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2024-06-23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14篇)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一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标准

6.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新义公司隐患的分类、排查、整改工作。6.2 标准内容 6.2.1 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生产部、机电部、调度室、安检部、通风部、地测部、防突部、人力资源部等部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办公室主任由安检部部长兼任。6.2.2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分工

6.2.2.1 每月由总经理亲自组织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

6.2.2.2 由总工程师牵头,通风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6.2.2.3 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机电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机电、运输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4 由生产副总经理牵头,调度室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适时组织雨季“三防”、冬季“四防”等安全隐患专项排查。6.2.2.5 由安全副总经理牵头,安检部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隐患排查。

6.2.2.6 由防突副总经理牵头,防突部负责组织机关部室及相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每月开展两次防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7 其他业务部室由分管矿领导牵头,根据业务分工及实际情况,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

6.2.2.8 各专业组对已挂牌督办安全隐患的治理要求、治理期限、治理措施等内容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并要在整改期限内完成。

6.2.2.9 基层单位每周由党政负责人牵头搞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周安全评估工作。

6.2.3 安全生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及部室责任划分 6.2.3.1 “一通三防”方面

6.2.3.1.1 矿井要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专业机构,人员配备要满足需要;建立并落实各级“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由通风部负责。

6.2.3.1.2 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合理;局部通风设施构筑管理要规范,通风设施必须完善可靠;采区实现分区通风;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地点实际风量要达到规定要求,重点查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杜绝不合理串联通风;杜绝瓦斯超限、风速超标和超通风能力生产现象,由通风部负责。

6.2.3.1.3 按规定进行矿井阻力测定和全矿井反风演习由通风部负责;按规定进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由机电部负责;矿井救灾演练由调度室牵头负责。6.2.3.1.4 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且运转正常,各类传感器安设要符合规定、管理维护到位,质量和调校要符合规定,具体由通风部、监测队负责;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认真执行自动监测和人工检查相结合的瓦斯检查制度,由通风部、通风队负责,其中自动监测由监测队负责;瓦斯超限要按事故进行追查和处理由通风部、安检部负责。

6.2.3.1.5 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和综合防灭火系统且运转正常,防尘、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完善并落实到位由通风部负责,其中综合防灭火系统由保卫部协助;生产过程中防尘措施要有效,作业环境达到标准管理,由通风部负责。6.2.3.2 水害防治情况

6.2.3.2.1 按规定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物资设备,制定完善的防治水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防治水责任制,由地测部负责。

6.2.3.2.2 具备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相匹配的水文地质图、资料和各种台帐,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由地测部负责。6.2.3.2.3 水文地质要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系统要完善,承压水开采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由地测部负责,其中完善排水系统由机电部负责。

6.2.3.2.4 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规程要求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灾路线、设置路标由地测部负责,并对全体井下职工进行避灾培训由地测部、安检部负责。

6.2.3.2.5 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矿井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可能溃入井下时,要按规程规定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由地测部负责。

6.2.3.2.6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留设防水煤柱,不能存在非法超层越界开采防水煤柱现象,由地测部负责。

6.2.3.2.7 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可靠的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由地测部负责;在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前要建成防、排水系统由地测部、生产部、机电部分别负责。

6.2.3.2.8 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要制定有探放水措施,探放水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探放水设备能满足“超前距”要求,由地测部负责。6.2.3.2.9 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明显透水征兆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由地测部、调度室负责。

6.2.3.3 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生产布局科学合理;采掘接替正常;杜绝“剃头下山开采”;不能存在非正规采煤方法、以掘代采、多头作业等问题;要有规范真实、填制及时的采掘工程平面图等图纸由生产部、地测部负责。

6.2.3.4 机电管理情况: 要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立井、斜巷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由机电部负责。

6.2.3.5 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由生产部、安检部负责。6.2.3.6 火工品管理情况:火工品采购、管理、使用要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火工品储存、运输、发放、领用、回收制度由供应公司负责;爆破作业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禁止明火放炮由通风部、安检部负责。6.2.3.7 防止“三超”情况: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由调度室、生产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采掘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由调度室负责。

6.2.3.8 自然灾害防治情况:矿井周围存在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时,要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要制定周密措施由调度室负责。

6.2.3.9 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煤矿负责人和调度值班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由调度室负责。6.2.3.10 制度落实情况: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检部负责;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由安检部负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由安检部负责;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各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别由经营部、安检部负责。

6.2.3.11 井下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由后勤公司负责,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由通风部、机电一队负责;严格执行入井人员验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由安检部、运输队负责。

6.2.3.12 严格执行复工验收制度,谁组织、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防事故发生,由生产部、调度室、安检部负责。6.2.4 安全隐患分级、分类

6.2.4.1 安全生产隐患是指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6.2.4.2 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隐患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和一般隐患。6.2.4.2.1 重大隐患是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矿井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2.4.2.2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4.2.3 较大隐患介于两者之间,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较大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发现后不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2.4.3 安全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类。

6.2.5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界定,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煤矿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的通知》、《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重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义煤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6.2.6 安全隐患的整改

6.2.6.1 总经理、总工程师对全矿出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6.2.6.2 各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按总经理指示组织、协调、指挥处理,以“一事一议”、“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的要求落实整改。6.2.6.3 安全副总经理对全矿重大安全隐患及一般安全隐患的整改进行监督。6.2.5.4 安检部通过安全大检查、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排查、日常巡查、公司及上级检查收集整理安全信息,建立台帐并按集团公司隐患统计表格对安全隐患分类、登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下发的隐患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进行销号最终达到隐患的闭合管理。安检部同时负责监督落实隐患整改、复查情况。

6.2.6.5 其他各业务部室对安全隐患提供技术支持,通过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专项排查、日常检查、公司及上级检查,建立台帐并按集团公司隐患统计表格对隐患分类、登记、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下发的隐患进行编号管理,并进行全程跟踪隐患整改情况,及时督促整改,经复查合格进行销号最终达到事故隐患的闭合管理。

6.2.6.6 一般安全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跟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当班不能处理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整改。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下发到责任部室(返回整改单),由责任部室组织相关部室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单位继续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一般安全隐患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下发部室(返回整改单),下发部室组织复查。6.2.6.7 各单位自查的一般安全隐患,由本单位按“五定”原则负责处理;在责任范围内出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加强监管,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及时与相关业务部室联系。

3.2.6.8 各部室与基层单位对安全隐患处理及时提供必要的运输、电力、风、水、材料、配件等支持。

6.2.6.9 实行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公告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在进行登记建档的同时,要采取适当形式,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告,接受监督。6.2.7 安全隐患的上报

6.2.7.1 坚持执行隐患“零汇报”制度,安检部每天下午17时前必须向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信息中心汇报当天排查隐患情况。

6.2.7.2 公司每月必须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对存在的重大不安隐患,按照《义煤集团重大隐患月度报表》进行填报。报表包括重大隐患内容、隐患产生的原因和现状、危害程度、整改方案、安全措施、资金计划、整改结果等项目,报表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并于次月3日前由安检部报集团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重要情况应当随时报告集团公司。

6.2.7.3 各单位每月上报的重大隐患由安检部负责整理、汇总,送各有关业务部室进行会审,并按规定以报告形式上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和监察职责的有关部门。6.2.8安全隐患的验收

6.2.8.1 重大隐患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较大、一般隐患由矿井组织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隐患不得销号。验收标准由负责验收的单位制定,验收标准应符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验收人员应当签字。停产整改的重大隐患验收不合格不得恢复生产。

6.2.8.2 重大隐患在未整改完毕前,必须每次都要上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6.2.8.3 生产、机电、通风、调度等业务部门应加强对本业务系统重大隐患的管理及督促整改,提供管理和技术支持;安检部负责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6.2.9 安全隐患奖惩

6.2.9.1 各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新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规定进行处罚。6.2.9.2 发现、排除和举报安全隐患的有功人员按照《新义公司安全举报制度》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6.2.9.3 隐患单位不按规定时间对隐患进行落实整改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元;对推诿扯皮的单位负责人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6.2.9.4 隐患整改结束后不按规定时间向安检部或业务部门汇报整改结果的,对党政一把手及责任人各缴纳安全保证金50元。

6.2.9.5 本单位及管辖区域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上报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

6.2.9.6 对人为造成安全隐患的,党政一把手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元,副队长缴纳安全保证金150元,班组长缴纳安全保证金2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6.2.9.7 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源头追溯制,当现场隐患存在时,路经该地点的安检员和相关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安排解决造成不良后果或事故的,安检员缴纳安全保证金100~300元,相关管理人员缴纳安全保证金100~1000元(依隐患级别确定)。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并追究行政责任。6.2.9.8 责令停产整顿的不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原则,不采取措施,冒险蛮干的,党政一把手及跟班队长各缴纳安全保证金1000元,并追究行政责任。6.2.9.9 由于整改不力或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造成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单位及单位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新义公司安全生产事

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二

关键词:龙东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

0 引言

龙东煤矿自1987年投产以来, 至2008年4月矿井一直没能实现安全生产周期超过3 a。随着开采年限的增加, 煤炭储量减少, 近几年对开采初期遗弃的大量不规则边角煤与小块段煤柱进行开采, 这些工作面四周被采空区环绕形成孤岛, 顶板压力大、巷帮变形、工作面倾角大、断层多、跨度长、顶板破碎, 开采条件极为复杂,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大。龙东煤矿通过实施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 防范事故发生, 确保矿井实现了较长时期稳定的安全生产。

1 几点具体做法

近年来, 龙东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和指导原则, 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和治本之策, 努力探索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从健全制度、做好过程控制、强化监督检查等方面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1 健全制度

龙东煤矿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岗位红线制度、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班组联责考核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安全与经济效益挂钩制度、干部反“三违”制度、安检员绩效考核办法、事故追查、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并结合相关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变化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1.2 组织保障

龙东煤矿的隐患排查治理实行矿长负责制, 矿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下设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危险化学品管理5个专业小组, 对隐患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方面进行专业排查治理。安全监察科为矿专职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单位, 负责全矿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皮带管理科、综机科分别为本系统安全生产的主管单位, 负责本系统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生产管理科、地质测量科、信息科技环保科负责各自的业务技术保安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生产及生产辅助单位负责本单位生产作业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 排查治理

隐患排查分三级:矿、区队 (科) 、班组。从人、机、环、管等各方面全方位全过程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 矿长是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矿每月进行一次由有关职能科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 对分管范围内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重点排查整个矿井区域内各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 系统是否完善, 在工艺、装备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和缺陷, 分析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并制定整改方案。

(2) 区队 (科) 负责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每旬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全面排查本单位生产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

(3) 区队、车间的跟班队长、班组长, 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每班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或采取风险预控措施, 现场解决不了威胁到安全生产的, 立即停止作业, 汇报矿调度室。

(4) 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按照“隐患排查→分类定级→建档挂号→落实整改→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隐患销号”的流程进行闭环管理。

1.4 监督检查

1.4.1 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1) 井下每旬、地面每月由安监部门不定期组织召集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人、机、环、管各方面对全矿范围内所有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

(2) 安检员持隐患排查表对采掘、综安、巷修等安全风险较大的头面进行盯头包面跟班蹲点, 全过程、全方位地监督检查。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生产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矿带班人员对各主要施工地点进行巡视抽查。

(3) 矿组织安全小分队检查, 每周不少于两次, 重点在早班后半班、中夜班对矿地质条件变化较大的施工地点、风险较大的临时性工程、零星工程进行突击检查。

(4) 各专业副总牵头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人员对本系统新开工的施工点进行检查验收, 做出安全评估, 决定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 对存在较大风险的作业头面进行挂牌督办检查, 将挂牌督办的作业头面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安全检查, 相关职能科室加强对挂牌督办单位的业务指导, 督促治理方案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的落实。

1.4.2 监督检查内容

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等方面的贯彻落实及对上级文件的学习执行情况;检查各项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施工措施在作业现场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班前会前是否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安排专人进行整改或采取风险预控措施, 对存在的隐患没有整改完毕或因条件不具备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现场的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和文明生产情况;检查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和矿井各种安全设备设施是否按规定设置和正常投入使用, 机电设备的各种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设备、材料的防爆性能、防阻燃性能及使用的安全性能是否达到规定标准, 各种安全监测仪器仪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使用;检查所有从业人员和特殊工种的岗位培训情况及持证上岗作业情况, 岗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应知应会、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红线”及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掌握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环境污染、尘毒危害的治理情况;检查重点是“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斜巷运输、多工种交叉混岗作业和是否有违反公司安全生产“五条禁令”的作业行为, 检查中发现作业场所存在危害人身安全或造成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应立即责令停止作业, 进行整改;检查责任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形成闭环。

1.5 考核

矿安全监察科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级、分类汇总统计, 并进行全矿通报, 各责任单位负责落实整改并形成闭环, 各职能部门对本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 排查出来的隐患未按“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形成闭环的, 由安全监察科按矿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给予考核, 一周内重复出现的隐患按正常规定考核标准加倍考核, 各种考核结果当天在矿局域网进行公示。出现安全事故的, 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2 结论

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三

《通知》明确了排查治理的工作目标是在2007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率100%,及时有效地整改事故隐患,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预防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通知》指出排查治理范围为: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内容为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通知》明确了省有关部门的期责分工,具体为:

(一)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负责指导、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省经贸委、福建煤监局负责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三)省公安厅负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省交通厅负责指导、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内河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五)省建设厅负责指导、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城市基础设施、城市公交企业以及城市公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六)省经贸委负责指导、督促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冶金、有色企业、石油、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商场、市场、非涉外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七)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督促农机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八)省水利厅负责指导、督促水利行业、电力企业(5万千瓦以下在建水电企业)、河道采砂以及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区域和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九)省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督促地质公园、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的区域和场所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非法矿山排查、取缔工作。

(十)省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督促渔业企业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渔排(含库港养渔渔排)及其它渔船停泊点等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一)福建海事局负责指导、督促海上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二)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福建地铁建设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铁路行业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三)民航福建监管办负责指导、督促民航交通设施、航空公司、机场和油料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四)福州电监办负责指导、督促电力企业、重要电力设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五)省教育厅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六)省国资委负责指导、督促省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七)省卫生厅负责指导、督促医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八)省文化厅负责指导、督促歌厅、舞厅、卡拉OK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网吧、文化保护场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十九)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督促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省技术质量监督局指导、督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一)省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景点、涉外星级宾馆、饭店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指导、督促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十四)省煤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省属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通知》要求做到“四个结合”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要建立健全“三个机制”,既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努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并围绕重点时段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重点时段实施。第一时段(2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奥运会”期间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为确保工作有效落实,《通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提出了六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隐患工作加强监督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五个重点”:要突出抓好本地区安全生产状况有关键性影响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等重点行业;要突出抓好工作滞后、事故多发的市县、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要突出那些基础差、管理乱、水平低、存在重大隐患以及“三合一”场所等重点企业;要突出做好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要突出那些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点隐患,切实加大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

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整改,确保到位。生产经营单位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必须重点用于隐患的整改治理,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定期督办,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强化督查,严格执法。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检、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过程的督促、检查。要强化行政执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交通运输超载、超限、超负荷),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坚决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知识,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与工作经验。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和违法违纪行为、事故背后的腐败现象等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各地区、各部门要在主要媒体公开隐患排查治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建立并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接受社会各界举报,并及时调查核实,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四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基础管理;(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3)工艺;(4)设备;(5)电气系统;(6)仪表系统;(7)危险化学品管理;(8)储运系统;(9)公用工程;(10)消防系统。

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内容,严格按一岗一表来制定检查表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1、一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一级(重大)隐患:

列入《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隐患认定指导目录(试行)》的重大隐患;

可能造成人员死亡事故或3-9人重伤事故的隐患; 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可能造成国际、国内影响的隐患。

2、二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二级隐患:

可能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1-2人重伤事故的隐患; 可能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隐患; 可能造成本地区内影响的隐患;

可能造成对周边企业、社区产生影响的隐患。

3、三级隐患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三级隐患: 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害或没有受伤; 可能造成的损失很小。

三、隐患治理

企业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三级隐患由工段长或班组长组织进行确认及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3日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复查后,填写《隐患登记处理台帐》。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控制措施、进行安全告知,同时上报车间或分厂,由车间或分厂进行处置。

二级隐患由车间主任或分厂厂长组织进行确认及风险评估,制定整改措施,1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验收复查后,填写《隐患登记处理台帐》。无法完成整改的,制定控制措施、进行安全告知,同时上报公司,由公司进行处置。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 篇五

最近随着我市的一些国家级重点项目龙瑞高速、芒瑞大道、中缅输油气管道的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因素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在这个各类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我们各个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州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努力构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每月排查治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原《路西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通过实施安全隐患大排查,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使隐患排查治理由阶段性行动向常态化工作转变,成为企业安全工作的自觉行动和自律行为。使安全生产工作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逐步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排查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的范围是:全乡乡村两级负有直

接监管责任的所有单位。具体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学校、码头、电力、农机、特种设备、公共卫生、食品药品、企业、和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防汛、水利等领域在汛期进行重点排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内容是:(1)全乡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情况,以及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每月排查治理、督促企业整改隐患的工作情况。(2)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制度、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生产经营证照合法情况;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每月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等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方式

安全隐患每月排查治理采取一月一排查,在排查过程发现隐患能现场解决的,必须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出现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发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上级部门。

1、监管单位责任制度:各村要将所管辖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企业。建立和完善乡〃、村、企业三级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2、检查登记备案制度:乡政府每月对辖区内企业进行一

次全面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每周对本单位各岗位、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突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要立即采取停产整顿措施,并加强监控,严防发生事故;经过整改治理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予以关闭。

3、隐患排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每季度作为一个排查周期。所有查出的隐患,均要认真填写,一般隐患向乡安监站报告,重大隐患在向乡安监站报告的同时,要向市安监局报告,同时由县安监局定期进行监督指导。已整改消除的重大隐患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市安监局予以销号并公告。

4、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一般隐患由乡政府监管,企业负责整改治理。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重大隐患的,应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案,做好相关的本质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乡政府统一领导,乡安监站综合协调、指导,各村和乡直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乡政府成立安全隐患逐月排查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副乡长冯怀祥担任,成员由乡安监站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监站,负责全乡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信息汇总。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要认真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严格落实责任。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将责任落实贯穿于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进一步细化分解隐患排查治理各个环节的责任。对不认真排查隐患,不按规定报告隐患,不及时整改治理隐患,未经整改验收擅自恢复生产经营的单位,要坚决依法查处。

3、我乡严格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喂目标,不但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还在乡、村、小组成立应急小组,对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有突发事件发生,做到反应迅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最小损失。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六

2013年1月18日, 为布置下一阶段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襄垣县农机局组织各乡镇农机管理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会议。

工作人员将分3个排查小组对全县12个乡镇、园区的农业机械进行隐患大排查, 排查内容包括:各乡镇、园区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查处无牌、无证拖拉机运输作业;对证照齐全的拖拉机及驾驶人加强日常监管;深入田间场院、农户家中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粮食加工机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农机合作社有无防火设施;未参加年检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是否行驶;有无拖拉机违章载人现象。对上述情况进行检查并分类造册, 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档案, 定期复查整改情况, 要做到排查不留死角, 整改不留后患。

襄垣县农机局霍小荣局长强调:虽然当前天寒地冻, 大部分农业机械闲置不进行农田作业, 但也有少数拖拉机进行运输作业, 有些交通不发达地区存在利用农业机械违章载人现象, 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最大的隐患就是排查不到隐患、最大的问题就是找不到问题。隐患排查工作人员要做到“四有”, 即:有责任人、有责任心、有效率、有结果, 局领导要对排查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导检查。如有农机突发事件, 迅速启动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防和减少事故损害的扩大, 严禁瞒报、漏报、谎报农机事故。

7.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七

1 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设计

1.1 设计理念

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是融合集装箱码头生产特点和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化过程,其主要设计理念如下:

(1)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隐患排查是安全管理的“牛鼻子”;

(2)要使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成为码头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科技载体;

(3)要实现安全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监督的功能;

(4)要符合国际安全管理理念;

(5)推进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向杜邦Bradley曲线的高级阶段前行;

(6)推进码头企业安全管理从制度化向标准化、信息化发展;

(7)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安全管理的标准化;

(8)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安全管理的扁平化和全员化。

在紧紧围绕上述设计理念的基础上,集装箱码头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在设计上要体现领导职责与安全监管部门职责、生产管理部门职责的对立统一,实现安全管理系统闭环常态运行。

1.2 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

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是安全管理的最高境界,杜邦Bradley曲线(见图1)就很好地说明了引导员工进行安全自我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的重要性。目前,绝大多数集装箱码头企业安全管理已进入监督管理阶段,实现了管理层承诺、培训、督导控制、制度管理等基本管理模式,但实现员工自觉管理和团队互助管理模式的码头企业相对较少。为此,实现安全管理互帮互助模式是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建设的重要目标。

1.3 实现安全制度的标准化分解

集装箱码头的安全制度繁多。以天津五洲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为例,其有83项安全制度,安全管理部门如何有效监管制度的落实是该公司在安全管理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传统安全隐患排查大多靠经验,没有标准的检查清单,检查人员到现场后难以逐项排查安全隐患,且排查频次也因具有随意性而缺乏科学性;因此,检查人员的变更波动会直接影响码头企业的安全管理质量。

鉴于此,有必要将安全制度按照作业场景和危险要素进行拆解并形成标准,这需要应用工作危险分析方法。该分析方法强调事故往往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机械设备的不良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缺陷等引起。首先,将生产要素分为5个一级要素和162个二级要素,其中,一级要素主要包括人(即各工种)、设备和工属具、设施(包括码头、库房、办公楼、道路等)、环境(包括天气、船舶、水域等)、管理(涉及教育、会议、资金、制度等);然后,将生产作业流程拆分为11个工作场景(包括靠泊、系解缆、集港、装船、拆打加固、揭盖舱、船前准备、辅助生产、提箱、离泊、卸船等),工作场景与生产要素交叉后,便可以将相关制度拆分为具体的安全标准。安全标准建立后,便可以通过安全风险分析矩阵来评估危险度和设定相应的安全隐患排查频次。

1.4 促进安全隐患排查的落实和监督

移动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与人的二元关系,使人成为信息的一部分,由此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各种关系和结构。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信息变得更加透明和及时,正是信息技术的这种特性令其适用于安全隐患排查领域。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可以利用移动互联网的定位服务技术实现安全隐患定位,也可利用移动设备的摄像头对安全隐患状态进行监控和取样,甚至可以通过大数据处理技术实现安全隐患关联分析。

2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结构及功能

基于上述设计理念建立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见图2)。该系统是以隐患分级和分类管理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为依据,以类似“安全卫士”杀毒软件的清单式隐患排查系统为平台,以各部门自查自改自治及安全监管部门巡查、实时监控和全面评估为核心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综合平台。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分为三大模块:一是手机端,其是安全隐患群防群治和数据采集的工具;二是个人计算机端,其是各部门落实自身主体责任的工具,同时也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管的工具;三是系统后台,其是企业级隐患评估和安全管理的工具。

手机端主要以全球定位系统、语音和图像处理技术为依托,将企业的安全信息和管理规定输送给员工,同时将员工采集的安全信息回传至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手机端的主要功能有:(1)隐患随手拍,即任何员工发现隐患都可以通过拍照的方式将隐患报送给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对应安全标准发起后续安全隐患整治流程;(2)场景式排查,其是提供给管理人员到某一场景进行隐患排查的工具,管理人员可以选择作业流程和作业要素,相应的安全标准以清单加标准图片甚至视频的方式呈现给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只须对照清单点选合格与否即可;(3)安全学习及考试,即根据部门安全教育重点,由部门管理者通过个人计算机端将学习和考试清单推送给员工,考试方式为对照文字选择正确的图像,学习方式为文字标准加正确图像和视频的方式,学习和考试的结果均返回到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供后续评估使用;(4)安全团队提醒,即系统将人员划分为不同的小组,小组中任何发现潜在作业风险的人员都可以通过平台贡献分发,从而起到实时开班组安全会的目的;(5)位置提醒,即利用手机端的全球定位系统实现相关人员进入指定作业区域的安全提示功能;(6)安全形势概览及快速评估,其是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观察公司安全形势的窗口。手机端部分功能系统界面如图3所示。

个人计算机端是落实基层部门自身相关安全标准的“扫描器”,也是安全监管部门的“温度计”:其可以根据部门自身配置的安全标准来触发隐患排查系统,评估自身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同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其将监管要求标准(如安全会议召开周期标准、法律法规复核标准等)维护到系统中。此外,个人计算机端可以根据排查的结果分析出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然后通过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方式来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个人计算机端部分功能系统界面如图4所示。

3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应用效果

集装箱码头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初步建立起拥有四大责任体系的管理网络,这四大责任体系分别是全面安全自主管理体系、专业安全监管体系、安全教育体系、安全检查和考核体系。目前,该系统囊括人机配合、流机作业、高空坠物、重点危险源等多个排查维度,经过4个月的试运行,初步实现安全管理方式改革创新的多重效应,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以安全部门为主向群防群治转变,形成码头安全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机制。

为增强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的可靠性,开发10个用于系统后台的度量指标,即检查标准覆盖率、自查隐患比率、逾期整改率、较大隐患控制率、标准排查超期比率、隐患标准重复率、学习人员覆盖率、标准学习覆盖率、考试人员覆盖率、考试标准覆盖率等,实现了“隐患不排查,系统能觉察;排查不上报,系统能知道;上报不整改,系统有记;整改不及时,系统有警示”。

4 结束语

360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实现集装箱码头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和数字化。该系统覆盖安全管理各领域,包括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作业安全、职业健康、劳保管理、应急救援等,是实现岗位责任具体化、可操作化和可考核化的重要途径。

(编辑:曹莉琼 收稿日期:2016-06-13)

8.安全生产排查隐患方案 篇八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总结

在这项专项行动中我们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较好的完成了区政府与我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任务,促进了我区林业生产的安全、平稳运行。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由区林业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林业公安科,具体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我们搜集整理护林防火宣传标语52条,印发到每个专职护林员手里,要求每个护林员刷写标语10—20条,截止6月10日,已设置森林防火警示牌102块,粉刷宣传标语3000条;录制防火宣传磁带20盘,分发给乡镇;组装宣传车一辆,在全区巡回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通过典型事例教育群众,不断提高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

三、加强安全检查,积极整改事故隐患

我区现共有专职护林员390名,这支队伍是我区一支新生的护林力量,是我区森林防火工作的主力军,管理和使用好这支队伍,我区的森林防火现状将得到明显改善。为此,我区制定了《某某区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在护林员的管理上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责任书的要求进行,发现有不称职或严重失职的,随时更换,确保这支队伍的战斗力。我们在专项整治活中对扑火专业队值班、扑火情况、灭火机具维护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护林员的上岗情况、扑火情况、通讯状况进行了详细检查。同时成立森林防火工作督导组,对19处乡镇、开发区、淄川林场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督导,发现隐患和不足,及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要求及时改正。短期难以整改的,采取严密监控措施,报林业公安科备案,待条件成熟立即整改。对整改责任单位未按照要求认真落实的,依据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切实提高应急能力我们抓住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总结了本防火期的经验教训,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一旦发现火情,能快速反应,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置火情。平时加强值班调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报告火情。全面提升森林防火科学管理水平和有效处置火灾的综合能力。

五、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工作。一是要求各乡、镇迅速组成森林防火巡山组,加强森林防火巡山制度;乡镇干部要划分责任区,对所负责的责任区要经常抽查;各乡镇要组织野外火源管理巡逻队,加强巡逻,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二是要求镇干部、村干部、护林员要做好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增加护林力量,加强巡山护林。在入山路口、道路两旁、城区周围、森林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等关键部位以及重点火险区城、容易发生山火的部位要重点防范,坚决堵塞住山火源头。

我们抓住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利时机,搞好森林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加强值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以赴,踏实工作,确保全区林业生产的正常运行。

9.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九

为贯彻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公司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工作,预防事故发生,巩固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现状,确保实现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公司现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检查频次:

1、每日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生产科每日下车间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2、每周车间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员工按照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检查表上内容对车间进行安全检查。

3、每月安全大检查,由生产科长、安全专员、设备专员,车间安全员进行全面综合检查,内容涵盖消防安全、用电安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报警装置等

4、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由生产经理、生产科长、安全专员、设备专员和车间安全员对生产车间进行全面检查,停水、停气、停电,有效杜绝假日期间的事故隐患。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变化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6、考核办随机检查,考核办随机检查员工的劳动纪律、劳保穿戴等,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教育。

二、排查治理内容:

1、人员检查:操作员工是否了解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工艺规程、设备操作规程,是否了解本岗位的危险源,是否正确佩戴劳保用具,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现象。

2、用电安全检查:明装线路、插座、按钮是否完好;用电设备接地是否完好;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电压、电流是否正常、移动或手提式电动工具是否采用安全电压或有漏电保护器;配电箱(柜)是否完好;避雷带接引线是否完好。

3、应急器材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指示在有效区;灭火器是否缺失挪用;灭火器是否取用方便;消防箱、栓、带、枪头是否损坏或缺少;洗淋器是否完好;防化衣是否完好;自主呼吸器压力是否正常。

4、安全附件检查:压力表、安全阀是否按期进行校验;压力表是否标识红色警戒上限;锅炉连锁装置是否有效;可燃气体报警仪是否灵敏可靠;泡沫报警仪是否灵活有效。

5、防护设施的检查:齿轮、皮带、联轴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提升机钢丝绳是否有断股;提升机防脱吊钩是否齐全;平台护栏、提升机提料口护栏是否完好;平台铺面板是否翘起、锈透。

6、特种设备及特种工的检查:特种设备运行记录和检修记录是否完整;压力容器、管道是否有跑冒滴漏、大面积锈蚀、变形、裂纹等现象;锅炉水位是否正常;软化水水质是否合格;特种工持证上岗情况。

7、危险化学品的检查: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储罐、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危化品仓库强制通风设施完好有效;防流散措施完好。

8、仓库储存安全检查:危化品仓库的防雷、防雨、防爆措施是否完好,通风措施运行是否良好,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是否齐全,化学性、防护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是否存在于同一仓库,安全通道是否被占用。

9、检修期间安全检查:是否按正常程序开取检修工作票,是否设置监护人,监护人是否知道监护内容并按照监护内容进行监护,工作前是否按照工作票要求进行预防措施,检修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三、事故隐患的整改上报

1、检查中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然后组织人员撤离工作场所。

2、车间班组检查发现的其他隐患,员工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治理,并报告生产科;管理人员发现的隐患应及时通知本岗位员工并由车间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治理,生产科及时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车间进行整改。

3、生产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期限,及时整改,杜绝事故的发生。

4、生产科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生产经理,由生产经理负责协调解决;生产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公司负责人,召开经理办公会研究解决。

5、生产科对事故隐患检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并向生产经理汇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并对整改质量进行监督。

6、事故隐患整改负责人未认真履行职责,过期整改或未进行整改的罚款50元。

7、生产科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各类隐患,发生问题的罚款100元。

8、对隐患检查、整改,各负责人作好记录。

四、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2015年08月1日起实施。

生产科

10.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十

1、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预防控制风险的关键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细致、认真地找出、发现隐患,从公司、矿井到区队直至班组,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层层发动、着手,做到“三全”。“三全”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要覆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点。

班组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班长组织的对本班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不安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还包括工人自身安全行为及所处周围环境的自查。班前,班长在开班前会时,要对工人的思想状态进行隐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没有休息好、安全意识不够,坚决不予入井作业,要确保当班每位职工都有较好的安全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要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当工作面的隐患排除后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班中,要关注所在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出了隐患要及时处理;班后,要检查是否留下了安全隐患,若有,要及时处理完毕方可下班,来不及处理的要在现场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区、队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区、队长组织的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工人不安全行为、工作面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矿井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矿长或井口主任组织的,更大范围的,对本矿范围内的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最大范围的,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2、隐患排查治理的落脚点和关键点是治理。

如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只停留在隐患排查阶段,不进行治理,那么所做的一切都等于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即隐患的治理。

一般隐患的治理。一般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很小,容易处理的隐患,一般在现场就能及时处理解决。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是安监员发现一般隐患时。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处理解决,将隐患直接消灭在萌芽状态。

较大隐患的治理。较大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较大,不是很容易解决的隐患。发现该类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所在班组或区队,指定责任人和责任跟班安全员,在责任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

重大隐患的治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局1 33号)进行认定,对该类隐患进行评估、组织管理和整改,按照“五定”制度处理,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治理。

为了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规定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治理要做到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安全培训措施四到位,并且在治理过程要由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从而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过程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过程。

3、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传递,层层落实。

首先,公司成立以安全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长对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副组长负责各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各成员均有各自的职责,如生产部、技术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以及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具体要求等。

其次,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矿矿长是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副矿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各专业副矿长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安全副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小组对公司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再次,区队成立以区队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区队长是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的副区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小组对矿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第四,各班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并对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

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规范化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邵武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了一系列的有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规范了安全隐患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编写内容,基层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隐患的分类和认定: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矿井《隐患分类和认定手册》,把隐患分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6大类,各类隐患又再分成顶板、局部通风、爆破、粉尘防治、设备等若干项细的隐患,以便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予以认定;另外还把煤矿“三违”作为行为隐患纳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范围,研究分析“三违”分布规律,将“三违”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并采不同措施进行治理,从而逐步消除煤矿“三违”现象。

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处罚,公司制定了《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对各管理层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安全管理部门均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其中包括“三违”处罚),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及信息管理。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站,安监站要确保每班有一名安监员对各工作面进行巡查;煤矿组织安监部门每周对本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监室;各专业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监室;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公司汇总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调动了基层区队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煤矿“三违”明显减少,矿井作业环境大为改善,各类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实现了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向超前防范的转变。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十一

2013年5月中旬, 四川省农业厅安排3个监查组, 分赴南充阆中、乐山犍为和内江威远, 对当地生姜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农资市场等进行走访调查。阆中竹根姜8月份收获, 正处于下种阶段, 主要用于当地加工制成姜饮料、泡菜等出售, 由收购企业统一指导农户按标生产、规范用药, 指定用药为敌百虫、辛硫磷, 周边农资市场未发现“神农丹”等剧毒农药销售。犍为麻柳姜 (白口姜) 6月采收, 正处于生长前期, 全部采用蜂窝煤式种植, 实行轮作、规模化种植, 管理规范, 用甲基硫菌灵拌种、“康宽”杀虫, 当地农业部门在多次检查中未发现有使用禁限用农药和过期农药的行为。威远锅炉姜 (黄口姜) 主要在春节前后上市, 生育期短, 仅2~3月。种植过程中, 采用地下铺热水管、锅炉加热的方式, 提高土壤温度。整个生育期很少发生病虫害, 该姜大量外销, 由县农业局开展产地准出检测, 出具产地准出证明。

著提升。经测算, 有水源保障后, 每亩桑树养蚕四季可以养5张, 产值为0.7万元, 冬季11月到次年2月套种冬季马铃薯亩产值为0.65万元, 2月到10套种玉米、豆类、花生或红薯等亩产值约为0.4万元, 一年亩产值达1.75万元, 粮食产量超过1 000kg。与此同时, 由于农业生产用水充足, 当地引进项目业主, 在灌区内建设生产作业厂, 积极发展“工厂化养蚕”、“果桑兼用”和桑叶茶等产业延伸项目, 产业附加值不断提高, 为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拓宽了路子。“千斤粮万各地灾后恢复农业生产, 四川省农业厅宣传中心要主动联系有关新闻媒体, 加强宣传报道。

二、专家会商, 准确研判

12.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篇十二

1、凡是入院待产都需要住院及产后需住院3天,但病房床位缺少,部分待产患者未能及时办理住院手续,存在安全隐患。

2、妇保门诊孕妇均应该检查四项检测,孕产妇到院后,避免宫口开全病人未能及时检查的安全隐患;另我院部分职工的熟人拒绝产前检查时的化验,也存在安全隐患,万一患者有传染病将无法采取安全措施。

3、病房内电、氧气等设备缺少安全保障,建议电工定期进行安全排查。

4、病房有部分松动输液架,应定期排查。

5、手术衣服包少,穿一次性包多,一次性包衣服袖无薄膜。

口腔科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1、口腔临床科室接诊病人需要加强对患者的基础疾病进行相关检查,排除各种潜在的风险,防范各种并发症的发生,既保护了患者的健康,也是对医生的一种保护。

2、结合该院口腔科室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核心制度,并由医务科督察实施,特别是住院部的各种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需要加强抽查,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3、规范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加强住院病历及处方质量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4、强化风险评估,对于外科手术病人需要加强术前评估,对于手术各环节可能出现的情况必须加强术前讨论并和患者家属积极沟通,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

5、每月召开一次医疗质量通报会,科室汇报各医疗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强化院感各项制度的落实和整改。

眼科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加强质量,规范医疗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患者就医安全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强化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

2、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核心制度,真正提高我科医疗质量水平。

3、我科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

4、挂牌上岗,并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5、深化目标管理,整实专科基础,在确保业务数量稳步增长的前提下,使业务质量有一个显著提高,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当。

6、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增强责任安全意识,努力防范和控制医疗责任差错事件。

内科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1、东侧楼梯门每晚应上锁,存在盗窃可能。

2、急救设备不足,需申请吸痰器、雾化器、除颤仪、急救包。

3、正确书写病情告知书。

外科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1、呼吸气囊有破损现象

2、熏箱所用的药剂不全

3、无应急灯

4、器械清洗不及时,清洗过程中有丢失现象

5、检测手术室消毒空气是否合格

6、接送病人时应有护理人员陪护

7、手术室洗手池漏水

新生儿科医疗安全隐患排查

1、新生儿科本身医疗风险大,新生儿病情变化快,早起症状不典型,病情恶化后易合并多脏器损伤抢救成功率又不高;监护室封闭管理家属难免顾虑多,一旦治疗效果不满意,极易发生医疗纠纷。

2、新生儿科医师一刚双职,既要管理住院病人,又要接门诊患者(包括2楼、3楼的患者),不符合核心制度。也发生过因为抢救住院病人而和门诊病人发生的情况,有时因为门诊病人影响住院病人救治。

13.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篇十三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工作精神,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体局安全工作文件及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无小事、幼儿安全第一位”的责任意识,以维护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宗旨,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幼儿园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为我园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检查,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主体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幼儿园安全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使幼儿园成为幼儿安心、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平安校园。

三、组织领导:

成立幼儿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为强化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理顺关系,分清职责,更好地完成这次安全工作大检查,成立奋斗巷幼儿园安全大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马骊

副组长:张志荣

冯莉娜

成 员:白兰

聂晶卉

谢菊芳

闫晓红

各班班主任 职 责:领导小组对我园安全大排查工作负直接责任,重点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大排查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26日—3月2日)迅即传达学习教体局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安排有序、教育到位。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3月5日至3月16日)在两会期间,全面开展自查整改行动,要认真做好校舍安全维护,教育教学设施、消防设施、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的检验修维,对园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认真的检查改造,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梳理完善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购置或升级改造学校“三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做到不漏掉任何部位,不放过任何死角,重大隐患挂账督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3月19日以后)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重点

1、安全工作的部署落实、安全教育、交通安全、幼儿园安全管理及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进行排查。

2、校舍、教学设施器材、饮用水设施等硬件安全隐患。

3、学校所处地质环境安全隐患,学生雨季汛期防溺水、防洪、防雹、防雷电、防泥石流、防地质塌陷安全教育情况。

3、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学生上下学交通教育情况,自有车辆和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

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识,输电线路安全等。

1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标准 篇十四

笔者结合本公司响应上级部门管理要求, 以全集团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为主题, 针对施工企业的特殊性, 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部署等问题作一浅谈。

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总体要求及组织机构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重在防范重特大事故, 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结合企业实际, 践行“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力度, 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企业的良性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1.1 依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企业管理层首先要成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要由企业第一责任人即公司总经理任组长, 主管工程的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任副组长, 相关财务副总、工会组织及技术管理人员组成, 设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综合办公室。要求各成员企业、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成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配备管理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规范组织机构, 做到职责明确, 落实工作责任, 充分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开展排查治理工作, 切实增强、落实各级管理层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1.2 企业要根据年度生产经营管理计划, 制定规范的、适时的《年度安全生产管理规划》

确定总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 (如制定年工伤事故频率<6‰;工地安全检查评分合格率>90%;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 争创省、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等安全生产指标) , 并要将管理目标、指标逐层进行分解, 按月统计, 分季度进行考核。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属地安全管理规定及要求, 企业管理部门要坚持“企业管理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切实落实并督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基本原则及管理基础

2.1 企业要识别并建立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管理台账, 制定并落实安全监控的责任主体、管理措施。

项目部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依据《重大危险源识别及评价管理办法》, 识别并评价出现场重大危险源, 制定可行的管理措施, 并明确责任人, 利于突发事件、安全隐患的排除及应急处理。

2.2 要善于引进国际体系管理标准, 结合国内安全生产管理法规、标准及相关制度等, 制定适合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文件和程序作业文件。

湖北工建在贯彻《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 于2003年引进了《EMS环境管理体系》、《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系列国际标准, 成立了“质量、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贯标领导小组, 编制了集团公司《Q-E-OHS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文件, 依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有关规定, 针对不同工程的类型、特点及现场管理能力等, 对各施工现场、工作生活区域等识别了重大危险源共计32项, 涉及到了现场安全管理、基础施工作业、基坑防护、脚手架和安全网搭拆作业、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吊装、防水防火等各方面, 并建立了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清单》, 制定了《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各级公司针对本范围内的识别评价重大危险源编制了《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 各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自有工程特点编制了《施工现场应急预案》, 通过有效地运行实施, 控制了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

2.3 要加强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 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切实做好事故隐患整改, 防止事故及次生事故的发生。坚持全面排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 集中力量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隐患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企业要以自查为主, 督促落实整改力度, 保证将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发生事故的项目, 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按管理规定处置并上报, 事后要总结经验教训, 严格按照“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的原则, 严肃查处安全事故, 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坚持项目自查、企业排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要按照省政府及各级管理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后, 结合企业管理及项目生产实际情况, 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 做到不留死角。各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 对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排查, 认真配合省政府督查组对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要在属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 精心组织开展好本范围内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排查治理工作, 企业管理层要按照部署要求, 加强与属地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 积极配合抓好综合治理工作。

3.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3.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主要是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的基础上, 重点加强对在建、缓建、停建工程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排查治理。要结合本行业 (本项目) 特点, 全面排查治理隐患, 全力防范事故, 保持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2 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 排查重点要涉及施工劳务分包队伍资质管理及安全合同签订情况;

施工安全专项作业方案编制、审批、执行情况;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及技术交底情况;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现场安全防护、三宝四口、施工用电、脚手架搭拆、模板安拆、起重吊装、塔吊机具使用等安全检查整改情况;作业场所防火、安全通道防护是否满足等要求;以及与安全生产隐患密切相关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经费投入等相互制约情况进行抽检及督查。

4.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

4.1 加强领导, 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要进一步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充分认识开展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 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作为当前和推进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的重要任务来抓, 精心组织, 周密部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强化措施, 抓紧抓实抓好。

4.2 落实制度, 完善措施, 加大排查治理力度。

要制定落实并坚持安全生产排查制度, 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 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 重大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治责任, 制定整治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 落实治理经费, 限期整改到位。排查治理活动要重视安全生产通病的治理, 对高处坠落、触电、起重吊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多发事故,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彻底杜绝重复事故的发生。对于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起重设备安装、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搭设、爆破与拆除、脚手架搭设等专业, 要求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资质证书, 方可从事相关业务的生产作业。

4.3 强化监督, 集中开展督促检查。

要按照属地政府部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 结合企业排查治理重点及工作要求, 要集中力量, 对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加强督促。发现重大问题, 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 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查和指导。要认真配合好属地政府、国资委及集团公司组织的专项检查和督查工作。

4.4 严查事故, 加强责任追究。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 确定措施、确定人员、确定时间, 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 应组织安全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治理方案, 明确规定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以及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等。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事故, 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 尽快查明原因, 分清事故责任, 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快事故调查处理进度, 抓紧结案, 事故查处结果要向集团公司报告;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针对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 举一反三, 认真整改, 切实完善安全措施。

5. 隐患治理排查工作要强化值守,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5.1 要严格安全排查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问题, 要当做头等大事, 要横到边、纵到底。项目部及各专业班组的责任就是落实, 企业主要责任人就是层层狠抓落实, 特别是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安全值守, 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专人值班, 务必坚守岗位。

5.2 要切实加强信息调度, 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

发现险情时, 要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 及时向属地安监局报告, 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及企业总部报告, 重要情况要报告属地应急办。

5.3 要严格执行值班备勤制度, 做好应急预案衔接, 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效果。

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事故救援需要, 及时有力地协调、调动相关队伍、专家、装备、物资参加抢险救援, 并要切实做好抢险救援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保证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 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4 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要将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分阶段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总结情况, 进行统计分析, 确定重要安全隐患, 做到重点防范。

5.5 企业及责任单位要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发生后, 事故单位负责人要于1小时内按程序上报, 并启动应急预案,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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