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2024-08-02

注册地址变更流程(精选9篇)

1.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一

公司变更股东、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的流程以及有关取消工商年检的具体政策介绍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一)材料准备:

1、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

2、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

3、企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4、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

6、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变更流程:

1、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网登做材料、交件

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到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记得带上公章

5、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6、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注意事项】

变更地址时间大概在10个工作日。如果您是跨区迁址时间要相对长很多,需要先去

税务所办理完税证明,同意迁出,在进行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如果您还有专项审批的证件,涉及了办公地点,同样需要进行变更。

二、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一)领取企业变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工商受理单位及电话

(二)工商局受理、换照:(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正本可在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时收回)

6、新、旧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8、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9、公司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

受理后第二天起7个工作日领取。

(三)国、地税局受理、换照国、地税局地址及电话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税证副本;

3、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如果是我们公司做帐,这些由我们公司处理)

材料齐全片管员审核完毕即可换照。

三、企业注册资金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增资所需要的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和亲笔签字;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基本户转成一般户(提供专户的清单、银行的开户清单);

9、开户许可证原件和转账支票、现金支票,U盾及密码,密码器;

(二)增资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商变更需要: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增资或减资比例、开设增资临时账号(法人股的需要提交法人股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法人股公章、到指定银行柜台入资索取入资凭证。

代码变更需要: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填表盖公章、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IC卡。

税务变更需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并写 与原件一致 签字)、填写印花税表、变更税务登记表、填表列明股东的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四、取消工商年检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是对国务院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

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何为企业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年报公示)?

企业按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登记机关提交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企业自己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告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须对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企业三年不进行年报,将被永久列入“黑名单”。

2.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二

每到年检时期,有些公司可能需要对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法人、公司股东等等做一系列的调整,才能更好更完善自己公司的一些经营模式。以下是由北京荣飞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的材料

一、第一步先办理营业执照

1、北京企业在北京工商局网站上先网登后,将会下载好材料,2、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委托)书、补充信息登记表、3、、公司章程(新的)、股东会决议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及副本);

5、、新的地址证明;(注册地址证明)

6、、公章

二、第二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1、带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一份“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表格”及30元钱,技术监督局出具30元的收据,凭30元的收据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第三步办理地税

1、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房产证明、公司章程、税务正副本、税务变更表等等(每个地税所不一样),最好在办理时先问一下所需材料。

本人编辑内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致电:

3.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三

A 有房产证请准备

(1)公司拟设立地址的房产证复印件.(请将房产证每一页复印并由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字或者法人单位股东盖章)。

(2)如果出租方为个人,须出具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房东签字,二代身份证需反正面复印。

(3)如果出租方为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上应当盖有本年工商年检章。)

(4)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或无偿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必须为1年及一年以上,承租方必须以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5)注:地址设计用途必须为办公,商业,写字楼,若地址设计用途为商住或住宅,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不扰民证明,具体格式由我公司提供.(6)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反正面复印)。

(7)与房东确认该拟设立地址以前是否注册过公司?

B如果没有房产证请准备

需提供(1).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请将每一页复印并由全体自然人股东签字或者法人单位股东盖章).(如购房合同所注地址与现路名或门牌号不一致,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材料.)

(2)青岛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和青岛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复印件.(3)如果出租方为个人,须出具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房东签字,二代身份证需反正面复印。

(4)如果出租方为法人单位或事业单位,出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上应当盖有本年工商年检章。)。

(5)房屋租赁协议(承租方)或无偿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必须为1年及一年以上,承租方必须以名称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

(6)注:地址设计用途必须为办公,商业,写字楼,若地址设计用途为商住或住宅,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不扰民证明,具体格式由我公司提供.(7)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二代身份证反正面复印);

(8)与房东确认该拟设立地址以前是否注册过公司?

C确认拟设立公司的大概经营范围、行业:D确认拟设立公司类型:(1)小规模纳税人()

(2)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四

企业申请注册地址跨省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注册地址跨省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不需提供附件资料);

(2)企业原工商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

(3)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的企业跨省变更的文件(企业有主管部门的);

(4)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5)所有企业(包括原企业和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6)原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变更通知书;

(7)原企业资质注销申请和所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内资企业注册地变更程序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

(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二)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申报材料: 《企业迁移通知书》

(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三)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四)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办理时限:

换证3个工作日。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 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深圳注册公司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外资企业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迁入(迁入地商务委);

2、申请迁出,取得批复(迁出地商务委);

3、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4、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5、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6、变更批准证书(迁入地商务委);

7、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8、变更税务登记证;

9、变更外汇登记证;

10、变更财政登记证;

5.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五

发布时间:2013-12-25 许可项目名称: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

编号:38-1-03 法定实施主体: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0号第十六条)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第十三条至第十八条)

4、《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验收实施标准》(国食药监市[2004]76号)

5、《北京市开办药品批发企业暂行规定》(京药监发[2005]15号)

6、《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批发)验收标准》(国食药监市[2007]299号)收费标准:不收费

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

受理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由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变更注册地址的,同时办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许可程序:

一、申请与受理

企业登陆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根据受理范围的规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的申请书(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必须出具上级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变更的项目和理由(注明变更前的企业情况)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注明日期;

2.《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申请表(请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填报打印)2份;

3.《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2份、副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5.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还应提交:

(1)企业任免决定书或董事会决议文件2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2)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上级法人企业的任免决定书2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任免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份。

6.经营方式变更的: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按照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7.经营范围的变更:是指增加的经营项目必须按经营应具备的条件提供有关材料2份。体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增加其他经营范围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不适用本程序;

8.注册地址的变更,还应提交: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2份;

(2)拟迁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各2份; 9.仓库地址的变更,还应提交拟迁仓库地址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长、宽、高),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各2份;

10.涉及特殊药品的,还需提供相应核准文件或情况说明。

11.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做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注:申请人办理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如需变更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请在本行政许可事项下一同登陆办理,相同申报材料可提交一份。标准:

1.核对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是否出具上级法人签署意见的变更申请书; 2.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

3.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办受理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期限:2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一)材料审核

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要求审核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材料内容应完整、清晰;法定代表人以法人企业任免书或董事会决议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为准。

(二)现场检查

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经营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对现场进行审核,应达到合格标准。填写《药品批发企业现场验收记录》。

(三)审核意见

审核现场验收情况及结论。

岗位责任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科)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一)材料审核

按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现场检查 1.依据《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选派药品监督人员组成检查组对申请企业现场进行检查。

2.由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负责组织监管人员2名以上(含2名)对现场进行检查,填写《药品批发企业现场验收记录》并签字,由企业负责人(或被委托人)当场签字确认。

(三)审核意见

1.对申请材料和企业现场符合审核标准的,提出准予许可的审核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

2.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提出不予许可的验收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复审人员。期限:9个工作日

三、复审 标准:

1.程序符合规定要求;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对材料审查意见和现场审查结果进行确认。

岗位责任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主管处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复审标准进行复审。

2.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提出复审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

3.不同意审核人员意见的,与审核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复审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审定人员。期限:2个工作日

四、审定 标准:

1.对复审意见进行确认; 2.签发审定意见。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局长 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审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定。

2.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签署审定意见,与申请材料一并转市场监督处审核人员。3.不同意复审人员意见的,与复审人员交换意见后,提出审定意见及理由,与申请材料一并转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审核人员。期限:2个工作日

五、行政许可决定 标准:

1.受理、审核、复审、审定人员在许可文书等上的签字齐全; 2.全套申请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3.许可文书等符合公文要求;

4.制作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内容完整、正确、有效,格式、文字、加盖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准确、无误;副本变更内容与正本一致; 5.制作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须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企业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及投诉渠道。

岗位责任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处(广告审批处)审核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准予许可的,制作《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有变更注册地址的,同时制作《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变更栏,加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加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章。

六、送达 标准:

1.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人许可结果,携带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变更注册地址的);凭《受理通知书》发放新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变更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送达窗口人员在《送达回执》上的签字、日期、加盖的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准确、无误。

岗位责任人: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送达窗口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1.计算机系统短信通知申请企业许可结果,凭《受理通知书》领取新核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变更副本、《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有注册地址变更的),填写《送达回执》;或通知申请企业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返至申请人。

6.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六

A、准备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可在深圳市市场监督局网站上下载,本表一套,全部都要打印)盖公章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盖公章,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一人公司为股东决定)股东签字盖公章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

6、新住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凭证原件公司持证本和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住所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法人代表委托授权证明书》原件法人签字并盖公章(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版本)

10、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1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12、房屋租赁凭证复印件盖公章

B、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或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交1-8资料,领取《场地调查通知书》

C、到原房屋租赁所南湖监管所(租赁合同登记的监管所),提交3、9-12资料和《场地调查通知书》,验资料原件,收《场地调查通知书》

D、留经办人联系电话,记住监管所电话,约5个工作日后,电话通知可否办理。

E、电话询问监管所场地调查完毕否,完毕后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或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提交1、2、4、5、8资料,验6原件后(确定是否申报小型微型企业,如申报可免登记注册费用),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

F、约五个工作日后,凭《准予登记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服务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未申报小微型企业的交108元费用,否则免费),并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

附:《股东决定》、《章程修正案》、《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嘉宝田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2008号嘉宝田花园鸿福阁2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碧波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126号碧波市场3楼

股东决定

深圳市ⅹⅹⅹ有限公司股东ⅹⅹⅹ决定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为:ⅹⅹⅹ

二、决定修改章程

7.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变更流程 篇七

申请变更专利代理机构注册事项的,应当以专利代理机构用户(用户名为五位专利代理机构代码)登录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sipo.gov.cn),并在注册事项变更栏目中填写相关变更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一、名称变更流程

(一)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

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变更后,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地址变更流程

(一)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代理机构地址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办公场所证明复印件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地址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办公场所证明或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办公场所证明或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三、合伙人变更流程

(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以及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以及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 2.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每人一份; 3.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原件一份,以及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原件一份;

3.新加入合伙人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一份;

4.打印在线填写的新加入合伙人《专利代理人登记表》 5.新加入合伙人的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一份;

6.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

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变更后,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合伙协议书,以及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 2.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合伙协议书原件一份,以及出资转让协议或退伙协议原件一份;

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四、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变更流程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股东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以及新加入股东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修正案、股东大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或退股协议书;

2.新加入股东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每人各一份; 3.新加入股东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股东大会决议原件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或退股协议书原件一份;

3.打印在线填写的新加入股东《专利代理人登记表》;

4.新加入股东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一份; 5.新加入股东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一份;

6.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五、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变更流程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同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和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以及新加入人员的《专利代理人登记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新加入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每人一份; 2.新加入人员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或离退休证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打印在线填写的新加入人员《专利代理人登记表》;

3.新加入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每人各一份; 4.新加入人员的专利代理人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离退休证件复印件每人一份;曾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原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一份。

5.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六、注册资金变更流程

(一)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资金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资金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

2.验资证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银行存款单据,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验资证明(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提交银行存款单据复印件,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变更

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变更后,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 2.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

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律师事务所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4.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5.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原件。

七、负责人变更流程

(一)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变更

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 2.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专利代理机构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二)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

应当先向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变更后,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变更申请,在线填写《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上传下列文件的电子扫描件:

1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

2.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3.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经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电子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

1.打印在线填写的《注册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合伙协议书或章程修正案原件一份;

3.变更后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4.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原件。

请注意:

同时申请变更多项注册事项的,应当在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同时选择多项变更事项,重复的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一份即可,不必重复提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准予变更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事项的,向专利代理机构发放写明变更事项的注册证副本,注册证正本内容有改变的重新发放注册证正本。专利代理机构收到注册证后应尽快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变更,并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材料进行备案:

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或者加盖工商管理部门骑缝章的变更后合伙协议书或章程原件一份;

2.加盖专利代理机构公章的变更后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2012年11月1日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专利代理管理处

电话:(010)62086618

8.注册地址变更流程 篇八

一:单位寄出资料(不要用邮寄),包括:

1.新用证单位盖章签字的挂靠协议一式两份

2.挂靠协议到期后的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证明上的时间可写到期之日的后一天)

3.新用证单位填写好并盖了章的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4.新单位的正规的劳动合同

5.新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需要盖新单位公章。此项造价师转注需要提供,其他注册类工程师一般不需要,新申办资质单位不需提供)注册给排水挂靠价钱。

二:转出

持证人到原注册单位开解聘证明(有时还需开职业道德证明,将变更注册申请表拿去给原注册单位和原注册地的注册中心盖章。

持证人到原注册地的注册中心盖章持证人一般需带: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注册章(由原注册地注册中心回收)、毕业证的原件与复印件、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新单位正规的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变更注册申请表、新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新申办资质单位和非造价咨询资质单位不需提供)——个别省份要求可能大同小异,建议去之前最好先打电话去原注册地注册中心确认需带资料

三:转入

持证人寄出资料(不要用邮寄)或亲自去新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执业资格证书

2)、大学毕业证

3)、乙方一寸彩色相片8张

4)、身份证复印件

5)、职称证

6)、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和职业道德证明(一些省份要职业道德证明)

7)、注册证

8)、完成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证书(网上可查询的无需提供)

9)、变更申请表注册供配电挂靠价钱

网上变更一般程序:

1.登入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填好变更的注册申请表,网上申报,网上打印变更申请表(省内转注2份,省外3份)生成数据包。

2.打印好的变更注册申请表快递给新单位盖章并将生成的数据包传给新单位。

3.新单位插上加密码狗登入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版,帮人才的数据包导入系统。打印变更申请汇总表。4.新单位盖章的变更申请表快递给人才(最好准备多份)

或者

人才把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给企业,通过密码锁系统里面原聘用单位需要把人才信息点转出,输入转入的新单位名称之后,新的聘用单位也进入系统,点击接收,网上的手续算办理完成。企业在网上生成“变更申请表”快递给人才。

(二)变更注册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叁份);

2.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新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工作调动证明或者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仲裁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原单位未返聘证明文件;(就是解聘证明)

5.由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近一个月在聘用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6.在办理变更注册同时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应当提交在本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证书没有到期,暂时不需要提供)

去窗口办理:自己的东西需要带:

注册证书原件、注册章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你原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业绩证明原件(需你原单位盖章证明)大一寸彩色照片(具体几张没有详细、多准备几张。)

9.深圳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篇九

深圳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深圳伊宁也执照地址网上变更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

受理人员3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

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制作《营业执照》)。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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