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2024-08-18

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6篇)

1.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一

工人工资支付证明

致:毕节地区烟草公司威宁县分公司

贵州黄金叶实业有限公司在建设威宁县牛棚范家田烤烟育苗工场大棚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人工资,现已全部支付给工人。

特此证明

施工队代表签字: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牛棚镇烟叶站牛棚镇烟叶合作社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付款申请单

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付款委托书

根据2011年12月27日与贵公司签订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合同》(合同编号)的约定,我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建设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贵公司将对建设项目给予资金补贴。经本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和受益烟农同意,现委托贵公司代替本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将本次应支付的补贴资金转付给。项目金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元

本次款项支付至银行,账号。

本委托书一式二份,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各一份。

委托单位(盖章):

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组烟草企业代表(签字)

年月日

2.工人工资发放承诺书 篇二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的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我,省份证号码:

,承建的 的劳务分项,现所有工程量于

日已全部完成,项目部已支付完所有工程款或劳务费。

我承诺工人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人,无任何拖欠。如有拖欠或发放不到位由此引起的上访、起诉、闹事等现象发生,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我本人承担,与 项目部无任何关系!

特此承诺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码:

话:

3.投标、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三

建设单位名称:帏翔电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名称:厂房、宿舍、办公楼总承包施工单位名称: 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开工时间:200年月日

竣工时间:月日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时间:200年月日

我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承诺,我单位已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了以上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建筑工人工资,或者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业务,导致以上工程项目拖欠建筑工人工资的,我单位愿意按照《吴江市建设工程项目工资预留户试行办法》的规定,承担法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总承包施工单位):(盖章)

4.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四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现已由我公司中标,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三、本公司按月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手中,并张榜公布工资表,接受你单位监督。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内容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匿,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四)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

现农民工工资的;

(五)每月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农民工工资纠纷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红河州行业人均人工成本中劳动报酬责成企业给付,企业拒付的,从保障金中支付。

六、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开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推行的“一组三表”制度,即建立企业内部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清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督促项目部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七、凡本公司在工程项目一旦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愿意接受劳动保障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施工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年月日

5.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五

1、严格遵守“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用工管理,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对约定实行计件工资或以完成一定任务且支付周期超过1个月的,应每月预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对跨年度工程,须在春节前20天内付清余款。对所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做到用工企业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需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3、如实提供企业用人情况、工资支付记录、财务账册和报表,开户银行账号等资料。

4、严格实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履行公示停工程序。

5、告知农民工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的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6、按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积极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各项工作的检查。

承诺单位:

法人代表: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篇六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劳务分包人(全称):

工程于年月日竣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经三方协议,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农民工造册登记,工天记录,工资表等文件,以备待查。

2、施工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3、支付民工工资应不低于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元。

4、若有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及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查证属实后,从工资保证金中支付,施工方需在一个星期内补足保证金。

5、施工企业若出现以上行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发包人承诺在竣工之日起1个月内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7、承包人承诺在收到工程款后10日内付清全部农民工工资。

8、劳务分包人承诺在收到农民工工资后5日内全部如数发到农民工本人。

9、期间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按以下方式处理:

9.1、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

(1)、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的N倍(N为合同补充条款中所确定的系数)时,由发包人垫付农民工工资,垫付费用由发包人按垫付总额乘以系数N向承包人收回,从剩余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剩余工程款大于等于拖欠数额但小于拖欠数额的N倍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支付拖欠数额的[(2-N)×100]%,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

(3)、剩余工程款小于拖欠数额时,由承、发包双方共同支付所拖欠工资,其中发包人以剩余工程款的[(2-N)×100]%为支付额度,承包人支付剩余拖欠额,发包人所支付数额抵扣全部剩余工程款,9.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由发包人无条件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向承包人追讨,不得从工程款中扣除。

9.3、所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农民工本人或劳务分包人,并由其签收。

10、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11、此承诺书一式六份,由发包人、承包人、劳务分包人、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执一份。

发包人(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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