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

2025-01-02

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共8篇)(共8篇)

1.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 篇一

研究我国现阶段村镇银行发展对策 摘要:为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村镇银行发展的政策。在此情况下,村镇银行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本文通过深入分析村镇银行现存问题,提出相应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新农村 村镇银行 发展对策

一、村镇银行概念和兴起原因(一)村镇银行概念银监会发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对村镇银行概念作了界定,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村镇银行兴起原因现在国家正大力推行新农村建设计划。在此过程中,农村生产方式和农业产业结构都将发生重大转变,需要增加对农村固定资产的投资,因此农村金融市场将获得较大发展。

但是现有的农村金融市场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流向农村的固定投资数额较少。2010年,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了3966亿元,同比增长18.2%,只占了2010年中国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6%,大部分固定投资都流向了城市。二是原有金融机构贷款审批要求高,一般农户很难借到款项。

在此情况下,国家扶持发展村镇银行就可以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吸收农村区域存款,用于新农村建设投资;二是发挥自身优势,为农户提供差异化的信贷方案,支持正常的农业生产。自2006年,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村镇银行发展势头不减,截至2010年底全国开设的村镇银行的数量达到了349家。

二、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问题虽然建筑论文发表/jzlwfabiao/村镇银行发展形势不错,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计划在2011年底全国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但计划和现实之间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造成这种情况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缺乏政策扶持现在各级地方政府没有系统地出台对村镇银行的扶持政策,村镇银行相较于农村信用社在税费减免、财政支持和农贷贴息上都缺乏优惠政策。目前,村镇银行在资金规模、团队建设和产品创新能力上都与农村信用社有较大差距,而且农村信用社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优于村镇银行,显然不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氛围。这种差异化的扶持政策,也将进一步削弱村镇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某种程度上背离了开办村镇银行的初衷。

(二)团队建设不足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时间较短,还处于探索阶段,需要一批在金融方面拥有专业技能和操作经验的人才。《意见》中对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的要求并不高,但村镇银行在人员的薪酬待遇方面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导致招聘不到相应的人才。现阶段村镇银行并不能提供更为优越的条件吸引这些从业人员,最后只能退而求其次,招聘那些经验不足、业务水平较低的从业人员,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三)产品缺乏创新目前,开展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业务的村镇银行数量还不多,绝大多数村镇银行在仍采用传统金融机构的贷款方式,导致农户在村镇银行贷款的意愿不高。虽然农业生产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不确定性,很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为村镇银行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但有些村镇银行在风险防范上呈现出过度敏感的情况。个别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在已有住房抵押的情况下,还需要担保人担保,既增加了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交易成本,又引起借款人的反感,导致优质客户流失,不利于信贷业务的开展。并且,村镇银行在信贷管理方式上也存在问题,审批模式陈旧,仍沿用过去的运作模式,审批权集中于贷审会,使得审批流程繁琐而无效率。

(四)缺乏农户信任村镇银行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农户接受和认可村镇银行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现在,大部分农户比较信任传统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对村镇银行始终抱有观望和不信任的态度,对于到村镇银行存贷款还持有排斥的心态,导致村镇银行业务发展缓慢。村镇银行要想改变农户的看法,提高自己的美誉度,就必须做好正面宣传工作。虽然,媒体对村镇银行有过正面宣传,村镇银行也使用各种渠道宣传自己,但是农村地区主要的信息来源并不是报刊,这些宣传工作能起到的作用也十分有限。

五)营业网点较少就现阶段情况来看,绝大部分村镇银行只有1-2家营业网点,因为营业网点较少,所以村镇银行不能形成区域优势,无法发展和壮大自身力量,更不利于客户办理金融业务,导致客户满意度低。网点少,还会降低村镇银行吸收存款的能力,资金规模不大又会影响信贷业务的扩展,最后陷入无法扩张的怪圈。究其原因,也是由于村镇银行缺乏政策扶持、团队建设不足、产品缺乏创新和缺乏农户信任等一系列问题造成的。

三、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对策(一)寻求政府政策支持村镇银行应积极向政府呼吁相关政策的支持,同样作为服务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机构,也应该享有同农村信用社相同的优惠政策。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应重视村镇银行的建设工作,根据自身区域的发展现状,为村镇银行争取各类优惠措施,例如鼓励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到村镇银行开设账户,提高村镇银行的存款规模和影响力。

(二)加强团队建设工作为扭转人才匮乏的局势,村镇银行必须加强团队建设工作,努力做好人员的招聘和培养工作。一是提供相应的优厚条件,引进一批拥有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二是推行人才储备计划,与相关大专院校建立良好的关系,定向招聘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三是加强员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专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力争建立一支业务优良、品德优秀的复合型团队。

(三)提高产品创新能力村镇银行要想充分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必须提高产品创新能力。一是对农户开展市场调研活动。为明确农户的真实需求,信贷人员必须到农户家中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工作,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双方能够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信贷人员既能切实掌握农户的真实需求,根据农户的不同制定差异化的信贷营销方案,又能避免因为信贷扩张而带来的风险。二是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开发各类信贷产品。村镇银行必须根据农村金融市场的特点,开发各类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解决农户因农业生产周期问题带来的资金短缺问题;根据农村抵押品少的特点,建立农户联保贷款模式,进一步降低经营风险。三是村镇银行也须尽量简化贷款的审批流程,下放贷款的审批权,减少各个环节上的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提高农户存贷款积极性。

(四)提高自身的公信力村镇银行要提高自身的公信力,打消农户的忧虑,必须做好形象宣传工作。一是引导各类新闻媒体,为村镇银行发论文发表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特别是引导当地媒体,因为现阶段村镇银行发展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点,只是局限于特定区域,客户群也集中于此。村镇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地方报纸和电视台,加大对村镇银行的正面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了解和认可村镇银行。二是加强与各村委组织的联系,落实各村庄内部的宣传工作。村镇银行可以通过各村委组织学习村镇银行的相关材料,打消农户心中的焦虑;同时还可以运用村委的广播宣传村镇银行的各项业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公众的存贷款信心,通过扩大储蓄人群,壮大资金实力,为我国新农村建设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五)提高网点拓展能力前文已述,现在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少,服务范围小,导致客户满意度低,村镇银行各方面竞争力都不足。而网点拓展能力的不足是由综合因素造成的。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村镇银行应该努力从寻求政府支持、加强团队建设、提高产品创新能力和提高自身公信力上下苦功。在运营好单个营业点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运营管理能力,加强银行信息化建设,往周边村镇延伸,扩大营业辐射半径,提高自身影响力。改变农户对村镇银行的原有观念,增强他们存贷款意愿,增强自身的生存空间,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2.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 篇二

关键词:农村,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一、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及遇到的问题

1.村镇银行发展的市场定位失准

目前村镇银行的定位不很清晰, 部分村镇银行的脱农倾向逐渐显现, 村镇银行目前存在着很多亟待于解决的问题。例如产权不清晰、企业法人的不断变换、内部控制与管理上责任制度不清, 地方政府的干预、缺乏部门的监管与指导等。其中村镇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原则与涉农政策性业务的市场定位的矛盾, 村镇银行如何在保证服务“三农”、 风险可控及商业可持续运作、各种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的积极参与、完善的管理机制与保障机制等都有待于解决。

2.村镇银行发展的不平衡

从全国来看, 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 在经济发展较好的地区, 企业客户资源较好, 村镇银行对当地的信贷资金投入较大, 并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 发展速度也较快。而在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 由于企业及客户资源较差, 村镇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空间都比较小。

3.村镇银行的发展缺乏稳定资金来源

村镇银行成立的时间较短, 客户基础相对薄弱, 在农户中还没有形成较高的知名度, 普遍缺乏农户的认可和信任, 加之信贷业务之外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不及其他银行机构, 农户不愿把资金存放在村镇银行。因此, 村镇银行吸收储蓄存款的难度很大, 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是当前村镇银行面临的共同难题。

4.村镇银行数据库网络系统建设处于孤岛状态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2008年在《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具备条件的四类机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加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和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加入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由于村镇银行建设自己的数据库网络系统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维护费用, 根本没有能力支付如此庞大的费用。因此导致目前的村镇银行没有能力加入人民银行的大小额支付系统、账户管理系统等, 无法办理对公业务、异地资金往来汇划等结算业务, 以及大额现金审批报备、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报告等方面的反洗钱系统的预警等, 村镇银行的发展处理处于“孤岛”状态。

5.村镇银行担保制度不完善

由于村镇银行面对的客户主要是财富和资产都相对比较匮乏的农民, 信贷抵押物极度缺失, 通常情况下都无法提供具有较高价值的抵押物。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农业用地的所有权和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能进行抵押, 所以农村融资主体即广大急需资金的农民, 他们的融资能力相对于城镇主体受到很大限制。农户联保业务中也存在相应的问题, 有数据表明, 近几年来农户联保贷款的数额呈现出明显的下滑趋势。这是因为农户联保是连带责任的一种体现。在每个互助组中, 即使自己能够做到按时还款, 也可能由于某个组员的违约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这使得农民越来越排斥农户联保制度。由于村镇银行缺乏完善的担保制度, 对于向农民发放贷款这样作为其利润主要来源的业务, 也显得不是很有竞争力。

6.政策支持不够与金融监管不到位

村镇银行其资金实力和盈利能力等都不能与大型国有银行抗衡, 不能享受与国有银行的同等待遇, 如村镇银行没有像农村信用合作银行那样得到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的扶持, 也远远落后于农村信用合作银行等其他金融组织。特别是村镇银行目前没有建立存款保险机制与监管机制, 我国各地县级的银监办人员少, 监管任务重, 无法及时有效地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切实的监管。村镇银行伴随着其业务开展的合规性和风险性监管, 由于村镇银行的监管将覆盖县、乡两级, 导致监管成本高, 各村镇银行的经营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各异、村镇银行特殊的定位使得其管理模式多样及监管难度大。

二、国外村镇银行发展给我们的启示

发达国家农业现代化的程度高, 需要和依赖金融机构的支持, 农村金融体系比较健全, 既有政府的金融机构又有民间合作性质的金融机构, 还有其他一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及私人借贷等, 它们互为补充、互相促进, 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协同运作, 共同支持农业的发展。美国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 联邦土地银行、联邦中期信贷银行、合作社银行建立后, 逐渐取代了商业金融和个人信贷, 在农业信贷中的地位, 这些金融机构在相互竞争中求生存, 在分工中实现互补, 共同促进美国农业的发展。印度既有合作性质的信贷机构, 为农业提供短期和中期贷款;土地开发银行为农业的发展提供短中长期贷款;又有政府管理的地区农业银行为农业提供发展资金, 且印度的商业银行也已涉足农业领域。法国是欧洲农业最发达的国家, 贡献最大的是法国农业信贷银行, 其次是互助信贷联合银行、大众银行和法国土地信贷银行等农业信贷机构及法国的农业保险等都为支持农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而我国不但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农业利益低, 农村资金还大量通过金融渠道流失。从而使用于农业的资金更少, 资金的缺乏导致一些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无法实施。

三、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思路对策

1.明确村镇银行发展的市场定位

为有效发挥村镇银行在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需要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和中央银行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引导村镇银行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拓宽资金来源和网络渠道。充分利用发起银行现有成熟的金融产品、工具、技术与服务模式, 提升村镇银行核心竞争力, 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在贷款准入标准、审批模式、利率定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 为符合条件的“三农”客户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 共同推动村镇银行的持续稳健发展。

2.村镇银行要多元结构发展,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根据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 应有1 家以上 ( 含1 家) 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 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目前现有的100 家村镇银行中, 有80家由地方中小银行发起设立;14 家由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起设立;6 家由外资银行发起设立。目前, 村镇银行已初步形成资本构成多元、民间资本过半的局面。汇丰、渣打等外资银行也相继开始参与筹建村镇银行。总体上看农村商业银行和信用社是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力军。

3.加快村镇银行数据库系统的建设, 实现联机业务处理网络

村镇银行的数据库网络系统的建设, 决定银行业务是否能顺利开展的主要问题, 是扩大村镇银行服务范围, 同业之间在支付结算、风险管理和反洗钱技术系统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 以及加强与支付清算组织和技术服务商的合作, 拓宽村镇银行网络渠道, 提升村镇银行金融服务电子化水平。借助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第三方支付服务机构支付清算网络, 畅通村镇银行支付结算渠道, 为农村客户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支付服务。积极推动村镇银行与电信运营商合作开办手机银行业务, 使“三农”客户尽早享受到金融电子化的好处。

4.村镇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

一是应对村镇银行实行有效的外部监管。督促村镇银行加强内控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业务操作行为, 防止金融案件的发生, 确保农民存放资金的安全。二是实施差别监管。根据村镇银行的特点和风险, 探索建立村镇银行支农贷款考评体系, 建立涵盖内部控制、资产质量、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方面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 将村镇银行纳入非现场监管系统, 对其实施动态差别监管。三是强化流动性监管。督促村镇银行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 避免贷款投向过度集中, 防范流动性风险。

5.多渠道融资吸收各种资金入股

村镇银行发展主要依靠股份为基础,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低于20%的情况下, 个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从目前村镇银行情况来看, 90%以上都有企业法人或者自然人参股, 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独设立的村镇银行很少。社会资本参股村镇银行的比例平均超过50%。

6.完善政策法规促进村镇银行的发展

(1) 政府的政策支持。政府在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给予村镇银行更多的倾斜。如允许税前适当计提坏账准备, 适当延长村镇银行营业税、所得税免税期, 使村镇银行资本积累稳步递增;对村镇银行面向农户的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以此缓解农户自身不能承担过高利率, 以及村镇银行贷款分散, 单笔贷款成本较高的问题。 (2) 强化监管机构的职责。监管机构适当放宽新设立村镇银行的存贷款比例限制, 对其运用资本金发放贷款实行定量控制, 同时不列入存贷款比例进行监管控制, 支持其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多发放支农贷款;支持其适当设立分支机构, 扩大服务半径, 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信贷需求和金融服务。 (3) 履行人民银行的职责。人民银行应尽快细化村镇银行在利率、存款准备金、支付结算、现金管理、反洗钱监测、征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使之更具可行性和操作性;同时加大技术和业务支持, 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4) 完善法律法规。通过发展村镇银行, 可以解决中小企业, 以及民间的借贷问题, 同时可以规范民间长期以来存在的私募资金的问题, 完善法律法规来支持村镇银行的发展, 使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

参考文献

[1]外国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经验及启示.国际金融研究, 2006-07-26.

3.我国村镇银行发展困境与制度突围 篇三

关键词:村镇银行;社区银行;Umpqua

农村金融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处于先天的弱势地位,近年来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在三四线城市的纷纷撤离以及农村信用社的不规范运作,使得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现象愈加明显,资金缺口也逐年扩大。据统计,2010年农村金融供需存量缺口达5.4万亿元,而到2015年这一数字已经扩大到7.6万亿元左右,突出的供需失衡问题反映出广大农户和中小企业金融需求的难以满足,加之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以及竞争的不充分,严重阻碍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村镇银行的顺势推出正是填补农村地区金融缺口的应然之作。

一、村镇银行的现状考察

2006年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文件中正式确定了“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正式走进了大众的视野。虽然起步较晚,村镇银行近几年发展却相当迅速,已然成为金融领域的一个热点。在规模方面,自2007年3月我国境内首家村镇银行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起,经过几年发展村镇银行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图表一)。

截至2014年年末时,全国已批准设立村镇银行1153家,累计向152.1万家农户、27.7万家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金额1.62万亿元,占村镇银行全部贷款的80.6%①。村镇银行在解决农村金融需求问题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与“三农”问题的联系程度上,设立初期村镇银行虽然有着良好的为“三农”服务的初衷,但银行为生存及利益,往往更加偏爱规模较大的贷款和更为优质的大中型客户,与普通商业银行并无太多区别。以仪陇惠民村镇银行为例,在该行成立早期其存款业务与一般商业银行并无不同,二者利率也保持一致。而在贷款方面,虽然村镇银行主营“三农”贷款并对这类贷款进行了手续上的简化,但贷款利率要高于国家基准利率。最终导致的结果是,该行对农户贷款比例不高,截至2008年末,该行对农户贷款仅占贷款总额的40%左右,这一数字还难以与其村镇银行的定位相匹配。与仪陇惠民村镇银行相类似,浦发银行作为主发起行旗下的浦发村镇银行在成立初期也未能完全改变原有商业银行的特点,2010年该行贷款主要对象为中小企业,对农户以及涉农企业的贷款仅占25.1%。

虽然在前期村镇银行一度有偏离其本旨的危险,但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和村镇银行自身的探索,村镇银行的业务重点开始逐渐向“三农”转移,为农户以及涉农企业提供贷款服务逐渐成为村镇银行的业务重点。以前述浦发村镇银行为例,2015年全年该行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95%①,相比于4年前有着本质的提升,村镇银行的名字终于落到了实处。

二、困境解读:重重困境下的彳亍慢行

虽然村镇银行已经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但不能忽略的是,我国村镇银行在理论上面临法律法规不健全、受主发起行制度掣肘较多的困境,在实践中主体定位不清晰、产品服务趋于平庸以及公众信任薄弱等问题也严重影响村镇银行的发展。

(一)商业性和政策性之争

村镇银行的设立,无论是从起因还是从后期的规章政策规定来看,始终不离为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的主题。为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主题,在形式上若干意见和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的名称进行了规定,要求其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在实质上对地域范围和经营领域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定。例如:根据暂行规定和若干意见,村镇银行只允许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发放异地贷款,不得跨区域吸收存款。同时对村镇银行关系人的担保贷款也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以上不难看出村镇银行带有强烈的政策性意味,正因如此也引发了村镇银行性质上的尴尬,村镇银行属于政策性银行还是商业银行一直存在争议。虽然后来村镇银行属于商业银行而非政策性银行已成主流观点②,但若将村镇银行与一般的商业银行同等对待仍难以照顾到其自身的特点和需要。

村镇银行商业性和政策性之争也凸显出一个问题:村镇银行从其设立伊始,便肩负着支持“三农”的政策性任务,而其商业银行的性质又决定了其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作为目标。政策上的要求与经营上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导致村镇银行很难一以贯之,往往在发展的过程中会偏离既定目标,朝着普通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而商业银行“嫌贫爱富”的特点导致其对于小额、分散的融资需求往往难以满足,从而加剧了农村的融资困境。

(二)主发起银行制度掣肘

村镇银行相区别于一般商业银行的一个根本特点就是允许民间资本的介入。而提及民间资本,对其进行疏导和有效利用一直是政府在金融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我国民间资本存量近年来呈爆发式增长,据统计,截至2011年,我国民间资本存量已达30万亿元,占当年GDP的64%,而到2013年年末我国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102.7万亿元,这其中个人存款就占到了45.2万亿③。庞大的民间资本因缺少有效疏导渠道而导致了地下钱庄等民间借贷组织大肆横行。典型的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和浙江温州市,两地2011年民间借贷规模便已达到3100亿元,而多数家庭和企业早已卷入这场民间资本的狂潮。加之2007年吴英案爆发,民间资本的隐忧暴露在公众视野下,这一切使得政府当局不得不对如此巨量的民间资本进行严格的规制和疏导。

然而目前疏导情况尚不乐观,201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PPP项目共计1043个,总投资1.97万亿元①,到该年度中旬与社会资本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尚不足10%,民间资本出于对政府和政策的担忧,对于这种PPP项目缺乏足够的热情。况且这些项目的投资数额在巨量的民间资本面前显得微不足道,因此仅依靠政府与民间资本简单的合作尚不能满足民间资本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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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PPP项目的门前冷落相比,银行业领域一直以来都是民间资本炒作的热点。民间资本对于民营银行需求的呼声也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我国民营银行的设立。然而目前我国民营银行的设立仍然采取“批准一家,设立一家”的模式进行。2014年年末我国批准设立的首批民营银行资金总额794亿元,负债总额651亿元②,这与仅净利润就超过9200亿元的“五大行”相比更是不值一提。政府对民营银行的谨慎态度也直接导致了民间资本难以在民营银行领域大施拳脚,至此民间资本只能依靠村镇银行这一领地以求有所作为。

主发起行制度本身一定程度上也是保持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本色”而设立。因为20%持股比例的存在,主发起行享有对村镇银行的绝对话语权,能够有效保证村镇银行不会演变为民间资本操纵下的工具。然而主发起行制度的存在却使得很多地区民间资本跃跃欲试但终因商业银行缺乏兴趣不愿作为主发起行而告失败。已经设立的村镇银行中许多主发起行也并不满足既有的持股比例而想要对村镇银行绝对控股,从而使得这其中民间资本进一步受到挤压和排斥,难以激发其热情。

(三)公众信任不足导致的筹资困境

村镇银行在运营中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吸收存款能力不足,这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公众信任缺失。当我们拿民间资本控股的银行与国有银行相比较时,民间资本控股银行在公众信任层面是存在着先天的劣势。尤其在我国,长期以来国有银行对于银行业的垄断导致民众对其无比信任,以至于民众在投资时甚至不考虑目标银行的运营状况。国有银行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支撑一旦运营出现困境也会有国家财政为其保驾护航,因此几乎不存在破产的风险。国有银行的优势进一步压缩了村镇银行的生存空间。虽然2015年5月颁布的《存款保险条例》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村镇银行储户的资金安全,但面对注册资本仅有千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村镇银行③,储户仍然对其抱有怀疑态度,而且村镇银行对于多数人来说尚属于“新鲜事物”,对其欠缺深入了解也是村镇银行难以吸收公众存款的一个原因。同时目前多数村镇银行理财产品匮乏,缺少吸引储户的产品。为吸收存款,部分村镇银行甚至与P2P平台展开合作,最后因政府的紧急叫停而告终。

(四)支农路线的偏离

如前所述,村镇银行政策性和商业性之争导致其很难在支持“三农”发展的道路上一以贯之。而就目前实际来看,这种趋势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为:经营网点分布不均,东部多于西部;部分银行服务重心偏离,农户个人贷款上限偏低。

在村镇银行经营网点的分布上,根据银监会最新公布的金融许可证信息(图表二)可以看出,虽然我国村镇银行数量快速增长且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地区,但在不同地区存在较大差异。总体上讲,东部地区村镇银行经营网点数量较多,中西部地区与之仍有一定差距。各省份之间差距明显,单省份而言,拥有网点最多的山东省经营网点达342家,而青海最低,仅有5家。另外,在同一地区经营网点的选择上城乡之间也存在差距,县城驻地相比于乡镇一级更受欢迎。

根据2015年3月20日在京召开的中银协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成立暨一届一次常委会会议披露的数据:2014年全年全国村镇银行贷款余额4862亿元,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11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05亿元,两项分别占比43.42%和49.47%,合计占比超过92.88%可以看出,在服务对象方面,总体上村镇银行将农户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放在首位。不过就具体个别村镇银行而言,仍偏向于向非农户、中型企业提供贷款服务,这主要表现在为农户个人以及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的额度上限较低,部分村镇银行个人贷款额度上限仅为3万元,一旦农户有超过3万元的融资需求就需要走复杂而繁琐的手续,与3万元以下直接授信发放完全不同。

(五)产品和服务缺乏特色

村镇银行本身具有规模较小经营灵活的先天优势,加之其本身驻扎在乡镇一级,能够与客户直接接触,使其在经营上本应可以因地制宜、极具特色。然而目前其却在治理上向普通商业银行靠拢,经营上依然依靠“存、贷、汇”这三样传统业务,难以推出吸引客户的产品和服务。

三、它山之石:美国社区银行的经验借鉴

社区银行(Community Bank)在美国发展最为典型,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公布的数据,截至2011年,社区银行的数量占据了整个美国银行数量的95%并覆盖了全美绝大多数的农村和小城镇。虽然在资产上社区银行仅占银行业的14%(在1984年这一数字达到了38%),但却提供了46%的农业和工业小额贷款。近年来,因为银行间的兼并频发,美国社区银行的总数在不断下降,但规模却逐年增大,资产规模100亿美元以上的社区银行占比从1984年的27%上升到了2011年的80%①,足以引起大型商业银行和政府监管层的重视,也使得社区银行在全世界范围内引起关注。

(一)社区银行的定义。对于“社区银行”这一概念迄今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在美国,社区银行一般是指资产规模在10亿美金以下的银行。但随着银行规模的迅速膨胀以及银行本身的日益复杂,笼统地采用资产规模这一标准已经明显不符合实际的需要,很多非社区银行的金融机构由于规模较小也容易被划分为社区银行。因此2012年FDIC发布了《FDIC CommunityBankingStudy》对社区银行进行了更为详细的界定。根据该文件,社区银行应当符合如下标准:(1)资产规模少于100亿美元①;(2)私有(或称民营),或虽公开发行股票但未大规模流通;(3)主要提供传统的金融产品服务,涉外业务较少;(4)贷款占比33%以上,核心资产占比50%以上;(5)拥有至少1处办事机构,但办事机构数量存在上限(1985年上限为40家,2010年上限提升到了75家);(6)跨州分支机构不超过3家,在大都市拥有的办事机构(MSA)不超过2家。

虽然对于社区银行的定义至今未有定论,但社区银行在美国却成为区域内为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提供小额贷款的主力金融机构并通过为这些客户提供服务而赚取了可观的利润。(图表三)同时由于社区银行将经营业务的地域限制在较小的区域内,对于跨区域的业务和资金流动实行严格的控制,因而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资金的外流,避免了我国村镇银行常见的资金“农转非”、“西转东”的问题。对于区域的严格控制以及灵活的经营策略也带来了具有特色的产品和服务。虽然业务总体上专注于传统金融服务,但在方式上这些社区银行求新求变,贴近本区域的特色,因而涌现了很多极具代表性的社区银行。著名的Umpqua社区银行就是其中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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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Umpqua社区银行概况

Umpqua银行于1953年由7名共济会成员在美国俄勒冈州发起成立,该行成立的目的在于为伐木工提供薪水汇兑服务。在成立初期Umpqua银行规模极小,仅有7名工作人员和75000美元的资产,而接下来20年的时间里,该行偏安于俄勒冈州的一隅发展一度极为缓慢,资产最高时仅到1.5亿美元。直至1994年,RayDavis担任了该行的CEO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Umpqua银行才有了巨大的改观。Davis将Umpqua银行定位为“致力于差异化服务和专注于社区”银行,将提供温馨和人性化的服务作为银行的主打牌,并于次年(1995年)设立了第一家零售导向的旗舰店(retail-orientedflagshipstore)。旗舰店这一概念的提出打破了传统的“总行-支行”的观念,在Umpqua银行所有的旗舰店均以“支店”自称,并通过精美的装修、节庆日的特殊活动以及其他与顾客的亲密活动来获得顾客的认可。1996年,仅在莱恩县这种旗舰店已经达到4家,收到了强烈反响。为此当年Umpqua银行获得了“全美100家最受雇员欢迎公司”的称号。

2016年4月20日Umpqua银行公布了其2015年年报,根据该年报,2015年Umpqua资产规模已经达到了230亿美元并拥有4491名正式员工。在其大本营俄勒冈州开设了总共118家支店,覆盖了该州的全部县区。市场份额方面Umpqua在多数县区取得了前三的位置并在部分地区取得了近半的市场份额②(Curry地区49.6%,Douglas地区70.5%),同时在华盛顿州、加州、爱荷华州等地均设有支店。作为NASDAQ的上市公司Umpqua在2015年给投资者以丰厚的回报,净收益2.22亿美元,相比2014年增长了51%。Umpqua依靠区域内的小额贷款服务却能获得如此大的利润和影响力,使之成为社区银行的翘楚。

(三)Umpqua银行发展经验研究。

(1)专注为社区提供金融服务。近年来Umpqua虽然也在试图增进与大客户、大型商业银行的联系,但其根基仍然是社区银行业务。银行虽然在俄勒冈以外的部分州开设业务,但这些业务也仅限在开设地本地小范围内提供金融服务,本质上仍然属于社区内业务。根据该银行年报披露,2015年社区银行业务规模达到201.95亿,收益是2013年的两倍,发展势头强劲。

为了保持社区银行业务的支柱地位,Umpqua着力于配套设施的完善。在互联网业务突飞猛进的今天,Umpqua仍然对实体店进行不断修缮。因为实体店相对于网上银行可以直接与客户接触,对于银行来说,直接接触便为其提供了为客户介绍更多相关业务的机会,从而使银行与客户的联系更为紧密。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Umpqua之所以更偏向于实体店,是因为社区银行本身开设在与客户距离很近的县城和乡镇,直接前往实体店办理业务相当便利而省去了互联网银行的繁琐与安全顾虑。

(2)差异化的服务。差异化服务是Umpqua区别于其他社区银行的核心特征。长期以来Umpqua银行一直试图打破银行在客户面前冰冷的传统形象,将舒适愉悦的新银行文化带到客户面前。从1995年开设第一家旗舰店以来,Umpqua始终将支店作为其业务开展的核心场所。2003年第二代旗舰店在波特兰开业,相对于第一代旗舰店波特兰店无论是在选址还是店内装修上都更进一步。除了在选址上参考了星巴克的选址标准在繁华街区的核心地段营业,店内装修上更是完全看不出银行的味道。旗舰店里工作人员均受过丽思卡尔顿酒店(The Ritz-Carlton)的专业培训,加上舒适的环境与巧妙的布局,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更为紧密,客户也更愿意接受银行更多的服务。

(3)简洁的资产结构。在银行业私有的美国,社区银行的资产构成上更不存在多余限制,简洁的资产结构使其在实际运营中没有任何负担。由于业务上仍然以传统银行业务为主,Umpqua银行的贷款业务十分突出,总额为168.47亿美元,占银行总资产的72%,贷款主要投放在地产和工商业、农业。作为银行业的一分子,Umpqua是FDIC的成员,受FDIC以及其他政府金融机构的监管,但对于业务的开展银行本身有极大的经营自主权,各项业务更能灵活展开。

四、我国村镇银行试水社区银行的建议

目前将我国村镇银行定义为社区银行是一种可行的发展路径。社区银行严格的地域限制能够最大程度上解决目前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倒流的问题,同时由于目前我国村镇银行实际上与社区银行本质相似,将其进行明确定位更方便其先进经验的借鉴。而社区银行这一定位本身,已经为村镇银行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领域,最大程度上避免与大型商业银行展开直接竞争,为自身争取了很大的生存空间。

为引导村镇银行向社区银行的转变,参照以Umpqua为代表的社区银行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自身实际,目前村镇银行以下几个方面亟需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

(一)“社区”的限定

社区银行的一大本质特征是对经营区域进行严格的限定。在试水社区银行之前,必须对“社区”的范围进行明确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目前村镇银行可在县(市)以及乡(镇)设立并不允许跨区经营,意即目前村镇银行的范围最大覆盖到县(市)一级。而不允许跨区经营也导致村镇银行最多在一个市的范围内展开业务。这对于将社区范围可以限定为一州的美国来说,相对保守。不过在初期这种谨慎能最大化防止资产的外流,不失为一种合理的规定。当然经过长期的发展之后,适当放宽区域的限制也并无不可。

(二)主发起行的剥离

若要实现向社区银行的转变,就不得不对目前最主要的问题也就是主发起行制度进行剖析和取舍。因为主发起行制度的存在,民间资本若要介入,必须等待本地商业银行的发起;在日常运营中村镇银行更是几乎要完全听命于主发起行的安排。因此对于该制度的存废,学界颇多讨论。笔者认为,村镇银行若要发展为社区银行,主发起行制度实无存在必要,进言之,只要主发起行制度存在,村镇银行便不能成为社区银行。参照国外社区银行,其在资本构成上并无硬性要求,而这些社区银行的发展也并未因无发起银行而偏离原有之轨迹。对于村镇银行偏离原意、缺乏经营和治理经验的顾虑,更应当通过严格而完善的监管以及体系而成熟的辅助工作来解决。一味依赖于主发起行,依赖于国有资本控制下“戴着脚链跳舞”并非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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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和服务的改进

以Umpqua银行为代表的社区银行,通过差异化的经营策略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与传统商业银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反观我国村镇银行,尚缺乏自身特色,在实际经营中也并未结合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开展业务。因此有必要着力于特色产品和服务的构建,结合区域内的实际为客户量身打造产品而不必与传统商业银行亦步亦趋。在这一点上,无论是Umpqua银行的旗舰店策略还是诸如富国银行(Wells Fargo)的“交叉销售策略”(cross-sell strategy)①对于村镇银行均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

五、余论

村镇银行作为我国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具有政策性意味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也是民间资本参与的热点。如何引导其在兼顾商业利益的同时解决支农性难题不但关乎村镇银行自身生存更关乎巨量民间资本的疏导及利用问题。有域外社区银行的成功经验在前,村镇银行应当借机全力追赶。为此需要政策上减少主发起行制度等对其的限制,银行运营中也需要自身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并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胜,从而为我国金融领域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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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柴瑞娟.村镇银行法律制度研究[D],湖北:武汉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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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周顺兴,林乐芬. 银行业竞争提升了金融服务普惠性吗?——来自江苏省村镇银行的证据[J],产业经济研究,2015(06)

[9]刘凡冰,许燕. 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问题与法律对策——以西北地区的调查为依据[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5)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洪峰

4.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 篇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2010年12月16日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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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 刘诗平、李延霞)我国首家地市村镇银行——湖南湘西长行村镇银行16日正式开业。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目前已先后批准湖南湘西、四川自贡、广西桂林等10个地区先行开展地市村镇银行试点。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将会有7家左右地市村镇银行开业。

湘西长行村镇银行由长沙银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民间资本投资入股0.98亿元,占比49%。该村镇银行设立后,将为辖内8个县(市、区)提供专业化的农村金融服务,其中国定贫困县7个,省定贫困县1个。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银监会已先后批准湖南湘西等10个地区先行开展地市村镇银行试点。首批地市村镇银行全部开业后,将可解决92个县(市、区)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其中国定贫困县27个,省定贫困县10个,农业种养殖大县37个。

据介绍,自2006年底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以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11月末,全国共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425家,资本总额150亿元,吸收存款607亿元,发放贷款536亿元,其中农户贷款185亿元,占比35%,中小企业贷款277亿元,占比52%,当年实现利润8.6亿元。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总量制约,我国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发展难度较大。银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重点结合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继续组织探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培育发展模式,切实强化战略定位监管和微观风险监管,推动中西部地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促进改善当地“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

5.广西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 篇五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它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进行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具有商业银行的职能和特征。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试点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问题。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2010年5月18日,财政部颁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9月25日,财政部又颁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

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2011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组建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开始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第一节度末,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已达400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分别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1],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2]和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李晓健根据广西农业特征、从拓展东盟市场的视角,提出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从而支持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同时,他还对广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5]

一、广西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随着全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广西也积极地进行村镇银行的组建,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2008年6月30日,广西首家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拉开了广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为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挑战、竞争和活力,并对广西农村金融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同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桂林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兴安民兴村镇银行于11月26日开业。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已有13家村镇银行,分别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临桂国民村镇银行、钦州灵山泰业村镇银行、田阳兴阳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横县桂商村镇银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其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5家,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有3家,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起成立的有2家,柳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东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如图1。

图 1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各银行在广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数量(略)

至今,广西村镇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为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比如,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村镇银行“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根据该县的经济特点来开发贷款产品,先后开发了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效解决平果县域的“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增加了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入。2011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获得全国首届“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截止2010年12月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0611万元,贷款余额22935万元,实现净利润856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34.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有462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3%;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小企业贷款占总额比例分别为44.23%、16.08%、14.26%,如图2。[6]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41亿元,较年初增加3.31亿元,增幅106.96%;各项贷款累计发放742笔,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108.9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8亿元,占贷款总额70.84%,贷款市场占比跃居全县第四位。[7]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截至 2010 年末,广西村镇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86 亿和 13.37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86.18%、和 135.47%,存贷比为 74.86%,同比下降16.17 %。

图 2 2010年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余额构成情况

二、广西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社会信誉低,吸存能力差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公众对其了解还不够,部分人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缺乏信誉,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这导致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的业务上处于劣势,竞争力不如其他农村金融机构。

广西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低究其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广西村镇银行2008年才成立,成立时间较短,还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实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意义及其金融产品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比较低,各出资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以国家信用为后

盾的商业银行相比缺乏“安全感”。另外,村镇银行主要设立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镇银行筹资困难。目前,村镇银行还存在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网点少等问题,这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对潜在存款客户的吸引力下降。

(二)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

广西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农民居住比较偏、散,客户贷款具有频繁、额度小等特征,导致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广西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偏小,缺乏规模效应,盈利水平比较低。

(三)面临情况复杂,经营风险较大

广西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政策风险和政策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村镇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这些对象的信用记录不完善,大多未纳入征信系统,因此无法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这使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的成长时间比较短,相关的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这一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2010年5

月,财政部在《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然而其有效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不具有可持续性。在组建村镇银行的挂钩政策方面,中国银监会在2011年7月25日下发的《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地点上,由全国范围内的点与点挂钩,调整为省份与省份挂钩”,也是政策不确定性的表现。农业对自然环境依赖程度比较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低,具有较大的风险。另外,广西在农业生产方面还缺乏科学的规划,未能按市场的需求进行规模化生产,农业发展存在盲目性趋同性,而且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这些特定因素都将会对农民按时还款的能力产生影响,给村镇银行的发展带来风险。

(四)贷款投向难以保证,偏离目标定位

在《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的第三十九条中指出:“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券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这并未对村镇银行的资金投向给出强制性的规定,很难保证村镇银行的资金流向。村镇银行的目标定位是为“三农”服务,缓解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但同时它也是以盈利为其经营目标,由于农业具有收益低、风险大的特点,因而这两个目标是存在一定矛盾的。作为村镇银行的股东,他们的目标就是赚钱,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他们将会把贷款

投向悄悄转向城市地区,从而背离了村镇银行设立时的目标定位,支农效应被削弱。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制度以使村镇银行有足够的内在动力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保障实现其目标定位。

(五)业务种类单一,缺乏吸引力

根据银监会的规定,村镇银行拥有许多与普通商业银行基本相似的功能。但在实际中,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村镇银行的业务种类还比较单一,其业务处理系统还是基于简单的内部网络。目前,广西的村镇银行还没有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系统,现代银行的结算方式还没有形成,信用卡及电子银行等业务都很难开展。另外,村镇银行的网点也比较缺乏,无法给客户带来便捷的服务,这些都使村镇银行的吸引力减弱,无法跟普通商业银行竞争。

(六)管理水平不高、人员素质较差

广西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是制约村镇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村镇银行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方面与一般商业银行有一定的差距。以广西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为例,今年8月12日其在网上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对学历的要求为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而一般商业银行大多要求要本科(含)以上学历。然而,农村金融问题比较复杂,这对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与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使村镇银行无法根据其市场定位和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行金融创新和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三、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发展的建议

(一)结合广西特色农业,加强金融产品创新

自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当年广西与东盟贸易双边额达到65.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这将给广西带来巨大的商机。广西拥有丰富的农产品,具有发展特色农业的优越条件,这也为村镇银行在广西农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基础。因而,广西村镇银行应努力结合东盟市场、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竞争力,从而形成金融、经济之间相互促进式的发展。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村镇银行要“以市场为主导,以客户为中心”,结合特色农业进行金融产品创新,以灵活的方式提供更能满足客户需求的金融服务。

(二)提高吸存能力、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政府和村镇银行要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向公众加大宣传力度,介绍村镇银行的性质及其开展的相关业务,增进社会公众对村镇银行的了解。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从而使客户能放心的把钱存到村镇银行。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维护银行的信用、稳定金融秩序的制度。它指的是由各类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准备金,一旦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困难或倒闭时,即可受到存款保险机构的救助,从而起到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作用。该制度对不同规模、性质、背景的存款机构的保护程度都是相同的,因此提供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客户选择存款银行的主要因素,这更加有利于促进存款银行的良性竞争和健康发展。另外,为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人民银行可给予村镇银行一定的支农再贷款,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实力。在资产业务方面,村镇银行应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与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竞

争,争夺市场份额。同时,村镇银行应当培养自身优势,重视其他银行所不擅长的小额贷款业务,填补市场空白。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由于村镇银行起步晚,实力有限,盈利水平低,因而政策支持在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在税收政策方面,国家应给予村镇银行的营业税率与农村信用社的优惠税率相同,即3%,从而减少村镇银行经营成本。同时,政府还应提供一定的财政补贴政策来提高村镇银行开展农村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要对完成目标的银行给予奖励和补贴,另一方面对有违规行为的银行进行处罚,建立一套完整的奖、罚激励机制。中央银行可放宽村镇银行的利率政策,使其定价更加灵活,帮助其拓展市场。针对农村金融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政府通过建立这种风险和收益相称的激励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激励村镇银行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

(四)健全风险监控机制

借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成功经验,村镇银行可以用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等多种方式控制农村信贷风险。在具体的实践当中,应结合本地区的实践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品范围。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明晰产权,建立公开透明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牧场及其他不动产的抵押登记、交易制度,扩大抵押品的范围,从而使农村的金融需求更容易得到满足,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另外,为了分散农村地区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可以引入保险机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为农业提供保险服务,降低农业生产的风险。最后,要完善

农村地区信用记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资金需求者的信用风险评估、监控奠定基础。

(五)切实加强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应按照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中提出的“宽进入、严监管”的标准,严格根据其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和较低抵御风险能力的特征,监管部门应要求村镇银行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村镇银行发展中出现的偏离“三农”目标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村镇银行将绝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农村建设,保障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及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六)加强员工培训

6.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篇六

【摘要】村镇银行的设立,对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多元化、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作为新生事物,村镇银行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面临着严峻挑战。因此,应该从设立模式、提高盈利水平、金融同业合作及加大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村镇银行 市场准入制度 同业竞争

一、引言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2.77,0.00,0.00%)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作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其设立和发展无疑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随着村镇银行发展的步伐加快,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研究逐渐增多,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具备的优势,杨晓东、常文利(2010)认为村镇银行在运营方面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以服务“三农”为初衷,得到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另外制度设计上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有助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章芳芳(2009)认为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基金会、村镇银行各具特色,村镇银行的主要优势在于能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更便利、更充分、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唐晓旺(2008)认为,由于村镇银行组织创新能力不足、存在较高的市场风险和逆向选择等问题,村镇银行在进行组织创新过程中要逐步建立创新扶持机制、可持续发展运营机制、风险转移机制、合理的监管机制,村镇银行的创新机制要在探索中不断前进。

对于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的定位,阮勇(2009)认为村镇银行在产权制度、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目标三个方面的定位不够明确,从而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发展。朱海城(2010)认为金融监管部门应支持业绩优良的村镇银行扩大股东人数,防止一股独大,这样既能扩大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实现资本构成多元化,又可以改善村镇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应注重维护村镇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邹力宏、姚滢(2008)认为应从产品、客户、主要竞争地三个方面对村镇银行进行合理定位,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建立科学合理的村镇银行管理制度。

目前虽然理论界和实践部门对村镇银行的发展优势、存在问题和市场定位等方面进行了一定的研究和探讨,但是现有研究成果还存在许多遗憾和不足,有待在理论上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在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盈利能力、金融同业合作及政府扶植力度等方面的研究相对较为缺乏。基于此,本文拟在对我国村镇

银行发展的现状分析基础上,着重对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以促进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二、村镇银行发展的现状

为解决部分农村地区“金融真空”和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2006年12月20日,银监会出台《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调整和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的设立首先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湖北等6省(自治区)开始试点。2007 年1 月,银监会制定并发布《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为村镇银行进入农村金融市场以及合法地位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村镇银行从2007 年3 月1 日开始试点,全国首家村镇银行———惠民村镇银行成立,2007年5月,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村镇银行的监管。2007 年10月,中国银监会决定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由先期6 省(区)扩大到全国31 个省(区、市)。截至2011 年末,共有726 家村镇银行成立。

目前,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的地位稳步上升。首先,村镇银行业务品种创新较多,除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中长期贷款、结算、贴现等银行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外,各地村镇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相关业务,如土地流转质押贷款、林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其次,村镇银行运营效率较高,由于村镇银行层级简单,决策链条短,使得村镇银行提供贷款程序便捷、时间短,这使得村镇银行在金融市场竞争中逐步建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最后,村镇银行的设立在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的同时,推动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与农村社相比,大部分村镇银行贷款年利率都较低,且借款和还款时间更为自由,如湖北汉川农信社一年前贷款利率在7%~12%左右,民间借贷利率在18%左右,而村镇银行平均利率为7%~8%左右。较低的贷款利率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扩大了农户的融资需求,同时有利于农村地区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服务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总之,村镇银行的设立标志着农村金融改革由存量改革进入到增量改革阶段,为艰难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注入了新鲜血液,为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是农村金融改革重要的里程碑。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

村镇银行的大规模推广进展受到抑制的根源在于村镇银行的市场准入制度存在缺陷。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虽然在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设立的村镇银行,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 万元人民币。但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是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且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个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0%。这样的规定,一方面将市场上一些积极想进

入金融市场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拒之门外,致使市场准入门槛抬高,发起人选择面过窄,限制了村镇银行的普及推广;另一方面大型商业银行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村镇银行盈利能力低、运营风险大、员工素质低、投资回报慢,如果发生破产风险还会影响发起行的信誉,所以主要商业银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态度很不积极,村镇银行的推广进展相对比较缓慢[1]。另外,村镇银行大多是作为独立法人机构设立的,这样的银行经营规模小,综合服务水平低,发挥的功能不到位并且发起行设立独立的村镇银行管理成本较高,经济效率较低,不具有规模效应,而且新设银行经营管理易受发起行干预严重,丧失自主性,逐渐沦为发起行的分支机构。

(二)盈利能力受到限制

由于农村市场的特殊性及客户群体的局限性,村镇银行主要的业务以向农户和微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为主。目前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一般为2~10 万元,其中二万元一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无需实物抵押担保,只需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来决定是否贷款,且贷款的期限较灵活,利率也可以在国家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略作上浮自行商议决定,通常较农信社低。这种小额贷款限制了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首先,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应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其他商业银行一样,客户结构以大客户为主,但是,村镇银行为了服务三农,业务必须符合农户和中小企业需要,也就是必须经营适合农村市场需要的小额贷款为主。村镇镇银行因为其出身的特殊性,限制了其在更广阔的市场上攫取利润。其次,与一般的贷款业务不同,小额贷款业务考察的并非商业信用而是个人信用。因此,贷款的风险难以量化评估,通常的办法是派专门人员实地调查。但是每个客户的贷款数量少,而贷款的人数又非常多,如果村镇银行想在小额贷款业务上取得成绩,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经营成本很高。最后,小额贷款因其发风险大,成本高,应采用更高的利率来维持经营的高成本,但是在中国农村市场推动高利率非常艰难,社会上普遍认为村镇银行如果要为“三农”服务,利率越低支农效果才越明显,现在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利率甚至比农信社还要低,这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盈利水平。

(三)市场竞争实力弱

在原有的农村金融市场上,高端的较富裕客户业务规模较大,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稳定客户,中层客户市场长期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占领,低端客户往往金融需求较小。

村镇银行在这种环境下拓展业务、抢占市场,势必加剧竞争。第一,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上本来就具有很多优势,如结算系统完善、公信度较高、服务质量较好等。许多农村企业及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户一直是大银行的固定客户。为了攫取市场利润,很多大银行开始关注中小客户需求,甚至推出了一些专门的支农产品(5.55,-0.05,-0.89%)和业务[2]。

第二,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竞争日益激烈。农村信用合作社虽然在制度和经营上存在一些缺陷,但是因为其进入农村金融市场时间较长,经营与农村相关的业务经验较为丰富。此外,近几年,小额贷款公司在农村市场比较活跃,争夺了

部分贷款业务。部分农户也通过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解决了部分金融需求。第三,一些外资金融机构,也参加到竞争的队伍当中,相对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对设立村镇银行的热情更高[3]。

(四)政策扶植力度不够

村镇银行自成立伊始,就肩负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责任,而支农贷款的特殊性使得村镇银行的发展受到很多限制,但村镇银行在政策优惠上却并未获得与农村信用社同等的待遇。村镇银行在营业税、所得税方面,比照其他商业银行的标准,但农信社不仅在税收上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还对农信社发放农业贷款进行贴息,由于村镇银行在履行支农使命时的负担较之农信社更为沉重,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村镇银行则逐步放弃支农目标,而像盈利目标倾斜。

四、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创新村镇银行设立的新模式

显而易见,村镇银行设立的条件过于苛刻制约了村镇银行的推广进程,但是由于银行业风险的特殊性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有限,短期内设立村镇银行的条件放宽可能性较小。而规模化、批量化的成立村镇银行更有利于发起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推进村镇银行发展,2010 年5 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为村镇银行提供了三种发展模式

———“总分行制”、“管理总部制”、“控股公司制”。这三种模式各自的优势和劣势都很明显,因此,在今后设立村镇银行的过程中,选择何种模式应该因地制宜,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展模式。比如,总分行模式适合发起行在一个地区内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而如果发起行想将网点铺设至全国各地,管理总部制和控股公司制应该更符合要求[4]。

以上三种发展模式至今都还处于尝试阶段,并没有大规模扩张,也没有任何一种模式对村镇银行的设立表现出强大的推动或促进效应,因此仍需对村镇银行设立的新的模式不断探索,不能拘泥于现有模式,对于那些可行性强、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确实有推动作用的模式都可以积极大胆的尝试,争取早日帮助村镇银行走出发展困境,推动村镇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扩张。

(二)提高业务盈利水平

首先,小额的贷款业务因其具有支农的社会效应,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业目标之间存在矛盾,所以村镇银行应该在盈利也服务社会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如果村镇银行业务不能做强做大,就将小额贷款业务持续经营下去,逐渐培养自己优秀的稳定的客户群,在这种长期的流动中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其次,推进村镇银行利率市场化进程,这样村镇银行经营的小额贷款可以根据市场的供求决定而提高利率水平,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高成本才能收回,利润空间才能扩大。

最后,村镇银行应该学习吸收外国社区银行经营小额贷款的经验,在此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例如农行在推行小额贷款时,曾借鉴格莱珉银行经验推出一套“五”字客户调法———看、摸、查、访、网。这个方法在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要注意因为中国农村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环境与国外差异较大,所以在学习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符合自身特色的小额贷款经营方式,提高村镇银行的盈利能力,推动村镇银行持续发展。

(三)加强与金融同业合作

村镇银行以现在的实力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不具备优势,但为了在农村站稳脚跟,就必须面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压力。村镇银行不能以价格战略等“硬碰硬”的手段竞争,而应争取在竞争中求得共赢。首先,可以积极与大银行展开合作,如面对金额过大的贷款,村镇银行可以与大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完成,这样既不损失客户,又有效的分散了风险。其次,村镇银行要学习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业务成功的经验,吸取教训,少走弯路,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不断强大起来。由于金融产品具有易复制性的特点,不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严重趋同。村镇银行作为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主力军,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获胜,就必须凸显自己的特色与优势,争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精”。村镇银行要充分发挥自己机制灵活、决策链条短等优势,积极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要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产品创新。例如,在种植业为主的地区开发适合种植业的贷款、在养殖业为主的地区为农户提供适于养殖的金融产品[5]。

(四)加大政策扶植力度

7.我国村镇银行的发展与政策建议 篇七

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 据初步测算, 到2020年, 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增资金15万亿元至20万亿元。显然, 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投入已远远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大量的资金需求, 因此, 需要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新农村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说, 农村金融的改革和发展是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只有加大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 在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下功夫, 才能使金融业在体制、机制和金融服务方式上更好地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我国现有2070个县 (市) , 95%的国土面积, 近四分之三的人口集中在县域, 县域经济吸纳了65%的农村劳动力。2009年年末, 全国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网点为12.8万个, 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的65.7%;县域贷款余额10.2万亿元, 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4, 涉农贷款余额9.1万亿元, 占全国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22.9%, 其中农户贷款余额2.2万亿元。这些数字既说明了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已取得的成绩, 也反映了我国县域金融与现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 还有很大差距。

同时,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趋势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逐步从农村地区 (尤其是贫困地区) 撤出, 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有限, 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起主导作用, 民间金融广泛存在, 但因为不规范, 所以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巨大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 缺乏专门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的小银行, 农村金融市场的供需矛盾异常尖锐。在这样的背景下, 提出设立村镇银行, 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创新之举, 是切实提高农村金融服务充分性的具体行动。

二、村镇银行的设立及其特点

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村镇银行”其本质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 与其他银行类机构从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村镇银行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 自主经营, 自担风险, 自负盈亏, 自我约束。但由于它“在农村地区设立, 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特殊界定, 村镇银行同时在制度设计上也就具有了一定的特殊性。

(一) 设立条件

村镇银行可以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 且发起人或出资人中应至少有1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县 (市) 设立的村镇银行,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在乡 (镇) 设立的村镇银行,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由此可见, 村镇银行的设立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开拓了新渠道, 其设立门槛也明显低于一般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 股权设置和股东资格

按照村镇银行设立条件要求, 其出资人可以是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 对境内外金融机构及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 要求必须具有稳健的财务、良好的公司治理及健全的内部控制与管理。自然人股东则更强调的是良好的声誉及入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这样的要求将有利于村镇银行的稳健经营, 减少其经营风险。

另外, 村镇银行的股权设置要求包括: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 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这样的股权设置要求保证了村镇银行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控股, 有利于专业化的经营与管理。

(三) 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结构

村镇银行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并在其章程中明确, 根据其决策管理的复杂程度、业务规模和服务特点设置简洁、灵活的组织机构。在《暂行规定》中对于董事会、行长、独立董事、各专业委员会等的设立没有严格的规定, 这就为村镇银行治理结构的创新与多样化提供了空间, 可以采用传统的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 也可以采取更扁平化的管理模式, 完全由其自身根据业务发展来决定。

(四) 村镇银行经营管理

村镇银行业务内容与一般银行业机构类似, 但其贷款业务有特殊要求:村镇银行在缴足存款准备金后, 其可用资金应全部用于当地农村经济建设。村镇银行发放贷款应首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确已满足当地农村资金需求的, 其富余资金可投放当地其他产业、购买涉农债权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显然传统的银行业务形式难以适应小额、分散的农村金融需求, 需要在研究市场的基础上采取更灵活多样的业务方式。

(五) 村镇银行的风险控制及监管

村镇银行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 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 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条件的村镇银行, 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村镇银行开展业务, 应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

三、村镇银行发展面临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 村镇银行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尚属于新生事物, 其发展面临着诸多难题, 尚不具备解决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缺失等问题的能力, 甚至有些问题还影响着村镇银行未来的发展,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 存款方面

营业网点是金融竞争的最前沿, 营业网点数量上的多少, 提供服务及时、方便、快捷和服务的多样性也是吸引客户的重要方面。村镇银行刚刚建立, 面临着网点少、成本高、吸收存款难等困难, 另外, 成立之初村镇银行的品牌认知程度还远远不能与传统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相比, 广大客户对村镇银行的了解有待加深, 在网点数量、品牌形象和客户认知程度上都无明显优势的情况下, 存款客户很难将村镇银行作为首要选择。

(二) 贷款方面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对村镇银行的贷款业务明确了多项制度安排, 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 村镇银行贷款业务就收到了多方面的限制:

第一, 贷款额度受其资本限制:目前大多数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底线以上一些, 如果以注册资金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村镇银行为例, 则每户放贷不得超过100万元, 单一集团客户放贷不得超过200万元, 贷款额度与普通商业银行相比差距很大。

第二, 村镇银行的信贷资金仅限于当地, 这虽然从制度上规定了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只能, 但由于村镇银行所在地大多属于欠发达区域,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优质信贷项目相对较少, 这就为村镇银行的信贷管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三, 村镇银行必须首先服务涉农产业, 在确有富余资金的情况下才能向其他产业发放贷款, 由于农村金融业务具有较高的风险, 比如出现自然灾害或禽流感等动物疫情都会对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破坏, 一旦村镇银行发放贷款的客户遇到这些问题, 信贷资金将难以避免地受到影响。

(三) 中间业务方面

村镇银行可以经营公众存款, 发放贷款, 办理国内结算与票据承兑贴现等业务, 但对于中间业务而言, 其风险相对小、成本低、效益高, 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对商业银行的需求, 又能吸引更多客户, 增加商业银行的利润。但村镇银行成立时间晚, 品牌认知度低, 也处于竞争的劣势地位。

四、村镇银行科学、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

村镇银行作为解决我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的一项举措, 首先要解决自身的生存问题, 只有保证自身的科学、健康发展, 才有可能成为一项可以长期执行的制度安排, 达到预期的政策目的。

(一) 控制风险, 加强对村镇银行的监管

作为区域性、小型化的金融机构, 村镇银行因地区风险集中、规模经济劣势导致亏损的可能性较大, 因此必须控制村镇银行的经营风险, 保持持续稳健的发展。

首先, 在市场准入上严加控制, 严格审查村镇银行的股东成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村镇银行的各项监管指标, 不能因为村镇银行的规模较小而降低其准入的标准。

其次, 加强市场运营的管理。强化公众的社会监督, 规范村镇银行的信息披露, 保证信息披露的准确、及时、完整。建立风险监管和合规性监管并重的专职监管体系。可以在金融监督的基础上, 辅之以公共审计、会计、资信评级及资产评估等社会监督手段作为常规监管的重要补充。

同时, 在银行内部, 通过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系统对经营中出现的风险因素、风险事件及时进行处理, 借鉴主发起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优势, 提高村镇银行的内控水平。

最后, 还要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 对于经营困难, 难以在当地市场生存的机构进行退出处理, 提高制度安排的可操作性, 在政策与监管层面保证村镇银行持续健康发展。

(二) 多方开源, 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

现有的村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均在不同程度上遇到负债业务增长速度跟不上资产业务的发展, 使得村镇银行的存贷比例很快触及上线, 因此, 解决村镇银行的吸存问题是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重点。解决村镇银行的后续资金来源问题, 建议可以考虑通过以下几个途径:

1、对村镇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或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项贷款

我国基层政府部门在执行扶贫政策的过程中, 通常是把扶贫贷款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没有帮助其找到从根本上脱离贫困的有效途径, 只是“授人以鱼”, 却未能“授人以渔”。许多贫困户把扶贫贷款当成了“救济款”, 用以维持生活, 不鞥将其有效投入到扩大生产和脱贫致富中, 惯性心理使得他们认为扶贫贷款不还也无所谓, 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 扼杀了这个群体的进取心和生机活力, 对于运用小额信贷脱贫的愿望并不强烈。

如果转变形式, 将扶贫专项款转变为给村镇银行提供的贴息贷款, 作为村镇银行补充资金的重要渠道, 一方面可以缓解村镇银行后续资金不足的困难, 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引入到扶贫工作中, 为贫困人口提供脱贫致富的第一推动力, 这样的贷款不同于以往简单的扶贫补贴, 而是有还款压力的帮扶, 可以大大提高政策的效果。

2、通过市场机制从邮政储蓄中拆借

邮政储蓄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一般商业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服务供给不足的缺陷。但长期以来, 邮政储蓄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 将农村地区原本缺乏的资金吸纳过来, 尽管近期部分地区的邮政储蓄开办了小额质押贷款业务, 但邮政储蓄在信贷方面的经营能力及风险管理能力很难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 贷款手续繁琐、期限单一, 很难满足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可以考虑鼓励村镇银行向邮政储蓄拆借资金, 安排较低的拆借利息。这样一方面可以为村镇银行开辟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另一方面, 可以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和邮政储蓄各自的比较优势, 更有效地支持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3、鼓励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渠道进行融资

村镇银行创立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社会力量, 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村镇银行的一部分股东就是社会上的优质企业和有实力的自然人, 因此可以考虑在股权融资的同时适当地选择债券融资, 允许村镇银行定向发行融资债券, 拓宽融资渠道。

(三) 政府扶持, 增强生存能力

村镇银行作为商业银行的一种形式, 其基本目标是收益覆盖成本, 只有村镇银行解决好自身的生存问题, 才能够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而目前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信贷资金的投向和规模, 赢利能力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建议可以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 为村镇银行争取相对较低的信贷项目, 同时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融资平台, 遇到贷款规模超过村镇银行放款规模上限的情况则由政府推荐其加入银团贷款, 多种渠道结合增强村镇银行的赢利能力。

五、结束语

8.我国村镇银行发展探究 篇八

关键字:村镇银行 金融抑制 政策建议

引言

我国新农村建设在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下,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在日趋上升。而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体系,大多数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农村金融市场提供的金融网点少,覆盖率低,导致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为解决农村金融发展供需矛盾,2006年底,我国开始推出村镇银行试点。运行过程中,村镇银行的发展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自身的问题,遭遇发展中一些障碍,制约着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阻碍了农村金融的改革进一步推进。为此,充分了解村镇银行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对于促进我国村镇银行健康发展、推进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村镇银行成立的背景及其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意义

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目前已经进入到全新阶段,金融服务重点几乎都围绕 “三农”展开,广大农民和农业经济体对金融业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农村金融市场形成高度垄断的供给不足,加剧金融服务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日益严重。因此,尽早设立真正为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以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的矛盾势在必行。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借鉴国外成型的乡村银行模式的基础上,在我国试点成立村镇银行。规定“以体现村镇银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原则,规定新设立的村镇银行是独立法人,营业网点必须设在县(市)及以下的乡(镇)和行政村,同时具有服务“三农”的宗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07年开始全国各地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至今共有1083家。首先,村镇银行的成立一定程度上改变农村信用社在农村金融市场呈现“一社独大”的垄断格局,村镇银行作为农村金融的补充迅速发展,给整个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鲜空气,改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形势。其次,村镇银行合理有效的将本地资金充分的利用在本地的金融市场,提供民间资本正规化的投资渠道,使民间资本可以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名正言顺的进入金融市场。最后,村镇银行吸引了许多外资银行加盟到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使外资金融因素进入中国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十分有助于提高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整体质量。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中存在问题与遭遇的主要障碍

(一)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利润的追求与服务宗旨之间矛盾

村镇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一样是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法人,因此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它的经营目标。但村镇银行的成立服务宗旨规定:村镇银行要服务“三农”和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的宗旨就要求村镇银行真正成为“穷人的银行”,为弱质的农业经济提供信贷,本金都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利润的最大化根本无法实现。就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发展来看,村镇银行经营中的市场目标定位与政策性服务宗旨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在两者之间无法实现利益的均衡,成为村镇银行自身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2、资金来源不足,筹集资金的困难,服务不完善

村镇银行设立大多数都在我国广大的农村贫困地区,根据《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县(市)设立的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乡(镇)设立村镇银行,册资本金最低100 万元人民币。”这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村镇银行的资本金非常薄弱。同时,由于村镇银行设立时间短、群众认知度低、网点分布少、经营模式单一,产品内容与农村信用社相似度太高,自身的竞争力有明显不足,无法对客户进行完善的金融服务,导致村镇银行盈利能力受到限制。

3、自身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低

因为目前我国的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曾经因为资信不高或者贷款抵押品不足或经营情况不够稳定等原因,而被农村信用社或商业银行拒绝贷款的农户或农业经济实体,这样就使得村镇银行的客户信用风险非常高,还款的保障力低下。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一般是小额贷款多为无抵押贷款,贷款的利润低,可是客户管理的单位成本却很高,授信风险水平也高的话,那村镇银行运行的系统性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也会相应增高,这极其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4、专业人才缺乏,经营管理经验不足

因为村镇银行的特殊经济环境原因和现在的农村金融机构工资水平待遇都比较低,因此,村镇银行很难招聘到高水平的甚至合格的金融专业人才,从而造成现今的村镇银行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普遍较低,行业技能较为落后。因为从业人员金融理论知识和农村地区金融环境了解的缺乏,导致村镇银行在实际经营管理中的成本提高,也增加了操作风险,严重影响了村镇银行业务的深化发展。

(二)村镇银行遭遇的主要障碍

1、缺乏系统的政策扶持,相关金融法规不完善,监管力量薄弱

从成立至今,村镇银行与农村信用社比较,在营业税减免和财政补贴支持上都缺乏优惠的扶持政策,这种差异显然不利于良好竞争环境的营造,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镇银行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能力。还有些扶持政策设置的门槛太高,对村镇银行的支农奖惩机制尚未建立完善,从而在实际操作中,大大影响了村镇银行的积极性,限制村镇银行的持续发展。农村金融市场中相关针对村镇银行的法制法规尚未建立完善,缺少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农户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淡薄,逃废债务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自村镇银行成立,针对村镇银行的独立监管职能部门并没有设立,各地县级银监办因为人员少、监管任务重,在监管实施中难免出现信息偏差、传递遗漏,致使监管不力或监管不严阻碍村镇银行发展。

2、农村思想观念滞后,对村镇银行认识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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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所处的农村地区,因为长期受自然经济条件的制约,经济较为贫困,农民观念较陈旧、对市场经济的观念模糊、法律意识淡漠。而农村金融市场上现存的各项管理制度又不健全,农民对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认识不够,许多农民错误认定村镇银行发放的贷款,无需偿还或者不必及时偿还,这大大增加了村镇银行贷款的信用、道德风险,加之地方重视不够,宣传引导不足使村镇银行的公信力较低,以致难以有效拓展业务。

三、新时期我国村镇银行改革完善的措施

(一)明确村镇银行的发展方向,深入挖掘农村金融市场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必须明确村镇银行发展方向,进行合理定位深入挖掘农村金融市场。要坚持以服务“三农”,满足当地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为村镇银行的发展目标,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作为村镇银行合理的市场定位。村镇银行要有效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在激烈的市场竟争中通过对金融市场和客户的细分,弥补市场空位、避免与其他大中型银行争夺同质的客户实现差异化服务。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本土化优势,关注客户的个性化因素,努力创新符合当地客户合理需求的金融产品,培养自身有潜质的优质客户群体,更好的为建设新农村提供金融支持。

(二)拓展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

在既定的申请资本金条件下,村镇银行要努力拓宽村镇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以考虑一定风险范围内,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持有者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扩大资金规模。促进推行村镇银行通过市场机制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拆借的业务,通过支付较低的拆借利息获得拆借资金,使村镇银行缓解自身的资金不足。村镇银行可以融入参与和政府、企业、农民的合作项目中,利用项目合作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也可以适当的鼓励部分村镇银行通过发行债券、票据等融资方式,来拓宽村镇银行的融资渠道。当然,关键还是需要村镇银行通过自身的完善,密切结合农村金融市场特殊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特点,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扩大存储客户基础,争取更广泛的资金来源。

(三)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优化监管措施

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村镇银行,要健康快速地发展,离不开政府政策全力扶持。首先,尽快完善针对农业、农产品的农业保险险种,降低因为客户遭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等造成的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同时也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帮助村镇银行解决存款人的后顾之忧。其次,政府应当给予对村镇银行更大的利率自主权,实施制定村镇银行特质的存款准备金率或支农再贷款业务,降低村镇银行贷款成本,对村镇银行的发展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同时,政府应当对村镇银行实行税收返还的扶持政策,对切实服务“三农”,涉农贷款比例较高的村镇银行进行实质性的税收优惠减免和补贴。最后,对于村镇银行的监管措施设计应充分针对村镇银行的运行特点设立严格的指标来确保村镇银行服务“三农”的的资金投向,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对申请者的资信进行公开的评议;适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并建立村镇银行自我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

(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重视人才队伍建设

要实现村镇银行的持续稳定发展,建立一支高效的信贷人员队伍十分必要。首先,努力提高现有员工的整体专业素质。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金融知识和相关操作技能的培训学习,积极为员工提供参与发起行的相关培训或去其他优秀同业银行实习进修的机会,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培养储备人才。其次,根据业务拓展需求,以优厚的待遇加大吸引有丰富管理和信贷经验的外来专业人才;积极引进国内外专家,及时定期的为其产品设计和银行管理提供先进的技术支持,为村镇银行的稳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五)引导村镇银行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村镇银行经营当中抵御金融风险能力较低的问题。首先,村镇银行要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适合自身发展的严格信贷风险审批规章制度,实施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在操作中还可引进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防控。其次,村镇银行运行中,要正确处理协调好业务拓展和风险防控之间的关系,增强风险意识,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自我纠错能力。最后,通过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民信用意识不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的建立建设,为农户建立诚信档案,对客户进行合理客观的信用风险评估,降低村镇银行的风险。

(六)提高社会公信力,打造品牌形象

营造良好的信用法律环境体系,通过多方位、立体式的公开宣传等方式,向农民普及有关村镇银行的信贷政策,帮助农民了解村镇银行的特点、功能、业务产品的优势,提高村镇银行的社会认知度、公信力。并且对村镇银行的营业网点和经营机构进行合理的设置布局,以扩大村镇银行在当地的金融服务半径。借助媒体力量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和宗旨进行积极地宣传,帮助打消农民对村镇银行的顾虑,发挥村镇银行自身的本土优势,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行业服务层次,让农民真正感受村镇银行带来的的优秀服务和经济效益,进而打造村镇银行的品牌形象。

结束语

今天,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正在大踏步的进程中,村镇银行的发展空间巨大,潜力巨大。村镇银行的设立及发展经过时间检验对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建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重大积极作用。新兴事物的发展进程中必然会存在问题和障碍,为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良性发展,除了村镇银行要从自身角度,通过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合理控制风险、努力创新金融产品、提高人才素质等方面来实现服务“三农”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之外,还要求国家或地方政府从各种政策给予大力的扶持,从而协助推进村镇银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着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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