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2024-08-07

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共12篇)

1.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一

011

线索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

答:30日。

012

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该履行什么手续?

答:采取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拟订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按程序报批。对需要谈话函询的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

013

谈话应该怎么进行?

答:谈话应当由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或者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可以由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或者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陪同;经批准也可以委托被谈话人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谈话后可视情况由被谈话人写出书面说明。

014

函询怎么进行?

答: 函询应当以纪检机关办公厅(室)名义发函给被反映人,并抄送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被函询人应当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日内写出说明材料,由其所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发函回复。被函询人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或者被函询人所作说明涉及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应当直接回复发函纪检机关。

015

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者收到函询回复后多少日内办结?

答:30日。

016

谈话函询工作根据不同情形应该如何处理?

答:(一)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澄清;(二)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三)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人予以否认,或者说明存在明显问题的,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者进行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材料应当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017

如何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

答: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核查组,履行审批程序。被核查人为下一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纪检机关应当报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批准。

018

初核情况报告是由负责人签名备查还是核查组全体人员?

答: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019

关于初步核查,承办部门应当如何提出处置建议?

答: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

020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承办部门应当怎么办?

答:应当起草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报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审查。

021

对严重违纪涉嫌犯罪人员采取审查措施,应当在多长时间内通知被审查人亲属?

答:24小时内。

022

审查时间有什么规定?

答: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023

立案审查后,应当由谁与被审查人谈话?

答:纪检机关相关负责人与被审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讲明党的政策和纪律,要求被审查人端正态度、配合调查。

2.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二

由于企业的监督机制不科学, 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 上级监督远。国企的经营自主权扩大以后, 上级的管理、监督相对减少。上级重点看年终业绩, 对领导的考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大多只是听听汇报而已, 经营业绩好了, 就可能“一白遮三丑”。即便是和中层干部了解情况, 也是事倍功半。员工敢怒不敢言, 即使敢言, 因为透明度不高, 他们知道的也未必深入详细。

(2) 同级监督监督险。目前国企主要领导党、政一肩挑, 企业很多决策由“一把手”说了算, 同级纪委提出的意见往往不被采纳。

(3) 下级监督浅。国企的纪检监察一般是党政领导的下属部门, 尤其是工作上还要接受他的指导, 作为被领导者, 去监督领导, 其监督效果可想而知。

(4) 法律监督晚。法律监督是时候监督, 惩处虽是必要的, 却是迟到的。有的案件纪检监察调查出来了, 调查报告、审理报告、请示报告都写了, 处理意见是依法依纪合理地提出来的。但由于有些企业依法治企观念不强, 最后决定的处理意见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起不到打击、震慑、教育的作用, 反而助长了其嚣张气焰。

国企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中发展, 能给企业职工生活、社区稳定奠定良好的基础。如何抓好国企党风廉政建设, 杜绝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廉洁文化的宣传力度

我们必须看到廉洁文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引导是无限的。运用文化的力量, 从文化的角度来思考党风廉政建设, 可以增强教育的感染力与说服力, 在潜移默化中使廉洁文化深入人心, 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充分运用人们易于参加、喜闻乐见的形式, 大力开展寓教于乐的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使广大党员干部在轻松幽默的环境中受到廉洁文化的熏陶, 敲响心中的鸣钟。

当然还要注意方法, 要特别强调两个注意:一是注意融入结合, 也就是将廉洁文化融入生产经营活动中, 融入企业文化建设中, 融入各种文体活动中, 在融入结合之余抓好廉洁文化的建设。二是注意增添趣味, 在组织各种活动时, 要注意增添趣味, 提高吸引力。

二、转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理念

中纪委提出, 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 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 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和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同频共振、和谐相生。市场经济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但健全的市场机制还未完全形成, 管理机制仍在变革, 每个企业仍面临很多的新问题、新情况, 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能涵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情况。因此, 国企纪检监察部门,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职责, 推进经济发展观念创新, 大力支持国企改革中的创新突破, 保护新生事物。

三、革新国企纪检监察的体制

(1) 上级领导要关心、重视国企纪检监察工作, 给予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对国企党政领导要加强监督、监察、教育、管理, 使得党政领导了解、理解、支持、重视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 从而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大胆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察工作开展得好不好, 有没有创新, 跟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有很大的关系。我们可以采取集中脱产培训、轮训、交流学习、参观访问等方式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另外, 在配备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时, 尽量配备专业人才, 使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2) 继续加强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目前, 国企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托的政策法规已有些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如需制定的有《反腐败法》、《企业监察法》、《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实施条例》等等。

(3) 大力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检察评比考核制度。由纪检监察部门组成专门巡视组, 定期对企业各所属单位、部门、外派人员进行巡视监察工作。另外, 对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和重点要害岗位的管理人员实行廉政保证金抵押和离任经济审计, 完善中层管理人员和重点要害岗位的轮岗制度。

(4) 着力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出一个就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一个, 绝不姑息, 以达到敲山震虎。

(5) 重点加强效能监察工作。要抽调懂得经营、善于经营、知识面光、责任心重、正义感强、精力旺盛、思路开阔的同志工作, 形成由效能监察室牵头、各个职能部门参与、相关部门配合、党政齐抓共管的组织网络与组织体系。把监督的关口前移, 形成合力, 加强企业管理, 从源头上治理消极腐败, 从而提高企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6) 正确引导群众实名举报, 不断加大群众监督力度。实名举报要规范化, 举报人必须署实名, 举报材料事实描述清楚, 尽可能提供证据和证人线索等等。另外, 对其因举报为企业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名誉) 的, 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我们知道, 腐败问题, 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严重影响到党在企业干部职工中的形象, 严重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降低凝聚力。作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我们必须认真总结目前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得失, 找出问题, 努力探求解决办法, 为企业的美好明天和光明前途, 贡献自己的微薄力量。

摘要:企业要追求利润的最大化, 必然要直接面对市场, 受市场经济的影响, 一些消极腐败问题也会由此发生。国企中的纪检监察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本文先简要分析一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 并对出现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国企,纪检监察,对策

参考文献

[1]刘振国.如何搞好新时期企业纪检监察工作[J].内蒙古石油化工, 2003, (1)

[2]张恩学, 杨文波.如何更好地开展纪检工作[J].法制与社会, 2009, (14)

3.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三

一是提升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发挥“权权相制”功能。实践证明“以权制权”是最便捷有力的监督。在企业的权力结构中,处于隶属地位的纪检监察部门不可能真正有效地监督制约处于决策地位的领导者。因此,要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强化履职能力,首先就要提升纪检监察部门在企业中的地位,使监督部门具有履职的权威。具体措施是:明确规定纪委主要负责人进入企业党委和行政领导班子,并担任企业党委副书记,主管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进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出席董事会和行政决策会议,参与研究企业经营发展与经济工作运行问题;企业纪委副书记应该高于中层部门科室长职级,享受副总师职级待遇;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的职级应不低于或高于其他部门工作人员职级,并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均应与其它部门的人员相同。只有这样,才能使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权责一致,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的功效。其次,要理顺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机制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重点体现在落实“两个为主”方面: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这样就避免了纪检人员的任免受同级党委的制约。

二是改变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设置形式,整合监督资源。企业现行内设监督机构以及具有监督职能的部门较多,除了纪委、监察部门外,审计、法律事务、巡视等部门行使监督职能存在交叉、重迭、多头等现象,即浪费资源,又影响效率。为此,应该整合各种监督资源,构建“大监督”运行机制,提升监督效能。首先将企业内部相关监督机构重新组合,将职能相近、手段互补的纪委、监察、审计、法律事务等部门,组合为一个新的纪检监察组织。通过这种组合,将分散的力量聚集在一个“拳头”上,来实现精简机构、减少扯皮、优势互补的目的,这样就能够有效提升整体功能,强化监督履职的能力。其次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企业内各基层单位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同时在基层党总支、支部成员中指定或选派兼职纪检监察员,在工作上接受企业纪检组织的指导,使企业监督部门随时掌握下属单位开展工作的情况,实现上下级之间信息畅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监察网络。

三是赋予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必须的权限。没有权力的监督就如同“纸老虎”,是缺乏应有的震慑力的。所以,应根据党章规定并参照《行政监察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权限,赋予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履行监督职责所必须的权限:第一,必须具有一定的检查、调查权和建议、咨询权,为完成工作目标提供重要手段和保证。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对企业经营战略、干部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有权进行检查、咨询,发现影响决策科学性或决策实施的违纪问题时,有权进行调查和提出建议,并及时向企业党政班子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使其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防止决策失误或保证正确决策的有效实施。第二,必须具备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权,以强化监督的威慑力。明确规定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有权直接对违规违纪的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给予最高以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的处分权,并且只需向同级党委、行政领导机构报备而不必请示审批。同时,可以独立地管理控告和举报,独立地进行调查和审理,有效地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遏制和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第三,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处罚权,使监督的实效得到彰显。明确规定企业纪检部门有权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取得非法所得的企业中层干部及以下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同相关部门,给予一定限度内罚款、没收处罚,罚没的财物移交企业财务部门。

四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按照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着力打造与之相适应的干部队伍。一是推行纪检监察资格准入,实行业务工作考试考核制度,严格把好干部进口关。二是畅通干部流动渠道。要既打造职业铁军,又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切实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三是健全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跑风漏气甚至以权谋私的严肃处理;对不适应纪检监察职业的纪检人员,及时调离纪检部门。

4.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四

会议认为,各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认识到位、落实到位,政治态度值得肯定,各主责部门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会议要求,一要夯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践“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云办发〔〕36号),以及省、州、县有关文件精神,强化主责意识、履职尽责,切实把实践“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内容,有效运用到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中。二要加强学习宣传。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强化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学习宣传,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深刻把握“四种形态”丰富内涵和根本要求,在思想认识上全面正确理解上级党委的要求。三要加强日常监督。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抓好日常监管,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认真开展分类谈话,不断扩大函询覆盖面,推进谈话函询机制动态化、经常化。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对运用“四种形态”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行为的,将严肃处理、严肃追责。

5.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五

纪检监察系统“模范履职、文明执纪”开展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实际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现状,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规范履职、模范执行制度的意识和能力,着力解决执纪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建设,为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科

学化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要求

1、增强法纪意识。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切实提高主动接受监督、文明规范执纪的自觉性。

2、完善内部管理。抓住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个人岗位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流程,努力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

3、规范履职行为。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的具体要求,提高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正确执行反腐倡廉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真正做到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重点工作安排

这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从2010年3月份开始,5月份结束,重点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进行,各镇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参照活动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活动中着重做好三项工作:

1、集中学习培训。委机关、各镇纪检监察组织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专题辅导、个人自学、集中讨论等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

围绕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开展集中业务辅导。

围绕案件查办、案件审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执法监察等内容进行业务辅导和专题研讨。

围绕学习纪检监察工作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组织委机关各室、各镇、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结合自身职能工作开展研讨,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2、深入查找问题。采取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通过上级点、自己找、相关部门提,深入查找在执纪办案、监督检查、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三查三看”活动。查工作依据是否充分,看法治意识是否牢固;查岗位分工是否合理,看制衡关系是否有效;查风险点是否明确,看防范措施是否到位。

开展谈心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分管范围内同志开展集体谈心活动,各党小组开展集中思想交流活动,各室内部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促进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3、认真整改落实。市、镇纪检监察组织针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简易管用的原则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围绕规范内部管理、防范风险等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制度建设要注重针对性和操作性,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制度

有效执行。

4月下旬,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结束时,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采取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查找和解决问题的情况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在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组织领导

开展“模范履职、文明执纪”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一件大事。市、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在坚持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探索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宣传“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的先进典型,宣传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6.纪检监察工作风险及防控措施 篇六

(一)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党委委员、纪检书记职责

1、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2、负责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和监督工作。

3、负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控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4、负责督促、落实教育系统党务公开工作。

5、负责教育系统行风评议、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6、负责查处教育系统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案件。

7、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8、负责纪检监察信息、宣传稿件的收集和报送。

(二)廉政风险排查及等级评估 B级风险:

1、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可能出于个人私利伪造证据材料。

2、在处理检举控告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中,可能出于个人私利故意隐匿检举控告和有关证据材料。

C级风险:

3、违反调查取证有关规定,造成取证有误。

4、在对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时由于政策把握不准,造成定性错误。

5、对信访件和各类投诉不重视,对出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能及时纠正和查处。

6、违反规定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检举控告的内容,泄露案件调查、审理、处理的情况。

(三)防控措施

1、加强对专兼职纪检监察员的管理教育,建立一支严以律己、忠于职守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的纪检监察员队伍。

2、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及《公务员处罚条例》等。

3、经常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各种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

4、严格执行纪检、监察信访登记处理制度。

5、实行信访初核人员办案工作情况跟踪督查制。

6、加强信访登记工作的检查并实行信访初核失职责任追究制;

7.县监督执纪工作汇报 篇七

一是坚持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全力推行“三个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教育。即:“一书”,编印十八大以来党政纪常用的最新法规书籍给全县纪检干部人手一册,要求每名纪检干部做到熟记于心、实践于行;“一网”,在促廉惠民网上开辟专门宣教专栏,开展《党章》、《准则》、《条例》、《问责条例》等党规党纪的培训学习,教育全县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纪律底线; “一微”,县纪委利用微信公众号,每天向全县党员推送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党员干部。

二是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纠。制定出台《中共xx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廉洁自律约谈办法(试行)》、信访举报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及时清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恰当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做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8.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篇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做到终身追责。要建设一支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主动为敢干事、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2018年5月19日)

强化监管,做到阳光扶贫、廉洁扶贫。要增加投入,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要加强资金整合,防止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要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省、市、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脱贫领域腐败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2月12日)

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在问责方面查了一些典型,体现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职必追究,推动了“两个责任”落实。当前的一个问题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管党治党不力问责少,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前年,我们对湖南衡阳发生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案件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9人。去年,我们又对南充拉票贿选案进行彻底调查,对全部477名涉案人员严肃处理。这两起案件性质极为恶劣,是对我们党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挑战。坚决查处这些案件,实施严厉问责,体现了失职必究、执纪必严的鲜明态度。今年,地方领导班子开始换届,要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做好问责工作,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发生了党的领导作用不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走样、管党治党不严不实、选人用人失察、发生严重“四风”和腐败现象、巡视整改不力等问题,就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监督方式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过去形成了这么一种现象,就是不到违法的程度大家都可以“包容”、“宽容”,到了违法就由他去吧。这是对党和干部不负责任的表现。空军的同志说,培养一名飞行员要花相当于其体重一样重的黄金。我们培养一名省部级干部要多少代价?很多干部从基层做起,慢慢成长起来,最后毁于一旦,一失足成千古恨。出问题的人之前就会有迹象,为什么不及时帮助他们认识和解决问题呢?这就需要把纪律挺在前面。

今年1月开始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了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有了执纪监督尺子,就要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和纪委要首先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确保党的集中统一,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2日)

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中央巡视组是代表中央去反馈,要找党委(党组)书记直接说事,坚决把责任压下去。细化整改问责制度,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在听取二〇一五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2015年10月15日)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根本职责。各级纪委要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一百一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的讲话(2015年10月8日)

我强调一个问题,就是要全面落实党组织的责任。党的各项工作,所有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有责任,要尽心尽力做好。有的干部自己分得很清楚,是党还是政,是管业务的还是管党务的,自己给自己定位了。有的干部在纪委当常委、委员,认为只是挂个名、弄个待遇。其他方面这类情况也不少见。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担任职务就要履行责任,这是党交给你的一份责任。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2014年1月14日)

党的各级组织要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对大是大非问题要有坚定立场,对背离党性的言行要有鲜明态度,不能听之任之、置身事外。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9.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九

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镇纪委不断强化乡镇纪委落实执纪监督责任。

提高思想认识,理清责任脉络。深入学习区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理清责任脉络,制定出台监督责任清单,把纪检监察工作重心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

创新方式方法,健全体制机制。在履职过程中,要善于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在提高执行力的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监督执纪工作的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廉政提醒谈话制度、约谈制度和述廉述责制度。成立巡查组,紧盯纪律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并严肃责任追究。

10.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十

一、单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4分)

1、线索处置不得拖延和积压,承办部门处置意见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日内提出,并制定处置方案,履行审批手续。

A、20 B、30 C、40 D、60

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审查谈话、调查谈话,两者区别在于()不同。

A、谈话方式 B、工作对象 C、谈话地点 D、工作人员

3、执纪审查工作实行()负责制。

A、主管领导 B、分管领导 C、审查组长 D、审查人员

4、采取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谈话过程应当形成工作记录,可视情由被谈话人在谈话后()个工作日内就谈话所涉及的问题写出书面说明。

A、10 B、15 C、20 D、30

5、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二、多选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5分)

1、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原则。

A、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监督执纪的政治性,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B、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监督执纪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C、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惩

前毖后、治病救人。

D、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点,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制约。

2、承办部门应当在收到问题线索之日起30日内,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按照()方式提出处置建议,报主管、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会议研究决定处置意见。

A、谈话函询 B、初步核实 C、暂存待查 D、予以了结

3、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出和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A、核查方式 B、初核结果 C、存在疑点 D、处理建议

4、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A、将被审查人或者其他谈话对象带离规定的谈话场所

B、在未配置监控设备的场所进行审查谈话或者重要的调查谈话 C、在谈话期间关闭录音录像设备

D、要求被审查人在违纪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

5、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A、隐匿 B、查阅 C、摘抄 D、复制

三、判断题(本题共5小题,每题4分)

1、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对纪检机关、纪检干部的监督,构建纪检机关自我监督体系,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监督执纪纪律是本质上是工作纪律,而不是政治纪律。()

3、纪检机关对反映同级纪委委员的问题线索和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

4、对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应当根据以地方纪委为主原则进行监督执纪,并及时向对方通报情况。()

5、执纪监督部门、执纪审查部门、干部监督部门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受理即可;不属本部门受理范围的,直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按程序转交相关监督执纪部门。()

四、论述题(35分)

简述加强纪检机关监督管理的措施。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B

2、B

3、C

4、A

5、C

二、多选题

1、ABCD

2、ABCD

3、BCD

4、ABC

5、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四、论述题

答案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管理相关内容。

第四十五条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纪检机关应当严格干部准入制度,严把政治安全关,监督执纪人员必须对党忠诚、忠于职守、敢于担当、严守纪律,具备履行职责的基本条件。

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

审查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对审查组成员的教育监督,开展政策理论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批评纠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四十六条 对纪检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的,受请托人应当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发现审查组成员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或者存在交往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审查组组长、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直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登记备案。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审查审理人员是被审查人或者检举人近亲属、主要证人、利害关系人,或者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查审理情形的,不得参与相关审查审理工作,应当主动申请回避,被审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选用借调人员、看护人员、审查场所,应当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第四十八条 审查组需要借调人员的,一般应从审查人才库抽选,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办理手续,实行一案一借,不得连续多次借调。加强对借调人员的管理监督,借调结束后由审查组写出鉴定。借调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借调人员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事项。

第四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控制审查工作事项知悉范围和时间,不准私自留存、隐匿、查阅、摘抄、复制、携带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工作情况。

审查组成员工作期间,应当使用专用手机、电脑、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实行编号管理,审查工作结束后收回检查。

汇报案情、传递审查材料应当使用加密设施,携带案卷材料应当专人专车、卷不离身。

第五十条 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监督执纪人员辞职、退休3年内,不得从事与纪律检查和司法工作相关联、可能发生利益冲突的职业。

第五十一条 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对谈话对象检举揭发与本案不直接相关人员并属于按程序应当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应当由其本人书写,不以问答、制作笔录方式记载,密封后交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

第五十二条 执纪审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组组长是执纪审查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安全员。被审查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时做好舆论引导。

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省级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检讨,并予以通报、严肃问责。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督促整改。

第五十三条 对纪检干部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接受请托、干预审查、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以违规违法方式收集证据,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款物,接受宴请和财物等违纪行为,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11.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总结 篇十一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初以来,为了确保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我们进一步强化了工作力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年初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股室、到人,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股室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上半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为完成中心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二、狠抓学习,增强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今年以来,我们加大了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力度,着重在强化针对性,增强实效上下功夫。一是组织中心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使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畏法、守法。并适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结合我县发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讨论,总结教训,做到警钟长鸣,时时警醒。二是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的教育,通过窗口工作人员例会和评比每月服务之星活动,宣传先进,不断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得到了加强,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狠抓制度落实,强化日常管理,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在内部管理方面,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小车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制度》等各项制度,使机关内部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在窗口管理方面,先后健全完善了《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窗口督查制度》等制度,不断规范窗口服务行为,切实加强对各窗口服务过程的监督,确保了窗口服务规范有序高效运作。二是强化监督,狠抓落实。一方面认真执行“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将涉及中心人、财、物审批决策权项由副职行使,一把手做好监管工作。评先评优、大宗物品采购、重大资金支出等方面实现民主集中制,即通过会议研究,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另一方面,对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对窗口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同时,在窗口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举报箱、制作了意见簿,通过网站,公布了举报电话,受理社会各方面对中心建设的意见、建议和举报事项,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按照“查、防、控、评”工作要求,对中心风险防控工作一年多来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依据中心职能和岗位职责,认真理清权利边界,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明确防控重点。使岗位流程进一步明晰化,确保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明确本职业务流程,完善了岗位职责,使每位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都能明确重点监督环节。

四、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努力打造政务公开大平台。一方面以窗口“六公开一监督”(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实行“六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为核心,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群众为目的,向社会公开中心各窗口工作职能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工作人员全部实行亮牌上岗,在保障办事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同时因地制宜,不断加大载体建设。根据不同政务工作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通过在服务大厅设置查询机、发放《服务指南》、公开栏公示等载体,向社会公开中心服务内容。通过载体建设,满足广大群众对中心服务事项的了解,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着力构筑“阳光服务”大平台。另一方面,加大党务公开力度。及时将党支部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党建工作内容向党员公开,接受党员监督。

五、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3-5月,我们认真开展了集中整治“庸懒散奢”问题专项行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开展以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正风,治“奢”促廉为内容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征求到各类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3条,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解决时限,着力解决了中心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学风、文风、会风等影响发展环境的“庸懒散奢”等问题,在中心上下形成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二是在窗口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从3月份起到6月底,我们在各窗口党员中开展了“服务我承诺、办事您放心”岗位承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窗口党员及工作人员以规范的服务标准,热情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优异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赞许,在庆祝建党九十二周年之际,中心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党员进行了通报表彰。其中,地税窗口被市直机关工委、市中心评为“党员先锋岗”。今年1-6月份,各窗口共收到服务对象赠送的锦旗7面,表扬性留言20多条。

除开展服务竞赛活动外,中心每月还开展“流动红旗窗口”及“服务之星”评选工作。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和态度有了明显的改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六、加强效能建设、不断提高窗口办事效率

为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根据《__县人民政府3号令》的要求,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从4月份起,对进驻中心各窗口办件情况进行督查,并在选定五个窗口的办件中各随机抽取了10件进行了电话回访,回访的重点主要是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件时效和收集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县监察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时向相关窗口单位进行了反馈,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作出整改。

12.纪检执纪监督工作措施 篇十二

开滦集团服务分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7)05-000-02

摘 要 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日益推进,加之当前中央反腐倡廉工作持续深入。如何在紧抓经济建设不懈怠的情况下,切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就成为了当前国有企业纪检部门首要任务。有鉴于此,本文在结合笔者研究及工作实践基础上,首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展开论述,最后据此提出一些强化的措施,从而在确保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效开展情况下推动国有经济实现健康稳定发展。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工作职能 问题 措施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职能概述

结合笔者实践来看,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并以此为基础确保企业保持良好党风党纪以及做好各项活动纪律维护工作,从而为推动国有企业实现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基于上述作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具有以下几方面职能:第一,强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权责监督,以此防止一权独断与责任落实不到位情况产生;第二,强化国有企业党风党纪监督,从而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下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地产生;第三,依据党章党规、相关工作条例以及法律对国有企业党员违纪问题开展处理,并给予相应惩处。

二、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根据笔者对相关文献研究以及结合自身实践来看,受多方面原因所影响,这就使得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监督体系合理性不足

从笔者研究来看,监督体系合理性不足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首要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虽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指出国有企业党委书记不宜兼任纪委书记,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受多方面因素所影响,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下属地市公司仍将二者相结合,这样一来不仅会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局面产生,同时更有可能会导致纪检监察作用无法充分地发挥,进而为违法违纪问题地滋生提供温床;第二,从职务设置角度来看,当前在国有企业纪委书记通常只是“三把手”,这就导致了纪检监察形成下级监督上级、各项工作受领导以及主客体二者同在一个班子中,如此一来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地有效开展,从而导致国有经济发展得不到保障;第三,由上文所述我们得知,不少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处于被领导地位,这就意味着从纪检人员调动任免到办公场所、设备以及薪酬发放等各方面都需要经由国有企业同级党政班子所通过,这样一来必然会造成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受阻。

(二)没有全面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在大部分国有企业中,企业领导干部过于重视业绩,而忽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更有甚者认为企业纪检工作是“务虚”的错误观点。不仅如此,有的企业纪检部门与领导存在“等靠要”思想,在执行工作中存在较多顾虑,怕影响企业形象、怕影响队伍团结、怕影响绩效、怕影响经营发展而往往不主动工作,多数都是出于被动安排的状态,使得纪检工作的作用无法有效发挥出来。甚至还有员工认为企业原有管理制度繁多,并且?O察工作完成可以通过平常管理来取代,纪检监察只是走过场、走形式,导致基层工作量增加。

(三)纪检监察组织责任及权利划分不够明确,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较弱

当前,在部分国有企业中,其内部职能划分不够明确,从而导致了纪检监察人员无法透彻了解相关业务内容,工作无法面面俱到,使得监察工作质量大打折扣。不仅如此,部分岗位人员未能全面认识到自身职责,导致其在管理过程中出现越位的情况。对于需要进行监督管理的内容没有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没有承担起其应该承担的责任等等。此外,部分国有企业缺乏健全的监督机构,大部分监管人员都是兼职的,存在有“职”无权的现象,使得上级监督无法全方位覆盖,内部监督管理力度薄弱,从而影响到了企业生产与发展。

三、强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措施

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所存在问题,为了响应当前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号召以及推动国有经济实现新时期下稳定健康地发展,笔者认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应采取下列强化措施。

(一)独立监督体系地构建

鉴于当前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合理性不足而造成纪检监察工作无法有效地开展,笔者认为构建独立监督体系就显得十分必要。第一,对国有企业监察体制进行改革,即采取垂直领导交叉任职,并且实行下级公司纪检监察直接由上一级进行独立监督;第二,实行国有企业下级公司纪检监督干部与人员调动任免、财务以及职责等由直属上级机关决定,并且他们工作只对上级汇报负责;第三,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下属地市公司纪委书记与党委书记任职分离;第四,为了确保国有企业下属各地市纪检监察工作高效开展,上级纪检机关应为其独立设置人员及职责,其中人员包括审计在内2至3名即可。第五,对于权力的分配应当坚持合理适度的原则,科学分解企业重要岗位人员的权利,制定定期轮岗制度,确保职权的透明性。第六,企业纪检部门应当深化“三转”要求,对监督内容与职责予以明确,提高相对权威性与独立性,企业业务分工不允许纪委书记参与,必须要集中精力做好主业,保证监督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及时发现反腐倡廉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

只有加强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才能有效提高其在国有企业中的地位,并不断提升其工作质量。第一,提高企业全体人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可以通过加强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在根本上预防与控制职务犯罪的问题。第二,企业领导干部应当积极转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态度,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予以大力支持。第三,加大纪检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工作人员均能对纪检工作及其重要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第四,强化内外部协同监督。加强与地方政府纪检检察机关的良性互动,增进与地方专业部门沟通交流。并且还应强化群众监督。第五,将廉洁从业教育融入到中心学习当中,并重视教育的灵活性、针对性与超前性,让企业员工以及党员干部均能够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与世界观,从而提高其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自觉性与能力。

(三)精细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工作,提高内部监督管理能力

第一,在建立基建监察机制时,应当积极采用现代化科学技术来确保能够实时传达党委的各项政策与任务,并实现全面、动态的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第二,将当前重大问题作为企业项目设立的标准,使监管工作能够更加贴切实际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第三,正确划分并合理设置纪检监督部门的内部机构,并对其监察的内容与范围进行明确规定,让工作人员能够全面、清楚的了解自身的职责权限,从而更有效的将组织、协调与监督工作落实到位。第四,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落实从严治企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循纪检监察的工作原则。并且应当积极拓宽违反规章制度和法律条例案件的提供渠道,严格依照规章制度来办事,到惩治并举、标本兼治。第五,应当将各方监督力量如工会、审计、监察、纪检等机构进行有效整合,实现企业监督主体的多元化,监督范围的全方覆盖。

四、结语

总而言之,在新时期下,国有企业应当积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纪

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及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通过构建独立监督体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提高企业内部监督管理能力等方式来不断提升企业纪检监察的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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