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2025-03-10

年度先进单位评选(精选8篇)

1.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一

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

@@@@年度,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指示要求,以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为执法监督工作重点,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尤其是在基本没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始终坚持“稳定为首、法律为本、关心为怀”的指导思想,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帮扶、打击、命案攻坚等多种有效手段扎实开展工作,全市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创造了许多好的经验,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了表彰先进,弘扬典型,进一步推动全市执法监督工作,市委、市政府拟于近期命名表彰一批执法监督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对象

@@@@@年在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政法部门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成立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把集中处理工作列入单位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真抓实干。

2、认真办理领导批示件,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执法监督工作。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坚定,业务精湛,遵纪守法,廉洁勤政。

2、出色地完成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

3、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这次评选。

三、评选推荐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保证评选质量。提请表彰的单位、个人名单及事迹材料由各地各单位于@月@@ 日前报送市委政法委(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协调督查科。

附:

1、@@@年全市执法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全市执法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3、全市执法监督工作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

@@@@年@@月2@@日

主题词:执法监督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

通知

2.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二

近日, 中国企业交通管理协会组织召开了2016年交通运输企业节能减排宣传推进活动交流会, 此次会议以“健全绿色发展制度与标准促进资源集约与节约利用”为主题, 旨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青岛公交集团作为公交企业代表, 从新能源车辆技术配置和管理经验两方面介绍了集团公司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先进经验, 受到了与会领导高度赞许和同行认可。集团公司撰写的《纯电动车在青岛市区城市公交的推广应用项目情况及成效》研究成果经过专家评审, 荣获“2016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经验”, 被收录到《2016年度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先进经验、优秀推荐产品技术推广应用》一书中, 并在同行业中广泛推广应用。为表彰在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 集团公司被评为2016年度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城阳巴士公司经理助理徐荣强被评为节能减排先进个人。

3.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三

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一等奖

吴江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苏州吴中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宜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江阴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常州新北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三、二等奖

海安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徐州泉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昆山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启东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常州武进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兴化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无锡新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四、三等奖

南京六合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沭阳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灌云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东海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镇江新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无锡滨湖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无锡惠山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句容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连云港新浦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连云港赣榆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连云港灌南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1年度《华人时刊》订刊用刊先进个人

南京市侨办 张颖华

南京六合区侨办 舒安如

苏州吴江市侨办 陆家华

苏州吴中区侨办 郭福堂

苏州昆山市侨办 张 异

苏州张家港市侨办 杨和生

苏州常熟市侨办 徐 红

无锡市侨办 魏小颍

无锡江阴市侨办 包凯凯

无锡惠山区侨办 张晓表

无锡滨湖区侨办 臧 红

无锡新区侨办 张金玉

连云港灌云县外侨办 骆守宏

连云港东海县外侨办 杨 妍

连云港赣榆县外侨办 刘书娟

连云港灌南县外侨办 李宝成

泰州兴化市侨办 许 珺

泰州泰兴市侨办 周建明

泰州海陵区侨办 宋乃玉

泰州靖江市新桥镇 朱月华

镇江市侨办 张霖汉

镇江新区管委会 王胜蓝

镇江扬中市侨办 莫纪奎

镇江句容市侨办 陈 健

南通海安县外侨办 于 萍

南通启东市外侨办 郁卫宇

南通通州区外侨办 于 红

南通崇川区外侨办 顾 凡

徐州市侨办 吉伟平

徐州泉山区侨办 乔 松

徐州新沂市侨办 石永秀

徐州沛县外侨办 马允东

宿迁沭阳县外侨办 戴建国

宿迁泗洪县外侨办 钟珊珊

宿迁泗阳县外侨办 王利芹

宿迁宿城区外侨办 唐婷婷

盐城射阳县外侨办 陈镜雯

盐城亭湖区外侨办 郭洪华

盐城盐都区外侨办 吴银柱

淮安清浦区外侨办 梁学娟

淮安洪泽县外侨办 王佩萍

淮安楚州区外侨办 刘宏彬

常州新北区侨办 李 莺

扬州市侨办 王爱萍

扬州仪征市侨办 行利君

2011年度《华人时刊》优秀通讯员

南京市侨办 颜军海

南京市侨办 辛 静

南京市侨办 罗大骥

南京江宁区侨办 薛 琼

南京雨花区侨办 梁晓华

南京栖霞区侨办 史学经

南京浦口区侨办 肖健美

南京下关区侨办 厉东芳

苏州市侨办 黄志勇

苏州相城区侨办 施金龙

苏州吴中区外侨办 赵江平

苏州金阊区民族宗教和侨办 王 未

苏州张家港市侨办 丁奇平

苏州吴江市侨办 李伟强

苏州昆山市侨办 彭再升

苏州太仓市侨办 胡 敏

无锡市侨办 章叶春

无锡宜兴市侨办 杨顺荣

无锡锡山区侨办 周国明

无锡北塘区侨办 叶 欣

连云港市侨办 任云云

连云港灌云县外侨办 周润东

泰州市外侨办 李 莉

泰州兴化市外侨办 朱大华

镇江市侨办 刘 彪

镇江润州区侨办 周 红

南通市外侨办 袁 杰

南通市外侨办 胡晓丽

南通港闸区外侨办 沈桂珍

徐州市侨办 薛丽娟

徐州铜山区侨办 高海艳

宿迁市外侨办 赵 强

宿迁市外侨办 崔 岩

盐城东台市侨办 史 鹏

淮安市外侨办 朱崇君

常州金坛市侨办 冯荣生

4.先进单位评选方案 篇四

一、目的:

鼓励先进、弘扬进步,以先进为榜样,鼓励员工学先争优,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努力、共同进步,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的优秀团体队伍,推动公司快速向前发展。

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对象:公司各部室、全体员工(工作满半年以上的)

四、方式:

1、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工作情况,以班组或部门进行组织评选。

2、各单位组织评选“优秀员工”时,每个员工都要进行个人总结,班组讨论,再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真正让员工受到一次深刻教育。

3、各部门主管要根据员工推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结合今年年终考核客观综合考评,并填好“优秀员工”推荐表报公司办公室。

4、先进单位由各部室进行推荐(详见评先单位划分表),被推荐出的先进单位,要准备1000字以上的先进事迹材料参加公司评选。

5、先进单位公司要组织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评选推荐,各推荐出的单位要先进行事迹介绍,而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最后由公司领导审定。

五、要求:

1、各车间部门要集中员工进行思想动员,讲清评选先进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2、被推荐的先进单位要认真准备好事迹材料,优秀员工要结合今年的年终考核严格客观地评选并填好登记表,在※※※※年※※月※※※日前送公司办公室。

3、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真正做到评出风格、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选一定要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员工如认为有不公平的,允许越级上报。

4、凡违反公司规定,受过公司或部门处罚的、进入公司工作未满半年的员工不能评为“优秀员工”,单位没有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不能推荐为先进单

位。

5、各部门在评选“优秀员工”的同时,评选出本部门表现最差的员工,※※※年※※※月※※※※日前一齐报公司办公室。

6、评选的优秀员工班组长以上干部不能超过50%,确保优秀员工比例不被占用。

5.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五

公司各部门:

根据公司安排,改变往年年度工作总结滞后的作法。今年公司决定及早动手,作好年度工作总结,安排部署明年的整体工作。明年也是我们国家十二五的开头年,我们公司也紧跟国家发展的步伐,今年在总结全年工作的同时,要求各部门对明年的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出明年的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二五开门红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各部门在总结工作的同时要认真、细致,写出书面总结,并评选出2010年度先进工作者及先进生产者。个人评选要公开、公证、公平。要把在年度中真正对工作作出贡献的,工作成绩优秀的,综合表现好的员工评选出来。评选要客观,公证,要任人唯贤。通过总结,以点带面,促进公司的各项工作健康持续发展。评选的先进工作者要求写出书面材料,各部门具体候选名额如下:

大店

2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最佳协作奖一名)

张瑞

4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最佳协作奖一名

最佳贡献奖一名 鼓励奖一名)

刘朝晖

4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最佳协作奖一名

最佳贡献奖一名

鼓励奖一名)

王向东

4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最佳协作奖一名

最佳贡献奖一名

鼓励奖一名)

刘兰兰

4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最佳协作奖一名

最佳贡献奖一名

鼓励奖一名)

财务部

1人(最佳忠诚奖一名)

售后部

1人(最佳服务奖一名)

管理部

3人(突出贡献奖一名

最佳管理奖一名)

华亭、庄浪各一人(最佳销售奖一名)

(管理部的人员:刘朝晖

张锐

刘兰兰

边红琴

姚维亚

高辉

郑丽蓉

曹芳

王向东)

另为活跃年终总结会的会议气氛及满足大家提出的要求,公司决定由各部门根据其能力分别提供文艺节目。各部门准备两项娱乐节目;各部门负责人作年终述职报告,并确定一名销售代表发言。希望各部门能积极参与组织!

年终总结会的召开时间暂定于2011年1月6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公司办公室

6.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六

秦皇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局

关于评选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新局,山海关区文物局: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又逢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文化战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彰显地域文化特色、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强化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促进市场繁荣稳定,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富庶文明和谐”滨海名城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鼓励先进,激发斗志,进一步推动全市文化工作再上台阶、再创佳绩,经研究,决定评选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 1

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范围及条件请见附表1。

二、请根据附表1中所列范围、条件及有关要求确定参评对象,分别填写申报表格(附表2)。各县区文广新局作为组织申报单位进行严格把关,并于2月15日前将本县区申报奖项汇总名单、《参评表》(包括电子版)集中报送至市文广新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李晓鑫,电话:3062442,电子信箱:qhdwenhj@163.com。

附件:

1、秦皇岛市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评选一览表

2、秦皇岛市2011年度文化工作先进参评表

7.年度先进单位评选 篇七

(中交企字[2015]21号)

各有关单位、各会员企 (事) 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 进一步总结和交流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建设经验, 提高市场竞争力, 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和交通行业优秀企业管理成果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 组织开展“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法律顾问、优秀法律顾问”的评选活动 (以下简称“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活动在“交通行业企业管理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 (交通运输部批准设立的评审机构、该机构设在中交企协) 领导下进行, 由中交企协法律工委承办具体工作。

二、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协会在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拟定了《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的评选办法 (见附件) , 请各单位和相关人员按《办法》的要求, 积极踊跃参加评选活动。

三、“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表彰大会”拟在2015年第四季度召开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会议期间, 将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等, 颁发奖牌证书。

四、为加大宣传和推广学习力度, 协会将选择部分获奖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事迹材料在行业权威媒体上予以报道宣传。与此同时, 协会还将编印《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事迹汇编》, 供各单位相互学习、相互交流。

五、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的申报工作, 是鼓励各单位和广大干部、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法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企 (事) 业防范风险能力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活动, 也是一项为会员单位和行业服务的重要公益活动, 凡自愿申报评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不收取任何费用, 同时, 也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收取相关费用, 望广大会员单位、交通企 (事) 业及个人, 积极踊跃参加申报活动。

六、请各单位和个人根据“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申报条件及要求”, 认真填写《推荐表》 (见附件) ,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纸质、电子文本各一份。纸质版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快递的形式报送中交企协法律工委 (以交寄日戳为准) ,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acemlaw@sina.com。邮件主题栏注明申报单位名称和申报名称。个人项目要求附2寸彩色照片2张。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西园222楼602邮编:100102

联系人:窦雪松13901070143苏银15011508096

联系电话:010-62110858/67716602

传真:010-82252183/67716602转809

中交企协法律工作委员会网:www.acclonline.com进行查询和下载。

附件:《第四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法治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第七届全国交通运输企 (事) 业十佳、优秀法律顾问评选办法、推荐表》

主题词:申报法治先进单位个人通知

抄 (报) 送:交通运输部政法司、社团党委

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2015年6月8日印发

8.先进岂能这样“评选” 篇八

评先活动的初衷是毋庸置疑的,为的是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发现在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教师,通过每年的评选,形成学校争先的好氛围。但是,笔者在教学工作的一线,对许多学校评先时的操作方式产生了诸多的忧虑,领导推荐、按需分配、平均摊派等异化的评选方式不但不能起到评先的作用,反而会严重挫伤许多优秀青年教师的积极性,使评先工作失去本来的意义,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应该引起广大领导和教师们的警觉。

一、 先进岂能领导推荐

校长、校长,一校之长,几乎所有的事情最终都是由校长表态通过,校长无疑是学校管理中的最高“掌权者”,当然,校长发表的意见也最终会得到大家的默认。在校长的心目中,教师之间总是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骨干教师自然成为打造学校品牌重要的棋子,自然也会得到校长的额外“照顾”,享受与一般教师不同的待遇。因此,在评先活动中,校长总会不遗余力地推荐自己心目中的骨干教师,使他们能够轻松当选,并尽快成长起来。当然,相信绝大多数校长此举是为学校的发展考虑,是为使一些优秀教师能脱颖而出,其做法是公平公正的,但不排除少数阿谀奉承之人从中得利,那就会在教师中引起强烈反响。

其实,既然校长所推荐的教师在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胜人一筹,就应该相信广大教师能够公正地把他们推选出来,并最终也能当选。两种的结果可能是一致的,但由于方式的不同,在教师们心中产生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校长专制的表现,会严重影响校长在教师们心中的威望,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对学校的发展极其不利;而后者是学校民主制度化的体现,能在学校形成一种公平争先的氛围,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每一位教师都有学校主人翁的意识。

因此,笔者发出的忧虑是有必要的,先进还是少一些领导的推荐,多一些民主的推选,使先进教师的产生能够得到广大教师的认可,从而内化为其他教师的工作动力,我想这样的选举才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二、 先进岂能按需所评

由于现在职称评选等工作的需要,绝大多数教师都非常渴望自己能够被选为先进,以增加自己的砝码。鉴于这样的情况,每年许多教师纷纷请求学校“照顾”,学校也为了安抚人心,实行所谓人性化的政策,于是就顺水推舟,往往会把大部分先进的名额让给一些所谓的“特殊份子”。我想,现在的许多学校,“先进”按需所评的现象普遍存在,并且有蔓延的趋势。

的确,先进的评选要做到绝对公平是非常难办到的,学校这样做的难处我们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把这种不正之风扩大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其实,对于一些教师的特殊需要学校的确应该给予考虑,但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位教师的工作本来就非常优秀,已经达到先进的条件。如果学校一味地讲人情,给一些本来思想落后、工作能力低下的教师以超限的照顾,那必将引来学校良好风气的下滑,必将严重挫伤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使教师产生自己只要需要的时候,学校一定会照顾的不良思想。

可见,这样“人性化”的评选之风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笔者认为,学校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使当选的“先进”能成为名副其实的先进,能成为教师学习的榜样。

三、 先进岂能平均摊派

学校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往往会在评选时采用平均分配的方式。其做法是把教师分成若干组,然后把先进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个小组,至于各小组先进份子的产生方式全然不顾。其不同之处是有的学校按照办公室进行分组,有的学校按照教研组进行分组,有的学校按照学科不同进行分组……

这种“权利”下放的形式还是非常普遍的,通过几年的操作还是“行之有效”的,各组皆大欢喜,教师之间的矛盾缓和,矛盾的指向性也有所偏移。虽然如此,但其背后却隐藏着诸多的弊端。首先,小组人员之间肯定会有不平衡,而学校在名额分配的时候全然不顾小组差异,按人数平均分配为主,那必然会产生先进教师由于名额有限而落选,“次先进”教师因为名额多余而当选。其次,由于组员之间在同一学校工作,彼此关系密切,再加上缺少了行政的压力,必定会产生上述按需推举的现象。

可见,平均摊派的方式就是气泡,虽然五颜六色,煞是美丽,但却经不起风雨的洗礼,其危险程度是显而易见的。

总之,评先活动是一项“利民工程”,学校必须积极准备,考虑周密,充分尊重教师的意愿,提高评选标准。对于真正先进的教师,学校应该不遗余力地加以推荐,而对于不先进的“先进”教师,学校行政应该及时干预,妥善处理,积极引导,以防产生不正之风,把评先的真正作用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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