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案件防控(精选13篇)
1.商业银行案件防控 篇一
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本人通过学习《全省农村信用社2011年案件防控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认识到依法、合规经营对我行经营管理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到违规经营和案件高发的危害性。
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分析盱眙“
1、10”款箱被抢发生案的原因,一是没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款箱交接规定。二是安全意识不到位。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四是技防设施不到位。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增强自身依法合规经营理念。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悟抵制各种违法乱纪行为,根除以信任代替制度,以习惯代替制度。
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而在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威困。
我们要认真学习员工守则,依法办进结算、联行业务,按制度管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遵守银行卡、银行自助业务规章制度,遵守网上银行业务规章制度。我们要坚持学、用结合,加强合规文化、职业道德、业务员技能和案件防控等方面的学习,强化制度约束和流程管理,形成行变有准则、操作有规范、办事有授权、风险有监控,重点对新办业务、风险点较多业务,案件多发业务管理体制办法和业务流程地行规范。
2.商业银行案件防控 篇二
近年来, 经济持续下行, 社会资金面日益趋紧, 银行业案件频发。如“杭州联合银行存款失踪案”、“华夏银行上海分行飞单理财事件”、“农行北京分行票据案”等, 案件金额和性质令人乍舌。分析这些案件发现, 单纯外部人员作案的情况少之又少, 银行业的每一起案件几乎都有银行内部员工实施或参与实施, 员工道德风险突显。一般来说, 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 非常重视自身内控管理, 这些案件若不是内部人员参与或主导, 犯罪分子是不可能得逞的。因此, 员工管理是银行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银行案防工作的“牛鼻子”。员工行为管理到位了, 银行案防工作基本到位;反之, 如果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则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距离完成还很远, 发生案件的风险隐患较大。笔者经过近年来的员工行为管理经验, 分析出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的几点体会, 供同业学习借鉴。
二、加强员工思想教育
员工行为管理中教育是首要关键。要持续加强员工职业操守教育, 通过正面教育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 让员工算“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友情账、自由账、健康账”等“七本账”, 使员工明白违规是要付出代价的, 促使员工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三、加强员工行为排查
要建立常态化的排查机制, 通过日常观察和专项排查等, 及时发现员工违规行为, 争取将员工违规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 “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一) 把握重点排查对象
从银监会通报的案件情况看, 银行案件均发生在基层机构, 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属于案件易发人群。因此, 银行机构在员工行为排查过程中, 要将排查资源主要集中在与客户接触密切的客户经理、理财经理等重要岗位人员身上, 并根据该类岗位人员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特点确定相应的排查重点内容和排查方式, 着力防范关键岗位人员的道德风险隐患。
(二) 不断丰富排查手段
随着各家银行常态化开展员工行为排查, 一些意欲违规的员工有了一定的反侦察意识。因此, 员工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 员工行为排查难度越来越大, 靠常规方式的员工行为排查很难排出违规行为。银行机构应认真总结排查工作经验,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排查方法, 有重点地开展针对性的排查。可以考虑从以下四方面开展排查:
一是开展员工工作区保管物品突击检查。要对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柜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开展工作区突击检查, 查看其办公抽屉、柜子等储物工具内是否违规代对公客户保管印章、印鉴卡、转账支票、电汇凭证等物品, 或代个人客户保管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等重要物品, 是否存在向客户推荐销售行外理财产品并留存外部理财产品宣传资料等违规行为。
二是有针对性地实施员工个人账户异常交易排查。要常态化利用非现场审计系统、后台信息系统提取疑点数据, 对“员工交易附言备注含本金利息字样、员工与授信企业发生往来、员工与影子银行往来、疑似非法集资”等模型疑点数据开展验证排查, 防范少数员工个人账户交易不规范的问题。对存在可疑情况的交易疑点数据, 要进一步深入跟踪分析, 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数据。
三是开展员工个人办公电脑IP地址网银交易记录排查。当前“飞单”、“私售”风险隐患突出, 若员工让他人利用办公电脑对外转账尤其是购买外部理财产品, 一旦发生亏损极易诱发客户投诉。因此, 要定期排查员工电脑上的网银交易记录, 确认是否存在非客户本人使用员工电脑进行网银交易的情况, 防范员工违规持有客户U盾并代为进行网银操作或私售理财产品行为发生。
四是要加强外部走访调查。要积极到公安、法院、检察院、社区等外部机构走访调查, 了解本单位员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并结合日常观察情况进行了解核实。
四、强化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问责
每次排查结束后, 银行机构要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 及时向被查机构下发整改通知书, 并由党群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共同研究问责处理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 除追究涉事员工的直接责任外, 应区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行领导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此外, 要将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问责处理情况发文在全辖进行通报, 并在内部重大会议上进行通报提示, 切实发挥问责和通报的惩戒警示作用, 巩固排查成效。
五、后记
3.商业银行案件防控 篇三
一是把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合规理念培养与学习银监风险防范“十三条”《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内控“十个联动”内容等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做到木鱼常敲,警钟长鸣;通过采取案例通报、家访与谈心活动,正确引导员工树立遵纪守法、合规经营、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情操,高度关注易发案部位,警惕薄弱环节,牢记防范措施,防止因非法业务管理和操作而发生操作风险,增强员工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形成健康的内控管理文化。
二是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坚决贯彻落实,对业务操作流程全面熟悉掌握;在明确岗位职责、操作规范的基础上,建立案件防控“五条防线”即:建立岗位自我约束防线;按照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严密的业务流程监督防线;开展经常性的员工行为排查,及时掌握关注员工异常情况,加大检查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期间的他(她)人行为和业务操作是否合规合法,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法操作:聚合职工家属的亲情感,使其能够经常提醒和关心家人(员工),远离参与购买彩票、证券、非法集资以及“黄、赌、毒”的不良行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加网点安全设施或更新改造;认真落实“三防一保”各项措施,制定并组织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提高应变能力;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不落实制度的相关人员要严肃处理,杜绝重大案件和事件的发生,保证安全运营无事故;认真落实季度风险防范形势分析通报评价制度,安排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制定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部署月度风险防范工作,本着“化解风险点、补充空白点、纠正违章点”的原则,确保“每周一督查,每月一检查,每季一通报”的有力执行,及时对存款、大额贷款、账户核对、重要凭证、安全保卫工作等业务领域进行风险提示,使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地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建立举报制度,发现员工有购买彩票、证券、非法集资以及“黄、赌、毒”等思想倾向,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突出重点业务、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重点群体的监管,着重检查库存现金、重要空白凭证、公私印章、柜员卡及密码管理、安全设施等高风险点和易发案部位,发现问题要立即妥善处理;了解掌握客户和客户的业务,严格执行贷款“三查制度”,深入企业了解经营状况,预防信用风险,及时了解有关新政策、新形势,避免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坚持贷款银企对帐制度。定期检查柜员的现金尾箱、重要空白凭证、印鉴密押、往来账务,以及银行与客户、银行内部业务台账的对账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控管理,密切关注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发现失范的,及时调整岗位,消除各矜风险隐患,确保对重要岗位人员监督的有效性。切实防范内部人员作案,揭示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或缺陷;对开展的内部检查信息实行共享,在内部通报的同时,抄报行总部。
四是建立明确的责任体系,划分每个岗位案件防控职责,做到层层负责。对于案件的内部问责,按照“问案件当事人之责、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之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责任追究和惩戒制度,以严格的问责震慑违法违规和赎职行为,落实案件“赔偿、走人、移送”三制度。
同时,该行与各营业网点,各营业网点与全体员工层层签订了案件防控责任书,明确营业网点负责人是案件防控的第一责任,并把案件风险清查目标和任务分解到位到每个员工,形成了“人人关心、个个参与、齐抓共管理”的案件防控格局。通过全面系统、深入彻底的案件风险大检查,逐个网点、逐个环节、逐人逐岗地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防止风险扩散失控,促进业务正常发展。
4.银行案件防控学习心得 篇四
这两天,通过对沈义明副行长关于《深刻反思 从严管理 周密部署 认真做好当前案件防控和旺季营销工作》报告的学习,结合最近发生的案例,我了解到银行案件会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通过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
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银行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会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银行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银行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最终会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
感,把自己所从事的银行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而在会计方面,银行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威困。
通过这次活动,我们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
5.银行网点案件防控心得4 篇五
周一,解放路支行的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关于案件防控的文章,结合典型案例,参照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深入挖掘残留在自身的陈规陋习。通过学习我对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追究原因归结为一点,主要是由于各项内控制度未履行落实到位造成的,主要反映在以下问题:
一、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
每次案件的发生,都存在着相似的状况,如柜员违规操作业务,需要复核的业务一手清,需要授权的业务流于形式,给客户做理财业务时,没有必要的风险提示等问题,这些问题暴露出了柜员防患意识不强,疏于管理,注重了业务开展,忽视了案件防范,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得不到彻底改观,不重视内部管理、安全教育和责任意识。
二、员工法纪意识差,疏于教育。
员工重视实际,视思想教育为形式、为空谈,认为在网点内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思想教育无意义,久而久之,员工思想道德水准、法律法规观念得不到净化和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防腐拒变能力差,大多凭个人的良知做工作,谈不上高尚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授权、复核流于形式,监督不足。
需要授权的业务,授权人员不经检验,直接办理授权业务,需要复核的业务,只是流于形式,做了表面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都需要加快办理业务的流程,但是对于关键、重要的业务,授权机制的出现保证了业务办理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这在特殊业务处理的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经过学习与思考,本人觉得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提高案件防控的实效性。
一、树立“以人为本”,提高思想教育水平。
金融机构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林林总总,不可谓不全,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是好多制度在许多职工看来只是墙上的制度,并没有很好的予以落实,规范自已的行为。究其原因,是大家的思想意识在作怪。案件防控工作教育活动,首要解决的就是一个人的意识问题,应该使大家认识到,制度并不是用来看的,而是用来指导实际工作的。特别是案件专项治理的典型案例,对每一位员工应该是有很强的震憾,模范地遵守内控制度,不仅仅是对自身的爱护,也是对他人的负责。在这个方面,我们银行应该将本项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做好人的思想工作,真正使每一位员工从思想上重视,从行动上自觉。
二、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违章违纪的代价。
有章不循现象严重,不能将制定各项内控制度的良好初衷落到实处,是导致各项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了良好的制度,更要有一批模范执行制度的人予以落实,才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因此,要加强各项内控制度落实情况的后续跟踪和监督工作,对于严重违反内控制度的要严厉予以处理,要让每一位违章违纪的员工付出沉重的代价,让其有切身之痛,严重的更应清理出银行队伍。
三、完善工作机制,防范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各项案件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每一件有内部员工参与的案件背后,无不有作案人长期处心积虑的身影,他们正是利用了工作机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精心准备,伺机作案。我们要通过工作机制的转变,来防范道德风险转化为实际风险。比如,在工作机制方面,可以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岗位轮换,以制度化的形式做好稽核监察工作,以制度化的形式作好员工的培训工作等等。
四、建立健全好各种规章制度。
6.村镇银行案件防控之浅析 篇六
近年来,随着我国村镇银行深化体制改革和推进业务发展进程的加快,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创新层出不穷,传统业务方法和操作流程取得较大突破。但另一方面,一系列违法违规案件在村镇银行内时有发生,给其社会形象带来了不良影响。在我国,村镇银行作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防范和控制风险始终应当作为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而内部控制又是控制风险的关键环节。因此,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创新和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对促进村镇银行稳健经营、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构筑牢不可破的、真正具有内部控制力的案件和风险防范屏障起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而村镇银行案件防控工作任重而道远,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政策落实
温家宝总理在审计署《重要信息要目》中批示“应高度重视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失灵所致的金融犯罪问题”。王岐山副总理批示:“银监会要高度重视银行的金融犯罪问题,切实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为此,要加大惩处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减少银行内部的犯罪,维护银行资产的安全。”长期以来,村镇银行违规案件是各类金融机构中案发率较高的,而内控制度不健全和有章不循,是造成案发率高的主要原因。因而,王岐山对另一起案件的批示:“要加大查处力度,查找监督管理漏洞,追究相关责任。在当前形势下,人行、银监会对中小银行的案件防范查处要给予高度重视,重点是防大案要案的发生。要与地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防止该类金融机构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党和国家领导层的重视体现了案件防控工作的突出性和紧迫性,而结合基层实际,各村镇银行则要强化政策落实,周密部署,对排查工作做出细致安排。首先,要求各部门、网点负责人本着对事业、对员工和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认真扎实地抓好排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严以律己,自觉抵制、检举和纠正违反总行九项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做到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其次,在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一把手”负总责,亲自过问、主动协调、直接参与,之后再逐一分解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协办和督办部门,各部室加强沟通,充分信息共享,形成了各部室齐抓共管、全部整体联动的格局。从而尽可能的遏制各类案件和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提高队伍素质,构建合规文化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当前银行案件一个重要表现是各家银行合规文化建设不到位,案件虽然发生在基层,但根源在上面。因此,各家银行一定要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客户的业务”、“了解你的部下”。一定要建立对案件责任人的惩诫制度。首先是要建立“赔罚”制度,在工作流程上,要求员工因违规、失误造成的损失按规定给予赔偿;其次,要建立案件责任人处罚制度,使违规、作案的成本大大高于作案获得的非法收益。对案件责任人和相关知情人撤职或除名,不能姑息养奸;再次是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对各种案件线索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报告和移送,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构建合规文化,就必须加强合规文化宣传教育力度。要以上级部门各项经营理念和方略、管理要求为重点,坚定不移地强化理念教育,持之以恒地强化规章制度教育和警示反思教育,使广大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明白“能为、不能为”的界限,在办理每一笔业务、营销每一个客户时,都能首先想到“制度要求我怎样做”,真正让“指示服从制度、信任不忘制度、习惯让位制度”入口、入脑、入心、入手,在全系统内形成“程序至上、合规为本、效益为重”的内控文化和“时时遵章、事事合规、自觉纠错”的合规文化。通过大张旗鼓地表彰遵章守纪人员予以合规奖励,让员工从合规操作中受益,而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则坚持责任追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高压态势,从严从重处理。
三、完善部门协作,加强稽核力度
为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并把管理的要求精细化,我们还需要完善部门协作的工作。一是要认真研究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机理,充分理解制度和管理要求,提高执行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的主动性、自觉性和有效性。二是要建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责任制,通过建立“岗位明晰、权责分明、管理有序、操作有规”的岗位责任体系,精细化地落实好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三是制订精细化的落实措施,使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制订、分解、落实、检查、整改、反馈、评价等形成一个完整的、清晰的链条,使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始终处于完全的掌控之中。
而为了构筑一个长久稳定的防火墙,稽核工作的加强迫在眉睫。着力提高稽核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敏锐力,不仅对本系统发生的风险或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弥补漏洞,对其他行出现的案件,也要闻风而动,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同质同类案件的发生或再次发生。其次,大了开展对制度执行力的评价,通过考试、检查、评议等方式,对主任、网点负责人、对账人员和一线柜员的制度执行力定期进行评价,对在制度执行上有变形走样、漏损等现象的,轻者责令其限期整改,重者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第三,强化监督检查,从规范检查形式、规范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规范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规范对整改结果的督导等“五个规范”抓起,建立基础管理突击检查和常规检查、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把各类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7.商业银行案件防控 篇七
(1) 信用证的定义。
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 L/C) 是指由银行 (开证行) 依照 (申请人) 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 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 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 (受益人) 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 信用证的特点。
第一, 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self-sufficient instrument) 。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 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第二, 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 (pure documentary transaction) 。信用证是凭单付款, 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 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第三, 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primary liabilities for payment)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 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 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2 信用证诈骗犯罪的主要特点
(1) 犯罪数额巨大。
1985年的温州钢材诈骗案金额为230万美元。1993年衡水农行备用信用证诈骗案金额高达100亿美元, 1995年狂到极点的蔗糖诈骗案每笔金额都在400万美元以上。1993年9月有一笔备用信用证诈骗案金额高达1000万美元 (未遂) 。这其中的道理很简单:诈骗分子组织一次成功的诈骗不容易, 金额大才值得冒风险行骗, 一旦得手就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2) 运作程序复杂。
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今, 几乎所有的信用证诈骗案都同正常的国际贸易运作程序和国际结算支付程序相去甚远, 表现出业务操作上的烦琐性和复杂性。
如前所述, 信用证运作程序十分复杂, 这样复杂的运作程序可以诱使买方逐渐增加对卖方的信任度, 一步步地接近卖方设置好的陷阱。
(3) 合同中交易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上同类商品的价格。
20世纪80年代的广州烟草诈骗案, 同印度卖方所签合同中的香烟价格比当时国际市场价格低20~30美元;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蔗糖诈骗, 卖方发盘中的报价比当时国际市场的蔗糖价格低20~50美元。较低的价格是诱使买方签约上当的诱饵, 使买方在“感觉良好”的心态下慢慢地丧失了警惕性和防范能力, 对利润的期待代替了对交易文件的理性分析, 许多国内的公司就是这样陷入了骗局。
(4) 交易条件中总有“优惠”条件非常吸引人。
例如衡水案中, 美国亚联集团总裁梅直方在熟人的引见下来到农行衡水支行申请开证引资时, 提出的优惠条件是:100亿美元的备用信用证“只用于证明有关资金引入中国”, 农行衡水支行对引进的资金“不还本、不付息、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又如, 在蔗糖诈骗案中, “卖方”提出的价格条件通常是CIF WASP (世界任何安全港口成本加运费加保险价) 或CFR ASWP (世界任何安全港口成本加运费价) 。做过国际贸易的人都知道, 蔗糖是一种垄断性极强的商品, 买方和卖方通常都比较固定, 真正的蔗糖出口商不可能在进入签约阶段时还允许他的蔗糖漂流到“世界任何安全港口”, 除了以宽松优惠我方条件作诱饵行骗外, 实在别无他意。
3 信用证诈骗犯罪的基本手段
(1) 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附随的单据文件。
所谓伪造的信用证是指行为人采取描绘、复制、印刷、影印等方法仿照信用证的格式、内容制造假信用证的行为或以其编造、冒用的银行名义开出的假信用证。虽然当今伪造工艺越来越逼真, 但假信用证大多存在瑕疵, 常见的缺陷有电开信用证无密押, 电信号码短缺, 开证行与通知行无代理关系, 开证行、收单行并不存在等。
(2) 使用作废的信用证。
所谓作废的信用证主要是指使用过期的、无效的或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的有效期是信用证生效的重要条件之一, 它包括开证日、装船日、提示日、交单付款日、承兑日、议付日等有效日期的规定, 这些日期直接关系到信用证的交易生效和失效时间以及信用证本身是否有效。信用证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骗取资金, 利用国内一些企业缺乏对信用证知识的了解, 又不向开证行核实, 常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货物或以此作抵押申请贷款或让受害方凭此去银行开立真实的信用证。
(3) 骗取信用证。
骗取信用证是指行为人用编造虚假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方法, 使银行基于错误认识而为其开立信用证的行为。其实质是用骗取的信用证再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有的以吸引外资为目的, 提出一些非常优惠的条件, 骗取国内企业的信任, 为其开立信用证;有的提供虚假文件和产权证明, 骗取开户银行为其提供银行信用和担保, 开立信用证, 行为人再以开立的信用证作抵押骗取贷款。
(4) 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
此种作案手段主要是指利用“软条款”进行诈骗, 即在开立信用证时故意制造一些隐蔽性或危险性的条款, 这些条款实际上赋予了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解除其保证付款责任的主动权, 从而使信用证随时因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的单方行为而失效。实践中常见的隐蔽性条款有以下几种类型:信用证开出后暂不生效, 须待进口许可签发后通知生效或待货物经开证人确认后再通知生效;信用证规定船公司、船名、装船日期、起运港、验货人等须待开证人通知或以修改书形式通知受益人;信用证规定货物的品质证书须由开证人出具, 或须由开证行核实或与开证行存档的签样相符, 尔后故意挑剔, 致受益人于被动地位。
4 信用证诈骗犯罪的侦查方法
4.1 组织精干力量, 依法立案审查
信用证诈骗案件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案情复杂、后果严重, 必须组织精干的办案力量, 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 认真核查案件线索, 抓紧立案侦查。侦查人员受理案件后, 首先应仔细分析报案材料的真实性, 发现矛盾, 寻找漏洞;然后审查信用证及其附随单据的性质和内容, 鉴别信用证和相关单据的真假, 寻找贸易合同、信用证条款及附随单据上的欺骗性内容;最后做必要的调查后, 确定信用证诈骗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 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决定是否立案侦查。
4.2 灵活运用谋略, 捕获犯罪嫌疑人
(1) 查控守候。
对于仍在国内活动的犯罪分子, 通过公开或秘密的侦查手段, 发现其行踪, 然后在其可能出现的车站、码头等地守候伏击, 伺机抓捕。
(2) 设法诱捕。
对于尚未察觉而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境外犯罪嫌疑人, 可由受害方出面借口商议信用证及其贸易事项, 将犯罪嫌疑人诱至境内再行抓捕。
(3) 跨国缉捕。
对于证据确凿充分、居住地确切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与有关国家、地区警方联系, 出国缉捕并引渡回国。
4.3 采取各种侦查措施与手段, 收集犯罪证据
(1) 缉捕犯罪嫌疑人, 并及时讯问。由于信用证贸易过程中买卖双方都有过接触, 在协商、洽谈中必然留有双方联系地址、电话、公司名称、账号等信息资料, 侦查人员可以根据这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 并迅速组织讯问, 取得行为人伪造、变造信用证或使用作废信用证的过程以及骗取信用证的方法和如何利用“软条款”设置圈套等方面的供词, 查清行为人预谋策划的过程、涉案信用证的具体运作程序、获利数额、赃款赃物的去向以及造成无法挽回损失的数额、同案犯情况。
(2) 询问受害人。由于受害人在信用证贸易过程中与行为人有过接触, 掌握一定的信息资料, 通过询问可以查清签订贸易合同的时间、地点、具体内容及参与人, 然后再顺线追查, 收集相关证据。
(3) 调查与信用证运作相关的部门, 收集并扣押书证。在信用证的运作过程中, 涉及的相关部门很多, 主要有银行、海关、保险公司、轮船公司等, 它们在处理各自的业务时, 往往会留存相应的凭证、资料, 这些凭证、资料对于公安机关而言, 是一种重要的证据, 为此, 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必须花大量的精力进行调查。
(4) 对侦查机关收集到的所有虚假信用证、单据文件, 聘请权威部门、权威人士做出书面鉴定。
5 信用证诈骗犯罪的防控对策
(1) 严格信用证条款内容。
买卖双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 应合理选择信用证种类, 规定合理适当的有效期等。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证时, 应当根据合同条款恰当地填写开证申请书, 其内容务必准确、完整。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书的要求, 明确地订立信用证条款, 做到条款明确, 不含糊其辞。此外, 买方可利用附随单据来预防、减少信用证诈骗, 如要求卖方提供可信度极高的劳合社检验证明等。
(2) 银行严格审单。
根据UCP500第15条规定, 银行对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法律效力, 以及对单据所载的或附加的一般或特殊条件, 概不负责。信用证是单证交易, 只要卖方提交的单据表面符合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银行即应支付货款。但若银行审单不严, 存有疏漏, 未发现单证表面上的不符点, 以致使不应发放的款项被诈骗者拿走, 则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
(3) 加强相应部门合作, 建立打击防范信用证犯罪的协作机制。
8.商业秘密案件审理问题探究 篇八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第9条对秘密性的解释为“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这意味着“秘密性”应当同时满足不为“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两个具体条件。所以,一般常识、行业管理、简单组合、公开披露、容易获得的信息都不构成“不为公众所知悉”。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秘密点的认定不清
秘密点,即商业秘密的权利范围,对于秘密点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该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实践中,关于秘密点的确定,通常存在两种情形:一种是宽泛地划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将公知信息纳入保护范围内,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当事人或代理人对商业秘密的概念不清、或者有意扩大保护范围、或者认为法院在审理中会自行确定等等,例如,在石家庄巿油漆厂与侯素君等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中,上述石家庄巿油漆厂与侯素君等侵犯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纠纷案就是一个例子;一种是划定商业秘密保护范围过窄,这种情况一般是当事人或代理人出于胜诉考虑,或者担心举证、质证过程会导致二次泄密,例如在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诉天津立林钻头有限公司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中,原告将其商业秘密限定在一个相对较小的范围,仅主张了三牙轮钻头轴承设计技术中的两张图纸和两个技术标准为其商业秘密,三牙轮钻头生产中更为核心的金属密封技术则不予主张,即使胜诉其专利也未能获得完全保护。
2.权利归属存在争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称商业秘密的所有者为权利人,但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首先是其所有者,但又不限于所有人,还包括其他合法享有权利的人,如按照技术转让合同获取使用权的人等等。例如,在中圣公司诉费萨尔、张某、泰珂玛公司侵犯商业经营秘密纠纷案中,法院认为,原告虽然掌握了客户信息,但同时原告曾经作为Minitab产品的代理商,将其签约客户信息披露给Minitab公司,因此,Minitab公司掌握了原告代理其签约的客户信息。既然Minitab公司和原告共同掌握客户信息,这些客户既是原告的客户,也是Minitab软件的用户,故客户信息的权利归属就有多种可能,原告应对上述客户是否均系原告自行发展、原告为何将客户信息交给Minitab公司以及原告与Minitab公司就客户信息的权利归属有无约定且如何约定等事实应当进一步举证。现原告未能就此提供证据,其举证不能的后果应由原告承担;当然,原告主张的客户清单中,尤其是被告张某签名确认的客户清单中,还包括了Minitab公司并不掌握的客户信息,这部分客户信息为原告单独掌握,被告方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权利归属另有其人,故原告有权对Minitab公司并不掌握的客户信息主张权利。
二、保密性举证存在的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法解释》条第11条具体规定了保密措施的种类和法院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保密措施的依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所涉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识别程度、他人通过正当方式获得的难易程度等因素,认定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在北京中科鸿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史志娇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中,本案的爭议焦点在于“中科鸿基公司对于客户名单是否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即是否向公司相关人员尽到提示注意的义务”。对于此,法院的裁判理由为:“中科鸿基公司在《劳动合同书》、《员工离岗通知单》中约定了该公司员工应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并在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制定了保密条款,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使该公司的客户信息具有保密性。”由此可见,对保密措施的考察,法院采取了双重标准,即①内部标准:《劳动合同书》、《员工离岗通知单》等内部协议往往是判断公司承担提示注意义务的重要依据;②外部标准:公司的规章制度也通常能够表明公司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三、证据保全存在的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81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实践中,首先,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基于自己的立场对审查标准的理解不同。在案件审理中,原告往往认为,在确定涉嫌侵权企业之前其已经进行了较为周密的调查,但在举证时由于原告无法直接从侵权人处接触到或者获取到证据,为及时取得并固定证据,原告向法院提出证据保全申请,并希望法院能够支持;而被告则认为,只有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这一前提条件下,才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故对于原告的申请法院应严格审查,否则,随意对被告实施证据保全会使被告的利益受到损害。
其次,关于鉴定问题:在技术秘密侵权案件审理中,由于所涉内容有较强的技术性,故对于原告主张的技术信息是否为公众所知悉以及被告所使用的技术信息是否与原告的技术信息相同或者实质相同,往往需要委托专家进行鉴定。法院在委托鉴定过程中,通常会遇到以下问题:一是鉴定机构如何选择;二是可以作为送交鉴定的证据材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三是鉴定具体操作程序的规范性问题。这些在实践中需要法院自有自由裁量,不确定因素较多。
参考文献:
[1]孔祥俊.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2]黄武双等译.美国商业秘密判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3]孔祥俊.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6)[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
[5]徐孟州、孟雁北.竞争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6]参见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申字第1403号民事裁决书
[7]参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9)鄂民三终字第30号民事调解书
[8]孔祥俊:《商业秘密保护法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第161页
[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6)》,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246-247页
[10]参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3764号
作者简介:
赵倩(1989~),女,山东省青岛市人,工作单位:上海大学,职务: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方向:知识产权。
9.银行员工案件防控心得体会 篇九
为不断提升内控执行力,促进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我行组织了内控制度学习,通过持续参加制度学习教育活动,让我对银行对制度对内控都有了更新的认识。
作为银行从业队伍中的一位普通成员,应该也必须懂得银行的规章制度都是在一次次的教训中积累、借鉴而制定出的,如果将银行的规章制度延伸扩展,我们看到的将是它隐藏在背后庞大的案例库,因此,对于制度、对于规章,我们应该心怀敬畏,心怀感恩。心怀敬畏,抛弃那些抱怨、牢骚,因为这些制度这些规章的总结制定来之不易;心怀感恩,因为正是这些规章这些制度在一次次的无形的护卫着我们的切身利益。
银行的内控管理是一家商业银行实现持续、正常经营的重要保障,内控能力的高低也成为评价一家银行信誉、效率、经营稳健性等的重要指标。对于我们前台业务操作人员来说,内控就是制度执行力,将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同时不断提高员工对于内控文化的思想认识,才能确保内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现实中的学习教育,不能只是一味灌输式,必须在有些重要环节要从思想认识上帮助改变,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的执行。
对于我们现实工作中出现的风险事件,很多的时候是我们的粗心大意造成的,这种原因引致风险事件降低的比例有
限,除了要求员工在办业务的时候细心之外,就是优化程序。但实际中也有很大一部分风险事件是因为我们积累已久的错误的操作方式和流程引发的,因此对于业务操作指南的学习很有必要,对于新业务的操作必须详细进行说明和培训。
10.银行业案件防控学习体会 篇十
近一时期,其他同行不断发生违法违规案件,尤其是近期某国有银行成功截获伪造银行承兑汇票案件,金额巨大,情节恶劣,给银行的信誉和社会形象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信用社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为了切实加强对信用社管理,坚决遏制案件多发势头,保证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我夏县联社决定开展“两打一防”专项活动,通过学习现将本人的心得体会浅淡如下:
案件的发生,无论是对国家和社会,还是对单位和个人都有很大的危害性:
1、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哪个案件的发生,最直接收到损害的就是国家和社会,国家蒙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案件的发生,引发社会对信用社的不信任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2、给单位业务开展带来严重后果。试想,假如我们自己是客户,而为我们服务的信用社经常出现案件,那么我们会放心让这样的一家信用社来为我们服务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案件的发生,使客户怀疑我们诚信经营和服务水平,断送了自己美好前途和职业理想。作为一名金融工作从业者,我们都有着更好的前途和发展前景,一旦我们把握不住
自己,成为案件的当事人,那么等待我们的将是永远离开这个超期蓬勃的行业,甚至是牢狱之苦。那么我们数年数十年的努力,将毁于一旦,而自己的职业理想,也会在顷刻之间化为乌有。
3、给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带来痛苦。许多案件之中,不光给当事人带来追悔莫及的后果,还给其亲友带来了深深的痛苦。亲人们要承受旁人的冷眼,长时间承受亲人不能团聚的痛苦,至少,是失去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
懂得了案件的危害性,就要懂得如何去防止案件的发生,我觉得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案件防控工作,树立高尚的职业价值观和职业道德感,把自己所从事的信用社工作,当作世界上最神圣的工作来完成,从内心做到自己绝不涉及案件。其次,在容易引发案件的环节多家注意。在我们平时工作中有些环节很容易引发案件如:在信贷方面,贷款授权授信管理、向关联企业多头放贷。而在会计方面,信用社与企业的对账制度;会计业务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业务处理“一手清”现象;印、证、押管理;会计交接;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等等。
最后,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在日常工作中,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勇于劝阻,必要的时候检举,将案件发生的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这样做,不是对同事的背叛,是在令其悬崖勒马,是在救其于威困。
11.银行卡被盗案件的民事责任分析 篇十一
[关键词]银行卡;民事责任;法律制度
一、诉争法院的争议焦点
(一)是否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问题
从各类案件中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储户在知道资金被盗都会先向公安机关报案,而银行往往会以已经刑事立案为由提出应当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先解决刑事案件,因为只有找到犯罪嫌疑人,才能查清信息泄露的原因,没有查清这一事实就无法确定银行是否存在过错。在尚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也不能证明原告有经济损失,任何由原告自身过错造成的损失还不能完全排除,因此应当适用“先刑后民”的原则处理这类案件。现实中确实也有些法院适用了这一原则,将案件中止审理,裁定驳回。但是,由于一些案件都是异地作案,案件相当复杂,刑事案件很难在短时间内结案,如果刑事案件久拖不结则会使民事案件的受损方处于不利的状况,不利于维护金融机构的信用和储户的合法权益。因此目前大多数案件不适用此原则,在法院可以查明的基本事实和证据的前提下,如果能够确定是伪卡或者是他人盗用的情况下,就已经确定的事实先进行民事案件的处理。笔者认为,银行向储户做出赔偿后可基于侵权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向侵权人追偿,而储户享有可选择向银行直接索偿的权利。
(二)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
银行普遍会认为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原告要主张其基于储蓄合同的权利就必须证明银行有违约行为,即存在过错。另外一点就是认为持卡消费需要凭银行卡及相符的密码才能完成,而密码具有私有性、唯一性、秘密性的特点,这就决定只能由设定人知晓,若系他人盗用,也是原告对银行卡及密码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致,银行会因此提出由于刑事侦查未明确,不能排除原告自身存在过错的可能性。
其次,在存款人方面。存款人认为其基于储蓄存款合同的权利就是银行应当妥善保管其存款,其卡内资金被无故盗用是银行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因此,储户应当提供证据证明银行卡法律关系的存在以及银行拒绝支付的事实。
笔者认为,在这类案件中,原则上应当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由于案件涉及刑事方面也要根据一些查清的事实对全案情况进行分析。具体来讲就是银行应当提供银行卡账户资金被划走或者消费时向银行出具了真实的银行卡和正确密码的证据。而在储户的举证责任方面,储户只要证明资金是被非法取走即可,因为要其证明银行方面存在具体的过错比较困难,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掌握相当的技术和信息,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需要予以考虑。对此,法院应当在要求双方积极举证的基础上慎重分配举证责任。比如银行方面应当提供取款时的录像来确定是否系伪卡,如是异地取款存款人需提供不在场及卡由自身保管的证明,再联系公安报案的记录及线索,从时间、空间等各方面联系来确定是否系伪卡盗取资金。
(三)责任承担问题
责任承担比例问题是案件解决的关键也是目的,举证能力的分配问题最终也是为了确定责任承担比例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各地法院,甚至是同地不同级法院也都有各自的主张。近年来出现如果能够确定是伪卡取款的银行即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的案例比较多,主要考虑到作为履行义务的一方,金融机构应当保障其网络系统的安全,对存款凭证的真伪性作出实质性的审查。
二、处理银行卡资金被盗案件需解决的问题
(一)如何认定是否为非正常支付
按照储蓄合同,只要储户出示银行卡并提供正确的密码即可支取资金,银行往往会以已经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为由抗辩,认为可能存在委托他人受领的情况,因此认定支付是否为合法有效的就是是否需要赔偿的关键。有些案件中可以从监控录像里很明显看到是伪造的白卡,而有些监控却不是很明显或者是通过POS机消费的案件对于消费的过程没有录像记录的案件,判定受领或者消费是否为合法有效的较为困难。这就需要针对不同的案件进行分析,要结合公安的侦查线索,并结合一定的经验判断,比如案件报案时间和消费记录相隔只有几个小时,而路途距离却很远,且一些专门用于盗窃使用的POS机是否还有其他案件通过相同的终端发生等等予以判断,当然这种判断是要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谨慎判定。
(二)此类案件的法律空隙
因为还没有在法律上予以固定下来,如果发生此类案件储户的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那么金融机构的信用就会受到质疑,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如果此类案件银行都要予以赔偿,那么不可避免的一些不法分子就会
利用这个法律的空隙进行诈骗活动。
(三)金融机构的责任
随着金融市场的的发展,这类案件会有增无减,且案件类型会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对银行卡资金被盗案件频发的深思不仅仅是在法律方面要填补空缺,更重要的是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其对于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应当自行承担。因为银行的技术标准和法律规定的责任标准是有差别的,根据现有的银行的技术标准只要有卡片信息和密码就可以支取资金,但是法律规定如果不是合法有效的支取银行仍然要向存款人承担责任。如果银行不想因此觉得冤枉,就应当采取措施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银行内部制度体系的完善,减少漏洞,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护措施。
12.自助银行案件的防范策略 篇十二
关键词:自助银行,案件,防范措施
近些年来, 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 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对银行及客户进行作案的现象越来越多, 犯罪分析作案手段不断翻新, 自助银行案件不断增多, 因此, 为了给保护银行和客户的利益, 防范自助银行案件的发生成了银行面临的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
一、自助银行案件的特点
目前, 由于自助设备存在安全漏洞、银行内部管理和防线防控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影响, 很多犯罪现象频频出现, 如:盗刷、诈骗、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等, 其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 通过暴力手段来胁迫持卡人
这类案件通常会发生在用户稀少时段, 作案时间快速, 并且在一些偏远的地区也容易发生。一种是一些不法分子会尾随取款人, 当取款人在取款的时候, 紧贴上去, 然后在ATM前推搡、打斗等, 在现场抢劫取款人。另一种是胁迫持卡人, 分散取款人的注意力, 然后通过调换银行卡来进行作案。
(二) 通过非法窃取银行卡信息、密码实施作案
这类案件是最常见的作案方式, 犯罪分子改装ATM机机身, 或者破坏自助银行门禁。不法分子先非法窃取持卡人卡号、密码, 然后在制作一张伪卡, 采用在ATM机键盘贴膜, 或将微型摄影机安装在ATM机上, 或将读卡器加装在ATM机插卡口、自助银行门禁上, 对持卡人银行卡进行作案。
(三) 通过暴力手段来破坏ATM机
这类案件的犯罪行为动作幅度很大, 主要是通过暴力来破坏ATM机, 为了窃取ATM机内的现金, 犯罪分子采用撬砸、拆毁搬运等手段, 使ATM机产生剧烈的晃动。目前, 国内外有很多这样的案例。
(四) 通过骗取客户密码、信息等手段来诈骗
犯罪分子采用吸引持卡人注意力的方法, 给客户造成吞卡的假象, 直接盗取客户银行卡, 或趁机调换持卡客户的信用卡, 在ATM机上预留虚假客服电话, 诱使持卡客户拨打, 骗取客户密码。
二、自助银行案件防范策略
(一) 高度重视安全防范, 建立起符合安保工作机制
目前, 部分银行员工和部分管理者认为日常的安全平稳, 就不用安全防范, 对安全防范意识产生了转移。但是安全是银行生存发展的基础, 在日常平稳的工作中, 安全是银行信誉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为了实现安全保发展警钟长鸣, 人民银行要切实有效的进行安全管理, 高度重视安全防范, 加强研究, 不能知识简单的制定制度, 要建立起符合安保的工作机制, 从各个方面进行预防, 如:思想认识、精细化操作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 才能适应现代化人民银行的需求。
(二) 建立自助银行建设的标准机制, 提高验收和日常维护的标准
为了达到一定的标准, 人民银行要根据周边的治安状况, 规范自助银行建设标准, 设立“一米线”或安装防护舱, 设置充足、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如:为了使外面的人无法看清客户的具体业务操作, 朝外的玻璃必须有涂层或张贴。同时, 为了便于能够从外面看到自助银行内的突发异常情况, 也不能完全遮蔽。其次, 为了提升自助银行的安全防护能力, 在新建、改建自助银行时, 要提高自主银行验收和日常维护的标准, 保卫部门要承担起安全管理和案件防控的职责, 不变通、不打折、不降低标准, 严格执行金融监管、公安机关等的要求, 上级行安防、技防要求。另外, 要增强稳步推进技术建设, 在联网监控、设备整合等应用层面, 建设安全防范系统, 将安防手段由事后取证变被动防御, 转化为异常行为的识别, 控制和跟踪犯罪过程。
(三) 实行集中管理, 加强对银行履职人员的管理
为了使犯罪分子无可乘之机, 人民银行必须要加强对银行履职人员的管理, 严格管理、合规操作, 充分发挥现有远程监控查看的优势, 充分了解掌握自助银行周边的环境、位置、社会治安状况等, 教育监控查看人员履职尽责, 在遇到突发事件时, 依托远程监控和保安巡护公司等, 准确判断出犯罪分子可能实施犯罪的区域。其次, 要加强ATM机管理规定, 按照区域, 对离行式ATM机实行集中管理, 加强风险防范, 严谨横向交接, 明确专人责任, 督促专管人员, 认真落实清机加钞流程, 做到钥匙、密码双人分开保管,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 建立巡查联防机制, 加强教育宣传义务
银行要采取分片定时巡查、按警现场处置的方式, 建立一组夜间巡护队伍, 当地银行同业结构合作, 由当地保安公司执行, 解决自助银行、设备安全值守问题, 承担各家银行自助银行、设备夜间防范值守业务。其次, 银行保卫和业务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自助银行保安巡护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 要具备远程监控和自动报警设备, 及时发现安全管理隐患。同时, 每一家自助银行, 要与附近公安等建立共同协防体系, 签订协议, 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防卫体系, 在发生紧急状况时相互支援。另外, 银行要经常通过发放宣传手段、媒体介绍等方式, 向群众做好安全教育, 培养公众的安全意识, 提高公众自我保护能力, 防范用卡风险。
参考文献
[1]宋瑞.自助银行安全现状及潜在风险分析[J].中国金融电脑, 2010 (09) .
13.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知识试题 篇十三
一、单选题
1、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责任追究区别对待政策只适用于(A)的案件。
A、自然人作案 B、内外勾结作案 C、集体作案 D、单位犯罪
2、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C)以内。A、6小时 B、12 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3、案件防控长效机制的良性循环应当是(A)。A.排查-整改-提高-再排查 B.制度-执行-检查-修订制度
C.制度-执行-反馈-检查-修订制度 D.制度-排查方案-整改-修订制度-执行
4、以下内容不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规定的是(C)。
A.应当建立起完善的案件防控工作督导、监管体系
B.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考评结果一票否决 C.在案件防控工作考评中,没有转发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相关工作一票否决
D.应当从组织、人员、制度等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
5、在开立账户管理方面,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是:(B)
A 开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如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
B 客户提交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必须进行核查,但开户不必面对面填写签字
C 对非客户开户有权人提供的开户资料和印鉴卡,坚决不予受理 D 对客户资料必须严格保管
6、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体现(B)的要求。
A 制度先行于业务 B 内控优先
C 发展是根本,管理是保障 D 合规人人有责
7、根据监管规定,说法不正确的是:(C)A 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B 银行在自查发现案件的审查、审核工作中,凡歪曲事实、掩盖真相,弄虚作假,导致意见错误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C 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
D 银行高管人员涉案参与的案件、经国家机关或监察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
8、下列哪项不属于案件防控“六个环节”之一:(A)A 枪支弹药 B 授权卡 C 空白凭证 D 查询对账
9、《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规程》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案件后,应当根据案件的性质和金额组成由相应层级的管理人员负责的(A)。
A 专案组 B 调查组 C 检查组 D 督查组
10、《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C)。
A 对符合银监会《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除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外,还应上报案件风险信息。
B 案件风险信息在确认为案件之前纳入案件统计系统,在被撤销后从系统中移除
C 如经调查确认案件风险信息不构成案件,应当立即报送《 案件风险信息撤销报告》
D 案件信息中涉及的金额以本机构排查的金额为准
12、《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流程》 所称的案件的性质属于(B)A 行政案件 B 刑事案件
C 因经济纠纷引起的民事案件 D 商业贿赂案件
13、银行员工与外部人员串通骗取银行贷款属于(A)。A 操作风险 B 信用风险 C 市场风险 D 流动性风险
14、下列哪项不属于市场准入事项与案件防控机制挂钩的“三项”措施:(D)A 机构准入与银行轮岗轮调和强制休假制度挂钩 B 机构准入与银行人力资源配臵水平挂钩
C 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准入与干部和员工职业操守教育培训挂钩
D 实施对总行管理部门和分支行负责人诚勉谈话机制,并与岗位任职挂钩
15、柜员外库领用重要凭证时,应及时清点,清点工作应在(A)进行。A 监控下 B 双人会同下
C 会计主管视线范围内 D 内库柜员视线范围内
16、企业销户,如果交回未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A 告知客户自己销毁 B 当客户面剪角作废,装订入传票 C 让客户在拒面上撕毁扔入垃圾桶 D 柜员当客户面剪角作废,扔入垃圾捅
17、银行业金融机构的(A)应对其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负最终责任。A 董事会 B 高管层 C 合规管理部门 D 风险管理部门
18、银监会《 关于加强案件防控落实轮岗、对账及内审有关要求的工作意见》 中,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对高风险网点、高风险业务、(D)、高风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和业务程序进行评估。
A 高风险账户 B 高风险客户 C 高风险部门 D 高风险环节
19、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执行(C)、押、证三分管制度,三者分开保管和使用,人员离岗时,都应落锁入柜.
A 款 B 密 C 印 D 单
20、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关键岗位实行(C)的人员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A 定期 B 不定期 C 定期或不定期 D 短期
21、下列哪项不属于防范操作风险内控“十个联动”?(C)A 完善审计体制、提升审计职能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B 查案、破案同处分到位的双向考核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C 激励员工揭发举报与员工薪酬制度的配套与联动 D 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的配套与联动
22、下列哪一项的做法是正确的?(A)A 专案组的人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B 专案组在调查中获取的情况可以向其他单位和人员披露。
C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审结后,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报送案例材料。
D 在案件审结工作中,银监局报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审结报告后,即完成案件审结工作。
23、轮岗期限原则上以为限,轮岗率要求(A)A 100 % B 80 % C 7O % D 60 %
24、为提高营业机构委派会计(授权经理)的轮岗频率,轮岗期限最长不超过(C)年。
A4 B3 C2 D1
25、基层营业机构负责人轮岗期限最长不超过(B)年。A4 B3 C2 D1
26、鉴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柜员的配臵、管理各不相同,按一般原则,轮岗期限不超过(D)年。
A4 B3 C2 D1
27、下列哪个机构对案件处臵工作负直接责任?(D)A 银监会相关机构监管部门 B 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C 案发地银监局 D 银行业金融机构
28、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时,不得存在以下哪些行为(B)A 受理企业账户开户、变更或挂失补办印鉴时,需核对企业证明文件文件原件
B 受理企业账户开户,变更或挂失补办印鉴时,无需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
C 受理个人账户开户申请或开通网银时,需要核实申请人意愿。D 受理个人账户开户申请或开通网银时,需要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
29、营业终了,业务印章必须随现金入库保管。对于行政公章、重要业务印章,实行“双人保管、(C)”的原则,即实行用印审批登记制度,印章双人保管、共同见证、使用分离。
A 互相监督 B 约束监替 C 相互制约 D 互相复核
30、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是存款业务(C)的内部检查制度. A 制度合理性 B 制度有效性 C 操作合规性 D 操作全面性
31、存款风险滚动式检查制度的检查对象是(C)A 对公结算账户中核算的本币存款 B 对私结算账户中核算的本、外币存款 C 对公结算账户中核算的本、外币存款 D 对私结算账户中核算的外币存款
32、下列哪类人不属于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排查的“九种人”(C)A 个人、家庭负债较大的 B 在职工作超过强制休假、轮岗规定时限的 C 在行社有正常消费贷款的 D 已经出现违规行为的
33、对现金柜台内部、敞开柜台全景和私人理财操作柜等重要部位的监控录像保存期要坚持(D)天。
A l天 B 30 天 C 60 天 D90 天
3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A 已调离柜员的柜员号可以交接给新进柜员使用
B 日终,柜员清点完重空后,可以将重空锁在小铁箱里放在桌面上,离柜干别的事情
C 中午现金柜员自己清点完尾箱后可以离开现金柜出去午餐 D 开户前应审核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原件.
35、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A)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A 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 B 事前防范 C 事后监督和纠正 D 分散、转移
.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C),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A 重要部门和岗位 B 决策层 C 所有的部门和岗位 D 需要风险控制的岗位
37、案件治理的六个重点环节是: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D)。
A 流程建设 B 制度建设 C 日常教育 D 轮岗休假
.银监会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成因,先后提出了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意见”,明确了案件治理的“六个重点环节”,推行了强化内控管理的“十
个(C)”,制定了建立案件治理长效机制的“十项措施”。
A 制度建设 B 机制建设 C 联动建设 D 文化建设
.银行业金融机构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B)的风险。
A 意外 B 损失 C 事故 D 案件
40、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C)的原则。A 优先 B 渐进 C 独立 D 可控
41、下列那一项的说法是错误的?(A)A 案件调查工作结束后,银行业金融机构专案组应形成案件调查报告,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
B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的调查实行专案负责制 C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坚持专案专档制度
D 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对整个案件处臵工作过程进行评价
42、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以下哪些风险:(D)A 法律制裁、民事处罚、轻微财务损失 B 民事处罚、轻微财务损失、员工流失 C 法律制裁、轻微财务损失、员工流失
D 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43、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合规内审人员占全体从业人员的比例应为(C)。
A 0.5% B 1% C 2% D5%
44、分支行案件防控的第一责任人是:(B)A 总行行长 B 分支行行长
C 分支行分管风险的副行长 D 分支行分管会计的副行长
45、《 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 的“惩戒措施”中规定:对违反本职业操守的银行业从业人员,所在机构应当视情况给予相应惩戒,情节严重的,应(B)A 开除 B 通报同业 C 解除劳动合同 D 罚款
46、案件(风险)信息报告应遵循及时、真实的原则,坚持“(A)”。A 一情一报 B 一情多报 C 多情一报 D 有情不报
47、下面哪一项不属于银行业案件?(B)A 某支行分理处柜员甲某挪用资金 B 某农商行副行长无故离岗
C 某邮储银行某区邮政储蓄所ATM 机被撬盗 D 某银行员工丁某发放大量假、冒名贷款
48、下面哪一项不属于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范畴?(D)A 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 B 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可能演化为案件 C 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
D 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无故离岗或失踪一两天,事后查明离岗原因导致案件发生的可能性很小
49、对符合银监会《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中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C)。
A 必须以《 案件风险信息快报》 的形式报送银监会案件稽查局 B 必须以《 案件风险信息快报》 的形式报送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 C 应当将该《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抄送银监会案件稽查局 D 应当将该《 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抄送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
50、《 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 规定,安全评估实行量化管理,根据评估内容和标准打分,累计得分在(B)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列为安全防范合格单位。
A 95 分(含)以上 B 85 分(含)以上 C 8O 分(含)以上 D 65 分(含)以上
二、多选题
1、案件责任,是指发生案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A、B、C)在所发生案件当中应负的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A 主要负责人 B 分管负责人 C 直接责任人 D 作案嫌疑人
2、银行业金融机构(A、B、C、D)等,应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并上追两级责任。
A 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 B 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 C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涉嫌参与的案件 D 经国家有关机构或监管机构检查揭露的案件
3、自查发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日常经办业务和经营管理中,通过(A、B、D)和检查监督等途径发现异常情况或线索,并采取得当措施,自行揭露的案件。
A 内部相互监督 B 管理监督 C 外部监督 D 内审监督
4、《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 规定,案件防控工作考评的内容包括(A、B、C、D)
A 案件防控工作组织、工作质量 B 内审稽核工作力度 C 内控执行力建设 D 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
5、《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 规定,内控执行力建设主要考核:(A、C、D)A 是否对各项业务制定了全面、系统的政策、制度和程序
B 是否在的工作部署、指标考核、激励与惩戒的安排中体现了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位臵
C 能否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各项业务操作
D 是否通过对内控的实效性进行检查、对案件风险进行排查
6、根据操作风险银监会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C、D)。
A 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B 要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C 要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D 要切实加强稽核建设
7、基层机构负责人案件防控考核主要内容包括:(A、B、C、D)A 案件防控责任制 B 重要岗位人员管控 C 案防教育 D 问题整改
8、业务授权不得出现以下行为:(A、B、C、D)
A 不确认客户真实意愿授权 B 不审核凭证授权 C 不核实业务授权 D 超权限授权
9、内审在案件防控工作中的思路及重心由(A、B),向防范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提升内控水平转移。
A 发现 B 揭露违法、违规行为 C 高风险账户 D 异动
10、银监会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整改要做到“六挂钩”, “六挂钩”具体指什么?(A、C、D)A 实行将案件与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挂钩 B 将案件与业务规模挂钩 C 将案件与银行业评级挂钩 D 将案件与高管人员动态监管挂钩
11、案件涉及金额以(B、C)确认金额为准。A 银监局 B 公安局 C 司法机关 D 金融机构
12、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三项制度包括(A、C、D)A 《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规程》 B 《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管理制度》
C 《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D 《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3、《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规程》 规定,专案组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应当履行哪些职责(A、B、C、D)
A 启动应急预案,清查账目
B 查清基本案情,确定案件性质,及时向银监局书面报告 C 查找内部制度和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厘清案件有关责任 D 总结发案原因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有关责任人处理意见
14、《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是指(A、B、C、D)A 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 B 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 C 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 D 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
15、疏于对营业网点安全管理,导致营业网点通勤门不关闭、电视监控不开启或不能正常工作,以及下班后网点大门未关闭等,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视后果追究(A、B、C、D)责任.
A 网点负责人 B 保卫部门负责人 C 分管领导 D 主要领导
16、银行业员工发现下列哪些情况,须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ABCD)A 案件和案件隐患 B 风险事件 C 重大内控漏洞 D 员工行为失范
17、根据监管规定,下列哪些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案件的情形?(ABCD)A 在业务流程中,关联岗位员工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经反映举报并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案件
B 在本机构组织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本机构内审监察部门在常规性、突击性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经本机构负责人研究并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案件
C 在总行组织的全面检查、专项检查或总行内审、监察部门在常规性、突击性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案件线索,责成或会同该机构采取后续措施发现的
案件
D 作案嫌疑人迫于内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核查、岗位轮换、强制休假等措施的压力,在作案行为未暴露前,主动向本机构坦白交待发现的案件
18、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ABCD)A 不对营业终了或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结束工作、离开营业场所的现金尾箱库存情况进行核实
B 不按规定的频率、方法检查或督促检查库存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
C 使用他人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进行业务操作 D 在未审核传票、核实账务的情况下授权、编押、签章
19、“一案四问”是问责:(ABCD)
A 发案人 B 知情人 C 未履职人 D 领导(决策人)
20、《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考虑合规风险与(ABC)和其他风险的关联性,确保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
A 信用风险 B 市场风险 C 操作风险 D 道德风险
21、《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规程》 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包括(ABC)
A 案件信息报送及登记 B 案件调查 C 案件审结 D 行政处罚
22、下列哪些属于案件确认的标准:(ABC)A 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B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立案的 C 银监局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立案
D 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涉案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23、根据监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案件风险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风险融入(ABCD)以及其他日常监督活动中。
A 信贷业务审计 B 会计业务审计 C 重要岗位人员履职审计 D 出纳业务审计
24、《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ABCD)的风险。
A 法律制裁 B 监管处罚 C 重大财务损失 D 重大声誉损失
25、在案件防控方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各分支行行长是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和案件防控工作负第一责任
B 要全面落实案件防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盯一级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
C对未完成责任目标或发生重大案件的,要扣减相应责任人及分支行高管人员的薪酬,并在考评中一票否决
D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员工能便捷地将所掌握的违法违纪信息向上反映,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在对涉案人员严查严处的同时,对举报人要予以重奖
26、银行员工日常生活中禁止参与以下活动(ABC)A 经商办企业 B 大额举债 C 涉黄、涉赌、涉毒 D 买卖股票
27、自助设备操作防范风险主要做好以下几点:(ABCD)A 自助设备操作员不得由自助设备密码保管员兼任 B 双人拿取自助设备吞没卡
C 网点必须不定期核查自助设备库存
D 网点必须设臵存放自助设备钥匙箱的专用保险箱
28、禁止违规代客户保管(ABCD)等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 A 身份证件 B 现金 C 存单(折)D 有价单证
29、严禁(ABD)客户信息。
A 出卖 B 泄露 C 内部使用 D 修改 30、严禁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BCD)。A 现金业务 B 票据承兑业务 C 票据贴现业务 D 信用证业务
31、严禁违规代客户办理各类账户的(ABCD)等业务。A 开立 B 变更 C 撤消 D 冻结
3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ABCD)。
A 商业欺诈活动 B 非法集资活动 C 高利贷活动 D 黄赌毒活动
33、下列属于违规操作且应给予纪律处分的是:(ABCD)A 授意、协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套取银行信用的
B 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或信用证业务,造成不良授信、本行声誉或经济损失的
C 通过不正当竞争方式营销本行业务和产品,造成本行经济或声誉损失的 D 通过拆分规模、降低标准、缩减金额等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上一级审批、审核的
34、对被动发现的案件,以及反复发生的同质同类案件,必须严格按照(ACD)的要求落实责任.
A 一案四问责 B 上追一级 C 上追两级 D 双线问责
35、下列属于违反重要物品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且应给予纪律处分的是(ABCD)A 违反规定保管、使用密押、签字样本等,造成泄密、滥用、盗用、丢失或者其他后果的
B 擅自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或企业悄户后不按规定回收、销毁重要空白凭证的
C 隐匿、篡改、变造、伪造、擅自印制相关业务凭证、空白凭证和重要文档资料的
D 违反规定保管、使用密押、签字样本等,造成泄密、滥用、盗用、丢失或者其他后果的
36、下列哪些属于案件信息台账包括的内容。(ABCD)A 案件信息 B 案件调查情况 C 案件审结情况 D 后续整改情况
37、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BC)机制,业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其他人员发现的内部控制的问题,均应当有畅通的报告渠道和有效的纠正措施.
A 指导 B 报告 C 纠正 D 反馈
38、商业银行应当根据资金交易的风险程度和管理能力,就(ABC)等对资金交易员进行授权。
A 交易品种 B 交易金额 C 止损点 D 止盈点
39、商业银行应当对存款账户实施有效管理,建立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合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AB)、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A 对账频率 B 对账对象 C 对账地点 D 对账方式
40、商业银行应当对每日营业终了的账务实施有效管理,当天的票据当天入账,对(AC),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登记手续。
A 发现的错账 B 压单压票 C 未提出的票据或退票 D 退票
41、下哪些事项可引发商业银行操作风险。(BCD)
A 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外部程序 B 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 C 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 D 外部事件
42、银行员工下列哪几种行为被监管部门所禁止?(ABCD)A 银行员工个人卡(账)与企业账户发生资金往来 B 银行员工为亲属和朋友代开账户 C 银行员工为客户垫款,提取现金、购汇
D 在工作时间为企业代处理账务,在营业场所为企业保管账册、票据印鉴、密码等
43、坚决禁止采用(ABC)等方式来代替轮岗制度的落实。A 离岗休假 B 代班休假 C 离岗审计 D 强制休假
44、银行发生案件的涉案金额或案件累计金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则(ABCD)。
A 1年内不得发行长期次级债务等监管资木工具补充附属资本
B 1年内不得新设境内外分支机构,不得发起设立或投资入股非银行金融
机构
C 1年内不得开办新业务
D 依法取消相关高管人员一定时期直至终身的任职资格
45、拒员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AC)A 复制、盗用、超权持有操作卡、授权卡 B 柜员办理本人业务
C 将个人名章、操作卡、授权卡、密码交他人使用 D 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
46、银行账户管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哪些行为(A、B、C、D、E)。A 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 B 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
C 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D 空存、空取资金
47、实施存款风险滚动式制度要遵循存款哪些原则:(A、C、D)A 大额存款优先检查的原则 B 交易量比率优先检查的原则 C 存款异常变动检查的原则 D 重点账户存款变动优先检查的原则
48、在案件防控方面,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B、C、D)。
A.各分支行行长是本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和案件防控工作负第一责任
B.要全面落实案件防控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贵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盯一级的案件防控工作机制
C.对未完成责任目标或发生重大案件的,要扣减相应责任人及分支行高管
人员的薪酬,并在考评中一票否决
D.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使员工能便捷地将所掌握的违法违纪信息向上反映,对举报查实的案件,在对涉案人员严查严处的同时,对举报人要予以重奖
49、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哪些基本要素(ABCD)A 合规政策 B 合规风险管理计划
C 合规风险识别和管理流程 D 合规培训与教育制度
50、对自查发现的案件,在管理责任追究上可作从轻处罚。以下哪几种情况可从轻、减轻追究相关人员(ABCD)A 案发前发现内控中存在问题并及时提示风险、提出整改要求,或曾主动反映、举报案件线索的。
B 案发后及时主动追缴资金和积极赔偿损失的 C 在暴力胁迫情况下行为适当的 D 自查发现、主动暴露和暴露案件的
三、判断对错
1、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案件处臵工作负直接责任。(对)
2、银监会出台的柜台业务禁止性规定是柜台业务操作的高压线,一旦违反视同案件进行处罚和严肃问责。(对)
3、基层机构网点负责人进行轮岗后,不必再对其实施离任审计。(错)
4、同一营业机构的委派会计(授权经理)和网点负责人在轮岗时不能同时同向进行。(对)
5、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有关信息属于《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椒风险脂.息报送及登记办法》 所指的案件信息。(错)
6、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12 小时以内.案件信息报送的时点是案件确认后12 小时之内。(错)
7、对异动、可疑、高风险账户,必须逐月采取上门对账方式,核对发生额和余额并收取余额对账回执。(对)
8、案件风险信息在确认为案件之前,应先纳入案件统计系统。(错)
9、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以上报时了解的金额为准。(对)
10、案件涉及金额以立案时公安、司法机关确认的金额为准。(对)
11、当司法机关结论与原案件信息报送时填报情况不相吻合时,以原案件信息报送时填报情况为准填报案件统计信息。(错)
12、银行业应加强监控设施的维护,改进录像保管期:对重要岗位和重点部位的监控录像,每天要由专人负责定时查看,同时对录像资料应延长保留时间备查,不少于三个月为宜。(对)
13、对银监会已进行过风险提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又发生同质同类案件的,不但要追究其案件责任,还要追究其落实风险提示不到位责任。(对)
14、成功堵截系银行业金融机构因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阻碍或终止违法犯罪行为,未造成资金损失的案件或事件。(对)
15、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内,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的人身安全实施暴力行为,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范畴,不应纳入银行业案件进行统计。(错)
16、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以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披露有关情况。(错)
17、禁止开户前不核对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原件,不通过居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临时验资账户投资人的身份。(对)
18、禁止预留印鉴卡的采集和保管人员兼岗。(对)
19、严禁将个人名章、授权卡、密码交给他人使用或复制、共用、超权限持有他人的用户名和密码。(对)20、严禁银行员工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虚增存款。(对)
21、严禁银行员工违规代客户购买、传递、保管各类重要空白凭证,违规代客户保管身份证件、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印章、证书、贵金属等重要资料和贵重物品。(对)
22、《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规定,合规是商业银行所有员工的共同责任,并应从商业银行基层做起。(错)
23、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充分理由可拖延和不落实轮岗制度。(错)
24、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因素所造成财务损失或影响银行声誉、客户和员工的操作事件。(对)
25、银行员工可以以个人名义与客户建立私人委托关系。(错)
26、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每季度对对公账户实施对账。(对)
27、在双人分开保管密码和钥匙的情况下,自助设备保险拒钥匙在使用完毕后,可不入库(柜)保管。(错)
28、营业网点负责人主要负责业务拓展,安全防范工作可交保安员负责,非营业时间无须进行安全巡查。(错)
29、由于支行副行长主要负责内控工作,因此支行行长对发生案件负次要领导责任。(错)30、对被动发现的案件,以及反复发生的同质同类案件,必须严格按照“一案四问”、“上追两级”、“双线问责”的要求落实责任。(对)
31、理财经理经主管同意可代客户保管银行存单/折/卡,为了吸收存款可代客户办理转账、购买理财产品等业务。(错)
32、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可采用离岗休假、代班检查或离岗审计等方式来落实。(错)
33、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对)
34、银行业金融机构拒台人员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统一集中,妥善保管,按章使用。(错)
35、银行业金融机构下级会计主管变动应当经上级机构会计部门同意(对)
36、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发现案件后,只有在案件完全调查清楚后方可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错)
37、银行业机构从业人员凡是发生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不论是否造成损失一律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要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对)
38、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应当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实行全行系统垂直管理。(对)
39、商业银行业务授权应适当、明确,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授权,事后补书面材料。(错)
40、银行员工不可以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对)
41、银行业金融机构主管案防工作的领导是本单位案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错)
42、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对)
43、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案件风险信息应以《 案件风险信息快报形式向当地监管部门报送。(错)
44、案件防控考核总体方向是由“复合型模式”向“单一型模式”转变。(错)
45、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每个案件确定相应的承办部门和主办人员。(对)
46、案件专项治理的总体原则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
47、银行发生案件,不论是否自查发现,不论有何种情形,对作案嫌疑人和在案件中应负刑事责任的有关人员,都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
48、银行在处理客户投诉或与客户对账中暴露的案件、因工作人员突然失踪或非正常死亡而排查发现的案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除责任并不予上追两级责任。(错)
49、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初步确认案件的同时,应当立即按照规定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调查工作。(对)50、柜台人员的名章、操作密码、身份识别卡等应当实行个人负责制,妥善保管、按章使用。(对)
四、简答题
1、简述2012 年银监会修订后的案件定义。
答: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 的,或外部人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2、简述案件分类依据及分类情况。
答:在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3、简述操作风险定义。
答: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4、案件的确认标准是什么。
答: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立案的;银监会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立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涉案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5、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哪些重点账户、高风险账户必须进行密切监控。答:1.连续两个对账周期对账失败的账户;2.短期内频繁收付的大额存款、整收零付或零收整付且金额大致相当的账户;3.账户所有者与无业务往来者之间划转大额款项的账户;4.未经银行营销主动开立并立即收付大额款项的存款
账户;5.长期未发生业务又突然发生大额资金收付的账户;6.多次不及时领取对账单或返回对账回执、对账过程中出现可疑情况的账户;7.其他迹象表明值得密切、立即关注的账户或监管部门要求即时、上门对账的账户。
6、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臵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案件信息报送及登记、案件调查、案件审结和后续处臵。
7、为强化柜员和授权人员的合规操作,银监会明令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具体拒台业务时不得存在哪些行为。
答:
(一)柜员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复制、盗用、超权持有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 2.将个人名章、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交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个人名章、操作卡、授权卡、密码(或口令等)办理业务;
(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违反领用、登记、交接、作废和销毁制度将本人保管的业务印章、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使用。
(三)办理具体柜台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柜员办理本人业务;
2.不按规定核对预留印鉴或支付密钥办理业务; 3.代客户签名、设臵/重臵/输入密码;
4.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
5.代客户保管客户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
6.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业务; 7.委派会计(授权经理)对网点负责人干预授权工作不抵制,或对柜员违规操作行为不制止、不纠正,或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章操作;
8.柜员对明知是违规办理的业务不抵制、不报告;
(四)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受理企业账户开户、更换或挂失补办印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不核对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不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
2.受理个人账户开户(卡)申请或开通网银时,不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意愿和身份信息。
(五)银行账户管理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 2.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
3.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 4.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5.空存、空取资金。
(六)业务授权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不确认客户真实意愿授权; 2.不审核凭证授权; 3.不核实业务授权; 4.超权限授权;
(七)对账方面,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制度规定不允许参与对账的有员参与对账;
2.不按规定审核对账回执;
3.不按规定处理存在问题的对账回执。
(八)授信方面,不得采用以下手段套取银行信用: 1.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 2.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
8、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什么。
答:
一、促进商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监管要求和商业银行审慎经营原则;
二、促进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证其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促进商业银行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促进商业银行各级管理者和员工强化内部控制意识,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控制措施,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
五、促进商业银行在出现业务创新、机构重组及新设等重大变化时,及时有效地评估的控制可能出现的风险。
9、简述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
答: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
六、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
七、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
八、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
九、加强和完
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
十、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
十一、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十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
十三、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10、银行业金融机构发生的哪些风险事件必须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答: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报送案件风险信息,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非正常原因无故离岗或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客户反映非自身原因账户资金发生异常;收到重大案件举报线索;媒体披露或在社会某一范围内传播的案件线索;大额授信企业负责人失踪、被拘禁或被双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可能涉及案件但尚未确认的情况;其他由于人为侵害可能导致银行或客户资金(资产)风险或损失的情况。
11、简述案件风险信息的报送要求。
答: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应当坚持及时、真实的原则。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时点是案件风险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对符合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报送标准的案件风险信息,应当在按照该制度要求的方式报送的同时,抄报银监会案件稽查部门,对不符合重大突发事件标准的,报送应当以《案件信息快报》形式报送银监会稽查部门;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涉案金额和风险金额以上报时了解的金额为准。
12、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开户、变更、挂失等业务时,不得存在哪些行为。答:1.受理企业账户开户、更换或挂失补办印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不核对企业证明文件原件,不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身份;2.受理个人账户开户(卡)申请或开通网银时,不按规定核实申请人意愿和身份信息。
13、银监会明令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方面不得采取哪些手段套取银行信用。
答:1.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关系人获取银行信用;2.使用或串通客户使用虚假资料获取银行信用。
14、“一案四问”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一案四问”即问案件当事人的责任、问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相关人员责任、问内部监督检查部门之责、问案发单位两级领导之责。
15、简述银行从业人员应遵循哪些职业操守。
答:
一、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客观、真实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信息。
二、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岗位任职资格或能力,熟练掌握业务技能,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制度和本单位制度,合规操作;对已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报告制度规定,及时报告。
三、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客户自愿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贬低同业、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保护客户权益和信息。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详细提示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切实保护客户权益;不得采取隐瞒或误导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权益。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诚待
客户,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提供优质服务。从业人员不得因国籍、地区、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情况或其他因素等差异而歧视客户。
五、从业人员应当关爱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六、从业人员应当公私分明,秉公办事,不得谋取非法利益。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单位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在办理授信、资信调查、融资等业务涉及本人、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时,主动汇报和提请工作回避。从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从业人员应当有效识别现实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有关进行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资本市场产品;不得挪用本单位资金和客户资金或利用本人消费贷款买卖本市场产品。
八、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从业人员应当拒绝洗钱,及时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履行反洗钱义务。
九、从业人员应当自觉抵制并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商业欺诈、非法集资、高利贷和黄、赌、毒活动。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应当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不正当交易行为。
十、从业人员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追求新知,提升素质,完善技能。
16、银监会关于加强案件防控、落实重要岗位员工轮岗方面的要求是什么。答: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此制度应作为银行的基本内控制度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备;二是严格执行有关重要岗位员工轮岗制度;三是提高营业机构委派会计(授权经理)的轮岗要求,强化其独立性和权威性;四是提高基层营业内战机构管理层的轮岗要求以强化对其监督制约;五是加强
对柜员的轮岗工作要求,切实保证切断风险源头。
17、简述“四项制度”的具体内容。
答:“四项制度”是干部交流制度、轮岗制度、强制休假制度和亲属回避制度。
18、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的禁止性行为主要包括哪些。
答:1.获取客户密码,泄露、擅自修改客户信息;2.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3.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套取资金;4.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5.空存、空取资金。
19、银监会关于加强案件防控、落实内审方面的工作要求是什么。答:一是内审在案件防控工作中的思路及重心由发现、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和现象向防范操作风险及案件风险,提升内容水平转移;二是将案件和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营业机构每年的风险评估;三是确保机构的操作风险和风险状况符合案件风险的监管重点要求;四是将案件风险的审计作为一项重要风险融入信贷业务审计、业务审计、重要岗位人员履职审计、出纳业务审计以及其他日常监督活动中;五是对发现的风险和问题督促及时及时整改;六是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交流。
20、银监会强调把案件治理的重点放在强化内部控制上,简述抓好内部控制的“六个重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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