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

2024-06-12

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精选10篇)

1.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 篇一

毕业生就业签约相关注意事宜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高校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3)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网站招生就业专栏

http://sites.sdjzu.edu.cn/xindianxueyuan/

二、签约问题

一般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实现签约、毁约,个别省外单位无法实现网上签约,需签定省外就业协议书和正式劳动合同,在网上录入,要确定是否有自主人事权,能否落户毕业生一定要和用人单位沟通。

1.毕业生与省内网上注册单位签约程序(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填写并生成简历;

(3)毕业生检索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发送求职简历;

(4)用人单位考察毕业生并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5)毕业生应约;(6)省就业信息网签约系统生成电子协议书并进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电子协议书通过审核后用人单位打印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院保存;

(8)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2.毕业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程序

(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登陆“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信息网上(已在网上签约或已申请省外就业的毕业生除外),并下载打印出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证机关各一份);

(3)毕业生本人在协议书上签字、接收单位和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盖章后,到同级人事部门办理鉴证手续;

(4)鉴证部门登陆“信息网”就业主管部门专区,使用“省内就业协议书鉴证”栏目中的“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功能,审核毕业生纸质协议书和网上自动生成的相关信息,确认各项内容无误后,在“信息网”上鉴证通过,并留存一份纸质协议书备案;

(5)毕业生将签证之后的纸质协议书交学院一份,网上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审核完成网上签约;

(6)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注:毕业生与省内网上非注册单位签约功能是否开放根据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3.毕业生与省外非网上注册单位签约(1)毕业生在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用户;

(2)毕业生利用省就业信息网提供的省外就业申请功能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3)毕业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仅针对省外用人单位使用);

(4)所在学院审批毕业生的省外就业申请同时发放全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省外就业申请审批后签约系统锁定该生的就业状态(禁止省内签约功能,打开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

(5)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使用全国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签订流程为:领取就业协议书--填写自己基本信息--学院辅导员审核-学院负责人盖章(学院党总支公章)--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单位签字盖章--流程结束;

(6)毕业生利用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功能录入电子就业协议书;

(7)就业中心收到毕业生提交的全国就业协议书后完成协议书审核、存档;

(8)签约京、津、沪、深圳四市单位,且非四市生源地学生,录入电子协议后需向就业中心提交该市人事部门出示的落户证明,学校方能审核通过;如不能办理落户证明的,电子协议书录入灵活就业(省外非派遣就业项)。

(9)毕业生签约过程结束。

4.单位网上开户及注册说明

个别单位未在山东省就业信息网上注册的,学生可指导单位在网上注册,以方便自己签约。

(1)省内用人单位开户

①网上填报

用人单位登录网站:http://,点击“单位注册”,进行开户前的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可以打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及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部门公章。

②提供资料-> 机关: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事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企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③开户地点

省属、中央驻鲁用人单位: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路57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88366858 传 真:0531―88366675

市、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

各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到同级政府人事局办理开户手续

(2)省外用人单位开户

①网上注册: 省外用人单位登录网站:http://,点击“单位注册”,进入单位类型界面,选择“省外单位”,进入会员服务协议界面,点击“接受”按钮,进入信息注册界面,单位进行开户前的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下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申请表》,填写完毕信息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提供资料:

-> 机关: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事业单位: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 企业:

1)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单位申请开户介绍信;

③开户地点:

上述材料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远程办理的需将上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通信地址:济南市山大路57号

邮政编码:250013 联系电话:0531―88366858

传 真:0531―88366675

5.签订省外协议书相关事宜

(1)毕业班辅导员老师负责就业协议书的领取和发放;每份协议书都有编号,每个协议书编号具有唯一性,只对应相应的一名毕业生。

(2)学院从就业中心领取协议书时,将配发领取登记表,负责老师在发放给毕业生时,学生需在登记表上签字登记。

(3)各学院自第二次(前一次领取的协议书发放完)以后领取协议书,须交回有领取人签字的前一次领取的协议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否则不予领取;学生毕业后,将最终记录及相关材料及时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4)协议书仅限于同山东省外用人单位签约(同山东省外单位的省内分支机构签约的也按省内处理),毕业生领取协议书之前必须登录相应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提交省外就业申请,提交后无需等待审核,直接找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后,发放协议书并在领取登记表上登记、签字。

(注:为避免毕业生错误发出省外就业申请而影响正常省内就业,毕业生不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不能领取全国就业协议书,领取协议书后学院负责人才能审核通过省外就业申请)

(5)协议书的遗失补办由学院负责审核补办,并做好登记。

(6)解约更换协议书

①再签约省外单位的:必须提供前一单位的相应同意解约的证明材料,及交回相应所有协议书原件,经学院负责人审查确定后,到学院换领新协议书并签字登记。

②再签约省内单位,未签订省外协议书的:必须交回空白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后,学院负责老师恢复其省内就业状态并做好登记。

③再签约省内单位,与前省外单位解约的:必须提供前一单位的相应同意解约的证明材料,及交回相应所有协议书原件,经核查确定后,学院负责老师恢复其省内就业状态并做好登记。

(7)省内单位不得使用此协议书签约(同山东省外单位的省内分支机构签约的也按省内处理)。若毕业生同省内单位签署此协议书,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学院及毕业生本人负责。

(8)所有毕业生的派遣方案均以网上协议为准,省外协议也按录入到网上的协议书签发报到证及邮寄档案。

(9)因协议书发放失误造成学生重复签约,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由学院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毕业生骗取、伪造就业协议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6.毕业生升学

(1)升学的毕业生及时向学院上报升学信息;

(2)各学院将学生升学信息录入网上,升学毕业生的信息在网上更新后相关毕业生的帐号将被省就业信息网自动禁用。

(注:已经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否则报到证、户口、档案等仍转往签约单位;已经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但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的升学毕业生如果上报升学信息需要先向学院退还就业协议书否则升学信息不予录入)

三、毕业生推荐表管理使用说明

《毕业生推荐表》由就业中心统一印制,是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的重要材料,是毕业生联系就业单位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维护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声誉形象,特将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1.填写说明

(1)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毕业生须按要求全面、准确、真实填写。地址和电话应详细、全面,以便联系。如表格中栏目没有相关内容填写,则填“无”。如表格内容未填完,剩余部分划斜线。推荐表不能有涂改的痕迹。

(2)学生本人对自然信息和自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院部负责审核,并对其中不真实之处提出修改意见。院部对毕业生推荐表内容的真实性和填写的规范性进行检查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加盖院部党总支公章;各院部分管领导和辅导员老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相应的获奖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表与教务处统一制定的学生成绩单一并使用。有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方视为有效。各院部分管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以及教务处学生成绩管理人员对学生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学方面获奖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

(5)推荐表经院部审核盖章后,以院部为单位于10月31日前统一送就业指导中心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6)推荐表填写流程:就业指导中心发放推荐表到院部-院部发放到学生本人-学生本人、辅导员、教务员如实填写-学院教学部门核实成绩盖章-学院核实盖章(学院党总支章)-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专用章)/学校研究生处盖章(研究生成绩专用章)-校就业中审核盖章-流程结束。

2.补办、更改说明

(1)更改。推荐表填写盖章后,其内容不予变动。如确需变动的,毕业生持团总支出具的证明、原推荐表,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2)遗失补办。毕业生因遗失等原因需要补办毕业生推荐表,持团总支出具的遗失证明,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3)解约重新办理。毕业生因与用人单位解约需要重新办理毕业生推荐表,应持团总支出具的证明、用人单位解约函,到就业中心重新办理。

(4)因推荐表发放失误造成学生重复签约,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由学院负责人承担责任。毕业生骗取、伪造毕业生推荐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四、档案问题 1.档案内容 高中档案、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体检表、报到证附联(考研的没有)、党员或培养对象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材料)······

2.档案用途

(1)毕业生面对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问题时,档案是最有力的依据。

(2)毕业生想换工作,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就不能计算进来,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历史将不复存在,势必会造成一定损失。档案一定不要自己拿着!

(3)在我国现行的体制下 “四金”(失业、养老、医保、住房)国家强制推行的福利政策等,相关信息要记入档案;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3.毕业后学生人事档案如何处理

(1)学校寄发档案规定

按照国家和省级就业主管部门规定,毕业生离校后学生档案材料统一转递到相关单位。

①毕业生毕业时有具体单位的(含人才交流中心),档案寄往该单位档案接收部门;毕业生毕业时没有落实具体单位的,档案寄往毕业生生源地市人事局(不含县级市)。②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分别寄往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毕分办,外省生源毕业生所在地区有具体要求的,以生源地主管部门正式文件要求为准。

③毕业生档案不能自带。毕业生档案一般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开始转递,毕业生报到后应协助用人单位做好档案接收工作。

(2)毕业生档案查询办法 ①毕业生离校前学校发放省级就业主管部门验证的全国通用报到证(派遣证),报到证抬头开具的就业单位即毕业生档案寄往单位。

②毕业生离校后单位发生变迁,而档案关系没有转接的,查询档案应从报到证抬头开具的就业单位档案保管部门查起。

③毕业生确定以上两种方法无法查到档案,可联系毕业前所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主管教师查询学校在毕业生离校时档案寄发去向,经学院负责人核实仍查询不到后,到学校就业中心(档案室)查询档案寄发机要号码,凭就业中心开具的证明材料和机要号到山东省机要局查询。也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自行查询。仍未查收到的,须在毕业当年10月15日前通过学校介绍(节假日除外),到相关部门查询。

注:山东省机要局: 地址:济南市经七纬一路472号 电话:0531-87933569

(3)毕业后档案去处?

(1)已正式与单位签约的同学:档案寄到本单位或在由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

(2)考研录取的同学:档案寄到继续深造学校的学院

(3)与人才中心办理代管的同学:档案寄到本人签约的人才中心(必须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大约需交钱20元/月。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自己可到人才代理市场办理,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如户口及组织关系代理,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4)回生源地的同学:档案寄到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5)出国学习的同学:档案寄到生源地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返国后由国家留学生中心派遣。

五、户口问题 1.迁出原则

(1)毕业生离校实行户口迁移出(三支一扶除外)。

(2)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证起一个月)到拟迁入地派出所落户,逾期不去落户者,后果自负。

参军入伍属于参军部队编制的毕业生户口一律注销。属于非部队编制,本人在弄清部队集体户口门牌号后及时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迁移方式

(1)考取研究生、参军入伍的毕业生户口迁移 考取研究生的:

①考取本校的不需办理任何手续。

②考取外校的,户口应迁移到所考取学校。

③不发派遣证(录取通知书等同派遣证)

(2)参加“三支一扶”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信息安排是否迁出,此类毕业生的户籍可暂留学校两年。

(3)毕业生就业单位是济南市的(只限济南市区),只需领取《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毕业生与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签定户籍代理协议的,凭《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到济南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户籍代理。(4)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5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证明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6先落户后就业:“先落户后就业”办理完全在学生自愿、自主的基础上办理,毕业生可自己与相关人才交流中心直接联系。“先落户后就业”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操作手续由各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3.详情请咨询校保卫处户籍科(办公楼103室)

六、党员关系:

(1)原则与人事档案同行(2)接收单位须有党组织的权利

(3)联系好自己签约单位,具体党组织介绍信的写法

七、毕业生生源审核问题(务必按要求认真核对)

1.审核信息将输入山东省就业信息网,身份证号及姓名必须如实,身份证号码填写生源核对时的号码,身份证号码如有字母,请注意大小写,如有不正确将无法在信息网注册正确使用。

2.审核信息将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的依据,未正式签约的学生将派回生源地,如果生源地统计有误,会导致派错生源地。

八、离校之后重要事宜

1.毕业生毕业后办理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事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

(1)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可签订纸质就业协议书。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签约后,打印出协议书,并加盖公章,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退函---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接收单位的同级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结束流程。

(2)省内院校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已派遣回生源地毕业生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院辅导员审核省外就业申请---毕业生拿到学校印制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并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后,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签约信息---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退函---毕业生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退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结束流程。

2.毕业生毕业后办理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1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

(1)毕业生派遣后,又与新单位签约,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的流程:毕业生派遣后,与原用人单位解约---毕业生在改派期内与新用人单位签约---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新就业协议书到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事部门办理签证改派手续;若新接收单位是外省的,则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人事部门鉴证后,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结束流程。

(2)山东生源毕业生改派回生源地的流程:已派遣的山东生源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带报到证和解约函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结束流程。

(3)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改派回生源地的流程:已派遣的非山东生源毕业生登录信息网,申请改派回生源地---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和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回生源地手续---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主管部门为毕业生打印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结束流程。

3.报到证丢失怎么办?

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如在报到期限(2年)内丢失,首先由接收单位开具遗失证明,然后到人事档案部门,从本人档案中取出报到证副联(白色),到当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日报登报挂失,登报的格式为“XX大学XX届XX专业毕业生XX,报到证遗失,证号为XXXX,特此声明作废。”

然后毕业生持遗失证明、报纸、报到证副联(白色)、介绍信(由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分处(济南燕子山路2号)申请补办。

注:非师范类毕业生仅在毕业2年以内可以补办!

省就业主管部门——山东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处:

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 电话:0531-88597896 4.毕业生离校后,如何报到?对报到有什么要求?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持“报到证”和用人单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资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派遣期为两年(自毕业之日起算),派遣期内信息网就业协议书有效,2年后自动失效。派遣期内落实单位的,人事关系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省内院校山东生源毕业生

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县人事部门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相关人事部门办理落户等手续。

未落实单位的,其档案转至生源地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负责办理派遣手续。

九、几点注意事宜

1.用人单位对身体、业务有何要求?

离校前学校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毕业生暂不派遣,让其回家休养。一年以内病愈的(须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可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毕业生报到后,发生疾病不能坚持工作的,应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

毕业生报到后,接收单位可组织复查,如发现有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有权在三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将其退回学校。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在三个月内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如属在校期间的旧病复发,报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退回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如属新生疾病,按在职人员病假期间的有关规定处理。2.离校时毕业生须领取哪些证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除毕业证、学位证外,毕业生的户籍迁移证明(升学时未迁户口的不须在校办理)、《就业报到证》须毕业生本人拿走(离校时持毕业证、办理完毕的离校手续单到辅导员处领取)。在领到相关证件后,一定要进行检查和妥善处置,避免出现如下问题:一是打印信息错误,二是因同名等领错证件,三是丢失证件。发现问题后不必着急,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通过正常渠道解决。若涉及欠费、学籍变动等问题,请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3.学校上报就业方案期间,再签约怎么办?

自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后(即关闭就业信息网后又开通后),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工作照常进行,各级人事部门继续鉴证。其中,由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回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手续;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鉴证的,一般7月16日以后办理;离校时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就业单位,需调整改派的,一般8月16日以后办理。

2.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常识 篇二

基本概念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由教育部统一制表,用以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书。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基本常识

◆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户籍关系和党团组织关系。

◆ 《就业协议书》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和办理,全省统一编号,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实行编号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学校和毕业生本人各持一份。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上后,均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签约流程

第一步:毕业生领取协议书后,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签署应聘意见。

第二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填写基本信息、签署意见并盖章。第三步: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并盖章。(目前给大家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学院意见、学校意见均已填好并盖章)

第四步:就业协议书上报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正式列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并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就业协议书vs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劳动报酬、工资待遇、劳动纪律及其它各项福利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 劳动合同时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一般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先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持《报到证》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 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3.毕业生办理就业事宜 篇三

办理就业手续的相关说明

(一)、第一次办理报到证

1)毕业生将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就业指导中心到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报到证;

3)毕业生凭离校小条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凭《报到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

(二)、改派

1、所有已派往“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省招就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无须到学校。

1)如毕业生已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改派后,请凭新《报到证》到宁海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详情请咨询省招就中心;

2)如毕业生未曾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过报到(落户)手续,请在改派后凭新《报到证》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移证》变更手续,详情请咨询我校保卫处户籍室。

2、对于已派往各地人事部门(人事局、教委毕分办)的毕业生,如在当地就业无需改派,由当地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地方政府部门直接进行调配;如异地就业,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办理改派程序如下:

1)原派遣单位需在原《报到证》上注明“同意改派”字样,并加盖部门公章。

2)将上述《报到证》和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3)凭新《报到证》和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3、派往其他单位的毕业生如需改派,请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1)将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材料(需院副书记签字)、新的手续完备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交至校就业指导中心;

2)校就业指导中心办好改派手续后毕业生需持新《报到证》与原《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变更手续。

补办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的说明

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毕业生

方法1:

1)如原报到证遗失,需重新补办新的报到证,原报到证持有者须在遗失报到证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原报到证作废的遗失启事。遗失启事须包括以下内容:毕业生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例:遗失 南林大×××报到证,编号***,声明作废。(原报到证号可向就业指导中心查询)

2)补办户口迁移证需要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再去学校保卫

处户籍室补办。

方法2:

直接带身份证至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交50元补办费用,可直接补办。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院校开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凭证明到省招就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调配章;

(3)1997~2001年的毕业生在毕业院校已开具证明后,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核实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再由本中心加盖调配章。

4.医保报销相关事宜说明 篇四

说明:凡在异地住院的(无论是定点医院还是非定点医院,包括急诊入院、无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入院)参保人员,各单位在报备的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书,加盖劳资部门公章,复印医保卡复印件,交人资部医保科核实盖章,再呈送莱芜市医保处审核备案,经批准的材料各二级单位带回,放入提交的报销材料(一人一袋)中,否则不予报销。意外伤害的还需要复印入院记录。

在省内(莱芜市境外)联网定点医院就医的,填写申请书,各二级单位劳资部门盖章,交人资部医保科审核盖章,再呈送莱芜市医保处审核备案,打印出的备案表请及时送交联网定点医院,方可进行出院结算。

每周五上午下班前请准时报送申请书。

莱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需要呈报材料:

1.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2.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表,须住院处盖章;

3.参保人员身份证和医保证复印件;

4.诊断证明书;

5.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出、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医嘱单)复

印件,加盖病案室专用章;

6.转诊的人员需要提供转院审批表。

7.一次住院满2个月,需办理结算一次;跨住院12月31日需将本

费用结算。

★统一格式

申请

莱芜市医保处:

本人,系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参保人员,身份证号

码。年月日,因入住医院(定点、非定点),现申请办

理住院备案手续,请帮助给予办理,谢谢!

申请人:年月日

二级单位意见:单位意见:

补充说明:无论是在定点医院还是非定点医院看病的职工,在门诊

看病的,不给报销,看普通急诊的也不予报销;特殊急诊或是急诊

(普通或特殊)转住院的,给与报销。

具体程序:看急诊或住院后三日内到医保科备案,同时出具个人申

请书,出院后提交材料(详见:莱芜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需

5.强制婚检条例相关事宜 篇五

婚前医学检查内容为:询问有无影响婚育疾病的病史和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全身及生育器检查;必要的常规化验及辅助检查如: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GPT、肛查、风疹抗体检测、血型、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心电图、衣原体检测、HIV抗体检测、一般体格检查、淋球菌涂片检查、谷丙转氨酶、霉菌涂片检查、滴虫涂片检查等等。这些检查是在新人和医生的共同配合下完成的。

婚检必要性

取消强制婚检存在较大的现实危害性。据卫生部有关人士透露,,中国实际参加婚检人数为879万人,检查出对婚姻有影响的传染病患者14万人。许多患者在被检之前,自己还不知道已身患疾病。强制婚检,不仅关乎婚姻家庭的幸福和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关乎整个民族的人口质量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把握人口素质的第一关的“婚检”是十分必要,且必须加以完善。众所周知,新生婴儿的健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事情,更关乎一个国家未来的民族素质。

婚检则是婚姻健康和优生优育的屏障,它是为男女双方领取的一张健康“通行证”。正是基于这一考虑,中国长期实施强制婚检以提高民族素质,预防严重遗传性疾病和性病的传播。勿庸讳言,在长期实施的强制性婚检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诸如乱收费、程度复杂、不尊重个人隐私等问题。这也正是一些所谓的专家不惜以外国不实施强制性婚检、强制性婚检侵犯个人隐私权为由,执意东施效颦的理由。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国家与国家之间同样有着各不同的情况与特点,根本没有必要不顾自身的国情去照搬照抄他人的管理模式。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各种思想相互激荡,传统的价值观念尤其是婚恋观念、性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夜情、婚前性行为、爱滋病等暗流涌动,加上环境污染所造成的一些新疾病,正严重地侵蚀着人们的生殖健康。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事,在这种相关条件很不成熟的情况下,“单兵突进”,取消强制性婚检,听任新人们讳疾忌医,本身就不是十分慎重的。事实已经证明,取消强制性婚检后,各地生殖健康和遗传监控已经红灯频现,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据报道,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儿至少有80万-100万,即每30秒-40秒钟就有一个新生缺陷儿降生。有遗传学家甚至预言,婚检这道防线被冲破后,未来几年出生缺陷将上升50%~80%!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民政部的官员仍然态度坚决地表示,不会考虑恢复强制性婚检,甚至视讨论恢复强制性婚检为拿国家法律开玩笑,无非是不愿承认当时取消强制婚检的轻率罢了。

多部婚检法律法规有冲突 有人建议全国人大审查

8月3日电中国青年报报道,供职于政法系统的两名北京青年杨涛和王金贵,今天以公民的身份,向全国人大会提交建议,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婚姻登记条例》及《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进行审查。

6月24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大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改过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保留了原《条例》中规定的“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

健康教育,凭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等内容。黑龙江省人大会的此次立法行为,被公众理解为“恢复强制婚检”。而国务院在8月8日颁行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并没有包括需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杨涛和王金贵在建议书中说:“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与国家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在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上,显然相抵触。”

在建议书中,二人还谈到:“全国人大会在1994年10月27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第十二条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因此,我们认为,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对于是否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与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的规定也是相抵触的。”

杨涛和王金贵认为,对于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公民是否需要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这一问题上,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与地方性法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的规定不一致,下位法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这必将影响我国法制的严肃、统一和权威。

6.就业协议书相关事宜 篇六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了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订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后,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移学生档案。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派回原籍。协议书毕业生一人一份(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协议书填写说明:

1.封面: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可由毕业生填写,用人单位要写全称,学校名称填绍兴文理学院。

2.正表:第一栏由毕业生如实填写。“应聘意见”一般可填: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栏上半栏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的地址或名称。“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注意公章应与用人单位名称一致。“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具,需由毕业生前去办理或由用人单位代办。

第三栏由学院和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前两栏手续办好后,毕业生到所在学院就业负责人或联系人处签字并盖公章,学校签章现在也可由学院代办。

3.备注栏:如果已与用人单位就见习期时间、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达成共识的也可在此栏注明。以后如果毕业生毁约,需在此栏由用人单位写明同意毁约并盖上与前面用人单位意见栏所盖相同的公章,校就业指导中心才能考虑给毕业生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4.协议书填写、签章一般依表格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不能算正式签约,毕业生关系、档案仍将派回原籍。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一份,办完全部手续后,学院或就业中心留下一份,用人单位一份由毕业生负责寄(交)回。

5.提请毕业生注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主体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事、教育等部门和学院、学校只起鉴证、监督以及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的作用。毕业生一经与用人单位签下就业协议书,那怕不办后面的手续,以后要毁约仍需用人单位书面同意,否则学校不予换发新的协议书,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要反悔,毕业生的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因此,希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要尽早完成其他手续,并将其中一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

四、毕业生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1)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2)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3)单位所在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签字盖章;(4)毕业生所在学院签字盖章;(5)学校就业

指导中心签字盖章(为方便学生,现在也可在学院办理此手续)。就业指导中心留一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1.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情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进行实地考察。

2.毕业生在签约时要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先由毕业生本人填写有关栏目并签署应聘意见,然后由用人单位签署录用意见并盖章,再由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公立学校为教育局,其余为当地人事局人才中心)盖章,由毕业生所在学院盖章,最后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盖章后纳入就业计划。

3.签署就业协议书时,一定要认真、真实地填写协议书内容。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说明,并在协议书中注明。

4.协议具有双向约定的作用,如果有双方需要相互承诺的部分,一定要在协议书备注栏或其他协议上说明,就业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5.签约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合理性。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毕业生收取报名、培训费、押金、保证金等,并以此作为是否录用的先决条件。

6.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六、就业协议书签订时能不能先由学校盖章?

学校盖章主要是起鉴证作用,因此,毕业生应按签订协议的有关程序办理,若在签订协议时遇特殊情况,则学生需要出具用人单位接收函(可用传真件)并先经学院审核盖章才能由校就业部门先在协议书上盖章。

七、未经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学校为每个毕业生发放编号协议书,一人一份一号(一式三份)。无论学校有无盖章,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都算协议成立,如要换发协议书,必须先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再凭已终止的原协议书,到校就业指导中心换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八、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吗?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时,学校将把毕业生的户口、档案派回生源地。为避免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发生纠纷,在协议书中应将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及其它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在协议书备注栏中写明。如果报考了研究生或准备出国,也应将有关此内容的约定写在协议书中。如果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可能会与用人单位在上述问题上发生纠纷,而无法用正当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

九、签了一个单位后又想去另外单位就业,即想毁约该怎么办理有关手续?

签订就业协议是非常严肃的事,所以签了协议后,原则上不得毁约。如果个别毕业生由于种种原因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方案上报之前,需要毁约的,必须按下列手续办理:

1.需提供如下材料:①原签约单位书面同意解除协议的函件(也可写在一份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内,并加盖单位印章);②如已有新的就业单位,还需提供新单位同意接收的函件。

2.由毕业生将上述材料送至就业指导中心,经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收回原协议书,再换发新协议书, 重新按程序签订新的就业协议。

十、签了就业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考取公务员或自费出国留学,怎么办? 只要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或国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3)本人申请报告,并附上学院意见。

7.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的相关规定 篇七

说明:该规定只适用于需向辅导员老师请假的事件类型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班风、学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德智体全面发展。关于请假销假事宜,特作以下规定,请各班学生严格遵守实施:

一、需请假的事件类型:

1、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夜不归宿。

2、在正常教学行课时期内,离校时间超过一天(即:离校

时间和返校时间不在同一天)。

3、每周日晚上、各种大小长假(如清明、国庆、元旦、五

一等),收假当天晚上,不能按时返校。

4、寒暑假收假当天,不能按时返校。(具体时间和操作流程

依据每年具体情况另行说明)

5、由辅导员老师组织的班会或其它活动,因故缺席。

二、请假流程:

1、请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亲自交至

辅导员和纪律委员处(上联交至辅导员,下联交至各班纪律委员),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离校。

注意:①请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写好请假条(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②原则上不批临时假,请有事的同学提前到办公室辅导员处当面请假。

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请及时通过以下流程请假:

①请学生本人致电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禁止短信告

知)

②说明情况后,学生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请假条。(模版详

见附见)

③待辅导员老师回复短信后方能批假。

注意:①禁止只用短信说明情况,此种情况一律不批假。

②以短信方式发送的请假条必须严格按照提供的模版填

写(详见附件),其它形式请假条一律不接收。③辅导员

回复短信后批假生效,否则视为不准假。

3、关于特殊情况的其它说明:

①若遇周末或大小长假收假当天临时请假,请务必在下午

15:00——16:00之间通过(先)电话(后)短信在辅导

员处请假。(操作流程同上面第2点)不在规定时间点内,原则上不受理请假事宜。

②16:00——17:00之间,向本班纪律委员发送相同假

条(即向辅导员发送的假条),并在最后注明是否已向辅

导员老师请假,老师是否已批准。

三、补假销假流程:

1、当面交请假条至办公室者,返校后及时到纪律委员处领

取下联请假单,然后到办公室辅导员处签字盖章后,再

将下联请假单返回本班纪律委员处。

2、特殊情况、通过电话短信请假者,返校后及时填写请假

条(上、下联),一并交至办公室辅导员处,补假销假一

并进行。

四、其它补充说明:

1、请大家严格按照以上流程和方式请假,若有不请假或未

按以上流程方式请假者,一律视为违纪。

注意:根据《成都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规定,旷课、旷考、旷操、迟到早到者,根据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未经批

准夜不归宿者,给予严重警告或以上处分。处分决定装

入档案,根据情况及时在全校、院或班级范围内公布,并书面通知学生家长。

2、在一切评优评奖、推荐入党等事宜中严格参考学生平时的考勤状况。

3、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可根据具体情况

从重或从轻处理。

2012.05.10

附件:

请假条

尊敬的:

我是级班同学。因需要请假。离校时间为月日时,返校时间为月日时。去往地点:。(若为不同地点,请注明在不同地点的时间)本人联系方式:。去往地点朋友∕亲人联系方式 :。本人承诺校外一切安全自行负责,返校后及时到您处销假。恳请您批准!谢谢!

请假人:

年月日

请假条

尊敬的:

我是级班同学。因需要请假。离校时间为月日时,返校时间为月日时。去往地点:。(若为不同地点,请注明在不同地点的时间)本人联系方式:。去往地点朋友∕亲人联系方式 :。本人承诺校外一切安全自行负责,返校后及时到您处销假。恳请您批准!

谢谢!

请假人:

8.关于项目工程提前结算相关事宜 篇八

致:xxxxxxxx局

关于我司承建工程xxxxxxxx市政工程(K0+100-K0+410)于2009年8月开工,在2009年底已将K0+190-K0+410段施工完毕。由于K0+100~K0+180段征地问题迟迟未能解决,我司于2011年11月正式退场。期间由于建设单位提出配合低碳城相关事宜我司于2013年4月再次进场进行施工。现今由于房屋拆迁路段的拆迁事宜已无拆迁成功希望,根据我司领导与xx局领导同意,由于工程拆迁事宜无法完成,决定终止合同进行结算,工程量按已完工程量及签证工程量计算。对此我司提出以下几点要求,望工务局领导同意。

一、本项目由于征地问题造成了停工,2013年4月又重新开工,而对我司临时设施、人员、机械、材料等造成了二次进退场,由于本次进退场非我方造成,因此需对此次进退场费用进行支付。

二、由于本项目开工时间为2009年8月,而由于征地拆迁问题拖延至2013年,当时合同签订的信息价已差距甚远,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用等都已大幅上涨,我司希望领导能针对本次项目特殊情况能给予考虑,对后期配合2013年期间签证施工部分能按照2013年信息价进行结算。

三、由于工程由于拆迁问题停工时间(第一次停工时间23个月,第二次停工时间12个月,总计停工时间为35个月)过长,已经大大超过了我司能承受的范围,留守的管理人员(一名)、看守巡视工人(白天两名,晚上两名)、机械设备闲置费(挖机一台、压路机一台)以及临时设施等费用都对我司经济造成了负担,我司希望工务局能对此给予我司进行经济补偿。

四、在停工期间,由于建设单位要求响应低碳城,道路路面改为沥青路面以及人行道修改为沥青绿道,我司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拆除临时围挡为低碳城项目施工提供场地。由于路面以及人行道施工完毕后,需进行通车,我司无法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保护而导致数条路灯被车辆撞歪撞毁,人行道面砖由于车辆碾压破碎,货车驶上人行道压毁电缆沟等,就此几项损失不应由我司承担,因此我司望建设单位对此几项损失能给予补偿。

五、因为工程由于征地拆迁问题,并非由于政府原因(如规划、政策等)引起工程规模调整,造成了本次合同无法完成,而造成损失已超过了我司对本次项目的整体投资,因此我司希望建设单位能同意我司对未能施工的部分所含的利润部分进行索赔,比例可参照清单规范进行计算。

特此申请,请领导批示

深圳市xxxxxxxxx有限公司

9.六一庆祝活动相关事宜安排 篇九

一、主会场节目安排:(总负责:刘双)

(1)下午2:50进行节目彩排(按照节目顺序进行彩排,今天下午是社团时间,学生放学时间是4:20,一、二年级班主任在家长群里再给学生提醒一下)

音响设备:宋老师;节目调度:张丽莎、张 青、王艳;少先队员献词:曹桂兰;串词:李玲

(2)发家长邀请函(每班最多10名家长)刘双负责

二、艺术作品展区(总负责:周庆纹)

(1)艺术作品环境布置(共10个展区,中心道两侧,每个展区2张桌子,2根铁丝,)

孙宁、张启乐、朱银达老师负责,4;30之前完成

(3)各班展区出一名学生进行解说,另外为每班配一名任课教师负责作品的摆放,任课教师配备如下:

一.一: 章红岩 一.二:张启乐

二年级:张秀河

三年级:王 艳

四年级:周世安

五年级:曹桂兰

六年级:赵 娜

以上老师明天4点30之前到后勤领取桌布,把本班的艺术作品进行摆放,请班主任老师与任课老师做好沟通和交接

三、后勤保障:(总负责:徐校)

(1)环境气氛的营造(电子屏标语:刘双负责;校园的彩旗:孙宁、张启乐、章红岩)(2)确定明天到会的领导名单(徐校长)

(3)主席台席签的打印(赵娜负责),艺术作品展示席签的打印(庆纹负责)

(4)敬献红领巾学生的训练,明天早上节日气氛营造的音乐(李玲负责)

(5)化妆品的发放(丽莎负责)

(6)孙宁备好小瓶矿泉水,大约12——15瓶 6月1日的相关事宜安排:

(1)6:45全体老师到校,孙宁负责给老师买早饭。(2)艺术展品的布置,学生的化妆8:00之前完成。(3)献词学生的化妆、主持人的化妆(丽莎、李玲负责)8:00之前完成。

(4)校园的彩旗及会场的布置(孙宁、张启乐、周世安、章红岩、张秀河)8:00之前完成。

(5)节日气氛音乐的播放(宋老师)7:00开始播放(6)门口领导的接待(徐校长);会议室来宾的接待(赵

娜、王

艳)7:50(7)学生8:15整队带入操场。(章红岩老师负责整队)(8)主席台席签的摆放(徐校长负责)欢庆六一节,具体时段安排:

(1)第一时段:8:30——10:30集体庆祝(地点:操场)(2)第二时段:10:30——11:30班级庆祝(地点:各

班教室,可以班与班之间联合进行,提起通知学校)

(3)下午停课,为各位家长提供半天时间和孩子单独庆祝六一,若家长家长没时间,孩子在学校,由班主任老师带着学生一起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中午在学校吃小饭桌的同学可以吃完午饭,再让家长接走)

10.助学金相关事宜 篇十

为了让我院普通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办理的相关材料,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申请表(每年10月份由学校统一发放)

2.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每年10月份由学校统一发放)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年暑假期间,由学生自行登录学院学生处网站下载并填好后拿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

4.贫困证明(由社区、村、居委会等单位开具证明),并盖有当地社区(或村、居委会)公章,当地人民政府公章和当地民政局公章三级机构公章。

5.学生本人申请书一份。

6.可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如父母失业证、下岗证、残疾证等)。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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