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精选8篇)
1.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一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培训资料
第一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概述
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含义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第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包括: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
2、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技术依据,其范围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是相同的,是对整个项目而言,是有资质验收监测机构依据环评报告书、审批意见及其项目设计文件采用监测、调查和检查等多种方法,监测验证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了各项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验证环评报告的结论是否准确的一个过程。
所以可以这么讲: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就是对建设项目建成后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
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13号令)
第十二条 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编制。
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由建设单位委托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站或环境放射性监测站,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不得同时承担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承担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者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对验收监测或验收调查结论负责。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以下简称“验收监测”)由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测站负责组织实施。
三、验收监测的分类
第十一条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施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一)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二)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三)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由此条款可知:验收监测分为两种形式三个类别,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不同分为验收监测和验收调查种形式,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污染和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对主要对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进行验收调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价的形式分为三个类别,对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对编制环评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编制验收监测(调查)表,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填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55-2006)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HJ/T 256-2006)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 254—2006)
5、其他环境监测方法、技术规范等
五、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验收监测是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及其效果、“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染物排放、环境管理等情况的全面检查与测试,主要包括内容:
a.对设施建设、运行及管理情况检查;
b.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c.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和排放总量等)达标排放测试;
d.设施建设后,排放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的监测。
具体建设项目的监测内容应根据其所涉及的具体项目进行确定。
1、环境保护检查
a.建设项目执行国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制度”的情况;
b.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表)、登记表”中污染物防治和生态保护要求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文件中批复内容的实施情况;
c.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效果;
d.“三废”处理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情况;
e.环境保护管理和监测工作情况,包括:环保机构设置、人员
配置、监测计划和仪器设备、环保管理规章制度等;
f.事故风险的环保应急计划,包括配备、防范措施,应急处置等;
g.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h.周边区域环境概况*;
i.生态保护措施实施效果*。
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环境保护设施或设备均应进行运行效率监测:
a.各种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b.各种废气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c.工业固(液)体废物处理设备的处理效率等;
d.用于处理其他污染物的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
3、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
对涉及以下领域的污染物均应进行达标排放监测
a.排放到环境中的废水;
b.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废气;
c.排放到环境中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液)体废物及其浸出液;
d.厂界噪声(必要时测定噪声源);
e.建设项目的无组织排放;
f.国家规定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4、环境影响监测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对环境影响的监测,主要针对“环境影响评价”及其批复中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要求。监测以建设项目投运后,环境敏感保护目标能否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所要求的环境质量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
a.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质量;
b.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空气质量;
c.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声学环境质量;
d.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土壤质量;
e.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环境振动垂铅向Z振级;
f.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
第二章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一、验收监测方案的作用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工作计划 是验收监测和检查的主要依据
是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保验收主要技术依据)的主要依据 二.验收监测方案的编制程序 1.接受委托
①委托方应出具书面委托书(函)或文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
提交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或《环境影响评价表》;
♦
提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验收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或《环境影响评价表》的审批意见;
♦
验收工程的注册时间、资金数额、实际投资额、竣工时间、试生产时间、正式生产时间等资料;
♦
设计和施工中的变更及相应的报批手续和批文;以及环保设施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实际投资),原辅材料消耗情况对比表(环评、初步设计、实际建设);
♦
提请验收工程的环保设施清单及运行情况自检报告〔包括企业的环保投资总额(包括绿化、污水管道等)、各项环保设施实际投资额、环保设施工艺流程及各构筑物的名称和功能、环保设施的设计施工单位及施工时间、竣工时间(试运转时间、正式运转时间)、环保设施的运转费用核算〕;
♦
提请验收工程的平面图(标明主要污染源位置,排水管网及厂界等)
♦
主要污染源情况(包括:废气:烟囱数量、各烟囱高度、出入口直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量、有无打孔、孔位等;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循环水利用率、废水排向等;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及来源、排放量、污水排向;固体废物:名称及来源、排放量、综合利用情况;噪声:主要噪声源名称等);
♦
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
♦
设计中,厂区绿化要求及实施情况; ♦
其它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有关资料; ②委托方应保证基本具备环保验收监测条件
♦验收期间生产正常、工况稳定
♦生产负荷须达设计负荷的75%以上
♦ 国家、地方排放标准对生产负荷有规定的按标准执行(如:水泥厂生产负荷应达80%以上;新安装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下进行;在用锅炉的测试,应在设计出力70%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燃煤电厂锅炉,应在不低于90%额定负荷情况下测试;工业炉窑的测试,应在最大热负荷下进行。)
♦ 配套的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
♦ 各种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基本落实
♦ 自测基本达标
③了解委托方的要求:监测目的、项目、时间、报告、质量等 ④确认自身技术条件:人力、技术、物资、信息资源是否配置得当和充实;监测方法、分包
⑤说明应由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 ⑥为委托方做好有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
⑦接受委托应经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2.查阅资料
需要收集和查阅的资料大致如下: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审批意见
♦ 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级(省级)总公司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的预审意见 ♦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环境保护篇(章)
♦ 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主(副)产品及其相关图表 ♦ 实际建设的环保设施、措施的生产工艺示意图及相关图表 ♦ 委托处理“三废”的相关文件、合同等 ♦ 企业有关环保的规章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等
♦ 项目建设过程中,企业生产和环保设施的工艺或规模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请示及有关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 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含周围环境)图
3.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对照生产工艺,对排放污染物的各类污染源及排放口进行检查,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等方面的检查
②对按要求应配套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监测孔、采样点、排污口流量计和在线监测设备的设置;监测仪器等
③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到的污染防治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④对建设项目应落实的、涉及环境影响的措施逐项进行核对 ⑤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档案建立情况检查
⑥以新带老的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⑦对涉及区域削减项目应实地勘察关停和检查落实情况 ⑧察看建设项目周边外环境情况
⑨有无环保敏感点,了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有否扰民现象或污染纠纷等情况
⑩初步确定采样位置,对委托方提出测试和安全保障条件。如:按要求开凿测试孔、搭建测试平台等
⑾针对踏勘中发现的建设项目中的不足,提请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和完善。
4.确定验收监测工作范围
本次验收监测涉及的领域、方面、边界 建设项目工程所涉及的环保设施和措施 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部门的要求 “以新带老”项目
部分和整体、各个项目之间的关系
5.选用标准
①我国环境标准体系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国家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质量、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污染防治设计指标 特征污染物引用标准
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指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所依据的标准,作为判定建设项目能否达标排放的标准,是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依据。
验收监测参照标准:这里所指参照标准为建设项目投产时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以及参照执行的其他标准,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及企业污染防治整改提供的判定标准。验收监测参照标准一般不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强制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②标准在验收监测中的作用
标准是验收监测的“灵魂”,始终贯穿于整个验收工作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敏感点环境质量是否达标(环境质量标准)考核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浓度、排放量是否达标(污染物排放标准)考核建设项目是否满足验收期间现行标准,体现超前控制思想,为企业环保整改提供依据(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规范验收监测,保证验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保护环行业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考核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污染防治设计指标、特征污染物引用
标准)
③验收监测标准选用的依据
“环评”批复中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环评” 中所涉及的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总量预测值 核实纳污区域和环保敏感点环境功能区划情况,套用相应的执行标准
项目环保初步设计中确定的环保设施设计指标:处理效率、处理能力、排放浓度、废气排放筒高度等 特征污染物引用的国外标准 ④验收监测标准选用原则
2002-12-07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的有关问题,国家环保总局经研究,日前作出解释,全文如下:
一、关于环境质量适用标准
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涉及环境质量评价的,其验收期间的环境质量应按最新颁布的环境质量标准评价。
二、关于各类污染物排放适用标准
根据我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当发布实施新的排放标准,或某项污染物排放标准被新发布实施的标准修订废止时,应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并以原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的时间作为项目的建设时间确定应执行的标准值。
一般情况下,环评报告书批准的标准作为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若期间标准修订或修改,环境质量标准按新的执行,污染排放标准,对应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应时段作为执行标准,如新的时段有新的要求可作为参考标准
国家、地方环境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按要求严格的指标的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主要用于环境敏感点的验证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如国家已经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的项目可以参考综合排放标准执行 如果建设项目本身为综合性工程,由不同行业项目组成,污染物分别由不同排放口排放,则应分别执行不同的行业标准。对于污水混合排放的排污口,应根据各类污水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权重计算排污口混合排放浓度
对既是生产工艺特征污染物,而目前又无国家标准限定的,可引用(“环评”或初步设计中选用的)国外标准作为参考标准(注明出处)对既是环保设施又是生产环节的装置,按工程设计指标评价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质量标准有相配套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严格按照配套方法执行 ⑤标准级别及限值确定
以“环评”批复日期确定标准执行时段
按纳污区域环境功能区类别确定执行标准级别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应按各类污水的排放标准以及最高允许排水量,核算混合污水排放限值
按排气筒高度确定某一级别排放速率的标准限值
排气筒不能满足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建筑5米以上要求时,应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新污染源排气筒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按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
噪声标准级别和限值确定 ⑥应用标准考核时应注意的问题 针对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标准 气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水污染源排放口的考核 噪声考核 固体废物考核
周围环境及环保敏感点环境质量考核 指标考核 应用实例
内插法计算排放速率
外推法计算排放速率
混合污水排放口标准值计算
6.确定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监测断面或点位布设,附排向、流向、点位示意图,噪声监测附厂区平面图及点位
验收监测因子、采样频次 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环境管理检查或调查内容(非测试性指标)
7.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验收监测方案封面、封二
(1)前言
(2)验收监测依据
(3)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4)“环评”结论、建议及其批复要求(意见)
(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6)验收监测期间对委托方的要求
(7)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8)采样、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9)环境管理检查
(10)验收监测进度
(11)项目分包情况
(12)经费概算
(13)附录
三.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工程部分、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情况与“环评”及其批复、初步设计是否一致?如有差异应在方案中说明(如:分期实施、以新带老、设计变更等,最好列表形式)
验收监测执行的标准要选择正确 验收监测因子、频次选择要恰当 环境管理检查内容要反映项目特性
四.验收监测方案审核(定)
验收监测的范围(正确性)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准确性)验收监测的考核(设计)指标(全面性)验收监测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验收监测的经费(合理性、合法性)
五、增强意识,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服务意识 市场意识 质量意识 责任意识
第三章 如何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告
一般说,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包括前言、总论、建设项目基本概况、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结论和建议几个部分。
前言
简要交待建设项目的大致情况,如,它所处的位置、建设规模、立项的原因,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单位是哪家,采用什么技术生产,是哪家做的环评,开工建设日期,完工投入试运行日期,总投资多少等基本情况,委托单位以及受委托后监测站所进行的工作情况。
第一章
总
论
一、竣工验收监测依据
罗列各类有关的文件,包括国家的、地方的、行业的法规、管理办法、技术规定等文件,以及环评报告、环保部门的预审和批复意见、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的自检报告、监测委托书等材料。
二、监测目的
1、通过实测和调查,搞清该项目三废的排放是否达到了国家有关的排放标准;三废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2、评价该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及运行的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工程设计,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有关批复意见的要求;
3、根据“总量控制、以新带老”的原则,核实该项目主要污染物,如SO2、烟尘、COD……等的排放总量有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如实反映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落实的情况;
5、根据监测、调查的结果,提出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整改建议。
三、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1、评价标准
列出各类标准(只列出标准名称和编号)
包括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行业标准),既要列上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也要包括项目竣工时已经颁布实施的各类新标准。
2、考核指标
▲ 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
▲ 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 三废排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程度
▲ 各环保设施是否达到项目初步设计中所提出的设计指标要求 ▲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都得到了落实 ▲ 环评批复意见落实的情况
四、环评报告书的主要结论、建议以及环评批复的意见
第二章
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一、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所在地环境概况、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情况,▲ 工程建设概况、配置必要的图、表,如厂区平面图等,▲ 建设项目生产的工艺流程,关键生产单元情况,主要产品、产量,所用原辅材料、燃料等。
二、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概况
废气 废水 噪声 固废 通过对该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污染分析,要交待主要的污染源,生产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水方面还应包括生活污水,要交待排污口位置,要有水的平衡图。对主要的环保设施可以列表说明,在何工段工序,设备名称、型号、参数等。
三、监测期间生产状况及其负荷
主要交待在监测期间该厂的生产是否正常运行,生产负荷有否达
到竣工验收监测的要求。这就要求验收监测单位掌握监测期间该项目主体生产工程或设备运行情况的实际数据或参数,对工业生产型建设项目,除了要求厂方提供生产负荷外,还应该通过具体的计算求得实际达到的运行负荷。
第三章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的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的监测评价,厂区附近(特别是敏感点)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与分析,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评价,企业环保管理检查情况分析等内容,可以分节进行编写。
第一节
废气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监测分析方法
有组织排放:监测点(断面)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可附必要的示意图、表。
无组织排放: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3~4个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
周围环境质量监测:对周围环境区域情况作简要描述,特别要点出环境敏感点的情况,按验收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布点监测,必要时需附示意图。
监测方法按《
》执行,可具体再列表说明各分析方法。在废气监测工作中采取了哪些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作具体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参考标准,对有关
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注意在列标准时既要有环评当时所适用的标准,也应包括项目竣工验收时已经颁布的各类新标准。这两者的关系是:环评时所适用的标准是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用来评判该项目能否通过竣工验收的评判标准;项目竣工时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标准是验收监测的参考标准,是地方环保部门日后进行环保监督管理和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所采用的标准)。
考核指标:
污染物有否达标排放,周边环境质量有否达标,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设计指标值,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
测试期间主要气象要素情况
监测结果情况,包括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废气量、年排放量等以及无组织排放监测值,厂区周围环境特别是敏感区环境质量的监测值等。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年排放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测定结果评价,厂周围环境质量、特别是敏感点监测的结果评价分析等等(新、老标准都要评一下)。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参数指标介绍。
检查各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处理
效率等指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等。
第二节
废水污染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与评价
一、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
监测采样点位置,监测项目、监测频次,附必要的平面示意图,如对厂周围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的项目还应对厂周围水环境的基本情况进行简要描述。
监测分析方法按《
》执行,具体项目的分析方法可列表说明,水质监测工作中所采取的质控措施,执行了哪些规范性的文本,若做了具体的质控工作可再详细说明。
二、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
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或相应的参考标准,对有关项目的标准限值可列表说明。(环评当时的标准、现行的新标准都要列)。
考核指标:
反映是否达标(废水排放、周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是否达到总量控制的要求,环保设施的处理效率有否达到规定的设计指标,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有否得到落实。
三、监测结果与评价
1、监测结果:废水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量)、厂周围水环境监测结果。
2、评价:
各种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是否达标,周围水环境质量是否
达标,污染源对当地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等,排放总量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水平衡状况,废水回用是否符合要求。
四、对环保设施的检查
各类环保设施基本情况及设计指标介绍。
检查各环保设施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处理效率有否达到工程设计的指标值及其环评报告书所提出的要求,是否执行了清污分流,检查排污口是否规范化等。
第三节
噪声源及厂界噪声监测与评价
1、主要噪声源介绍。
2、测量方法,按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规定执行。
3、测点设置
厂界噪声测定应设在主要噪声源附近的厂界外1米处。主要噪声源噪声测定应设在距声源1米处测量,厂周围环境敏感点噪声监测测点应设在受影响明显处。
4、测量条件
仪器测量前后要进行校准。
测量期间工厂生产运行要正常,天气符合测量要求。
噪声源测量在白天,厂界噪声测量白天、夜间都要进行,敏感点噪声监测在受影响最重时段进行。
5、噪声监测时的质控措施
6、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地功能区情况执行标准中不同类别的标准值。
7、监测结果与评价
① 主要噪声源测量结果,列表说明 ② 厂界噪声测量结果与评价
③ 敏感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与评价,如果超标要分析原因
第四节
工业固体(液体)废弃物处置与排放情况
在竣工验收监测中,对固体废弃物的监测主要分为检查和测试两个方面,对性质确定并已按国家要求进行处理的固体废物,一般以检查为主;对性质未确定,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固体废物,还需要进行测试。
根据实际检查和测试的资料阐述,特别要讲清楚排放到环境中去的各种有毒有害工业固体(液)废弃物及其浸出液的性质、数量,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的方法,固(液)体废弃物监测分析中的质控措施,工业固(液)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处理效率,所产生的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
第五节
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
核定建设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总量是符合国家总量控制的要求。目前国家规定的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废水排放量和污水中COD、石油类及氨氮,废气排放量和废气中SO2、烟尘、粉尘和氮氧化物,固体废弃物排放量。根据各排污口的流量和监测的浓度和生产
小时数或天数,计算并以表列出建设项目污染物的年产生量和年排放量。对改、扩建的项目还应根据环评报告书列出改扩建工程原有排放量以及根据监测结果计算改扩建后污染物现在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对需进行清洁生产考核的还需给出相应清洁生产各项生产指标的考核情况。
第六节
环保管理检查
(一)、建设项目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二)、项目《初步设计(环保篇)》和环评报告书中要求建设的环保设施实际完成及运行的情况(其中还要包括:按规定设计的流量计量装置、监测设施、监测孔与测试平台,排水管网,各种堆存场的建设,各种必要的标志设置等);
(三)、环境保护档案管理情况;
(四)、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
(五)、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设的情况,人员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情况;
(六)、对环评报告书建议和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七)、对存在潜在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制度,配备和建设应急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八)、工业固(液)体废弃物是否按规定或要求进行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
(九)、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植被恢复、搬迁或移民工程落实情况;
(十)、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办法、处理办法的落实情况;
(十一)、区域污染削减工作调查;
(十二)、项目建成试运行后有否出现新的意想不到的环境问题;
(十三)、建设期间或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了污染事故或扰民现象,周边公众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的舆论如何。
第四章
结论和建议
根据验收监测的测试结果和现场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按执行制度、废水、废气排放源及其相应的环保设施、无组织排放、厂界噪声、工业固(液)体废物、厂区附近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为主线,给出验收监测的结论性意见(主要以污染物达标排放及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新代老、总量控制执行情况、执行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制度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阐述)。
(一)、监测结论 气
主要结论意见 水
主要结论意见 噪声
主要结论意见 固废
主要结论意见 环境生态
主要结论意见
指出尚存在的问题
(二)、对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环评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执行环境管理有关制度的情况给出综合性的意见。
(三)、结论意见
该项目是否达到了竣工验收的要求。
(四)、建议
可根据现场验收监测和检查结果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意见和建议,一般可能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环保设备及排污设施未按规定要求完成 环保设施对污染物的处理效率未达到原设计指标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工程项目环评时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污染物的排放未达到现行的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周围环境,尤其敏感点的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项目在试运行阶段存在着扰民现象
固(液)体废弃物处理或综合利用、环境绿化、生态或植被恢复等未达到初步设计或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要求
国家规定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
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未得到落实
2.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二
1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一般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石灰石矿山开采、熟料水泥生产及余热发电系统。水泥生产过程主要是“两磨一烧”:即将原料经过破碎、粉磨, 然后在燃烧设备内烧成熟料, 最后将熟料与添加剂粉磨成水泥。随着技术不断的发展, 水泥生产已全面进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时代, 在生产能力大幅提高的同时, 物耗、能耗及污染物排放量均较之前有大幅降低。
从源强分析, 回转窑、冷却机、磨机等是主要的粉尘排放源, 石灰石矿山粉尘主要来自矿山开采的穿孔、爆破、采掘、运输及破碎过程, 产生量小;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一般不直接产生废水, 仅一些高温、高速运转设备的冷却水, 基本可实现循环使用, 其废水主要来源为生活污水, 有机物含量相对较高;水泥生产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 主要发生部位在磨机、风机、空压机等, 余热发电系统噪声主要来自汽轮发电机组等。
2 特征污染物
2.1 粉尘
粉尘是水泥行业最主要污染物, 在物料的破碎、堆放、粉磨、储存、烘干、输送、烧成、包装及散装出厂等过程中均有产生, 其除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外, 还可造成土地碱化, 对城镇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的影响以及对自然环境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破坏更是不可忽视。
2.2 二氧化硫
二氧化硫是水泥生产中产生的又一重要污染物, 水泥回转窑的烧成窑尾是排出二氧化硫的主要环节, 主要来源于含硫的煤在回转窑内的燃烧及煅烧熟料时生料带入的硫。二氧化硫是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减排控制考核指标之一,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 水泥工业企业必须安装相应的脱硫设置, 以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二氧化硫具有腐蚀性可直接威胁工业设施、生活设施和交通设施的安全;形成的酸雨和酸雾对湖泊、地下水、建筑物、森林、古文物等构成腐蚀, 同时.长期的酸雨作用还将对土壤和水质产生破坏。
2.3 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中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是两种最重要的大气污染物, 可形成光化学烟雾, 严重影响视野:也可形成酸雨, 污染土壤、腐蚀建筑物等。水泥工业企业排放的氮氧化物主要产生于高温煅烧过程, 它的排放量与煅烧温度、空气含氧量及反应时间有关。煅烧温度越高, 氧气含量越大, 反应时间越长, 生成的氮氧化物就越多。近年来, 氮氧化物排放量的增加已引起国家重视, 该指标已被列为国家“十二五”总量减排考核指标, 加以严格管控, 对脱氮设施的安装要求正在逐步提高。
2.4 氟化物
氟是一种积累性毒物, 长期接触可引发慢性中毒, 导致氟牙症或氟骨症, 使人体骨骼受害, 上下肢长骨疼痛.重者骨质疏松及增生。易发生骨折等。新型干法窑由于不用萤石, 氟化物排放量大幅减少, 而残余的氟化物多以粉尘状态的氟化钙呈现。
3 监测内容
水泥工业企业生产特征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表明, 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监测应是该行业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的重点, 噪声也是必不可少的监测因子, 由于基本无工艺废水产生, 因此废水监测主要针对生活污水;另一方面, 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的符合性, 也是考察的重点之一, 污染物排放总量是否达标也是该项目能否通过验收的重要因素。
3.1 废气
废气及其污染物排放监测和评价主要以《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5-2004) 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制造》 (HJ/T 256-2006) 等相关标准规范为依据, 在每个窑炉的窑头、窑尾均应布设废气监测点位, 同时现场踏勘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要求;监测频次通常为连续2天, 每天3次, 无组织排放为每天4次。主要监测因子包括废气参数,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除尘效率以及脱硫效率等。
3.2 噪声
对于生产带来的噪声应从控制声源、阻拦声音传播和加强个人防护等方面考虑。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中以监测厂界敏感点昼夜噪声为主, 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为评价依据。在完成点位监测的同时还应查看其减噪措施和厂区绿化情况, 考察其是否选用低噪声设备、有否安装消音设备、高噪工艺是否采用封闭式围护结构, 厂区绿化面积是否达标等等。
3.3 废水
废水监测以生活污水为主, 通常情况以《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为评价依据, 监测项目涉及p H、化学需氧量 (CODCr) 、石油类和悬浮物等。
4 结语
水泥行业是重污染行业之一, 应严把环保准入关, 对其的环保验收监测应从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和特征污染物入手, 开展全面细致的监测和科学评价, 将其各类污染物排放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确保其在后续正式生产时可以稳定排放、达标排放, 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摘要:本文从水泥工业生产特征入手, 全面分析水泥工业特征污染物, 提出该行业竣工环保验收时应该注意的关键点, 使技术人员在对水泥工业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中更加全面、科学。
3.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三
关键词:铁路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施工验收探讨
0引言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监测工作是铁路建设工程主管部门执行我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规定对建设项目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的全面检查,也是铁路企业自身管理和治理项目经济合同总数的依据。加大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的力度,加强验收监测的技术支持作用,对切实预防环境污染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国务院和国家环保总局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如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4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监[1995]33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办法》等都有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这些管理规定的内容比较原则,加之法规标准体系不健全,以及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企业或工艺的差异性、复杂性和技术人员的经验所限等因素,在实际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中,具体到监测细节时常遇到些难于把握的问题。现将有关铁路建设项目工程验收工作中一些主要问题进行探讨,以寻求更佳的解决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是工作中竣工验收监测的具体内容和时间,按照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对竣工验收监测工作中具体污染因子的选取,原则上主要是根据环评报告、初步设计、现行标准和实际情况需要等内容来确定的。但在实际运用中有时由于对规定的浅显理解,执行过程中显得比较僵化。有关问题如下:①在环评时因为铁路建设部门行业评价标准中没有对应的指标而未进行预测评价,竣工验收时因为环评未作评价,为了降低监测成本和减轻企业负担等又未进行验收监测,从而在“标准、环评、验收”之间互相推卸。②部分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验收监测尽管对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没有涉及的某些评价指标进行了监测,但一般都是作为参照标准来考虑,约束力度不够。③按照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对生产周期不明显,污染排放不稳定的工程项目应适当增加采样频次,积累日常监测数据。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理解与把握很难一致,对采样频次的增加和采样时间间隔的确定容易出现机械的或随机的倾向。
因此,从实际保护环境和节约成本的角度出发,不能浅显的理解有关规定,应综合权衡污染因子选取的各种因素。
1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中控制标准的重要作用
国家环保总局颁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采用环评时的评价标准作为竣工验收监测的执行标准:采用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等作为竣工验收监测的参照标准。原则上这是比较合理的,但实际情况往往存在“合理与合法”难以协调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1我国现有的大气、水污染物等排放标准体系中,综合性排放标准与铁路部门行业标准部分交叉执行。
1.2有些标准本身也有不完善之处,同一标准中的控制指标间不匹配,某些指标在老标准中过严而在新标准中放宽。因此按老标准执行会出现部分指标超标现象,而实际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很好,从而又显得合法不合理。
鉴于上述情况,首先应加强铁路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时效性监督管理。实际上标准使用中的某些不协调也主要与时效性有关,时间越是久远的铁路建设项目,标准使用中的不协调性越是突出。建议对迟迟不验收的铁路建设项目执行相应的新标准,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新标准要比老标准更严格和完善。
2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注重日常监测与验收效果的可比性
在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评报告的批复中都明确了某些处理设施需达到的效率要求,但在实际验收工作中,达到效率的“假象性”是个很突出的问题。显而易见,在24h内达到99%的效率与在48h内达到99%的效率,其实际效果是不同的。因此,应充分重视日常监测工作处理效率与验收效果的可比性。也就是说日常监测工作时的处理效果虽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时的处理效率相同甚至更好,但实际效率可能差异很大,这就要求注重效率比较的前提是否发生了变化。从表面上看虽然处理效率η实际(%)=(Q处理前-Q处理后)/Q处理前=(C前V前-C后V后)/C前V后;但其背后隐含着处理设施的条件。如进、出水量、污染物浓度、处理时间等问题的变化。因此,验收监测工作时,只有这些条件与环评报告、初步设计中的条件相同,这样的处理效率才与验收工作中的效果具有可比性。
3在竣工验收工作中污染物总量的控制应落实到位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是控制新污染源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加强污染物总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一下问题:
3.1有些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未将总量控制区域指标分配到各铁路企业及各站段,这样污染物总量控制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而又有些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是在验收后再进行核发总量指标。
3.2由于铁路各企业及站段存在技术设备差等原因,仍采用计算的方式得到污染物排放总量,而不是实测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3.3环发[2000]38号文件规定,在生产负荷稳定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的条件下,才可进行现场监测。而实际情况是在当此负荷状态下,污染物排放已十分接近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标准,只要稍微加大生产负荷,便会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然而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此尚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鉴于以上情况,切实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污染物总量控制应坚定不移的贯彻下去。应从以下方面着手:①本差“铁路行业各企业及站段排污服从当地区域总量控制需要”的原则,对铁路各企业和站段颁发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指标十分必要。参照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来分解总量指标是可行的,就不必非等到项目竣工验收后在进行颁发指标,切不可“总量指标服从铁路各企业及站段排污的需要”。②总量控制监测的关键技术在《污染物总量控制监测系统关键技术研究报告》中已得到初步解决。关于总量监测的技术路线应从铁路各企业及站段污染物排放程度来监控,一般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或连续采样一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个别铁路小企业及站段主要采用统计加计算的方式来核定控制监测总量。⑧进一步完善有关标准和管理规定。在环保设施处理污染效果得不到明显提高的情况下,应该算出污染物排放额定总量下的运行负荷,并将此负荷作为污染控制的一项重要指标来督促铁路各企业及站段加强管理,满足区域性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要求。
4结语
4.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四
住宅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绍兴嘉华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要求,我司将绿城集团住宅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进行了整理,仅供给贵司参考。
附件:绿城集团住宅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上述意见和建议不够全面和准确,供贵司参考,若贵司对本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或约时进行讨论和沟通。浙江绿城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咨询部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 绿城集团
住宅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绿城房地产集团住宅项目弱电系统验收标准,根据国家、地方关于智能建筑及住宅建筑的相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绿城集团住宅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弱电各系统的验收内容和要求进行了适当的整理,特编制《绿城集团住宅项目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作为项目公司弱电系统验收的依据。1.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的住宅项目开发过程的验收管理,其它项目参照执行。1.3修订和解释
本规程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进行修订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验收流程
2.1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弱电系统以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开发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五方共同参加验收;
2.2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和开发单位应在现场验收前7个工作日,分别把所需验收的设备设施系统技术资料移交物业管理单位,并列出所有移交资料的清单,由三方签字认可各持一份; 2.3开发单位应根据设备安装调试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编制验收计划,做好相关的验收准备,并通知物业管理单位做好相应的接管验收准备工作;
2.4弱电系统的接管验收由开发单位组织设备安装调试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五方人员共同按照此验收规范进行资料及系统的验收;
2.5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技术问题和需要整改的项目,须做好统计工作并写入验收会议纪要,责令限期整改,进行复验,直至验收通过。3.验收标准
3.1验收必须符合《绿城集团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3.2当国家的验收标准条款低于绿城集团时,以绿城集团弱电系统工程验收规范标准执行。4.阶段验收
4.1工程部弱电管理人员须协助、督促各相关施工单位,根据深化后的图纸,限期对弱电及相关系统的预埋预设管线、桥架、设备等进行检查验收确认,由检查验收单位提交检查报告,对其不符合或不合格处须进行及时调整。4.2设备及器材的进场验收
1)核对进场的设备清单,是否与合同一致。填写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表并经监理和开发单位人员逐项核对,签字确认;
2)进场产品须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中文资料;进口产品提供原产地、报关单及商检证明;
3)凡国家规定,提供经过国家或行业认证或检测机构证明合格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报告。4.3电缆桥架、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线导管及线缆敷设质量的验收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 2)大于45°倾斜敷设的线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水平敷设的在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3)线缆(电缆、光缆)出入线缆沟、竖井、建筑物、柜(盘)、设备箱以及管子管口处等做密封处理,所有的接线箱要便于维护,走线要整洁、美观;
4)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或须分系统走线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电线且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5)线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 6)其它须符合国家的相关验收规范。4.4施工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
1)对电(光)缆敷设与布线应检验管线的防水、防潮,电缆排列位置,布放、绑扎质量,桥架的架设质量,缆线在桥架内的安装质量,焊接及插接头安装质量和接线盒接线质量等,所有的电缆接头要配接线端子并上锡;
2)对接地线应检验接地材料、接地线焊接质量、接地电阻等;
3)对系统的各类探测器、摄像机、云台、防护罩、安装立杆及支架、光端机、控制器、辅助电源、对讲、门禁设备等的安装部位、安装质量和观感质量等进行检验。
4.5系统承包商应对系统设备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逐点自检,并提供自检报告;
4.6如有需要,通过第三方验证,须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第三方进行检测时,监理单位要在场,弱电实施单位及甲方协助完成;
4.7系统设备安装、测试完成,培训工作合格,经开发单位、监理单位、物管单位同意后,按此规范进行预验收,通过后系统进入试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延期培训的责任,实施方负责
5.竣工验收 5.1验收时间
交付之间预验收,所有要求照此规范执行。竣工验收应在交付后系统正常连续投运试运行3个月后进行。(付款方式同成本管理部门协商,要调整)5.2竣工资料 5.2.1产品资料
各系统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品检测证书、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另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报关单及商检证明。5.2.2技术资料
弱电系统设计文本、深化设计方案、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工程原理图、施工平面图、弱电机房设备布置图、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等;各系统的产品说明书、操作及维护手册、施工标准及技术规范等。5.2.3工程资料
招标文件、工程施工过程原始记录及阶段验收资料、材料保证书、材质验收报告、设计变更资料、工程监测数据、检验签证单、质量(事故)评定报告、设备及系统自检检测记录、系统试运行记录、第三方测试记录、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培训资料及考核记录、其它按规定应提交的资料等。5.3各系统的检测
5.3.1通讯、数据网络系统检测 5.3.1.1检测内容
1)对设备机房的机柜、机架,模块等进行检查,应安装规范,部件完整,标志齐全; 2)测试所有光纤信息点的衰减,并记录各光纤点的衰减值; 3)户内弱电箱内语音、数据标准模块及电源供给的检查。5.3.1.2检测标准
1)施工单位进行100%自检、给出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供各信息点的线序、衰减、阻抗、近端串扰、长度、延迟、信号阻尼、直流电阻等参数;
2)按15%的抽样比例,任意抽取信息点进行线序、衰减、阻抗、近端串扰、长度、延迟、信号阻尼、直流电阻等参数进行测试;
3)系统自检与抽检数据提供给各系统的运营商进行评审、确认,直至合格。5.3.2有线电视系统检测 5.3.2.1检测内容
1)对设备机房的机柜、机架、户内弱电箱中模块等进行检查,应安装规范、部件完整、标志齐全;
2)根据各地实施数字电视的具体情况,检查有线电视各段路由的扩充空间。5.3.2.2检测标准
1)施工单位进行100%自检、给出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提供各频道输出口的电平值等参数,图像要清晰、稳定,无干扰;
2)按10%的比例随机抽点检测有线电视系统各频道输出口的电平值;
3)系统自检与抽检数据提供给有线电视的运营商进行评审、确认,直至合格。5.3.3摄像监视系统 5.3.3.1检测内容 1)图像质量检测
图像要清晰、稳定,无干扰。2)操作与控制功能检测
图像切换是否平稳正常;镜头的自动光圈、变焦功能是否正常;逆光部位的摄像机是否具有宽动态逆光补偿功能,符合设计的动态要求;其余的室外摄像机是否具有自动增益、电子快门功能;夜间的照度是否满足摄像的需要;摄像机电源供给是否安全可靠,室外摄像机的信号防雷措施是否得当。3)硬盘录像系统
硬盘录像机是否具有连续录像、动态检测录像、实时显示及回放等功能,录像帧数是否可调,所采集及压缩的图像质量是否能达到物业安防监控要求,视频丢失是否报警等功能,是否具有报警联动、计算机网络等接口和报警图像检索功能,录像储存时间是否满足设计需要。4)监视系统
监控中心的监视系统是否具有十六画面和单画面显示器或监视器,系统是否 能自动或手动将现场画面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或显示器上显示。监视及录像回放画面上是否有摄像机的编号、地址、时间、日期等显示信息,电梯轿厢的监视及录像回放画面上是否叠加有所处楼层数。5.3.3.2检测标准
1)施工单位进行100%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摄像机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摄像机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 3)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4)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5)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功能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4周界防越报警系统 5.3.4.1检测内容
1)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2)探测器的无盲区检测,区域报警警示灯及手动复位装置功能的检测,是否与监控中心联网;
3)探测器的防破坏功能检测,包括防拆报警功能,信号线路开路、短路报警功能; 4)探测器预警时间、灵敏度、误、漏报警情况检测;
5)系统的撤防、布防功能,关机报警功能,报警前端设备状态复位等功能检测;
6)系统联动功能检测,包括报警图像是否会自动调入,报警信号是否会自动触发相关报警现场警示灯、录像设备是否会自动启动等;
7)报警系统管理软件(C/S结构,含电子地图)功能检测,包括是否含用户及权限的设置、报警值班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输入、各类信息的查询等功能; 8)报警事件存储的时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5.3.4.2检测标准
1)施工单位进行100%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报警探测器抽检的数量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 3)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4)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合格;
5)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功能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5园区出入口车辆管理系统 5.3.5.1检测内容
1)车辆地感线圈对出入车辆的感应灵敏度检测,抗干扰性能检测;
2)感应读卡器读卡距离和灵敏度的检测,对无效卡的识别功能及“防折返”功能检测; 3)挡车装置的开启及防砸、防撞、防卡功能检测;
4)管理中心的计费、显示、收费、统计、信息储存等功能的检测; 5)出/入口与管理中心联网通信功能的检测;
6)管理中心监控站对车辆出入数据记录保存时间及软件结构是否满足设计要求。5.3.5.2检测标准
1)停车场(库)管理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设备及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检测合格; 3)如不合格,进行第二次检测,合格率100%时为合格。5.3.6集中式车库(位)管理系统 5.3.6.1检测内容
1)出入口若设置道闸,检测内容同3.5.1; 2)出入口道闸是否与消防进行联动功能检测;
3)车位若安装手动或电动车阻器,其安装质量、安全性等功能的检查。5.3.6.2检测标准
1)集中式车库出入口道闸检测标准同3.5.2;
2)车位车阻器检测数量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 3)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4)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时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合格;
5)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7可视对讲及门禁系统 5.3.7.1可视对讲检测内容
1)各类单元门口机、室内机、管理员机之间的通话及可视功能检测; 2)室内机图像、铃声提示、通信保密功能、开锁功能的检测;
3)可视红外夜视功能、在火警等紧急情况下电控锁的自动开锁功能检测;
4)系统服务器数据库中所有的呼叫、通话时间、访客确认记录和开门信息检查; 5)系统信息发布功能检查。5.3.7.2门禁检测内容
1)现场设备的接入率及完好率测试; 2)系统主机在离线情况下,门禁控制器独立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检测; 3)系统主机对门禁控制器在线控制时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储存信息的功能检测; 4)系统启用备用应急电源工作的准确性、实时性和信息的存储和恢复能力检测; 5)系统实时监控出入控制点的人员状况及对非法强行入侵及时报警的能力检测; 6)地下门禁与消防系统报警时的联动功能检测; 7)系统数据记录保存时间的检测;
8)门禁系统软件的功能检查,包括软件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如操作人员的分级授权、操作信息的存储记录等;
9)物管设备用房、监控机房重要通道门禁检查。5.3.7.3检测标准
1)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按照不低于20%的数量进行检测; 4)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系统功能和软件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6)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8户内报警系统 5.3.8.1检测内容
1)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燃气探测器的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2)门磁、窗磁装置的检测,报警应可靠、及时;
3)紧急求助装置的检测,应符合可靠、准确、及时、可操作、方便等要求,并具有夜间显示、防破坏和故障报警功能;
4)家庭报警的撤防、布防转换及控制功能检测。5.3.8.2检测标准
1)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户内报警装置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台,数量少于3台时应全部检测; 3)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4)系统功能和联动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为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5)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9电子巡更管理系统
5.3.9.1检测内容(分在线的与离线的说)
1)若单元门禁系统扩展成巡更系统的一部分,检查门禁管理软件中是否有巡更管理的功能; 2)巡更系统点位设置是否与设计一致,按照巡更路线图检查巡更终端、读卡机的响应功能; 3)巡更管理系统的设置、修改及系统是否有漏巡功能的检查; 4)巡更管理系统不正常时能否报警功能的检查。5)在线式巡更管理系统实时报警功能的检查; 6)离线式巡更管理系统事后报警功能的检查。
7)系统软件对巡更时间、地点、人员和顺序等数据的显示、归档、查询、打印等功能的检查;
8)系统的运行状态、信息传输、故障报警和指示故障位置等功能的检查; 9)系统对巡更人员的监督记录情况的检查; 10)不同时间、不同巡更路线设定功能的检查; 11)电子地图上显示信息的检查;
12)管理软件架构及系统数据存储记录保存时间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的检查。5.3.9.2检测标准
1)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个点位,少于3个点位时应全部检测; 3)被抽检点位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4)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5)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10家庭智能控制系统 5.3.10.1自动抄表系统 5.3.10.1.1检测内容
1)水、电、气、热(冷)能等表具是否采用现场计量、数据远传,选用的表具是否符合国家产品标准,表具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和计量检定证书;
2)系统管理软件是否具有数据查询、统计、打印、费用计算等功能; 3)现场表具采集与远传数据的一致性、精确度检查;
4)电源切断时数据记录和保存措施的检查,数据保存应大于4个月; 5)系统时钟、故障报警、防破坏报警功能的检查; 6)若只考虑管道预埋,预埋情况的检查。5.3.10.1.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每类表具总数达到100个及以上的按10%抽检,少于100个的抽检10个; 4)系统自检与抽检数据提供给各系统的运营商进行评审、确认,直至合格。5.3.10.2家用电器及灯光控制系统 5.3.10.2.1检测内容
1)家用电器的监控功能检测; 2)灯光控制系统的功能检测。5.3.10.2.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终端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个点位,少于3个点位时应全部检测; 4)被抽检点位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6)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11背景音乐系统 5.3.11.1检测内容
1)系统的配置、点位检查;
2)室外广播防水、防潮等功能的检查;
3)系统分区、分音源情况的检查,分区的划分不得与消防分区的划分产生矛盾; 4)系统音源强切功能的检查;
5)系统声压的检查,音质应清晰,无杂音,有层次。5.3.11.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末端音箱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个,少于3个时应全部检测,中心设备全部检测;
4)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6)如不合格,按25%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12公共设备、设施管理系统 5.3.12.1公共照明控制 5.3.12.1.1检测内容
1)景观、建筑物外部、小区道路、园区各类标识的照明控制功能检测; 2)室内大堂的照明控制功能检测;
3)公共楼道、门厅、信报箱间(区)、厕所等区域的照明控制功能检测;
4)应急照明是否与红外及光感控制的普通照明合用,楼道及门厅照明是否采用声控。5.3.12.1.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格式要固定)
3)末端设备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15%且不少于3个,少于3个时应全部检测,中心设备全部检测;
4)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6)如不合格,按20%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12.2设备和设施监控 5.3.12.2.1检测内容
1)电梯控制系统BA接口及软件功能检查; 2)变频水泵控制系统BA接口及软件功能检查; 3)地下室水泵远程监测功能的检查;
4)检查其它受监(控)设备与监控中心的管路是否联通。5.3.12.2.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及工程合同的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自检报告的格式要固定)
3)末端设备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15%且不少于3个,少于3个时应全部检测,中心设备全部检测;
4)被抽检设备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系统功能全部检测,功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合格,合格率100%时为系统功能检测合格; 6)如不合格,按20%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5.3.13监控中心 3.13.1检测内容
1)监控中心若与消控中心分离,与消控中心设置接口并预埋管道的检查; 2)监控中心防静电地板、空调及新风系统的检查; 3)室温及室内湿度的检测。5.3.13.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及工程合同的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系统设备及功能全部检查,直至合格。5.3.14室外弱电综合管线设计 5.3.14.1检测内容
1)弱电检查井是否同沟同井施工,线路敷设等情况的检查; 2)室外弱电管井密闭性的检查;
3)室外设备箱防水、防潮、防晒、防锈、防冻等措施的检查; 4)室外设备箱的机械强度、屏蔽措施、防雷、接地系统的检查; 5)室外设备箱内的温度、湿度检查;
6)室外设备箱接地电阻、屏蔽情况的检查;
7)室外管网、缆线的敷设深度、防水、防潮、抗拉以及管网的接地、屏蔽措施的检查。5.3.14.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系统设备及功能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弱电井及设备箱抽检的数量应不低于20%且不少于3个,少于3个时应全部检查; 4)被抽检设备或装置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如不合格,按20%的抽样比例,进行第二次抽检,被抽检设备及系统功能的合格率100%时为合格。
5.3.15防雷、接地系统 5.3.15.1检测内容
1)接地电阻值的检测;
2)智能化系统的防过流、过压元件的接地装置、防电磁干扰屏蔽的接地装置、防静电接地装置的检测。5.3.15.2检测标准
1)系统防雷、接地参数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2)联合接地时小于1欧姆,单独接地时,接地电阻应按设备要求的最小值确定,小于4欧姆;
3)电源、防雷机接地系统的竣工验收应对系统检测结论进行复核,并做好与相关智能化系统的工程交接和接口检验,系统检测复核合格并获得相关智能化系统竣工验收确认后,电源、防雷及接地系统竣工验收合格。5.3.16供电系统 5.3.16.1检测内容
1)电源及后备时间的检测; 2)电源线路敷设的检测; 3)系统的安全性检测;
4)弱电信号管路防干扰措施的检查; 5)弱电电源的质量检查。5.3.16.2检测标准
1)上述检测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系统应全部自检,给出自检报告;
3)除通讯、有线、网络公共设备外,弱电系统其他设备的电源应采用独立的不间断电源,且后备时间应不小于8小时,如单独配有发电机电源,后备时间应不小于15-30分钟; 4)弱电强电供电管路与弱电信号管路应有效隔离或分割; 5)各个弱电电源的质量要符合弱电系统的供电要求,如稳态电压偏移率、稳态频率偏移率、电压波形畸变等。在所提供的电源中所含的谐波过多,电源被污染时,应采取净化措施。6.工程竣工验收后的移交 6.1移交
验收完成后,项目公司工程部须将本项目《弱电系统工程及设备维保服务协议》及相关工程竣工资料等事宜移交该项目物业管理公司,由该公司监督执行。6.2移交资料 1)产品资料
各系统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产品检测证书、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等。另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报关单及商检证明。2)技术资料
系统结构图、各子系统工程原理图、施工平面图、弱电机房设备布置图、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等;各系统的产品说明书、操作及维护手册等。3)工程资料
5.公路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篇五
现将我们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速公路客运行业状况调查分析
【发展趋势】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综合运输网在上世纪年代已基本建成,各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已形成完善,而我国交通基础建设正处于大规模基本建设时期,随着大通道的建成,原有运输方式之间的结构平衡正不断被打破,而通道高速客运集中体现了这一发展趋势。对比近年来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我国综合客运量和各类客运构成,我们可以发现:
⒈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客运总量保持稳定,各种类客运构成也基本稳定;
⒉我国客运总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客运构成不断变化(年以来在全国每年新增长的旅客运量中公路客运已占到以上而且自年,全国干线公路长途客运量已超过全国铁路年客运量在全国综合运输体系中已明显占有主导地位);
⒊在我国重要客运方式中,公路客运的客运量和客运构成比例全面大幅度增长;铁路客运的客运构成比例持续下降,但客运周转量仍有所增加;航空客运量以超过的年平均速度高速增长,内河客运则全面下滑,(但这后两类在总客运构成中的比例都很低)。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客运行业结构仍落后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但发展空间巨大。我们还能够看到,经过近十年交通基础建设设施的迅猛发展,多种运输方式并存的大通道正在形成,客运交通的瓶颈制约已基本缓解,客运行业已完成由适应需求型向平衡供应型的转变,下一步必然是向舒适出行型发展。而要达到下一目标,需要经过运输能力大增长、运力结构大调整和市场企业大竞争各环节,通过不断完善客运运输体系的服务功能、满足多层次旅客的出行需求,以竞争实现“洗牌”,形成符合市场机制的客运市场。而公路客运能否满足“舒适出行”的需要,建立高速公路网和建设高速客运品牌企业是关键。
【竞争优势】从年,中国大陆第一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到××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万公里,上升到世界第二位。由于高速公路的出现和发展,公路客运已由传统的主要充当短途和集疏运输而一跃成为干线运输和集疏运输相结合的混合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的通达深度和广度是其他运输方式不具备的,高速公路的崛起,更使公路运输的有效距离大为增加,干支结合的综合优势和门到门的比较优势成为高速客运的主要竞争力。据预测,未来几年,公路客运的年增长率能够保持在以上,而这其中的新增长因素基本都体现在高速客运上。可以预见,以公路快运网络为依托的高速客运和以换代提速为手段的铁路客运,将在中长距离客运领域展开激烈竞争。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国家对交通业市场化走势的政策指导,出现了“各走各道”的趋势。即垄断的行业(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更趋垄断;而包括公路、水路、民航及城市公共交通在内的竞争性领域,却鼓励继续朝着多家经营主体共同竞争的方向完善发展。公路运输市场,经营者的资质等级成为市场准入的标准,促使中小企业和业户寻求兼并重组,一直属于国家专营高速公路项目的发展权,也开始对国内的民营资本开放。这些举措,将有利于加强公路运输行业的整顿、“洗牌”,通过市场竞争,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管理方式】高速客运起步晚、发展快、质量高,其组织管理涉及动力、站场、企业、规则和体制等诸多问题,与传统一般公路客运有着较大区别。这表现在,首先,高速客运速度快、时间省安全保障好。高速公路的平均营运速度为,同时旅客乘车手续简便、候车时间短从而节省了大量的运输时间另外高速公路采用全封闭、全立交驾驶员也需经过严格训练和考核这就为保障安全提供了很好的条件。其次,旅客对服务要求高。高速公路客运的旅客成份中城市居民占了很大比重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从民航、铁路、自备小车转移到高速公路的公出人员这部分人员对客运的硬件和软件要求都较高。第三,投放大、产出高。由于高速公路设计的时速比较高不论从技术角度还是从经济角度分析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该是技术性能较好的高速车营运企业要形成一定规模需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资金。这在客观上就形成了高速客运经营主体往往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以专业运输企业为主,中外合资企业占有一定份额,大多数公司采用车辆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集约化经营模式。当然,大资本、大投入带来的高运价以及高速公路带来的车辆高效率、高效益也是十分明显的。第四,要与集约化、统一调度的经营方式相适应。高速公路客运是利用现代化的公路设施、采用现代化技术生产的大客车和高效运营组织管理所从事的客运经营活动是一种科技含量很高的社会化大生产它所应达到的安全、正点、优质、高效必须通过采用集约化经营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调度指挥、统一车辆维修、统一安全保障等制度予以保证。
高速客运所具有的这些技术、经济和市场特征,对传统公路客运管理提出了挑战。各地交通运输企业和管理部门都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目前,从标准上看,整体引进高档车和实施航空式服务是已得到社会公认的方式。但究其管理组织模式,从沈大线到成渝线却各有不同,主要大致有以下几种:
⒈额度投放、多家经营。两地对等共同确定投放总额度,再分配到多家参营企业。这种方式有利于竞争和企业品牌建立,但以行政审批为主的资源分配方式容易受到外界因素影响,最终往往出现经营企业过多,动力过剩、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
⒉组建集团、独家经营。如沪宁沿线的骨干企业按股份方式共同成立运业集团,独家经营、利益共享,严格控制企业准入和运力投放。这样解决了“过剩”和“无序”,但缺乏竞争构架。
⒊统一管理、营收共享。由两地共同确定参营车辆,统一编号、滚动发车、“双向签单”监管,对不同档次车型按系数计算营收。目的是实现行业管理、中心调控、企业自律、协会协商。成渝高速客运目前采取的就是这样的方式。
以上几种模式,究竟孰优孰劣,尚难有定论。
【客流分摊与客流诱增】高速客运相对与传统公路客运的优势在于它能够产生一定的吸引效应,通过客流分摊与客流诱增,明显提高原有公路客运总量,从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⒈高速客运使得出行结构与出行方式发生变化。传统公路客运系统道路等级低、车辆档次低、服务水平不高,主要承担中低层次的旅客运输。高速客运能够满足较高水平的时效性、安全性、经济性、舒适性和方便性要求,实现客流分摊,使旅客出行结构中出现高层次和多层次的新客源。
⒉高速客运使得出行距离与出行方式关系减弱。传统公路客运主要以承担短途运输为主,因此,公里以内被认为是理想的公路出行距离。但高速公路以其快速直达的能力使得客运理想距离得以延伸,根据调查统计,高速客运能在―公里范围内基本取代航空,分流铁路客运;在公里范围内,高速客运没有绝对优势,但具备相当竞争力;公里以上距离,高速客运能够在客运高峰期占有部分市场。
⒊一般而言,促成高速客运客流诱增的因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高速公路修建导致产业布局变化和经济增长所产生的出行需求;二是沿公路走廊新增居民点而产生的直达客流。客流诱增往往受到规划布局影响,而且也需要一定的转移时间。
当然,随着高速公路的建成,道路条件的改善、汽车技术的发展和自备车辆增加,会使得自驾出行的概率提高,对公路客运有一定的逆向分流作用,这也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客运绝不是车速提高了的一般公路客运而是在技术、经济、营运组织与管理等各个方面都与一般公路客运存在本质区别的新型旅客运输产业。它在全封闭高速条件下运行,可控性强、安全性高、舒适性好;主要承担城间直达快速运输,运行距离长、车辆档次高、出行时间短、车辆周转率高;依托公路主枢纽站场,环境设施好、管理手段先进、发车密度大、换乘时间短;出行者层次高、对服务水平要求高、运输产值及附加值高、运营成本也高。高速公路客运是公路客运的高级形式,未来将要建立的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路客运市场,必从高速公路客运领域开始。
二、贵州高速客运业调查分析
【客观实施条件】从严格意义上说,贵州目前并没有真正的高速客运业务。但崇遵高速公路的建设完成将可以作为“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项目”的客观前提条件。
崇遵高速公路起点于渝黔交界处的崇溪河北接重庆雷神店至崇溪河高速公路向南途经松坎、桐梓、娄山关止于遵义市南的忠庄铺目前与已建成的贵遵(贵阳至遵义)高等级公路相连,下一步将与南扎(南白至扎佐)高速公路连接,是中国西南出海大通道的主动脉,也是贵州省规划建设的“四横四纵六联线”骨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滤布全线采用全封闭、全立交、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公里概算总投资.亿元。目前,崇遵高速公路南段,即桐梓楚米至遵义忠庄段已通车。其余部分将于月全部完成。也就是说,这条“世界级难度的公路”可以确保年内通车。从遵义市中心城区至重庆市中心区的行车时间将从原来的小时缩短至小时。
另一方面,由于该公路地处云贵高原北部山岭区横穿大娄山脉沿线地形、地质极为复杂重峦叠嶂沟壑纵横是典型的高、难、险地段。仅自忠庄铺至崇溪河,就有大、中、小桥梁座隧道处座单洞,桥梁、隧道占公路总长的。复杂地形的路况和两省交界的治安管理,客观上将会给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增加一定的难度。
为此,在崇遵高速公路通车之际,贵州省交通管理部门对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管理极为重视,对“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项目”的市场准入提出了相对较高的要求,并表示在月份确定最终实施方案。
【管理模式】贵州省交通厅和重庆市交管会共同确定“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计划开通台大客,贵州与重庆方面各台(其中,贵州方面为贵阳站台,遵义站台)。据说,确定这个数量的依据是重庆方面的实施的市场调研,能够充分保证客运乘座率,并能够实现年利润万。我们不清楚该调研基础数据的来源,所以无法进行判断。但从发车总量计算,贵阳方面高峰发车密度将达到分钟一班,遵义方面达到分钟一班。对此,在调查中,现在该线路上运营的管理人员大多表示密度太大,但我们在计算了铁路分摊客流后,认为即使这样也应该能够保证的平均乘座率(以座大高一级金龙车为标准)。
贵州省交通厅明确在“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项目”中实施公司化运营模式,不允许个体运输户进入,也不允许在客运管理中采取分包、承包方式。但我们在遵义调研时了解到,这事实上很难完全做到(如:目前正运营的遵义―重庆线路,车牌已转包出去了,今后也只有维持下去)。
交通厅运管局表示,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的原则是,“统一车辆、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价格”,这主要是指贵州、重庆两方均采用同等规格的车型、相同的乘座点(实现直达)、共同的售票点和售票方式。现而易见,以目前情况而言,实施这一原则对贵州方面的经营管理压力和资金压力更大一些,但贵州交通管理部门已经认识到这是将来的发展方向,所以执行这一原则的决心是比较坚定的。
在具体的经营管理方式上,重庆方面已确定以股份制公司方式运作,贵州方面尚没有明确。贵州省运管局曾宣布:对贵阳至重庆、遵义至重庆高速公路两条直达客运班线经营权向全省公开招标。两条线路各作为一个招标项目。投标企业条件是贵州省境内注册达到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年第号部令要求、经营一类班线条件的道路客运企业(且××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未发生一次死亡人以上的以上的客运行车事故)。xx月x日,我们到交通运管局了解到,具备入围资格的省内企业有个,其中在贵阳的是贵阳客运公司和奥龙公司,遵义是遵义客运集团和吉顺达公司。
另据可靠渠道我们了解到,现在已内部确定的是,遵义方面由遵运集团下属的三星公司上台北方奔驰客车(大高一级,约万),贵阳方面由奥龙公司上台。其他的没有确定,做存量处理。之所以不上满的原因,一方面是担心客流不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资金不足。需要说明的是,遵义客运集团不受地方政府领导,是由省交通厅直属管理的公司。
【相关情况】就目前而言,贵州客运行业在全国处与比较落后的地位,这主要体现在管理混乱和效益低下等方面。去年,交通厅所属长途客运亏损严重,仅贵阳客站年亏损都在万以上。这使得交通系统企业普遍经营运作困难。
但从另一方面看,随着贵州境内交通状况的改善,用其业内人士的话来说:贵州客运行业正面临“重新洗牌”的机会。所谓“重新洗牌”是指两个方面:一是省内线路将在更高管理水平上开展竞争。最近,贵遵、贵安、贵都线已开始整顿,对各客运集团的清理也即将开始,这样的整顿清理会产生相应的分离或整合,使得部分不规范的运输团体被淘汰出市场。二是,高速客运将逐步成为客运行业的主力。以今年“贵阳―重庆高速公路客运”为起点,明年、后年即将开通的贵阳―昆明、贵阳―长沙、贵阳―南宁(柳州)、贵阳―湛江各线路无论是客源流向和运输距离各方面都处于高速公路客运经营的极佳范围,而同时,贵州在高速客运方面目前还没有绝对强势企业,谁把握先机,就有可能获得有利地位,进而形成赢家通吃的条件。
也正是因为认识到这一点,省交通管理部门很希望能以自己的企业独享高速客运这块蛋糕。据了解,交通厅本有计划以贵阳客运公司、奥龙公司(交通厅的三产企业)组建“贵渝高速客运公司”进行经营,但在资金上发生了困难,他们是否能够解决这个难题尚不清楚(从目前了解来看,似乎解决得不好)。但无论如何,这个利润增长点,他们是不会轻易放弃的。
另外,据了解,自卢万里时期,高管局就希望成立高速客运公司,但一直没有建立起来。现在该局虽然已从交通厅分离出来,但仍有参与高速客运的愿望。若果如此,这将是个极有竞争力的对象。
三、投资机会分析
高速公路快速客运是伴随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而出现的新兴产业,它打破了传统普通公路客运的局限,实现了跨省际、跨区域、长距离、快速、安全、方便、舒适的旅客运输。这一产业在中国正处于成长阶段,在贵州更是方兴未艾。
在贵州高速公路客运发展机遇的面前,我们认为,我公司也存在着一定的投资机会。
首先,高速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为公路客运系统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随着崇(溪河)遵(遵义)高速公路建成通车,重庆至贵阳高速公路快速客运经营即将形成。并且,随即开通的贵阳―昆明、贵阳―长沙、贵阳―南宁(柳州)、贵阳―湛江各线路无论是客源流向和运输距离各方面都处于高速公路客运经营的极佳范围,贵州省内高速公路将逐渐与周边省市形成网络成为西南公路网的主要通道到那时将更加充分显示高速公路客运运量大、速度快、辐射远、成本低、事故少的优越性在综合运输体系中无疑将更具有竞争力。
⒉高速公路客运是一个高产出的领域,是道路运输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投资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因此,开放高速公路客运市场,既是发展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实现集约化经营的重要保证条件。
当前,高速公路客运投资市场主要向国有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和社会其它有实力的企业开放,在具体运作上,可以有二种模式。一是高速公路沿线的各国有大中型运输企业同跨行业优势企业通过协商,确定各自的出资份额,共同投资形成一个新的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高速公路客运集约化经营企业。二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打破行业垄断,实行经营权招标,吸引当地优势企业进入,组建集约化经营的高速公路客运企业集团。
公路客运已在贵州省内综合客运体系中占主导地位,但高速公路快速客运方兴未艾,贵州在省际客运方面目前还没有绝对强势企业,这使得我公司有可能以相对较小的竞争压力进入该领域,并迅速谋求发展壮大。
⒊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贵州省内道路客运运输企业不景气,其主要弊端为:
一、制度松懈,管理混乱,人员素质不高,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甚至亏损,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二、企业严重困难,债务缠身,经济基础薄弱,失去银行信誉,贷款困难;
三、离退休人员包袱沉重,企业再生产能力严重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
省内道路客运企业的严重困境与我省现代化高速客运市场要求是不适应的。因此,从贵州实际出发,从贵州高速客运事业的需要出发,必须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引入竞争。建立开放、公平、竞争、有序的高速公路客运市场,通过向全社会招标的方式,吸引省内外跨行业强势企业进入,为贵州高速公路客运市场注入新鲜活力。
(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至少遵义客运公司有对外合作的意向)
我公司具有管理、制度、资本、人才的优势,完全能够借此良机进军高速客运市场,以先进的企业发展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为指导,以公司化经营为支持,以高速公路客运集约化经营为目标,以管理、人才、资本强力投入为手段,整合重组贵州道路旅客运输各类资源,打造贵州高速客运品牌和精品路线,并以此为基础向着跨省际、跨区域,加入全国联网的更宽广的领域纵深发展。
总之高速公路客运系统要实现高效率运作、高品质服务、达到高产出的目的必须遵循“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集约经营”的原则组建企业集团走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这是保证高速公路客运市场秩序、发挥高速公路效用的重要条件,也是我公司实施跨行业投资、开展企业多元化经营的契机。
四、高速客运单纯成本及效益
由于客观技术的原因,在这次调研中,我们没有能够对高速客运的成本和效益进行专门市场调查,所以无法对未来的贵州高速客运效益做预测性分析,只能将我们在市场抽查中了解的情况提供出来,供领导参考。
【部分客运状况】重庆目前没有开设直达贵阳的班车(他们是由开往广西、广东方向的十四辆班车做中转运送)。以重庆―南宁车为例,到贵阳票价元人,行车小时分钟,公路收费元,座大宇,上座人,到贵阳下站人。驾驶员称,到南宁成本左右,也就是说,到南宁还有小时路途,他赚剩下那个人。
遵义重庆每天对开两班车,其中重庆方面是座金龙车,车好、乘座率高,票价元人;遵义方面是座亚星,没有空调,票价元人。两班均定时发车、直达。目前,遵义重庆,亚星车的行程为小时,公路收费元。据了解,高速公路贯通后,公路收费将增加元左右,但油耗也相应减少,总体可以持平。金龙车和亚星车都已在投运两年半左右收回成本。
重庆成都高速客运,实施分钟一班滚动发车,选用座大高二级客车(带卫生间那种),单车日行程公里,平均费率为x元/公里(承座人),其燃油、轮胎、材料、工时费用约占高速客运总成本的,略高于车辆购置费用,约占营运的,一般情况下,三年半收回投资。
据介绍,在高速客运中,机务运行成本(燃油、轮胎、材料、工时费用)控制是关键,其增减将直接影响利润的减增。
【运营成本的不确定因素】
技术的不确定因素:就理论分析,车辆技术含量高,购置费用就高,相应服务质量亦高,客运费率亦应高。但高速客运票价并不会因为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车价差异而呈现太大区别,而且有些高价位客车不出问题则已,如出问题维修一次的费用相当于低价位车维修几次的费用,而且维修时间更长。高价位车本应油耗低、胎耗省,但事实恰恰相反,高价位车均是高油耗,有的还指定用原装进口轮胎。
销售方式的不确定因素:
⑴车辆销售政策与售后服务形式多样,有的厂家无偿派驻人员长期为用户服务;有些厂家免费提供一些零部件;建议凡是客运企业未付费的机务费用一律不列入机务成本,将销售政策、售后服务与车辆品牌相互捆绑。
⑵要求厂家实行回购政策,以其回购价冲减全寿命营运期机务成本。
质量的不确定因素:客车使用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故障,但故障有大、有小,表现形式很多。对客运企业而言,衡量客车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应是维修停车日,哪种车型使用期内停厂车日多,则其综合质量就差,否则就优。
【高速客运车辆寿命期的确定】
欲正确判断高速客运车辆的运营成本必须确定其营运寿命期。高速客运车辆营运寿命期的时间跨度指从新车购入上线营运至下线转售或报废。左右高速客运车辆营运寿命期的主要因素有:政策因素、市场因素、技术因素、经济因素。
政策因素:
⑴线路使用权到期。高速客运班线线路经营权普遍实行招(投)标制,经营年限满后重新招(投)产生新的经营业户,招标时要求投标单位使用全新客车,原有客车一般都下线处理。
⑵车辆类型等级下降。高速客运车辆类型等级要求为不低于中级客车,营运客车每年要按《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进行类型等级评定,如低于中级客车标准则收缴线路牌。
⑶在用车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而报废。
市场因素:
⑴车型落后。大交通中其他客运方式的改进或公路新型高速客车的推出,在用车型难以满足乘客需求,导致在大交通格局中或公路客运其他班线的竞争力降低,实载率下降,营收减少,不得不更新车辆。
⑵对开方更新车辆。目前高速客运采取对开制,对开双方力求车型统一,如一方因种种原因提前更新了车辆或车型,乘客宁愿等待也选择乘坐该方客车,另一方为保持竞争地位往往也提前更新车辆。
技术因素:客车技术性能达不到《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或因肇事造成车辆严重损坏,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确认没有修复价值的。
五、“跨行业”投资风险分析
近年来我国公路客运市场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虽然不乏一些区域性的优势企业但并没有出现全国性的大公司这其中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国客运市场区域壁垒严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预测未来年我国公路客运市场年均增长率可保持以上未来市场空间巨大然而目前我国公路运输行业却处于粗放式经营阶段经营主体众多产业集中度低产品结构雷同难以有效形成差异化服务。而且在行政分割的条件下公路客运行业区域壁垒严重难以形成全国性市场不利于优势企业通过竞争拓展市场空间。因此,“跨行业”投资高速客运的首要风险就是行业壁垒、区域壁垒的障碍。
其次,高油价可能使企业公司难堪重负,作为运输企业燃油在公司成本中的比重约以上。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连创新高国内成品油价格也不断上调。高油价造成运输成本大幅提高严重侵蚀了企业的利润导致公司盈利能力的下滑。
第三,“跨行业”企业投资高速客运后,由于没有自身的客运站,增加了站运协调的难度,同时,传统客运企业控制存量线路资源,可以通过更新进入高速客运市场,面对站运不分的状况,“跨行业”企业在初期有面临不公平竞争的风险。
第四外资进入势必加剧业内竞争。虽然加入时,我国对道路客运未做承诺,但外企凭借其资金、规模、管理和技术优势,具备很强的竞争实力。所以如果不能抢在外资进入之前抢占有利地位,“跨行业”企业的投资行为将有很大风险。
发达国家公路运输已实现网络化集约化少数大型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能够高效率低成本的提供各种优质服务。如美国的和灰狗客运瑞典的等公司。西方发达国家运输企业发展进程表明在一国或地区运输发展的中后期规模化系列化是运输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未来我国客运市场必然将打破经营分散条块分割的现状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发展方向。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 篇六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和现行的煤炭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汾西矿业集团公司管辖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内部所有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
第四条 集团公司基建处和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验收工作。
第五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或技改的煤矿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煤矿安全、环保设施等专项验收同时进行。
独立建设的办公楼、住宅楼等一般民用建筑及改扩建的生产、辅助车间,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条 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从项目建设准备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收集、整理各项原始资料。
第二章
竣工验收依据
第七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及山西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批准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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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备技术说明书、设计变更通知、调整概算;项目立项文件;项目开工报告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投标文件及其合同。
第八条 从国外引进技术或进口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第三章
竣工验收条件
第九条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的提升、通风、排水、井下运输、回采工作面、输变电、通讯等主要生产系统,以及井下防尘洒水、安全监控等安全设施,按设计建成,并联合试运转正常,分期建设的项目必须按分期建设标准规定建成。
2、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基本建成,非工业性建筑满足生产需要。
3、其它生产性项目的主要工艺设备和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4、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
5、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已经签署了工程质量保修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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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评估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8、具有竣工图、竣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整理分类立卷,具备归档条件。工程质量经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合格。
9、安全、环保、消防、工业卫生等设施按设计专篇要求建成,并经专项验收合格。档案专项验收合格。
10、项目建设单位已按生产需要组建了生产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已建立,特殊作业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具备上岗资格。
11、国外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项目,应按合同要求完成调试考核,达到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条 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仅有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使用或投产,也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未完工程应按设计要求,限期完成。
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全部工程完工并基本符合验收条件后,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延长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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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竣工验收准备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前,项目建设单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竣工图编制要求编制工程竣工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逐项系统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备报。
2、按照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要求,认真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切实做好各项财务、物资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3、安全、消防、环保、工业卫生等设施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部分,按照“四定”要求,在正式验收前予以完善。
4、办理工程质量认证手续。
5、编制验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关于工程竣工验收综合报告;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的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认证报告;初验工作组初步验收工作报告等。
第五章
竣工验收程序
第十三条 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项目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规模较大、较复杂的项目,应先进行初步验收,然后进行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可进行一次验收。
第十四条 独立建设的办公楼、住宅楼等一般民用建筑达到竣工条件后,施工单位可单独进行交工。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及施工合同约定,根据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标准组织竣工验收,应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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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矿区质量监督站、基建处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工作组,办理单位工程验收事宜。
第十五条 竣工初步验收工作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项目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集团公司有关处室组成验收组,制定初步验收方案。
3、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初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报集团公司基建处及矿区质量监督站。
4、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一)听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情况报告。
(二)检查土建、安装工程质量和设备运行情况,听取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三)检查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听取有关部门审计意见。
(四)研究解决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和试运行期间发现的新问题,确定尾工清单、完成期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按“四定”原则,负责落实整改。
(五)检查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竣工验收档案资料是否达到验收要求。
(六)提出竣工初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建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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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起草《竣工验收鉴定书》。
5、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报集团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单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技术档案等专项检查及验收的结论意见;竣工财务决算及审计情况;遗留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各参建单位的工作情况报告等。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一)基建处接到项目建设单位的竣工报告后应当在15日内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成立竣工验收组织领导机构,确定验收时间及验收工作组成员等事项;
(二)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听取并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综合报告。
(三)抽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五)审议项目竣工决算,对投资使用效果做出评价。
(六)研究处理遗留问题,总结建设经验。
(七)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八)讨论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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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矿区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还应对工程实物的质量进行监督抽查。
第六章
竣工验收的权限和组织
第十七条 竣工验收按照项目的审批权限分级组织。国家重点项目和限额以上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省列重点项目和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大中型项目,按照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应经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同意,进行联合试运转,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联合试运转时间不超过6个月。联合试运转期间,进行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专篇验收,然后报省局或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组织总体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 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后报集团公司组织正式竣工验收,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基建局备案。
第二十条 由集团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或省局委托集团公司组织的竣工验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按竣工验收程序开展验收活动。
第二十一条 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二十二条 竣工验收会议通过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正本一式三份,分送主持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和档案部门,副本应满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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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和单位需要。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固定资产移交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并办理档案移交工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汾西矿业集团公司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7.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七
承担环保验收监测工作任务的单位, 一方面是为环境主管部门环保验收管理服务, 另一方面应为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负责。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负责地做好此项工作。验收监测报告是承担验收监测单位集体劳动的成果, 也是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是否通过环保验收的监测依据。
作为项目负责人, 应在了解相关资料, 深入现场实际察看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的实际情况, 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 (试行) 编制项目竣工验收环保验收监测方案, 按当地省级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核算验收监测费用, 在相应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在完成实测工作和测试结果的前提下, 在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补充资料基础上, 按规定编制验收监测报告或验收监测表。
现场负责人应在明确工作内容情况下, 了解生产过程、设备运行状况、主要原料和有毒有害辅料用量情况, 制订监测工作计划, 负责实测工作全过程的指导, 与项目负责人和建设单位联系人协调解决实测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做到监测结果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监测人员应按监测计划, 了解环保设施的有关参数, 在生产正常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 按相应技术规范进行现场采样和测试, 作全记录;室内分析人员应按标准方法进行实验分析, 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代表性。
验收监测工作中经常遇到实际生产负荷与验收监测条件不符的问题。如某工业园区建设的污水处理厂项目, 由于园区工业项目发展不平衡、园区下水管网建设配套不足等原因, 实际运行负荷仅为设计负荷的1/10左右;有一些建设单位因建设资金不足实际建设规模仅为设计规模的1/2;还有一些建设单位虽按设计规模建设, 因市场、原料等原因实际生产负荷不符合验收监测 (大于75%) 条件要求。笔者认为应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管理办法》中增加关于验收监测工况条件要求条款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况条件不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应允许建设单位在说明情况、原因前提下,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环评文件的环境主管部门在核定实际生产规模情况下, 按现状实际工况进行阶段环保验收;在生产规模达到设计生产规模时进行补充整体验收。这样可在实际环境管理中有据可依, 避免拖拉、扯皮、推诿的现象;建设单位在提供相关资料中丧失故意而非恶意瞒报的“理由”。
●建设单位在提出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试生产 (运行) 验收申请时, 环境主管部门应对建设单位提出要求, 对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该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进行比较、说明, 作为批准试生产的依据。
8.弱电项目竣工验收培训 篇八
【摘要】在现今企业运行中,职业卫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整体水平,也将直接对工作人员的人身健康产生影响。在本文中,将以某公司为例对其电锌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进行一定的研究。
【关键词】电锌系统;技改工程;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
1、引言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职业卫生制度也逐渐得到了建设与完善,在此种情况下,职业卫生评价成为了职业危害预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而对企业建筑工程而言,在项目竣工验收方面也需要严格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规范中的规定内容开展职业卫生评价。我国南部某企业,邀请我单位对其电信系统实现节能消耗技改,在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深度挖掘后,在其处于满负荷生产状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技术规范以及法律规定对项目中涉及到的卫生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测与调查,并在充分依据我国相关卫生规范、标准后通过一定分析论证方式的应用对该项目实施了职业卫生评价。
2、企业电锌系统技改情况概述
该企业为铅锌类型企业的湿法炼锌系统,在原设计中,该企业的生产规模为5000t/a,在项目投产、实现一定时间运营后,产量在逐年获得提升的基础上已经对原有设计能力大大超出。经过对企业现状以及未来发展情况的考虑,由于企业目前还具有一定空间的生产厂房,在保证企业整体工艺流程必变的情况下,为了满足未来企业发展,则需要在对现有设备以及场地进行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对少量设备进行改造,并适当新增一定的数量的设备,意图通过对企业现有劳动组织的调整使电锌产量达到1300t/a。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该企业共投入4000万元对该企业电锌生产系统实现节能降耗处理,在对技术进行深度挖掘的基础上实现项目的改造。该工程于2013年11月开工,并在次年7、8两个月份分别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对改造初期的生产目标进行了实现。在本次技改中,主要是在企业原有厂区中对电锌系统进行了改造。新增设备方面,有厢式压滤机1台、节能锅炉1套、埋刮板输送机1套、电解槽40个、球磨机1台、浮选系统皮带2条以及行车2台。
3、主要职业病危害辨识及防护设施
3.1职业病危害辨识
在该企业实际生产中,主要具有两个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第一,在浮选系统,所具有的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与噪声;第二,在电锌系统中,所具有的危害因素主要为噪声、粉尘以及硫酸雾、铅、砷、镉等有害元素。
3.2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在该企业中,对不同系统危害因素所采取的防护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噪音。在噪音方面,对于该企业浮选系统中产生较大噪声的声源如抽风机以及球磨机等,对设备对消声设备进行了安装,并对厂区消声器实现了隔音处理,以此在对职工噪音影响进行降低的同时保障职工健康;第二,粉尘。粉尘方面,主要来自于电锌系统焙烧砂材料的运输环节,对于该种情况,企业通过自动密机闭式刮板机的应用对粉尘情况进行处理,而在工频炉以及浮选车间方面,也通过除尘器的安装对产生粉尘的设备进行处理,并通过该区域通风设施的加强降低粉尘因素对生产环境以及工作人员产生危害;第三,酸雾污染。对于该影响因素,企业在酸雾生产的净化槽以及浸出槽方面对密闭罩进行了加设,并在电解槽液面上对覆盖剂进行了添加,以此对酸雾的产生起到降低的作用;第四,个人防护。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砷、镉等元素,需要通过湿法方式进行作业,并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相关劳保用品做好佩戴;第五,劳动保护。在企业整体施工中,为了对职工的身体健康作出保障,其根据国家规定根据工人各自工种的不同以定期的方式对人工作好不同类别劳保用品的发放,并定期实现工作的健康监护。
4、监测及评价
4.1单项评价结果
在该环节中,通过对不同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检测,分别对该企业影响因素的单项以及综合影响指数进行计算,获得数据如下表:
在单项评价指数的基础上,我们对该企业各项综合评价指数进行了计算:其中,企业噪声单项指数值为0.93,毒物单项指数为0.09,粉尘单项指数为0.34。
4.2不同分项综合评价
在企业实际开展作业中,由于环境中所存在的因素都将直接作用到人体,对此,就需要对综合指数进行计算,之后,再对该企业综合卫生情况进行评价。在将该企业相关数据代入到上式之后,则获得浮选系统指数为0.73,电锌厂综合指数为0.35。
4.3评价结果
经过对该企业的现场评价与测试,该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在电锌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工程挖潜项目的综合卫生学评价结果合格,具体数据如下表所示:
5、结束语
在我国社会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安全意识逐步提升的情况下,职业卫生已经成为了现今企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将直接关系到职工的人身健康以及企业的健康运行。而在职业卫生工作开展中,企业项目的职业卫生评价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对企业为生情况的综合评价与反映。在上文中,我们以某企业实例的方式对电锌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职业卫生评价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借鉴价值。
参考文献
[1]陈思兰.探索风险评价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中的应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2(32):180-180.
[2]叶新贵,王志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卫生评价工作的探讨[J].航空航天医学杂志,2011(0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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