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石料运输合同范本

2024-09-28

沙石料运输合同范本(精选9篇)

1.沙石料运输合同范本 篇一

沙、石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供货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一、供货项目及范围

1.河沙、2-4碎石、石粉、PC325水泥,双方约定,乙方承诺所供应的以上材料必须符合业主方或者建设方的技术要求,运输的材料和提供的原始样品必须始终如

一、严把质量关,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和运输时间段上改、选用劣质的强度不够、不洁净的产品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2.除双方己签定的供货项目外如另需增加的项目,双方到时再议。

二、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合同:河沙的价格为81.5元/立方(含运费);2-4 碎石的价格为52.5元/立方(含运费);石粉的价格为30元/立方;水泥的价格为385元/吨。以上价格为最终的价格(从工程开始至工程结束,不因市场的波动或其实因素的调价而波动或调价),含税或者不含税

三、供货材料结算及拨付

河沙、2-4碎石、石粉等任意一种材料每供货至800立方为一个结算单位进行结算,一次结清500立方的价款,款项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支付,剩余300立方进行累计,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

PC325水泥在每拉至100吨时结一次结清,如因双休日或者其实原因可以顺延到周一或周二结清。

四、结算依据

1.结算依据为:甲方在乙方供货时按供货的数量所开据的给乙方的一式三联收据中的其中一联和甲方进行比对,比对无误后,由甲方开据一个阶段或者双方约定的一定量的总方数给予结算。

五、材料质量要求

1.按照业主要求、设计图纸要求和高尔夫球场建造的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材料质量要求“良好”标准,且要得到甲方、业主的一致认可。

六、材料验收

1.材料由甲方指定的专人来验收,要二人或者二人以上的人员签字为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有对所有材料的质量、数量、品种等的直接监督和管理,有权拒绝劣质的业主不认可的材料进场,有权拒绝业主方不认可的其它品种材料进场,并且监督、监管好所有材料 2.验收标准: 业主方认可的材料标准(以原始的样品为基准)

七、安全供货

1.供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循国家现有的有关安全规定,重视供货过程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2.一旦发生重大的伤亡事故,乙方须自行解决,一切运输途中发生的所有事情均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的,按合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赔偿逾期付款额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以补偿。(3)、因甲方责任造成供货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

(4)、因甲方责任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供货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运输,如果乙方拒不运输,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或从该项工程的余款中扣除。

(2)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如断货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提请双方的的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正式验交后,甲方结算清工程款之日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采购方: 供货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2.石料运输简单合同 篇二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货物名称:

第二条、运输费用:xx元/立方米(包含车辆运输活动中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此价格一次包死,以后不再因其他因素调整运输费用。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第四条、货物到达地点:

第五条、货物质量及计量方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安装材料规范质量要求及材料采购方的质量要求;以材料采购方材料员现场计量的数量为准并现场开具材料收货单。

第六条、各方责任

1、托运方的责任:

a、负责提前通知承运方在指定的时间将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运送到施工现场。

b、在承运方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托运方负责验货收货的人员应及时验货计量收货并开具收单。

2、承运方的责任:

a、在托运方要求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若因承运方运送到货不及时而使现场停工待料,承运方承担托运方一切损失(托运方补偿给作业工人的误工费、生活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工程进度延误损失等)。

b、承运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过桥收费、超重超限罚款、城市占道罚款等等)和一切意外伤害损失均有承运方负责。

c、承运方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运输;承运方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社会上干扰进料卸料的事件;由于承运方自身原因发生的所有纠纷均有其自身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3.石料加工合同范本 篇三

(乙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

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

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3.2交货地点:

3.3现场收货联系人:

五、包装标准

5.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5.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六、货款支付

6.1 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6.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6.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4.砂石料购销合同的范本 篇四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 工程建筑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供应要求:

二、质量要求:砂严格按照GB/T14684-20xx,石料严格按照GB/T14685-20xx标准组织供货。

三、合同履行地点:柯城区曙光路祥华.加州洋房二期工程施工现场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五、合理损耗及计量方法:按现场实际量方(过磅)交货,数量以现场材料员签单为准。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包装物不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叁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甲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伍日内由需方书面提出。因质量不符合约定,乙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甲方要求换货。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按每月供货实际数量支付80%货款,余款以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数量为准并工程款到位后一月内付清。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 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乙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车辆到达现场要避免扬尘落灰,如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乙方需付全部责任。

2、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5.碎石料供应合同 篇五

供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甲方建设施工所需原材料供应一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 原材料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单价:

二、质量要求:

1、碎石符合公路建筑材料质量标准要求:

2、按照甲方约定的石料厂运料,如有变化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技术人员检定符合标准认可后方可进料。进场数量最终根据实际进场为准。

3、必保项目:

(1)质检员外观检查不得有泥块等其它杂质。

(2)进场材料不得含有风化岩,风化岩含量不得超过0.5%。

(3)进场材料含水量不得超过1%(雨天除外)。

三、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为 ,由乙方负责运输。

四、交货期限:

甲方以电话形式或传真形式通知乙方数量及到场时间,交货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五、价格:

单价包括出厂价、运费及税金。

六、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

2、结算时乙方出具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

七、甲方责任:

乙方所供应的材料,经甲方质检员、收料员验收合格计量,并联合签字。不符合协议中规定的材料一律不准进场。入场后一经发现,甲方追究上述人员的责任,同时乙方必须负责将不合格的材料清除出厂。

1、甲方采取打方进行计量。

2、对于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甲方所需原材料,甲方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全部货款的5%罚款。

八、乙方责任:

a)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乙方必须按甲方的通知,按时、保质、保量、进行供应。

b)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c)如乙方乱开供料单或私自变更山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经对方的同意均不得随意变更和中止。否则,应承担其变更和中止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本协议履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诉讼解决时,双方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盖章):

单位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单位代表:

联系电话:

6.石料购销合同书 篇六

需方:(简称甲方)供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进行,特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甲方供货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及时限:

1、甲方在 营松高速12合同段 工程建设中,使用乙方石场生产的一般通用建筑石料的基本规格的石料,乙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向甲方供应总方量约 立方米石料。

2、价格(含运费,包运至目的地)以 元∕立方米为结算价格。

3、时间规定:由 年 月 日起至甲方该工程项目完工止,在此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另行使用他人的车辆及石料。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甲方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乙方需求的时间、数量、规格,乙方将在需求时间内供货,运输至甲方指定的本工程的石料堆放场地。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

5、石料在装车、运输、卸货堆放期间的安全责任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教育相关人员并承担责任。

6、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向甲方提出质量价格调整申请,如

有变化双方及时协商解决。

7、甲方须向乙方开具石料验收单。乙方每月凭此验收单于每月25日向此标段项目公司进行结算,月末本月石料款全部结清,实行一月一清。

8、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期付款的,也没有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的,乙方有权停止供料,并按每超过十天未结货款总额10%计罚,以此类推。如经多次催促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乙方随时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以上协议暂定八条,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林区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协议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法人签名: 乙方法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7.砂石料采购合同 篇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8.砂石料购销合同书的范本 篇八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提供的建筑用砂、石材料,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1、砂(规格0.1~1mm),单价为:46元/m32、石子(规格2~4cm),单价为:46元/m3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用自卸汽车将砂、石运送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卸货,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

五、砂、石验收:

甲方在对砂、石材料进行验收时,对不合格砂、石材料拒绝签收。砂、石材料的数量以每车实际丈量的数量进行计算。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砂、石材料的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砂、石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砂石料购销合同书的范本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坐落于南康市第三中学运动场改建工程,使用乙方“圣塔”牌水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供货时间:

协议签订日起至工程完工。

二、供货数量: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三、供货价格:

经双方协商目前价格P.C32.5等级袋装水泥包到包下价格为425元/吨。往后价格在此基础上随行就市。如遇市场价格涨跌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供货方式:

甲方应按工程进度实际需求量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供货;乙方负责将水泥运至该工地指定的堆放地点,甲方应保证工地堆放点的道路畅通,因道路不通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由甲方负责;搬运距离超出正常搬运距离(即10米)时,增加的额外卸车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水泥验收:

甲方在对水泥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数量有异议,甲方在当天通知乙方,经双方协商无异议时甲方予以签收。

六、双方责任:

1、乙方应确保合同期内的水泥供应(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所供应的水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应的水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经勘查后确属乙方责任(以国家质检部门的鉴定为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每次所供应的水泥重量必须保证数量,甲方应每车进行抽检,如果检查数量的磅差在0.3%以内,按出厂数量计算,超出0.3%,以双方确认后的数量计算。

3、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本品牌的水泥与其他品牌水泥混合使用,以免产生纠纷。如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违规操作或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乙方在每月月末前报送当月材料的数量送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后在次月15号前支付乙方所供应材料总量90%工程款,余10%待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一份留底。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砂石料购销合同书的范本3

合同编号:20xx—12—26

甲(供)方:沾益县中天石材有限公司

乙(需)方: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

合同编号:20xx—12—26

单位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砂石料严格按照GB/T14684—20xx标准组织供货,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质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权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运出乙方现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和时间:以乙方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在乙方料场交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次日完成货物配备)。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承运,乙方承担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以工地现场实际过磅(方量)为准雨季材料受雨水影响含水率较高,到场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3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5日由乙方书面提出。因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乙方要求换货。

六、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开据的发货单为凭证结算,每月20日对账,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结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结清,甲方不开据货物和运输发票。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范围外运输过程中涉及环保、道路维护、交通及运输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扰等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货款付清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上、下涨(跌)幅达到5%时,需进行价格调整,双方确定的新价格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定。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砂石料购销合同书的范本4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优质快速地建好丁字镇园区路C1标路段,就甲方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项目部用砂、石材料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购销范围:

甲方修建丁字镇园区路拓宽工程C1标路段稳定砂项目及后段工程所需砂、卵石。

二、价格:中砂21元/吨,石31元/吨。

三、交货时间:以甲方通知的到场时间为准。

四、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装卸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送足壹拾伍万元砂、卵石作为合同履约金,之后三天一清,工程竣工验收后,一次性付清。付款前应由甲方材料员根据收货量开出证明,经审核后再付款。

七、质量要求:

1、砂为粗砂,粒径为0.2-0.35mm,含泥量不大于3%,无杂质;

2、卵石为粒径10-24mm颗粒级配均匀良好的卵石,含泥量不大于2%,无杂质。

3、量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供货数量,按车定量;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采取不定期抽取车辆过磅,重量与数量依据抽样按实计算;

八、供货要求:

乙方按照工程进度需要保质保量供应砂、石材料给甲方。质量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必须保证砂、石材料的供应,铲车搅拌四合料的场地,以及水泥等材料的堆放场地。

九、计量标准:

数量验收方法:

供方每批货物到达需方施工现场后,由需方材料员现场清点数量,确定数量并签认,双方签认后,由需方材料员提供(工地收料单)一式三份,交供方一份,作为结算依据。

十、安全措施:

乙方在砂、石材料开采、运输过程中,一切作业施工运输过程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质按时提供甲方工程施工足够的砂料、石料,造成人工停工或耽误甲方工期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乙方未能及时提供砂、石材料,后八轮及铲车施工场地〉

2、甲方保证此合同项下的材料自用,乙方有权对甲方倒卖的材料收取双倍货款,并有权终止合同且保留追索的权利。

3、合同双方应严守有关商业秘密(如合同单价、数量等),如因泄密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受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害方有权终止合同。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自应当付款之日起如果欠款超过15天,从第16天起,按未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签字生效。不得违约,否则追究违约方责任。

供方: 需方: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9.购买石料合同 篇九

1、乙方持甲方现场专人签认的收料单到甲方项目部核对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点收入财务挂账。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乙方未提供国家正式税务发票,甲方将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定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次月十日付款。

2、材料结算款在甲方收到业主当期计价款后一律通过开户银行转账支付,如因本工程业主计价滞后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时,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帐户。如乙方随意改变帐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2、如仍未解决,依法向甲方企业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供方在运输途中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电 话:开户账号:

乙方(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 电 话: 开户账号:

年月日:

购买石料合同范文篇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详见报价单)109物业维修材料:

1,109物业房维修装饰材料;

2,活动室维修装饰材料;

3,两个单人宿舍地板维修装饰材料;

4,车库门贴瓷砖维修装饰材料。

合计金额:25849.68元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捌佰肆拾玖圆陆角捌分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内蒙古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乙方负责卸货。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

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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