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2024-11-15

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精选10篇)

1.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一

情况说明

我公司因人事变动,没有做好相应的交接工作,造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未能按时到期换证,我公司已深刻认识到此事的严重性,已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作出了严重批评,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对该事情引以为戒,在工作中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在此,对没有按规定时间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年检换证给相关部门及领导带来的不良影响和不便,我公司郑重道歉,并承诺在以后的开发资质到期换证过程中,按规定时间完成所有工作事务。现我公司已将房地产开发资质到期换证的资料准备齐全,特申请资质延续,望予以批准为感!

特此说明!

公司名称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 篇二

1、甲级资质标准(1)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满3年;(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0万元;(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5)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20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16人;(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8)近3年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近3年企业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2、乙级资质标准(1)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证书满1年;(2)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3)企业的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60%;(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5)专职专业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其他人员应具有造价员(师)资格,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得少于8人;(6)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必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7)由本企业办理的专职专业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8)企业取得暂定级1年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9)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10)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齐全;(11)近1年企业在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二、项目组成1.单项工程: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工程项目。2.单位工程:可以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3.分部工程:按专业、部位确定(如空调、电梯、通风)4.分项工程:按材料,施工工艺设备划分。

三、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1.建设性质划分:新建、扩建、改建、拆建项目。2.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和非生产3.项目规模划分:大中小三类;更新改造分为3000万以上和以下。4.按项目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5.按项目投资来源划分:政府和非政府, 经营性政府和非经营性政府

四、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

五、投资决策阶段内容:编报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

六、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工程技术、建设准备、施工、生产准备(项目建设转入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1.工程技术:初步设计(编制项目总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2.建设准备: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水电通信道路接通;组织招标选择监理承包单位及设备和材料供应商;施工图纸;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3.施工:在保证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环保目标的前提下进行,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由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

4.生产准备:招收和培训生产人员;组织准备;技术准备;物资准备;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报程序 篇三

2008-02-29 文章点击数为:7714 字号: [大] [中] [小]

一、审核、审批依据

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7、1起施行),建设部公告[2004]278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内容的公告》,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设部备案。

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标准

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九条: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乙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暂定期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核定为乙级资质,符合暂定级条件的再设一年暂定期。

三、企业申报程序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单位直接向建设厅申报,由建设厅初审后全部报建设部审批。

2、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单位向注册地设区市建设局(建委)申报,由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初审后全部报建设厅审批。

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每双月的前5个工作日受理(暂定期或有效期满的也在此时限内申请)。

2、单位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复印件进行核对。

3、单位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自建设厅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审批结果在陕西建设网(公示公告栏)公示。

五、企业申报材料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建设部格式文本)(申报甲级的需提供电子文档)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格式文本(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劳动合同;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指由工商局提供的企业情况登记表,不需提交公证书);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三)说明

1、企业的资质申请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

2、附件材料为企业申请资质所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按照以上附件材料内容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

3、企业向资质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进行核实。

4、附件材料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分册装订的,还应在每册封面注明共几册、第几册及本册的主要内容。

5、附件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

6、《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封面不得使用硬皮或塑料皮。

4.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四

一、设置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同时,并在网上申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网上下载,网址:)及其电子文档;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批文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5、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6、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7、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8、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9、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10、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半斗,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网上下载,网址:)及其电子文档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4、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5、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6、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7、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8、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

3、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一)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请与受理

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申请资料均由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报窗口受理,并于受理当日交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1)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申请资料及电子文档一式两份;

(2)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审验企业报送的资料原件,同时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专用章;

2、初审与上报

市建委自接到企业申请甲级资质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时间和公示时间除外),完成初审工作,初审合格的7个工作日上报建设部。

(1)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2)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并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3)建管处提出审查意见;

(4)分管委领导审签,市建委作出初审意见。对不同意的由市建委出具初审不合格的书面章见;对同意的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建设部。

(5)建设部审批制证,由市建委代为领取、发放。

(二)乙级(暂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办理程序及时限

1、申请与受理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暂定)和申请转正乙级资质的申请资料均由区县(自治县)建委负责受理并提出审查意见。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1)区县(自治县)建委受理企业申请后,审验企业报送的资料原件,同时在资料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并签署审查意见;

(2)对于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企业不符合原因;

(3)对于符合资质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建委将审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连同签章完备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1份)及附件资料(一套)一并报送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报窗口;

(4)区县(自治县)建委应随时受理企业申请,市建委随时受理区县(自治县)建委的报件。远郊区县(自治县)可通过邮寄方式报送资料。

2、审查与审批

市建委自接到区县(自治县)建委的审查报告和附件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专家评审时间和公示时间除外),完成审批工作。

(1)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2)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专家评审意见;

(3)建管处提出审查意见;

(4)分管委领导审批,市建委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制作证书。对不同意的由市建委出具审批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对同意的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

(6)窗口出件。审批不合格的书面意见和审批合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正副本均由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申报窗口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凭介绍信领取。

申报窗口: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3号窗口

窗口电话:63672118

承办机构: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负责人:张琦

5.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五

取消工程咨询资质门槛后工程质量鉴定的必要性

关于资质、资格管理不断有重磅举措出台征求意见。

6月份发布的《施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取消对企业注册人员的要求。

7月7日,住建部发布《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监理资质要逐渐与注册人员数量分离。7月17日,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再提及“工程咨询企业需取得相应资格”的要求,或率先取消企业资质。

在取消资质门槛之后,资信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住建部:责任建筑师将成为监理的“甲方”

监理企业资质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

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对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作出部署。虽然“建筑师负责制”制度到目前还只是“半只未落地的靴子”,其中提到:适应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的改革要求,结合有条件的建设项目试行建筑师团队对施工质量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试点由建筑师委托工程监理实施驻场质量技术监督。监理从建设方的“乙方”变为责任建筑师的“乙方”。

意见还提出加快以简化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监理企业资质标准与注册执业人员数量要求适度分离,健全完善注册监理工程师签章制度,强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责任落实,推动建立监理工程师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意味着在施工企业资质之后,监理资质也将不再与注册人员相挂钩。注册城乡规划师制度改革 城市规划协会被授权赋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明确注册考试由人社部和住建部负责,注册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这是在国务院注册执业资格制度改革的要求下,第一个由行业协会来接管的注册执业资格。通知中说,国家对注册城乡规划师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明确注册考试由人社部和住建部负责,注册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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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过去相同的是,考试的相关工作依然由人社部和住建部负责,考试通过获发两部委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不同的是,注册及继续教育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由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盖章并核发。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组织相关的远程教育课程培训,同时提倡专业学科力量较强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规划院所等机构提供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培训服务。有关机构组织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前,应通过注册城乡规划师继续教育系统将课程计划、师资名单、课程内容等报中国城市规划协会进行评估。通过评估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的通知,全部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官方网站上公布。

发改委:取消工程咨询企业资质

把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从工程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

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再提“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等条款,工程设计、工程监理等也从咨询业务范围中去除。或表示工程咨询行业或将首先在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也表示发改委与住建部在管理职能上要逐步厘清。

此次是今年发改委第二次发布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此前在2017年1月发改委发布《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后未见下文。两相比较,变化很大。

首先,《办法》对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和专业划分作出规定,业务分为四大类,分别是:

(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咨询);

(二)项目咨询: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内容;

(三)评估咨询: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四)全过程工程咨询:采用多种咨询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

2017年1月的征求意见稿中工程咨询单位资格服务范围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一)规划咨询:编制各类发展建设规划;

(二)项目前期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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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估咨询:对上述

(一)、(二)项内容以及初步设计等的评估咨询,以及项目后评价、项目概预结决算审查等;

(四)工程设计;

(五)招标代理;

(六)工程(设备)监理;

(七)程项目管理:对工程项目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组织实施进行管理。两相比较,取消了工程设计、招标代理和工程监理等由住建部管理并发放资质许可的业务内容。其次,在原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取得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在认定的专业和服务范围内开展工程咨询业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包括资格等级、专业和服务范围三部分,而专业被划分有三十三个之多。要取得资质需要业绩、技术水平、装备、人员、管理等条件。此次专业划分减为22个,未再提资质要求。第三,提出在咨询成果文件上除加盖工程咨询单位印章外,首次提出要加盖主持该咨询业务的咨询工程师(投资)本人执业专用章。

第四,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颁发。中咨协还负责工程咨询单位的执业检查。新办法提出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具体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行业公认、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可以在自愿接受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监督下,对工程咨询单位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工作。国家和省级发展改革委每年对自愿申请承担资信评价工作的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后选择确认一家开展。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照。

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也不得对未参加或未获得资信评价的工程咨询单位设置执业限制。此意味着此前“唯一”的行业协会将会逐渐“多元化”。

点评:发改委的这个文件,内涵相当丰富。研究下来似乎包含了多方面的意思: 取消了企业资质管理;

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不再属于工程咨询业;

用资信评价代替资质管理,但明确资信区别于资质,并不具有市场准入的强制性;

弱化了过去具有“唯一性”的行业协会的作用。

河南众益经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集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工程招投标代理、政府采购代理、工程造价编制与审核、工程造价鉴定、工程质量鉴定、房屋安全鉴定、环境损害评估鉴定、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科技成果评价、科技项目代理与评估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集团公司。

河南众益集团是中国物管协会房屋安全鉴定委员会单位会员、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单位会员、河南省科技咨询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河南省注册造价工程师协会单位会员、河南省建设工程招标协会单位会员、河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单位会员、河南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单位会员,河南众益集团——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技术可靠、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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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具有国家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河南省科技咨询机构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司法鉴定许可证书,入选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库、多地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库,获得中国科技咨询协会推荐证明、河南省科技咨询业协会推荐证明等资质。

6.HR管理资质三大证书汇总说明 篇六

一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培训认证,该认证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也最受国内专业人士认可的职业认证。

二是美国的高级国际人力资源管理师(IPMA-CP)培训认证。该认证不仅是国际权威性较大的认证,也已经在国内与国家级的机构展开一系列的合作,成为逐渐被国内企业、机构认可的人力资源专业培训认证证书。来自国资委、国家外专局、北京大学、中海油、中国大唐等多家国家单位和部门均接纳了IPMA-CP的人力资源专业培训认证。

三是英国剑桥CIE人力资源培训认证。英国剑桥CIE同样是国际影响力巨大的培训认证中心,其国际影响力甚至超过美国IPMA。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中英合作项目中,提供英国剑桥CIE人力资源的培训认证。通过CIE人力资源考试的考友将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颁发的“中英项目职业能力认证证书”和剑桥大学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注册登记,可以上网直接查询证书真伪。

可以看出,人力资源培训认证领域中的三大证书各有特点,其中两种证书是获得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认可的,而美国的IPMA-CP证书则通过合作方式逐步在国内企业、教育领域获得推进。

人力资源管理师IPMA-CP证书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目前,国内IPMA-CP证书的获得有三个途径:

1、自考途径:主要通过北京大学,以自考方式申请获得IPMA的初级和中级证书。该考试形式将在2011年1月举办第一次认证考试。

2、央企途径:具有央企身份的报考人员可以通过国家外专局报名参加IPMA的高级证书认证测试。届时,国家外专局会组织专门的培训与考试。

3、社会培训途径:无法或不愿意通过上述途径获得IPMA-CP认证的考生也可以通过社会培训机构获得报名参加初级、中级、高级考试的资格与培训机会。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培训机构均提供初级、中级、高级所有级别的培训课程与考试,有些培训机构只能提供初级和中级的培训与考试。基本上,国家外专局及特许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课程以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IPMA课程为主,而双证项目的培训机构则以初级和中级IPMA课程为主要培训内容。国家外专局特许培训机构(高级IPMA培训)包括:南方电网北海培训中心(北海)、外专局培训中心(北京)、厦门国资委联合培训基地(厦门)、中国大唐哈尔滨培训中心(哈尔滨)、中金会(北京)。其中,中国人才研究会金融人才专业委员会(中金会)也向北京地区社会人士提供高级IPMA认证的培训课程。

考生在报名参加IPMA的课程培训与考试时,一定要详细咨询机构的IPMA培训级别和培训内容,以免影响自己的考试计划。

英国剑桥大学 CIE 商务管理

国际人力资源(高级)职业资格认证 背景介绍:

该证书由劳动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和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CIE)联合签发,是为配合我国加入WTO以后,培养国际职业标准的企业管理人才而开发的新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简称CIE)是直属于剑桥大学的一个考试机构,主要负责考核并颁发全球通用的、具有极强实用性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由CIE提供的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在世界上多个国家的众多大学、教育机构和跨国企业广泛认可。目前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约有每年200多万人参加剑桥CIE的考试。伴随CIE进入中国后近10余年的本土化培育及经由劳动部的大力推广,目前这一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在中国的认可度高度上升;其国际化的职业标准为众多外企、三资企业所青睐,是求职者能力体现的“就业通行证”。

剑桥 CIE 人力资源证书有哪些优势?

1、属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全球通用。

2、国际认可度高,深受众多外企、三资企业青睐。

3、在中国有合法身份。国家劳动部大力推广,在中国拥有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同等待遇

4、双身份双认证一举两得。

5、教学过程结合国际教育特色,注重实战能力。

剑桥 CIE 商务管理人力资源证书对工作有哪些帮助?

1、外企直通车:一脉相承的国际理念培训,助您成功就业外企并获取高薪职位

2、提升工作技能

3、改善职业景况

考试时间及内容有哪些?

1、每年的5月、10月剑桥CIE组织全球统考

2、剑桥CIE人力资源证书的考试分为笔试和大作业两种考试形式。

3、考试由剑桥大学主办,实行全球统考。

4、接受汉语授课汉语考试。证书效力与英文考试等同。

CIE国际高级人力资源管理证书介绍

证书简介:

CIE职业资格证书采用的是国际通行的职业资格标准,其资格标准和世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培训注重学以致用,将完成岗位工作所需要知识和工作中实际运用相结合,帮助人才在自己的学习和训练中逐步认识实际工作岗位要求达到的目标。注重培养人次的基本素质和岗位的工作技能。

受训人员通过规定标准和现场考评,成绩合格可以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颁发的能力认证证书。

参加英方证书机构统一安排的书面考试,成绩合格可以获得剑桥大学职业资格证书,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注册登记,考生和企事业单位可以上网查询证书真伪,与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证机构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Occupational Skill Testing Authority Ministr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P.R.C)

英国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

University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Examinations)

通过现场考评,获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颁发的“职业能力认证证书”。

通过书面考试,获得剑桥大学国际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剑桥大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OSTA)加贴防伪标识

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课程详介

课程目的

深刻领会人力资源管理及其在企业战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就业市场和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完善的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按照国际化、标准化的工作模式和流程,高效完成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员工招聘、档案管理、工资福利、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关系等。

课程概述

本课程是以平衡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为目的,以最大程度发挥员工作用为核心理念,通过案例的方式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技能和部门内的如何进行工作协调的策略,达到在实际工作环境中对技能的熟练应用,以及可以独立思考和工作的方法与能力。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人力资源管理的作用、商业环境和就业市场的影响、人力资源规划、工作组织和沟通、薪酬、激励和培训等。

剑桥CIE人力资源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培训:

培训内容

课程模块

考核目标

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目的与方式、认识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就业市场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根据企业要求调查就业市场满足人力资源需求、起草企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招聘和选拔工作;面试工作、冲突的解决、评估绩效;识别企业内部冲突的解决机制、奖励机制、执行企业的薪酬福利、奖励和激励制度;组织员工培训

报名资料

7.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七

1、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含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情况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物业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5、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复印件;

6、物业管理企业业绩材料(含审计报告复印件: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前一个月以前的注册资本情况);

7、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原件明细表。

注:

1、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复印件规格一律用A4纸,另附申报材料目录;

2、企业上报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填报《收取证书原件明细表》一式两份,窗口受理人员核对无误签字,企业留存一份作为取走原件的凭证;

4、以上材料须整理成册后随临时资质正、副本,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的原件装入档案袋一起上报;

5、待审验合格后,随三级资质证书一同返还;

6、咨询电话:82185638

申报材料审核标准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采用统一样本,由市房产局提供或由企业在大连市物业管理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下载。

2.申报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其中第2.4.5项需另备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申报企业的公章,经核对内容无误后,受理单位在复印件加盖专用章并留存,原件返回申请单位。

3.申报材料中第4项中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指物业管理企业中管理层以上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包括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绿化人员等;

执业资格证书指建设部统一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其中: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副经理、总经理助理、三总师应当取得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部门经理、管理人员应当取得部门经理或管理员岗位证书;

技术人员包括企业中从事技术保障工作的维修工人;

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少于5人,工程、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

注:①工程、管理、经济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包括政工师、教师、医师等;

②中级职称证书主要由人事管理部门颁发。中直企业、部队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有效。

4.物业管理企业业绩材料应当综合反映:

⑴企业基本情况(企业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等);

⑵企业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建立的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等;

⑶企业取得的业绩,如达标、组织质量体系认证、人员培训、新承揽项目、业主评价等;

⑷企业物业服务情况,包括:企业履行服务合同情况,企业对业主投诉处理情况,企业对小区维修保障情况、企业依法收费情况(列出收费明细和标准)等;

⑸物业管理企业经济指标,包括:物业费收费率,企业盈亏情况,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等。

⑹申请核定资质等级前一个月以前的注册资本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一、办事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查;

3、核发资质证书。

二、申办资料:

1、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物业管理企业三级(暂定)资质证书正、副本;

4、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

5、物业服务合同;

6、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三、审批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5号令)

四、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五、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六、责任处室:物业管理处

七、事项类型:审批

八、收费标准:无

九、办理地址:迎春路2号

8.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八

为方便企业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提高工作效率,现将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送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方式

公告的企业领取资质证书时,请按照《关于填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厅[2010]36号)要求,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填报软件》报送企业资质申请信息或资质变更信息。对于在报送企业资质申请材料时没有通过软件报送资质申请信息的企业,须通过软件补报资质申请信息;如在报送资质申请材料时已通过软件报送资质申请信息,但在公告领证时有资质变更事项,需通过软件报送资质变更信息后,再领取资质证书。

对于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信息发生变更但未办理变更或备案手续的,公告发布后,将按企业报送资质申请材料时报送的资质申请信息打印资质证书。

二、领取证书方式

(一)当面领取。有关单位持相应资料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办理领取资质证书手续。无特殊情况,上午办理手续的,当天下午可领取证书;下午办理领证手续的,下个工作日上午可领取证书。

(二)即时领取。企业电话确认证书打印后携相应领取证书材料到受理办领取新资质证书。

(三)邮寄方式领取。有关单位可将领取证书所需材料及回邮地址邮寄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受理办收到邮寄材料后,对于手续齐全的予以办理领证有关手续,并将新资质证书按回邮地址以收件方付款方式回邮至指定单位(请考虑资质证书在邮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要求受理办付款的,将不予办理。

三、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一体化等),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初审部门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以旧换新,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持已办理遗失补办的相应材料领取新证。

4.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后发生变更,需在副本变更栏里注明,或提供资质初审部门的变更备案表;原资质证书发生遗失、损毁的,请提供资质初审部门办理的遗失补办手续。

5.外商投资企业请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造价咨询、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领取本企业的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园林绿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请提供本企业介绍信;领取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或代其他企业领取各类资质证书的,请出具资质初审部门介绍信。

2.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3.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原资质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

4.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后发生变更,需在副本变更栏里注明,或提供资质初审部门的变更备案表;原资质证书发生遗失、损毁的,请提供资质初审部门办理的遗失补办手续。

受理办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

电子邮箱:slb@mail.cin.gov.cn联系电话:受理勘察、设计 010-58933701

受理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城市规划、园林绿化 010-58933701

受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010-58933774

资质证书变更 010-58933774

受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估价 010-58933470

受理招标、一体化 010-58933470

证书领取 010-58933611

传真:010-58933243

9.咨询资质工作情况说明 篇九

一、办理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变更申请,含变更事项、理由及说明; ③ 变更前后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④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⑤ 现资质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⑥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要求或申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申请编号”暂请空缺。

三、“变更信息”栏中只需填写发生变更的各项,未发生变更各项请空缺。

四、“审查意见”栏由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

五、“审批意见”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填写,有关领导签字后加盖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公章。

六、临时资质持证单位的变更申请均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七、部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八、地方临时资质持证单位如果发生单位名称变更之外的其他变更,由其所在地省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其资质证书副本的“变更记录”栏填写记录并加盖公章,日期以“审批意见”栏日期为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10.资质申报填写说明范文 篇十

1.从业人员年末人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统计报表期末人数填写。

2.年末离退休人员:指本企业报告期内离退休的职工总人数。3.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是根据本企业报告期每天实际拥有的人数包括非本企业人员,如外单位借入人员、民工、个体劳动者等)经统计计算出,按照在那里劳动在那里统计的原则。公式如下:

月平均人数=报告期每天实有人数相加之和÷报告期日历天数 年平均人数=报告期各月平均人数相加之和÷12 4.管理人员:指本企业报告期内的厂长、经理以及在各职能机构、各级建筑施工组织(或附加辅助生产单位)中从事行政、生产、经营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数。包括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脱离生产岗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工人在内。

5.有中专以上学历人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执有国家认可学历证书的人数填写。

6.有职称人员:按本企业报告期内执有国家有关职称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数(包括退休聘用人员)填写。

7.工程技术人员总数:按本企业报告期内已经评(聘)了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务),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数填写。

8.聘用退休技术人员:按已经评(聘)了专业技术职称(务),并已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合同聘用期一年以上的人员的人数填写。

9.项目经理:按本企业报告期内已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人数填写。

10.持证上岗人员:按本企业在报告期内已取得有关资格证书,并从事施工、质检、预算及安全等岗位工作的人数填写。

六、企业财务、生产、经营状况

1.注册资本:按工商营业执照内容填写。

2.资产总额:指本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3.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4.流动资产:指本企业可以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5.负债总额:指本企业全部资产总额中,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6.净资产:又称所有者权益,指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7.实收资本: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实收资本中如有外币形式投入的资本,要折合成人民币形式填报。8.国有资本: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9.法人资本:指其它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0.个人资本:指社会个人或者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1.港澳台商资本:指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2.外商资本:指外国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按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有关内容填写。

13.企业总收入:指本企业报告期内与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包括建筑业收入与其它收入。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4.建筑业总产值:指本企业自行完成的按工程进度计算的建筑安装总产值。它包括建筑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等。

15.利润总额:指本企业全年实现的利润,亏损以“-”号表示。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16.所得税:指本企业在报告期内按照国家的税法规定交纳的所得税。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7.净利润:指本企业实现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后的利润。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18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联系的各类固定资产原值。如生产和行政管理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及试验设备和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料目分析归纳填写。

19.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净值: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联系的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

20.建筑业增加值:指建筑业企业在从事建筑产品生产和提供劳务总值中除去外购物质产品价值、中间投入价值和劳务费用后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折旧后的转移价值。

建筑业增加值通常采用分配法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建筑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税金+营业利润

具体公式为:

建筑业增加值=本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工程施工应付工资+工程施工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税金+管理费中的劳动待业保险费+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营业利润

21.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指本企业内(报告期)累计提取的折旧。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2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养老、人身、医疗、家庭财产保险等。

23.生产税净额:指本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的计算公式为:

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

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产品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特别消费税等,及缴纳的各种规定费用,如教育附加、排污费等。

24.营业利润:指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再减去期间费用。营业利润计算公式为:

营业利润=工程结算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劳务作业利润+材料销售利润+对外承包工程利润+其他销售利润+多种经营利润+机械设备租赁利润+其他业务利润一管理费用一财务费用。

25.建筑业劳动生产率:指企业全部职工按其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其公式为:

建筑业总产值÷报告期内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

26.资产负债率:指企业全部资产总额中,借用外部资金所占份额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年末负债总额年末资产总额100%。按本报告期期末财务报告数据填写。

27.净资产收益率:指企业运用净资产获得收益的能力。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一应交所得税)[(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100%

28.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29.近三年工程结算收入: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告分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七、设备

1.机械设备总台数:指归本企业所有,属于本企业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台数。它包括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2.机械设备总功率:指本企业自有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以及其他设备等列为在册固定资产的生产性机械设备年末总功率,按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包括机械本身的动力和为该机械服务的单独动力设备,如电动机等。计量单位用千瓦,动力换算按:1马力=0.735千瓦折合成千瓦数。电焊机、变压器、锅炉不计算动力。

3.机械设备原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的购置价。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

4.机械设备净值:指企业自有机械设备经过使用、磨损后实际存在的价值,即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值。按本企业报告期末“固定资产”台帐据实填写。5.动力装备率:又称动力装备系数或动力装备程度。动力装备率=机械设备总功率÷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千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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