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13篇)
1.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 篇一
广州市院前急救及心肺复苏现状与改进方法研究
目的: 研究广州市院前急救的现状并探索改进方法。方法: 1.通过调取广州市“120”指挥中心的储存信息,回顾性分析10年来广州市院前急救疾病谱。2.设计心肺复苏急救知识调查问卷,对1500名广州市民进行抽样调查:通过120指挥中心对广州市院前急救人员进行问卷调查。3.按照2005年心肺复苏指南要求,制作心肺复苏教学光碟;通过随机对照实验,比较光碟教学与现场讲解示范教学的效果。4.研制心肺复苏计时器,随机对照试验比较计时器组与回忆时间组的误差,检验计时器的作用。5.参照国内外院前急救病历,设计适合广州市需要的院前急救病历。6.采用SPSS10.0统计软件包进行统计分析,统计描述采用均数±标准差,统计分析采用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Person相关、线性回归等方法。P<0.05视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 1.广州市院前急救疾病谱的改变1.1广州市院前急救业务量迅速增加:1996年-2006年院前急救患者增加3倍;1996年.2006年院前出车次数增加3.7倍。1.2猝死是院外死亡的原因,中青年男性为主:10年来,猝死在院前死亡构成比增加23%;猝死的死亡率为100%:猝死以男性为多;15—50岁男性构成比最大。2.广州市院前急救系统存在的问题 2.1技术2.1.1需大力普及对市民的心肺复苏教育:市民参与心肺复苏培训率平均不到1%急救意识平均得分55.2分,急救技能得分33.0分,急救意愿得分65.7分。2.1.2需提高医护人员心肺复苏技能 2.1.2.1医务人员的急救知识可以满足目前工作需要:医务工作者参与CPR培训率为85%,急救意识平均得分78.8分,急救技能80.5分。2.1.2.2非急救专业的医疗、医技人员的急救意识、急救技能比急救专业的差:急救专业医务工作者急救意识得分83.5分,急救技能得分88.8分;非急救专业医务工作者急救意识得分73.3分,急救技能得分为71.7分。2.2时间 2.2.1急救反应时间较长:不到1%的医院急救反应时间<6分钟,20%的为6—10分钟,35%的为10—15分钟,31%的为16—30分钟,6%的大于30分钟。2.2.2"120”指挥中心信息不够精确,影响急救反应时间:只有25%的院前急救人员认为指挥中心信息非常准确。2.2.3急救人员是院内反应延迟的主要原因:49%的人认为担架员是院内反应延迟的主要原因,35%认为是车辆原因,14%为医生护士原因。2.2.4普通车不让车是院前反应延迟的主要原因:69%的人认为院前急救过程中,不让车的现象非常普遍。3.CPR.教学探索 3.1不论何种方式,培训后比培训前有明显差异:培训前急救知识总平均分为43.3±11.6分;培训后急救知识总平均分为68.8±11.9分,p=0.000。3.2光碟教学比传统教学方式效果有优势:光碟教学后急救技能平均分为71.1±13.4分;传统教学后急救技能平均分为62.4±17.0分,p=0.002。4.计时器的研发可以提高utstein登记模式登记的准确性 4.1计时器可以减少因回忆引起的误差:回忆时间组总体误差为21.4±24.7秒,计时器组总体误差为3.57±4.58秒,两者之间有统计学差异,p=0.000。4.2计时器可以减少因操作项目与操作时间较长而引起的误差:回忆时间组与计时器组误差值随着操作时间较长而逐渐增大,相关系数分别为0.548、0.288;回忆时间组与计时器组误差值随着操作项目增多而逐渐增大,相关系数分别为0.513、0.220。5.电子病历的设计 5.1本研究制作的院前急救病历比目前广州市院前急救病历更完善:新病历以选择为主,避免缺项漏项,减少了书写项目,增加知情同意,降低医疗风险,可以实现病历数据化管理。5.2本研究制作的院前急救病历比其它地区的院前急救病历有独特的优势:以选择项目为主,创伤与心肺复苏治疗措施具体化,符合广州市院前急救疾病谱的研究需要。结论:
1、广州市院前急救任务增长迅速。
2、广州市院前急救网络急救反应时间较长,需从调度信息的准确性、院内人员反应性、道路堵塞、市民让车意识等方面进行改善。
3、需在非中心城区合理增加三级医院。
4、猝死是院外死亡的主要原因,以中青年男性为主。
5、医疗人群比非医疗人群急救知识掌握情况好;急救专业的医疗人群比非急救专业的掌握好。
6、非医疗人群急救意愿强烈,但参与心肺复苏培训率低、急救意识淡薄、急救技能落后。
7、非医疗人群中,在校学生与特殊工种人群是心肺复苏培训的重点对象。
8、不论何种教学方式,培训都可以提高被培训人员的急救知识。
9、与传统教学相比较,光碟教学有相同的教学效果,并且具备内容规范、可远程传播、重复性好等优点。
10、使用心肺复苏计时器可以明显提高填写utstein登记模式登记表的时间准确性。
11、本研究设计的院前急救病历比广州市现有的院前急救记录更完善,具有可行性。
2.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 篇二
关键词:院前急救,人才,急救体系
院前急救是在接到呼救信息后用最短的时间赶到现场,对患者采取最及时有效的救护措施,然后安全迅速的将患者转送到医院,在送院途中持续对患者进行救护。抢救急重患者的首要环节就是院前急救,院前急救是用最短的时间,使用最好的技能和最少的资源来挽救患者生命,减轻患者的痛苦。它具有时间短,工作环境差,疾病类种多,病情复杂,风险度高,以及涉及的社会层面广等特点。因此,院前救护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医学急救知识和综合素质,熟悉各类疾病并有广泛的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需要有良好的反应能力和病情鉴别能力,还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做到很好的与患者和医生沟通。在院前急救中,一方面患者病情的多变性和复杂性,另一方面,药品种类的局限性,病情的难判断等都加重了救治的任务,更很难保证能够让患者或患者家属及时详细的了解所有细节,所以沟通能力的加强很重要。还有,团结协助能力也是很重要的,由于院前急救医务人员较少,抢救过程中经常有患者家属参与院前急救和患者送院的全过程,家属一般会更密切的关注甚至监督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因此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和沟通协作能力尤为重要,以免引起家属的误解,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如何加强院前救护人员的培养,有如下几点建议。
1 加强各类人员的院前专业技能培训
1.1 急救医疗专业人员
(1)不断提高急救理论知识的水平。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大量的高科技车载急救设备被应用在院前急救工作中。急救医务人员要想跟上急救医学的发展,就必须不断的更新专业知识。可以请有经验的主任医师来讲授急救专业知识,也可以派救护人员去参加各种医疗急救培训班,还可请主任医师结合患者的病例给急救医务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大家学习创伤、呼衰、心衰、中毒等专题及呼吸机的使用等,如遇到重大抢救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大家进行成功经验和不足之处的总结,使大家共同学习共同提高[1]。(2)培养急救医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在急救过程中,经常有患者家属参与院前急救和患者转送的全过程,会较为关注院前急救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和态度,参与急救的家属大多会因为患者的疾病而心情焦虑,情绪急躁,同时又缺乏相关的医学常识,很可能会在救护的过程中,和急救人员发生各种冲突。因此急救医务人员在救护过程中要善于与患者及家属做好沟通工作,对于一些重症的患者,救护人员应该富有同情心,如抢救无效时,患者家属心理压力很大,耐心的对患者家属做好解释,以避免各种院前纠纷的发生。(3)院前急救专业技能培训。院前急救和院内抢救的无缝对接,对抢救患者的生命至关重要。因此,对急救人员来说,能否熟练掌握院前急救的各种技能至关重要,这就需要急救中心对院前全体医护人员反复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心电监护、气管插管等的单项培训。定期组织综合性的急救演练。制定2人组或3~5人组进行常见的急、危、重症疾病的抢救程序,训练急救医务人员应对突然事件的应变能力。努力做到全体急救医务人员均能熟练使用各种车载急救设备。
1.2 调度人员
调度人员是求救者发送信息的最先接收者,他要及时、准确的对急救信息和求救者的病情进行判断,对于病情紧急的求救者给与相关的远程医疗自救指导,并告知等待救护车到来。同时用最快的速度给急救车司机和急救医务人员发送求救信息,并对他们的院前急救工作进行一定的指导,包括:(1)为出诊的急救医务人员提供患者的重要信息,或患者有特殊需要的医疗设备及药品。(2)准确的为急救车司机发送求救患者的详细地址和能快速到达的最近的行车路线。(3)及时了解现场的急救情况及途中的救护情况,并协调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的合理衔接,如遇到重大特殊的突发事故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执行其指挥命令[2]。以上都是院前急救中的重要环节,它的执行程度和效果直接影响院前急救的质量。因此作为一个优秀的调度员,需要了解各类急重病的特点,熟悉本地区医院的分布及类型,及熟悉本地区的道路交通环境,具备同情心、协调能力,更应该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
1.3 驾驶员与担架工
(1)救护车司机。急救车属于特种车辆,要求司机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良好的反应能力,同时还需要具备一些基本的救护知识和技能,在必要的时候能配合急救医务人员,更好的完成院前急救工作。但急救司机的本职工作必须保障驾驶和车辆安全,驾驶疏忽或者车辆故障都可能给院前急救带来不可预测的后果,直接关系到院前急救的效果及全车人员的安全。(2)担架工。在我国一些老式小区,没有电梯,一旦出现危重患者就需要扶、背、搬等运送手段。因此必须对担架工进行搬运患者注意事项和担架使用方法的培训,比如脊椎骨折患者,重度休克患者等[3]。只有让担架工具备更多的安全意识,才能更好的防止事故的发生。
1.4 加强普通大众的自救互救知识
(1)在社区中开展普及教育:政府应该在社区中更多的宣传和普及各类常见疾病的急救措施,也可以通过各类媒体或举办社区免费培训班,提高大众对突发急救的应对水平,更有效的提高黄金时间内救治成功率。(2)对“重点人群”的培训:公安巡警、消防武警、出租车司机、地铁公司等是所谓的特殊人群,他们多是第一目击者,因此在这些重点和特殊人群中普及急救知识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社会人群对突发院前事故的应变能力[4]。
2 提升急救人才的素质
每个急救单元的医护人员都应该有深切的同情心,人道主义精神和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感,并且有着时间就是生命的意识,除此之外还应具备全面的急救知识和应变能力。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接到急救信息立刻出发,还要发挥团结协作精神与所有的院前急救医务人员一起齐心协力,尽最大的努力去挽救每一个生命。
2.1 培养政治素质
每一个急救医务人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患者着想,为患者负责,尽可能为患者减轻痛苦,尽自己的职责本能,以专业的急救技能和有条不紊的救助过程让患者得以安心并以和蔼,自信和亲切的态度对待患者,让患者感到自己受到尊重、关心和关注,并由此对急救医护人员产生信赖。
2.2 必须掌握扎实的基本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
在院前救护过程中,合理的分工和配合尤为的重要,如遇到有大批伤员的突发事件,医务人员也必须快速的完成急救工作。因此,急救医务人员必须掌握丰富的医学专业知识和娴熟的急救技能,并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训练提高自身的医学水平和职业技能。
2.3 提高心理素质
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相比,工作性质更为复杂,要在不同的时间、地点、环境以及患者和家属对医疗服务的严格监督下进行,其社会性强、随机性大、病情程度复杂等特殊性,这要求医务人员在急救过程中能采取正确的急救手段,积极主动、配合默契、分工明确,做到有条不紊的完成急救任务。与此同时还应该注重跟患者的沟通与交流,急症患者通常会情绪低落,焦躁不安,悲观并担心自己有生命危险等不良心理因素。此时急救医务人员应该以专业的急救技能和有条不紊的救助过程让患者安心,安慰和关怀患者,使他们对医务人员产生信赖,让他们积极的配合急救医务人员的工作。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急救途中患者治疗无效身亡时,其家属可能会因为情绪激动而指责急救医务人员,经常出现家属动手殴打和辱骂急救医护人员。因此,急救医护人员与患者及其家属积极沟通并合理解释患者的病情是非常重要的。提高急救医护人员的职业能力和加强沟通能力尤为重要。
2.4 掌握各类车载急救设备的使用操作技能
现代的医疗设备已经越来越先进,一辆好的救护车一般具有现代的监测设备和各种基本的生命救治仪器,急救医务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对这些仪器的使用操作技能。
3 建立“教学、医疗、科研”三位一体的医学学科体系
3.1培养优秀的急救医务人员非常重要,建议对高等医学院的学科教育进行改革,增设急救医学专业,专门针对院前急救,从根本上改善我国急救医学发展相对落后的状况。并尽快使急救医学在教育培训项目、方式及发展方向上与国际接轨,培养一些复合型的急救医学人才[5]。
3.2在国内的综合医院建立独立的急救医疗机构,并加强对急救医疗的科学研究。相关的管理部门应该大力支持急救医学在课题上和项目上的研究发展。3.3加强急救专业人才的梯队建设:(1)积极落实编制,以岗定人。(2)在学历、职称、数量、年龄上注重人才结构的合理化。(3)有计划的引进和培养急救医务人才。
3.4形成急救医生专业进修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1)积极鼓励和组织在职急救医生参加各类培训学习班;(2)对没有受过急救医学专业教育的急救医生进行专业的定向的急救专业学习;(3)对接受过急救医学专业学习的急救医生进行规范化的培训,特别是培养其急救意识和培训其急救综合技能。3.5更加关注急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从政策上给予他们各方面的支持,比如建立独立的急救专业系统的职称评定,生活和学习上的支持,工资制度的改变,比如实行岗位年薪制度等。
4 总结
我们应该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来规范院前急救机构及行为,并对这些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反馈检查,经常组织急救医务人员进行学习和讨论,并进行定期的考核,对考核未通过者要有相应的惩罚措施。找一些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并组织大家进行成功经验的总结和不足之处的总结。形成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强化工作纪律和锻炼急救医务人员的体制和机制。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外出人员必须保持院方能够随时与其联系,以确保发生突发事故有大批伤员时,能够及时赶回参与救援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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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恶性心律失常的院前急救治疗研究 篇三
【摘要】目的:恶性心律失常的院前急救治疗研究。方法:本文选取我院(中心)于2013年08月~2014年08月收治(救治)的50例恶性心律失常患者,将其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对照组采用常规急救治疗方式,治疗组采用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结果: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00%,对照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72.00%,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恶性心律失常患者采用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开展治疗过程,疗效更好,过程更加安全、合理,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关键词】恶性心律失常;院前急救;治疗研究
【中图分类号】R722.12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5)03-0216-01
恶性心律失常一旦发病后会对患者产生非常大的损害,同时这种疾病的病情是非常严重的,起病也是非常危急的[1],这类型疾病一旦发病后很容易在短时间内出现恶化情况,临床中冠心病、心力衰竭以及心肌病等都是比较容易引起心律失常的疾病。下面本文选取了我院(中心)进行治疗的50例恶性心律失常患者,分别采用常规急救治疗方式与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现资料统计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临床资料
本次试验选取的患者均为2013年08月~2014年08月在我院(中心)进行治疗(救治)的50例恶性心律失常患者,每组各25例。其中男28例,女22例。治疗组,年龄40岁到80岁之间,平均年龄(57.92±13.34)岁。对照组,年龄40岁到80岁之间,平均年龄(57.63±13.63)岁。其中一共有20例冠心病患者,15例病毒性心肌炎患者,13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剩下的2例是风心病患者[2]。两组患者一般临床资料相比,无显著差异性(P>0.05),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急救治疗方式,主要是患者入院(呼救)后进行常规的心电图监测以及药物治疗等方式。
治疗组采用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在开始院前急救治疗过程后,第一,需要在第一时间接通紧急救助电话[3],然后通知相关科室以及医生的(医生)基本情况,由护理人员和医师共同组成急救小组,这些小组人员快速的赶往现场,并且在途中利用电话及时的向家属了解患者的病情基本情况。第二,到达现场后,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对患者进行心电图检测,及时的向患者家属询问患者的病情基本情况以及病史情况等,准确的对患者的临床症状进行记录,然后为疾病诊断过程提供重要的依据,当患者确诊为恶性心律失常疾病后,需要辅助患者采取平卧位姿势,对其给予镇静、吸氧等基础治疗过程[4],立即建立静脉通道,对患者采用扩充血管类药物。第三,患者开始抗凝(血小板)治疗过程中,抗凝(血小板)药物通常选择奥吉娜(阿司匹林)药物进行服用,一般剂量控制在300毫克。同时对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进行密切监测,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后需要做好相应的时间和症状记录。对于一些病情比较严重的患者,需要给予心肺复苏治疗方式,之后采用胺碘酮溶于到葡萄糖溶液中进行静脉滴注治疗,其药物用量为150毫克的胺碘酮溶于10毫升的葡萄糖溶液中,确保在10分钟之内静脉滴注完成。
1.3观察指标及疗效评价标准
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临床疗效判断标准:治疗显效表现为患者的临床症状消失,生命体征基本恢复正常,同时患者的低血压、心动过缓等反应得到明显改善[5];治疗有效表现为患者的临床症状明显减少,生命体征明显好转,同时患者的低血压、心动过缓等反应改善;治疗无效表现为患者的临床症状没有减少,生命体征没有好转,同时患者的低血压、心动过缓等反应没有改善。
1.4统计学处理
本次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分析,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组间对比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显著性,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对比
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00%,对照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72.00%,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如表1所示:
表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结果对比(%)
组别例数显效有效无效总有效率治疗组2510(40.00)14(56.00)1(4.00)24(96.00)对照组2510(40.00)8(32.00)7(28.00)18(72.00)P >0.05<0.05<0.05<0.052.2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对比
治疗组患者中有1例出现了低血压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00%;对照组患者中有3例出现了低血压症状,2例出现了心动过缓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0.00%;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胺碘酮是一种临床中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心律失常疾病的药物,胺碘酮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对患者的血管起到有效扩充的效果,同时可以对患者的心肌起到保护作用,在临床中对患者造成的不良反应较少,因此在院前急救工作开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疗效。
本文选取了我院(中心)进行治疗的50例恶性心律失常患者,分别采用常规急救治疗方式与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结果,结果发现治疗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00%,同时治疗组患者中有1例出现了低血压症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00%,其对应指标结果都明显優于对照组,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这表明了恶性心律失常患者采用院前急救治疗方式开展治疗过程,疗效更好,过程更加安全、合理,值得在临床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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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 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急救中心(站)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院前急救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院前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记录。
第三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建立急救病历管理制度,在急救中心(站)和分站设置专门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急救病历的保存与管理。
第四条 急救中心(站)严格管理病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窃取、抢夺病历。
第五条 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患者就诊的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同意后查阅。阅后应当立即归还。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六条 院前急救病历应进行编号管理,标记页码。
第七条 急救医生必须在每班次结束时向急救中心(站)或急救分站上交本班次全部院前急救病历。
第八条 院前急救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时,应由急救中心(站)指定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第九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息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三)保险机构;
第十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按照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急救中心(站)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第十二条 急救中心(站)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院前急救病历、院前病情告知书、院前院内交接记录单。
第十三条 急救中心(站)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应当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院前急救病历的部门(人员),将需要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急救中心(站)应当加盖证明印记。
第十五条 急救中心(站)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急救中心(站)负者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专兼职人员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急救病历。
封存的病历由急救中心站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十七条 急救中心站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急救之日起不少于5年
5.院前急救的护理管理 篇五
(1)出诊不及时。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诊,主要原因是急救意识淡薄,出诊速度慢。(2)急救物品准备不完善。救护车必备的物品、药品、仪器准备不完善,如氧气筒内氧气不足、除颤仪未充电等;或者救护车不能直达现场,医护人员未能根据病人病情从车上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到现场,如心脏病病人家里呼救,护士未带心电图机到家。这些原因影响了病人的救治。( 3)现场急救处理不当。护士急救专业知识欠缺,技术操作不熟练,影响了院前急救质量。如心肌梗死病人没有限制活动,加重了心脏负担而造成严重后果;气管插管球囊注气不足,影响了通气效果。(4)与家属沟通不到位。病人病情危重,但没有及时与家属沟通,没有履行告病危签字手续,而引起纠纷。(5)转运途中易出现的隐患。对病情的发展无预见性,观察不细致,病情变化不能及时发现,积极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如昏迷病人痰液堵塞没能及时发现,窒息死亡。( 6 )出诊记录有缺陷。记录不及时,事后补记误差大,与医师记录不一致;出诊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开始抢救等时间记录不准确;内容记录不详细,病人病情变化、实施各项护理措施等记录不全面;种种原因造成家属对救治有怀疑时,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据。(7)消毒隔离工作不到位。医院感染意识淡薄、知识缺乏, 不能很好的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传染病病人救治转运后,对救护车和污染物品终末消毒程序不了解,不能及时完成消毒工作。
6.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篇六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
(一)院前急救的任务(二)院前急救制度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
(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岗前教育制度、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十一)查对制度▲
二、急诊科
(一)急诊管理的任务(二)急诊室工作制度▲(三)抢救室工作制度▲(四)急诊观察室制度▲(五)首诊负责制 ▲(六)抢救制度(七)急诊会诊制度(八)值班、交接班制度
(九)急诊科病例(疑难、死亡)讨论制度(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十一)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一、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一)调度员职责
(二)急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三)驾驶员职责
(四)服务队人员职责
(五)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
二、急诊科人员职责
(一)急诊科主任职责
(二)质控小组组长职责◎
注:“▲”为卫生部要求
其余为医院管理指南 “三甲”医院评审标准及本院要求
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二)《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四)《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五)《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六)《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七)《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八)《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九)《医疗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十)《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十一)《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
(十二)《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试行)实施细则》(十三)《处方管理办法》
(十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十八)《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十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二十)《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二十一)《艾滋病防治条例》
(二十二)《医务人员艾滋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二十三)《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二十四)《江西省肺结核病人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二十五)《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二十六)《人体器官移植条例》
(二十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二十八)《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二十九)《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规范》(三十)《临床输血技术管理规范》(三十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三十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三十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药学相关法律法规
(一)(二)(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五)《《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七)《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八)《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九)《江西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办法(暂行)》(十)《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
(十一)《江西省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及分级管理办法》
院前急救相关工作制度
一、院前急救的任务
院前急救的功能是维持伤病员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痛苦,稳定病情,防止再损伤,降低伤残率,以及快速安全转运。
1.对呼救伤病人进行现场急救和运送,要求接到呼救电话或其它方式信息后救护车立即出动医务人员要随车前往,尽快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治后,迅速安全将病人送到医院。
2.对各类灾难遇难者进行院前急救,例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战场救护等,在现场救护并组织合理分流运送
3.特殊任务救护值班,例如;大型会议、比赛等,发生情况按上述情况处理。
二、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1.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2.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3.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4.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5.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6.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7.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8.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9.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10.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11.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12.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13.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三、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四、医院感染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必须对病人开展医院感染监测,以掌握本院医院感染发病率、多发部位、多发科室、高危因素、病原体特点及耐药性等,为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采取前瞻性监测方法进行全面综合性监测。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书面汇报和反馈。
3.每年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估,开展医院感染的漏报调查,调查样本量应不少于每年监测人数的10%,漏报率低于20%。
4.对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其抗感染药物的敏感性进行监测。5.有条件的医院可开展目标性监测。监测目标应根据本院的特点、医院感染的重点和难点决定。
6.医院感染发生率低于1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低于0.5%。7.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医院必须对消毒、灭菌效果定期进行监测。灭菌效果合格率必须达到 100%,不合格物品不得进入临床使用部门。监测方法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接触破损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和接触皮肤、黏膜的医疗用品,应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8.血液透析室: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当检查结果超过规定标准值时,须再复查。
9.环境卫生学的监测
环境卫生学监测:包括对空气、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监测。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病房、血液透析室、供应室无菌区、治疗室、换药室等重点部门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当有医院感染流行,怀疑与医院环境卫生学因素有关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监测方法按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符合国家规定。
五、医院感染的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病人使用的吸氧装臵、雾化吸入器、氧气湿化瓶、呼吸机面罩、管路和婴儿温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湿化瓶应为灭菌水,每日更换或消毒。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筏等可拆卸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5.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6.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7.医院应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人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六、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的监督管理。2.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拟购入的消毒、灭菌药械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具体负责医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消毒、灭菌药械使用效果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并提出改进措施。
4.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对审核意见进行采购,按国家规定查验所需证件,监督进货质量。
5.医院必须建立消毒、灭菌药械的采购和出入库登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6.医院自配消毒药时,应建立消毒剂使用登记册,登记配制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日期、操作人姓名等内容,并严格按照无菌技术操作程序和所需浓度配制。
7.医院使用消毒器械时也应建立使用登记册,登记消毒对象、消毒时间、操作者和定期消毒效果的监测结果以备查验。
8.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械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消毒对象、更换时间、影响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9.禁止医院使用过期、淘汰、无合格证明的消毒、灭菌药械。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购入和试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2.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认真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临床应用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3.医院采购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的三证复印件应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建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登记制度。
4.在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时,必须进行验收,除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应与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相一致,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5.医院设臵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库房,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失效期的先后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禁止与其它物品混放,不得将标识不清、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到临床使用。
6.临床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前应认真检查,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有无不洁等不得使用;若使用中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均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7.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8.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臵。
9.对骨科内固定器材、心脏起搏器、血管内导管、支架等植入性或介入性的医疗器械,必须建立详细的使用记录。记录必要的产品跟踪信息,使产品具有可追溯性。器材条形码应贴在病历上。
八、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应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严格的管理,未经消毒或无害化处理,不得排放、清淘或作农肥。2.医院必须设臵污水、污泥处理装臵,并有专人负责。
3.污水处理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正确掌握有关卫生知识及设备操作技术。
4.处理后的污水、污泥应符合国家《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并定期检测。5.化学毒性废物的管理遵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遵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放射防护条例》执行。
九、医院感染的防护管理制度
1.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及《消毒技术规范》制定以下内容: 1.1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符合要求(工作帽、白衣,必要时戴口罩、手套、隔离裤、隔离鞋、防护镜、防护面罩)。
1.2工作人员的发生医院感染事件以及锐器伤、化学烧伤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
1.3在进行消毒工作时工作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2.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环境的保护,完成操作或离开工作区域时应及时摘手套,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和医院外环境。
3.医院感染实行分级防护的原则 3.1基本防护 适用对象:在医院传染病区、发热门(急)诊以外的从事诊疗工作的医护技人员
防护配备:白大衣、工作裤、内层圆领工作服、工作鞋、戴工作帽和医用口罩。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3.2加强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等可视污染物的操作时的医、护、技人员;进入传染病区的医护技工作人员;传染病流行期间的发热门诊、SARS病房的工作人员(医、护、技、工、勤);转运疑似 SARS和临床诊断 SARS病人的医务人员如司机。
着装要求:在基本防护的基础上根据诊疗危险程度,使用以下防护用品。隔离衣(进入传染病区时)、防护镜(进入传染病区时,进行可能被体液喷溅操作时)、外科口罩(进入传染病区时)、手套(医技人员皮肤破损或接触体液、血液可能污染时)、面罩(有可能被体液、血液分泌物喷溅时、鞋套(进入传染病房或病区)。
3.3严密防护 防护对象:进行有创操作如给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进行气管插管、切开吸痰时。防护要求:在加强防护的基础上,可使用面罩。
十、医院职工培训考核制度
(一)岗前教育制度
1.医院要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2.上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政治思想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疗卫生工作概况及所在医院情况;现代医院管理和发展等有关内容。
3.岗前教育要经院方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其他新上岗的职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5.岗前教育集中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结合起来。新上岗的医务人员在试用期内,除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转正前作出评价。
(二)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1.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院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难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
2.医院对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工作,应设专人管理,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建立技术档案。
3.医院和科室应制订出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以及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
4.对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强调强化从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可采用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深化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
5.医院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一年一次。对培训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应予奖励。
十一、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1.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臵前查;服药、注射处臵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1.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1.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1.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2.手术室
2.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术前用药以及所带的病历资料。
2.2实施麻醉前,麻醉师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在麻醉前要与病人主动交流作为最后核对途经。
2.3手术切皮前,实行“暂定”,由手术者再次核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手术方式后方可开展手术
2.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2.5除手术过程中神志清醒的患者外,应使用“腕带”作为核对患者信息依据
3.药房
3.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医师签名是否正确。3.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4.血库
4.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逐步推广使用条形码进行核对。
4.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5.检验科
5.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5.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5.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以及标本的质量。5.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6.病理科
6.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6.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6.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6.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7.医学影像科
7.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7.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7.3使用造影剂时应查对病人对造影剂过敏 7.4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8.理疗科及针灸室
8.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8.2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8.3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8.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9.供应室
9.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9.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9.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9.4高压消毒灭菌后的物件要查验化学指示卡是否达标 10.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0.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10.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10.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11.其他科室
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急诊科相关工作制度
一、急诊管理的任务
急诊科的主要职能是处理和研究各种急性病、慢性病急变和急性创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及其引发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的治疗和抢救等工作。具体来说,它承担急诊、急救医疗护理工作、急诊救护人员培训、急诊医疗护理科研工作等任务,但其首要任务是保证及时、迅速、准确地抢救急、危重症病人。
二、急诊室工作制度
1.医院要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臵、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2.各级各类医院均应设臵急诊科(室),实行 24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臵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3.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 3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臵固定位臵,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提高救治水平。要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10.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臵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三、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臵,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设有危重症抢救流程图。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臵,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四、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五、首诊负责制
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病人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病人,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病人,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二线医师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须由责任医师(必要时由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六、抢救制度(重危患者抢救常规)
1.抢救工作须组织健全,分工周密,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分秒必争。
2.在抢救中应由急诊科主任、护士或在场的最高职称的医生担任组织抢救工作,参加抢救的人员应服从指挥,准确地完成各项工作。抢救过程应严格执行正规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
3.必要时由医院组织抢救组进行抢救,在听到抢救的呼叫讯号后,参加抢救人员立即奔赴急诊科参加抢救工作。
4.经抢救后病情允许移动时,应迅速送入监护室或病房。如需继续抢救或进行手术者,应预先通知病房或手术室做好准备。留监护室继续抢救治疗者,待病情好转后再送入病区。
5.凡经抢救的患者,应有详细病案及抢救记录,抢救工作告一段落时,应作小结。
七、急诊会诊制度
1.如遇需其他科室处理的重危病人,首诊科室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口头交接班。
2.紧急情况下,经治人员或科室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人员须于5分钟内到达邀请科室。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大批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再补写会诊单及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3.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注以“请××科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嘱其及时到达会诊地。
4.会诊时,急诊经管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5.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由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八、急诊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医师必须准时接班,和交班医师及其它医师认真做好病人的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病人需在床边进行,并做好每日交接班记录。
2.对于重危病人,交接班医师必须及时完成书面交接班的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接班医师需检查科内各项抢救器械及通讯工具工作状况,以免出现故障,影响抢救。4.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
5.值班医师对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及时作书面记录,并根据病情需要,可通过医务科、总值班、科主任组织非值班本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协同抢救。
6.对于其它科室的会诊要求,必须及时会诊,并有相应记录。
7.各科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必须离开时须告知去向,保持通讯通畅,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8.值班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干与医疗业务无关的私活。
9.各科轮转由科主任确定,在轮换前一工作日完成交接班工作,对于危重、疑难病人应在床边进行。
九、急诊科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急诊科每月进行一次重危、疑难、死亡病例讨论,认真做好记录。2.遇危重及三次诊治不能确诊的病例或死亡病例,应随时会诊,及时讨论,以便总结经验,提高对重危、疑难等病例的诊断正确率和抢救成功率。
3.讨论由急诊科各相关人员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4.重点对病因、病理、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及救治要点及各科协调配合等进行讨论评价,特别对不足之处应及时整改。
5.必要时应随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抢救和讨论,被邀请科室不得无故推诿。
6.讨论时注重新技术、新方法在急诊、重危、疑难病例诊断和治疗中的应用,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应用。
十、留观病历书写制度
1.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接诊经治医师书写留观病历。
2.一般项目:姓名、性别、年龄、床号、职业、住址、工作单位、婚姻 情况。以上各项均需详细填写。年龄以周岁计,一岁以内月计,一月以内以日计。职业应注明工种。
3.留观病历:包括留观病历首页和留观病程录两部分。首页为表格式,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既往史、个人史、婚姻、月经生育史、家族史、体检、初步诊断,医师要签全名,入院观察日期具体到分。留观病程录内容和基本要求同住院病历病程录,按照《江西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
4.病人出院,要书写出院录,要明确病人去向及出院医嘱,留观病历由急诊科统一管理、保存。
十一、病人入院护送制度
1.急诊科为急、危重病人入院设立了绿色通道:全体人员必须有急诊、服务、窗口意识,熟悉急诊科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坚守岗位。
2.对急、危重病人来急诊科就诊,医务人员必须在急诊科门口接诊,态度和蔼,用语文明。
3.凡急、危重病人接诊后严格按照各项抢救程序做好急诊抢救工作,陪同并护送病人做必需的检查,对严重颅脑外伤、胸腹联合伤、大出血等在抢救的同时做好术前一切准备,必要时送入手术室,危重病人电告病房做好床位准备及抢救的准备工作,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协助办理入院手续,护送入院。
4.护送患者时应注意安全、保暖、人文关怀,途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保持输液、用氧及各管道通畅,对外伤骨折患者注意保持体位,减少痛苦。
5.传染病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送入病房后要进行终末消毒。
6.送入病房后,应向病房医务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如病情诊断、用药处臵、生命体征、辅助检查、各管道通畅情况。
7.接待病人、家属的咨询、问讯,指导医院路线、方向。
院前急救人员岗位职责
(一)调度员职责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执行医疗规章制度。
2.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测试通讯设备,当班不得擅自离岗,呼叫电话十秒内(铃声2次)必须应答。
3.接到急救呼救信息后,问明地址、联系电话,判断病情及现场情况,合理派出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做好记录。
4.遇到重大灾害事故呼救时,首先问明情况(如: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种类、伤亡人数和程度、联系人及电话等)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急救车辆,同时汇报院前急救站领导或值班领导。
5.做好通信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工作,发生故障时,向领导报告,立即采取措施,保证通讯畅通。
6.急救通讯设备不得用于非急救通讯。
7.调度人员在工作之际,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规范,努力提高调度、指挥、协调能力,做好调度和指挥工作。
(二)急救医护人员岗位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抢救成功率。2.在急救中实行医生负责制,充分发挥团队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3.熟练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操作常规,积极妥善处理好院前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医生要将病情、治疗方案、转送医院及时告知病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转送中做好途中监护工作。
4.病人转送至医院急诊科或其它科室后,必须与当班医务人员交代患者病情和用药情况,写好院前急救病历,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制度。
5.保障设备完好,提高使用率,及时补充药品和器材,保证病人得到有效的救治。按常规进行器械与车厢消毒。
(三)驾驶员职责
1.急救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院前急救事业,认真做好院前急救运输工作。
2.保护救护车内各种配套设备,做好出车前检查和日常保养与清洁,保证救护车完好。
3.熟知本地区交通道路情况,服从调度室下达的各种急救指令,迅速出车。4.主动配合医生、护士,共同完成急救任务,如病人无家属在场,负责联系病人家属。
5.严格遵守物价规定,合理收费。6.不准私自动用救护车。
7.积极主动参加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驾驶技能。8.车辆发生故障时及时报修,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上路。
(四)服务队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积极热情,认真负责。
2.认真接受院前急救常识的培训,掌握基本急救技能。3.听从医务人员指挥,完成病人的搬运、转送工作。4.保持工作服及担架清洁卫生。
5.正确搬运病人,保证病人搬运途中安全,防止不良事件发生。
(五)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主要职责
1.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3.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4.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5.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6.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7.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8.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9.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10.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11.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12.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急诊人员岗位职责
(一)急诊科主任职责
1.在院党委、院长领导下,负责急诊科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业务技术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和医疗护理质量监控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和总结。
3.负责组织并参与急诊伤病员的诊治、危重患者的抢救、复苏与监护,适时组织院前急救。4.组织指挥大批创伤、中毒等重大急诊病人的救治,并及时向医务科和院领导报告。
5.经常检查急救药品、器材的使用、管理情况。
6.负责组织本科业务训练、人才培养和技术考核。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
7.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新业务和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8.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进行安全教育,严防事故、差错。
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医德医风教育。掌握科室人员思想情况、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急诊科副主任在急诊科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按分工履行主任职责的相应部分。
7.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流程及进展研究 篇七
1 心肺复苏的研究
1.1 心肺复苏的发展历史
急救复苏术最早出现于, 公元800年前的《圣经》中[4], 它介绍了通过口对口换气, 挽救在死亡边缘的幼童, 从而被定义为最早的心肺复苏术。我国古代医学家张仲景, 曾经在《伤寒杂病论》中记载, 口对口呼吸可以治疗自缢症患者。1958年, 美国人Pater Safar使用了人工呼吸[5], 成功急救了一名新生儿。这之后的两年时间里, Safar确认了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联合使用进行心肺复苏, 从而实现了现在心肺复苏的医学基础。1973年, 美国心脏病协会 (AHA) 颁布了心肺复苏指南[6,7], 想要在群众中普及心肺复苏。2000年, AHA制定了《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 并在之后的2000年、2005年、2010年对改指南进行修订。每次颁布新指南, 都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不仅改变了医生对心肺复苏的认知, 还促进了心肺复苏的发展。
1.2 心肺复苏的流程进展
2010年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让心肺复苏这项技能变得更加流畅, 流程也更加简洁, 有利于提升医护人员对CPR的操作技能, 使培训效果变得更加突出, 并且, 该指南强调心肺复苏成功的关键在于尽早使用心肺按压, 以及使用心电除颤。2000年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将检查脉搏流程做出了简化, 只要确定患者没有呼吸、咳嗽或是身体动作, 就可以判断该名患者心脏骤停。2005年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进一步提出[8], 即便患者有间隙的咳嗽, 医护人员也应该警醒患者已经出现心脏骤停现象, 需要进行心肺复苏。2010年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从中剔除了呼吸时常用的听、看、感觉等流程, 这些判断耗时较长, 医护人员强调在发现心脏骤停后立即实施急救, 对没有呼吸或是呼吸异常的患者马上使用胸外按压。同时, 在2010年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中最大的变化是, 专家将气道-呼吸-胸外按压流程转变成胸外按压-气道-呼吸流程, 减少心脏从骤停开始到胸外按压的时间。有研究资料显示, 要想提高心脏骤停患者的成功率, 关键在于胸外按压与除颤。早期胸外按压的频率为60~80次/min, 1988年之后更改为100次/min;按压深度逐渐从4~5 cm改为至少5 cm。最新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注重胸外持续按压, 尽量减少停顿时间。所以, 团队合作能够使心肺复苏操作高质量地进行, 这也是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的关键。一些医学使用心肺复苏仪, 相较于人工胸外按压而言, 有效性大大提升了。最新颁布的心肺复苏指南中指出, 尽早开放气道也是提高心肺复苏成功率的关键。有资料显示, 器官插管可以大大增强患者的救治成功率, 保证患者的生命质量。
1.3 心肺复苏后的电除颤
1960年, 胸前锤击这个词首次面世[9], 但是锤击效果并没有准确记录, 锤击后33.3%的室速转变为窦性心律, 33.3%没有任何反应, 33.3%转变为室颤。所以, 2010年推出的心肺复苏指南中明确指出, 胸前锤击不适用没有目击者的院外急救中。由于心脏骤停患者产生室颤的几率高达80%, 电除颤是治疗室颤最佳方式。有研究资料显示, 除颤时间每拖延1 min, 心脏猝死的几率就会高达7%~10%, 如果15 min后进行除颤, 那么几乎不可能抢救成功。所以电除颤需要争分夺秒地进行[10]。除颤器主要分为两种, 一种为单相波形、一种为双相波形, 以往的除颤方式主要是单相波形, 直到1996年, 美国学者首次推出双相波形。单相波形的除颤计量建议为360 J, 双相波形的除颤计量可以选择120~200 J。有研究资料显示, 双相波形的除颤效果明显优于单相波形的除颤效果。2000年, 专家一致认为, 当目击或是发生院内心脏骤停时, 应立即为患者提供电除颤;当未目击或发生院外心脏骤停时, 特别是快速反应超过5 min者, 建议在心肺复苏后5 min, 再使用电除颤。
1.4 心肺复苏的药物使用
心肺复苏技术与电除颤操作只能维持患者重要器官血液的暂时供应, 所以需要辅以药物治疗, 这样才能让患者保持自主呼吸, 使血液流动异常得以治疗, 所以, 使用心肺复苏治疗过程中, 药物治疗是必不可少的。一线复苏药物[11], 如静脉注射1 mg肾上腺素, 并且每隔3~5 min重复使用一次;静脉注射40 U血管升压素;使用胺碘酮治疗室颤, 使用300 mg治疗首次室速, 如果没有效果, 3~5 min第二次给予150 mg的胺碘酮, 最大剂量为2 200 mg/d, 每次注射时加入5%的葡萄糖500 m L稀释, 静脉滴注。当心脏骤停患者的心肺功能恢复自主循环后, 维持血压与组织灌注可以使用多巴胺, 控制剂量在20~60 mg/d之间, 并且加入5%的葡萄糖250 m L, 静脉滴注。当患者出现呼吸衰竭时, 可以静脉滴注山梗菜碱与尼可刹米。
2 心肺复苏技能培训的发展现状
有资料显示, 我国民众对心肺复苏这项技能的掌握还不完全, 很多民众没有接受过正规心肺复苏急救知识的培训。这意味着, 在大多数情况下, 很多“第一目击者”, 没有办法在最佳黄金时间为心脏忽然停止跳动的患者提供心肺复苏, 从而失去了最佳抢救时间, 所以, 在我国民众中广泛普及心肺复苏知识是十分必要的。现如今, 我国对民众普及心肺复苏技能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实施: (1) 建立并完善培训机构, 主要由急救中心与红十字会联合完成民众的培训任务。 (2) 利用互联网建立急救机构, 在医院、红十字会、急救中心等场所设置培训体系, 将医疗救治机构中符合资质的人员以社区为基本单位, 实施网络优化培训, 接受培训并完成考核的优秀人员可以通过相互教育将心肺复苏技能传递给其他社区成员。 (3) 将急救知识并入教育体系中, 在高等院校中开设急救课程, 定期聘请专业人员进行课程讲解与模拟练习, 让每位学生都能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技能, 对社区今后开展心肺复苏知识与技能的普及起到传播与推广的作用。 (4) 将心肺复苏操作流程不断简化[12], 让接受培训的人员更好地掌握操作方法。 (5) 根据培训人员的具体情况, 设置个性化的培训方针。 (6) 与传统教学相结合, 利用电子设备、发宣传册、媒体推广、现成模拟等多样化形式, 让培训人员在不断练习中, 使知识得到巩固。
3 总结与展望
没有呼吸与心跳停止, 是院前急救最危急的状态, 大约75%的患者死于院前, 40%的患者死于发病后15 min内, 30%的患者死于发病后2 h, 所以掌握及时、有效的心肺复苏技能可以使患者的生命得到有效延续。现如今, 国内只有一些一线城市在机场、港口、车站等地方配备符合国际标准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医疗设备, 同时对相关急救人员提供现场技能培训。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 以及心肺复苏指南的不断完善, 我国应加强各个地方的院前急救措施, 在民众中普及心肺复苏技能, 让心肺复苏的操作变得更加简洁、有效, 向着人性化发展, 从而使心脏骤停患者的生存率得到有效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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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罗燕玲, 蒋龙元.心肺复苏与线粒体功能的研究进展[J].岭南急诊医学杂志, 2014 (6) :353-355.
8.院前急救护理体会 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各种急症和意外伤害明显增多,因此院前急救是新的医疗行为。
急救中心应24小时应诊,迅速接听“120”呼救电话,用最简练的语言在短时间内问清病人的地址、人数、病情、电话,争取到的一分一秒都将对病人进行院内急救起决定作用。所以我科向全县人民承诺,接到电话后3分钟出车。
对车和车内的要求:保证急救车各种性能完好,保证不出任何故障。车内抢救物品柜内放灭菌敷料、气管插管、清创缝合包、血压计、手电筒、开口器、吸痰管、穿刺包。此外,心电图机、电除颤器、简易呼吸器、止血带、氧吸入器、输液用品、各种急救药品,做到四定:定位置、定数量、定人管理、定期维修,消毒、车内舒适、安全可靠的设备,满足患者需要。
急救与护理:院前救护的关键就是及时准确判断病人病情,果断采取抢救措施:护士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神志、瞳孔、面色、表情、皮肤黏膜、感觉末梢血管充盈程度。保持呼吸道通畅非常重要,应迅速给予清理鼻腔、口腔异物,头偏向一侧,对舌后坠病人应舌挟出,并及时给氧吸入,必要时给予气管插管,维持正常呼吸功能。迅速建立静脉通道。①对于创伤性大出血、出血量大者,快速补充血容量,必要时建立2条静脉通道,维持有效循环。②有颅内高压者,给予20%甘露醇时加压给液,用9号软针头插入20%甘露醇瓶内,然后接入50ml针管,给瓶空气加压。③对于抽搐烦躁不安的病人,确保安定,慎用镇静剂,以免掩盖病情。④急性心梗的病人,做心电检查,给氧,注意安静平卧少搬运,给予扩冠、镇静,给于止痛药。⑤开放性气胸的患者,用无菌厚敷料严密封闭伤口,使之变为闭合性气胸。⑥活动性出血者,用止血带,或直接用血管钳止血,绷带加压包扎。⑦四肢骨折者给予夹板初步固定。脊柱受伤患者首先保持被动体位,防止再度损伤,颈椎损伤的患者严禁转动颈部,以免造成呼吸肌麻痹,加重呼吸功能障碍。⑧对于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的患者,立即给予心肺复苏,要密切配合医生,认真听取口头医嘱,执行前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并做好护理记录。在急救现场条件差、病情程度各异、设备差的条件下,护理人员更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熟练的抢救技术和全面丰富的急救知识,并且沉着、冷静、细心、快、稳、准、灵活、果断地采取措施,体现了全体急救人员齐心协力、能力互补的战斗成果。
9.院前急救医疗管理办法 篇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12-19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3号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10月22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主任 李斌2013年11月29日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院前医疗急救管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和人员。
本办法所称院前医疗急救,是指由急救中心(站)和承担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网络医院(以下简称急救网络医院)按照统一指挥调度,在患者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在医疗机构外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
第三条 院前医疗急救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事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则,统一组织、管理、实施。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保证院前医疗急救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
第四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国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监督管理本辖区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院前医疗急救以急救中心(站)为主体,与急救网络医院组成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共同实施。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纳入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按照就近、安全、迅速、有效的原则设立,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
第七条 急救中心(站)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设置、审批和登记。
第八条 设区的市设立一个急救中心。因地域或者交通原因,设区的市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县级市),可以依托县级医院或者独立设置一个县级急救中心(站)。
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急救中心(站)并提供业务指导。
第九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医院专科情况等指定急救网络医院,并将急救网络医院名单向社会公告。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其承担任务达到急救中心(站)基本要求。
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条 急救中心(站)负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指挥和调度,按照院前医疗急救需求配备通讯系统、救护车和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抢救和转运途中救治、监护。急救网络医院按照急救中心(站)指挥和调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服务人口、服务半径、地理环境、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救护车。
救护车应当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急救中心(站)、急救网络医院救护车以及院前医疗急救人员的着装应当统一标识,统一标注急救中心(站)名称和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
第十三条 全国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为“120”。
急救中心(站)设置“120”呼叫受理系统和指挥中心,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120”呼叫号码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医疗急救呼叫电话。
第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通讯系统应当具备系统集成、救护车定位追踪、呼叫号码和位置显示、计算机辅助指挥、移动数据传输、无线集群语音通讯等功能。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演练,推广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能力与水平。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行政区域内人口数量、地域范围、经济条件等因素,加强急救中心(站)的应急储备工作。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十七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操作规范、诊疗指南。
第十八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制定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保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规范服务和迅速处置。
第十九条 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
医师和护士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医疗救护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考核合格。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考核、聘任等方面应当对上述人员给予倾斜。
第二十条 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
(一)对常见急症进行现场初步处理;
(二)对患者进行通气、止血、包扎、骨折固定等初步救治;
(三)搬运、护送患者;
(四)现场心肺复苏;
(五)在现场指导群众自救、互救。
第二十一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配备专人每天24小时受理“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人员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急救中心培训合格。
第二十二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在接到“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后,根据院前医疗急救需要迅速派出或者从急救网络医院派出救护车和院前医疗急救专业人员。不得因指挥调度原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三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二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做好“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受理、指挥调度等记录及保管工作,并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抢救、监护运送、途中救治和医院接收等记录及保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费用,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第二十六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的现场救援和信息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
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二十八条 急救中心(站)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作好应急储备物资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九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向公众提供急救知识和技能的科普宣传和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意识和能力。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的设置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本辖区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未经批准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或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第三十三条 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下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未履行职责的,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第三十四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应当对本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并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处理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六条 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使用“120”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或者其他带有院前医疗急救呼叫性质号码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
(三)急救中心(站)因指挥调度或者费用等因素拒绝、推诿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救护员,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新职业情况说明所定义,运用救护知识和技能,对各种急症、意外事故、创伤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施行现场初步紧急救护的人员。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救护车,是指符合救护车卫生行业标准、用于院前医疗急救的特种车辆。
第四十条 在突发事件中,公民、法人和其他单位开展的卫生救护不适用于本办法。
10.医院“120”院前急救工作程序 篇十
3.1
120调度员:
(1)负责“120”接警电话的接听、记录。
(2)记录出诊目的地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病员的病情。(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4)立即通知“120”出诊医师、司机出车。(5)负责救护车回院后一切费用的收取。3.2
“120”出诊医师:
(1)负责出诊救护车医疗物品的准备,保证值班车内配备:心电监护 仪、内科急救箱、外科急救箱。
(2)接到出诊通知后,立即随车出诊尽快到达目的地。(3)需要时电话咨询、指导现场急救。
(4)到达现场后检查病员,对病员病情做出评估。
(5)根据病员病情做出决定,如病情平稳,马上转送。如病情不稳定,则给予相应处理后或一边处理一边转送。
(6)根据病情送回本院急诊科或就近医院,如病人及家属坚决要求送往 其指定医院,可酌情同意,但需要家属签字。(7)随时和急诊科保持联系。
(8)送达医院后向急诊医师汇报病情及治疗过程。3.3
救护车值班人员:
11.院前急救的护理体会 篇十一
【关键词】院前急救;护理体会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252—02
我院于2007年7月被指定为本区“120”急救中心,成立了以急诊科为中心的急救站,2007年7月—2013年9月,共接诊病人5280例,抢救成功率96.6%。现将院前急救护理体会浅谈如下。
1 院前急救对护士素质的要求
院前急救要求护士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过硬的技术操作技能,良好的心理素质及身体素质。院前急救患者大多是危重病人,首先如果技术操作不过硬,不熟练,会延误抢救时机,或无法实施急救,再者,护士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意外伤害,交通事故的现场有时是很可怕的,如果护士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那么连自己都被吓坏了的人,何谈救人呢?最后护士要有很好的身体素质,我们出诊就要搬运患者,如果身体条件较差,那搬运病人就成为困难,也会造成治疗不及时的后果。
2 出诊前的准备工作
2.1 出诊前要准确定位患者的地理位置,所患疾病或外伤情况,以便准确、迅速到达现场,又能备齐所需物品,不知道患者情况而盲目出诊,会因为延迟到达而失去抢救时机,或物品准备不全而无法进行抢救。例如:我們知道患者的地理位置而不知患者的病情,我们只带常用抢救药品,到达现场才知道患者是从高空坠落,那么我们如果不备有夹板、颈托等物品,就无法保证将患者安全转运,所以出诊前要尽可能地了解患者的情况。
2.2 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以便在途中与患者联系,发现意外情况与医院联系,或者接到比较特殊的病人,通知医院相关科室在病人到达之前做好那些准备工作,以便尽快抢救病人。
2.3 急救仪器及抢救药品的准备,随时保持抢救仪器性能完好,药品齐全并每班交接,用后及时补充,在接到通知后,出诊医护人员立即带上相应的急救物品 。
3 院前急救护理工作要程序化、规范化
到达现场首先了解环境及患者情况,先确定患者最需要什么样的急救措施。再进行有序的急救护理措施。例如:有毒气体中毒者,首先在有良好的自我防护的条件下,迅速将患者转移到无毒气场所;外伤性患者,首先保持呼吸通畅,开放静脉通道,止血、骨折肢体先易后难进行固定;溺水患者首先进行心肺复苏,交通事故中出现意识障碍的患者,立即给予建立静脉通路、氧气吸入、保持呼吸通畅等;急性心肌梗死的患者立即给氧、心电图检查、给予扩冠、镇静、止痛治疗,就地救护,少搬动,待病情稳定后平卧转送;对现场呼吸、心跳停止的患者应立即行心肺复苏术[1]。急诊护士要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全面的护理知识,同时娴熟地使用抢救器械和熟练地掌握各急救技术,密切配合医生抢救,总之要针对不同病情进行有序的抢救护理措施,不能盲目行事,以保证急救工作有效。
4 在现场进行必要的处置后,将患者安全转运医院
在转运过程,要观察病人病情变化,随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注意搬运时病人的体位,体位在搬运病人过程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搬运体位不当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例如,颈椎骨折的患者搬运体位不当会导致意外的发生。
5 心理护理
大多数院前急救病人,病情复杂,症状严重,发展迅速,病人及家属的心态和求医心理复杂多样,最突出和常见的心理反应是焦虑和恐慌,此时病人及家属视医护人员为救星。因此,我们医护人员要有良好的应急能力、敏锐的观察力、既要沉着冷静又要迅速敏捷、忙而不乱。首先稳定病人及家属的情绪,同时快速实施抢救,避免慌乱给病人以不良刺激,对极度恐慌病人可以给予适当安抚及语言安慰,以缓解其紧张。同时要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克服场地、设备以及不利于抢救的困难,使病人尽快安全到达院内实施抢救。
6 保证院前急救的护理文件的质量
院前急救的护理文件是非常重要的文书,我们要本着 对患者负责,对我们自己负责的态度,一定要及时,准确地记录治疗所用的药物,采取的护理措施及详细病情发展过程,不出现遗漏、涂改现象,保证护理文件的书写质量,完整的护理文件记录会给下一步抢救治疗提供一些必要的数据和信息,例如在院前急救中用过的药物,当入院后患者再次使用时会考虑使用的量的问题,护理记录会给医生提供一个参考的数据信息。
总之,随着社会的进步,卫生事业的发展,人们对急救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急救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急救中心接诊人员中的医生、护士、司机、担架员均应专业培训上岗,当人们遭受伤害或突发疾病的时候,120急救中心接到电话,医护人员接到呼救命令,应以最短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对病人的病情作出评估,实施紧急救护,挽救病人生命,防止伤势或病情恶化、减轻伤患的痛苦。院前急救的重点在于迅速评估病人的病情,建立静脉通道,保护重要器官,维持基本的生命活动,为进一步的救治赢得宝贵时间,护士敏捷的应急能力和熟练的抢救技术是确保成功的基础 。
参考文献:
12.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 篇十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本次试验选用的患者均为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在我院进行治疗的40例心脏呼吸骤停患者。其中男性患者21例, 女性患者19例, 年龄16~72岁, 平均年龄 (41.6±3.43) 岁。患者按照疾病类型进行划分, 主要是心脑血管病患者24例, 非心脑血管病患者16例 (其中呼吸系统疾病7例, 中毒3例, 严重创伤2例, 溺水2例, 触电2例) 。这些患者病情都比较紧急, 出现了呼吸停止。股动脉波动消失, 瞳孔扩张等症状[1]。
1.2 治疗方法:
40例心脏呼吸骤停患者, 全部给予急救心肺复苏治疗。整个急救过程如下, 医护人员到达患者所在地以后, 对患者进行呼吸道通畅、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或者是面罩给氧操作, 同时立即用心电仪器来监测患者的生命特征、心率、心律、血压、血氧饱和度[2]等, 通过快速建立静脉通道, 立即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药物治疗, 并且同时对患者进行降温操作, 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表现和病情状况来决定是否需要实施电除颤、人工气道进行插管操作等。观察患者的心脑血管疾病、开始实施复苏的时间、人工气道是否实施插管、电除颤等对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的影响[3]。
1.3 统计学处理:
本次采用SPSS18.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分析, 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组间对比采用χ2检验, P<0.05为差异显著性, 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心脑血管疾病、实施心肺复苏时间、人工气道是否实施插管、电除颤等对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的影响结果分析:通过对影响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率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 结果发现心脑血管病患者成功例数是2例, 成功率为8.33% (2/24) , 非心脑血管病患者成功例数是3例, 成功率为18.75% (3/16) , 因此心脑血管病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低于非心脑血管病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实施心肺复苏时间<6 min的成功例数是4例, 成功率为20% (4/20) , 实施心肺复苏时间>6 min的成功例数是1例, 成功率为5% (1/20) , 因此急救在6 min之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超过6 min的心肺复苏成功率。人工气道实施插管的成功例数是3例, 成功率为17.65% (3/17) , 人工气道未实施插管的成功例数是1例, 成功率为4.35% (1/23) , 因此人工气道进行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进行人工气道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实施电除颤患者的成功例数是6例, 成功率为19.35% (6/31) , 未实施电除颤患者的成功例数是1例, 成功率为11.11% (1/9) , 因此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结果对比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3 讨论
在患者治疗过程中, 心肺复苏是针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采取的一种比较紧急的抢救措施[4], 心肺复苏的目的就是为了开放患者的气道, 重建呼吸和循环, 而心脏呼吸骤停患者的基础疾病是影响心肺成功率最重要的因素, 除此之外, 还有实施心肺复苏时间、人工气道是否实施插管、电除颤等也都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实施心肺复苏救治产生一定的影响[5]。
在本文中, 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是24例, 占到了全部患者的60.00%, 在本文研究中发现心脑血管疾病是对患者进行心肺复苏的重要因素, 该类患者的复苏效果比较差, 复苏成功率明显低于非心脑血管病患者。
当患者的心跳呼吸骤停时, 需要对患者进行紧急的救治, 尽快进行心肺复苏治疗, 那么在整个治疗过程中, 复苏开始时间对于心脏呼吸骤停患者的治疗也有很大的影响, 当心肺复苏开始时间低于6 min时, 那么复苏的成功率就比较高, 在本文中实施心肺复苏时间<6 min的成功例数是4例, 成功率为20%, 相比于心肺复苏开始时间>6 min的患者来说, 复苏效果有着明显差异 (在>6 min复苏成功的该例患者, 目击者在现场为患者进行了心肺复苏, 这是该患者复苏成功的关键) , 因此在对患者进行复苏治疗时, 越早开始, 那么复苏成功率就越高。
在患者心肺复苏治疗过程中, 气道处理对患者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当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 必须要立即进行气道处理, 使得患者的呼吸能够顺畅, 同时将患者鼻腔内的分泌物进行清除, 从而使得患者的气道顺畅[6]。在本文中发现人工气道实施插管的成功例数是3例, 成功率为17.65%, 人工气道进行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进行人工气道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因此在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 需要尽早地进行人工气道插管, 从而提高患者的救治效果。
电除颤也是影响心肺复苏成功率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本文中实施电除颤患者的成功例数是6例, 成功率为19.35%, 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因此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采用电除颤治疗方法最优的治疗措施。
总之, 快速进行急救和完成对患者的心肺复苏抢救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的临床急救效果非常好, 能够提高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和生存率, 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摘要:目的 探究影响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效果相关因素。方法 选取于2008年3月至2014年3月在我院进行治疗的40例心脏呼吸骤停患者, 全部给予急救心肺复苏治疗, 观察患者的心脑血管疾病、开始实施复苏的时间、人工气道是否实施插管、电除颤等对患者心肺复苏成功的影响。结果 心脑血管病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低于非心脑血管病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同时急救在6 min之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超过6 min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实施电除颤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人工气道进行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明显高于未进行人工气道插管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 结果对比有显著性差异 (P<0.05) , 有统计学意义。结论 快速进行急救和完成对患者的心肺复苏抢救对心脏呼吸骤停患者的临床急救效果非常好, 能够提高患者的心肺复苏成功率和生存率, 值得在临床上推广应用。
关键词:影响,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效果,相关因素,研究
参考文献
[1]廖文权.院前急救心肺复苏效果的影响因素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 2011, 9 (19) :40-41.
[2]阿记.急救心肺复苏效果影响因素的单因素分析[J].亚太传统医药, 2010, 17 (6) :160-161.
[3]宋文虎.影响急诊科心肺复苏效果的相关因素分析[J].中国医药指南, 2012, 10 (25) :136-137.
[4]其木格脑日布, 孟艳丽, 等.影响心肺复苏效果的相关因素分析[J].求医问药 (下半月刊) , 2013, 11 (9) :120-121.
[5]衡正军.浅析影响院前急救心肺复苏预后的相关因素[J].中国医疗前沿, 2010, 5 (13) :40-41.
13.院前急救学科建设研究论文 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这一中心任务,服从服务于我市“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和卫生计生整体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急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着力提升院前急救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急救服务行为,确保医疗急救安全高效,促进我市院前急救事业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持续提高全市120急救网络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保障医疗服务安全。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全市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三级体系
按照《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要求,我委委托济南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完善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标准,指导、监管各急救网络医院落实院前急救质量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落实质量管理与控制有关工作要求。
探索建立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急救网络医院相应院级质控组织——急救网络医院相应科级质控组织组成的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三级体系。进一步规范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各急救网络医院负责人为质控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具体的质量检查及管控工作,及时查找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使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工作深入网底、形成常态。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负责每季度汇总分析全市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质量管理信息,并将分析结果用于指导全市院前急救工作开展,促进我市院前急救工作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和落实
年内健全完善首诊负责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院前院后交接制度、车载GPS终端和单兵使用制度、查对制度、电子病历填报与管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车辆消毒制度、车载设备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牵头,通过培训、考核、督导检查等形式,真正将工作制度执行落到实处。
(三)实行院前急救各岗位精细化管理
以MPDS操作标准和质控内容、院前病历评比、急救技能操作考核、回访满意度、院前出诊反应速度、院前急救治疗率、院前车载信息终端使用率和车载设备的完善、完好率等为抓手,实施120调度员、医生、护士、驾驶员以及急救员,院前急救全环节各岗位的精细化管理。
(四)规范急救收费行为
l.严格执行济南市物价局收费标准,不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
2.完善急救服务收费制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建立医疗收费公示制、查询制、费用清单制,提高收费透明度。
3.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及时受理、调查、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制定并严格执行违规收费处理措施。
(五)开展院前急救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活动
1.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院前急救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核心地位,时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各急救网络医院作为院前急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分管领导靠上抓落实,明确岗位职责,坚决消除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认真夯实院前急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2.全面查摆整改。各急救网络医院要对院前急救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现状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找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体系、机构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切实查摆急救管理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认真、强力、高效的整改。对于梳理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实施“统一备案、销号管理”。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监督指导各急救网络医院认真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3.强化制度建设。各急救网络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范、指南、操作规程等,规范院前急救服务行为,坚决杜绝违反操作常规行为的发生。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适应院前急救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社会及医学发展形势,建立健全院前急救服务安全评价和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4.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各急救网络医院要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院前急救安全管理与风险防范相关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要建立对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监控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干预措施,保障体系良好运行。
5.加强教育培训。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培训,健全培训和技术档案,加强核心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着力增强医务人员的院前急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新入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风险管理,强化“三基三严”训练,不断提高医务人员院前急救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营造医疗质量安全“生命线”的良好文化氛围。
6.加强不良事件报告。各急救网络医院要加强对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做好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工作。
7.强化责任追究。市院前急救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各急救网络医院做好院前急救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建立院前急救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对疏于安全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机构和相关人员,要进行认真督查,提报我委严肃处理,并从重追究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六)探索开展院前急诊急救服务新模式
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探索区域性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多学科诊疗模式。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救护车管控,规范救护车审验标准和流程,推进实施救护车辆分类管理。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
1.成立“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年”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总结评价、信息通报等工作。
2.制定《济南市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年”活动方案》。
3.召开全市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完成专项活动的动员及组织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4月-11月)。
1.培训(4月-6月)。紧紧围绕活动内容,全面、广泛、深入开展培训,做到全市120急救网络全体人员人人熟知活动内容、人人履行岗位职责、人人掌握工作流程、人人遵守工作规范,共同创造工作业绩。
2.考核(7月-10月)。根据活动内容,结合岗位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考核,巩固和深化活动成果。
3.评比(9月-11月)。根据考核结果,将全市各急救网络医院评出相应等次,并做好考核结果的运用。
(三)总结阶段(年12月)
组织召开“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年”活动总结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同时,研究进一步建立健全急救医疗质量、医疗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卫生计生局要加强对辖区院前急救工作的支持、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市急救中心要把“院前急救质量管理年”活动纳入重要日程,切实明确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到位。全市120各急救网络医院要高度重视该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和动员工作,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充分调动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在开展专项活动过程中,各急救网络医院要不断创新和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对于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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