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2024-10-23

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共10篇)

1.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一

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办法

我校在有权授予硕士学位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不含MBA、MPA等)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2012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毕业于“985工程”院校、研究生院学校和“211工程”院校。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的时间为2011年9月17日至2011年10月18日。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研究生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考生相关资料移交相关学院(系)。由学院(系)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复试的方式、复试的内容由各学部、学院(系)确定。

3.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送《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5.申请者请于11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获得推免资格、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其它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3)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4)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5)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执行。3.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29493 网址:http://grs.dlmu.edu.cn 传真:0411-84728329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6

附件1:大连海事大学201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二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我校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两大类别,学术学位有11个学科门类的125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的17个专业学位类别的29个专业领域(即专业 代码(6位数)的第3位数为5)。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 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类,学术学位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用于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制表的推免生登记表封面有标示区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可用于申请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接收。申请 人在本文末链接的“华东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填写时,注意“申请学位性质”栏的选择。

我校招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申请办法如下。1.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四年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独立学院学生)。

(3)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即届时能获得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和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

2.办法

(1)网上申请。申请人须在9月27日前,点击本文末链接处,阅读网上申请细则,在线输入申请信息,含本人陈述(见以下(3)②说明),并在线提交照片和成绩单,之后打印申请表(备用),并另存。申请人在网上提交信息,不可将纸质材料寄到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所。

在线输入前准备:证件照(1吋彩色证件照,电子文本,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小于20k),成绩表(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扫描为jpg格式,大小约 500k),本人陈述(word文档、文字表述、不可插入图表类信息),照片、成绩表、本人陈述格式大小必须符合规格,否则即使上传成功,报名系统也视为 出错并致使考生在线输入全部信息无效。能打印出申请表,即表示网上申请成功。申请人在我校申请系统中只可申请一次,即申请人只可申请我校的一个院系所、一个专业(领域),如申请人不按规定(只申请一次)而在申请系统中输入两次(两条记录),我校可不通知申请人即作处理,由此引发申请人未获复试或未被录取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科学与技术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应届本科生的推荐免试生、也不接收应届本科生的考试生。

申请人在我校网上申请后,如未获复试或复试后未被拟录取,其后的调剂事项(直硕和直博间、院系所内专业间、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间、院系所间)及能否调剂,由院系所或院系所间商定,如获调剂,有关院系所会通知申请人,与申请人是否提出调剂要求无关联。

(2)获准复试。经我校招生院系所审核和筛选申请人的网上申请信息后,即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网上申请系统通知获准复试的申请人参加复试。院系所根据生源情况,决定是否差额复试和差额比例。

(3)准备复试。获准复试的申请人必须备齐以下材料,复试时交至院系所,不可传真或邮寄。

①“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一式2份。即为网上申请系统打印所得,需加盖有关公章(院系、学校)。

②陈述1份。介绍本人的学习业绩、工作成果、专业能力倾向、学术研究兴趣、参与过的科研项目、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其它特长及本人认为对于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③大学本科成绩单1份,需加盖有关公章(院系、学校)。

④国家大学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⑤各类证书(奖状)复印件1份。

⑥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材料1份。

所有材料请用A4纸制作。

申请人如经复试未被接收,所交材料不再退还。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须携带学生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参加复试。我校复试工作约于10月20日前结束。复试的办法、程序、内容,由招生院系所决定,申请人可以参考统考生的复试内容。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生院系所决定。复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程序、内容,由院系所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或网上申请系统通知获准复试的申请人

(5)复试结果。对于经复试合格且拟接收的申请人,由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接收函,一般为10月20日前。

(6)准备报名。被我校拟接收的申请人,凭我校院系所发给的接收函(需盖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章),向本科就读学校有关部门领取:本科就读学校发给的所在省级高 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和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 件)。

(7)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的日期为10月10日至31日。申请人必须凭推荐免试校验码(密码)进行网上报名(即在线输入),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教育部网上有预报名事项(9月25日至28日),推荐免试生不办理。

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报名时、初试时、复试时、录取时......(即报名至录取全过程的任何时间),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 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部门出具的认证证明(在线认证或书面认证)。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认证,我校可以在招生全过程的任一环节停 止该考生的此环节及之后的全部报考内容。

(8)现场确认。申请人凭网上报名后得到的报名号、我校接收函、学生证、身份证,在本科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日期、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即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照像、交费等报名事宜),全国统一的现场确认的日期为11月10日至14日。

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事项,未办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办理了网上报名但未办理现场确认的推荐免试生不予录取。

(9)寄送材料。申请人必须填写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并需院系和学校签署意见和盖 章)、现场确认后得到的信息简表(如此表由现场确认点收回则不寄)、本科就读学校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体检表(详见以下“体检事项”说明)、2只信封(约16cm╳23cm,信封开具本人收信地址,不粘贴邮票,作明年我校院系所寄调档政审函(约4月)和录取通知书(约6月)用),一并寄送到华东师范大 学招生院系所的办公室,收信人栏书写“研究生工作秘书”,不书写姓名,寄达日期一般为11月24日前。我校院系所分列两边校区(闵行区校区、普陀区校 区),务请正确书写地址。

为保证邮件投递和方便查询,请申请人使用邮局邮政特快专递(EMS),申请人保存邮件详情单后,申请人可在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网站的邮件查询栏在线查询邮件 投递信息(网址http://),申请人无需来电我校研招办或院系所核实。申请人寄送来材料不再返还申请人。

(10)体检事项。已被我校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生须在所在学校或所在地选择下列办法①②③之一完成体检,可以使用所在本科学校或当地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表,也可使用本文附件 体检表,如有化验单一并寄送。体检的要求为常规体检(必须含有肝功能(ALT谷丙转氨酶)检查、心肺透视)。①今年与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同检(10月11月);②今年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在地的市级医院体检(10月11月);③明年与本人所在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同检(3月4月)。申请 人如在今年体检则将完成的体检表随推荐免试生专用登记表寄我校招生院系所办公室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如明年体检则将体检表寄我校招生院系所办公室的研究生工 作秘书。3.其他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的报名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达到下列要求:(1)完成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设计)学分要求。(2)毕业论文或设计的成 绩不低于良。(3)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的成绩不低于及格。(4)取得我校接收函后,未受任何处分。(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 前(2014年夏)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我校2014年4月寄发给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政审表格和调档通知,5月招生院系所进行政审,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期间需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

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材料)作假或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我校2014年招收的研究生需交付学费。

我校根据教育部推荐本科生免试硕士生和直博士的工作规定,视推荐免试生(需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生源情况,进行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生学位 的遴选工作。我校招收直博生的工作在理工类部分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及所在招生院系所进行。获得我校直博生资格的推免生,凭我校接收函,在本科就读学 校取得教育部制表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封面须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原件),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刊出我 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后,再按刊出信息的要求办理我校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手续(网报、寄材料......)。直博生是否办理硕士研 究生的报名手续,即是否使用校验码进行硕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需待教育部的通知。

申请人如不按照本文要求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国家和学校如有下达政策和规定,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会有通告,并遵照执行,务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网页最新通知。

我校2014年继续实行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名额补偿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见本文所在栏目9月19日文《华东师范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名额补偿的办法》。

国家教育部对2014年推荐免试生工作若有新的办法和规定,如涉及本文内容变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网页会另有通知,或在本文内改动。

华东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网上申请系统(链接处)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三

一、基本条件

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上海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一式两份;

2.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

3.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申请办法

1.下载并填写《 2014年上海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于9月10日至10月19日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上海大学研招办或相关学院。详细专业目录详见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经学校、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并对申请人进行复试合格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推免生拟录取通知书。

3.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履行正式报名手续。

4.寄(送)报考登记表:请于月30日前将推荐免试生专用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有关公章后寄(送)到上海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5.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6.所有资料恕不退还。

7.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

(1)理学院、文学院、社会学院、材料学院(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电子材料系)、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美术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经济学院、图情档系。

地址:上海宝山区上大路99号 邮编:44

(2)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材料学院(金属材料系)、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土木工程系、上海市应用数学与力学研究所、微电子中心。

地址:上海延长路149号 邮编:72

(3)数码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悉尼工商学院。

地址:上海嘉定城中路20号 邮编:00

8. 上海大学研招办联系电话:021-66133763 传真: 021-66132245

上海大学研招办

4.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四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大学本科成绩优秀(全部课程不得有重修),参加国家英语(论坛)四级水平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考试参照英语考试水平要求),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论文、参加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获奖者优先接收。

4.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如在2012年9月前不能按期毕业且不能获得学士学位,或出现一门以上(含一门)必修课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二、申请办法及程序

1.申请人可在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jszs.cquc.edu.cn)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行确定所

要申请学位类别,并于2011年10月8日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复审、评议,并确定复试名单。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复试时间、内容、方式在发放复试通知时一并告知。

3.我校对推免申请者进行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我校发出接收函(交考生所在学校研招办)。

4.我校同意接收的所有推荐免试生须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络报名,并于11月14日前完成现场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统考。

6.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三、免试申请材料

1.已由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4.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原件、复印件。

四、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74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3-62650942 传真:023-62652644

5.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五

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

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补报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由于免研政策调整以及符合推免条件学生放弃较多,现部分学院指标仍有剩余,经学校会议讨论决定如下:

1.根据《关于做好推荐及接收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教务部、研究生院联合通知)中相应指标数,如学院推荐指标现仍有剩余,《高等数学》可降低至加权平均分大于等于75.0(保留一位小数);同时,《中国矿业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办法》(中矿大教字【2012】8号)中“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条件”中的“每门课程(通识教育公选课和辅修课除外)绩点在2.0及以上”放宽至“允许三门课程(通识教育公选课和辅修课除外)绩点低于2.0,其余课程绩点在2.0及以上”。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在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时,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补报学生统一排名。

3.本次补报只面向校内和校际互推,不包括校外自主择校,且教务部网上已经公示的《2014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情况表》中学生不得参加此次补报。

4.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0月21日下午2:00,各学院于2013年10月21日下午3:00前将此次补报汇总的《2014年中国矿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情况表及数据库》发至邮箱qiwang@cumt.edu.cn。

教务部研究生院

6.中山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通知 篇六

中山大学欢迎全国“211工程”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预报名(点击此处可进入预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一、申请条件:

1。一般是全国“211工程”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

4。参加我校复试合格。

5。本科毕业,可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请申请人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硕士生招生”中查阅《中山大学20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该目录未发布前,可查阅招生专业目录作为参考)。确定申请推免接收的院系、专业后,在“预报名”处网上提交预报名申请,并下载填写、打印《中山大学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请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直接寄(送)到各拟接收的院(系)。各院(系)联系人、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见附件: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的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部分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各接收院系将于209月25日前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面)试名单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还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正式报名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初录的免试生张榜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的免试资格。

2。申请人在复试时向拟接收的院系提出奖助金申请,院系根据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复试成绩等综合确定获得奖助金名单。获得奖助金的免试生,入学当年免交学费,并可获得4800元的生活津贴。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年7月

附:中山大学2010年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7.青岛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七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我校年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具体专业请查阅《青岛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于9月初公布)。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数的50%。

二、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在学校为2015年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含本校推免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接收程序

1、个人申请: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申报青岛大学。

2、资格审核及复试:学校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校参加复试和体检(具体复试安排另行通知)。

3、录取:我校将根据复试结果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网上接受待录取后,即进入我校待录取名单,待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四、其他:

1、申请人务必保证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经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者,在毕业前如果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有重修科目或不能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时间进程及要求,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通知。

8.东南大学接收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篇八

东南大学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全国重点院校预计能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历年大学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专业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外,其他各学术(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详见9月初公布的《东南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注意:提交前务请认真核对,提交后不得再做更改)。

网报时间为9月1日――9月25日。

2、我办将及时对申请者提交的网报信息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者信息转招生院系进行复审,招生院系将于9月中下旬在网上申请系统中对复审合格者发布面试通知。

3、面试时须携带以下申请材料(请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无需在面试前寄送任何书面材料):

1)“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原件(从网上申请系统中打印 “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表中要求到所在学校院系和推免主管部门签章)。

2)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原件勿装订,备查。

4)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5)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勿装订,备查。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面试预计安排在9月下旬或10月上旬,具体以院系通知为准。各院系组织面试,择优选拔;我办对通过院系面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免生发放接收函,并上网公示。

5、被我校拟接收为免试硕士研究生并取得所在院校正式推荐免试资格的同学须到所在学校推免工作主管部门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网上报名,并到相应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经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填写好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于11月30日前寄(交)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申请人可随时登入“2012年东南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中查询申请进度,包括初审、复审、面试及接收等所有状态信息。

四、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文件,各校推免指标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之分,获所在学校专业学位推免指标的只能申请我校相应的专业学位,获学术型推免指标的.不受限制。

2、原则上,2012年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计划内硕士研究生待遇。

3、外校推免生可于2012年4月中旬在所在学校医院或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和随调档函发出的“现实情况表现表”一同寄送到报考院系。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入学报到时还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复检。

4、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2年6月寄发。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东南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①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②受刑事、行政或纪律处分;

③具备推免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④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学士学位者。

5、联系地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 210096 电 话: 025-83792452

传 真: 025-83792583 电子邮件: yzb@seu.edu.cn

网 址: yzb.seu.edu.cn

东南大学研招办

208月

9.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九

我校面向全国接收20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见我校有关文件。现将接受推免生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1、我校年招生的所有48个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数量不限。

2、接收推免生材料时间:10月10日之前

2010月10日前推免生材料必须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请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并注明“申请推免生”。我校需要的材料包括:(1)《河南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adge.hpu.edu.cn下载,一式2份);(2)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3)大学公共英语证书复印件;(4)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5)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费交纳情况证明。

3、审查材料时间:年10月11日――12日

4、通知参加复试时间:2009年10月13日――14日

5、推免生复试时间:2009年10月19日――20日

申请推免的考生复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大学公共英语证书原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原件参加复试。

河南理工大学研究处

2009年8月12日

附:

河南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对报考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开展推荐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择优遴选、并完成全部有关推荐工作程序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独立学院学生)。

第三条  我校研究生处负责推免生接收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量通过网上向社会公布,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一般均应留出一定名额招收统考生。

第五条  我校对所接收的推免生的基本要求是: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在校期间考试课程无不及格门次,外语水平一般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六级(艺术和体育类有关专业应达到大学公共英语四级,达六级者可优先考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未拖欠本科学习阶段的学费。

(六)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七)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该生所在学校三名以上同一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并经该生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推荐后,我校可适当降低对其学习成绩(含外语水平)的要求。

(九)对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的学生,我校予以适当考虑。

第六条  我校接收推免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开始前研究生处在网上公布本校当年接收推免生的具体安排、有关要求和预计人数,主要内容有:1。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接收名额及接收类别(非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2。对所接收的推免生的具体条件;3。接收推免生有关材料的时间;4。对推免生有关材料的审查时间;5。推免生的复试时间、复试程序、复试办法和复试内容等等。

(二)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接收时间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河南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一式2份)及有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指: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大学公共英语证书复印件(1份);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学校财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费交纳情况证明;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学术论著原件等。

没有填写《河南理工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的申请者我校不受理其申请。

(三)我校研究生处组织相关学院的研究生导师(3―5人),根据推免生申请者所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进行全面审查、评议,确定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批准后,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由研究生处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四)我校研究生处组织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导师(3―5人)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专业复试,同时由研究生处组织体检,经复试和体检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网上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的由研究生处通知该考生。

未经复试和体检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我校确定拟录取的推免生在本科毕业时应及时将其档案材料寄至我校研究生处。经审查后发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第七条  我校同意接收的推免生,须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接收函,到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到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确认手续。10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到河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将不能被录取。

未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八条  拟录取的推免生复试后至大学本科毕业前的期间内应继续努力学习、表现良好。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或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或发现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研究生入学后,如发现在推免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研究生学籍,退回推荐单位。

10.中山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 篇十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基础、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以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须复印在A4纸张的同一页面上)。

2.近一个月内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表一份。体格检查表上的体检内容不得少于附件样表所列项目,并且注意须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

3.政审表(点击下载申请攻读硕士政审表模板、点击下载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政审表模板)纸质版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见其说明。

4.申请攻读博士的推免生须提交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点击下载专家推荐书模板)。

5.拟申请学院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见相关申请学院网站公告要求)。

三、流程

1.申请

(1)申请者请到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查阅学校及学院相关说明及要求,按照申请学院要求的时间节点,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学院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各学院可根据申请情况分批次组织相关工作,具体见相关学院网站的通知。

2.复试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所公布的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对申请者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安排、形式、内容及办法等,见各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文件通知。

(3)学院将对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者组织复试。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申请者复试时须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3.录取

(1)复试结束后,学院须确定并公布复试结果。

(2)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各招生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支付、填写志愿、确认待录取等步骤,网报志愿须与学院公布拟录取志愿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外校及北航本校推免生,原则上学院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学院可相应依次递补拟录取。

(3)申请者一旦接受待录取通知,则不可再接受其它志愿的待录取通知,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列为统考生。

(4)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应协议书,具体要求见相关材料说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8.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8.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8.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8.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pdf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博士研究生培养协议-2018.pdf

四、其它说明

1.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若未按时提交相关培养协议(仅对于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录取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考生),或2018年9月份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4.一经发现提供的各项材料不实,即刻取消其推荐免试录取资格。

5.未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

6.已获得各学院发放的“拟接收证明”的申请者、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北航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均须执行本规定。

7.因推免服务系统中个人联系方式信息无法下载,无法发送相关短信信息,申请者须及时浏览“推免服务系统”、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站公布的有关通知,以免延误相关事宜。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官方微信(微信号buaayzb),向考生推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予以关注。

8.所有资料均不退还。

9.我校负责解决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住宿,视情况安排在不同校区。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住宿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我校不负责解决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或者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研究生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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