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协议书(精选9篇)
1.学校食品安全协议书 篇一
希望中学2017—2018第二学期安全协议书
年级: 学生姓名: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学校健康快乐的学习,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思想工作。为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证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了确保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为此,学校与家长签订“学生安全协议书”,具体协议如下:
1、学生在校期间应服从学校安排,不得未经允许擅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离校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才能够离开学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学生在放学后不得进行具有危险性的活动,如游泳、攀岩、涉水、探险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3、同学之间应该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可与其他同学发生争执、打架、斗殴等违规行为,如违规一次,学校会给予警告,并及时告示家长。如再有犯,学校会进行严重纪律处分,并把所犯错误记录到学籍操行评语中。
4、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学校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早退,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
如已经阅读完毕,请学生监护人签字确认。经监护人签字,视为已经阅读并同意以上协议并已了解了学校的注意事项。此协议书自开学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学期放假。
学生监护人签字: 商水县希望初级中学 2018年 3 月 3 日
2.学校食堂安全协议书 篇二
为了增强食堂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甲方)与食堂负责人(乙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甲方负责: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和饮用水,不收取任何费用。
乙方负责: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炊事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操作制度,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工作帽。要求天天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换衣。
三、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填好食品进货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
五、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六、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用具,保证用水卫生。
七、按食品卫生制度要求,督促炊事人员搞好食品卫生,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做好防疫工作。
如违反上述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学校(甲方)食堂负责人(乙方)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3.学校安全免责协议书 篇三
一、学校责任
第一条 学校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做好学生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第二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内学生生活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学校必须定期对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情况进行分析,辅导员必须经常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情况。
第四条 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以及学生要求保护人身或财物安全等情况时,学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第五条 学生人身和财产发生一般伤害后,学校要及时调查处理,根据当事人和他人的过错,责令其赔偿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第六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习用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七)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八)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九)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学生责任
第七条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学生应向家长告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学生遇到困难及发现安全隐患,应向有关部门或老师报告。
第十条 学生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的以下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1、收藏使用管制刀具和危险物品的;
2、到卫生状况不良的私人饭馆就餐,造成食物中毒的;
3、因酗酒、吸毒、贩毒、参与打架斗殴、敲诈勒索、聚众闹事等活动,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4、到社会营业性娱乐场所(舞厅、茶座、酒吧、夜总会等)陪吃、陪跳、陪唱,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5、违反规定到江、河、湖、海、池塘、水库中去洗澡、游泳的;
6、违反教室、宿舍和其他场所管理中消防、用电的规定,使用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工具;使用“热得快”等不安全电器或私接乱拉电线;在寝室吸烟,无人寝室电源没关等引发火灾或触电,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7、在无人野外或夜间单独出行,盲目听信他人等,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
8、外出活动租用私营车辆或乘坐无牌无证、资质不合格和超载的车船,不遵守当地交通法规的;
9、观看、下载、传播反动、淫秽书籍和音像图片,利用计算机网络、手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进行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的;
10、学生参与邪教、迷信等活动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学生及家长已被学校告知,但学生本人或家长未采取相应措施的;
(五)违反学校严禁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规定,造成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受到损害的;
(六)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和有关规定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本人、他人或集体人身、财产损害损失的;
(七)学生个人及学生团体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未按程序进行审批,未按学校规定进行的;
(八)学生私自到校外找工作的;
(九)学生攀爬校内建筑、围墙、树木或安全设施,造成人身伤害的;
(十)学生在校外参加实习、实训,违反操作或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
三、其他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学生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人身、财产和安全事故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 学生因自己的过错,遭受损害和损失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损失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本协议应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 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学生经济补偿。
四、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协议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本人及所在系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_____工程学院_____系(盖章) 乙方:__________学生或家长(签字)
系负责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安全协议书
★ 安全协议书范本
★ 学校更夫协议书参考
★ 学校交通安全协议书
★ 安全生产协议书模板
★ 见习生安全协议书
★ 员工安全协议书
★ 比赛安全协议书范本
★ 劳动安全协议书
4.学校特殊学生安全协议书 篇四
现因
班
同学,的原因。学校要求学生家长让学生休学,回家休息康复后才能回学校学习,但贵家长不同意休学的要求,并要求学校让其子女回到学校学习。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生伤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条款,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
一、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正确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 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之间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二、学校应掌握学生健康资料,家长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学校,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若家长未告知家长告知病情后,学校采取了必要措施,仍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学生在校期间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疾情发作等情况,学校或教师要尽快通知家长,家长要保证通信畅通,若需要家长到校的,家长必须及时到校,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不听从学校、班级要求违反规定、自身或其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事故,学校及科任教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学生在进出校、放假时;在请假外出及回家时,必须有家长接送,家长接送学生时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接送时间,不得擅自提前和推后,若家长不能接送孩子,由孩子自己离校、返校的、途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应由家长负一切责任。学生未假未到教师或外出时发生的一切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六、学校建议该学生休学,但家长和学生皆不同意,所以因该生身体原因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涉及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准。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及班主任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分管领导签字: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签字:
XXXXXXXX学校
5.学校食堂食品供货协议书 篇五
甲方:彬县龙高初级中学 乙方:
甲方因学生食堂需要,委托乙方负责为甲方食堂提供 ________ __
__(注:蔬菜类、肉制品类、油类、调味品类、蒸馍、面粉大米等),双方本着诚信、负责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义务
(一)、供应食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蔬菜必须新鲜,不能提供有腐败变蔫的的蔬菜若隐若现。
2、肉制品类: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质检合格且在保质期以内的肉制品,且所提供的肉制品能提供有效的肉品品质证明和肉品检验合格证明。
3、油类、调味、面粉、大米 品类:必须在保质期内,且有质量安全认证标志,有检验报告单。
(二)有关票证索取
1、乙方必须提供本人经营的所有证件的复印件给甲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身份证、法人健康证、检验报告单等复印件并加盖个人或本店印章)。
2、乙方必须提供供应学校物品的相关票证(发票、签字收据等)
(三)供货时间:由甲方和乙方商定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必须按商定的时间向乙方提前通知采购的物品、数量。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采购资金。
3、食品原料送到后,甲方负责验收其数量、质量,发现问题乙方需及时退换。验收后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原料变质、过期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三、资金支付方式 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
四、安全责任
1、甲方学生、教职员工因食用学校饭菜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物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并立即解除此协议。
2、甲方教职员工、学生因食用学校饭菜到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为甲方加工过程中造成的问题,甲方自行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期限:
此协议自 年 月 日至自 年 月 日终止(试用期1个月,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立退并终止协议)。
六、未尽事项,依政府采购法及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之相关规定办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6.柳河学校寒假安全协议书2018 篇六
安全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和健康成长,学校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安全度过春节及寒假。结合本校实际和学生寒假日常学习、生活和活动情况,特与学生家长签定在校学生春节、寒假期间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骑自行车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走,过路口时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机动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用电和消防安全:不让子女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家长的看管下燃放烟花爆竹。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进行不安全的嬉闹,不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外出时应交待去向,不去工地等危险的地方玩耍。做好在家的自护,不给陌生人开门。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教育子女不到危险的冰场、河流、水渠玩耍,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购物、乘车要排队。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不毁坏公物。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去网吧、歌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严防发生意外和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5、卫生安全:加强卫生、饮食习惯教育,不让子女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随便购买不卫生的零食,严防食物中毒,节日期间不暴饮暴食。督促学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脸,勤洗澡,勤换衣,搞好个人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格防控传染疾病,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
班 级: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
柳河学校
7.学校食品安全协议书 篇七
“学校—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协议书
“生命只有一次,责任重于泰山”!
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学校与家庭应该共同担负起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监护职责,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密切联系,通力合作,确保学生的安全。
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1、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利用多种渠道反复、深入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劳动、饮食、游泳、用电、防火及集体活动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防患于未然;
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使用好《班主任安全工作日志》、《任课教师安全工作日志》,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教育、监护协议书”,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天天讲,并在《班级管理日志》中作好记载。
3、随时了解学生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与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切实做到安全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4、教育本校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各班要根据学生放学回家的路线情况成立路队,选配好各路队长,并将路队情况公布在教室墙壁上。
5、学校定期进行校园安全检查,加强楼道、阳台、窗台的安全常规管理,杜绝学生挤伤、踩伤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6、加强饮食安全卫生工作,严格执行规定。住校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严禁学生购买、食用过期、被污染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发生。
7、加强流行病的预防,对各种流行病、传染病要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治疗,严防在学校蔓延。
8、加强各种集体活动的管理,制订安全预案。各种社会活动要本着就近、本地进行的原则,不擅自组织学生乘坐车船离开学校开展活动。
9、加强消防、用电安全教育,严防火灾,触电等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遵章守纪教育,防止学生在校内因打跳、玩耍、上体育课时发生的意外事故。加强-1-
法纪教育,严防学生在校内发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
10、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二、家长安全教育、监护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积极督促子女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子女上课时间以外的行为状态;非住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实行接送制。
3、经常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摩托车,严禁十二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
4、加强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严禁子女玩火、玩电及下河、下堰、下塘洗澡。
5、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双休息日、节假日私自外出,发现情况及时进行教育。
6、严禁子女携带易燃、易爆及刀具、棍棒、玻璃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
7、对子女夜不归宿、迟到、旷课、逃课、吸烟、渴酒等不良行为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并加以管教。
8、发现子女安全受到威胁、侵害时,应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9、教育子女不得私自离校,因家中有事确需提前离校,家长应向班主任教师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离校。
10、家长对子女进行健康的心理教育,使学生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
11、家长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营山县东升小学校法 人 代 表:杨波
东升小学年级班学生:家长(监护人):
8.学校食品安全协议书 篇八
为确保乘坐校车学生的顺利接送,保障乘车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正常进行,家长和学校应做到相互配合协调、支持、理解。共同对学生的乘车安全负责,特签定如下协议及规定:
一、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及时将学生送到指定的站点候车(因每辆校车均需接送二到三路学生,时间上会错早错晚5-10分钟,因此需家长的谅解,只能让人等车,不能让车等人)。
二、校车接学生时候,如果学生有事或者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指定地点的,家长应提前与跟车教师联系。
三、接送学生时候,家长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时到指定地点接学生,如校车赶到指定站点没有家长接送,学生将被校车拉回学校,由家长亲自到学校接学生;如家长因事无法接送,或让他人代替接送工作的,必须提前电话通知学校,学生安全下车后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四、凡未签订本协议的学生一律不准乘坐校车。
五、如遇大雨、雪、雾等天气阻碍,校车不再接送学生,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六、学校、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要遵守校车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
七、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不再乘坐本校校车结束。
童星学校校车安全协议书回执.我已认真阅读并理解以上内容,同意接受以上协议。班级:学生姓名: 家长姓名:
南召县小店乡童星学校
9.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篇九
1、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教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培训课目:
二、培训时间:
乙方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举行的培训课程,具体时间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课程时间安排”为准。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2、甲方指定专人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
3、甲方负责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配备优秀的讲师及助教。
5、甲方负责制作培训讲义,安排培训相关事宜,实施培训。
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循以下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宗旨
小新星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办学理念,努力打造永城第一培训学校。通过培训,使学员成绩明显提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我们的口号:家校携手,共创未来。
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乙方学员健康成长,确保学校、乙方学员安全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行为守则
1)乙方应保证学员应严格遵循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严禁学员在学校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道具等危险品上学。
3)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学员应遵纪守法,严峻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掩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扰乱教学秩序者,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屡教不该、严重者学校有权将其劝退。
2、学员课堂守则
1)乙方学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表按时上课,旷课者学校不再进行相应补习,不退换学费。(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告知老师)
2)学员应遵循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外出,不得打闹。凡因学员不听规劝擅自离开本中心和故意打闹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安全责任。
3)学员应珍爱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容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对与未经老师允许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者,老师有权进行制止,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应按相应价值照价赔偿。
三)安全管理制度
1、乙方学员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乙方学员人身安全。
2、乙方学员之间应团结友爱,可于时间禁止追逐打闹,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学员上学、放学接送由各自家长负责,学校不负责任何接送工作。家长应负责学员上学、放学的安全相关工作,并配合学校对学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4、学校对乙方学员在校上课时间安全负责,对故意扰乱课堂教学者,学校有权进行制止、报警等相应的处理。在上课时间内,由于学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造成第三人或其他损害的,学校进行赔偿后可以向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进行追偿。对上课时间以外,由于学员本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学校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四)家长接送制度
1、孩子培训时原则上由乙方亲自接送,并将孩子亲自交给培训老师。自己来学校的学生家长应安排学生不要在上学路上逗留,上学来的一切时间,不与学校挂钩。
2、学员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由于家长的过错,没能及时接送学员上学、放学,或者家长或者学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所耽误课程一律按旷课记录,课程所交学费不退回。
五、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相关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联系人:
地址:
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字)
联系人:
地址:
年月日
2、培训学校家长安全协议书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和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校方的义务和责任
1、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
2、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及其他教育教学设施。
3、学校定期负责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
4、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或者相关活动,应负责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可预见范围内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5、学校不得组织或者安排学生不宜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它活动。
6、学生在校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一经发现,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把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7、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8、对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应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及时告知后,该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由监护人自己负责。
9、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10、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水库、机井、工地、车间、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不安全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
11、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12、教育学生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教育学生不攀爬电杆、树木、楼房、围墙、桥栏、高架等。
13、教育孩子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学生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打架斗殴,严禁毁坏公物。严禁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严禁学生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录像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
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义务:
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监护人应在日常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积极配合校方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
2、配合学校共同教育学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扒车、不翻墙头,不爬高层建筑物,不擅自跟不认识的人走出校门,不打架斗殴。
3、学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容易产生病发症等情况,应及早以书面形式告知校方(有关情况),以便给予一定照顾。
4、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校方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引发伤害事故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5、监护人应经常告诫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返校、离校途中的安全。学校严禁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教育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
得私自结伙乘车外出。
6、家长对学生要经常进行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火、防盗、防溺水、饮食卫生等方面的教育,不得让学生随意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购买流动摊点的食品和饮料,要培养学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7、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外出必须经家长同意或由家长陪伴。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8、教育学生不看内容不健康的报刊、杂志、读物、影视等,以确保学生心理卫生健康。
9、由于学校的时间安排特殊性,凡晚间进行课辅同学,家长应当主动前来接送,学生离校后,任何安全问题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面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禁止性规定的;
2、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3、学生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翻越阳台的;
4、学生私用电器,触摸电源,携带管制刀具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7、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事故的;
8、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9、寒暑假逢逢礼拜或放学期间学生在校外或学生未经批准滞留学校或提前到校发生事故的;
10、非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11、学生擅自在外租房居住、旅馆登记住宿或搭火做饭的;
12、学生在宿舍内酗酒猜拳、打架、赌博和从事有害身心健康及败坏校风的;
13、学生在校内外上网、进游戏厅、跳舞和参与其它娱乐活动的;
14、对学校组织的一切教育活动,要按老师的指导去做,对违反学校规定,不接受老师指导造成的伤害的。
四、其他责任
1、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3、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4、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关安全要求
1、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或违规到游泳池游泳;
2、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
3、注意个人财产安全,特别要时刻妥善保管好贵重财产。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搭乘非正规营运车辆;
5、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6、不到校外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严禁抽烟酗酒;
7、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或者家长电话告知并经学校批准方可离校,8、男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尤其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要遵纪守法。
9、发现或发生有关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签字:
学生签字:
学生家庭住址:
学校盖章:
家长联系方式:
任课老师签字: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3、朝阳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甲方:朝阳培训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学生能安心、安全的学习,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要,针对学生在培训班学习中的实际情况,双方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认真对学生负责,履行上课课时,认真教学对学生要秉着爱心、细心、耐心;
2、学生在培训班期间(以上课时间为准)。甲方必须对其安全负责,但自然因素除外,如学生发生暴病、疾病等意外责任由乙方承担;
3、在规定进营学习时间学生未到的,15分钟内必须与乙方取得联系,询问情况。
4、定期、如实向乙方通报学生的表现和学习情况。
5、甲方在每天上课结束后以简讯形式联系乙方,确保每个学生都安全回家,同时进行培训效果全程式跟踪;
6、上课期间甲方不提供饮食、住宿问题;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上课期间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如遇到迟到、旷课的情况,不另行补课;
2、学员到培训班学习,由乙方定时接送,如乙方无法定时接送,由学生自行来回的,在培训班的安全由甲方负责(要求乙方留联系电话),路上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在培训班学习期间,乙方不得委托非监护人随意将学生带走。
4、教育学生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严格按作息时间,在学习期间不得擅自外出。
5、遇事不能到培训班学习的,乙方必须提前15分钟亲自到训练营或打电话向甲方请假。
6、在培训班学习是经过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报名的,上课时间过半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上课,概不退款;
三、违约责任:
学生在学习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骄子培训班将协助学生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骄子培训班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若违反上述条例,出现人身安全以及其他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处理。
您给我们一份信任,收获的将是一个奇迹。孩子成绩的提升不仅仅需要我们所有培训班老师的努力,更需要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
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骄子培训班和学生(学生家长)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为孩子的安全和未来着想,望乙方惠存。
朝阳培训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4、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就培训期间学员与培训机构间的相关安全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参加培训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培训班的管理,不违背培训班的具体管理制度。
第二条 乙方在培训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外出。如若私自外出者,或旷课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三条 在培训期间,因不可抗力所引发的事故,培训班协同参加培训的学生按法律程序追究责任。
第四条 在培训班学习是经过家长和学生自愿选择报名的,上课时间过半之后,因乙方自身原因终止上课,概不退款;如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出培训,培训中心将不予以退还所交学费。
第五条 参加培训的学生在补习期间(以上课时间为准),甲方必须对其安全负责。
第六条 乙方在培训学校外发生状况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乙方在学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如有状况无法参加需通知甲方,如有迟到旷课现象,概不补课,亦不退费。
第八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
2.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XX(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机构,具有权威性)申请调解。
3.经调解仍未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可通过仲裁、司法途径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在培训学校学习期内
注: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XX教育
学生(学生家长)签字:
XX教育
年 月 日
5、培训学校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提高干杉镇学生数理化竞赛能力和提升干杉镇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知名度,结合镇少年宫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培训课程,具体时间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课程时间安排”为准。培训对象为初三部分竞赛能力较好的学生(名单附后)。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2、甲方指定专人为乙方培训,负责培训相关事项。
3、甲方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创设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
4、甲方负责考勤、教学日常记载,确保每次有资可查。
5、甲方负责培训情况小结,做好评价并及时与家长沟通。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应保证学员应严格遵循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有事需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2)严禁学员在学校内吸烟、喝酒,随地吐痰,不得携带刀具等危险品上学。
3)在教学楼内不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伤害他人要乙方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乙方学员应爱护学校教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毁坏遗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5)学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掩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扰乱教学秩序者,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屡教不该、严重者学校有权将其劝退。
7)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外出,不得打闹。凡因学员不听规劝擅自离开本中心和故意打闹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安全责任。
8)孩子培训时由乙方亲自接送,食宿自理,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甲方:干杉镇少年宫培训中心(签字或盖章处)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或盖章处)
该协议自签订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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