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2024-10-24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精选15篇)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篇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创建”基本要求

一、亮证经营: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显著位置集中悬挂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杜绝无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存在。A级住宿和游泳场所等量化分级等级牌应摆放在接待服务前台。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警语、标志。

二、持证上岗: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佩戴合格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复印件应放在经营场所服务台备查。

三、制度上墙:在前厅或相应的区域悬挂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前厅悬挂“五病”调离制度及卫生管理制度)。

四、“五病”调离:有每年“五病”调离检出及调离情况记录本,详细记录“五病”检出和调离情况。记录要保存三年。

五、消毒间要求:消毒间设有符合消毒规范的水池、消毒桶、消毒柜等设施,去污池、消毒池、清洗池或消毒容器应标识明确;消毒池或容器液位线清晰;洗涤剂、消毒药、消毒药量杯(自设容器有标识及刻度)配备到位。

六、公共用品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上墙(消毒间或消毒区域),每日填写消毒记录单,记录所有需要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当天消毒的数量。

七、公共用品外送消毒:有消毒单位资质证明、洗消协议合同、每次接收数量和抽查记录。

八、环境及个人卫生:保持内外环境和设备设施整洁,保持从业人员良好个人卫生状况。

九、管理档案:建立公共场所从业单位卫生管理档案(各项制度、记录本单、监督意见书、内部卫生管理检查、卫生整改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等整理入档)。

十、室内公共场所应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工作的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持证(明)上岗,并按规定定期体检。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到从业人员“五病”调离率100%,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调离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 建立“五病”调离人员登记本,做好“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记录本保存三年。

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健康状况管理应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文化 娱 乐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茶具、杯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座椅沙发布套保持清洁,定期更换,并进行清洗消毒。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

三、歌舞厅设杯具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消毒制度张贴上墙;配备消毒柜和杯具保洁橱柜。

四、客用棉织品要有专用洗消间及洗涤、消毒设备;如外送清洗,需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五、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六、具备机械通风设备并正常运转,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呼吸道传染病流季节应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七、卫生间卫生清洁 ,无异味,有独立的排风设备。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八、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公共 浴 室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 消毒。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搓澡巾应为一次性用品。

三、禁止就浴禁忌(皮肤病、性病等)告示张贴醒目。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五、设浴池的,须配备循环过滤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并定期反冲洗,严禁直给浴池投消毒药。浴池每晚须彻底清洗消毒。

六、提供杯具的,设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 消毒制度张贴上墙;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

七、客用棉织品(浴巾、浴衣、垫巾)要设置洗消间及洗涤、消毒设备;如外送清洗,需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拖鞋应设置专用消毒桶,修脚工具、梳子等应按照理发用具要求进行消毒。

八、具备机械通风设备,并正常运转,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

九、更衣室、休息室、淋浴间干净整洁,卫生间设有独立的排风设备,无 异味。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

十、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十一、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理 发 美 容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胡刷、美容唇膏、唇笔应为一次性用品。理发围巾应经常清洗更换。

三、美容场所和经营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立清洗消毒间(标志明显);50平方米以下的美发场所应当设置消毒区域及消毒设备设施。消毒制度张贴上墙。消毒间应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如外送清洗棉织品,需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四、理发、染发、烫发的毛巾、刀具应分开使用,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

五、烫染区域或操作间须具备独立机械排风设备,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

六、室内地面碎发及时清扫,保持室内清洁,操作台面和理发工具表面无碎发残留。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七、单独备有皮肤病人专用理发工具,用后即时消毒,标志明显。

八、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

九、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十、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旅 店 住 宿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客用毛毯、棉被、枕芯三个月更换清洗一次。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消毒制度张贴上墙,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脸(脚)盆标志清楚。设无烟客房或无烟楼层,并有禁烟标志。

三、根据经营规模和楼层分布,分设杯具专用消毒间(标志明显),具备上、下水和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配备消毒柜和保洁橱柜。

四、客用棉织品及拖鞋、脸(脚)盆等要设置洗消间(如洗衣房)及洗涤、消毒设备;各类棉织品如床单、毛巾、浴巾、垫巾、桌布等要分类回收、洗涤、消毒和存放。如外送清洗棉织品,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应设置拖鞋专用消毒桶。

五、客房及卫生间每日清洁消毒,按照开窗通风—卫生设施表面消毒—整理打扫房间—更换用具用品—擦拭桌面-卫生设施清洗消毒顺序进行。公共卫生间及盥洗室有独立排风设备,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六、工作车合理设置并采取保护措施分别存放棉织品、一次性用品及清洁工具,防止交叉污染。清洁面盆、浴盆、恭桶的工具应分开存放,各类抹布标识明显,要分类使用、定位摆放,专布专用,并及时清洗消毒。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八、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 , 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有关考核标准。集中空调正常运行,达到卫生管理标准和要求。

九、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商场 书 店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

二、从业人员随身持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三、卫生制度健全,档案齐全。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五、机械排风设备正常运转。集中空调正常运行,其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

六、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 , 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符合有关考核标准。

七、公共卫生间保持清洁并定期消毒 ,无异味,有独立的机械排风设备。

八、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九、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游泳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一、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

二、皮肤病、肝炎、红眼病、心脏病等禁泳标志张贴醒目,设有红眼病检查岗。

三、卫生制度健全。客用公共用品、用具符合卫生要求,做到一客一换一 消毒。提供的棉织品、拖鞋等,应设置清洗消毒间和相应消毒设备设施(拖鞋设专用消毒桶),消毒制度张贴上墙。建有各类物品消毒记录,按规定程序清洗消毒。如外送清洗棉织品,需提供洗衣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及发票备查。提供梳子等应按照理发用具要求进行消毒。

四、环境整洁, 池水清澈透明,水中无漂浮异物、无沉积物,池壁光洁。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定期委托检验,每日4次以上自测(余氯、PH值、水温、室温等)及维护消毒记录齐全。

五、池水游离氯保持在 0.3-0.5mg∕L。设强制浸脚池并正常使用,余氯5-10mg∕L,每4小时更换一次。儿童涉水池不与成人池连通,连续补充新水余氯保持在 0.3-0.5mg∕L。

六、循环过滤机械加药设备正常运转并定期反冲洗,每日定时给泳池补充 新水,严禁直给泳池投药。

七、机械通风设备正常运转,集中空调卫生管理达到标准和要求。

八、更衣室、淋浴间、卫生间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设施保持清洁并 定期消毒,设有防蚊、蝇、鼠、蟑等设施、措施。禁止吸烟并设有禁烟标志。

九、建有“五病”调离记录,无调离的,每年“零”记录。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等传染性疾病从业人员,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十、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管理制度

一、经营单位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能营业。“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馆内显眼处。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二、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营业。

三、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的要求。

四、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应协助、支持和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五、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六、空调场所应有新风供应,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七、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八、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和安静。

九、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饭店(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二、各类空调饭馆(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食(餐)具应执行GB 14934 规定。

三、供应的饮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餐厅每个座椅平均占地面积不得低于1.85m2。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要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根据餐厅席位数,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洗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八、餐厅应有防虫、防蝇、防蟑螂和防鼠害的措施,应严格执行全国爱卫会除四害的考核规定。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一、经营性公共场所给客人提供的公共用品用具(棉织品、杯饮具、拖鞋、理发美容工具、修脚工具、脸脚盆等)应一客一换一消毒。

二、公共场所应设立公共用品、用具消毒间。配置足够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和容器;棉织品和公共杯饮具应分别设专用消毒间;可选适宜地点设置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配备标志明显的拖鞋消毒桶;消毒制度张贴上墙,设专人负责消毒,并做好每日消毒物品的消毒记录。

三、消毒间内设施:三个水池(去污、消毒、清洗池标牌),消毒池标有明显的水位线;有足够的消毒药品;有消毒药物配比量杯(自设容器须标液位线);有消毒柜及已消毒物品存放柜。消毒间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与消毒无关的杂物。

四、使用的各类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用含氯制剂消毒药品的,按照使用说明配比消毒液。使用84消毒液,一般取1份消毒药兑200份自来水。

五、消毒程序:去污清洗→3-5‰消毒液浸泡20分钟→ 流动水冲净→消毒柜(臭氧、紫外、热力)消毒→已消毒物品保存柜保存。

六、理发用品(梳子、推子、刀剪)消毒:可用含75%医用酒精棉球擦拭,再置于消毒柜内消毒。

七、对面盆、浴盆、恭桶等顾客直接接触的卫生设施应定期进行表面消毒处理。

八、已消毒用品用具应达到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标准,保洁存放备用。

九、外洗客用棉织品的单位,应有清洗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物品清洗合同及发票,备查。

(一)应建立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当发生死亡或同时发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时,责任报告人要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三)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范围: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饮用水遭受污染所致的介水传染性疾病流行; 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等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

(四)发生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时,场所经营者应立即停止相应经营活动,协助医务人员救治事故受害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的继发。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 健康危害事故。

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2、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3、从业人员应当完成规定学时的卫生知识培训,掌握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卫生知识和卫生操作技能等。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从业人员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管理的责任人是。

2、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直接来自室外,严禁从机房、楼道及天棚吊顶等处间接吸取新风。

新风口远离建筑物的排风口、开放式冷却塔和其他污染源,并设置防护网和初效过滤器。

送风口和回风口设置防鼠装置,并定期清洗,保持风口表面清洁。

3、空调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干燥,严禁存放无关物品。

4、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

(一)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二)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三)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每年清洗一次;

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的专业机构应当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设备、技术力量,并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的要求。

5、出现下列情况,立即对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待其检测、评价合格后,方可运行:

(一)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嗜肺军团菌;

(二)空调送风中检出嗜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

(三)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

(四)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五)风管内表面真菌总数每平方厘米大于100菌落形成单位;

(六)风管内表面积尘量每平方米大于20克;

(七)卫生学评价表明需要清洗和消毒的其它情况。

6、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启动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应急预案。

7、当空气传播性疾病在本地区暴发流行时,应当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

(一)开放式冷却塔;

(二)过滤网、过滤器、净化器、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

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以及更换下来的部件在处置前应进行消毒处理。

8、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空气传播性疾病时,应当及时关闭所涉及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按照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对公共场所及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处理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篇二

1 存在问题

1.1 执法主体不明确

《条例》第十条规定: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第十四条规定:违反《条例》规定, 卫生防疫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目前, 卫生防疫机构已改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所承担了公共场所的监督执法权, 这与《条例》中的执法主体不一致。另外, 许多地方的卫生监督所仍然是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执法与行政执法名不符实, 由于使用法规的不确切性很容易引发行政诉讼。这也是与近几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相抵触的, 已不适应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职能改变要求。

1.2 适用范围窄, 不完善

《条例》第二条规定了7类28种公共场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人们追求健康生活方式的多元化, 社会上涌现出了许多新型公共场所, 如电脑网吧、健身房、保龄球馆、洗头房、桑拿按摩房、婚纱影楼等, 这些都不是《条例》中所涉及的场所。但这些行业具有公共场所的特点, 如人群流动性大, 停留时间短, 人员复杂, 接触频繁, 用品用具公用等。这些场所经营过程中已暴露出通风设施不健全, 采光照明不良, 空气质量差等诸多卫生问题, 如此, 极易造成疾病的传播和流行。但卫生监督机构对这些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又找不到可行的依据, 又因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中规定对法律法规规章中未明确的行政许可如果做出行政许可规定就是违法。由此这些新兴的公共场所形成了卫生监督空白, 不可避免的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隐患。

1.3 处罚力度小, 程序繁琐

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 中对未获得“健康合格证”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处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以20~2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是经以上处罚仍无改进者处以100~400元罚款。对未取得“健康合格证”的处罚对象并未明确是针对个人还是单位。如果针对个人, 据了解现在各地每一个人的健康查体费都在50元以上, 显然这种罚款额度意义不大;若是针对经营单位, 有些单位人数达几十人至几百人甚至更多, 都只能最多处罚400元。如此处罚几乎没有意义。又如《细则》中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公共场所的处罚:第一步是规定无证经营者处以200~800元罚款, 第二步是规定经以上罚款无改进者再处以400~1500元罚款, 第三步是经两次罚款处罚后仍无改进者责令7天以内停业整顿, 第四步是经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 可延长其停业整顿期限至90天, 第五步是经90天停业整顿处罚后仍无改进者给予吊销“卫生许可证”处罚。最终没有规定对违法单位采取取缔或强制停业等根本性的制约措施。如此冗长繁琐的处罚程序和过低的罚款数额, 对违犯《条例》的大型商场、大型娱乐场所、星级宾馆等公共场所根本起不到威慑力及惩戒、教育的作用。

1.4《条例》有些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实际上绝大多数公共场所往往在建成后准备开业时, 才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应将建设项目卫生评价报告书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发给“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 建设单位取得“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施工执照。实际情况是“建设项目卫生许可证”的办理是项空白。这样, 无法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致使出现宾馆没有消毒间、理发店无通风装置、游泳场所末设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等诸多卫生问题, 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又如《条例》第八条规定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没有规定有效期, 《细则》中也没有明确有效期, 由于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此规定的理解不同, 在工作实践中有的认为三年换证, 有的理解为两年换一次证出现这种执行不统一的现象, 所以, 如果没有明确的条款依据会带来操作的随意性。

2 讨论

2.1必须修改完善《条例》明确卫生行政机关是公共场所的执法主体, 建议各地卫生监督所改为卫生监督局, 使其真正成为卫生行政机关的组成部分。

2.2公共场所是指为了满足人们对生活、文化、人际交往的需要, 所设立的具有一定封闭性的社会公共设施, 是人们劳动、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人群流动性大、用品用具设施公用、环境相对封闭等特点。笔者认为, 凡是符合公共场所含义特点的都应纳入公共场所监督管理范畴。如前述的电脑网吧、健身房、婚纱影楼等场所。这样才能更好地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 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2.3由于《条例》、《细则》中对违法单位或个人的处罚数额过低, 并且处罚程序过于繁琐, 使得执法监督人员出现即使发现了违法事实, 也不愿意立案查处的现象。从而弱化了监督, 失去了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所以, 必须提高条款的可操作性,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严厉打击公共卫生违法行为, 使处罚真正起到惩戒、教育的目的。

3.浅析医院公共卫生管理 篇三

【关键词】综合医院 公共卫生 管理

1.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

公共卫生管理是组织社会共同努力,预防控制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的流行,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生活方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达到预防疾病,促进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的管理活动。在现今社会里,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1确保百姓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目前,广大群众对很多病症缺乏系统科学的认识。许多人在患上传染病或其他流行性疾病时,由于恐慌或欠缺医学知识,首先会选择综合医院接受治疗。综合医院做好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才能更好的为患者解除病痛。因此,医院抓好公共卫生管理是确保百姓生命健康的重要保障。

1.2提升医院外在形象的有利途径

广大患者在最初选择综合医院进行疾病治疗时,往往出于对医院的充分信任。因此,医院应当充分尊重患者对医院的这份信任,尽量凭借自身的医疗水平及现有的设施设备,为患者的治疗作出积极的努力。这样,抓好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利于改善医院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成良好的医患关系,提升医院在患者心目中的形象。

1.3提高医院经济效益的强大支柱

综合医院凭借高超的医疗技术及优质的的服务,同样能够赢得众多患者的认可,逐渐提升自身的知名度,为更多的患者治疗疾病,排除痛苦,自然也会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2.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很多综合医院都在积极采取措施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能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国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深刻剖析。

2.1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认识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共卫生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康有了一定保障。然而,目前我国综合医院平时很少注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工作,只有在某些特定宣传日时,才予以大力宣传,使宣传工作流于形式,致使一些地方病、传染病出现时,使人们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综合医院尚未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共事件应急系统和机制,以致在面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无法做出准确到位的判断,不能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在应急机制方面,缺乏公开透明的报告制度和预警监测系统,导致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及时,无法做出灵敏的应对反应,不利于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2.3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知识储备有待改善

随着医疗改革的不断推进,部分医院的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公共卫生管理的客观需求。这些管理人员缺乏相关知识,特别是医疗、公共卫生等知识基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严重欠缺,致使他们无法提供自身工作的效率,不能从容面对相关突发事件。可见,培养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提升其整体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已是迫在眉睫。

3.解决问题的相应措施

认清目前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问题,才能更好的采取积极措施,弥补不足,促使公共卫生管理实现给付健康的发展。

3.1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意识

综合医院承担着公共卫生宣传教育的社会职责。综合医院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健康宣传工作,使公共卫生知识常识化生活化,使广大群众崇尚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是社会风尚,不断提升自我保护意识。这样,公共卫生知识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使人民群众在面对疾病时拥有平稳健康的心态,最终引导人民群众正确对待公共卫生问题。

3.2完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预防控制能力

综合医院要想提升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能力,必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体系。因此,综合医院应当针对自身的薄弱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在突发事件预警、病情信息、应急队伍、救治队伍等方面给予大力的完善,达到管理职能明确、责任固定、队伍优良的状态,实现公共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和模式化,尽快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3.3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积极配合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综合医院承担着治病救人的重大责任。在面对传染流行病重的患者時,不应持有嫌弃和排斥想法,应当切实把患者当亲人朋友看待,发扬救死扶伤的医疗精神,努力增强自身的责任感,积极工作,把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3.4定期举办学术交流,借鉴积累国外先进经验

每个国家在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过程中都有着自身的特色和宝贵经验。我国综合医院的公共卫生管理知识体系与国外的很多国家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积极借鉴他们的经验和优点。综合医院可以定期开展公共卫生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引进先进外国的公共卫生管理经验,积极促进外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推进。

4.小结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因此,综合医院在公共卫生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医院往往处于先锋地位,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反应更为灵敏。本文首先分析了综合医院公共卫生管理的重要意义,随后提出了医院在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提高医院公共卫生管理水平,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

参考文献:

[1]林芳梅.综合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医院.2008(7).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四

证照管理制度

1、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 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等

2、单位负责人领取证照,把已领取的证照由单位编号并复印后存档,以备核查。

3、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不准转借 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若有用证、照 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4、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 负责。

5、对单位的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加盖“再复印无效”方印字样。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6、发现伪造单位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由单位配 合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

7、本制度即日起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 检和相关卫生知识培训,获得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

方可上岗。

2、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本岗位。

3、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4、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一年。

6、此证不得转借、涂改。

个人卫生制度

1、每年一次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 上岗。

2、工作前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3、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戴手表饰物等,头发不外露。

4、不在工作时吸烟,不随地吐痰。

5、入厕不穿工作服,入厕后需重新洗手、消毒。

6、讲究个人卫生,客服不良卫生习惯,杜绝操作时擤鼻涕、挖 耳朵等现象。

7、定期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并参加考核。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公共用品用具购买制度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要求.2、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3、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 并附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发票,等证明文件.4、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制度

1、严格把好验收关,不收“三无”产品,对质量不好、质次价 高的公共用品、用具应拒绝验收。

2、入库保管的公共用品、用具,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验收 时,必须对实物进行验质、点数或过砰,详细检查所收到的原材料是 否与原始凭证(或进货发货票)记载相符。

3、验收后,要填写验收入库单,注明公共用品、用具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金额。如果入库公共用品、用具数量与发货票不 符,应在入库单上注明,并及时查明原因,或要求供货单位补偿,或 填制损耗(或亏耗)通知单,办理入账手续。

4、从固定供货单位购买的公共用品、用具,进货凭证经过采购 人、验收人、管理人员签章,即可生效。

5、从集市贸易市场购买或个体商贩定期送上门的公共用品、用 具,进货凭证除上述手续外,必须经领导批准,严格执行采购、验收、管理人员“三章”审核制度。公共用品用具储存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 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2、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3、物品的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 期物品。

4、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 物品使用登记。

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公共用品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

标记。公共用品、用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2、接触直接入口的公共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

3、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 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4、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公共用品、用具。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篇五

一、目的:

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管理办法: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公司内车间、办公楼、停车场、厕所、道路、空地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

A、各科室要保持室内卫生良好,物品摆放整齐,无废旧物品,窗明几净,地面四壁清洁无积尘,花盆内无杂物;电话机、电脑键盘、门把、开关、空调等要进行定期清洗消毒;会议室和两人以上办公室禁止吸烟,会议室有禁烟标志和一次性水杯,公用茶具使用后要用消毒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B、办公楼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两遍(早晚各

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及时进行冲洗。

C、垃圾桶定置管理,物业保洁队要做到每日清理并擦洗一次。

D、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物业保洁队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做到日扫日清;遇有上级检查等特殊情况,必须根据公司要求对规定场所进行及时清理。

E、物业绿化队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对于花草,绿化队要定期培土、整理

F、生产区内厕所采用水冲式;要符合卫生要求,无积便、无尿垢、无蛛网、无蝇蛆、无明显异味,便池、洁具无积垢,地面无积水;要定期消毒、灭杀;化粪池加盖,粪便不外溢。

4、其他管理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6.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六

食堂是学生生活一个公共场所,应保证良好的清洁环境,为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卫生管理,制定以下制度:

一、在食品操作过程,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去做,保证就餐者的身体健康。

二、将食堂的工作场所进行严格划分,分别由将卫生分担区域落实到人,做到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每人将自己的卫生分担区域认真清扫整洁。

三、食堂卫生要天天保持干净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无油渍,窗台无灰尘。保证纱窗完整无破损,发现破损时及时上报修理。暖气片(管)及各种上下水管道无灰尘。垃圾桶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时间存放。

四、每周六、日进行卫生大扫除,周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区域,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个人卫生:

(一)必须具备有区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健康证。

(二)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巾),并要保持衣装整洁干净。

(三)必须有良好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

(四)在工作期间不允许佩戴特别的饰品,女员工不应画浓妆,涂染指甲;男员工不留长头发、长胡须。

7.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篇七

文稿应论点鲜明、逻辑严谨、文字精炼、资料可靠、图表规范。应注重文稿的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指导性。附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公章。文稿属于基金或攻关项目, 请在文稿后注明基金项目和项目编号。本刊优先选用公共卫生领域基金或攻关项目论文。

2 写作要求

2.1 文题简明确切, 反映主题, 力戒冗长, 一般不要超过20个汉字。一般不用副题名。

2.2 作者

文题下列:作者、单位、所在地、邮编。第一作者简介可脚注于同页左下方 (简介包括:性别、年龄、毕业院校、学位、职称、职务和研究方向等) 。文章署名不宜过多。

2.3 摘要

本刊要求主要栏目的稿件应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具有独立性, 着重反映研究的创新内容和独到观点。论著类“目的 (Objective) ”、“方法 (Methods) ”、“结果 (Results) ”、“结论 (Conclusion) ”的结构式摘要。综述类摘要的内容应包括:综述的主要目的、资料来源、研究数目及选择、数据综合的结果和结论。可写成结构式摘要, 也可写成指示性或报道-指示性摘要。摘要一般限200~400字。中文摘要应从第三人称角度撰写。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英文摘要置于中文摘要的下方, 摘要前应冠以“摘要 (Abstract) ”字样。

2.4 关键词关键词应能反映文章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 一

般文章选取3~8个关键词, 关键词之间以分号“;”隔开。中英文关键词应对应。

2.5 正文章条文稿的章、条各层次标题序号应采用1、1.1、

1.1.1、1.1.1.1层级编码式, 各层次标题一律靠左顶格排, 序号与标题名间留空一格。第一层标题用黑体, 上留单栏一行空。无标题段落前不用章、条标题序号。

2.5 正文表格与插图

应用表格与插图时应避免表、图内容与文字说明内容重复。表、图应具自明性。表格应采用三线式。表格与插图应尽量排在首次出现相关内容的自然段落后, 图也可根据版面需要移排在相应部位。

2.6 参考文献

应采用作者亲自阅读过的, 近年国内外公开发表的著作或刊物中的文献。参考文献的编号按正文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排列, 在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方括号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参考文献排列于文末。

参考文献的主要书写格式请参考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3 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篇八

关键词: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政策

从目前我国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情况来看,事业上得到了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在管理方面却面临一些问题。根据笔者调查和访问发现,总体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我国卫生事业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世界卫生组织曾经赞誉我国用最低廉的成本保护了世界上最多人口的健康。但是,用“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重新审视我国的卫生事业,认真进行反思,就会发现我国卫生事业发展滞后于经济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卫生医疗服务体系与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相当突出,卫生事业发展存在着不全面、不协调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

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坚持预防为主,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是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由于居民生活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习惯的变化,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严重疾病的患病人数也在不断增加,已成为威胁人民健康的主要病种。我国出现了急性传染病和慢性严重疾病同时并存的多重疾病负担的状况。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完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除了重大传染病传播蔓延以外,还有突发自然灾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如火灾、车祸、矿难,以及重大刑事案件、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带来的人员伤害。生物武器、有毒化学武器以及恐怖活动等也存在着潜在的公共卫生安全威胁。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

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①卫生资源总体不足,卫生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农村和城市社区缺医少药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③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相当多的群众靠自费就医。④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出现了市场化的倾向,公益性质淡化。⑤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混乱,价格过高。⑥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存在困难,多渠道办医的格局没有形成。

4.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人民健康需求不适应

卫生部门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展卫生事业探索不够,缺乏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和维护人民健康的全局高度推动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勇气和力量。一个健全的医疗卫生体系,应该包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和医用器材供销体系、医药费用价格管理体系、财政经费保障体系以及卫生监督管理体系等。

二、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政策的建议

1.政府卫生行政与卫生管理关系是独立和统一的辨证关系

国家的卫生部是政府最高的卫生行政部门,我国主管公共卫生的部门主要职能是处理涉及全国性的卫生及与卫生有关的行政事务;发布国家卫生标准、卫生统计信息;制定国家10年卫生规划,等等。在这一方面应该加强调控,而少政府行政干涉,逐步地按范围放开对医药机构的行政管理限制。可考虑把大部分临床医疗服务的职能通过医疗保险的方式交给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只是“管”医院而不是“办”医院,在公共卫生领域除了有健全的机构、完善的法规外,还应加强建设一整套应付公共卫生危机长期有效机制。

2.制定公共卫生管理的各类政策,应该有利于执行和很好地推行

而且应该到位到更基层的民间生活社区去,用制定政策和计划来支持个人和社区的卫生工作包括在各级公共卫生机构里加强领导,分级制订社区公共卫生计划,制订和考核社区公共卫生计划中各项可衡量的具体指标以不断完善计划,与医疗体系联合评价社区预防和治疗的公共政策,制订指导公共卫生实践的政策法规。

3.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卫生事业管理的拨款建设,加大对配套基础设施和机构的设立组建的投资

利用政策发展一批基层村镇人口集中但经济落后和医疗条件差地区的公共卫生预防和治疗救济组织和机构。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和城镇中,可以动员和建立社区联盟来认识和解决社区公共卫生问题包括召集和促进社区各种团体组织(包括一般认为与卫生无关的机构)形成公共卫生伙伴关系,开展健康促进计划和项目,包括预防,健康检查筛选,康复等项目,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和物资资源组建社区公共卫生联盟来促进社区卫生。

4.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坚持做好公共卫生评价

公共卫生评价指的是常规地系统地收集与公共卫生有关的信息,进行分类和分析,并随时提供给公众。与公共卫生有关的信息包括关于公共卫生状况的统计数字,公共卫生需要,有关卫生问题的流行病学研究或其他调查。从评价包含的内容来看,任何单一的公共卫生机构都不可能具备足够的资源来单独承担和完成这项任务。有些内容政府可以独立承担,有些内容必须民间组织参与配合。

5.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要转变政府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卫生事业需要引入市场机制。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和维护居民健康权益的责任不能变,增加卫生投入、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医疗卫生监管依然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第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预防重大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加强卫生行业监管,维护群众就医安全;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改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群众的卫生观念和卫生意识,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第二、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第三、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重点控制艾滋病、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第四、加强农村卫生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第五、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第六,切实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第七,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狠刹不正之风。

最后,还建议制定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政策和计划,应该强调在各级公共卫生机构里加强领导,分级制订公共卫生计划,制订和考核公共卫生计划中各项可衡量的具体指标以不断完善计划,与医疗体系联合评价预防和治疗的公共政策,来制订指导公共卫生实践的政策法规。这样做,最终希望落实到建立起一个长效的中国特色公共卫生事业管理的运行机制,来保证人民的公共卫生利益。

参考文献:

[1]张素霞.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伦理建设的思考[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11年07期

[2]王强,马军.关于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的研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年24期

[3]王强,马军.公共卫生事业管理探索[J].人力资源管理.2013年12期

9.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九

为搞好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保健室、运动场、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第二条

教室内采光、照明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第三条

必须并保持教室等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

第四条

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五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第六条

体育场地要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维修,保证使用安全。严禁一切车辆进入体育场地内。体育场地只提供儿童及教职工活动,校外人员必须办理租借手续,方准提供使用。要保持体育场地内外以及周边环境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幼儿园的校舍维修、改造以及设计必须符合有关管理部门的安全卫生要求。

第八条

公共场所的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并配合幼儿园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监督管理。

第九条

我园按有关规定对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从业人员随时进行安全卫生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

第十条

为保证我园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公共环境工作人员应该按规程操作。

第十二条

10.石板小学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

一、教室卫生要求

1、教室内地面保持整洁、干净、不准有尘土、纸屑、积水、杂物等,讲台一尘不染。

2、有固定的张贴栏,张贴整齐有序,必须有完善的卫生系统及值日生表。

3、国旗、画像、标语悬挂整齐,有条理,并经常擦拭,无灰尘。

4、黑板上、下沿须用湿布擦拭干净,不准有任何污渍,无损坏现象。

5、灯棍及开关必须保持干净、不能有灰尘,且吊挂牢固。

6、课桌、凳及卫生工具摆放、排列整齐,课桌凳面、腿干净,无污迹,并注意维修、保护,不得在上乱刻、乱画。讲桌及前后门保持洁净,不准有污迹,讲桌上物品摆放整齐。

7、教室内及走廊、墙裙不准有污染痕迹,墙壁无蛛网、尘土。

8、走廊地面洁净,无尘土、纸屑、口香糖残迹等。走廊内画像、标语牌擦拭干净,墙裙不准有字迹、脚印、球印。

9、在卫生清扫过程中应有很强的安全防范意识,卫生要高标准,严要求。

10、水房无污水、垃圾,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二、卫生区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门厅不能有泥土、废纸、烟蒂、果皮、积水、口香糖残迹等。

2、楼道内窗户及窗台不准有尘土,扶手及消防栓必须擦拭干净,墙 1

裙无污染,墙壁无蛛网、尘土、球印、脚印。

3、卫生区内垃圾箱要及时倾倒,并保持整洁干净。

4、硬化路面不准有塑料袋、碎纸、树叶、石块、积水等,若有要及时清理,雨雪天要及时清理积水、积雪。

5、花园内不能有纸、袋、枯树枝、杂草等,落叶要及时清理。

6、卫生区内的公共设施及标语牌要注意保养、维护。

7、卫生区清扫注重立体化,树上不准有塑料袋、杂物等。

莲城石板小学

1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 篇十一

【关键词】互联网+;统筹谋划;集中化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5)06-0272-02

目前在公共卫生信息管理领域研究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在建设当中缺少地方和中央的统筹,导致了发展的低水平和重复性。同时在如何加强战略控制实现建设目标还是空白。本文将在这个领域着重进行探讨。

一、公共卫生信息管理的问题

1.缺少全局统筹规划,地方信息化建设陷入水平低重复性建设

目前在全国卫生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盲目发展。造成了信息化建设的重复性,区域的东西失衡,建设的水平低,弟弟与地方不沟通协同,造成众多的信息孤岛。这样不仅浪费了财政资金,也不利于全国一盘棋的建设。

要整体与局部辩证关系统一的观念。既要在全局上进行顶层设计,有全局统一协调指挥,地方也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建设。我们在建设要有协同发展的思路。要严禁闭门造成的情况出现,多串串门,多了解了解行业的发展状态,其它省市的发展状态和发展思路。在全国大一统的信息化统领下,各个地方相互借鉴,资源共享。才能更快更好的建设事业单位档案的信息化。

2.技术端口缺乏标准化,系统与系统不兼容

由于前期的统筹规划工作的失敗,没有制定好技术端口的通用标准。造成地方之间,地方与国家之间的系统无法合并,形成不全国通用的网络系统。在医院内的信息传导机制上不兼容。我们要达到信息影像,电子病例,防疫监控,后期援助,等等内部系统兼容和一体化。要实现兼容必须制定通用的技术标准,实现内部的无障碍沟通。

3.缺乏信息共享建设,形成信息孤岛

目前的内部建设一般依靠软件的内部建设。虽然提高了内部的管理效率,但是不利于与外部的链接和缺少与外部的协同性效应,使得信息的作用打了折扣。缺少信息共享的造成了信息档案的重复性建设增加个公众的转移成本。公众不得不在转换新的就医场所后,重新登记相关信息,重新检查,导致信息的重复性也增加了公众的负担。

4.对外缺乏集成化便携式的网络节点建设,信息传播效率低

目前的公共卫生系统的信息仅供医院等相关医疗单位使用,最为最关心的公众对相关信息知道很少。对于公共卫生尤其是自身的健康档案了解,成为公众最新的诉求。

二、公共卫生信息管理问题背后的症结

1.缺少顶层设计和全局的布局谋篇和执行上的统筹规划

整体和局部是事物发展的一体两面。由于缺少前期的准备工作,造成了后期发展的无序性和混乱性。所以让局部自由发展的思路是不正确的。需要共建一个技术平台,建立一个信息通用标准,这就给地方发展提供了思路和依据,在后期的一体化建设中就会形成系统的个体,不再会形成各自为政的局面。

2.事物联系的普遍性

我们建设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中要加强地方与地方,地方与中央,地方与公众的关联性。部门割开联系来看待信息化的发展。目前出现的信息孤岛和卫生信息化与居民和社会脱钩,影响了全局的建设也满足不了公众的公共卫生的信息诉求。坚持联系的观点,有助于一体化的建设,实现上下互动,内外互动,形成信息共享信息利用的整体。

三、如何进行公共卫生信息管理路径的探讨

1.加强顶层设计和全局的战略谋划

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的设计,制定好路线图,时间节点,责任权利,任务分解,如何加强内部控制等等,为公共卫生的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导。目前的信息化建设应该具备以下功能:在传统的内部信息收集,处理,储存,传递,共享。着重加强信息共享的战略谋划,形成内外一体化的建设格局。

2.制定通用技术标准,实现技术的格式化发展。

加强卫生系统内部的信息化无纸化的同时,要加强内部各个系统的兼容和技术端口的通用以及之间的信息相互转换。只有这样能够减少转换成本,实现了信息的无障碍流通,降低了信息流程的成本和转换成本。IT技术是一门繁杂本身也是在不断探索的行业。不同的技术平台和技术门类下的档案信息化,必然会形成系统与系统不兼容,端口与端口不通用,最终影响国家大一统的信息化发展格局形成。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通用人才建设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任何事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才。所以我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化人才的引进培育和使用,发挥人才的智力智能,知识资源。目前人才队伍的建设面临总量少,存量流失,新量不足,存量内部知识结构老化,老中青三代结构比例失衡的问题,专用型人才居多,通用型人才少的局面。公共卫生的信息化需要具有计算技术,IT技术,管理技术和卫生技术的通用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存在。专业型的人才结构,增了内部沟通成本和认识不一致的现象。不利于信息化建设的效率和效果的发挥。要吸收新鲜血液,要加强现有存量的人力资源的教育培训,实现知识结构的转型升级。

4.加强集中化和分权化的合理布局

作为研发卫生信息系统具有高风险,收益不确定的,智力资本要求高的特点。单纯依靠地方研发,会出现研发成果水平低,系统不兼容。而且地方的各自为政,重复性的研发都是浪费了宝贵的国家财政资源。所以要加强最高层次的集中研发制定通用的技术规范,地方只是使用通用软件或者针对各自特点在通用技术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

5.建设多元化执行监督体系,加强绩效考核体系的设计和制度制定,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战略的控制

任何战略都离不开执行,执行的效果决定了战略的成败。因此多元考核体系就是在必行。在设计绩效考核体系时,要充分关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关键要素,在综合平衡中重点考核的方面有,发展质量,发展能力,投入产出效率考核,不良建设浪费考核,信息化建设运行质量考核,资产结构健康状况考核,战略执行考核。

四、结语

公共卫生的建设离不开信息化的建设。只要我们在加强统筹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以及内部控制建设,就能最终实现卫生信息化的建设目标。

参考文献:

[1]国务院《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12.浅淡建立长效的公共卫生管理机制 篇十二

关键词: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制度

2003年5月我国暴发非典型肺炎, 不但直接影响到我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还给我国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有人力、物力的损失。同时在抗击非典型肺炎斗争中, 同时也暴露出我国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存在的不足和缺陷, 体现在两方面: (1)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全面; (2) 应急机制不健全,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不健全, 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不到位, 农村卫生工作相对薄弱; (3) 对大型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经验不足。因此, 我们应吸取经验。急切建立一套长效的管理机制才是重中之重的一件大事。

1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概念

我国的辞海对机制的解释是:“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动作原理, 生物学和医学通过类比借用此词”。有人认为:长效监管机制顾名思义就是经常和长期发挥效用的机构和制度, 其目的是充分利用发挥有限的监管资源, 降低监管成本, 提高监管效率。有人认为:“长效管理机制是指在目标的制定、实施过程中保持其效果的长期性、稳定性, 并激发调动群体中的成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潜能, 为实现目标努力奋斗”。在公共卫生管理中建立一套长效的管理机制, 即《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建立的以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和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模式。根据机制的原意, 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应包括两个主要要件:公共卫生机构设置、队伍及其相互关系;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所谓“长效”机制应是稳定的、较长发挥作用的机制。

2 对我国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主要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问题分析

关于我国公共卫生机构设置的问题已经定论, 那就是以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的各级卫生防疫站为主的公共卫生监管机构, 明显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卫生管理的需求, 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其主要问题是卫生防疫机构是事业单位, 却实际执行着公共权力;而卫生行政部门本应是公共卫生管理的主体, 却无力承担如此繁重的任务。对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已有定论。但是, 就是改革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及其关系也是需要反思的。我国的卫生行政机构仍然习惯与传统行政管理工作, 没有将执法职能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能。而且, 卫生行政部门肩负着两项主要职能部门;经营国有医疗机构、防疫机构和卫生监督职能, 从法制理论上看, 卫生行政机关的这两项职能是矛盾的。卫生监督职能并不是纯技术的管理, 实质上是行政执法职能。“公正”乃是所有法律的精神和灵魂。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 行政执法的主体与行政执法的相对人之间无利害关系成为当然的原则。“如果法律程序的主持人与程序结果有利害关系, 则人们不会以公正的心态去认同该法律程序的结果。”而目前的卫生行政机关作为执法主体, 恰恰在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理》等法律、法规活动中, 与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医疗机构、血站等事业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

随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进行, 各地陆续成立了卫生监督所, 加强了卫生监督的力度。“监督所是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其辖区内, 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但是, 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与卫生行政部门其他内部机构的关系是怎样的?他们之间的职能有没有交叉重叠?卫生监督所是事业单位, 执行着公共职权是否符合依法管理的要求?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理论上探讨。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或防疫机构) 在抗击“非典型肺炎”这场战斗中, 受到了普遍的重视, 投入加大、地位突显。但是, 我们如果从理性上分析, 这种重视仅仅是政策性重视, 尚缺法律上的保障, 因此, 也很难说是长效的, 目前, 在卫生法律中, 对各级疾病控制机构的法律地位、投入比例、机构编制、权利、义务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

2.2 公共卫生管理制度问题分析

公共卫生的管理制度或运行规则是管理机制的核心因素。是制度包括建立制度和执行制度两个必要环节。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加强, 卫生立法的增多, 中国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日趋完善, 如各种公共卫生监督制度、许可证制度等。但是目前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方面, 公共卫生投资制度、卫生监督人员从业许可制度尚未上升到法律层面, 在实践中就表现在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没有法律制度的保障, 特别是虽然我们一直在强调预防为主, 而实际上投入最多的是医疗, 而不是预防事业中心的公共卫生。来自《中国统计年鉴》的资料显示: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1990年2.3%、1995年2.39%、1997年2.27%、1998年2.08%、1999年1.79%、2000年1.71%、2001年1.66% 。从数据上可以看出, 我国卫生事业投入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尚没有稳定的法律制度保障。在全国的卫生总费用中, 公共卫生费用比重偏低, 公共卫生费用仅占9.97%, 而医疗费用则占到78.66% 。到90年末期, 医院经费开始上升, 防疫和妇幼经费则开始下降, 到2000年国家卫生事业费中防治防疫事业费和妇幼保健经费总共占18.8%, 比医院经费低25.9个百分点。

3 公共卫生管理长效机制的构建

3.1 建立职责明确、有财政保障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根据卫生法的规定, 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机构主要应有三个部分组成:以各级政府首脑为核心的公共卫生领导协调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公共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以疾病控制中心为主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公共卫生直接涉及到卫生、财政、药品监督、公安、环保、商检、外贸、教育等多个部门和行业, 单纯依靠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不行的, 必须有统一的领导。因此, 成立由各级政府首脑领导的公共卫生、协调机构非常必要。目前, 我国已存在的公共卫生领导、协调机构主要有爱国运动委员会、爱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献血领导小组、消除碘缺乏病协调领导小组、非典型肺炎时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等, 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也规定, 政府在传染病防治中承担领导责任。我们认为, 我我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 公共卫生问题具有许多共同的特点, 应吸取抗击“非典”防治斗争中的经验教训和我国50多年来公共卫生管理经验, 成立各级公共卫生的领导协调机构、协调委员会, 取代各种公共卫生的领导协调机构, 在卫生部下设办公室, 负责日常事务。公共卫生领导、协调机构的主要职责应是组织、协调、指挥、政策制度。

目前我国卫生监督机构仍然是事业单位, 在今后的改革中, 应逐步成为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能机构, 改变卫生行政部门职能机构与卫生监督所的职能交叉问题。

疾病控制机构依法应是事业单位。疾病控制机构应重点做好技术工作, 而不是管理和监督职能。关键的问题是疾病控制机构为卫生监督提供技术服务在法律上是何种关系?是一种依附关系?还是一种独立机构?其存在的行政法依据是什么?其提供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开放提供防疫服务如何区分?是应该全额拨款, 还是自收自支?这些问题必须在法律上划分清楚。否则, 很难建成长效机制。

总之, 在依法界定公共卫生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后, 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管理、监督的机构和人员, 必须提供政府财政上的保障。否则, 便又会回到一方面承担政府职能, 一方面争钱发工资福利的老路上去。

3.2 建立完善的法制化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 我们应该了解当前形势、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学习“十七大文件精神”;切实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疾病预防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重点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各级机构能力建设, 提高公共服务和保障水平。二是进一步明确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职责, 在财政政策不断到位的同时, 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 积极推行定编、定岗, 建立和完善机构和岗位的绩效考核制度, 改善内部管理, 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三是加强预防和医疗服务间的联系。有条件的地方可支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互派医师, 促进知识和技能融合。各级医疗机构要重视和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公共卫生工作。通过加强预防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调与互动, 密切防治之间的工作联系, 提高综合防治能力。四是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 进一步健全卫生应急体制机制, 强化规范管理, 完善预案, 组织综合演练。严密防控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非典型肺炎、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畅通信息, 扩大互联互通范围。五是继续加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落实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疾病的防治策略。坚持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 加强血吸虫病防控。进一步规范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管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六是根据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要求, 各级政府要保障工作经费,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责任, 落实任务, 切实提高免疫效果, 使扩大免疫规划政策落到实处。七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扩大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覆盖面, 提高住院分娩率。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和干预工作,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八是进一步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 落实基本防控措施, 建立多部门合作和多渠道筹资机制。加快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基层防治网络, 改善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治。九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活动。充分发动群众, 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除害灭病, 改善城乡卫生面貌。以社区、厂矿、学校等为重点, 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方式, 消除危险因素。十是认真实施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公共卫生项目, 加快执行进度, 加强资金监管, 保证项目执行效果。

(2) 建立科学的应急处理制度。为了有效控制突发观公共卫生事件, 必须建立科学的应急处理制度, 一是建立有效的指挥协调体系。二是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制度。三是建立完备的应急防护制度。四是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五是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3) 建立完备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制度。完备的医疗救治机制有利于控制各种突发观公共卫生事件。一是建立现代化的院前急救和临床救治网络。二是完善群体疾病救治体系建设。三是建立应急反应队伍和预备队伍。

3.3 公共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必须建立在治法的基础上

要建立公共卫生的法治机制, 首先必须加强公共卫生的立法, 同时, 应提高立法的的质量。在这一点上, 随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实施, 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成绩, 已经不是公共卫生法制建设的突出问题。

目前, 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的突出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全社会卫生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卫生法律、法规常被认为是“小法”、“软法”, 所以宣传力度相对于刑法、民法等法律明显不够。许多企业、事业单位认为卫生行政执法是“卡、管、要”。卫生执法机构各工作人员重视队伍的建设、经费来源、行政处罚, 不重视卫生法的宣传教育, 只重视违法事件的处理和处罚, 不重视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总之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 进一步提高卫生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加强卫生人员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建立严格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度;建立和落实卫生执法案件的“承包人”制度。

参考文献

[1]吴仪副总理在2003年7月28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石玉萍.《长效管理机制在提高公共卫生质量工作中的应用》.预防医学文献信息.

[3]张宝瑞.《建立长效机制, 提高监管水平》, 河北医药2003;5;25.

[4]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

[5]彼得.斯坦.《西方社会的法律价值》.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 1990, 97.

13.公司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篇十三

二、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干部员工。

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和标准:

1、本规定中公共场所是指集团内公共通道、篮球场、羽毛球场、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2、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要求:

A、地面无垃圾、污垢、积水、落叶、水果皮、烟蒂等;

B、墙面无污垢、脏物,保持洁净。

C、绿化带要求定时修剪,保持水分充足,并随时清扫残枝落叶。

3、清洁要求和标准:

A、清洁工须每日将公共场所清扫一遍,有污垢处需要冲洗一遍。但必须保证每周冲洗两遍。

B、清洁工要保证绿化植物的泥土水分充足,定时修剪枝叶,及时清除杂草、枯叶、垃圾等。

C、对于公共区域卫生的清扫,清洁工需在上班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做好清扫,保证所有清扫工作、垃圾处理工作在上班前完毕;下班前再清扫一遍,须日扫日清。

D、对于花草,清洁工要定期(每周两次,周三、周六)培土、整理。

4、其他管理规定:

A、集团所有干部员工必须将垃圾(纸屑、烟头、果皮等)放入指定的垃圾桶,不得随地乱扔。

B、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C、集团所有干部员工不得损害、折伤公司的一草一木。

D、严禁携带有包装、有瓜果皮、纸屑的食品进入公司内部。

E、对违反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一经发现、举报或查处,将在公司保安的监督下,强制按要求义务清扫指定区域的卫生。

F、对于举报违反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者,公司为其举报者保密并奖励10元/人·次。

G、对于员工在工作或搬运过程中不慎洒落在地面的纸屑、包装盒、泡沫、垃圾等,清洁工和保安员有权可以要求当事员工将地面清扫干净;如果员工拒绝或态度恶劣,可立即向人力资源中心报告,由人力资源中心将按照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H、清洁工必须要按照规定和要求给予清扫公司内部所有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安员要坚守岗位工作职责,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并要勇于值勤。

5、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有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异的,以本管理规定为准。

6本管理规定归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解释。

14.公共场所用品用具卫生管理制度 篇十四

一、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二、公共场所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和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志,公用杯具、毛巾布草、浴盆、脸盆、脚盆、拖鞋每客用后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过三消毒的程序进行洗消,并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三、设有毛巾布草供应的公共场所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内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

四、公共场所各类用品用具的运输应采用密闭方式进行,应分有干净和肮脏用品用具的运输工具和容器,并有明星标志区分。

五、公共场所应有健全的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和保洁制度。

六、公共场所的各类用品用具数量应配备足够能供周转用,一股应不少于满负荷量的三倍量。

七、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符台《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205-2001)和相应各类场所的相关卫生要求。

八、公共场所内供客人用的各类食品用具餐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九、理发、烫发、染发、美容用的化学制剂、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GB7916-87《化妆品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15.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篇十五

一、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遇到中的问题

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表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 公共卫生方面的立法体系并不是很健全。虽然我国对公共卫生相关法制建设非常重视, 并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公共卫生法律法规, 但是其中有些法律法规出现与实际发展不适应的情况, 甚至阻碍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需要不断完善。其次, 我国在公共卫生方面的投入比较低。出现了国家投入只够发放相关人员的工资, 各个公共卫生防疫站为了维持自身的正常运营不得不开展有偿服务来支撑, 也正是由于此种原因使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不能落实到位, 甚至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成为公共卫生有偿服务的后盾, 影响了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再次, 卫生监测技术以及手段等都比较落后。健康产品是为了保证健康安全的产品, 如果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 就会对公共卫生安全造成很大的影响。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生产规范与技术检测规范, 但是不法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 生产出很多不合格的产品, 对公共安全造成很大的危害。由于我国的卫生检测技术与手段都还不成熟, 从而使大量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产品充斥着市场。检测技术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我国公共卫生监测技术的不成熟削弱了公共卫生的监管力度;最后,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构不同于其他的行政执法机构, 在此种行业中所需要的人员不仅要掌握公共卫生方面的专业知识, 还要求掌握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而且在公共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中, 如果仅是投入大量的金钱与设备, 而没有充足的人才也很难真正地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的各个卫生防疫机构缺乏专业人才, 再加之公共卫生事业人事制度并未深入改革, 高素质人才会因为待遇或者是发展条件等因素在卫生防疫机构工作的时间不长, 导致卫生防疫机构的人员素质结构比例失调, 不利于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改革对策

1.健全与完善公共卫生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的公共卫生管理方面还存在很大立法空间, 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完善:对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领域加快立法的速度, 使律法规范的范围更加全面;加快健全现有安全卫生管理方面法规的配套章程, 从而使安全卫生管理的现有法规提升可以操作的性能;完善已经不能适应的法律法规, 在对原有立法修订的同时不断强化卫生监督职能, 为公共卫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奠定基石。不仅如此, 卫生行政机构要不断转变职能, 由原有的微观管理不断走向宏观管理, 由行政管理转向法制管理, 依法对社会上的公共卫生事项进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公共卫生部门有法可依, 尽快实现依法治理的目标。

2.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传染病的发生机率不断下降, 但是由于人们不良生活习惯而引发的慢性病不断成为人们主要死亡原因, 比如说:心脑血管疾病, 可能会因为预防不及时而造成的猝死。因此, 我国的公共卫生工作应当根据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调整工作的重心。根据我国的实际国情建立一整套完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 对我国的疫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统一与完善, 提升紧急救治传染病的能力, 避免疫情的扩大。另外, 还要充分的发挥疫苗的功能, 加大监控重点流行疾病的力度, 避免重大流行疾病的发生与传播。

3.加大财政支持, 提供后盾保证

公共卫生管理事业关系着我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为了提升社会效益, 政府部门应适当加大投入, 为社会公共卫生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补贴, 这也是改革公共卫生管理原有体制的根本所在。只有完善的财政政策支持才能使改革工作顺利进行下去, 为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构的人员提供完善装备、业务经费, 才能够充分的发挥出公共卫生机构的监督职能, 同时要对监督机构进行分离, 实现收费与罚款都通过银行上缴的方式, 从根源上杜绝乱收费现象, 从而增强监督管理机构的公正性。

4.明确职权范围, 完善内部工作制度

对于公共卫生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可根据规定明确地划分职权范围。在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按章办事, 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生产的经营者需要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督, 并限定生产经营者在一定时间进行改正, 如果到期生产经营者仍旧没有履行义务, 可以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如果卫生监督机构的管理人员没有按照程序办事, 就属于超出了职权范围, 出现此种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另外还要严格内部工作机制, 内部工作机制的严格执行, 有利于及时发现与纠正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偏差, 有效地防范越权事件与消极执法事件的发生, 也能够有效的避免因为某些制度的不健全而出现管理混乱的局面。

5.建立技术保障体系, 培训合格人才

公共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很强的专业性, 不管是依法审核, 还是常规的卫生监督过程都需要技术的支持, 比如说:食品安全问题都需要技术设备检测, 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技术保障体系, 才能为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监督提供坚实的保障, 这也是体制改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除了技术方面的支持以外, 还要不断培训专业的人才, 人才也是技术保障体系正常运转的关键因素,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公共卫生管理监督机构人员队伍中的专业人员比较欠缺, 为使公共卫生事业安全的顺利开展, 可以制定定期培训计划, 从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总之, 公共卫生管理是我国卫生管理事务中重要组成部分, 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人口的健康素质。因此, 要加速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 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改革现有工作的模式, 完善立法, 健全应急机制、内部工作机制, 明确职权范围, 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 并要加大财政投入, 健全技术保证体系, 培训专业人才, 使国民全面身体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摘要: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是保证我国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 本文分析了我国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改革对策。

关键词: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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