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2024-09-24

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精选10篇)

1.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一

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3251名(见附件1),其中初中特岗教师437名、小学特岗教师2814名。特岗教师岗位设在长丰县、利辛县、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临泉县、颍上县、颖东区、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山县、霍邱县、叶集试验区、金寨县、舒城县、泾县、石台县、枞阳县、潜山县、岳西县、望江县、宿松县等2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和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区县的县城以下(不含城关镇)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附件: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链接:http://fenqu02.huatu.com/uploads/soft/140530/578351_0846095591.xls

三、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限报考小学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学业成绩(或工作实绩)优良。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参加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等国家和省基层就业计划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以及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省有关部门和相关设岗市、县(区)以及各有关高校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重要意义和招聘对象、条件、办法及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教师招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登录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tg.ncss.org.cn,下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7日8:00至6月16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等,教育信息:包括最高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类别、专业名称等,简历信息: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奖惩情况、技能及特长、既往病史等。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承诺报名所填内容真实有效,遵守考试纪律,否则将取消资格。

(2)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要求,真实、完整地录入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料。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县(区)的一个招聘岗位,多报无效。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最迟于6月17日18:00前结束。报考人员要在6月17日18:00前登录“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18日前改报。

2.各设岗县(区)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后,同一岗位招聘人数4人及以下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2: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达到5人(含5人)的,应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相应调减或取消计划。

3.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岗位计划,在6月19日前在安徽教育网公告,报考该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20日12:00-18: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对于改报岗位的报考人员,各设岗县(区)教育局应于6月21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

4.各设岗县(区)于6月23日下午下班前将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学段、分学科人数分别报送所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省教育厅师资处。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5日8:00至6月27日18:00直接从“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6.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和考场规则,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7.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四)组织考试与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初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其他科目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科目命题。每科目试题满分100分,其中综合知识40分、专业知识6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⑵笔试时间:6月29日上午9:00-11:30。

⑶笔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社厅组织命题、制卷、阅卷,考点设在各设岗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设岗市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指导下实施。

7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教育网(http://)其他未尽事宜,请通过安徽教育网“特岗计划”专栏查阅。特此公告

附件: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8日

附件1

安徽省2014年“特岗计划”招聘计划一览表

分学科岗位数

县(区)

学段 学科

语文 计划数 2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

学历

备注

单位:个

初中 长丰县

小学 利辛县 初中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物理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1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1 专业相近3

专业相近9 专业不限7 专业不限18 专业不限10 专业不限15 专业不限15 专业不限12 专业不限7 专业对口12 专业对口10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2

专业对口8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2 专业对口9 专业对口6 专业对口9

专业对口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5 7 39 39 36 21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小学 砀山县 小学 萧县 小学 灵璧县 初中 会)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思想品德 语文

数学 物理 专业不限 24 专业对口 23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23 专业不限 22 专业不限 45 专业不限 50 专业不限 25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21 专业对口 24 专业对口 11 专业对口 32 专业不限 32 专业不限 32 专业相近12 专业相近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2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化学 生物 历史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5 1 1 4 1 4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非英语专业必须具备大学英语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六级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小学 泗县 小学

颍东区 初中 体育 美术 语文 语文 数学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语文 数学 历史

物理 音乐 美术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3 专业不限 31 专业不限 31 专业对口 31 专业对口 23 专业相近24 专业相近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15 专业相近15 专业相近3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岗位1 岗位2 岗位1 岗位2

非英语专业必须具备大学英语

六级

岗位1 岗位2

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小学

音乐 2 2 33 23 6 1 12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物理

初中

化学 生物 音乐

颍上县 美术 体育与健康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小学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心理健康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20 25 6 7 4 5 2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初中 临泉县

小学 初中

金安区

小学 生物

思品

历史 地理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 英语

物理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1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6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1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72 专业不限 56 专业不限 6 专业不限 11 专业不限 13 专业不限 7 专业不限 5 专业不限 2 专业对口 5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15 专业相近15 专业相近15 专业对口 7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裕安区 小学

音乐 体育 美术 6 20 20 20 16 12 12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初中 叶集试验区

小学 寿县 小学

初中

霍山县

小学 语文

数学

化学

语文

数学

英语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政治(思品)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地理 历史 信息 体育 语文

数学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0 专业不限 18 专业不限 6 专业相近21 专业不限 21 专业不限 14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16 专业对口 14 专业对口 3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9 专业不限 9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英语 信息 音乐 体育 美术 科学 语文 5 5 10 8 8 1 106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霍邱县 小学 金寨县 小学

初中 舒城县

小学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

地理

物理

化学 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语文

数学

英语

专业不限 28 专业对口 12 专业对口 22 专业对口 19 专业对口 19 专业对口 30 专业不限 18 专业不限 6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17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音乐 美术 体育 语文

初中 数学

英语 语文 9 2 12 1 1 1 5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泾县

小学 初中

石台县

小学

枞阳县 小学 数学

英语

信息技术音乐 体育 美术 语文 英语 思想品德历史 物理 体育

语文 数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4 专业不限 3 专业不限 2 专业不限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相近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8 专业对口 8 专业不限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0 专业不限 40 专业不限 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5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语文 数学

初中

化学 物理 语文

潜山县 数学 英语 3 3 1 3 3 3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相近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小学 初中 望江县

小学

岳西县 初中 音乐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思想品德历史

地理

物理 生物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语文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3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4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5 专业不限 25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20 专业不限 15 专业不限 4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英语 心理健康 音乐 美术 语文 数学

小学 科学 2 2 2 12 10 2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专科及以上

专业对口 专科及以上

初中 宿松县

小学 信息技术 体育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思想品德 音乐 美术

体育与健康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信息技术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1 专业对口 36 专业相近40 专业相近15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5 专业对口 6 专业对口 2

专业对口 3251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本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专科及以上

2.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二

一、“特岗计划”政策目标分析

(一) “特岗计划”与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的改善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指教师总量符合省市下达的编制数或超过教师编制数, 但部分学科编制数不足或实际数量不能满足实际教学需要而出现的缺编问题。目前, 教师结构性缺编是我国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由于教师队伍的整体超编, 编制的硬性规定把“进口”卡的很死, 新教师难以充实到农村中小学。一些地方, 由于没有编制, 近几年毕业的大中专师范毕业生无法按需分配到位, 导致农村教师队伍青黄不接、老化严重等诸多问题。

为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 打开农村教师岗位市场, 使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能够进得去农村学校, 国家特实施“特岗计划”。中共中央“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规定, 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 按照学科结构, 科学搭配, 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 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 (市) 安排100个左右, 1所学校安排3~5人, 并且侧重初中, 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 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二) “特岗计划”与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的拓宽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 平衡城乡教师资源而设立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所谓公益性岗位是指“主要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 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和服务类岗位”。具体范围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 (不含物业管理公司岗位, 下同) ;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农村教师特设岗位便是国家为缓解大学生严峻的就业形势, 缓解就业压力而提供的一系列公益性岗位。这些公益性岗位不仅使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能有工作, 同时又能充分发挥大学生的知识能力, 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二、“特岗计划”实施的条件分析

(一) “特岗计划”的岗位保障

如何保证每年有足够的岗位来实施计划, 是该计划的基础, 如果没有需要进人的岗位, 那么就没有必要实施这个计划。长期以来, 影响我国教师用人制度的一个重要因素即是编制。编制是指一个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确定,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编制调配人员, 财政部门据此拨款。一般在民众的心里, 有了编制也就意味着有了一个“铁饭碗”, 即不用担心下岗或失业。目前, 我国农村教育一方面是教师紧缺, 一方面在有的地方又“有编不补”。山西省不久前公开的数字显示, 该省中小学空编16000多个, 然而临时代课的教师数量超过3万人。如何能够真正让大学生进得去, 还需要深度挖掘现有的岗位需求。

(二) “特岗计划”的资金保障

“特设岗位”是政府为缓解就业压力,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而特设的一些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的经费一般都由政府来承担。这在“特岗计划”的相关文件中也有所体现。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特岗计划所需的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 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 “特岗教师”的“进出”机制

“特岗教师”是否意味着要终身服务于基层的教育事业, 是否意味着不可以流动?不是的。“特岗计划”的服务期三年, 三年后可根据各自发展的需要选择再就业:可以选择继续服务基层, 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特岗计划”有一项重要的政策, 就是鼓励“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于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 各地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 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而且规定各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空缺需要补充人员时, 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和其他下基层项目的服务期满人员。2009年颁布的文件里, 有一项新的措施, 就是“特岗计划”的实施要与“教育专业硕士培养计划”相结合。

畅通的“进出”机制, 是建立稳定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重要保障。“特岗计划”的目标是不仅使大学生毕业生进得去, 而且能出得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使其能出的去, 是为了更多优秀的大学生进得去, 从而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以及老龄化倾向,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促进“特岗计划”有效实施的对策

(一) 政府统筹全局, 营造完善的“特岗计划”实施环境

1. 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 进得去大中专毕业生。

在保证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合理方面, 省级政府比中央政府更能够产生直接的作用, 具体表现在发展当地经济、增加学校的人员吸纳能力等。因此, 各省市要结合当地实际, 大力调整经济结构, 变劳动密集型为知识密集型, 变外延式量的增长为内涵式质的增长, 加速经济发展, 从而带动当地教育的发展, 扩大教师的需求量, 扩充教师的岗位需求。同时, 省市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考虑当地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总量、发展需求和学科结构等因素, 妥善安置现有代课教师, 按需设岗, 保证大中专毕业生能用有所长。不仅如此, 也要规范“特岗教师”的聘用程序, 确保逐年提高补充新教师的入口质量, 从而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薄弱现状, 实现“特岗计划”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2. 保证充足的资金保障, 留得住“特岗教师”。

一项政策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关经费的保障, “特岗计划”虽然是服务性岗位, 但对其工作的人员也需要相应的资金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 不仅能够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留住“特岗教师”, 更是让“特岗教师”安心从教的重要保证。作为公益性岗位的费用, 一般由政府部门承担。省级政府作为一个地区的直接管辖者, 在“特设岗位”的经费保障方面, 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特岗计划”规定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 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以及“特岗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二) 大中专院校应促进大学生积极参与“特岗计划”

大中专院校尤其是师范院校, 是“特岗教师”的重要提供者之一。因此, 大中专院校在“特岗计划”的实施过程中也承担着重要责任。

1. 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虽然是国家设立的一些公益性岗位, 但由于面向基层、面向农村, 所以要真正让大学生顺利到达基层, 特别是扎根农村安心工作,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在一些人的习惯和意识里, 基层单位就是偏僻、落后、艰苦和困难的代名词。在基层工作的人好像低人一等, 不如在城市就业的人能力强、水平高、本事大, 不如在城市有发展前途。因此, 造成了“特岗计划”虽然提供了诸多的就业岗位, 但仍然有招不满的情况。2009年安徽省国家“特岗计划”预计招聘4635名, 但最后只招到了4058人。可以看出, “特岗计划”在大学生中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因此, 高校在实施“特岗计划”过程中应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实施成效的宣传, 将“特岗计划”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赴农村基层就业有机结合, 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

2.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特岗计划”是为了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的问题而出台的。当前, 我国农村中小学教师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缺编。教师中最缺的是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专业人才。由于缺少对基层人才需求的预测和预报, 很多大学都把培养方向定位在大中城市, 很少有针对基层的。无论是从高考选择志愿, 到大学专业设置, 到毕业生的流向, 都没有为到基层就业做好准备, 造成了愿意去农村工作的毕业生的减少。因此, 高校必须加强对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使学生树立服务基层、奉献社会、锻炼自我的意识。

摘要:“特岗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而制定的一项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与使用的教育人事政策。计划的顺利实施需要一定的岗位和资金保障以及畅通的“进出”机制。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努力。政府应统筹全局, 从宏观上保证足够的特设岗位和充足的资金保障, 大中专院校应在学校加大“特岗计划”宣传力度, 加强大学生基层就业观的指导, 从而保证“特岗教师”进得去, 留得住。

关键词:“特岗计划”,公益性岗位,实施条件

参考文献

[1]果海霞.应对“结构性缺编”:没有硝烟的“战斗”?[J].现代教育报, 2008, (12) .

[2]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教师[2006]2号) [Z].

[3]教育部2009年第5次新闻发布会介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情况[EB/OL] (.2009-10-10) .http://news.21cn.com/domestic/shiyong/2009/03/18/6014865_2.shtml.

[4]劳动保障部《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统计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3]4号) [Z].

[5]苏婷.农村教育发展待解教师编制“倒挂”之困[N].中国教育报, 2009-04-08 (2) .

3.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三

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11〕19号)和《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及省教育厅《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试行)》(湘教发〔2009〕31号)精神,我省2011年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到农村初中、小学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11年,我省“特岗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岗位设在茶陵等60个县市区。招聘岗位共5213个,其中初中岗位1730个,小学岗位3483个。各设岗县的岗位设置及数量统一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

(http://)发布。具体情况请登陆该网站查阅《2011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定县、定校、定岗”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2006年元月1日以后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至报名起始日未满30周岁的往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

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一致。其中,任教学科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学、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学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应聘特殊教育教学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学实施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招聘,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时,将适当扩大报名对象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公告。在2009、2010已被我省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对象,不列入2011年招聘范围。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4日至4月2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陆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http://),进入报名系统,按《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表式见附件1)和《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报考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登记表》,表式见附件2)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具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志愿(毕业学校、专业等信息要求与相关证书的信息一致,填写全称)。

(2)报名人员须上传一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照片文件小于100KB)。

(3)报名人员从《2011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岗位作为直接志愿。“服从调剂志愿”和“不服从调剂志愿”由报考人员自主选择,但只能二者选其一。

(4)省内高校毕业的报名人员须填写本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编号。协议书编号可在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的“报到证查询”栏目查知。

(5)填写的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并在线打印《报名登记表》(纸质表一式3份)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表1份),提交给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现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在线自动初审。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5月4日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5、现场资格确认

5月中旬进行应聘资格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现场确认,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携应聘者全部材料到省特岗办统一集中办理。

应聘资格现场确认时,应聘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有关单位审核签具推荐意见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3份);

(2)《资格审查表》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及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已申请相应教师资格且符合认定条件要求,认定机关尚未给其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以上);③市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与素质测试合格证(原件)。

(6)证明具有教学实践经历的相关材料(原件);

(7)证明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5月20日在湖

南省毕业生就业网上公布。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资格现场确认结果。

5、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报名人员于5月20日至25日上网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与面试成绩的30%之和。

(一)笔试

1、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岗位必需的其他知识和技能。采用闭卷方式,时量为120分钟。

2、时间:5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3、地点设长沙市。报考对象所在考点、考室及座位号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6月5日可上网查询笔试成绩。

5、报考人员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查分申请书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办公室(简称省特岗办)申请查分。受理查分申请的时间为6月6—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面试

1、根据特岗教师招聘计划,以县为单位分学段、学科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人数少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

1.5倍时,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列为面试对象的名单于6月10日公布。

3、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4、面试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依据设岗县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岗位志愿,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由设岗县组织实施。体检对象持《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参加设岗县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用表为《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体检表》(见附件3,可从网上下载)。

4、因身体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从已参加本岗位面试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如遇本岗位志愿人数仍不足时,则从参加本岗位对应学科(专业)面试且填报了相应“服从调剂志愿”的对象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5、列为体检对象的名单于6月24日在网上公布。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七、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合格对象与设岗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双方签字后即正式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时间由设岗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岗前培训

市州教育局对签订聘用合同的特岗教师实施岗前培训,时间4~5天。具体安排由市州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上岗任教

培训结业后,特岗教师凭《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省教育厅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到设岗县教育局报到,办理有关手续,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签发《报到证》的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我厅另行通知。

十、公布招聘结果

9月上旬,我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核招聘结果,公布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人员名单。

十一、聘期待遇

聘用期内,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及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户口及档案管理和聘后管理等,详见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文件相关规定(可从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查阅)。

十二、其它规定

1、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2、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并列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3、特岗教师招聘各环节中,不得向报考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应考复习班。

4、特岗教师招聘实施过程中,招聘计划与需求信息、报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确定的面试对象名单与体检和招聘结果等,均通过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公布,请报名应聘对象及时上网查询。

5、以上安排如有变动,以作出变动决定的单位或工作机构通知为准。变动信息应提前3天告知报名应聘对象。

6、对参加了招聘体检后主动放弃应聘的对象,取消其2012特岗教师报名应聘资格。

7、省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01,联系人:佘俭敏、刘国才;电话:0731—82203481,传真:0731—88653596,电子信箱: lgcai99@sina.com.cn。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03481 佘俭敏、刘国才

报考咨询电话:0731—82816661 李昌维、王欢

考务咨询电话:0731—84391236陈娅

4.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四

2016年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

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通过最新吉林特岗教师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2016年吉林特岗教师将于6月左右报名,7月左右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知识》,吉林中公教师考试整理了吉林教师招聘备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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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5号)文件要求,继续推进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目标和实施原则

实施“特岗计划”是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精神,落实《吉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吉政办发〔2015〕71号)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教育,破解城乡教育二元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战略性举措。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统筹规划、创新机制、合理配置、科学管理”的要求,遵循以下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1.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特岗计划”应在省统一为各地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内实施。设岗县(市、区)必须是农村师资力量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并能确保3年内通过自然减员、清理挤占教师编制的地方。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继续任教的特岗教师,在核定的编制内安排教师岗位,并正式聘用。

2.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相结合。设岗县(市、区)要在统筹安排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优先解决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的基础上安排“特岗计划”,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超编人员尚未解决的,暂不设岗。逐步解决农村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缩小城乡教师资源差距,建立一支吉林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吉林特岗教师考试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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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合理的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校

招聘教师,同等条件下对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优先聘用。

3.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队伍总体建设规划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要根据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编制情况、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求,总体规划新师资的补充,统筹考虑地域、学科、学段及教师学历、年龄、素质等因素,合理设置教师岗位,科学配置教师资源,构建教师队伍补充的长效机制。

4.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执行国家文件精神和相关政策。在国家允许的县(市、区)落实国家特岗教师指标,在其它县(市、区)匹配地方特岗教师指标,并视情况在部分地区同步实施国家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岗位全部设置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特岗教师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招聘条件、办法及程序、聘后管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16年,全省共计50个县(市、区)实施“特岗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2900人。其中,国家“特岗计划”1400人,省级“特岗计划”1500人(以下简称“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

共计18个县(市、区)完全实施“国家计划”,包括农安县、舒兰市、伊通县、集安市、辉南县、白山市江源区、白山市浑江区、靖宇县、抚松县、临江市、长白县、大安市、洮南市、镇赉县、扶余市、前郭县、敦化市、长白山管委会。

共计23个县(市、区)完全实施“省级计划”,包括德惠市、长春市九台区、榆树市、长春市双阳区、蛟河市、磐石市、桦甸市、梨树县、双辽市、四平市铁东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东丰县、东辽县、辽源市龙山区、通化市东昌区、柳河县、通化县、白城市洮北区、长岭县、乾安县、松原市宁江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

另有9个县(市、区)同步实施“国家计划”和“省级计划”,包括延吉市、安图县、龙井市、和龙市、珲春市、汪清县、图们市、通榆县、永吉县。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9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15年“硕师计划”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80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三、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招聘对象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毕业生为辅(师范类专业);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为辅。已招聘的在岗特岗教师不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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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2.师范分院(初等教育专业)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4.延边大学、北华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农村教育事业,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2.年龄条件。截至2016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毕业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的“省级计划”初中教师岗位,学历可以放宽到对应专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人员。

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其中往届毕业生还须具备与申报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申报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身体条件。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根据当地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可在乡镇学校之间交流。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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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经省编办核实编制情况,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http:// )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审查。应聘者首先通过“吉林省教育信息网”报名,然后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确认,由有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设岗县(市、区)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过去学习和工作的现实表现,特别是品行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同时在吉林省教育信息网和教育部“特岗计划”网站上进行公示。

7.岗前培训。省教育厅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8.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9.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0.教师资格认定。按照国家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有关要求,201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3年服务期内自行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五、组织领导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机构

1.“特岗计划”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为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吉林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共同领导全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省教育厅下设特岗办公室,负责“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信息沟通,日常管理和具体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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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市(州)、县(市、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指派专人负责特岗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3.各有关高校成立特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特岗计划”的相关工作。

(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落实“特岗计划”指标、设岗县(市、区)、设岗学校、学科及具体人数,采集录入相关信息和上报各种数据,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跟踪服务、宏观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设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省财政厅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负责督促各地落实特岗教师享有国家和省有关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支教等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省编办加强对中小学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笔试合格者进行面试和体检;负责所辖县“特岗计划”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抽查考核,年终进行考评;统筹资金,加强“特岗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及时掌握和督促各县积极做好特岗教师月工资发放,每月将工资发放情况分别报省财政厅和教育厅。

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本县(市、区)特岗教师的补充,确定教师岗位设置与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的配套政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特岗教师的学科和学历情况,科学安置特岗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完成规定的三年工作服务期。将特岗指标落实到校、到人,及时据实上报各种数据,做好特岗教师的常规管理和考核,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督促检查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的工资和补贴,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特岗教师手中;要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落实工作岗位的通知》(吉教联字[2012]51号)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落编安置工作,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各高校负责“特岗计划”的宣传、动员、推荐、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工作。

六、实施办法和步骤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我省2016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3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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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进行调查摸底、审核各设岗县(市、区)的设岗计划、制定“特岗计划”实施方案、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报名系统、组织宣传发动、开展网上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二)公开招聘(6月—7月)

招聘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试题命制、组织考试和录取工作,招聘办法由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聘后管理

1.省教育厅建立特岗教师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对特岗教师实行聘后全程跟踪管理和评估。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建立信息数据库,及时将特岗教师的有关情况向省教育厅汇报。

2.特岗教师聘用期间,根据本人自愿,户口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特岗教师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市、区)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

3.特岗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岗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七、优惠政策及相关规定

(一)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对具备以下条件报名者在笔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报考原籍所在县(市、区)所设岗位的,加10分。

3.参加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抗洪抢险及支援地震灾区的大学生志愿者,加10分。

4.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加2分(范围可参照省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政策》(吉政发[2009]8号))。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特岗教师聘期计入工龄、教龄。聘期内在评职、晋级、评优、参加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应享受当地公办教师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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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所在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合同条款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岗教师签约后,原则上要在“特岗计划”设岗学校服务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六)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留在当地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在核定的编制内落实工作岗位、正式聘用,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

(七)特岗教师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从事基层教育工作的,如所服务的县(市、区)同级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有空编,可优先聘用特岗教师,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八)服务期满不留基层学校工作的,由其自主择业,当地政府应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必要帮助。本人找到工作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就业手续。

八、资金保障

(一)实施“国家计划”,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补助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实施“省级计划”,省级财政比照中央财政的补助标准补助特岗教师工资性支出。国家和省支付的工资性补助与设岗县(市、区)财政据实结算,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向省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报送特岗教师变化情况。凡特岗教师比照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享受的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和省补助水平的,高出部分由“特岗计划”设岗县(市、区)承担。

设岗县(市、区)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岗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二)各级政府在组织特岗教师招聘、选拔工作中发生的工作费用,分别由同级财政负担,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本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负责解释。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吉林特岗教师考试课程是如何设置教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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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五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⑴ 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 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 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 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6.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六

来源: 作者: 发布日期: 2011-05-04

内教师字〔2011〕12号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教育(教体)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精神,2011年我区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报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

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关于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4号),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改善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决定在我区继续实施“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特制定本方案。

一、“特岗计划”实施的目标

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牧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牧区学校师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提高农村牧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特岗计划”实施的范围

“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包括我区原“两基”攻坚旗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边境旗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三少民族自治旗。纳入特岗计划的旗(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旗(县),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三、“特岗计划”实施的原则

1.国家统筹,地方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对西部贫困和边远农村牧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国家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并承担教师工资性支出。自治区制定贯彻落实办法,并组织实施。受援旗县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2.改善结构,完善机制。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旗县。

3.以初中为主,兼顾小学。“特岗教师”原则上安排到农村牧区初中,适当兼顾乡(苏木、镇)中心校。人口较少的边境旗县、少小民族旗县和三少民族自治旗以及蒙古语授课学校可以安排在农村牧区生源较多的旗县所在地学校。

4.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岗教师”的安排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注意学科结构,科学配置。要按照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设置岗位。岗位的设置以旗县为单位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1所学校安排“特岗教师”不少于3人。

四、“特岗计划”实施的资金安排与保障

“特岗计划”实施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2054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其他津贴补贴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财政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20540元的,高出部分由旗县政府承担。

自治区本级财政负责组织招聘“特岗教师”相关工作费用。盟市负责“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费用。盟市、旗县财政按4:6的比例分担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贴补贴。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负责“特岗教师”的体检费、必要的交通补助和按规定享受的当地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

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协调、统筹经费落实,并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各盟市和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保证“特岗教师”的各项费用及时足额发放。

五、特岗教师的招聘

(一)招聘计划

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批,2011年我区共有22个拟设岗旗县,“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数为772名。其中,初中301名,小学471名(分旗县计划数见附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以下简称“硕师计划”),我区推荐免试研究生50名。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到设岗旗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指初中)任教服务三年期间可同时应聘为特岗教师。

以上两项合计招聘特岗教师822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招聘范围: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内蒙古生源。

2、报考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或者有一定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书工作,符合条件的,要从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为毕业生提供方便。确因特殊情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在其他条件都符合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待公布拟聘用名单后再审核教师资格证书,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教育厅具体组织实施。

2.“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特岗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制,聘期3年,由旗县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期内不纳入编制管理。

3.招聘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原则,采取考试(笔试)、考核(面试、试讲)相结合的办法,其中,考试(笔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核(面试、试讲)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向社会公布各旗县分层次、分学科、分授课语种拟招聘“特岗教师”计划。

(2)报名与确认。应聘者自愿报名。2011年5月5日8:00—5月15日18:00,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和身份确认;5月24日8:00—28日24:00,应聘者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笔试内容、时间、考试地点与加分。

所有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综合(其中教育学占70分,心理学占60分,教育技术学占20分)。考生可以用蒙文答卷,但同一张试卷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答卷。

考试时间:2011年5月29日。

全区分设六个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赤峰市、乌兰察布市。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对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加5分。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组织与实施。

笔试工作由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笔试期间自治区将派出巡视组巡视检查相关盟市的考试工作。值班电话:0471—3261800。

(5)笔试成绩公布与资格审定。

笔试成绩在2011年6月15日后公布,各类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自治区将考试成绩以盟市为单位转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笔试合格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审核结果,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给各盟市下发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6)面试试讲、公布名单和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和试讲的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特岗教师”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发现身份信息、毕业证书信息与面试名单信息不符者,取消面试资格。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当地纪检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试讲全过程。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试讲成绩,综合确定拟聘任的“特岗教师”初步人选,同时,要组织拟聘任的“特岗教师”初步人选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递补。各盟市最后按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的拟聘任“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7月15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审定通过的拟聘任人选,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7)集中培训。盟市要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岗前集中培训,时间为3—5天。培训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政策、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方法、新课程理念、安全预防知识等。

(8)签订合同。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与拟招聘的特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有关情况专题向上级人事、教育、财政、编制部门汇报。同时,要及时为“特岗教师”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9)上岗任教。实施“特岗计划”的旗县务必于8月底前安排签订了《聘用合同书》的人员到协议学校任教。

六、相关政策

1.聘任期间,“特岗教师”的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相同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待遇等。“特岗教师”中途离岗后剩余的资金,要滚动进入下期专项经费,仍用于特岗教师工资和津贴补贴发放。

2.“特岗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内党办发[2006]5号)以及《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的其他优惠政策。

3.“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符合“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应条件的,按教育部教师[2009]5号文件要求,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经历。

4、聘期结束后,“特岗教师”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专科类毕业生可免试读成人本科。

5、“特岗教师”评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

6、“特岗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不实行见习期,直接转正定级。可连续计算工龄(教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七、“特岗教师”的管理

1.“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学校对其进行日常管理、考核,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按《聘任合同书》的规定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2.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牧区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经考核合格,当地负责落实工资岗位,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今后,城市、旗县镇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对重新择业的,盟市和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为其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3.“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其人事档案由旗县(市、区)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免费人事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聘学校。预备党员转正、非中共党员要求入党的,由当地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实施“特岗计划”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特岗教师”建立业务档案。

4.聘任期间,“特岗教师”因入伍、升学、录取公务员和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等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旗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批同意,报同级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和上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制部门备案。

5.实施“特岗计划”旗县要关心“特岗教师”的生活,要为他们提供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特别要注意“特岗教师”任教期间及探亲途中的安全。

八、加强组织领导

1.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履行职责。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公开招聘、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加强对实施“特岗计划”地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自治区财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特岗计划”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自治区人事部门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师招聘工作;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盟市、旗县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加强联系,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听取实施“特岗计划”旗县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要定期向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专题汇报本“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旗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召开“特岗教师”座谈会,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3.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特岗教师”的人身安全防范工作。一旦出现重大问题,学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旗县、盟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7.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七

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递补进入现场资格

审查人员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名单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递补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24日(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时,持相关材料到青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请考生携带已填写和盖章的《特岗教师招聘政审表》(该表从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户籍本(身份证为外地且非本省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户籍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在青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青南计划、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三支一扶”计划者须提供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能够按时毕业的证明,并在7月30日前向青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电话

考生请到青海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西宁市五四西路35号三楼)进行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联系电话:0971-6310741 附件:青海省农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聘特设岗位教师递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

育 厅 2015年7月21日

8.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八

上饶卫生学校为上饶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学校发展及教学岗位的需要,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双证)。(应届毕业生指2018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双证)毕业生)。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其他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上饶卫生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7月3日-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上饶卫生学校组织人事处(广丰区永丰街道白鹤大道789号原实验中学汪洋校区综合楼100室)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等材料,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属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此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上饶市人社局监督和指导下,由广丰区人社局会同上饶卫生学校组织实施。

1.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授课方式进行,授课教材为全国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教材(人民卫生出版社)。面试内容为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口语表达、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授课分学科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每学科1号考生随机抽取授课题目。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2.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予聘用。

3.成绩计算方法,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体检和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说课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上饶卫生学校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予以递补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广丰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上饶卫生学校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1:上饶卫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下载:http://jx.huatu.com/2018/0625/1516706.html

上饶市广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饶卫生学校

9.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九

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鉴于招聘人选严重不足,经研究采取选聘的办法招聘特教教师。

一、选聘对象和计划

面向我县生源且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选聘1名信息技术特教教师,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信息技术相关专业,并熟练掌握手语教学的基本技能。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文安县辖区户籍;(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特殊教育事业;(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有违法行为的;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3、有违法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适合从事特殊教育事业工作的。

三、选聘的基本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实施。(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文安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2)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有效居民身份证;(5)户口簿;(6)其它证明材料;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上述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7)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6张;

3、资格审查:经县公开选聘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文安县选聘特教教师报名资 格审查表》。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00元。

5、经县公开选聘特殊教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对具有报考资格的考生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信息技术》,考试时限90分钟,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时,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参加面试。

2、面试: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手语教学的基本技能、与特殊人群的交流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公 示面试成绩。面试人选形不成竞争时,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面试最低控制分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数线以上的考生,由评委以投票方式确定考核人选,同意票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按一本、二本、三本、专升本、专科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由县人社局对考核人选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考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四)体检

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适应特殊教育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进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被举报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任教,并根据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报 考前已办理了就业手续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北京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log.sina.com.cn/u/1784439947?wt.mc_id=bk12876

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 待遇。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正式聘用的,除录用为公务员外,需在该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流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聘资格。

四、信息发布

10.江西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篇十

【发布日期】2006-05-15 【生效日期】2006-05-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教育部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稳妥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1.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从2006年起,用5年的时间实施。特设岗位教师聘期3年。

二、“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资金安排

3.“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安排特设岗位时,要注意重点向藏区、“双语教学”区、少小民族聚居区倾斜。

4.“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

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年1.5万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5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

省级财政负责统筹落实资金,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应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三、“计划”的实施原则和步骤

5.事权不变,创新机制。“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农村贫困和边远地区解决教师问题的支持,不改变事权划分。纳入“计划”的县(市),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特设岗位教师。

6.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牵头制订总体规划和计划,提出特设岗位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订实施“计划”的具体政策和落实办法,并精心组织实施。受援县(市)负责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7.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的安排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一般在1个县(市)安排100个左右,1所学校安排3-5人。

8.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初中,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学校。人口较少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可安排在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

9.先行试点,逐步扩大。“计划”的实施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2006年拟安排2-3万个特设岗位教师。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精心选择部分教师紧缺、工作基础好的“两基”攻坚县作为试点县,并认真抓好试点工作。

2007年至2010年在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小学生数量变动情况,每年另行确定招聘人数。中央财政视实际招聘人数据实核定经费。

四、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

10.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中应详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1)公布需求。(2)自愿报名。(3)资格审查。(4)考试考核。(5)集中培训。(6)资格认定。(7)签订合同。(8)上岗任教。

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组织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

12.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4)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五、“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3.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制定具体落实政策和措施。

14.“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15.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16.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实施“计划”的地区要进一步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聘用特设岗位教师。

对重新择业的,各地要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订具体可行办法,将“计划”的实施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六、其他有关事宜

17.聘任期间,特设岗位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档案关系原则上统一转至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政府教师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18.各受援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19.西部地区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细则,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20.本方案由教育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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