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广播电视概论(精选5篇)
1.自考广播电视概论 篇一
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主要共同特征1都是建立在人身依附(占有)关系基础上的法律2都是公开维护等级特权的法律3都是残酷野蛮的法律4都是落后的法律(特别是成文法不发达)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运用证据规定的指导原则:1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2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处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但只要其他证据确凿,同样可以判决其有罪并处以刑罚。
人民法院对于哪些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1凡聚居的少数民族均有权实行区域自治2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按民主集中制建立的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3自治机关的负责人主要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在多民族居住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各自民族都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5民族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6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2002年7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2.行政执法的生效条件。
3.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4.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5.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内容。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分析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从内容上说,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国家生活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而普通法律只就国家制度或社会制度中某一方面的问题作出规定。从效力上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为普通法律提供立法依据,一切普通法律的规定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从制度和修改程序上说,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刑事诉讼中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1把刑事诉讼中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归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在法律上将被告人确定为犯罪人2确定任何人有罪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即经过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正式宣判。如果未经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就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当事人如要亲自进行诉讼活动,还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不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
当前如何根据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来促进“依法制国”方略的实现:社会主义法制的四点基本要求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当前在法律实施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症结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以应侧重解决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执法活动的监督,依法行政,司法公正,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诸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贯例.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1.对依法可能判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有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民事起诉必须符合4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依据我国宪法的有关规定,当前应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1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尊重和保障人权2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5扩大基层民主,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
2004年7月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律的解释 2.行政区域 3.著作权 4.公诉
5.国家责任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公民人身自由的内容。
2.行政立法应当符合的要求。3.代理的法律特征。
4.公司法对股份转让所作的限制。
5.民事起诉应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共15分)
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某甲1999年患精神病,经治疗,病情基本稳定。2001年甲在某商店看到一种收音机,觉得其物美价廉,就买了下来。回家后其夫乙觉得价钱质量都还可以,只是功率太小了。因此乙找到商店要求退货。商店称此产品并没有质量等问题,拒绝退货;乙称甲系精神病人,其行为无效,应予退货。
问:此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 2005年4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民族区域自治 37.具体行政行为 38.法人 39.商法
40.最惠国待遇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的组成。42.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种类。
43.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2005年7月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法律事实 37.票据法律关系
38.税法 39.刑罚
40.双边冲突规范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我国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4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4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2006年4月图片 2007年4月
41.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1)纳税主体;(1 分)
(2)征税对象;(1 分)
(3)税率;(1 分)
(4)税种税目、纳税环节、减免税、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2 分)(注:第(4)点中答出任意两个方面可得 2 分)
4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1 分)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1 分)(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1 分)(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1 分)
(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1 分)43.简述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的情形。(1)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 分)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1(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 分)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1 分)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总则中直接规定了以下立法基本原则:(1 分)
(1)遵循宪法的原则;(2 分)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2 分)(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2 分)(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2 分)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1 分)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原则;(1 分)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原则。(1 分)
2007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必要性。42.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突出特点。
43.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2008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2008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主要内容。42.简述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43.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论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2010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
2010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2011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浙江省2002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2.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3.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4.合同的特征。5.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应具备哪些条件? 浙江省2003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刑法的基本原则。
2.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含义。3.债消灭的原因。4.反诉的条件。
5.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浙江省2003年7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
2.行政司法行为与行政执法行为的区别。3.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4.刑事强制措施的意义。
5.国际组织的特征。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1.分析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特征。2.介绍和分析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2003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 2.我国刑法中规定的非刑罚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3.所有权的特征有哪些? 4.我国继承法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5.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浙江省2004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4.简要回答合同的特征? 5.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案件有哪些? 5浙江省2004年10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取决于哪些因素? 2.简述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申请人申请专利应遵循哪些原则?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5.我国行政法律关系由哪些要素构成? 浙江省2005年1月
四、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构成违法需具备哪些要素? 2.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3.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4.劳动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原则。5.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浙江省2005年10月
五、简答题(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4分)
2.全国人大的代表享有哪些特定的权利?(3分)
3.不作为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特定的条件有哪些?(3分)4.人民法院量刑的一般原则是什么?(4分)5.简述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范围。(4分)6.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4分)7.合同的履行地点不明时应当如何确定?(3分)8.申请支付令必须符合哪些条件?(5分)浙江省2006年4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42.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43.简述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的全部过程。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44.试分析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的关系。
浙江省2006年7月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2.简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43.简述民事起诉应具备的条件。
五、论述题(本大题10分)44.试分析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
浙江省2006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1.法律责任 2.犯罪中止 3.立案 4.代理
5.劳动合同
6.行政机关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内容。2.正当防卫的条件。
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4.继承法的基本原则。5.行政处罚的种类。
浙江省2007年1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共30分)1.简述违法的构成要素。(5分)2.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是什么?(4分)3.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的含义是什么?(5分)
4.写出三种承担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情形。(6分)5.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4分)6.简述合法性审查原则的含义和意义。(6分)浙江省2007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2.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4.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5.合同的特征。6.反诉的条件。
浙江省2008年1月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法制 2.刑罚 3.侦查 4.法人
5.法定继承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19分)
1.我国法律赋予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哪些特定的权利?(3分)2.法律的规范性是通过哪些方式表现的?(3分)
3.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为犯罪必须认定哪些要件?(4分)4.判断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基本标准有哪些?(6分)
5.在民事诉讼中,导致法定代理权消灭的情况有哪些?(3分)
浙江省2008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为什么说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政治基础和前提?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3.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4.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5.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6.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浙江省2009年1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时应该遵循的原则和制度。2.紧急避险成立的条件。3.委托代理终止的原因。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5.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6.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浙江省2009年10月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1.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实现的标志。2.宪法保障制度。3.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4.拘留的适用条件。5.代理的特征。
6.承担过错违约责任的条件。
浙江省2011年1月
四、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1.司法 2.法人
3.法定继承 4.反诉
5.行政许可
五、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20分)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分)
2.刑诉中有关不公开审理的规定是什么?(3分)3.为什么说法律必须依附于国家?(4分)4.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4分)
5.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在什么法律中确立,其内容是什么?(5分)
四、简答题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刑事案件主要包括哪些?
1、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主要有:(1)对依法可能判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2)告诉才处理的案件;(3)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2、答:无效的民事行为包括: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违法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等。
3、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3、答:行政法的原则主要有:行政法治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
五、论述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答: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率。
要点:(1)宪法的内容有别于普通法律。
(2)宪法的效力有别于普通法律。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有别于普通法律。
全国2012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 答:(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
(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 答:(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 答:(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 答:
(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
(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全国2011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法产生的一般规律。1-12答:(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42.简述我国合同的担保形式。6-262答:(1)保证保证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其信用,担保债务履行的一种法律行为。(2)定金;凡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和证明合同已有效成立为目的,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向对方先行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以保证合同的履行的为定金。
(3)抵押权:担保法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供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而仅将该财产供作债务履行的担保,即为抵押。
(4)质权:质权又称质押。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质押权人可将质押物变卖,并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5)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债权人得留置其财产,并依照法律规定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43.简述我国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9-389 答:依照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含义及其民主性的体现。4-122
答:
一、含义选举制度是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应遵循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包括选举的摹本原则、选举资格的确定、组织选举的程序和方法、选民与代表的关系等内容。
二、民主性的体现
1、选举权的普遍性。
我国选举权的普遍性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决定的。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一规定表明了在我国享有选举权的人的广泛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选举权的平等性有两重含义:
(1)每个选民在选举时与其他选民有同等的投票权(2)所有的选民都在同等的基础上参加选举。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1)直接选举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2)间接选举是指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选出(第2条)这一规定表明,目前在我国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并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这是符合我国当前实际情况的。
4、无记名投票。
投票方法有秘密投票和公开投票两种。秘密投票也称无记名投票,就是在选票上不记投票人的名字,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亲自投入票箱。这样,选民可以排除外来干扰,自主地选举自己信赖的人担任代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是选举权不可分割的部分。选民仅有选举权是不够的,还必须用监督权和罢免权来保障选举权。列宁明确指出,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制的基本原则。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选举法规定,所有选举经费都由国库开支。这是使选举人和候选人都能在实际上享受自由选举权利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保障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利,不受外力干涉,选举法明确规定,对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
全国2011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课程代码:00040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段在国家中的地位。
37.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38.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39.税收: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0.共同犯罪: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成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
1.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时期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2.在我国,民事诉讼时效包括一般诉讼时效与特殊诉讼时效两种。前者是指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后者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定的实效
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紧密。犯罪构成回答的是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嫩构成犯罪。
犯罪回答的是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特征。犯罪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的犯罪的具体化。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冤法的原则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同一和尊严的原则
3。保障人民功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全国2010年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3-P91
答: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
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5-P206-207 答:
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7-P322 答:
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包括:(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4-P150-153
答: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全国2010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2-P62-63 答: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5-P193-194 答:
行政法律关系同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相比较,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43.简述商法的存在形式及其内含。7-P290-291 答:
(1)按照商法的表现和存在形式,可有形式和实质两种意义上的商法的划分。
(2)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在民商分立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所制定的商法典及相关的单行法。
(3)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调整商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由民商分立国家的商法典及相关单行法和民商合一国家包括在民法典和商事单行法中的商法规范构成。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法律适用原则。2-P70 答:
(1)这项原则要求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外和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无论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都要平等地受到追究。这就是说,凡属我国公民,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有何差别,无论其家庭出身、本人成分、社会地位和政治历史有何不同,执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同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是完全一致的,因为,社会主义法律作为打击敌人、保护人民和保障国家经济建设的工具,其本身就具有十分鲜明的阶级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只要能够不偏不倚地对每个公民平等地适用法
律,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法律的阶级性。与此相反,倘若借口坚持法律的阶级性,对于同一性质的案件,因人而异地适用法律,势必破坏法律的统一标准,还会给特权思想和各种枉法行为甚至给一小撮敌对分子的破坏捣乱大开方便之门。全国2009年07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4-P163-165 答: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42.简述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5-P204 答: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是:
(1)合法与合理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应当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效能与便民原则;(3)临督与责任原则。
43.简述本票的特征。7-P322
答:
本票的特征表现为:(l)本票是自付票据,即本票的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2)本票没有承兑制度,这一点与汇票不同;(3)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3-P87 答: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制定任何一项法律,都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产物。同时,由于法律的规定具有概括性的特点,执法人员在适用法律时,就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特别是在立法还不完备的情况下,法律意识对于司法人员正确处理案件就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之所以能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是与他们的法律意识密切联系着的。一个公民如果不知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就不可能指望他会很好地遵守社会主义法律。(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本质决定了它毖然要积极地引导全社会去同轻视法律、以言代法、以权抗法、有法不依等剥削阶级法律意识作斗争,清除旧法律意识的影响,以巩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统治地位。全国2009年4月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2-P62-63 答:
依据立法法对全国人大立法程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程序的规定,法律的立法程序分为以下四个步骤。(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经过上述四个步骤,法律的创制即立法过程便告终结。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5-P194-195 答:
我国的行政机关具有下列特点:
(1)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职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职能的国家机关,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4)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7-P315 答:
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主体的自然性是指合同的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或者身体利益,不能是法人,不能是身体之外的任何财产。
(2)保险金的定值性。是指保险标的的价值和保险金额在订约时采用投保人和保险人商定的方式,不允许在事故发生后再行议定。(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关系中,保险人不得以诉讼的方式向投保人讨要未获给付的保险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
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4-P119
答:
(1)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二者的关系是内容(国家性质)与形式(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映内容。
(2)有什么性质的国家,就必然有与之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就无法行使其国家权力,实现阶级统治。但政权组织形式对于国家本质的反映并不非消极的,形式不当或不完备,就不能正确地表现国家的阶级本质,就会影响统治阶级实现其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任务。所以,任何阶级在取得政权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要采取与其政权的本质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并不断加以完善。
(3)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政权的组织形式。但阶级本质相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有可能不同。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现象,是因为政权组织形式除取决于国家的阶级本质外,还受该国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革命特点、经济发展水平、民族传统、历史条件和国际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4)然而,不管政权组织形式怎样,都必须与其所表现的国家本质相适应,即必须有利于该国统治阶级行使国家权力。归根到底,政权组织形式仍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2008年4月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4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有重要作用。法的制定要依靠法律意识的指导。法的适用也要运用法律意识来正确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做到公开、公正、廉洁和效能。
(2)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有重要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清除旧法律意识也有重要作用。
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于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43.简述经营者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行为。
(2)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五、论述题(本大题14分)
44.试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保障宪法实施中的作用。
(1)在保障宪法实施中,关键的因素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力量,负有遵守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直接责任。
(2)保障宪法实施,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切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都不能同国家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是宪法得以实施的最根本保证。
(3)党还要领导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宪法家喻户晓,成为全体人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4)体现了全体人民意志和中国共产党的正确主张的新宪法,又由全体人民和中国共产党努力来保证其实施,就一定能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中发挥伟大的作用。
四、简答题
41.简述法律概念的功能。1-36(1)认知功能。
法律概念帮助人们认知各种同法律相关的情况,了解哪些是同类的和哪些是不同类的。(2)构成功能。
法律概念是进行法律判断以及构建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材料,正如我们平常用一般概念构建话语那样。(3)规范功能。
在法律有缺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运用法律概念,从法律原则中引申出法律规则,对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
42.简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6-267(1)婚姻自由。(2)一夫一妻。(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5)实行计划生育。
43.简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9-363(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昀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41.简述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在人民监督下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在总结革命根据地政权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创造的一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
42.简述民事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时效的种类。6-P286-287 答:
(1)民事诉讼时效则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即人民法院对其民事权益不再予以保护)的制度。
(2)一般诉讼时效又称普通诉讼时效,在我国,是指由民法通则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统一适用的诉讼时效制度。我们国家规定时效制度,既要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3)特殊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叫做特殊诉讼时效。
43.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关系。
(1)犯罪构成和犯罪是两个紧密联系的概念。犯罪解决的是犯罪的一般属性属性问题,即回答什么是犯罪和一切犯罪都具有的基本特征。犯罪构成则是解决犯罪的标准问题,即回答某种行为必须具备哪些必要的条件才能构成犯罪。
(2)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化。离开了犯罪概念,离开了犯罪的基本特征,就谈不到犯罪构成的问题;离开了犯罪构成,离开了具体的犯罪标准,就无法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无法认定某一行为所构成的犯罪的性质,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3)由于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统一性,犯罪行为必然是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也必定是犯罪行为。41.简述我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需要。(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需要。42.简述我国行政处罚法的法定原则的内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法律有明文规定应予行政处罚的,才受处罚。(2)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有权设定行政处罚的国家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设定,无权设定的不得设定,有权设定的也不得越权设定。
(3)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授权的或者委托的组织也可以在法定授权或者委托的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除此规定以外的机关和组织不得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43.简述支票的法定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五、论述题
44.试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
(1)遵循宪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其他一切立法的最终法律根据。因而,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成为一条最高的立法原则。国的立法竖定地以基本路线为根据,才不至于偏离正确的大方向,从而才能引导全国人民建设富强、文明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法制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和法律权威的体现,是法治的前提条件和保证。如果法制不统一,各级立法机关自行其是,势必造成国家宪法和法律的破坏,法律的尊严也就荡然无存。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求在制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时,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从全体人民的全局利益出发,防止和杜绝任何狭隘的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偏向。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这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在于如何在立法过程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其实质是充分发扬社会主义立法民主。包括由群众提出立法建议,立法机关征询群众对立法活动的意见,群众财法律案的各种形式的讨论,必要时进行全民公决等等。
(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社会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乃是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它们属于社会利益分配即正义问题。合理的利益分配就符合正义,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就不符合正义。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符合客观情况或规律与符合正义的统一,就是理想的立法。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立法中的法定权限,指宪法和立法法赋予不同国家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范围。超越法定权限制定的法律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法定的立法程序也很重要。立法程序是立法精神的生命形式,越是民主的国家就越强调立法的程序。因为没有严格的程序,就会导致立法质量的低劣、法律体系的混乱乃至对公民权益的损害。(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除上述立法法直接规定的立法的基本原则外,还可以总结和推导出以下几项派生的原则: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的立改废相结合的原则;现实性和纲领性相结合的原则。44.试述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4-170(1)民主集中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在国家制度上的体现,是我国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2)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机关的各种任务,归结到底,就是为人民服务。(3)法治原则
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中的法治原则,要求所有的国家机关都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活动,所有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4)精简的原则
社会主义的国家机构应该是有效率的、接近人民群众和便于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44.试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的广泛性有两层含义:首先,公民享有的权利的范围是广泛的;其次,享有权利的人即权利主体也是广泛的。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我国宪法不仅赋予公民以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而且这些权利和自由是有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的,因而是真实的。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的统一。在我国,任何人不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在享受权利的同时,都必须忠实地履行义务,国家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尽义务的特殊公民的存在。其次,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相辅相成关系。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保证了公民权利的实现,激发了公民自觉地、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公民也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从而为实现公民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为公民在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不因公民的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这就是说,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也平等地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对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予以追究和制裁。
2.自考广播电视概论 篇二
1.1数字电视定义
数字电视是电视数字化和网络化后的产物。数字电视是一个系统, 是指从电视节目采集、制作、编辑、播出、传输、用户端接收、显示等全过程的数字化, 换句话说就是系统所有过程信号全是由O、1组成的数字流。数字电视已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电视, 而是能提供包括图像、数据、语音等全方位的服务, 是3C融合的一个典范, 是计算机、传输平台、消费电子三个环节的聚焦点。
1.2数字电视的优势
1) 现有模拟电视频道带宽为8MHz, 只能传送一套普通的模拟电视节目。采用数字电视后一个频道内就传送1—8套数字电视节目 (随着编码技术的改进, 传送数量还会进一步提高) , 电视频道利用率大大提高。
2) 清晰度高、音频效果好、抗干扰能力强。在同样覆盖范围内, 数字电视的发射功率要比模拟电视小一个数量级。
3) 可以实现移动接收、便携接收及各种数据增值业务, 实现视频点播等各种互动电视业务, 实现加密/解密和加扰/解扰功能, 保证通信的隐秘性及收费业务。
4) 系统采用了开放的中间件技术, 能实现各种交互式应用, 可与计算机网络及互联网等的互通互连。
5) 易于实现信号存储, 而且存储时间与信号的特性无关, 易于开展多种增值业务。
6) 由于保留了现有模拟电视视频格式, 用户端仅需加装数字电视机顶盒即可接收数字电视节目, 利于系统的平稳过渡, 减少消费者的经济负担。
1.3数字电视的应用范围
1) 基本业务:只要节目源许可, 用户可以收看数百套数字电视节目, 以及几十套调频广播节目和数字音频广播 (DAB) 节目。
2) 扩展业务:可提供如图文电视、电视会议、数据信息广播、加密电视、视频点播等。
3) 增值业务:可通过双向传输系统进行交互式的多功能应用, 如互联网接入、远程教学、远程医疗、电子邮件、计算机联网、数据通讯、家庭保安监控等多媒体信息服务。
1.4数字电视的弱点
数字电视并不是完美无缺的, 它同样存在着一些弱点。例如在取样的过程、量化误差、压缩编码所带来的信号损伤, 在节目制作及传输过程中贯通延迟。有些损伤可以修复, 并不影响图像的最终质量, 而有些损伤只能通过一些补偿措施削弱它的影响, 但这并不能影响电视领域向数字化的转变。与电视信号数字化后所带来的好处相比, 这些影响往往会被忽略。
二、数字电视分类
2.1按信号传输方式可分为:
地面无线传输数字电视 (地面数字电视) ;卫星传输数字电视 (卫星数字电视) ;有线传输数字电视 (有线数字电视) 。
2.2按图像清晰度可分为三大类
1) 数字高清晰度电视 (HDTV) :需至少720线逐行或1080线隔行扫描、屏幕宽高比应为16:9、采用杜比数字音响, 能将高清晰格式转化为其他格式并能接收并显示较低格式的信号, 图像质量可达到或接近35mm宽银幕电影的水平。
2) 数字标准清晰度电视 (SDTV) :必须达到480线逐行扫描, 能将720逐行、1080隔行等格式变为480逐行输出, 采用杜比数字音响。对应现有电视的分辨率, 其图像质量为演播室水平。
3) 数字普通清晰度电视 (LDTV) :显示扫描格式低于标准清晰度电视, 即低于480线逐行扫描的标准。对应现有VCD的分辨率。
三、数字电视技术;数字电视的实现, 以下几项技术是关键:
3.1数字电视的信源编解码技术
数字电视的信源 (视频、音频) 编解码技术在1920x 1080显示格式下, 数字化后信号的数码率在传输中高达995Mbit/s, 这比现行模拟电视的传输信息量大得多, 因此必须去除图像信号中的多余信息, 将数码率压缩到能在一个8MHz模拟电视信道中传送。视频编码技术主要功能是完成图像的压缩, 使数字电视的信号传输量由995Mbit/s减少为20Mbit/s~30Mbit/s。国际组织已经制定了对图像进行压缩编码的标准有JPEG (静态图像压缩编码标准) 、MPEG-2 (运动图像压缩编码标准) 等。音频编解码主要功能是完成声音信息的压缩。对伴音进行压缩编码标准有MPEG伴音压缩编码标准、AC-3等。
3.2数字电视的复用系统
数字电视的复用系统从发送端信息的流向来看, 它将视频、音频、辅助数据等编码器送来的数据比特流, 经处理复合成单路串行的比特流, 送给信遭编码及调制。接受端与此过程相反。在HDTV复用传输标准方面, 美国、欧洲、日本都采用了MPEG-2标准。
3.3数字电视的信道编解码及调制解调
为了提高传输的频带利用率, 通过调制把传输信号放在载波或脉冲串上, 为发射做好准备。数字电视采用多进制调制方法, 例如:残留边带调制 (VSB) ;正交振幅调制 (QAM) ;四相相移键控调制 (QPSK) ;差动四相相移键控调制 (DQPSK) ;编码正交频分复用调制 (COFDM) 等。
为了提高数字电视传输的可靠性, 通过纠错编码、网格编码、均衡等技术, 提高信号的抗干扰能力, 方法如:里德一索罗门码、卷积码、交织、格状编码调制等。美国、欧洲、日本数字电视的制式、标准不统一, 主要是指在该方面的不同。
四、中国数字电视规划:
4.1国家广电总局制定了《我国有线电视向数字化过渡时间表》
1) 2010年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 中部地区县级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
2) 2015年停播模拟信号, 西部地区县级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
4.2数字电视的前景
数字电视的技术优势必然会取代模拟电视, 数字技术的应用会使电视技术开辟一个新天地。当然模拟技术在局部小范围的电视技术上也会占有一定市场。总之数字电视为电子信息产业提供了一个难得机遇。从模拟电视广播向数字电视广播的过渡, 将带来上万亿元的市场, 它必将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们可以预见, 未来的数字电视将会具有智能化的计算机功能, 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完成交互任务。数字电视是大势所趋, 是人类进入信息社会和数字化时代的必经之路, 相信不远的将来, 数字电视技术和所有有关产品会有更大的进步和发展, 进入到每个家庭。
参考文献
[1]、《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有线电视数字化工作的通知》2007.2.2
3.自考 法学概论名词解释 篇三
1.氏族:是由共同的祖先世代遗传下来的以血缘关系连结而成的人们的团体,是原始社会的基本社会组织。
2.一般的社会调整:是以一定的社会规范(尤其是原始社会的习惯和文明社会的法律),经常地、普遍地处理类似事件。
3.国家意志:是通过政权而获得集中表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
4.一般法和特别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的社会组织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就是一般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授权立法:指有制定法律权力的国家机关把本属于自己的立法权,部分地授予行政机关;有时也指对地方国家机关的授权。
2.委任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
3.准用性立法:指没有直接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只规定在适用该规范时,准许援用它所指定的其他有关规范的规范。
4.法律的适用: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程序,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5.司法解释:指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即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6.学理解释:指学术研究部门、文化教育部门、宣传部门报刊等对法律所作的理论性的、法制宣传性的解释,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7.法律的遵守: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8.法律制裁: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9.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指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1.有法必依:指一切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全体公民必须遵守法律。
2.执法必严:指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必须做到严格、严肃、严明,切实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办事,一丝不苟地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3.违法必究:指对一切违法犯罪分子都必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予以制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例外。
4.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以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5.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就是把人民经过艰苦奋斗而争得的国家权力和各项民主自由权利,用国家的制度和法律的形式加以肯定和确认,使之条文化、定型化、规范化。第四章 宪法
1.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亦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权组织形式:亦称政体或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制度。
4.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就是在我国领土内,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遵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为主,组成自治机关,由少数民族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事务。
第五章 行政法
1.行政:指国家的组织活动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批准的计划的执行活动。
2.行政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机关:指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
4.地方性规章: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面上和经国务院批准书的较大的市面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5.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以不特定的社会事实为对象而实施的行政行为,即行政立法行为。
6.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7.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8.代执行:指行政机关将相对人应履行的义务先交他人代为履行后,再由相对人负担费用的强制方法。
9.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第六章 民法
1.民事法律关系:指由民法确认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亦即民事权利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客体)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权利义务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指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而能引起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客观情况(事件或者行为)。
3.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4.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6.相邻关系: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者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7.直系血亲: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8.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于继承开始前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亲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制度。
9.遗赠:指遗嘱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财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第七章 商法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指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和解: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我国企业破产法将全民企业的和解与整顿,合并为一个程序,先申请整顿后开始和解,和解协议通过后即着手整顿。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还债程序只规定了和解。
4.破产债权:指基于破产宣告以前的原因产生的,依法申报并经确认的,只能依照破产分配程序从破产财产中获得清偿的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数额超过担保标的物价款款受清偿的债权等。
5.票据:指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并于一定期间内由其无条件支付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的以一定数额金钱为目的的特种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6.票据权利: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7.票据行为:指票据法上规定的,能引起票据上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要式法律行为,它是引起票据关系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票据行为可大致分为主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和从票据行为(附属票据行为),前者指能够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行为,即出票行为,后者指能引起票据关系变更、消灭的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
第八章 经济法
1.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指依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制度。
3.经济管理关系:指国家在管理经济过程中形成的物质利益关系,包括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方面的关系。
4.(消费者的)知情权:又可称为“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5.(消费者的)获知权:指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第九章 刑法
1.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2.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指人的危害行为与其所产生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内在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3.刑事责任年龄:指依照刑法规定,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应负刑事责任的年龄。
4.刑事责任能力:指一个人对其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亦即一个人辩认和控制其行为的能力。
5.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行为可能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状态,通常指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在某些犯罪中还包括犯罪目的。
6.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7.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却又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8.意外事件:指行为人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但是这种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人既无故意也无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况。
9.累犯:指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10.数罪并罚:指一人犯有数罪,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罪分别是定罪量刑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
1.刑事案件的管辖: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下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述的第一种权限分工称为职能管理,第二、三种权限分工合称为审判管辖。
2.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
3.取保候审:指公、检、法机关根据需要或有关人员的申请,责令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4.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和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在上诉不加刑之限。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1.管辖权的转移: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律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反诉:指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指对当事人双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他人之间已开始的诉讼的第三人。
4.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1.行政纠纷:亦称行政争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争议。
2.行政起诉: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人作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惟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十三章 国际法
1.国家继承:指一国丧失其国际法律人格或丧失一部分领土时,它的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转给取代他的国家或取得其领土的国家的情况。国家继承的对象虽是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但不是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而只是与被继承领土有关连的特定的国际法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或由条约所引起,或属于条约以外的事项。
2.专属经济区:指沿海国在其领海以外并邻接其领海的海域所设立的专属管辖区,其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应超过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在法律地位上自成一类,既不属于公海,也不属于领海。
3.自保权:国家的基本权利之一,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国家有权使用自己的力量,进行国防建设,防备外来侵略;其二是当国家遭到实际的武装攻击时,有权进行单独的或集体和自卫。
4.最惠国待遇: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已给予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或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2.识别: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和“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3.公共秩序保留:如果按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去适用某一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判决或裁决,其结果会与本国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发生严重抵触时,即可认为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违背而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范围,或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判决或裁决。这种制度,就叫做公共秩序保留。
4.司法协助:指根据国家间签订的在关条约,或通过外交途径,一国法院接受他国法院的请求,协助进行某些诉讼行为。狭义的司法协助仅指协助送达诉讼文书和调查取证,广义的司法协助,则还包括协助执行对方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决。
试卷补充:
1.法律规范的制定:即通常所说的立法。是统治阶级按照实际需要,通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创立具有不同形式和不同效力的法律规范。
2.习惯法:指由国家认可并赋予法律效力的习俗和惯例。
3.民事责任:指在民事生活中,公民因从事不法行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从而侵犯了对方的权利或者使对方的民事权利得不到实现,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正当防卫: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5.处分原则:指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对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依法予以支配,即决定是否行使或如何行使自己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原则。
6.国家承认:是指现存国家以一定方式表示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存在的认可,从而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或保持正常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
7.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心理和知识的总称,它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
8.行政处罚: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9.消费者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10.国家责任: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是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11.行政解释: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所作出的解释。
12.行政管理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面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13.法律规范的认可:指国家对于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些规范加以确认赋予它们法律效力。
14.监护制度: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15.紧急避险: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
16.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政权机关按一定的程序制定和公布,以规范化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法。
17.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定民事审判程序制度,以及规范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客体的活动以及调整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8.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亦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承担责任的资格。
19.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20.公民的住所:是其户籍据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
21.民事管辖: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上的权限和分工。管辖可以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大类。
22.过失犯罪: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23.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裁判不服,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依法提出进行第二次审理的求。
24.法律的渊源:指用以表现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故又称法律规范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以规范文件为其主要形式。
25.主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
26.故意犯罪: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27.法律:指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实现阶级专政的工具。
26.审判监督程序: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一种诉讼程序。
29.夫妻关系:指男女双方因结婚而产生的相互之间在人身和财产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产生其他家庭关系的基础。
30.国际法:主要是指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31.法律编纂:是一种立法活动,要按照宪法的精神和法制统一的原则,将一个法律部门的所有的规范,重新进行审查,从内容上加以整理,或增加或修改,然后编纂成为一部结构严密、规范之间协调统一、内容系统完整的法律文件,即法典。
32.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3.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审查,有关行政机关接受申请,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加以审查并作出裁决。
34.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采取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
35.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6.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是针对具体的对象而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在行政法学中称为具体行政行为。
37.行政诉讼法中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恰当合理不作审查。
38.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也是国家对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39.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表人的名义对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4.全国2009年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篇四
全国2009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课程代码:00040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法区别于其它社会规范的基本特征是:法主要出自()A.国家 B.政党 C.社会
D.法官
2.法律规范有其特定的结构,法律规范中的核心部分是()A.适用条件 B.行为准则 C.法律后果
D.法律条文
3.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可将法律原则分为公理性原则和()A.基本原则 B.具体原则 C.专门法律原则
D.正策性原则
4.在我国,统一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5.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的是()A.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B.1982年宪法 C.党的十五大
D.党的十六大
6.在我国,下列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的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
7.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指出:“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这体现了宪法(A.在内容方面的特点 B.在效力方面的特点 C.在制定程序方面的特点
D.在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5年4月27日通过,自(A.2005年4月27日起施行
B.2005年10月1目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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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D.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9.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能自主决定的事项
B.企业或者其它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C.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
D.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自律管理的事项 10.下列属于行政处罚行为的是()A.管制 B.拘传 C.罚金
D.警告
11.我国合同法规定,撤销要约的条件是撤销要约的通知()A.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的人
B.必须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C.必须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D.可以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
12.我国婚烟法规定,下列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是()A.工资、奖金 B.生产、经营的收益 C.知识产权的收益
D.一方的婚前财产
13.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A.调查 B.劝解 C.调解
D.判决
14.我国民法规定,代位继承属于()A.遗嘱继承 B.遗赠 C.遗赠扶养协议
D.法定继承
15.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中监督公司业务和财务的公司常设机关是(A.股东会 B.董事会 C.经理 D.监事会
1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A.伪造商品产地
B.限制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C.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积压商品
D.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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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三包”义务的内容是()A.包修、包换、包赔 C.包修、包换、包退
B.包修、包退、包赔 D.包换、包退、包赔
18.下列何种犯罪没有犯罪对象?()..A.重婚罪 C.爆炸罪
B.偷越国(边)境罪 D.遗弃罪
19.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A.应当免除处罚 C.应当从轻处罚
B.应当减轻处罚 D.可以从轻处罚
20.对正在进行下列何种犯罪的人实施防卫行为造成其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A.抢夺 C.诈骗
B.绑架 D.走私
21.我国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A.不负刑事责任 C.应从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 D.应减轻处罚
22.我国刑事诉公法规定,公、检、法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4小时 C.12小时
23.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主要是()A.原告与被告 C.诉讼代理人
B.第三人 D.诉讼代表人 B.8小时 D.24小时
24.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A.1个月内审结 C.6个月内审结
25.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B.3个月内审结 D.12个月内审结
26.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从期满之日...起,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该行政机关()A.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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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日处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自考及各类其他考试历年试题免费免注册下载 超过2万套word文档试题和答案
C.按日处200元至300元的罚款 D.按日处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27.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1954年()A.由中国、印度、缅甸共同倡导的
B.由印度、缅甸、马来西亚共同倡导的 C.由中国、印度、马来西亚共同倡导的 D.由中国、印度、泰国共同倡导的
28.当今国际社会,国际法的基本主体是()A.国家
C.正在争取独立的民族
B.国际组织 D.法人组织
29.在我国,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外国因素是()
A.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或双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或无国籍人 B.民事关系的客体位于我国领域内
C.民事关系据以确立、变更或消亡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均为我国自然人或法人
30.我国涉外民事关系中,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A.监护人的本国法 C.被监护人的本国法
B.我国法律
D.我国与当事人所在国缔结的国际条约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均无分。
31.下列能够引起法律关系演变的法律事件包括()A.人的出生 C.天灾 E.结婚
32.我国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A.配偶 C.父母
E.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33.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过失包括()A.过于自信的过失 C.疏忽大意的过失 E.不可预见的过失
全国2009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B.人的死亡 D.人祸
B.子女 D.兄弟姐妹
B.不可避免的过失 D.不可抗拒的过失 自考及各类其他考试历年试题免费免注册下载 超过2万套word文档试题和答案
34.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包括()A.贪污贿赂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C.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D.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E.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35.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A.遵守诉讼秩序 C.提出回避申请 E.申请执行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36.成文法 37.知识产权 38.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39.犯罪客体 40.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41.简述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42.简述我国行政机关的特点。43.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4分)44.试述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
45.甲的丈夫乙自1995年1月外出打工后一直下落不明,2001年经甲申请,法院依法判决宣告乙死亡。不久,甲、乙二人的女儿丙由丁合法收养。2003年甲与戊登记结婚。2005年乙突然回家,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其的死亡宣告。现乙主张与甲自动恢复婚姻关系;并告知丁,当初收养丙未经其同意,完全由甲一人作主,是无效的,主张解除此收养关系。问题:乙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46.2006年5月3日,甲开车携朋友乙等人去某旅游景区游玩,快到目的地时,乙提出让他开一会车。甲知道乙正在学车,尚未取得驾驶执照,开车尚不熟练,且旅游景区游人较多,担心乙开车会有危险,但又碍于情面,同时也认为有自己在旁指导,不会出事,遂让乙换到驾驶座位上开车。车行10分钟
全国2009年4月自考法学概论试题
B.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 D.收集、提供证据 自考及各类其他考试历年试题免费免注册下载 超过2万套word文档试题和答案
后,至旅游景区,车辆与行人渐多,乙有些心慌,在一转弯处,因躲避对面车辆,乙急打方向盘致车撞向旁边山壁,两名行人被车撞倒,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问题:甲、乙二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5.自考广播电视概论 篇五
2007年06月07日 09:08
第一章 电子商务概述
1、互联网:是相互连接的计算机网络所组成的一个大系统,这个系统覆盖全球。通过互联网,人们可利用电子邮件与世界各地的人进行交流,阅读网络版的报纸、杂志、学术期刊和图书,加入任何主体的讨论组,参加各种网上游戏和模拟,免费获得计算机软件,企业可利用互联网来推广和销售它们的产品或服务。(名词)
2、merce Start;
(3)微软公司的Commerce Server.36、INTERSHOP通讯公司提供的四种电子商务软件版本包括:INTERSHO商店版(Merchant Edition)、INTERSHOP开发版(Developer Edition)、INTERSHOP企业版(the Enterprise Edition)、INTERSHOP主机托管版(Hosting Edition)。
37、商店创建的自动工具可创建三种类型的商店:
(1)One Stop Shop的简单的商品目录服务;
(2)Personal Delivery商店(功能更强);
(3)Business-to-Business商店。
38、IBM的关系数据库DB2系统捆绑在WebSphere Commerce Start里。WebSphere Commerce Start系统可在AIX、Solaris、Windows NT等操作系统中运行。IBM公司中企业级系统是WebSphere Commerce Pro.39、微软公司的Commerce Server只能在Windows NT服务器上运行,它有大量支持merceNet公司提出。SSL和S-HTTP支持客户机和服务器对彼此在安全WWW会话过程中的加密盒解密活动的管理。
(2)SSL是支持两台计算机间的安全连接;S-HTTP是为安全地传输信息。SSL和S-HTTP都是透明地自动完成发出信息的加密和接收信息的解密工作。SSL工作在传输层;S-HTTP工作在应用层。
34、S-HTTP与SSL不同之处在于S-HTTP建立了一个安全会话。SSL是通过客户机与服务器的“握手”建立一个安全通讯,而S-HTTP是通过在S-HTTP所交换包的特殊都标志来建立安全通讯的。
35、头标志:定义了安全技术的类型,包括使用私有密码加密、服务器认证、客户机认证和消息的完整性。也确定了各方所支持的加密算法,不论客户机或服务器是否支持这种算法,也不论是必需、可选还是拒绝此安全技术。(名词)
36、安全信封是通过将一个消息封装起来以提供保密性、完整性和客户机与服务器认证。即安全信封时一个完整的包。(名词)
37、加密后的消息摘要称为数字签名。
38、保证交易传输的方式是:TCP/IP协议。
39、对服务器的安全威胁:
1)对WWW服务器的安全威胁; 2)对数据库的安全威胁;
3)对公用网关接口(CGI)的安全威胁; 4)对其他程序的安全威胁。
40、WWW服务器软件是用来响应HTTP请求进行页面传输的。WWW服务器软件主要设计目标是支持WWW服务和方便使用,软件越复杂,包含错误代码的概率就越高,有安全漏洞的概率也就越高。安全漏洞是指破坏者可因之进入系统的安全方面的缺陷。安全规则是为程序提供完成工作所需的最低权限。WWW服务器提供的是在低权限下能完成的普通服务和任务。
41、蠕虫引起的溢出会消耗掉所有资源,直到主机停机。(名词)
42、溢出攻击:是将指令写在关键的内存位置上,使侵入的程序在完成了覆盖缓存内容后,WWW服务器通过载入记录攻击程序地址的内部寄存器来恢复执行。(名词)
43、邮件炸弹:即数以千计的人将同一消息发给一个电子邮件地址。
44、保护服务器措施:(1)访问控制和认证;(2)操作系统控制;(3)防火墙。
45、访问控制和认证:是指控制访问商务服务器的人和访问内容。(名词)
46、服务器对用户的认证方式:(1)证书;(2)检查证书的时间;(3)回叫系统。
47、不管将登录信息存储在何处,最常见且最安全的存储方法是以明文形式保存用户名,而用加密方式来保存口令。在系统创建一组新的用户名/口令时,一般采用单向加密算法对口令进行加密。
48、WWW服务器一般是以提供访问控制表的方式来限制用户的文件访问权限。(填空/选择)
49、防火墙在需要保护的网络同可能带来安全威胁的互联网或其他网络之间建立了一层保护,通常也是第一道保护。(名词/简答)
防火墙是具有以下特征的计算机:
(1)由内到外和由外到内的所有访问都必须通过它;
(2)只有本地安全策略所定义的合法访问才被允许通过它;
(3)防火墙本身无法被穿透。
50、防火墙分类:包过滤、网关服务器、代理服务器。(简答)
(1)包过滤防火墙要检查在可信网络和互联网之间传输的所有数据,包括信息包的源地址、目标地址及进入可信网络的信息包的端口,并根据预先设定的规则拒绝或允许这些包进入。
(2)网关服务器是根据所请求的应用对访问进行过滤的防火墙。网关服务器会限制诸如Telnet、FTP和HTTP等应用的访问。应用网关对网络内部和网络外部的访问进行仲裁。应用级的防火墙不是较低的IP层而是在应用层来过滤请求和登录。
(3)代理服务器是代表某个专用网络同互联网进行通讯的防火墙。
自考中英合作“电子商务概论”资料(9)
2007年06月07日 09:18
第五章 电子结算系统
1、(广义)电子结算就是买主和卖主之间的在线资金交换。交换的内容通常是由银行发行的并由法定货币支撑的数字金融工具。
2、推动电子结算发展的力量来自三方面:技术成本的降低、经营成本和处理成本的降低、在线商务的增加。
3、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就是消费者如何用在线方式将货款付给企业。
4、传统结算工具的局限性:
1)不能进行实时结算; 2)缺乏便利性; 3)缺乏安全性;
4)使用范围太窄; 5)缺乏合格性; 6)不能进行小额结算。
5、电子代币支持小额计算,小额结算是推动很多电子代币发展的原因。
6、电子代币是由银行或金融机构支持的数字结算方式,分为先付代币(实时代币)和后付代币。
7、评价电子代币结算方法时要考虑:
(1)某种电子代币适用于哪种交易?小额结算:涉及的交易额特别小。
(2)使用什么结算手段?电子现金、信用卡、支票、电汇。
(3)结算系统的安全、匿名和认证方法是什么?
(4)谁在何时承担什么风险?
8、目前主要的三种结算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
9、电子现金E—cash(数字现金):是一种表示现金的加密序列数,它可以用来表示现实中各种金额的币值。具有数字化带来的便利,具有纸制现金不具有的安全性和隐私性。
10、电子现金系统的四个基本特点:货币价值、可交换性、可存储查询性、安全性。
电子现金系统的其他特点:独立性、便携性、可分解性、方便性。
11、两种现金持有方法:在线存储和离线存储。
12、电子现金的优点:方便、成本低、降低消费者购物的费用。
电子现金的缺点:征税;洗钱;被伪造。
13、双锁技术:保证了命名的安全性,并在某人试图重复消费时发出警告。
14、完全匿名的电子现金是匿名的,不可被追踪的。无法检测和防止重复消费。
15、电子钱包(E-wallet)是一个可以由持卡人用来进行安全电子交易和储存交易记录的软件,就像生活中随身携带的钱包一样。电子钱包的目的:避免重复输入送货地址和结算信息。
16、电子钱包的功能:
(1)电子安全证书的管理:包括电子安全证书的申请、存储、删除等;
(2)安全电子交易:进行SET交易时辨认用户的身份并发送交易信息;
(3)交易记录的保存:保存每一笔交易记录以备日后查询。
17、一次电击系统和数字化钱包的区别:前者适合某家商店,后者适合多家商店。(多选)
18、电子钱包的标准:(W3C提出的标准)
(1)WWW共同体(W3C):WWW小额支付通用标记。
(2)ECIG:电子商务组,用新的HTML标记来表示所嵌入的小额支付信息。
(3)ECML:电子商务模型语言。是电子商务真正的转折点。
19、使用结算卡在结算时的两步骤:
(1)卖方要向顾客出具产品价格、订单确认和订单履行状态、运输通知及能接受的结算方法;
(2)买方向卖方以安全的方式提供几种结算选择和相关信息。
20、在线结算卡结算的类型:(多选)
(1)使用未加密结算卡细节信息的结算(无安全措施的信用卡支付):无安全措施,安全水平低,认证是个大问题;
(2)使用加密结算卡细节信息的结算(使用加密结算卡);
(3)使用第三方证明的结算(通过第三方代理人的支付)。
21、结算接受和处理:
(1)开放系统(交易由第三方处理)和封闭系统(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作用相当于经纪人);
(2)设置商家账户;
(3)在线处理结算卡:处理结算卡可由你的电子商务软件完成,也可外报第三方完成。
22、安全电子交易(SET)是万事达国际组织和Visa国际组织在微软公司、网景公司、IBM公司、GTE公司、SAIC及其他公司的支持下联合设计的安全协议。
23、SET的参与者包括微软、网景、GTE、IBM、Terisa System、Verisign.SET的技术基础是由RSA数据安全公司所提供的非对称密钥加密和认证技术。
24、结算安全的目标:
(1)提供对结算卡持卡人、卖方和受让人的身份认证;
(2)保护结算数据的完整性;
(3)界定这些安全服务所需的算法和协议。
25、SET的特征:
(1)信息的机密性;(2)数据的完整性;(3)消费者账户认证;(4)卖方认证;(5)互可操作性。
SET能在各种软、硬件平台上使用。使用适当软件的消费者都可与符合规定标准的卖方软件进行通信。SET利用标准的协议和信息格式来实现互可操作性。
26、智能卡:嵌入了一个微处理芯片的塑料卡,在芯片里存储了大量关于使用者的信息。Mondex智能卡是万事达发行,能存储电子现金,满足小额支付。
27、电子支票的优势(特点):
(1)为新型的在线服务提供便利。
(2)电子支票与传统支票工作方式相同,易于理解和接受;
(3)适合小额结算
(4)为企业市场提供服务。
(5)要求建立准备金。
(6)把公共网络同金融结算网络连接起来。
(7)电子支票的使用使银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纸张的使用,减少了交易的费用。
28、电子支票的一个弱点是可追踪性,因为交易的办理必须通过银行。美国还颁布了与电子支票有关的法规条款(即1979年电子资金转账法案的补充),银行系统必须对其办理的每一桩交易的细节做一详细备案,所以电子支票无法保证用户的匿名性。
29、电子支票的使用流程:
(1)电子支票用户先注册第三方账户服务器,然后开局电子支票。
(2)注册后,用户就可以与销售商联系。
(3)用户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传送方法向卖方寄去一定金额的电子支票。
(4)买方兑付时,支票就是进行账户转账的依据,将支票金额从买方账户转到卖方账户即可。
自考中英合作“电子商务概论”资料(10)
2007年06月07日 09:19
第六章 在线零售
1、在线零售的潜力分析:
(1)商场过度建设和市场供应的相对过剩:生产率低、人工成本高、利润下滑;寻求新的零售方法。
(2)消费人口统计特征的变化:老龄化;双职工家庭。
(3)消费行为的变化:价值购物者的出现。
2、在线零售的形式:电视购物、基于光盘的购物、基于在线的购物。
3、电视购物的优势:(多选)
(1)从范围和广度来看,1994年,家庭购物网络公司(HSN)覆盖了全美6580万个电视家庭;这些家庭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通过有限电视、广播和卫星接收HSN的信号。
(2)电视购物的目标受众是中等收入的家庭,多数是妇女。在线受众大部分都比较富裕且受过良好教育。
4、光盘商品目录的优势:(多选)
(1)光盘目录基本上是传统商品目录的变形,且有多媒体功能,能通过声音、图片和动感图像展示产品。
(2)光盘可互动,顾客可挑选某类产品或显示某些图像。
光盘商品目录的劣势:(多选)
(1)并非所有人都有光盘驱动器;
(2)光盘是一种静态媒体,一旦光盘制作完成九不能更新,而其他在线方法则可以不断更新。
5、在线零售上分为四类:
(1)开始建立在线店面的传统零售商;(2)关注在线商品目录的商品目录零售商;
(3)“新生代”零售商;(4)探索直接面对消费者销售的制造商。
6、消费者类型:(1)冲动购买者;(2)耐心购买者;(3)分析购买者。(选择)
7、购物经验:功利主义的购物体验;享乐主义的购物体验。
8、购买行为的类型:(选择/填空)
(1)专门计划购买;(2)简单计划购买;(3)提醒者购买;(4)完全无计划购买。
9、消费者在线购买的三阶段:购前准备、购买完成、购后交互。
(1)购买准备阶段:消费者在购买前要经历的步骤:考虑、比较和协商。
购前考虑:指消费者初次考虑购买到实际购买间所经过的时间。
寻找过程从两个纬度分类:(选择)
1)消费者寻找:大多数消费者在寻找过程中都是将比较价格作为重点。
2)组织寻找: 第一是购买者为从外部环境获取信息所付出的努力;
第二是从最初的信息收集活动到获得制定决策所需信息间的时间。
(2)购买完成阶段:找到需要的产品,买卖双方交互,完成交易。
(3)购后交互阶段:此阶段会对顾客价值、价格和成本等产生重要影响。退货和索赔是购买过程中的重要部分,会影响到管理成本、残料成本和运输支出及顾客关系。购后服务可提高顾客满意度和企业长期的盈利,因为这种服务能传递信息并增强顾客关系。
10、在线零售成功的关键:(多选)
(1)树立品牌;(2)减少存货;(3)降低成本;(4)利用定制营销;(5)正确定价。
11、在线零售与邮购的相同之处:
(1)省时方便;
(2)没有传统的仓库和门店:零库存、低成本。
(3)商品种类相似: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邮购和网上销售;质量标准,不需要亲自试用(穿)。
12、在线零售比邮购的优势:
(1)结算的优势;(2)成本的优势;(3)交互性的优势;(4)实时的优势;
(5)受众范围的优势;(6)展示的优势;(7)信息比较的优势;(8)管理的优势。
13、在线零售从邮购中吸取的教训:
(1)认清本质:多了一种购物方式;
(2)机会存在,但也有例外;
(3)区分客户和品牌是成功关键;
(4)没有一种单独的零售形式能取代所有形式;
(5)只有价格很低时,零售市场份额才会发生变化。
14、一个商务活动涉及四“流”: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商流(商品所有权的转移)。
15、互联网目标市场营销模型:
(1)目标市场;(2)产品或服务;(3)品牌;(4)分销;
(5)价格;(6)促销;(7)行业成本结构;(8)竞争环境;
(9)法律环境和市场需求;(10)社会文化环境和市场需求;(11)政治环境;
(12)经济环境;(13)技术环境。
自考中英合作“电子商务概论”资料(11)
2007年06月07日 09:20
16、最适宜在网上销售的是旅行社的机票服务,其次是在线图书,不适宜在网上销售的是比萨连锁店(但广告宣传可以在网上作)。
17、在线零售的订单履行面临的挑战:
(1)控制顾客数据;(2)整合在线和离线订单;(3)提高送货的成本效益;(4)处理退货。
18、定单履行的三种战略方式(混合搭配的市场):(简答)
(1)外包者:适用于规模小、业务量小的小企业。
(2)选择性的营造者:有足够规模和经验的电子商务企业、通过收购某行业。适用于大企业。
(3)集成者:自己控制整个作业链:接单、备货、包装、运输、售后服务。
19、选择哪种战略决定于四个因素:
(1)顾客同商品和卖方进行交互的性质;
(2)企业目前的能力;
(3)具备的“商品流转”作业的能力,但无法保持所有的优势;
(4)在时间和控制权之间做出折中。
(18+19=论述)
20、WWW销售的业务模式:(多选)
(1)销售商品和服务;(2)销售信息和其他数字内容;(3)广告支持的模式;
(4)广告和订阅混合模式;(5)交易费用模式。
21、在线零售的管理问题:(论述)
(1)提出零售战略:零售战略设计的步骤:寻找潜在顾客、确定顾客价值、了解顾客需求、了解顾客购买过程、选择展示方法、进行展示、根据顾客反映调整展示、应付反对意见、与顾客协商价格、完成销售建立长期关系。零售战略必须能够刺激需求。良好的零售战略会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2)管理渠道冲突:在线经济会威胁到中间商的地位。
(3)了解在线产品/服务的定价:在线市场上的定价法:接入定价(顾客为获得进入商店购物的权利而向商店付费)和产品定价。
(4)实现满意的购物经历:能很快找到想要的产品、做出购买决策并在整个过程中感觉愉快。
(5)设计在线商店的布局:货位补贴是制造商向零售商提前支付的总费用,目的是让零售商购进其新产品。商店的陈设同样有赖于用户界面的水平。
(6)管理品牌:在线品牌管理是零售管理的领域。
(7)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适当的激励能影响消费者的接受程度。零售商为不同在线产品制定的激励战略:降低价格、提供价值、给老顾客优惠。
22、网上拍卖:(名词)P192
23、拍卖的种类:英式拍卖、荷兰式拍卖、密封递价拍卖、双重拍卖。
24、英式拍卖(出价逐升式拍卖):出价人叫一个比前一个出价更高的价格,直到没人出更高的出价为止。
25、荷兰式拍卖(出价逐降式拍卖):出价从高价开始,一直降到有出价人接受这个价格为止。
26、密封递价拍卖:出价人各自递交自己的出价,通常不允许相互协商。密封递价高价拍卖和密封递价最高价拍卖类似。
27、双重拍卖:买家和卖家都向拍卖人同时递交价格和数量来出价。
28、网上拍卖的类型:(1)普通消费品拍卖;(2)特殊消费品拍卖;(3)企业间的拍卖。
29、拍卖网站要定位于某个明确的细分市场以获得竞争优势。
30、企业间的三种拍卖方式:P199-P200
31、与拍卖有关的服务:代管契约服务、拍卖目录、拍卖检索和价格监测服务。
32、代管契约服务:是独立的第三方,它等买方收到所购物品并且物品和卖方所说一样后,才把买方支付的货款付给卖家。(名词)
33、拍卖目录:(名词)
34、拍卖检索和价格监测服务:替用户监视特定物品或物品种类在流行拍卖网站的出价情况。
(名词)
自考中英合作“电子商务概论”资料(12)
2007年06月07日 09:21
第七章 网络营销
1、网络规则:(选择)
(1)互联网休闲规则;(2)免费规则;(3)互联网网络规范和行为规则。
2、互联网休闲规则对营销工作的影响:
(1)产品/公司名;(2)公司沟通、广告、新闻出版;(3)所提供产品与服务;(4)支持战略。
3、免费规则对于开展网络营销公司的好处:
(1)吸引潜在用户;(2)增加好感和信任;(3)获得宣传;(4)进行营销活动。
4、互联网网络规范和行为准则必须遵循的网络规范:
(1)不能向讨论组邮寄广告,除非明确允许;
(2)不能将相同的广告邮寄给不同的讨论组;
(3)不要冒然发电子邮件;
(4)不要建立需要名录对象作出否定表示才能删掉自己名字的邮件名录。
5、市场调查的本质:(1)调查工具;(2)资料库;(3)营销工具。
6、互联网的优越性:(1)互动性;(2)价格低廉;(3)速度快;(4)实施监督;(5)可进行匿名调查。
7、一手资料的调查方法(步骤):
(1)确定目标市场;(2)识别目标市场要加入调查的讨论组;
(3)确定可讨论的话题;(4)在讨论组话题名录下寻找公司的目标市场;
(5)登录相应的讨论组;(6)登录过滤系统以寻找有用的信息;
(7)向邮件讨论组参与者查询其他相关名录;(8)查阅讨论组的规定。
8、检索工具和目录:
(1)WWW检索工具;(2)搜索引擎中转网站;
(3)使用互联网目录进行调查:已注册过的网站;(4)访问新闻出版信息。
9、WWW的最大优点(缺点):世界上每个人都可以是出版商。
10、WWW数据的质量取决于数据来源的质量。
11、WWW展示的目标:(多选)
(1)吸引访问者;(2)使访问者留连忘返;(3)说服访问者按网站的链接来寻找信息;
(4)创建一个与公司一致的形象;(5)增强访问者对组织的正面印象。
12、要满足访问者各种需要的最好解决方案:(简答)
(1)网站的界面有更大的灵活性。
(2)让访问者选择信息的详细程度、聚集形式、浏览格式和下载格式。
(3)提供多种信息格式。
13、作完网站工作后需作可用性测试。
14、大众媒体:一对多的沟通方式。由一个广告者送达到多个潜在顾客。销售者是主动的,购买者是被动的。
15、个人接触:一对一的沟通方式。双向交流;在现有信任关系的框架内多次对话;采购者和购买者都积极参与这种信息交流。
16、WWW:多对一的沟通方式。购买者积极参与信息的检索,并控制检索的范围和深度。WWW为你提供了多种沟通渠道。只是一种用WWW检索产品信息的方式,即多对一的沟通方式。能用WWW
同图书销售商进行一对一的沟通,可同其他购买者进行多对多的沟通。在WWW上检索信息的最重要的特征:购买者积极参与信息的检索,并控制检索的范围和深度。公司可用WWW来获取个人接触法的优点,同时避免这些方法所固有的成本问题。很多专家都同意应该把基于信任的个人接触的销售模式转植到WWW,而不是把WWW用作大众媒体的营销工具。很小的细分市场作为目标市场的行为称为微观营销。这是公司首次能够了解到顾客和潜在顾客在收集信息进行购买决策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活动。
17、WWW的优势:
(1)WWW介于大众媒体和个人接触之间;
(2)WWW具有双向沟通特性和连接跟踪能力;
(3)使公司收集的消费者行为和偏好信息比用微观营销方法多得多;
(4)通过WWW进行促销和销售时:可以获得消费者行为、偏好、需要和购买模式等消息信息;
(5)必须支持潜在顾客更方便地寻找信息,并且能够为顾客定制信息的深度和性质,而且能够鼓励顾客的购买。
18、每千人成本法(CPM)。
19、品牌的要素:(1)差异化;(2)关联性;(3)认知价值。
20、采用理性的品牌创建方法:为WWW用户提供某种帮助以交换他们看广告。
21、关联营销:一家公司的网站上有另一家公司的网站上所销售产品的描述、评价、评级和
其它信息及到后者的链接。(名词)
自考中英合作“电子商务概论”资料(13)
2007年06月07日 09:22
22、面向营销的网站建设:(17阶段)
(一)网络营销的目标:(这三个目标都可通过网络来实现。)
(1)提高销售;(2)降低业务成本;(3)加强同所有目标群体的沟通。
(二)网站建设最初的四个阶段:
(1)开始阶段;(2)储备阶段;(3)链接阶段;(4)完善阶段。
(三)网站的交互和数据库战略:
(1)交互阶段;(2)数据库阶段;(3)高级储备阶段;(4)高级交互阶段。
(四)网站的高级开发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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