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共12篇)
1.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一
如何做好投资管理工作
自从到规划部以来,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位同仁的帮助下,对中化投资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理解。要做好投资管理工作,有很大的难度。现就自己对这方面的理解做如下总结:
1.审批项目要有大局观,要确保所有项目一定符合中化战略发展的大局。
2.做工作要严细认真,防止粗枝大叶。
3.要加强与项目申报单位的沟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做到对项目的全面了解,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要让项目单位项目申报人员了解集团公司项目申报的程序,不同的项目要走不同的线路。
如有可能,要让二级单位做项目月报,对已经审批项目的执行情况、正在审批的项目、下一个月项目计划做一下总结,有项目提前通报,以加快审查速度。
4.对审核项目要做深入的了解,在了解过程中要带着问题。5.对审核项目要从多个角度去考虑,全方位的了解。要善于归纳总结不同单位对同一个项目的看法,去伪存真,从而获得对项目正确的判断。
6.对于大项目一定要强化现场调研工作,调研时要选择相关行业的专家一起去,从而获得第一手、翔实的资料。
7.对审批过的项目要进行跟踪落实,确保所有工作都落到实处。8.对项目不能只看到表面,还要透过表面看实质,要了解到项目单位报送项目的真实目的。
9.在项目较多时要分清主次,依据重要缓急程度确定前后次序,从而确保所有项目顺利推进。
10.要做好基础工作,特别是对已有经验的归纳整理,从而确保我们的工作具有持续性,不会因人而异。
11.对出现的问题要进行多方沟通,包括内部的和外部的,要及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2.要做好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养成随时归档的习惯。13.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的素质,从而适应多变的项目及不同领域的需求。
2.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二
针讨上述问题, 笔者认为, 只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计划管理, 方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会总需求, 保证社会总供给, 从目前来看: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途径有:
一、深化改革和完善投资决策体制
投资决策是投资管理的基础环节, 投资决策体制是投资体制的核心内容之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体制, 必须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体制。深化改革和完善投资决策体制的目标, 是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建立起责、权、利相结合的多层次投资决策体制。实现投资决策科学化, 首先要坚持宏观投资决策与微观投资决策相统一的原则。其次, 要建立并完善科学的决策程序。不论哪一级的投资决策, 都应坚持按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办事, 认真做好可行性研究, 先论证, 后决策。最后, 要采用科学的决策方法, 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 提高投资决策的水平。实现投资决策民主化, 就是要建立和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使投资决策成为有利于集中多方面意见, 进行多方案比较评价, 从而有利于优选投资方案的民主基础决策制。对于重大投资决策, 应从制度上保证, 采取切实措施, 广泛吸收和聘请各有关方面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 听取咨询, 审议项目, 落实行动, 不流于形式主义, 不走过场。为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不要相应建立和完善各类投资主体的自我约束机制, 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 作到谁决策, 谁受益, 谁承担风险和责任, 从而建立起一个责、权、利相统一的多层次的投资决策体制。
二、深化改革和完善投资计划管理体制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 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特点和作用, 改革投资计划管理体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 对于投资总量、结构、布局等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重要环节, 必须坚持通过计划搞好在全社会范围内的综合平衡, 以保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投资计划管理, 主要在于提高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应根据全社会的需要和财力、物力、技术装备能力等供给的可能性进行综合平衡, 确定五年计划的投资规模和年度投资规模, 使之相对平衡、适度, 力求避免年度间投资规模的大幅度波动。在平衡安排全社会投资规模时, 既要考虑全局的平衡, 又要考虑部门和地区的相对平衡;不仅要考虑年度规模的需要, 而且要考虑在建规模的需要;不仅要考虑投资实施的财力、物力平衡, 又要考虑项目投资后所需财力、物力的平衡投资总规模的确定, 应是在保持合理的部门、地区投资结构的基础上安排。
三、完善和加强投资计划管理, 还应切实保持计划的严肃性
计划的制定、调整和执行等环节都必须实行程序化、规模化管理, 在建投资总规模和年度计划投资规模要实行双控制。要改革按生产能力和投资额划分项目审批权的办法, 按照国家产业政策, 该严格控制发展的, 实行相对集中管理;该支持和鼓劲发展的, 适当扩大地方和企业的项目审批权限。制定不同行业的经济规模标准, 并严格执行。为了提高计划的质量水平和体现计划的严肃性, 国家应把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作为计划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区经济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投资资金管理体制既是投资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 也是计划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投资资金的筹集、使用和回收方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四、深化改革和完善投资经营管理体制
在完善投资实施管理体制方面, 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四自”主体。同时, 要进一步发展投资品市场, 在投资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行招标承包制, 形成真正的、公平合理的竞争局面。
为了正确引导各类投资, 协调发展国民经济, 必须建立和完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它由一系列的宏观政策及其有关政法部门构成, 宏观政策主要是指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政策、外贸政策和技术政策等。各种宏观政策必须成龙配套, 综合运用, 各有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 协调行动, 并进一步明确政府中计划、财政和中央银行等部门的职责范围。
3.努力推动投资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篇三
一、 保持投资合理增长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一战略基点,保持投资合理增长,扩大国内市场规模。投资和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必须正确把握好两者间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为稳定增长、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后一个时期,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发展,仍需要合理的投资作支撑。要处理好促进增长、调整结构、稳定物价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加强投资形势分析判断,根据形势变化调控全社会的投资活动,保持合理投资规模。创新和丰富投资调控工具,更多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对全社会投资进行以间接调控方式为主的有效调控。更多地寻求投资与消费的结合点,实现增投资、扩消费、惠民生的一举多得。
二、不断优化投资结构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投资结构调整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先导和基础,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要加强投资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信贷、土地环保、市场准入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引导投资结构优化升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产业投资结构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做大做强服务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坚决抑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投资。城乡投资结构上,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要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投资结构上,坚持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放在优先位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扶持力度,使投资增长更多依靠区域发展协调互动。
三、管好用好中央投资
中央政府投资是国家调控全社会投资活动、调配资源的重要手段,管好用好中央政府投资是我委履行投资宏观管理职能的重要任务。要按照十八大报告“更加自觉地把统筹兼顾作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的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布局,科学合理确定中央政府投资安排方向,进一步发挥中央投资在扩大内需、稳定增长、改善民生和优化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逐步建立中央政府投资稳定增长机制,形成与国家财力、发展需要和调控要求相匹配的中央政府投资规模。以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为契机,优化编制中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各类中央政府投资资金。不断优化中央政府投资结构,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安排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节能减排与生态保护、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央投资执行管理,强化投资计划执行全过程管理观念,切实加快投资计划下达和执行进度,确保中央投资及时发挥效益。
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以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性文件,努力把改革精神落到实处。企业投资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政府审核的项目数量大幅减少,审核内容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管理程序明显简化。政府投资管理更加规范,政府投资方向更加集中,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改革未有穷期,要按照十八大报告“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企业投改方面,推动出台《企业投资管理条例》,及时修订核准目录,最大限度缩减核准范围,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科学界定核准权限,坚持纵向放权为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相关行业部门的作用。政府投改方面,要尽快把政府投资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推动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快健全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推进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开展中央投资项目公示、后评价试点工作并不断研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五、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民间投资新36条和42项实施细则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放开民间资本准入限制迈出了重要一步。
4.企划投资部部门工作总结 篇四
201x年,我部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我们有几点体会:
一、注重工作计划性
努力增强了部门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前瞻性,避免随意性和盲目性,有效地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部里在每个月的月初都要召开一次部务会议,对上月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对本月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和部署,部门工作做到了有布置、有检查、有调整、有落实。同时根据职工的岗位职责要求把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做到任务到人,工作不留死角,切实保障部门工作的有序化运转。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根据部门工作比较繁重、业务跨度较大的状况,为了保证工作的进度和质量,我们在安排工作时,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把握工作中的轻、重、缓、急,着眼大局,抓住关键,力争抓紧抓实,抓出实效;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重大项目以及特事特办的事项,加强领导,集中力量,加快办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不延误,部门工作做到了思路不乱、阵脚不乱。
三、注重质量,讲求实效
在工作质量和要求上突出“严”字。要提高工作质量,就必须在工作安排上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办文、办事的总体水平。牢固树立精益求精观念,克服“过得去”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工作安排上,既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又要树立全局观念,不折不扣地贯彻公司的决策和部署,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加强作风建设
5.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五
水利部
第一章总
第一条
水规计[2003]344号
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产业政策》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及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有关法规,结合水利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事权划分、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后评估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排中央投资(包括中央安排的外资)进行建设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和地方投资建设的省际边界建设项目。全部由地方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水利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类型划分
第四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是通过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水利固定资产并发挥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及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
第五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公益性项目指具有防洪、排涝、抗旱和水资源管理等社会公益性管理和服务功能,自身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水利项目,如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蓄滞洪区安全建设、除涝、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贫困地区人畜饮水、防汛通信、水文设施等。
准公益性项目指既有社会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其中大部分是以社会效益为主。如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水库)工程、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等。
经营性项目指以经济效益为主的水利项目。如城市供水、水力发电、水库养殖、水上旅游及水利综合经营等。
第六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其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
第七条
中央项目是指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中央项目应在规划中界定,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地方项目是指局部受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地方项目应在规划中界定,在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明确。地方项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地方项目按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分为三类: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一般地方项目。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是指由中央审批立项,并在立项阶段确认中央投资额度的项目;中央补助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中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投资补助的项目;一般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并全部由地方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九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根据其建设规模和投资额分为大中型和小型项目。
大中型项目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
1、堤防工程:
一、二级堤防;
2、水库工程:总库容1亿立方米以上(含1亿立方米,下同);
3、水电工程:电站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上;
4、灌溉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
5、供水工程:日供水10万吨以上;
6、总投资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
第三章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事权划分
第十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根据项目类型,其建设投资应由中央、地方、受益地区和部门等分别或共同承担。同时鼓励企业、集体及个人筹资兴建。
第十一条
中央项目的投资以中央为主,地方受益地区按受益范围、受益程度、经济实力分担部分投资;地方项目的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受益区域和部门按受益程度共同投资建设,中央视情况可参与投资或给予适当补助;中央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水利建设项目给予投资倾斜。
第十二条
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和准公益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对于经营性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央可适度安排政策性引导资金,鼓励水利产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
地方水利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和作为中央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地方项目使用中央投资可以在项目立项阶段申请,由中央审批立项。地方审批立项的地方水利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国家的投资政策申请中央投资补助,中央视项目情况给予补助。
第四章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
第十四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报批程序一般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开工报告的上报、审核和审批。
第十五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首先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立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专业规划和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通过基本建设程序申请立项。立项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情况,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可适当简化:
1、在已有的堤防基础上实施的堤防加高加固工程,可直接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2、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立项工作,在流域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三类坝鉴定意见和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机构复核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总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或总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必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立项;总投资2亿元以下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水闸除险加固参照执行);
3、拟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大型灌区改造工程、节水示范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可在限额之内(3000万元)直接编制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4、小型省际边界工程,可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申请立项;
5、其他国家计划主管部门认为可以简化水利基本建设立项过程的项目。
第十七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第十八条
中央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流域机构)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地方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其中省际水事矛盾处理工程的前期工作由流域机构负责组织。
第十九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条件具备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第二十条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已批准的流域综合规划及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为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立项过程简化者除外)。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应执行国家和部门颁布的编制规程规范。
第二十一条
中央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后,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其他中央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等单位组织技术审查。
第二十二条
地方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级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抄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其他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其中省际边界工程,须由流域机构组织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审查。
第二十三条
中央项目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送水利部,其中大中型项目由水利部组织技术审查,一般项目由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大中型项目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利部,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地方其他项目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其中地方省际边界工程的初步设计须报送流域机构组织技术审查。
第二十四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技术审查后,由水利部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他中央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审批;其他地方项目,使用中央补助投资的由省有关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涉及省际水事矛盾的地方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报经流域机构审查、协调后再行审批。
第二十五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未能在3年内按条件报送下一程序文件的,需重新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六条 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权限:
以下项目的初步设计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
1、中央项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工程以及其他技术复杂的项目;
3、中央在立项阶段决定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4、全国重点或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
5、省际边界工程。
其它地方项目的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七条
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内的单项工程初步设计需要另行审批的,一般由流域机构根据批复的总体初步设计审批,其中重大的由水利部审批。
第二十八条
已列入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应急工程项目,可依据规划或已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直接编制应急工程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中央项目的应急工程的初步设计由流域机构报水利部审批,地方大中型项目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流域机构审批,地方一般项目应急工程初步设计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九条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概算调整等,须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在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范围内,依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一般的非重大设计变更、生产性子项目之间的调整,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初步设计编制的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投资在15%以内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静态投资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编可行性研究报告,重新按原程序报批。
第三十一条 项目建议书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外部建设条件涉及其它省、部门等利益时,必须附具有关省和部门意见的书面文件;
2、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签署的规划同意书;
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初步方案;
4、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方案及投资来源意向。
第三十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项目建议书的批准文件;
2、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各方的资金承诺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体制及管理机构落实方案,管理维护经费开支的落实方案;
4、使用国外投资,中外合资和BOT方式建设的外资项目,必须有与国外金融机构、外商签订的协议和相应的资信证明文件;
5、其它外部协作协议;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审批文件;
7、需要办理取水许可的水利建设项目,要附具对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以及经审查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 初步设计报告上报应具备的必要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
2、资金筹措文件;
3、项目建设及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管理机构批复文件和管理维护经费承诺文件。
第三十四条
设计文件在报批前,文件的组织编制单位一般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或组织专家,对勘探设计中的社会经济、重大技术、环境问题和工程方案进行咨询论证。
第三十六条
由水利部负责审核(审批)的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文件,水利部在收到文件报告后,要及时研究,按同意审查、暂缓审查、修改重编技术文件三种情况处理,并在收到文件2个月内通知申报单位。
经水利部同意审查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水利部委托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流域机构等单位进行技术审查,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或流域机构要制定审查计划、及时组织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部。
第三十五条 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开工。
第三十六条
项目开工报告由项目法人提出并按程序上报。中央大中型项目由水利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它中央项目由水利部审批;地方项目开工报告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送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中大中型项目由省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其它项目由地方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七条
利用外资项目的报批程序,除按上述条款要求编制文件、申报立项外,同时要编制利用外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执行国家现行其它规定。
第三十八条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需要调整初步设计概算的,需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十九条
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构生产生活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立项申请文件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编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水利部审查后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初步设计报告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水利部审批;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实行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两个审批阶段,部直属事业单位和流域机关本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报告由水利部审批;流域机构二级单位以下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由水利部审批,500万元以下的由流域机构审批,报水利部核备。
第四十条
规划、项目立项和重大科研等前期工作项目实行项目任务书审批制度。使用中央水利前期经费的项目任务书原则上由水利部负责审批,经部授权也可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批。
第五章 投资计划管理
第四十一条 投资计划管理主要包括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上报和投资计划的下达、调整和检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分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管理部门是各级投资计划管理的责任单位。
第四十三条
各级水利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水利发展中长期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以及国家投资规模,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安排计划。
第四十四条
中央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由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要求组织项目法人编制,上报水利部;水利部在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一中央项目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四十五条
地方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由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联合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同时抄送流域机构;其中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项目建议计划须报送有关流域机构审核,审核意见由省计划、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没有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的地方项目建议计划不予受理。
第四十六条
流域机构要根据流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状况以及建设情况,对地方报送的一、二级堤防和列入国家计划的地方大中型项目建议计划认真审核,按轻重缓急提出本流域建设项目排序,并将审核意见和建设项目排序报水利部。
第四十七条 编制投资建议计划,要对上一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随建议计划一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
投资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为:①项目名称、地点、建设性质、建设起止年限;②建设规模、设计工程量、总投资、投资来源、前期工作状况;③已完成投资和实物工程量、形象进度等建设内容;④建议计划工程量、工程形象进度、建议计划投资量等。编报时必须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图表等。
第四十九条
编制投资建议计划要按先中央项目后地方项目的顺序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要说明地方资金的具体来源,并出具证明,确保地方配套资金与中央投资同步安排;地方配套投资不能落实的项目不列入中央投资计划。
第五十条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定了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基础上,水利部根据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建议计划以及流域机构审核意见,编制中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报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凡列入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批复的初步设计;
2、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建议计划,或对于具体项目提出的当年申请中央投资补助的请示报告;
3、应急项目要有批复的应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应急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
4、符合中央投资事权范围。
第五十一条
中央项目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到水利部;地方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水利部联合下达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抄送各流域机构。
第五十二条
水利部根据工程进度、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将中央项目投资计划按项目下达到流域机构、部直属单位或项目法人,同时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水利部下达流域机构的投资计划,由流域机构按项目下达到项目法人,其中需要按单项工程下达的,由流域机构分解下达,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报水利部备案。
第五十三条
流域机构、各省计划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中央投资计划后,要尽可能减少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层次和环节。中央下达的资金,要按批准的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工程规模和施工定额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滞留、克扣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根据下达的中央投资计划,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要组织编制大中型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工程实施计划,报主管部门批准。中央项目和省际边界项目实施计划报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中央参与投资地方项目的工程实施计划报流域机构审批。
第五十五条
项目工程实施计划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编制,不符合初步设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工程实施计划不予批复。工程实施计划批复后,项目法人单位应据此认真组织实施。工程实施计划需要调整的,按原审批渠道,由原审批部门调整。
第五十六条 部直属机构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管理按照水利部《部属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第五十七条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计划执行而需要调整的,由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报原下达投资计划的部门进行审核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十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计划管理,制订计划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加强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五十八条
水利部负责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检查监督。流域机构对所在流域的中央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负有直接检查监督责任,中央补助地方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直接检查监督责任。
第五十九条
计划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计划执行进度与工程量完成情况,是否越权调整投资计划、擅自更改设计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及不合理压低或提高工程单价等。
第六十条
项目法人要在每季度末及时将工程建设进展、工程质量、投资计划安排和执行、资金到位情况等上报主管部门,其中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和省际水事矛盾工程的情况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总报流域机构。
第六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发现问题要及时出具整改通知,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必要时可调整计划和停止安排计划。对地方配套投资到位不足的,要督促地方补足,必要时可采取调整计划等措施,督促地方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第六章 项目后评估
第六十二条
项目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项目成果的重要环节。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按设计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水利计划管理部门应按项目验收有关规定参与工程验收工作,全面检查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审核概、预算执行情况,总结概、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对项目投资计划执行中遗留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三条
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运行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设计能力的发挥、产生的财务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跟踪。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立项决策、勘测设计、施工、生产运行、效益进行系统评价,综合研究分析项目实际状况及其与预测状况的偏差,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并将评估结果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以前发布的水利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6.某投资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门职责 篇六
党群工作职责:
一、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安排和公司计划,承担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相关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党总支在本单位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四、组织党组中心组、中层干部及其他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
五、负责公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党总支的文秘工作,以及有关会议的记录、纪要工作及会议决定的督办检查工作
七、负责与各级党组织的协调工作,包括与上级党组织相关文件的拟办、传递和归档
八、负责党群联系和信息沟通工作,协调党群各部门的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九、负责公司党总支的印、信管理等其他党群常项事务工作
十、负责统战工作
工会工作:
十一、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党的工运方针,开展工会工作
十二、按照工会章程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及会员代表大会,贯彻“双代会”和工会委员会决议
十三、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开展各种劳动竞赛活动
十四、负责妇女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十五、依照法律维护全体会员的权益,负责职工的福利、疗养、困难补助,开展送温暖活动
十六、负责向公司党组织、行政部门反映公司员工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就有关涉及员工利益的改革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或方案
十七、参与有关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
十八、指导和监督公司各级工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对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
十九、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公司年终评比和劳动模范的推荐
二十、负责完成公司党组织、上级工会组织和其他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十一、负责公司工会经费的筹措、使用、审查和审计以及会费的收缴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公司工会的文体设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推广全民健身运动
二十三、协调与公司党、团组织的工作
二十四、配合有关部门参与社保体系建立工作
共青团工作:
二十五、通过各种形式的会议、下发文件等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工作信息
二十六、负责组织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和政治理论培训及考核,负责对团干部的培训教育
二十七、按照团章的规定及时组织召开团员代表大会
二十八、负责共青团系统的先进评比表彰工作
二十九、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三
十、负责团员发展、退团、离团工作
三
十一、负责公司“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开展
三
十二、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三
十三、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种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三
十四、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种文体娱乐活动
三
十五、建立和管理团员、团干和团组织档案
三
十六、组织开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三
十七、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三
十八、负责完成公司党总支、上级团组织和其他部门交办的任务
三
十九、倾听团员青年的呼声和意见,协调处理职工申诉,维护团员青年利益,关注和反映团员青年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
四
十、协调与公司工会的工作
监察工作:
四
十一、制定公司廉政措施,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和廉洁奉公教育 四
十二、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指示精神和公司制度的情况
四
十三、负责对公司监察对象进行效能监察工作
四
十四、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
四
十五、主持调查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依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和程度提出处理意见,经领导批准后,负责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
十六、承担总经理和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行政监察任务
纪检工作:
四
十七、依据党章、党内法规和上级纪委的工作计划,布置开展党内的监督工作,提出对党员和干部进行纪律教育的计划和内容
四
十八、起草纪检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经决定后,组织实施 四
十九、负责公司领导民主生活会前的意见征集和统计上报工作 五
十、建立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五
十一、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及时向纪检领导汇报,对违纪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五
十二、接受群众举报,负责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 五
十三、对涉嫌触犯刑律的案件负责移交司法机关
五
十四、配合司法部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
五
7.浅析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篇七
上市公司加强投资关系管理工作的意义在于:获得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 认同公司的价值;获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持续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为公司再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与上市以后, 还可能有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或异地上市等各项融资活动, 只有在平时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做细, 在再融资的过程中才会得到投资者的支持。
公司在规范、充分的信息披露与交流的基础上, 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通过良好、有效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得以提高股东价值, 同时也为公司创造良好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 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
二、联系实际, 发现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第一, 正确、有效的理念尚未真正渗入公司管理层对投资者关系的承诺和活动中, 还没有形成完整、正确的投资者关系的理念, 没有意识到尊重投资者和保护投资者的重要性。
第二, 投资者关系目标体系的建设及其实现存在不足。在投资者关系目标设置中短期化趋势比较明显, 没有一个长期持续实施的计划, 制度的规定流于形式。
第三, 在信息披露方面, 整体表现较好, 但投资者关系管理比较被动, 沟通手段还比较单一。
第四, 公司建立起了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专门部门, 但对于公司内部不同部门及员工在投资者关系工作中的角色和分工, 也没有明晰的认识。
第五, 市值管理等公司上市后的重要工作尚未得到重视, 面对股价的震荡和下跌, 表现得准备不足。
三、联系实际, 搞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建议
第一, 上市公司应下设专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 通过这个部门来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体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公司要有全面的了解, 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 包括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 熟悉证券市场, 了解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 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要对投资者的提问有足够的解答耐心, 这样方可保证与投资者进行最有效的沟通。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人员是公司内外部信息的进出口桥梁, 不仅包括内部组织机构的协调合作, 也包括对外界信息收集、整理、反馈等功能, 通过他们可增进让投资者了解公司发展战略, 同时使投资者的意见及建议影响公司发展的双向互动。
第二, 上市公司要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很多上市公司把投资者关系仅仅理解为单向的信息传递, 通过报刊、互联网、电子邮件等手段向大量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提供公司信息。但公司所提供的信息不一定是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信息。而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信息可能上市公司并未提供。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 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这样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应由被动、单向变为一个积极、互动、市场化的沟通。
第三, 上市公司负责投资关系管理工作的部门设立投资者提问清单。不同的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有不同之处,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汇总投资者问题清单, 给予专业性的答案。清单中, 根据性质分为定性问题和定量问题, 在此基础上又根据各问题所涉及的领域进行划分。公司可划分为经营性问题, 财务性问题, 公司治理性问题及综合性问题。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给予投资者专业的解答, 可把问题清单分送至相关各部门后, 由各部门负责人给予准确答案, 从而保证问题答案的准确、全面。负责投资关系管理工作部门要定期把问题清单和提供的标准答案派发至将与投资者见面的相关董事、高管手中, 这样, 在与投资者见面时, 无论是回答技术参数、相关具体财务数据还是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时保证真实、准确、专业、规范。公司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部门在接待来访时都要作来访笔记, 认真做好登记、记录工作, 建立完备的档案制度。
第四, 上市公司要进行沟通信息的组合策略与沟通手段的创新设计。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渠道多种多样, 不同的沟通渠道效果不大相同, 而且不同的公司也可能根据公司不同的性质采用不同的沟通渠道。公司可通过本地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加业绩网上集体说明会, 公司高管人员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 就年报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 与投资者深入交流, 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联系, 切实提高公司透明度和治理水平。上市公司还可通过主动路演, 充分调动主观能动性, 争取配合每次定期报告披露, 在公告业绩后, 积极主办业绩发布会及境内外路演, 先行主动地与投资者交流。上市公司还可主动拜访投资者, 力争保持良好的沟通, 了解其对公司各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并及时反馈公司董事会, 以期更加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还可通过设立投资者关系论坛, 并由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人及时回复, 该专栏为投资者了解公司提供更便利的绿色通道, 并授予投资者更多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此外, 公司还可以通过定期制作向管理层报送的投资者信息报告和送给投资者、分析师的电子杂志, 建立起双向沟通机制。
8.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八
【关键词】投资控制;监理;XX抽水蓄能电站;委托建设管理
1、概述
XX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全面实行以项目法人负责制为核心的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期采用“小业主、大监理、委托建设管理”这种创新型水电建设管理模式,监理单位全面承担了工程的“四控制”,同时要与委托建设管理单位(代业主)、业主协调各方工作,这在以往的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是第一次,如何界定业主与委托管理单位的工作权力界面,如何区分监理和委托管理单位的工作职责,如何处理和委托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围绕于整个建设过程,投资控制作为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在这种新型水电建设管理模式下开展监理投资控制工作进行了有益地实践。
2、监理投资控制工作程序
工程建设过程是“小业主、大监理、委托建设管理”全新的管理模式,其主要表现是“委托建设管理”,且为业主“有限”委托,这与项目管理中的CM(Construction Management,建设管理)代理型是类似的,这种管理模式的特点就是在项目运作过程中,有独立的主体承担项目管理工作,即项目部是工程现场管理业主(代业主)。监理中心直接面对项目部开展工作,其一切职责不发生改变,对业主(有限公司)负责。对应到工程投资控制上,有限公司只负责决策工程重大变更和索赔,将建设期日常投资管理工作委托项目部,项目部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配合监理中心开展工作。这对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及时处理合同变更事项是有利的,也为最终的工程竣工决算和审计提供了坚实的过程基础,有利于工程总体投资控制。监理中心按照这种管理模式的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监理与项目部相互监督的投资控制体系,计量制度、标准和程序。
2.1工程量审核程序
工程计量,监理中心对工程量审核的程序要求是:①充分熟悉和掌握有关的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规范、规定和办法等,明确工程计量支付的界限和标准。②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工程的施工部位、项目、数量、施工质量检查验收等情况。③事先对设计工程量(含设计修改工程量)进行审核确认,对原始地形予以复测和确认,并报项目部批准,作为总量控制的依据。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支付申请及随附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支付项目的工程量(测量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监理工程师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分别对需测量收方的工程量和计件工程量进行审核)、合同单价及总价进行逐项核实审查。⑤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收方测量,除对施工单位收方进行旁站监理外,还需进行外业抽查,内业复核,并将核算工程量送施工监理部、合同管理部审核,送总监理工程师核定,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2.2工程进度款结算程序
单价项目根据工程施工单位提供的计量凭证,按核定后的数量进行计量。总价项目依据工程形象进度凭证,采用不均衡平摊法审核工程价款。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内容及质量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是否与合同单价一致,暂扣的工程价款是否可以进行结算等。
2.3工程变更审核程序
合同变更及合同外新增项目,必须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其中:工程量由土建、合同管理部(包括测量监理工程师)共同或分头审核,单价分析及费用计算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审核完毕后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后报项目部审批。监理在审核合同变更项目时,事先与合同双方沟通协调(包括施工单位、有限公司和项目部)。项目部审批后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完成后按工程进度款结算程序结算。
2.4工程索赔审核程序
工程索赔是工程投资控制一个重要工作内容,索赔的发生往往与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自然环境,以及周边工程建设环境等有关。工程索赔以预控为主,并与工程质量控制纳为一体,制定监理内部的控制措施。
2.5工程竣工结算与审计程序
工程竣工结算分标段进行,竣工结算中的竣工工程量根据合同中相关项目的计量原则进行,计量依据是设计、监理和项目部文件,以及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部工程师共同计算(或测量、或现场确定)和签定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工程单价的审核主要是根据合同对①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该项目的单价计价,②合同《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但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采用该项目的单价,无适用的变更工作的项目,根据投标书报价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竣工结算费用主要由合同项目、合同变更及合同外新增项目三部分组成。
3、几点体会
(1)XX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合同均是由有限公司负责签订的,由项目部、监理中心负责履行管理,由于对工程实施阶段某些项目的施工合同执行、变更及索赔的“解读”不尽相同,需要工程管理各方讨论协商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一方面是由合同本身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项目部、监理中心的管理范围权限引起的。如何让监理尽早介入项目的立项阶段和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发挥监理在合同的谈判、签订等方面专业化优势,以便在工程实施阶段与委托管理单位更好的配合开展工作,是这种管理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
(2)对有可能增加投资的设计变更,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做具体分析,监理不能一涉及设计变更费用增加就投否决票,表面上是在维护业主利益,实际上损失的是业主的长远利益,监理必须将设计变更放在工程有效使用年限内的整体运营效益中去做研究,才能得出最有利于业主的决定。
(3)现场工程量的签证采用监理和项目部联合完成的形式,这一方面起到了对工程量复核精确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起到了签证各方相互监督的作用,使实际变更工程量能如实反映施工完成面貌,减少了监理与业主、代业主之间由于沟通不够造成的互相猜忌(不信任),有利于监理工作权威性的树立,也有利于变更项目的费用结算。
4、结语
随着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改革不断深化,传统的建设监理将逐步与项目“法人”脱离工作关系,而转向与专业的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发生工作关系。不论与委托建设管理单位存在“管理”或“被管理”的关系,XX工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顺利建成,说明这种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先进性,监理中心也积累了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开展监理工作的经验,由于可供学习借鉴的经验还不多,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我们的工作。
作者简介
9.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九
今年上半年,根据伊化系统和博源投资公司管理层的统一安排,结合博源公司现状及公司领导对投资管理部年内工作的部署,投资管理部在不断拓展部门业务,完善部门职能的同时,主要针对伊化系统内存在的问题,在公司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开展了以下几个层面的工作:
一、处理系统内遗留问题
参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评估处置伊化学公司转入的剥离贷款前的准备材料工作;处置海化破产清算遗留问题,编写海化破产清算工作总结材料;完成伊化学公司重组中所需的历年情况汇报材料。
二、完善系统内股权结构管理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的整体工作安排并领导指示,按照公司管理人员的参股限额标准,完成了伊化学公司、远兴公司、博源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的参股工作;办理了博源工程公司的人员参股,本次共参现金294.82万元。根据《股权管理办法》,办理了试验站离站员工和三总部部分人员的股权转让等有关工作。同时,利用参股资金,积极、稳妥地回购与伊化系统脱离了关系的持股员工的股权,并实施了2004年博源公司的分红工作。
三、投资管理
草拟了公司将控股子公司委托远兴公司管理的《委托经营协议》,对内蒙古博源工程有限公司2005年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认定,并出具了考核报告。
完成了内蒙古小额贷款公司发起人招标项目投标书的制作,完成拟设立的典当公司和担保公司设立材料的的准备工作,但由于公司对此项工作整体思路的调整,相关运作未能进行有效实施。
四、招商引资工作
在系统融资方面,上半年,在公司领导的相关安排下,利用合作开发色连二号井田的契机,先后与皖北煤电、温州化州集团接洽,洽谈合作事宜。重点与中能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接洽,并安排其上牟单位大唐电力、开滦集团的人到鄂尔多斯考察。期间,与中能源签定《合作意向》,此后,经与其多次接触,深层次的进行洽谈和沟通。目前,正式合作协议正在洽谈中,但是,在牛总的领导协调下,已通过定金预付款方式,为伊化系统解决资金5000万元。
在项目融资方面,年内接洽了包头信托、美国能源公司、北京友好之桥投资顾部有限公司、榆林经济开发公司等机构。上半年,对国内的机构、商业银行,重点参与并接洽山西信托、山西潞安集团,组织实施考察并谈判;接触包头商行、呼市商行并组织探讨融资的可能性。
在开发蒙大基地方面,与奥斯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接洽;
在行业联合方面,参与了山东海化集团公司赴安棚碱矿考察的接待工作及双方就合作事宜的初步谈判并形成纪要。
五、系统内公司的协调
积极与工商局协调,组织办理系统内公司的年检工作,准备系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材料,协助远兴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代中北公司办理相关变更工作,待办中北公司、大通公司帐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工作。
积极协助系统内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其中,组织应对国家海关总署对博源联化的设备进口检查工作,协助博源联化与呼铁局外经公司谈判并签定铁路专用线修建合同。
六、协调鄂建设银行、实施住房贷款
按照集团领导的同意安排,抽调专人负责系统内人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虽然此业务比较单一,但是手续比较繁杂。即使如此,截止目前,已完成前两批168户的申报、审批手续,实现住房贷款2000万元。预计该工作可能会于三季度末初步完成。
总之,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积极引导下,投资管理部的职能正在逐步强化,业务也在不断拓展,在阶段性和长期性工作任务的调整和实施中,投资管理部的管理工作将会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投资管理部
2006年8月17日
10.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十
自查报告
(花垣职校)
根据《中共湘西州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自查与专项自查活动方案>的通知》(州纪发[2010]13号)有关精神,《关于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监督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前期审批情况
1、自查要点一
我校项目于2008年底由省教育设计院完成规划。项目的规划、立项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
2、自查要点二
该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审批、核准、备案程序进行。2008年11月3日学校对科技大楼建设项目提出立项请示,2008年11月5日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对科技大楼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作批复(花发改字[2008]113号)。2009年6月5日花垣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花垣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科技大楼基建计划的通知》(花发改字(2009)52号),5月18日进行建设工程勘察,9月18日由县建设局进行施工图初步设计(花建初设审批12号);6月17日由省教育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2009年7月13日由长沙县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完成审图,7月11日由县教育局对建设工程施工招 1
标向县招标管理部门上报申请书,8月12日上报《关于核准花垣县职业教育中心科技楼项目招标事项的请示》,8月12日县发改局下发《关于核准花垣县职业教育中心科技大楼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花发改招字[2009]122号),9月17日项目正式开工。
3、自查要点三
严格执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程序,可研批复地点与初设批复地点完全一致。
4、自查要点四
2009年9月2日花垣县环保局下发《于花垣县职业教育科技大楼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关(花环[2009]20号),9月9日花垣县规划局颁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009]031(公建)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中。
5、自查要点五
新建项目真实,不存在用已完工建设内容作为新建项目虚假申报问题。
二、项目建设实施情况
6、自查要点六
该项目于2009年9月17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当日组织正式开工,工期210天。当年12月底主体完工,目前正筹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施工进度足额拨付,投资完成情况符合进度要求。
7、自查要点七
该项目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批复,开展建设实施工作。
8、自查要点八
该项目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规划、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地点、建设方案、图纸、内容与批复相符,没有存在超批复征用建设用地问题。
9、自查要点九
该项目没有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没有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但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实际,建筑面积有了扩大,所需资金由本级财政自行解决。
10、自查要点十
该项目没有存在虚报投资完成额问题。
11、自查要点十一
该项目由湖南省湘西吉首建筑安装总公司承建,二级施工资质、二级建造师证、施工单位也是该公司。
三、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2、自查要点十二
该项目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甲方由法人代表龙宗清校长负责,乙方由法人代表石国栋负责。由吉首市和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由湘西自治州正元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项目施工监理。该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合同编号为200917)。
13、自查要点十三
该项目按规定按程序进行招投标,2009年8月16日在《团结报》
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没有招投标不规范问题。
14、自查要点十四
该项目招标结果与签订的合同一致,签订的合同文本是用湖南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5、自查要点十五
该项目建立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项目单位由校长龙宗清负责,施工单位由法人代表石国栋负责,项目五大责任主体共同严把工程质量关。
16、自查要点十六
该项目在整个建设过程中管理严谨,不存在漏洞,没有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
17、自查要点十七
该项目对中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18、自查要点十八
该项目的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统一拨付,管理制度健全。
19、自查要点十九
该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预算,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设计变更验工计价、项目结算、竣工决算等程序,不存在投资超概算或投资规模失控的现象。
20、自查要点二十
该项目实事求是。没有虚报套取中央资金的现象。
21、自查要点二十一
该项目不存在将新增中央投资用于偿还以往债务拖欠的情况,没有滞留、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五、竣工验收情况
22、自查要点二十二
该项目因今年雨季较多,加上用电和用水不正常,工程延期至7月份竣工。按照规定,履行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23、自查要点二十三
该项目为合格工程,可以按期投入使用。
24、自查要点二十四
该项目工程合格按时进行竣工验收,没有出现验收走形式的现象,没有出现未验收先使用的现象,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不存在闲置。
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
25、自查要点二十五
该项目自始至终所有信息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的。
26、自查要点二十六
11.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十一
关键词: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国际经验;启示
一、 引言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是指基金管理人与被投资企业签订协议后,从私募股权基金向被投资企业注入资金后直至私募股权基金退出被投资企业的期间内,基金管理人参与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追踪监控企业的行为以及提供各种管理上的帮助以实现价值最大程度增值、防范风险的行为。那么,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有何关系呢?本文拟通过整理国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总结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值得借鉴的经验。
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国际经验
1. 企业黑箱视角。所谓企业黑箱视角,是指将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视为黑箱,研究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和被投资企业的公开上市价格、股票回报率以及投资回报率之间是否正相关,从而判断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是否对被投资企业的价值绩效产生积极作用。目前国际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后管理对被投资企业具有积极意义,基金管理人的参与管理活动提高了被投资企业公开上市后的经营绩效和长期市场绩效,如表1所示;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有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与无私募股权基金支持的企业在市场绩效方面并未有实质差别,如表2所示。
2. 因素分析法。因素分析法主要研究私募股权基金哪些投资后管理行为积极作用于被投资企业的成长,而非单纯地将被投资企业视为黑箱,简单研究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具体如表3所示。这种分析方法也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投资后管理是被投资企业绩效的重要影响因素,在被投资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为投资后管理可实现知识共享、整合或接近关键资源、缩短企业产品市场化时间,从而增加被投资企业价值;另一种观点认为,被投资企业并没有表现出更好的绩效,他们质疑投资后管理是否真的能为被投资企业带来价值增值,从而提高被投资企业的绩效,具体如表3所示。
三、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
1.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水平较低的原因。私募股权基金有效的投资后管理,应能够支持被投资企业,研究和协助规划发展战略,帮助优化技术路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构建最优的公司架构、透明规范的财务体系和业绩评价体系,以促使目标企业迅速发展,实现投资增值。而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远未达到上述目标,投资后管理水平还比较低。笔者认为,由以下几个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发展还不够成熟,还跟不上资金规模膨胀的速度,专业的人才更为匮乏。其次,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具有地域性,导致其规模较小,且缺乏统筹规划和风险的合理分散,管理水平也比较低,而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的私募股权基金更是少之又少。其三,因Pre-IPO盈利更可观,大量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侧重于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无心提供有益的决策意见和增值服务。其四,我国募股权基金一半以上具有政府背景,其运营体系受到行政关系的干扰,导致决策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并容易滋生寻租行为。其五,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多数未建立目标企业风险管理组织、风险管理流程、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业绩作为对目标企业职业经理人的重要考核指标,也为在投资协议中就资金使用的监管、优先股权、一票否决权、明确股东派生诉讼权等权利进行明确规定。
2. 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的启示。国内关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绩效的研究比较少。龙勇、庞思迪和张合(2010)针对投资后管理中的两种主要形式——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研究了两者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三个主要方面的影响,认为项目监控和增值服务都对企业董事会、股权结构、约束激励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孟卫东、江成山和刘珂(2009)认为基金管理人对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和监控最终是作用于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他们通过分析风险投资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作用机理,提出投资后管理通过提升创新投入能力、创新研发能力、创新管理能力以及创新转化能力等方面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的分析框架。
综合国内外对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的关系,笔者认为值得国内私募私募股权基金借鉴的主要在于管理体制创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深化管理对象。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后管理,其核心是对企业家的监管。由于企业家作为特殊的人力资本,具有独特的属性:低担保性、高专用性、强显示性、可抵押性。因此,投资后管理不仅要考虑对企业家的激励,也要实施严格的监控和约束。笔者认为,基金管理人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发展阶段,结合企业家的特性,设计合理的机制。对于处于早期阶段的被投资企业,由于企业家拥有较高的股权,其努力程度的收益大部分归其所有,但担保能力却不明显不足,造成激励与风险承担的不对称,此时,基金管理人必须通过提高最终控制权,保证被投资企业的利益高于企业家的利益,以降低投资风险和损失。随着被投资企业的发展,企业价值不断提高,企业家的能力不断显现,担保能力亦不断提高,基金管理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整体运营状况、企业家的能力动态调整控制权,在对企业家进行良好激励的同时,对其严格的监控和约束。
2. 创新管理手段。笔者认为,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分配和转移安排是基金管理人投资后管理机制最核心的手段。通过合理治理机制,使基金管理人企业家之间的重复博弈形成最优的博弈结果。基金管理人可通过契约的设计,实现控制权的逐步、分层次转移。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对企业的激励约束的创新手段有如下几种:(1)以可转换证券的投资工具。可转换证券等投资工具是一种严格的控制权激励,可促使企业家将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投入到企业,促成经营目标,同时实现收益的最大化和企业家的效用最大化;(2)分阶段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项目的进展判断企业家的努力水平选择追加投资还是终止后续投资,以减少企业家试图对企业剩余索取权进行重新谈判的机会主义行为;(3)创新激励性报酬的形式。笔者认为,以股票赠与和股票期权(如对赌协议)为主的激励报酬形式可实现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的利益高度趋同,降低委托代理中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道德风险;(4)退出约束。基金管理人可以要求在被投资企业业绩低于预期目标时将前期投资以预先设定的价格回售给被投资企业。这种形式不但会导致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数额减少,而且具有信号传递效应,影响被投资企业在资本市场的后续融资,从而对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产生市场约束。
3. 创新激励方式。由于基金管理人与企业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加之他们之间所签订的契约具有不完备性,单纯的显性激励或隐性激励都不足以形成对企业家的强而有效的激励,而只有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的结合才能取得预期的激励目标。在显性激励方面,笔者认为,可通过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以及薪酬结构最为重要。一方面,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项目的发展和业绩,动态调整被投资企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另一方面,可按照企业家的经营业绩连续支付薪酬,这不但可有效提高企业家的努力水平,亦可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激励与约束企业家提供手段。在隐性激励方面,主要包括相对业绩激励和声誉激励机制。前者通过过滤企业家补课控制的经济环境因素,评价其经营绩效,以间接考察基金管理人关心的企业家的努力程度、智力因素、诚实和创新能力。后者通过利用市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以其前期的业绩为依据,驱使企业家根据其人力资本、潜能,提高声誉,以在融资过程中处于有利竞争地位和获得更强的谈判力量。
参考文献:
1. 安国俊,李飞.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发展思路.中国金融,2011,(1).
2. 黄亚玲.私募股权基金文献综述.国际金融研究,2009,(3).
3. 贾宁,李丹.创业投资管理对企业绩效表现的影响.南开管理评论,2011,(1).
4. 李琼,周再清.我国私募股权基金投资风险成因及其管理对策.金融经济,2011,(6).
5. 刘二丽,崔毅.风险投资后管理与被投资企业绩效关系研究综述.现代管理科学,2007,(8).
6. 龙勇,庞恩迪,张合.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治理结构影响研究.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9).
7. 孟卫东,江成山,刘珂.风险资本投资后管理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9,(3).
8. 彭飞.风险投资后管理概念辨析及分类模式研究.现代管理科学,2011,(6).
9. 彭飞,汤海溶.风险投资家投资后管理效果研究综述.探索,2010,(4).
10. 朱奇峰.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理论、实践与前瞻.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
11. 郑德程,欧阳铭,孙路.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研究——以金融创新推进创新型国家战略的新思路.金融发展评论,2010,(8).
12. 张亦春.现代金融市场学(第二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13. 张亦春,郑振龙,林海.金融市场学(第三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林木顺,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博士生。
12.投资管理部门工作计划 篇十二
1 建设项目事前评审———开源节流
(1) 建设项目前期阶段评审。政府直接投入和注入资本金的项目, 往往投资规模大, 造价高, 根据投资项目管理的特定要求, 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而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不仅有说明项目提出的背景、拟建地点, 提出与项目有关的长远规划或行业、地区规划资料, 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等, 还包括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财政投资评审的介入, 对资金筹措方案、费用效益进行分析比对, 以便更准确地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评审, 分析制定的投资方案是否妥当, 目标是否符合实际, 以便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效益, 为决策层提供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的科学依据。
(2) 建设项目准备阶段的评审。建设阶段准备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概算、预算、施工合同等工作。工程概算、预算是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中的产物, 初步设计文件是对整个项目的总体设计, 它应满足主要设备和材料、产品方案和工艺流程等要。初步设计概算是根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编制, 它产生在实施阶段之前, 概算造价的评审范围是对其主要经济指示分析, 控制项目总投资和规模, 避免初步设计概算超投资估算。
施工图预算是建设单位在实现和完成建设工程项目所花费的一个预期目标值。它是在工程项目开始实施前进行的对项目费用的一种展望和预测, 同工程结算有着本质的区别, 影响施工图预算编制结果准确性的因素很多, 如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市场材料的了解程度、职业道德等。一是工程量计算误差的评审。工程量计算是一个重要环节, 施工图纸表达是否正确、全面、清晰是工程量计算准确性的基础, 特别是市政道路、桥梁及安装工程项目中, 往往在图纸中已有明确标注材料用量表及工程量表。材料用量表及工程量表计算方法和数量, 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 需要评审人员根据施工平面图、纵断面图和详图等资料综合分析计算后方可确认;二是设备材料价格的评审。在国内, 同一种型号设备存在多家生产厂商竞争, 价格混乱、价格不一的现象, 没有统一规范的市场, 使得设备材料预算价格同结算价格相差较大。作为预算编制人员往往不考虑主要设备材料的性价比, 只凭个人的意愿随意性对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进行确认。因此, 财政评审专业人员应按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的“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理念, 实事求是地反映事情客观实际, 熟悉施工图纸, 深入了解市场动态, 规范市场询价广, 泛收集主要设备材料品牌、规格等, 合理套用单价, 防止出现漏计、重计、错套等错误, 才能准确把握预算造价, 为评审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依据, 确保财政预算资金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2 建设项目事中评审———过程控制
(1) 工程进度款的评审。建设过程中很多项目存在施工单位虚报工程进度款,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基于自身管理考虑, 往往默认该行为, 评审人员应对建设单位申请的每期工程进度款进行现场踏勘, 了解项目周边情况, 根据建设管理程序、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资料进行核实, 按序时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 有效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
(2) 设计修改和变更的评审。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与变更工程设计受到地质勘察资料、设计规范、设计标准、设计手段、建筑材料等客观条件影响和制约。当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时, 设计也要相应变化以适应建设需要, 由于建设过程涉及设计变更、现场地质状况突变、不可抗力等因素, 财政性投资项目多、规模大、工作面广、工作量大、繁杂, 且项目单位提供资料粗简的情况下, 主要靠现场踏勘手段, 调查了解情况。做到每一个项目, 必须到现场, 通过对比分析、查阅资料, 合理审定变更项目的金额, 充分发挥财政投资评审在项目建设中的作用, 确保政府投资效益最大化。
3 建设项目事后评审———总结和评价
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完成后, 即进入竣工验收和总结阶段, 财政投资评审随之可进行项目的后期总结和评价。竣工验收是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面总结, 竣工结算审查是财政投资评审最重要的环节。竣工结算的编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材料价差、政策性调价等实际发生全部费用。
加强竣工结算的审核, 力求工程计量的准确, 预结算工作完成后, 财政投资评审重点应放在工程量是否准确, 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 各项取费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具体如下:
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正确与否, 是关系到预结算准确性的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项目划分是否合理,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是否与定额保持一致, 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定额单位保持一致, 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这几个方面是工程量审核必须重视的。
工程内业资料的审核。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变更、主要材料的检验试验报告、竣工图等, 财政投资评审人员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量计算原则对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科学审查, 避免“预算超概算, 结算超预算”。
4 结束语
随着公共财政框架逐步建立, 财政再分配公共产品的均等化, 评审的范围越来越宽, 落实科学发展观, 经济快速增长, 财政投资的公共支出项目越来越多, 专业技术性越来越高, 财政预算国库制度改革精细化管理和透明度的提高, 要求评审越来越细、越准, 这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和逃战。但从实践中看到,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在发展中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准确把握机遇, 积极面对挑战, 勇于克服困难, 重新审视新形势下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职能、地位和作用, 只有对其认识到位了, 才能真正把评审工作落到实处, 更好地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目标服务, 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事业的长久健康发展。
摘要: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全过程管理工作中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分析财政投资评审在政府投资全过程作用, 以期通过加强财政投资评审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强化评审监控, 促进财政投资资金合理利用和效益最大化。
关键词:财政投资评审,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200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