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2024-10-10

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精选3篇)

1.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篇一

吉林油田公司规章制度

制度编号:JLYT-DQ-04-2015

发布版本:A

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切实帮助吉林油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健全扶贫帮困送温暖长效机制,推进帮扶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帮扶工作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做深做细做实扶贫帮困工作,努力实现“确保每个困难家庭生活有保障,每个困难职工看得起病,每个困难家庭子女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油田在册合同化员工和执行薪酬并轨待遇的市场化用工、离退休人员、职工遗属和有偿解除劳动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实施日期:2015年11月27日

合同人员等困难家庭人员。

第二章

帮扶工作组织管理

第四条

为加强对扶贫帮困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张凤民同志担任,委员由工会、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处、人事处、生产运行处、企管法规处、纪委(监察处)、企业文化处、信访稳定办公室、审计部、社会保险中心、工会帮扶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在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做好扶贫帮困日常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三级帮扶工作体系。

第六条

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帮扶工作制度及帮扶工作计划,健全完善帮扶工作长效机制。

(二)负责调查了解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的基本情况,建立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对困难群体实行动态化管理。

(三)负责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实施生活帮扶、医疗帮扶、助学帮扶、就业帮扶,做好帮扶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

(四)负责接待困难职工来信来访,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五)负责抓好帮扶工作对内外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合力。

(六)负责指导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抓好帮扶典型培养,组织帮扶经验交流。

第七条

各所属单位要参照公司帮扶管理模式,成立由本单位党政领导挂帅的帮扶工作委员会,由工会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职工代表共同参与,负责抓好本单位帮扶工作站的工作领导和管理、困难职工家庭的民主审议和帮扶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

第八条

帮扶工作站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本单位日常帮扶工作。

(二)负责抓好基层帮扶工作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考核,并定期向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汇报工作。

(三)负责组织走访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建立完善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分析致困原因,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抓好动态化管理。

(四)负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组织实施各类帮扶救助,抓好本单位帮扶资金的管理使用。

(五)负责做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家庭审核认证、公开公示和帮扶资金审批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接待本单位困难职工来信来访,维护困难职工合法权益。

第九条

帮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具体抓好本站(队)帮扶工作部署和帮扶工作有关制度、政策的宣传贯彻。

(二)负责定期对困难家庭进行入户走访工作,了解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第一手资料,做好答疑解惑和心理疏导工作,及时反映困难职工诉求,建立并上报困难职工档案。

(三)负责每季度向本单位帮扶工作站汇报困难职工家庭动态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四)负责具体履行困难职工家庭申报程序,配合本单位帮扶工作站做好困难户审核、公示等工作。

(五)负责具体实施帮扶救助,为困难职工领送帮扶款和帮扶物资。

(六)负责帮助困难职工排忧解难,为困难职工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矛盾化解、就医就业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第三章

帮扶资金筹集与管理

第十条

公司帮扶资金的筹集,主要通过上级专项拨款、公司行政拨款、公司组织的大型募捐活动、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进行,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筹资机制。

第十一条

各所属单位帮扶资金筹集渠道主要有: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下拨帮扶款、本单位行政拨款、社会各界捐助等。

第十二条

帮扶资金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救急救难的原则使用。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帮扶资金和发放帮扶物资。

第十四条

帮扶资金使用权限:

(一)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帮扶资金,由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予以审核,报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审批。

(二)5000元以上的帮扶资金,由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向

(三)对困难职工的资金救助以家庭为单位进行。

第十五条

建立严格的帮扶资金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分配原则及办法》,规范帮扶资金申请和支出审批程序,坚持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工会财务科每年要向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报告帮扶资金收支情况,接受职工代表和帮扶工作委员会的监督。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财务科和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对各所属单位帮扶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

帮扶资金的筹措及帮扶标准的确定,可根据国家政策、企业经营状况及困难群体的变化做出适当调整。

第四章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

第十七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标准。根据松原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规定,结合吉林油田实际情况,特困职工家庭界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松原市最低生活保障线(432元)的职工及遗属。困难职工家庭界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561元(432元上浮30%)水平线的职工及遗属。

第十八条

困难职工家庭收入指家庭成员月收入(含工资、— 5 —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既定程序审批使用。

奖金)的平均值。家庭成员包括:职工及配偶、婚生未婚子女。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岗职工月收入:上月应发工资与上年度月平均奖金之和。

(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月收入:上月应发工资。

(三)大病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

大病困难职工家庭月人均收入=(年度家庭收入之和-医疗费报销后自负部分金额)÷家庭人口数÷12个月。

(四)困难家庭计算收入时,享受医保、社保的遗属必须出示相关证明,家属工必须出示工资证明。

第十九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否决条件:

(一)申请人采取弄虚作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接受困难职工家庭救助的;

(二)为获得困难职工家庭救助而转移个人或家庭财产的;

(三)购买高档消费品和昂贵自费药、营养药造成家庭困难的;

(四)有劳动能力,经有关部门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

(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标准,但家中有一定的款物积蓄,能够自行维持基本生活的;

(六)存款数量或隐性收入无法明确,但经本单位核实,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困难职工家庭标准的。

第二十条

困难职工家庭界定程序。

困难职工家庭调查界定程序:

(一)申请登记: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基层单位帮扶工作组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二)调查核实:由基层帮扶工作组与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入户调查核实情况。

(三)初审上报: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将符合标准的困难职工家庭提交本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会议进行审议,并形成会议记录,公示审议结果。公示无疑议后,边缘困难家庭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建档管理。困难、特困职工家庭由所在单位帮扶工作站初审并填写《吉林油田公司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报帮扶中心进行复审。

(四)审批救助: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对各单位帮扶工作站上报的困难、特困职工家庭申请进行审核认证,确认符合标准的提交公司帮扶工作委员会研究审批,并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统一建档管理,组织实施救助。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每年3月份开展困难户调查摸底工作,每年按季度进行审核,完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困难户档案材料包括:人事劳资部门或能够有效证明家庭总收入的证明材料、家庭户口、房产证;双方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第五章

生活帮扶

第二十三条

生活帮扶是指针对家庭收入低、生活特别困难

或因特大灾害造成临时性困难的职工家庭所采取的帮扶措施。

第二十四条 帮扶措施:

(一)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节日期间,由各单位帮扶工作站对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二)做好日常帮扶工作。充分发挥三级帮扶组织作用,发现职工存在生活困难及时给予救助。

(三)职工家庭因遭受意外灾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导致家庭临时性生活特别困难的,经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调查核实予以救助。特殊情况上报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经核实无疑议后给予一次性救助。

第六章

医疗帮扶

第二十五条

医疗帮扶是职工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医疗费开支数额较大造成家庭困难的,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按规定所实施的帮扶措施。

第二十六条

帮扶措施:

(一)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节日期间,由各单位帮扶工作站对大病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二)大病困难职工家庭在油田社保中心报销后,个人自负5万元以下5000元以上,测算后人均收入达到困难家庭标准的,每年享受一次大病帮扶救助,救助金额最高2万元。

第二十七条 由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帮助大病困难职工协调参加社会保险,争取更多社会帮扶支持。

第二十八条 大病帮扶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医保人员必须有油田社保中心开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单据;不享受医保人员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病历和医疗费用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章 助学帮扶

第二十九条

助学帮扶是指为资助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学业,鼓励其勤奋学习、立志成才、脱贫解困所采取的帮扶措施。

第三十条

帮扶对象: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中正在接受国家全日制教育的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中专、大专、大学本科的在读学生。

第三十一条

帮扶标准:

(一)考取高中以上院校学生的资助标准:入学第一年高中、中专、职业教育资助2000元;大专资助3000元;普通本科资助4000元;重点本科资助5000元。第二年开始按照入学第一年资助金额的50%给予救助。受助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将不再享受助学帮扶。

(二)中小学义务教育期间家庭生活存在特殊困难的,按照中小学各种费用平均标准给予帮扶。

第三十二条 助学帮扶证明材料包括: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入学通知书、学费清单或所在学校提供的在校证明和学费收据。

第八章

就业帮扶

第三十三条

就业帮扶是指为困难职工家庭待业子女提供推荐社会就业机会或扶持其自谋职业,使其逐步脱贫的帮扶措施。

第三十四条

帮扶对象。公司困难职工家庭待业子女。第三十五条

就业帮扶措施。

为困难职工待业子女提供社会就业信息咨询、就业培训、就业推荐等服务。

第九章 帮扶考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对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进行的日常指导、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党委工作和工会工作总体考核内容,作为工会系统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

建立帮扶工作分级负责制和问责制。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委员会主任为本单位帮扶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帮扶工作负总责;帮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帮扶工作站站长、帮扶工作组组长实行分级负责。在开展帮扶工作过程中,对于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查责任。对因帮扶管理不力或工作方法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发生越级上访的,将进行严格考核。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对本单位领导进行问责。

第三十八条 各所属单位帮扶工作站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组织签订帮扶责任书,抓好对基层帮扶工作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选树帮扶工作典型,强化帮扶窗口建设

和帮扶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帮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十章

第三十九条

公司原有文件或规定与本办法内容如有冲突,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四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编写部门: 工

会 编 写 人: 宋艳国

审 核 人: 米金余 批 准 人: 张凤民

2.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篇二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工会组织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救急救难、拾遗补缺”的作用,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困难职工紧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我公司职工不因临时性、突发性灾患而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困难职工紧急生活救助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救急救难”的原则。各级工会组织对突遭灾患的困难职工实施紧急生活救助,为因突遭灾患,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职工提供一定的资金和物资帮助,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燃眉之急和临时困难。

2、坚持 “基层工会为第一责任人,逐级救助”的原则。基层工会是困难职工的第一救助者。

3、坚持“一年一次救助”的原则。对同一困难原因、同一职工家庭,同一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原则上一年内只给予一次紧急生活救助。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紧急生活救助工作应体现社会人本思想和社会公平、公正理念,在实施救助前,困难职工所在基层工会应将救助决定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实施救助。

第三条困难职工紧急生活救助包括以下对象:

1、纳入省总帮扶网的困难职工。

2、未纳入省总帮扶网的困难职工,但工会关系在我单位的困难职工(必须是按时上缴会费的工会会员)。

第四条困难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申请紧急生活救助:

1、困难职工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难以为继的;

2、困难职工因遭受水灾、火灾、风灾等自然灾害而严重影响生活的;

3、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伤病,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4、困难职工因子女就学费用高导致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第五条困难职工申请紧急生活救助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的困难情况证据原件和复印件。

第六条困难职工依照下列程序申请紧急生活救助:

1、向所在基层工会提出申请;

2、基层工会经调查核实后,批注意见上报公司工会;

3、公司工会救助后仍存在困难的,由公司工会签署意见后,报总公司工会。

第七条困难职工紧急生活救助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工会经费;

2、行政拨款;

3.集团公司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实施办法 篇三

党建工作计划

为了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加速漯河市和谐社会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为困难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实现帮扶活动的社会化、经常化、制度化,市帮扶困难职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百家单位分包百个困难企

业、千名党员干部分包千名困难职工的“双百双千”帮扶活动。现将《漯河市“双百双千”帮扶困难职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如下,望各帮扶单位和党员干部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帮扶不包揽、辅助不替代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难、就业难、就医难、子女就学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让他们从根本上走出困境,脱贫致富,把党和政府的关爱与温暖送到困难职工中去。

二、活动范围和目标

通过“双百双千”帮扶活动,在3年时间内解决市直3000名困难职工的“六难”问题。2005年“双百双千”帮扶工作按照漯帮扶办(2005)2号文件安排进行。

三、职责任务

(一)帮扶单位职责任务

1、成立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把帮扶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2、建立联络员制度。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帮

扶工作。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政策上上传下达,工作上沟通联系,积极做好本单位帮扶信息的上报工作,尤其是效果突出、事迹典型的帮扶行为要及时报市帮扶办公室。

3、给与必要的资金支持。应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筹集资金,建立帮扶困难职工基金,加大帮扶活动资金投入力度,为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4、深入困难企业和职工中进行调研指导帮扶工作。每年要对所帮扶的企业和职工进行1—2次调研,摸清造成困难的原因,寻找解决困难的途径和方法;发挥行业优势,在政策、贷款、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与全方位的扶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扭亏为盈,以此来推进困难职工的扶贫解困。

(二)被帮扶单位职责任务好范文版权所有

1、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祥实、准确的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做好基础工作,配合帮扶单位开展帮扶活动。

2、确定一名帮扶工作联系人,每月至少与帮扶单位联系一次,及时沟通帮扶情况,加大帮扶进度,保持帮扶工作的连续性。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3、及时向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反应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困难,协调缴纳社会保险金、享受低保、重新就业、办理退休等事项,解决帮扶对象的后顾之忧。职工反映的热点问题要尽快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制定处理方案,避免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困难,在帮扶单位政策、贷款、信息、人才等方面的扶持下,制定经营计划,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努力发展生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职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帮助困难职工脱贫解困。

(三)帮扶单位的党员干部职责任务

1、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帮扶对象结亲戚、交朋友,全面了解困难原因、家庭状况、思想观念、技术特长等情况,建立帮扶职工档案,为开展帮扶活动夯实基础工作。

2、围绕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就业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行业特点,制定帮扶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为帮扶对象提供政策、岗位、信息、技能等服务,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活动。

3、帮扶活动要以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为主线,以强化再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为重点,加强就业帮扶,帮助困难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使之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不低于漯河市最低工资标准300元。

4、每个月至少与帮扶对象见一次面,在沟通了解现状的同时,健全完善帮扶内容和帮扶措施。原则上一年要有明显的帮扶效果,帮扶对象的困难有一定程度的改观或解决。

(四)帮扶对象职责任务

1、彻底根除“等、靠、要”思想,不向组织和帮扶人提过分要求,不刻意阻挠和干预帮扶活动,不参与集体上访事件。

2、发扬“自主创业、奋发图强”的精神,在帮扶人的协助下,利用政府的优惠政策,主动开展生产自救或自主创业活动,尽快脱贫解困。

3、树立“企业兴我兴、企业困我困”的思想,积极投身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加速企业的健康发展,以企业的兴旺促进自身的解困。

四、活动要求

1、提高帮扶认识。各帮扶单位要高度重视“双百双千”帮扶活动,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帮扶积极性,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推动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对敷衍了事或不积极参与帮扶活动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市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将通报批评。

2、落实优惠政策。工商、税务、教育、卫生、民政、劳动、房管、司法等政府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行职责,加大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为困难职工脱贫解困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3、建立帮扶档案。帮扶单位和党员干部开展帮扶活动的情况,要由联络员及时进行归纳和整理,建立规范的帮扶工作档案,并形成信息报至市帮扶办公室。

4、调整帮扶对

象。对于在“双百双千”帮扶活动中脱贫的职工,要以书面形式向市帮扶办公室说明,以便及时调整帮扶对象,保证帮扶工作的有效衔接。好范文版权所有

5、做好年度总结。年终时要把一年来开展帮扶活动的做法、经验和效果形成帮扶工作总结,并将帮扶对象的脱贫情况以书面形式报至市帮扶办公室,届时市帮扶办公室将进行统一检查考核。

6、加大宣传力度。新闻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双百双千”帮扶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再现活动情况,反映职工心声。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舆论职能,调动各帮扶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帮扶积极性,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帮扶活动、参与帮扶活动、深化帮扶活动的良好氛围,希望各帮扶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关心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市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围绕困难职工的六难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扶贫帮困活动,把“双百双千”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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