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国库管理

2025-03-14

财政国库管理(13篇)

1.财政国库管理 篇一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财政国库部门的风险管理

摘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正在执行的财政资金支付制度,相对于以前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集中支付制度更适用于市场经济体制,具有更高的支付效率。但是,这一制度在我国才刚刚起步,发展还不成熟,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本文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内涵出发,结合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分析在其实施过程中已经展现的或者潜在的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提出有效的管理策略,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能为我国的财政资金的支付作出更大贡献,更好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关键词:国库集中制度;风险管理;风险应对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传统的财政资金分散支付制度存在的诸多弊端使得它已经不能满足高效率的需要,为此我国学者借鉴了在外国普遍存在集中支付制度,学习和借鉴外国这个制度的经验,在这个基础之上,先在部分地区进行尝试,进而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发展到目前为止,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已逐渐适应我国的经济体制,但是也不可避免的出现了问题,如何对风险进行控制、减少漏洞和损失是需要投入更大精力来探讨的问题,对已经出现的问题建立解决方案机制,对潜在风险做好防范。

一、国库集中制度及其内容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之一,是市场经济发展和计算机发展的必然产物,能够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其内涵主要是,改变原来的预算单位在银行单独建立账户的模式,由国库中心在银行建立一个“国库单一账户”,将所有资金放入这个账户,当单位和部门有预算时,需要提出用款申请,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对其审核,符合标准之后再由支付专户拨款。另外,专一账户为每个预算单位设立支出账户,记录单位的资金使用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资金的浪费,有效防止了资金的挪用,预防和遏制了腐败现象。实施这种制度的前提,需要以健全的财政支付信息系统和银行间实时清算系统为支撑,在支付款项时,要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通过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给一级单位,然后一级单位再按照预算层层下拨到基层,基层单位根据需要购买商品和劳务。从支付程序中可以看出,国库集中支付比较简单和快捷,减少了资金的重复往来,减少了资金流失,也便于机构和部门对预算单位的审核,提高了财政资金的透明度。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风险分析

财政资金的集中支付存在诸多潜在问题,对集中制度的安全实施造成了一定威胁,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了风险分析:

(一)管理监督不足的风险

国库集中支付是从分散支付转换而来,对这一支付方式缺乏透彻的认识,因此管理方面存在不足,有效的管理需要以规范条理的制度为依据,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但是制度中存在着漏洞,在申请、审核、支付、监督等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的风险。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的这一支付方式起步较晚,发展时期不长,还处于探索阶段,其经验主要是通过是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发展经验而来,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所以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弥补漏洞,逐渐完善这一制度,使之更加健全有力度。

(二)信息系统风险

我国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受益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计算机为依托,利用网络建立起来的信息库,扩大了信息量,极大的提高了管理效率和支付速度,也便于对预算单位进行审核和监督。但是,众所周知的问题是,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增加安全隐患,这一风险是不容忽视的,政府和有关机构必须制定有效办法预防风险。

一是财政支付信息系统的风险。集中支付的全过程都是在GFMIS系统中完成的,是一体化的工作过程,员工通过计算机操作来进行审核、支付等流程,极其快捷和便利,但是如果遇到黑客、病毒、网络攻击等等人为或非人为的不可预测的打击时,整个系统就会瘫痪,造成数据丢失。二是网络自身的弊端。由于所有的资金支付过程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客户资料就有泄漏的风险。三是银行清算系统与财政国库部门的信息共享。一项完整的支付过程需要银行和政府财政合力完成,而信息在输入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因此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的现象,给财政支付带来风险。

(三)集中支付操作风险

集中支付所涉及的环节较多较复杂,因此需要的操作业务人员较多,又基于操作员的素质业务技能有差,所以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操作失误,造成资金损失。操作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三个,一是支付凭证的风险,这个风险是由于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识别凭证的体系,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资金的管理风险,资金的使用单位在银行分账户中的操作可能存在漏洞,因为对于零余额这一制度,预算单位在银行的剩余资金既可以转账也可以提现,在这方面没有并明确的要求。三是由于操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带来的损失,有些操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操作,自我约束力较差,缺乏责任意识。

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风险应对对策

(一)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正如上文中所写,管理不善是由于制度不完善,因此应当基于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对制度进行完善,在制度深度改革的背景下,加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力度,使这一制度实现大的跨越,更好的为集中支付服务。这一制度中应包含风险管理制度,对于尚未发生的风险,要善于发现,做好防范工作,对已经发生的风险,要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进一步发展,将风险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风险发生之后要从中找出问题所在,找到源头并制定可行性策略及时解决问题,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避免风险的再次发生。

监管到位才能保障集中支付的顺利进行,因此需要制定相配套的监督制度。由于国库集中支付涵盖了多个部门,所以针对不同的部门要分别制定监督制度。对于预算单位,加强对资金申请的审核,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银行尤其是代理银行的监督和管理,对预算单位在银行的分账户进行审核,定期对银行的财政进行清算,并审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二)建立安全的现代信息系统一个安全、有保障的信息系统是储存信息的前提,数据的安全对于财政支付的运行至关重要,当前的数据信息系统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因此要对信息系统的功能进行改善,保证信息的安全。首先,可以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及时排除可能的隐患,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料安排专门人员定期检查保管,提高系统的安全和数据的安全;其次,给网络建立防护系统,避免病毒、黑客的侵入,并要及时更新,使系统本身能够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安全,信息系统中储存了大量的数据信息,系统要实现这些信息的共享,在政府机构和银行之间建立一种互动机制,提高信息对称和透明度,这样以来不同部门也可以互相监督,共同防范风险,另外,可以对信息系统的数据进行科学的分析,来判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风险;最后,国家要培养一批信息系统技术性人才,人才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命脉,因此优秀的人才才能为这一制度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一个高质量的信息系统,既能提高效率也能保障数据的安全。

(三)加强集中支付人员的综合能力

操作问题的出现多数是由于操作人员的专业能力欠缺或道德问题产生的,因此要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奖惩机制,及时发现与岗位不匹配的人员,选拔优秀、合适的人员在相关岗位上,做到人岗匹配。从领导层的管理者到基层的员工要进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丰富知识储备。培训工作还应包括道德教育方面,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另外领导者要以身作则,给员工起到带头模范作用。

四、结束语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我国市场经济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财政资金拨付的一次根本性变革,在不断的使用中已逐渐发挥出了优势,与我国的经济体制呈现出逐渐适应的趋势,在关注其优势的同时应该更加重视伴随的风险。针对目前这一制度在法律、信息系统、资金支付、人员操作方面的风险,应该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加强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不断的经验积累,使这一制度充分发挥它的价值,更好的为我国的社会、经济服务。

参考文献:

[1]柯婉贞.浅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4(20).[2]王铭.浅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2013(32).[3]王延兵.浅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风险管理[J].中国集体经济,2013(9).(作者单位:江西省于都县财政局)

2.财政国库管理 篇二

(一) 制度原因。

目前, 对于财政专户的管理没有可供操作的法律法规, 相关规定散落在人民银行、财政部的部门规章或制度规定中。对同一文件、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专项资金, 是否只能开立一个或多个财政专户等没有严格规定。

(二) 国库部门对财政专户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乏力, 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有待规范。

目前, 部分财政专户的资金并未纳入预算统一管理, 而是存放在商业银行, 国库部门很难对资金的使用合规性实施进行有效监督。

(三) 专户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转存于商业银行的财政专用资金, 由于商业银行属于追求效益的金融企业, 在承办资金收支过程中没有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职能, 国库部门又无法进行监督, 使得财政专户资金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客观上为不法分子资金寻租、挪用、私分或侵占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 权力寻租易生腐败。

财政部门与开设财政专户的商业银行存在利益关联, 倘若在预算法中明确财政专户, 必将带来许多违法行为:商业银行高息揽储财政资金;财政谋取私利, 违规坐支、退付预算资金等, 这些将撑起腐败寻租的制度保护伞。

(五) 财政账户开设缺乏硬约束, 存在多头开户现象, 户头分散且不规范。

财政部门以方便单位缴纳为由, 对同种性质的资金同时在多家银行开设专户。账户的多头开设, 既增加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难度, 又不利于财政部门对自身财政资金的管理, 其中蕴藏着较大风险。

二、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管理的建议

(一) 国库单一账户是实现政府财政资金“一本账”的核心和基础。

目前, 建立真正的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各种技术条件均已具备, 应积极将政府财政资金逐步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的核算和管理, 以便政府、财政部门全面掌握每一笔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 促进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 这也是全面取消财政专户的根本解决之道。

(二)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有助于提高预算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表面看是账户设置和操作流程上的改变, 类似一项单纯的管理技术革新, 但实际是财政资金管理根本制度的改革, 是推动预算编制细化、增强预算执行刚性、实行预决算公开、开展预算监督的关键环节。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 资金可实现封闭运行以及全程实时监控, 每一笔收支信息都能清楚、全面地反映。

(三) 把住财政专户开立关口, 实现制度源头控制。

在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之前, 制度规范成为当务之急。建议尽快组织修订、出台《账户管理办法》, 明确财政部门开立专户的资金性质和资金种类, 限定其账户数量;赋予省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对专户的初审权, 切实从制度源头上改变专户管理混乱的局面。同时, 对于确有必要开设的财政专户, 可在国库开立并实行专门账务处理。

(四) 多方努力, 共同推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尽快实现。

3.财政国库管理 篇三

一、深刻认识支付电子化的必要性

支付电子化管理是需求牵引和技术推动共同作用的结果,财政部、人民银行决定推广支付电子化管理,是充分考虑了当前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现状,认真研究了未来发展的趋势,科学作出的安排部署。开展这项工作,十分重要,很有必要。

首先,是提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安全问题是重中之重。以往发生的财政资金安全案件,大都与伪造纸质凭证和公章有关,而且伪造手段越来越高,门槛越来越低,亟需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予以解决。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最关键的有两条,一是加强管理,二是技术支撑。实行支付电子化,在业务上实现链条式管理,在技术上引入安全支撑控件,建立更科学的信任体系,从根本上实现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防抵赖和防篡改。大量工作由计算机控制并完成,减少了人工干预,也降低了故意违规的风险。可以说,支付电子化是目前条件下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最强有力的技术手段。

第二,是提高效率、厉行节约的具体实践。近年来,国库集中支付工作量成倍增加,财政、人行、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的业务人员手工签章、逐笔打印、往返跑单,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效率低、易出错。传统的管理方式必须创新。支付电子化改变了以往半电子、半手工的处理方式:取消纸质凭证流转,不再人工跑单;加盖电子印章,不再人工签章;实行电子校验,不再人工核对;通过自动对账,及时发现问题。在保障安全的同时,可以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降低行政成本,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经济学角度看,支付电子化是一次典型的“帕累托改进”,符合激励相容的要求,是应用信息技术促进财政管理创新、节能增效的有益尝试。

第三,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今年初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现代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没有先进的技术手段,国库集中支付的制度优势就无法充分发挥,改革也难以深化。支付电子化,可以有效解决“集中式管理”所带来的“效率”和“区域”的限制;可以最大程度上实现从人工核对到计算机自动控制的转变;可以有效消除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间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加强财政财务监管;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基层银行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早等制约乡镇国库改革的瓶颈。通过全面推行支付电子化,国库改革必将得到进一步深化。同时,其他各项财政改革,如非税收缴、政府采购、工资统发、农民直补等,都可以沿用这套体系,从整体上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第四,是提升财政信息化管理水平的关键一环。近年来,财政信息化建设有了很大发展。但实事求是地讲,无论纵向看还是横向比,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偏慢,各级财政部门普遍存在信息“孤岛”现象,规划不衔接、标准不统一、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比较突出。楼继伟部长非常重视信息化工作,他在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上指出,要以国库集中收付系统为主体,构建覆盖全流程的完整业务生产系统。支付电子化要求把业务单据的整个生命周期纳入系统管理,指标流、资金流和业务流都集中到电子凭证这个载体上,实现业务生产系统的整合;要求统一标准规范,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海量数据的汇集与处理;要求建立横向、纵向的部门信息系统自动衔接机制,实现深度数据共享和分析。将来,整个财政管理的信息化都要以支付电子化为基础向外拓展,最终形成全链条闭环的财政管理系统。因此,支付电子化肩负着带动财政信息化工作全局的使命。

支付电子化从2007年中央本级试点,到2013年十二省市试点,“六年磨一剑”,经历了创新、论证、实践的艰苦过程。试点工作中,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通力合作,公安部等部门大力支持,各家代理银行、试点省(市)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基层预算单位、相关信息安全厂商和开发公司全力配合,近千名同志直接参与,大家为试点工作的成功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在此,我代表财政部,对参加前期研发、试点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着力巩固支付电子化的试点成果

从试点的结果看,支付电子化起步扎实,发展势头良好,全面推广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为此,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决定,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全面推行电子化管理。

已开展试点的12个省市,支付电子化的实际效果逐步展现,得到了大家的拥护和支持,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如河北1至8月电子化支付资金610多亿,减少纸单14万张、签章66万个;重庆利用支付电子化较好解决了纸质单据从代理银行向预算单位传递慢、易丢失的问题,受到预算单位的一致认可;辽宁实行支付电子化以后,一次性审核2500多条授权支付额度,整个签章过程只用了50秒;河南建立了数据同步检查机制,规范了代理银行系统功能,有效杜绝了“先清算后支付”违规操作的可能;安徽实现了直接支付全程网上办理,预算单位不再邮寄纸质申请,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预算单位纷纷要求尽快加入试点;湖北试点了“自助柜面”系统,预算单位足不出户就可办理资金支付,省去了写支票、来往银行、排队等候的环节,以前半天才能完成的业务,现在只用半个小时。类似例子还有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

试点工作的另一个宝贵经验是思路的创新,做到“小手术,大效果”。财政国库工作服务千家万户,牵一发而动全身。由于财政、人行、代理银行都建立了各自的信息系统,支付电子化的基本思路是以各方的系统为基础进行嵌入式优化。简单说,就是利用一套标准规范、“支撑控件”和“自助柜面”两个软件,打通财政、人行、代理银行三个系统,实现财政、人行、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四方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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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经验表明,支付电子化的理念、方向和路径是正确的,符合有关各方的愿望和要求。巩固和发展前一阶段的成果,试点省市要继续当好排头兵,为全国提供榜样和示范。

一是继续创新管理模式。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以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为基础,以支付电子化为契机,把工作重点放到创新管理模式上来,重点完善支付电子化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研究优化工资统发、公务卡等批量支付业务的效率问题,同时要安排部署地市的支付电子化应用,研究县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流程简化问题。国库司也要继续下大力气抓,提出基本的原则和要求,形成全国基本统一的管理模式。

二是尽快向纵深推进。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的信息化建设比较领先,在支付电子化工作中给了财政很大支持和配合。但是,人行和代理银行的网络系统是“上下一条线”的全国统一部署,改造难度比较大。下一步,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系统自动化衔接,督促代理银行做好相关系统的完善工作。同时,试点省市要尽快扩大电子化管理的覆盖范围,扩展到所有集中支付业务和预算单位。

三是加强技术保障。安全问题永远是最重要的问题。实施支付电子化以后,资金安全、支付效率大幅提高,但对信息安全管理的要求也相应提高。以前出问题是局部的一个点,现在网络都是贯通的,如果出问题就会造成全局性的影响。况且开弓没有回头箭,电子化管理以后,就很难退回到手工操作了。我们要从保障财政资金安全的高度,重新审视我们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环境,弥补短板,查漏补缺,让我们的信息安全基础更牢固。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特别重视并加强技术实施的可靠性、安全性,系统开发和改造要严格按照中央制定的标准规范进行;要按国家要求实施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电子签章等配套安全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要时请权威机构测评;要加快电子审计和容灾备份系统建设,不管冷备份、热备份,一定要有备份系统,条件不够就在当地备份,条件够了就在异地备份。各级财政信息技术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强化技术支撑。

三、严格落实支付电子化的核心任务

支付电子化涉及观念理念更新、业务管理协调和工程技术实现,实施工作千头万绪,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财政部门牵头这项工作,既要脚踏实地、循序渐进,也要通盘谋划、突出重点,关键是严格落实以下四项重要任务:

第一,大力加强支付电子化制度建设。支付电子化是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重大转变,改变了国库支付管理的技术环境和基础,这就对国库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要建立电子化条件下的新型信任体系,按照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印发的支付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建设保障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体系的安全。二是要将电子化融入到日常的业务管理中,调整业务审核流程、凭证管理内容和印鉴管理方式等原有制度规定。三是要做到合法、合规,根据有关法律要求,财政部门要与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签订业务办理协议,组织预算单位与代理银行签订“自助柜面”服务协议等。各地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框架不变的基本原则,具体做到三个不改变:不改变“先支付,后清算”的支付体系,不改变代理银行的服务职能,不改变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主体地位。

第二,严格遵守支付电子化标准规范。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及相关部门,根据满足信息交换和信息安全的双重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了支付电子化相关业务和技术标准。这套标准规范是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互联互通的“灵魂”,是“硬要求”,各地一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正在逐步建立全国财政系统标准化体系,使之成为财政信息化的引领和驱动。各地财政部门也要树立标准化意识,不断强化标准规范的约束作用,在支付流程调整、业务系统改造、安全服务应用等方面,严格遵守中央制定的支付电子化标准规范。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要及时和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汇报、沟通、确认,以便补充完善。

第三,统一部署安全支撑控件。在全国范围,如何实现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等多部门的信息交换,保障资金安全有效管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经过两年努力,攻关小组成功研发了安全支撑控件这一重要“抓手”,它把数字签名、电子印章、安全传输等功能进行封装,供各类业务系统调用。为了让安全控件真正发挥作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聘请国家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对该产品进行了安全加固。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人行和代理银行使用这个软件时,要统一向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申领,经批准后免费使用。今后,要逐步把它做成硬件,即插即用,最大程度地减小实施工作量、提高设备通用性。

第四,全面规范自助柜面业务系统。为实现全国80多万家基层预算单位“一站式”服务的目标,财政部、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各家代理银行开发了自助柜面业务系统。这个系统是银行传统柜面业务的延伸,不仅能有效解决预算单位地域限制和银行基层网点不足、清算时间过早等突出问题,还有助于规范银行代理行为,降低代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是财政、代理银行互利共赢的具体体现。代理银行要按照“系统在总行、数据在分行”的思路,加强自助柜面的建设,打通代理业务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从管理和技术层面压缩违规操作的空间。各地财政部门组织预算单位使用全国统一自助柜面系统,不得再单独向代理银行提出类似业务需求。全国性商业银行的自助柜面系统由财政部牵头验收,区域性商业银行的自助柜面系统由省一级财政部门牵头验收。财政部将会同人民银行总行统一制定验收标准。

四、全力做好支付电子化的推广工作

支付电子化,是全面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我们要以攻坚克难的决心、科学创新的手段、务实高效的举措,集中资源,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动这项工作,力争早日取得成效。目标要求是,全国各省、区、市到明年上半年以前完成省级支付电子化实施,具备条件的地区,今年年底以前完成省本级实施。已经开展类似工作的地区,要依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总行联合印发的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规范进行对照检查,按统一要求改造业务系统,使用全国统一的安全支撑控件和自助柜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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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支付电子化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组织好实施。地方财政部门主要领导要主动抓、亲自抓,制定明确计划,督促落实责任;要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作质量;要把握重点,切实加强资金安全是第一要务。另外,省级财政部门还要按照“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思路,积极发挥对所属市、县和乡镇支付电子化管理的统一规划、指导作用。其中,“两级建设”是指中央和省级财政负责支付电子化管理的主体建设,“五级应用”是指中央、省、市、县和乡镇财政统一使用。

二是建立协调机制。支付电子化是一项多部门联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地方财政部门要搞好协调和服务,切实发挥牵头和枢纽作用;要与人民银行积极配合,确保按照规范性要求开展实施工作;要加强对代理银行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代理服务水平;要协调好预算单位的业务调整,在加强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为预算单位提供便利;要统筹安排好软硬件厂商技术力量,做好技术服务。

三是规范采购行为。支付电子化需要一定的软硬件配套和资金投入,涉及多家服务厂商。各地要遵循厉行节约、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对于通用服务器等硬件设备,能利用旧的就不要采购新的;对于电子签名、印章服务器等安全基础设施,要遵从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要执行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总行制订的标准,不得指定品牌、厂商,人为设置技术壁垒;对于支付系统升级改造、支撑控件实施及运行维护等工作,有条件的要逐步实现本地化,尽量减少对生产厂商的直接依赖,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四是加强指导宣传。支付电子化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理解掌握需要一个过程。财政部近期将组织召开两个片会,以会代训指导地方。地方实施工作启动后,财政部国库司要指定专人跟踪指导。各地财政部门也要充分利用财政部搭建的网络论坛,加强学习,深入思考,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在做好具体工作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还要重视开展宣传工作。试点地区,尤其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传帮带,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力,培育推进支付电子化的“正能量”。

支付电子化工作影响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同心协力,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全力推进支付电子化,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推动国库现代化改革,努力开创财政事业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4.瑞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篇四

瑞 安 市 财 政 局 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 瑞财库字〔2009〕117号

瑞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关于印发《瑞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内各有关商业银行: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瑞安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瑞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瑞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瑞安支行反馈。

瑞安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库 集中支付 办法 通知

瑞安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9日印发 打字:邵如如 校对:杨子江 瑞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六)对预算执行、资金支付、财政决算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调查;

(七)选择代理银行,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瑞安市支行协调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相关业务工作;

(八)负责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应用开发和维护管理工作;

(九)为预算单位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受理预算单位、用款单位对问题的投诉。

(八)出现其他需要拒付的情形。

5.财政国库管理 篇五

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库[2002]17号),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原则

(一)预算单位依法履行财政预算批复的资金使用权限和管理职责。在不改变预算单位会计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的原则下,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局确定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划分范围,安排、使用财政性资金,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顺利进行。

(二)财政部制定并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现行的《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继续执行。因实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行财政集中支付后,影响试点单位资金流转发生变化而引起会计核算办法改变的,按本办法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一)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预算单位根据国库支付中心转来的《财政直接入账通知书》或直接支付凭证(财政性资金支付凭证第五联)及原始凭证(工资支出凭代发工资银行盖章转回的工资发放明细表)入账,会计分录为: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专户返还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财政直接支出部分的支出构成新增固定资产的,应同时记: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暂存款项的核算

行政单位:

借:暂存款---按资金性质设明细

贷:暂付款—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

借:其他应付款----资金性质设明细

贷:其他应收款---—财政专户款

(二)对授权支付支出,预算单位在《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资产类增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预算内/外)(行政单位编号107/108,事业单位编号103/104)”会计科目。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用于预算单位按国库科批复下达的用款计划记录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的核算。本科目借方,记录财政下达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本科目贷方,记录当天财政授权支付冲销数和年终额度注销数。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1、对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由代理银行打印并盖章后作为记账依据)与国库科下达的用款计划中的“财政授权支付”数核对一致后,记:

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外资金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暂付款---财政专户款

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专户返还收入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其他应收款----财政专户款

2、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款项时,记:

行政单位: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暂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其他应付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单位的账户名称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单位零余额账户时,依据银行回单作相反分录。代理银行填制退回划款凭证,恢复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对上述退回需要重新支付的资金,再重新办理支付手续后按上述列支方法,重新进行账务处理。

3、预算单位从单位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同时也应从系统中开据财政性资金支付凭证,并注明提现字样,系统有选项,一并送银行。记:

行政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三)年终,预算单位将尚未使用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作注销处理时,记:

行政单位:

借: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预算外资金收入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暂付款---财政专户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事业单位:

借: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专户返还收入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借:其他应收款---财政专户款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四)资产类“银行存款”科目,核算内容随之改变为预算单位的其他资金收入、以前结余和各项往来款项等。

五、对账

财政局国库科、财政国库支付中心、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应建立全面的对账制度,在认真处理各项账务的基础上,加强对账工作。

(一)财政局国库科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核对月末“国库单一账户”存款余额;按预算支出的“类”、“款”、“项”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核对财政支出数,内容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当月发生数和当年累计发生数,对账单分别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负责提供。

(二)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及与国库科等对账一致的基础上,分别与代理银行核对“财政零余额账户”当月分“类”、“款”、“项”的支出数和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数;核对各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支用数”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数”。

(三)预算单位在处理完当月账务后,应按预算支出“类”、“款”、“项”科目汇总数,分预算内、外资金、暂存款财政直接支付数和财政授权支付数与国库科对账。

6.财政国库管理 篇六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

账务处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现行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一、设立“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

在资产类(资金占用类)增设“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事业单位编号125,行政单位编号115,建设单位编号235)。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实际支出的冲减数;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时,借方登记单位零余额账户注销额度数,贷方登记下年度恢复额度数(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借方需同时登记两者差额,贷方登记下年度单位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

二、财政直接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作相关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拨入经费——财政直接支付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直接支付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和建设单位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三、财政授权支付年终结余资金账务处理

(一)年底额度注销账务处理

1.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年终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相关注销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如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间的差额作相关会计分录:

(1)行政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

(2)事业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

(3)建设单位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等——财政授权支付

(二)恢复额度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单位依据下年度年初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相关恢复额度的会计账务处理:

1.行政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2.事业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3.建设单位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三)如下年度单位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作相关会计分录: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四、年终结余资金及其分配的账务处理按照财政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五、正式批复后的结余资金数小于已恢复的额度数,作调减结余资金和已提取基金的账务处理。

六、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7.财政国库管理 篇七

改革开放以来, 为不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国家进行了一系列的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1994年施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 在体制上为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但是,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尤其是随着财政职能的不断转变, 财政国库支出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越来越明显:1、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不合理, 资金供给“越位”与“缺位”现象严重, 供给不足与资金浪费并存;2、财政性资金分散, 政府调控能力较弱, 资金使用效益低下;3、管理不规范, 公开和隐性债务增多, 财政风险加大等。从近几年的审计检查情况看, 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不断发生, 做假账、报假账, 私分收入、滥发钱物, 私设“小金库”, 公款集体消费, 截留、挪用专项拨款以及在采购活动中“吃回扣”等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财政支出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不仅影响了新形势下财政职能的有效发挥, 而且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已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所以从2003年1月1日起, 河南洛阳市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 全面进行了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财政国库支出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 预算编制改革。

编制部门预算, 实行预算内外统管。部门所有的财政资金 (包括各项预算外资金) 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必需的基本支出, 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按照“定员定额管理为主, 单项核定为辅”的原则编制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项目支出预算, 通过建立项目库和项目评审制度, 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择先确定。行政事业支出中的大型会议、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和其他项目, 纳入项目支出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和用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及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安排的项目, 逐步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二) 财政国库支出管理制度改革。

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在保持预算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的情况下, 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 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三)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等类账户构成。

1、市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 (以下称国库存款账户) 、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以下称财政专户) 、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 (以下称零余额账户) 、市财政局在代理银行开设的单位小额支出账户, 经上级政府明文规定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 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过渡性专户 (以下称特设专户) 。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 应当向市财政局国库科提出设立单位账户的书面申请, 并向国库支付中心办理预留印鉴手续。设立账户的申请经市财政局国库科批准之后, 由预算单位填制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预算单位账户印鉴卡》一式三份, 预算单位、支付中心、代理银行各留一份。

市国库支付中心接到《预算单位账户印鉴卡》后, 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预算单位开立账户, 用以办理财政授权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和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支付业务。

市国库支付中心实行财政城域网的, 可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在预算单位附近指定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单独开设零余额账户, 用于办理预算单位授权支付业务。这样可以解决预算单位地处偏远、报账、办理业务不方便等特殊情况。

2、国库存款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市财政局国库科具体负责管理国库存款账户。该账户的收入和支出应当按照财政部颁发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进行核算。

市财政局国库科应当按日将支付中心报来的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 通过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核算。

3、零余额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零余额账户分为两类:财政零余额账户和单位零余额账户 (即小额支出账户) 。财政零余额账户为财政直接支付账户, 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除财政间转移支付以外的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该账户在直接支付业务完成后, 余额一般为零, 支付中心具体负责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每日发生的实际支付, 应当区分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 并分别与国库存款账户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单笔支付额500万元以上的应及时进行清算。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涉及预算单位其他资金的, 应当及时与预算单位进行结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即小额支出账户) 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该账户按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额度, 分别与国库存款账户和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4、预算外财政专户的使用和管理。

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预算内资金不得进入财政专户。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具体负责管理财政专户, 并纳入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市直有关单位和代理银行根据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的要求, 办理预算外财政专户的收入, 根据市财政局职能科室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的要求和支付指令, 办理预算外财政专户的支付业务。预算外资金支出应当及时与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5、

特设专户用于核算国家有特殊管理要求的政策性专项资金或专用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三、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目标是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

作为财务会计的主干专业课程之一的《政府会计》, 原名《预算会计》, 是一门操作性极强的课程,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及综合运用会计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该专业课程教学的关键。

《政府会计》 (财政经济出版) 第三章财政总预算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中, 讲到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和各类账户的主要功能;第六章行政单位资产和负债的核算中讲到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核算, 它们都是现行的财政国库支出管理制度在《政府会计》中的具体应用。

在进行《政府会计》第三章、第六章的教学时, 要结合现行的财政国库支出管理制度操作运行程序, 采用直观教学的方法, 运用教学媒体——实际中应用的各种凭证、资料, 如《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凭证》、《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凭证》、《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入账通知书》、《财政资金支付凭证》、《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等, 结合中职学生文化基础知识普遍较低, 基础理论知识薄弱但富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思维的特点, 使教学从注重“教法”转到注重“学法”, 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 突出以学生为主体, 教师为主导,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现代教育技术理念。

参考文献

[1]马海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问题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4.

[2]翟钢.现代国库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宇航出版社, 2006.

8.运用大数据提高财政国库服务水平 篇八

一、大数据时代的财政统计工作

在财政统计工作中应用大数据是一项非常复杂、难度极大的工作,所承担的主要任务已不再是对数据样本的简单抽取,而应是对所有可获取数据的海量收集、分析处理、价值挖掘和管理发布的技术操作。应用大数据,财政统计部门要经历一个从“先有指标再有数据”到“先有数据再有指标”的变化过程,这些指标可以是传统的统计指标,也可以是非结构化数据转化而来的统计指标,可以是对历史的总结性指标,也可以是对未来的预测性指标。在大数据時代, 深入研究与财政统计在指标、口径、范围等方面的差异,探讨统一衔接的可能性,将存在于部门内部的大数据通过制度标准转化为结构化数据。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数据分析,财政统计部门面临的则是大量存储于区别传统纸质媒介,诸如云端的非结构化或半结构化数据环境。在这种应用背景下,数据分析则变成财政统计部门一个关键性的技术环节,需要专业化的数据挖掘与分析处理技术来探寻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寻找更多有价值的衍生信息。这就要求大数据环境下的财政统计部门,不但要具备将非标准化信息转化为结构化的标准数据的能力,而且还需要提高数据变量之间影响因素的专业化数据分析水平。

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财政统计工作模式创新

在大数据背景下,提升财政统计工作的实践价值,履行财政统计满足社会需求的职责、加快统计工作的改革创新,都需要从能够适应新时代背景的调整、创新和探索出发。财政统计工作的侧重点将愈发倾向于开拓更多可用的大数据资源,对数据流进行实时监测,保证统计结论的信度和效度,并按照大数据时代的需求和特点,不断完善财政统计结果的分布形式。大数据背景下的财政统计工作,必须要走越来越标准化、技术化和专业化的道路。

1.推进财政统计数据采集工作的标准化。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财政统计工作则更应该加强数据采集的标准化工作流程,为后续的数据分析、处理及发布打下坚实的基础。实际的数据采集工作模式,可以在现有各类财政数据终端上加装统计采集装置,并通过互联网技术,搜集、存储和实时分析节点数据流,形成整合资金、收入、支付等所有环节在内的标准化数据采集模式。此外,政府层面还应该积极构建数据共享和监控平台,使跨部门的业务信息共享成为可能。这样做既可以提高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办事能力,又可以大幅度降低数据的使用成本。

2.深化改革,搭建财政国库统计信息公共平台

大数据时代不仅是一个充满数据的时代,更是一个全人类充分运用大数据的时代,它要求数据必须开放和流通,呈现公开、流动、共享的状态。财政统计更需要做的工作是在提高数据发布的针对性、降低数据理解的复杂性和发挥数据信息的价值性方面进行模式创新。因此,财政统计工作应尽量缩减传统意义上的大段文字、复杂表格等难以契合公众需求和时代特点的数据发布形式,转而以新兴技术和新兴媒体为依托,加大技术投入和发布媒介创新,延伸各级各类发布渠道,充分挖掘并发挥出财政统计数据的实用价值。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深入到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改革的落实,电脑从单机版到财政局内部的小型局域网到省、市、县、乡的四级联网,再到财政和各预算单位的横向联网。规范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改革,促进了国库支付电子化工作的开展。

三、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强财政服务的有效性

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财政统计数据,将运用大数据作为提高财政服务的重要手段。运用大数据,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管,为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支撑。以统一的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为基础,利用大数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数据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强财政服务的有效性。

加强税收结构分析,研究重点行业、产业、税种收入形势和特点,准确把握财政收入完成情况。通过旬报、月报等数据对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分级次收入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与税务、统计等有关部门进行交流,总结影响当前财政收入增减变化的相关因素、对后期财政收入的影响程度等,为财政收入的增减变化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随着统计技术的发展,财政统计工作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投放于统计制度和技术方法的设计、统计规范和数据标准的制定等机制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不断以自身的机制创新和模式创新适应大数据时代对财政统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财政统计数据的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参考文献:

[1]李玉新.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统计工作模式创新.统计与咨询,2009.

[2]张宏宇.加强大数据的基础研究.统计信息,2008.

9.财政国库管理 篇九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切实规范和加强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归垫管理,按照《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财库〔2002〕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归垫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归垫资金的范围

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归垫,是指中央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下达之前,用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资金垫付相关支出,再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资金归还原垫付资金账户的一种特殊行为。一般情况下,中央预算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财政资金,不得违反规定通过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支付财政资金。

发生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允许垫付资金

(一)经国务院批准并限时开工的基建投资项目支出。

(二)基建投资项目前期费用支出。

(三)重大紧急突发事项支出。

(四)其他按规定允许垫付的支出。

二、实行资金垫付事先备案制度

中央预算单位通过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垫付资金,实行事先备案制度。

(一)对于经国务院批准并限时开工的基建投资项目支出,基建投资项目前期费用支出,以及其他按规定允许垫付的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在资金垫付之前将拟垫付事项、原因和资金来源等情况逐级上报,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财政部(国库司)收到备案材料5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同意垫付的意见回复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通知基层预算单位。

(二)对于重大紧急突发事项支出,由基层预算单位在垫付之前将拟垫付的事项、原因和资金来源等情况上报并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国库司)备案。财政部(国库司)收到备案材料即时将是否同意垫付的意见回复一级预算单位,有一级预算单位通知基层预算单位。

三、规范资金归垫的申请、审核和批复程序

(一)资金归垫申请程序。基层预算单位收到已垫付资金项目的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后,可提出资金归垫申请。

1、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基层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归垫申请,以及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结算证明、记录垫付事项发生费用账簿复印件等垫付事项证明材料逐级上报,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报财政部(国库司)。

2、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基层预算单位应将资金归垫申请,以及相关合同、发票、银行结算证明、记录垫付事项发生费用账簿复印件等垫付事项证明材料,连同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按照财政直接支付的有关程序上报,并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确认后随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国库司)。

(二)资金归垫审核批复程序。

1、以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财政部(国库司)收到归垫申请和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特殊事项不超5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接到财政部(国库司)批复文件后,应及时向基层预算单位予以转发,基层预算单位持财政部批复文件到代理银行办理资金归垫业务。

2、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资金归垫的,财政部(国库司)收到归垫申请、相关材料、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支付。

3、对于情况比较复杂,以及需要现场核实相关原始凭证和资料的垫付事项,财政部(国库司)可委托基层预算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财政专员办)进行核实,并根据财政专员办核实情况办理批复。

财政专员办收到归垫申请材料3个工作日(特殊事项不超过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工作。财政专员办对归垫申请事项进行核实时,基层预算单位应提供相关原始凭证和证明垫付事项真实性的相关材料。财政部(国库司)收到财政专员办上报的核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一级预算单位或通知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支付。

四、加强对归垫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财政部(国库司)和财政专员办要加强对中央预算单位资金归垫的监督管理,发现预算单位有虚列开支、伪造合同、编造借款事项等骗取资金归垫的情形,除责令退回已归垫资金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

(二)代理银行要按规定准确、及时地办理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对于预算单位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归垫资金的情况,代理银行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资金归垫的相关批复文件办理。

(三)中央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要加强对支付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避免因操作失误导致资金从零余额账户划转到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10.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 篇十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是财政国库部门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时接收代理银行传输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交易信息,采集预算、计划、账户等管理信息,实现动态监控、智能预警等功能的综合性管理系统。财政部国库司于2001年开始建设动态监控系统,2003年8月一期系统开始运行,2006年6月二期系统开始试运行。目前,该系统主要应用于对财政授权支付方式进行动态监控。

一、组成结构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主要由9个功能模块组成。包括:数据采集、智能预警、日常监管、监控分析、监控信息发布、权限管理、政策法规、信息校验、通用查询。

二、主要功能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主要有6项功能。包括:实时动态监控、多维智能预警、监控通用查询、信息数据校验、监控综合分析、专项资金监控。目前6大功能中尚有部分功能处于设计和进一步完善阶段。

实时动态监控是指系统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时接收代理银行上传的财政资金支付交易信息,并采集财政内网预算、计划、银行账户等管理信息。该功能便于监控人员在线发现疑点问题,并在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多维智能预警是指系统融合业务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紧密结合财政国库改革实践,制定一次预警和二次预警规则,对海量数据进行智能筛选和自动预警。该功能有效压缩了人工判断时间,大大提高监控核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控通用查询是指系统可以按照日常监控管理需要,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复合查询。信息数据校验是将监控系统采集到的支付信息与银行清算信息进行校验和匹配,保证财政核心数据的一致性,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监控综合分析为财政资金流量和流向分析提供了灵活的工具,从而发现资金运行中隐藏的深层次问题和苗头性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是二期系统开发的重点。专项资金监控实现了对中央专项资金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确保资金支付及时、规范和专款专用。

三、运行原理

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运行原理可以分解为五步。第一,制定和维护一次预警和二次预警规则。其中一次预警规则主要是与代理银行实时传送的预算单位交易信息的相关要素进行模糊匹配;二次预警规则主要是与预算指标、用款计划、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精确匹配。第二,实时接收代理银行传输的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支付交易信息,同时采集财政内网的预算、计划、账户等管理信息。

第三,对接收和采集到的海量数据进行自动预警,智能筛选出疑点问题。

第四,对疑点问题及时进行核查。目前财政部核查方式有三种:电话核查、实地核查、委托核查。

11.财政国库管理 篇十一

记者:目前,财政资金是如何收付的,在这个过程中,财政部门是否有监控机制?

答:目前,我国财政资金收付的基本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前,财政资金主要通过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层层收付,收付过程中也曾发生过滞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包括违规理财的现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财政收入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或者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直接上缴财政;财政支出不再拨付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而是先从设在商业银行的零余额账户支付到最终收款人,当日营业终了商业银行再与人民银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回补资金。整个收付过程中,单位“收钱不见钱”、“花钱不见钱”,彻底解决了传统资金收付模式下资金收付链条长、环节多、效率低、透明度差等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财政部门可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支付过程中的违规行为,比如,用财政资金购买购物卡、乱发奖金、违规公款理财等,对违规支付形成强大的威慑作用。

记者:财政资金一般存储在什么类型的账户,能否将闲置的财政资金对外投资理财?

答:财政资金主要存储于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库。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原来分散存储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集中到国库,预算执行中因收支进度不匹配,会产生一定规模间歇性库款。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在支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也降低了财政筹资成本。

除了存放在国库的资金外,财政部门还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财政专户,用于管理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特定专用资金,主要是社会保险基金、教育收费资金、粮食风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在财政专户资金余额中占比最高。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中有一部分资金,主要是自有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用于投资理财。

记者:您提到,国库资金可以采取国库现金管理的方式进行理财,那么什么是国库现金管理,近几年实施效果如何?

答:国库现金管理是指财政部门在确保国库现金安全和资金支付需要的前提下,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政筹资成本,运用金融工具有效运作库款的财政管理活动。国库现金管理操作主要采取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方式,在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范围内实行公开招标。为保证国库资金安全,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银行在接受国库存款时,必须以可流通的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为质押。2006年,我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共实施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87期,操作规模36000多亿元,共获得利息收入667亿元。2014年底,北京、上海、深圳、广东、黑龙江和湖北6个省市开始进行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共实施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32期,操作规模7100多亿元,共获得利息收入99亿元。

记者:财政专户一直为社会所关注,财政部门在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工作,在清理规范财政专户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财政专户数量大幅精减,专户管理逐渐规范。2011—2013年财政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累计撤并财政专户7.4万个。2014年对存量专户进行审核,又撤销专户1.1万个。2015年,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精神,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5〕257号),就规范存量财政专户、严格控制新增专户、加强专户资金管理、规范开户银行选择等进一步提出要求,其中对地方自行出台的各类文件或有关会议纪要等为开户依据设立的财政专户,要求地方主动进行规范和撤销。

记者:在管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严格控制并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既是加强预算管理、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2002年,财政部在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地方财政部门也建立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要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设必须经审批、备案,并逐步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撤并。目前,一些预算单位主要设置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以及工会经费账户、党费账户等按要求需单独开设的账户,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资金主要是单位自有收入以及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之前的历史结存资金。有的地方积极探索取消了预算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由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金代为管理。通过严格管理,有效遏制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过多过乱的局面,最大限度降低了一些预算单位存在的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记者:目前,财政资金有一定的结存,财政部门是如何盘活这部分存量资金的?

答: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要求各级财政、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等。按国务院要求,财政部先后印发《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等多份文件,除对国库中的有关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外,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的存量资金也提出明确清理要求。财政专户中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要及时调入国库,各部门银行账户中全部结余资金以及两年以上的结转资金,由同级财政收回统筹使用;对不合规财政专户和违规设置的单位银行账户及时撤并,并将存量资金全部调入国库。

记者:下一步,财政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答: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其意义更为重要而深远。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范围,推行非税收入电子化缴款,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范围,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减少财政资金支付的中间环节和现金使用,加强预算执行事中监督。二是继续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按照国务院要求分步做好存量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研究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资金逐步纳入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单位银行账户的资金监管。三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切实堵塞管理漏洞,形成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

(本刊编辑部根据财政部网站内容整理)

12.财政国库管理 篇十二

积极推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加强预算监督,增强预算执行的透明度;有利于有效监管财政资金,从制度上防范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我从事财政工作十八年来身有体会。

自1992年参加工作至2007年12月国库科成立,我在预算科工作了十六年,在预算科工作期间,负责全县财力测算、指标管理、预决算编制及乡镇、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拨付、财务处理、财务制度制定及管理工作,承担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县财政局的科室设置相对较少,预算科在只有3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还要对接市局预算处、预算编审中心、国库处、行政政法处、教科文处、社保处等处室。特别是近年以来,市局各处室要求提供的数据和报表很多,而且非常细致严格,这对县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算科承担的工作压力就更大了。

二、国库改革进展情况

我县2000年成立会计核算中心,对县直预算单位实行集中核算。2004年底,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和外县经验,结合我县情况,将会计核算中心改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2006年,为加强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在教育系统成立了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在卫生局成立了卫生集中支付分中心。全县预算单位,全部执行财政集中支付制度,覆盖率达到100%。县本级2008年在所有预算单位全部推行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在县本级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推行了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率达到100%。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和外县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我局自2007年12月份成立国库科,各科室帐户统一由国库管理。2008年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帐户模式正式运行。2009年1月进一步扩大零余额帐户模式试点范围,在全市县级较早推行了国库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机构建设情况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综合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要求国库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与之相适应。为此,经县政府2007年9月份批准,我局自2007年12月份正式挂牌成立国库科,现配备人员4人,其中高级会计师1人,会计师2人。国库科为股级规格,行政编制5人,设股级职务2人。

(二)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建设

国库科成立后,将所有财政专户、预算内、外资金等局内科室所有资金账户归入国库科统一管理,根据专户资金管理要求,把在管理上有共同点的资金帐户进行了合并,共取消帐户5个。

县级版软件运行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国库改革情况,我局信息中心和国库科相关人员在涉县参加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县级版)软件培训班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我局立即召开了局领导班坐谈会,重新修订了《邱县财政局财政资金局内操作规程(试行)》、《邱县财政局各科室职责范围暂行规定》,按照市局要求对科室职责进行了重新划分,对资金的拨付程序进一步规范,做好县级版软件应用的基础工作。经与各相关科室沟通后,于2008年10月6日在我县开始正式运行,从运行情况看,各项指标的核算及款项的拨付工作已全部通过软件进行操作,软件运行稳定。11月份起,我县与人民银行国库(代理国库)、商业银行(代理银行)联系,确定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为授权零余额帐户试点单位,并开设了零余额帐户;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设了直接支付零余额帐户,完成了县级国库改革软件运行前期准备工作。12月份起,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帐户模式正式运行。2009年,进一步扩大零余额帐试点范围,将19个县级预算单位纳入试点范围,占总预算单位的18.1%。2010年9月20日前确定代理银行,12月份全面实行零余额模式。

三、取得成效

我局国库科成立以来,认真学习省市有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财政资金内部管理暂行办法》、《国库科工作职责》、《国库科岗位职责》、《国库科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对局内资金拨付程序、科内工作流程、人员岗位分工提出了具体要求,强化了局内各科室、各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内控意识,转变了财政资金拨付方式,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加快了支出进度,保证了社会保障、农业、科技、教育、计划生育等民生资金、重点项目资金支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

一是从思想上强化了局内各科室相互制约、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内控意识,使管事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事,事权与财权相分离,从制度上防范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使用,解决了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脱节现象,有效提高了财政部门调度、调剂资金的能力,保证了工资、正常经费及重点支出的需要。

三是减少环节及时拨付财政资金拨付方式的转变,减少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加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四、国库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措施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国库直接支付改革的思想认识尚不统一。一些部门单位由于原先既得利益受损,对改革有抵触情绪。在分散支付情况下,各部门和各单位拥有对资金的直接支付权,资金还可以存在商业银行生息。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后,这些利益不复存在。

(2)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流程不规范。主要是改革前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中心转轨后国库集中支付流程是“先清算,后支付”。

(3)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信息化程度比较低。我县国库集中支付尚未实现网络化,仍通过手工操作。预算单位与财政部门、代理银行之间没有联网,预算单位申请用款只能到支付中心现场办理,手续较繁琐,既加大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及代理银行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4)银行网点不足。我县商业银行少,只有一家农业银行且只有两个网点,2009年才有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快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增加了一定难度。

(二)政策措施和建议

1、加大对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督导力度,促进县级改革逐步规范

建议上级领导在百忙中加强对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督导与培训,在思想上提高县级对改革的认识。在技术上提高县级人员的技术水平,以利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顺利进行。

2、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和维护需要较多费用,对我县吃饭财政来说无异是一笔较大的负担

建议上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建设补助力度。

3、银行网点少,目前邱县只农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

建议财政部明确县级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可以作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机构,确保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尽管我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县将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进一步完善国库管理系统功能,围绕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研究实现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有机衔接,提高监控平台自动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节约信息化成本,进一步完善和推动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现金管理和债务管理系统集成建设;继续完善和改造地方国库支付系统,推进地方财政与人民银行间全电子化业务管理工作;加快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的优化升级,建设成集事前监督预警、事中实时监控、事后综合分析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2)进一步与人行、商业银行沟通,实现财库行联网。

(3)做好财政专户资金增值运作,提高财政存款利息收入。

(4)进一步提高财政国库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资金安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水平。由于县级预算单位会计水平面参差不齐,实行规范的运作模式,有的单位会计难以胜任,我县将努力做好预算单位会计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政策业务水平。

摘要: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强化和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国库管理改革是近几年来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实行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由财政部门对所有政府性收支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邱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在改革之初采用会计集中核算与集中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但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日益深入和发展,逐步演变到现在的财政集中支付。本文就自身实际工作,谈谈对国库管理改革的几点看法。

关键词:国库管理,集中支付,改革,问题,建议

参考文献

[1]张书红.浅析国库集中收付制度[J].当代经济,2010年01期

[2]赵明洁.试析预算外资金管理[N].黄石理工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6期

13.财政局国库科工作总结 篇十三

组织收入是财政部门的一项核心工作,也是我们着力抓的一项中心工作。XX年在市内重点税源大户上缴财政收入大幅减收以及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政策性减收和特大涝灾、旱灾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下,我科把完成和超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作为第一工作目标,以组织收入为工作的.中心,以均衡入库为重点,以提高收入质量为核心,咬定全年目标不动摇,积极应对,迎难而上,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工作。归结起来主要有:

1、进一步完善收入增长考核办法。年初,对县市XX年财税收入完成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对、算账,兑现了各县市XX财税目标奖励,并结合近几年来市政府对县市财税收入考核情况,修改、完善了《XX年财税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并及时按考核办法进行了核对、算账和奖励兑现,调动了各级各部门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2、进一步加强税务、金库等部门的协作与联系。逐步建立了信息相互沟通、数据相互交流、情况相互通报的工作机制,随时掌握税收入库动态,及时协调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疏通税款流通渠道,实现税收“颗粒归仓”,为全年任务的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3、进一步加大重点税源的督查和催缴。针对税源严重下滑、本级收入大幅短收的情况,我科多次随有关领导深入公司以及国税、地税进行调研,与他们一起分析研究税收入库形势,及时掌握企业产销动态,积极帮助协调企业缴税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同时,我们还加大了对主体税种和县市税收入库的督查、监控和催缴力度。

4、坚持“大”“小”税源并重,确保应收尽收。在抓好市本级主体税种和税收大户的同时,我们还配合税务部门充分挖掘面上税收潜力,促进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11月底,我科针对全市收入严重滞后的局面,以《关于抓紧做好XX年财税收入入库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在全市发动了一场收入攻坚战,增强了县市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的信心,扭转了税收入库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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