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承诺书

2024-11-05

四项承诺书(共10篇)

1.四项承诺书 篇一

雷坪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四项承诺书”

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赖华柏,男,生于1953年,1978年7月入党,初中文化程度,现任雷坪村党支部书记。

我作为这次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竞争,为推动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确保当选后有所作为,不辜负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本人郑重做出以下四项承诺:

一、竞职承诺

1、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2、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选举。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竞职人员,不做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3、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二、创业承诺

按照和政府的要求,在本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努力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办好富民强村的实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

如果我顺利当选,在任职期内,作出以下创业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地、市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让党的惠农政策给广大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到任职期满的2014年,全村总收入达到1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5万元。

三、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制度。

2、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

3、不以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公款旅游或借考察、学习的名义游山玩水;不违规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和色情活动;不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礼卡等有价证券;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规开展创收活动或私设“小金库”。

四、辞职承诺

本人如果有下列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政府和本级村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无正当理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2、严重影响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团结的;严重违规决策、管理和严重失误、失职。

3、长期外出或因为其它原因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务政务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

在选举时,如果违规竞争;在任职期内,如果不能完成履职承诺事项或违反纪律。我承诺主动退出竞争或辞职。

承诺人(签字):

2011年10月4 日

雷坪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四项承诺书”

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马正桥,男,生于1955年,1997年7月入党,高中文化程度,现任雷坪村村委会会计。

我作为这次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竞争,为推动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确保当选后有所作为,不辜负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本人郑重做出以下四项承诺:

一、竞职承诺

1、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2、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选举。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竞职人员,不做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3、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二、创业承诺

按照和政府的要求,在本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努力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办好富民强村的实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

如果我顺利当选,在任职期内,作出以下创业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地、市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让党的惠农政策给广大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到任职期满的2014年,全村总收入达到1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5万元。

三、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制度。

2、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

3、不以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公款旅游或借考察、学习的名义游山玩水;不违规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和色情活动;不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礼卡等有价证券;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规开展创收活动或私设“小金库”。

四、辞职承诺

本人如果有下列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政府和本级村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无正当理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2、严重影响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团结的;严重违规决策、管理和严重失误、失职。

3、长期外出或因为其它原因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务政务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

在选举时,如果违规竞争;在任职期内,如果不能完成履职承诺事项或违反纪律。我承诺主动退出竞争或辞职。

承诺人(签字):

2011年10月4 日

雷坪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四项承诺书”

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刘雪峰,男,生于1972年,1999年7月入党,初中文化程度,现任雷坪村委会主任。

我作为这次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竞争,为推动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确保当选后有所作为,不辜负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本人郑重做出以下四项承诺:

一、竞职承诺

1、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2、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选举。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竞职人员,不做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3、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二、创业承诺

按照和政府的要求,在本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努力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办好富民强村的实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

如果我顺利当选,在任职期内,作出以下创业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地、市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让党的惠农政策给广大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到任职期满的2014年,全村总收入达到1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5万元。

三、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制度。

2、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

3、不以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公款旅游或借考察、学习的名义游山玩水;不违规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和色情活动;不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礼卡等有价证券;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规开展创收活动或私设“小金库”。

四、辞职承诺

本人如果有下列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政府和本级村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无正当理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2、严重影响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团结的;严重违规决策、管理和严重失误、失职。

3、长期外出或因为其它原因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务政务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

在选举时,如果违规竞争;在任职期内,如果不能完成履职承诺事项或违反纪律。我承诺主动退出竞争或辞职。

承诺人(签字):

2011年10月4 日

雷坪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

“四项承诺书”

各位党员(村民代表):

刘小红,女,生于1972年,2007年7月入党,高中文化程度,现任雷坪村妇代会主任。

我作为这次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参加竞争,为推动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确保当选后有所作为,不辜负上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本人郑重做出以下四项承诺:

一、竞职承诺

1、严格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选风选纪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在选举过程中,严格遵守村“两委”换届选举办法的各项规定,自愿接受参选资格条件的审查,若不符合选举办法参选规定的,主动退出竞争,若当选,接受当选无效的决定。

2、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真诚表达竞职愿望和决心,平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选举。不侮辱、诽谤和攻击他人,不威胁、恫吓其他竞职人员,不做违规和不切实际的承诺;不搞分发钱物、请客送礼等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行为;不以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人行使选举权;引导并约束配偶及其他亲属朋友的助选行为,并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3、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依法、公开、透明、自觉按照法定程序参与竞争,无论结果如何,都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新一届村“两委”开展工作。

二、创业承诺

按照和政府的要求,在本村党组织委员会及村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努力为广大党员和群众服务,办好富民强村的实事,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一份力量。

如果我顺利当选,在任职期内,作出以下创业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地、市各项方针政策,切实让党的惠农政策给广大村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2、到任职期满的2014年,全村总收入达到14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9000元,村集体经济积累达到5万元。

三、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集体议事制度。

2、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

3、不以公款支付个人消费、娱乐活动;不搞公款旅游或借考察、学习的名义游山玩水;不违规进入高档娱乐场所,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和色情活动;不接受企业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礼卡等有价证券;不利用职务便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规开展创收活动或私设“小金库”。

四、辞职承诺

本人如果有下列行为:

1、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正当理由不执行、政府和本级村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无正当理由,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

2、严重影响村“两委”班子和村民团结的;严重违规决策、管理和严重失误、失职。

3、长期外出或因为其它原因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村务政务工作上,严重影响工作。

在选举时,如果违规竞争;在任职期内,如果不能完成履职承诺事项或违反纪律。我承诺主动退出竞争或辞职。

承诺人(签字):

2011年10月4 日

2.产品质量的四项承诺 篇二

产品质量的四项承诺1

一、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到证照齐全,依法经营。

二、诚信经营,讲道德,守信用,公平竞争,加强行业自律。

三、保证质量,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宗旨,确保农药质量,确保无假冒伪劣农药销售;确保不销售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酰胺等5种剧毒农药,以及国家禁止的18种剧毒农药和灭鼠剂;在实名制登记系统中销售了19种限制种植的农药。

四、优质服务,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农药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乡镇农药经营(便利店)安全业务指导,做到进出农药账户、销售农药有凭证、安全用药有信息,为广大农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服从农业行政机关对农药市场的安全监管,积极协助农业、工商、质检部门对经营品种进行抽样检验,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协助政府、部门抢救和处置农药使用中的各类突发或突发事故。

委托人:XXX

时间:XXXX XX年XX月

产品质量的四项承诺2

致:

XXX装饰有限公司本着优质、高效、发展的精神,以优质的产品和贴心的服务为理念,公开、负责任地向您郑重承诺如下:

我们所有的项目都享受5年隐蔽工程保修、2年全面保修和终身维护的服务。对于一些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紧急抢修工程(如水电工程),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抢修。

我公司针对XXX项目的售后服务团队,以延吉嘉鸿装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XXX为首,坚决贯彻“24小时不间断服务,365天无节假日”的.服务方针。及时解决售后服务过程中XXX项目出现的问题。

在“保修期”内,“XXX”项目售后服务团队负责安排维修团队跟进我公司承担的施工项目,并在现场考察时及时解决问题。如果当时无法解决,就要上报公司,公司会在一个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解决,一年两次现场考察。

保修期后,我公司将继续与用户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我公司建设项目的售后信息,以便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派专人定期检查,让用户放心使用。

保修期满后可以续签维修协议,只收取产品费用。接到维修电话后半小时内回复,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一个小时内,专业人员带专业工具到现场解决问题。

售后服务期间,会给客户发一份问卷,希望甲方给出建议,帮助我们公司不断成长。

24小时服务电话:

售后服务监督电话

提交人:

3.四项制度 篇三

文章来源: 作者: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07-09-28 浏览次数:13

为加强村“两委”换届期间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设备管理,防止出现设备流失现象,高唐县建立四项制度,加强站点设备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不出问题。

完善设备管理责任制度。县、乡(镇、街道)、接收站点行政村重新签定《设备管理责任书》,明确财产归属,落实设备管理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远程教育设备所有权归县委组织部,乡(镇、街道)、村只有管理和使用权,落实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村(居)党组织书记、站点管理员分别为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编印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设备管理使用规定小册子700本,发至农村基层党支部,对因措施不力、管理不善而造成设备丢失、损坏或挪用、侵占等现象的,规定了明确的处理措施。

严格站点设备交接制度。村“两委”换届结束后必须将远程教育设备交给新一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了《远程教育接收站点设备交接书》,移交人(上届党组织书记、管理员)和接收人(新一届党组织书记、管理员)分别在交接书上签字,交接工作由乡(镇、街道)党委监督,并与新一届党组织书记、管理员签订《远程教育设备管理责任书》,《交接书》、《责任书》签订后报县委组织部远程教育中心备案。

强化专项督查制度。村“两委”换届前,各乡(镇、街道)对站点设备进行一次自查,逐村、逐台、逐件对村级接收站点进行检查核对,并拍摄照片作为档案留存,建立站点设备台帐。换届结束后,再对站点设备进行逐一核对清查,并对远程教育设备交接和管理情况书面报告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在换届结束后对站点设备保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以督查情况作为检验村“两委”换届成功与否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将站点设备交接和管理情况纳入远程教育考核,对出现设备换届未移交、侵吞或流失现象的,实行一票否决。

4.四项监督制度 篇四

一、强化思想教育,不断增强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责任意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执行主体的思想认识是决定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的重要因素。要将制度执行作为廉政文化和制度文化的核心内容,通过加强相关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教育,使其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制度文化认同度,产生执行监督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执行意识,提升执行监督制度的自觉性。领导干部在执行监督制度过程中,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规范执行制度;牢固树立“对干部严要求就是真关心”的观念,要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干部要抛开情面,及时批评,督促纠正。对违犯党纪党规的干部,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绝不能顾情爱面,搞下不为例。

二、强化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能力水平。一支具有较高执行能力的干部队伍,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决定因素。提升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必须使执行者通晓干部工作政策和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各级干部要用“挤”的方法,利用闲暇之余,工作间隙,认真学习制度文件,做到心中有数;要用“钻”的方法,求得对文件的理解和掌握,不能够搞“蜻蜓点水”式的学习,不能只立足于一知半解,要认真钻研文件精神,吃透政策。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会议、培训等载体,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纪检、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纪检、组工干部,认真学习包括四项监督制度在内的各项选人用人制度,熟练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原则、程序及各项规定、要求,努力使他们成为干部工作中的“政策通”、“活字典”和“行家里手”,不断提高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改善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舆论环境。开、权力透明等多种有效措施让监督者充分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事项和依据,努力在社会上形成“尊重遵守制度光荣、漠视违反制度可耻”的良好风气,让尊崇制度的理念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之中。正确引导干部把忠诚敬畏、坚持原则与胆小怕事、思想死板区分开来,把敢闯敢试、灵活变通与违规违纪、乱开口子区分开来,从而增强干部的制度意识。注重运用制度和机制遏制各式各样的“潜规则”、抵制方方面面的“说情风”、破除形形色色的“关系网”,扫除干扰和影响四项监督制度执行的各种路障,确保四项监督制度的有力实施。注重发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制度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都来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养成严格按制度办事的好习惯。各级领导干部要创造条件全力支持和鼓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监督制度。同时,密切关注网上有关舆情,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研判和应对,搞好跟帖评论,正确引导舆论指向,努力为四项监督制度的执行营造良好氛围。

四、强化规范完善,不断改进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方式方法。四项监督制度是管全局、管根本的,有的内容还比较原则、笼统,只有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执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效能。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把制度中的原则方针具体化、笼统要求明晰化,从而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呼应、相互支撑、配套齐全的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四项监督制度的精神实质对操作环节进行细化,制定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在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上,要突出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等工作,认真解决“出了问题责任难界定”的问题。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交流工作经验、自我整改等措施,及时总结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情况,对一些好的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固定下来,对一些需要健全的工作机制,想方设法予以规范完善。

五、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外在压力。没有监督,制度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就谈不上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提高制度执行力,必须着力做好两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践证明,强化监督检查是推动制度落实的有力手段,强化监督检查可以减少违反制度行为发生的几率。要畅通监督渠道,纪检、组织部门要切实采取开通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走访征求意见、提供网络监督平台等有力措施,为干部群众反映选人用人问题提供便利。要综合运用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对执行有力、成效明显者,要给予肯定和激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切实纠正。通过一级督一级,一级抓一级,切实增强下级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加大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直属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离任检查的力度,对存在问题的,要严格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决不迁就姑息,决不下不为例或网开一面。要让干部真正明白,监督制度就是一条“高压线”,谁碰谁倒霉,谁触犯谁就必须付出代价。制度有了真正的震慑力,其执行力便油然而生。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也是最易受人们诟病的主题。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有重要的现实和指导意义。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实施后,本人对照文件逐条研究,正确把握内涵,务求领会精神,并获得以下心得。

一、四项监督制度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1、四项监督制度是对选人用人权力监督的重要举措。

干部选拔任用问题,历来是社会的焦点,关系民心向背和党的事业兴衰成败。近几年,通过不断加强整治力度虽然取得和大成绩,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显示了我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强决心。

2、四项监督制度是根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制度依据

有权必有责、失责受追究,是权责一致原则的根本要求。选人用人,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要求必须严格。现实中,用人上的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选拔任用责任主体不清、责权关系不明,致使出了问题往往难以追究到位;还使一些地方和部门该执行的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该履行的职责没有认真履行,该查处的问题没有切实查处,损害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四项监督制度以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为利器,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对违规失责者应该受到怎样的查处都有明确规定,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依据这四个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纪的行为。

3、四项监督制度是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组合拳”

四项监督制度,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形成合力,为干部选拔任用形成系统的“防控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的原则,列出了五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着眼于事前把关和事前预防,规定了五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部门,规定了七种干部选拔情况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强化了“事后”监督,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详细规定了检查的内容、检查的程序、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同时规定了检查结果的运用。

二、把握四项监督制度的特点

1、监督体系上

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整个选拔过程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

2、责任主体上

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 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3、监督重点和关键环节上

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

4、监督效果上

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的问题。

三、学习的关键在贯彻落实

1、要认真学习,拓展广度和深度

积极参与专题辅导讲座、大会交流、典型案例剖析、知识问答测试等方式的学习,使四项监督制度入心入脑,真正的熟知。要将学习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列入日常学习、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全面的分析检查,整改提高扩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2、要全面推行,抓住重点

严格执行这四项党内监督制度,必将对本单位及中心系统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起到持续的推动作用。认真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要关键是抓住重点。推行责任追究制度,重点突是不折不扣地落实“倒查”机制;推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重点是要加强事前防范和监督指导,前移监督关口;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重点是全面覆盖;推行离任检查制度,要重点是离任必须检查,检查必须动真格不搞例外。

3、要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制度建设的效用,不仅在于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制度的执行,而制度的执行力则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所以一定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严格遵照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回应

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总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互为补充,各有侧重,配套衔接,初步构成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反映了全党同志的愿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体现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必将推动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更公开、更透明的轨道前进

4月1日,人民日报等中央重要新闻媒体全文刊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这四项制度配套衔接,相得益彰、相互促进,构成了一个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选拔任用监督体系。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学习理解,谈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第一,《责任追究办法》着眼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改革和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重点解决了以下问题:什么样的情形要追究责任、应该追究谁的责任、如何追究责任等,详细地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原则,责任追究的对象,以及责任追究的情形、方式与追究实施等条文,为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提供了实际有效的法规依据,弥补了以往干部选任监督制度设计上系统性方面的缺漏。

第二,《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了两类报告事项: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方可进行的5种事项,如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事项,如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等。这个《办法》通过明确报告事项,完善审核程序,进一步将关口前移,把好选人用人关。第三,《“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实行的“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这个《办法》主要对“一报告两评议”的内容、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以期通过规范和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强化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第四,《离任检查办法》的基本要求是,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实行这项制度,看似亡羊补牢,实则防患于未然。这项制度的核心是,把市县党委书记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与自身的进退流转挂起钩来,以倒逼机制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

总之,这四个试行办法意义重大,一是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比较容易发生腐败的领域,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部位,近年来中央抓住这个核心地带,动真格,下猛力,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二是提振了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人民群众早就希望中央出台行之有效的制度规

5.四项规范活动总结 篇五

------柳市三小“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为了加快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水平,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温州市教育局于2007年9月开始举行了农村教师“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由于该项达标活动的内容和组织方式贴近一线教师,给教师带来不少有益的启发和收获,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下面结合我校近2年的实施情况向各位领导和专家汇报有关实施“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体会,恳请诸位多提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乐清市 “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样本校之一,我校教师97人,其中上课教师92人,参加教学规范达标89人。其中语文39人、数学24人、英语6人、音乐5人、科学6人、品德2人、体育3人、美术3人、信息技术1人。共有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科学、品德、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9个学科,分为三个学科教研组。因年龄不参加达标活动的有3人。

二、实施过程。

(一)准备阶段(2007年5月—2007年9月)

1、上学期末组织教导处人员参加温州市农村小学中年教师教学观摩会暨“教学规范达标”备课专题培训活动,接受培训学习。

2、确定参加“教学规范达标活动”教师、学科,做好申报、统计工作,并上报乐清市教研室。3、9月初学校分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四项规范活动工作方案》、《温州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开展“教学规范达标”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及资料,了解“教学规范达标”的目标、内容和步骤,认识开展“教学规范达标”的目的与意义,部署我校 “教学规范达标”工作,成立学校“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学科研究小组,并制订教研组活动计划。

(二)实施阶段。(2007年10月—至今)

1、继续学习“达标活动”有关文件,建立“达标活动”组织,制定 “达标活动”方案。(1)参加乐清市农村小学“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动员大会,了解《乐清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四项规范活动工作方案》及《乐清市农村小学“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实施规划》,了解活动具体工作,并分教研组组织教师学习。

(2)学习、实践“备课”基本规范标准,学校成立“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教学规范达标”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

(3)学校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学习《温州市农村小学学科备课常规》。

2、组织实践“达标活动”内容。

(1)分教研组组织实践《温州市农村小学学科备课常规》为专题的形式多样的备课活动,每两周安排一次。教研活动做到“五定”(定时、定点、定要求、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和“三有”(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2)组织骨干教师参加温州市农村小学教学规范达标“上课”专题培训暨“特级教师大讲坛”活动。

(3)我校按照“教学达标”的实施方案,加强教学常规的检查,要求课前认真备课,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课中超脱教案,随机应变。上课时要响应“减负”精神,教师必须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40分钟课堂要质量。教师得保证课堂40分钟。同时,检查要深入,查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到目前为止已分学科检查2-3次,主要查计划制定、备课情况以及学生作业等,随时通报检查结果。校长室、教导处、教研组不定期随堂听课,一旦发现问题就要及时讨论、解决,帮助整改。另外对集体备课,要求各教研组分别制定了集体备课的计划和要求,每学期按计划的时间、内容有效地开展集体备课。

(4)参加教研室分学科分片举办乐清市小学新课程教学展示暨农村小学教学规范达标“备课”专题培训活动。

(5)开展学校校级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撰写活动,组织教师参加教育学区小学语文、数学优质课评比、推荐工作。

(6)迎接市教研对我校“教学规范达标”的调研,做好相关的资料准备。(7)组织骨干教师参加温州市农村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观摩活动,并做好本月24日在我校举行温州市农村小学体育教师课堂教学评比观摩活动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后取得的成果。

1、校本教研更加有效。

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一定要结合教学实际,通过多渠道创设教研机会,使教师的教学教研水平有所提高,以教研促发展,达到“教有创新,研有发展”的目标,从而以创新、发展的观念来指导我们的课堂教学。

我校教研活动注重质和量,同时形式多样化,每次教研活动要有主题,有针对性。学校加强教研组建设和教研活动的管理,围绕四项教学规范开展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教学研究活动、教学反思交流活动和教学基本功大练兵等活动,引导教师养成理论学习和实践反思的习惯,提高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

2、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在加强研究与指导力度的基础上,我校青年教师在参加学区、市级教学活动中取得不错的佳绩。其中陈小飞、林媛媛两位老师代表乐清市参加温州市的音乐、体育学科优质课评比,周建华、施爱玲在学区数学、语文优质课评比中胜出,将于下学期参加乐清市的农村教师优质课评比

三、实施“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的建议。

1、开展校际师徒结对的活动。

我校希望由教研室牵头,组织我校能与实力强的学校结对,让我校的青年教师与名师学习。使参加活动的师傅能毫无保留,不厌其烦地把自己对教材的钻研、教学方法的运用传授给徒弟,每学期至少主动指导徒弟两次,或听课交换意见,或指导备课,或共同探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方法等。同时,参加活动的徒弟虚心向师傅求教,定时要主动向师傅讨教,或听课,或请求师傅指导备课,或探讨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等;每学期至少请师傅修改一篇论文。

2、与名师同上一堂课。

目前我校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开展 “教学四项规范达标”活动只局限于本校的教师,由于我校教师的水平有限,因此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水平,想请教研室组织同上一堂课的活动,课后领悟名师的高明之处,以便反思并改进自己的教学。

四、本学期接下去的工作措施。

1、及时对本次调研的检查反馈意见进行落实,及时纠正不足之处,分教研组予以落实。

2、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制度,及时收集、认真整理、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建立本学期教师活动的相关档案,搞好组档工作。

3、学习、实践温州市小学学科“上课”基本规范标准,布置下学期活动内容。

6.四项制度监督办法 篇六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办法

一、监督范围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国家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国家水利部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以及《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暂行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目的是检查招标投标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时查处招标投标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告知时应提供的材料

应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招标前实行招标投标告知制度,办理告知事宜。招标人应向监察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工程的投资计划批准文件(不需履行计划审批的工程项目,应提供招标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用地手续;(3)已办理规划等有关审批(核准)手续;(4)资金落实的证明(一年内竣工的不少于50%,其它的不少于30%)。

2、公路工程:(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2)建设资金来源、落实证明;(3)项目法人(招标人)依法有效,并符合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要求证明。

3、水利工程:(1)招标人依法有效;(2)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投资计划已经安排;(4)监理单位已确定;(5)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6)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已确定。

三、监督的主要内容

1、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招标投标监管职能。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中介组织(机构)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认真受理招标投标中的投诉举报,查处违规案件,维护市场秩序。具有行政监管职能的部门不积极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该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

2、招标投标组织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

3、招标人是否认真执行告知制度,依法应招标项目是否进行招标,应公开招标项目是否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和实施招标活动是否合法合规。

4、各类招标项目是否按规定进入当地有形市场,依法操作。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业主是否按要求实行了告知、按规定程序组织了招标。

四、主要监督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采取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制定的合法性、标底编制的保密性,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程序及合同签订的合法性等情况进行监督。

1、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的监督 重点监督招标公告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文件的要求,是否明确预审后潜在投标人的数量,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否含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有无防止和控制串标、围标行为的规定内容。资格预审是否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和强制性、符合性规定进行审核,是否按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投标单位入围。

2、标底编制的监督

重点监督编标纪律是否严格,是否随机抽取具有达到资质条件编制标底单位做标底。公路工程标底编制汇总由专家单人负责,并做好保密工作。

3、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 重点监督开标程序是否合法、运作是否规范,是否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密封,是否按时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单位保证金是否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交,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的组建是否合法,评标过程是否严肃,评标过程是否封闭、保密、公正等。公路工程应注意是否合法组成清标小组,对需澄清、询问的问题是否通知投标单位,省级专家评委是否对清标小组清标内容进行复核。

4、中标合同订立的监督

重点监督在确定中标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技术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或者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按照建设工程有关规定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五、开展事后监督和执法监察

施工合同签订后,是否严格执行合同规定,施工变更、增加工程量是否合法、符合规定,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决算和决算审计。工程资金走向是否符合规定,工程施工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防止投标单位的违规转包行为、项目经理多头挂名行为等。公开招标工程经审计后的决算,要及时报送监察机关。

对违反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监督办法

一、监督范围和依据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江西省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上饶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对财政所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等通过市场进行有偿转让的行为进行监督。目的是检查交易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时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告知时应提交材料

1、产权权属的证明文件。

出让的产权必须清晰。国有产权应由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法进行产权界定。

2、出资人准予产权出让的有关文件。出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产权,应报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国有投资主体批准;出让集体产权,应按法定程序经资产所有者同意。

3、资产评估书。出让的产权,须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结果应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

4、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的审核表。

5、产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鉴证书。

三、主要监督内容、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采取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国有、集体产权转让,是否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

2、产权交易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即按申请登记、挂牌上市、查询洽谈(现场交易)、成交签约、结算交割、变更登记的程序进行。其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应在依法成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和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报刊上刊登,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其他国有、集体产权转让公开挂牌公布期限不少于15天。产权交割应在一年内完成。

3、产权出让是否明确出让底价。国有产权出让价格低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评估值90%的,须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同级政府或政府授权的主管部门或国有投资主体)批准;集体产权出让底价低于评估价值或者所有者授权范围的,应当经集体产权所有者同意。

4、国有产权向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的,是否存在经营管理者参与国有产权转让的决策、财务审计、离职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是否自卖自买产权;是否有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经营管理者,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5、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审查不严、私下交易、弄虚作假、恶意串通、非法转移资产以及其它致使国有、集体资产流失造成严重后果等的行为。

6、经纪会员否同时接受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委托进行交易。

7、产权交易的成交价及成交合同要报监察部门备案。交易资金没有付清的,不得办理产权交割手续。

8、对违反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中共江西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活动中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规定》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监 督 办 法

一、监督范围和依据

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规定》、《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关于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进行监督,目的是检查招拍挂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时查处招拍挂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告知时应提交的材料

1、土地来源证明;

2、政府用地批文;

3、建设规划用地书;

4、国土局局长办公会议用地纪要;

5、土地评估报告;

6、出让方案。

三、主要监督内容、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采取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公告发布是否在告知后进行,公告发布是否在市本级以上报刊媒体发布,其内容是否准确、全面,公告是否在招标拍卖挂牌开始前20个工作日发布。

2、挂牌时间是否达到10个工作日。

3、以拍卖形式出让的,竞买人是否在三人以上,竞价不得低于底价。

4、土地使用权申请人是否经过资格审查,保证金是否按时足额到位。

5、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

6、投标竞买人是否存在互相串通、压低报价、排挤其他申请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

7、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出让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8、土地使用证的颁发是否符合规定,受让人是否全部付清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依照《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方可取得土地使用证书。

9、是否有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经营性土地出让及违法违纪问题。

10、成交后土地出让金的到位情况,每月底报监察部门备案;对违约者是否依法予以处理。

11、对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据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政府采购监督办法

一、监督范围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饶市本级政府采购暂行办法》、《上饶市本级政府货物采购实施细则》、《上饶市本级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违纪违规处罚暂行办法》、《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活动进行监督。目的是检查采购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及时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二、告知时应提供的材料

1、采购人加盖公章的采购申请;

2、财政业务科室资金来源的审核意见;

3、政府采购办的批转意见;

4、采购方式确认书。

三、主要监督内容、方法

纪检监察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采取经常性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采购事项,采购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由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采购。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是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机构执行法律、程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3、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组织实施采购:

(1)采购方式:根据采购种类、品目、数量和金额的不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中确定合理的采购方式,特殊采购可采用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采购程序:根据不同的采购方式,均应按照各自规定程序进行,其中:公开招标必须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公告期为20天。

4、部门采购的,采购人是否按照规定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组织实施采购,并及时将采购结果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

5、每月5日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向监察部门报送上月集中采购项目的市场价、政府采购价、节约率等资料。

7.四项监督制度心得 篇七

一是更具科学性。据报道,在近年来相继落马的政府官员中,大多数人都是“带病提拔”上来的,暴露出之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些弊端。“四项监督”制度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建立在对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建设发展规律深刻把握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研后制定出来的,体现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的原则和要求,具有强烈的科学性,能够指导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在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初始提名、民主推荐、考察等各环节,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还探索实行干部任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扩大群众公认在干部决定任用环节的作用,有效提高了选人用人的科学性。

二是更具规范性。“四项监督”制度有效地规范了干部的选拔任用,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有效方法。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和查处的违规用人问题中发现,由于缺少具体的“规范动作”,不少地方对应报告的事项不报告,导致提拔干部把关不严、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了选人用人质量。为此,《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明确规定了两类报告事项:一类是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方可进行的5种事项,如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等;另一类是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7种事项,如提拔任用领导干部的亲属和秘书等身边人员、被问责领导干部影响期满重新任用的等。《办法》明确了报告事项,完善了审核程序,进一步将关口前移,把好了选人用人关,看似亡羊补牢,实则防患于未然。

三是更具操作性。针对当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种种不正之风,“四项监督”制度能抓住问题的要害,触及到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其言简意赅、通俗易懂、规定到位、方法具体,改变了以往在选人用人上实施责任追究方面模糊不清、不知从何下手的尴尬局面。今后,依据“四项监督”制度,就可以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各种违规违法的行为。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着眼于惩戒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抓住了目前干部选拔任用中的薄弱环节,针对性、可操作性非常强,可以说新意迭出,对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四是更具系统性。“四项监督”制度直接依据党内法规制定的,并与相关规定协调一致,构成了党的组织工作方面制度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又体现逻辑的严密性,改变了过去制度存在缺漏的环节,从整体布局到每一条具体条文,都相互联系、细致周全。“四项监督”制度相互配套衔接,互为支撑,形成了一个紧密衔接的监督链条,构成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四项监督”制度还集中体现了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在干部选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起覆盖到县一级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指标体系,扩大群众参与范围,推进干部民主决策,切实有效地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

任贤使能,去冗官,用良吏,乃天下之公义。“四项监督”制度是一个严格吏治的有力武器,中央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一把手”这个关键岗位,在重点部位和核心地带,动真格,下猛力,可以说是要求越来越严格,决策越来越慎重,将会有效地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充分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地推行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先治官的坚强决心。随着“四项监督”制度的深入贯彻落实,必将会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更加纯洁、更加富有战斗力。

8.农村工作四项制度 篇八

中共XX镇委员会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工作进一步落实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工作,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XX农村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三级议事制度

(一)农村议事制度。各村每周召开一次村两委班子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商讨解决本村的各项事务,如发展规划、计划以及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于尚未解决或者无法解决的问题,上报到所在农村工作片。包片干部、包村干部要多深入农村,对会议进行指导督察。

(二)包片集中议事制度。各农村工作片设立一处集中议事点。包片干部每月组织召开两次片议事会议,由各村书记、主任共同参与、共同商讨解决各村议事会议上未解决的问题。对于仍未解决的问题,上报镇党委,集中议事。

(三)镇村集中议事制度。镇村集中议事会议原则上一月召开两次,有问题随时召开。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包片委员、包村干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村党支部书记参加,通过集体讨论、共同商议,集大家智慧,搞好组织协调,形成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案。

村、片、镇都要建立集中议事专项档案,三级议事会议都要设专门的记录员,根据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需要解决的问题、会议讨论情况以及最终议案形成专题会议纪要。会后,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关村积极按照会议议案落实实施。

二、落实走访制度

(一)以“民情日记”促深入走访。包片干部要在已有结对联系的民情户的基础上,每周走访5户村民,全年走访村民达到250户。其他干部要按照防洪防火及远程教育一人一村的安排,每周走访3户村民,每年走访村民达到150户次。人手一本“民情日记”,每次走访都要有记录。走访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基层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基层干部作风及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基层不能解决的重大及疑难信访问题等。

(二)以专项督办抓落实效果。

1、走访制度要真正落到实处,“民情日记”要内容充实、不流于形式。机关干部要善于在基层发现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每周形成书面意见交党政办公室,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党委、政府,为我镇农村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镇党委、政府将依据机关干部的书面意见汇总形成督办单,下发到各片干部手中,进行专项督办。

2、为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表达渠道,镇政府设立民情热线(电话:XXXXXXX)。群众可以借助这一热线,24小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村中各种重大、紧急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各种问题,寻求各种困惑的解答。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办公室要做好汇总,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集中受理、首问负责、归口

办理、限时报结”的原则,做到受理事项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让每个民情热线落实到实处,成为群众的说事“窗口”。同时,镇党委政府将采用电话随机询问、书面调查问卷的形式,听取群众对XX经济发展、城建、新农村建设以及各类民生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测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的满意度。将民情热线打造成为群众办实事的“绿色通道”。

三、强化学习制度

包村干部每月至少一次到村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大会,组织学习。解读有关国家会议精神,宣传党和国家惠农政策、上级工作要求、传达机关每周三晚学习内容、了解本村重要工作安排和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使基层群众真正“听懂”党的声音,熟悉党的干部,领会上级及村“两委”决策意图。包村干部在召开会议的同时要督促各村做好学习记录并签字确认。

四、实行联系户制度

坚持定期走访联系户,至少每月一次,了解困难户的工作、收入、身体健康以及衣、食、住、行等生活状况。通过真情关怀联系户,把走访作为政府联系群众的纽带,将其打造成了解群众生活,倾听百姓声音的有效途径。要将帮扶和献爱心贯穿于走访的始终,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尽最大努力帮助走访对象解决燃眉之急,要让走访对象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XX镇机关干部的爱心。机关党支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确保联系户制度落实到位。

为确保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镇党委将此纳入机关干部及村委干部工作考核,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

9.公安系统“四项建设”征文 篇九

去年9月,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强调,全国公安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

去年11月,江苏省公安厅厅长王立科同志在江苏省全省市县公安局长会议上强调,省厅党委确定的以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主线推进平安江苏建设、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以打造革命化实战化职业化警队为方向推进过硬队伍建设的“一体两翼”工作布局,完全符合中央和省部对公安工作的部署要求,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大力推进“四项建设”的目标方向是一致的、基本内涵是相通的,必须坚定不移地抓下去,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加以拓展完善。

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基础信息化建设是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科技支撑和手段保障,更是创新驱动新时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的新的增长点。一是大力推进基础信息采集核查。加强社会化信息采集,规范专业化信息采集,突出重点信息采集。完善推广现有的19个社会信息实时采集平台,从技术层面上确保所采集信息的高度共通、共融、共享。二是进一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安全体系建设。逐步开展核心装备及核心软件国产化替代,不断进行实战化练兵、攻防。加快推进应用级异地容灾备份中心建设和公安网升级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信息抵抗各种可能安全因素的容灾能力。三是进一步完善实战应用系统。着力开发面向各级、各警种服务实战的个性化平台,尽快建成消防、警卫、交警、指挥调度、反恐、社区警务平台。四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化应用培训工作。以用代训,以实战推应用,加大信息化应用培训力度,提高全体民警的信息化意识、能力和应用水平。

推进警务实战化建设。要坚持以发挥实战效能为标准,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科学统筹警务资源、合理摆布警力部署、妥善解决战略战术战法等方面,坚决摒弃脱离现实、影响实战效能发挥的不科学规程、不合理做法和落后保守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加快机关实战化转型,完善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领导、协调、组织机制,建立集“现场信息传递、信息分析研判、警务决策指挥”于一体的指挥调度平台,做到用实战化的思维和标准来衡量公安机关决策指挥是否科学合理、工作部署是否恰当妥善、发布指令是否落地基层,努力推进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警力编成、任务部署的实战化。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依据,加强学习和实践运用,熟练掌握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掌握本职工作的基本法律法规、基本执法制度,并能在执法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准确运用这些依据,做好日常执法执勤工作的每一项环节,为深入开展规范执法活动打下良好基础。严格执法行为,坚持“理性、文明、平和、规范”的执勤执法要求,对各项执法活动进行具体的行为规范,在执法活动中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纪律严明、执法适度,对交通违法人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不得私自降低处罚标准,同时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冷硬横推”和“四难”现象,逐步形成良好、规范的行为模式。严格执法责任,对发生执法问题的,视情节轻重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促使民警自身树立起良好的执法责任意识。

10.十四项核心制度 篇十

1、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4、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执行《河北省三级医院手术分级管理规范(试行)》,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一、手术分类

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

(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

(3)、副主任医师:①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②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①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 ②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 ③高风险手术;

④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

⑤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

⑥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 ⑦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7、术前讨论制度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死亡病例,一般情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讨论;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论;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讨论。

二、死亡病例讨论,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加。

三、死亡病例讨论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原因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讨论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以及经验教训。

四、讨论记录应详细记录在死亡讨论专用记录本中,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将形成一致的结论性意见摘要记入病历中。

9、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

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

(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10、医师交接班制度

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11、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

三、医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12、病历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

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病历书写规范细则》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1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指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提倡成分输血。

二、临床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及家属交待有关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后果,签署输血同意书。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一天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样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签字验收。

三、紧急输血时,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近亲属签字,没有近亲属的,由其关系人签字,同时签署授权委托书;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关系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原则上由科主任负责签字,同时经治医师签字,科主任无法及时赶到时,为抢救患者依次由科室副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签字,至少2名医师签字,同时医疗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写明当时的患者病情需要紧急抢救,无法联系到患者家属的具体情况。抢救结束后书面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由医务科备案,并记入病历。

四、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必须提前三天将《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血样送交输血科,以备和哈尔滨市中心血站联系。

五、在本院进行输血者应按规定进行ALT、HBsAg、抗HBs抗体、HBeAg、抗HBe抗体、抗HBc抗体、HCV、HIV1/

2、梅毒检查。

六、配血者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等项目,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和发血。

七、血液发出后,必须将患者血液标本保存24小时备查,临床科室输血完成后应将血袋保存24小时,待患者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毁型。

八、输血科二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九、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室、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10年。

十、血液从输血科发出后一概不得退回。

14、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1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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