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共8篇)
1.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一
生态化理念下环境法学理论研究方法之变革论文
一、评析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之困境
1.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
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是指在环境法学研究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一套原则、手段程序和技巧等。这些研究方法在环境法学的发展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能,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环境法学发展的水平和风格可见,没有成熟科学的研究方法,就不会有成熟完善的环境法学,也就不可能推动环境法的发展环境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首先可以采用法学研究的所有方法进行理论研究工作;其次,鉴于环境法学是介于法学和环境科学之间的边缘学科,这使得用生态学观点思考问题?研究现实事物的生态学分析法成为了环境法学有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独特方法。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推陈出新正是与整个
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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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的发展和生态学研究方式的兴起密切相关的。
二战以后,随着以英国法学家哈特为代表的新分析法学派和以美国法学家富勒为代表的新自然法学派的崛起以及罗尔斯的《正义论》、美国波斯纳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德国卢曼的《法社会学》和美国法学家博登海默《法理学一一法哲学及其方法》等法学著作的相继问世,自由主义法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综合法学等随之形成,这些新兴的法学研究方法都成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罗尔斯《正义论》出版后,一些环境法学家在《正义论》和其他自然哲学、环境道德学观点的影响下,提出了环境正义、绿色正义、环境公平、环境权等主张,使得用自然法学派理论研究环境法成为环境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方法。此后,随着20世纪50年代在生物科学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生态学科的不断成熟,运用生态学原理来研究人类及其环境系统之间关系的方法,便成了环境法学研究有别于其他部门法学研究的一道亮丽风景,同时随着独特的环境法学理论体系的日益完善,也给传统部门法学理论以强劲的冲击传统法学研究方法,诸如唯物辩证法、阶级分析法、经济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和历史分析法等的不断生态化,已成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发展趋势此外,由于环境法学是有关环境资源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最新成果如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方法以及耗散结构论、协同论和突变论方法在环境法学研究中也开始越来越多地被借鉴和运用。由此,“法理学的经典理论体系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它必须能够在接受理论挑战的同时突破传统的法律思维和知识定式,为正在动摇的理论问题,如法治的现代性,法治的理性原则等等,提出足够合理的论证”而由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当代环境资源法学所引发的法律革命,说到底就是传统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它是从法律上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学科,是以其独特的环境资源法学“范式”(包括世界观认识论、方法论、价值观道德观、环境资源法学学术范畴和概念体系等)为推理基础和进行逻辑思维的学科,并且它对经典的法学理论予以合理有效的补充。
纵观法理学界,对于法学方法论研究可谓相当不足,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现有的中外传统的法理学著作对法律研究方法一直缺乏足够的系统关注和理论分柝传统的法理学著作很少提及方法问题(更不用说讨论了),偶尔提及,也往往非常粗略和概括;既没有结合具体实例的细致分析,也未能提出一种具有方法论意义的系统表述,只是笼统地提一些方法甚或是命题”博登海默的《法理学》著作副标题虽为“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但是打开书一看,几乎没有任何方法论的讨论;而中国目前通用的名为《法理学》或《法学基础理论》的教材或著作虽然常常有一节讨论法学的研究方法,但是其中除了提及一些“方法”的名号和原则外,对读者既无方法论上的思维训练,也让读者无法作为方法予以应甩近年来,在美国,以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论为基础,法律经济学分析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比较系统、规范且卓有成效的方法论论述,但是法律经济学分析对数据要求的标准很高,对经济学素养的要求也很高,其方法难以在传统的法律研究中普遍沿用,特别是在当代中国的法律界。广义的法律社会学实际是由多个交叉学科构成的,无法形成或尚未形成统一的、便于法官和其它法律人运用的研究进路和方法;而狭义上的法律社会学更多地借助了社会学、人类学的实证调查方法,尽管它有助于理解特定社会中的法律和制度,可供法学家参考,但对于大批受传统法学教育的、强调操作的法律人来说,出于学科传统和研究时间的限制,实证研究的方法似乎也缺乏足够的相关性因此,要寻求一种与法律人有更多相关性的研究进路和方法,在放开眼界的同时,又不能不重视法律界已经形成的、哪怕是有明显弊端的学科传统。
可见,传统法学方法论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上的不足严重妨碍了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进一步拓展,并有可能加大法理学家和环境法学家就法学研究范式和法学方法论所产生的.分歧。
2.传统法学方法论下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之困境
法学方法论生态化概念的提出,表明一种法学流派正在孕育、形成之中。这种独特的法学方法论视角,是因环境法学的发展、成熟而生成的,环境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学科,是有关环境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它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己任,试图设计一套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法律机制。正是由于环境法学的综合性和交叉性,使得环境法学面临着比传统法学更多的理论创新的挑战和机遇然而以往对环境问题的研究分别是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不同角度切入的,现行环境法学因从传统部门法学独立出来,故带有明显的传统法学的痕迹,存在着忽视从自然科学的视角切入认为人是生态族群中一员的事实。生态化概念的提出正是要弥补传统法学理论的这一不足与缺失。
我们知道,对于一个完善的法学研究方法体系来说,其构成要素大致包括方法论、基本研究方法、具体研究方法、技术和工具等层次。而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困境首先在于,从方法论层面看,环境法学的基础理论仍处于构建阶段,环境立法的目的和价值取向至今尚无定论,环境法学界对此争鸣不止,这导致了环境法学领域法哲学的缺失,而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具有密切的联系,如果不考虑法哲学,就根本无法研究法学方法论。任何一种法学方法论,均须建立在对法的理解基础之上,环境法可以说是迄今为止最为复杂的法现象,它隶属于法学和环境科学,横跨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其交叉性和边缘性也正体现了它的复杂性和独立性,它以解决环境问题为己任,试图搭建一个人与自然沟通对话的平台,设计一套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法律机制,然而以往对于环境问题的研究是分别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角度予以展开的,而这两个领域认识问题的角度是不同的从自然科学的角度看,人是自然界的产物,是自然界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生态系统中的消费者,因此人要依赖自然、服从自然规律,在环境上尤其要服从生态规律;从社会科学的角度看,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生产活动,而生产活动是人类能动地改造自然的物质活动,因此,人是自然环境的改造者,而自然环境是被人改造的对象可见,自然科学将自然环境作为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而社会科学将人作为人与自然统一的基础,并且各自都有自己的根据和理由。
环境法哲学研究的困顿正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内在冲突造成的,究其原因,恐怕在于人们对自然法则中有关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巨大分歧这种分歧导致了环境法学研究领域法哲学的缺失。诚然,在环境法学领域许多流派正逐步生成,并为我们提供了架构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体系新的哲学视角(如动物解放论、生态中心主义等),然而这些理论尚处于争鸣阶段,从现阶段来看,环境法哲学研究的缺失制约了环境研究方法体系的完善。
其次,从基本的和具体研究方法来看,环境法学是从传统的部门法学中独立出来的,早先环境法学研究一直承袭这些部门法学理论和研究方法,故带有明显的传统部门法学痕迹如前所述,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步生成的,其研究的基点在于透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在漫长的法律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规制人与人关系的方法,然而环境法学所要协调的不仅仅是人与人的关系,还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这对于传统法学来说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最后,在技术和工具的层面,传统的法学制度设计的技术手段用于环境法学的规范设计中,其弊端和不足已突显出來既然环境法学属于边缘学科,那么环境科学的有关技术手段应该被吸纳到环境法学研究体系中來然而由于环境法学的学者专家大都来自传统的法学部门,缺乏相应的自然学科如环境科学、生态学、系统论等背景知识,这些都不利于环境法学研究方法在技术和工具层面上很好地实现多元化而由可持续发展观念和当代环境资源法学所引发的法律革命,首先应是对传统法学研究范式的革命。环境资源法学是从法律上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与环境资源有关的人与人的关系的学科,是以其独特的环境资源法学“范式”为推理基础和进行逻辑思维的学科。
二、生态化理念下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之变革
1.环境法学研究方法变革之重心
环境法学研究方法之变革,其重心在于环境法哲学领域的革新。如前所述,法哲学在法学研究方法体系中起着基石性的作用,“法哲学是法学研究中的基础学科。它以两种方式实现其价值、功能:首先是对法的基本概念法的构成模式“法的价值、法的本质、法的渊源法与文化现象的关系等论题进行诠释,由之为部门法学者、法官、律师提供研究和判断的依据;其次是建构或设计法的世界观,为民众生活,生存的合理、正义、公平的理念提供秩序的皈依”可见法哲学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构或设计法的世界观,并由此导向相应的法学方法论通过分析可知,环境法学研究方法面临的困顿其最重要的一点便是环境法哲学方面的缺失,它亟须一种新的世界观作为理论支持,而后现代主义的缘起与环境法学的诞生在时空上的暗相契合,似乎可以为这种困顿找到出口“后现代主义”是一个形式复杂、向度多维的文化现象作为其中一个流派的建设性后现代主义,在对传统哲学的二元论、还原论进行质疑与解构的同时,试图重建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并提供给我们一个全新的、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为支撑的世界观,这种以内在关联性、有机主义、整体主义为其思想内核的世界观,以多元化、多视角、开放性和跨学科为其研究的主要的方法论,正可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论之变革寻得出路。
其次,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还在于它不仅要继承传统法学的所有研究方法,包括对法律的经济学分析方法、哲学伦理学方法、数学方法、历史分析法、价值分析法、实证分析法、社会学方法等,更为重要的是,基于环境法学是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交叉学科这一独特性,仅用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不足以建立完善的解决环境问题的法律机制,由此必须引入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方法(如生态学的方法、系统论、控制论、博弈论、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等),建立一个有别于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体系,成为环境法学研究方法变革之中心。故此,“在环境法学研究中应特别注意以法学和环境学为基础,吸收相关学科的科研成果,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研究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注意掌握和运用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将自然科学与伦理学,知识与价值结合起来,注意借鉴和吸收世界各国先进的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实行开放式研究”关于环境法学基本的和具体的研究方法,有关学者、专家都做了详尽的论述,在此不予累述。
最后,由于环境法学的目的在于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而环境问题的解决不仅依托于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的设计,同时它还必须有赖于相关技术处理,在环境法中环境标准的设定使其有别于其他传统的部门法律规范而极具独特性,正因为环境法中大量技术性规范的存在,使得环境法学的研究更不能故步自封,拘泥于法学领域,这对于环境法学研究者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不仅需要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兼具从事跨学科研究所需的理论功底、相关专业基础、学术勇气和开拓精神。在环境法学研究中一定要冲破概念法学那种闭门造车局限于逻辑推理演绎的樊笼的做法,要在更广阔的学术视域下构建环境法学的研究方法。
故笔者认为,只有对传统法学研究范式予以变革,方能实现环境法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后现代主义作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为复杂的一种思潮”,整合了诸如生态哲学、深层生态学、生态伦理学等后现代西方众多的思潮、流派、学说和观点,从而被誉为“一场学术范式和思维理论上的方法性哥白尼革命”其在哲学领域主要表现为反对用单一和固定不变的逻辑和公式来阐释和衡量世界;在方法论上则主张多元性和差异性更为重要的是,后现代主义对传统的“主客二分法”研究范式进行了质疑与解构,并重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力图藉此架构一种全新的“主客一体化”研究范式正是这种多元化和主客一体化的新视角为法学研究范式的变革提供了一个全新的、以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为支撑的世界观,这种以内在关联性、有机主义、整体主义为其思想内核的世界观,以多元化、多视角、开放性和跨学科为主要研究的方法论,正可为法学研究范式的变革寻找突破口,并由此引入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以法学和生态学为基础,吸收相关学科的成果,运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对研究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交汇融合的大科学的广阔学术视域下,解决环境法学研究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从而实现理论的重大突破可见,法学研究范式的革新对21世纪法学发展的意义十分深远:它不仅能以其顺应21世纪环境时代潮流的进步性而与传统法学研究范式抗争,从而揭示了21世纪法制发展的基本方向,而且还为传统法学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为法学研究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前景。
2.传统法学方法论面临的挑战与重构
传统的法理学著作很少提及方法问题,偶尔提及,也往往非常粗略和概括,只是笼统地提一些方法甚或是命题,而正因为法学方法论领域研究的缺失和不足才使得对其进行深入的哲学思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知道,认识论、本体论、价值论等均含于哲学方法之中,可见法学研究中的价值判断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哲学思维,与之相对的实证分析则是一种科学思维一般认为,哲学思维是观念层次的思维,而科学思维则是实证知识层次的思維因此,哲学的目标是从实体上以无限的、抽象的方式把握世界,科学的目标则是试图以有限的、具体的方式把握世界哲学思维所关注是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它不仅对客观世界作主体论拷问,也对其作出价值性追问一一也就是说它还涉足人类社会这个意义世界。法学方法论是对理论的哲学反思,同时也是对研究方法之反思而其中最关键的是要检查方法在致知上的适当性和可靠性。因此,对于批判方法之批判就成为必要。
通过上述对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历史性考察,我们发现法学研究方法在每次社会转型时,都会发生分化与重构这种分化与重构最先来自对于原有法学方法之批判,这种批判显然是法律历史发展的必然。黑格尔在谈到法律的“历史要素”时曾指出:“整个立法和它的各种特别规则不应孤立地抽象地来看,而应把它们看作在一个整体中依赖的环节,这个环节是与构成一个民族和一个时代特性的其他一切特点相联系的。只有在这一联系中,整个立法和它的各种特别规定才获得它们的真正意义和它们的正当理由”—方面,从外在因素看,如今,伴随着社会生活的网络化、价值理念的复杂化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原有的法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顿,而环境法恰恰诞生在社会变迁下,它“运用综合性思维方式,广泛吸收系统论、协调论、信息论,采用伦理学、生态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多种研究方法,深入剖析环境法的“生存背景”与“生态环境”,透过法律现象的表面发现“法律背后”的真实,无疑是我们时代整体中的一个极富生命力的“环节”,并由此带给原有的法学理论以强劲冲击另一方面,如果深入到法学理论的内部考察,则“对法学的解构使我们理解到法学不可能成为一个完全自主的学科,因此,社会学、经济学、文化人类学、政治学和法学的交叉研究就不可避兔也正是在这种冲击下,法学才从其他学科获得了更多的活力”而作为交叉学科的环境法学,就当然具备了较之传统法学部门而言的更加宽阔的背景和多学科滋养之优势,故而,其在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的变革使得传统法学方法论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
首先,随着环境法哲学领域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入研究,且在后现代主义所提供的整体主义、有机主义等全新方法论的有力支持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学术观点日益占据主流地位,这对于传统法学研究范式(即以近代笛卡儿牛顿所创立的“主客二分”的研究范式)必然产生强劲冲击,并有助于实现传统法学研究范式的转向,有助于传统法学研究走出定性化思维而重塑法学研究的解构范式,有助于超越概念法学的思维、肯定法学研究方法的多元化、尊重差异破解定式的牢笼这种转向还拓展了法学研究的领域和空间由于其关注边缘、琐碎、片断之物,因此它可以改变过去那种只关注中心化事物、普遍性事物的研究范式其次,随着环境时代的到来,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贯彻实施(即实现社会一经济一生态三位一体的协调持续发展),以及环境法学研究的日益蓬勃,环境法学的一些独特的研究方法也将日益渗透到其他部门法学研究中。
再者,随着整个社会从“经济人”向“生态人”转型,生态利益将在立法上越来越多地得以体现,并促成整个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生态化。
三、余论
上述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对于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在法学实践领域已然初见端倪它首先体现在立法上,例如:1990年8月20日修订生效的《德国民法典》中将原先的第一篇总则中的第二章“物”更名为“物,动物”;在第90条中明确规定“动物,不是物,它们由特别法加以保护,除另有规定外,对动物准用有关物的规定”。分析这一法条,可以看出,尽管它对动物的界定模棱两可,前后不一致(如前面界定动物不是物,后面又指出对动物准用物的规定),但却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法学中将动物绝对地视为物的“主客二分法”原则当环境法学研究领域中人与自然的关系日益交融,并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整体时,我们有理由追问:主客绝对二分吗?如若不是,那么建筑在“主客二分”研究范式基石上的传统法学理论大厦究竟以何支撑?这个由环境法学带来的、给传统法学研究以强劲冲击的追问,终将因法哲学研究范式的转换而导致传统法学研究方法的重构。再如,12月20日,德国最高法院颁布法令,要求所有商店从1月1日开始向顾客收取罐装和瓶装饮料的包装回收押金。根据该法令,顾客在购买矿泉水、啤酒和软饮料时,必须支付25-50分不等的包装回收押金商店将在顾客交回矿泉水瓶、啤酒瓶和软饮料包装时将押金还给顾客。剖析这一法条我们发现,该法条从传统单一的以实现经济利益为其立法目的和价值取向转变为同时兼顾生态利益为其立法目的,这表明法学研究正从以传统的“经济人”为理念向以“生态人”为理念转型,这种转变最初在立法中表现出来,继而贯穿于司法、执法等各个法律环节。当整个法律规范体系发生变迁时,那么作为研究法律体系的法学研究方法的生态化,其必然性是不容置疑的。
可见,传统的法学研究方法在历史变迁的土壤中不断生成演变,分化整合,而后又在新的基础上进一步分化,这种不断演变和跃进(从法学领域跨向其他人文科学领域再到自然科学领域),是以其所处时代世界观的改变为外在动因,以法学研究方法体系的自然分化为内在动力的。故而,在新的时代图景下诞生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于新兴的环境法学研究方法所提供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背景支援是及时的,而在后现代主义思潮影响下,环境法学研究方法的变革,将最终为传统法学方法论的重构提供内在动力,并进而导致整个传统法学方法论的生态化。
2.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二
在传统经济学中, 只有厂商和消费者才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 政府则是超乎众人之上, 以追求公众利益为目标, 赢得公众对他的信任和支持。但公共选择理论认为, 政府和厂商、消费者一样, 也是理性和私利的“经济人”, 他们也有自己的动机、愿望和偏好, 同样关心自己在政治活动中的成本和收益, 也追求交易过程中的利益最大化。例如, 我国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一向由政府部门进行组织建设, 在决策过程中, 由于缺乏市场调节、公众参与, 出现类似于面子工程、形象工程重复建设浪费资源的现象。
伴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 城市环境污染的问题日益突出, 如空气污染、水缺乏与水污染、工业危险废物和固体垃圾的增多、“城市热岛效应”、交通拥挤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威胁了广大市民的身心健康, 也削弱了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甚至为国家安全埋下隐患。要保护、治理生态环境, 政府部门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传统经济学中政府的形象已经大大改变, 在市场经济要求利益最大化观念的驱使下, 政府官员也转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经济人”, 在保护和治理城市生态环境的过程中, 政府、企业、公众和环保组织等要共同努力, 通力合作, 才能实
□文/徐聪
现在整个环境保护过程中成本最低、利益最大。但是, 不同的社会团体有不同的利益偏好。例如, 政府偏好社会发展的总体绩效、企业偏好利润、公众偏好个人利益 (健康) 、环保组织等则偏好社会的环境效益。下面从政府与企业、公众和其他组织 (环保组织等) 之间的不同利益追求分析如何进行城市生态环境的治理。
一、政府与企业
工业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众的生活、生产、生态环境安全, 严重制约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危及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工业企业作为污染物排放“大户”, 自然是城市生态治理的主要对象, 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 经济尚不发达, 加上企业的主要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 这是工业污染的内在原因;另外, 政府追求短期经济增长, 追求政绩, 往往也忽视企业给环境带来的负面影响, 甚至是视而不见、偏袒爱护, 这是工业污染的外在压力;再加上政府官员任期的功利主义行为、追求局部短期效益、利益受损者的漠视和弱势地位、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 这些都是当前工业污染难以治理的原因。
政府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的“经济人”, 在制定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设环保设施的时候, 考虑的是成本和收益。同样, 企业作为环境保护的参与方之一, 在生产过程中要遵守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环保政策, 在使用环保设施的过程中要交纳相关的使用费, 企业在整个过程中考虑的同样是利益最大化。
目前, 限制工业污染的主要经济措施手段有扩大税收政策和补贴政策。扩大税收政策主要是针对污染企业, 扩大消费税范围, 使污染企业为污染行为“付费”, 推行多污染多交税的政策。补贴政策是针对关系到国计民生或政府财政收入的企业, 关闭或停产是不可能的, 政府针对污染进行专项补贴, 建设预防污染的工程技术设施。
二、政府与市民
市民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既是环境污染的直接受害者, 也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受益者;政府作为人民的公仆、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主要主导者和执行者, 政府部门往往为了追求政绩, 忽略甚至侵害市民的权利。
在城市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 涉及一系列公共物品的建设, 比如垃圾处理和城市绿化的建设、维护和经营等。目前, 存在政府重复投资建设公共物品或者投资不当的问题, 某些公共物品投资数额较大, 主要由政府部门牵头, 经营过程中出现厂长垄断, 缺乏竞争对手, 出现亏损现象。要改变这种现状, 就应引进竞争机制, 采取由公众选择、民主选举、政府提供 (政府引导) 的方法。
环境保护公共物品的投入使用, 市民直接受益, 由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特别是某些完全免费向市民提供的公共物品, 公众都有免费使用权, 在使用的过程中公众缺乏保护意识, 往往在投入使用不久就出现损坏现象。比如, 重庆菜园坝长江大桥在通车后的第二天就出现乱贴、乱画现象, 影响大桥的美观, 同时也说明重庆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比较低。因此, 在生态环境保护的过程中, 政府要有效提供物质性公共物品, 同时也要切实保证服务性公共物品 (规章、制度) 的有效执行。市民的行动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象征, 所以市民要树立城市主人翁的意识, 主动积极保护居住环境, 自觉宣传推广环保知识。
所谓隐性采访, 指的是记者在采访中隐藏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的一种采访方式, 在具体操作中往往表现为偷拍、偷录的涉入式采访。隐性采访作为一种非常规的采访手段, 主要运用于采访对象弄虚作假, 不配合, 或以暴力抵制正当采访的特殊情况。采用这种非常规的采访手段可以获得其他采访方式难以获得的新闻事实, 最大限度地逼近事件真相。而《焦点访谈》等一些暗访节目一旦播出, 相关执法部门便立即采取措施, 打击犯罪。
正是由于采用隐性采访的新闻报道往往发挥着极大的舆论监督功能, 近年来, 隐性报道备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的青睐。然而, 由于目前尚无法律规定对隐性采访明确授权, 一直以来, 隐性采访面临极大的法律和道德风险, 常常在“侵权”的边缘徘徊。
从确保新闻自由、公众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来讲, 隐性采访具有可行性。而隐性采访一般涉及到的侵权问题, 主要是对隐私权、名誉权和肖像权的侵犯。为规避隐性采访中存在的侵权风险, 记者在进行隐性采访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真实性是新闻报道的生命。跟常规采访手段相比, 隐性采访最大的优势就是真实性更强。但是采访者自身的偏见、认识的片面以及采访过程中所处环境和条件的限制, 都可能导致隐性采访获取的材料似是而非, 失之偏颇。因此, 隐性采访过程中一定要保证所获材料的客观、公正。当然, 隐性采访的难度要高于常规采访, 这就要求记者要有更精确的判断和更过硬的本领。
1954年国际新闻记者联合会通过的
三、政府与环保组织
随着环境的日益恶化, 社会上出现了区域性的、全国性的甚至于世界性的环保组织, 这些组织大多不以营利为目的, 他们在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公众参与、为国家环境事业谏言献策等活动中的作用日益明显, 成为一个不可忽略的团体。但是, 目前我国的民间组织在能力建设和意识方面存在一定缺陷, 比如经费不足、生存困难、社会认知度低、专业性不强等。
论隐性采访中的侵权问题
□文/饶瑶
《记者行为原则宣言》第四条规定:“只用公开的方法获得新闻、照片和资料。”我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规定:“要通过合法的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要求。”隐性采访中使用的工具也有限制, 不能使用法律禁止持有、使用的特殊器材, 如专用于间谍器材的偷拍偷录设备进行窃听、窃照。
隐性采访也有禁区:涉及国家机密、未成年人犯罪、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内容不得公开报道。隐性采访必须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 与公共职务或社会公益无关的个人隐私是受法律保护的。在隐性采访的过程中, 记者不能为获取新闻事实, 而引诱他人违法犯罪;更不能自导自演, 制造新闻事件。
在隐性采访的过程中, 记者伪装身份时不能假扮公职人员,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是法定的职权, 伪装成此种身份是违法的。同时, 记者也不能假扮违法犯罪人员, 因为此类假扮过程中往往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如假扮文物贩子就要收购文物。而一旦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 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即使是记者为了揭黑而从事了违法犯罪行为, 也不能免去法律追究。
城市环境保护离不开社会的力量, 只有民间的环保组织发展起来、公众的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 城市的环境保护才有希望。因此, 作为政府部门, 要大力支持民间环保组织, 加大对他们的物质资助, 同时给予政策支持和优惠。作为环保组织, 也要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增强环保专业知识, 树立社会公益捐助意识, 不断壮大自身的力量。
总之, 虽然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
随着社会法制的日益完善和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因新闻纠纷引起法律诉讼是在所难免的。面对新闻诉讼, 媒体具有抗辩权。新闻媒体可以用于对抗新闻侵权主张的正当抗辩事由包括公众知情权、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等。公民有权知道他应当知道的事情, 新闻媒体的职责就是将社会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真实的事实告知公众, 以满足其知的需要。如果新闻媒体报道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且没有超出正当的报道范围, 就不应当认为媒体侵权。媒体应当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因此,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对于不受法律保护的人及其行为, 媒体可以进行隐性采访。
在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对隐性采访授权的情况下, 各新闻媒体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自律文件, 以规范新闻采写和发布的各个环节。涉及到隐性采访, 该文件应有明确的态度, 并界定标准、实施范围和细则等, 尽可能给记者的实际操作提供建议, 以规避隐性采访中存在的风险。当然, 媒体和记者应该明确:隐性采访只能作为一种补充手段, 只有在通过正常、合法的途径无法收集到新闻信息的情况下才能采用。■
3.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三
[关键词]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理论
一、流域生态阀值
流域生态阀值是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根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认为,流域生态系统的环境问题产生于特定文明条件下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利用和开发。当然,人类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并不必然导致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其充分和必要条件是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力度、广度和方式、频率致使生态系统破坏和污染超过了流域生态阀值。“一定的动植物群落和生态系统发展过程中,各种对立因素(相互排斥的生物种和非生物条件)通过相互制约、转化、补偿、交换等作用,达到一个相对稳定的平衡阶段。影响生物的性态和分布的环境条件主要有气候、土壤、生物、地理条件和人为的因素。当外界干预超过生态阈值,使生态系统自动调节能力降低或消失时,便会出现生态失调,进而可能导致生态危机,甚至可能造成生态系统的崩溃”。[1]流域生态系统,是以河流生态系统为核心,由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生物以及其它子生态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决定其功能正常运转的基本因素就是流域生态阀值。流域生态阀值是流域生态平衡的客观基本指标。它对于流域生态系统的作用遵循质量互变原理。当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时,就开始不断地干预流域生态阀值,生态系统指标呈线性或非线性变化。当其变化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之内时,流域生态系统能够实现自我平衡;而当超过生态阀值时,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失调、危机甚至走向崩溃;进而,影响人类生产和生活,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因此,保护流域生态系统,实质是根据流域生态阀值规定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生态系统的程度。
流域生态阀值是一个技术性指标,是流域生态系统固有的、维持其保持自我平衡的自然数值。对于流域生态阀值的研究,是自然科学中生态学的主要任务。但由于人类对于自然界生态系统的改造,并产生了生态破坏和生态污染等环境问题,而要求人类立法对其予以保护时,才使得这个自然数值与社会科学中的环境法学理论基础发生了必然的联系。它向环境保护法学提出了:在法学制度研究和立法实践中,对于人类权利的配置必须考量它的承受能力;权力或权利与职责或义务的配置必须以它为基础形成相互制衡的状态。遵循它即是保护生态系统,实现系统的平衡和稳态。
流域生态系统以生态阀值为根据,具有其自身运行规律。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描述说:“……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的胜利。对于每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它各地的居民,为了想得到耕地,把森林都砍完了,但是他们梦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成为荒芜的不毛之地,因为他们使这些地方失去了森林,也失去了积聚和贮存水分的中心。阿尔卑斯山的意大利人,在山南坡砍光了在北坡被十分细心地保护的松林,他们没有预料到,这样一来他们把他们区域里的高山畜牧业的基地摧毁了;他们更没有预料到,他们这样做竟使山泉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内枯竭了,而在雨季又使更加凶狠的洪水倾泻到平原上”。[2]《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记叙,生态系统具有六条规律:(1)物物相关规律。这是指生态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彼此依存的关系,改变其中的一个部分,必然会对其它部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2)相生相克规律。这是指在生态系统中的每一个物种都占据一定的位置的,物种之间相互依赖、彼此制约、协同进化,使整个生态系统成为一个协调的整体。引进一个生物外来物种或者消灭一个当地物种,都将对生态系统产生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生态后果。(3)能流物复规律。这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的各种物质和能量在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过程中,有一部分会逸散出去,而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便会在环境中不断地循环,尤其是那些生物难以降解和不可降解的物质,还会通过生食物链在生物体内发生富集,从而对生物产生严重危害。(4)负载定额规律。这是指一个生态系统的负载能力是有极限的,只能承载一定的生物量和承纳一定的污染物。当生态系统供养的生物量超过其承载能力时,它就会萎缩,乃至最终解体;当向生态系统排放的污染物超过其自净能力时,生态系统就会被污染;当对生态系统施加的外界冲击的周期短于它的自我恢复周期时,生态系统也将因不能自我恢复而被破坏。(5)协调稳定规律。这是指当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多种多样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相对协调时,生态平衡才不易被破坏。(6)时空有宜规律。这是指在每个地方,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组合,构成独特的区域生态系统。[3]以流域生态阀值为根据,遵循六条生态规律的流域开发和利用行为,流域生态系统将会周期性实现平衡;否则将会打破生态平衡,导致生态恶化。譬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就发生过因上游农业开发用水和水利建设不当导致下游河水干枯和胡杨林死亡,进而流域内湿地生态系统演变为荒漠生态系统。
二、公民生态环境权
公民生态环境权来源于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经济活动主体开发和利用流域生态系统的根据来源公民的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生存权是生命权和生命延续权的统一。在生存权中,生命延续权是首要的,因为人只有首先活着,才有可能有尊严地活着。生命延续权即人作为人应当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如衣、食、住、行等方面的物质保障”。[4]尽管生存权和发展权同属基本人权范畴,并为现代各国宪法予以保障。但是,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一对矛盾体。在这一矛盾体中,生存权既保障公民物质需求以维持其生命形态的权利,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只有在生存权得以保障的前提下,才能进一步实现经济发展权。尽管它们是一对矛盾体,但相对于自然生态系统来说,二者成为统一体,而与自然生态系统形成一对矛盾体。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观一节可以看出,最初这一对矛盾体中,生存权占居矛盾主要方面;而后是发展权。而在当代生态环境权逐步成为矛盾主要方面。其原因在于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对于生态环境权的侵害已经达到了威胁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程度。而公民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依赖的重要条件之一便是自然生态系统。公民为求生存、在生存权得以保障条件下再求发展的历史,同时也是自然生态系统不断的与人类对其开发和利用所产生的污染和破坏不断抗争。流域生态阀值和流域生态系统规律是保护其免受污染和破坏的根据,是制约人类开发和利用流域内自然资源的硬性规定,上升为立法就是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边界,形成公民生态环境权。这种边界是人类在反思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过程中、通过立法在制度安排中予以规定的。不论公民从事农业生产,还是根据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规范授权、特许从事工业生产,在行使其生存权、经济发展权时,必须在流域生态阀值范围内进行,否则将会破坏或污染流域生态系统,导致生态环境问题产生,甚至生态危机出现。流域内相关利益主体依据其权利主张享有个体利益,但是因为流域生态系统客观规律的存在,这种个体利益不得违反保护流域生态系统的公民生态环境权。流域生态阀值,一方面是行使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上限;另一方面是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下限。立法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开发利用自然界生态系统设定可为、可不为、禁止为等行为模式,来保障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对于经济活动主体的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限制和约束。
公民权,是法律保障公民个体自由的表现方式。公民可以依照自己意志行使公民权,实现其个体自由。但主体自由应以不妨害他人自由为前提。公民在追求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时,不能妨害其它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同样,公民追求生态环境权亦不能妨害其它公民追求生存权。而经济发展权,在价值位阶上则是较生存权和生态环境权次之的权利,立法可以通过公民生态环境权限制经济发展权。只有在此基础上设计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的权利体系,才能实现流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生存权具有与生俱来的属性,但公民追求生存权的过程中会对生态系统造成破坏。虽然这是其追求生存权的自由,但公民行使此自由时应该以不妨害其它公民生态环境权为前提。因此,公民破坏生态系统行为也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为法律所禁止和限制。但这种限制不宜过度,否则将影响公民生存权的保护。譬如,国家通过立法设定国家自然保护区等制度但同时不设置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就是一项剥夺当地居民生存权利的行为。即使非要剥夺此项权利也必须有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行使替代性功能。对于公民经济发展权保护的制度设计,以实现生态系统最小限度的污染和破坏为最佳目标,以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
三、公民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
对于生态环境权与生存权、经济发展权的制度安排,立法不可偏执一端。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的环境保护法律基础理论,体现在立法中必然导致对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约,导致立法从保护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而牺牲环境权的极端,走向只关注公民生态环境权而牺牲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另一极端。既要保护公民生态环境权又要实现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有序行使,是流域生态系统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基本条件。而其根据,就是开发和利用必须保持生态系统承受的作用力在流域生态阀值之内。惟此方可实现权利的均衡配置,制度也才有深厚的实践土壤。以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为主导、打破流域生态阀值的开发和利用模式必然导致对公民生态环境权的严重侵犯。不注重公民生态环境权、仅保障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制度设计,长期来看,必然因失去经济发展的自然条件而削弱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据调查,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玛多县,由于受气候变暧、过度放牧等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该县草场严重退化、水源涵养功能严重下降,土地沙漠化极为严重,致使黄河历史上第一次出现鄂陵湖湖口处断流,并导致建成不久试运行发电的黄河源水电站因库容不足而于2004年1月8日被迫停产,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5]
尊重流域生态阀值和生态规律,是解决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与生态环境权之间矛盾的根本途径。譬如,内蒙古清水河县治理水土流失依靠当地资源解决温饱问题即为例证。[6]生态阀值决定生态系统状况,进而决定依赖生态系统生存的公民生存权和经济发展权的实现程度。公民生存权、经济发展权和生态环境权之间的关系,及以此为基础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安排,是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缩印本).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1947~1948.
[2]恩格斯.自然辨证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519.
[3]参考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编写委员会.中国自然保护纲要.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87-5,(1):12~14.
[4]王启富,刘金国.人权问题的法理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187.
[5]王作全.三江源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11(1):71~72.
[6]韩利琳.中国西部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9-11,(1):101.
4.环境生态学 篇四
环境生态学
目录绪论:地球上的生物和生物圈;生态学形成与发展; 2 生物与环境:环境的概念及其类型;生态因子作用分析;生态因子的生态作用及生物的适应(光因子、温度因子、水因子、土壤因子)3 种群及其基本特征:生物钟与种群的概念;种群的动态;种群的空间格局;种群调节;种群生活史:生活史概述;繁殖成效;繁殖格局;繁殖策略;性选择; 5 种内与种间关系:种内关系;钟间关系; 6 生物群落的组成与结构:生物群落的概念;群落的种类组成;群落的结构;影响群落组成和结构的因素;生物群落的动态:群落变化类型;群落演替类型;演替顶级学说;群落演替与功能过程;控制演替的几种主要因素;两种不同的演替观; 8 生物群落的分类:生物群落的分类;生物系统的一般特征:生态系统的组成与机构;食物链和食物网;营养级和生态金字塔;生态效率;生态系统的反馈调节和生态平衡 10 生物系统的能量流动与信息流:生态系统的能量与能量环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初级生产和高级生产;生态系统中的分解;生态系统中的能量、信息流动; 11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物质循环的一般特点;水循环;气体型循环;沉积型循环;有毒有害物质循环;放射性核素循环;生物地化循环与人体健康; 12 陆地生态系统:概述;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 14 景观生态学:景观生态学中的一般概念和理论;景观生态学的研究方法和应用; 15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土地荒漠化;可持续发展(生态恢复);
5.生态学生物与环境 篇五
一、选择题:
1.根据生态因子的稳定性程度可把生态因子分为稳定因子和[]
A.气候因子B.地形因子 C.外来因子D.变动因子
2.根据生态因子作用大小与生物数量的相互关系,将生态因子分为密度制约因子和[]
A.气候因子B.地形因子C.稳定因子D.非密度制约因子
3.地形因子对生物的作用属于[]A.直接作用B.间接作用C.替代作用D.补偿作用
4.当光强度不足时,CO2浓度的适当提高,则使植物光合作用强度不至于降低,这种作用称为[]A.综合作用B.阶段性作用C.补偿作用 D.不可替代作用
5.一般来讲,当生物生长旺盛时,其耐性限度会[]A.提高B.降低C.不变D.不确定
6.蒲公英、杨树、柳树等植物光补偿点位置较高,它们属于[] A.阴性植物 B.中性植物 C,阳性植物 D.酸性植物
7.在海洋的深层浮游植物很难生存的原因是[]
A.光线微弱B.营养减少C.没有土壤D.盐分较大
8.在太阳光谱中,能被叶绿素吸收,对叶绿素的形成有促进作用的光是[]
A.蓝、绿光B.紫外光C,红、橙光D.红外光
9.很多鸟类迁徙和开始生殖的时间取决于[]
A.食物的丰缺变化B.温度的变化C.日照长短变化D.降水的变化
10.植物开始生长和进行净生产所需要的最小光照强度称为[]
A.光饱和点B.光补偿点C.光照点D.光辐射点
11.有效积温法则公式中,T0为[]
A.平均温度B.发育的时间C.有效积温D.发育起点温度
12.大多数植物的生长和干物质积累在变温条件下比恒温条件下[]
A.有利B.不利C.一样D.不确定
13.地中海果蝇的生物学零度是13.5℃,发育所需要的有效积温是250d℃,则其在26℃条件下生长发育所需时间为[] A.30dB.50d C.40dD.20d
14.下列现象中,不属于旱生植物特征的是[]
A.通气组织发达B.叶片呈针状C.有白色绒毛D.角质层加厚
15.海洋生活的大多数生物体内的盐量与海水相比是[]
A.低渗的B.高渗的C.不确定D.等渗的16.每种植物的生态幅影响该种植物的[]。
A 生物量 B 生长速度 C 分布范围 D 发育程度
二、填空题:
1.所有生态因子构成生物的()
2.按环境的性质,环境可分为自然环境、半自然环境和——。按环境的范围大小划分,可将环境分为宇宙环境、地球环境、区域环境、微环境和——。
3.某生物对某生态因子的耐受范围称为该种生物的——。
4.在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中,有一个或两个对生物起决定性作用,该因子称为——。
5.小麦的生物学零度要比咖啡的生物学零度——。
6.适应于弱光地区生活的植物称为——。
7.植物需要一定时间低温条件才能发育,才能开花的现象称为______.8.在一定的温度范围内,生物生长速率与温度成_____比。
9.一般来讲,暖和的地区生物种类比寒冷地区________.10.根据植物对水分的需求量和依赖程度,可把植物划分为陆生植物和_____ 两类。根据水生植物生长环境中水的深浅不同,可分为沉水植物、浮水植物和__________.11.如果土壤中的氮可维持 250kg 的生物产量,钾可维持 350kg 的产量,磷可维持 500kg 的产量,而实际产
量只有 250kg ;如果多施 1 倍的氮,产量将停留在 350kg,因为此时产量为钾所限制。这种现象可以用生态学上的______定律进行解释。
12.陆生植物根据对水因子的适应可分为湿生植物、旱生植物和_______。根据植物对土壤含盐量的反应,可将植物划分出盐土植物和________。
13.生物耐性限度调整的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趋同适应与趋异适应的结果是分别形成________、________。
三、简答题
1.什么是环境?简述生态因子与环境因子的区别。
答: 环境是指某一特定生物体或生物群体周围一切事物的总和,以及直接或间接影响该生物体或生物群体生存的各种因素。
生态因子是指环境中对生物的生长、发育、生殖、行为和分布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环境要素,也可认为是环境因子中对生物起作用的因子,而环境因子则是指生物体外部的全部环境要素。
2.生态因子的作用规律有哪些?
答:(1)综合作用。生态环境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生态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都是在其他因子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中发挥作用,任何一个单因子的变化,都必将引起其他因子不同程度的变化及其反作用。:
(2)主导因子作用。在对生物起作用的诸多因子中,其中必有一个或两个是对生物起决定性作用的生态因子,称为主导因子。主导因子发生变化会引起其他因子也发生变化。
(3)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环境中的一些生态因子对生物产生间接作用,如地形因子;另外一些因子如光照、温度、水分状况则对生物起直接的作用。
(4)阶段性作用。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具有阶段性,这种阶段性是由生态环境的规律性变化所造成的。(5)生态因子不可代替性和补偿作用。环境中各种生态因子对生物的作用虽然不尽相 同,但都各具有重要性,不可缺少;但是某一个因子的数量不足,有时可以靠另外一个因子的加强而得到调剂和补偿。
3.简述谢尔福德(Sheiford)耐性定律。
答:生物的存在与繁殖,要依赖于综合环境因子的存在,只要其中一项因子的量(或质)不足或过多,超过了某种生物的耐性限度,则使该物种不能生存,甚至灭绝。这一理论被称为谢尔福德耐性定律。该定律认为任何接近或超过耐性下限或耐性上限的 因子都是限制因子;每一种生物对任何一种生态因子都有一个能够耐受的范围,即生态幅;在生态幅当中包含着一个最适区,在最适区内,该物种具有最佳的生理和繁殖状态。
4.简述有效积温法则。
答:有效积温法则的含意是指生物在生长发育过程中,需从环境中摄取一定的热量才能完成其某一阶段的发育,而且生物各个发育阶段所需要的总热量是一个常数。
5.简述极端温度对生物的影响及生物的适应。
答:(1)极端温度对生物的影响
①低温对生物的影响:
当温度低于临界(下限)温度,生物便会因低温而寒害和冻害。冻害原因:冰晶使原生质破裂损坏胞内和胞间的微细结构;溶剂水结冰,电解质浓度改变,引起细胞渗透压变化,导致蛋白质变性;脱水使蛋白质沉淀;代谢失调。
②高温对生物的影响:当温度超过临界(上限)温度,对生物产生有害作用,如蛋白质变性、酶失活、破坏水份平衡、氧供应不足、神经系统麻痹等。
(2)生物对极端温度的适应。
①生物对低温的适应:
形态上的适应--植物:芽具鳞片、体具蜡粉、植株矮小;动物:增加隔热层,体形增大(贝格曼规律),外露部分减小(阿伦规律)。
生理上的适应--植物:减少细胞中的水分和增加细胞中有机质的浓度以降低冰点,增加红外线和可见
光的吸收带(高山和极地植物);动物:超冷和耐受冻结,当环境温度偏离热中性区增加体内产热,维持体温恒定,局部异温等。
行为上的适应-- 迁移和冬眠/休眠等。
②生物对高温的适应
形态上的适应--植物:密毛、鳞片滤光;体色反光;叶缘向上或暂时折叠,减少辐射伤害;干和茎具
厚的木栓层,绝热。动物:体形变小,外露部分增大;腿长将体抬离地面;背部具厚的脂肪隔热层。生理上的适应--植物:降低细胞含水量,增加糖或盐浓度,减缓代谢率;蒸腾作用旺盛,降低体温;反射红外光。动物:放宽恒温范围;贮存热量,减少内外温差。
行为上的适应--植物:关闭气孔。动物:休眠,穴居,昼伏夜出等。
6.简述水生植物对水因子的适应。
答:水生植物指生长在水中的植物。水生植物在水体环境中形成了与陆生植物具有
很大不同的特征:一是具有发达的通气组织,以保证各器官组织对氧的需要。二是机械组
织不发达甚至退化,以增强植物的弹性和抗扭曲能力,适应于水体流动。三是水下的叶片多分裂成带状、线状,而且很薄,以增加吸收阳光、无机盐等的面积。
7.旱生植物如何通过形态和生理途径来适应干旱?
答: 在形态上,根系比较发达,以利于吸收更多的水分,叶面积比较小,以减少水分的散失。有的植物具有发达的贮水组织。在生理上,原生质渗透压高,使植物根系能够从干旱的土壤中吸收水分。
8.解释趋同适应与趋异适应。
趋同适应:不同种类的生物,生存在相同或相似的环境条件下,常形成相同或相似的适应方式和途径,称
为趋同适应。
趋异适应:一群亲缘关系相近的生物有机体,由于分布地区的间隔,长期生活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因而形
6.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六
2013年7月9日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生态环境恢复方案 玉树县联合执法大队:
在4.14的强烈地震后,为了保障灾后重建期间的石料供应,加快重建的步伐,我千户祥砂石厂加入到建材料供应组,该项目组地于青藏高原腹地通天河谷间,采挖后,项目地区环境恢复首要任务是通过采取覆地坑填整措施在不破坏原有的基础上开采,将拟治理区高低不平的落地整理成一定坡度的平顺地面,减少控制水土流失,然后利用土改,客土回填等于段改善裸地的土壤状况,为设有土壤或母质的裸地皮面创造土壤环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建产环境保护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尊重当地民俗,保障当地群众饮用水安全,切实采取措施确保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并与当地政府积极配合,加强周边人文景观及自然景观的保护。对于工程采取的各项环保措施及其效果,应主动接受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验收检查,以利于本工程真正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采矿引起的地质灾害,如山体崩塌,泥石流、尾跨坝等应作出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监测预防措施。
2、要做好本工程的施工组计划,明确工程可能扰动和破坏的范围,应做到少占地。
3、加强开采砂石施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因此减少认为因素对植被的破坏。
4、加强对生产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增强的环境保护意识。
5、在原有的生态基础上加以保护及时平整压实,黑土尽可能集中堆放,防止到处散落,影响生态景观。
6、确保场地坡脚稳定,必要时加强挡护,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7、高山的植物是世界既有的草植物,为了留下美好的三江源自然风景,不擅自开采不属于砂石的范围,我公司将予以平整,在规定开采砂石内进行采砂,不随意采挖,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
8、自觉服从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鉴定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协议,落实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植被,同时车辆不得下道行驶。
二、生态环境恢复方案
1、使用工程措施,平整弃料堆和恢复植被工程,防治土址砂化,临时堆的废石全部回填采砂坑改善当地牧民的生存环境,提高牧民的生产条件,消除开采点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在植被破坏干拢区通过播种牧草建设植被,多草种混种,提高生物多样性,防治了土址沙漠化的发展,提高土
地生产力,有利当地畜牧业的发展,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安全。
3、场地进行全面清理,不得留下杂物,将预先剥离的植层重新覆盖在受工程破坏的区域,以尽快护肤当地生态,消除因弃土石堆放点引起的生态斑点。
4、施工时布设的简易平流沉淀池撤除,并将产生的泥浆(自然硬化后)用作矿区道路修整。
5、重建砂区草物,恢复草地资源,保护原有生态环境。
6、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填埋,搞好场地区营地周围环境。
玉树县千户祥砂石厂
7.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七
一、自然对人的意义
1、人与自然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一再告诫人们要摆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 始终把人和自然的关系看作是一个复杂的对立统一的整体来看待。马克思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1]第42卷, P95) “直接的是自然存在物”, 是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 ([1]第42卷, P169) 恩格斯说:“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 ([2]第159页。) 因此, 人类和社会的生活归根到底是无所不包的生物地球化学过程和生态系统物质循环的组成部分。所以, 人类的活动也必然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和控制, 而不能随心所欲。调节人与自然关系的唯一有效手段是理性方式。
劳动是人类能动性的集中表现, 劳动具有社会性, 需要人与人之间互相协作, 从而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 因此, 人又是一种社会存在物, 具有社会属性。人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 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让自然以适合于人的需要的方式提供给人。正是通过创造对象世界, 改造物质世界的劳动, 自然界才表现为人的劳动对象, 表现为人类生活的对象。在这里, 马克思将自然——人——社会看作一个统一的系统, 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去把握自然环境问题, 克服了旧唯物主义将自然、人、社会割裂开来的弊端。使人们认识到, 人与自然的矛盾是和人与人的矛盾紧密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 不能抛开社会关系来认识和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
2、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性
马克思预见了自然科学与历史科学的统一, 认为任何人、任何民族都不能成为自然的所有者, 而只能成为自然的“占有者”。这里, 马克思提出了人的主体性, 即人的实践性。?在人类还没有从动物当中分离出来之前, 人和自然界是融为一体的, 当然也不存在什么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主客体关系是在劳动实践中生成的, 通过劳动实践, 人成为认识和变革自然的主体, 自然成为被人认识、变革的客体, 因此, “人的主体性, 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的实践性, 人在实践中展现自己的自主、自为、自由的主体性特征”。 ([3]) 马克思主义认为, 实践就是人 (主体) 对外部世界 (客体) 的改造。动物只能被动地适应环境, 而人则是能动地改造世界。
因此, 人类应当遵循生态规律, 在开发和改造过程中的自觉的积极保护自然环境, 而不是破坏自然。马克思主义一直强调环境与发展要相互协调, 认为人类的文明假如是自发地发展, 留给自己的则是荒漠。马克思反对人类破坏自然的行为, 他曾对当时卡尔斯巴德人破坏自然界的行为进行了强烈抨击。他说, “我们在卡尔斯巴德, (这里最近6个星期没有下雨) , 从各方面听到的和亲身的感受是:热死人!此处还缺水:贴布尔河好像是被谁吸干了。由于两岸树木伐尽因而造成了一种美妙的情况:这条小河多雨时节就泛滥, 在干旱年头就干涸”。我们一定要牢记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语重心长的教诲, 在征服、改造自然和发展文明的同时, 更应善待自然, 多一些厚道, 少一些糟践。人类在发展过程中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要适当, 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千万不可盲目和无止境。
二、当代生态问题的本质
1、人类活动方式的局限性
马克思把劳动这一人类活动方式作为人于自然物质变换的东西来理解和把握, 进而揭露物质变换过程中存在着的不可持续发展的严重性, 认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只有持续科学地发展下去, 人类才能永恒地生存在地球上。而近代工业文明建立于“对自然可无限索取”信念之上的传统劳动 (发展) 模式使人和自然的物质交换具有严重的不可持续性。尤其是在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情况下, 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使得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论是规模还是程度, 都超出了历史的记录, 达到了地球的承载极限, 这种情况也许是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始料未及的, 这都源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没有得到合理的控制和调整。
因此, 为了“在无愧于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 (人与自然之间) 的物质交换”, 我们必须把这种物质交换置于“合理地调节”、“共同控制”的基础上。马克思警告人类, 我们必须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 决不能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 决不象站在自然界以外一样, --------相反地, 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都是属于自然界, 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 是在于比其他一切动物强, 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因此, 如马克思所说, “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 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 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1]第25卷, P926-927) 那么, 各种环境问题也就可以得到根本的解决了。
2、制度缺陷是生态危机的社会根源
马克思从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环境问题, 认为生态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历史问题。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一身二任的:一方面, 人作为“剧中人”, 不能不是环境的产物;另一方面, 人又是“剧作者”, 因而环境又是人改变的。
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 即以物质生产为核心的人类实践决定和制约着以生产关系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同样,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反过来又制约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迄今为止, 人类同自然的关系已经历了“原始共生”和“人类对自然寄生”两个阶段。在前资本主义时期, 人类生产的目的, 是获得使用价值, 人在这种状态下生产的东西不多于直接的需要, “需要的界限就是生产的界限”, “需要是生产的尺度”。于是, 人和自然之间维持一种原始的共生关系。
相对于资本主义以前的所有社会形态, 资本主义对待自然的态度是最为片面、最为短视、最为冷酷的。在资本主义条件下, 生产不再是为了获得使用价值而是价值, 价值积累的无止境的性质, 导致了资本主义生产呈无限扩大的趋势, 人对自然的作用以空前的规模在进行和发展着。不过, 这种趋势本身对自然的破坏还仅仅作为一种可能性而存在。遗憾的是, 人们没能把自然同“人化的自然” (人的劳动产品) 看成是同样可贵的, 而是过分看重后者、轻视前者, 结果只能是顾此失彼, 拾了芝麻丢了西瓜。
三、马克思恩格斯环境理论对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环境问题, 但是, 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把环境问题看作是资本主义独有的现象, 而是认为, 环境问题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阶段。这是因为, 在人类社会的一切阶段, 劳动过程都是“人用来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人类生产活动, 它不仅已经摆脱一切社会形式和性质规定, 而且甚至在它的单纯的自然存在上, 不以社会为转移, 超乎一切社会之上, 并且作为生命的表现和证实, 是还没有社会化的人和已经有某种社会规定的人所共同具有的”。 ([1]第25卷, P921) 这就是说,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所有阶段, 都存在着“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也就是同样存在着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 “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天才征服了自然力, 那末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按他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他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 而不管社会组织怎样。” ([1]第18卷, P342) 因此, 在社会主义社会乃至共产主义社会, 也都存在着产生环境问题的根源, 也会遇到环境问题, 所不同的是,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环境问题, 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不能解决的, 而社会主义的环境问题, 则可以通过调整社会关系, 在向共产主义过渡的进程中逐步得到解
马克思主义认为, 人类要实现同自然的“和解”, 就必须在生产活动中顾及由此而引起的第二线、第三线的长远后果, 合理地“支配和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那么,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恩格斯认为, 这“需要对我们迄今存在过的生产方式以及和这种生产方式在一起的我们今天整个社会制度的完全的变革”。 ([2]P306) 即改变历史上出现过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些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私有制度。因为, “到目前为止存在过的一切生产方式, 都只在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有益效果。那些只是在以后才显现出来的, 由于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发生作用的进一步结果, 是完全被忽视的。” ([1]第20卷, P521) 而这种“长远”结果, 才是导致环境问题的真正根源, 要消除这种根源, 只有从改变资本主义私有制入手。马克思和恩格斯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 所以, 他们“更关注的不是客观世界自身的运动变化及其规律, 而是人类活动组织方式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与自然的现实关系”。 ([4]) 马克思主义认为, 只有实现了共产主义, 扬弃了私有财产和异化劳动, 人类的一切活动才能按照人的本性和自然界的规律合理地加以调节, 从而合理地协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 “联合起来的生产者, 将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 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 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1]第25卷, P926-927) 。而要实现这一点, 除了共产主义之外别无他途, 我们应当牢记并理解马克思的伟大思想:“共产主义, 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 等于人道主义, 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 等于自然主义, 它是人和自然之间, 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 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 ([1]第42卷, P120。) 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 才能使“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 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 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 ([1]第19卷, P247)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3]邱少全主编《人及其世界》上海人民出版社, 第59页
8.环境生态学理论论文 篇八
【关键词】环境生态学 教学改革 探讨
【基金项目】海南医学院院级重点课程《环境生态学》建设项目,海南医学院环境科学专业综合试点改革项目、海南医学院校级重点课程《环境化学》建设项目支持。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21-0024-01
环境生态学是近40年新兴的一门综合性交叉学科,是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相互交叉、相互融合而逐步形成的一门学科。环境生态学是一门运用生态学理论,研究人为干扰下,生态系统内在的变化机制、规律和对人类的反效应,寻求受损生态系统恢复、重建和保护对策的科学[1]。《环境生态学》课程是许多高校环境科学专业开设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该课程对环境科学专业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国内很多同行对《环境生态学》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以及实践教学等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2-5],但该课程在很多高校环境科学专业仍属于新兴课程,其内容和体系仍处在不断发展与完善阶段,所以在课程教学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结合医学院校环境科学专业的特点对《环境生态学》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实践教学以及考评模式等方面进行了改革探索,对提高该课程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
目前国内多数《环境生态学》教材的内容体系主要划分为两大部分,一是生态学原理部分,二是应用部分[6]。由于该学科起步较晚,学科体系尚不够完善,借鉴了生态学学科的许多内容,在教学内容上与普通生态学存在着交叉重复现象[7]。因此教材的选择非常重要,经过笔者对众多教材比较,选取了由盛连喜主编的《环境生态学导论》(第二版)作为教材,并根据教学大纲适当对所选教材内容进行取舍和补充。海南医学院环境科学专业在大二上学期开设《环境生态学》课程,学生不具有生态学背景知识,要补充生态学原理的部分教学内容(如个体生态、种群生态、群落生态及生态系统生态等),删除该教材与后续课程重复的内容,如所选教材中的“环境污染物的检测与评价”与《环境监测》、《环境生物学》、《环境微生物学》等课程内容存在重复。此外,随着国际上生态理论的迅猛发展以及全球各种环境问题的出现,使得《环境生态学》课程体系必须紧跟当前形式的发展需求,需要不断补充和更新教学内容,使教学内容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和动态性。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信息量,将学科发展的前沿领域引入课堂,一方面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另一方面也拓展学习思路。
二、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改革
1.利用多元化的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效果
由于《环境生态学》课程中许多生态学基本理论比较抽象难懂,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只采取传统说教式的教学,一方面是难理解,另一方面也不能将知识很好的融会贯通,就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影响教学效果。
首先,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采用演讲式和启发式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教师经常采用讨论式、启发式的教学方法,让学生在面对知识点时先独立查阅资料,然后在课堂上与同学广泛讨论,相信这样会取得更好的学习效果[8]。此外,针对教学中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教师可设置许多小专题,让学生独自查阅资料,然后一起分析讨论,并不断启发学生,拓宽其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从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辅助教学。与传统的说教式相比,多媒体教学能通过各种声音、图形、图像、动画等方式形象直观生动地展示课程内容,致使教学过程多元化,从而体现出现代化教学手段应有的信息量大、知识面宽、直观、易懂、容易接受的特点[9,10]。采用多媒体教学可大大降低教师的教学难度,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此外,还可利用Flash、Animator和3DStudiomax等动画方面的处理软件制作多媒体课件,演示课程中抽象的教学内容,以加深学生的印象。例如,在讲授生物通过行为传递信息时,把蜜蜂通过舞蹈的形式传递信息制作成Flash动画,使教学内容直观、易接受、加深学生对生物间通过行为传递信息的印象。
2.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
环境生态学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除了适当增加反应学科发展趋势的内容外,还要恰当引入生活和生产中的生态案例来充实教学内容,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案例教学非常实用,学生在了解新信息、开阔视野的过程中,兴趣倍增,而且思路也得到了拓展[11]。例如,在讲授生态入侵时,可以实时联系媒体报道的紫茎泽兰、凤眼莲、大米草等入侵物种在中国大面积出现的实例,并结合海南本地生态入侵物种如飞机草、椰心叶甲等实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去思考和分析。这既是对教材的补充与更新,又能开阔学生视野,拓展学生思维,可大大提高学生掌握知识的水平。
3.改变教学方式,增加教学资源
现代网络技术为师生间的交流提供了理想的枢纽[7]。为了学生能更好地掌握环境生态学知识,该课程已开通基于Blackboard平台的网络课程。从该网络教学平台中,学生可以方便地阅览和下载主要教学资源如课程简介、教师简介、教学大纲、主讲教师授课教案、教学讲义、教学图片和视频材料、习题库及参考答案、课程自测试题等内容,丰富的网络教学资源,有利于学生课后进一步消化课程有关知识。同时,老师的作业布置和学生的作业提交也可通过此网络进行,更加方便了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另外,教师还可在网络课程平台上发布课程调查问卷,通过问卷结果可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方式,这样就构建了老师与学生网络实时交流平台。总而言之,Blackboard平台的建立可使教学过程变得生动、活泼,并可促进师生互动,延伸课堂教学,从而达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目的。
4.与科研相结合,拓展学生创新性思维
教学是基础,科研是主导,只有将教学与科研有机结合在一起,才能使讲课的内容更加具有前沿性、独创性和启发性[12]。在授课过程中,教师自身的科研工作对教学也有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可以为学生提供生动的素材。因此,教师要有意识地将课程中的相关教学内容与所从事的科研课题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其次,教师让学生有选择地进入实验室参与到教师的科研工作中,培养其科研兴趣,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再者,教师还可以组织学生申报国家级、省级等的大学生创新课题,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拓展学生思维,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三、实践教学的改革
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13]。教学的根本是为了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教学环节对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极其重要。环境科学专业本科的环境生态学课程教学,主要目的是让学生应用生态学理论及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而不是专门研究环境生态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通过到实践基地进行野外实习,可加深对课堂理论学习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因此,在海南医学院环境科学专业现有的环境生态实习基地的基础之上,根据专业特点和背景加大实践基地建设的力度,利用海南的资源和环境特点建立实践基地。例如,充分利用海南省本地资源建立海南东寨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实践基地、尖峰岭国家森林公园实践基地、呀诺达热带雨林实践基地等。
四、考评模式的改革
考试是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及教师教学效果的主要形式,是反馈教与学信息的有效途径,更重要的是要考查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14]。传统的考核仅仅是对理论知识原理的死记硬背,缺乏灵活性,并以考试成绩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依据,这就限制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为了适应新形势,在对该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基础上还要对考评模式进行改革。
1.灵活选择考评模式
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灵活选择考评模式,打破一张试卷定成绩的传统。通过近几年来对环境生态学考评模式的尝试,探索出考评模式为考评成成绩由期末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前者占总成绩的60%,后者占总成绩的40%。其中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平时作业、课堂回答问题、专题讨论、专题汇报、实习报告等环节。该考评模式实施一方面可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另一方面可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共同发展。
2.考易网络试题库的建设和应用
传统的考试都是由授课教师负责出卷,存在很大的偏向性,不能公平、客观地反映高校教师的综合教育水平[15]。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通过网络题库建设进行机考是未来的趋势。高等学校的学科试题库建设是实现教考分离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手段。本课程根据教学大纲利用网络资源已初步建成考易网络试题库共1200道试题,可以实现在线组卷和在线考试,同时根据教学目标及考试方式的改革,不断地进行试题库的补充和更新。考易试题库的建立与应用,不仅可以全面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及学生学习的效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而且对常规教学管理、减轻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负担会起积极作用。
五、结语
环境生态学的学科发展日新月异,必须紧跟国内外环境生态学理论变化的发展趋势,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教学以及考评模式等都需要不断的改进和探索。教学内容要不断补充和更新,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和前瞻性。教学方法上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和网络资源,结合本专业特点和本地教学资源,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自主创新的能力。在实践教学上要充分意识到实践的重要性,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把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开拓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考评模式上要灵活地选择多种考评模式,通过试题库的建设实现教考分离,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总之,通过教、学、研全方面结合,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环境类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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