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2024-10-15

船舶代理合同(航次)(共7篇)

1.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篇一

航次租船合同

承租人:xxx工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

出租人:浙江华胜海运有限公司乘浪6

签署方式:传真签署

签署地点:山东东营

根据《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船名和船舶资料:

1、船名:(乘浪6)载重吨(8665T)船舶长度(129.65m)满载吃水(6.993m)船籍(温州)

2、船舶资料:船舶主要项目、防止油污证书、适航证书、船舶保险单。

二、货物名称、装货地点、加温要求、数量、时间、运费、航次、装卸时间、滞迟费:

1、货物名称:芳烃

2、装卸港名称

装货港:仪征和南通诚晖油库

卸货港:锦州港

3、装货数量:最大载重8665吨,按4000吨起算,超出吨数按实际数量计算;如因船方自身或潮水原因造成的不满载,则按实际装货量计算。

4、受载日期

20XX年09月26日±1天。合同签订后,承租人改变装卸港需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天气、节假日、政府行为等)除外。

5、到达卸货港日期:船舶必须在装货完毕后的1日内到达卸货港,否则因船舶延迟到达卸货港所造成的相关油品价格或其他损失,由船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天气等)除外。

6、装卸时间

承租人保证装货港48小时,卸货港48小时,装卸时间可合并使用:自船舶抵达装货港锚地向海事报到起算起,超过为滞期时间。

7、运输费及相关费用

7.1运输价格:人民币110元/吨(开票),4元/吨港建费不包括在运费里面,如果卸货港船方需替货主支付港建费,则货主另行支付该费用货物的港口费用和港口建设费货方负责,船舶的港口费用船方负责,由于移泊、过驳所发生的移泊费、过驳作业有关监护环保等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2承租人必须提供一个安全泊位作业,承租人油品必须符合船舶适装,出租人必须保证原装原卸。

8、运载航次:根据承租人的实际货量确定运载航次计划;

9、装卸时间:按出租船舶到达装卸两港,向港航、海事部门或货主(代理)单位报到时起到全部装卸货(油)结束止,装卸两港作业时间不超过96小时(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10、滞迟费:

10.1、若船舶在装卸两港作业时间超出96小时以上,所产生的滞迟费用按每天20000元计算,由承租人承担(除因台风、海啸、大雾、涌浪、结冰等天气原因、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非合同执行双方原因造成延误外);

10.2、若出租船舶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到达装货港,所产生的滞迟费用按每天20000元计算,由出租人承担(除因台风、海啸、大雾、涌浪、结冰等天气原因、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及非合同执行双方原因造成延误外);

三、运费结算及方式

1、承租人应在全部货物卸完,航次结算全部确认后,在收到出租人开具的全额发票认证后的一周内,将运费电汇至出租人指定银行帐号,或由代理方东营昱东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直接开具代理费发票至货主由货主分别支付代理费和出租方船运费。

2、如果船方在装/卸货港替货主支付4元/吨港建费,运费结算时,船方凭港建费发票,由货主支付运费时一并支付该费用。

四、船舶、泊位、样品封存、保险、验舱

1、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安全泊位进行作业,并提供相关资料;

2、出租人所提供的船舶应是适航、适装、适工的船舶;

3、在装货结束时,船方、供货方共同对每一舱所装油品取混合样(分上、中、下层三层取样混合)将总混合样封样双方签字留存,船方至少留6个签字封样,船方必须保证油品质量,保证原装原卸,以作为到卸货港的验货依据;如出租人未按合同规定进行取样封样,由此引起的货损货差及相关责任由出租人负责;

4、船舶保险由船方负责,承租人保证货物手续合法,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船、货各自办理有关港口使费等相关手续,费用自理,责任自负,装货港4元/吨的港口建设费由货主在装货前交纳,由于货主延期交纳该费用而引起的滞期及损失由货主承担;

5、出租人应在装载前对所运进行油品检验,确认出租船舶对此载油品的可承运性,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货,如出租人未检验油品则代表检验合格。在装载前和卸货完毕后,承租人有权验舱;

五、货物数量及品质检验

1、货物装船数量的确定:以装货港本船船检数量为准;

2、货物卸货数量的确定:以卸货港本船船检数量为准;

3、若卸货数量与装船数量出现差异,以装船数量为准,航运中的油品损耗为2‰,超出部分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承租人对卸货数量超出合理损耗范围与油品质量的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4、因卸船品质与装船品质有差异,对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则由出租人负责,货物品质以装货港双方封样为准;

5、若双方或其中一方经检验对货物品质和数量有争议,则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商检机构对封样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错误方承担。

6、若出租人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方式履行,自行与货主进行其他方式的交接并签字确认,则该单业务按照实际交接方式来结算。

六、其他事宜

1、约定的合同和航线原则上不更改,若临时要求修改合同、改航线或增加多港装卸,须经双方协商统一,单方修改无效,双方均应在修改处盖章核对后生效。为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负担;

2、本航次租船为正常合法经营的内贸货物运输,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办理相关手续。若出现问题和造成影响,由责任方承担,并由一方向另一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出租人船舶必须按照港口海事要求安装并24小时开启AIS海上卫星定位系统,4、出租人不经承租人同意,不准在第三港口靠泊或装卸,必须保证货物安全、按时到达目的港卸货(除因台风、海啸、大雾、涌浪、结冰等天气原因、地震、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外);

5、出租人船舶因出现机器故障或其他海损情况时要第一时间书面通知承租人并出具相关证明,经承租人许可后,可视情况延期履行合同,否则因船舶延迟到达装卸港,船方将承担因油价变动引起的一切损失。如出租人船舶告知承租人因船舶故障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却自行运载其他货物时,出租人自愿支付承租人50%运费作为补偿;如合同签订完毕后,承租人通知货物取消,则承租人自愿支付出租人50%运费作为补偿。

6、出租人保证不以任何理由滞留、留置、变卖及置换承租人托运的货物;

7、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8、若装卸两港出现异常情况,出租方需在第一时间通知承租方,积极听取承租方提供的解决方案,用以处理异常情况;若出租方未在第一时间通知承租方,并按照自己的方式处理异常问题,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提交起诉方海事法院裁决。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毕后,本合同自动终止,传真副本有效;

2、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经双方确认后,做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承租人:锦州兰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人:浙江华胜海运有限公司乘浪

传真:

传真: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XX年09月23日

签署日期:20XX年09月23日

2.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篇二

一、仲裁条款下有关法律适用的几个概念

(一) 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

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 比国际民事争议中准据法的确定要复杂,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自由, 并不囿于特定的国内法, 还可以是跨国法规则, 贸易惯例, 商事习惯法, 国际法, 一般法律原则等。我国的涉外商事仲裁亦规定了仲裁实体法可以有当事人协议选择, 根据冲突法规则确定, 直接适用国内法的实体规则, 和非国内法规则。

(二) 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

仲裁程序法通常被称为仲裁的“法庭法”或“仲裁法”, 系指支配仲裁庭与仲裁程序的法律。海事案件中, 租船合同的当事人在租船合同中明确说明适用的仲裁程序法的情况不太常见, 大多只约定仲裁的地点。

(三) 仲裁法定地点

仲裁法定地点, 通常该地点的仲裁程序法适用于该仲裁。

(四) 仲裁程序的地点

整个仲裁程序可以出现几个不同的仲裁地点, 英国1996年仲裁法第34条第2 (a) 款定义为, when and where anyypart of the proceedings to be held。

(五) 仲裁的国籍

仲裁的国籍, 存在两种观点, 裁决作出地原则或者仲裁程序法原则, 而裁决作出地原则是主要原则。举个例子, 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裁决, 且需要拿到中国大陆执行, 可能会存在对仲裁裁决国籍的认定问题。如果是香港裁决书, 应该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1999年两地之间的协议去执行。如果是英国裁决书, 应依1958年《纽约公约》去执行。

二、租船合同下仲裁条款的理解

(一) 仲裁所适用的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确定

按照正常理解, 仲裁的程序法与实体法应该是一致的, 去A地仲裁就应该适用A地的实体法, 否则会出现仲裁员很难同时熟悉A地的程序法又熟悉第三国实体法律的情况。在国际民事诉讼中, 均适用法院地的程序法与冲突法, 按照法院地的冲突规范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在国际商事仲裁中, 法律适用中冲突法与程序法出现了分离。

英国关于仲裁程序的通说认为, 仲裁程序一般依按仲裁进行地国家法律进行。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愿和订约自由, 合约当事人一旦成就协议, 仲裁员只负责对仲裁条款或协议的解释, 除非它违反了公共政策, 才会去否定个别条文甚至整个合约。双方当事人可以自主的选择程序法、冲突法、与实体法。

(二) 无明确表示的情况下, 仲裁程序法依法定仲裁地点为准

以沙钢南亚 (香港) 贸易有限公司与韩国大宇物流集团仲裁条款案为例, 仲裁的地点和法定仲裁地点不是一个概念, 除非双方当事人有重要证据说明其他, 否则推定仲裁的程序法应适用法定仲裁地点的法律。在英国法下, 可以在整个仲裁过程中出现几个不同的仲裁地点。不同的地点开庭, 并不影响法定仲裁地点及其确定的程序法的适用。英国1996年仲裁法关于法定仲裁地点第3条, 规定为 (a) 双方当事人协议约定, (b) 由仲裁机构决定, (c) 由仲裁庭决定, 兜底条款规定由案件情况决定。在通常情况下, 双方当事人没有将仲裁程序法作为一个单独的条款, 在没有明示规定的情况下, 英国法会做一个重要的推定, 认为, 若法定仲裁地为香港, 即香港与仲裁程序有最密切的联系, 除非当事人有重要理由表明其他, 否则, 推定为仲裁程序法适用法定地点的法律。

确定法定仲裁地点的意义就在于该地点程序法的适用, 以及明确了监督的法院。“在香港仲裁, 适用英国法”这个条款, 约定了英国法是实体法, 但不能使英国法院成为监督法院。虽然英国法是实体法, 但是按照仲裁程序的要求, 其监督的法院为香港法院,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仲裁裁决有异议, 需要在香港仲裁条例规定的时间内香港法院作出救济方式的申请。

仲裁程序法既调整仲裁机构或仲裁庭的内部程序, 又确立进行仲裁的外部标准。英国法下有观点认为, 当事人之间, 以及当事人与仲裁庭之间的关系视为内部关系, 国家通过法院于参与一个仲裁的人士之间关系为外部法律。香港现行仲裁条例为2003年版本, 其有关仲裁人数的规定为:仲裁庭由一位或三位仲裁员组成, 仲裁员人数通常由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约定, 或在争议发生后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仲裁人数的, 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决定一名还是三名仲裁员。这与英国1906年仲裁法的规定是不同的。按照英国1996年仲裁法第15条第 (3) 款, 独任仲裁员的指认也应是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的情况。法院作出指认独任仲裁员的情况不发生。英国1906年仲裁法与香港仲裁条例的关于仲裁员指定的差异, 足以影响仲裁裁决的效力。

参考文献

3.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篇三

当存在以下情形时,滞期时间的计算可以扣除:1.因出租人的过错导致装卸迟延,且出租人的过错与装卸迟延具有直接关联性;2.航次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有装卸时间中断计算的条款。

〖案情〗

原告:泰州市金泰船务有限公司

被告:诸暨市日峰物资有限公司

2011年7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航次租船合同,约定由原告提供“金泰68”轮以装载被告托运的煤炭自秦皇岛至上海龙吴,装船期限为2.5天,卸船期限为2.5天,滞期费为35 000元/天。在合同特约事项和违约条款中约定:“两港合并使用”,“装卸时间为从船舶抵装货港锚地算起至完货交接完毕和卸货港口锚地算起至完货交接完”,“装卸港产生的封航时间由托、承运双方各承担一半”。合同签订后,“金泰68”轮于2011年7月26日19:00抵达秦皇岛港锚地,8月9日7:00装货完毕;于同年8月12日13:30抵达上海港,龙吴港务公司安排该轮于8月12日17:30靠泊码头,但船方以靠泊潮水不理想为由不同意靠泊。因当时船舶较多,故龙吴港务公司根据计划调度,将“金泰68”轮安排至8月13日16:00时靠泊。该轮于8月14日卸货完毕,随后离泊开航。

另查明,涉案航次中,“金泰68”轮在秦皇岛港锚泊期间,因自然因素影响,秦皇岛港务公司依照海事局通知封航78.02小时。还查明,涉案航次被告先后向原告支付运费和滞期费共计人民币804 000元。

原告诉称,“金泰68”轮在两港共用时间16天9小时,滞期时间为11天9小时,被告应按约向原告支付运费

684 000元、滞期费398 125元,但实际被告仅支付运费和滞期费共计804 000元,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运费和滞期费共计人民币274 525元及利息。

被告辩称,根据合同约定,装货港产生的封航时间应由原、被告各承担一半,不应全部归于被告承担;在卸货港,原告“金泰68”轮在可以停靠码头的情况下延期1天才停靠,此1天时间不应计入滞期时间。

〖裁判〗

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航次租船合同纠纷,原、被告之间依法成立航次租船合同关系。双方均应妥善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

关于装货港封航时间的认定。本案中装货港的封航时间共计78.02小时,根据涉案航次租船合同第三条第8款“装卸港产生的封航时间由托、承运双方各承担一半”的约定,前述封航时间的一半,即39.01小时,应从装卸时间中扣除,由作为承运方的原告承担。

关于“金泰68”轮在卸货港本可靠泊而延期靠泊是否导致装卸时间中断。港务公司对船舶靠泊计划的安排,系综合考虑了船舶情况、港口状况、靠泊潮水等因素后作出,必已考虑到船舶靠泊的安全性,在原告无法举证证明当时潮水确不符合船舶靠泊条件、船方拒绝靠泊有充分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应当认为船方的拒绝靠泊缺乏合理性,因船方不合理的拒绝靠泊造成妨碍船舶靠泊装卸的,装卸时间应当中断计算。自2011年8月12日17:30到8月13日16:00的时间,共计22.5小时,系由船方不合理拒绝靠泊而发生,装卸时间应当中断计算。

综上所述,涉案航次中,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运费680 400元、滞期费

279 300元,扣除其已支付的804 000元,仍应向原告支付运费和滞期费共计

155 700元。遂判决被告向原告赔偿运费损失和滞期费损失人民币155 700元及利息损失。

〖评析〗

滞期费条款是航次租船合同中的一类重要条款。关于滞期费,《航次租船合同装卸时间解释规则》(以下简称“《1993规则》”)将其解释为:“不是出租人的责任造成的,超过装卸时间产生的船舶延迟而付给出租人的约定金额。滞期不适用于装卸时间的除外规定。”我国《海商法》中并未明确对滞期费进行定义,在第九十八条中规定:“航次租船合同的装货、卸货期限及其计算办法,超过装、卸货期限后的滞期费和提前完成装货、卸货的速遣费,由双方约定。”实践中,滞期费的约定和计算颇为复杂和繁琐,不仅承租双方争议较大,审判实务中也多有相左的意见。本案为水路货物运输,应受水路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以下将结合本案案情,对滞期费的性质、滞期时间的具体计算等问题试做梳理和分析。

一、滞期费——特殊性质的约定违约金

就滞期费的性质,理论界有附加运费、损害赔偿、特别报酬、违约金等学说。英国法中将滞期费视为一种约定损害赔偿(Liquidated damage for detention),但我国审判实务界较多持违约金之说。笔者亦倾向于违约金说更具有合理性。但较之普通的违约金而言,滞期费亦具有其特殊性。这体现在如下方面:

1.滞期费率或金额须在合同中予以明确。如果合同中仅约定装卸时间,但并未约定滞期费率或金额,则出租方在以租船人违约造成船舶延误为由索赔损失时,只能按照其实际损失计算,且须对实际损失的金额负举证责任,比如同类船舶在市场上每天可赚取的运费或租金,在这种情况下的延误损失实质上属于“滞期损失”。滞期损失与滞期费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并非是事先约定的固定的赔偿额,其索赔以承租人违约和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2.滞期费的支付不以出租人实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当承租人未能在合同约定的装卸时间内完成装、卸货作业,无论出租人是否受有实际损失,也无论承租人是否存在过错,承租人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向船舶出租人支付滞期费。

3.支付义务方不得以约定的滞期费率过高为由要求减少滞期费数额。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据此,在一般的合同中,当事人依法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请求法院对约定违约金做相应调整。但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则无论出租人产生的实际损失是否与约定的一致,承租人均应依合同约定支付滞期费。[ 在(2009)浙海终字第36号、(2010)甬海法商初字第317号等案件中,对于承租人关于减少滞期费数额的要求,法院并未予以支持。]

实践中,有些航次租船合同中同时约定滞期费与违约金,出租人诉至法院,向承租人同时索赔滞期费和违约金,法院最终认定,在滞期问题上,滞期费和违约金不可同时主张[ 如(2011)沪海法商初字第461号判决书。]。本案中,承租双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对滞期费率、装卸时间等明确作出约定,涉案航次的滞期费即应以前述约定为准计算。

二、滞期费的计算

通常情况下,滞期费按船舶滞期时间乘以合同规定的滞期费率计算。船舶滞期时间的计算与装卸时间有密切关联性,但因合同中约定滞期时间计算方法的不同,并不能将滞期时间简单等同于实际装卸时间与约定装卸时间之差。

1.滞期时间计算方法

就装卸时间的计算,航次租船合同中有“工作日”、“晴天工作日”、“天气许可”等不同约定,计算装卸时间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进行。

在计算滞期时间时,有两种计算方法:1.“滞期时间连续计算”,即“一旦滞期,永远滞期”,不论合同约定装卸时间是以哪种方法计算,一旦超过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进入滞期,那么从滞期的时点开始,无论是否为星期日、节假日、无论天气情况如何,均计入滞期时间,直至装卸完毕的时点为止,除非有出租人的过错或除外责任条款的规定;2.“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或“按同样的日期计算”,即计算装卸时间的方法也同样适用于滞期费。实践中,除非合同中明确约定“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一旦滞期,永远滞期”作为航运惯例应直接适用。

本案中,承租双方在航次租船合同中约定“装卸时间为从船舶抵装货港锚地算起至完货交接完毕和卸货港口锚地算起至完货交接完”,因此,装卸时间应依船舶抵港、装货、卸货的时间节点计算。同时,由于合同中并无“滞期时间非连续计算”的约定,一旦船舶进入滞期后,即应适用“一旦滞期,永远滞期”的航运惯例。

2.装卸时间的中断

在遭遇出租人索赔滞期费时,承租人提出的抗辩理由常包括:承租人对装卸的延迟并无过错、港口封航导致船舶无法靠泊、天气原因导致不能装卸、船方的不合理拒绝靠泊、船舶迟延到港导致装卸时间延长等。承租人的前述主张可能确为事实,但这些抗辩理由是否都能导致装卸时间的中断,需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分析。

在普通法下,滞期费一般只在两种情况下才暂时停转:(1)租约中订明不计算装卸时间的情况;(2)船东违约或为自己的利益妨碍租家适用装卸时间。

对装卸时间中断的条件,有观点认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如果装卸迟延并非由承租人过错导致,则装卸时间应由出租人承担。在天津海事法院(2000)海商初字第50号案件中,对于因大雾原因船舶无法锚泊而导致的装卸迟延,判决中认定“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该时间应由租船人承担的情况下,应由船东承担,从装卸时间中扣除”。

笔者以为,这种观点值得商榷。即便建构于“违约金说”理论,滞期费的计算也应采取严格责任原则,更何况滞期费较之普通违约金更具有诸多特殊性。装卸时间概念设立的本意即是为保护出租人利益,是承租人做出的在该段时间内完成装卸的保证,因此,承租人在许可的时间内完成装卸的义务应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在承、租双方均无过错情况下的船舶延滞,仍应由承租人承担。

因此,当存在以下情形时,滞期时间的计算可以扣除:1.因出租人的过错导致装卸迟延,且出租人的过错与装卸迟延具有直接关联性。比如,因出租人错误拒绝装货、在卸货港错误留置货物、船舶设备故障无法起锚等导致的船舶装卸迟延,应从装卸时间中扣除。2.航次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有装卸时间中断计算的条款在出租人不存在过错,且租船合同中未订明装卸时间计算的除外条款的情况下,无论何种原因(港口机械故障、码头工人短缺或者罢工行为、恶劣天气以及港口当局的政令等)导致船舶的延误,均应计入装卸时间,由承租人承担。

本案中,涉案船舶抵达卸货港后,港务公司安排该轮于8月12日17:30时靠泊码头,但船方以靠泊潮水不理想为由不同意靠泊,因当时船舶较多,港务公司根据计划调度,将该轮安排至8月13日16:00时靠泊。从常理来说,港务公司对船舶靠泊计划的安排,系综合考虑了船舶情况、港口状况、靠泊潮水等因素后作出,必已考虑到船舶靠泊的安全性,在出租方无法举证证明当时潮水确不符合船舶靠泊条件、船方拒绝靠泊有充分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应当认为船方的拒绝靠泊缺乏合理性,系由出租人过错所导致的装卸迟延,装卸时间应当中断计算。

涉案航次租船合同中约定,“装卸港产生的封航时间由托、承运双方各承担一半”,该条款即为装卸时间计算的除外条款,据此,在本案计算船舶滞期时间时,应当将装货港封航时间的一半予以扣除。假设该合同并未规定该条款,则由封航所导致的装卸延误应当由承租

4.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篇四

1、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概念

对于融资租赁合同我国《合同法》第237条是这样定义的:“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一定义揭示了三层意思:第一,租赁物是按承租人的要求由出租人专门准备的,完全不同于传统租赁那样出租人一般在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准备好,而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尚未准备好,在签订合同之后由出租人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指定的租赁物。第二,租赁物是出租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正是融资租赁合同“租赁”之所在。第三,承租人指定租赁物并使用的对价是支付租金。

而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属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即以船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合同。需要明确的一点是: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与船舶融资租赁交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当然是后者最重要的体现,但在船舶融资租赁交易整个过程中还会涉及到其他合同如:船舶买卖合同,以及第三方如:出卖人。而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主体只有出租人与承租人,出卖人仅属双方约定事项,而非合同主体。

2、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特定性

由于船舶融资租赁这一交易行为的主要作有就是为承租方融资,因此各国法律对合同中出租人的资格多有限制性的规定。在我国,则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出现,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做出了具体规定,由央行根据该《办法》审批成立的融资租赁公司,其性质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拥有央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而对于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2000年8月央行办公厅在“关于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的复函”中,答复:鉴于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由外经贸部负责审批和监督,其主体资格问题,建议由外经贸部回复。所以,中外合资的融资租赁公司是经外经贸审批,依《中外合资企业法》设立,虽不是金融机构,也没有央行颁发的《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但仍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由此可以看出,有资格与承租人签定融资租赁合同的两类融资租赁公司都必须经审批才能设立,所以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具有其特定性。

而各国法律对于船舶光租采合同自由主义原则,无论是从合同双方,还是从合同的条款,都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虽然在光租合同中添加租购条款,使光租合同具有融资的性能,但并不涉及合同主体的特定性问题,而正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任何拥有船舶所有权的公司,都有可能成为光租合同中的出租人,但并不是任何公司都有资格成为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主体的不适格必然导致合同的无效。两类合同在主体上的差异性是明显的。

3、两类合同中出租人承担义务不同

在光船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一般是船舶的所有人,了解航运市场,他与承租人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据我国《海商法》第146条的规定,出租人在交船时,应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包括船体、船机和设备在各方面适合于约定的用途。对交船时船舶存在的潜在缺陷,应负责弥补,但以承租人在一定时间内发现为限。而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船舶是由承租人基于自己的技能进行选择,由出租人向第三方购买,出租人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前并不预先拥有船舶,甚至可能对船舶以及航运业一无所知,所以,出租人按承租人的指示完成约定的义务之后,并不负有光船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所负的上述义务,我国《合同法》第244条是这样规定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当然,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出租人有协助的义务(《合同法》第240条)。

从本质上来看,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之所以不必承担船舶的瑕疵担保义务,原因在于出租人对于承租人而言,起到的最为重要的作用是融资,只不过是以融物的方式表现出来。出租人不关心船舶的使用权,甚至不关心船舶本身,他所关心的只是其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债权的实现,即租金的收回,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留船舶的所有权完全成为担保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手段,出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在于投资并收回合理的利润,其租金构成一般为本金、筹资成本、加利润,出租人的义务则是筹措资金向承租人指定的出卖人购买指定的船舶,承担巨大的资金压力和融资风险,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让出租人承担由承租人选定船舶的瑕疵担保义务,将是极为不公平的。而在光船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只是一种传统的财产租赁关系,出租人让渡船舶的使用权以收取租金,租金只是让渡使用权的对价,出租人必然关心船舶的使用权,以求租金有一个合理的市场价位,既能使自己得利,又能使承租方接受。既然是以船舶使用权作为收取租金的基础,那么出租人当然负有船舶瑕疵的担保义务。

4、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与光船租购合同的比较

作为光船租赁合同一种特殊形式的光船租购合同,与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也存在本质上的差别。我国《海商法》第154条明确规定:“订有租购条款的光船租赁合同,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光船租购合同有分期付款买卖的性质,承租人有船舶所有权的期待权。而在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并不享有该项权利,至于船舶期末的归属仅是出于合同的约定,承租人并不当然的在期末取得船舶的所有权,而且在一些国家(如美国),出于税收角度考虑,并不承认定有期末所有权归属承租人条款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而认其为买卖合同。从承租人取得船舶所有权的方式来看,在租购交易中,只涉及一个合同,两方当事人,承租人按照约定向出租人付清租购费时,船舶所有权即归于出租人;而在融资租赁交易过程中,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之前或当时,出租人并不拥有承租人所选择的船舶的所有权,而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向第三方购买,以取得船舶的所有权,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完毕后再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笔者认为,不能将期末船舶的归属看作是判定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一个要素,而只能将其作为一个选择性的要件来看待。在某些定有期末船舶所有权归承租人所有的融资租赁合同中,所有权的取得固然是承租人的主要目的之一。但不能就此以偏盖全,而认为所有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唯一目的就是取得船舶所有权,对很多承租人而言,选择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一是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所满意的船舶,尤其是特种船或新船,二是可以免受巨大的资金压力,将租期定的长一些,这样能使分期等额支付的租金被接受,而且避免了船价波动,以及租金汇兑的风险,三是可以间接享受到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税收抵免。由于较长的租期,船舶在期末的残值其实并不为承租方看重,而且随着各国对船舶安全性的重视,船舶强制报废规定的出台,老龄船的优势已今不如昔,所以承租人所看重的只是船舶在一定期间的使用权,即通过融资租赁这一融资手段来得到自己选择和满意的船舶的使用权,这正是船舶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二字的含义所在。

最能体现承租人通过融资租赁这一手段来获得船舶使用权的,便是回租合同,亦称售后回租,是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简单说来就是,船公司首先将船舶卖于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租回使用,整个交易过程,只需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即可,很明显,交易过程中的卖方与承租人合二为一,出租方不必再与另外的第三方签订买卖合同。在回租合同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融资中介的功能表现的更为突出,船公司将船舶售与融资租赁公司,首先盘活了企业的流动资金,使经营更为顺畅,而后又将船舶租回,使其航运业务未受任何影响。而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船公司分期等额支付的租金,不仅可收回融资成本,还可获得可观的利润。这时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完全成为船公司资本运营的工具。从更深一层的意义上来说,通过船舶融资租赁合同这一债权手段,船舶所有权的地位被弱化了。

5.船舶代理合同(航次)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以示双方信守。

一、代理地区经营权限 1)甲方同意将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不得跨越权限范围以外的地方销售经销同品牌产品。

3)甲方对乙方订最低销售数乙方考核一次,对完不成指标的代理商,公司有权取消其代理权。

二、保证金(代理金)

1)甲乙双方于签约后,乙方必须七天内将保证金及货品预付款汇到甲方指定银行帐号,指定的帐上,即作为乙方自动放弃,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代理经营应付保证金人民币 2)甲乙双方于本合同到期时,乙方不再续签:依据本合同之第八款规定办理,时间为30

三、甲方责任 1)负责设计,提供装修图纸(设计费用以每平方米

_________品牌女装在_________品牌女装,甲方也不能在同地区授权他人

此合同方始生效,_______元,货品预付款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如七天内乙方款未到甲方将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并于三个月对

_______元

_________元计

经销权授予乙方。在乙方无任何违约责任前提下,天。余款处理:以当季等值货品相抵之办法办理。算)。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为其营业人员安排培训指导,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以成本价提供乙方模特儿,衣架,包装袋,灯箱片,海报或其他道具用品等。

四、乙方责任

1)装修: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方案及陈列规划,定制道具,对店铺或柜位进行全方位的装潢,公司),费用乙方负责。2)通讯: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详细的通讯地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传真,联系人,并提供专卖店与专柜的具体详细地址与联络电话。

3)有效证明:乙方必须提供甲方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乙方经营地必须悬挂标示店铺内不得销售其他品牌服饰。4)每星期一乙方应将上个星期的销售情况报表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信息销售动态。5)乙方销售须依照甲方商品之牌价为基准,不得更换或涂改甲方商品之标示牌标签。

6)乙方不得更改甲方商品之设计或仿制,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及定金。7)乙方不得泄露甲方之营业,管理等商业机密资料予第三者,如

(拍成相片快递至甲方_________品牌于明显位置。乙方

并达到我方的要求

有违反,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由于乙方未能按期付款所造成货品延期的,甲方即视为乙方认可该批货品发货有效期将延期至乙方款到之日,且不得退货(该批货取消换货率)。

五、结算方式

1)乙方要求出货与追加,必须款到发货,由甲方协助代为发货。甲方有权不接受电话等其他形式的口头追加或不符合要求的追加单,追加有效期为:公司接到追加单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如需延长在截止日中指明。

2)乙方供货折扣为相关商品零售价的含税价格)。

3)乙方配货换货率为 4)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六、供货方式(订单加配货制)展示会,供乙方下单订货或配货,供货。

2)配货制:甲方按乙方需求配给乙方当季所未订新款,配法基数为:_________。3)增补新款: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流行趋势的变化和市场需求不定期增加新款,由甲方统一配货,配货基数为上第二条)

_________%,1甲方根据乙方订单数量及付款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以上价格为不追加商品换货率)订单制:甲方在每年开立二次 4)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取消所订货品或配货,否则扣除保证定金及定金。

七、退换货方式

1)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换货。

2)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3)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八、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中的每一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必须赔付另一方保证金的全额作为违约款。2)除合同中有关合同终止条款外,任何一方若无正当理由而任意终止合同时,则违约方得向另一方支付保证金款的全额违约金。

九、合同终止

乙方如有下述条件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于经营期中,有损甲方名誉,信用与经济等行为者。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跨区域经营。,甲方应予无条件5件)。期限一个月(日

3)乙方因经营不善,导致歇业,停业,合并与转让等行为者。

4)合同期届满或甲乙任何一方提出希望中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如乙方在签约后一个月之内,在代理地区未能发展行为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代理优先权 乙方如达成本合同各项规定与目标时,先续约权利。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本合同如涉及诉讼,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为第一管辖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月期满前30天内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并续签代理合同。乙方若要终止代理关系,需提前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公司盖章后,乙方保证金和货品预付款到达甲方帐号上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日,有效期为30天书面向甲方提出。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之下乙方享有优____________年,期满自动失效。合同

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年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合同解除协议--房地产代理合同 篇六

甲方: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XXXXXXX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的《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担责任。

第三条: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造成,在甲乙双方互不追求对方违约责任的同时,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现场的所有物料全部无偿归甲方使用。

第四条:在签订此协议时,乙方已结清5月前所有相关人员工资。甲方如需继续聘用相关人员,乙方无异议并无权干涉。相关人员工资自5月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第五条: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六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双方确认:本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其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共同遵守。

7.服务代理合同 篇七

项目名称:XXXX

委托方:XXXX

代理方:xx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XXXX年X月X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XXXX

(2)建设单位:XXXXXX

(3)建设内容:XXXX

(4)建设地点:XXXXX

(5)项目四至:XXXXX

(6)总建筑面积:X平方米

二、招标及评标定标方式: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名单

三、代理工作内容:

1.拟定招标方案;

2.编写招标文件;

3.按照规定进行招标前备案;

4.协助委托方联系、考察拟邀请的投标企业,经委托方同意后发出投标邀请书;

5.发∕售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7.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

8.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9.按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0.组织开标、评标;

11.协助委托方和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12.按规定进行招标后备案。

四、代理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

2.在委托书的受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4.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严格遵守与委托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5.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6.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未按时退还保证金而引起的诉讼,则由乙承担诉讼结果;

7.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委托方的经济损失。

五、代理方的权利:

1.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人为干预;

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3.有权要求委托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和整改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六、委托方的义务:

1.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无偿、真实、及时、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委派联系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3.在招标工作中严格遵守与代理方共同制定的招标工作计划及制度;

4.对影响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相关问题的保密;

5.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6.承担由于自已过失造成代理方的经济损失。

七、委托方的权利:

1.有权参加并监督委托代理招投标的有关活动;

2.有权了解招投标活动的计划安排,并可要求代理方提供招标阶段(保密事项除外)和全过程书面报告;

3.有权要求代理方更换代理招标过程中不称职或应回避的人员;

4.有权参与编写并审核招标文件;

5.有权参与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考察工作;;

6.有权参与开标、评标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定标的全过程工作。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XX元;上述费用是包含评标专家费、开标场地费在内代理方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所有费用。

2.此代理服务费于委托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到代理方完成招标后备案,并将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备案表及必要的招标相关文件递交给委托方后止。

十、违约、争议: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中标人)损失的,也由违约方在赔偿另一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委托方与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分送责任:

本合同共肆页,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盖章): 代理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XXXX 单位地址:北京市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10-xxxxxxxxx

邮政编码: 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意见如下:

1、甲方自愿请乙方代办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工作,以上四证办完后由乙方交给甲方,乙方同时收清商定款项的余额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2、本次代办甲乙双方商定收费采用包干形式【即甲方交给乙方一定数额的资金(含相关部门收取规费和乙方代办费),乙方不再另行收费】。仅收取代办费形式(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由甲方自行办理,乙方在办证中没有替甲方付现相关部门收取规费的义务)。

3、甲方在保证其必备办证资料真实完整情况下,乙方保证履行代办义务。

4、收费分两次付清,签订此约定书时甲方预付,余额付现时间见本协议第一条。

5、乙方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由相关事务所进行法定验资、评估工作,验资和评估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本次审计、验资与评估费为 ,由乙方收取。

6、乙方承诺甲方在资料合法的情况下,按相关机关部门规定工作日时间完成相应办证工作(验资、评估2个工作日,设立登记10个工作日,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2个工作日)。

7、乙方保证所办理的登记证真实、合法、有效。

8、其他双方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3

合同目录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第二章 合同范围

第三章 合同金额及付费标准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方式

第五章 支付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第七章 侵权责任

第八章 税费

第九章 不可抗力

第十章 合同变更、解除和生效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一章 合同双方当事人

1.1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1.2 名称: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1.3 乙方承诺其在法律上为合格之主体,并在该服务项目上具有相关资历,并依照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和合同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1.4 乙方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为甲方提供各类广告服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与《广告法》及有关条款相违背,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章 合同范围

1.1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__________产品的广告服务代理商,提供广告策划、广告创意和媒介服务。

2.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3 作为甲方指定广告代理商,乙方承诺提供以下广告服务内容(见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合同收费标准

3.1 收费标准

1.有关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服务,甲方应支付整个项目相应的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不含税)。甲方同意全额支付该服务费,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乙方有权依上述规定的费用全额收取。若以后服务项目内容增加,服务费用随之增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2.项目收费标准

a) 有关媒介发布服务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媒介发布服务,乙方除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外, 另再收取媒体发布费用的____%作为佣金。.

b) 有关广告制作

c)电视/广播广告的相关制作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c)平面摄影及后期制作输出(插图、租片、出片打样等)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d) 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的制作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印刷及品牌项目宣传品制作服务,乙方向

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e) 有关市场调研

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发生的费用。

f) 有关活动执行

如甲方需要乙方进行活动的实施与执行,乙方向甲方收取实际

发生的费用。

g) 其他服务费收取

菲林、打样、出片等第三方费用另行收取(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

竞争品牌_____:_____元/条

其他费用:如快递、运输等按实结算

3.有关差旅费

如因业务需要出差,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向甲方实报

实销机票(经济舱)车票和住宿(不高于三星级)费用。在甲方指定的旅行开始之前,乙方应估计出有关预期旅行和住宿费用,阐明目的、地点、期限、旅行者人数和成本并报告给甲方,并留出充裕的时间以便同甲方交涉并得到其批准。只有这样,甲方才有责任支付这些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_____)

4.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凡涉及第三方费用支出,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收取。

第四章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 支付时间:在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上月基本服务费(甲方应在当月_____日前完成对乙方上月工作的业绩考核)

4.2 项目服务费:

甲方对发票有疑问或有反对意见,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咨询,乙方必须对此做出书面答复,否则视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示之异议,在合理期限内乙方未给予回复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发票所示之金额。若乙方完全同意甲方所提出之异议,在乙方未做出明确回复之前甲方也有权拒绝支付该异议发票所示金额,由此产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3 未经甲方认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业务转予第三方完成。

第五章 技术资料和软件的交付

5.1 “技术资料和软件”是指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必须保密的资料和文件,乙方按协议提供给甲方的设计和创意的设计稿的素材及合成版的电子版、打印版和各项活动效果评估或活动总结等文件。

5.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保密资料不拥有所有权,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一部分或全部被甲方或第三方公布,则乙方不再承担

保密义务。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6.1 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该项目的任何关于甲方的资料、图片、数据、信息的所有

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信息予任何第三方知悉。

6.2 甲方承诺对于未采用的乙方创意及策略等,甲方不得在以后的广告中使用投放。

6.3 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代理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相关产品,合同执行完后一年内不得代理与甲方同类型产品之广告。

6.4 甲乙双方同意保护合同项目下的相关知识产权。

1)甲方在支付了所有费用后,合同项目下乙方所有的全部版权,包括广告后续的修正及完善,将自动转移至甲方所有。如果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拥有版权的、相同的创意及素材用于其他客户。

2)对于第三方所有的版权,乙方将应甲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该版权的归属及转移该版权所必须的费用和程序。

3)乙方同意在版权归属甲方所有后,无须支付额外费用,甲方即可将该版权在其集团所有的公司中使用。

4) 合同执行完毕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与本合同相关的部分资料和信息作自我宣传等合理使用。

6.5乙方保证并同意,在合同期间和合同终止后,不会将其所获知的非公开信息,这包括但不局限于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广告物质、观念、计划、技术、账目、产品、商业、顾客、客户或其成员的运作方式, 散布或透露给任何人或用于自身的目的,除非是依照甲方的要求以完成其职责,或是应任何法律、法庭、法定程序、强制规定或检查机构(政府性的)的要求。乙方在与其它单位签订与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和物品有关的合同时,都应加入与之相一致的保密条款。任何与本条款不符之处都应受甲方指导并作书面记录。

本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的一年内有效。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所拥有的有关这方面信息的文件都应归还给甲方或加以销毁。乙方可能遵照地方法律出于税务目的而保留这些文件,在此条件下,本条款将继续适用于这些保留下来的文件。

第七章 侵权责任

7.1 乙方作为广告代理商按甲方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材料,真实、全面地推广甲方产品,因甲方产品内在瑕疵而致消费者受损的,乙方不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7.2 本项目推广中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保证对其制作的广告内容的合法性负责,若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推广手段和违法而导致的与第三方权利义务纠纷或侵害第三方利益的或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章 税费

8.1 依照目前XX市政府规定,开具广告专用发票各项税收按总额的_____%收取;如遇XX市政府或相关税务机关调整交税比例,乙方可随之相应调整。

8.2 双方同意的免息期后,如甲方仍未全额付清费用,乙方将向甲方收取按当时银行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

第九章 不可抗力

9.1 如任何一方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是由于该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之过错或疏忽之事件或事情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政府机构行为(无论有效或无效)、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等,在此范围内,应免除该方责任,但受影响的一方应在该迟延发生起合理时间内就该延迟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快对此做出相应的协商解决方案,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9.2 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若一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予回复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若不可抗力结束后,可以履行合同,且另一方也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生效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 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通知送达之日起合同自动解除。

10.3 因具体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以协议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0.4 甲乙双方如无异议,本合同结束后,自动延续____年,合同意向____年。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11.1 因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因一方违约而遭遇不

可抗力的,违约方不能免责。

11.2 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义务,未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单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若由于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由此造成对方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直接损失的责任,且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

11.4 乙方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合同中单项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请求予以增加。若该违约金超出了对方损失的,应按该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发生纠纷,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若双方同时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就双方合作事项提出诉讼的,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三章 其他

13.1 各项有关制作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议,具体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合同附件之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后达成的协议为准;若附件之间有矛盾,可由双方另行商议解决。

13.2 甲、乙双方应指定承办人、负责双方联络或协调事宜,并承担相关附随义务以利合同的执行。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以上内容达成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话:

甲方现将坐落于湖南省 市 镇 路的 物业委托于乙方全程招商代理和招商策划业务,为促进商业物业的招商工作和商业策划工作顺利进行,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甲方特此委托乙方为该物业的独家招商和招商策划公司,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范围及方式:

1、委托范围

甲方所开发的 ,商业面积约为平方米,含( )(具体面积以设计院出具最新规划设计图的商业面积计算,并附为本合同附件)。

2、委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招商、租赁、全程招商策划业务。

甲方给予乙方独立操作、独立进行策划顾问的权力。

3、委托时间:

由 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 ,(若提前完成招商,并提前开业,则开业完成后即为合同期满。)如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协议。

二、法律文件

1、甲方在通知乙方公开招商本物业之前,应取得相关法律文件,证明其物业具备招商法律条件,并提供复印件给乙方,乙方可进行本物业的招商行为。

2、乙方提供公司经营执照复印件。

三、甲方之责任

1、提供本物业招商所需的有关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复印件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开展招商代理工作,负责解答客户对物业的疑问和质询及投诉等。

2、安排和解决商家申请办理公证和工商税务办证等手续。

3、甲方必须在项目商场内为乙方免费提供办公室,为乙方提供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作招商策划部,场地应足够乙方5名工作人员使用,并具备对外的接待功能(功能参考售楼部或与售楼部共用),承担乙方在招商代理期内产生的所有办公费用(包括场地费、电话费、管理费、空调费、办公用品等)。

4、甲方指定 (手机号码: )全权负责与乙方指定专人进行工作协调及配合,其它未接受委派之工作人员不得无故插手乙方的工作范围。在整个委托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服务范围内进行独立工作。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定期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和招商策划费。

6、甲方负责合同期内乙方所需配合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及相关工作。

7、甲方承诺合作范围内的商业物业,于 年 月可交付使用,签约经营户可如期进场装修。

四、乙方之责任

1. 在委任期间乙方将为商场作独家代理招商策划推广服务,内容涵盖整个商场商铺全程的策划、招商,包括市场策划顾问、独家租赁代理、宣传活动、广告推广、联络及服务租户、招商条件的制定、合同的起草等。

2. 乙方在收到甲方前期策划费用之日起 25 天内出具市场调研报告;报告待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正式展开招商,并在合同期限内完成委托项目50%-80%的招商;

3. 乙方根据市场行情及销售情况综合测评,测算出最终招商方案、招商租赁价格、优惠政策等,经甲方签字同意后,根据最终确定的价格及政策执行招商之行为;

4. 乙方负责该项目招商广告策划、设计等工作;

5. 乙方需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任务;

6. 本协议结束前,乙方应再提供一年至两年的旺市经营及策划推广方案给甲方,以协助甲方后期的整体经营和管理。

7. 乙方在合同期内,协助甲方成立经营管理公司相关事宜,含人员招聘、培训、前期工作开展等系列工作。

五、费用及支付细则

1、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的独家全程代理招商租赁策划工作,策划费为人民币大写: 6万- 10万 (小写: .00);

2、项目启动金 4万 元/月, 个月共计 (小写:¥ .);

3、招商代理费用以招商租赁合同签署的实际租金金额为准(不计免租期),提取

2.5个 月租金作为招商代理佣金。

4、优秀主力大商家招商牵涉到的一系列本地接待费、公关费及其它费用,乙方凭实际消费票据向甲方报销,或由甲方直接参与并负责费用。

5、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7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7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招商完成率,一楼达到招商面积的90%,二楼达到招商面积的80%,或总招商面积达到85%,甲方再额外给予乙方 万元作为奖励。(奖励不累计)。

6、开业策划及执行全案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

(一)、招商全程策划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策划费人民币大写: 。在乙方提供了招商调研、定位及招商全程策划方案给甲方后,甲方应将策划费尾款部分,人民币大写: (小写: .00元)在三日内支付给乙方。

(二)、全程招商

1. 该项目需由乙方派驻专业团队参与(不低于4人),前三个月内甲方需支付月基本费用 元/月,进场前支付第一个月费用,其后每月第一天支付该月费用。其中该费用含招商总监、招商经理、招商员、策划师、设计师工资,出差、公关以及团队人员租房及日常开支费用。

2. 在甲方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协议或合同后,即视为招商成功,甲方按招商面积依约与乙方结算招商的佣金80%,经营户办理进场装修手续后,再结算剩余20%佣金;

3. 甲方每月三日前需按时支付上月招商佣金给乙方;

4.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定时支付合同的招商代理费,如逾期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每拖延一日,乙方则向甲方收取按应付款总额5%作滞纳金,超过十五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招商代理费,则视甲方单方面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的招商代理费不予退还,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5. 由乙方独立完成的自购自营客户,佣金结算方式应参考同期同等条件门面(隔壁左右两个)的租金平均水平,进行招商佣金结算。

6. 乙方全程独家代理合同规定商业物业的招商后,其它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再参与和阻碍招商过程(含甲方),凡在合同时间内,合同规定物业产生租赁或自购自营之行为,不管是否由乙方出面并签署协议,乙方均可依据合同提取同等佣金提成。 00

六、法律责任

1. 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物业销售文件和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物业推广销售活动中,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对客户做如实的宣传、报道及解释。

3. 在合同代理期间,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乙方、第三者的`损失时,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有关的纠纷诉讼由甲方负责处理;因乙方或第三者的过错导致甲方或他人的损失时,由乙方或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处理有关的纠纷或诉讼。

4. 在合同期内,如因甲方单方面的原因影响到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完成工作时,则乙方不须承担相关责任,所收取的代理费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经济及其它责任将由甲方全部承担。

5. 甲方的债权及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无需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

乙方将与甲方紧密联系,所有本项目之计划须由甲方审批作实后才可进行。 甲乙双方同意对本合约所订的内容绝对保密及不得向其他人士泄露其中之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或将争议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协议书内容如有修改,经双方同意后,可加立补充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5

一、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本合同为代理记账服务的合同约定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

乙方:聊城市唯沃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新东方国际C座10楼2106电话)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

2、甲方要购买代理记账所需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等必须的财务用品,费用200元/年由委托方支付,国税局网上报税平台费每/年,该费用不属于支付的代理记账的报酬中。

3、甲方每月付给乙方基本报酬元,不属于代理记账的范围的事项如果需要乙方代理需要另外支付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依法履行会计代理的职责。

2、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3、经委托代理记账单位签名后,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向税务部门定期提供申报的纳税资料以及其他税务资料。

4、对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5、对委托方指使授意做出不符合国家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可以拒绝。

6、对不符合会计做账要求的凭证票据等可以拒收并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代理记账的报酬按季/年支付(预交),不得拖欠和拒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暂为1年,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到年月日止,合同期满时,双方可以续签合同。合同条款如果有变更由合同双方协商。

五、签约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移交保管销毁财务资料和档案。

六、如甲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违约责任,其他事项可以经合同双方协商确定。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6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______”的广告服务代理(包括平面创意、撰文、设计、策划)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作“_______”项目的广告服务代理,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广告创意、撰文、设计、策划等代理事宜。

二、合作期限

委托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协议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可续签协议。

三、乙方工作内容

广告的创意、文案、设计、策划、等事宜,包括楼盘VI、报纸广告、夹报、宣传单张、海报、楼书、广告折页、杂志广告、DM、邀请函、贺卡、现场POP、户外广告等平面设计、形象策划方案。

四、双方责任与权利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权及时地对乙方所提交的广告方案、设计稿和其他书面工作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应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明确的意见,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

3、为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的工作质量、效率下降,甲方特指定_______为其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具体负责设计方案的审定,各种方案的确定,同时指定____________为其协助乙方款项的结算。

4、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5、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6、合作期内,甲方在事先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另行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设计,否则视为违约。而在影视、印刷、工程、摄影、策划执行、媒体监控、市调等方面甲方则有权选择其他公司负责,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选择乙方。

7、合作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为甲方成立项目服务小组,该项目小组由项目总监负责,并且配备足够数量的优秀设计人员。

2、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证交稿时间,所有的交稿数量均以甲方最后的确认稿为准,根据乙方的交稿时间和设计质量来评判乙方的工作完成情况。

3、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委派专人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沟通,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工作,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4、乙方必须派出精干力量为甲方提供设计,甲方拒绝接收毫无创意和设计水平的稿件。

5、乙方每个月提供一份广告推广和传播思路,经过审定后按此思路进行广告创作和执行。

6、本项中以上1—5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则被视为违约。

7、双方合作期间由乙方设计的所有广告在不影响广告版面的情况下,可以附上乙方的标识。

8、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乙方提供的设计稿,应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符合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如因乙方提供的设计引起纠纷或争议,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五、工作时间

各项工作开始前,双方应协商具体的时间安排,并由乙方做出详细的工作日进度,双方遵照执行。

六、收费条例

收费标准:每年______000。00RMB

1、结算方式与时间:签定本广告服务代理协议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预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乙方项目启动资金。3个月后,每个月支付合同金额的5。55%作为乙方代理广告服务费用。

2、滞纳金:若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期付款,则须自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收款时间相应顺延。

3、违约金:若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每拖迟一天按月服务费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对工作一致推迟,则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七、知识产权

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所有款项结清后,其所有权及使用权、版权归甲方。在甲方未付合同款项的80%之前,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在设计成品发布后,乙方有权使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各类组织机构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和乙方的宣传品上。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灾难、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本协议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协议。

2、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保留单方面终止合作的权利,并向甲方追讨拖欠款项的滞纳金。

九、终止合同的条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予以及时纠正;如违约方不能及时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十、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形下,以补充协议形式补充其他条款,其法律效力与本合同的条款同等。

十一、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有非本协议所规定的业务(影视执行、输出打样、印刷、广告工程、市调、媒体监控、活动执行、公关等方面),可另行签定项目合同。

十二、如在协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签约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约日期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8

甲方:

电话: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委托专利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名称为__________(暂定名)的设计或技术,进行__________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申请共______________个。

二、甲方负责外观拍照制图,乙方负责甲方的专利撰写,申请申报、审查补正、答复审查意见,直到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授权通知或申请结案为止。

三、本次专利代理服务采取全额收费方式,具体项目为:

(一)专利规费共____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二)专利撰写费__________元,专利(发明 实用新型 外观)制图费__________元。

(三)专利申请代理费______元,包括外观设计__________元,实用新型__________元,发明__________元。

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乙方帐户为:工商银行账户

开户名:x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xx市城南支行

账 号:xxxxxxxxxxxxxx

五、签订协议后,甲方未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六、甲方如果委托乙方进行专利申请前检索,乙方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信息内进行初步检索,正常情况下乙方须在两日内给出检索结果,并提供给甲方供参考。

七、签订协议后,甲方须在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有关专利申办资料,如甲方在十日内未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资料,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八、甲方须保证提供的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并对自身技术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负责,乙方应善意、及时的为甲方提供申请过程的代理服务,双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九、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重组、地址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十、甲方专利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通知后,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关系随即终止,甲方如需委托乙方继续进行专利登记费、专利年费的交纳、监督、代缴年费等后续服务,须另行约定或签订相关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xxxx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9

甲 方: 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代理记账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代理事项及期限:

代理记帐、代理报税、财务咨询顾问,服务期限为壹年。

(注:甲方负责代帐、报税,指导乙方抄税,认证发票;发票由乙方领购、保管和开具。)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方式:

1、费用标准:代理记帐费___元/月, 每 个月预付一次。记帐费在合同期内根据业务量的变化,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付款时间:

2、本办公费、资料费_ _元/年。

3、收费方式:现金(单据交接时付款)、银行转帐两种方式。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 户名:孙再华 帐户:62284 8012 02679 00013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代理乙方合同期内规定的工作事项,保护乙方合法权益。

2、为确保乙方商业秘密,甲方办公室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工商、税务部门外,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3、乙方每月5号前必须将上月原始资料、有效票据交给甲方,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如乙方不能按时将原始资料交给甲方,延误每月15号前做帐报税,造成税务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第二条以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甲方。乙方连续超过三个月未付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一切服务。因停止代帐服务造成税务及有关部门罚款,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收到乙方完整、合法有效的原始资料后,因甲方过错延误做帐、报税或错报、漏报税种,造成税务部门的罚款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6、甲方系正版在线财务软件做帐,帐本年终一次性打印,帐本和报税资料终了交给乙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记帐凭证、会计报表、帐本等资料完整、合法。

7、如因乙方所属税务局需要,甲方应及时提供相关的财务资料和税务资料,并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四、合同生效与解除: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合同期满乙方未提出异议,本合同继续生效。

2、如双方合作不满意,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季度(三个月)提出解除要求,便于双方会计做好各项资料交接事宜,乙方如有未付款项一并结清。并处以1个月代帐费作为违约金,合同解除以资料交接单双方签字为准。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后仍存在分歧,甲、乙双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深圳市华谨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0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服务代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殡葬代理服务的特点,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基本情况

一、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

二、甲方身份证号码: ,与逝者的关系: 。

三、甲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

四、乙方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 服务项目

甲方选择以下第 项服务项目(可以多选)。

一、灵堂布臵

(一)地址: 。

(二)时间: 。

(三)灵堂服务项目(可附页)

二、殡仪馆服务

(一)遗体接运时间: 。

(二)遗体接运地点: 。

(三)追悼会场所: 殡仪馆 厅。

(四)追悼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五)殡仪馆服务(可附页)

三、租车服务

第三条 殡葬代理服务标准

本合同的质量标准为 。 第四条 服务总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项目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其中代理服务费 元,大写 元。

第五条 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按项目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向乙方交纳定金。

二、如选择灵堂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灵堂服务费用。

三、如选择殡仪馆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殡仪馆服务费用。

四、如选择租车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租车服务费用。

五、如选择丧宴服务项目,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丧宴服务费用。

六、如选择其他服务,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其他服务费用。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服务事项的费用。

二、甲方应主动告知乙方有关殡葬服务的注意事项,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民族习俗。

三、甲方应提供办理殡葬服务有关事项所需的证件。

四、乙方不得提供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相关服务。

五、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服务清单与付费凭证。

六、乙方不得扣押死亡证明、领灰证和骨灰盒(含骨灰)等。

七、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更改追悼会礼厅以及时间的,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五、乙方未提供服务清单和付费凭证的,甲方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六、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火化证、领灰证或骨灰盒(含骨灰)交给甲方。逾期向甲方交付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

七、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约定服务项目的,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代理服务费用。方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乙方业务员

乙方业务员上岗证书编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1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合作开展人才服务,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代理乙方的人才服务、广告招商等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人才相关服务,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人才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交身分证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2 甲方向客户推荐乙方提供的人才服务及便民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咨询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3 甲方保证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4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乙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5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6 甲方有权利选择代理模式中的一种,并遵守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不得擅自进行更动。

2.7 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 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规范的服务体系,并直接为甲方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2 乙方尽力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提高拓宽业务范围的能力。

3.3 乙方直接向甲方的客户提供完整的人才售后服务。但对于由于甲方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而导致乙方无法向甲方客户服务,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因此乙方有权利废除甲方代理商资格。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服务体系、价格体系和代理制度,调整信息以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资料信息给予保密。

3.7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8 如发现由于甲方欺骗客户,造成乙方无法对客户进行服务,后果由甲方完全承担,并赔偿乙方名誉损失。

3.9 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甲方参加各类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

6. 付款/结算方式

6.1 按照模式的不同,甲方的付款/结算方式按照乙方网站上相关条款执行。

6.2 如果是预付款模式,乙方在扣除甲方预付款的两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供人才服务和广告消费使用,不可移作它用,亦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7. 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 附则

8.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放置在乙方网站供甲方下载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寄送,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付款,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8.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3

供货方(以下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称乙方):

为提高甲乙双方的业务发展,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甲方产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商品名称:

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为: 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二、销售区域:

双方预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在北京新发地汽车交易市场和北京花乡二手车交易市场内代理销售甲方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

三、销售价管理

甲方的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市场统一销售价为365元。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低于市场价销售。

四、销售佣金:

为了促进商品的销售,特制定佣金回馈轰动,以支持和鼓励乙方的销售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月销售量在20张以内(含20张),佣金为每张服务卡50元;

2、月销售量在21张—50张(含50张),佣金为每张卡60元;

3、月销量在51张以上,佣金为每张65元

五、销售结算:

1、甲方投入20张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以支持保障乙方的前期销售工作。

2、乙方售卡数量的正确以客户提交激活信息并成功激活数量为准。

3、双方确定按自然月度结算,每月5号前双方确认上月度销售数量,在扣除双方销售佣金后,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销售款。

4、如月度期间内,乙方销售数量超过20张需要甲方补充产品时,在乙方结算上皮货款后甲方予以补充,期间佣金扣除标准按每张卡50元计,月度结算时再按对应标准扣减。

六、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的安全保管责任,如有丢失、损坏等必须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做注销和更换处理。

2、因乙方保管责任造成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丢失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失窃365汽车生活圈服务卡已经在市场上进行消费刷卡的,此卡的费用由乙方取款承担。

3、乙方须按照用户手册规定的流程通知客户采用拨打电话4006—199—365或登陆会员专属网站,进行服务卡的激活。

七、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达未果,则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八、合同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 20_年 月 日至 20_ 年 月日止,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需在本协议期满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重新续签代理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拓展商贸模式,共同开发海外市场,甲乙双方在优势互补,互惠双赢的基础上达成如下采购协作服务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贸易信息:

(1)优先获得高质量的意向贸易订单信息(图纸和样品),并提供与订单配套的专业的工程、外贸、后勤、仓储等服务;

(2)优先获得贸易订单报价,贸易撮合服务等权利。

2.项目管理:

(1)获得供应链订单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密码1套),以利于与乙方及时操作接收更多订单信息(含图纸);

(2)定期获得对企业在项目管理上的整改和培训,促进与国外客户的合作进程。

3.网络推广:

(1)获得乙方为甲方制作的中英文双语形式的企业标准网站一个(含企业概况、产品图片、生产能力、质量认证、新闻发布、信息反馈等标准格式页面共8套),供海外买家及国内其它企业参考,以便于更好地推广宣介甲方,从而为甲方带来更多的订单机会;

(2)获得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网》等商务平台首页上推广一年的服务;

(3)获得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网站上开设电子邮箱1个。

4.市场服务:

可以以优惠价格参加_________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国内外参展、国内外考察、培训和管理讲座等。

5.推荐服务:

(1)甲方可获得乙方在相关重要展览会上的重点推荐(介绍甲方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代为收集采购信息等);

(2)优先获得乙方在e—bi客户中重点推荐,集中重点甲方企业的优质产品、生产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体系等。

6.甲方如在第一获得由乙方外商评审的优秀供应商荣誉称号,则在第二次签订指定供应商合作协议时,其服务费可享受八折优惠。

甲方的义务:

1.保密条款: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严格保密,包括市场、技术、加工工艺、设计等体现有形和无形价值的资料,形式包含书面合同、信函、传真、电话记录、电子邮件、图片等;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出售,转让及其它形式的转发;

2.样品:甲方按来样样品或图纸的要求(oem/odm)提供样品,或能反映生产企业加工能力和水平的类似样品,并努力提供采购方的流程中使用的材料系统和技术。

3.企业资料: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企业资料、产品图片、技术水准及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控制要求等有关证书,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并在企业资料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乙方更正;甲方所提供的企业资料将作为日后参与贸易订单撮合等各项商贸活动的依据。

4.履行合同:甲方必须按照乙方所提供的采购商务信息进行生产制作、保证质量、数量及按时交货,并协助乙方完成物流事宜。

5.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甲方确保用甲方最先进的,行之有效的生产流程和工艺,使所供应的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以达到质优价廉的采购目标和续约生产。

6.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甲方务必为乙方提供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价格,缩短谈判时间;接受合理的付款方式并与乙方的贸易形式衔接。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市场开发:乙方为甲方进行多种形式的规范的市场开发,重点在美国市场;

2.市场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何在市场中增加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并将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和建议方案;

3.项目管理: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服务,使甲方的产品顺利进入美国市场并与之接轨;

4.服务平台:乙方提供并辅助甲方使用其项目管理平台gscm系统;

5.国际贸易服务:乙方为甲方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咨询及推荐服务,最大限度地促使成功;

6.推荐服务:乙方优先向采购商推荐甲方的产品,介绍甲方的服务及技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最大限度地促进撮合成交;

7.网络推广:为快速及时地向采购商提供甲方的产品信息及企业状况,乙方为甲方制作标准宣传网页一套,网页上载至_________网和_________网的网站平台上。

8.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各种网络资讯及商务服务。

9.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网站服务器空间及线路、设计、制作网页,上网并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乙方所设计的网页要经过甲方确认,才能上传至乙方的网站上。

10.乙方有权对甲方(成为乙方合作伙伴制指定供应商)的服务资格做相应调查:

(1)研究及评估供应商提供的生产设备,生产能力及质量认证标准等介绍资料;

(2)实地考察供应商并与其管理层,生产技术人员等进行正面接触和洽谈。

三、指定供应商商务服务费为:rmb_________元/年。

四、付款方式

如甲方签约成为乙方指定供应商,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使用转帐支票,汇款的方式先预付指定供应商服务总费用,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开始为指定供应商提供正式的商务服务;

甲方须确保向乙方及时提供正确的合法的企业资料。

五、甲乙双方互不竞争彼此的业务渠道及客户,以保证高效的、互利互惠的合作基础;如有一方毁约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经济责任。

六、甲方应确保产品及服务的质量,并按中国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履行与采购商的合同。甲方与采购商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出现产品质量和贸易合同的纠纷,则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负责与采购商签订合同、代理出口、货运、翻译、商检等手续,则费用另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或另签订相应合同。

七、本合同文件由合同文本组成,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在_________国和_________国的法律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解决争议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仲裁不能解决,则按发生地所在国法律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服务代理合同范本15

甲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1、甲乙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及执行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采购执行服务,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事宜。

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国内采购执行行为,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垫付货款采购协议产品,然后将协议产品交给甲方予以销售。

二、采购事项

2、1甲方必须于乙方履行采购的3个工作日前将已加盖甲方公章(或公章授权其它章)的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和《付款委托书》,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乙方。

2、2 乙方收到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付款委托书》后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的书面回复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的 %作为为订货保证金。该订货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批货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要约,乙方不返还该订货保证金。

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保证金后,以乙方的名义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的方式支付100%的货款给甲方指定的供应商。

2、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按时(不超过乙方向供应商付清全款后7个自然日)发货,因供应商交货迟延导致乙方受损的,由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损失。

2、5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期、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物流

3、1乙方不负责任何运输,且无论是甲方指定的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是甲方到供应商处自提,在此期间产生的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除垫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四、费用及结算

4、1代理费:乙方以其向甲方提供的国内采购执行服务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标准为《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金额的 %。

4、2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日起计算,直至乙方收回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日截止计算乙方资金占用时间,乙方按照每单采购货物总货款的 %/每 天收取(不足天按天计算)。

4、3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付款日起 天内,无论甲方供应商供货与否,或甲方提货与否,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代理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如甲方逾期提货和支付应付款项,甲方须按应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超期10日,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没收该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服务和下单的操作,且有权处理在库货物,甲方不得就处理价格提出异议,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处理费用和应付乙方之全额款项,不足部分,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 个自然日内支付给乙方。

4、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一单委托。

五、担保

5、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应约束并要求其境内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其完全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配合签署相应的担保文件。

六、不可抗力

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以挂号信件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

6、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6、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者部分责任或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4双方同意如因政策法律变更或其他合理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比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保证条款

8、1甲方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承诺对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甲方的义务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详细内容见附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

九、其它

9、1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有效印章及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 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

9、2本协议若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前/后 个自然日内清理账款、财物。

9、3本协议涉及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费率、保证金率、违约金率等)如有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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