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技术入股的合作协议书(共10篇)(共10篇)
1.个人技术入股的合作协议书 篇一
甲方: 住址: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丙方: 住址:身份证号:
丁方: 住址: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目前甲方利用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乙方、丙方、丁方利用自身具备的包子、餐饮等加工技术,因此,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金、乙方、丙方、丁方以技术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一事达成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一、项目公司概况
1、项目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大爱缘包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3、项目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速冻包子、现加工包子、粥、凉拌热加工菜品等餐饮,范围餐饮加工、餐厅、超市、软件技术开发、软件技术服务、劳务派遣等,暂定经营期限为3年。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事宜和前期筹办事项由甲方安排,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开办费用。
二、各方出资
1、乙方、丙方、丁方同意以其拥有的以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的独家使用权和乙方、丙方、丁方的长期劳务服务作为出资。
2、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现金,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出资完毕。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很难在法律和财务上予以评估,公司登记时仅以甲方作为唯一股东。
3、由于乙方、丙方、丁方出资仅为使用权,因此其作为技术股东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其中甲方70%、乙方10%、丙方10%、丁方10%),并不享有分配公司财产等其他财产性权利。乙方股权不得转让、质押等处分。公司每年在2月前对前一年度税后利润进行分配。如扩大业务运营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四方认可方可进行。
4、乙方、丙方、丁方移交给项目公司的上述制作包子的技术资料必须是清晰、完整、可靠的。
(a)清晰:技术人员能够明确和掌握有关生产、调整、检验、控制的方式;
(b)完整:包含所有的生产环节和技术细节。
(c)可靠:真实准确,无重大错误和疏漏。
(d)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补齐不足的资料,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供。
5、乙方、丙方、丁方保证,技术在市场中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在合同签署时,没有通过任何渠道将其持有的上述技术应用在其它企业的生产中,并且技术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个人所有,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保证公司和甲方免受任何损失和索赔。
三、项目公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主要负责根据乙方、丙方、丁方提供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生产及和生产相关的工作如设备投资、物料采购、产品的发运、产品的`销售、财务管理、人事安排等。
2、乙方、丙方、丁方作为公司技术副总经理,负责该项目技术开发,产品的定型及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各类技术性问题,协助销售人员的培训和提供相关产品的销售渠道;在做出合格样品后乙方、丙方、丁方应利用自己的经验积极推广,以帮助项目公司打开产品市场;乙方、丙方、丁方有权每月预支费用 元,但该薪酬将从乙方年终利润分红中予以扣除。
3、甲、乙、丙、丁四方均承诺遵守项目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4、甲方每季度向乙方公布一次公司财务账目。应乙、丙、丁方要求,甲方可随时提供项目公司财务账目查看。如对财务收支、损益有疑问,乙、丙、丁方有权提出查证原始单据核对账目。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5、项目公司租用关联公司场地的,或者向其采购原材料、加工服务等,按照市场公允价值与项目公司结算。乙、丙、丁方对项目公司作价有异议的,双方将协商价格;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前30天解除本合同,但在手订单需履行完毕。
6、乙、丙、丁方同意,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项目公司。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丙、丁方在受聘项目公司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等。
四、保密与竞业禁止
1、四方均应对技术及项目公司的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其中乙、丙、丁方同意履行下述保密义务:
(a) 将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视为保密信息,不得将其中任何信息用于与乙方接受项目公司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项目公司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除非该等信息的披露在法律要求、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
(b) 所有由乙、丙、丁方制作并持有的制作供应包子馅调味品及包子加工技术,或通过其他途径持有的有关项目公司业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均为项目公司的保密材料,项目公司可随时要求乙方提供或交付项目公司,乙方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离职时,同意立即将所有上述文件或资料交付项目公司,并办妥有关手续。
2、乙、丙、丁方不得在双方合作期间利用其掌握的技术在其它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从事兼职工作或提供技术服务,或协助第三方与项目公司、关联企业所从事的公司业务进行竞争,也不唆使亲友及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
五、合同终止
1、如合同非因乙、丙、丁方过错解除的,双方将在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2、在合同终止后,前述保密义务仍然有效。
3、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四方就项目公司利润进行清算和分配。
4、如因乙、丙、丁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丙、丁方退出合作后,项目公司仍有权使用技术。
5、无论任何原因合同终止,乙、丙、丁方不得引诱项目公司、关联企业的任何其他员工接受外界聘用等。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项目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项目公司的用途,造成项目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
2、乙、丙、丁方入股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丙、丁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的签署、生效、解释、修订、履行和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各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或与本合同有关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分歧或索赔。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项目公司所在地法院裁决。
3、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可通过口头形式变动,而只能通过各方签署的书面合同进行修改。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丙方: 丁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签订地:
2.个人技术入股的合作协议书 篇二
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土地流转形式的产生是农村发展的需要, 用土地入股成立合作社, 不需要改变当前土地承包政策, 却可实现规模化经营, 提升农民应对市场的能力, 增加农民收入, 并可将部分劳动力从土地上彻底解放出来。
土地流转后, 农民仍然和土地产出捆绑在一起, 不仅保证了企业利益, 而且也保证了农民利益。这种模式相对于合作双方都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可解决一家一户生产经营规模小、产品单一、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收益低、增收慢等问题, 可实现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发展, 最终促进农民增收。
二、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成效
以农村土地入股的方式, 促使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有机结合, 不失为一项有益的尝试。不仅丰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形式, 更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成为可能, 有利于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
(一) 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 实现了特色产业的规模经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龙头, 围绕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经营, 通过土地入股实现土地集中经营, 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农业资源的效益和作用。农村承包土地由于受质量等级限制, “条块田”现象普遍, 极大程度上制约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及土地集约经营。张家沟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土地入股形式把组民“条块田”集中起来, 连片发展设施蔬菜, 通过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使生产条件得到改善, 通过技能培训使农民素质普遍提高, 通过规模经营有效抵御市场风险, 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了提高, 有利于实现蔬菜产业的规模经济。
(二) 创新了土地经营模式, 完善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以土地折资入股的形式加入合作社, 在不改变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的基础上, 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生产的目标。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户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生产, 以规模化的方式进入市场, 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的盲目性, 有利于提高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和抗御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生产, 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实现家庭经营与市场经济的有效衔接, 是对农村经营体制的创新、发展和完善。张家沟蔬菜专业合作社,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张家沟村二组, 地处秦岭脚下渭河南岸, 土地肥沃, 日照充足, 无工业污染, 种植蔬菜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全组53户, 220口人, 耕地300亩。该区将全组53户组民一家一户零散的108亩土地进行整合, 成立了张家沟蔬菜专业合作社, 集中连片发展设施蔬菜, 走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之路。经过一年多的运行,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成为该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 建立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 充分保障了成员的合法权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利益的共同体, 一切以农民的共同利益为基点, 既是将农民组织起来有序进入市场的领头羊, 也是维护和代表农民利益的重要社团,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自愿方式把农户组织起来, 改变了农民一盘散沙、缺乏利益代言人的局面, 更好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禄丰县碧城镇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禄丰县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烟叶生产技术规程》, 根据章程规定, 合作社与社员在生产经营中实行利益共享, 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在烟叶种植上的收益包括烟叶销售收入和上级政策性补助。支出有:土地折资股本、生产资料投入、机械作业费、劳务费等。分配方案是:专业合作社从经营利润中提取5%的公积金和5%的公益金, 其余90%的收入以按股 (土地折资) 分红的形式分配给合作社社员。据测算:该合作社社员通过土地入股, 仅烤烟一项每亩可获得收益1130.90元, 其中土地股金收益每亩平均725元;按每亩经营利润451元的90%分红为405.90元。还不包括社员参与生产经营管理所得每天30元左右的劳务费收入。按每亩用工17.3个, 每个工30元来计算, 每亩劳务费为519元。三项合计, 社员每亩收益为1649.90元。专业合作社的收益按每亩经营收益的10%提取, 为每亩45.10元。
(四) 推动了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 在引导和组织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农民通过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 可以降低生产成本, 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环节的利润。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逐渐实现农产品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 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提高农业比较效益, 推进农业产业化。禄丰县碧城镇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在发展现代烟草农业方面的有益探索, 有利于提高各种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水平。专业合作社制定了《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烟叶种植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农户以自愿的方式将土地折资入股, 由西河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烟叶生产经营。这种农业专业化生产方式, 符合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 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专业技能和水平, 从而实现土地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三、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 破产债务清偿时, 存在债务悬空的风险
合作社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对外以合作社的所有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各入股的承包人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合作社解散的, 入股的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人, 但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旦合作社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进入破产程序的。
第一, 破产财产。土地入股的性质为“出资”, 破产财产自然包括已经入股的“土地”。既然属于破产财产, 债权人当然可就其实现债权, 由法院拍卖剩余入股期限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同等条件下, 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优先权。
第二, 入股的土地并不当然退回给原承包人, 理由如下:一是退回给原承包人, 不符合破产法原理和规定。二是“入股”后的土地属于合作社, 独立于原承包户的其他自有财产。三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发展趋势是市场化, 如果入股的土地在企业破产后还要退还给原承包人的话, 对于债权人 (合作社的相对人) 保护而言非常不利, 必然会打击到其他主体与合作社之间从事经营或交易等活动的信心, 从而会使合作社无法存继, 最终受害的还是原承包人, 而且影响“入股”这种流转方式的运行。
(二) 现实运营方面, 存在农民失地的风险
以土地“入股”在实际操作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衔接、适用过程中, 存在很多问题, 农民可能失地。土地是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 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部分农户害怕丧失土地而对以土地入股犹豫不决, 一旦合作社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或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导致进入破产程序时, 农民将丧失其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 生活陷入困境。这种现象如果大面积出现, 势必影响到农村的稳定。
(三) 法律层面, 按照《公司法》的规
定, 以农村土地入股设立合作社存在一定法律障碍
一是股东人数问题。一个村的村民往往成百上千, 容易突破有限公司股东50人的法定上限。二是出资过户的问题, 《公司法》规定了“先过户再登记”的设立原则, 但未经过核准登记的拟设公司尚不具有主体资格, 股东在公司设立前无法获得将作为出资的物权登记到拟设立公司名下的相关权属证书。三是股东退股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旦作为出资, 则不能随意退回。
四、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施策略
农村土地入股是一件复杂而敏感的事情, 需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在整个试点工作中, 应本着“农民自愿、政策引导, 项目支撑、能人引领, 部门联动、政府统筹, 市场运作、规范推进”的原则, 通过采取尽可能完善的登记技术处理, 消除法律障碍, 降低入股风险, 控制土地用途, 保障农民利益, 趋利避害, 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可控制地开展。
(一) 控制土地用途, 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
试点工作要始终坚持以“农”为主, 控制土地用途, 对违反国家耕地保护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 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 不予支持。并且将企业经营范围限制为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项目, 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以及与农业产业化相关的农产品加工、销售, 农机具销售和维修, 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等涉农业务。
(二)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防范农民失地风险
土地入股试点工作应充分发挥农民、企业和社会的能动性, 建立起农业保险、担保、贷款融资三位一体的抗风险模式, 以资金的灵活和制度的稳定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驾护航。一是保障农民入股后对经营活动的知情权和话语权, 使农民股东能够随时掌握和监督土地的使用情况, 参与决策公司的章程制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等重大事项。企业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他人提供担保、单项投资达到资产一定比例、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身份等重大事项, 除依法进行表决外还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农民股东同意。以农村土地入股的股东在全额置换其出资之前, 不得向农民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其股权。二是试点工作必须取得当地政府的批准, 方可申请设立登记。
(三) 通过立法消除法律障碍, 规范和完善登记制度
在试行一段时间且未发现重大问题的情况下, 综合试点经验向有关部门提出合理的立法建议, 对登记程序予以规范。首先, 对于实际出资农民超过50人的, 可用两条途径变通:根据股东自愿, 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村民委员会代行股东共益权;根据股东自愿, 实行信托持股。受托人可以是信托投资机构, 也可以是其他自然人股东。其次应采取有关机关协同把关和鼓励出资形式调整的方式来解决出资过户和股东退出问题:一是要求以农村土地入股设立公司, 应当在登记之前完善财产权转移手续, 提交区县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出具的已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转移登记的书面证明或类似的证明。二是支持股东以所分配的利润或者其他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资本公积等出资方式置换其已出资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并在登记时积极给予指导帮助, 防范农民失地风险。
摘要:土地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最根本的载体, 农民则是最基本的人力资源。如何在现有政策下, 盘活这些资源, 既解放土地, 又能与农民的土地收益紧密相连,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首要选择。
关键词:土地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
参考文献
[1]、杜伟, 黄善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研究与实践问题探讨[J].生产力研究, 2006 (8) .
[2]、邓先培, 杨红卫.对禄丰县碧城镇西河村委会以土地入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J].经济研究内参, 2008 (17) .
3.设计师技术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三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投资入股甲方 公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公司规模、背景以及经营模式,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甲方共同创业。
二、乙方已选中并决定投资入股甲方 公司(位于 号),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要求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
三、乙方选定 公司,决定投资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陆万元整 ),作为入股资金。乙方每年按本公司年营业额的 %进行分红。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意向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五、乙方应于自本意向书之日起至9月15日内,携带本意向书及乙方身份证、印章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投资入股意向书》支付入股款项。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入股款。
六、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股权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放弃入股,乙方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股权,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九、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投资入股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入股,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投资入股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股权另行出售。
十、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 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一、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意向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投资入股合同》生效同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二、本意向书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4.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四
乙方:
为发展中心村的集体经济,由xx牵头,支持50万元,由投资入股深圳南山(龙川)产业转移园。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方式:资金入股。
流程:20XX年9月30日前,将资金存入中心村村账户,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中心村村委将资金转到龙川县财政局,签订《投资合同》。
第二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
合同期限为三年,即是20XX年9月30日至扶贫工作圆满结束。
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元),此资金由甲方入股南山产业转移园。
在合同期限内,南山产业转移园将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期共分红7.5万元到中心村村账户上,其中的40%,即3万元用于村委工作经费,其中的`60%,即4.5万元用于扶贫工作经费,共同推进中心村的建设发展。
在三年扶贫工作期间,村委经费和扶贫经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管理,任何经费的支出均需经过双方的同意才能使用入股分红协议书范本3篇合同范本。每季度向村民公示经费使用明细。
甲方:
乙方:
5.个人入股的协议书 篇五
(2) 雇用职工,由企业自行招聘,按择优原则考核录用,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经采用的职工,可试用3个月至6个月;企业因生产、技术条例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经过培训不能适应要求而在本企业内又无法改调其他工种的职工,可予以解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职工,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减薪、直至开除的处分;
9·2·视公司经营的需要,自行确定采用计件或计时、计日、计月工资制;
9·3·职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入,可以现金形式发放或打入员工个人帐户。公司与其他公司或企业的大额经济来往需在银行办理转帐手续,避免现金支付 。
6.个人技术入股的合作协议书 篇六
技术入股是指在技术交易过程中, 技术持有方将技术的使用权或所有权出售给企业, 企业在支付权利金时, 不是以现金支付, 而是以相应金额折算的股权支付。技术入股的企业如果成长顺利, 未来股权的收益远远高于一次性转让所获得的收益, 因此, 高校、科研机构鼓励股份制形式转化科技成果, 技术入股已经取代权利金形式的技术转移方式, 而成为一种主要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1 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1.1 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难题突出
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不畅, 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大障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 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近年来,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 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日趋活跃, 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事业单位科技成果相关管理制度不适应成果转化需要的情况, 主要问题是政府部门对成果使用、处置事项的审批环节多、周期长, 影响了转化的时效性;成果处置收益上缴国库, 用于人员奖励的支出, 挤占了工资总额基数, 削弱了单位和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科技人员的创新价值缺少相对应的价值体现, 导致研究积极性下降。完善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政策, 开展深化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 就要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 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进一步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及其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添油加力。
1.2 国家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明确要求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 抢占科技发展战略制高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 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 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发[2012]6号) 提出, 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收益分配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5]8号) 的出台进一步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 提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1.3 地方政府纷纷开展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试点
近年来, 从国家到地方都在积极探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改革。例如, 2014年6月, 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 (粤发[2014]12号) , 提出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推进科技成果处置权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将经营新领域技术入股列为省委改革领导小组的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之一。广东拟在全省科技高新区、金融试验区等有条件地区开展技术入股试点, 要求省科技厅在经营性领域开展技术入股试点, 制定出台技术入股系列配套文件,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4 技术入股有利于推动技术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
采用技术入股的方式可以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同时将企业与技术转让方的大学、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形成最牢固、最有效的技术、利益联盟。充分调动全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新型科研机构等单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 促进科技成果在粤转化, 完善落实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收益分配的政策体系, 推动技术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 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2《拜杜法案》与美国高校的科技商业化
技术入股最早出现在美国, 并随着鼓励科技成果商品化法律的出台, 迅速发展。1980-1987年, 美国国会通过了多项法案以促使科研成果商业化, 其核心法案《拜杜法案》, 并相应出台了《史蒂文森-怀特勒技术创新法案》《小企业创新开发方案》《联邦技术转让法案》等辅助法案, 另外还颁布了相关的行政命令。随着美国联邦政府鼓励技术转移的一系列政策法规出台, 美国大学纷纷出台政策, 鼓励多种形式的技术转移, 技术入股作为一种技术转移机制开始受到关注和重视。
2.1 美国《拜杜法案》主要经验做法
20世纪80年代初, 美国经济遇到了来自日本和德国的严峻挑战。为了提高美国产品的竞争力, 美国采取了科技引导战略, 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措施促进科技进步, 其中一项重要的措施就是促进科技的商业化进程。美国制定的各种科技商业化法案, 有力地促进了高校科技商业化的进程。其中最有影响力的就是《拜杜法案》。该法案解决了科技商业化过程中的一些主要问题, 大大促进了美国高校的科技商业化进程。其具体做法如下。
1) 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属研究机构。《拜杜法案》的核心是将以政府财政资金资助为主的发明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发明者所在的研究机构, 鼓励非营利性机构与企业界合作转化这些科研成果, 以促使发明技术在美国的应用。该法案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 允许小型企业或者非营利性组织 (包括大学) 取得政府资助所获发明的专利权, 但不包括大型企业、外国人或者管理经营的合约人。 (2) 政府保留“介入权” (March-in Right) , 即大学如未能通过专利许可方式使某项发明商业化, 联邦政府将保留决定该项发明由谁来继续商业化的权利。但政府干预权限仅于此。 (3) 根据联邦政府资助的发明而进行的生产并销售的产品, 必须有相当比例是在美国制造完成的。 (4) 联邦政府取得世界性、非独占、不得转让、不得撤销、权利金已付的使用权。 (5) 有关发明的信息不得向公众公开, 在专利申请期间不受“信息自由法案”的拘束。 (6) 发明人应分享专利许可收入, 但具体应得份额未做规定。 (7) 大学应将技术转移所得、全部专利许可所得返还到教学和研究中去[1]。
2) 大学必须努力对科研成果进行开发转让, 否则政府将收回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拜杜法案》的相关辅助法案规定, 大学必须努力对科研成果进行开发转让, 否则政府将收回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在进行技术转让中, 应当首先考虑向小企业转让;所进行的相关技术生产场地主要是美国;转让费必须有一部分给发明者本人, 其余部分要用于教育和科研开发上, 国家实验室的技术转让费至少要给发明者本人15%, 研究机构必须建立技术转让部门, 保障该部门的运作经费;联邦各机构要有专款辅助中小企业的科研发展;研究人员有责任进行技术成果转让, 各研究部门之间以及各大学要进行技术合作, 制定技术合作计划等。
2.2 美国高校科技成果商业化主要经验
《拜杜法案》施行至今已有30多年来, 这部法律让美国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形成了“333”分配, “即1/3收入归发明人, 1/3归科研单位, 1/3用来支付各种转化费用。”在《拜杜法案》的影响下, 美国的学术研究专利化, 成果转化率提升了超过10倍, 具体做法如下。
1) 多数大学给发明者个人的分成都在30%~40%之间, 有的分成高达50%。根据《拜杜法案》, 美国高校对利用政府资助而做出的发明拥有产权, 无论是全额资助还是部分资助。在实践中, 多数美国高校的立场是, 只要本校雇员和学生在发明过程中受到了资助, 或者使用了学校的设备和设施, 或者该发明是根据由学校进行管理的合同, 其产权均由学校所有。学校在占有发明产权的同时, 也积极寻找技术转化的途径, 并制定了积极的技术转让费分成政策。多数大学给发明者个人的分成都在30%~40%之间, 有的分成高达50%。其余还有相当一部分分给发明者所在院系或研究所。这样的分成政策也符合《拜杜法案》中有关将分成后剩余部分用于教学和研究目的的要求[2]。
2) 专利技术许可证提成转让成为技术成果转让主要模式。初始转让费为1~20多万不等, 外加2%~5%的销售提成, 特别的专利提成可能达到15%甚至更多。采用这种方式可以使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进行专门化分工, 能够保障研究部门有一定的回报, 并使开发部门在一定范围内独家使用这种技术并享有与高校科研部门稳定合作的社会声誉。但是, 这种模式也有一定的缺陷。首先, 进行转让的专利技术多数尚不成熟, 投资方还需要进行大量投资进行进一步研究和开发, 此外大学的研究更注重学术性, 很难对特定产品进行系列化的跟踪开发研究;另外的问题还包括大学要保留对专利的产权, 有的大学研究人员合作意识欠缺, 可能要发表有关专利的核心技术等, 这些问题都有可能影响企业同大学的合作。
3) 技术入股方式逐步成为技术转让的一种重要趋势。股份制以前被人们视为是技术受让者不能支付初始转让金的无奈之举, 后来人们发现它比专利许可证方式有不少优势, 如它能够使高校与企业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 能够促使高校进行产品全程跟踪, 使企业更多地利用高校的技术资源, 为高校提供更为切合实际的社会问题与科研问题, 解决企业和高校在科研成果转让时由于对其潜力把握不定而造成的困惑, 使高校有更多的参与以实现从其它方式中难以获得的长远效益, 能够尽可能降低企业在新技术开发中所承担的风险等。一般技术转让单位的股权在10%-20%, 也有采用股权加提成的转让方式。另外, 依托高校技术而成立的新公司或衍生公司也愈来愈成为高校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这种公司融高校技术和校外创业资源 (或为现有企业, 或为有创业能力的个人, 或为社会融资机构等) 为一体, 为美国社会创造出众多的新技术产品和就业机会[3]。
3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及技术入股政策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 (草案) 》
今年3月5日, 全国人大在官网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 (草案) 》 (以下简称《修正案》) , 相比于1996年10月1日施行的原法规, 《修正案》突出点之一是更为明确地规定, 在科研单位未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情况下, 对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要给予不低于转化收入或者许可收入总额20%的奖励。
《修订稿》第44条规定, 在事先没有约定的情况下, “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 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或者许可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 “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 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 “单位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 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 连续3~5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同时, 在该条还规定,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法规定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的支出计入当年本单位工资总额, 但不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3.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今年3月13日, 国家出台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 强调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 建立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机制。在“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条目下, 《意见》明确提出了让科技人员在创新活动中得到合理回报, 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 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
1) 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 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 全部下放给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 纳入单位预算, 实行统一管理, 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
2)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 提高骨干团队、主要发明人受益比例。完善奖励报酬制度, 健全职务发明的争议仲裁和法律救济制度。在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 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在重要贡献人员、所属单位之间合理分配, 对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收益比例, 可以从现行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职务发明完成人、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奖励, 计入当年单位工资总额, 不作为工资总额基数。
3)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 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对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 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建立促进国有企业创新的激励制度, 对在创新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技术人员实施股权和分红权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 原则上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4 地方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政策试点:以广东省为例
4.1《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粤12条)
2015年2月, 广东省政府重磅出台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粤府[2015]1号) , 完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分配制度, 给予科技人员股权奖励。广东省率先开展收益权改革事项, 赋予院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权, 其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为避免单位用于人员奖励对单位工资总额基数的挤占, 1号文件提出用于这个支出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获奖人可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 为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分配方面, 可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的奖励约定, 进行股权分割确认,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工商、监察等部门对于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股权奖励和确认给予承认, 并有效落实国有资产确权、国有资产变更、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税收优惠等相关事项。
“唯论文为王”的科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院校以争取政府纵向课题、发表论文、科技奖励等作为评价科技人员的主要标准, 职称评审中“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重短期轻长远”的现象突出。广东在该文件中提出: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科技人员参与职称评审与岗位考核时, 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 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指标要求同等对待。这两个“同等对待”, 将打破以往科技人员职称评审中重论文、轻专利的现象, 有助于激发高校、科研机构的自主创新活力, 使其真正成为创新力量, 催化科技成果转化。
4.2《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 省科技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作为粤府1号文的系列配置实施细则之一。
1) 改革科技成果类无形资产处置方式。试点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技术入股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 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技术入股, 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 深化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收益分配改革。试点单位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 纳入单位预算, 实行统一管理, 处置收入不上缴国库。科技成果技术入股所获收益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部分, 暂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
3) 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技术入股的收益激励机制, 从科技成果技术入股股权或收益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奖励给发明人、共同发明人等在科技成果技术入股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奖励比例超过50%的, 由试点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科技人员所获科技成果技术入股奖励股权权属授予个人所有。
4) 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成果转化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 将专利创造、标准制定及技术入股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科技人员参与职称评审与岗位考核时, 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 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指标均应同等对待。
5) 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工商、监察等部门股权奖励承认。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知识产权和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试点单位技术入股方案中明确给予个人奖励的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应当予以承认, 并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确权、国有资产变更、知识产权作价量化奖励个人等相关事项。科技人员以所获奖励股权成为被投资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的, 在办理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登记时,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技术入股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方式、出资额, 或相应的变更内容予以登记承认。
5 开展技术入股政策试点的主要难题
尽管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相关权益归申请人和权利人所有, 但在实践中, 对于科研院所财政经费投入的科技成果, 一直采取的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目前, 我国院校成果转化面临的最大瓶颈是与国有资产处置之间的矛盾。长期以来,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国有资产处置, 自主处置权限低, 审批管理过于严格。这成为成果转化的“绊脚石”, 无法调动高校、院所和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主要存在以下难题。
5.1 科研机构、高校所持股股权的归属问题
1) 把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视为国有持股, 不利于高校和科研机构从持股中合法地获取应有的收益。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 目的之一是通过获取股权收益促进自身的持续发展, 但是按照有关规定, 高校和科研机构出售、出让、转让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的收入, 上缴中央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果高校和科研机构不能获取和自主使用股权处置收益以促进自身的发展, 那么他们推动、组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就不会很高。
2) 把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视为国有持股, 减少了高校和科研机构合法持股的数量。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的有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时, 按照发行数量的10%, 将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保资金理事会持有。高校已经持股的企业, 在其发展中进行增资扩股时, 由于高校一般无力增加资本, 学校持股比例不断稀释, 到该企业上市时, 学校持股比例较少, 有时会将大部分甚至全部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 这进一步影响了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持股, 降低了高校和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
3) 把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视为国有持股, 助长了技术入股“地下”现象的发展。企业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原来是欢迎的, 因为这种持股有利于企业提升形象和声誉, 有利于建立对企业技术发展有益的战略技术联盟。但是国有股权需要履行的繁琐、复杂的审批程序, 使企业又害怕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 因而越来越希望由科技人员个人持股, 而不愿意由高校和科研机构持股。有些企业甚至鼓动科技人员不通过学校, 自己带着职务技术成果入股, 形成了技术入股的“地下”现象。在这种“地下”现象中, 股权全归个人所有, 学校得不到一点股权, 学校不能从中获益。
5.2 股权激励的比例及分配问题
股权激励的比例及分配, 是目前资产管理部门在进行相关审核时很关注的问题, 也是高校、科研机构目前认为障碍较大的问题。目前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 科技成果作价入股, 可以用不低于作价金额20%的股份奖励科技人员, 超过50%的应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批准。目前资产管理部门在审核时掌握的标准是奖励给个人的比例不超过30%, 高校、科研机构认为这一比例偏低, 不利于调动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从美国一些大学的技术转移政策看, 美国大学在股权激励中奖励给个人的股权一般不超过所获股权的50%, 其余的在学校、院、系和技术转移机构中分配。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 我国目前有不少大学在学校制定的政策中, 将奖励给个人的比例提高到70%, 但缺乏针对发明人所在院系或实验室的激励。但是, 即使这样高的比例有些科技人员也不满意, 落实起来也较难。
5.3 技术入股中的审批程序问题
由于我国通常把技术入股作为一种投资行为处置, 因此在技术入股过程中, 需要履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而目前这种审批程序仍沿用国有资产管理的审批程序, 程序过多、过于复杂、不够清晰, 大大影响了技术入股发展的进程。目前审批程序的复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技术入股初期, 需要履行国有资产使用审批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等程序, 而技术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目前仍然较难, 致使这些程序耗时较长, 入股企业较难接受。二是在入股企业的发展过程中, 需要对企业增资扩股进行报批。技术入股企业大多数都是初创企业, 开始股本较小。企业为了发展, 特别是为了进入资本市场, 需要增资扩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经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 企业就可增资扩股。而目前的资产管理政策却规定, 国有股权参股企业增资扩股须经报批, 评估备案等程序, 而且把技术入股企业作为国有股权参股企业对待, 使技术入股企业在增资扩股中需花费相当多的精力和时间, 影响了入股企业的发展[4,5,6]。
6 推进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试点的政策建议
6.1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立法进程
加快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立法工作, 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等, 通过立法途径真正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长期面临的出资入股难、国有资产处置约束、科技人员奖励落实难等瓶颈问题, 完善我省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
6.2 推进地方科技政策法规修订完善
各地方政府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抓住国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良好契机, 对原有的地方科技政策法规涉及到科技成果转化的部分进行修订, 探索科技成果处置权、所有权、收益权改革。例如, 以广东省为例, 广东应该加快修订《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中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条款, 按照国家政策的最新规定, 修订《条例》中关于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成果转化奖励力度、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等相关条款, 重点修订《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等法律条款。
6.3 试点开展高校科研机构成果所有权改革
积极制定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政策试点方案, 深化高校、科研机构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同时, 在各地试点选择一批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技术入股试点,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形式的激励。
摘要: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不畅, 已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大障碍。技术入股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分析我国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总体情况, 结合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借鉴美国《拜杜法案》与美国高校的科技商业化经验, 梳理我国及地方出台的技术入股政策, 在全面把握开展技术入股政策试点主要难题基础上, 提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立法进程, 推进地方科技政策法规修订完善, 试点开展高校科研机构成果所有权改革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成果转化,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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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罗涛.中西方大学技术入股方式比较[J].高科技与产业化, 2013 (5) :27-29.
7.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七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1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a、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b、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c、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d、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e、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a、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b、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c、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d、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e、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a、每月日为红利分配日。
b、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a、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b、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a、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
b、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c、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_____
乙方签名:_____
公证人签名:__________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2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林x入股金额: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姓名:陈入股金额: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姓名:林x入股金额: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姓名:童入股金额: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姓名:阮仁入股金额:______¥______元整(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加油站。
二、现根据《民法典》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1、合同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x,林x,陈x)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2、合作方式和内容
1)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2)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______¥______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x,林x,陈)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3、条款的完整性,三股东(林x,林x,陈)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
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x,林x,陈)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4、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x,林x,陈)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x,林x,陈)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5.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x,林x,陈)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x,林x,陈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6.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3
现有__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昌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___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捌拾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 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________出资_______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
2、________出资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_____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投资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签约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4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与年月投资甲方名下,双方当时并未签订合伙合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现经友好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入股店铺情况
1、入股店铺:
2、经营内容:
3、经营地址:
4、乙方自愿入股该店铺,甲方认同并接收乙方的入股。
第二条入股投资方式
1、店铺现有价值估算为人民币万元(包含项目有形资产及无形价值,资产清算详情见附件),现甲方有意将%的股份转让乙方,乙方以现金 方式投资(现金出资万元)受让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合计占有该店铺%股份。
2、乙方已于年月支付投资款人民币万元到甲方项目账户,入股资金用于项目经营,股东不得私自挪用。
3、如后续需要追加投资的,双方按股权比例追加,项目任何股东买卖或被收购项目的股权,项目内部股东享有有优先收购权及优先出售权。
第三条甲方保证
上述投资店铺的工商登记所有人为,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但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均为甲方,甲方保证对该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如因甲方的陈述保证对乙方的投资造成损失,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有权要去甲方对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事务执行
1、合作日常事务由甲方全权负责打理营运,乙方不参与日常事务的经营管理,但对合作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2、双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3、某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合伙项目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股利),出资各方按甲方%、乙方%比例分配股利。每汇总上一度盈亏状况,作为各股东股利分配依据,按各自上述比例享有合伙项目股利。
2.统一财务支出,一方因公事支出必须经其他方签字确认方可凭票实报实销;私事费用、私人开支等其它股东不知情的公事相关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公事报销、进、销、存、所有相关业务收入、支出费用做帐必须凭原始单据、凭证方可报销做帐,帐目必须做到日帐日清,以备合作双方随时查阅;股东一日对帐目一小查,将每天的收支流水提交微信工作群,一月一结算,除各项开支外,公司每结算一次分红。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按合伙人拥有股份财产比例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投股比例补交个人财产并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六条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的权利: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项目的经营活动由双方共同决定;
1、双方享有合伙项目利益的分配权;
2、合作经营的积累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3、正常合伙项目的经营行为由双方协商,如遇重大决策产生分歧由甲方做出最终决定。
(二)双方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甲乙双方任何时候都不得以投资项目名义私下进行相关的业务活动或者私自从事本行业业务,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守约方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3、甲乙双方不得从事损害投资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七条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的终止
1、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2、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销;
4、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项目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作项目有亏损,合作项目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共同承担。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维护合法权益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的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地区法律的管辖。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进行判决。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有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5
投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合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协商:以投资土特产(新郑大枣、礼品鸡蛋、始祖山杂粮、纯红薯粉条、咸菜)等土特产品开发、经营。
第一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甲方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与乙方合作,合作期满后,双方可自由选择续约或终止合同,如甲乙双方有一方不同意续约,可终止合同并退出续约。
第二条:合作性质
甲方投资资金必须用于土特产项目正常并开发,不得用于其它。甲方并有参与决定权,如果乙方有其它投资等,应告知甲方,如甲方不同意,可以终止合作,并收回所有投资,并由乙方承担所有造成违约损失。
第三条:合作方案
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如果在正常运营期间,双方不可以有任何理由终止合同并退出,(特殊事情)可以协商,如有违约,由对方负责一切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投资方式
投资以入股分红方式:运营以投资资金比例确定分红收入,确定每月结帐,年终分红,分红资金自己分配。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申请新郑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生效,期数为 年。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6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2)乙方出资_____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7
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林x 入股金额:¥ 贰拾陆万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陈xx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姓名: 林x 入股金额:¥ 玖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童xx 入股金额:¥ 壹拾柒万陆千元整 (大写)
姓名: 阮xx仁 入股金额:¥ 壹拾叁万贰千元整 (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发展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 安顺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十年合作期满后,经协商,三个股东(林x,林x,陈x)同意继续合作时,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企业日常资金管理:每月15号进行资金盘点,每月25号进行加油站流动资金结算。
2.企业日常资金支出超过:¥伍千元整(大写)。必须经过3个股东(林x,林x,陈xx)同意。(日常拖油除外)
3.任何私人向出纳借支不得超过本月工资,负责后果出纳自负。
四、条款的完整性
三股东(林x,林x,陈xx)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三股东(林x,林x,陈xx)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五、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三股东(林x,林x,陈xx)中一人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两个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三股东(林x,林x,陈xx)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六、企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切事宜由三股东(林x,林x,陈xx)协商一致后才可实施,除林x,林x,陈xx三个股东外,其他股东不得干涉,影响。
七、此合同一式五份,各股东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
x年x月x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投资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参股投资拟成立“______企业管理公司”(暂定名,名字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公司的成立:
1、公司地址:____________。
2、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3、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公司,系多人参股公司(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现股东为不特定的多人。乙方为志愿加入。投资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所占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乙方投资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所占股份比例
投资人:________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股份的______%; 该款应打入甲方账户:
账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行银______支行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三、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
五、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投资各方各执一份,共壹拾二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9
甲方:宿州市君豪工艺品有限公司
乙方:桃园镇浍光村村委会
丙方:(担保方)
为进一步落实好十万元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利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本协议为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乙方投资入股,双方合作期间,甲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不参与管理经营,按投资额保底6%计算收入分红。
二、利润分配:鉴于甲方经营项目为现代工业化生产出口项目,投入周期长,乙方分红按按投资额保底6%计算收入分红。
三、合作协议期限:20xx年12月xx日至20xx年12月xx日,合作期满后,双方根据意愿可重新议定续签合同。
四、其他约定:如甲方不能履行对乙方返还本金及分红时,担保人丙方自愿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三份。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未经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20xx年12月xx日
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10
1、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2、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3、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4、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5、姓名:______身份证号:______住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账号:______电子邮件:______入股金额:¥______(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本着弘扬普洱茶文化,发展普洱茶产业,共同致富和为社会、国家多做贡献的原则,投资入股创办“普洱同昌顺茶业(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普洱同昌顺茶业(厂)企业宗旨和质量方针
1、企业宗旨为:一切为了顾客,一切为了市场。
2、企业质量方针:永远做更好。
3、企业质量目标:顾客和市场的要求就是我们的质量目标。
三、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元(人民币)/股;股比为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比______%;姓名______,股数股,股比______%。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______元(大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由银行验资后统一存入企业帐户;开户银行为______,账号为______。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企业经营的内容为各种普洱茶的收购、加工、销售、服务和普洱茶文化信息的收集、整理、传播。企业以茶叶初制所为起步阶段,力争在一年之内向有限公司过度,真正实现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模式。
4、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5、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6、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______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7、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8、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9、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10、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1、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五、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______元/月,董事为______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和弘扬普洱茶文化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______%。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书除各股东外,对任何个人都实行保密,请各股东妥善保存。
2、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八、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三、企业发展条款
1、企业董事会和各个股东必须下定决心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最大的努力,注意借鉴中外企业发展的先进经验,不断学习,更新观念,持续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使企业蒸蒸日上,做成普洱茶生产和销售、茶文化传播的“百年老店”。
2、若遇到不可抗力导致企业破产,董事会和各股东要竭尽全力,团结协作,尽量挽回损失,维护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各股东共同宣誓:为了同昌顺茶业的明天,我们将紧密团结,竭尽全力;我们已经看到,不远的将来,在云南茶叶市场、中国茶叶市场,乃至世界茶叶市场上,同昌顺的品牌一定有一席之地。
十四、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五、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______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字和手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新股东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八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_______________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_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______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9.“三变”入股合作协议 篇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好金融服务推进金准扶贫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5】40号)文件精神,为实现我镇2017年脱贫目标,2020年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建成小康,扎实推进贫困户“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这一目标,结合“三变”改革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XXX2017年40余户贫困户“特惠带”资金贰佰万元(¥:2000000.00)委托乙方经营,特定立以下条款:
1、乙方将XXX2017年40余户贫困户“特惠贷”资金共贰佰万元(2000000.00)委托给乙方经营,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17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5日)。甲方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之内按照有关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委托资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每年支付给甲方7%的保底分红,即每年10000元支付甲方700元保底分红。保底分红的支付时间分别为每半年一次进行支付,由乙方负责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由甲方将此款发放给涉及的贫困户。乙方负责资金运营,甲方不得干涉。乙方享有对于投资产业成功所产生的全部收益权利,同时也承担投资失败的全部风险。
合作期满后,由乙方将委托投资资金贰佰万元(2000000.00)一次性归还给甲方,由甲方到金融部门为贫困户归还“特惠贷”贷款;若乙方不履行协议甲方有权申请财政从乙方学生营养餐应付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违约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财政、教育部门各留一份备案。
甲方:XXX人民政府
代表: 单位负责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2、3、4、5、6、乙方:
代表: 单位负责人: 开户行: 银行账号:
10.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 篇十
乙方:
为加强各方合作,入股各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各方作为企业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企业形式为私营企业。
二、企业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企业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共同指定 同志担任。
三、入股股东共 人。方以 方式出资 万元,占股份的 %; 方以 方式出资 万元,占股份的 %;股东各方以所持有的股份比例为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四、股东各方负责各自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资金到位时间如下:
1.2.3.五、企业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占有股份比例筹集或由企业负责筹集,如由企业负责筹集的资金,将作为企业对外负债。
六、厂长由股东共同聘任 同志担任,全面负责石材厂日常经营管理;生产厂长(管理人员)由厂长报股东会批准后任命,财务会计、出纳由股东会聘用人员担任。
七、企业经营范围为花岗岩板材加工、销售。
八、企业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企业各种经营资料。石材厂应在会计内,每月终结五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别送各股东方。
九、股东各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本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企业管理机构、股东会、财务人员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石材厂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一、企业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厂长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
十二、企业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三、股权的转让:
1、各股东需转让其所持有的本企业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
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3、股东转让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股东会同意。十四、禁止行为:
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企业名义进行有损企业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企业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
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本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有专业技术的股东将其技术投入第三方。
4、禁止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开展与本企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5、禁止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企业进行要挟。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企业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股东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
充协议执行。
十六、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股东各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股东各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 份,股东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六年十月 日
厂长(经理)聘用合同书
聘请方:汶上县鸿达石材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股东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厂长。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石材厂厂长。
二、聘用期限:自20xx年10月 日起至20xx年10月 日止。
三、担保方式:乙方以所持有本企业的股份作为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担保。
四、权利义务:
(一)甲方由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制订企业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2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5、经营范围:。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3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 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5、经营范围:。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
(3)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7)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为资金入股合作合同,甲乙双方 各负其责,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依托,甲方负经营的、经济的、法律的全部管理责任。乙方仅以资金为项目融资,从而促进和改变甲方企业资金紧缺的问题,使其企业尽快增资 增收,实现共赢。
第二条、投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
投资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_所占股份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目的甲乙双方合作的 前提以甲方现有实体为基础,以乙方投入资金为合作意向,目的在于通过资金引入,尽快恢复生产,双方合作促进发展,互利共赢,以振兴企业经济。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
4.1公司由各董事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
4.2 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4.3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董事会监督检查,日常管理由财务经理负责。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5.1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公司年利润参与分红,甲方承诺乙方每年获得50%年均分红。
5.2 甲方经营、管理好资产,遵循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调工作。指导和协助公司解决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供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经营管理的经验,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营效益。
5.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甲方应配合接受乙方的监督。
5.4 公司财产为公司全体股东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双方和董事会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式向有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② 乙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出资额,按逾期付款金额承担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修改、变更、补充
本协议之修改、变更、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九条 协议之生效
9.1 协议经双方合法签署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
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股东签字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5现有_____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特订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
1、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四、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投资各方出资最低限为___ _元人民币。投资各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3天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资金额。其中:
1、________出资___ 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项目股占_____%,技术股_____%,能力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
2、________出资___ _元人民币,资金股占_____%;项目股占_____%,技术股_____%,能力股占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
据公司法的规定,制定章程、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在章程中体现。
五、合资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技术股,项目股在公司未盈利或未满一年的情况下退股不得退股
4、公司解散过程中最先解决资金股的退股问题,如低于起始资金时应全额偿还资金股情况下进行
5、投资人离职及要求退股的,必须提交离职申请和退股申请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和退股。在离职期间,公司将分四次退还股份,在一年内退还所有股份,退股的时间为每年的下个季度的月初。根据《公司法》法律制度规定,总经理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相竞争的同类的业务活动。
6、能力股在适当时机将转化为项目股,暂定为一个季度时间,并进行发放日常工资。
六、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合同各方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资各方各一份,共 份。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投资各方签名:
签字日期: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6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月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___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7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应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一、乙方同意投资入股,共计股金 元整,并在约定时间将资金打入甲方账户;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起为甲方股东,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间享受比例分红及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以及股东责任。股金退还时按公司退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入股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纯利润分红。
2、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公司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3、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公司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4、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四、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公司内落实各项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内正常运营。
4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五、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2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
七、其他事项:
1、乙方不承担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债务 ;
2、甲乙双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权利及义务;
3、本协议为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股东签字:
乙方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室入股合作协议书8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作为合同投资人的方式合作投资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二条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 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投资出资额及方式
1.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___%;乙方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投资总额的___%;
2.甲、乙双方决定在 银行开设一专用账户(户名:,账户:),用于合伙投资使用;
3.甲、乙双方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 _日以前缴入上述账户,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造成的损失;
4.合伙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_______时予以返还;
5. 资金增减由合伙投资人共同决定,双方另附补充协议约定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甲、乙双方的出资形成的收益及其孳生物为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第五条 事务执行
1.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代表双方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甲方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投资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⑤____________。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共同共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共同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甲、乙共同决定。
第六条 投资的转让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他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人同意;
2.甲、乙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七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份额;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甲、乙双方均不得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转让其持有的份额。
第八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 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 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 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 甲乙双方对合伙账目进行清算;
② 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或乙方违反上述各条中有关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 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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