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精选10篇)
1.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一
个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汇报
启东市政协 宋逵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中共启东市委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是党中央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作为市政协的一名领导干部,理当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为其他基层党员干部作出表率,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我将个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如下简单汇报:
一、认真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养
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观看相关宣教片,让我对《廉政准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是接受政治思想教育、勤政廉政教育的必修课,为提升领导干部综合素养有很大益处。我在繁忙 的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刻总结学习心得。
二、洁身自好,遵照准则约束言行
自学习《廉政准则》以来,我对自己要求更加严格了。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占据自己的头脑,不让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丑恶现象和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我从不向单位、组织提出过个人生活方面的特殊要求。在工作中,兢兢业业,在生活上,艰苦朴素,树立起基层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自查自省,重点防范防微杜渐
根据中央、省市各级纪检机关关于开展《廉政准则》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认真自查自省,在工作中能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从未违规收受个人礼金礼券、有价支付凭证,也无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和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用公款装修个人住房等情况,更没有利用自己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在本单位选拔任用干部方面没有违反选拔任用干部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以上汇报真实无误,如有不妥,敬请上级组织批评指正。
2.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二
刘大为
2011年8月28日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以来,本人按照市纪委要求,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廉政准则》。按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对照《廉政准则》8条52个不准,从思想上、工作上、学习上进行自查,现就本人执行《廉政准则》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带头学习,提高修养。按照市委、市纪委要求,认真学习《廉政准则》,逐条领会精神实质,认真做学习笔记,写学习体会,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的言行。此外,还认真组织所分管的文明办、文联等科室工作人员对《廉政准则》进行全面、深入、系统的学习,消除个别同志认为《廉政准则》与己无关的错误认识。
二、克己奉公,洁身自好。宣传部是一个大家公认的“清
水衙门”,没有行政方面的权力,有的只是政治责任。即便如此,我作为一名副部长,时刻要求自己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不患腐败“羡慕症”,做到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不让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想占据自己的头
脑,不让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歪风邪气侵蚀自己的灵魂。
三、身先士卒,当好标杆。一年来,本人以《廉政准则》 1
作为行动指南,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没有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行为;没有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没有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行为;没干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部关系的事情。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公务活动中参与过宴请陪客活动,对单位个别党员干部管理不到位、要求不够严。
3.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篇三
关于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郭村工商所在县局党组和辖区镇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工商局有关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加大食品安全整治力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现将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增强意识 广泛宣传 营造环境 ⑴认真学法,强化法律意识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时,我所组织全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系统的学习,全所干部职工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明显增加。
⑵注重宣传,营造法制环境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不断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利用3.15、重要节假日期间,广泛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共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咨询人员70余人次。使群众和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二、加大力度 专项整治 重点监管 成效显著(一)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总局的实施意见,严格监督奶制品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与奶制品经营者签订承诺书50余户,确保经营的乳制品和含乳食品质量安全,做到合法经营、亮证亮照经营。
(二)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1、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卫生部、工商总局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适时开展集中检查行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2、按照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查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的力度。以食品市场为重点,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食品违法违章,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检查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和建立进销货台帐的情况,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三)开展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县局要求我所把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执法检查作为工商所工作的重要任务,着力解决本辖区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重点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突出抓好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干果、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过期霉变食品和“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以学校周边为重点,依法抓好小食品店、小摊点、小市场的专项检查,集中执法力量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取缔无照商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3、集中开展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以春节、3〃
15、五一节及中秋、国庆为重点,抓好对节日性食品以及季节性食品的检查,切实保障节日食品和季节性消费安全。
两年以来,郭村工商所在县局的安排与布置下组织的各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56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40余台次,食品经营户700余户/次。
三、创新机制 强化制度 规范准入 筑牢基础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我所与辖区300余户食品经营者签订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销售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确保食品安全。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巩固拓展购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统一印制了食品经营进销货台帐300本,进一步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推行统一食品批发进销货凭证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所正在对食品经营户的卫生许可证进行清理,并逐步开展《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现已发食品流通许可证50余户。
四、存在问题
1、对一些小饭店、小食品摊点,监管力度还不够大。
2、法律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意识还有待提高。
3、监管合力不强。对无照经营行为涉及到多家部门,在具体整治过程中,仅靠工商部门一家跳“独脚舞”,监管力度根本不够,难以达到明显效果。
五、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实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者的依法行政教育,增强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2、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①.突出重点区域。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等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②.突出重点时段。组织开展节假日专项整治,确保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
4.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以及省委办、省政府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相继出台各项规章制度,用实际行动来转变干部作风,以抓作风来促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学习贯彻情况。我镇积极配合市、区纪委要求,多次在党政联席会上交流学习“八项规定”执行情况。采取自我学习和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邀请厦大教授来我镇进行”道德讲堂”授课,开阔视野。对照“八项规定”,在镇机关内部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讨论、民主剖析等形式,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
二、在改进调查研究情况。以每月计生例会为契机,开展实地调研,仔细与群众探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措施;发挥“五加二”、“白加黑”“雨加晴”的精神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在工作中及时了解和解决问题。积极接访下访,1-8月,镇主官接访共48人,受理市长专线140件,信访件35件,调解案件34起。
三、改进会风文风情况。1-8月共召开13次会议,时间均控制在30分钟之内。在不影响会议效果的前提下,精简会期、压缩各类工作报告和材料,会场不摆鲜花、水果,不
发纪念品;严格控制文件的篇幅,尽可能地发简文、写简讯。文件、简报等尽可能实现在电子政务网上传输,尽量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的发行数量,降低运行成本;加强对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的报道。1-8月共发行《简报》28期,内容为多为工作经验、方法的总结以及会议精神的创达,每篇报道字数均控制在500字以内。
四、规范公务接待情况:一是干部带头:规定镇政府工作人员下村必须回食堂用餐,如需在村里用餐必须自付餐费。二是规范接待:会议、检查等工作用餐原则上在食堂安排,并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度下降。三是规范用车:车辆由党政办统一调配,避免公车私用。四是提高机关办公节约意识:规定各办公室空调温度不得低于26度。外出时及时关闭电脑及电灯等电源,严格控制办公耗材。
五、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存在问题:一是一批省市重点工程在我镇动工,征地拆迁任务重,一些群众不理解不支持,镇村两级干部经常进村入户做工作,工作经费有所增长;二是转发上级文件偏多。
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召开机关干部职工会,原汁原味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区纪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意见,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转变作风的责任
感和紧迫感。二是在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的基础上,结合莲花镇实际,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督查抓落实。坚持转变作风从严明纪律、改进会风抓起。三是组织人员对机关考勤、请销假、值班、车辆使用、食堂、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重新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四是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上报要情、信息及其他材料,做到言简意赅,情况属实,数据可靠,避免上报的材料内容大而空,不切实际。能发电子版的,不打印纸质文件,尽量减少文件数量,必须打印的文件,尽量缩短文件篇幅;坚持能开小会的不开大会,能开短会的不开长会,尽量减少会议时间,能用电话通知安排工作的,不召开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五是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惩治预防腐败的能力。
5.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五
况汇报
《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是人类生存的生命线,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浪费和水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尤其是水污染问题已成为不亚于洪灾、旱灾甚至于更为严重的灾害。
一、造成水污染严重局面的主要原因
1、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对水资源环境保护、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们在思想观念上还没有形成一种理性的可持续资源开发利用观。一是农村居民饮用水改为自来水后,广大
群众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就淡薄了,生活污水、畜禽养殖的废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使河道成为“下水道、纳污沟、垃圾场”。二是各级政府及部门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时,对可持续发展重视不够,致使一些污染严重的项目得以上马,这种粗放式的发展模式,使工业废水造成的水污染占据了水污染负荷的50%以上。
2、乡镇企业、个私企业污水处理能力差。
乡镇企业、个私企业的发展已成为乡镇经济的主要支柱,为繁荣我区经济,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乡镇企业、个私小作坊式的企业或由于经济效益不高,对所排放的污水处理能力低,或片面追求利润,舍不得花钱来处理污水,有的企业虽然安装了污水处理装置,实际上是应付执法部门的一种摆设。生产污水还是直接就近排
放到河道里,污染了水体。
3、公益性投入少,城镇雨污管设施不配套。
唐闸、天生两镇及近年来我区开发的一些居民小区没有配套统一规划的集中式排污总管。每天成千上万吨的居民生活污水直接就近排入河道中,使得河水富营养化。
4、执法力度不够,依法管理不严。
由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是对矛盾,有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受到一些干预,因此往往是以罚代治、以罚代管,使得污水处理得不到落实。二、二、在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环境保护方面所做的努力。
水环境的污染不但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存环境,降低了人们的生活质量,而且,影响了我们的投资环境,从而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区各级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问题已有认识,并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对水污染的防治。
1、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及对水污染防治的宣传。
采取集中宣传与平时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一年一度的水法宣传周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如用宣传车巡回宣传、张贴宣传画、拉宣传横幅,在车、人流量大的醒目位置树固定宣传标牌,利用广播、报纸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辖区广大干群遵守水法规的自觉性。一些拟建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项目,项目业主能在项目立项审批前主动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来征询意见。
2、加大对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
我区虽然地处长江下游地区,水资源比较丰沛,但是,存在“水质型缺水情况。节约用水不仅可以减少无效需求,减轻供水压力,更主要的是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减轻环境压力。
农业用水是用水大户,占社会总用水量的75%以上,而现时的灌溉浪费水 的现象比较严重,渠系水利用系数只有左右,农业节水潜力很大。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广灌溉渠道衬砌防渗技术,每年全区平均实施防渗渠道40里多,全区已累计完成250多公里防渗渠道建设,有近三分之一的农田灌溉实现了节水化,取得了良好的节水效果,且目前广大干群对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兴建防渗渠道的积极性很高,发展势头很好,有望通过三至五年努力,全区渠道全面实施衬砌防渗化。
3、由于我区河道河坡土质沙及长江水含砂量多的原因,河道大引大排易引起河坡坍塌,河道淤积速度快,加上人为倾倒垃圾、排放废水等,全区一些河道淤积严重,引排水不畅,水质差,环境乱,每年我们结合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大力疏浚整治一些骨干河道,不仅解决河道引排不畅通问题,对河坡垃圾同时进行清理。每年河道土方块15万立米以上,疏浚大小河道20条左右。通过河道
疏浚整治,较好地改善了河道的环境面貌。
4、加强对沿江涵闸的运行管理、套引江水、改善河道水质。
我区的沿江五座涵闸,过去的功能主要是控制、调节内河水位,旱引涝排,为农田灌溉排涝服务,现在增加了一项排污功能,涵闸管理人员在内河水质恶化污染严重时,利用潮汐适时套引江水,以改善内河水质,虽然涵闸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增加了,但是较好地缓解了河道水质差、影响附近居民生产、生活的问题。
5、加大水政执法力度,有效遏制水事违法案件的发生。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兴建建筑物,严格审查、审批。对阻水的建筑物坚持不批建,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的建筑物,按执法程序肃查处。近年来,通过执法共拆除违章建筑近20起,有效遏制了水事违法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
三、几点建议
加强水资源保护,防治水污染是一项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关注的系统工作,靠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是解决不了,也解决不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水环境,并有权对污染损害水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为此提出建议如下:
1、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形成声势,动员全社会、全体民众以对自已身心健康、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自觉保护好自已的生存环境。在全区形成人人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2、对工业污染实施以末端治理为主转变为源头控制为主的综合防治战略。长期以来,对工业污染的控制采取的是末端治理,达标排放战略措施,这种措施已被国内外经验证明是耗资大、效果差,不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应大力推行以清洁生产为代表的污染防治战
略,坚决淘汰物耗、能耗高、用水量大、技术落后、经济效益低的产品及工艺,特别对作坊式污染严重的“五小”行业坚决取缔。
3、加强点源、面源的综合防治。
在加强点源防治的同时,对面广量大的面源污染也要加强控制。面源的控制一方面应与生态农业相结合,通过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以及充分得用畜禽养殖业的废水,将面污染减少到最大限度。另一方面,对面广量大、分散的农村垃圾、要积极主动探索一个比较适合的处理办法,不能任其随意转嫁到河道里。对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要进行全面规划,纳入污水总管,进行集中处理,努力实现污水资源化。
6.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六
情况汇报
根据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的要求,现将我镇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坚持“两手抓”的方针,以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突出”:
(一)突出思想建设,筑牢工作基础
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我们坚持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贯穿始终。在抓好镇机关班子领导自身思想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强对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全镇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反腐倡廉和经济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始终坚持“第一要务”,牢记“两个务必”,履行“一岗双责”,实现“两个提高”。二是加强政策法规学习。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学习“两例一法”,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努力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三是运用典型开展教育。开展了向沈浩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对一些反面典型案例,如王怀忠腐败案、李真腐败案等进行剖析,用事实说明:党风正,则民风淳、事业兴;党风不正,则人心散、难发展。进一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人人有责,责任重大。四是联系实际,自查自纠。对照中纪委提出的三个“认真查一查”的要求,我们在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广大党员中,广泛开展了自找差距、自我揭摆、自我反省活动,联系工作和生活实际,自查自纠。由于思想认识的不断深化,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
我们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党风廉政建设,把握反腐倡廉工作的核心和灵魂,在认真分析全镇工作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
1、坚持“第一要务”,切实维护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我们坚持围绕经济发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消除束缚发展的一些传统做法和规定,革除影响发展的体制和弊端,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今年以来,我们继续深化公共财政支出改革,完善财政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完善“收支两条线”办法,强化对资金的监督管理,增强政府的调控能力。不断规范政府的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的投资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完善用人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稳定的大局,为发展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局面。加强信访网络建设,继续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干部“下访”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及时调处化解在征地、拆迁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努力消除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活动,优化发展环境。从抓重点领域、抓薄弱环节、抓突出问题入手,多措并举,加大了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今年,我们根据市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重点工程建设创平安”活动,对大藤峡、江北新区和乳泉井酒厂的发展环境进行集中整治,为各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程的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监局的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进行乡镇区划调整,狠抓税改政策的规范和到位,积极推进粮食补贴资金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征用土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使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果。
3、坚持“三项”工作格局,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一是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全面实施通信工具货币化管理,严格招待费管理,制止用公款高消费娱乐的歪风。二是大力推进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对镇纪委实行了分片包案责任制,建立办案协作区,所有执纪执法部门加强协作、作用互补。建立并完善办案工作责任制和查办大案要案的协调机制,对重大案件,镇党委、政府及时听取汇报、给予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排除工作干扰。我们还充分发挥信访的主渠道作用,继续开展“七个一”活动,进一步拓宽案源渠道。继续开展回访教育活动,加强违纪违法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三是大力推进纠风治乱工作。认真执行涉农税收、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农业税征管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全面落实税费改革和粮补改革政策。抓住农民负担、教育收费、公路“三
乱”、医药购销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地开展专项治理,开展了“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评议活动。我们注意把纠风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开展职业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促进党风、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的同步改进。
4、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加大治本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我们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制度,围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源头防腐和党员干部监督等方面建章立制,制定了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村干部规范管理等多项制度。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为重点,抓住易于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和部位,综合运用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实施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坚持按规定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参与和了解,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始终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工作成效
一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全镇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检查和纠正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的若干规定》,推进政风评议结果的运用,干部队伍作风的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得到提高,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人民群众比较满意。
二是查办案件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今年以来,全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件。通过办案直接挽回经济损失***万元。我们在办案中,注意发现单位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口头建议**份,书面建议*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三是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上半年,开展了对全镇范围内非法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检查了药品经营和使用情况,使全镇医药行业的风气得到较大改善。公路“三乱”的治理成果进一步巩固,相关部门以明查暗访形式,加强督查,尤其是加强春运期间的路查路管,保障了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江北新区和乳泉井酒厂三个重点区域土地征用建设环境进行了重点整治,被征土地户的无理取闹、漫天要价、阻碍施工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通过纠风治乱,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倡导了严明公正、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塑造了***对外的新形象。
四是源头治理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进程加快,“收支两条线”管理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得到全面贯彻,干部考核、选拔、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完善。镇纪检监察部门还加强了对扶贫项目、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检查。
今年以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少数单位的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主动性不够,没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少数单位抓任务落实的力度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少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作风飘浮,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等。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加以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克服和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使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抓好抓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认真研究在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制过程中腐败现象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排除和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妨碍经济建设的突出问题。通过反腐倡廉,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鼓励探索者,教育失足者,惩治腐败者,追究诬陷者,努力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坚持依法依纪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
(四)继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继续整合各方力量,发动和依靠群众,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7.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七
材料
旅游局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汇报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委先后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报送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有关情况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积极动员部署,组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实施。
一、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重要意义
中央政治局出台轻车简从、精简会议、规范出访、改进文风等“八项规定”,具
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这是党中央出台的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新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必认真执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密切联系群众、贴心爱民亲民的新风尚,切实做到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始至终实践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全过程。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
好的规定、好的制度,关键在于落实,更在于执行。
一是刚性化执行。执行是一种纪律,具有强制性,要求全局广大干部职工不折不扣执行政策和决定,一以贯之,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局领导以身作责率先垂范,分管领导具体抓,局人秘股负责落实和监督,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增强责任意识,促进作风转变;增强执行力,促进政令畅通;增强服务意识,密切联系民众。刚性化执行,即必须令行禁止,切
8.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八
关于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汇报
接到《关于做好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后,区委对此高度重视,对做好迎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全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自查。现将我区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我区处级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共335职,其中正处138 职,副处197职。目前全区共配备处级干部331人,其中正处136人,副处195人。区委直管领导班子共有68个。其中,街道办事处17个,镇乡5个,系统党委为5个,区直委办局41个。 7月以来,区委先后调整班子177个,调整干部256人,其中,提拔处级干部93人。在提拔的干部中,正处级32名,副处级61名。 一、学习贯彻执行《条例》工作情况 207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正式颁布后,道里区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结合道里区实际,制定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收到显著效果。 (一)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思想认识上取得新突破1、抓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区委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区委常委带头集中学。 首先,常委会和中心组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条例》,付智君书记带头做专题辅导。每位区级领导都能自觉学习《条例》,用《条例》精神统一思想。其次,区委召开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部署学习贯彻《条例》任务,在“两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中,把《条例》作为学习检查重要内容,作为从源头上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措施来抓。区委还将贯彻执行《条例》的有关要求,纳入到区第八次党代会工作报告之中,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狠抓落实。今年,中央下发5+1文件后,区委立即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并扩大范围,吸收区二级班子党政一把手参加,区委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作了中心发言。 二是组织发动全面学。 下发了《中共哈市道里区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全区分区级、处级、科级和一般干部四个层面进行学习贯彻。区级和二级班子干部还将《条例》主要原则内容张贴在办公室,并充分运用墙报、展板以及村有线电视和无线广播网等形式大力宣传。 三是查找不足专题学。 在“党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中,区委分别召开了常委会、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公开查摆贯彻执行《条例》和干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政领导干部、老干部、民主党派等方面十几个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还先后五次下发1500余份涉及6个方面、40多个问题的调查问卷,征询意见,并针对反映的干部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积极加以整改。 四是搭建平台活化学。 区委组织部围绕《条例》内容,编写了一套知识问答题,在全区二级班子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中,开展了《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同时,还参加了市委组织部组织的《条例》知识赛活动。有效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干部更好地学习掌握《条例》内容。 五是结合辅导系统学。 在举办的两期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研讨班、三期二级班子领导干部进修班上,深入学习研讨了《条例》意义、内涵、具体规定等内容,区委组织部围绕主要领导如何贯彻执行《条例》进行了辅导讲座,全区二级班子和基层干部也都开展学习辅导活动,主要领导带头进行了学习辅导。 2、抓责任,提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紧迫感。 区委建立了三级贯彻执行《条例》责任制和区二级班子、专兼职干部三个层面的监督队伍,确定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把贯彻执行《条例》列入全区党的建设的重要目标进行考评,出现问题追究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并作为考察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3、抓案例,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坚定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认识,警示干部,结合“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推进反腐倡廉工作”集中教育活动,开展案例分析活动,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特别是中组部通报的郑元盛、张型鲁、郑泽生、马德等案例,进行深刻剖析,查找危害,追朔根源,联系实际,提高对选任干部坚持正确导向重要性的认识,也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学习贯彻《条例》必要性、迫切性的教育。 (二)以学习贯彻《条例》,在选拔任用干部标准和原则具体化上取得新突破1、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 两年来,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我区始终坚持以《条例》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重政绩,重“公论”,把一批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能干事优秀的干部选拔到了各级领导岗位。在调整的干部中,主要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条例》,能够顶住方方面面压力,坚持条件、标准、原则,调整和使用领导干部。组织部结合“两风”和“树组织人事干部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开展做“公道正派”组工干部大讨论活动,使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能力有了明显提高。按照5+1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干部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工作。两年来,区委调整二级班子一把手101人次,注重把那些政治素质强、能力水平高、善于驾驭复杂局面、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同志、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统带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了党政主要领导岗位。另外,为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区委下决心把机关优秀年轻领导干部向基层主干线倾斜和充实,有13名年轻干部配备到农村乡镇街道和经济部门任领导干部。为加快年轻后备干部的成长速度,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破格选拔了10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在调整配备教育局领导班子时,依据《条例》规定,大胆改革处级干部选拔方式,在多层面推荐的基础上,面向全区、面向全市进行了公开面试选拔,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干部导向。 2、坚持选人用人标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突出以德为本,注重政治标准。区委在贯彻《条例》的实践中,认真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同时结合道里区发展实际,针对干部需求实际,在调整干部之前,提出调整原则和细化标准。重点看干部是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看干部能否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看干部是否清政廉洁,勤政为民。二是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区委在选用干部过程中,打破了过去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坚持看政绩和贡献,立体看、交叉看、全面看。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一环,充分体现群众“四权”。坚持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差额考核、考前预告、任前公示,充分让群众参与意见,对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干部不使用。三是突出公平公正,注重任人唯贤。为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选好人、用好人,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始终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干部工作的重要标准,不迁就、不照顾,不拘一格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重德才兼备,不求全责备;重台阶不唯台阶;重素质和实绩,不任人唯亲,真正体现党的干部路线。 (三)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严格程序把好“五关”上取得新突破 两年来,我们深深体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和标准确定后,程序严格很重要,只有严格按程序办事,把好“五关”,才能减少和消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差错和失误,保证选拔工作质量。 l、严把“推荐关”。 根据《条例》的要求,区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首要的、不可逾越的基础环节,不准用其他方式和形式代替。在去年民主推荐全区50个班子92名干部调整中,为充分体现推荐干部工作的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全区组织了三个层面民主推荐。一是基层民主推荐。区委召开了二级班子主要领导工作会议,对民主推荐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按照《条例》要求进行民主推荐,并在推荐结果汇总表上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报送区委组织部;二是区委组织部组织民主推荐。区委组成7个推荐组,由正处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全区各二级班子进行民主推荐;三是区委组织集体推荐。召开全区党政干部大会,对现职二级班子主要领导现岗位胜任程度进行了民主测评,对拟提拔正、副处级干部进行了集中民主推荐。在整个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肯干事业、干成事业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树立了重政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2、严把“考察关”。 两年多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考察是准确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关键性环节之一。在严格把好考察关上,着重抓好六个关键环节。―是注重考察组长政治上的可靠性。每次考察,首先选政治上靠得住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让优秀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并对考察组成员进行培训,明确考察的标准、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注重群众参与和考察的广泛性。为了考察的真实和准确,我们实行了考前预告,发挥群众“四权’作用,试行了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办法,对全区5个班子拟提拔人选和后备干部按照1:3的比例进行了差额推荐,根据推荐结果,进行了差额考察。并注意倾听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等方方面面意见,同时,结合干部考察还审计了48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三是注重公正考察防止谈话范围的倾向性。在公选中,实行了“量化打分’的办法。一是量化民主测评结果。将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干部群众对考察对象10个测评要素的评价意见,分别确定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并规定出四个档次的分值范围。二是量化考察组意见。各考察组在充分考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署名打分的方式,对被考察人进行综合打分,汇总后形成考察组意见分。三是量化考察结果。将民主测评结果分、考察组意见分,按照5:5的权重比例综合计算形成考察成绩。考察过程中的各种量化成绩均以百分计,按权重系数折算后,计为总成绩。考察组按有关要求和干部名册指定考察谈话人员,防止片面性和倾向性。四是注重针对性。在调整干部时,我们都要制定《考察方案》和意见,按照不同战线,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特点,有针对性实施考核办法和内容,因岗施策,按岗考核,进一步增强了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五是注重考察工作的经常性。我们把干部考察工作不仅限于集中考察、年终考察、提拔考察,更注重日常考察和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考察。在防“非典”斗争和“两风”建设教育活动,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跟踪考察,收到好的效果。六是注重考察范围的全面性。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到生活圈和交际圈,深入到社区进行考察。 3、严把酝酿关。 我们把酝酿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重要的方法和程序。对拟任用的干部在民主推荐和考察的基础上,在上区委常委会之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主要把住三个主要环节,一是个别酝酿,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区委主要领导,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区领导层之间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征求意见,二是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三是在区委常委会召开前,将拟提拔干部名单交区全纪检委及有关部门进行审查沟通,征求意见。 4、严把讨论决定关。 讨论决定在整个选拔任用工作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区委不折不扣地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区委主要领导带头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做到没有经过组织部门考察的不上会;区委常委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干部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应征求而未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不上会。常委会上由组织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5、严把监督检查关。 几年来,区委把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作为抓长效监督的重要举措,一刻也不放松。一是把对执行《条例》的监督关口前移。变事后检查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两年来,在选拔的科、处级干部的工作中,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每个重要环节和全过程,进一步提高了选用干部质量,有效防止和制止了在选拔工作程序和拟选任对象的问题,收到较好效果。二是把对《条例》情况的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区委先后印发了《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关于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公示举报问题调查处理办法》(试行),根据市委组织部部署,区委每年向全区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在各单位自检基础上,区委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检和全面检查。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区委每年与二级领导班子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重要检查监督重要内容之一。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区委对干部监督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建立了由德高望重的局级离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人士等人员组成的干部监督队伍,强化了干部监督工作的统一协调和宏观指导。同时,建立了组织部、纪检委、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常沟通,加强监督信息反馈,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实施监督。如某局班子主要领导间经常意见不统一,工作不配合,有些工作滞后,甚至违规操作,造成一定后果,群众反映较大,两名主要领导被免去现职。 (四)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制度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首先,进一步完善了民主推荐制度。 《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旨在扩大群众的参与权、选择权,拓宽选人知人渠道。探索了差额推荐、多层面投票推荐和推荐结果分析的办法。我们把多层面推荐的结果加以分析,既看票数,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对于推荐票达到一定数量或比例后,一视同仁地列入差额考察人选,通过考察进行比较鉴别,好中选优。 其次,进一步健全了干部考察制度。 一是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度。我们将被考察对象、考察组成员、反映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区委组织部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来电,对反映的问题都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考察预告制”的实施,打破了干部工作的神秘感,在较大程度上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实行了差额考察制度。依据《条例》,遵循《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我们制定出台了《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差额考察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了实行干部差额考察的目的和意义、差额考察的基本方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工作中实际遇到的情况,研究确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三必差”和“三不差”的工作原则。“三必差”,即:对确定的后备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对拟提拔干部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对重要岗位拟提拔人选的确定实行差额推荐和差额考察。“三不差”,即:对单位或部门较小、人员较少、条件不成熟的不实行差额考察;一个单位符合提拔条件人选较少的不实行差额考察;单位或部门虽然有部分人选符合提拔条件的学历、任职年限要求,但依据平时掌握,现实表现并不突出,工作业绩平平,不符合提拔条件,不实行差额考察,不搞丑小鸭与白天鹅做“陪衬”差额考察的做法。三是述职制度。在常规考察和提拔性考察中,我们要求被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汇报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接受群众的评议和测评。这样不仅有利于群众比较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也有利于考察其基本能力。四是八小时以外考察制度。根据新时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新特点,我们把考核的触角延伸到了考察对象家庭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了解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现实表现,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第三,进一步规范了干部任用制度。 一是常委会票决制度。按照省、市委要求,区委常委会决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一律采用了“无记名投票表决制”。书记和常委一人一票,每票效力均等,按得票多少决定下步的任免,真正体现了按多数人意见办事的要求。二是任前公示制度。我们对提拔的93名处级干部都按要求进行了公示。通过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进一步坚持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改变过去选拔任用工作的“暗箱操作”为“阳光操作”,防止了干部的“带病上岗”,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同时,我们将公示制引入后备干部的管理之中。打破以往后备干部不公开的做法,将拟确定的后备干部名单印发全区,接受群众的评价、监督。经公示后建立了260人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四,强化了干部管理与监督制度。 一是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通报制度。为及时掌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执法执纪情况,由组织部牵头建立了与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纪委(监察)、区人事局、区审计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等有关部门联系通报的工作制度。以解决长期困绕我们的“监督眼线狭窄、监督资源奇缺、监督方式落后、监督手段原始、监督效果不如人愿”的老大难问题。二是干部监督信息员制度。根据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了自觉接受各界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聘请了10名德高望众的离退休老领导、知名人士为我区干部监督信息员,建立了信息员工作制度,在大规模调整干部、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时,都要邀请他们参加,征求他们的意见。三是群众监督举报制度。注意倾听群众对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反映,让群众监督二级班子及成员的工作、作风以及廉政情况,并规范了群众上访接待、信件接受处理、登记交办、报结、反馈等相关制度,保证群众监督落到实处。 (五)深入学习贯彻《条例》,在扩大民主完善机制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认为,要使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的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理想效果,还必须建立制度实施的科学机制。 首先,试行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机制。 目前,领导干部产生的方式主要有选任制和委任制。我们认为:相对而言,选任制更为集中和直接地体现民主的精神。去年,区八次党代会后,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结构,为实现道里区在全市率先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建设一支奋发有为、能担重任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区委根据道里区发展需求,确定了经济、城建和文秘政务三个类别10个副处级岗位,向全区公开选拔副处级干部。这项工作历时近两个月的时间,获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二是广泛组织发动,深入宣传动员。在全区公布了条件,公开了岗位类别。三是严格程序,全程公开,全程监督。即公开公选领导类别、数量及条件,公开报名结果、笔试结果、面试结果、考察结果、拟任人选和最后结果。整个过程都由区纪委同志全程监督。每个阶段结束后,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都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下部工作。公选出的10名干部在新的岗位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区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其次,建立了民意的运用机制。 我们把民意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一是在推荐干部上体现民意。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做到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进行考察,民主推荐票不集中,群众公认程度不高的,一般不列为考察对象。二是在考察干部上体现民意。在考察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和程度,不仅了解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还了解服务对象以及原工作单位的意见,使考察更加客观全面。我们还坚持每年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年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干部提出提拔、交流、诫勉、降职等意见。三是在党委决策上体现民意。党委在讨论决定干部时,认真分析群众意见,对群众认可度不够、意见分歧较大的拟任人选不讨论;对多数群众不赞成的坚决不任用;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对群众评价差、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以上的领导干部,降职或免职;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讨论,科学集中,慎重决策,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四是在教育干部上运用民意。我们还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考察情况,在领导同干部谈话时,及时向干部本人反馈,发挥民意结果对干部的激励教育作用,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三,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制度的监督机制。 一是建立了“道里区关于实施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实施办法”。二是建立了选拔任用干部检查抽查制度。区委组织部每年都要对基层党委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操作的干部任免,矫正不规范的操作。 第四,建立相关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考察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个人能力原因或不坚持原则而造成考察失实失真的,视其情节严重,取消考察资格或调离组织部门,直至追究相应责任,以强化工作责任心,增强识人的科学性。二是用人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在考核准确的前提下,因盲目赞成或反对某项人事任免而导致用人决策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追究决策成员的个人责任。在抽查基层做出的所有用人决策时,查看每个与会成员的个人意见是否如实记录,是否有本人签名。若多次出现用人决策失误,就要追究具体人的责任。藉此制度,促进用人决策时,把对事业负责与对自己负责结合起来,认真慎重地行使用人决策权,杜绝随意性,增强公正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培训和教育相对滞后。随着机构改革一些同志刚刚走上领导岗位,有的走上了新的领导岗位,岗位变化快,而培训的速度还跟不上干部岗位变化的要求,个别领导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干部政策、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还不甚了解。 二是干部考核的标准和方法还比较单一。分类考核的标准还没有规范起来。考察干部不称职和不称职界限不够具体。 三是干部监督的途径和手段有待深化。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还仍然是目前干部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日常掌握考察还不够,有些社区对干部了解的情况还不多,或者是了解一些不良反映也不愿说,有些干部不能够主动参与社区活动,接受社区监督。 四是干部监督管理的基础工作还需要加强。《条例》中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因为推荐票必须达到多少的规定比较模糊,缺乏衡量标准。有个别单位领导为多出干部,在群众中有意引导,还有个别单位由“组织”出面通融说情,统一口径扬美盖丑,想使并不十分优秀的干部甚至想甩包袱的干部得到提拔。这些单位的做法与正常的单位举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与党的干部路线根本不相容。 三、今后工作打算1、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 学习贯彻《条例》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条例》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建发展型班子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干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专题进行《条例》讲座,对全区二级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纪检和干部监督员普遍进行培训,召开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会、专题报告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同时,通过会议、简报、专题、经验交流和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2、加大创新干部监督工作的力度。 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干部监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一起抓,加强对主要领导用人上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不断改进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加大监督检查《条例》贯彻执行的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是确保《条例》全面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在党建工作的首位,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衡量监督检查工作的成效。充分发挥干部监督部门和专业干部及监督员的作用,把干部监督工作与区委重要目标结合起来,进行专项考核,同时根据全区重点工作和干部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监督巡视制度,以正面教育为主,以预防为主,以事前监督为主,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另外,对违反贯彻执行《条例》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和纠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和处理。 4、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的力度。 我们要把制度建设作为贯彻执行《条例》长效措施来抓,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更好地预防和解决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省、市委要求,重点要进一步完善贯彻执行《条例》的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度,街道、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察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制度,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等等。同时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单位一把手是直接责任人,加强完整配套的制度建设,使干部监督工作有的放矢,监督有力,使贯彻执行《条例》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哈市道里区委组织部 7月20日
9.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九
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执行情况
自 查 的 汇 报
(20XX年X月XX日)
XX市农业局:
根据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贯彻执 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对我处有关方面的情况进行了逐一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出台有关文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法律培训等工作的情况。
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镇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切实把它作为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维护大局稳定的关键措施来抓。工作中一是健全机构,建立了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镇党委成员、农委主任任副组长,镇分管副主任,财所所长、经管站长、民政所长为成员。二是强化责任落实,镇与各职能部门、与各社区、社区与各居委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责任。三是把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列入考核目标,并提高在千分制考核中的分值,从严考 1
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在年终总结会上给予表彰,对出现问题的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及单位负责人取消当年评先树优资格,对“触线”事态严重,造成后果的,还将提交有关部门予以处分。四是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调度和检查,除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强调外,每季度还重点开展一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同时加强相关方面的培训,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程序,防止了各类案件的发生。
二、关于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职责情况,包括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等。
在履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职责方面,一是搞好了合同管理;二是搞好了各种档案的整理和规范。在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方面,一是成立了机构。参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做法,成立了“XX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镇经营管理站。二是初步确定了试点村。选择XX、XX为试点村。三是草拟并上报了试点工作方案。四是开展调查研究,做好了开展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
三、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情况,包括纠正和查处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损害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情况、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情况等。
一是建立镇、居委会两级调解组织,落实调解责任。对于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村级组织之间的一般性纠纷,由各居委会调解组织具体负责调查处理;对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意见的,由镇调解组织负责协调处理;对当事人仍然不愿接受调解的,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二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广大农村干部深入学习《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央和省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增强法律意识和政策观念,提高了基层干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三是搞好土地承包纠纷的排查。通过土地纠纷排查,落实工作预案,有效地防止了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四是依法做好信访接待和处置工作。通过突出领导接访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了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情况,包括加强管理、完善服务,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促进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等。
一是加强政策疏导,引导、保护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二是强化服务,优化环境。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机构,制订土地流转规划,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系统,收集发布土地供需信息,为流转双方牵线搭桥。三是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登
记备案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调处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等,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纳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情况,包括设立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任和培训仲裁员、调解和仲裁土地承包纠纷,以及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持仲裁委员会开展工作、明确乡村调解组织等。
一是将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经费纳入了镇财政预算,定期拨付。二是建立了由司法所牵头、村级调解委员组成的调解机构,并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实施的效果评价,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效果如何,遇到哪些新情况、新问题,还存在哪些制度上的不足和法律空白,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的内容等。
10.医院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汇报 篇十
(2006年11月)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两年来,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市政府认真抓好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行政审批程
序逐步规范,行政效率明显提高。特别是去年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汇报,在对市政府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意见。市政府及市政府法制办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扎扎实实做好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狠抓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之后,市政府领导就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出统筹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发出通知,进一步部署行政许可法学习、宣传工作,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接受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公务员依法行政专业和基础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为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我们将行政许可法知识纳入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审注册的依据之一。今年上半年重点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执法为民的意识和技能,对达不到行政执法素质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予以注销。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验工作,将不符合执法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同时,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能力纳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核重要内容,凡行政许可法知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许可工作,并分别于2005年10月、2006年7月、8月举行了三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分别对水利、城市管理、港口、商务、统计、环保、地震、旅游等数十个部门和部分县(市)、区行政执法人员600余人进行了培训和专项考试,对经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书和结业证书,把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落到实处。
二、狠抓行政审批项目的再清理
为促进全民创业活动的开展,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法制办抽调专门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保证合法的基础上,对我市2005年公布的635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再清理。清理遵循“能下放的坚决下放、能放开的坚决放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的原则,同时参照合肥市和第一方阵马芜铜等兄弟市做法,外省没有的我市不留,兄弟市没有的我市不留。在清理过程中,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听取清理工作情况汇报,指导清理工作。今年4月30日,市委韩先聪书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和市政协联系会议专题审议我市新一轮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我市清理结果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宜政办发[2006]14号文件发布,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1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69项,取消、下放及其他方式处理424项。为提高清理结果透明度,让广大市民知晓,市政府于2006年5月29日通过《安庆日报》和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三、狠抓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
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宜府法[2005]17号),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分层次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从2005年8月底开始到目前为止,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行政事业单位50个。按照“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认真审查,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依法取消。降低收费标准,凡是具有自由裁量权余地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下线收取”的原则,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以宜政发[2006]21号文件公布了清理结果。
四、狠抓透明行政
市政府除将行政审批项目再清理结果通过《安庆日报》和政府网站对外公布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结果,市长朱读稳同志已作了明确批示:请安排媒体对外公布。市政府各部门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按照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要求,根据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特点,积极探索改进行政许可工作方式,普遍采取了便民措施。如统一“窗口”或者设立办事大厅、、印发办事指南小册子、推行网上申办、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等,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2005年11月21日-23日,省监察厅副厅长蒋厚琳率队来我市检查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充分肯定我市在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中所做的工作,指出我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及时,创新了清查手段,拓宽了公布渠道、透明度高。8月
23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爱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嘉达、市政协副主席丁大章在大观区菱湖社区启动全市“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对价格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家、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进景区,给予了充分肯定,以推进涉民价格收费公开、公示。
五、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前置性审查,防止“权力”走私
市法制办认真落实
备案审查“有错必纠”的工作方针,确保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实现法制统一。严格执行《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安徽省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不断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对涉及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针对少数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随意性较大的问题,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新思路,拓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范围。建立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性审查制度,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列入部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内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着力营造全民创业良好环境的规定》规定:“对擅自出台未经备案审查和公开发布的文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通过考核和严格奖惩,提高各单位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程度,增强备案工作力度。近两年,市政府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40余件,受理7县1市3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备案审查和市政府部门前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270余件,市本级共受理前置性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32件,通过审查,提出修改意见近100余条,先后纠正违法设立行政许可8件,违法设立收费3件,违法设定行政处罚1件,违法设立行政执法主体3个,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违法委托2件,违法设置行政复议前置程序1件,违法规定以营业性票据代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1件,不符合公布施行法定要求4件,对合法性存在问题的3件文件,决定不予发布,对条件不成熟的1件文件,决定暂缓发布,对不适宜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改为以行业指导性文件发布,防止了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乱作为的现象。
六、健全行政许可实施环节配套制度
2004年,市政府就出台了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听证、招标、拍卖、监督检查等配套制度。为加大有关制度的落实力度,更有效规范行政许可的实施,市委、市政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物价局牵头成立四个检查组,对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等24个重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行政许可公示、行政许可听证、行政许可办理期限承诺、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卷宗管理、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的制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真正实现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和公正。市政府法制办在审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社区“三小”行业登记监管的实施意见》时,为保障小餐饮、小五金加工、小维修等“三小”行业周边居民的合法权益,市法制办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探索行政许可实施新方式,将听证引入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在办理居民社区“三小”行业登记前,依法举行听证,听取与“三小”行业登记许可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这些居民的意见,依法实施许可。
七、认真抓好集中联合审批制度建设
我市先后制定了《安庆市企业登记并联审批实施办法》和《关于对企业设立前置审批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规定》,在行政审制度改革上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有力地改善了我市投资环境。目前我市巳有120多家企业通过此办法快速设立并开业,为企业赢得了较好的商机。2005年5月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全部刻制了行政许可专用章,有的窗口单位还向窗口工作人员颁发了授权委托书,使窗口工作人员真正能办事,许多项目能实现现场审批,快速办结。为更好地服务全民创业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兴办企业实行全程代理服务制实施办法》(宜政办发[2006]2号),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全程代理办公室,设立办事窗口,实行无偿代理服务。
为全面推动政务提速,以建筑项目并联审批为突破口,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市规划局联合印发了《安庆市建筑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实施细则》,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均实行并联方式,同时执行缺席默认、超时默认制度。
同时,我市在行政许可其它配套制度建立方面仍不放松,一是建立行政服务中心项目法制部门审核机制,保证中心项目合法有效。市政府公布全市经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后,市政府法制办对中心运行的项目及时进行核对和清理,确保进中心的所有项目规范运作。2005年从市政府公布的635项行政许可项目中筛选了479个项目进中心,2006年从市政府公布保留的2ll项行政许可项目中筛选了160个项目进中心。二是建立一个窗口单位制度,要求做到一个窗口对外,坚决杜绝两头受理,并按市政府的要求做到“三进入”,即项目进中心、资金进中心、结果进中心;对办件量极少或经实践证明不适宜在中心运作的窗口单位和项目调整出中心,以此做到便民、高效。三是对所有行政许可项目,要求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项目当场办结;对需要现场勘查或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项目,承诺办理时限;对涉及几个部门的事项,采取并联审批办法办理;对需要上报审批的项目,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转报;对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给予明确答复。四是建立了窗口与窗口之间的办事衔接机制。每个窗口在受理项目办结后必须告知服务对象下一个窗口服务名称、地点和受理时限。为改变我市招标采购活动中分散承办、多头监管、管办一体,容易引起“程序性”腐败的现象,确保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改革创新招标采购监管体制和机制,对招标采购工作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的建议。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正式成立市招标采购管理局,集中统一规范管理招标采购工作,实施并实现了“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运作统一监管”的目标。
八、狠抓监督检查,确保行政许可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行政许可实施机关的清理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简称“双清”),是贯彻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市政府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行政许可法的重中之重,下大力气抓实抓好。为保障全市各地“双清”工作不留死角,发出《关于对依法行政及贯彻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双清”工作必须取得实效,督促各县(市)、区限期完成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公布工作,并上报结果。
去年11月,市政府法制办会同监察部门对我市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一行深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桐城市等地进行了实地督查。市政府副市长盛云生、市政府副秘书长闵承启参加了检查活动,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落实工作。
今年5月,市政府法制办陪同市政协领导到怀宁、太湖两县检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在充分肯定各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的同时,对下一步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好行政许可法、切实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
九、加大依法查处力度
市政府要求监察部门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2006年纱帽山公墓办理100亩林地征用许可手续时,大观区林业局凭经验设置前置条件,要求山口乡政府签署意见。而大观区山口乡乡长叶庆虎在负责人江某某找其签署意见时,滥用行政权力,强行要求江某某与乡政府签订协议,把签订协议视为审批,同时向江某某乱收费。被有关部门发现后,依照规定,对大观区林业局和山口乡乡长叶庆虎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山口乡政府退还违法收取的费用。2006年7月,市质监局直属分局查处安粮公司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抽检产品部分指数不合格一案时暴露出疏于监管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时言行粗暴等情形,市有关部门责令市质监局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直属分局局长杨瑞锡实施告诫处理,在全市予以通报。
我市虽然在贯彻行政许可法方面花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在贯彻行政许可法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部分县(市)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和公示工作进度缓慢、执行不力,清理仍未对外公布。
二、省、市政府清理后取消、下放、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三、在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过程中,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等方面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难以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贯彻行政许可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们将把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好落实。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行政许可法的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工作,保障行政许可法在我市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继续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与培训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采取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宣传行政许可法,使人民群众能拿起行政许可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监督和促进我们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继续抓好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配套制度,特别是行政许可的相对集中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听证制度、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审批回避制度、审批工作人员定期轮岗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制度,听证制度,招标拍卖制度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要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打造阳光政府;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审批机制,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打造高效政府,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
四是加强对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要精心组织检查,全面掌握各地各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情况。对全市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行政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清理、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等,重点检查实施行政许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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