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2024-09-24

海上保赔保险案例(12篇)

1.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篇一

1 97月25日,湖南省进出口公司与英国G公司签订傅货合同,进出口公司向G公司出售600吨电解金属粉,价格条件为CIF(到岸价)。进出口公司将提单转让给G公司。 8月8日,进出口公州就该批货物的运输向原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货物装上船后,山于水手操纵吊杆失误,导致船舶倾斜,部分集装箱掉进海里,包括进出口公司托运的一个集装箱。另外两个没有落水的集装箱被运往目的港,G公司凭提单提取了该两个集装箱。G公司仅向进出口公司支付了两个集装箱的贷款,进出口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落水集装箱所装货物的损失。保险公司向进出口公司支付了保险金,取得了进出口公司签署的权益转让书,对被告某船务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所支付的保险金损失及利息。

法院判决及理由

广州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提单具有货物所有权凭证的法律效力,进出口公司在对提单作了空白背书后交给GYIT,构成了提单的合法转让,提单项下的货物所有权随之转让给了GY-IT;同时,风险也已在货物装上船后转移给了GYIT。因此,只有GYIT才有权依据提单向承运人索赔。尽管保险公司已向进出口公司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并取得了进出口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书,但因进出口公司不具有对承运人的索赔权,保险公司并没有有效取得代位求偿权,不能向承运人提出货损索赔。法院据此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作为保险标的的集装箱货物因为实际承运人启通公司的过错受到了损失,进出口公司没有直接向启通公司索赔,而是向湖南保险请求赔付,湖南保险也实际给付了保险金,表面上似乎符合上述保险代位权取得的条件。然而,我们仔细分析后却可以发现,湖南保险对进出口公司的赔付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它根本不可能因此获得保险代位权。因为,第一,进出口公司本身无权向承运人索赔;第二,进出口公司在损失发生时已经不是被保险人。下面我们就围绕CIF价格术语来具体分析这两点。

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取得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指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所取得的被保险人享有的依法向负有民事赔偿责任的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当保险标的物因保险责任事故而发生的损失系由第三人的违约或侵权行为所致时,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损害赔偿关系。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不向第三人追究,而直接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作出赔偿后,即取得原属于被保险人的权利,有权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可见,保险代位求偿权实质上是一种债权转移,即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转移。保险人取得代位求偿权需要具备一定的要件,我们可以将其简要概括为“一项前提,两个条件”。一项前提是指,代位求偿权的取得必须以被代位人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为前提。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根据常识,权利的转让必须以权利的存在为基础,任何人都不可能将自己所没有的权利转让给他人。两个条件则是指,第一,第三人对保险标的物的损失负有责任;第二,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履行了赔偿义务。只有满足了上述前提和条件,保险人才能取得和行使代位求偿权。

2.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篇二

联合保险,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不同种类的保险利益, 但为了便利起见, 其通过同一保险合同对不同种类的保险利益予以保险, 但实际上合同基础并不相同。 (2)

在英国, 联合保险广泛适用于船舶保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融资租赁以及造船等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领域。被保险人主要涉及到船舶保险中的船舶所有人和船舶管理人、承租方, 或者是船舶建造合同的主承包方 (head contractor) 和分包方 (sub contractor) 、供应方 (supplier) 之间。

二、联合保险的特点

第一, 联合保险中各个被保险人所享有的保险利益是不同的。通常, 各个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都分别享有保险利益, 但是具体的保险利益种类也就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是不同的。如, 在船壳保险中, 作为被保险人的船东就有可能把船舶管理公司一并作为共同被保险人。在船舶建造方面这种做法很是普遍, 由于会涉及许多的分包方与供应方, 所以在总承建方或船厂的保险合同中, 会把与这些相关的公司都包括进来作为共同被保险人。很显然, 各个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是不同的, 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个被保险人损失衡量标准也是不同的。

第二, 联合保险中各被保险人之间的行为独立。在联合保险中各个当事方的行为结果是相互独立的, 一个被保险人的行为通常应当独立于其他的被保险人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之间是不可能互相影响的。保险人不得因为其中一个或者几个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作为对抗其他的被保险人的依据。

三、联合保险与共同保险发的区别

共同保险和联合保险是联共保险下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一对概念。在具体的实践可能由于各个被保险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使得两者之间的区分不是那么清晰。所以, 笔者在此对共同保险和联合保险进行比较, 希望能有助于清晰的界定两个概念。

共同保险, 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对同一个保险标的都享有同一种类的保险利益, 并且依据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比例份额向保险人投保共同保险。所有的被保险人都享有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统一的保险利益。 (3)

(一) 保险利益的区别

共同保险中所有的被保险人对被保险标的享有相同的利益。所谓“相同的利益”, 就是指当发生保险事故时, 各被保险人所遭受的风险损失的衡量标准是相同的, 他们向保险人主张保险索赔的依据也是相同的。这一概念有点类似于物权法中关于共同共有人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 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共同保险这一概念也最常出现在对共有物的投保上。

而联合保险中, 各个被保险人之间所享有的保险利益是不同的。各个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都分别享有保险利益, 但各个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是不同的, 且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各个被保险人损失衡量标准也是不同的。

(二) 保险人所享有抗辩权的区别

共同保险中共同被保险人之间的行为效果具有一致性。所谓“一致性”, 即一个被保险人的行为后果必然及于另一被保险人, 效果上不会相互分离 (4) 。当出现可抗辩事由时, 如果由于某个被保险人的故意或者其他可能导致保险人免除赔偿责任的事由, 保险人可以援引抗辩事项来对抗所有的共同被保险人, 因而免除自己的保险赔偿责任。所有的共同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命运是绑在一起的, 要么就全部都获得赔付, 要么就全都赔不到 (5) 。

上文已经提到, 联合保险中, 各个当事方的行为结果是相互独立的。一个被保险人的行为通常应当独立于其他的被保险人, 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之间是不可能互相影响的。保险人不得因为其中一个或者几个被保险人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作为对抗其他的被保险人的依据。

联合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分主要体现在保险利益和保险人行使抗辩权这两个方面。但是在实践中, 对于是否属于联合保险或者共同保险的判断是相当复杂的, 需要综合考虑复杂的法律关系以及个案的具体情况才能得出结论。

在英国的先例General Accident Fire&Life Assurance Corp Ltd v.Midland Bank Ltd (6) 中, Wilfred Greene大法官对于共同保险和联合保险的区别问题做出了权威性的解释。

该案中, 三个共同被保险人分别是某公司、接受该公司浮动抵押的抵押权人Midland银行和该公司经营场地的出租人Scuffin and Willmott Ltd, 为公司的建筑、工厂和仓库存货投保了火灾风险。随后, 因为发生火灾导致公司的财产受到一定程度的减少。公司向保险人索赔保险赔偿时夸大了损失的金额。保险公司得知消息后, 主张该保险为共同保险进而要求向另外两个保险人提出补偿保险人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请求。法官在本案中对共同保险和联合保险的界定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在他看来:

如果两个财产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进行投保, 当保险标的可能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时, 两个被保险人都会因此遭受到财产损失, 毫无疑问, 该份保险单应当是共同保险。但如果只是将对保险标的享有的不同保险利益的多人放在一个保险合同内进行承保, 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受损失, 可能每个被保险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但是每个人所遭受到的损失需要依照不同的标准来确定。就如同本案中, 因为火灾造成被保险财产灭失, 公司所有人遭受的是所有权的减损;而对于银行来讲, 即使浮动抵押已经明确确定下来, 银行所遭受的损失与公司所有人所遭受的损失是完全不同的, 所以该保险合同应当看作是联合保险而非共同保险。

四、联合保险的性质

联合保险是将与首要被保险人 (principle assured) (7) 相关的公司或者当事方也包括在其保险合同范围内以便为该类群体提供保险保障。由于联合保险将享有不同保险利益的各个被保险人包括在一个保险合同中, 且一个被保险人的行为后果通常独立于其他的被保险人。在英国保险法下, 关于联合保险到底是属于一个合同或者是多个独立合同的集合是有争议的。

观点一:联合保险合同实质上是一个保险合同

大法官Gage J在审理FNCB Ltd v Barnet Devaney (Harrow) Ltd (8) 一案中认为:虽然是联合保险是对不同种类的保险利益予以保险, 但是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利益都是于同一个保险标的之上所享有的, 所以应当将联合保险合同认定是一个保险合同。基于此, 任一共同被保险人过错行为或其他可抗辩行为都能够使得被保险人据以对抗其他的共同被保险人。

观点二:联合保险合同的独立性

在承认联合保险合同独立性的前提下, 对此问题还有两种解释:

解释一:在Arab Bank v Zurich Insurance Co ([1999]1 Lloyd’s Rep262, 277) 一案中, 大法官Rix J的观点是将联合保险看作是多个独立合同的集合 (a bundle of separate contracts) 。无论各个被保险人对于保险费分摊问题做出何种规定, 只要是对保险标的分别享有不同的保险利益, 那么每个独立的保险利益都视为由一个独立保险合同进行承保。

解释二:是将联合保险看作是实质上的一个合同, 但是合同中涉及到不同的保险利益的规定部分是相互独立的, 彼此之间不受影响。这种观点认为, 由于联合保险中, 各个被保险人对于所享有的保险利益的投保是由一个保险合同所保障的, 所以应当将联合保险看作是一个保险合同。但是, 考虑到联合保险的特殊性, 每个被保险人的行为后果相互区别, 因此应当将保险合同中涉及到各个不同保险利益的部分独立看待, 由此得出该观点。

上述两种观点虽然表述上有所不同, 但是两种观点都看到了联合保险的特殊性, 也因此采取了与共同保险相区别的做法, 即承认了联合保险的独立性。

联合保险的性质问题在立法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关于联合保险性质的观点是大法官们在审理案件时依据对法律的理解和审判经验而得出的个人见解。通过对上述典型案例的分析, 笔者认为第二种观点的表述更有道理, 理由如下:

对于观点一, 通过上文对联合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的阐述可以看出, 两个概念最显著的区别在于:共同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行为具有一致性;而在联合保险中, 各个当事方的行为结果是相互独立的。一个被保险人的行为通常应当独立于其他的被保险人, 也就是说被保险人之间是不可能互相影响的。而第一种观点忽略了两个概念之间独有特点, 对两个不同概念以相同方式对待。这明显与逻辑学上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相悖。

对于观点二, 在保险实务中, 联合保险的投保常常是由一个被保险人 (通常被称为首要被保险人) 为了其他享有保险利益的被保险人而与保险人订立合同, 只需要该首要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便能使得该份保险合同成立, 并且其他的共同被保险人也要受到该份保险合同的约束, 并享有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这样的做法使得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缔约过程相对简化, 而且允许被保险人代其他人投保保险的行为都体现了联合保险便利商业操作的目的, 也防止由于疏忽而造成漏保导致增加商业风险。

五、结论

在英国, 联合保险广泛的适用于船舶保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融资租赁以及造船等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领域。联合保险将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多方当事人纳入一份保险合同中进行投保, 这样的做法一方面为保险实务提供了一定的方便, 保险人可以免除了与各个被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保费、承保范围等内容一一进行协商;另一方面, 联合保险形式允许一个被保险人为了多个人的保险利益进行投保的做法, 也避免了在实践中可能造成的漏保, 为商业提供了多重保障。

综上, 我国可以结合现有立法体制以及国情的特殊性, 在保险实务中考虑引入联合保险这种做法, 从而促进商业保险的进一步发展完善, 也为理论界提供新的理论基础。

摘要:在英国, 联合保险广泛适用于船舶保险、货物运输、船舶的融资租赁以及造船等涉及到多方当事人的领域。联合保险将对保险标的享有不同保险利益的各被保险人通过一份保险合同进行投保的做法, 为保险实务的操作提供了方便。然而我国海上保险法理论中并没有联合保险的任何相关规定。本文主要对英国法下联合保险的基本问题进行介绍希望对丰富我国保险法理论提供一点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保险法,联合保险,共同保险

参考文献

[1]Howard Bennett.<The Law of Marine Insurance>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2]杨良宜.海上货物保险[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10.

[3]杨良宜, 汪鹏南.英国海上保险条款详论[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2009.

3.海上油田漏油赔偿三案例 篇三

在中国,商业活动的利益相关方除了一般性企业以外,还包括政府及国有企业、国际组织(政府间组织及非政府组织)和公民个体。这些利益相关方,均是社会责任这个大舞台上的重要角色。而国际合作项目比独资项目更复杂、牵涉利益相关方更多,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世界各国来说,能源都是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要素;石油更是被称作“工业的血液”,是一国必不可少的战略资源。然而,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在推动一国工业经济发展的同时,石油的开采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2011年6月发生在渤海湾的中海油-康菲蓬莱油田漏油事件不啻为一声警钟,在错综复杂的原因和责任背后,凸显出来的不仅是石油工业的隐患,更是对企业社会责任和政府行政能力的拷问。

国内外的人们普遍认为,国际石油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已经从一个商业性质的问题逐渐转化为和市民社会、国内政治及国际关系均有着紧密联系的问题。有人指出,在当今的企业社会责任践行当中,由于其生产活动的特殊性,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已经成为了位处前沿的先行者。

本文举出的国内外三个环境事故案例中,处理与国际石油企业有关的环境事故的方式与后果均不相同,引人深思。

一波三折的英国石油公司漏油案

英国石油公司于2012年上半年与2010年墨西哥湾漏油事故诉讼案中的原告方就140亿美元的和解方案进行了谈判,和解费用来自于英国石油公司最初为庭外和解准备的资金。据悉,英国石油公司将关闭其投资额达200亿美元的墨西哥湾事故赔偿基金,将目前所剩的140亿美元支付给原告方。英国石油公司在2010年8月设立了墨西哥湾事故赔偿基金,目前为止已经支出约60亿美元。由于巨额的赔偿,这起事件为各国政府所关注,更为今后其他漏油事故的处理提供了范例。

2010年4月在美国境内墨西哥湾密西西比河三角洲附近发生的漏油事故,堪称石油工业史上最严重的海洋漏油事故,白宫能源顾问指出,这是美国所遭受的最严重的环境灾难,事故给整个大西洋渔业和墨西哥湾沿岸的旅游业带来的打击也很沉重。

事故发生后,在美国政府的号召和敦促下,美国军队、英国石油公司和一些商业渔船很快加入了清污行列。同年7月5日,英国石油公司公布,到当日为止,用于处理泄漏事件的花费,包括搭建沿岸防油栅栏、采用更昂贵的低毒清污剂、对蒙受损失的团体和个人进行赔偿,以及安置因事故而失业的大量石油工人的费用,已经高达31.2亿美元。按照美国1990年公布的石油污染法案的规定,肇事公司所承担的非清洁费用不应超过780万,一些民主党议员因此呼吁通过新的法律来提高企业在处理污染时所应承担的费用上限至100亿美元。该年6月,美国总统奥巴马与英国石油管理层会面,英国石油公司同意出资200亿美元建立事故善后基金,用以支付对受害者和受害单位组织的赔偿金。

根据瑞士银行的估算,英国石油公司最终将因此次事故损失120亿美元。而由于这次严重的事故,英国石油公司的股价大幅下滑,总市值缩水了1050亿美元,2010年第二季度的亏损则高达600亿美元。

同时,相关责任公司面临着大量来自私人的法律诉讼,指控他们的安全预防系统的缺失和不负责任的商业行为。2012年3月,英国石油同意法院审理所有的法律诉讼:如果判定英国石油确实犯有上述责任,那么英国石油公司就必须支付超过一万件由个人或企业提出的赔偿。

美国内政部在事故发生之后立即要求所有海洋钻井平台停工六个月检查安全隐患。美国海洋能源管理、立法、监督局局长迈克尔·布隆维奇指出,今后国家在颁发作业许可执照之前,必须让企业出具作业评价记录报告以作为评定根据。美国的近邻加拿大国家能源局要求所有在加拿大沿海进行钻井作业的石油公司出具本公司对钻井安全的评估报告。由于海洋钻探所获得的石油占到美国石油总产量的23.5%,这次事故所导致的海洋钻探萎缩也更加促进了美国对非常规能源,尤其是页岩气的开发。

2011年1月5日,美国白宫漏油事故调查委员会发表了一份漏油事故责任调查报告。报告称,“无论是有意或是无意,英国石油、哈里伯顿以及泛洋公司一切为了削减成本的工作态度是导致事故的最重要的原因。”“如果英国石油及其他相关公司能够建立起更有效的决策机制,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之间能够有一个更健全的沟通渠道,并且对关键项目的工程师和钻井工作人员有更好的培训体系的话,事故是完全能够避免的。”

“遍体鳞伤”的尼日尔河三角洲

然而,在西非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当地的生物和居民却没有似在墨西哥湾这般幸运。尼日尔河三角洲是一片面积达70万平方公里的沉积平原,其中包括20万平方公里的湿地。三角洲的生态系统多样,动植物种类比西非任何其他的生态系统中的都要多。1958年,皇家荷兰壳牌公司在尼日利亚南部的尼日尔河三角洲区域经营石油勘探和开采业务,这是尼日利亚石油工业勃兴的开端,亦是三角洲污染的开始。根据尼日利亚石油资源部的资料,自尼日利亚有商业石油活动以来,总共发生过4835次泄漏事故,总共泄漏量达到240万桶;但是世界银行指出,真正的泄漏总量可能是官方数据的十倍之多。

石油泄漏对尼日尔河三角洲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三角洲正在变得越来越不适合人类居住,鱼类和畜禽因为水质污染而死亡,土地无法耕种;呼吸疾病和皮肤感染困扰着居民的健康。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三角洲原住民精英组建了旨在为三角洲众多民族争取应有利益的非政府组织“奥戈尼人民生存运动(MOSOP)”并起草了《奥戈尼权利宣言》,向政府提出了一系列保护当地居民的要求,包括给予自治权、分享石油开采的收益以及处理石油工业所带来的污染,却受到尼日利亚军政府的暴力镇压。1994年5月,MOSOP领袖萨罗-维瓦被诬陷刺杀奥戈尼族保守派长老,并遭到军政府逮捕,军政府通过特别法庭缺席审判了萨罗-维瓦及其他八名MOSOP领袖人物并于次年将他们处以绞刑。萨罗-维瓦的死让全世界大为震惊,英联邦宣布将尼日利亚即刻开除出联邦,许多国家也召回驻尼日利亚大使。联合国及其他很多国家提出对尼日利亚实行经济制裁。

4.海上货物运输案例 篇四

1、A国某公司以CIF价与中国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出口食品2000箱的合同,A国公司在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办理了结汇,货到目的港后经复验发现,该批货物中的342箱食品所含的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的标准,中国公司只实收1995箱货物,短少5箱。下列选项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于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B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A国公司索赔

C对短少的货物,中国公司应向承运人索赔

D对细菌超过标准的货物,中国公司可以要求减少价金,但不能要求损害赔偿

2、平安险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障的主要险别之一。下列哪一损失不能包括在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之外?

A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全部损失 B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C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

3、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7月10

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SALA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SALA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油轮相撞,使SALA号不能如期装货。SALA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4、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价格条件是每公吨CIF安特卫普XX欧元。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颜色变成深棕色。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或温度过高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致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

表述何者为正确?

A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承运人对变质可不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对于货物的固有缺陷可以免责

D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5、托运人马克辛靴鞋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由承运人加拿大政府商业海运公司班轮运输。货物装船后,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了海运提单,提单背面订有适用《海牙规则》的条款。但船在开航前发生火灾,致使货物受到损害,经调查,火灾的起因是由于经船长授权的雇佣人员在对排水管道加温时疏忽所致。

问:此货物损失应由谁负责赔偿?为什么?

6、被告贸易公司从印尼购买一批木地板,货物运抵卸港,因被告未取得正本提单,故向原告代理公司请求凭保函提货,原告基于与被告长期的合作关系及被告良好信誉考虑,在未得到承运人联发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接受被告请

求。被告向原告出据提货保函称:赔偿并承担原告及其雇员和代理因此承担的一切责任和遭受的一切损失;一旦收到全套正本提单,即交原告,被告在本保函中的责任随即终止。后被告提取了货物,经检验表明货物质量不符买卖合同要求,被告与卖方即提单项下托运人就货物质量多次进行交涉未果,双方发生纠纷,被告未按约定付款赎单。得知贸易公司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后,卖方遂在新加坡初等法院起诉承运人联发公司。

问:(1)法院应做出怎样的裁决?

(2)经法院查明,代理公司系联发公司在卸港的代理,联发公司赔偿后可否向代理公司索赔?或者可否直接从代理费中扣除相应款项。

(3)被告贸易公司辨称,其无正本提单提货属实,但货物至今仍保存在保税仓库,故原告可交回保函,其可返还货物。这种说法应否支持?

7、某货轮从天津新港驶往新加坡,在航行途中,货舱起火并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安全,决定往货舱中灌水灭火。火虽被扑灭,但由于主机受损无法航行。于是船长决定雇佣拖轮将货船拖回天津新港修理,检修后重新驶往新加坡。事后调查,此次事件造成的损失有:

(1)1000箱货物被烧毁;

(2)600箱货物由于灌水灭火受损失;

(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火烧坏;

(4)拖船费用;

(5)额外增加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

问:上述各项费用中,哪些是共同海损 哪些是单独海损 请说明理由。

8、货轮在海上航行时,某舱发生火灾,船长命令灌水施救,扑灭大火后,发现纸张已烧毁一部分,未烧毁的部分,因灌水后无法使用,只能作为纸浆处理,损失原价值的80%。另有印花棉布没有烧毁但水渍损失,其水渍损失使该布降价出售,损失该货价值的20%。

问:纸张损失属于什么损失?为什么?

5.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篇五

1 赎金是否属于保险人可以承保的损失和费用

发生海盗劫持事件之后,通常由船东与海盗保持联系,并讨论和支付赎金。船东支付的赎金,大致可以分为三类:船货赎金,人员 (包括船员和旅客) 的赎金,其他费用。其中船货赎金占据主要部分。

1.1 船货赎金

对于船舶的赎金性质,因空船及载货船而有所不同。一般认为,若载货船舶被劫持时为空船,由于货方不可能因支付赎金而获益,故这类赎金应由船东自行承担。而一旦船舶载货航行时被海盗劫持,则可与货物赎金一起,被纳入共同海损,由各受益方分摊。有观点认为,船舶所有人对货主可以主张海难救助。但笔者倾向于共同海损分摊,因其符合了《199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中对共同海损的定义。共同海损原则也适用于承运人为营救、抢救或保护有危险的船只而支出的额外费用,分摊者包括与该风险有财务联系的各方,主要为船东、货主以及潜在租家。有进一步分析指出,应考虑两种情况: (1) 载货船及货物同时交还; (2) 分批归还船舶和货物或者只交还船舶或者只交还货物。前者是共同海损,后者因缺乏受益的货方,故不能归入共同海损。本文对后者不做考虑。

1.2 人员赎金

船员赎金方面,争议集中在船员由何方指派。若船员与船东直接签订船员雇佣合同,则船员赎金由船东支付。若通过外派机构或船员管理机构派往船舶工作,则由船员派遣机构或船员劳务中介机构支付。

船上旅客的赎金方面,旅客因与承运人之间有运输合同契约,故承运人应保障其运输途中的安全。故发生劫持事件后,自然由承运人先行承担赎金费用[3]。

1.3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支付给中间人的费用、聘请律师的费用、赎金支付费用、危机管理费等。很多时候,其他费用可能与赎金相当,甚至高于赎金。这些费用只有一些全新险别与此相关。

2 适当选择保险险别,转嫁巨额赎金风险

以上各类赎金投保时会有所差别。尤其在船货的保险方面,由于海盗风险一直在战争风险和水上风险之间转换[],这使得同样的海盗风险,在进行船舶投保和货物投保时,会有比较显著的不同。

2.1 船舶保险

目前可供船舶投保的与海盗风险相关的险别主要有: (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2009年船舶保险条款; (2) 伦敦保险人协会制定的国际船舶保险条款。

2.1.1 投保中国2009年船舶保险条款的全损险或一切险

2.1.2 投保国际船舶保险条款 (International Hull Clauses) 的战争险

2.1.3 两种险别投保时的差异

涉及船舶的投保问题,由于国内外保险条款的不一致,国内保险人如人保、太保、中船保等通常将船舶战争险、罢工险作为手写条款或背书批单列入船舶险 (船壳险) 的保单,意味着投保人投保船舶险时同时已经加保了船舶战争、罢工险;而伦敦保险市场船舶险保单中则将船舶战争、罢工险作为除外责任,即作为附加险,船东应单独进行投保。

全球最大水险公司德国安联保险认为海盗袭击不应再归于船壳保项目下,而应直接归于战争保项目。

本文也倾向于将船舶的海盗风险纳入战争险的范畴。理由在于:

(1) ICC条款中原本即有战争险条款,且09年的版本规定该条款可以进行单独投保。

(2) 我国将战争险与船舶险打包投保的做法影响到船东灵活投保的意愿。曾经有一些航运公司选择不报告海盗袭击事件以避免保险费的增长和冗长的检查[6]。若将海盗风险纳入战争险这一特殊附加险,则船东或投保人可以根据货物价值,航程风险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加保,有助于帮助船东控制保费的支出。

(3) 战争险一旦分离出来,条款可以规定的更为详尽和有针对性,从而降低产生损失后出现争议的可能性。

2.2 货物保险

目前,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中,投保人通常使用的保险险别主要有两种: (1) PICC制定的2009年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s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 ; (2) 伦敦保险人协会制定的Institute Cargo Clauses,即ICC (1/1/09) 。

2.2.1 投保CIC条款中的战争险

2.2.2 投保ICC条款中的ICC (A) 险

2.2.3 两种险别投保时的区别

多次修订后,2009年ICC条款有了较大变动。而我国2009年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则相对滞后。由于我国保险公司承保后,基本都在伦敦进行再保险,因而应对保险条款进行及时更新。ICC (A) 险属于基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CIC的战争险则属于附加险,必须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方能投保。自然其承保范围也有很大差别。

此外,2009年,伦敦保险市场已将船舶保险条款中的海盗险从水险搬回战争险,按惯例,货物保险市场也会有类似的变动。投保人需密切注意,海盗造成的货物损失在伦敦市场可能很快也将转由战争险予以保障。

2.3 人员保险

船员在海盗劫持中的生命风险,属于单独风险,不能列入共同海损。船上旅客的生命风险,也只能视作意外风险,通过自行购买人身意外险来防范,该险别除外责任中应不包含“战争、武装暴动、军事行动”等事件;此外,船东或承运人也可通过互保协会来分散风险。

针对船员和旅客的赎金赔偿,可以通过互保协会的保险来加以保障。

2.3.1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相关保险

船舶险承保风险与人保的船舶险条款相同,船舶全损险即保障来自入会船外的暴力盗窃或海盗行为造成的船舶全损;而船舶一切险则除包含前述全损损失外,还包括由此产生的船舶部分损失及共同海损的分摊和救助费用等。

保赔险承保,任何入会船船员的伤、病或死亡支付赔偿金或补偿费的责任,以及因此项伤、病或死亡所产生的必要的医药、住院、丧葬费 (包括尸体运送费用) 及其他费用,包括该船员的遣返费用和派遣替换船员的费用。

针对船上旅客的生命风险,中国船东互保协会采用特殊约定的方法,允许对客轮进行特别保险,其承保对任何旅客行李物品的灭失或损坏的责任, 或对任何旅客的伤、病或死亡以及与之有关的医药、住院、丧葬费 (包括尸体运送费用) 的责任。

2.3.2 英国船东互保协会的相关保险

英国船东互保协会常见问题解答第16条明确说明,只要“战争武器”除外责任条款未启动,协会仍然承保因海盗事件引起的常见保赔责任。赎金不是明确承保的风险,协会对赎金有明确的除外责任条款。在Royal Boskalis Westminster N.V.v Mountain (1999) 案中体现以上规定:如果无法确定所支付的赎金有多少是用来解救船员的,那么就没有理由要求船东互保协会分摊赎金。

2.3.3 投保两种险别时的区别

我国船东互保协会的规定与人保船舶险规定相同,而英国船东互保协会明确不承保赎金。

这也体现了共同海损分摊中的一个难题。由于海盗索要的赎金是总额,涉及到各方应分摊的比例会存在一定困难。相对而言,船舶和货物作为有形的财产,可以考虑根据其现值按比例来分摊,一般按到达目的港卸货之日的价值计算,或按照航程中止之日的价值计算。但涉及到船员的赎金支付,争论很多:一是船员的人命价值无法确定;二是是否应将赎金分摊到船员身上。因为船员的损失一般由船东互保协会来承担责任,因此,问题又回到是否应由船东互保协会来分摊赎金上。英国的上诉法院的前述判决认为,无法确定赎金有多少用来解救船员的,则船东互保协不分摊赎金。但船货和人员都是通过支付赎金而得到解救,而财产保险人需要参与共同海损分摊,船东互保协会却置身事外,似乎显失公平。有人建议参照海难救助制度来解决。虽然赎金对救助人命起到了作用,但基于国际上普遍承认的救助人命义务的观点,船、货保险人不应再要求船东互保协会进行分担。

另外,由于保赔保险是一种补偿,而不是责任,因此,保赔协会通常要求被保险船东先赔付第三人的请求,并将其作为从保赔协会得到补偿的条件。

3 一些全新的相关保险险别

海上保险以往的很多险别并不能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一些全新的保险险别的出现,使得投保人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

3.1 特别战争险

并非所有的海盗风险都可以在ICC的战争险之下得到赔偿。根据伦敦保险市场联合战争险委员会发布的“航行区域保证”通知,目前波斯湾、亚丁湾、印度洋等具体海域列为战争险除外区域,船舶进入该海域需提前48小时投保特别战争险。该保险会大大增加船舶保险成本,进而导致货物险、船东责任险费率和租船人责任险也将大幅度上升。

战争险的保险费由谁承担主要取决于租船合同的规定:大部分标准租船合同规定由船舶所有人支付保险费;期租合同下,保险费一般由租船人承担;程租合同下,战争险的保险费往往通过谈判转嫁给货方。此外,船舶被海盗劫持期间期租合同是否有效也取决于租船合同的规定。标准租金损失险通常只承保船舶因海盗袭击或扣押遭受的有形损失,无形损失得不到任何补偿[]。为填补这一空白,可以投保绑架与赔偿保险,承保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为遭遇海盗劫持的船舶提供充分保障。

3.2 绑架与赔偿保险 (Kidnap&Ransom Insurance)

该保险仅面对船东,覆盖了船舶被海盗劫持开始的时刻起产生的相关费用[],赔付海运风险管理、赔付赎金损失以及为受害船东提供包括赎金谈判、雇佣安保公司等附带费用。

以保险金额为500万美元的绑架赎金险为例,保险人的赔付限额如下:赎金500万美元;中间人的费用 (包括赎金投送费用) 不定;额外费用 (包括从被绑架开始直至被释放后60天之间的船员薪金,船舶被释放后到附近港口的修理费、加油加水补充物料费用,船员医疗休养费用、再培训费用等) 500万美元;法律咨询费用500万美元;船员身亡赔偿2.5万美元/人;船员眼睛伤害赔偿6 250美元/人;船员肢体伤害赔偿1.25万美元/人;绑架事件人身伤害50万美元/人等等。因此,保险人须承担的赔偿金额可能远远超过2000万美元。

3.3 海上运输安全防护保险

该险别由美亚保险提供,承保赎金、咨询费用和法律相关费用,保额在500万至1000万美元,根据船舶资质、航程、安全防护、过往5年损失记录等因素来确定费率。

4 结语

当前,向海盗支付赎金成为不得已而为之的做法。但赎金的分摊比例通常只能交给仲裁机构或是法院来完成。

此外,赎金的合法与否并无统一规定,尽管多数都作为保险公司传统保障的部分得到了赔付。但美国已多次试图将索马里海盗问题上升到恐怖组织的层面。总之,赎金法律性质的变化,关于航行区域通知的不断更新等很多问题都会造成船舶、货主等在投保方面的一些变动,各方需密切关注,及时调整。而投保人在转嫁风险的同时,也应积极采取措施,比如采取国际推荐的运输走廊 (IRTC) 加有组织护航的策略,尽量减少海盗袭击,规避航运风险。

摘要:近年来, 船东向海盗支付的赎金费用在连年增加。船方、货方、保险人等各方针对赎金的性质, 保险人应当承担的损失和费用等方面有较大分歧。海盗赎金可以分为船货赎金、人员赎金、支付给中间人的其他赎金等三类。本文从中国保险条款 (船舶险、货物险) 和英国伦敦保险人协会的保险条款 (国际船舶险和伦敦保险人协会货物险) 的不同角度探讨了船方、货主等各方不同保险条款之下如何投保的问题, 希望借此帮助投保人规避海盗风险所造成的巨额赎金损失。

6.论海上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篇六

摘 要 最大诚信原则是海上保险合同的一项基本原则,如实告知义务是其主要内容。如实告知义务中“重要情况”的界定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本文结合英国法相关观点和判例对海上保险法中“重要情况”的界定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 海上保险 如实告知 重要情况

一、告知义务的含义

所谓告知,也称披露,指在保险合同成立以前即保险人接受承保前,被保险人必须将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项或状况告知保险人。我国《海商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合同订立前,被保险人应当将其知道的或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有关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者确定是否同意承保的重要情况,如实告知保险人。”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的规定外,在签订合同前,被保险人必须向保险人告知其所知的一切重要情况。被保险人视为知道在通常业务过程中所应知晓的每一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未履行该告知义务,保险人即可宣布合同无效。”

二、如实告知义务认定标准

据我国《海商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即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时间为“合同订立前”,也就是说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截至到海上保险合同成立。保险合同成立之时,是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被保险人提出保险要求为保险人接受时,并不以保险人签发保单为要件。在双方当事人协商过程中,被保险人才了解到的重要事项及从不重要到重要的事项,被保险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但是,若被保险人为自身利益提出对原合同条款的修改,在合同内容变更的范围之内,被保险人就有重新告知的义务。被保险人没有义务告知在合同订立后才知道的新情况或才发生变化的情况。在海上保险合同订立前不重要的情况,即使在合同订立后成为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原因,也不是被保险人须告知的重要情况。

如实告知的事项的范围为“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的事项”。所谓“被保险人知道”,指在个案中实际的被保险人“实际知道”。“在通常业务中应当知道”,是用一个通常的“合理的”、“谨慎的”被保险人的标准来衡量个案中特定的被保险人。判断个案中被保险人是否“应当知道”某一重要情况取决于个案中的具体情况和法官的自由裁量。

三、如实告知义务中“重要情况”的界定标准

所谓重要情况的标准,我国《海商法》规定为“影响保险人据以确定保险费率或是否接受承保的重要情况”。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18(2)和20(2)中对“重要情况”的界定:影响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确定保险费的每一情况,都认为是重要情况。

1.据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18(2)和20(2)中对“重要情况”的界定,即完全而准确的披露将影响一个谨慎的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及确定保险费率。或者对一个谨慎的保险人的影响降低到一个较低的标准,那么,这一较低的标准又是什么呢?Pan Atlantic v. Pine Top一案中Michael Beloff Q.C.作为原告的代理人认为:根据非海上保险的一般法律,未披露或误述的情况,在以下情形下构成“重要情况”:第一,此种情况会影响一个谨慎而明智的保险人在知道这一情况时会拒绝或接受承保。第二,这一情况会使保险人将实际做出不同的决定。所以,无论是对谨慎的保险人或实际保险人来说,该重要情况必须使其做出不同的最后决定。

无论是海上保险合同或是非海上保险合同,最大诚信是近两百年来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重要情况”有三个特征:第一,依据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第18和20条的规定,一种情况的未披露或者误述只要在合同成立前对谨慎的保险人产生心理影响,即构成重要情况,而不必对真正的保险人产生重要影响。第二,一种未披露或误述的情况在下列条件下成为重要情况,即当该情况被告知或恰当的叙述的情况下,谨慎的保险人在决定是否接受承保或者以什么样的条件接受承保时将把其考虑在内的情况。第三,在保险合同或再保险合同成立前如果对重要情况未进行披露或者是误述,其后果为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重要情况的误述和未披露是否足以使保险人解除合同,或者说误述和未披露完全或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合同的签订?如果誤述和未披露在促成合同签订方面是必要的,举证责任如何承担?在Berger v. Pollock一案中,Kerr J.已经说过这一原则:只有误述和未披露对保险人已经实际上产生了影响,他才有权解除合同。在C.T.I.案中,通过大量权威专家的引证,Kerr J.承认其在Berger v. Pollock一案中认为实际承保人无需证明他的思想受到影响这一看法是错误的。Parker L.J.认为,针对第二个问题,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并没有要求如被告知实际保险人本会不承保或以更低的保费承保。针对第一个问题,认为一个事实只要与风险有关或者可能导致拒绝承保或增加保费,这个事实就影响了谨慎的保险人在确定保费或决定是否承保时的决定。可以说,谨慎的保险人可能认为一个事实情况与风险有关并且影响是否承保或增加保费的决定。但是,不可以说谨慎的保险人会做出不同的行为,因为就他们本可能的行为或他们对未披露的情况所重视的程度,没有绝对的标准。

重要事项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事实问题。法院判决时常因个案的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纳不同的判断标准。但总的来说标准有两个:第一,此情况是否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接受承保;第二,是否会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如何界定“重要事项”,从立法政策上是为了平衡海上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

参考文献:

[1]CTI:Container Transport International Inc. & Reliance Group Inc v. Oceanus Mutual Underwriting Association(Bermuda)Limited Lloyd’ Rep.1984:476.

[2]Pan Atlantic v. Pine Top 2 Lloyd’ Rep.1994:427.

7.夏日泛舟海上教案 篇七

夏日泛舟海上

教学内容:

1、唱歌《夏日泛舟海上》

教学目标:

1、学会用自然、流畅的声音演唱歌曲《夏日泛舟海上》。

2、认识和了解特殊音乐符号以及在歌曲中所起到的作用。教学重难点:感受三拍子的音乐特点。

理解歌曲,用自然舒展的声音、真挚的感情表达歌曲意境。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图片)

威尼斯是意大利一个著名的港口,也是世界举世闻名的旅游胜地,它有118阁岛屿组成,靠378座桥连接起来,故有“水上城市”之称。威尼斯最特别的交通工具贡多拉,这是一种月牙形的黑色平底船,在夏天人们乘坐小船,漫游在平静的海面,划着船,唱着歌,威尼斯的夏天就是这样浪漫。

居塞比·威尔第(Giuseppe Verdi,1813-1901),意大利伟大的歌剧作曲家。作品有《弄臣》、《游吟诗人》、《茶花女》、《假面舞会》、《奥赛罗》及《法尔斯塔夫》等,一生创作了26部歌剧。善用意大利民间音调,管弦乐的效果也很丰富,尤其能绘声绘色地刻划剧中人的欲望、性格、内心世界,因之具有强烈的感人力量,使他成为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歌剧作曲家之一。

1、教师直接导入:今天我给同学们带来了一首歌曲,你们听一听,歌曲表现的是哪个季节?歌词唱出了什么内容?

(1)播放音乐

(2)生回答:歌曲表现的是夏天

(3)师:同学们回答的很好,那么歌词唱出了什么内容?

(4)生回答:歌词唱出了唱出了青年人的向往,追求和美的感受。(5)师:同学们回答的真好,那么你还能不能用语言来概括一下夏天是什么样子的?例如:体育运动、休闲、颜色、温度、等等。(游泳、纳凉、绿色、炎热)(6)生:讨论

(7)同学们概括的很好,想的也很周全。

2、师:为了使同学们更深刻的感受夏日情怀,老师将带领同学们乘上小舟,去享受夏日泛舟的乐趣。在出发之前,我们先来学一首歌曲。大家看大屏幕听歌曲,听后并回答一下三个问题:(1)这首歌曲表现了一副的画面,情绪怎么样?(2)注意听这首歌曲是几拍子的?

(3)能不能听出它的强弱关系来?(1)播放《夏日泛舟海上》

(2)描绘的是在一个明媚的夏日里,人们乘坐小船,在海上尽情游玩的欢乐场面。

情绪(欢快、乐观、充满活力)(八三拍子)

强弱规律是(强、弱、弱)图

(3)师:回答的非常准确。这首动听的歌曲《夏日泛舟海上》是由谁创作的呢?

(4)作者简介:威尔第

4、那么同学们想不想用一种喜悦的心情来呢?(1)第三遍播放歌曲,学生跟唱。

(2)师:同学们唱的很好,你们发现了吗?歌曲里还有很多特殊的记号呢,他们可是为歌曲的情绪起了很大的作用啊。你们能说一说都有哪些记号?作用是什么?(跳音记号:唱的要短促而富有弹性。强音记号:唱的要强一些。延音记号:一般延长原来时值的一倍

三连音,三连音唱的要均等。(3)共同处理难点。

(4)下面跟老师的琴来唱一唱。你想用什么样的声音唱呢?(自然、流畅)演唱曲谱

(5)把各种力度记号融合在歌曲里用乐观、充满活力的情绪唱一唱歌曲。分段演唱歌词

(6)变换演唱形式(分组等)

4、同学们唱的真好。为歌曲编配一些打击乐器来烘托一下气氛好吗?

8.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篇八

关键词:代位求偿权;委付;区别;联系

中图分类号:D996.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8-0097-01

一、代位权

海上保险法中的代位求偿权是指在国际海运过程中,由于第三人的疏忽或者过失造成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之后,取代被保险人享有的向该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由我国《海商法》第252条第一款规定可知,代位求偿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保险事故及其引起的损失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二是上述损失是由可追责的第三人造成,而非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造成,也不应是属于第三人可免责的事项;三是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支付了赔偿;四是保险人要在支付的保险赔偿金范围之内索赔;五是被保险人应当在时效期限内向第三人索赔,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57条的规定,班轮运输情形下,时效期限为1年,在航次租船情形下,时效期限为2年。

二、保险委付(Abandonment)

委付制度是指海上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标的被推定全损的情形下,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履行全部赔偿责任后而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所有,而被保险人表示接受的制度。由我国《海商法》第249条规定可知,委付制度的实行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保险标的被推定发生全损。我国《海商法》第246条分别从船舶以及货物两个方面规定了应认定为推定全损的情形。二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并请求被保险人按照实际全损赔偿。对于此委付通知,保险人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但是保险人的拒绝并不影响被保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权利的行使;三是委付不得附条件,保险人一旦接受该委付的通知,不得撤回;四是委付要在时效期限内行使,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64条的规定,该时效期间为2年。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后,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但是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收取赔偿金的权利并非是依附该委付财产的权利。

三、二者之间的关系

经过上文对二者的介绍,可以看出代位权与委付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一)代位权与委付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代位求偿权是法律赋予保险人的一种法定的权利,在满足法定的适用条件后,保险人可向可追责的第三人追偿其已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数额,是一种债权的转移。这种转移是法律规定的必然转移,只要保险人赔付被保险人之后(可能是对部分损失的赔偿,也可能是全部损失的赔偿),保险人就取得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而委付是一种制度安排,被保险人享有发出委付通知的权利,其既可以发出委付通知,要求被保险人赔偿其全部损失,又可以不发出委付通知,以部分损失向保险人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但是不接受委付通知的行为并不影响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全部损失的责任。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后,取得的是保险标的残余物财产的所有权以及一切所有权方面的权益,因此,委付是一种物权上的权利义务转移,这种残余物所有权的转移并不是必然转移,而是请求转移,是否转移不仅取决于被保险人是否发出委付通知,还取决于保险人是否接受该委付通知。

2.适用的前提条件不同。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要求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及损失是由可追责的第三人造成的,是基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违约行为还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在所不论。也不论该损失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而委付仅仅适用于推定全损,对于部分损失以及实际全损是不适用的。其次,对于这种损失的造成可能是基于第三人的侵权、违约或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也可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其他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

3.两者的权利范围不同。根据海上保险法中的保险代位求偿权,其目的也是为了保护保险人的利益,以维护保险补偿原则,但保险人的代位范围一直都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无论是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包括推定全损),都可以使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该损失的赔偿金额之后,取得向可追责的第三人请求支付该相同金额的追偿权利。若超出该金额额度,保险人应当将超出数额退还给被保险人。不论是在部分损失情形下的相应追偿,还是推定全损情形下,既取得了对残余物的所有权又取得了对第三人追偿的权利,有一点是应当必须遵循的,那就是:保险人收回的补偿不应多于其赔付。而根据委付制度,保险双方在委付的情况下,关注的第一焦点不在于是否接受保险标的,而在于推定全损是否成立,是否“按全损赔付”[3]。即使推定全损成立被保险人也有权选择索赔全损还是部分损失,如果被保险人索赔全损,则必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被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后,就取得了保险标的残余物的一切剩余利益及有关的所有财产权利及义务,这里的利益指的是标的物本身的利益,不包括向第三人索赔的利益。

4.法律后果不同。保险人在代位求偿情形下,依法取得了对第三人的追偿权,即被保险人赔偿多少就可以追偿多少,保险人不会因为行使此权利而额外获利。而保险人在接受委付后,取得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对此权利的行使既可能使保险人额外获利也可能使保险人遭受损失。

(二)代位求偿权与委付的联系。基于上述对于区别的分析,我们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并不是绝对分开的,而是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代位中可以存在委付,委付中也可以存在代位。

1.代位中存在委付的情形:第三人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构成推定全损时,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支付赔偿金后,无论保险人是否接受了被保险人发出的委付通知,保险人都取得了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

2.委付中存在代位的情形: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后,保险人接受委付通知并且按照全部损失赔偿后,若这种损失是可追责的第三人造成的,保险人取得向第三人的代位追偿权。

参考文献:

[1]杨召南、徐国平、李文湘:《海上保险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温世扬:《保险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李文湘、陈元允:《论海上保险代位的范围》,中国知网,载于山东对外经贸,2000年第一期。

9.海上日出教案 篇九

课题

海上日出

教学目标

知识与

技能

.学会本课生字,能正确写 “ 镶 ”“ 一刹那 ” 等字词。.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初步理解课文,感受海上日出壮观景象。

过程与

方法

德育渗透

教学分析

重点

初步理解课文,感受海上日出的壮观景象。

难点

初步理解课文,感受海上日出壮观景象。

教学准备

课件 视频

教学过程

一、启发谈话 引入新课

1、了解单元导读内容

2、介绍巴金,补充背景知识。

3、谈话引入课题,齐读课题,板书课题。

二、初读课文,整体感悟。

1、自读课文。提示:

(1)把语句读正确,读通顺。

(2)给课文标自然段,遇到不懂的词语,结合上下文或其他方法去理解。

2、检查学生生字掌握情况。自读、范读、齐读。

提示读音:刹、荷 教写:镶

三、再读课文,划分段落。

1、出示再读要求:

(1)正确流利地读文。

(2)想想课文的哪几个自然段是写海上日出的?分段。

第一部分(1)写了看日出的时间地点和环境。

第二部分(2-5)叙述了几次看到海上日出的景色。

第三部分(6)观看日出的感受。

2、巴金爷爷写了哪些天气下的日出呢?画出你的依据。

3、谈感受。画出文中的句子:这不是很伟大的奇观吗?

(1).提问: “ 这不是伟大的奇观吗? ”这是什么句?这句话是 什么意思?

(2).谁能把题目与尾句合成一句话?(海上日出真是伟大的奇观!)

(3).换个方式,句意不变。

(4).“ 奇观 ” 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说海上日出是伟大的奇观呢?

四、感受海上日出的美,欣赏视频。

海上日出奇在哪呢?下节课继续学习巴金爷爷是如何巧手著奇观的。多数同学都没这样的机会在海上欣赏过日出,我们只能透过语言文字,想象文字背后的画面,这节课的最后,老师带大家去海边走走,去领略一下海上日出的美丽与神奇吧!

作业布置

板书设计

海上日出 奇观

10.海上民谣(范文模版) 篇十

摘要

闽南精神主要包括挑战自己、拼搏进取、团结协作、奋勇争先、不甘落后等等。《海上民谣》整个舞蹈富有比较深厚的闽南情怀,蕴含着丰富的闽南精神。在舞蹈中,(缺主语)融入了海上灯塔(这是病句,应该是“舞蹈融入了海上灯塔,……”),并将一位手举船桨的闽南妇女及其手持油灯的女儿的形象塑造的淋漓尽致。《海上民谣》整个舞蹈时长七分钟,其舞姿却将闽南渔民艰辛的生活展现的绘声绘色,充分体现出闽南人坚韧隐忍、吃苦耐劳、胸襟宽广等精神。本文通过对舞蹈剧《海上民谣》和闽南精神的概述,探讨《海上民谣》中所蕴含的闽南精神,从而分析民间舞蹈对闽南精神传播的作用及发展展望。

关键词:闽南精神,《海上民谣》,民间舞蹈。

The Spirit of Minnan throughout The Sea Folk

11.《海上钢琴师》影评 篇十一

终于看完了《海上钢琴师》。

1900把自己禁锢于自己的音乐中,也同时把自己禁锢于自己的世界里——他的全部世界就是他所生活着的Virginian号豪华邮轮。

对于1900而言,音乐,是用来娱乐自己的——他永远为了自己而弹奏着,永远不让自己的音乐和自己分离。1900的存在很特别么?未必,他的生命因为没有踏足过真实世界而显得尤为纯净和清澈,甚至纯净和清澈得不能够生活在这个真实的现实世界里。最适宜他生活的地方,是Virginian,一个漂浮在海上的乌托邦,一个能够让1900这样纯粹且单纯的音乐圣徒栖息的地方。他不能,也不应该走进我们的世界,我们的世界对于1900而言,太肮脏,太复杂了。

究竟是1900把自己禁锢在狭小的空间里了,还是我们让陆地桎梏了我们自身?城市里有着成千的街道,我们迷失于其中,看不到天的尽头,而大海以其广博的胸襟,容忍并珍藏了1900这个特异的存在,也甚至是因为大海的广博,1900看到了世界的尽头。

影片中有两个镜头很让我感动,一个是因为其艺术性,另外一个则是单纯的感动——对一个膜拜音乐的人发自内

1心的由衷感动。

当1900从甲板上缓缓走下舷梯时,摄影师并不像其他同类镜头的处理方式那样,由近及远的慢慢拉长景深,而让作为主体的1900的身影在以庞大的Virginian号做背景的环境下,越变越小——这是一种真正的渺小。摄影师选择了另外一种处理方式——几乎是前无古人的处理方式——当1900一步一步的捱下舷梯时,镜头以同样的缓慢和凝重由远及近,最后渐渐定格,转而我们看到的是从舷梯后方的角度拍摄的1900沉重的脚步,以及透过舷梯的缝隙和1900双脚展示给观者的纷繁而凌乱的城市。而后,我们从1900的眼眶中看到了一个别样的城市——张牙舞爪的炫耀和叫嚣着自己的浮躁,扬扬自得的伸展着栉比的高楼和烟囱。很特别的表现手法,当影片行进到最后,Max问及1900为何不愿意离开Virginian的那一瞬间,我们就不难理解1900的答案了——琴键太大,音乐无从而生;城市太大,我们无从而生……

而另一个镜头,在Virginian被炸毁的前一刻,忽然一双手,干枯的手,轻轻的摆放在观者眼前,然后这双手开始在空气中弹奏,背景音乐是那首美妙的乐曲——1900为了心爱的女孩所即兴演奏出的爱语。钢琴的声音,尤其是这样以单音为主的简单旋律,总是显得特别的干净和轻灵,仿佛是1900那颗安定的心一般,平缓的旋律倾泻着柔情,不仅是

对那个曾经出现在1900生命里的姑娘的柔情,更是1900膜拜着钢琴、膜拜着音乐时,心里自然而然的散溢出的柔情。另外关于以爵士乐作为影片的主体音乐类型。爵士乐很奇妙的,居然可以一边表现着别有忧愁暗恨生的情意,一边又可以跳动出充满了对这个世界的嘲讽的音符。爵士乐的自由节奏全然破坏了过去那些传统音乐的模式。如同1900自身一样,以其的存在嘲讽着这个无聊的世界,同时却又不得不为自己的出生黯然伤神不已。

记得最后的场景,1900和康坐在废船里交谈,他说出了他的所有迷惑,经典的长段自白,叙说自己对未知世界的恐慌,他说外面的世界是无数琴键的钢琴,只有上帝能够弹奏,而自己远不能够。他说着,康泪流满面,甚至哭出声。这个场景很触动我,仿佛是两个来自不同世界的人在交谈,一个在里面,一个在外面,里面的人说尽了生活中的设防让他畏惧,而从外面闯荡过的人,只能是心酸的默许的回应。他们都知道,这个世界就是那个样子,可是还有人要去外面闯一闯。

那么如果我选择原地待命,也请别说我懦弱或是一根筋。

弹奏生活的章法,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天分。

所以不要任意的去评断这个电影中的1900,是懦弱还是一根筋,是太矫情的戏剧化还是欲望都市的意识反抗,他不

属于任何一种生活,他被上帝雪藏,被海洋保管,被一个细腻多情的导演,用戏剧把他的所有一一遮盖,所以,他的恐惧他的延宕他的悲情结局,都是来自人类纯真才华时期的抗拒。

他只是不适合任何一种未来而已。

12.海上保赔保险案例 篇十二

2019《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影评《海上钢琴师》心得体会范文1

故事是从这艘船上讲起,也是在那里结束。

1900,故事的主人翁,他是被遗弃在蒸汽船上的孤儿,好心人的收养好像也不能改变他在这个世界里的孤儿主角。

凭借自己过人的天赋再加上后天的勤奋,他对音符的掌控令人难忘。从一个小主角到一位大人物,不就应用幸运来理解,因为他只是一向在这艘蒸汽船上,独自一个人去领悟这生活的真谛,没有什么能够依靠的地方,一路走来。

钢琴,大海,无暇的蓝天,就是他所在的世界。完美的世界,好像就在天堂的脚下,远离了城市带来的喧嚣,让他简单自如的生活着,也难怪给他带来了无限的音乐灵感。

“所有那些城市,你就是无法看见尽头。尽头?拜托!拜托你给我看它的尽头在哪?当时,站在舷梯向外看还好。我那时穿着大衣,感觉也很棒,觉得自己前途无量,然后我就要下船去。放心!完全没问题!但是,阻止了我的脚步的,并不是我所看见的东西,而是我所无法看见的那些东西。你明白么?我看不见的那些。在那个无限蔓延的城市里,什么东西都有,可惟独没有尽头。根本就没有尽头。我看不见的是这一切的尽头,世界的尽头。”这是他最后的独白,他离不开自己的世界,也不敢去走进另一个未知世界,带着对未知的恐惧选取了离开,离开也是他的一种选取。那些无法看到的东西对他来说真的有那么恐惧吗?世界的尽头在哪里?这是一个很陌生的问题,对我们来说。但对他来说却是一张驶进另一个世界的船票。在他的世界里不会有迷路,只需记住八十八个琴键就行,就那么简单,没有太过于复杂的方向,纯真而又充满灵性的世界。

“一切的尽头,世界的尽头。”每当看到这些,我的思想就会停滞一会,想象一下我理解的这种“尽头”到底在哪里?遗憾每次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能帮我解脱心中已久的困惑,对啊!这种尽头到底存不存在?我们每一天都重复的做着相似的事情,而我们的尽头在哪里呢?

“键盘有始有终,你确切……那架琴上就没有你能弹奏的音乐,你坐错了地方,那是上帝的钢琴。”上帝的钢琴,他说的上帝是在哪里呢?不能弹奏的音乐,不能驾驭的生活,是因为自己从未下船,还是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太过于自我。

每一天奔波于生活的我们又能怎样去应对这个问题?或者自始至终我们从没思考这些,因为我们的每一步都有一个相似的脚印在眼前等着我们。生命的好处在哪里?这是很多人困惑的地方,有理想,有抱负,热爱生活就像做一道自己喜欢的饭菜去品尝,没有多么复杂,简简单单。只但是我们已经没有了最初的想法,接纳和融入让我们变成了这个现实社会中的一个人,或许这就是我们不同于1900的故事。他从未走进,而我们也从未走出。他选取了离去,因为他不能活在一个无从选取的世界,一个没有尽头的世界。

2019《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影评《海上钢琴师》心得体会范文2

这是一个美丽而又伤感的故事,除去这些带给人更多感觉的能够归结为一个“谜”字,到处充满着不解。这是一个属于他的故事。用黑白键谱写了他人生的序曲,静静的海上奏响只为献给那些能够读懂它的人。海上钢琴师一部伤感的电影。

一段轻快的萨克斯结束带出的是冒着黑烟的巨大的远洋轮船。先前的寂静瞬间被轰鸣般的欢呼声所代替,远处的自由女神静静的矗立着,看着向她挥动手臂的人群,人们即将踏上陆地或者是踏上他们的另一个未知的旅程。

1900一个特殊的名字,不经意的被添煤工人发此刻钢琴架下,没有过多的悬念,就是一个被抛弃了的孩子。然而这个小插曲却能够看做是一场特意的安排,一个预示着成为钢琴天才的铺垫。善良的DannyBoodman十分疼爱1900,他教他读书,像对待亲生的儿子一样照顾他,然而幸福的日子总会离去,一个人也必定会经受一些磨难才会更加成长。Dannyboodman的死讯是1900成长的有一个契机。影片中失去亲人的1900静静地靠在窗边看着眼前翻滚的大海,这也似乎预示着他一生将于大海牵扯不清。

1900是个天生的钢琴师,没有别人的指导却能无师自通的弹奏出如此美妙的音乐。他从没踏上过陆地却透过收音机了解各地的风俗人情,以至于把刚上船的max糊弄了一番,他有自己的追求,他有自己的生活习惯,在船上的他更懂得如何去享受音乐,在影片开场中最吸引人的眼球的就是1900领着吐得一塌糊涂的max进入大厅,摇摇晃晃的船上他却走的如平地一般的稳当,出人意外的主意却给人带来了莫大的快乐,1900坐在椅子上,他和钢琴随着大海的翻滚在大厅中无拘无束的游离,滑行。差点砸到脑袋的大吊灯,被破门而入气的吹胡子瞪眼的船长,一切的一切那么的似真似幻。倒在煤矿堆上还是依旧的谈笑风生,这是否就是真实的1900。他遇到过真爱,想要为此付诸行动开始他的另一个生活,但是故事往往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完美,或许到此刻我还在疑惑为什么下船对他来说是如此的可怕,记得他以前在甲板上站了很久,原以为他会带着对那个女孩的爱而去找他,但是他的脚步停下了,他站了好久,仿佛站了一个世纪,一个足矣让他思考完善的时间,他说陆地没有尽头。”这种没有尽头的感觉让他害怕,钢琴的琴键是有尽头的,这让他觉得安稳。

吹着康恩牌小号的max也就是整个影片的线索,他引导着我们进入1900的世界,用他的眼睛看着1900传奇的一身,新的出发,他用他的小号成功的在船上谋得了职位,晕船让他偶遇了1900,最后的卖小号让他重新找到了他的朋友,一切的一切,似乎就在冥冥之中。让他跟1900有牵扯不断的联系。

有时候故事中的天才也能成为吸引我们眼球的一个卖点,正是因为天才的陨落才让我们感到扼腕叹息,一个小小的孩子在没有理解专业训练前就能演奏出令人陶醉的音乐。这个在影片中仍然是一个谜,或许正是因为导演的没有直接点出我们才能更加的迷恋这个弹奏着一首好琴的1900,激烈的比赛又一个成为我们了解他技艺的媒介,与钢琴大师的比试,虽然一开始就明白故事的大概发展走向,但是令我惊叹的是影片中的演员竟然能如此出神入化的将钢琴演奏的如此之极致,或许是作为一个钢琴的外行人来评价海上钢琴师这个场景的演出。影片中的故事情节在这一段也十分紧张,会让看的人一时喘但是起来,似乎到处都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氛围一种从两个比赛者身上散发出来逼人的气场,他们那时候是强大的,个性是1900的表现,就有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感觉。

轮船是整部影片中最主要的道具,而整个影片也是在一艘远洋轮船上发生的人们因踏上陆地而兴奋,而他电影的主人公1900却选取永远的留在船上,等着时间流逝等着船渐渐老化,等着人们渐渐遗忘,在爆炸的前一刻他遇到了好友,原本想静静的消失,就像他静静的躲藏在废弃的游轮中等待毁灭,在油轮中成长,在游轮中度过他的欢乐时光,海是寂静的又是波涛汹涌的,他是属于大海的,辗转于各个国家,却从未离开船一步,那最漫长的等待也是在下船间的停顿,陆地上的世界是精彩的,但是就像中国的浮萍一样,离开了船离开了海他就没有了根,在期间也有动摇是不是他的胆量不够,没有人清楚,也没有人会理解,在影片的开始他了句话是从他的好友口中道出的“只要你有一个好故事,你就永远也不会被人忘记”。

2019《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影评《海上钢琴师》心得体会范文3

这天重温一下经典的电影《海上钢琴师》这已经是我第三次看到这部电影的海上钢琴师”,以主人公为线索,描述了一个一生都在海上度过,从没踏入陆地的杰出钢琴师。片中很令人叹息的时刻便是他已打算走向陆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但是在那一刻,他,有往回走了,走回了他一生的家——那艘船。片中,多少人慕名而来,甚至邀他制作唱片,让他过上富裕的生活,但是他始终坚持自己在船上这种简单而又单纯的生活。即使在最后生与死的选取中,他也选取了与船共生死。他,就这样葬身于大海,一生都没踏上陆地,不知这是否是他的遗憾,还是说这是他的追求。、而且他到底在执着什么?到死都不愿意去感受一下那个他从未了解过的世界

当看到他将要下船片段时!当他站在云梯上思考,丢掉帽子又走回船上的那一刻无从下手,无从选取,怎样办?他扔下了帽子,给了城市一个背影,回到他的船再不后悔。这,便是他的选取!他会在脑海想象美丽的景色,从未下船看上一眼,他选取的是忠于自己的内心,他是一个活在内心世界的人他不适合很复杂的人生城市充满杂乱,是个喧闹的世界,在那里,没有恬静的生活,没有美妙的音乐创作灵感,只有船上才有清净的音乐。这是他的世界。感受着他的世界,这是现实无法比拟的世界。完美的世界。

“他的世界就在汪洋大海上,他,把音符留给了大海和天空。”

“他弹琴,不是为了追求弹琴技法的高超,更不是为了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而是为了表达他的内心世界”

“毅然决然,再不后悔。”人生能够归结为一种简单的选取:不是忙着活,就是忙着死,何不用自己的方式来诠释了自己的人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我们都要透过电影去反映自己的生活,电影中的主人公就象那个我们从不示人的自己,他孤独,他对感情有着孩子般的憧憬,他相信很多,又惧怕很多,是的,主人公就是灵魂中的我们自己,我们自己,就是船上孤独的主人公

世界很大,但是属于自己的很少。怎样为自己在这样大的世界里找到一片空间!很难!所以,当你找到后,不要放下,不要离开,留在那里吧,守住这只属于自己的空间!

2019《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影评《海上钢琴师》心得体会范文4

好几天不上线,昨日一来就看到朋友推荐我一部好片子《海上钢琴师》。实话说,我平时不大看电影,外国的更是不轻易碰触,因为感觉他们总喜欢把诸如灾难,暴力,诡异这些东西在视听上大肆渲染罢了,没什么看头,相较之下,我还是更容易理解一些轻柔和缓,温情浪漫的东西,无论是艺术还是生活。

只因《海上钢琴师》是她推荐的,随即寻找打开,直接进入画面,二十分钟后,我在心里笑着说:这家伙,你怎样明白我会喜欢,居然不早告诉!是啊,展此刻面前的,绝不仅仅仅是一部电影,它分明就是一部浪漫而悠长的史诗,它不是看完之后的唏嘘叹息或捧腹大笑,它是直击灵魂的影片全部的情节是在一艘弗吉尼亚号的海船上一一展开的,主人公是一个十分个性的主角,婴儿的他被船上的铲煤工在高等舱的餐厅里发现,被取了个长长的名字,因为当时是新世纪的第一天,所以1900就被铲煤工顺理成章地加在了他的名字里,于是,他就叫1900了。从此后,1900在船上度过了他的一生,一辈子都没有下过弗吉尼亚号。

八岁时,船上的人们无意间听到一段奇妙的音乐,一个天才钢琴家诞生了,他就是1900。他的曲子从来没有章法,就如他的内心世界一样,根本不存在什么规则,标准之类的东西,他甚至不明白什么是“妈妈”,不明白除海上以外的任何市井之事,但他明白音乐,他演奏的简直是仙乐。别人无法进入他的世界,而他却能够“看”到遥远的城市,看到那里的大雾,松涛,甚至行走着的人们的表情,他用自己独有的内心世界感知一切,他以音乐的形式传递,抒发。他的乐曲是天籁,一如他的灵魂样纯洁,干净。别人也曾劝他下船,甚至也有感情的火花在他心中微燃,但终究没有与这些相融。因为他的音乐他的生命是在船上,在大海上。

三十多年来,他以自己的方式感知和传递着他内心的安静,清明和洁净,这是一个何等的境界,这是一个何等的向往。当时无论是下等的工人,黑人,还是贵族白人都向往自由,向往完美的生活,而影片中多次以幻觉的形式出现的美国自由女神,和1900的音乐也正契合了这样一种向往和追求,我把它解读为一种灵魂的诉求。

尘世间的人们,每每被俗务俗事所困所缠,常常逃不出自己编织的种种藩篱,然而,这些东西与一个博大的胸怀,与天地之宽广比起来算的了什么。许多的人,许多的我们身边我们周围普普通通的人,他们往往有着个性的人格魅力,他们在用最原始最本初的内心书写者人生,他们朴素恬淡,但他们,富有。就像1900一样,战争也好,诱惑也罢,似乎与他都没有任何关系,他只要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的世界神奇浪漫。他的世界恬淡安宁,这就够了。

我儿子说:有好东西大家一齐分享。期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闲来看一看《海上钢琴师》,是为共享。

2019《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影评《海上钢琴师》心得体会范文5

一部在评分很高的电影,既然这么多人都推荐,那肯定是佳作,看完,也确实如此,海上钢琴师观后感。

一个在1900年出生在弗吉尼亚号游轮上的弃婴,不,就应说是发现。找到他的锅炉工人丹尼给他起了一个1900的名字,从此他以这个名字生活在船上,虽然没有户籍也不明白自己属于哪个国家,但并妨碍别人了解他的大名。钢琴是他的生命,正如他说的那样,88个有限的琴弦能演奏出无限的曲子,给人带来无限的欢乐。与小号手的相遇使得他不为人知的故事得以流传下来,虽然最终他选取与弗吉尼亚号同沉,但他还是给后人留下了自己存在的印记---那张音乐母盘。

电影明显年代有些久远了,在很多画面中都能看出破绽,例如人们看见自由女神像的时候,这不能怪当年的摄影师,只要体现出主题就是好的。至于影片有时穿插些看上去很不懂的镜头,例如小号手说一幅画落地的时候,确实让我觉得奇怪。撇开这些由于技术还是编剧上的问题,这部片子确实值得力荐。

如很多电影一样,主题玩玩在最后才表现出来,最终到达一个升华中心的效果。这部电影主题的展现就是在废弃的船舱中小号手与1900的对话,观后感《海上钢琴师观后感》。在1900准备下船但是走到船舷一半时却掉头回到,这是电影在前面给观众留下的一个悬念,此刻他才真正告诉我们。1900害怕的不是看见的东西,而是看不见的东西,他把城市比喻成琴弦,他觉得这个琴弦太巨大,除非上帝,他这种凡人是无法弹奏的,一想到无限的镜头他就觉的恐惧。由于他是一个公认天才,最后他选取死亡而不是进入尘世也就不足为怪了。天才,正如人们常说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虽然1900没有上过岸,但他透过与乘客交流还是接触到了世界,这种不完全接触但又有些接触的状况正好使他在持续心灵独立的同时又不至于那么孤僻。

我想每个人看这部电影都能有自己的感受,有人看到的是天才的一生,有人看到的是天才为什么会选取脱离尘世,有人看的是无限和有限这种辩证关系。无限,能够是欲望,有限,能够是时间,用有限的去实现无限,正如用88个琴弦去演奏变化的乐曲,而不是用无限去实现无限,不明白知足常乐能不能硬生生的嵌在这种思想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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