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2024-06-13

顾问项目合作协议(精选15篇)

1.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篇一

委托融资顾问合作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

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并向甲方提供相关顾问服务和居间服务,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主要职责:

1、全力指导和支持、配合乙方引资或融资工作。

2、及时提供引资或融资所需真实、有效的各项文件资料。

3、及时办理引资或融资的相关手续,承担约定付款义务。

4、遵守协议承诺,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主要职责:

1、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2、对甲方项目运作进行价值分析、策划和包装,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财务数据编写权威性、规范化的引资、融资、申请文件和报告;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到甲方现场考察;

5、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商务谈判与沟通协调;

6、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

方权益;

7、负责联系办理甲方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务和手续。

8、当引资或融资进入正式程序时,双方另行签署专项引资或融资居间服务协议,经甲方核准后予以实施

四、顾问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双方达成共识,签订委托顾问合作协议书; 第二步: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

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

第三步:乙方协调组织项目投资商或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进

行项目初步论证并到甲方现场调研、考察;

第四步:协助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专家共同

草拟和编报甲方引资或融资相关文件、报告、报表;

第五步:落实招商引资方案:包括金融机构选定,引资或融资方

式确定,担保及反担保措施,帐务合理调整,融资额度

发放,资金到帐通知及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项目正常运转后的经营监管顾问与咨询。

五、成本与费用核算:

1、乙方顾问费按:每年人民币请、拟定引资或融资方案、项目调研、考察等)计算,由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10日内先支付一半,到半年时再支付余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担乙方为融资而支付的前期费用。

2、当甲方引资或融资项目成功,甲方保证按引资或融资的实际资金到帐额的一定比例在资金到帐当日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以双方签署的《居间服务合同》条款约定金额为准)。

五、合作期限:一年,从甲乙双方正式签字日起开始计算。

六、违约责任;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除遇不可抗力,不得擅自毁约,擅自毁约作违约论。违约方需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到期无异议自动顺延;

3、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书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协议书争议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期:

甲方单位盖章:日日期:

2.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篇二

与其他国家一样, 在马来西亚, 建筑行业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增长点之一。在预算范围内按时完成项目, 并保证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是评判项目成功的主要标准[1,2,3]。虽然马来西亚已经在建筑行业投入了很多资金, 但是建筑行业仍面临着很多挑战, 如开支超出预算、未按工期完成项目、建筑质量缺陷和过度依赖国外的建筑工人[4]。

人民信托局 (MARA) 是马来西亚的政府机构之一, 在执行政府政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由农村和国家发展部于1996年3月1日组建。人民信托局 (MARA) 隶属于农村和区域发展部, 主要由企业家和合作发展部控制。自从第一个马来西亚计划开始, 人民信托局 (MARA) 已经花费了约120亿马币用于其发展[5]。其中部分花费用于建设。人民信托局 (MARA) 大型建设项目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工程项目延迟交付造成的时间溢出和成本超支。这项研究的重点是找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这项研究的重点是由人民信托局 (MARA) 控制的大型建设项目, 但是很难对大型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明确界定。在关于越南项目的研究中, 总预算达到100万美元的项目就被认为是大型项目[6]。同样, 在马来西亚, 预算达到500万马币及以上的项目被定义为大型建设项目[7]。

2 相关背景

造价是贯穿于项目管理生命周期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 被视为一个项目和该项目成功驱动力的最重要的参数之一。尽管其重要性已被证实, 但一个建设项目未能在规定的造价范围内实现其目标还是很常见的。造价超支是一个非常频繁的现象, 建筑行业中几乎所有项目都存在这一现象[8]。造价超支问题至关重要, 需要进行更多研究, 才能在未来缓解这一问题。有研究指出, 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 造价超支都是工程建设项目的一个主要问题[9]。目前, 在发展中国家, 造价超支的趋势更严重, 有时项目的预期造价甚至会超过100%。有几个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和各种解决这些因素的研究, 已经进行了。由于施工期间的材料损耗, 低质量的材料会造成工程造价比预期的要高。这是材料和管理系统标准缺乏所导致的。缺乏防止造价超支或控制工程造价的能力致使许多泰国建筑公司倒闭[10]。

一项有关科威特建造的私人住宅项目时间延误和造价增加的研究显示, 当一个住宅项目的总成本较高时, 时间延迟和造价增加量都较大。造成时间延迟和造价增加的一个主要因素是设计阶段的资金和时间紧张。时间延迟的三个主要原因依次是变更订单的次数, 资金紧张和业主施工经验不足。另一方面, 这三个造成造价超支的主要原因依次是承包商疏忽和材料相关问题, 还有就是业主资金紧张[11]。

设计变更, 规划不充分, 不可预测的天气条件以及建材成本波动都是导致造价超支的常见因素[12,13]。在加纳的一项研究中, 有26个因素导致加纳地下水项目建设造价超支。据承包商及顾问透露, 工资发放困难是造价超支最重要的因素, 而业主将造价超支主要归咎于承包商管理不善。虽然三个调查组之间的观点存在差异, 但他们就造价超支因素重要性排名达成高度一致。总排名结果表明, 这三组受访者认为在发展中国家造成地下水项目造价过度超支的主要因素是承包商管理不善、工资发放困难、物资采购、技术性能差和材料价格上涨[14]。

3 数据收集和分析

该研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初步研究阶段。通过文献资料进行了一份调查问卷, 其中包含24个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 并对三组受访者, 即客户 (6个响应) , 项目管理顾问 (PMC) (9个响应) 和承包商 (6个响应) 进行了一个初步问卷调查和采访。对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将每个答辩组的前10个因素综合在一起, 产生了15个重要因素。第二阶段针对项目管理咨询 (PMC) 人员以结构式问卷进行问卷调查。

3.1 问卷编制。

对一个全面的文献进行了调查, 以确定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见表1)

在表1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个结构式问卷调查来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影响因素。采用一个1到5点的五点李克特量表来评估每个原因的认同程度, 其中, 1代表“非常不同意”, 2“不同意”, 3“适度同意”, 4“同意”, 5“强烈同意”。使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 (SPSS) 17对数据进行分析。

3.2 可靠性实验

可靠性实验测试已收集数据的一致程度。克隆巴赫系数α是对内在一致性的衡量。当克隆巴赫系数α小于0.3时, 表示可靠性低, 这种情况不能接受。当克隆巴赫系数α大于0.7时, 表示索引表的内部一致性很高, 这种情况可以接受。值α的范围大于0.5至0.6是最合适的[27]。

3.3 重要因素的排名

建造工程延误的影响排名根据平均排名分数计算。平均排名分数越高, 显示的排名越高。平均排名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MR是平均排名, 是影响的独立平均排名, Rmax是影响的最大独立平均排名, n是影响数量。影响的“重要性”根据平均排名确定。在这项研究中, 平均排名分数12.6 (独立平均排名分数为3.5) 是延迟重要影响的分界点。

3.4 相关性

在1943年以前, 美国陆军军械部和弹道研究实验室 (BRL) 针对硬导弹在混凝土结构对当地的影响做了许多实验性的作品, 根据实验结果, 美国陆军工程兵团开发出ACE公式:替补变量对的联系强度由相关关系决定。确定2个变量之间的关联强度的3个常用的方法是皮尔森相关法, 斯皮尔曼秩相关方法和卡方测试独立性方法。因为在这项研究中收集的数据是非参数化和有序变量, 检验变量对之间的关系的有力的方法是斯皮尔曼秩相关方法[28]。这些实验有明显的优势:不需要正态假设或方差的齐性假设。它们比较中位数, 而不是平均数, 结果, 如果数据有一个或两个离群值, 它们的影响被否定。斯皮尔曼公

其中, d代表排序之间的区别, n代表最高权重。相关系数 (或“ρ”) 的范围为-1.0到+1.0。ρ越接近+1或-1, 两个变量越相关。ρ的值接近1意味着两个变量之间有强烈的阳性线性关系, 而ρ的值接近-1意味着两个变量之间有强烈的阴性线性关系[29]。在理想情况下, 认为相关系数的值为±1是完全相关性。假设相关系数的值为±0.5和±1之间, 就被认为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相关系数的值介于±0.3和±0.5之间, 那么就被认为具有中等程度的相关性。如果相关系数的值介于±0.1和±0.3之间, 那么被认为具有低度的相关性, 假设相关系数值约为0, 那么它没有相关性[30]。

4 结果和讨论

4.1 初步研究

对选中的项目管理顾问 (PMC) 、客户和承包商公司高级人才进行结构式问卷调查。要求受访者所列因素排名。结果如表2所示。根据表中结果, 选择每个答辩组的前10个因素, 共形成15个因素, 如表3所示。

对项目管理顾问进行一个包含15个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的问卷。总共发放45份问卷, 收回37个回应, 占应收回回应的82.22%。使用社会科学统计软件包 (SPSS) 17对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显示如下。

4.2 受访者简介

受访者经验分布如图1所示。图1所示为, 大部分受访者, 即37个人中有30个人 (81.08%) 在建筑行业有10年以上经验, 只有7个人 (18.92%) 有6-10年经验。

4.3 可靠性结果

表4所示为影响造价超支因素的可靠性分析。结果表明, 克隆巴赫系数α为0.630, 略低, 但克隆巴赫系数α介于0.3和0.7之间, 其可靠性可以接受。当克隆巴赫系数α达到0.6时, 一致认为数据可以接受[27]。

4.4 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排名

使用SPSS17对通过问卷调查收集的数据进行了分析, 来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影响因素。结果列于图2和表5。

从图2和表5可以看出, 与包括下方所讨论的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承包商经验不足、现场工人短缺和承包商做出的错误的规划和进度安排在内的其它重要原因相比, 承办商面临的现金流和财务困难平均排名得分非常高。

4.4.1 承包商所面临的现金流及财务困难

项目管理顾问 (PMC) 给予了承包商所面临的现金流及财务困难很高的排名。因此, 该原因是影响建筑成本的最重要的因素。项目管理顾问 (PMC) 认为这个问题非常关键, 它可能会影响其它原因, 如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现场工人短缺以及无效的规划和进度安排。解决这一问题也同时解决了其它问题。

4.4.2 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

项目管理顾问 (PMC) 将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排在了第二名的位置。承包商现场管理, 如遵守法定机构的要求延迟、与分包商和材料供应商沟通不畅都明显影响了项目的进展情况。频繁更换现场经理/主管会分散现场管理的连续性, 使事情变得更糟糕。

4.4.3 承包商经验不足

项目管理顾问 (PMC) 认为影响工程造价的第三个重要原因是承包商的经验不足。项目管理顾问 (PMC) 认为, 同等量的工作, 承包商经验不足使得不能有处理工程。有经验的承包商有能力实现高标准的质量和施工, 成功项目高比例和良好的安全记录。现在这里真正的问题是现场管理团队缺乏经验。可能是承包商聘请年轻和缺乏经验的人员在现场工作所致。

4.4.4 现场工人短缺

项目管理顾问 (PMC) 认为这个原因也很重要。这是影响工程造价排名第四的因素。项目管理顾问 (PMC) 声称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的问题似乎主要是由这一原因造成的。由于大部分的工程承包给分包商, 大部分工人由分包商雇用。如果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产生纠纷, 下意识的就会想到这个问题。

4.4.5 承包商做出的错误的规划和进度安排

和现场工人短缺一样, 项目管理顾问 (PMC) 认为无效的规划和进度安排是影响工程造价一个相当重要的因素。似乎真是如此, 这个原因和承包商所面临的现金流及财务困难、现场工人短缺、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承包商经验不足、施工各方之间缺乏沟通和与分包商的问题息息相关。

4.5 相关性分析

进行斯皮尔曼相关性检验, 找出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之间的相关性。结果如表6所示。从表6可以看出, “承包商做出的错误的规划和进度安排和承包商现场管理和监督不善”, “承包商现场管理和监督不善和承包商经验不足”和“频繁的设计变更和项目范围变更”之间有很强的正相关性, 如图3和图4所示, 而“现场工人短缺和承包商做出的错误的规划和进度安排”, “承包商现场管理不善和各方缺乏沟通”和“没有能力的项目组 (设计师和承包商) 和各方缺乏沟通”在0.05的显著性水平有中等程度的相关性。

*水平为0.01时相关性显著 (双尾) *水平为0.05时相关性显著 (双尾)

1=承包商所面临的现金流和财务困难

2=现场工人短缺

3=承包商做出的错误的规划和进度安排

4=承包商现场管理和监督不善

5=频繁的设计变更

6=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

7=决策速度低

8=承包商经验不足

9=将合同转让给最低价投标人

10=项目范围变更

11=物资采购延迟

12=材料价格波动

13=没有能力的项目组 (设计师和承包商)

14=轻视工期导致进度延误

15=各方缺乏沟通

5 结论

3.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篇三

发布会上,汉博集团总裁、汉博顾问公司董事长朱友军、纸老虎公司董事长胡忠、新华角川首席运营官陈骢在商业地产战略合作协议上签字并致词。

据了解,现代商业地产是地产与各种商业业态充分结合、融合多种功能的高专业化产业。传统的顾问、代理行单纯的招商管理服务目前已经难以适应商业地产多元素的发展和需要,商业地产俱乐部就是汉博顾问作为一家商业地产运营商针对市场的需求将于7月推出的新举措。

中国商业地产俱乐部旨在为商业地产开发商提供一个信息沟通、顾问策划、投融资的平台,俱乐部将通过高端论坛、定期研讨会、刊物、项目推介会的形式来减少商家与地产商、资金方沟通的障碍,提高商业地产操作的水平,改善商家在商业项目中处于劣势地位的情况。该俱乐部将聚集国内外各个业态知名品牌,包括百货、家居、超市、图书和服饰品牌店,组织联合30多家各个业态主力店,400多个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及各类媒体,共同打造商业地产发展的平台。

汉博顾问是国内商业地产运营商,纸老虎是文化消费产品的领头人,新华角川作为影视娱乐的综合性的公司,三家的战略合作的协议签订是汉博顾问即将推出的中国商业地产俱乐部的第一步。

大众书局区域包销提高销售

本刊讯 (记者王化兵)江苏南京大众书局通过最大限度提升促销货架、畅销单品提升销售。与传统食品、电器超市等相比,图书卖场的销售往往集中在书店的促销货架上,而非常规货架上。因此,大众书局每个连锁店都设置了新书货架、畅销书排行榜、店长推荐榜、楼层经理推荐榜、报纸连载榜等,每个类别再分设畅销榜、新书榜。每月一期面向不同会员推荐100本图书的“大众好读”电子、纸质会刊等,延伸促销货架,让图书自动说话,把最新、经典的图书推荐给目标读者,提高有效购买。

对于那些市场前景比较好的畅销品种,大众书局充分发挥连锁“海陆空”渠道优势,采用区域包销、一次性买断等多种手法,提高销售。如《于丹<庄子>心得》大众书局首批定货3万册,一周不到,批发近2万本,零售近4000本,快速收回了现金流。《品三国》(下)大众书局首次进货8000本,《哈利·波特》(七)中文版还未上市,大众书局就已向出版社预订2万本。

小海豚俱乐部首次活动

本刊讯(记者王化兵)4月21日,欢声笑语充满了海豚传媒总公司的培训室,来参加小海豚俱乐部首次活动的孩子和家长们在这里度过了欢乐的一小时。

这次活动由海豚传媒主办,蓝袋鼠亲子文化网协办,并得到了武汉QQ家长会热心家长们的支持。蓝袋鼠的肯肯首先为孩子们讲《布鲁姆博士卡住了》和《布鲁姆博士去游泳》两个故事。看到笨笨的大熊“布鲁姆博士”一个又一个地出尽洋相,孩子们笑得前仰后台。开怀大笑中,“布鲁姆”这个大块头家伙的滑稽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孩子们的脑海中。听完了故事,孩子们在海豚传媒李茜的带领下画起了小熊。圆圆的脑袋、大大的耳朵、胖乎乎的爪子…孩子们笔下的小熊有的是大眼睛、有的是眯眯眼、有的穿背带裤、有的穿花裙子,有的还神气活现地戴起了眼镜。半个小时过去了,每个孩子的笔下都描绘出一只独一无二的小熊。最后,大家在这只属于自己的小熊边写上了自己的名字,高高兴兴地得到了海豚传媒赠送的小书签。

一个小时的时间很短暂,但给孩子们带来的欢乐却是无尽的。看着自己的孩子恋恋不舍地离开活动室,家长们纷纷表示要再来参加小海豚俱乐部的活动。

4.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篇四

(编号: 龙银企财)

甲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

乙方:

本着“平等、守信、双赢”的原则,为达成甲乙双方在企业财务顾问方面紧密合作,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书,以资信守。

第一条在乙方的密切配合下,甲方利用自身网络、信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乙方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常年财务顾问指甲方针对乙方近期经营管理需求和远期发展战略目标,在全面诊断、评价的基础上,为乙方提供整体发展战略实施方案,根据乙方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一定期限内分步确定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的服务。

第二条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常年财务顾问。甲方委派指定人员(以甲方行长委派书为准)为乙方财务顾问,提供常年财务顾问服务。

第三条常年财务顾问采用定期合作、有偿服务的方式进行。本协议合作期间为年月日至年月___日。

第四条本协议合作期间的费用。总服务费用为元, 具体付费时间和金额为:

第五条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常年财务顾问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各项内容(打“√”选择):

1.日常服务□信息咨询;□企业诊断;□业务培训;□商务谈判;□高峰交流;□公司管理咨询;□其他

2.增值服务□我行研究产品

3.企业理财咨询服务□企业投资咨询;□企业融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

一、信息咨询

根据乙方需求,提供国家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分析、金融财经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二、企业诊断

对乙方的经营、管理、财务等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指出乙方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方案策划。

三、业务培训

为乙方提供投融资政策与法规、财务管理、银行业务、从业人员个人理财计划等方面的培训。

四、商务谈判

收集乙方商务谈判涉及的背景资料,参与商务谈判,为乙方商务谈判提供金融方面的智力支持。

五、高峰交流

组织乙方与其他企业CEO之间、与行业专家间、与甲方中高层间的不定期高峰会,学习、交流管理经营之胜道。

六、其他服务内容

第六条甲方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更换所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2、企业财务顾问人员有权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和财务情况,协助管理有关财务工作,参与乙方战略性重大决策。

3、在同等条件下,有权要求乙方优先在甲方办理各项结算、信贷等金融业务。

第七条甲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委派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必须是甲方的正式在职员工,具有金融业务、企业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在对乙方企业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中了解的有关乙方的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有信贷需求时,为乙方设计合理的筹融资方案。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予以优先安排。

第八条乙方具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及其上级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有权优先向甲方申请信贷支持。

2、建议甲方委派或更换指定的企业财务顾问人员。

3、向甲方咨询经济、金融相关问题。

第九条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季度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及其它甲方需要的资料,说明重大变化事项。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通报战略投资计划。

2、按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支付企业财务顾问费用。

3、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在甲方办理存款、结算、贷款

等业务。

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企业财务顾问合作的各种协议书、报告、合作方式、合作理念等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甲方因开展财务顾问服务而向乙方出具的任何书面文件必须经委派的财务顾问人员签字有效,否则无效。

第十一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仅作为乙方决策参考,乙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第十二条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双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或以欺诈、胁迫等其他非法手段损害对方利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应尊重对方的合作地位,任何一方在与第三方商洽涉及本协议事项时,不得忽视和损害对方在本协议中的地位和权益。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对乙方提出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或提示,乙方有权予以审慎提示,若甲方对此臵之不理,则应对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责,乙方并有权解除协议,顾问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协议效力存续期间,如发生政治、经济、金融、法

律或其他方面的重大变故,继续履行协议将会对甲方或乙方或对甲、乙双方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前景等产生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双方可协商暂缓或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规则和有关证券争议仲裁的特别规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积极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

5.企业顾问协议 篇五

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协议书

合同编号:吴中小管()号

甲方:吴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乙方:

为了切实帮助我市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促进转型升级,经乙方申请,吴江市中小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团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特签订以下顾问协议:

一、顾问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为企业提供政策、行业、市场、途径、配套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2、企业日常管理。听取企业管理困惑,解析企业管理现状,提出企业管理改进改革建议和方案;

3、企业资本运作。听取企业资本运作方向、方案,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出操作建议,帮助引进专业机构。

4、企业信息化。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提供政策咨询,提出信息化推进整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及重点环节,帮助推荐优秀的信息化服务商。

5、企业财务顾问。根据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规范,对企业的核算过程、岗位设置和财务制度提出改进意见,推荐常年财务顾问服务机构。

6、组织机构设置。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对企业组织管理体系的构架提出具体的意见。

7、企业培训咨询。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帮助制定企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培训计划,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服务,或者推荐专业培训机构。

8、企业流程再造。全面解析企业生产管理流程,提出企业流程再造意见,提升企业精益华管理水平。

9、思想交流。根据企业家的需要,随时提供企业家思想交流服务,为企业家减压解惑。

10、其他企业需要的咨询服务。

二、责任义务

1、顾问团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如果要使用顾问案例,必须征得企业的同意。

2、顾问团提供的政策咨询,企业需要到有权部门进行确认,以有权部门的政策为准。

3、顾问团推荐的服务机构,只是供企业参考,顾问团不参与具体的服务协议协商问题。

4、顾问团只提供公益服务,不提供有偿服务。

5、顾问团及任何顾问,不得接受企业的报酬。

6、顾问团提供的建议,仅作为企业决策参考,不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顾问团提供的服务,必须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

8、企业必须向顾问团提供全面真实的资料,以便于顾问团提出专业意见。

三、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友好协调。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吴江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乙方:

代表:代表:

6.财务顾问协议 篇六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托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因经营需要进行融资,拟聘请乙方担任财务顾问,以对甲方的融资活动提供特定的财务顾问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

以鉴于以上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和真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事项

1.甲方拟通过股权融资,聘请乙方担任其唯一融资财务顾问;乙方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融资项目的财务顾问服务。

2.双方合作内容:乙方在遵守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及不违反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利用自身或有关关联方渠道,选择并推荐目标投资人。乙方作为财务顾问所推荐并募集的金额(下称“实际募集金额”)以乙方选择并推荐的目标投资人最终投资到账金额为准,该金额在融资结束后由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

1.1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本协议的约定;

1.2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义务 / 7

2.1 甲方应确保自身公司股权结构及核心管理团队在协议有效期内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变化,且甲方相关人员的调整不得影响本协议下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和甲方的正常经营。若发生上述重大变化,甲方应在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2.2 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成立专门的小组或指定负责人,以配合乙方实施本项目;

2.3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工作所需的文件、资料及融资相关情况的陈述说明;

2.4 依据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募集顾问费用。2.5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权利

1.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独家融资财务顾问。1.2 乙方有权知悉甲方拟投资项目信息和项目投资进度。1.3按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应募集顾问服务费用。

1.4 可根据项目情况,聘请其他中介机构为乙方提供咨询和协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 法律法规、其他监管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义务

2.1 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和丰富资源,勤勉、谨慎、积极、负责地为甲方完成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服务内容。

2.2 积极促进各方根据相关投资协议按时进行股权与投资资金的交割。

四、费用及支付

就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的财务顾问费,甲乙双方同意如下报酬支付方式: / 7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费用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圆整),乙方为甲方完成融资后,该款项可作顾问费用抵扣。

2.如乙方推荐的投资人与甲方签订投资协议且资金到达甲方账户或其他为融资设立的指定账户或新公司账户后三日内,甲应向乙方提供资金到账的凭证复印件。同时,甲方支付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收款人财务顾问费用,财务顾问费按融资总额(“融资总额”包括乙方推荐的投资人向甲方或者甲方股东以及甲方、甲方股东指定的公司及个人提供的一切资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财产性权益,包括而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支付股权转让款[包括用于支付股权转让款的其他公司股权及股票]、提供过桥贷款及借款、支付债券对价款等)总价值的2%收取,贷款或借款转为股权投资的,融资总额不重复计算。甲方应在收到投资款之后的三日内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3.如投资人的资金以分批的方式(含过桥贷款)投入,财务顾问费用也将按照上述分批的方式相应支付给乙方。

4.以上费用为不含税金额,甲方需另行承担6%的增值税。上述费用甲方应通过银行转账付至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如果甲方融资为人民币,则财务顾问费以人民币结算,如果融资资金为人民币以外的币种,则甲方以相应币种按收到资金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与乙方结算顾问费。同时,乙方收取顾问费后三个工作日按甲方提供票据。

2.在本协议(不论任何原因)终止后6个月内,甲方如果达成符合如下情况的投资协议:协议下的投资人是在乙方向甲方推荐并与甲方接触的或乙方有参于相关谈判,乙方仍有权在投资完成后收取本协议规定的全部费用。/ 7

3.乙方因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下列费用,如有发生,由甲方承担:差旅费、通讯费、其它必要花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预先收取或垫付部分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支出予以报销。

4.乙方只依据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服务,不负独立调查和核实信息的责任。乙方协助甲方所准备的任何针对第三方或经甲方同意后分发给第三方的文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对这些文件负责。

5.在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过程中,甲方与其自行寻找的投资人达成合作的,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六、保密条款

1.双方在获得对方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后应尽到谨慎小心的义务,未经事先的书面协议和口头认可,不可泄露给第三者。使用商务秘密和秘密文件的范围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的人员和探讨前述合作可能性之上。原则上,双方不得复制对方提供的秘密文件,如必须复制,需征得对方的同意。

2.未经双方书面同意,双方均应保持相互合作所提供的财务机密,并应承担泄密后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财务机密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除财务机密外的其他商务秘密,秘密接受方应承担的保密期限应当从知悉商务秘密之日起至该商务秘密公开之日止,且不因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而免除。

七、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才能生效。但一方严重违反协议,致使不能实现协议目的,对方有权向该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

2.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回在终止日之前已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3.已产生的权利、义务或责任在本协议终止之后继续有效;及

4.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条以及第十一条在本协议终止之后继续有效。/ 7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法规的重大变化、地震、水灾、传染性疾病、国际制裁以及战争等情形,而这种客观情况已经或可能将会对本协议的一方或双方对本协议的履行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如果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则该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发生为由免除责任。

3.宣称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本协议他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足够证据。

4.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协议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后果对本协议的履行造成重大妨碍,并且本协议双方未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协议可终止。

九、违约责任

1.协议一方因不履行或不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应视为违约。

2.甲方违反协议规定,逾期支付或者不支付财务顾问费的,按拖欠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甲方已支付的前期费用将以不予退回还,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差旅费等成本费用)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等。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方未告知乙方,私自与乙方提供的投资人列表及名单中的投资人签订协议的,该协议视为乙方财务顾问服务工作之成果,甲方应以融/ 7

资额为基数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财务顾问费,并按全部财务顾问费的30%支付违约金。

十、通知与签字

1.双方按本协议做出的任何通知、认可、同意、要求或其他事项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发出,则:

如经专人交付的,应视作在交至相关一方的地址时已经送达; 如经邮政送交的,应视作在付邮后第三个工作日已经送达; 经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发送的,应视作在发出时已经送达。2.双方联系方式如下: 甲方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 乙方地址: 电子邮件地址: 传真:

甲乙双方均必须保证其上述联系方式真实。如有变更,须于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上述方式作出的通知即视为已送达。

十一、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同意采用以下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均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甲、乙双方均同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约。/ 7

2.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形式对本协议予以变更、修改、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八年 7 / 7

7.顾问项目合作协议 篇七

这是继2014年3月东风入股PSA集团成为并列第一大股东、双方签署全球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2015年4月双方签署《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联合开发“共用模块化平台 (CMP) ”项目协议》以来的又一重要成果, 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进一步深化。

协同共识不断增多,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东风与PSA全球战略联盟合作两年来, 协同共识不断增多, 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业务项目日益增多。目前, 双方已经在商品技术协同、国际业务协同、制造和供应链协同、管理交流、提升神龙公司能力等5大领域, 开展了20个合作与协同项目。

此次签署的“e CMP”项目, 具有轻量化、模块化、智能化、国际化设计的显著优势与特色, 是CMP平台项目的成果延伸与合作深化, 是全球共用模块化平台CMP的电动版, 已完成预研究。该项目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和神龙公司三方联合开发, 共享知识产权。在项目管理与开发团队建设上, 将吸收国际领先技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集成协同多方优势资源, 将开发成为东风与PSA, 以及神龙公司电动车发展的战略性平台。该项目研发投入5.5亿元人民币, 覆盖主流细分市场, 规划的10多款车型, 其中包括东风标致和东风雪铁龙的第二代纯电动车, ;性能指标国际一流水平, 续航里程达到二代电动车最佳水平, 首款产品将于2019年投放。

“CMP”项目, 规划覆盖B级和C级乘用车市场, 设计开发性能定位在投产五年内的国际先进水平, 即安全性能达到NCAP (新车碰撞测试) C-NCAP (中国新车评价规程) 五星级;油耗和排放水平全球领先;兼容智能驾驶;模块共用性高;具有灵活搭载的多样性与优异的经济性;预计2018—2020年可面向全球陆续投放近10款基本车型、延展投放数10款车型系列。该项目研发投入2亿欧元, 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主导设计、神龙公司参与, 是集成各方优势资源、共同精心打造的战略性共用模块化平台, 并将在三方的制造工厂实现工业化投放, 共享知识产权。协议签署以来, 项目进展良好, 第一台原型车2016年2月交付, 预计2018年将率先在欧洲市场投放首款车型产品, 2019年将在中国市场投放首款全新车型产品。

东风与PSA人力资源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 标志着双方的战略合作, 开启新领域, 跃上新台阶, 将从商务技术合作, 延伸到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交流融合等重要领域。双方在立足具体项目人才开发的同时, 将更加注重面向未来事业发展的人才开发工作。内容包括, 将更好发挥双方各自在管理和技术上的独特优势, 开展学习交流与专题研讨活动, 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创新;在实施推进合作项目协同中, 开展最佳实践交流等, 不断增进相互了解, 促进跨文化交流互鉴。

此外, 5月10日, PSA集团与神龙公司还举行了新一代1.8THP高端涡轮增压直喷发动机联合开发项目签约仪式。

5月11日, 神龙公司发布面向2020年的中期事业“5A+计划”。战略定位由“成就拥车梦想”转变为“为客户出行提供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效汽车企业”。战略目标为:质量水平在2018年进入行业前三、2020年追求第一;销售收入在2020年超过1000亿;截止2020年累计提升30%, 追求可持续的盈利性发展。企业愿景为:成为最让人信赖的汽车企业。战略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您所需, 为您而变。

这一系列重大项目合作协议的签署, 必将有力助推神龙公司中期事业“5A+计划”的实现。

东风汽车公司董事长竺延风说, 过去一年来, 东风与PSA不断加强沟通、深入讨论, 这次两个重大项目的签约、神龙公司“5A+计划”的发布就是双方团队高度契合与合作的成果。未来东风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战略联盟项目, 更好地推动双方事业的发展。

战略联盟推动PSA奇迹复兴

2015年, PSA集团全球销量增长1.2%, 销售整车297.3万辆, 其中PSA在中国市场上的销量超过73万辆, 仅次于欧洲市场。

2015年, PSA集团净利润12.2亿欧元, 实现2012年以来首次盈利, 整车部门利润率、现金流等多项财务指标提前实现目标, 将两年前濒临破产的阴霾一扫而空。法国媒体惊呼, 标致雪铁龙实现奇迹复兴!

PSA集团总裁唐唯实表示, “与东风汽车集团的合作为标致雪铁龙走出困境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动力。东风汽车集团的注资为标致雪铁龙争取了宝贵时间, 使我们能有时间实施复兴计划。”

“与中国伙伴的合作有利于我们保持技术领先。通过和东风分享技术, PSA可以更好地削减研发投资和生产成本, 在产品层面增强竞争力有利于PSA在中国增加盈利, 进而更快地研发和引进新技术, 推动自身和合作伙伴在中国市场拥有更好的位置。我们和东风的战略合作没有限制, 我们有信心共同努力一起走得更远。”唐唯实说。

2016年, PSA集团对中国市场销量增长预期定在5%, 欧洲是2%, 拉美和俄罗斯则分别预计下滑约10%和15%,

2016年4月5日, PSA集团发布“加速超越”规划, 具体目标:2016年至2018年, 汽车部门平均经常性营业利润率达到4%, 并于2021年达到6%;2015年到2018年, 集团营业额增长10%;到2021年增长15% (按2015年汇率计算) 。

东风与PSA战略联盟之路

2014年3月,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签订《关于增资入股的总协议》, 东风汽车集团与法国政府和标致家族并列成为PSA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同时, 双方还签订《全球战略联盟合作协议》, 深化在工业和商业领域的全球合作。

2014年7月28日,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进一步落实全球战略联盟协议, 正式成立全球战略联盟委员会并召开首次会议, 生效了委员会具体运行机制, 任命了联盟委员会常设办公室负责人。9月12日, 双方的战略联盟办公室在巴黎开始联合办公。

2014年7月, 神龙汽车公司第四工厂落户成都, 建成后将生产东风、东风雪铁龙、东风标致三个品牌车型, 将有效缓解产能不足、优化生产结构、提高生产效率, 同时打通东风集团内部乘用车产能合作, 形成制造领域的产能协同。

2014年10月30日, 神龙汽车公司与PSA集团正式签订总经销 (中国) 标致及雪铁龙进口车合作协议。根据协议, 从2015年1月1日起, 神龙汽车公司将成为PSA集团标致品牌和雪铁龙品牌乘用车在中国的独家进口总经销商。

2014年12月16日, 东风标致雪铁龙汽车国际公司在新加坡正式注册成立。新成立的国际公司由东风汽车集团和PSA集团各出资50%组建, 纳入神龙汽车公司一体化管理, 主要负责标致雪铁龙 (不含DS品牌) 和部分东风品牌乘用车在东南亚区域的销售和服务业务。

2015年3月2日, 东风汽车集团入股PSA集团后的首款战略结晶——东风风神L60在神龙汽车公司武汉一厂下线。东风风神L60由东风汽车集团、PSA集团、神龙汽车公司三方共同开发, 三方共同拥有知识产权, 神龙汽车公司生产, 在东风风神营销渠道销售。3月25日, 东风风神L60在武汉上市。

2015年4月19日, 东风汽车集团与PSA集团联合开发“全球模块化平台 (CMP) ”和设立“共同研发中心 (DPCT) ”项目成功签约, 开启了全球战略联盟新的发展进程。

东风公司“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 东风公司的战略定位是:致力于成为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汽车产品和服务的卓越企业。战略愿景是:永续发展的百年东风, 面向世界的国际化东风, 在开放中自主发展的东风。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 产销规模高质量跨越560万辆;自主品牌实力显著提高, 经营效益进一步提升;产品海外销量在中国品牌海外销量中居领先水平;新能源销量目标30万辆以上, 核心技术和资源掌控能力显著提升。

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 东风公司将坚持五大发展方针——创新驱动、开放合作、主动主导、做强做优、共赢发展。实施五项重点战略举措:优化产品结构、强化业务整合与协同、加速新业务发展、推动优势资源利用、打造集团层面新的竞争力, 力争在新业务、传统业务、核心能力方面取得突破。

具体来说, “十三五”时期, 东风公司将在六个方面实现重点突破。

一、新能源汽车。在研发和产业化上取得突破, 力争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占有率达到15%—18%, 争取与东风公司的地位相符合。

二、汽车金融。在汽车金融业务布局和规模上取得突破, 在现有的汽车信贷业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成为产融结合的“大金融业务”。

三、自主研发能力。东风的技术战略是“绿能+智能”, 在自主研发能力上取得快速突破, 到2020年自主研发综合能力国内领先, 2025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四、营销能力。在营销模式、网络布局、营销体系能力上实现突破, 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布局、品牌力强化、水平事业与金融体系支撑。

五、国际化能力。结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 在海外资源利用、海外基础建设和国际化体系能力建设上取得突破, 从一般性出口销售走向海外技术和资源并购、技术和产品海外输出。

六、智能互联。在智能制造和智能汽车研究布局上取得突破, 发展自主智能装备产品和技术, 建设东风智能制造体系, 构建东风未来发展的核心能力;以安全为核心, 集成智能化控制和信息技术, 分阶段开展东风智能网联汽车技术研究。

未来五年, 东风还将在在体制机制创新、集团管控优化、人才体系提升和企业文化强化上进行努力, 构建东风战略支撑体系, 确保“十三五”规划顺利完成。

8.聘请新闻顾问协议 篇八

乙方:_________

本着平等、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约定,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新闻顾问,并指定_________为新闻顾问联系人,负责与乙方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第二条 乙方担任甲方新闻顾问的工作职责范围:

负责参与制定甲方全年战略规划,制定品牌营销策划方案;

负责为甲方制定新闻运作方案;

负责为甲方进行新闻策划,新闻公关,媒体协调及提供危机公关处理方案等;

负责为甲方撰写相关新闻宣传稿;

负责每为甲方在本地主流媒体上发表篇企业形象报道或人物专访;

负责为甲方解答新闻传播中遇到的问题,必要时提供书面建议;

负责为甲方收集度的市场信息以及行业新闻资料,并对此提供点对点的市场咨询;

负责免费为甲方进行人次中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时间,地点,形式由乙方决定)

负责为甲方在会员之间相互传递商业信息;

受甲方委托,召开新闻发布会和产品推介会等;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在新闻媒体上推广企业品牌,宣传企业形象;

受甲方委托,协助甲方进行新闻媒体协调和职能部门协调;

受甲方委托,参与甲方商务谈判;

受甲方委托,为甲方输送中高级人才;

受甲方委托,办理其它新闻顾问工作相关事务。

第三条 合作期内,乙方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由知名专家学者,各企业,顾问单位和媒体要员共同参与的联谊会或座谈会。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新闻顾费_________元,自动成为乙方的一般(vip)会员并享有其相应权利和服务,在签定协议时顾问费用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凡是协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的服务及合作中甲方要求乙方进行的服务超过乙方承诺范围的,乙方有权另行收费,费用另议。

第六条 乙方受甲方委托外出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全额支付。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全部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双方若有争执,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若因为纠纷提起法律诉讼的,以本协议为主。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9.贷款顾问协议 篇九

贷款咨询及代理服务合同

甲 方:乙 方:

住 所:住 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为解决企业贷款问题,特委托乙方代理完成贷款咨询及代理服务工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完成其贷款咨询及代理服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安排专职人员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

(一)为甲方设计贷款方案,选择优选贷款品种和渠道。

(二)指导完成贷款文案和资料准备。

(三)代理贷款前置条件的达成。

(四)代理贷款相关资料的递送。

(五)代理贷款相关信息查询,相关资料的补充。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明确授权乙方从事上述服务内容。

2、负责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提供文件的真实性。

2、指定专人与乙方衔接,并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供上述文件、资料。

3、甲方不得单方擅自与乙方介绍的金融机构联系。

(二)乙方

1、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内容提供详细的咨询意见。

2、负责在甲方资料完备后,向有关方面递交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利用自身的社会资源推进贷款工作的顺利进展。

四、收费标准

1、为完成上述协议规定的工作,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完成上述工作的代理

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为:

2、乙方所收取的服务费用中不含第三方收取的审计费、评估等项费用。

3、甲方有权在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完成相应工作时,不再支付服务涉及的余款。

五、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个工作日内,甲方首先支付乙方元的押金,如该贷款最终没有办成,则乙方将押金退还甲方;如甲方中途停止办理,则该押金不再退还。

2、待金融机构的放款通知书下来后,甲方应根据贷款额度除押金外的其余部分服务费用元,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服务费用由金融机构在贷款额度中直接扣除)。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与本次合作所涉及内容及本协议条款进行保密。

2、甲、乙双方若有一方因泄密所带来不良后果,则由泄密方承担完全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办理不下来,并不退还甲方押金,则乙方需赔偿

甲方的违约金。

2、如乙方告之甲方贷款方案后,甲方中途停止办理,乙方除不退还甲方押

金外,甲方还要向乙方赔偿的违约金。

3、如乙方发现甲方单方擅自与乙方介绍的金融机构联系,并试图不想支付

服务费,乙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不退还已付押金。

4、如甲方贷款成功后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则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服

务费倍的违约金。

八、其它

1、双方产生争议后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2、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 方:乙 方:

经手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10.国开行与建行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篇十

6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建设银行在京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在银团贷款、资金交易、代理结算和金融创新产品、海外业务,以及教育、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医疗、环保等民生领域加强合作。国开行董事长陈元、副行长袁力,建设银行董事长王洪章、党委委员章更生出席签约仪式。

据介绍,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国开行和建设银行进一步提升合作层次、共同促进中国金融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双方将在过去良好合作基础上,利用各自优势,积极探索业务合作方式,不断创新金融产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据了解,作为我国中长期投融资主力银行,国开行长期致力于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民生领域以及国际合作领域发展,以融资推动市场建设和规划先行,注重控制风险,市场业绩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建设银行结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业务发展趋势,持续推进结构调整和经营转型,传统优势业务稳步增长,新兴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经营业绩表现良好,资产质量保持稳定,产品创新不断涌现,客户服务能力、核心竞争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

11.顾问协议书 篇十一

电话:

公司地址:

乙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

公司地址:

为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互利、诚实、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甲方的财务顾问及会计代理业务签订协议如下:

一、委托目的和要求

1.财务顾问: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负责为甲方项目部与财务有关的法定会计业务外的财税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及工商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2.财务代理:乙方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负责为甲方的财务会计代理记帐工作。

3.乙方负责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实施必要的会计及代理程序,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代理业务,出具真实、合法的会计报告。

2.乙方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3.在甲方提供的真实、合法的票据基础上,乙方业务代理工作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开展代理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代理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照本协议书约定金额及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

2.甲方按规定承担全部会计责任,乙方的代理责任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甲方的会计责任。但因乙方原因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三、特别约定事项

四、业务收费:

1.财务顾问年收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合同签订日预付元,年月日前支付余款。

2.财务代理每月收费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每月10日前据实支付。

3.乙方对甲方的验资、审计及评估工作的收费按乙方收费标准执行。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有关法律规定履行本协议相关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有权拒绝或终止履行本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违约一方应当承担他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

2.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对本协议具体内容的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向两方以外透露本协议有关条款。

3.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合作关系终止,但不影响本协议中约定的有关责任以及双方未尽的权利与义务的效力和相应的追偿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依照法律程序解决。

如在代理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代理工作如期完成的,需通过双方协商变更约定事项。

六、本约定书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联系人:联系人:

12.法律顾问服务协议 篇十二

一、乙方委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谨慎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继续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履行常年法律顾问应尽的义务,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二、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的服务范围(包括如下内容但不限于该内容):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书。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一般性的经济合同谈判。

4.应甲方要求,向甲方员工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培训服务。

5.为甲方了解债务人及业务相对人的资信和履约能力提供服务。

6.为甲方行使股东权利,对其参股、控股公司进行法律监控提供服务。

7.接受甲方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三、根据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乙方服务方式及保证:

1.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定期或者定期到甲方集中办理法律事务,如遇紧急情况,乙方律师随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有关服务情况,每年年终和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提供书面情况报告。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律师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保证不再给甲方诉讼、仲裁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但该诉讼、仲裁相对人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与乙方已经签订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的,则应另行议定。

四、甲方配合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一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负责与乙方律师联系。

2.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虚假或者不充分,虽经乙方律师应尽谨慎义务而仍未能避免出现的结论性错误,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律师办理甲方的事务时,甲方应无偿向乙方律师提供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律师服务费用的核定及支付:

1、甲方每向乙方支付顾问费__万元,付款时间为:__付款方式为:__

2、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所列服务不再收费。

3、乙方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需另行收费,但应给予相应优惠:

1)为甲方收购、兼并等资本运营行为提供服务。

2)重大项目的商事谈判、资产重组、产权界定,企业改制、转股权、项目融资等非诉讼业务。

3)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六、下列费用由甲方承担:

1.法院或仲裁机关收取的诉讼受理费、处理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以及该部门工作人员的差旅费。

2.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离开深圳市区赴外地的差旅费。

3.受甲方委托乙方律师调查取证时支付的调查费。

4.受甲方委托经甲方同意支出的其它的必要的费用。

七、乙方代理权行使:

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理每一具体法律事项,需由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相关代理手续,涉及甲方实体权益的重大事项,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特别授权后方可实施。

八、双方保密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经营管理情况,相关资料(含电脑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其它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案件需要外,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2.乙方在服务期间,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方案,专业论证方案以及提供的专有服务方式均为乙方商业秘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透露给任何其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甲方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终止而免除。

九、双方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所产生之合约,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13.朗盛与韩泰轮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篇十三

在协议框架下,朗盛与韩泰轮胎将在产品开发的初级阶段共同研发新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品以及提高轮胎性能的应用。

2008年起,朗盛与韩泰轮胎开展紧密合作,前者向后者长期供应高性能轮胎产品的核心原材料—溶聚丁苯橡胶和钕系顺丁橡胶。此次签署的新合作协议将进一步增进朗盛与韩泰的合作关系。

自韩国、欧盟和日本相继推出轮胎标签法,市场对于高品质轮胎的需求日益上涨,因此高性能轮胎市场增长迅速。2012年12月,韩国成为继欧盟之后第二个实施强制轮胎标签法的市场。韩国的轮胎工业和汽车工业对用于生产高性能轮胎的高性能合成橡胶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此外,日本于2010年推出自愿轮胎标签制度巴西将于2016年推出标签法,而中国和美国也正在制定相关的计划。

14.销售顾问服务协议 篇十四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基础

1.双方合作服务项目:

2.合同时间:

3.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月服务费为 3 万,支付月服务费时间为当月15日前。

二、乙方主要服务内容:整合营销传播策划

1.市场研究与监控:对市场竞争环境进行随时监控,定期提交研究报告和

策略性建议;

2.营销及活动策划顾问:对于项目营销及推广活动及时提出可行性策略,并监督执行;

3.项目整合推广策划执行:整合产品卖点,形成独特优势和内涵,制定总

体推广战略和阶段性推广策略,并负责所有广告和物料的创意设计;

4.销售团队招聘培训:面试复试甲方招聘销售人员,对营销团队进行定期

专业培训和考核,同时针对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直

至问题解决;

三、具体工作内容:

1.项目视觉系统的设计及规范

2.项目整合推广的市场研究

1)对竞争范围项目进行定性调查(销售策略、价格、卖点、产品设计、推广主题、客户流量、销售进度等);

2)提供分析报告和营销推广策略指引。

3.项目营销策略建议

3)销售策略的建议报告;

4)阶段性促销策略的建议报告。

4.项目整合推广策划

5)项目卖点提炼归纳;

6)项目营销推广阶段性主题制定;

7)项目整合传播策略、主要阶段媒介投放策略及排期。

5.销售现场包装及广告创意设计

8)项目推广所有推广物料的规划及设计

9)销售中心及工程现场的包装规划及设计

6.项目营销活动执行监控

10)项目营销活动的策划并制定执行方案

11)项目活动的组织和执行监控

7.营销团队的培训(培训安排根据项目推广需要,平均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

12)项目卖点销售口径培训

13)销售技巧培训

14)其他具体销售理念培训

四、服务小组人员及服务方式

1.品牌专案小组的组成:

 营销经理1名

 资深营销人员2名

 策划经理1名

 市场专员1名

 美术指导1名

 策划总监1名

2.营销小组的贴身服务:专业服务采用当地贴身服务模式与异地监控沟通

模式结合的方式。在服务期正式开始后,设立专职服务人员进驻甲方营

销现场,在销售的重要阶段确保每个工作日在营销现场保持沟通。同时,策划总监定期到现场举行会议,完成核心工作,确保专业服务品质。

3.营销小组的深度服务:服务小组在服务工作中须严格按照约定的工作计

划开展工作,全程跟进各项工作的进度并把握品质。即时对市场信息做

出专业的反应,随时扮演甲方市场战略的顾问。乙方的所有工作须确保

项目的稳健发展,所有的工作需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

五、甲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指派专人,作为营销及策划方面的对接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并协助乙方工作;

2.为乙方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背景资料和信息;

3.为乙方各阶段成果提出建议性要求,并在审定通过后及时给予书面确认;

4.及时向乙方支付报酬;

5.如果就委托项目内容、期限做出原则性改变的决策,应及时通知乙方,并采

取适当措施,便于乙方及时调整工作。

6.为乙方驻当地小组人员提供食宿及办公场地

六、乙方责任与权利

1.指定专人担任专家组总负责人,指派专人担任专门联络人;

2.按进度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保证质量,及时与甲方沟通;

3.按甲方提出的指导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阶段策划成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保密内容。

七、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当期款项;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中断,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拒付当期款项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完毕自动终止;

2.一方违约并承担责任后自动终止;

3.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要求中止。待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终止协议。

4.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时须以书面形式确定。

九、合同争议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以补充协议形式载明,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说明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仅视为达成策划意向。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

15.顾问聘用协议 篇十五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甲方聘

用为甲方特邀顾问。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及工作时间

1、本协议有期限自 月日起至年 日

止,期满作废。如需继续聘用,须提前一个月进行协商,重新签订聘用协议。

2、乙方的工作时间为:不坐班工作。甲、乙双方保证通讯畅通;

乙方需及时按照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工作职责由甲方制定,具体工作内容由甲方总经理安排。

三、工作报酬待遇

1、聘用期间甲方支付乙方薪酬为:/月(税前)。

2、甲方次月15 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3、因乙方属于兼职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任何险金费用。

四、保密责任

1、乙方在兼职期间,承诺担当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在兼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职位相对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

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它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

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乙方承诺,在甲方兼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参与和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有利益冲突的单位服务。不做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

2、乙方离职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乙方离职后仍对其在甲方兼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它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兼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严重违反工作(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履行工作的。

六、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月书面通知另一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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