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毕业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24-08-23

2023-2024学年毕业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精选4篇)

1.2023-2024学年毕业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篇一

东辛店镇2013——2013学小学教师工作实绩考核操作办法

(讨论稿)

为了充分体现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和教育改革的方向,使每位教师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正确把握今后的工作重点和所达到的工作目标,通过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的有效结合,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现结合县教育局新学年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我镇的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学教师工作实绩总考核为镇教办和学校两部分综合成绩,权重比为6(教办):4(学校)。其中在统计教师总考核分时,学校对教师考核化四档记分,即一档40分、二档39分、三档38分。

二、镇教办操作的考核(100分)

(一)教学成绩(70分)

一至五年级上学期、下学期分别安排两次考核,上学期两次考核权重分别为14:16(总考核分为30分),下学期两次考核权重16:24(总考核分为40分);六年级上学期、下学期分别安排三次考核,上学期三次考核权重分别为8:10:12(总考核分为30分),下学期三次考核权重10:14:16(总考核分为40分)。一个考核周期内考核项目及具体的操作办法如下:

语文:按平均分、优秀率、语文三项活动三方面进行考核,权重比为8:2:4

数学:按平均分、优秀率、语文三项活动三方面进行考核,权重比为8:2:4

英语:按平均分、优秀率、英语两项活动三方面进行考核,权重比为8:2:4

说明:

1、平均分考核办法:计算平均分时,按学年初镇教研室公布班额数为准,按学科成绩去掉后5%(一年级按8%)的学生成绩计算(说明:病事假缺考考生不再按0分记成绩,取该生上一次同位次成绩计分,转入新生临近一次考试不计数,其他情况按正常规定对待)。平均分计算提幅。提幅大小取权重的10%。按标准分公布学科成绩。标准分=本人成绩/同系列最高成绩*权重;提幅标准分=本人提幅/全镇最高提幅*权重。

2.优秀率考核办法:计算优秀率时,按总人数的30%界定优秀,优秀率=优秀学生人数/本班学生数。优秀率计算提幅,提幅大小取权重的10%。标准分=本班优秀率/同系列最高优秀率*权重。

3.语文三项活动、英语两项活动考核办法:语文三项活动及权重为诗歌7分、写字7分、故事演讲6分;英语两项活动及权重为单词10分、口语10分。计算办法为:

诗歌考核分=本人诗歌成绩÷本系列最高成绩×7

写字考核分=本人写字成绩÷本系列最高成绩×7

故事演讲考核分=本人故事演讲成绩÷本系列最高成绩×6

单词考核分=本班单词成绩÷本系列最高成绩×10

口语考核分=本班口语成绩÷本系列最高成绩×104、兼科(指语文或数学兼品德、科学)教学成绩考核权重按8:2,专职科学、品德教师教学成绩按照实际考核。

5、包班教师或一人多班在统计考核时求平均值。

6、语数英平均分、优秀率基础成绩取升级考试成绩,新一年级取第一学期期中考试成绩。

(二)工作量(5分)标准工作量=全镇所有教师的工作量÷人数,个人工作量=所教学生数×周课时数,个人工作量考核分=个人工作量÷标准工作量×权重。学生数一般取学年初班级的学生数(变动超两人重新核定),周课时数原则上按学校课程表规定的节数,教办统一标准,语文、数学1节次按“1”累计,科学、品德1节次按1节累计,校本课程1节次按“1”累计,班会1节次按“0.7”累计;兼课副校长、主任按周加两节(每校限报2人),跨年级或跨学科的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按周加1节。工作量一般一年不变,中途变动者及时调整。

(三)考勤:依据镇重大活动考勤制度从考核中扣分、扣款。

(四)教师培训(5分): 教办依据对各校检查的结果排出各学校的名次。第一名的学校第一档的教师记5分,以下名次学校第一档的教师得分依次递减0.1分,各校二、三档教师得分依据第一档教师依次递减0.1分。

(五)课堂教学(10分):教办依据对各校检查的结果排出各学校的名次。第一名的学校第一档的教师记10分,以下名次学校第一档的教师得分依次递减0.3分,各校二、三档教师得分依据第一档教师依次递减0.2分。

(六)教学常规(10分):教办依据对各校检查的结果排出各学校的名次。第一名的学校第一档的教师记10分,以下名次学校第一档的教师得分依次递减0.2分,各校二三档教师得分依据第一档教师依次递减0.1分。

注:每所学校任课教师平均分为三档,按收尾法计算。

二、学校内部管理考核(100分)(每学期考核一次,上下学期权重为4:6)

(一)师德师风(权重自定)

(二)出勤(权重自定)

1.学校内部考勤:学校依据本校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

2.教办重大活动考勤:按教办重大活动考勤制度扣分。

(三)教学常规(权重自定)

1.教案2.作业3.听课和评课4.五项活动(含材料)

(四)课堂教学

(五)校本培训

(六)其他

以上项目仅供学校参考,具体要求学校可参照县乡的相关标准及本校实际情况确定。

三、加分项

1.优质课、研讨课、观摩课、示范课:省级记4分,市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县级一等奖记2分,县级二、三等奖记1分;乡级记0.5分。

2.教师基本功:省级记4分,市级一等奖记4分,二等奖记3分,三等奖记2分;县级一等奖记2分,县级二、三等奖记1分;乡级记0.5分。

3.说课、课件制作、论文:省级记2分,市级一等奖记1.5分,二等奖记1.3分,三等奖记

1.1分,在县教科研发表记1分。

4.指导作品发表:省级以上记1.5分,市级记1分。

5.课题研究有成果,并且得到县级以上部门认可或推广,该课题研究人员(一般不超3人)加2分。

6.集体备课组长根据一年中的表现分为三等(主要从组长自身的成绩、本人出勤、任务完成情况等),一等记1分,二等记0.8分,三等记0.7分。

7.在全县六年级毕业会考中,学科成绩获全县乡镇前三名(或后三名),奖励(罚)执教教师考核分。若学科团体成绩获全县第一(倒第一),最高奖(罚)考核3分;若学科团体成绩获全县第二(倒二),最高奖(罚)考核2分;若学科团体成绩获全县第三(倒第三),最高奖(罚)考核1分。考核分=本人学科成绩/全乡最高成绩*权重。

8未包含内容另行研究确定。

说明:

(1)上述1、2、3、4、5加分项中的各项均累计积分。最后按标准分记分,标准分=本人荣誉分/最高分*5(若教师所获荣誉分之和均未超过5分,则将实际分数定为考核分)

(2)当年的荣誉一般加在当年,当年不能加入的加到下一年。

东辛店镇教办

2012年9月17日

2.2011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 篇二

业务工作部分

一、办公室

(一)安全文化宣传建设(20分)

1、每月编辑一期《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简报》。计8分,按比例计分。

2、借助各种媒体搞好重大活动及工作部署的宣传报道稿件10篇以上。

3、协助做好对乡镇政府及部门分管领导、乡镇安监员、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15分)

1、制定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责任状。计5分。

2、制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计报告制度,规范事故信息统计工作,强化指标控制,每季度提交一份事故控制分析报告,对指标超控单位及时进行督查、通报警示,确保全市死亡人数不超控制数。计10分,缺一份事故分析报告扣1分,对指标超控单位不及时进行督查、警示通报一次扣1分。

(三)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分)

1、做好协调、调度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

分)。

2、做好全市有关安全生产整改情况的督办落实工作(计

分)。

3、(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落实及机关财务工作(17分)

1、按月做好工作人员工资单,制定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做好机关股室及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记录工作。计3分,出现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

2、协助有关股室做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征缴工作,力争资金足额征缴。计5分,按比例计分。

3、加强与财政部门衔接,力争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有一定幅度增长,行政执法罚款及时按比例足额入账。计5分,未增长或未足额返还各扣1分。

4、做好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全局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按季度发放到位,机关财务正常运转,账务清楚、符合相关财务规定。计4分。

(四)综合协调、后勤服务工作(23分)

1、当好决策参谋,做好上传下达、内外联络协调工作计。5分。

2、认真办文办会,做好局有关会议纪要、会议记录、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综合汇报材料及安委会例会主要材料起草、审核把关工作。计10分。

3、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做好档案、接待、车辆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计5分。档案整理不及时不规范扣1分;接待费超控扣1分;发生车辆和办公楼安全保卫事故的,每一起扣1分。

4、按上级要求做好综治、计生、工会工作。计3分。

(五)完成各项增收节支目标任务(20分)

二、法规股(加挂安监一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站牌子)

(一)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15分)

1、承办好全市大型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计5分。

2、负责组织好全市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员工的培训工作。计5分。

3、组织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研讨班的开展。计5分。

(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

1、负责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审核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2、组织、指导乡镇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争取创建成功1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

3、做好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审查和行政诉讼工作,健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防范执法过错行为,促进依法行政。计5分,审查工作不到位扣1分;发生因执法不到引起执法纠纷的,一次扣1分。

4、做好对机关股室行政执法监管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①审定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政执法实施程序;②举办1期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班;③组织开展一次对执法文书及建档情况的监督检查和1次执法质量考核评议;④每月按时上报执法报表。计4分,未出台执法实施程序、未举办执法培训班、未按期上报执法报表、未组织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各扣2分。

5、会同国土、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开展2次联合执法,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组织查处职业健康危害和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市政府肯定,每有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计20分;因监管执法不力,导致发生一般事故,一起扣3分、较大事故一起扣10分。

6、做好日常劳动防护用品审查工作。按上级要求做好作业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监管工作。计

分。

(三)隐患整治调度、协调和督办工作(分)

1、将隐患治理列入乡镇、市直单位目标考核内容。完成隐患整改任务,工作得到市政府肯定。计2分。一项工作完成不好扣2分。

2、每月调度一次隐患治理进度,并按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汇报或上报有关文字资料。计6分

3、每季度进行一次隐患整改情况总结,按安委会要求提交隐患整改情况材料。计4分。

4、协调好跨乡镇、部门的隐患项目,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督查整治。计4分。

(四)行政许可

1、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申请办证及独立生产系统材料申报、现场审查,协助完成符合条件企业的颁证工作。计

分。认真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申报找工作。计

分。

2、制订方案,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做好未办证企业和整改不到位企业的关闭工作。计

分,因督促不力导致关闭不到位扣1分。

(五)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分)

1、做好非煤矿山企业风险抵押金征缴及驻矿安监员工作经费征缴、征收工作。计

分。

2、指导监管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成效,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计

分。

3、及时查处监管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处理结案率100%,处罚到位率100%。计

分。全年一起事故未及时查处到位扣2分。

(六)重点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分)

1、年初督促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制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计4分。一个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应急预案扣1分。

2、协调好专业应急救援中心的关系,参与做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工作。计

分。

3、建立完善非煤矿山安全预警机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建档登记,明确责任单位,加大监控力度。计

分。

4、制订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计

分,未制订预案任务一项扣1分。

三、安监二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督股)

(一)行政许可(分)

1、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和符号条件的新办生产经营单位的颁证工作。计

分。

2、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销售许可证颁证工作。计

分。

3、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作。计

分。

4、督促相关乡镇、部门做好整改不到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关闭工作。计

分,因督促不力导致关闭不到位扣

分。

5、依法按程序吊销不符号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计

分。

6、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台账。

(二)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分)

1、抓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按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没有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的责任事故。计

分,因监管执法不力,导致发生一般事故一起扣

分、较大事故一起

分。

2、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计

分。

3、做好危险化学品告知性备案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台账。计

分。

4、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员工参加安全培训。计

分。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分)

1、建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台账;做好风险抵押金征缴工作。计

分。

2、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认定。计

分。

3、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和监控管理制度。计

分。

(四)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分)

1、制订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总体预案,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计

分。

2、及时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做到处理结案率100%,处罚到位率100%。全市一起事故未及时查处到位扣

分。

(六)完成各项增收节支目标管理任务(分)

自身建设部分100分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行政执法的各项纪律规定,不发生违纪违规事件(20分)

2、积极参加机关党委组织的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努力创建学习型单位(10分)。无故不参加学习每次扣0.5分。通过学习考试当年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加5分。

3、认真落实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并努力做好全局性中心工作(10分)。对局党组、局务会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被问责的,每次扣2分。

4、认真执行机关行政服务,热心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公正、公平、文明执法(10分)。不依法行政造成基层群众上访、投诉,经查属实的,每次扣2分。

5、认真完成领导交办事宜,及时核查、处理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并书面反馈情况(10分)。对领导交办事宜或局里交办的信访举报件不及时落实的,一件扣1分,因落实不力,酿成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件扣3分;无书面情况反馈的一件扣0.5分。

6、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0分)。

7、积极开展调研和总结工作(10分)。在国家、省、郴州、资兴媒体发表经验性文章的。分别加5、4、3、2分。

8、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经费支持,争取计划外资金(最高10分)。每1万元计1分。

3.2023-2024学年毕业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篇三

为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强化属地责任,规范工作程序,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地落实,根据《信访条例》和《######市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工作、体现工作创新的原则;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乡镇、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

三、考核主体。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办法的制定,县信访局负责制定实施细则和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考核方法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全面细致的要求,具体程序是:

(一)考核方式。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采取检查考核与业务考核,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计分办法。本办法采用100分制。其中月考核占30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占70分。

(三)评查步骤。在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部门(单位)进行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县信访局根据日常报送材料情况,组织考核人员检查信访工作资料,核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有关数据,随机抽查信访案件进行回访调查。

(四)结果认定。信访局在完成考核工作后,及时汇总考核情况,提出评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议后,提交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内容

(一)落实领导责任(9分)

1、领导工作重视(2分)。主要负责人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乡镇(开发区)、本部门信访工作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其他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信访工作,与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领导干部带头包案,积极推动解决信访事项。每一项落实不到位扣0.5分。

2、领导干部接访和阅批信访件(5分)。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3分),乡镇(开发区)领导或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待群众来访,严格遵循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程序和要求,领导干部接访台账记录规范。未在公开栏公示的,少一次扣0.1分,接访时间每少一次扣0.2分,超过规定天数的(经严格考核、有完整资料),多一次加0.2分,经抽查发现他人代替等行为的每次扣0.5分,领导干部接访台账不规范扣0.2分。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每月至少1次(1分),未达规定次数的,少一次扣0.1分。领导干部坚持阅批信访件制度(1分),对群众来信和上级交办件做到件件有批办意见,抽查发现漏批一次扣0.2分。

3、贯彻决策部署(2分)。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未落实的每项扣0.2分,未按要求参会、报送有关资料、反馈工作情况的,每次扣0.2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少于规定次数的,每次扣0.2分,会商会办信访案件记录不规范或调查处理意见未经会商形成会办意见的扣0.2分。

(二)维护信访秩序(28分)。

进京、去省、到市上访情况,以省、市通报为准,来县上访情况,以县信访局统计数据为准。

1、进京上访(6分)。进京越级上访(3分),每1人次扣0.2分,重复访每人次加倍扣分。进京集体访每批次扣1分,重复集体上访扣2分。进京非正常上访(3分),每发生1人次扣0.5分,重复 非正常上访加倍扣分,进京集体非正常上访,按每人次扣0.2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发生进京非正常上访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全年无进京非正常上访的乡镇或部门在规定分值外另加1分。

2、去省上访(6分)。去省越级个访、群访(3分),每批次扣0.2分。去省集体上访、重复上访(2分),初访50人以下每批次扣0.5分,51-100人每批次扣1分,101人以上每批扣1.5分。去省异常上访(1分),到省委、省政府门前异常上访每批次扣0.5分,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发生去省集体上访、异常上访加倍扣分。

3、到市上访(6分)。到市重复个访、群访(2分),每批扣0.2分。到市集体上访、异常访(4分),初访20人以下每批次扣0.5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100人每批次扣1.5分,101人以上扣2分。到市委、市政府门前聚集、滞留、发生异常行为的集体访每批次加倍扣分。

4、来县上访(6分)。到县重复个访、群访(2分),每批扣0.1分。到县集体上访、重复集体上访、异常访(4分),初访10人以下每批次扣0.3分,11-20人每批次扣0.6分,21-50人每批次扣1分,51人以上扣1.5分。到县委、县政府门前聚集、滞留、发生异常行为的个访、集体访加倍扣分。

5、落实接访劝返规定(4分)。按要求及时进京、去省、到市、来县接劝返(2分),对未按要求派人到京、省、市、县接劝返的,每批次分别扣1分、0.6分、0.4分、0.2分,劝返接回滞留延时的每次扣0.1分,当月倒流的每次扣0.3分。信息报送(2分),凡进京、去省、到市、来县集体上访未报信息并安全劝返的每次扣0.5分(以记录为准),责任领导跟踪集体上访及时做好劝返工作的,每批次按标准减半扣分。在劝返接回中配合不力、不服从驻京、驻省工作组和市、县信访部门调度管理的,每发生一起酌情扣0.1-0.3分。

(三)信访问题解决(26分)。

1、来信事项办理(7分)。对上级转送的普通信件(2分),办理或回复不规范、不及时以及由此引发重复信的,每件扣0.5分,因答 复不当引发恶意炒作的每件扣1分。对上级交办的信件和网上信访件(包括国家投诉办转送投诉件、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邮件、省信访局网站“网上信访”邮件)(4分),告知、办理、答复不到位的每项扣0.2分,未按期上报每件扣0.5分,报结材料缺少要件、格式不规范,每件扣0.2分,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每件扣0.3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开展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1分),对列为群众满意度评价的信访事项,要积极引导信访人开展评价工作,凡是评价为满意、基本满意、部分满意的,分别得1分、0.8分、0.5分。评价为不满意的扣1分。初信办理规范,当年没有重复来信或来访的,每件加1分。

2、来访事项办理(7分)。对中央、省、市、县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和发函交办的来访事项及县党政领导接待日批示的来访件,做到受理及时、程序规范、合理诉求解决到位,要件完备、卷宗整洁规范,每缺一项扣0.2分,未按期报结的每件扣0.5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1分。对积极化解矛盾,处理措施、答复回访到位,稳控措施落实,且当事人没有再次到县以上越级上访的,每件加1分,对积极引导信访人走上创业致富之路的,经考核组认定后可另获加1分的奖励。

3、重要信访案件办理(6分)。对中央、省、市、县交办和县及以上党政领导批示的信访案件,按要求及时报结得满分,报结材料缺少要件的每项扣0.2分,超期1件扣1分,退回重办的每件扣2分。群众合理诉求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每件扣0.5分。对案件办理规范、处理意见落实到位、群众满意度评价较高的案件,经考核认定后可获加1分的奖励。

4、信访积案化解(4分)。制定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按规定明确领导包案(1分),未落实的不得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积案化解方法且得到上级肯定(1分),没有的不得分。积案化解中没有落实包保责任的每件扣0.5分,交办后化解不力导致进京、去省、到市、来县访或非访,分别扣1分、0.5分、0.3分、0.2分。每重复一次加扣同样分值,化解措施得力且信访人息诉息访的,每件加1 分。对经省、市、县信访部门认定为“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2分),在明确责任主体和稳控职责后,再次发生进京、到省、去市上访、非正常上访或异常访的,每发生一次扣0.5分。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到位、信访人息诉息访的每件加1分。

5、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与依法终结评议(2分)。在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中,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复查复核机关开展调查活动,属纠正、撤销、发回重办或复查复核意见不落实,每件扣1分,属于不予受理或不再受理的,每件扣0.5分。信访事项已经复核办结,信访人继续进京非正常上访,责任单位没有申报终结评议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评议未终结的每件扣1分。

(四)信访工作创新(7分)

1、基层基础建设(2分)。积极推进乡镇(开发区)信访综治维稳中心和村(居、社区)信访综治维稳工作站建设,做到组织、人员、场所、设施、制度“六个有”,乡镇(开发区)信访综治维稳中心能够正常开展各项活动,村村建有工作站的,得2分,抽查中每缺一项扣0.2分,每发现一例村无工作站的扣0.5分。县直部门(单位)积极派人到县信访局(群众之家)来访接待中心做好接待分流工作,按照“六有”要求建设信访综治维稳工作室,配有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得2分,每发现一次派驻人员未到岗扣0.1分,没有专室、人员配备未达到要求的扣0.5分。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1分)。按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排查调处机制运转正常,工作扎实有效,乡镇每半月、村(居、社区)每周一排查,有记录,有上报材料和排查调处记录档案。每缺一项扣0.2分。

3、信访体制机制创新(4分)。积极开展信访法规、政策宣传(1分),没有开展的不得分。按时参加信访工作培训(1分),未按照要求参加的,少一人次扣0.5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上有新举措,开展基层信访代理工作(1分),未开展的扣1分。信访工作经验被县委县政府肯定并在全县推广(1分),没有的不得分,被市、省肯 定并推广的分别加0.5分、1分。信访工作经验、信访干部事迹、理论研究成果等在国家、省、市、县媒体、刊物、网站、简报登载的,每件分别加1分、0.5分、0.2分、0.1分。

(五)分月考核(30分)

按照《##县信访工作月度考核评分实施办法》进行,每月考核得分情况按30分比例折算计入全年考核总分。

六、考核奖惩。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责任单位本评先资格。

1、在考核内发生越级且具有重大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

2、因同一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导致信访人集体赴省非正常上访2次以上的。

3、因工作不力,未能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导致信访人集体进京非正常上访的。

4、因信访工作渎职、失职,被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或省市县联席会议通报批评的。

5、责任单位党政领导因信访工作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

(二)综合考评结果的认定与奖处。

1、年终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各方面评价优异、综合考核总分在乡镇(开发区)前6名、县直部门(单位)前15名的,评定为“全县信访工作优秀单位”,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授予奖牌、奖金,其中,乡镇(开发区)设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2万元;县直部门(单位)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3万元,二等奖5名、奖金各2万元,三等奖8名、奖金各1万元,奖金50%奖给单位负责人。

2、年终没有完成信访工作任务或工作失误较多、各方面评价较差、综合考核总分排名最后一名的,列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实 行“一票否决”,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单位不得评优,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不提拔、不调动、不晋级、不调资。

3、年终考核结果向县委组织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通报,作为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4.2023-2024学年毕业班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篇四

关于印发《**市**区基层党建工作

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党(工)委:

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深化、细化全区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目标责任,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现将《*市**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市**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市**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试行)

2012年是中央确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深入贯彻落

实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

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

基层党建工作活力,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今年将

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结合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细

化、量化,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明确推进措施,完善工

作制度,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对基层党建

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目标式考核,使基层党建工作有目标、落实有抓手、考核有依据,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实现区委提出的“打造金龙山下新都市,建

设*什河畔明珠城”工作主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内容

按照《*市**区2012年组织工作要点》和《关于在创先

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的要求,2012

基层党建工作将在乡镇、街道、区直系统三个层面共

49个直属党(工)委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乡镇党委(涉农街道党工委)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班子

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村民参与、村官

承诺”、大学生村官管理、“文建明工作法”、党务村务公开、远程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创新性工作等项内容。

街道党工委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

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创建特色品牌社区、网格化管理、非公经济和“两新”组织

党组织组建、创新性工作等项内容。

区直系统党(工)委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双创一流”活动、窗口行业

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创建共产党员先锋岗、制度建

设、创新性工作等项内容。

三、考核方式

考核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半年小结与年终

总评相结合,集中考核一般安排在年底进行。

1.日常考核。通过建立资料定期调阅、重点工作定期督

办、工作调研、走访群众等方式,随机对各党(工)委党建

工作情况等进行检查;

2.自查自评。年底各党(工)委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自

查自评,形成党建工作书面自查报告,连同加分项目证明材

料报区委组织部党建科;

3.集中考核。区委组织部成立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党的基本知识测试、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了解、民主

测评等方式,按照《2012**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

量化表》所列内容逐项量化评分;

4.加分项目。对创新性工作和典型示范工作突出的,根据各党(工)委提供的加分证明材料给予适当加分(最高

10分),并计入考核总成绩。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结合平时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并由高分到低分

依次排名(驻*单位党委单独排名),依次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其中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含80分)—90分为良好,得分未达到80分的为一般。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党(工)委工作的重要依据之

一。

各党(工)委要严格按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

案,明确推进方式、组织措施、完成时限等内容,抓好基层

党建项目化管理工作。要实行项目登记管理制度,对近期能

完成的项目,要集中力量加快推进,抓出实效;对需要较长

时间才能完成的,要搞好整体规划,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

作任务。

附:《2012**区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表》

主题词:基层党建目标考核责任分解通知抄送:区纪委、区委办、区委宣传部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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