠风办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风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现提出2009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中发„2008‟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粤发„2008‟17号)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着力加强作风建设,为实现“三促进一保持”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以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16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3号)规定,督促有 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按照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完善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认真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巩固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严肃查处截留、挪用、克扣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违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工作,对发生区域性制假、售假,造成农民减产绝收问题的实行行政问责;督促加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确保农民基本生活权益;督促有关部门推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逐步实现农民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维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

(二)以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督促职能部门完善监管体系,稳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重点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消费环节的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安全监管的稽查工作,建立与国家相配套的安全预警和处置体系。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质量管理规范。强化药品和医疗器械原辅料管理,严控过程质量,严查安全风险。

(三)以全面推进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为重点,深入推进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纠风工作。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各项措施,扩大医保覆盖范围,完善医保结算办法,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健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医用耗材和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工作,已完成集中采购的地区要做好规范和监督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深圳、湛江、韶关市医药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制定药品政府定价办法等医药价格改革配套政策和药品“三控”(控制最高零售价、控制流通差率、控制供货价)管理的具体办法,明确药品流通各个环节的差率,逐步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调整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研究对常见病、多发病实行单病种收费;建立健全医药阳光定价机制,成立医药价格定价评审委员会,完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控机制,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大力推进基本用药定点生产、统一定价、集中配送、保证使用,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试行农村和城市社区药品零差价供应。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四)以清理涉企收费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深入开展清理对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作,清理工业园区收费项目,坚决调整不合理加价或超出企业 承受能力的收费项目;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制度,推进收费管理改革,清理整顿代收代扣行为。坚决纠正对企业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三乱”行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检查,不得要求企业参加强制性的培训活动并收费。开展农产品加工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政策规定和收费项目,落实中央和省对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严肃查处向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乱收费行为。

(五)以“绿色通道”建设和落实燃油税改革政策为重点,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绿色通道”政策,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撤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撤销的收费站点;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加强对运输装载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超;规范涉路部门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禁没有上路执法权的部门上路执法;积极开展公路限速标准研究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子眼”的设置和执法。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六)以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对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自上而下,集中整治行业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因职能不清、利益关联引发的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问题,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坚 决纠正政府部门非法干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活动等行为。加强企业和群众对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督,探索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与收费行为的长效机制。规范社会组织办会行为,推动慈善公益和经济类专业性联合性社会组织实现政会分开,提高社会组织自我管理水平。

(七)以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继续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1.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督促各地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基金管理、运行中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防范。进一步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抓好重点抽查和督察,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骗取社保基金等问题,研究制定社保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2.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和完善公积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防范资金风险;加大对各类违规资金的回收力度,严肃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使用率,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公积金监管长效机制。3.加强救灾、扶贫资金监管。重点抓好对四川汶川、甘肃陇南等地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区要派出前方监督检查人员,会同受援地监督部门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采购项目等的靠前监督。强化对救灾、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和财政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和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救灾扶贫资金等行为,对滞留、浪费、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有关部门要加强合作,逐步建立健全救灾、扶贫资金监管体系。

(八)以规范基础教育收费为重点,继续下大力气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国家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对各地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进行清理,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教育收费项目、违规设定收费标准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的监管,坚决纠正以合作办学或改制为名乱收费问题,禁止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开办有偿补习班,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收费,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等。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坚持并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

(九)以转变窗口部门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1.开展基层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社会民意调查机构,对全省基层作风进行督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我省基层作风建设的意见,并切实抓好整改。在部分与群众联系紧密的窗口部门和行业单位开展2009广东 省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评选活动,树立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方式强化对本系统的监管和指导。坚持把制度创新贯穿行风建设全过程,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活动,积极探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尤其是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问题,严肃查处典型案件。2.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国土资源、建设、工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大力倡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对全省文化、新闻出版系统和部分学校民主评议情况进行“回头查”。建立民主评议结果逐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3.继续深化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逐步实现由本级部门领导上线向多级党政领导上线延伸、由室内上线向户外上线延伸、由电台直播向多种媒体直播延伸、由省、市级“热线”向县级“热线”延伸等“四个延伸”;着力建立和完善政风行风热线以政府为主导的责任机制,促进政风行风热线提高质量、规范运作。建立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考核制度,并纳入党 风廉政建设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4.进一步清理规范考核评比活动。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面向乡镇(街道)检查考核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09‟13号),严格按规定开展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活动。认真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系统,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以及各议事协调机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着力解决评比表彰过多过滥问题,逐步建立健全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长效机制。5.进一步加强对节庆活动的管理。继续巩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工作成果,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利用举办节庆活动铺张浪费、增加基层和群众负担等各种违规行为。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突出不正之风,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纠风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和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目标考核。牵头部门要统筹全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有关方面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各派驻监察机构要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切实配合做好 本部门本系统的纠风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正之风案件。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把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各级纠风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各类不正之风案件。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单位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专项检查工作。要坚持以查案促纠风,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从快查处、按时办结、及时反馈。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从严查处,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案件,要追究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员的责任,并进行公开曝光。

(三)加强调查研究,推进源头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要求,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积极研究新形势下纠风工作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找准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现行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症结,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不断开拓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制订新举措,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

(四)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加强纠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转变纠风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学风、领 导作风、工作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大兴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之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当好“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坚决有力的措施认真推进各项纠风工作,争当“转变作风抓落实”的表率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

2.政府纠风办 篇二

【发布文号】津政办发〔2005〕029号 【发布日期】2005-05-23 【生效日期】2005-05-23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纠风办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5〕0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纠风办《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

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我市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2005年的纠风工作,要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十次全会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三项重点工作,深化源头和其他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取得新的成效。

(一)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继续落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在政府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通知》(津价费〔2004〕375号)和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办事项(试行)的通知》(津教委财〔2004〕57号),所有收费要一次性公布和收取;公办高中择校生收费不得突破规定标准的上限;高等学校禁止以任何理由搞“双轨”收费、降分高收费和向学生收取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2.进一步完善招生录取工作。公办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和超计划招收择校生;高等学校不得违规录取,防止中介诈骗行为;规范中小学辅导班。

3.实行招生、收费公示制度。落实收费管理、收费公示、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听证制度;统一规范公示范围、内容、形式,并纳入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之中;高校招生工作坚持“六公开、四监督”。

4.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严禁截留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综〔2003〕94号)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

5.坚持自查自纠、信访督查、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予以纠正和责任追究。

(二)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1.深化改革,推进“四降一升一优化”的调研工作;继续推行医疗费用清单制度和按病种收费的试点工作。完善医院评价、合理用药、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管。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临床技术操作和临床诊疗行为规范,遏制开大处方、开高价药和滥检查等问题。加大对收受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和乱收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

3.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建立招标采购信息系统,推行药品网上招标、采购和结算,加强医药价格监管,加大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力度,并对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和收费政策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工作和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易损耗医用材料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严格新药审批标准,解决企业以申报新药规避招标、谋取虚高定价等问题。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4.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动态监测、评价和反馈机制。完善医疗监督体系,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三)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1.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行业,广泛开展对基层单位的行业作风整顿活动,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以权谋私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2.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办好“行风坐标”节目;发挥特邀监察员、社会监督员、行风监测点的监督作用,及时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部门和单位进行整改;公开曝光并严肃处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和责任人。

3.严格责任考核,对市级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摘牌。

为全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市纠风办将制定下发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安排意见。全市评议工作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市纠风办协调组织对国务院纠风办确定的通信、广播电视系统和对车站、码头、空港等关系我市形象的窗口部门和行业开展行风整顿评议;各委办局组织对所属部门、行业的评议;区县组织对区属部门、街道、乡镇的评议。

(四)治理整顿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

重点治理整顿各级行政机关所属或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等超职能、超范围、超计划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要坚决停办或取消;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培训范围或违规收费的,要坚决纠正。根据国务院纠风办治理整顿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的精神,制定我市的安排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五)巩固和深化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税费征管行为,做到程序规范、票证齐全、方便群众;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上限标准;继续完善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市纪委《关于对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津纪发〔2003〕23号)严肃处理。

2.加大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的力度。进一步规范上路执法行为,严禁越权上路检查、罚款,切实解决重复收费罚款问题;保障“绿色通道”和公路安全畅通;加大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公路“三乱”问题,按照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公路“三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津监察发〔2003〕11号),严肃处理,并予以“摘牌”和曝光。

3.继续做好整顿统一着装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统一着装行为,加强监督和违规处罚。

4.继续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问题。乡镇政府及其部门、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严禁向基层干部和教师摊派报刊。

(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1.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要求,制定我市贯彻落实的意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抓好各级政府部门及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抓好区县政府的政务公开;围绕农村税费改革、财政收支情况和社区建设,抓好乡镇、街道的政务公开;围绕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继续在医院、学校等公共部门和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予以公开。要制定政务公开内容的分类目录,推行电子政务,抓好重大决策论证听政。加强对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2.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1)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规范执法部门收费罚款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的行为。(2)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办法,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推动区县部门预算改革。(3)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制定具体办法,扩大支付范围和规模。(4)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运行规则,加强依法监管,实现区县“管采分离”,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政府采购服务水平。

3.强化对国有资产评估和产权交易的监管。(1)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办法和委托办法,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和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体系。(2)加强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监管,制定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产权交易管理工作规程,完善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遴选和监督。继续做好中央企业产权转让试点工作。

4.加强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制定规范和发展的管理办法,加快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紧密结合投资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改革建议,加强对投资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措施和要求

(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5〕3号)精神,探索和构建惩防并举的纠风工作体系。

1.深化教育方式。以“奉献社会、服务于民”为主题,在教育系统开展创建收费规范学校活动;在卫生系统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诚信医院评选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创建“百姓满意医院”活动;在公共部门和单位开展创建“诚信服务示范点”活动;在政府机关和执法部门开展“优化服务环境”活动。要发现、培养、总结先进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先进经验,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进文明行业的创建。

2.注重制度创新。制定下发纠风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纠风信访举报管理办法和关于对违反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天津市纠风工作办法(试行),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

3.完善监督措施。发挥行风监督员、行风监测点、“行风坐标”节目和信访举报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教育深入扎实、制度严密科学、监督有效到位。

(二)加强对责任部门的督查考核。

1.依据纠风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制定考核细则,对区县和各专项工作责任部门,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通过量化指标,实行目标管理和责任考核,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注重结果与考察过程相统一,达到奖励先进,警示落后的目的。

2.落实纠风信访责任制,加大直查力度,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纠正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3.对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纠风机构队伍建设。

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纠风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加强对纠风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组织、协调、监督和依法纠风的能力。要加强纠风机构的力量,充实人员,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天津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3.政府纠风办 篇三

【发布文号】莆政办〔2007〕170号 【发布日期】2007-09-24 【生效日期】2007-09-24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纠风办、交通局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

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莆政办〔2007〕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

莆田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交通局《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意见

市监察局 市纠风办 市交通局

(2007年9月)

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监发[2007]3号)和福建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交通厅的通知精神,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方案如下:

一、清理工作的目标和政策界限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交通厅《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闽监发[2007]4号)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征收、杜绝违规收费”的总体要求,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面纠正我市普通公路收费站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做到依法、依规征收车辆通行费。对我市各级党政机关自行出台的与《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各类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减免行为。同时,要建立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现象反弹。

(二)政策界限

根据《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列几类车可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1、军队车辆;

2、武警部队车辆;

3、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4、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

5、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

6、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享受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

我市按上述政策规定,公布全市普通公路减免征车辆明细表。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和市交通局要严格按照上述范围,审核确定我市区域依法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车辆范围。凡在上述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以外,依然违规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的车辆,以及我市各部门自行出台的与上述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有关文件,均属于本次要清理和纠正的范围。

二、清理工作的方式和步骤

清理工作按照“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9月中旬以前)。全市各普通公路收费站要对照省里公布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对我市辖区内的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见附件1),凡在明细表规定之外的车辆要一律停止减免征,凡不符合规定的有关文件要一律停止执行。建立自查工作责任制,自查工作结束后,将我市清理的情况报送省监察厅、交通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并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纠正的期限。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本系统的清理整顿力度,集中收缴和撤消违规发放的各类车辆通行费减免征卡。坚决纠正以车辆通行费减免谋取小团体利益等问题,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阶段(2007年9月底以前)。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清理特权车、人情车为重点,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市监察局、纠风办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对全市重要路段要开展明查暗访。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或者玩忽职守,不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范围明细表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依法不应享受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拒不纠正的特权车、人情车,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要把这次清理工作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合起来,依靠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市监察局、纠风办、交通部门将适时派出监察组,对全市各普通收费站及收费路段进行明察暗访,加强检查督导工作。

(三)总结报告阶段(2007年10月底以前)。按照省里布置的清理要求和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全市清理工作要在今年的10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交通厅。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和市交通局将认真总结清理工作的成效,并向市政府报告清理情况和成效。

三、清理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是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是规范收费公路管理的迫切需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减轻社会负担、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公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实表明,擅自扩大车辆通行费的减免范围,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造成国家税费流失,延长收费年限,加重社会负担,损坏社会公平公正,影响干群关系及政府公信力。因此,对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各种问题,必须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全市各部门要提高对清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把清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明确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实施清理具体方案,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加强领导,分工负责。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因此必须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指导。监察、纠风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察检查,严肃处理清理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交通部门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情况的综合;审计部门要加大车辆通行费专项审计,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维持好收费站的管理秩序,对强行冲关,故意阻塞收费道口,殴打收费管理人员,破坏收费设施等扰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秩序行为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实行车辆通行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财政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杜绝各种特权车、人情车违规行驶。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收费站要建立公示制度,统一印制车辆通行费减免征范围明细表,分发给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并在各收费站向社会公示。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自觉按章交费的社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网站,认真受理。及时查处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在收费公路管理机构和收费站中开展专项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提高征费一线工作人员依法征费、文明征费和严守职责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减免通行费的行为。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清理成果。对公路通行费的征收与和管理工作,要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严格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征审批程序,坚持公示制度;健全和完善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减免车辆行驶权的监督,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依法依规的特权车、人情车,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的行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4.富阳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公室文件 篇四

富纠办„2009‟2号

关于对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系统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办、市农业局: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纠风办、省农负办《关于在全省开展民政、国土、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纠办发[2009]4号)以及杭州市纠风办、农负办《关于在全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等系统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市纠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各界对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等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评议,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种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涉农部门的为农服务意

- 1 - 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农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评议范围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市、乡镇(街道)二级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等涉农部门。

(二)评议内容:围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服务农业惠农政策落实、服务农村公共事业建设、服务减轻农民负担防控体系落实,使农民满意),着重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土地管理、涉农收费、农业执法、村级资产和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农村医疗保障、为农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内容,以及“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机制构建情况开展评议。评议重点为:

1、构建“权力监督、风险防控”阳光运行机制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清理权力,编制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

2、民政系统:规范殡葬服务收费,深化村务公开工作。

3、劳动保障系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强农村医疗救助工作。

4、国土系统: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依法及时足额落实土地征收补偿费,加强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服务。

5、农业系统: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完善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和流转权益;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帮扶农户发展农业生产。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采取统一部署、部门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市纠风办、市农负办统一组织协调,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等部门分别负责实施。评议活动从5月下旬开始到8月下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

- 2 - 市纠风办、市农负办对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和部署,建立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评议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明确评议重点,并建立评议活动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要采取动员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发动,使各被评议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充分认识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利用黑板报、简报、横幅、宣传橱窗、宣传标语、网络平台和“一报二台”等宣传媒体,向社会公开评议内容和重点,公布投诉渠道,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评议活动中去,主动接受评议,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积极营造评议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检查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8月上旬)

各级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和农业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要根据评议的目标要求,特别是评议重点内容,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要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农民、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听取普通农民、专业大户、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和梳理涉农服务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纠、边评边改、评改结合的方法,在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切实抓好落实。

市纠风办、市农负办要对各部门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要积极组织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联络员和监测员深入各被评议单位和农村农户,采取问卷调查、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等多种方式,广泛调查了解行风状况和构建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找准存在问题,提出评议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为反馈评议意见作好准备。

(三)评议总结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

- 3 - 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部门要对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市纠风办和农负办。市行风监督员和农民负担联络员、监测员等评议代表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各被评议单位分别形成书面评议材料。市纠风办和农负办于8月下旬召开民主评议行风会议,组织行风监督员、农民负担联络员和监测员及农民代表对各被评议单位进行面对面评议,并将主要评议意见报杭州市纠风办和市农负办。

四、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涉农服务部门直接面向广大农民群众,其行业风气如何,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对涉农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市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参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议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和实施。要按照评议活动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要突出评议重点,确保工作成效。在行风评议过程中,各参评单位要紧紧围绕评议重点内容来开展工作,并与加强内部管理、减轻农民负担重点领域整治和促进“三农”事业发展结合起来。要以农民满意为目标,把整改问题贯穿于评议活动的始终,做到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向农民群众说明原因,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和违纪违规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确保行风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 4 -

(三)要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健全机制。民主评议是一项阶段性工作,但行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在评议过程中,各参评单位既要重视解决存在的问题,又要注重探索和建立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积极推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深入开展;要以本次行风评议为契机,及时发现本系统、本单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强化执行力,积极构建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促进行风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附:《富阳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富阳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富阳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九年六月二日

- 5 - 附:

富阳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农业系统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市民政、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经研究,决定建立市民政、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农业系统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纠风办。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小丁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凌国龙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邵伟斌 市纪委副书记、市纠风办主任 陈 新 市农办主任

成 员:张生良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张江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杨宏道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章永乐 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绍干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罗良禄 市农办副主任、市农负办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刘绍干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兼)副主任:罗良禄 市农办副主任、市农负办主任(兼)成 员:朱建富 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

周雁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成松 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纪委书记

林长龙 市农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许乃方 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李 君 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站长

- 6 -

5.纠风办纠风监督工作意见 篇五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的纠风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促进科学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保证;坚持纠建并举,突出重点,不断强化政行风建设新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逐步建立完善预防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把纠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滞发、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和“建材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肃查处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等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等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牵头部门:省农委。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政府纠风办。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不正之风。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国家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收取或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加强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省工信厅。参加部门: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三)坚决纠正庆典、论坛活动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对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巩固和深化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严格控制审批新增项目。牵头部门:省政府纠风办。参加部门: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公务员局。

(四)坚决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政府主导、省为单位、限价上网、竞价采购”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逐步将基本药物、医用试剂和普通耗材纳入集中采购,建立完善监管办法,规范采购工作;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等行为;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加大对新农合基金监管力度;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医院和“不当处方点评”工作;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继续推进政行风建设协调机制,加大对重点医院纠风工作力度;建立全省卫生系统行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单位政行风建设。牵头部门:省卫生厅。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人社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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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深化民主评议学校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严肃考风考纪,制定出台责任追究办法。牵头部门:省教育厅。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体育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六)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集中整顿和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行为。牵头部门: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审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粮食局、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七)继续深化治理公路“三乱”。加强治超站(点)管理,落实源头监管措施,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实施公路无“三乱”动态管理。牵头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参加部门: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局、省政府纠风办。

(八)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等专项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牵头部门:省人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参加部门:省审计厅、省政府纠风办。

(九)开展清理规范市场中介组织工作。

6.全市纠风办工作计划 篇六

2007年纠风办工作计划

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着力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务求在重点项目上有新成效,在难点问题上有新突破,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

一、继续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认真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逐步扩大“两免一补”范围,严格规范“一费制”收费范围和标准,强化对服务性收费项目、标准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高中以下(含高中)示范校或星级校的达标活动,严格审批和控制学校的新建项目及其规模和标准,禁止学校高额举债、超前发展。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对已改制学校进行整顿和规范,着重解决公办中小学以改制为名或以民办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高收费、乱收费、乱办班的问题。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考试等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的投入,保障学校必需的公用经费。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行为,严禁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进行各种形式的摊派。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区、市)活动,总结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学、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

二、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力度。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推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网上采购的办法,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试点工作。严格药品审评审批,严把药品市场准入关;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对政府定价范围内重点类别的药品实行分期分批降价,对市场调节价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价格进行必要干预,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销售加价行为。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诚信医院”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探索建立对医疗机构的科学管理和考核制度,全面实行医院院务公开,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禁止科室承包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科室经济效益挂钩,理顺医疗机构内部分配制度。开展医药卫生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抓好农村药品监督网和农村药品供应网建设。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医保定点管理。

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切实加强对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完善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伤农坑农行为。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继续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切实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

四、继续做好“四个坚决纠正”和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的问题。加强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年底前,各市要制定并公布实施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严格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拆迁公示、听证、许可、承诺、资金监管、投诉举报、行政裁决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拆迁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加强对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工作的领导;多渠道筹措资金,切实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职工经济补偿、社会保障等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协调会议制度,逐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监控和保障机制;推行小时最低工资制度,全面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劳动者工资增长机制。

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对重大环境安全隐患进行全面

整改,尽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体系,采取更为严格的污染防控措施,保障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坚决取消脱离实际、加重基层和企业负担的检查评比达标项目,保留、合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评比达标项目,严肃查处利用评比达标活**收费和搞各种摊派的行为,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规范性意见,确保检查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六、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成果。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条例》,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的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涉路管理执法的公正、文明、严格、规范。重点解决治理超载超限超速中以罚代纠、只罚不纠和以治超为名、以治理车辆改型为名谋取私利的问题。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严格公路动物、植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管,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除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点;保证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畅通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要实行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口子不开、力度不减,要采取高压、重处,保证道路畅通。

七、全面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清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问题。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切实解决好遗留问题;严格控制出台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政策,严禁向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同时要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对因监管不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侵犯出租汽车企业或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八、巩固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一是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规范报刊发行行为,纠正假停办、假划转、假分离以及党政部门利用职权摊派发行等问题。三是巩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部分垄断行业乱收费、乱加价专项整治,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治乱减负专项治理。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改进评议方法,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加大整改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工作力度,完善纠、评、建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市直机关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以农村和城市基层为重点,全面加强行风建设。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实际,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把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对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的行风评议。要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在办好市级热线的基础上向县级延伸。年内各县要在转播市行风热线节目的同时,开办县级“政风行风热线”。要结合全市纪律作风整顿的活动,认真解决行政机关在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管理和监控系统。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事务公开。

十、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今年纠风工作的职责分工是: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监察等部门配合;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总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工商、物价、商务、监察等部门配合,其中各专项工作属于哪个部门主管的,由各该主管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国资、监察等部门配合;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建委、国土资源、水利、人口和计生、民政、监察等部门配合;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建委、农业、监察、法制等部门配合;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由市建委牵头,市监察、法制等部门配合;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违反规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牵头,市财政、劳动保障、监察、法制、工会等部门配合;纠正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建委、工商、监察、法制等部门配合;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人事、发改、法制、监察等部门配合;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交通、建设、财政、物价、公安、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审计、质监、环保、信访等部门参与;巩固公路、水路、铁路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林业、水利、监察等部门配合;巩固报刊治理成果工作,由市新闻出版局牵头,市监察、财政等部门配合;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成果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监察、财政、物价等部门配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事务公开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人事、监察、民政、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其中村务公开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厂务公开工作由市总工会牵头。

好范文,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任务,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正确处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在从严刹风整治的同时,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探索标本兼治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提升纠风工作水平,求取纠风工作实效。为实现“两个跃升、一个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贡献。

7.政府纠风办 篇七

公路“三乱”现象的出现,是在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一种特殊现象,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现象还有其存在的土壤和条件,治理和预防这种现象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

公路“三乱”一般是由国家相关的公共权力部门产生的,因此,其危害是非常大的,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政治上讲,疏远了党和人民群众的感情。从调查来看,发生公路“三乱”的现象,多出现在公安、交通、林业、农机管理、工商、烟草、动植物检疫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单位和部门,也是关乎国计民生的,较为重要的单位和部门,同时,这些单位和部门又是执行政府职能,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地方,与群众联系密切,接触频繁,他们往往代表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公路“三乱”的发生,会使群众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而在心理上产生对党和政府的疏远感。这是与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格格不入的。

二是从经济上讲,影响经济的发展。公路“三乱”指的是“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其突出的特点就是一个“乱”字,从这一点讲,“乱”就影响了正常的商品流通,影响了正常的经济环境,影响良好的投资环境,影响了公路物流迅速、加快贸易往来的顺畅。改革开放以来,公路的迅速发展,使大量的货物运输由成本高、速度慢的铁路运输转向了机动灵活、可以实现“门到门”运输的公路运输方面,也由此引发了公路运输业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但是,由于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公路运输的成本不断提高,货物运输又产生了向铁路回流的现象。抛开其他原因,对于铁路运输自身不灵活的限制与公路运输相比,将会对经济发展的速度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公路“三乱”引发的外商对投资环境的忧虑,也将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由此对公路“三乱”的危害也可见一斑。

三是从思想上讲,促使了腐败行为的滋生。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部份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生活腐败也就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某地一工商所的情况就很能说明这一方面的问题:该所15名职工,依靠紧临公路的“优势”,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乱收费十余万元,除上交的五万元外,其余的近十万元被其工作人员请客、吃饭、送礼、娱乐消费一空。因为不入大帐,白条抵支的现象十严重,帐目混乱,该所会计一人就用白条支出三万余元,事实查清后发现,此款并未真正支出,而是进入了所长和会计自己的腰包。

二、十年治理工作回顾

我县公路“三乱”治理工作起步较早,从1990年国务院召开“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全国电话会议以来,就成立了“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公路“三乱”治理工作纳入到“纠风工作”的内容之中。初期的治理工作一直是随着纠风工作同步进行,具体的、专项的公路“三乱”治理工作则是1994年国务院下发〔1994〕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之后进行的,在十年的治理工作中,我县在思想教育、刹风整纪、专项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绩。

1994年以来,我县对公路“三乱”工作常抓不懈。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2001年4月通过了省市纠风办验收,被命名为全县道路基本无“三乱”县。十年中,我们共查处案件三十余起,处理相关人员100多人(次),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其中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农机站擅自上路查车,**日报头版刊登题为《***怒斥“三乱”》的文章,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林站擅自上路查车,站长被行政拘留15天,有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县农机监理站上路拦截收割机,被八家新闻单位曝光,除有关人员受处理外,还处理了主抓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庭与***工商所在***公路查棉花车,制作钉板拦截车辆,影响极坏,有关责任人受到较重的党政纪处分,工商所并因此而被取消了工商局的垂直考试。

通过十年来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实践,我们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对取得较好的治理效果是至关重要的:

一是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以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使工作始终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进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方向、目的、方法和手段都服从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放松,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动和依靠广大车主和司机,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呼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做为检验治理工作的试金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特别是车主

司机直接反映、举报的突出问题;

三是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结合,让那些具有执法权力的单位承担责任,特别是公安、交通、林业这些具有上路权力的单位,在搞好内部管理、治理好公路“三乱”现象的同时,承担起共同防止其他单位和部门出现公路“三乱”的责任,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确保正常的执法环境和与秩序;

四是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包含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的内容,对本单位出现的公路“三乱”现象,单位分管领导与主要领导都要负起责任,除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领导也实行了追究制度,让领导身上有压力、有重担、有责任,主动做好防止公路“三乱”现象的工作;

五是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纠正只是对公路“三乱”现象的一种补救措施,它并不是我们工作的全部,建立完善的预防机制,防止公路“三乱”现象出现才是最终的目标,因此,在进行治理的过程中,我们注重了对相关单位的建章立制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这也是近几年来我县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主要做法。

十年的治理工作是有成效的,也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的成果,但是,应该看到,由于公路“三乱”的产生有其复杂的社会背景和根源,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概括讲,有以下几点:

1、说情风严重,办案人员面临的人情压力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发现一起或处理一起案件,还在进行调查取证之前,就有各方面的、大大小小的领导、熟人开始进行讲情、说合,一般的朋友、熟人尚好应付,而有些来自上层的压力有时让办案人员感到很难处理;

2、对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违纪人员的处理总体来说“偏轻偏软”。由于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压力的影响,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般很难到位,加之有些单位对自身工作人员有意识的包庇和保护,使一些处理出现了“偏轻、偏软”的现象,甚至使有些处理流于形式,只表现在文件上,而对实际工作没有任何影响,因而出现了“重查轻罚”的现象。虽然说在治理公路“三乱”的过程中“罚”不是目的,但处罚过轻的结果还是使一些违纪人员在思想上没有真正认识到位,没有形成真正的冲击力,没有起到真正的震慑作用;

3、办案力量不足。在日常工作中,办案人员和力量的不足往往会成为制约对公路“三乱”检查治理的瓶颈。公路“三乱”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其最主要的特点则是相同的,都是发生在公路上,在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对于治理人员来说,仅坐在办公室里等群众举报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多跑、多看、多深入到实际中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但现实中,治理人员由于受到车辆、设备、人员的制约,对一些公路“三乱”案件不能及时地赶到现场,致使一些直观的、现场的证据得不到有效、及时的取证,有时甚至会灭失,进而因为取不到相关的证据而无法立案,使案件不能得到相应的处理。

4、公路“三乱”现象的反弹值得注意。由于利益驱动,近十年来,公路“三乱”现象的治理工作呈现出的波浪式的特点,也就是说,在治理工作较严的时候,公路“三乱”现象就会收敛甚至消失,而一旦稍有松懈,或因忙于其他工作对这方面疏于管理,放松治理的态势,这种现象就会重新抬头甚至迅速蔓延,这也是近些年来治理工作必须注意的现象,否则,治理工作的成果就会大打折扣。

成绩的取得和不足之处的客观存在,都在提醒我们,公路“三乱”的治理不是一朝一夕的工作,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其存在的现象和存在原因,从而建立更为有效的治理机制。

三、当前公路“三乱”现象的现状及分析

公路“三乱”的治理工作已经进行了十年,目前的公路“三乱”呈现出什么样的特点和表现呢?为了对这一问题取得第一手的资料,我们进行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问卷调查”活动,这次问卷调查活动采取了确定调查对象,随机抽取人员的方式,参加人员有运输企业的工作人员、个体车主、司乘人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等,活动过程中发放问卷138份,收回138份,基本达到了摸清当前公路“三乱”情况的目的。

治理公路“三乱”问卷调查统计表(2002年8月17日)(表略)

从调查结果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特征:

1、公示情况较好,都能将标准、范围、监督电话等情况进行公示,增加了收费时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2、执法行为较为规范,如公路通行费收费、交通规费稽查、公安交通民警执勤的满意度都达到了90%以上;

3、整体行风较好,大多数人对被调查行业的工作较为满意。

但是,从调查情况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整体情况较好的情况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一是具体的收费、执法行为过程的透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增加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力度,如临时动物检疫消毒、林业木材检查等调查中,回答不了解的人占到被调查人数的30%左右,有的甚至达到41%,对正确理解与看待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都有十分不利的影响,也正是问题反映强烈的原因所在;

二是部分执法、收费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调查发现,在各个行业的具体收费与执法行为中,被调查人员普遍反映工作的主流是好的,绝大部分工作人员都能够按照规定执行,但少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不文明的语言行为,以致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三是目前还存在其他未经允许的部门上路拦查车辆的现象,调查中,半数以上的人员对其他部门上路拦车检查答有或不了解,也证明了当前的部门利益与小团体利益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存在,这也是产生公路,前些时候提出的办案机关独立于地方政府,进行垂直管理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

3、加强对相关部门领导和人员的教育。公路“三乱”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人主义、部门利益至上的思想还存在,所以,有必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其中尤其应该加强对相关单位领导的教育,在调查中,我们发现相当一部分的公路“三乱”是在单位领导的直接授意或默许下进行的,有的甚至是领导亲自参与。我们常说抓就要抓到点子上,抓住关键,单位的领导就是关键,抓住这个关键,许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4、拓宽监督的范围,扩大监督的思路。当前是信息传播十分迅速的时代,各种信息传播的方式不断被运用到工作中来,对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来说,目前单纯的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肯定是不完善的,也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我们应该组建市一级甚至是县一级的公路“三乱”治理网站,开通网上举报,设立电子举报邮箱,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网上的举报资料。网站的建立可以和其他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以便充分发挥网上举报的作用;

5、更新举报电话。在调查中我们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说,在遇到公路“三乱”的时候,想举报但却苦于不知道举报电话,虽然我们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了举报电话,但是我们的举报电话一般都是平时的办公电话,一般人特别是外地人难以记忆,再加上公路“三乱”发生地点的不确定性,给及时举报公路“三乱”现象带来了困难。因此,有必要引用如119、110、120、148、315等这些特服电话的先进经验,全省甚至全国设立一个统一的,易记的免费特服电话号码,为及时举报和查处公路“三乱”案件提供最及时的信息。当然,从资源角度来讲,这个号码可以和其他纪检监察工作合并使用;

6、用人制度上进行完善。目前我们的用人制度已经建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对提拔人员把关的制度,但这种把关一般只限于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而在现实中,绝大部分的公路“三乱”现象都发生在股级以下的“小干部”身上,这就有必要将纪检监察部门对人员任用的监督范围扩大到股级人员,规定凡是任用人员,都要经过纪检监察部门的审查,对是否出现公路“三乱”行为严格把关;

7、对处理人员的相关处罚实行动态的监督。在以往的工作实际中,有些被处理人员特别是一般人员工资、人事等相关处理的监督往往不太及时,造成的后果就是处理的结果停留在文件上,起不到预期的治理效果,因此,要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工作,比如建立一个专门的督查机构,对这一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8.政府纠风办 篇八

医药收费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

4月10日至4月20日,由卫生局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县人民医院等2所县级医院、景山镇中心卫生院等11所乡镇卫生院和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这次调研主要涉及医疗机构的人员状况、业务收支、财政补助;依法执业、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规范收费、医德医风建设等12 个方面。调研组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查看医院病历、财务账簿、收费清单、药品购销台帐以及检查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等方式,对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和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二、近年来专项治理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随着我县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有力地促进了我县医疗机构技术水平的创新提高,服务质量的完善优化。各医疗机构在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就医环境、合理用药、规范收费、医德医 1

风等方面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社会公众对医院的知信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医疗质量意识有了普遍提高。各医疗机构围绕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做光荣卫生人”活动,建立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县人民医院顺利通过二级乙等医院复核评审,正在积极申报二级甲等医院,县中医院正在积极筹备申报中医医疗机构等级评审。

(二)医疗服务流程更加方便快捷。各医疗机构积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服务,通过改造门诊科室和病房布局,合并划价、交费和取药环节,努力缩短就诊时间,不断简化服务流程,优化服务环境。各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标识清楚醒目,并在相应位臵通过张贴图表形式,公开公示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方便了群众就诊买药。在门诊大厅普遍设立了导诊服务、健康宣传、饮水桶等,为病人提供舒适、温馨的就诊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近年来,各医疗机构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强化了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提升了医护人员的服务理念。县人民医院把“热心服务、用心倾听、耐心解答、细心检查、精心治疗”

2作为医院宗旨,精心服务好每一患者;花园口镇中心卫生院提出“服务无隙缝、医患零距离”的服务口号。这些看似平凡而细微的服务,体现了各医院在医疗服务中更加注重贴进患者,更加注重方便患者。

(三)医疗服务收费日趋规范。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吉林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完善了价格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了收费透明度,严格按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乱收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各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电脑收费管理,差错减少,速度加快;坚持实行了费用清单制,让患者清楚治疗项目,明白消费金额;坚持自查自纠自我管理,卫生局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科室的职能,建立了收费审计制度,每季度坚持抽查各医疗卫生单位收费情况,规范了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收费。

(四)药品网上采购程序严格规范。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严格按照全省药品采购监管平台进行了网上采购;对常用的药品零售价格在门诊大厅、住院科室利用专栏和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药房实行了微机管理,11所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10年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药品费用降低了34%,2011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药物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基本药物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大降低了

3患者的就医负担,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五)医德医风建设扎实有效开展。各医疗机构认真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和行风建设工作,均建立了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实行考核奖惩手段,制定有比较完善的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方案、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医德医风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加大对行风的监管力度,卫生局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实行了行风建设风险抵押金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防疫站分别缴纳2万元、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缴纳1万元的风险抵押金,通过一年的运行,医院的行业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善,在2011年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对行风建设开展好的县中医院和景山、花园、三道湖等医疗机构进行了表彰。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医疗机构部分服务环节薄弱,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高。虽然各医疗机构都在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努力为病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就医环境和服务。但是,经调查,患者对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及服务质量仍有较大意见,如部分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病人态度冷漠,言语生硬,或为追求经济效益多开大型设备检查单,或不按医疗规程操作,导致差错、事故,既给病人带来痛苦,又引发医疗纠纷。

二是医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亟需改善。调研中发现,部分医

4疗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注重自身修养和精神面貌,在工作岗位上不穿白衣、不戴白帽、口罩,抽烟、聊天,举止不文雅等。作为肩负着救死扶伤神圣职责的医务工作者,其形象不佳会直接导致患者的不信任,甚至反感,严重影响了“白衣天使”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患者对医院集中反映的问题是:一是医疗技术水平应尽快提高,好多疑难杂症在本地难以诊辩清楚;二是部分医护人员服务态度欠佳,对待患者缺乏耐心,在和患者交流时有厌烦情绪;三是患者对医院的膳食普遍不满意;四是医院的环境卫生状况亟待改善。

四、医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业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优质卫生资源短缺。

目前,医院重医轻防现象仍然存在,中西医发展不平衡,中医药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医疗机构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质量不高,全县无一所三级综合医院。影响力大、优势明显的专业学科和突出技术缺乏,力量不强,拔尖人才严重不足,处理疑难重症能力不高。

(二)基层医疗队伍人才匮乏,严重制约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人才是医院的生命源,医院的技术水平应依靠一支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结构梯次合理、长期稳定的技术队伍作保障。而基层医院人才断层、外流现象普遍存在,是阻碍医院发展、缺乏竞争

5力的直接因素之一。尤其是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存在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全县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12.5%,仍有40.9%的在岗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医学专业学历教育。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还未落实,中级以上职称人数不足20%,正规大专学历以上人数不足30%,待遇问题没得到有效解决,基层卫生人员能力现状难以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卫生服务,以致不少患者舍近求远,纷纷涌向城市大医院,从而导致大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也直接影响着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卫系统技术人员职称编制短缺,严重影响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由于人事部门制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适当,远远滞后于现状,各医院普遍存在评聘不符现象,尤其中、高级技术人员待聘问题突出,这部分人员都是临床业务骨干,其劳动付出与报酬不成比例,既挫伤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也制约了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

五、对改善医药服务和规范收费等方面的建议

(一)加大专项治理力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专项治理力度,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医疗服务质量问题上,继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从今年起,每年选择医疗服务方 6

面的一个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把我县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加强政风行风评议,提升医德医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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