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税务管理(精选9篇)
1.全球税务管理 篇一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办理税务登记,这是现行税法的规定,然而在基层工作中发现税务登记办理环节存在四个问题:
一是无任何经营资料、场所却要求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起征点以下个体户不愿办证;三是来办证税务登记时间滞后,在税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时,往往业主将工商执照带到工商部门作废或变更,以逃避税务部门的依法处罚(变更工商执照后税务部门无法进行处罚);四是相同登记地点却要求办理几户税务登记证(同一房号竟然能够办理几个营业执照)。
为了改变当前被动、不利的局面,笔者建议:
一是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发挥协税护税网络作用。利用社会有关的资源,为税法宣传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切实提高经营户依法办证的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对税务部门内部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对依法办证重要性及意义的认识。坚持普遍登记的原则,建立税源档案,为做好下一步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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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强部门配合,共筑防漏墙。一方面,税务部门应积极主动地与工商部门联系,互通信息,加强登记资料比对,找出差距,制定措施,加以整改。丰富登记岗位职责内容,以便适应新形势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做好国、地税税务登记信息资料的沟通、比对,使得国、地税两单位资料互补,相互借鉴,互为完善。
四是加快推进政府相关部门信息化建设。尤其是工商、国税、地税三单位相关信息联网,使有限的登记资源能够共享,互为利用,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以便提高行政效能。
五是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力量。各有关部门窗口的力量亟待加强,逐步做到对企业、独资、合伙、个体的营业执照的国地登记“一条龙”办理,方便纳税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切实为全民创业服务,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六是采取有力手段加强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针对部分经营者拒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可按征管法有关规定提请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遏制拒不办证的违法现象的蔓延,彻底扭转漏征漏管户时有发生的不利局面,为规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2.税务管理与税率 篇二
(一)税务管理
1.税务登记和帐簿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要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纳税申报
3.税款征收
纳税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未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税率
税率是应纳税额与计税基数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即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均按照同一比例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2.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额,适用相应等级的税率计征税款。超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超过低一等级的部分,适用高一等级税率计征税款,然后分别相加,得出应纳税款的总额。
3.定额税率
3.企业税务管理论文 篇三
企业税务管理中税务师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转型及政府全面依法治国的法制化进程,企业的并购、重组、上市等行为越来越多,企业的税务管理为了遵从政策导向势必发生相应改变。
政府部门对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法制化转型,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举措将会越来越完善,大型企业尤其是跨国大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相应的税务管理工作迫切需要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税务师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将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发挥越来越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从税务师的业务范围及大型企业税务管理中对税务服务的需求点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充分发挥税务师作用的对策思考。
一、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与业务水平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90号】,
税务师应具备财会、税收专业理论与方法,能独立解决涉税服务业务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是面向社会提供涉税专业服务的专业人员,税务师应具备较高的财务与会计知识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
由于税务师在实际工作中不可避免地要与企业财务会计部门和相关法务部门人员相互协作、密切配合,要求税务师的职业定位不仅税收专业技能应用,更是社会(包括政府部门、企业及个人)的税收治理参与者、税法实施监督者和税收法治推动者。
二、企业税务管理中的税务政策需求
(一)企业内部需求
相对于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一般采取多元化发展,业务范围涉及多个不同行业。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号召,实施“走出去”战略,跨国大型企业数量逐步增加,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模式不再单一,分工越来越专业化,为适应国家职能机关的管理需要,
大型企业都有单独的税务管理组织如税收管理部,税收管理部与企业的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紧密联系、密切协作是企业运行必不可少的环节。
企业的设立、改制、重组、上市、资本运作业务均涉及复杂的管理知识和许多政府部门的政策,业务繁杂且耗时较长,各个部门的政策环环相扣,稍有疏忽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既成损失。
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如果在上述业务的决策阶段及时收集并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对接,就会为企业合理规避税收法律风险保驾护航。
伴随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转变,大型企业日常税务管理难度也在增大,各种税收核算的前期规划也要适应政策的需要,如“营改增”政策的前期业务流程规划,
企业从事符合节能节水、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准备工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应具备的前提条件等方面,都需要企业的税务管理部与其他部门之间进行协调,为达到政策要求的条件,还要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工作方式或业务流程。
不同行业的企业对税务管理侧重各有不同,譬如钢铁行业,受近几年国家政策调控的影响,环境保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运用较频繁,但对房地产行业来说,“营改增”政策及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政策则更重要。
近年来,大型企业的税收管理部门的很多管理人员积极学习税务师的各项知识并通过考试取得国家认证的职业资格,证明企业对税务师的知识需求日益迫切,也是企业为了规避税收法律风险,依法经营的需要。
(二)企业外部需求
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承担着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的职能,各级税务机关对企业进行依法监管的同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务、新问题,难免出现法律规定空白或税务机关与企业对相关法律理解不一致的情况,
客观上还存在管理机关与被管理者地位不对等的现状,税务师作为涉税专业服务的评价人员,运用税务相关法律有理有据地进行专业判断,维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落实纳税人的税收监督权、陈述与申辩权、税收法律救济权等项权利,通过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互动发现切合实际的商业和经营现状,征收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款,这一工作的正确处理,
是税务师赢得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赖的前提,是税务师社会价值、社会地位的直接体现。
三、发挥税务师更重要作用的对策思考
截至底,全国税务师从业人员105800人,比上年增加3.9%,其中具有税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为40776人,比上年增加5.62%,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律师专业服务资格的从业人员8133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69%,从上述数据看到,
税务师人员总量尚不足,且增长较缓慢,这与近两年国家简政放权改革和宏观经济不景气有关,也与税务师工作机构的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有关。
1.加快立法,确立和提高税务师的法律地位在国外,一般都有比较健全的涉税服务法律法规,为完善管理,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具有普遍指导性的行业法律,明确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促进行业的制度化发展打好基础。
2.健全政府部门采购机制涉税服务的市场化进程与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密切关系,税务部门依法购买涉税专业服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涉税服务的市场化发展,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3.完善税收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税务师及其工作机构是司法救助制度的主体,法律援助制度亦需健全和完善。
完善税务师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惩戒制度为发挥税务师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
4.加强税务师自身修养,提升业务水平随着国家法律政策的逐步健全,全面依法治国在各个领域全面展开,为了更加主动灵活地适应企业和社会的需求,
高层次复合型税务师、营销型税务师将大幅增加,税务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机制将更顺畅,税务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学习主动性将会空前提高,大批具有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人员也会积极加入到税务师这一崇高的职业当中,税务师的社会贡献度也将会大幅提高。
康德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法则”。
4.税务管理论文 篇四
由于计划体制等历史原因,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不重视税收管理,许多物流企业的前身都是国有企业,对于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目前物流企业大部分的税收管理工作都由财务部门代为执行,而我国当前的税收体系越来越复杂,税收征管日趋严格,为此物流企业应设置专门的税收管理部门,规模较大的企业应设置税收总监,并配备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高的管理人员。
二、加强物流企业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支出
物流企业应首先做好日常税务管理工作,包括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正确计算税款,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及时足额缴纳税款,严格管理发票以及其他涉税凭证,及时正确地进行税务会计核算,接受税收检查等常规性的涉税活动。
日常税务管理是企业税务管理的基础,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是企业获取纳税管理基础信息的来源,做好日常税务管理,可以使企业的各项涉税行为规范合法,避免罚款和滞纳金,以及大额补税给企业现金流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
三、合理有效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从20xx年以来,我国为鼓励物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国家税务总局于20xx年12月29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xx]208号),该文件允许试点物流企业在运输和仓储两个服务环节的营业税计征基数,扣除外包业务的营业额,按差额计征营业税。这项政策的出台对于物流企业消除重复纳税有重大意义。因此凡是在试点名单里的物流企业,应在会计核算时取得并妥善保管合法的`相关抵扣凭证,以能充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四、积极规避和防范税收风险
5.税务管理制度 篇五
2、每月xx日前编制地税申报表(城建税、教育附加、工薪所得税、印花税等)。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交纳各种地方税费,负责登记职工工薪所得税台帐。
3、负责日常开具各种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及其他票据。并保证及时将所开具的发票交到客户手中。
4、每月按时抄报税,按时填制申报表办理国税申报业务。
5、负责地税、国税每年年鉴工作。
6、负责及时购买地税、国税普票、增殖税发票的领取,并严格按照税务发票的管理规定,专人保管好库存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7、负责对已使用的发票进行装订成册入档保管,并认真按照税务规定对填写错的发票,进行冲票或重开具正确的发票。
8、配合完成税务部门安排的各种检查以及其他工作。
9、负责公司仓库材料、成品的日常登记、核算、月底结账,定期盘点及往来帐的核对。
6.公司税务管理制度 篇六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税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税务证件的取得。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条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指定专人保管(办理)税务登记证件,不得出租、出借、损毁、遗失。
1、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存放公司财务部。
2、有关部门在办理公司有关事项中,需要财务部提供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时, 需填写申请, 并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方可取得复印件。
第三条税务年检的管理。每年年检开始时,企业将指定专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税务年检申请审核表》,按申请表中各栏目逐项填写完毕,并提供相关资料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年检手续。
第四条适用税种、税率。目前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增值税17%、营业税5%、企业所得税25%、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土地使用税10元/平方米、城市维护建设税7%、房产税1.2%、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第五条纳税申报。企业必须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照申报内容如实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递交纳税申报表。
第六条 税款缴纳。企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足额计提并缴纳各项税款。因特殊困难,在规定期限不能缴纳税款的,需报省、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后,办理延期缴纳手续。
第七条税款减免。企业将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相关减免税款手续。
第八条 税收筹划。企业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税收法规及相关制度、政策,深刻领会税收法规的实质内涵,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筹划,实现税负最低。
第九条防伪税控系统的管理。此系统由财务部指定销售岗位财务人员进行防伪税控系统的操作。
1、凭IC卡领购专用发票, 并把发票通过IC卡读入到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应严格按增值税有关规定中开具时限的要求开具。如果打印机或者开具的发票有误,应在系统提供的功能“发票管理/当前发票作废”下,处理发票作废,不得跨月作废。并保存好作废作废备查。
2、向购货方开具的红字发票, 必须在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中有关销售退回及索取折让和证明等开具红字发票规定的前提下,开具负数发票。换票要取得了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抵扣联后,按同样数量、同样金额开具负数发票。
3、每月1日,将申报期所属月份取得的运输专用发票抵扣联通过系统提供“发票管理/进项发票”功能逐笔录入,并与国税局CTS系统下载的原材料进项税额一并与财务相关明细帐进行核对,打印进项税额报表。
4、每月1日抄税,打印销项税额报表,备份数据,并将税控IC卡及增值税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发票存根到税务机关报税并验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条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统一由办税人员(销售岗位财务人员)持《发票购买簿》,到国、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领购发票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办理更换经办人员手续。
第十一条发票使用管理。业务部门根据所订立的产品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的经济业务内容,在产品发出后(并收到提货款),填报“开据发票申请表”,经由部门领导审批,报送财务部门审核后,将由专人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发票不得外借,不得为他人代开,应按各类发票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跳号使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原则。
7.企业税务管理年终总结 篇七
一、加强
我局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切入点常抓不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我局召开
二、提高认识,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安活动
我局始终把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工作同组织税收收入相结合,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部署。
(一)从
(二)健全制度,明确职责。我局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的原则,制定了包括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帮教制度、护卫、巡逻制度、
(三)配齐硬件,完善防范措施。我局在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为三个基层单位建造了服务功能齐全、防范措施完备的办税服务厅,同时为各重要股室、各征收单位安装了防盗门、防盗窗、报警器,购置了保险柜,全面达到了“五配套”。在重要楼道还配置了我县最为先进的报警装置。对车辆的管理,达到了有车库,有防盗设备,有专人管理“三有”标准。各征收单位也安排了值班人员,成立了巡逻队,加强了安全防范措施,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特别是在节假日等重要节日,我们更是加强保卫力量,昼夜值班,确保上下联系畅通。
(四)设立局长接访日,成立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认真解答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把各种有关税收争议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同时制定一系列鼓励举报措施,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打击力度。到目前为止,已受理并查实人民来信6封,举报电话11人次,做到受理一次查处一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至今未发生一起越级集体上访案件。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创安活动专项档案管理,加强对综治工作和创安活动的文件记录、数据的收集和
三、大力开展税法宣传,优化税收环境
税法宣传是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优化税收环境的主要手段,对于促进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和依法治税有着深远的意义。同时,税收作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的杠杆,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我局把税法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双百分”考核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使宣传工作融入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中。坚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在今年的税法宣传月中,我们紧紧围绕“税收管理与依法治国”这一主题,开展了大型的集市税法宣传,共散发宣传材料2万多份,解答咨询5000人次。与县妇联联合,组织全县妇女开展了“巾帼送税法”活动,掀起了学税法的高潮。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介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税法宣传力度,积极踊跃撰写新闻搞件,提高各阶层公民的纳税意识。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市级以上新闻单位编发稿件400余
四、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为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一是县局与各征收单位及各股室层层签定了综合治理责任状,实行创安工作连带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社会治安稳定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综合治理及创安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在内部大力开展廉政教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了如经费报帐制度、离任审计制度、派餐单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推行禁酒令,进一步充实完善了《税务人员十五不准》、《收受礼品登记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12项廉政规定,制约和规范干部行为。
三是为保证该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把创安工作纳入“双百分”考核办法,一季一考,对各单位按季对照创安工作目标逐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和政治荣誉挂钩,并将结果列入年终总评。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外部制约监督机制,聘请29名人大纪委等社会各界代表为监察员,对全县地税系统的综治工作和创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走访、信函、坐谈等形式听取他们对地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形成了一套防范、保证、监督、奖惩体系,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廉不法行为的发生。在历年人大_,县纠风办等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均名列前茅。
五、狠抓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方针,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入手,把建立一套规范科学、文明有序、高效运转的税收工作管理体系作为工作切入点,倡树健康、文明、活跃的机关形象,将创安工作引向纵深。
(一)我们把规范化服务工作做为我局的一项形象工程常抓不懈,我们在对全局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细化规范内容,量化考核标准,硬化监督措施的原则,制定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__县地税局规范化服务手册》,最终建立起了一个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标准衡量奖惩,以实绩区分优劣的经常化运行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了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广大地税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服务观念和公仆意识明显增强,
(二)群众性的
另外,我们还大力美化绿化环境,种植了黄杨、翠竹等十余种花卉,共1900多株,建成草坪3300平方米,占庭院面积的52%,做到了三季有花,四季常青,绿化面积达到了40%,修建了喷水池、装饰了彩灯,建立起了整齐有序、环境优雅、清新怡人的生活办公环境,被市委市府授予“庭园绿化先进单位”。同时我们还注重加强了流动人口的管理,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篇八
1、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1)开立银行账户;
(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4)领购发票;
(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6)办理停业、歇业;
(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地方税务机关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本部门和工商部门、国家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等方式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3、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应当在地方税务机关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1)原税务登记证;
(2)统一代码证书;
(3)居民身份证;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地方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4、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或者扣缴义务人遗失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应当自遗失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登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日期发证机关名称在县级以上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补
办登记证件。
9.税务管理期中考试试卷2014 篇九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共40题,计20分)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15日 B.30日 C.60日 D.90日
2、()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A. 法律、行政法规 B. 国家税务总局 C. 省级税务机关 D. 主管税务机关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A. 10 B.15 C. 30 D.60
4、发票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国家税务总局 D.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5、对倒买倒卖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应()。A.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C.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有关物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
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A.基本存款 B.一般存款 C.临时存款 D.全部
7、()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A.纳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8、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帐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
A.征管编码 B.经营地址 C.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D.帐户帐号
9、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A.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B.内部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 C.上下级之间的业务往来 D.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10、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A.1年 B.3年 C.5年 D.任何一年
11、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规定执行:
A.国务院
B.国家税务总局
C.规章
D.法律、行政法规
12、()属税收保全措施。
A.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扣缴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B.变卖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抵缴税款
C.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D.拍卖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
13、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滞纳金()加收。
A.三年,可以 B.三年,不得 C.五年,不得 D.十年,可以
14、纳税人应当设臵但未设臵帐簿的,税务机关有权()。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规定其财务核算方式
C.确定其会计制度 D.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建帐
15、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A.按照规定付给 B.不必付给 C.视情况适当付给 D.可以付给 16、2005年6月,某公司因财务人员调动进行帐目清理时发现有两笔收入用错了税率,多缴了税款,一笔系1999年1月的,另一笔系2003年5月的,马上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根据征管法规定,()退还。
A.1999年和2003年的多缴税款均可
B.2003年的多缴税款可以退税,1999年的不可以 C.1999年的多缴税款可以退税,2003年的不可以 D.1999年和2003年的多缴税款均不可以
17、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B.罚款优先于税收、没收违法所得 C.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罚款 D.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
18、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A.税务所 B.征管分局 C.县以上税务局(分局)D.省级税务局
19、税务所下列哪些项目,须报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A.缓缴税款 B.二千元以上罚款 C.延期申报 D.申报方式的确定
20、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规定。A.征管法 B.主管税务机关 C.国务院 D.国家税务总局
2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失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A.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22、税务机关在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不在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A.高档消费品 B.易腐烂的商品 C.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D.金银首饰
23、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臵之前的()。A.抵押权应当先于税收、质权、留臵权执行
B.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臵权执行 C.质权应当先于抵押权、税收、留臵权执行 D.留臵权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税收执行
24、对审计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A.审计机关 B.财政机关 C.税务机关 D.人民法院
25、纳税人自()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A.结算缴纳税款 B.会计记帐 C.办理纳税申报 D.计算应纳税款
26、税务机关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须经()批准。
A.开户银行负责人 B.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C.县以上税务局 D.银行县、市支行或者市分行负责人
27、下列检查中,超越《征管法》所赋予税务机关权限的是()。A. 到车站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单据 B. 到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的有关单据 C. 到邮政企业检查纳税人邮寄应纳税货物的有关凭证 D. 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应纳税商品、货物
28、纳税人有()的税务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A.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B.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 C.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 D.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29、对未按规定设臵、保管帐簿的纳税人,税务机关()。A.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B.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C.应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罚款
D.应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0、纳税人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臵的,税务机关()。A.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31、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可以处()的罚款。
A.2000元以下 B.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C.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D.10000元以上
32、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扣缴义务人追究违法责任时,税务机关应()。
A.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B.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3、纳税人2000发生的不延续的偷税行为,适用()的罚款规定。
A.五倍以下 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C.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 D. 百分之二十以上五倍以下
34、对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可以由()作出决定。A.税务所 B.税款代征单位 C.稽查局检查科 D.稽查局审理科
35、下列论述中正确的是()。
A.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令改正,不能处以罚款
B.对未按规定保管代扣代缴税款帐簿且情节严重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处2000至10000元的罚款。
C.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D.对不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36、某单位在进行纳税申报时,编造了虚假的计税依据,但未造成偷税后果,对此,税务机关()。A.应责令限期改正,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B.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C.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D.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37、个体饮食户李某于2001年5月开始营业,2001年7月税务部门在漏征漏管户清查中发现李某未申报纳税,对此,税务机关应()。
A.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B.对其以偷税论处 C.追缴税款、滞纳金
D.责令限期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8、扣缴义务人不按规定扣缴税款,造成税款流失的,税务机关应()。A.向扣缴义务人追缴应扣未扣税款
B.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C.向扣缴义务人追缴税款,并处少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D.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9、扣缴义务人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的罚款。A.2000元以下 B.10000元以下
C.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 D.未收税款三倍以下
40、对扣缴义务人拒绝或阻挠税务机关对其实施检查,税务机关应()。A.责令改正,并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B.移送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条例处理 C.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按抗税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计50分)
1、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发生下列哪些行为,致使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A.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
C.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 D.纳税人归还银行贷款
2、税务机关负责()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A.征收 B.管理 C.稽查 D.行政复议
3、税务人员在()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A.纳税咨询 B.征收税款 C.发售发票 D.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4、下列对税务机关查询银行存款叙述正确的有()。
A.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 B.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C.经设区的市税务局局长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D.经县稽查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扣缴义务人的存款帐户
5、《税收征管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A.办理登记注册 B.核发营业执照 C.验证工作 D.工商管理费收缴
6、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A.伪造 B.复印 C.变造 D.擅自损毁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A.财务、会计制度 B.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会计核算软件 D.帐簿 8、2012年6月,某纳税人采取虚假申报方式少缴国家税款15万元,占其应纳税额的20%,下列处理中的()是符合法律规定。
A.认定其违法行为是偷税行为
B.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所偷税款及滞纳金 C.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罚款 D.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A、B
9、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臵。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臵,不得()税控装臵。
A.自选 B.损毁 C.擅自改动 D.转让
10、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取得、保管的管理和监督。A.印制 B.领购 C.缴销 D.开具
11、下列哪些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A.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虽设臵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C.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 仍不申报的 D.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2、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形(),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A.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B.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C.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滞纳金
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的纳税人
1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哪几种情形,须向税务机关报告。()A.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拒绝的 B.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
C.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 D.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14、某城关征管分局按规定程序报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对电脑公司欠税实施税收强制 执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缴回发票
C.依法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税款的物品,以拍卖收入抵缴税款 D.要求其提供税收担保
15、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 B.经省级税务局批准
C.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D.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
16、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减税、免税的决定,税务机关对此应当()。
A.不执行 B.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C.撤销其作出的决定 D.申请行政复议
17、某公司2013年6月应纳税款10万元,应于7月15日前缴纳,该公司未按规定的期限缴纳,7月17日税务机关向其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责令其10日内缴纳上述税款。至7月30日,该公司仍未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其采取()措施。
A.责令其提供纳税担保
B.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扣缴税款
C.扣押、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抵缴税款 D.处以罚款
18、根据《征管法》规定,适用于核定征收的情况包括()。A.个体经营户
B.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征收的 C.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D.关联企业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 收入或者所得额的
19、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A.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C.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D.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下列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的有()。A.已办理税务登记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C.负有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 D.税款负担人
21、有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某集体企业,在()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A.处分其不动产 B.处分其大额资产 C.变更法定代表人 D.变更财务主管人员
22、对纳税人采取以下措施,应由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的有()。A.加收滞纳金 B.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C.冻结银行存款 D.查封财产
23、须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才可对纳税人采取的措施有()。A.拍卖扣押商品
B.冻结纳税人银行存款 C.查询企业存款帐户 D.审批缓缴税款
24、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臵 之前,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应当先于()执行。
A.抵押权 B.质权
C.留臵权 D.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25、下列哪些属于税款征收主体()。A.税务机关 B.税务人员 C.扣缴义务人 D.受托代征单位
三、判别正确,并将错误的改正(每题1分,共10题,计10分)
1、对法律、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2、纳税人可以在减免税期间不申报纳税。()
3、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罚款直接行使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6、对偷税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追征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
7、对纳税人预缴税款的退还不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处理。()
9、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通报。()
1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有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后,方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案例分析题(案例1为7分,案例2为6分,案例3为7分,共计20分)
案例1:某农副产品供应公司已累计欠税4万多元。2007年11月15日,主管税务分局的税务员张某对公司财务负责人说:11月20日前再不缴清欠税,税务局就得采取措施了!11月20日上午,税务局来人将公司价值6万多元的芦笋拉走了!只留下一张《查封(扣押)证》和一份《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经过多处筹集,公司在11月22日将所欠税款全部缴清。但在向张某索要扣押的芦笋时,他说芦笋由保管员李某负责保管,保管员回城里休假了。3天后公司才要回芦笋。但芦笋几乎已全部冻烂。这给公司带来了4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为公司未能按合同供应芦笋,还要按照合同支付购货方1万元的违约金,合计损失5万元。
12月5日,公司书面向该税务分局提出了赔偿5万元损失的请求,分局长说要向上级请示。12月10日,公司再向该税务分局询问赔偿的事时,分局长说:张某及另外的一位同志对公司实施扣押货物,未经过局长批准,纯属个人行为,税务局不能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还拿来《查封(扣押)证》的存档联给公司有关人员看,果然没有局长签字。
请问:1.该税务分局扣押公司的货物是否违法?
2.如果上述属于违法行为,公司的损失应由税务分局来赔偿还是应该由税务干部张某来赔偿?
案例2:2013年7月4日,某县级国家税务局A集贸税务所了解到辖区内经销新鲜水果的个体工商业户B打算在月末收摊回外地老家,并存在逃避缴纳7月份税款1200元的可能。B系定期定额征收业户,依法应于每月10日前缴纳上月税款。7月5日,A税务所向B下达了限7月31日前交纳7月份税款1200元的通知。7月27日,A税务所发现B正联系货车准备将货物运走,于是,当天以该税务所的名义,由所长签发向B下达了扣押文书,由本所税务人员C带两名协税人员,将个体工商业户B价值约1200元的新鲜水果扣押存放在某仓库里。7月31日11时,B到税务所缴纳了7月份税款1200元,并要求税务所返还所扣押的水果,因存放水果的仓库的保管员未在,未能当时返还。8月2日15时,税务所将扣押的水果返还给B。B收到水果后,发现部分水果已经腐烂,损失水果价值约500元。B向税务所提出赔偿请求,税务所以扣押时未开箱查验为由不予受理。请简要说明:
1、税务所的执法行为有哪些过错?
2、个体工商户B应该怎么办?
案例3:某从事商品销售的个体户,自2007年6月起在B县某服装市场经营服装,2010年4月该市场拆迁。该个体户自2010年5月1日起搬至自己家中继续从事经营。同年7月中旬该县国税局在税务登记验证工作中发现其未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少缴税款6000元。国税局遂责令其于7月25日前到国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缴纳未缴的税款6000元及相应的滞纳金500元。该个体户到期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也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7月26日该局再次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及限期纳税通知书,限7月30日前缴纳税款。该个体户逾期仍未履行。7月31日,经县国税局局长批准,该局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冻结其相当于应纳税款及滞纳金的存款,并对该个体户处以3200元的罚款。银行在接到通知后,拒绝执行税务机关作出的冻结税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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