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2024-12-31|版权声明|我要投稿

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精选8篇)

1.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一

探析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和措施 摘要:街道办事处和当地居民的关系非常密切,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将影响居民对政府的印象,因此对其工作不可放松。目前,街道办事处存在非常多的问题,其中财务管理也面临较多的难题,需要不断提升其财务管理的水平。文章以此为切入点,具体探讨了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意义、问题、原因和针对性的措施,以期对政府单位的财务工作有所帮助。关键词: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意义;问题;措施

一、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的意义

首先,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政治意义,它关乎党群关系,关乎政府形象。街道办事处是本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是基本城市化的行政区划,专门管理街道工作,是当地的经济社会管理机构等,街道办事处下辖若干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是行政村,和当地居民关系较为紧密。因此,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会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它是居民判断党和政府是否廉政、勤政的重要参照,对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关注度需要提升到战略高度,特别是街道办事处的财务工作。

其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利于街道办事处自身的发展。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还有很多问题,在建设和谐社会和小康社会的历史机遇中,街道办事处更是要抓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将其作为街道办事处规范自身工作的切入点和提升点。这样有利于提升街道办存在的现实意义,使街道办可以做好自身服务角色的转变,提升其服务职能和公共职能,使其得到群众的认可。

再次,街道办事处加强财务管理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基层组织,它的财务管理能够让政府知晓基层经济发展,知晓基层的经济数据,有利于提升社会资源分配的合理性,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在金融危机影响到财政收支的现状下,在建设节约型、和谐社会的历史号召下,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能够让街道办事处的行为更加科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资金支出等,最终也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现存的主要问题

第一,财务人员素质不高。一般街道办事处的财务会计人员较少,很多街道办事处难以招聘到合适的财务会计人员,从事论文发表财务工作的人员很多是随意搭配的,他们的专业水平较差,不能够按照专业的规范进行会计处理,因此造成账务处理很不标准。另外,街道办事处的财会人员调动较为频繁,财务类岗位也没有办法互相协调和监督,工作的交接较差。

第二,财务基础薄弱。目前,街道办事处的财务管理制度仍然比较落后,没有完善的相关制度设计和执行,这造成了财务管理的无序。很多街道办事处没有相应的预算、决算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这就导致了街道办事处的经费支出、办公开支等没有有效的监控,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也没有计划,审批混乱,资金安全性差,运营效率差。

第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完善。首先,在核算上由于技术素质不够,很多会计人员并没有分清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投资性房地产等项目,造成很多不符合固定资产的项目入账,而有些应入账项目却没有入账。其次,在管理上简单粗放,容易产生账实不符的现象。例如,有些固定资产并没有定期盘点,没有及时对调入、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有时候街道办事处无偿使用所属社区购置并入账的办公设备等并没有开具调拨单等。

第四,财务核算不真实。很多街道办事处按照其内设部门分别设账,向财政部门提供也不是合并报表,而是行政经费账的报表,这就会导致报表难以全面反映街道办的总体财务,影响了政府部门分配社会资源,也不利于廉政建设。街道办容易出现财务核算不实,决算不

准的现象,如街道办将收取的道路改造配合劳务费计入暂存款科目,就导致收支不准确等现象。

第五,重大事项履行不规范。首先,很多街道办在工程管理上不严格,如有些街道办在办公楼装修中并未将该工程单独核算,完工也没有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表等,这就缺乏对工程质量、竣工及结算的管理。其次,有些街道办事处的大额支出没有相应的合同,有时有些街道办在做宣传、广告等支出并没有和设计公司及其他供货单位签订合同,结算也没有签字验收等;另外,有些街道办事处并没有通过政府采购系统进行采购,而是自行购买一些设备。

三、街道办事处现存财务问题的主要原因

第一,街道办事处定位不明确、职权不匹配。在我国目前“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制下,街道办事处作为同级政府的派出机构,除了有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外,还有事业、经济、城管等职能,职能迅速膨胀,大量的行政、执法、街道经济发展等任务压力导致街道办的工作重心容易发生偏离,经济职能压力大,容易导致政企不分,这就会让街道办难以集中精力搞好自身的财务工作。

2.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二

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资金、农村集体资产、农村集体资源。农村集体资金指村级集体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及有价证券。农村集体资产指村级集体所有或以投资、经营和劳动积累所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财产物资、债权股权及无形资产等,包括: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电力设施、交通通信工具、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集体牲畜、各类应收款、长短期投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农村集体资源指法律规定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损坏、私分、哄抢或非法查封、抵押、冻结、变卖和没收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管,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下设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具体做好“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负责对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日常监督。

2 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活动实行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工程项目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应提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农经办备案,并向全体社员公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各级关于加强村级货币资金管理的规定,规范收支内容和程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设立有价证券登记簿。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一切现金管理由报账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管理现金。各村(社区)必须配置保险柜和相应的保险措施,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控制借支、垫付及大额现金支付,严禁坐支现金、严禁挪用公款、严禁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严禁白条抵现、严禁私设小金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限额不得高于3 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实行非经营性业务招待费原则上零开支,经营性业务招待费实行年度限额制(按村集体年度经营性可支配收入分段计算:30万元<含>以下部分为8%以内、3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为5%以内、100万元以上部分为4%以内)和超额自负制,各村(社区)负责人自负超出部分的30%,村(社区)其他班子人员自负超出部分的15%。严格控制各类集体外出参观考察活动,确需外出的,必须事先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主要领导书面批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严格遵守票据管理制度,收款必须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严禁使用外购、自制的收款收据。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收款收据。支出票据除支付村干部报酬、内部成员的劳务、发放内部各项补助,及单笔金额在100元以下且难以取得正规发票的零星开支使用其他凭证外,一律凭完税发票入账,严禁“白条”入账。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一支笔”限额审批制度。预算内一次性开支3 000元以下的由合作社董事长一支笔审批,开支3 000元以上的由村“三套班子”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合作社董事长审批。预算外开支数额较小的,由村“三套班子”领导集体讨论决定。数额较大的,必须追加预算,提交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未经审批的单据不得入账。审批人本人经手的开支须确定董事会其他成员交叉审批。支出凭证的审批手续:必须写明用途;经办人、证明人签名;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名并盖章;合作社董事长审批,做到凭证真实有效,审批手续齐全。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真实、不合法、内容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并及时报告村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执行每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只开设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的要求,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银行营业机构开立一个账户,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再设立一个存款结算账户的,须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报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要严格按《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办理银行结算,不准出租、出借账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空白支票上不预盖银行预留印鉴,每月末定期核对银行余额,单位财务印鉴必须分开保管。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举债开发非生产性支出项目。因发展集体经济需要,确需向银行贷款的,须经董事会全体成员集体讨论签名、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决议,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备案。对擅自举债或擅自确定借款利率的,由责任人全额负责清退。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以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为其他单位(个人)提供抵押和担保,不得对外出借集体资金,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特殊情况确需出借集体资金的,应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集体资金出借,必须规范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协议),同时落实担保人及担保抵押物。未按规定擅自出借集体资金的,应立即追回。如无法追回造成损失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村(社区)干部因工作需要预领集体资金的,须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批准;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负责人需预领资金,自身不能审批,由董事会其他成员审批。预领资金一般在公务处理完毕后七天内结清,严禁个人借款或占用集体资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及时清理回收各类应收款项及拖欠款项,及时化解村级债务。对确实无法收回或支付的款项,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按规定程序提出书面意见,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核销账款。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工程建设项目应先编制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和总投资概算,实行公开招投标管理。中国教授联盟主席、经济学家刘劲哲教授指出:工程项目计划和总投资概算,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街道审核。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要全程参与村级工程建设招投标。根据工程合同、工程决算书、竣工验收报告、评审资料和施工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等支付款项。要严把工程款项的支付关,确保按工程合同及施工进度分期付款。在未实施工程决算审计前,不得全额结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进行造价审计,凡合同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由街道内审小组在本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入围的造价咨询中介机构中随机抽取,审计报告报送街道内审小组和本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备案,并由本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对审计质量进行管理、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作社监事会和工程项目监督小组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土地征用补偿费应实行专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的原则规范管理。对留归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地补偿费属社员集体所有,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征地补偿费的分配、使用预算方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3 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

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资源,除依法向全体成员发包外,可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外的成员招标、出租、发包,但同等条件下,本社社员享有优先权。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自主决定其资产、资源的经营方式。我国经济学家厉以宁、刘劲哲、文力、郎咸平、刘彦海认为:可以采取出租、入股等形式经营集体资产、资源,促进集体资产、资源经营权及使用权合理流转,实现保值增值。原则上不提倡直接出售或转让集体经营性资产。如确需出售或转让集体资产,应进行资产评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在出租、入股时,涉及重大事项的,事先必须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贴,向社员征求意见。如有必要,在确定初步方案后,应当邀请社员(代表)举行听证,事后必须及时公开。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招租,按分级管理要求审批,并提供以下资料:提出资产资源出租申请,并提供相关房产等权属证明;提供资产资源的位置、面积、功能和用途等基本信息;提出拟招租期限、对象和必要条件;提出拟招资产资源租金底价;提出拟招租的形式。概算年租金8万元(含)以上的单体资产资源在街道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按招标要求进行信息发布、承租人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公示等程序,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开标、评标等过程的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因特殊情况需要采取定向、协议方式租赁的,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申请,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规定顺序进行操作(班子集体商量决定,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概算年租金8万元以下的单体资产、资源由相关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组织公开招租。上述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的载体一般为报纸、电视台、村级广播、村务公开栏等。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必须与租赁者签订书面协议,根据经济合同法要求注明租赁起讫时间、标的、价款、违约责任等,新签订协议实行先付租赁费后使用的办法。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的,租赁协议至少一式四份,其中:报街道农经办备案一份,送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记账一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出租收入必须依法纳税,提取一定比例的物业管理费后纳入综合管理。物业管理费主要用于日常管理费用。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的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特殊情况需报经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延长,租期到期后重新公开招租。对原签订租期较长、租费明显偏低的资产、资源出租合同,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提高租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在租约期内,凡因城市规划等原因引起对所租赁房屋动迁或拆除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有责任按规定提前通知租赁户,租赁双方必须服从城镇建设和拆迁规定,终止相关租赁协议。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出租的集体资产、资源产权关系不变,如租赁方提出改建、修缮的,必须报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应确定专人加强对出租资产、资源的管理,做好日常管理、租赁费的收取、出租台账的登记、资料的归档等工作。对拖欠租赁费行为的,要通过法律途经来维护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资源入股,应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农经办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加强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对各类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收入要加强收缴,确保合同完整兑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对外投资项目,事先需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重大固定资产及财产物资购建、转让、变卖等方案应报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向全体社员公布,报街道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应根据年初预算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拍卖、转让、入股,需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固定资产的拍卖、转让、入股价格,应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须提请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认。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户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流转期最长不得超过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每年流转费不得低于每亩600斤稻谷价格(按上年本地区粮食收购价计算)。对原签订流转期较长、流转费明显偏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提高流转费。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征用应实行专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征用管理台账,按实际征用实行逐笔登记。土地征用台账资料要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涉及补偿到户或个人的,必须按补偿项目、按户或人公开。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帮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每年末,应对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定期清查,登记造册,清查结果向全体社员公布。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作社监事会和“三资”管理监督小组要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工作,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填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权属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资源权属争议解决期间,争议双方不得改变集体资产、资源的现状。

4 街道办事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

街道纪委、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财政所(农经办)应当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每年组织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作社监事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实行按月公开,重大事项是否做到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货币资金是否按规定管理,是否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情况;非生产性支出是否符合上级规定。是否按规定进行财务审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履行职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租是否依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在招租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存在以消费方式、以物交易等不正当的抵缴租金行为;是否存在不明原因的低租金现象;是否存在隐瞒、少报或虚报收入,偷逃国家税收和有意逃避行政监督等行为;是否存在长期欠缴租金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凡在检查中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如检查中发现造成集体资金、资产损失且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街道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上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4.1 管理体系网络化

建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和分管农业副主任任副组长的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确保村级集体“三资”工作责任明确、主体明确、层级明确。

4.2 制度建设体系化

在原有制度体系上规范完善出台《街道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办法》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经济合作社印章票据管理、村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各项内容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充分发挥办法的整合力。

4.3 队伍建设制度化

街道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对各行政村(农村社区)报账员的配备进行严格审核。同时注重提高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的素质,利用“中层讲学”等途径加大对村书记、主任、农经员、村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股份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村级集体“三资”管理队伍的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4“三资”公开阳光化

进一步抓好固定公开栏的规范公开,做到公开内容齐全、公开及时、张贴整齐。实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使用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按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使群众随时了解本村“三资”管理情况,扩大公开的知情面,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真公开、真监督、真民主。

4.5 督查考核机制化

街道纪委、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导小组、财政所(农经办)每年对各行政村(农村社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村务监督委员会、股份合作社监事会加强“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行政村(农村社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抓好跟踪整改落实。对违反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办法》依法责任追究。

参考文献

[1]王寿辰.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探析[J].当代农村财经,2015(4):21-23.

[2]刘艳军.关于建立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农业经济的思考[J].现代农机,2016(2):15-17.

[3]刘劲哲.中国还非世界第一大经济体[J].江苏建材,2015(05):10-12.

[4]王艳兵.农村财务管理难点问题分析[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5(4):38.

3.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三

关键词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建设;经济发展;云南省峨山县小街街道办事处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4)10-0-2

峨山县小街街道办事处农经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为目的,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落实“三资”(资产、资源、资金)委托代管为突破口,以民主理财为推动剂,以加强监督检查为保证措施,以提高干部素质为基础,综合治理,扎实工作,不断提高办事处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使村级“三资”管理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的实效

1.1 进一步深化对农村“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实践证明,认识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思路决定出路。办事处各级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村级“三资”由于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始终是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根源。农村“三资”管理不到位,将成为引发村干部犯罪、激化干群矛盾、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当前,办事处正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全面深化改革步伐。高度重视农村“三资”管理问题,研究新情况,采取新对策.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农村“三资”管理的一系列政策规定,努力提高全街道农村“三资”管理整体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1.2 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落实“三资”委托管理体制

办事处的经验主要在于领导重视,工作落实到位,检查指导有力,工作效果明显。自从推行“三资”委托管理体制后.办事处未发生因财务管理导致的上访事件。

1.3 加大对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力度

个别村“三资”之所以管理混乱,村组干部、报账员不懂业务是一个重要原因。办事处加大对村组干部和报账员的培训,主要培训财政支农政策,农村“三资”管理的政策法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使村级财务人员了解并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意义、内容及要求,熟悉相关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方法,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操作,熟悉农村集体“三资”民主理财的形式、程序和职责

1.4 建立建全村级“三资”公开制度

建立建全村级“三资”公开制度,是加强民主理财,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办事处研究制定农村“三资”公开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三资”公开的目的、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法、公开的时间要求等。

1.5 提高街道办事处农经服务水平

街道办事处农经中心服务观念转变,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法,到了监督和服务并重,做到了走出办公室,深入村组一线。当前,村组干部任务繁重,因此,农经中心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对村组需要办理的业务及时予以办理,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努力做到随到随办。把村干部的精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去,集中到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上去,形成了上下呼应,联动一体的工作格局。

2 存在的问题

2.1 “三资”登记的台帐管理不完善、不全面

对村级集体的资金、资产的管理做到了帐、款、帐物相符管理也很严格,而对资源,尤其是土地、“四荒”等的管理一是登记不全、不细,造成资源底子不清、管理不规范。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集体土地:山林、水面等资源性资产权属界定不清,导致群众与村权属纠纷,甚至酿成群体事件。

2.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不到位

“三资”录入不及时,特别是合同的审核、录入不及时。

2.3 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规范

有的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时不按制度办事,民主程序、民主公开不到位,不搞招投标,只是凭个别人说了算,让个别人的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获得承包权和所有权。只是凭个别村领导表态,损害集体利益。有的为缓解一时资金所缺,将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为下一任留下一个烂摊子。

2.4 个别村会计人员素质低

有的村级报账人员对开支单据不审核、不把关,违规条据也要报账,有的报账人员报账有意拖延报账时间,无法正常结账。

3 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3.1 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力量薄弱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职能之一。但由于农村实行改革后,街道办事处由于人员大量调减,使其专门从事农村“三资”管理的人员越来越少,街道只有五人,要监管2个社区,12个村委会,81个村民小组的“三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对农村集体“三资”工作管理监督跟不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3.2 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不力

一是群众监督乏力。分散的家庭经营使村民集体观念、民主管理意识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对集体的事不关心、不过问、不了解,民主管理和监督流于形式给予个别不廉洁的村干部可乘之机。二是村班子内部监督不力。有的村主要干部搞一言堂,大事不开会,小事不研究,班子成员无法监督。三是村委会财务队伍不稳定。每逢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财务人员也跟着换,有些村干部自己对财务法规和财务制度不熟悉,也不学习,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听财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造成管理不规范。

4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对策

4.1 加大对村级基层干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街道办事处定期对村支部书记、主任和财务人员开展党性教育、廉政教育和财经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增强法纪观念;同时,把“三资”管理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对违反制度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要给予奖励。

4.2 健全制度,加强“三资”管理

一是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级必须将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纳入公开范畴,把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实行招投标公开制度和备案制度。各村招投标事务要全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4.3 加强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队伍建设

一是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8人,资源管理人员2人,资产管理人员2人,资金管理人员4人;二是人员工作经费要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三是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4.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方案 篇四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

“高点定位再提升”的总基调,以实施社会建设“五项工程”为载体,不断探索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理念、机制和方法、手段,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街道经济文化建设实现新提升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工作目标。社会管理控制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稳定形势明显好转;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明显上升。

3、时间步骤。安排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2月)。召开动员大会,出台总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为实施推进阶段(2011年3月至2012年1月)。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指导落实各项任务项目,集中实施好社会管理创新具体任务。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对任务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召开总结大会,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街道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新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创新

1、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力度,确保全街道60岁以上农村人口全部享有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

2、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工程”,完善政策扶持、项目引导、培训提升、服务保障、部门联动“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每年定期组织创业培训,扶持自主创业人员,培养创业带头人,实现创业带动就业。

3、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孤儿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为基本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零缝隙全覆盖。

4、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疾病预防控制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5、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着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全街道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全面提高。不断加强街道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师资力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实施“质量效益双高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管理体系创新

1、推进村(社区)组织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社会管理创新暨平安建设大会的精神,围绕村(社区)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运行机制建设、村(社区)工作者管理和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快村(社区)规范化建设步伐。

2、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建立完善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模式,科学划分管理单元网格,以网格为基础,科学整合社会服务管理力量,把人、地、物、房、情、事、组织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管理,实现社区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和社区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夯实村(社区)管理基础。

3、推进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村(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和人员、资源,形成一个窗口接待、一条龙服务的基层村(社区)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推进村(社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管理,建立“两实管理”信息采集平台,全面掌握村(社区)人口动态。

(三)推进社会动态协调体系创新

1、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建立完善社会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项目、事项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防止因为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

2、健全完善社情民意诉求表达机制。健全以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为龙头的接访机制,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诉求表达格局,畅通社情民意诉求表达渠道。

3、健全完善应急指挥和处置机制。完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联合指挥机制,加强信息预警和形势分析研判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平息。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反应迅速、部署到位、处置得当。提高对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能力。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各项预案,增强实效性。

5.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篇五

居民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小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职责,提升社区品位、推进社区建设,打造整洁、优美、文明的和谐社区,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成立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主任:杨常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李建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符素敏(城管办公室主任)

郭立娟(城管办公室科员)

李殿国(鑫琳、幸福道居委会主任)张湘(康宁、金三角居委会主任)王素艳(虹光、益兴道居委会主任)刘耀来(燕南、黎明巷居委会主任)张志新(花苑、宏业道居委会主任)陈立军(玉麟、府西街居委会主任)

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城管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居委会也需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管理的职责

各居委会在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各小区环境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是环境卫生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各居委会负责督导,要

求物业公司做好本小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散居住户由居委会组织专业环卫队伍清运垃圾,每个小区有专人负责,将垃圾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池内。每月下旬由环境卫生治理委员会人员负责组织对各社区环境卫生的检查。

三、管理要求

各居委会要求小区物业公司和本辖区的环卫队做好以下工作:

1、对社区道路及人行道进行清扫保洁。

2、对辖区单位、群众开展爱护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行社区内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整治社区卫生死角。

3、按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倾倒社区内的生活垃圾。

4、对社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和处理。

5、组织清除社区内“乱张贴”等有碍市容环境的垃圾广告,搞好社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6、加强社区内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的巡视、维护和监督,及时制止和举报损坏市政环卫公用设施的行为。

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及办法

1、考核标准

社区清扫保洁质量达到无垃圾堆积;无果皮纸屑及其它废弃物;无砖石、沙石;无污泥积水,无杂草;道路及人行道洁净;环卫基础设施洁净。

2、考核办法

(1)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按上述考核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区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居委会要求进行彻底整改,对不合格的保洁人员进行清退。

(2)街道办事处考核小组对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对好的小区物业公司给予表扬(流动红旗),对差的小区物业公司进行批评教育。

(3)根据年终累加总成绩,对积分较高的居委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积分靠后的居委会给予通报。

永清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6.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六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护农村集体“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农村“三资”的内容

(一)农村集体资金: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其中收入包括:村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收入;上级和部门对村级的专项补助和拨款;投资收益;土地补偿收入;捐赠收入;救济扶贫款;各种代收、借贷等其他资金。支出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计生支出;广播通讯支出;公益事业支出;生产建设支出;经营性支出;其他经审核许可支出。

(二)农村集体资产: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外单位和个人捐赠的建筑物、农业机械、机电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农电水利设施、村级道路、教育(学校)、文化、村办公企业等资产。

(三)农村集体资源:包括村集体投资和劳动积累形成的土地、林木、水面、荒田、荒沟等资源。

二、街道“三资”代理机构及岗位职责

街道农村“三资”代理中心设在街道经管中心,分别设立审

核会计、统管资金会计、资金会计。负责做好凭证编制、记账、结账、报表等工作,正确核算“三资”收支事项;指导督促村规范“三资”经营,强化“三资”日常管理;参与设计集体资产、资源出租、发包的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及时掌握村“三资”变动情况,报送“三资”管理使用情况的动态信息,建立“三资”管理台账,规范“三资”档案管理。

三、“三资”管理及相关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账、款分管,村报账员负责管理本村(含村民小组)的备用金,处理财务事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一律不准管钱、管账,不准兼任报账会计。

1、建立报账制度。村报账员于每月(25日—30日)将收支原始凭证交代理会计进行当月的财务核算工作,代理会计核算、记账后打印当月的收支情况,并于下月的5日前在村公开栏中公开。开支原始凭证必须做到“四章”齐全,即:经办人(章)、村负责人(章)、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章)、村务监督委员会(章)。

2、建立村级费用开支审批制度,严格开支手续。

1、日常开支:村发生的日常业务开支,由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月底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盖章。

2、大额开支:村发生的大额开支,须经村 “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通过。

3、大宗建设项目支出:必须由村 “两委”集体研究提出方案,由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街道办会计管理中心审核后执行。工程

项目,必须有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预决算表、验收表、会议记录等相关手续。

3、支取资金审批制度。各村一次性提取超过1000元的大额资金,须有村“两委” 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盖章的“用款申请”,并说明事由、用途和数额,经街道办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方可提款,3000元—10000元由街道办会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10000元-30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3万元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

(二)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1、集体资产资源应进行严格管理,凡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必须做为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对于价值在3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不到一年的低值易耗品按用途记入有关科目,同时在帐外登记簿中登记备查。

2、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及动力设备等,凡被个人占用、借用、租用的,一律要收取租金且要有租用协议。

3、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有三人以上证明,由村委会主任审批。对于价值在5000元以上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变卖处理时,必须先由村“两委”研究制定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上报街道经管中心,经街道政府批复后,按招投标程序或拍卖进行处理。

4、村集体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应有工程合同、廉政合同、预决算表,完工有验收合格凭据,5000元以上基建项目,必须报

7.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七

一、古城街道办事处土地流转现状

古城街道办事处地处滦州古城, 辖35个行政村, 2011年共有乡村户数8929户, 29603人。2011年底, 古城办耕地面积20690hm, 主要以转包的形式, 完成土地流转总面积4021.954hm, 涉及农户205户, 土地流转率19.4%;土地规模流转2915hm, 规模流转率72.5%, 其中张庄子村民以出租形式实现连片规模流转130亩, 年人均可获利近千元。实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数140份, 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77.7%, 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85.7%;土地流转合同在古城办农村经济管理站备案63份, 备案率45%, 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土地面积621.972hm。

二、古城街道办事处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

(一) 农民不愿流转土地

受传统观念影响, 农民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 而且, 目前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民对流转土地存在顾虑。同时, 非农产业吸纳农村劳动力有限, 种地仍是大部分农民的谋生手段, 进一步影响了土地流转。一部分年龄偏大、缺乏务工技能的农民, 更是把土地作为今后的生活退路而不敢流转, 进而制约了土地的正常、合理、有序流转。

(二) 流转机制不完善, 流转行为不规范

一些村没有形成土地流转租赁市场, 中介组织匮乏, 导致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不能及时有效沟通, 出现了出租方找不到承租方, 而只好请人代耕或无偿转包, 而想扩大经营规模的专业大户或有实力搞农业开发的业主, 又难以找到有流转土地意向的对象。由于没有建立土地投资补偿制度, 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 出现竞相压低租金, 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 同时土地质地好、位置好的又出现竞相抬价, 还有个别农户漫天要价, 从而阻碍了土地使用权流转。多数土地流转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或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镇、村两级组织接受委托流转土地时, 没有与农户签订委托书;有的农户流转土地没有书面协议, 只是口头协议。有书面协议的, 条款也不规范, 内容过于简单, 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承担土地上附作物处置、有关赔偿条款等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 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

(三) 土地流转成片难, 适度规模经营困难

农村分地时为了减少矛盾, 以田块好坏按比例搭配进行分配, 使得土地过于分散。在这种分配方式下, 土地分户经营的分散化与土地流转的规模化之间存在着突出的矛盾, 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难度和成本, 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承租人为了取得集中成片的土地, 在与成百上千的农户协商土地流转事宜时, 往往因为一户或几户农民不愿流转, 而使土地规模化流转难以实施。

三、推进古城街道办事处土地流转的对策

(一) 健全土地流转组织机构

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 政策性强, 涉及面广。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办事处要层层成立土地流转机构, 配备专人, 抓土地流转工作。一是办事处成立了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 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 负责组织、协调土地流转工作, 并从农经站、农业办抽调3名精干人员, 组建土地流转服务站, 于2009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二是辖区35个行政村要全部成立土地流转信息站, 形成办事处和村两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同时, 村子还要配备专职信息员专抓土地流转工作。同时, 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发布、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 特别是对大宗土地流转要加强服务和指导, 依法制定流转合同, 确保农民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二) 规范土地流转工作流程

规范流转, 是搞好土地流转工作的关键环节。为规范土地流转, 我办事处着力在三个方面下

功夫:首先是收集信息。各村土地流转信息站负责调查、收集本村内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评估土地价格;其次是发布信息, 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第三、提供服务, 为土地供、求双方提供信息引导、政策咨询、土地价格评估、调处土地纠纷、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样本等服务。要制定公平合理的交易规则, 进一步规范申请、登记、备案、公证等各项流转程序, 推进土地流转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三) 推进土地规模经营

村委会、农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划出一定规模的地块, 采取“集中土地、分户经营”的模式, 集中发展某一特色高效产业。而对个别不愿意发展的农户, 可采取互换、转包、出租等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针对各村田块过于分散的问题, 村委会可按照“基数不变、地块合并、级差找平、统一规划、分户经营”的原则, 对零星地块进行合并整理, 着力解决好农户发展现代规模农业所面临的土地分散、方位不当、出行不便等诸多问题。

参考文献

[1]尚秀梅.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2 (07)

[2]刘清喜, 王建强, 蔡银川.让土地“流转”出更多的财富[R].滦县县委研究室.2011

[3]胡长青, 赵登宏, 刘惠.彭阳县土地流转现状、问题与对策[J].内蒙古农业科技.2007 (01)

8.街道办事处财务管理 篇八

【关键词】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社区;文明建设

一、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的现状

1.街道办事处的经济职能借助挂靠或是自办企业等方式来实现。在我国,街道办事处的经济职能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管理进行了私有制改革的企业;第二阶段是管理部分自办企业;第三阶段是通过以挂靠企业为主、自办企业为辅的方式直接参与到经济活动中来。

鉴于思想认识和政策导向两个方面,街道办事处将打了的资金和精力都放在管理和扶持在其下挂靠的企业上。首先,在思想认识方面,街道办事处的部分领导对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理解较为片面,单纯地认为经济建设的中心就是投资办企业、拉挂靠。其次,在政府的政策导向方面,街道办事处的财政收入主要是以其所属企业(包括挂靠、自办和个体私营企业)上缴的税金为基数,这必然会引发街道办事处利用各种可能的资源和多种方式来拉拢挂靠企业或者直接投资企业。

2.在挂靠企业的管理方面存在诸多问题。由于街道办事处对挂靠企业的管理仅仅是借助产值、利润和税收等经济指标来管理挂靠企业,仅仅通过对挂靠企业提供的各项资金贷款来实现其经济职能,而对所挂靠企业的财务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并不是特别清楚。因此,在挂靠在街道办事处的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或多或少地出现问题,比如:由于挂靠企业在产权问题上的界定不够清晰而引发的产权之争;由于挂靠企业的责任不明确給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他们以企业或是主管单位的名誉到处招摇撞骗,最终使主管单位遭受钱财和声誉损失等;由于挂靠企业对内部的管理不够科学,导致统计部门对其进行统计的经济资料失实,严重影响到相关政府在宏观决策上的正确性。

3.街道办事处直接投资开办的企业效益较差。因为街道办事处直接投资开办的企业一般都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企业,这类企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都是粗放型的,管理团队不够专业,管理方法也较为落后。因此,从整体上来看,街道办事处所属的企业中亏损的比较多,并且这些企业上缴的税金在街道办事处所组织的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较低。

4.街道办事处的经济职能定位错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街道办事处把主要资金和精力都放在了拉拢挂靠企业或是直接投资开办企业上,而对社区的管理与服务等主要的经济职能投入的资金和精力少之又少,从而导致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出现严重错位的情况。

二、切实转变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有力促进文明社区建设

为了满足政府职能的转变并实现我国城市现代化飞速发展的需求,我国需要将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的转变落到实处,有力促进文明社区的建设。同时,党的十五大报告对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在理论方面提出的创新意见也为城区街道办事处转变其经济职能奠定了理论基础。

1.提高各级领导对转变街道办事处经济职能的认识。街道办事处的各级领导都要明确街道办事处是城镇中的基层组织,是区政府在城镇地区的一级派出机构,其职能就是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规划来组织并协调社区的经济社会生活健康发展,为广大民创造出众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并非一味的发展经济。

2.改变对街道办事处的财政返还方式,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相关政府部门要改变对街道办事处传统的财政返还方式,即改变仅以其所属企业上缴的税金作为财政返还基数,应当将该税金作为一项考核指标来评定街道办事处的经济发展情况的,并将该指标同其财政返还数额直接挂钩,这可以有效地引导街道办事处积极主动地关注并支持其所属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更多的财政返还资金投入到社区工作当中,与此同时,良好的社区工作也可以为辖区内企业的发展创造出更好的社会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3.将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社区文明的建设有机结合在一起,真正地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辖区内企业发展的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等多个方面,并且这些环境之间是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因此,街道办事处只有加快了社区的文明建设,才能够形成辖区内经济快速、稳健发展的优势。

4.坚持以人为本是促进文明社区建设的重点。由于人是建设文明社区的主体,因此,劳动者综合素养的提高是建设文明社区的出发点,全面和谐地发展是建设文明社区的落脚点。那么,当街道办事处充分地尊重了人的有效权利,满足了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提高了人的综合素养,实现了人的最大价值,积极地引导人们自觉地参与并融入到文明社区的建设当中,在医疗、交通、健身和购物等便民服务方面为辖区的居民提供便利;创造出美丽的生活环境;营造出欢乐和谐的生活气氛,真正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5.文明社区建设的关键是选择合适的载体。所谓建设文明社区的合适载体应当是群众关心并急待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民众在物质生活方面的质量不断提升,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要求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我国文明社区的建设就应当把社区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和卫生体育等作为建设的重点,努力创造出健康快乐的居民生活环境,满足辖区民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6.财政保障,公共为主,建立街道财政新体系。

没有公共财力的支持,街道办事处的公共服务职能是很难保障的,首先是理顺各级政府之间关系,对街道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进行合理的划分和分类,正确界定各级政府在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事权、财权,力求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其次是在财力上对街道进行倾斜。进一步调整区、街道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村级公共服务的支出比重。三是政策上对街道给予倾斜。在政策导向上要始终坚持城乡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国有资源、集体资源和私有资源流向农村,逐步实现城乡均衡化,特别是农村教育、卫生、农技推广等方面。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保障,是开展任何一项工作的基础。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创新上要投入大量的经费。市、区政府应加大给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算与拔付,使之能保证正常的运转。

7.抢抓机遇,转变职能,构建街道内设机构新机制。

当前农村形势正呈现出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过去以“取”为特征的农村分配关系已经逐渐向“予”转变;过去以“补”为特征的城乡关系开始逐渐向“哺”转变。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大胆探索,加快转变街道办事处职能,加强街道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目前,苏仙区通过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深入辖区乡镇(街道)调研,出台了关于改革乡镇(街道)机构设置的相关文件,重新确立街道的职能职责,所有街道只设党委、人大、政府3个领导机构,党政综合、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社会事务、人口和计划生育4个内设机构,考虑经济发展和乡镇小城镇建设,结合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发展特点,另设城镇管理服务站。设置公益性事业站所,即文体卫服务站、安全生产监管服务站(加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服务站及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牌子)。在街道的职能部门中只有城管办和流动人口管理站没有配备编制,建议区政府根据社會管理工作需要,借乡镇机构改革机会确定适当数额的城管员编和流管员编。当务之急就是要把这些转变街道职能的具体措施贯彻好,落实好,形成有利于街道职能发挥的良好运行机制。

8.科学界定管理权限,转变街道办政府工作职能。

要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职能,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甚至社区,改变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局面,实现提供公共服务主体的多样化,打破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必须做好配套改革,才能实现整体推进。首先要科学确定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的职能,合理划分三者在管理、服务与自治方面的事权,在此基础上,逐步把街道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把改善民生作为主业,围绕改善民生、发展民生,着重强化以下两方面职能:一是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街道在监督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上的权威,逐步把监督范围扩大到公共管理服务领域,充实工作内容,强化信息反馈制度,并把监督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工作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服务管理职能。街道职能最终应归位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核心和重点是做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管理、就业保障、医疗保健、社区服务等工作。同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街道给予充足的城市管理经费,配备管理人员,发挥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

参考文献:

[1]毛永红.北京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能转型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

[2]贾圣杰.我国街道办事处只能改革研究[D];山东大学;2013年.

[3]李泉.治理理论的谱系与转型中国[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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