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2024-09-26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共11篇)

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一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简报

第106期

山西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09年1月5日 芮城县采取得力措施巩固换届选举成果

芮城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培训当选干部,关怀落选干部,关照卸任干部,做好工作交接。通过四项措施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进一步巩固换届选举成果。

一是培训当选干部。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由各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对新当选的 “两委”班子成员围绕政治、法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农村政策、农村干部领导艺术、农业科技知识等内容,进行了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他们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为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关怀落选干部。各乡镇党委在适当时机通过召开座谈会

和“一对一”谈心等形式,对卸任的村级干部和未当选的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帮助他们端正思想,放下包袱,以平常心态面对进退,做到落选不落志,全力支持新班子工作,一如既往地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出谋划策、做出贡献,确保了全县农村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是关照卸任干部。各乡镇通过逐村调查,摸清卸任村干部连任时间、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等。对换届后年满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满15年、在任职期间做出贡献的卸任村干部,按照县委《关于对农村卸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定额生活补贴的意见》,经过个人申请、经村党支部审核、乡镇党委严格审查、县委组织部研究审批,对符合定补条件的卸任村干部增补定额生活补贴,体现县委和县政府对农村卸任老干部的关怀。

四是做好工作交接。各乡(镇)按照选举时的包片分工安排,由各包片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各村召开新老“两委”班子交接工作会议,做好各村的公章、档案资料、办公设施和集体财产的交接工作,做到业务交接不断链、财务交接不遗漏、工作交接不留尾,确保村级工作的连续性。

报:张宝顺、王君、申联彬、任泽民、杜玉林、金道铭、王雅安,民

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省委组织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成员。

发:各市、县(市、区)委书记,各市组织部,各市、县(市、区)

民政局。

签发:何耀光责任编辑:张丽霞共印320份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二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村委会,换届选举,民主选举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中国的一项政治制度, 纳入了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 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形式即各地普遍实行的村民自治制度。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 由农民群众的自发创造到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普及, 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 再到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过程。民主选举则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条件和核心内容。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 东昌府区已经经历四次“海选”模式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笔者对东昌府区4个乡镇的换届选举情况进行了走访调查, 通过与乡镇干部及村民座谈了解近几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 并收集77份调查问卷。经过历次选举的实践过程, 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渐增强, 参与积极性大大提高, 历次换届选举参与率达到80%以上, 选举的政策、法规、制度、程序逐步健全完善, 大部分村能选出符合群众意愿的“当家人”, 但是在选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近几年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

1. 群众民主意识增强, 参与积极性提高。

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 东昌府区已经经历四次“海选”模式的村委会换届选举。经过四次选举的实践过程, 以及历次选举前的宣传动员、教育培训工作的开展, 群众普遍认识到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意义, 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维护自己的民主权益, 认识到选票的重要性, 选出真正符合自己意愿的“当家人”。历次换届选举参与率达到80%以上, 大部分群众能积极参与到选举中来, 比较关心村干部的人选问题。

但是, 也存在部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分两种情况:一是村民参与投票的积极性不高。在调查中被问及“会不会去参加选举”时, 大多数表示会去, 但是如果家里有事情, 比较忙, 则不会参加, 选择弃权。说明民主选举过程中, 或是由于选举制度本身的缺陷, 或是选举程序不到位, 造成部分群众对选举的不认可, 影响到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二是村民参与竞选村干部的积极性不高。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怕在工作过程当中得罪人;第二怕因工作耽误自己的时间, 影响自己的收入;第三因为工资待遇低。由于以上三个原因, 部分村村干部参与竞选的积极性不高。

2. 民主选举程序制度化、规范化。

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颁布以来, 普遍实行“海选”模式, 即两轮直选, 第一轮直选确定候选人, 第二轮直选确定村委会班子成员。与以往的提名候选人方式不同, “海选”模式能够更准确地表达群众意愿。经过四次“海选”过程, 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日益健全完善, 选举过程操作基本规范, 程序基本健全。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选产生;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名单, 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直接提名候选人, 差额选举, 无记名投票, 设立秘密划票处, 公开计票, 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等等。每步程序都严格按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进行。

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 选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由书记员代写选票过程中, 歪曲选民的投票意愿, 不按选民意见如实填写;代投委托票数量过多, 多达十几张;提前颁发选民证, 给贿选以可乘之机;流动票箱容易出问题。这些程序的疏漏, 都会对选举过程以及选举结果产生影响。

3. 村干部人选缺乏。

随着农村外出打工人数的增多, 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 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外流现象比较严重, 优秀村干部的选拔比较困难。东昌府区2004年换届选举, 选出的村主任当中, 初中以下学历的占3.52%, 初中学历的占67.63%, 高中学历的占27.4%, 高中以上学历的占1.45%。人才是强国之本, 要加快推动新农村建设离不开高素质、高学历人才的培养。农村人才外流, 一方面不利于优秀村干部人选的选拔, 另一方面即使村干部想带领群众致富, 人才的缺乏也只能使村干部心有余而力不足, 因此农村劳动力的流失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不利因素。对此, 可以以选拔“大学生村官”为契机, 引导人才合理有序地向农村流动, 不断壮大农村人才队伍。

4. 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家族问题。

在中国农村宗氏家族观念较为普遍, 对四项民主制度建设, 尤其是对民主选举产生深远影响。有74%的人认为家族势力是影响选举公正性的首要因素。在访谈过程中, 村民也表示谁的家族大谁在选举中占优势。村中出现势力相当的两大家族时, 选举过程中就容易出现矛盾纠纷。在这种情况下, 一村选举两个村主任, 每个村主任管理一个家族, 村里各项事务共同协商决定。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

村委会换届选举主要涉及新农村建设中的民主政治建设,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制度保障, 民主选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激发农村基层组织的活力, 打破了过去只能上不能下,

一干几十年, 死水一潭的局面, 使每个有能力的村民都有机会竞选村干部。经过村委会换届选举, 一大批政治素质高、文化学历高、带头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优秀人才被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 村干部队伍结构优化, 素质提高, 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2. 拉近了干群距离, 密切了干群关系。

村干部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村民对自己选出的干部人选比较信任, 没有了过去那种抵制猜疑心理, 在工作过程中会积极配合。村干部由于是民选产生, 改变了过去只对上不对下负责的工作作风, 在工作过程中, 既要考虑上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又要考虑村民的利益, 真正实现了对上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的统一。民主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干群关系得以缓和, 干群矛盾减少, 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明显减少, 有利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3. 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农村社会的稳定, 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一方面, 村民倾向于选出有能力、有知识, 能够带领大家共同致富的村干部;另一方面, 民选村官因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各项工作容易开展, 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积极性。干部群众一条心, 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强大活力。

三、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程序、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经过十年的发展过程, 我区广大农村地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制度、程序逐步健全, 但也存在部分问题不容忽视, 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完善:

1. 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 调动村民参与民主选举的积极性。

广大农民群众是村民自治、管理民主建设实施的主体, 在实践过程中, 最主要的就是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到四项民主制度建设中来。尤其在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及宣传发动阶段做好群众的动员工作, 使其认识到选举的重要性, 运用好自己手中的民主权利, 投好神圣的一票。

2. 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项民主制度是统一的有机整体, 民主选举是实现村民自治的前提, 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才是根本内容。只有后三项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才能使民主选举有序进行, 否则, 民主选举不但没有真实意义, 反而会带来选举过程中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甚至造成村民对选举的冷漠或不认可。

由于民主监督的不到位, 村务尤其是财务不公开、不透明, 造成群众对民选村干部的不认可、不信任, 认为谁当干部都一样。对民选村干部的不认可, 造成村民对选举的冷漠不认可, 在选举时, 部分村民就不能正确认真地对待自己的选票, 又由于碍于情面, 使得候选人拉选票现象得以产生。因此, 进行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在当前尤为重要。“给群众一个明白, 还干部一个清白。”一方面, 消除村民对干部的抵制猜疑心理, 使村民端正对待选举的态度, 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选好村干部。另一方面, 使候选人端正思想, 使其认识到当村干部不是为了个人利益, 而是为大家服务, 使其当好村干部。

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程序, 取消投票选举过程中的代写书记员, 采用对候选人进行编号或贴照片的办法, 方便不识字的人参加投票选举;严格控制委托票的数量;建议取消流动票箱。同时通过选举前的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以及选举后的建章立制工作的开展, 加强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的建设。

3. 试行“一票直选”和观察员制。

在2005—2007年的全国村委会换届选举中, 已有17个省份试点较大规模实行“无候选人选举”, 即“一票直选”模式。“一票直选”降低了选举成本, 节约选举时间, 扩大了选举透明度, 比较适合农民外出务工、不愿耗费太多时间投票等情况。

观察员制是在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等社会知名人士中选聘若干代表, 组成观察员队伍对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作为一种社会监督方式, 有利于保证选举的公平公正。

“一票直选”和观察员制已在中国部分地区试点或实行,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也比较符合现实需要, 可以考虑在我区部分地区先行试点。

选举程序的完善, 固然可以避免选举过程中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也可以选出好的村委会班子。但当前最主要的是应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的健全完善。四项民主制度应当同步前进, 平衡发展, 其中任意一项民主制度建设的滞后, 都会影响到整个管理民主、村民自治进程的推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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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搞好县乡换届选举 篇三

“郡县治,天下安”,县乡的和谐发展,关系整个国家、社会的稳定繁荣。县乡换届选举关系重大,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2012年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7月至12月同步进行,要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最基本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云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于2012年7月至12月同步进行。

回顾总结历次换届选举工作,实践证明,最基本的经验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充分发扬民主是基础,严格依法办事是保障,三者密切联系,相辅相成、高度统一。只有正确认识、掌握和处理好三者关系,换届选举工作才能有序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的目的。

坚持党的领导是关键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始终都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保证。

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从人大方面来说,应当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深刻领会这次换届选举的特殊重要性,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换届选举,选出能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出肩负重任的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及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二是主动争取和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讨论拟订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并报告同级党委批准。根据党委批准的意见,经过法定程序,由人大常委会作出有关决定或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三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实现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密切结合起来。无论是选举人大代表,还是选举领导班子,人大的有关工作部门要和党委组织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选民和代表宣传党的主张,认真介绍党委推荐的候选人,努力实现党委的意图。同时,人大常委会党组要配合、支持党委相关部门对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主推荐,实事求是地介绍干部情况,对人事安排问题的反映和意见,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共同把干部调配工作、领导班子选举工作搞好。

充分发扬民主是基础

在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民主权利。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选民和人大代表要以主人翁的态度参加选举。换届选举是广大人民群眾参加的一次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在换届选举中,要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换届选举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把法律交给选民和代表,使他们了解法律规定的选举原则和选举程序,增强参选的积极性,投出庄严而神圣的一票。

坚持差额选举原则,保证选民和代表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实行差额选举是实现选民和代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坚持差额选举,能够较好地体现选民和代表的意愿,有利于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发现人才,选拔人才;有利于加强选民和代表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增强干部的公仆意识,促进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人大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须知,如果只有主席团提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候选人,而不组织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或者对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另眼相看、当作陪衬,不平等对待,差额选举就会流于形式,法律规定差额幅度也就没有意义了。

严格依法办事是保障

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是相辅相成的。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定办事。要把严格依法办事贯彻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防止并及时纠正选举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上发生的违法行为。

在换届选举中要做到依法办事,首先要学习有关法律,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有关文件,学习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把换届选举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过程,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和人大有关部门的同志,要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政策和法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早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这次换届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第一次实行城乡按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旨在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的原则,意义重大,备受关注。要注意学习选举法修改后的有关法律条文,研究修改后的内容对换届选举工作有什么新要求,力求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法律规定。

其次,要确保换届选举四个环节符合法律程序。按照以往的做法,县级人大换届选举分四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都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新修改的选举法,对地方各级人大代表的名额、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的差额选举,关于直接选举的三个法定日、关于提名及酝酿候选人的时间,都作了修改和补充,这些规定都要严格执行。为了保证大会选举合法、有效,制定好《选举办法》非常重要。为此,要组织代表认真讨论《选举办法》草案,充分听取代表们的意见,经过认真修改再提请大会表决通过,使《选举办法》既符合法律规定,又符合本地实际,便于操作。

综上所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经验。正确认识这三句话的基本精神,搞清楚三者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关系,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成功。

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篇四

核心提示:我镇的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全市的统一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派驻我镇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一法两办法,按照《**镇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我镇的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央、省、州、市有关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全市的统一部署,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派驻我镇指导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一法两办法”,按照《**镇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3 月8日至4月15日,经过“选举准备,选举实施,健全组织和建章立制,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圆满完成了8个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一、基本情况

**镇国土面积243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88%;2006年末总户数为3975户,总人口为14887人,其中农村户数3415户,农业人口 14284人,占总人口的95.9%,少数民族4983人,占总人口的33.5%,镇辖前进、箐上、冷水、云庆、紫金、母掌、岔河、平掌8个村委会,194个自然村,123个村民小组。全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人数为10341人,其中少数民族选民3215人;无选举行为能力的33人。全镇有村级党支部8个,农村党员561人,其中预备党员8人。

(一)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全镇应换届选举产8个村民委员会,实际换届选举产生8个村民委员会,选举成功率100%,共有选民10341人,参加投票选举的9849人,参选率达95.3%。应选主任8名,实际选举出主任8人,达应选数的100%,其中:党员7人,少数民族4人,原村支部书记、主任当选的6人,几大员当选的1人,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的7人,占87.5%。应选副主任16人,实际选出副主任16人,达应选数的100%。其中:党员14人,少数民族7人,村民小组干部当选

1人,几大员当选的2人。应选委员54人,实际选举出委员54人,达应选数的100%,其中:党员42人,妇女10人,少数民族22人。选举产生村民小组 123个,选举出村民小组长123人,副组长51人,村民代表284人,妇女组长116人。

(二)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班子特点。一是“一肩挑”比例达87.5%。8个村委会中,实现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有前进、箐上、冷水、紫金、母掌、岔河、平掌7个村,比例达87.5%。二是保持了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在新当选的村级“三职”干部24人中,上一届村级“三职”干部继续当选的19人,占上一届村“三职”干部的 79 %,保持了村级干部队伍的稳定。三是文化程度明显提高。全镇24名村级“三职”干部中,有大专文化的1名,中专文化3人,高中文化3人,占

29.2%,比上一届提高了12 个百分点;初中文化的17人,占 70.8 %,比上一届降低4.2 个百分点;四是年轻干部比例提高。在54名村民委员会委员中,主任平均年龄41岁,副主任平均年龄37岁,副主任中年龄最小的只有22岁,委员平均年龄 37岁,委员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8岁。五是妇女在村民委员会班子中的比例增大。全镇共选出村民委员会班子人员54人,其中,妇女在村民委员会班子中有10 人,占18.5%。六是少数民族参政意识明显提高。全镇共选出村民委员会班子人员54人,少数民族22人,占村民委员会班子人数的40.7%,8名村委会主任中有少数民族4人,占50%;16名村委会副主任中有少数民族7人,占44%。七是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重大。8名村委会主任中有中共党员7人,占87.5%;16名村委会副主任中有中共党员14人,占87.5%;54名村委会委员中有中共党员42人,占77.8 %。一大批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热心为群众办事的人继续被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班子结构更趋合理。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机构,组建队伍。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继全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之后,**镇及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人大主席、镇人民政府镇长、镇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党政办负责人、民政办主任、财政所所长、文化站站长、人事专干、政府办秘书为成员,共13人组成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并从民政办、统计站、企业办、党政综合办抽调了5名能力强、公道正派的干部组成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抽调镇机关精兵强将36人组成村“两委”换届指导组到各村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全镇8个村委会根据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成立了村民选举委员会。据统计,市、镇两级共下派38名机关干部奔赴各村委会开展村级换届指导工作。镇四班子领导既总揽全局,统筹安排好所分管的工作,又各自负责所挂点联系的村委会,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到村、组调查研究,指导把关,为整个村级 “两委”换届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统筹安排,落实经费。我镇选举工作经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在全额下拨州级补农业人口人均1元的工作经费外,镇财政配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共1万余元,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3、认真研究,制定方案。镇党委召开了2次党委会,召开了1次党政班子会,多次召开镇村级换届选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我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镇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图,确定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从3月8日至4月1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8个村也分别制定出相应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工作计划,确定了前进、箐上、冷水、紫金四个村的选举日为4月9日;云庆、母掌、岔河、平掌四个村的选举日为4月10日,并围绕选举日开展各项工作。

4、搞好培训、打好基础。3月12日,我镇举办了村级“两委”换届工作培训会。市指导组领导、镇派指导组成员、村委会三职干部等10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上,市指导组领导到会作了换届业务培训。随即,各村也开展了业务培训,全镇共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议9场次,培训人员756人次。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办发[2002]1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云办发[2007]3号文件、楚组发《关于做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及州、市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确保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章健康进行。

(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层层传达省、州、市、镇村选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从而使镇、村广大干部思想认识真正统一到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来,统一到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上来,统一到全镇村选工作安排部署上来。

2、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基层民主,实行依法自治,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必须有村民的广泛参与。如何引导村民积极投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是此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我镇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主要采取墙报、宣传资料、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方法步骤等。在宣传工作中,共张贴宣传标语275条;出黑板报、宣传栏20期;发放宣传资料242份;出工作简报10期;并制订了第三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分别召开村干部会、村小组会、村党员会、妇女会、户长会等座谈会共106场次。各村和镇属有关单位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使村干部群众了解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及其具体投票程序。真正使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激发了选民参选的热情,调动村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变“要我选”为“我要选”,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3、积极引导选民选好“村官”。在利用宣传资料反复宣传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村党支部书记、委员的任职条件和结构的同时,我镇还召开各种不同层次的会议,将有关资料印发到各村委会进行更广泛深入的宣传。在村委会正式名单公布后,对正式候选人情况进行宣传介绍,宣传中注意正确引导选民。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

1、考核、考评上届村民委员会班子,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为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让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干部再次接受村民群众的挑选,真正选出让群众信得过的人,以更好地优化村委班子做准备,我镇在第一阶段的工作中,采取村民给“村官”打分的方式,对上届“村官”德、能、勤、绩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考核、考评。据统计,全镇8个村委会的24名“村官”接受了群众的考评。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村民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整个村级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镇党委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镇纪委牵头,从财政所、农经站、企业办抽调得力人员组成清理审计小组,对村委会财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审计,并按要求做了公开。我镇的清理审计工作真正做到了使干部清白,让群众明白的目的,为下步规范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积累了经验。

(四)认真调查,妥善处理来信来访

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以来,镇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遵照信访工作制度,接待来信来访2件次,其中来信1件,来访1件1人次,来信来访举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问题。2件信访都及时安排专人调查处理,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在处理过程中,对不懂政策的给予耐心解释,讲清政策;对有根有据的立即派人调查,依法处理。目前没有发现较大规模的上访和破坏选举工作的重大事件。

(五)坚持基本原则,依章依法,民主选举

1、抓好“四个环节”、“五个重点”。“四个环节”即:依法确定公布选举日、依法在选举日20天前公布选民名单、依法在选举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放弃被选举权的递补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3天前公布。“五个重点”即:搞好选民登记、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做好正式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

2、坚持“八项原则”、公正、公平、公开的进行换届选举。(1)坚持直接选举原则。由选民本人直接投票选举村民选举委员会、村委会候选人、村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做到对候选人不搞组织提名、不定调子、不划框子,把提名权和选举权完全交给选民自己,充分体现民意。(2)坚持普遍选举的原则。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坚持平等选举原则。所有选民一律平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剥夺他们的民主权利。(4)竞争选举的原则。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从确定公布后到投票选举之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全面、客观、公平地向村民介绍情况,组织正式候选人平等竞争,使村民准确地选举自己满意的人。(5)坚持差额选举原则。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都实行差额选举。(6)坚持公开选举原则。候选人公开产生,选举时设立中心会场,当场发票,当场投票,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公开颁发当选证书,使选举活动的全过程完全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7)坚持秘密划票原则。选举时,设立秘密写票处,让选民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防止他人干扰。(8)坚持无记名投票原则。选民在投票选举时,以秘密状态填写选票且不记姓名或不作任何标记,让选民放心地选举自己满意的人,充分体现选举的真实性。

3、努力实现村委会主任和书记“一肩挑”。根据市委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实行“一肩挑”,拟推荐为村党支部书记的人选,先参加村委会主任的选举,没有被选为村委会主任的,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我镇明确提出,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要通过法定程序实行交叉任职,双向进入。经过 “两推一选”,全镇8个村委会实现村委会主任与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的有前进、箐上、冷水、紫金、母掌、岔河、平掌7个村委会,既体现了民意,又实现了党的意图。

(六)加强指导、认真督查

1、建立村选工作汇报制度。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办公室人员经常对各村委会的工作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矛盾。坚持镇派指导组定期汇报工作制度,以便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答疑难问题。

2、建立督查机构,对全镇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市指导组在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经常驻镇指导,镇下派村委会指导组,在整个换届选举期间坚持吃住在村委会,每天进村入户,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调查走访。同时,在各村“两委”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抽调12位熟悉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干部于4 月17日至4月18日对8个村的“两委”换届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七)抓好“六个到位”、坚持“四个结合”

1、抓好“六个到位”

首先是思想认识到位。3月7日州、市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后,**镇党委高度重视,于3月8日就及时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统一思想认识,成立领导小组,搭建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抽调驻村工作队员,真正形成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的工作态势。

其次是调查研究到位。按照州、市村级“两委”换届领导小组的要求,**镇党政班子和市派指导组成员从3月9日开始,就分别走访机关站所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和党小组长,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现任“两委”的工作状况和现实思想动态,截至4月8日,共与23名村干部86名村民小组长和114名基层党员群众、48名机关干部职工对接交谈,为依法选好村官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第三是工作措施到位。镇村级“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工作班子搭建后,迅速拟定了《工作流程》,以4月9日(选举日)为座标,用倒计时的形式,将每一时段的工作任务、质量要求、公告号数、具体内容、执行人锁定,确保依法遵规,万无一失。

第四是督促检查到位。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镇的党政班子和市、镇派出的指导组成员,没有星期天和节假日。从3月8日开始,除参加市里的重要会议外,镇党委书记和市派指导组组长坚持面上巡查和重点把握相结合,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逐一化解和消除。其间,市委常委、市村级“两委”换届领导小组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罗文慧、市村级“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普春喜和州、市村级“两委”换届办的领导曾先后到**镇作检查指导,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

第五是宣传工作到位。政治要定位,舆论得先行。村级“两委”换届,是用最大的民主选最小的“官”,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严格依法办事,还要体现党管干部的原则,舆论导向出偏差,势必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麻烦。在村级“两委”换届工作期间,除个别走访交流外,共召开各种层次的会议106场,出黑板报 20期,贴标语275条,新闻媒体报道2则,印发简报信息10期,集市宣传2场,发放宣传资料242份,真正使**镇的群众做到了家喻户晓,从而使村官参选率达95.3%。

第六是经费保障到位。**是吃补贴的财政,但选好村官是大事,除州、市补助外,镇里又筹集了壹万余元经费,确保了换届工作的正常开展。

2、坚持“四个结合”

我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始终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同贯彻落实好上级农业、农村工作等会议精神相结合;同搞好春耕备耕、烤烟漂浮育苗工作相结合;同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相结合;同解决好农村热点、难点问题,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相结合。

三、取得的经验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办事,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根本。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村选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市委对**镇的村选工作高度重视,州、市村选办领导曾亲临**镇指导,对**镇村选工作提出要求。市指导组的同志经常深入各村给予帮助。镇党委把村选工作作为全镇的重中之重来抓,明确镇党委书记是镇第一责任人,全镇形成党委负总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工作中做到认识统一,领导有力,精力集中,人员到位。镇党委和村选领导小组与市指导组一道加强领导和指导,派出8名领导分别驻8个村,实行领导包村责任制。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我镇的村选工作,得到了市、镇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市指导组领导及村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前介入工作,切实帮助解决问题,及时做好指导、协调工作,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派出我镇的市指导组2位同志,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镇村选办的同志同甘共苦,深入村寨,及时有力地指导我镇村选工作。

(三)资金落实到位,为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物质保证。我镇选举工作经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前提下,在全额下拨州级补农业人口人均1元的工作经费外,镇财政配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共1万余元,确保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运转。

(四)强化宣传发动,增强选民参选意识,是搞好村选工作的基础。村民是民主选举的主体,只有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扎扎实实地宣传“一法两办法”、“一章两条例”,反反复复地向群众宣讲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群众参选的意识和民主意识被调动起来了,选举成功的可能性较大。我镇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始终把宣传工作贯穿其始末,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真正做到入村入户、入耳入脑。

(五)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村选工作的根本原则。我镇在选举过程中,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程序进行,不走过场,不走“捷径”。一是把好选民登记关,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在选举日的20天前公布名单。二是把好候选人提名关,把提名权、候选人确定权完全交给选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定条条框框,不指定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7天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三是把好组织选举关,由选民推选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设立中心会场和投票站,每个票箱由三名监票员负责,保证了选民的参选率。坚持选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获得了选举的成功。

四、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步工作意见

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从总体上讲,整个村选工作已顺利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亟待提高。由于经济、文化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部分农民在选举中仍然存在狭隘的地域观念或家族观念,不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力。二是少数村培训工作不够扎实细致。选举大会由选举委员会主持,因部分人文化素质偏低,缺乏经验,以致影响选举大会的质量和效率。三是指导换届工作部分同志仍需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今后换届工作积累丰富的经验。四是选举经费少,工作难以开展。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下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要加强指导,帮助村“两委”做好新老班子的财务、档案、印章等移交工作,确保新班子在最短的时间内正常运转。

第二,继续抓实培训工作,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新产生的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工作积极性高,但因工作位置调整,对现任职位的工作不一定熟悉。因此,镇党委、政府要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村民小组长作为主要培训对象,继续抓实培训工作,重在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权利、义务、职责等内容的培训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法制观念、政策观念、群众观念,正确处理好“两委”之间,村委会与镇政府和各站(所)的关系,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使村民委员会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在镇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第三,要及时召开新当选的村级“两委”班子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分工,完善制度,根据需要建立妇女、民兵、治保、林业、计生等相关组织,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村级“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

5.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五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04年11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04年11月1日一11月22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人员。镇政府将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选举工作程序等。培训的方式: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4、选举经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费由镇、村负责,选举工作中的表格、选民证、选票等,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模式印制。

5、做好村民委员会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镇人民政府将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日1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4年11月23日一12月22日)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村民推选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多数人意见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制定出本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实施。

2、选民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3、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在选举日15天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所提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4、投票选举。12月18日、19日为投票选举日。其中,18日为下片的××、××、××、××、××、××、××、××、××、××、××、××、××、××14村的选举日。19日为上片的××、××、××、××、××、××、××、××8个村的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选举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保障每个选民的民主选举权。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召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选举时应统一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选民,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护送。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代填写。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填选票的,代写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填选票,每个人代写人最多只能代3个人填写。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人应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选票,其代写的人数不限。

选举结果的确认,严格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5、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把票箱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公告当选名单。选票要当众封存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妥善保存。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6、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镇人民政府将派出人员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4年12月23日一28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受县民政局的委托向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镇人民政府应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四)检查和总结阶段(2004年12月28日一31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镇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下至上的逐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撰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和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民政、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六

2009年10月18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学会临床医学专业委员会在潍坊市召开第六届代表大会暨有机食品绿色养殖与安全用药高峰论坛。学会副秘书长岳永生和办公室主任陈官营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通过推荐,选出新一届临床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及理事,健全了组织机构,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学会工作奠定了基础。大会对老一届临床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典进同志的工作及其为学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并以最热烈的掌声对王典进主任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本次会议还就目前困扰规模养殖禽业疾病及最新防控方案、中兽药在绿色养殖中的应用及发展前景、中草药在兽医临床上的应用分别由中国农业大学何诚教授、广东天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张裕贤总经理、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石继伦教授分别作了学术报告,到会的500多人听了报告,并进行了现场答疑和交流。大会进行的紧张、热烈、认真,获得满意的结果,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

7.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七

以打促防,净化农村政务环境

首先,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力度。我院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访、影响稳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注重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扩大案源,梳理排查线索,从中甄选出有初查价值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并坚决查处以达到惩戒的效果。为配合“两委”换届选举,2011年年初以来,我院共查处基层农村干部职务犯罪13起,为农村换届选举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其次,对于选举中可能发生的以拉票、贿选、家族势力干预等方式破坏选举工作的问题,尤其是类似以暴力、威胁、欺骗、哄闹、买卖、伪造选票、阻挠选民到会等暴力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违法行为,特别进行了事先预防和部署准备,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提前沟通,统一思想,制定预防暴力干扰选举的防控预案。

再次,在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针对农村选举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积极协助四个巡回检察工作室,健全各项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检察预防的职能作用,促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如建立健全村“两委”议事规则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理清村“两委”及村干部建设法治社会、和谐新农村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为服务农村稳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以教示警,提升选民和参选人员的法治民主意识

第一,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广大农民群众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农民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程度,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为此,我院预防部门深入农村基层,走进田间地头了解民情,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帮助村民了解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选举的程序和步骤,增强抵制“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自觉性。此外,为增强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找准服务换届选举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我院预防部门调研先行,主动当好村情民意调研员。依托派驻巡回检察室,深入综治办、维稳办等职能部门以及走访农村,针对选情民意复杂的难点村采取“早主动、早介入”,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选情民意。我院还成立了专项预防临时咨询宣讲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主题宣讲活动,设立预防咨询站点,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解疑释惑,同时,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

第二,提高“两委”干部候选人的法制观念。农村“两委”干部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实践者。提高“两委”干部候选人的法治观念,是确保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和谐有序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预防科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面对广大选民和参选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讲“两委”换届选举与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关系,把为什么要选举“两委”、选举什么样的人进“两委”、怎样选好“两委”、什么样的选举行为为法律法规所允许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清楚地告诉广大参选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干扰和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不利因素。

以点代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强化领导。为保证今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村镇“两委”换届选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任务,在全面启动选举工作之前,检察机关初步介入,了解选举筹备情况与各级党委深入沟通,明确组织内容、形式和整体组织筹划,并提出合理建议: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强化落实层级责任制。同时,与各村签订选举工作“责任状”,以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预防贿选、扰乱选举秩序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每一个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不出偏差。

第二,细致引导。充分发挥检务巡回工作站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服务监督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我院派驻四个乡镇的检务巡回工作站在这方面积极作为,为“两委”选举工作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在“两委”选举前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各种问题,排查隐患,对困难村、重点村的候选人单一见面说法,集中上法制课,提前做好教育宣传等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同时,针对不同村镇特点,采取分类指导方法积极化解难题。另外,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稳妥、顺利进行,对一些重点、难点村进行了重点排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化解选举隐患苗头。

第三,悉心倾听,耐心疏导。为积极稳妥地搞好本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威信的社会优势,拓宽传统宣传模式,多角度多方位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一方面是细致疏导退线干部的思想。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两委”干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与他们做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安心站好最后一班岗。使这批老干部在稳定大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细致疏导来信来访群众思想。在摸底排查、宣传引导选举过程中,细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来访群众满意率达98%。

“两委”换届中易发问题的对策及预防建议

众所周知,基层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提高村民民主决策意识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搞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認真处理涉及选举工作的信访及申诉,及时化解矛盾。控申部门对于接到的涉及选举问题的来信来访,依法认真处理,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信访,要及时上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民行部门对可能涉及选举问题的久诉不息、集体申诉案件,要研究制定息诉对策,做好息诉工作,避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第二,严厉打击破坏选举工作的刑事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侦监、公诉等部门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做到快捕快诉,努力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

第三,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反贪、反渎部门及时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国家针对农村的各种专项补贴款、私分救灾、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职务犯罪案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第四,积极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做好警示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预防部门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应在今后重点做好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县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村和难点村,并就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涉及破坏选举的各种犯罪活动的处理程序等,做好法律咨询。就选举前进行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与县经管站建立通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审计情况,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反贪、反渎部门进行侦查。做好选举后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往年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例,特别是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贪污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两委”班子成员的犯罪案例,结合选举中发现的各种新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新任的“两委”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

第五,以检务巡回工作站为基层工作平台,推动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各乡镇之间的联系,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引导工作,增强村民民主意识,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到农村基层,将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使检务巡回工作站成为检察院联系农村基层群众的桥梁,重点围绕党委、县政府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总结出当地村委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认真分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深层次原因,消除不稳定因素,解决换届中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变被动工作为主动预防,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8.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2 篇八

为切实做好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石花镇《石花镇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组干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候选人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应作为组干部成员候选人: ⑴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正被立案侦查的,最近三年内受到刑事处分的;

⑵受到治安处罚一年期内或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⑶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⑷热衷宗教、宗派活动,私欲膨胀,群众反映强烈的;

2、常年在家,能正常开展村民组相关工作;

3、廉洁自律,办事公道;

4、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5、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能一心一意为人民办实事;

6、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

三、选举办法

1、候选人提名。采取直接、无记名投票的原则进行。等额提名,多提无效。采取召开户代表会议进行投票。

2、到会参加选举的户代表须超过本村户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选举,现场公开计票,第一轮选举出的村干部若超过到会的半数,则直接当选。未过半数的,取得票数最多的前2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得票高者当选。

9.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九

**市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一、基本情况1月17日郑州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们随即把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做了汇报。1月18日下午,我们召开了由各乡镇(区)办事处主抓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乡镇(区)办事处对第五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1月26日,我市召开由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组织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参加的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春节前后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明确提出:春节前,以调查研究为主,摸清情况,认真做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排查工作;春节过后,要立即行动,一鼓作气,全面铺开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实现了100%换届的工作目标。截止4月24日,全市298个村的村委会成员全部选出,其中按期一次足额选出的村有278个,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3.3%。全市共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243人,其中连任580人,占46.7%;新当选66

3名,占53.3%。

(三)人民群众的参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农村人口53万,共有选民378451人,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344965人,参选率达91.2%。参选率最高的村达98%,最低的村也在80%以上。许多群众放弃外出经商、打工的时间,多次专程回村参加群众大会,投上自己的神圣一票,彰显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四)机关干部得到了锻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性强、操作严格、涉及面广。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可以说是全民动员、全力参与、全心投入。换届办的同志虽然是临时抽调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但他们都尽职尽责,踏踏实实,一丝不苟,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各乡镇的机关干部在选举期间更是夜以继日,连续作战,部署指导、组织选举、答疑解惑,抓重点,攻难点,扎实工作,垂练了作风,锻炼了本领。广大基层干部的群众意识、民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五)村党支部得到了检验。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村支部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作用发挥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的成败。其领导水平、控制能力、驾驭全局、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如何,在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中得到了一次很好的检验。在换届前,我们发挥了村支部了解村情民意的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选举前的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工作,化解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为村委会换届选举铺平了道路。在换届中发挥了村支部懂党的政策的优势,广泛做好村民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群众了解村委会换届的意义及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积极参加选举,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理顺了情绪,凝聚了合力。在换届后发挥村支部熟悉农村工作的优势,积极发挥对村委会传、帮、带的指导作用,教育他们如何迅速适应工作,提高对农村工作的驾驭能力,帮助新一届村委会迅速成熟起来。事实证明,绝大多数基层党组织是坚强有力的,是经得起考验的;但也确有极个别村支部书记临阵脱逃,在换届时吓破了胆子、撂了挑子。这也给我们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了醒、敲了钟。

10.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十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而换届选举又是产生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律实施过程,对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省各级人大年内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加强党对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领导。在工作中,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作用,把党的意图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确实把党和人民群众信任的人选进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同时,对一些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以征得党委的支持。

其次,要严格依法搞好县乡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对代表资格及选举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依法选举是搞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前提和根本要求。因此,在这项工作中,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法律规定操作,一丝不苟,认真操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对某些疑难问题,及时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研究解决。

其三,要加强对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指导。按法律规定,在换届期间,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对下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指导的义务和责任。因此,省、市(州)人大常委会应把这项工作作为年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包括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培训。同时,在换届选举期间应树立典型,并有计划地选派得力人员深入基层,对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及时进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基层人大工作的一些疑难问题。

其四,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县乡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社会影响极大的政治活动。但是,一些干部群众对此还缺乏明确的认识,加之受利益驱动、宗族观念、裙带关系的影响,会影响他们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力。因此,必须充分发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意义及相关法律法规,以使广大选民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力。

11.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 篇十一

关键词:村民选举,参与意识,法律思考,中国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村民的选举权利, 及时处理好选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和纠纷, 进一步完善村民选举的法律环境, 我国应当尽快建立、健全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建立有效的对村委会选举纠纷和违法行为的处理机制, 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和违法必究;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以下相关制度来达到上述目标。

一、必须营造实现村民选举权利的法律环境

1. 强化村民责任意识

由于农村村民文化水平较低, 绝大部分农民不知道权利和责任是统一的。人们在行使权利的同时, 也就意味着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赋予了选民以选举权, 同时也就要求选民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选举指导小组和村委会选举小组在选举大会上要着力强调责任意识, 要引导村民从村集体利益的高度来看待选举权, 要正确处理好权利与责任的关系, 要摆正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位置。

2. 引导村民“参与”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 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强烈的趋利动机, 使得一些人不择手段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 权力常被视为获取利益的最好手段。“三年清知府, 十万雪花银”、“升官发财”等类似的封建特权思想在当今社会又沉渣泛起, 这种封建遗毒与我们社会主义的“公仆”思想是格格不入的。我们要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做官”意识, 意识到担任村官是为村民服务、为集体的发展与稳定作贡献, 真正作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3. 培养村民民主意识

首先, 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学习教育。村民要加强学习, 正确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价值, 要正确行使权利, 其选举动机要摆脱派性和私利。在选举前, 必须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小组成员、上届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有效的培训。其次, 要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村民的民主素质, 使其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每次村委会选举, 都是一次很好的民主教育。但是这种教育更多的是增强选民的民主意识, 而对行使民主权利能力的提高, 还要靠各级组织加强对村民的民主素质的培训和引导。我国选举制度的中心任务是在于能通过公民最广泛的参与, 选出真正代表群众利益的人来。鉴于此, 选举的过程实际上是权利委托的过程。当前农民并不缺少民主诉求, 关键是所进行的选举能不能对他们的利益产生正面效应。因此, 必须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工夫, 以提高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觉悟和能力, 使其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民主诉求, 选出能够保护和代表自己利益的当家人。

二、应当着力改进与完善我国村民选举权利救济制度

1. 必须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诉讼救济制度

要建立起完善的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 目前可以采取的方法是:一方面在现有基础上, 根据村民意愿争取尽快制定统一的《村民委员会选举法》, 并在该法中确立村委会选举诉讼救济制度;另一方面将现有的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加以修改, 使其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 尤其是将相关行为纳入现行刑法“破坏选举罪”和现行民事诉讼法选民资格案件的规定。刑事诉讼救济中, 应将刑法第256条的规定扩大适用于村委会选举。具体说来, 可将现行刑法第256条明确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政治性选举过程中,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情节严重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同时, 立法者应明确“罪”与“非罪”的界限和认定标准, 如对“贿选”的认定。对其他破坏村委会选举、严重侵害村民选举权利、具有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也可以明确规定在刑法中。

民事诉讼救济中, 一方面应将民事诉讼法中解决选民资格案件的特别程序扩大适用村委会选举, 另一方面还应扩大民事诉讼中选举争讼的范围, 把候选人资格等案件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调整范围, 增加对村民选举委员会违反选举法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程序的规定, 并可增加对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的民事责任的规定。

行政诉讼救济中, 应将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可诉范围, 这里所说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诉讼救济是指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发生的侵害村民选举权利、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进行救济的诉讼;村民认为应有行政机关在村委会选举中侵犯村民选举权利所应负的行政责任的规定, 并可建立违法行政行为的行政赔偿制度。.

2. 必须健全村委选举的人大监督救济制度

人大监督救济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对村委会选举活动进行的有权监督。人大行使村委会选举监督权的法律依据除宪法规定外, 还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8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 保证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各省级选举法规也基本上都有关于对各级人大在村委会选举中行使监督权的规定。人大行使监督权的主要方式有:第一, 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指导村委会选举的工作报告,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决议、决定;第二, 撤销同级政府关于村委会选举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第三, 受理群众的上访、申诉和意见, 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限期报告办理结果;第四, 在人大会议上依法提出质询案;第五, 组织对于村委会选举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根据调查报告做出处理;第六, 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或视察。

3. 大力加强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及行政处分途径建设

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村委会选举中解决选举纠纷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 因而也构成对村民选举权利的救济。很多省级村委会选举法规都只规定了对村委会选举违法行为的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制度, 而没有规定行政处分制度, 这是不够完善的。因为行政处分是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 是对他们行为的制约。不规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就很容易导致他们在村委会选举中滥用权力, 实践中大量出现的乡、镇政府侵犯村民选举权利的案例就是明证。完善这三种途径, 需要严格明确有权指导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具体的行政主体及其职责和工作程序, 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4. 尽快完善乡村关系法律制度

村民自治过程中严重的违法选举大量存在, 这严重地削弱了村民选举参与意识。如何保证乡、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有效的合作?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有效的赏罚制度。

从现实的角度看, 不可能完全消除乡行政权与村自治权冲突。问题的关键在于, 把这种冲突控制在秩序的范围内, 构建稳定、规范的良性关系模式, 使二者之间保持平衡。首先, 政府应建立健全选举法律, 对基层政府职能作以科学的界定和划分。在目前的中国村民选举中, 还未形成一部完整科学的覆盖全国的选举法。因此政府在遵循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精神原则的前提下, 应制订一系列健全的、与其他部门法相互协调的操作性强的选举办法和实施细则, 对村委会选举中政府、村委会、村民三方面的权力和义务给以详细规定, 确保村委会选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其次, 加强基层政府与农村社会之间的双向监督。村委会选举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 发起者和参与者均为农民自身, 但是目前因为上述种种因素的作用, 农村的村民选举还未常态化, 需要政府的适度介入指导, 才能保证其沿着健康的方向发展。其作用方式应该是成为村民选举的指导者和监督者, 宏观指导和规范村民选举的各项操作, 对于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规避。同时, 对于基层政府在选举中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处于受作用者地位的村民也应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既要监督政府回归农村社会的权力是否真正复位, 又要监督在此过程中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 防止政府失职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确保自身权利的实现。再则, 提高村民素质, 保证村委会选举质量。从农民的角度来看, 村民选举是事关广大农民自身的民主大事。但是由于经济落后, 村民民主意识的未完全开发和农民自身素质的整体低下, 乡村信息的闭塞, 传统的畏官、依附、忍耐思想还残留在广大农民的头脑之中。特别是在政府主导下, 村民往往将选举理所当然地看成是政府和乡村精英之间的“游戏”, 在选举中无所谓和“搭便车”的思想便泛化开来, 对政府的各种违规违法操作要么习以为常、要么视而不见、要么默然处之, 民众监督功能的丧失纵容了基层政府的各种违法违规操作的产生。所以, 要提高农民自身的文化知识、参政能力、民主意识的修养, 让其知晓和防止政府的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以维护自己在选举中的各项权利。总而言之, 基层政府应该变执行者的角色为协调者、指导者的角色, 真正做到还权于民。村民选举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村民自治的精神就是让农民“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这样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选举积极性。

三农问题的解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实现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而村民依法民主选举的村委会是破解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 应该对村委会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依法解决, 对出现的法律的真空应该及时弥补, 以提高村民的选举参与意识, 规范村民的选举行为, 使选举进入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郑永流, 等.农民法律意识与农村法律发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4.

[2]李昌麒.中国农村法治发展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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