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13篇)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一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
2、上班时精神饱满,工作积极。工作期间不聚众聊天,不嘻笑打闹,不吃零食,不干私活,不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不占用电话聊天。
3、保守机密,不泄露有关业务信息。
4、不得利用工作机会和便利谋求私利,假公济私,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5、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6、办公场所要保持安静、整洁,不可大声喧哗、吵闹,接打电话时语音柔和,音量适中。
7、实行首问接待负责制,接待人员要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及时办理,需要上级办理的业务,要准确无误地告诉办理业务的部门。
8、工作中提倡使用语言规范、文明,不讲粗话、脏话
9、上班时不挂私人QQ号、上网聊天、打游戏。
10、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做到设备、工具、门窗无尘垢;柜顶、桌面物品无乱堆乱放;地面屋角无杂物;顶板、墙壁无蜘蛛网,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11、服从管理,听从领导指挥安排。
12、在公共场合不应剪指甲、化妆、抠鼻子、剔牙齿、挖耳朵、打哈欠、脱鞋、颤腿、伸懒腰。
13、不得在办公室里打牌、赌博。
14、服装洁净得体,衣扣整齐,不敞胸露怀,不挽袖挽裤,不穿奇装异服。
15、头发整洁、大方得体,经常洗理,不染异色。男协理员不留长须长发,女协理员不留怪异发型。
16、女员工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佩戴耀眼的饰物;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洁净,不留小胡子,不戴有色眼镜从事工作。
17、坐姿端正,站姿挺拔,行为端庄。
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二
公益性就业就业岗位一般是由政府出资开发, 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类岗位, 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部门和社区安置的劳动保障、治安协管、后勤保障、公共设施服务等岗位。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 并从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中拨付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到用人单位, 补贴期限为3年, 除对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除外。对在公益性就业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 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户籍地进行认定, 下列人员属于就业困难人员: (一) “4050”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 女40周岁以上, 男50周岁以上, 在各类企业和单位就业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 失业后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 享受城镇低保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家庭中的一名成员。 (三) 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家庭中未就业成员。指因国土资源部门依法统一征地后, 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家庭成员, 由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其中一人。 (四) 零就业家庭。城镇居民家庭中,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 连续6个月以上处于失业状态, 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一名家庭成员。 (五) 农村低保家庭中有转移就业要求, 并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一名成员。 (六) 毕业两年以上且登记失业两年以上, 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符合多项条件的家庭只认定一名成员。
二、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现状
(一) 管理体制不健全
缺乏绩效考核体制, 没有将公益性就业岗位的管理纳入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范围, 造成用人单位疏于对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的管理, 人社部门无法落实奖优罚劣措施。
(二) 工作积极性不高
首先缺乏奖励机制, 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滋生“混日子”的思想, 干多干少都一样, 干好干坏都一样, 到期就得走人;其次公益性就业岗位工资按省最低工资指导线进行补贴, 减去保险个人负担部分, 发到手的工资就剩一千多点;再次到年底就业专项资金吃紧, 工资发放出现不及时的现象。以上导致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 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缺乏了解
现在大学生就业难, 尤其在本地就业的更少, 都去大城市寻找就业机会, 他们对公益性就业岗位没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没能更多的投入到公益性就业岗位上来。再加上用人单位不太了解国家相关的就业政策, 不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没有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 公益岗位开发没有考虑我区财政承受能力
公益性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中央及省下拨的就业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 各市、县 (区) 要按一定比例进行资金配套, 现在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超出了我区财政承受能力。
三、个人建议
(一) 理顺公益性就业岗位管理体制
第一, 确立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管理领导小组, 明确职责, 每年定期召开会议, 及时解决问题, 总结布置工作;
第二, 明确公益性就业岗位招录条件和审批程序, 严格把关, 本着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 由区就业服务局和用人单位联合招考, 通过“本人申请、如实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原则, 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备案。
第三, 加强上岗培训。在上岗前, 由就业服务部门对即将走上公益性就业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修养、法律法规、文明用语、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由各职能部门对其进行业务操作, 岗位职责等上岗培训, 使他们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技能, 较快的进入工作角色, 适应工作岗位需要。
第四,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首先按照“谁用人, 谁管理”的原则, 用人单位要建立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履职情况档案和台账, 就业服务部门要对用人单位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将考核结果纳入用人单位的年终考核结果中;其次用人单位要对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进行年终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再次地方应该重视公益性就业岗位, 在各单位招录工作人员时, 应该对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人员给予政策上适当倾斜或考试加分。
(二) 做好公益性就业岗位相关宣传引导
首先要加强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开发和管理意识, 要从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 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任务, 由政府号召各个行政事业单位和社区多提供就业岗位;其次要进一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 公益性就业岗位不是福利待遇, 而是政府促进就业开发的工作岗位, 是服务社会大众的一种公益岗位, 只有通过工作付出才能获取工作报酬;再次要正面宣传公益性就业岗位的工作情况和成绩, 使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就业岗位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可, 为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做好基础。
(三) 做好资金需求预算,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争取力度, 同时做到专款专用
根据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 做好资金需求预算, 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支持, 增加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 使公益性就业岗位人员及时拿到工资, 并享受到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 带动更多的人投入到公益性岗位上来。同时, 严守就业专项资金开支范围, 严把公益性就业岗位补贴审批关, 要求区人社部门对现有公益性岗位要加大审核力度,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终止就业协议;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 必须以联合审批的形式经财政部门审核, 考虑区级财政可承受能力, 并对上岗人员实时监管, 及时将监督结果报告财政部门;加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审核力度, 确保真正符合政策的人群走上公益性就业岗位。杜绝违规资金支出, 最大程度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参考文献
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三
一、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内涵理解
要理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内涵,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理解。
(一)对象的特殊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适用对象是高校毕业生。与“4050”失业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且技能单一、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就业机会非常有限、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同,高校毕业生具有年纪轻、可塑性强,具有较高科学文化素质、文化程度,接受过完整的专业训练,掌握较为先进的技术与方法,思想观念活跃,充满激情活力,有较强法制民主意识等相对优势和一定市场竞争力。
(二)目的的公益性
较私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首先是一种公众利益,受益主体具有普遍性或不特定性的显著特点,如同登哈特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中指出的那样,要致力于建立集体的共同的公共利益观念,这个目标不是要在个人选择的驱动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而是要创造共享利益和共同责任。同时这种利益的实现主要依赖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选择机制,一般难以通过市场等私人选择机制来实现。从这一视角来看,面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服务对象是广大社会公众,服务内容是满足基层农村或城市社区公众的公共需要,政府必须承担公益性岗位的提供职责,公益性岗位资金来源由公共财政或社会筹集,对公益性岗位的的管理主要依据政府的调配,而一般难以遵循市场机制来加以配置。
(三)就业范围的基层性
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是城乡基层的工作,属于基层就业范畴,其共同特点有:一是直接面对基层人民群众;二是工作内容繁杂、千头万绪;三是生活条件与工作环境相对大城市、大企业、大机关要艰苦。
(四)工作范围的综合性
从服务对象来看,涉及社区内的个人、家庭和用工单位;从管理方面来看,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公安、工商、税务、民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面的配合和支持;从服务内容来看,既可对应政权建设、公共管理在基层的需求(如大学生村官),也可承担基层公共服务的工作(支教、支农、支医等),还能承担一定居(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具有公共性、服务性的工作。
(五)工作类型的专业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是为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人民群众提供技术服务或管理服务的专业性岗位,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农业、医疗卫生、文化科技服务、法律、民政、托老托幼助残服务、市政管理、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等岗位,需要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具备一定的专业训练的人才。尤其是在新一轮农村改革和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领域,既要求注重效率、也要求注重公平,改革发展的难度加大,需要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来胜任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岗位的辅助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有辅助性的特点。在农村,协助农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辅助性工作,重在协助、配合农村“两委会”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在城市社区,辅助街道、居委会工作人员开展服务和管理。
(七)服务的时限性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具有一定的时限性,一般为2-3年,主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从学校到工作的中间过渡空间和时间,也为其今后就业发展提供空间。
基于此,笔者认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指的是由政府出资扶持或社会筹集资金,以满足基层农村或城市社区公共利益为目的,由高校毕业生承担的具有一定服务期限的基层社会管理或公共服务岗位。广义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既包括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同时也涵盖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岗位,属于基层就业范畴。从狭义的角度来理解,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是指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岗位。
二、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重要意义
(一)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高等教育精英化向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从“皇帝女儿不愁嫁”的供不应求转向了“总体不够用、局部有富余”。与此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益向纵深发展,城市社区与基层农村对各类人才需求不断提升。在上述“推力”和“拉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将从少数具有加强资源配置能力的东部沿海城市或者部门向外扩散。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的扩散具有多维度的特征,其中,向城市社区或基层农村拓展是重要方面。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可以在镇村、社区和高校之间直接架起一座桥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帮助那些有志于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找到更多、更对口的实践机会,从而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在大城市过度淤积的就业矛盾和压力,促进毕业生自身的人力资本保值增值。
(二)搭建高校毕业生成长与发展的平台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政府培养的宝贵人才资源,但缺乏处理实际事务、解决实际问题的经验,缺乏对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环境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找不到着手点和着力点等因素,都阻碍了高校毕业生成长与成才。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接受各种挑战和磨练,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熟悉当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基本国情,增强扎根基层、服务人民、报效祖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经风雨、见世面、丰富阅历、磨炼意志,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高校毕业生把所学专业知识有效转化为实践能力,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成为熟知社情民意,善于与广大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善于开展群众工作的有用、有为人才。
(三)促进城乡基层建设与发展
当前,加快基层建设、促进农村社区社会事业发展,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当前,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人才匮乏,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实施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能有效推动人才资源城乡互动、促进人才区域间的合理流动,优化人才配置,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四)有效提高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
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但从现实来看,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干部队伍普遍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的问题。通过公益性岗位给基层组织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有利于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加强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组织建设,使基层组织更加具有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同时,通过基层锻炼,有利于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深切了解执政来源、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的党政干部后备人才,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为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发展夯实基础。
三、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对策思考
(一)找准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发展定位
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在正确把握几对关系中找准发展定位。
1、正确把握促进基层发展与解决毕业生就业的关系
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最现实、最直接的意义在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但从更深层来理解,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是具有长期性、根本性、战略性的工作。因此,在对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问题上,不能本末倒置,不能把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认识停留在现实层面,更不能简单地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等同于一般的就业援助、等同于面向“4050”的公益性岗位。这要求我们:一要把着眼当前和立足长远有效结合起来。要着眼当前的实际,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契机和突破口,更重要的是立足促进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经济增长、基层政权建设、社会发展。二要把安排困难毕业生和吸引优秀毕业生结合起来。要优先安排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就业有困难的毕业生,并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制度安排,吸引更多具有一定竞争能力、专业知识的优秀毕业生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2、正确把握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关系
发展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正确把握有效发挥政府调控功能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关系。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不能因为突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由政府“乱作为”、挤占市场配置的空间。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属于公共产品,以满足公共需求、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大多是市场机制不能或者不愿发挥作用的领域。面对公众共同的需求,政府要积极承担起回应公众需求、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责任。因此,在对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问题上,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更不能“越位”。
3、正确把握统筹协调与分类管理的关系
发展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必须正确把握统筹协调与分类管理的关系。一是加大统筹力度。要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统起来、管起来。把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基层就业项目有效整合在“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这一范畴下,要建立统筹管理机构和联系机制,根据基层农村、城市社区需要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进行整体规划,要集中物力、财力、人力,在整合的基础上共同开发新的公益性岗位,统一招录、统一选派,避免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缺乏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二是加大协调力度。一方面要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组织、教育、卫生、共青团等部门机构之间的协调,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另一方面要加大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与其他面向基层就业岗位、面向“4050”公益性岗位的协调力度,加强与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企业市场招聘以及大学生自主创业等方面的政策协调,做到有效衔接,相互促进。三是加强分类管理。一方面要强化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这一范畴的内部分类管理,按照不同性质,明确不同招考标准,设计不同的发展通道,进行分类管理;另一方面,在管理上,要结合东中西部、基层农村与城市社区的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特点,各有侧重、各有特色。
(二)大力开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2009年,有关部门在原有四个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基础上,公布了第一批面向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随着基层农村和城市社区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多样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增长,根据基层特点,拓展开发领域,建立开发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1、拓展开发领域
一是协助政策执行类。这类岗位主要协助政府在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开展政策执行,促进有关政策更好地在区域内落实,如计划生育、征兵、拥军优属、社会治安、民政、老龄工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统计、合作医疗、工会、妇女就业、青少年权益保护、社会保障、税费收缴等。二是基层社会管理。这类岗位主要是基于村委会、居委会的职责,开展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在基层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岗位主要涉及农村经济,包括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利用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农田水利、交通道路、广播供电、文化教育、卫生防疫、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精神文明建设、村委会日常事务等。在城市居民委员会,包括党务、行政、安全生产、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民兵、综治、治保、民事调解、住房保障、业主委员会管理等方面。三是提供公共服务。这类岗位主要满足本地居民公共服务需求,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科学普及、红十字、计生服务、就业援助、农技推广、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有一定专业技术要求的公共服务等方面。四是提供公益服务。如市(村)民学习、图书室、健身活动、文化活动、老年护理等岗位。
2、完善开发机制
一是明确政府在开发公益性岗位进程中的主导作用,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和城市社区发展,紧密结合本地特点,紧密结合高校毕业生特点,在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和行政村增设公益性岗位,拓展公益性岗位的范围。二是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合理购买岗位,支持、引导多渠道出资,大力开发社会公共事业所需要的各类公益性岗位。三是鼓励社会广泛参与积极发展公益性劳动组织,利用优势大力开发岗位。四是建立公益性岗位储备机制,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变动,动态投放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作为调节市场供需的补充。
(三)加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管理
建立管理主体明确、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有力的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有效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在农村、在社区成才发展,在公益性岗位上建功立业,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
1、明确管理主体
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要把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摆在突出的位置,将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同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要加强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管理机制的建设,建立综合协调机构,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高校毕业生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2、完善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选任机制。要结合当地资源条件,明确选拔招录目的与标准,严格选拔程序,明确选拔重点,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那些专业对口、能力强、作风正的高校毕业生承担公益性岗位。二是完善培养机制。要注意“关口前移”,要在在校期间进行辅导,帮助毕业生了解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做好心理、知识和能力上的准备,另一方面要依托各级党校、行政院校、高等院校、干部学院、干部培训基地、远程教育站点、团校等加强岗前培训,传授开展基层工作经验的方法和服务技能,使其尽快熟悉工作业务。此外,还要建立传帮带机制和自我培训机制,不断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三是完善使用机制。要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避免“放羊”现象;要搭建实践平台,通过重点工作和重点岗位锻炼和培养高校毕业生;要建立流动平台,加大岗位调配力度,使公益性岗位真正发挥出应有作用。四是完善考核机制。要制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加大岗位绩效考核力度;要注重过程考核,明确考核方式,通过综合评价,不断增强在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工作业绩,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能力。五是完善激励机制。在物质激励方面,要落实各项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在事业激励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其他们搭建发挥才干的舞台和空间,帮助和鼓励他们在农村、社区干事业、出成果、作贡献;在精神激励方面,对在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成绩卓越、贡献突出的高校毕业生,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在职业发展激励方面,积极疏通职业发展渠道。六是后续管理机制。要加大跟踪力度,将优秀的苗子纳入后备干部培养;要完善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的后续管理,通过办理正式聘用、自主择业、延续锻炼等方式,及时安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
3、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明确身份。在政策上,对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身份给予准确定位,例如应及时调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予经过党委政府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和愿意回村干事创业的大学生本村合法的选民资格,使其能够参与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或支书兼主任的竞争,并在待遇和工作条件上予以保证。二是确保待遇。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再次就业后,要按照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不同,分别给予计算工龄、社会保障缴费年限等保障。三是加大投入。要建立专项资金,编列财政年度预算,加大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要继续完善转移支付体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规范转移支付的程序,同时也需要完善各级政府按比例承担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工资福利的有关政策。要加大政府财政金融对基层农村、城市社区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快公共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程,为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上施展才华创造条件。
(四)加大舆论宣传
一是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使他们从思想上安心基层,扎根基层。二是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的认识,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益性岗位,引导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社区就业。三是要拓宽宣传渠道,及时总结、挖掘、宣传先进典型,唱响到基层去、到艰苦地区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让更多有知识、有干劲、有能力的青年学生到农村、社区建功立业。
4.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篇四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委局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杜绝拿钱不干事,“吃空饷”等现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局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事和资金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业务、日常工作及考勤由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管理。
第三条 委局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结果作为来年续签合同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四条 办公室负责要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个人档案,主要存入登记表、聘用合同、工作业绩材料、考核记录、奖惩材料等。聘用和被解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档案应长期保存。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学习、会议、考勤、考核奖惩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簿册,同时根据岗位需要制订岗位职责,并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报县劳动就业局备案。
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违犯劳动合同达到辞退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报县劳动就业局解除聘用合同。
第九条 考勤
(一)公益岗位安置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持上下班制度和考勤签到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本人到办公室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8点30分签到(因岗位特殊不能签到的,要及时进行补签)。轮班、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二)迟到:在规定的上班时间,未签到者为迟到。凡迟到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三)早退、脱岗。在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擅自离开为早退或脱岗。早退、脱岗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四)旷工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者,未上班视为旷工。
第十条 请假制度
(一)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向办公室请假,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准假;三天以上由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委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准假。否则,作为旷工处理。
5.如何做好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 篇五
一是建好档案,摸清情况。对于每一个进入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一定要走访调查了解清楚基本情况,特别是在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以前的经历,这对于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如2009年来社区居家养老餐厅工作的唐光银,过去曾给工地煮过饭,无师自通有一手好厨艺,而且还给老年人当过保姆,知道怎样照顾老年人。因此当她一分到社区,社区立即想到,她可以做为餐厅的主厨,为老人饭菜进行合理的搭配。果不其然,从她上岗的第一天起,她就得到了就餐老人的认可。为此针对这16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建立了《公益性人员档案》,从基础数据,详细经历,个人特长等对他们进行了充分了解。有时为了需要,还为从居民群众邻居中了解更多的详情。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通过基本情况的掌握,社区了解到16人中大多数人过去没有在正规的企事业单位中上过班,因此对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都是全然陌生。当时第一天来社区报道召开座谈欢迎会,九点钟到还有两人没到,十五分钟后,一个叫安永霞的进来了,问其原因,她说是没有坐公交车,从舟水桥走到社区的。在她看来,她不过晚了十来分钟,再说大部分人都到了,差一两个没有什么关系。也是这个安永霞在后来的工作中,不知道有事要请假,说不来就不来,谁也不知道原因。社区了解到安永霞没有过任何到单位工作的经历,她家里做过小生意,本人卖过菜。针对这样的情况,社区多次组织公益性岗位人员开会,让他们讨论决定管理制度,为此,先后在社区建立了《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制度》,在老年餐厅建立了《餐厅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餐厅分班制度》,在社区邮政代办点建立《邮政代办点工作人员工作制度》。有了公益性岗位人员们订可的制度,有章可循,管理就规范多了。
三是用情感人,用心帮人。刚开始,在社区工作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存在着,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分来的,他们拿的是政府付的待遇,比社区工作者待遇还好,因此,他们就应该比社区工作人员干得多,可是他们开始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劳动纪律也遵守不到位,使得社区工作人员与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着问题,甚至有的社区工作人员,认为不应该多关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在这个问题上,社区两委班子达成一致,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我们知道每一个家里都有这样和那样的困难,才得到这样来之不易的岗位,在帮助他们规范上岗前,社区有大量工作要做,因此社区工作人员首先要有清楚的认识和正确的态度,这样才有助于各项工作的开展。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社区更要多关心。一次公益性岗位人员林顺群在家摔倒,胳膊受伤,还要缝针。社区得知后,主动让其休息看病,病好了再上班。她休息期间,因为餐厅少了一人,社区工作人员都到餐厅帮忙,没有耽搁工作。经过这件事后,社区工作人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都学会了包容学会了互帮互助。
6.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六
关于做好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和
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切实做好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和岗位补贴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制职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和退役军人就业,根据信府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购买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和岗位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购买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及岗位补贴18个,其中乡镇购买3人,社区及行政村(补贴)15人。[各村(居)委会主办会计于2010年6月28日前交户口册、身份证复印件1份,照片2张到劳动保障事务所]。
二、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国企改制过程中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
2、高校毕业生(含在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等专门项目期限内的高校毕业生)。
3、城乡就业困难群体。
4、退役军人。
5、其他失业人员。
三、公益性岗位待遇
岗位工资:乡镇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700元,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服务性岗位每人每月补贴100元。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我镇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和岗位补贴工作,决定成立由镇党委书记XX生同志任组长,镇长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镇人大副主席XX同志任副组长,由镇纪委、组织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XX同志兼任主任。
2、规范管理。凡符合上述报名安置的人员,自通知下发后截止7月3日到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张,照片2张,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定用工合同,聘期一年。
特此通知
7.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七
一、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概述
我国事业单位兴起于20世纪50年代,是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据统计,目前我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从业人员规模近3000万,汇集了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
目前,事业单位具有多种分类方法。根据财政拨款方式分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差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责、任务等情况,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生产经营类三种类型。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是转轨时期政府职能的延伸,从本质意义上讲,是准机关性质的“事业单位”。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来看,这类事业单位的职能要逐步回归机关,或逐步弱化,单位也将随之逐步减少;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从本质意义上讲是进行了事业单位登记的“企业”。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上看,这类事业单位要改制转企、走向市场,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也是本质意义上的事业单位,占现有事业单位70%以上的比例。从改革取向和长远发展上看,这类事业单位要按照“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提高效能”的要求,实施分类改革。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由于其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是事业单位改革中难度系数最高的一类。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
我国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进行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但是,不可否认,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考核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认识存在误区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受传统体制的制约,在考核认识上存在一定的误区。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尚未树立科学管理理念,明确考核管理目的,通常认为考核只是例行公事的任务,或者认为考核就是为了评选优秀,或者仅仅把考核作为发放年终奖金的依据。考核过程往往也是搞形式、走过场,考核总结通常报喜不报忧,民主投票测评重表面、凭印象,敷衍了事,甚至存在“平均主义”分配现象,部门内部避免出现考核中的矛盾,采取轮流坐庄的方式推优。上述种种不合理的现象,致使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根据现代管理思想,考核的目的并不是就考核而考核,而是通过了解和测评工作人员绩效,利用考核结果的反馈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改善并提升工作人员绩效,进而提高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2. 考核指标设置不科学,考核指标体系尚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过分重视定性指标,忽略定量评价。定性指标的评价,主观随意性大,易于受上级或个人主观意见、印象、感觉的左右,有时甚至强调官本位的服从意识,缺乏数据支持和科学的分析测评,从而致使考核结果的信度和效度大打折扣。
二是指标设置脱离客观实际。多数单位在设置考核指标体系时,背离了指标的正确导向性、客观实在性和整体统一性。存在指标设置千篇一律、过于笼统、不能凸显本单位客观实际特点以及指标设置主观随意性大、实时更新速度慢等问题,有些指标甚至滞后于时代发展趋势和单位实际发展情况。
三是指标权重设置不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权重是构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关键环节。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设置考核指标缺乏科学依据,大都依据主观判断,拍脑袋决定指标权重,想当然地认为重要的指标就设置较高的比重,反之就低。
3. 考核机制不够健全
考核是一个系统,是由考核目标、考核对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和方法组成的。目前,多数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更多地关注的是考核结果,而与此相关的其他环节则容易忽视。事实上,没有与考核结果相衔接的其他环节,考核的作用就无法发挥,考核的意义就无从体现。首先,考核前单位及各部门要设立考核目标,综合考虑工作目标达成度,使目标能对工作人员起到约束和激励的作用。目标考核管理方法为绩效考核提供了客观依据,即根据被考核者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而不是仅仅凭借主观印象、感觉进行评价;其次,考核中要灵活掌握考核程序,充分重视民主测评工作,坚持领导测评和群众测评相结合,避免以偏盖全、主观主义倾向,避免考核过程中的两级分化现象,即要么领导“一言堂”,要么群众出现“老好人”的不作为现象;再次,考核后要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完毕,并非万事大吉,要善于通过谈话等方式从考核结果中总结经验、寻找差距、找出问题,从而改善并提高个人绩效水平;同时考核结果的应用要同奖惩、薪酬、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发展等联系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1.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的原则
本文设计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针对性原则。本文的研究对象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研究范畴明确。考核指标体系的建立区别于其他岗位考核指标体系,指标要素的选择、指标权重的确定,符合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特有的科学规律。
二是客观性原则。设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从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使每一个指标都具有实际意义。指标过高或过低,过繁或过简都会脱离实际,达不到预期目标。同时,在确定考核指标时,坚持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2. 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本文依据管理岗位的特点,建立了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如表所示)。
指标说明:
(1)政治思想: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情况。
(2)道德品质:指思想道德观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3)政策水平:指制定政策、制度以及贯彻执行政策、制度的能力。
(4)工作思路和方法:指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识水平:指胜任岗位的素质、知识和技能。
(6)组织协调:指组织管理、人际协调、宏观调控等方面的能力。
(7)业务能力:指本职业务的熟练程度和胜任能力。
(8)创新能力:指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意识和精神。
(9)工作态度:指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性和主动性。
(10)出勤情况:指工作日的考勤情况、病事假情况。
(11)工作效率:指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量的情况。
(12)工作质量:指完成工作任务的满意度。
(13)工作量:指完成工作的数量。
(14)贡献与失误:指工作结果对于组织绩效的贡献或不良影响。
(15)奉公守法:指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四、结束语
本文建立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于该指标体系权重设置的定量实证研究,以及分别从管理岗位角度、专业技术岗位角度、工勤技能岗位角度构建不同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笔者新的研究方向。
摘要:本文在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进行概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据此建立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关键词: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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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巩丽娟: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公共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人才资源开发,2007(11)
[3]田伯韬:城市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人才资源开发,2009(11)
8.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八
仑政办[2004]4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援助力度,切实帮助其通过就业实现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困难群众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3]24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区公益性岗位界定标准
社区公益性岗位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街道、镇、社区组织开发;
(二)岗位开发费用由政府出资或社会捐助;
(三)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核定的社区保洁、保绿、保安、车辆管理、社区食堂、幼儿接送、老人陪护,垃圾分类和公共设施养护等岗位。
二、社区公益性岗位招用对象
社区公益性岗位必须招用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下列6种人员列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一)“两保”人员;
(二)持有《宁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失业人员;
(三)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且文化程度较低、无技术特长的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四)夫妻双方或一户家庭中有两人以上均持有《宁波市失业职工登记证》的人员;(五)单亲家庭中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且下岗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六)连续工龄年限满30年的失业人员。
三、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指标
我区从2004年至2005年底,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每年不少于200个。2004年全区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200个,除已办结的城区限点停车管理岗位40个外,现将其余160个公益性岗位指标分解到相关街道、镇,其中新碶街道50个,大碶街道35个,小港街道20个,柴桥街道35个,霞浦街道6个,白峰镇14个。
各街道、镇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按要求做好人员招聘,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开发任务。同时,将《宁波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宁波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登记表》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四、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财政补助,由区财政按每年每个岗位12000元核拨,并通过街道、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发放,专款用于支付被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必需的劳动用品等。区财政核拨经费应全额用于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不得挪作他用。如未按规定使用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月工资600元,按规定办理好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社区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
公益性岗位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形式实施运作,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不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用工补助政策,其从业人员也不享受再就业援助补贴。
街道、镇、社区负责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人员招聘和组织管理工作。要在掌握就业困难人员特别是就业特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做好政策宣传和推荐上岗工作,使公益性岗位开发显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服务社区居民的“双效益”。要建立报表台帐制度和统计月报制度,及时反映公益性岗位运作情况。
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街道、镇、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进行指导,审核公益性岗位内容、开发数量和从业人员性质。
六、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9.公益岗位个人工作总结 篇九
我的实习工作主要是协助机构里的xx老师,处理他所负责的居家养老支持平台项目的开展和运作。在6月下旬,xx合作社刚刚入选“春芽计划”,成为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的发展示范典型。项目即将在石景山区四个试点社区开展,为社区中的老人们提供更多的服务,倡导他们组建自己的公益小分队,去帮助更多的老人,进而丰富社区中的文化活动。在我过去的生活阅历中,类似这样的与社区紧密结合的工作是很少的,所以我更多是怀揣着一种好奇心以及渴求提升的心情,跟随冯老师一次次地进入社区,与社区居民、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与沟通。过去我在社工方面的学习,主要是单纯的理论知识学习,很少有机会运用到实践中去。这一个月里,通过协助开展社区老年人需求调查会、处理分析调查问卷、以及几次参加社区里老年人的小组活动,我充分认识到深入社会、了解社会、与人沟通打交道,在社会工作中的深远意义。
有时候,我们单纯地学习专业知识,大多是为了成绩上的优良,然而,如果不把这些知识贯穿到实践中去,知识永远是死知识,永远不能成为实现社会工作意义和使命的工具。譬如,在和老年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我逐渐加深了对他们生活以及心理状态的认识。作为已到暮年,濒临死亡的人群,他们的心中,充满了对自身以及社会环境的无形的惧怕以及消极因素。作为社会工作者,积极地调动社会资源,将自身的快乐和积极传递,让他们转变心态,成为自己晚年的主人,重返美好的乐龄年华,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更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同时,我也认识到在社会工作的技巧中,除了各种专业技能,一个人自身的沟通交流能力也是十分重要的。这是一门与人交流的艺术,很多时候工作进展的成效与我们表达水平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联,因此,无论是在专业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中,都需要提升交流与沟通的能力,以便工作能够高效地完成。
在这一个月里,xx不仅给了我一个接触社会,熟悉社工的平台,而且加强了我对当下公益组织发展状况的了解。作为一家草根NGO,xx扎根社区,努力探索一条更加适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除了社区居家养老平台的开展,还有包括上门服务以及贫困妇女小额资助在内的发展项目,这一切在我看来,都是充满创意和意义的工作。作为公民,我们不能单纯地依赖社会政策的安排和调整去适应既定的前进方向,更多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发动自身,去追寻一个适合我们的发展模式。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也都对生活中的缺陷有所察觉,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去积极主动地为改变生活、改变社会做推动。这就是这些草根公益组织依然艰辛奋斗的理由,有我们的一份力量,就有一寸希望。同时,作为一名社会科学领域的学习者,我也深深地发觉到自己在社会经验阅历、以及专业知识上的不足,未来的学习工作中,要想在这个领域有所建树,就必须努力提升自身知识储备的深度与广度。仍然处于社工学习初期的我,在这一个月里,经历了对社会工作、社区发展、民间公益组织等多方面的启蒙,这一切都激发了我深入学习研究这个领域的热情和信心,然而我也知道,单有热情和信心是远远不够的,除了有高瞻远瞩的视野,我更需要不断地脚踏实地地前行。学习草根NGO,隐忍大气的性格,向自己的远大理想默默奋斗。
10.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十
2009-8-26 11:03:57
东政发〔200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从2009年至2011年,由各级政府投入资金购买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范围及安置对象
(一)购买公益性岗位范围。
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扶持或是社会筹集资金开发的符合公共利益的管理、服务岗位。具体有以下3类:1.社区管理岗位。包括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交通协管员、市场管理、物业管理等岗位。
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保安、卫生保洁、环境绿化、停车场管理、公用设施维护、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等岗位。
3.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后勤岗位。包括卫生保洁、收发、后勤服务等临时用工岗位。
(二)安置对象。
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就业困难人员。根据《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08〕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东政发〔2008〕19号)文件规定,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 1 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因失去土地等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二、公益性岗位购买管理
已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应将岗位空缺情况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要及时核实、认定和汇总,报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并报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公益性岗位的数量、类型等发生变化时,有关单位应及时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报,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公益性岗位购买数量,由各级政府视财力情况确定。
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管理
(一)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人员,统一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确定安置岗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就业困难群体人员的申请、招收、培训、技能鉴定、调配、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依法同用工单位签订岗位购买协议,同录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要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期内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其调整至其他公益性岗位。二次被退回者,不再作为就业困难对象进行安置,但仍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其他优惠政策。就业人员在从业期间自动离职的,以后不再享受政府开发公益性 岗位安置待遇。
(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安置程序。1.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免费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从事国家有职业资格要求的专业,上岗前要取得技术等级资格证书。2.岗位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岗位购买协议,明确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群体的岗位、人数、时间、工资待遇等。3.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业困难人员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4.推荐上岗。符合单位要求并同意录用的人员,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介绍信》到公益性岗位就业。5.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就业困难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最低不低于1年,最高不超过3年,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接续手续。
四、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根据开发岗位的工种、技术要求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及时支付录用人员工资,政府提供岗位补贴。岗位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政府提供社会保险补贴。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达到退休年龄的,享受相关退休待遇。
(三)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劳动合同期未满非本人原因不能继续就业的,应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次月起停止拨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五、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及资金管理
(一)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全部由同级政府从再就业资金中支付。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执行。社会保险补贴以我市上年地方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不含个人缴费部分)执行。
(三)各用工单位根据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考核办法和实际考勤情况填制《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报表》、《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报表》,报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汇总后填制《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后,将两项补贴资金拨付劳动就业管理机构,由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做好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四)各级劳动保障、财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就业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依法处理。
六、加强领导,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工作创 造良好环境
1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十一
关心通州区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的网友:
你们好!
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我区村级平台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从2011年8月19日省人社厅网上发布《江苏省2011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报名开始,至11月15日报名考试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上通州人社网公示为止,经历了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省统一笔试、区统一面试和统一体检、上网公示等阶段。每一个步骤都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操作。
11月15日在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后,11月17日有网友举报招聘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况。对网友的举报,我局党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局纪委和区就业管理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全面严格复查。由于举报者没有指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具体考生名单,我们组织人员认真仔细复查了所有申报资料,与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进行逐一核实,并通知考生就出具材料的真实性再次到现场予以确认。其中,有2名考生因提供虚假材料拟取消录取资格,3名考生因提供证明材料有瑕疵而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网上直接发布招聘公告,组织网上报名,由各地方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审核。我区就管中心在网上报名已开始4天后,才从报考咨询人员那里得知报考消息。整个报考工作时间要求紧,造成我们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没能及时宣传相关报考条件和审核要求。由于上级规定的报名审核时间只有一天,虽然我们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对网上报名的76名考生进行认真地资格审查(37人通过资格审查,39人未通过资格审查),但是在具体审核工作中,我们的办事人员因工作疏忽,没能及时发现个别考生提供的虚假材料,让他们蒙混通过了资格审核,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这是我们工作没做好,我们诚心接受社会各界批评监督。下一步,将对有关人员的工作失误作相应的组织处理。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要求,模范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决杜绝和防范一切弄虚作假行为,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人事考试环境。
衷心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电话:0513-86545936
12.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十二
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分两个阶段,一是笔试,二是面试。笔试科目针对招聘岗位的不同有所差异,一般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测、或公共基础,个别考公文写作,部分加专业测试,具体以招聘公告上说明为准。为了帮大家把握好每个事业单位考试招考资讯,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持续为大家发布最新招聘信息,希望广大考生密切本网站。
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文件要求,经市人社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苏州市区户籍,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4年3月9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即起算时间为2012年3月9日前,以此类推。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男性身高170厘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5.0,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8年3月9日以后出生)。
(四)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为吸引各方面人才,实行加分政策。复员退伍军人加5分,持有准驾代号为A1或A2的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
江苏事业单位微博:http://weibo.com/jssydw
微信号:jssydwksw
江苏事业单位:js.offcn.com
(二)岗位职责: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日常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对所辖区域实行动态巡视检查;劝阻和制止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执法人员督促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配合开展信息收集、受理、派遣、汇总、统计、信息研判等数字城管工作;从事图像监控、档案整理和信息编报等工作;协助执法人员负责重大活动的市容环境保障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招聘人数:男性35名,女性5名。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9日(星期日)9: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三楼(干将西路298号)现场报名。(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应当提前通过苏州人才网下载《2014年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公开招聘市容管理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A4纸标准打印,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1张。
2.现场报名时,报名者需持《登记表》,到指定区域测量身高和视力,测量完毕后交验资料。
3.资格审核。报名者向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工作经历可凭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材料证明。应聘材料和证件均须出示原件,并向招聘单位提交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1张。
2.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笔试
江苏事业单位微博:http://weibo.com/jssydw
微信号:jssydwksw
江苏事业单位:js.offcn.com
(一)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日至15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为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一张试卷)。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四)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于2014年3月20日(星期四)在苏州人才网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五、体能测评
(一)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二)体能测评通知书发放: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的考生请于2014年3月20日至21日自行从苏州人才网下载打印本人《体能测评准考证》。2014年3月22日(星期六)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生按照《体能测评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评。并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四)体能测评项目:男子400米跑步,女子200米跑步。
(五)体能测评成绩当场公布,男子合格成绩为85秒(含)以内,女子合格成绩为40秒(含)以内。
六、面试
(一)面试通知书发放。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加分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符合条件进入面试的人员在体能测评结束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进行面试。考生应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候考室。
(三)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倾向、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应变能力、计划协调能力、人际关系与合作能力、岗位匹配能力、责任感和进取心、个性稳定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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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30%折算,如符合加分政策,笔试成绩与加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按7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于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
七、体检
(一)根据总成绩,分别在男性组、女性组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九、录取和聘用
(一)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并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考核或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关于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的管理意见》执行,由政府财政保障,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行错时工作,需值夜班,被录用人员统一配发市容管理员工作服饰。
十、纪律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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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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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篇十三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推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促进社区和谐,按照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下岗职工再就业精神和政策要求,制定本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区为目标,采取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解决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逐步建立起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为整合社区资源、凝聚建设合力、促进社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环境。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1、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①负责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工作及《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②负责组织辖区内下岗职工在社区内实现再就业。③协助抓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④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⑤负责协助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2、社区治安联防员。工作职责:①负责深入辖区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分发职能部门的资料。②负责熟悉居民的家庭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变动情况。③负责维护社会稳定,遇到群众上访要予以疏导劝阻,坚决杜绝“邪教”活动。④负责经常性的巡视,主动防止辖区范围的防盗、防火、防抢、防骗、防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报。
3、社区卫生协管员工作职责:①协助社区居委会主任搞好辖区环境卫生工作。②负责监督保洁员上下班,如有脱岗现象及时向居委会汇报。③负责配合城管部门做好辖区各单位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④负责搞好辖区内垃圾箱周围的维护工作随时保持干净整洁。⑤负责抓好辖区内的保洁、绿化、美化和白色垃圾的处理工作。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重点从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待安置或安置后多年未上岗的退役士兵、低保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中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身体健康、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党员、劳模、业务骨干、有突出贡献及熟悉办公自动化者优先。离退休人员不得使用本次开发的社区公益性岗位。
四、岗位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年)。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由县劳动就业局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所需资金从再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选聘程序
1、报名。申报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及个人书面申请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报名。
2、笔试。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统一命题,集中考试。
3、面试。
4、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要求:
1、要领导重视,把政策落实到位。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亲自抓,层层落实责任制,社区居委会主任要积极配合,充分体现政府对弱势群体的亲切关怀。
2、要认真履行审核、申报程序。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深入到户,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擅自扩大安置的对象和范围。
3、严肃工作纪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居委会要将公益性岗位和名单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有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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