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公共聚集场所事件应急预案(精选8篇)
1.13公共聚集场所事件应急预案 篇一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门店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建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金 龙
组员:杨 雨 李浩宇
职责: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主要负责对本门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指挥与协调、应急队伍建设和培训、突发事件及时上报等工作。
二、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的各类卫生安全卫生组织、制度。
2、实行场所内的各级岗位责任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3、严格落实本单位定期督导检查的考核制。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报告范围:
(1)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生活饮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水传染性疾病流行和中毒;(3)公共用具、用水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传染性疾病、皮肤病;
(4)意外事故处致的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杀虫剂等中等;
(5)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6)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7)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8)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
四、应急措施:
(1)单位负责人或卫生负责人等事故报告责任人,应立即并向所在的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立即停止经营活动。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妥善处理现场,防止事故继发,确保不扩大危害范围和不继续恶化环境,并保护好现场。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4)按照卫生要求及时做好环境、公共物品、水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消毒工作,以及其他应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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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公共聚集场所事件应急预案 篇二
为了做好超市控制传染病传播以及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危害健康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危害健康事故,减轻健康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龙源超市发生的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
二、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架构
单位成立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 超市负责人任组长
组员 : 由卫生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应急处理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当超市发生危害健康突发事故后,应急处理组成员必须立即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突发事故的简单应急救助,保护事件现场、做出紧急避险措施、控制现场局势及保证客人安全等工作,及时向超市负责人公司领导和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现场情况。
三、事故处理
发生危害健康事故时,店长及员工镇静,不慌乱,及时了解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内容,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协助卫生监督员和医疗抢救人员做好事故处理和伤员抢救工作。根据情况主要完成下列任务:
1、暂停导致超市危害健康事故作业(点),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尽量把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2、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救治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人员。
3、协助卫生监督员对事故地点进行现场录相、照相、勘验,提取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并陈述当时现场情况,协助卫生监督员尽快查明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4、讨论分析事故责任,根据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对事故责任人追究责任。
5、以书面报告形式向卫生监督机构汇报该次公共场所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内部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等。
五、保障措施
l、在超市危害健康事故后,要立即启动超市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领导小组并马上投入运作,做好危害健康事故的紧急处理工作。
2、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各岗位的协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各岗位负责人必须熟悉本预案要求,上岗前做好每日卫生检查记录,了解员工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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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篇三
在突发卫生事件时,为及时调查、处理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经营单位须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时间的发生,建立危害健康事件的 报告制度,并制定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 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 上报上级业务主管单位和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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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四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牢固树立“教书育人、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发挥本校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正确、快速地处理本校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大坪中学校内发生的,依据有关规定需要镇、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1)人员伤亡事故;
(2)危及学校安全的刑事案件;
(3)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的紧急事件;
(4)校内发生重大火灾的;
(5)校内一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人数在10人以上的;
(6)学生发生群体上访、闹事的;
(7)其它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在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抢救工作。
四、指挥系统及工作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和组织相关人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赵明博
副组长:
成员:值周教师、各班班主任
(一)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启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3、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到安全区域。
4、救护受伤人员和寻找失踪人员。
5、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6、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7、信息报告。
(二)各处室及相关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和送达,协调联络校长和各处室开展工作;负责事故的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工作。
2、值周教师:负责突发事件的报告和查处等工作。
3、门卫人员:负责落实《门卫和门禁制度》和突发事件的报告。
4、教导处:负责组织师生实施防、抢、撤和恢复教学秩序等工作。
总务处:负责救援物资、器材、资金的调配。
政教处:负责事故的查处。
团委:负责事故处置前后的宣传报道。
5、班主任、各处室负责人、各项工作负责人,负责安全事故信息的登记、报告、处理、建档,按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事故前期的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死伤学生的善后事宜;负责执行预案期间有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值班;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救援程序
1、实行事故信息报告直接责任人负责制。事故发生后,直接责任人立即向校长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后,凡应上报的在2小时内向县局安全股报告,并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类型,同时向公安、交警、安监、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告,请示紧急救援。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准确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原因、等级;事故先期救援情况;建议适应采取什么措施。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拿出先期处理意见,领导师生做好事故处置及救援工作。
六、事故应急响应
(一)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的是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的人是具体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场,迅速启动本校事故应急预案先期处置,采取有力措施,保护师生生命和国家财产,控制事故的扩大。
(二)组织现场抢救
1、应急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立即投入工作。各相关工作按领导小组的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要与当地有关部门紧密合作,使救援各部门能顺利地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和物资能及时到位;现场秩序能得到有效控制;师生能很快移到安全地带;受伤人员能及时得到救治,安抚工作能很快进行,促使现场抢救取得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七、事故善后工作
1、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由领导小组对损失的财产进行造册登记、测量评估,形成材料,该上报的逐级上报。造成人员伤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协上级做好安抚工作。
2、凡事故影响正常教学的,各处室应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恢复教学。
3、依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瞒报、漏报、误报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责任造成国家财产受到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理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2、全校师生要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安全制度和安排,全校教师要以大局为重,不得相互推诿、贻误抢救时机。
3、各处室各相关安全工作的人员都要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5.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五
一、总则
(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全州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预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三)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及格方面:
1、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会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体让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学校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事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害事故等。
4、考试泄漏、违规事件。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漏事件,以及在考所及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众发生的违规事件。
15、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且无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6、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7、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大武民族中学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大武民族中学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工作,形成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五)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珙县杉木树中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金德春
副组长:王 曦
成 员:彭丽芳 温树兹 张甫良 刘文贤 熊 弋 徐 义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重大问题及时向州教育局请示报告,根据上级指示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科,日常工作由政教科承担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内上报州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应急措施,搞好事故分析报告,应急人员的组织分工。
(三)应急人员分工
1、指挥组:负责整个事故的全盘工作。
金德春 王曦 彭丽芳 温树兹 刘文贤 张甫良
2、后勤组:负责物资调配、资金提供。
组长:
成员:
3、现场组:负责实施一线抢救,收集资料。
组长:
成员:
4、信息组:负责记录资料,报告事故进展,提供事故所需文件。
组长:
成员:
5、外援组:负责物资传递、配置,组织学生疏散。
组长:
成员:
6、机动组:集结待命。
组长:金德春
成员:校内其他人员
三、事故处理责任要求
1、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原则上安分工各就其位,不得推诿。
2、各小组之间既要分工明确,又要视情况协调。
3、对玩忽职守者,按责任追究不同层次责任。
四、事故处理保障
1、一切为事故处理让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提供物资及资金保障。
2、尽最大努力提供人力支持。
3、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为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可采取一切有效措施。
4、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尽力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5、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重大立功表现者学校对其给予报功请奖,学校予以重奖。
五、资金及物资储备
1、设立应急资金:在学校预算外帐户储备资金3万元,除启动预案外,任何人不得动用。
2、加大常用消防器材、救护器材、通信器材德购置力度,造册登记,日清月结,实行定期检查汇报制度。
3、当险情出现或事故发生时一切为之让路。
6.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篇六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确保学生安定的学习、生活环境,从容应对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范围
1、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区发生的爆炸事故。
3、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
4、发生空袭等战争灾害。
5、恶性事故
6、突发性疾病
7、失窃
8、停水、停电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按照学院(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学院(校)成立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指挥和领导;
(2)负责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组织实施;
(3)负责向院(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2、学院(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后勤管理处。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主要职责:
(1)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
(2)协调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处理的各方面工作;
(3)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收集和整理学生宿舍突发事件的原始资料信息。
三、前期工作
1、宿舍管理科必须经常检查宿舍区的消防设施,确保学生宿舍区消防设施完好,及时发现宿舍区的消防安全隐患。
2、确保学生宿舍区消防通道的畅通,大门钥匙由各宿舍楼值班人员保管;各宿舍楼值班室配备?头一把,哨子一个,确保在第一时间内能打开安全通道。
3、宿舍管理科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和消防器材,能及时吹响紧急哨声。
四、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1)宿舍管理员应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宿舍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打开所有消防通道门锁,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子,紧急疏散学生,自带灭火器材,现场组织抢救。
(3)宿舍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科科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并视现场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报火警119。
(4)宿舍管理科科长、管理人员听到报警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疏散学生,并在15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学院(校)领导报告。办公室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5)如发生人员受伤、烧伤等情况,及时报120救护。
(6)封锁事故现场,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
2、发生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
宿舍值班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吹响紧急哨声,打开所有安全通道门锁,紧急疏散学生至大操场,并在15分钟内向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逐级向学院领导报告。宿管科、学生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医务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获知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3、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有人员伤亡时,寝室长、同宿舍同学、宿舍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宿管科、学生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医务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情况将受伤或患病人员送医院或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4、失窃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现象,寝室长、同宿舍同学首先保护现场,寝室长、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处理,同时向保卫科汇报。保卫科根据失窃情况做出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5、停水、停电
突然停水、停电后,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迅速查明原因,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将原因向学生解释清楚。
五、各部门联系电话:
(1)学生管理科:
(2)宿舍管理科:
(3)保卫科:
(4)火警、匪警:
(5)急救中心:
六、本办法由学院(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的危害,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规范地进行应急处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南开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及其界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影响公众健康的自然灾害、危害严重的中毒事件、影响公共安全的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放射性危害事件、各种危害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等等。辖区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
1、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暴发;
2、发生动物间鼠疫,发生布氏菌病和炭疽等流行;
3、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者多例死亡;
4、发生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感染病例;
5、发生罕见或者已消灭的传染病;
6、出现新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病例;
7、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
8、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中毒人数超过30人或者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2、短期内发生10人及以上急性职业病或者职业中毒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4、有潜在威胁的传染病动物宿主、媒介生物发生异常;
5、医源性感染暴发;
6、免疫接种、药物预防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者死亡事件;
7、严重威胁或危害公众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和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8、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9、发生生物、化学、核和辐射等危害公众健康的恐怖袭击事件;
10、放射性污染、丢失放射源和人员受超剂量照射等事件;
11、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或者中毒事件;
12、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全社会防范突发事件发生的意识,按照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并实行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因素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统一指挥、属地负责
在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卫生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发生突发事件的区域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政府、街道办事处、卫生局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五)快速有效、减少损失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要不失时机地做出快速反应,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开展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的相关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控制工作成效,沟通信息,推广经验,完善应急处理技术规范。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方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七)卫生局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局局长担任,负责领导、指挥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由疾病控制、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等科室、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
(八)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织。分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医疗救护技术指导组、预防控制技术指导组和检测技术指导组。各组由相应的专家组成。
(九)卫生局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十)卫生局组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设在卫生防病站。
四、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的有关机构、组织职责
(十一)卫生局
1、负责草拟和修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报政府批转执行;
2、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
3、对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
4、组织推动社会心理卫生、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5、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
6、建立检查制度。督导检查本预案各项措施在平时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十二)防病机构(含结防所)
1、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预警;
2、确认突发事件性质。做出事件的发展趋势报告和评估;
3、负责核实疫情,提出疫点和疫区的划定意见。参与对控制疫情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汇总、分析、评估疫情;
4、建立紧急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检测试剂、防护用品和相关器械等;
5、对突发事件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后,提出改进建议;
6、对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评价。负责对在医疗机构外死亡的传染性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7、具体落实对预防控制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8、承担社会心理卫生、卫生宣传教育和预防医学咨询服务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其它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10、承担对应急处理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十三)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参加突发事件的现场取证和违法事实的调查工作;
2、监督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或疫点、疫区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3、监督检查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及有关卫生单位的消毒、隔离、防护和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
4、监督检查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的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中危害公众健康,造成人员病、死、伤的报告情况;
6、监督检查公共场所消毒;
7、监督传染性疾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疫点环境的消毒的落实情况;
8、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的质量;
9、监督检查学校、托幼机构和公共场所等预防控制工作;
10、依法进行其它监督检查工作。
(十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1、按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和突发事件所涉及病例的报告;
2、负责病人的诊断、治疗和管理工作;
3、负责病房消毒、隔离工作;
4、对医疗机构内病人或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排泄物进行卫生处理;
5、负责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的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消毒处理;
6、协同疾控机构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相关检验物、样品采集等工作;
7、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个人防护;
8、进行疾病及有关防治科学知识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
9、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其它防治工作;
10、建设符合应急工作要求的门诊、病房。
(十五)医疗卫生应急队伍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常备机动队伍。由预防控制、医疗、卫生监督三部分组成。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各级医疗卫生等机构进行应急处理。
1、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和上报;
2、协助和指导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援、转运和后续治疗;
3、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4、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十六)评估和技术指导组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评估和技术指导组,下设突发事件评估组及医疗救护、预防控制和检测三个技术指导组;承担社会心理卫生教育和咨询工作。
1、突发事件评估组: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和信息,为公共卫生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提供咨询;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预案的建议;
2、医疗救护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医院的诊断、救治和医疗单位内医务人员防护、消毒隔离等工作。负责重点病例的诊断。
3、预防控制技术指导小组:指导防止突发事件危害进一步蔓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统计报告、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
4、检测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并开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事件发生的样本采集、运送和病原学检测等工作。
(十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
1、突发事件发生时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织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现场监测、现场采样、疫点消毒等工作;迅速查找突发事件原因,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要求,及时报告。
(2)提出防治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协助各医疗单位进行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救治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相关人员采取有必要的控制措施;全面负责疫点、疫区现场的防疫控制工作。
2、日常工作
(1)对传染病疫情和各类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料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相关疫情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报告,为政府采取预防与控制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组织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突出突发事件的预警功能。
(2)置备、储存、保管突发事件所需应急设备、药品器械,现场防护用品、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等。
(3)对相关疾控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进行模拟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
(4)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卫生、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突发事件应急报告
(十八)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卫生防病机构报告;卫生防病机构应迅速进行核实,并在2小时内报告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病中心;卫生局必须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政府和市卫生局;政府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报至市政府。
(十九)卫生防病机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首次报告内容包括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隐患的相关信息,应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可能原因、病例发生和死亡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卫生防病机构在进一步调查基础上,尽快做出阶段和总结报告,阶段报告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总结报告包括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总结,分析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防范和处置建议。通过《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二十一)卫生局(含卫生防病机构)在接到毗邻地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相关疫情通报后,要做好应对准备,必要时应及时通知辖区疾控和医疗机构。
(二十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现严重威胁或危害公共健康的水、食品污染、有毒有害化学性物质泄露、发射性污染等特大、重大事故时,主管部门、当事单位、个人要立即向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突发事件分级(执行市级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事件划分为四级: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二十四)蓝色预警:
1、发生腺鼠疫,一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20例;
2、其他省市已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本市存在传入可能,但未发现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
3、发生霍乱,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4、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报告;
5、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
6、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5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
(二十五)黄色预警
1、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周边省市及地区疫情上升;
2、1周内霍乱发病10~30例,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
3、1周内在一个区(县)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4、在一个区(县)域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7、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50人,或死亡5人以下;
8、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51~1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11~20人。
(二十六)橙色预警
1、局部地区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续发病例,或发生局部暴发;
2、腺鼠疫发生流行,流行范围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在一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连续发病20例及以上;
3、霍乱在一个区(县)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50例及以上;
4、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其他区(县);
6、预防接种或学生预防性服药出现人员死亡;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101~200人,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21~50人,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10人,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3~5人;
10、鼠疫、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霍乱、脊髓灰质炎等菌种、毒种丢失。
(二十七)红色预警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区(县),并有继续扩散趋势;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涉及多个省份,并有扩散趋势,造成重大影响;
4、发生新发传染病或已消灭传染病;
5、一次放射事故超剂量照射人数200人以上,或轻、中度放射损伤人数50人以上,或重度放射损伤人数10人以上,或极重度放射损伤人数5人以上;
6、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应急处理
当接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蓝色预警级别)报告后,卫生局应立即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调查确认,并对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必要时,向政府提出成立区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建议。同时,迅速组织医疗、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理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政府和市卫生局报告。
发生较重、严重、特别严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市卫生局和市政府,并进行应急处置。
(二十八)启动预案
1、当天津市突发事件达到黄色预警程度时,卫生局应急办公室根据黄色预警的要求,将有关情况立即上报政府和市卫生局。
2、当突发事件达到橙色预警、市政府决定启动市级预案时,卫生局提请成立区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理需要,设置由有关部门组成的若干工作组。
(二十九)应急措施
应急处理工作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1、区卫生局在征得区政府同意或批准后,紧急调集、调配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2、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尽快制定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3、实验室检测。卫生防病机构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市级或区级实验室,必要时送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协助市防病中心的病原查询和病因诊断工作。
4、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区政府报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经市政府决定,可以对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5、采取控制措施。根据突发事件类别和应急处理需要,按规定采取以下控制措施:病人和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易感人群应急接种,疫点消毒,水源保护,污染食品追回和封存职业中毒事故物品等。
区卫生局报请区政府可以依法发出公告,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x、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对流动人口进行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
6、追踪调查。防病机构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7、开展医疗救治。区卫生局按照医疗救治方案启动指定的专门医疗救治网络,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要进行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相关的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方案进行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工作。对新发传染病作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必要时,请市卫生局或卫生部派出医疗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医疗救治工作。
8、督察与指导。区卫生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9、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开展社会心理卫生、医疗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应激和危机干预工作。
10、进行事件评估。应包括事件概况、现场处理调查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三十)终止预案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进展和突发事件专家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建议,市卫生局向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建议。区卫生局报告区政府后,执行终止预案。
八、工作保障
(三十一)技术保障
1、区卫生局负责建档,列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和技术人员的名单及相关个人技术档案资料。同时列出相对应的第二梯队名单及其技术档案资料。
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建立考核制度。
区卫生局按照预案的要求,在市卫生局指挥下,统一组织、定期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工作。演练形式有:对单一突发事件从指挥到救治处理的全过程演练;局部演练;指挥系统、救治系统,涉及预案各系统、各单位、多发事件的全过程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系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业务培训。平时要针对不同学科举办培训班。需要公众参与的应急演练必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常规监测。加强实验室建设,按照市卫生局的要求,建立统一的突发事件监测、报告组织网络系统。包括: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组织网络、卫生监测组织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监测医院监测网络、突发事件报告网络等。
4、医疗救治网络。按因地制宜、平战结合、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医疗救治网络。该网络由指定的急救机构(包括市、区县急救机构和院内急救机构)、综合医院、市、区(县)传染病专科医院、后备医院及职业病防治机构组成。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指定不同的医疗机构承担应急工作。医疗救治网络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横向、纵向信息连接机制。
5、信息系统。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与指挥调度的技术平台。承担辖区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应急处理工作。
(三十二)物资保障
1、建立已知可引起重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的常备储存系统。包括:诊断试剂库、血清库、疫苗库、药品库、特效毒剂库等。
2、建立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救治仪器装备储备系统。
3、建立应急物资信息管理系统。明确各种物资的储备、运行、功能状态标准,确保可迅速调配使用。
4、健全应急物资资产更新规定和操作规范,并强制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使用时的可靠性。
(三十三)经费保障
1、为了保证我市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的正常运行,区卫生局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基金,并建立相应的补充机制。
2、每年公共卫生事业经费的比例占卫生事业费的比例应逐步提高到30%-50%;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区卫生局财务部门应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必要时,可向区政府申请专项拨款。
(三十四)人员保障
1、卫生局要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备队,随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心按照工作职责,配备各类专业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3、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扩展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项目;
4、不断完善社区防疫网络。
5、第一中心医院、第三医院、第四医院、传染病医院、海河医院、医大总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单位作为突发事件发生时,市级指定的应急医疗救治单位。
(三十五)宣传教育
卫生局协调和组织有关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各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事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南开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部门职责
一、环保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监管医疗卫生部门对医疗废水、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监控医疗废水、固体废弃物处理方式和最终走向,记录废水、固体废弃物产量、处理量、排放量并上报;督查医疗机构对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和固体废物焚烧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等工作。
二、环卫局
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加强晨扫和日、晚两次保洁工作,做好重点路段水洗压尘工作。督查落实门前卫生责任制,做好全区垃圾转运站的内外环境卫生和消毒,做到生活垃圾集中清运,日产日清;全天候开放转运站并增加运输车辆,及时接纳重点区域的生活垃圾。搞好全区环卫公厕清掏、刷保、消毒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热线反映的问题。严格管理道路污染,大力处罚和处理违章饲养的家禽和家畜。根据需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地域的清洁工作。
三、公安南开分局
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强制管理拒不服从监控隔离规定的被隔离人员和外部闯入人员。依法严肃处理严重扰乱救治秩序的违法人员。开展专项治理违章养犬行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查处工作;协助社区做好防治突发事件的宣传工作。坚决打击借机制造恐慌、造谣惑众、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防护用品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必要时,选派警力全程驻守市传染病医院、防病站、医学观察所和突发事件发生地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四、爱卫会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四害,使蚊、蝇、蟑螂和鼠密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重点做好疫区及周边地区的消毒工作,防止蚊、蝇、蟑螂和老鼠传染病菌。
五、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大力治理外来商贩违章摆卖等乱摆乱卖和违章占路摆卖;严格清理违法经营盒饭、快餐和露天制售餐饮的马路餐桌及马路烧烤;彻底清理全区干、支道路两侧的餐饮、食品制售企业的里空外卖和露天加工;大力查处和拆除违章建筑,特别是严格治理对外来人口的违章建筑。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农贸、封闭市场防控工作的检查。
六、工商南开分局
加强市场巡查,强化对防治突发事件药品及相关商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趁机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及相关商品,哄抬物价等违法经营行为;及时查处借机进行违法经营的不法行为。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
七、建管委
全面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及其外来民工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各项防控制度的落实,专人负责各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的身体状况、外出登记、民工驻地及重点部位的督查工作;一旦发现施工人员出现传染病、中毒症状等,立即通报防疫部门,并立即进行对施工现场的消毒和有关人员的隔离。必要时,建立建管委、各建筑工地、卫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果断处理有关防控问题。
八、财政局
强化预算管理,保障应对突发事件工作的经费,并及时足额划拨。加强监督,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九、交警南开支队
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备勤工作,及时处理交通突发事件。做好对重点医院和隔离区周边的道路疏导,确保交通畅通;严格安全检查。协助卫生等部门做好进津车辆所乘人员的体质监测和车辆的消毒工作;加强逐级报告制度。
十、教育局
全面负责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师生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系统单位做好教室、图书馆、食堂、实验室、宿舍、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工作,保证环境整洁,空气流通,消毒到位。督查系统单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预案、防控工作措施和建立应急队伍。督查系统单位设立隔离室;出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消毒和隔离。普及防控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按全市统一部署,调整教学安排,合理安排学生生活。
十一、经贸委
全力组织好突发事件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做好市场监控;督查所属各经营单位的消毒、通风、依规购销货等防控措施的落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大中型商场与超市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治疗等工作必须的药品、器械、消毒药械、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十二、科委(科协)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普及各种突发事件防治科学知识和方法,提高公众科学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联合有关部门,负责驻区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十三、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市社会保障中心做好参保人员医治突发事件涉及疾病的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工作。
十四、民政局
做好老年公寓的预防和救助管理工作,做好低保人员和民政救助对象的疫病救治和社会救助工作。
十五、武装部
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基层武装部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织民兵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防控突发事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防控突发事件民兵应急分队,建立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侨办、民宗办(外办)
负责区内归侨侨眷、海外华侨华人、在区外国人及宗教活动场所突发事件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预防和其他应急措施;建立出入境人员的疫情报告制度、
十七、房管局(含物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区域内各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组建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联络协调组,开展互助和互检,做到监控管理不留死角;作好小区居民的预防宣传、保洁消毒和外来人员登记等防控工作;督查全区物业管理项目单位突发事件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时受理业主投诉。
十八、物价局
有效监控药店、医院、超市、市场经营的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依法从严处理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干预措施的单位和个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稳定价格和群众情绪。
十九、文化和旅游局
加强和规范网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管理;督查娱乐场所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联合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娱乐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质量技术监督局
认真做好突发事件防控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等制假售假行为;督查食品加工企业落实从业规定的情况。
二十一、消防南开支队
做好执勤备战工作;督查火灾救援中心的各种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参战人员和器材装备的洗消工作,防止二次感染。及时调集所需警力及器材,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出现的其他紧急情况。
二十二、招商办
督促大中型企业落实防控突发事件总经理负责制,协助企业做好防控管理和防控知识的宣传工作,正确处理好企业生产经营和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关系。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外资、合资企业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检查。
二十三、宣传部门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市区有关突发事件防控的指示精神,广泛信息收集,全方位搞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多角度、多侧面宣传突发事件防控的科学知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抗击的良好氛围。
二十四、供水、供电、商业部门(经贸委)
负责保障医疗机构、卫生防病机构和医学观察留验场所等部门的用电、用水和有关生活用品的供应。
二十五、街道办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督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突发事件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帮助整改;及时协调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共同做好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二十六、卫生局
组织协调卫生技术力量,防止、控制突发事件的蔓延和继续发生;负责疫情监测并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动态;负责突发事件病例、确诊及疑似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提出疫点、疫区实施管制的建议;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指导并实施消毒和隔离工作;医疗救治、预防控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取得的经验,不断完善各项防治方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卫生科普知识宣传、咨询等工作;组织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督导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或者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实施情况。
辖区各部门都要做好相应的工作预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内部防控工作到位。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
为了全面保障学校安全,提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平安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手册》中的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等,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威胁教师学生生命安全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的学校安全的紧急事件。适用于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含台风、暴雨、冰雹、雷电、大风、暴雪、寒潮、低温雨涝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火灾和关键性生物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外铁路、陆路、水运等发生的交通事故,校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消防、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各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含关键性 传染病(例如鼠疫、霍乱、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疫情、未明原因疾病、关键性食物中毒、食品安全和其他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五)由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引起次生、派生的其他类型的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率。必须把确保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做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建科学、高效率的应急工作机制,提升科学统一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水,最大限度地增加突发性公共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依法规范,果断处置。切实履行学校的管理职责,把预防突发公共事件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依法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认真贯彻分级管理、分级积极响应的原则,根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须要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预设和启动应急预案。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借助公安、交通、消防、卫生医疗等部门的力量,确保救援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实现网络互联,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三、非政府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中层主任为成员。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部署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指导学校制订和非政府实行各级、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二)制定和修订《椒房小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在学校出现突发性公共事件时,领导、非政府和协同应急工作,同意启动和非政府实行本预案;
(四)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汇报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和应急工作的有关情况。
四、预测预警
(一)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摸排调查和分析研究所在地区及学校周边存在的影响安全和稳定的重点问题,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如有异常情况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及时上报。
(二)一旦产生并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必须立刻查知情况,推断性质,及时呈报。同时必须快速出动应急工作小组,做为第一支积极响应队伍先行抵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工作,及时掌控局面,增加死伤和损失,避免事态进一步不断扩大。
(三)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执行全省统一预警标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发展态势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大(ⅰ级)四级预警,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意见通过电话、信息网络等方式,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五、应急积极响应
(一)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一支以校领导、中层干部和部分教师为基本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应急演练、演习,提高学校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联合应急救援的有效实施。
(二)应急程序:
(一)一旦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事件时,要立即向上级或有关部门紧急联系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利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和其他各种有效途径,迅速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请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和救援。
(二)快速查明情况,明确提出建议意见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招集紧急会议研究同意启动适当专项应急预案。设立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协同应急行动。
(三)突发公共事件责任学校对事件要适时组织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报上级或有关部门。
(四)学校会同年级组非政府善后处理工作,保证校园平衡,恢复正常秩序。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基本建设与实行,有效率防治、及时掌控和消解我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率、确保有力的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最大限度增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导致的人员伤亡、身心健康侵害和财产损失,确保全体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平衡。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付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融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含:关键性 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轻微异常反应,以及其它关键性疑难及未明原因的身心健康危害事件。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学校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校长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靠科学,强化合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第二章非政府体系
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1、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为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管理对本学校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统一指挥、协同与全面落实学校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副组长:周梅,统一协同统一指挥全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肖兰、潘晓,协助校长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员:蔡琼、方秋菊、濮元余、王旭青、、朱新、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协同、沟通交流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上级指示。
组员具体分工:
肖兰、潘晓:负责管理搞好人员的协同工作、负责管理日常监测、负责管理搞好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全体师生的防治意识和防水能力;为学校防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提供更多舆论积极支持。
濮元余: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物资供应;负责消毒工作。
朱新:负责管理呈报师生每日健康状况。
方秋菊、蔡琼、王旭青:是全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业务主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提供日常培训指导。
年级副组长、班主任:负责管理本年级、本班的日常监控工作。
第三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晨、午检监测制度,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进行监测,对缺课学生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课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课者由卫生老师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注重信息的搜集,搞好防治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
1、成立一名专(并任)职报告人(保健老师),创建自下而上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保证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推行24小时值守制,并启用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发动、医院病毒感染发动及其他突发性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在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区教育局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3、创建突发事件投诉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四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应急积极响应原则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高度重视,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必须实行边调查、边处置、边救治、边报告、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率措施掌控事态发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
二、校内传染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必须根据发生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适当调整教学方式。发生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以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防止分散听课;发生一例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对该班级和有关班级推行复课;例如发生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确诊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对齐情况不断扩大复课范围。若需全校复课,须报市教育局核准。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3、认同和满足用户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精确地发布疫情及预防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展开恰当的鼓励,消解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绷情绪,保护校园平衡。
三、食物中毒
及时掌控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出现校内食物中毒或蹊跷食物中毒时,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当搞好以下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等部门;
2、立即将发作师生送至医院,并帮助医疗机构抢救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主动协调卫生部门展开调查,并按其建议如实提供更多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协调卫生部门分析引发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快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命令派出专业人员进校,积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实行各项措施,消解危害,阻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第五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处理
一、后期评估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完结后,在政府的领导下,非政府职能部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展开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含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置概况、病人抢救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有的问题和获得的经验及改良建议。
二、奖励与责任
学校对出席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展开表扬;对在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报告、调查、掌控和处理过程中,存有玩忽职守、渎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其他事宜
牵涉有关索赔、补偿、奖励、社会救助等其他善后事宜,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应当秉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学校应当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非政府建设,非政府积极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强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统一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掌控体系,确保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设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防治与掌控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建议调集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拒绝接受卫生部门非政府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科学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学校每年非政府积极开展一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增强应急意识和空战能力。熟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与掌控科学知识,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宣传教育
学校必须利用广播、板报、视频等多种形式对师生广泛开展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犯罪行为和方式看待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四、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精心安排必要的经费财政预算,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工作提供更多合理而充裕的资金确保和物资储备。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表示突发事件,就是指忽然出现的,导致或者可能将导致校园内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身心健康的火灾、地震、洪灾、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以及人为的毁坏等关键性安全事件。
一、组织与指挥
(一)学校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统一指挥有关教师立即抵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付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须要对师生员工展开撤离,并根据事件性质,呈报上级部门快速依法实行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展开稽查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搞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二要履行职责各自职责。对部门非政府或负责管理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理应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出现事故,主动列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顺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为处置突发事件做出的同意和命令。突发事件牵涉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阅、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实行的措施,应不予协调。
二、监测与报告
(一)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巡查监测。任何人员都存有巡查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存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辨认出事件或可能将出现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当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当快速推论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抢救排险机构求助,并向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获得命令和未获得命令前,对事故可能将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必须展开维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应急调查与抢救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出现后,在展开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置的同时,学校应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死伤病人嘉实超短债就近医院,对无法推论伤情的伤病员,应当及时报警求助求救。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出现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须要,可以实行临时复课、放学、撤离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实行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四、应急防治监控措施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辨认出校园火灾均应当及时报警,快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出现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暂停,并对人员展开安全迁移或撤离。如果存有伤员,及时救治。涉火人员必须递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足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2、重点部位或其周边出现火灾,依靠学校自己力量无把握短时驱散,可能将损害重点部位,应立即轻易挥“119”报警。同时实行打火措施,迁移物品,关上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绝电源。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必须展开及时调查,实事求是,协调各部门提供更多适当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置根据调查结果以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置。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努力做到晚辨认出、晚报告、早隔离、晚化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为传染病病人,实行就地隔绝、就地观测、就地等候医疗部门化疗。强化防治控制措施,避免导致疫情蔓延。出现关键性 传染病疫情、群体性未明原因疾病、关键性食物中毒等,应当及时实行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所有师生居所、工作室、人群涌入场所必须减少通风的时间和强度。教育师生减少户外活动的时间,特别注意劳逸结合,进一步增强抗病能力。特别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做好居室卫生,诚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出现疫情,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步入,教育学生自我维护,管制学生回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出外工作人员、学生推行备案制度,经医院展开必要的身体检查就可以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向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1、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当协调环保部门应急撤离全校师生,并搞好学生的思想平衡工作,撤离过程保护不好师生的秩序。
2、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五)人为毁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当维护生者,展开人员安全撤离,对伤员展开抢救。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xx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出现打架斗殴并致人残疾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来伤者进医,维护现场,调查原因。
为加强学校治安管理,提高对校园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根据《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非政府领导
成立吉林大学保卫处防范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在学校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学校突发治安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组 短:宫皓宇
副组长:刘英涛
成 员:于东峰 田 群 周中平刘 军 刘玉崴 张士涛 魏 嘉
二、突发治安事件的范围
凡可能将导致人员关键性死伤、财产重大损失和可能将导致严重后果、严重影响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等均属突发性治安事件。主要包含:
(一)杀人、抢劫、纵火、爆炸、投毒、劫持人质等直接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二)多人参予的大规模斗殴、集体闹访、集会游行等可能将导致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事件;
(三)盗窃、破坏、侵占学校重要设施等严重妨碍学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正常秩序的治安事件;
(四)毒麻品、放射治疗物被盗、泄漏,高压容器核爆、建筑设施坍塌、人员轻微冲撞等及其它可能将导致师生关键性死伤和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公共安全事故;
(五)造成师生重伤或死亡的交通安全事故;
(六)自杀未遂、未明原因丧生等可能将导致不良影响的不幸丧生事件;
(七)突发自然灾害等其他严重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件。
三、突发性治安事件的等级分割和处理权限
本预案划分为四个等级,根据不同情况,由不同权限的负责人启动各级预案并组织实施。突发治安事件分四级指挥权限分别为治安科长、分管副处长、处长、主管校领导。
四级预案:出现一般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治安科长征得分管副处长同意下,调派全科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部位半封闭。
三级预案:发生较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副处长征得处长同意下,统一调派全处各科室人员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执行区域封闭。各科室负责人在接到命令后,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指挥工作。
二级预案:出现关键性突发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副处长在请示主管校领导同意下,调动全校保卫人员非政府实行。必要时可以继续执行校园临时性半封闭。各副处长收到命令后,负责管理分管科室人员的调派和区域统一指挥工作。
一级预案:发生特别重大治安突发事件时,由主管校领导在学校党委同意下,启动《吉林大学防范和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调动全校各部门组织实施。
四、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的建议
(一)反映迅速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在立即向上级领导、公安机关报告的同时,必须立即非政府力量在最为短时间内抵达现场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人员收到通告后,必须立即果断退出其它次要工作或休息时间,无条件的挑选最快的交通方式赶赴现场出席应急处置工作。
(二)沉着果断
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时,必须维持保与淡定,必须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快速实行人员撤离、救援抢修等各项工作,努力做到忙而不乱。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果断实行必要的现场控制措施,避免危害和影响的进一步不断扩大。
(三)确保安全:处理突发治安事件过程中,要坚决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人身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使师生员工迅速脱离险境。在确保师生员工安全的前提下,保卫人员也要注意自身安全,尽量避免损失。
(四)严格控制:突遇存有不法侵害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应当特别注意对前科对象展开掌控,条件容许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对现行犯罪人员不予军服,防范嫌疑人稳步实行犯罪和乘机逃亡窜。必须特别注意搞好现场半封闭和现场维护工作,掌控事态的发展,不得毫无关系人员步入现场(新闻媒体须要党委宣传部同意),防范有人借机生事。
(五)在进入敏感期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全处人员要进入高度戒备状态,无论是否为工作期间,都必须保持通讯联络工具处于良好的接收状态,以便随时接受紧急工作任务。在不可抗拒造成的治安灾害事故发生,导致通讯无法联络的情况下,所有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学校,参加学校的抢险救援。在接到指令后,要立即到达指定地点投入工作。在节假日休息期间离开本市外出时必须由主管领导批准,以保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有足够的警力调配。
五、其它建议
(一)各校区保卫办要根据此预案,结合本校区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出本校区具体的预防和处理突发治安事件工作预案。
(二)保卫处各科室和各校区捍卫筹办,必须非政府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或要部门制订的有关预案,二要将各自的预案落到实处。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非政府机构
为了加强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副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下设办公室,由x兼任主任。
由办公室设立安全应急撤离小分队:
第一分队:分管领导:x,x担任分队长。队员:x、立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二分队:分管领导:x,x出任分队长。队员:x、凌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三分队:分管领导:x,x担任分队长。队员:x、鸿志楼全体班主任
第四分队:分管领导:x,现代教育技术中心x出任分队长。队员:电教室全体成员
第五分队:分管领导:x,实验室x担任分队长。队员: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全体成员
第六分队:分管领导:x,宿舍楼x出任分队长。队员:全体寝室管理员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管理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同各处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职,积极主动协调,做好学校的防雷,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各个安全隐患,负责管理添置、装设、采用消防器材,确保消防设施的完备不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苛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保证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立志楼楼梯,由第一应急分队长负责;凌志楼楼梯,由第二应急分队长负责;鸿志楼楼梯,由第三应急分队长负责。凡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各班教室前后门不闭锁,楼门必须敞开。各层楼配备紧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紧急情况下,由各分队队员、任课教师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大楼由第四分队长具体内容负责管理,确保楼梯通畅。布局的灭火器经常检查,确保完备不好用,在应急情况下,非政府听课学生展开有序的安全撤走。
3、实验室由第五分队长具体负责,保证东西楼梯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在紧急情况下,组织实验学生进行有序的安全撤离。
4、学生寝室楼由第六分队长负责管理,确保楼梯通畅,各层搭载应急事故应急灯和干粉灭火器,在应急情况下,非政府学生安全撤离。
三、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突发事件一旦出现,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快速启动应急指挥系统,设立现场指挥部,初步制订应急处理方案、措施。
2、指挥部发出紧急集合信号,通电正常情况下用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若断电环整个校园鸣锣示警。
3、听见警报各安全应急撤离小分队应急调集妥当,第一时间抵达选定边线,实行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现场统一指挥,平衡事件现场人员的`情绪。班中听课的教师尽快非政府教室里的学生按照选定的顺序撤走教室,努力做到不惊慌失措,不挤迫,不大喊。
4、紧急疏散时楼梯分配:东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东头楼梯,西头两个教室的学生走西头楼梯。疏散顺序:按一楼、二楼、三楼、四楼、五楼的顺序进行。
5、撤离地点以学校操场中心为调集点,体育组全体教师非政府所有撤走学生快速在操场子集,子集顺序按照升国旗队伍排序。
四、其它事项
1、各级人员必须二要明晰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上课期间关闭楼梯铁门以及各班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强化用火用电及消防器材的管理,不得私拉乱直奔电线。
4、对在突发事件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本预案由桃源县昌文中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表述。
一、完善防范机制,落实防范责任
学校创建以田校长为副组长的处理突发性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筑校园严防网络,明晰职责,落实到人。
二、事件预防
1、创建严苛的门卫制度。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去人到访必须核查备案,继续执行不好备案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通常严禁中途离校,绝无须要,应当出示回家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例如辨认出不良分子侵扰,应立即阻止、军服,并拨通“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强化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非政府应急撤离、急救演练。
三、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外来暴力侵犯事故
若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对不听劝拒者或遇突发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迅速与校领导取得联系并拉响警报铃,同时立即启动如下应急程序: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命令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罗老师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管理联系医院,命令“120”支持。一名学校领导率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管理劝散围观群众,集中阻塞步入校门地下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管理至路口指路直奔“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率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善后处理处理工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6
为切实搞好我校校园安全工作,预防应对校园暴力、火灾、拥堵踩踏、食物中毒、传染病、恶劣天气及地震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理预案。
一、管理机构
组长:(校长)电话:
副组长:{副校长)电话:
(总务主任)电话:
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年级组长、班主任、门卫及全体男教师
下设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总务处。
二、部门责任分工
严格落实责任。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对安全组同志具体分工,做到人人负责,职责明确。
(1)总务处要保障安全设施的购置和检修保养工作,要落实门卫职责,负责配合公安、交警、医疗等有关部门对饮用水、食品、校园周边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对校门口一定范围内的游摊浮点进行说服清理。
(2)教导处要加强对师生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养,组织一定形式的安全讲座和演练,培养学生良好的守持续、讲规则、讲卫生的行为习惯,要指导检查各班级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情况。
(3)应急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沟通,收集了解有关安全工作的信息、资料、法律政策。发现问题,要及时引导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要督导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情况。在事故发生后要协助校长,组织抢救工作,要负责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安全组成员要保持警惕,提高认识,把校园安全和突发性公共事件当作学校管理的重中之重来做,一旦发现或发生师生校园行凶、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灾、拥堵踩踏、自然灾害等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时,要立即启动该应急处理预案。
1、现场控制与报告
发生安全及突发性公共事件后,发现人要立即通知学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组有关人员,小组负责人及成员要立刻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校园保安队伍控制现场,制止事态漫延。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110)消防(119)交通(122)医院(120)电话,寻求支援,并立即组织人员投入自救自保,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
2、人员调配:
门卫:负责在校门口等待医护及救援人员到来,召集、带领医务及公安、消防人员到事发地点,立即投入紧急救护。
校长:负责现场指挥、人员调派。
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伤人员,疏散群众,做好隔离安置工作。组织事故初步调查、判断、分析,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教导处:负责组织学校男教师、青年职工投入抢救,协助医护人员输送重病号到医院抢救;如有教师受伤,做好班级管理老师的配置。
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第一时间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必要时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班主任:时刻要跟本班学生在一起,保护学生安全。
3、逃生线路
当遭遇火灾、地震、暴力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全体师生要根据实际情况,择选安全便捷的线路,快速有序的`逃离灾区,疏散到学校大操场。
4、事件处理及原因调查
保护现场,隔离控制有关人员,对可疑物品取样封存;留样的和现场取到样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
5、汇报
发生安全事件后,学校各部门要加强管理,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将情况及时向全校通报,对师生进行教育,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根据事故处理情况,学校安全管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事件原因及处理情况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一实验小学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报警电话: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电话:120
2、应急指挥人员:
XX、值日行政干部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值日人员、应急办公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其他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逐级报告。
(3)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疏散。
(4)如是活动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5)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或通知辖区派出所。
4、注意事项。
(1)处理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7.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 篇七
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政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临沧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划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以及发生在外县区域或境外对我县可能造成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的财政应急保障。1.3.2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政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事件。1.3.3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具体分类标准按《云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预案的分级标准执行。1.4工作原则1.4.1县乡两级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配合、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保障有力的原则。1.4.2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包括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等方面。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采取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措施。对造成全局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同时采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对造成局部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可采取财政收支政策或资金快速拨付办法。1.4.3加强应急保障措施和决策机制的超前研究,提高处置效率。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机构及职责2.1.1领导机构在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应急委)的领导下,设立云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安排全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政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与分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对应的主管部门的副县长、政府办公室主任、联系财政的副主任和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展局、县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在县应急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随着县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启动,相应决定启动和实施县级财政保障预案,并组织领导财政应急保障工作。2.1.2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财政应急保障工作,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财政、发展改革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审计、监察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主管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县应急委和领导小组的要求,认真研究应急资金保障措施和相关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及时安排、拨付财政应急资金,确保落实到位;做好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资金使用安全、高效。2.2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2.2.1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后,各成员单位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按以下分工及时开展工作。(1)资金保障组由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安全和筹措应急保障资金;紧急调拨资金并落实到位;安排对征用的设备、物资和场地等进行补偿的资金;向上级财政提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补助申请。(2)政策拟定由县财政、发改局、国税、地税、人民银行云县支行、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根据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对受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在财权范围内研究地方财政收入和支出政策的调整,并组织落实;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报请县政府或市政府作相应的政策调整。(3)监督检查组由县财政、审计、监察、突发公共事件相应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对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2.2各成员单位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的内部运作流程由各单位另行制定。2.2.3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县人民政府应急预案框架下设置相应的财政应急保障组织指挥体系,并明确各自的职责。3、应急准备
3.1为了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及时提供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级财政保障应急机构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协调各相关部门,筹集与应急工作相适宜的应急资金,提供相关的政策支持。
3.2应急资金的来源3.2.1设置应急专项经费。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在当年的预算编制中,按本级政府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的预备费,优先用于处置当年预算执行中的突发公共事件。3.2.2预算调整。在必要时,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的前提下,协调预算单位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应急支出。
3.2.3申请上级补助。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和对口管理部门申请,获得资金支持。3.2.4社会捐助资金。社会各界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捐助资金应该用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捐助者有捐助意愿的,严格按捐助者意愿安排;捐助者无捐助意愿的,由接收捐助的同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批准后统一安排。3.2.5其他资金来源。必要时,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优先动用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款、历年结余、临时贷款和其他单位自有资金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程序4.1.1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根据本预案的规定分级响应。(1)发生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由县(乡)人民政府启动本级预案负责处理,县(乡)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县财政应急保障指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乡镇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2)发生较大(iii)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县级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县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3)发生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接受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对本县处理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指导的同时,根据县应急委和市政府批示,由领导小组或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给予帮助、支持。(4)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经县应急委批准启动县级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时,县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随之启动。在市县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由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随市应急委领导率领的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处理工作。同时请求市财政局、省财政厅给予帮助、支持。4.1.2上级财政保障预案启动,下级财政保障预案随之启动。4.2财政收入政策4.2.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和公民,领导小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及时研究提出税收优惠政策,按审批权根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4.2.2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领导小组及时拟定临时性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按相关审批权限报批后执行。4.2.3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到期后,突发公共事件对相关行业、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仍然较大的,按原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优惠(减免政策)期限。4.2.4因执行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减免)政策而减少的财政收入,原则上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负担。对减收影响重大而地方财政特别困难的,按程序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4.3财政支出政策4.3.1对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单位、公民以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机构,由领导小组及时提出财政支出政策,报县政府批准执行。4.3.2财政支出政策包括: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公民个人、行业、企业、单位的损失,由相关责任人和保险公司给予补偿,没有直接责任人或责任人无力承担的,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救助和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其他财政支出政策。4.3.3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属于中央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中央反映,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属于省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省政府反映,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属于市政府事权的,按程序积极向市政府反映,经费由市财政负担;属县(乡)政府事权的,经费由县(乡)财政负担。对受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上级财政从财力和资金调度上适当给予帮助、支持。4.3.4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已在预算中专项安排的,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资金。需要由部门预算进行调剂的,财政部门在保证人员工资和必要支出外,应及时协调各预算单位调整预算支出结构。预算调整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办理。4.3.5预算安排和调整不能满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需要时,财政部门可提出动支预备费、超收使用安排等方案。特殊情况下,经领导小组批准,可先安排资金,再按程序补办相关手续。4.4资金拨付4.4.1财政部门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紧急预案拨款和用款的“绿色通道”。4.4.2对县本级部门或预算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文件形式下达应急资金预算后,用款单位接到有效通知,即可从本单位现有账户中支用资金;财政部门应在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或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用款单位。4.4.3对乡级财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的拨款,由县级财政部门将应急资金预算及时下达相关乡(镇)。乡(镇)财政部门在接到有关预算执行依据后于当日或次日上午10点前办妥相关拨款手续,确保应急资金及时拨付。4.4.4乡(镇)财政部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应急资金预算后,如国库存款不足以支付的,要确保应急资金到位,并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申请增加资金调度额度,县级财政部门在两个工作日内,办妥下级财政的专项资金调度工作,补足库款,保障应急资金的预算执行。4.4.5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财政部门、用款单位做好应急资金调度和款项拨付工作,建立健全特别是节假日的应急资金调拨保障机制,保障用款单位对应急资金的支付,提现等工作。4.5应急采购4.5.1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可以不适用《政府采购法》的有关程序和规定。4.5.2除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采购,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和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4.6应急结束4.6.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结束,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相应结束。由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措施,恢复正常工作。4.6.2财政部门应及时将本地区支持突发公共事件的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支出政策、资金拨付情况等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5、应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5.1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2各级财政部门和突发事件主管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处置特点及应急资金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管理。5.3应急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专人、专账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有效。5.4县(乡)财政部门、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向县财政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报送应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上级各相关部门对下级对口部门应急资金使用进度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5.5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资金进行清算,对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5.6对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八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张海婧
副组长:周笑冰 韦晓冉
成员:刘庆 徐丽莹
邹佳辛刘小梅 贯晓鸥 王超 张玉华 李立 李晓玲 李雪 曲惠会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韦晓冉 职务:安全主任
手机:***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 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3、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 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具体负责 人:韦晓冉
4、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 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5、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
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间,地点及现象情况○包括下落不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张海婧
副指挥长:韦晓冉
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救缓后勤组。张海婧 韦晓冉。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2)联络协调组。周笑冰。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3)人员疏散组。李晓玲 邹佳辛 曲惠会。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事故调查组。韦晓冉。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3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在应急救缓中,幼儿园应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及时告知其家长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
5幼儿园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积极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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