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2024-08-1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精选16篇)

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一

大理——丽江高速公路 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大丽高速公路第四总监办

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大丽指挥部签订的《2010年度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细化和量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我第四总监办和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定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一)项目部职工伤亡事故

职责范围内各项目部职工千人死亡率人数为0.35,千人重伤率为0.45

(二)火灾事故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死亡、重大火灾事故。

(三)交通事故

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死亡事故。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交通厅、云南省公路投资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监办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工程项目承包、承租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发现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隐患和突出问题,总监办勒令停工整顿,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为止。

(三)项目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其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会议纪要认真落实。

(五)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允许私自驾驶车辆,项目部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并结合其项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和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和目标,并跟踪整改,确保安全。制定重大事故紧急救援预案,并建立重大紧急救援组织和抢险队伍。

(七)按照云南省交通厅及大理高速公路指挥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检查督查隐患整改和验收工作,确保整治效果。要加强对危险物品的使用的保管工作,特别是化学物品、炸药、雷管、易燃等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和保管,制定专门的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针对施工中多发易发事故的山体爆破、隧道开挖、桥涵作业、高边坡、危险路段、机械车辆和带电作业等项目,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要加强行车便道建设,做好行车便道的养护修复工作,做到行车便道不畅通不开工。

(八)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年,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安全教育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强化“三级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特别是要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责令各用工单位在进场前对从事各项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技能和知识培训。按国家规定,从事技术工程和危险工程的有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达到100%。

(九)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事故 和安全生产信息,不得延报、漏报、隐瞒不报。

(十)认真落实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事故处理决定。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查处各类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河北华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大丽第四总监办

大丽第 项目部

签字人:

签字人:

二0一0年七月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二

1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

2011年开展的“清剿火患”行动中,全国消防机构“先后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6亿处,临时查封单位70.9万家,责令‘三停’单位34.9万家……”,可见消防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分析近年来我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按照有关部门事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排在第一位的原因无不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

近年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连绵不断,尤其是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清剿火患”、消防安全单位“户籍化”管理等,声势浩大,但是从公安部消防局督导工作通报中可以看到,很多单位对消防机构检查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很多工作存在不推不动的状态。其表现,一是单位没有明确授权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认识不深,导致消防工作职责不明、工作不清,严重影响单位安全。二是对于培训单位员工消防安全知识、技能不积极,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没有经过有效的专门培训,新员工上岗缺乏消防安全培训,没有依法安排电焊、气焊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培训等。三是单位消防安全巡查、隐患自除、消防设施装置维护等工作落实不力,不能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日常消防违法行为屡禁屡现。

2 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不足的法律分析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欠缺法律保障,消防机构无法对单位进行有效追责。一部法律规范既有法律行为,也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才能成为完整的法律规范。按照《消防法》第六十七条,对没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分为警告、处分两种处理方式,而处分只适用于国企、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处分、警告处罚只适用于个人,无法适用于单位,而且只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甚至不能产生约束作用。此外,在适用《消防法》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追责的情况下,产生了适用法律竞合的问题。比如第六十七条的适用和第六十条的适用竞合。在法律适用中根据特殊法优先于一般法的原则,都采用第六十条追责。这样实际抵销了第六十七条的惩戒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意义。可见,现行消防法关于单位主体责任的规定,违法行为与违法后果相背离,违背了“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配套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要求的规章规定过于粗疏,缺乏责任落实保障。一是具体规定单位主体责任及操作程序步骤的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新《消防法》已经实施三年后尚未作出修改,对于有效保证责任落实欠缺措施。二是公安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本意在于规范消防教育培训,但基本条款都是指导性质的,没有强制的法律效果,没有执行的保障手段。

(3)既有建筑整治涉及到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没有法律规定。既有建筑目前没有明确的定义,参照国家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既有建筑可以理解为目前已经建好的建筑物。《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规定“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分别按原审核意见或者备案时的标准执行”。但是,实践中,往往由于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修改,存在需要对既有建筑进行消防安全改造的情形。不配合改造的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改造工作是由消防安全主体承担还是由国家承担,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3 现有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立法比较分析

3.1 《上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增加了改善防火条件,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等内容,但是,对于不落实职责的责任追究,仍然是按照逾期不改正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员处分或警告处罚。

3.2 《北京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作出了大胆的突破,增加了单位不具备检测条件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对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电气防火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定期对电气防火安全进行检测,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等规定。为保障落实,该条例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北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操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 000元以下罚款;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向所在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2 000元以下罚款;未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电气防火安全检测并将检测记录存档备查的,责令改正,并可处1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3.3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

一是明确细化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和落实消防设施的管理、检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工作制度。”对于不落实该项要求的,消防机构有权“责令改正,最高处于5万元的罚款”。二是明确了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六类人员,并且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人员、易燃易爆危险品保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未持有上岗证书的,最高可处于3万元的罚款。三是对单位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产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最高可处30万元的罚款,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对“单位”的含义进行延伸扩大,规定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经营、使用建筑面积100 m2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三种个体工商户,其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参照广东省实施办法中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广东省消防部门为了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在社会面上推行“网格化”管理,逐步向“社会消防”转变。推动镇街、社区、村居全部成立消防组织,构建大、中、小三级网络,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建立以社会基本单元自治为基础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各级政府、部门的消防管理职能,调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行“标准化”管理,逐步推动社会单位向“规范消防”转变。为了解决上规模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不到位,缺乏专业的维保从业人员、专业的维保行为、专业的维保工作措施等不足,广东省消防总队在佛山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专项试点工作,明确了哪些单位要列入专业维保对象、哪些人可以从事消防设施维保业务,切实保障了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具体工作有章可循。

3.4 《珠海市消防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共七大类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合格的应有消防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但是对于违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的,该条例没有做出具体的罚则。该条例也规定了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和义务,造成火灾事故的,最高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创了既处罚单位也处罚个人的先例。

3.5 《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一是直接通过立法将单位的外延扩大。该条例规定,单位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一定规模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组织。二是对照所有单位,未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公布实施的、未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未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重点防火标志的、未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未有针对性地组织消防演练的,均可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对责任单位最高处于5万元罚款,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最高可以处于2万元罚款。三是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主任的、未建立防火档案的、未开展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的、未实行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的、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的、未按照规定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本单位消防设施配备、维护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分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最高可处于10万元、对消防安全责任人处于3万元的罚款。深圳条例开创了处罚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先例。

3.6 《汕头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该条例是目前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得较详尽的地方法规,而且还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单位与个人消防安全责任不公平问题。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应当依照这条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该条例补充规定对消防设施、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保存三年以上备查;针对本单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档案,对于重点单位,则规定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发生的火灾事故,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任命、变更情况自任命或者变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但是对于如何强制保障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则没有规定对应的罚则。

4 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立法修改建议

4.1 扩大“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适用范围

将消防安全主体资格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延伸到包括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消防管理参照单位标准执行,对有关违法行为按照单位的标准进行处理。通过立法明确,这样才能解决实际中的执法不公平问题。

4.2 增加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对应罚则内容

建议将《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都规定具体的罚则,参照深圳特区消防条例规定,罚则以罚金处罚为主,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通过不同类别的处罚,有效促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建立。

4.3 立法消防安全教育必须纳入全民教育内容

修改立法明确,在学校、人力资源组织的就业、再就业岗前培训,要有必要的消防授课内容及时间保障、落实逃生疏散训练。明确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的人员类别,如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专职、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监理、维修人员、公众聚集场所的工作人员、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重点工种的工作人员等。要设置对应的罚则,也可同时处罚单位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立法还可规定,上岗培训可依托目前已在全国范围组建的消防教育培训学校实施,但是这种培训要区别于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职业资格鉴定培训。

4.4 强制消防安全自我维护内容

强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列入法律条文中,每年必须检测一次。也应规定对应的罚则,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5 设定发生火灾事故的罚则

专门规定由于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据火灾事故的损失、伤亡大小,采取不同的处罚规定,同时处罚单位与消防安全责任人。

4.6 修改消防安全责任罪的规定

废除“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9条修改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

4.7 明确既有建筑处理的法律规定

立法增加如下规定,凡是因为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修订和变更,导致单位被认定为“火灾隐患”或构成消防违法行为的,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不得对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实因为公共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整改的,建议由公共财政承担全部或部分整改费用。

摘要:分析了现行消防法律体系中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现状,重点就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进行法律分析,就地方消防法规关于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进行了比较分析,最终就修改消防法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有关规定及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罪提出了立法建议。

关键词:消防立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立法建议

参考文献

[1]沈友弟,钟薇.浅谈建立和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4,23(3):287-290.

[2]程超,何欢.中外消防法比较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2006,25(4):548-551.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三

【关键词】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已经不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行政体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政府为了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职能,致力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改革,以保证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中发挥其主体责任,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民主性。

一、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1.预算法制化

我国在2015年颁布新预算法,明确要规范政府的收支行为,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就对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律的修订表明预算管理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改善我国多年来预算审查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使预算向法制化方向发展。

2.预算公开化

政府要做到信息公开,就要保证预算信息的公开。预算信息公开有利于使公民了解政府工作的责任和效果,有利于更好地接受广大民众的监督,提高预决算能力;有利于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减少贪污腐败的现象,优化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益。近年来我国预算管理逐渐向公开化方向发展,如在2015年规定中央和地方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公开预决算信息,并让公众进行监督。而且随着预决算管理公开化制度的推行,公开内容也越来越细化,将财政收支情况、用途和效果都列入公开的范围内,并对一些资料进行详细的注释,有利于推进预决算的公开化。

二、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中责任的缺失

1.预算编制责任和业务工作的脱节

预算主要是针对下一年或者下一段时期的工作,针对各方面的支出情况和工作效果情况进行编制相应的资金收支计划。目前我国事业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一般是在每年10月份进行,而中央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是在5月份,因此很多事业单位只能依据目前的工作水平来对下一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预测并进行预算编制,所以大部分事业单位采用的是增量预算,而又无法制定出详细的零基预算,影响着所编制预算的质量,可能造成上一年度财政问题的进一步扩大,不利于部门发展。因此这就导致预算编制责任和业务工作的脱节,不利于实际工作的开展。

2.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系不完善,而且力度不足

调查发现,部分事业单位没有健全和完善的预算管理体系,缺乏全面的规章制度以及标准准则,而且缺乏完善的预算管理机构。机构内部分工不明确,导致预算管控力度不足,难以起到有效的预算管理效果。当前很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责任主体是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承担了与本单位预算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其中包括预算编制、执行以及分析等;其他部门对此很少参与,这与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要求、参与程度以及操作方法不相符,将对预算管理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部分事业单位并没有意识到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性,对其管控力度也不够,降低了预算管理在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地位。

3.预算公开不到位

为增强事业单位工作透明度和公开度,使广大社会公众对事业单位提供的服务和建设等工作,更加的明确,事业单位应当公开预算情况。然而,实践中确并非如此,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公开预算机制不完善,公开力度较小。即便是一些事业单位对预算情况公开了,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公开不透明、明细不全面等现象。只是大概数据的公布,社会公众仍然不清楚事业单位的开支用度。同时,公开预算表中的内容非常的专业,没有充分考虑到非专业人士的可读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三、强化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中的责任

1.强化事业对业务的规划责任

事业单位应该强化对业务的规划,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计划,考虑计划的经费项目和各个部门需要支出的详细项目,实现预算和实际工作的统一。在编制年度预算的基础上制定3年或5年规划,并根据3年或5年规划进行预算编制,将计划和规划结合,保证预算制度的连续性,所编制预算的合理性。

2.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责任感

财政资金主要是纳税人缴纳的资金。事业单位在获得财政资金并进行使用时,要时刻记住它们是公众的服务基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对财政资金进行科学合理使用,增强自身的法治观念,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编制预算时要强财政资金的使用责任感,按照编制的程序,合理进行编制、调整和审查。

3.调动员工积极主动性

事业单位要构建完善、系统和科学的预算管理体系,就应该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素质型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能力,对于提升单位的工作效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事业单位要按照以往的预算额度对预备费进行提取,推进预备费管理监督制度的建立,使预备费的利用更加合理、规范。

4.强化绩效管理责任

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对预算管理的方向、目标有明确的了解,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预算管理,完善方案。还要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完善,合理设置预算指标,细化预算项目,对预算进行广泛宣传,加强公众对事业单位的监督,保证评价结果的公正、准确,推进预算编制制度向透明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四、结语

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公众对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的公开性和准确性的要求越来越高,事业单位要明确当前预算管理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合理编制预算,提高自身的主体意识,有利于增强社会公众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事业单位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张进.浅议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J].淮海医药,2014,02:193-194.

4.施工单位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四

为维护我公司内部治安稳定,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建设正常开展,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责任书。

1、在我公司内进行施工的外协单位必须确定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并在我公司保卫科签订外协单位治安管理责任书。

2、外协单位在组织人员进厂前,需向我公司保卫科报送施工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由保卫科制作发放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3、外协单位用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认施工人员身份信息,用工不得招录使用违法犯罪人员。

4、外协施工人员进入公司前,必须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进厂后必须严格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管理。

5、外协施工人员在厂内工作,必须正确佩带临时出入证,不得转借他人。

6、外协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发生在公司内吸烟、打架斗殴、偷盗财物等违规违法行为。

7、外协单位有备案的车辆入厂后要服从厂内道路交通管理,严禁乱停乱放,超速行驶。

8、凡出厂的施工材料、器材、仪器、仪表等,须由外协单位向对口部门(车间)申报并签发《物资出厂凭证》,门卫核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9、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使用,严禁随意在生产作业场所存放。

10、外协单位要采取一定措施做好本单位防火安全和材料、仪器、设备等的安全管理。

11、外协单位有责任管理好本单位施工人员,如有违反公司相关管理规定,造成责任事故或治安案件的我公司将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1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外协单位、保卫科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外协单位(盖章)保卫科(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五

茅箭区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

茅箭区二〇一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湖北省<消防法>办法》第是十一条规定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由区政府与各社会重点单位进行签订。

一、责任目标

(一)、保持火灾形势稳定。本单位及本单位下属部门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力争不发生火灾。

(二)、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自主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法定代表人或一名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必须组织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各项消防管理工作。

(四)、各单位要继续推进“网格化”消防管理创新,深入开展社会单

位“四个能力”建设活动,确保年内各单位“四个能力”达标率为100%。大力施行消防控制室“256”规范化管理。

(五)、组织实施放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火灾隐患整改率达到

100%。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消防安全管理,防范措施

到位。推动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危品场所完成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工作。

(六)、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以贯彻实施《消防法》作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全年对每名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一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其他特殊工种人员必须100%经过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继续深化“四类场所”消防宣传“三提示”工作,做强“三提示”品牌,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七)、各单位要全力做好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若发现有以下七个方面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根据《消防法》相关条款,自觉接受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道的;

6、在门窗生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7、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防的。

(八)、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建立与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专(兼)职义务 消防队伍,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每半年进行一次灭火演练。

(九)、单位内部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及时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审验。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明确规定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

(十)、消防工作有计划、有考核、有总结、有奖惩。积极参加有组织的社会性消防安全工作活动。

二、考核与奖惩

区政府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年底验收评比。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限期不改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给予通报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区政府和社会重点单位存档备查。

茅箭区人民政府(盖章):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盖章):

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六

检修外协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在厂区工作中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乙方在签订外协合同时必须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本协议。

1.通用部分:

1.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浙江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钢铁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1.2乙方为本单位的安全主体,应有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主管安全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指派有资质、有经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作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1.3乙方人员在甲方现场工作期间必须遵守甲方外协安全管理制度及其它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针对作业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规则。

1.4乙方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各类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1.5项目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须到安全环保部备案,同时提供参加项目作业人员的名册及有关安全资质的材料复印件。

1.6乙方接受项目后,甲方项目单位应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及现场环境的交底,双方应保存交底记录。

1.7乙方根据甲方项目单位安全注意事项交底的内容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方案,制订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1.8乙方在作业期间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管理问题,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

1.9乙方人员进入厂区作业,必须按工种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

1.10 甲乙双方应明确各自的作业区域和责任范围。交叉作业应有双方共同确认的作业方案,制订并落实相关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现场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责任人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11 在作业期间如果甲乙双方互相借用或租赁设备、工器具,应由双方办理借用手续。借出方应保证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验收确认,并作好书面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使用,如果造成后果,全部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12 乙方作业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办理动火手续,指定监护人员和落实防范措施。

2-

11.13 乙方作业若需要用能、动介质时,必须事前经过甲方同意,并按甲方指定的接口位置进行接用。若擅自接用或违规使用所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14在施工作业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下达的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作业环境危及乙方作业人员安全的指令。

1.15如在乙方作业区域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甲方合同签约部门应在合同中告知乙方。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1.16如在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双方在场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事故现场,并按国务院1991年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由相关单位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由主要责任方承担(抢救时的费用暂由伤者单位垫付)。

1.17乙方在甲方厂区内工作的人员,乙方应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

1.18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问题、现场隐患和事故责任单位或个人,实行安全处罚。处罚执行宁波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办法(试行)》。

2.专用部分:(由项目部门根据具体项目安全特点拟定)

甲方: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乙方:河南省宏远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七

2010年, 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在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 被评选为优秀单位, 获得了表彰及奖励。

2010年, 青海省散装水泥供应量增幅、水泥散装率增幅、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额增幅三项指标列全国第一。

由青海省散装水泥办公室撰写的《玉树灾区灾后重建中发挥散装水泥工作的几点思考》荣获了2009~2010年度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理论实践一等奖, 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调研报告综合评比中被评为2010年度优秀调研报告, 获得了表彰及奖励。

8.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八

办法(试行)

深燃〔2003〕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明确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单位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责任追究。

第三条 本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有关术语说明参照《深圳市燃气集团安全管理奖惩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单位是指集团公司所属各部、室,各全资、控股企业的法人单位及非法人单位。

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

第二章责任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承担全面责任,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技术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三)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各安全生产考核单位还必须聘请注册安全主任;

(五)使用或提供的设备、设施、物业和作业场所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并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七)组织开展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八)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落实整改事故隐患;

(九)组织制定安全重点防护部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一)配合和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的安全监督检查;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处罚

第六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负责人扣除一个月的月安全基本奖,并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时,扣除负责人一个月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时,扣除负责人一个季度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轻微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扣除负责人半年月度安全奖。

第八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时,扣除负责人一个季度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时,扣除负责人半年的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一般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扣除负责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

第九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40%时,扣除负责人半年的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的70%时,扣除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在一个签约期内严重事故超过事故控制指标时,扣除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第十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工作造成一起严重责任事故时,扣除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造成二起严重责任事故时,扣除负责人全年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

第十一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工作造成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时,扣除负责人全年的月度安全奖和50%年终奖;造成两起重大责任事故时,由其任免单位给予降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

第十二条 单位负责人未履行本办法第五条所列安全管理职责之一的,在一个工作造成一起特大责任事故时,由其任免单位给予降职处理,并扣除其全年月度安全奖和年终奖。

第十三条 单位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事故承担直接责任,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员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违反国家、省、市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第十四条 发生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拒绝或阻碍集团公司安全监督人员执行职务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予以通报批评直至处分,情形严重的交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单位负责人被追究责任的,当年内取消各种荣誉称号的评比资格。

第十六条 依照法律应承担赔偿责任的单位负责人逃匿的,集团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情形严重的集团公司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向市有关部门申报依法查封其财产。

第十七条 单位负责人对集团公司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可依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第四章其他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事故,是指《深圳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所列的各类事故。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集团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9.安全生产责任书(承租单位) 篇九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立本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甲方将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15号29层、31层共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使用,乙方负责承租使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一、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向乙方传达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规定、及时提出相关要求,督促落实。

2.负责本企业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制定安全生产相关的具体岗位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4、督促乙方进行管辖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反馈。

5、定期组织对大楼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验收整改结果。

6、对于乙方提出的书面隐患整改需求进行现场复核、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

7、督促乙方参加安全培训、消防演练。

8、发现乙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应立即制止乙方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报告。

9、按与乙方签订的《安全管理责任书》对乙方监督、检查。

二、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制止、纠正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和进行整改。每月及重大节日前组织安全检查、召开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会,查找薄弱环节,排查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组织本公司员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重点是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及演练。

8、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9、承担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及所属人员违法、违规的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三、乙方应遵守下列安全管理规定:

1、生产经营场所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2、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乙方应尽义务组织员工参加大楼的消防演习,并对新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及消防意识培训。

4、消防器材配置:办公楼公共区内的灭火器及乙方室内的自动喷淋及烟感报警系统由甲方负责配备、维护,乙方需按下述标准自行配备室内灭火器、空气呼吸器,灭火器配置标准为:每30平方米一具2公斤灭火器,消防过滤式呼吸器每人一个。

5、乙方在进行装修前,必须向新中物业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安全保卫部批准后方可动工,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经甲方安全保卫部审批后,在新中物业专业人员的监护下,由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同时装修工人必须办理临时出入证。

6、楼内重点要害区域(机房、配电室、监控室、厨房、电梯、楼梯间等)禁止吸烟或违规用火用电。

7、严禁在大楼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占用或封堵消防通道和出口,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5)为确保租户职员的人身安全,请勿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或堆放在租赁场所,如汽油、酒精、可燃气体、鞭炮等。(6)大楼内严禁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不得随意改电路及开关。办公区域无人时,务必关闭所有电源,防止电火引起火灾。

(7)消防通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通道上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妥善维护楼梯、走廊和出口的安全疏导指示系统和事故照明灯设施,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检查。

4.对承租区域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场所;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书上,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其他有关要求:

1.乙方在承租期内指派

同志,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联系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

2.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需补充条款:(可另加附页)

4.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10.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十

1监理企业做好自身内部管理环节

1) 监理规划实际细则是监理在工作过程中的监督作业计划, 是监理对工程如何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 编写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时, 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特点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对监理工作进行周密的计划和安排, 结合监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制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 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措施。

2) 合理配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 项目机构设有总监,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三级岗位, 总监是项目安全监理责任的第一人, 总监应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监理素质的同时, 强化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意识, 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以“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为指南, 把安全监理工作踏踏实实的做好。

3) 加强监理人员安全素质的培训教育, 监理单位应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认真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掌握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不断提高安全监理业务水平, 结合施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重点, 以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为目标, 明确项目安全监理人员的职责, 使安全监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的头上。

2监理企业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环节

1) 施工准备阶段, 项目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企业《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审查, 审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 审查施工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专门安全员, 是否有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资格, 审查特殊工作人员包括电工、焊工等起重机械工, 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人员资格。

3) 由总监组织专家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企业依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各种施工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基坑开挖、落地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塔吊安装拆除方案及防碰撞方案、雨季施工及冬季施工专项方案;检查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及应急预案。

3施工阶段

1) 项目部依据经监理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照专项施工进行组织实施, 及时制止施工企业违章指挥作业, 如根据施工企业的模板与支撑系统方案, 项目部组织专业监理人员对模板与支撑进行检查, 发现施工企业未按照方案的间距布置支撑立杆, 要求其整改, 整改完毕后, 并经监理重验收后, 才可进行验收混凝土浇筑。2) 加强现场巡视检查, 项目部要求监理人员每天到现场进行质量和安全巡视,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记录, 及时通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时整改, 消除隐患并检查整改结果。3) 检查施工企业施工机械, 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备案手续。未经验收, 备案不得投入使用。4) 项目部每星期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联合检查小组,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形成纪要由各方签收。

总之, 建筑施工安全问题需要各方面主体不懈努力,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作业, 不断学习, 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职业素质, 采取实际行动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才能杜绝重大事故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才能避免给国家和各方的利益造成损失。

参考文献

11.社区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十一

为了本社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遏制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辖区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社区的监督和管理。

一、首先在单位内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安全无小事,把安全工作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预防为主。

二、建立建全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重点防火。管理好易燃易爆品和控制好火源。决不能让小孩自带火种及玩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四、安全用电用气。经常检查用电线路和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使用液化气,要经常检查灶具和导气软管,是否破裂漏气。如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更换。

五、楼梯间走道和安全通道要随时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堆放杂物等,占用安全通道。

六、消防设施器材必须配备齐全。定期检查,严防损坏丢失。

七、经常开展消防知识的学习和应急演练。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措施,提高防范能力。

八、对幼儿,小孩,老人要随时加强监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以上八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十、辖区内各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级安全生产的例行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上报。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社区居委会、经营户责任人各执一份,本责任书从签订之日起实施。

社区责任人:

单位责任人:

2014年1月1日

九。食品方面: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业经营活动。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2.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和新参加工作的).均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3.保证食品及原料采购的正常渠道和验收制度。保证从食品原料采购,加工,销售。实施有效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4.保证不使用病死、毒死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制品。不使用劣质食用油。不使用不合格食品级原料。杜绝有害有毒物质混入。

5.保证不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全及包装破损或过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剂。

6.严格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储存。防止生熟食品、原料与待加工食品、成品的交叉污染。对餐饮、餐具严格消毒。方能使用。十。以上九条要认真执行落实,确保无事故发生。否则社区将申请工商、公安和卫生部门依法处理。

12.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 篇十二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______铺面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铺面一间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____个月。

二、本铺面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按年结算,每年铺面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水费、电费及其它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三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铺位出租,合计面积约为______平方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

二、每月的租金乙方必须在每月______日前交付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铺面并没收保证金,并追回乙方所欠租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三、签定合同之日,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交付人民币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办好退租手续后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不计利息)。甲方只出租铺面给乙方,铺面的房产所有权仍归属甲方所有。

四、租赁期间,乙方若因经营或市场需要装饰、维修铺面,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其费用由乙方负责,但不能影响原房屋建筑结构,如有影响原房屋建筑结构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其他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属乙方的物品可全部搬走,但固定装修不能拆除。

五、每月铺面的水、电和经营涉及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支付,与甲方无关。

六、租赁期如乙方需中途终止合同或转租第三者,必须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半年内不得终止合同),否则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作为赔偿甲方的损失。如甲方在租赁期间内因转让或其他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退回保证金给乙方外,另赔偿当年壹个月租金给乙方,但如整幢建筑改变用途或拆迁除外。

七、租赁期间如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如火灾、洪涝等)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八、租赁期定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期满后,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但租金另议并重新签定合同。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3

本合同在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合同双方为:_________(以下称为出租人)和____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

1、出租人同意出租,承租人同意租赁位于_________地店房_________间,房号为_________,电话号码为_________,租期为_________年,月租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币)。

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地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

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地维修工作_________。

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_________元地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

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_________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

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

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

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_________局缴纳电话费。

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不得增加租金。

出租人(签章):_________

承租人(签章):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使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

二、租赁期限、用途

1、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租赁该房屋经营________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如需改变,需和甲方商议,取得甲方许可后方可改变。

2、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为_______年。

3、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元整。乙方应在房屋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在每年的_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甲方收取租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前三年房租不涨,后叁年每年上涨伍佰元整。

四、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甲方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卫生、光缆等和商业活动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4、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5、乙方租用期,应服从甲方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必须加强安全用电、用水、防水、防盗、如造成不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负责该商铺日常的维修与养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房屋的装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若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以下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地址

甲方自愿将座落在______商业网店(铺面),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铺面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铺面。

二、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铺面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整),租赁期限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租金每年______整,面积:______平方米,租金按年结算一次,由乙方按时(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停业清理收回房屋。

三、铺面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铺面进行改装修时,应征得甲方同意,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租赁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水、电、暖气费、管理费、税费等)应由乙方自觉交纳承担。

3、乙方租赁期内,如发生非法行为(火灾、设施损坏等)应承担所有经济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4、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铺面,应提前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给乙方。

5、本合同依法订立,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按本合同执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6、乙方在______年的租赁期内,交清房租的情况下可转租或转让经营权。

四、甲方的权利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正常通电。

2、甲方负责承担该铺面所涉及之前承包经营者的纠纷,由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营业,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造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地址、面积

甲方出租位于______,面积:______平方。

二、房屋出租租金

每月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房屋出租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后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三、乙方按月交房屋租金

当月1-5号交付本月的租金。

四、乙方需交租金押金

押金一次性付人民币______元(¥______元)给甲方。押金用途:用于乙方违约、损坏物品情形出现的赔偿。在租房期间,如乙方损坏房屋内设施(包括墙体),要照价即时赔偿,乙方如无理取闹,不及时赔偿,甲方可向公安机关求助,并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不退回一切费用。乙方租屋期满,经甲方检查租房内各种设施没有不合理损坏和没有违约的,押金全部退回给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守法经营

如有违法甲方一概不负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水、电费、房屋地税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

1、如乙方租用期限未满而退房屋,原来交给甲方的押金不退。

2、甲方在乙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否则甲方除退回乙方的押金外,同时按乙方押金数额三倍赔偿给乙方。

七、甲方交付乙方房屋使用日期起

第一年不递增,第二年按第一年的租金递增5%,以此类推。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在租赁、装修期间造成人身安全或者意外,甲方一概不负责。

2、乙方需要装修楼房,期满后固定装修不拆除,归甲方所有。

九、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

双方协商一致作为补充。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范围

出租方自有铺面一间金源街10号门面。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如需另行装修或添臵设备,设施所需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装修必须不影响房屋结构,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的设备不得拆除。

2、租赁期间,所有应交纳的工同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有关房屋租赁交易税等一切费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发生任何事情出租方不负责任。

4、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及时将租赁的全部财产交还给出租方,移交时所有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和使用。水、电费必须交清。如有损坏,承租方应负责按现值赔偿。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赁费及交付方式

租金共计______元整,第二年在前一个月交清,若不按时交清租金,出租方有权关门停止营业,收回铺面。

五、双方应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则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8

出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现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人: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经三方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租人经得出租人的同意,就承租的坐落___市____地号(门牌)市区路____号)层楼房、其楼上楼下全部____平方米转租与现租人为商铺营业使用。

第二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权要求甲丙方协住乙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

第三条租金

1、每年租金人民币___元,每年____月___日以前缴纳。

2、房租在每年___月___日上交甲方,托欠时不的超过___天。

第四条使用转租物的限制

1、本转租房屋系供商业营业之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转租房屋全部或一部分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他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转租房屋。

3、转租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4、转租房屋有改装设施的必要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得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

5、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丙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6、此门面房丙方转让给乙方后,丙方不得在向乙方收取别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危险负担

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方式使用转租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形外。因乙方的过失致转租房屋损毁,应负损害赔偿之责。转租房屋因自然的损坏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责修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约定方法使用转租房屋,或拖欠租金达_____天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时房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未交房租的5%的违约金。

2、甲方若要终止出租此门面房须经过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甲方收回此门面出租。甲方无权收取此门面,依然以此合同为准,继续收取每年的房租。

第七条其他特约事项

1、转租房屋的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费自行负担。

2、乙方迁出时,如遗留家具杂物不搬的,视为丢弃,可由甲方处理。

3、乙方如觅有保证人,应与保证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转租期限未满,一方拟终止租约时,须得对方的同意。

第八条出租人对于转租人将租赁房屋一部转租与别人,要经过出租人的应予以同意。

本合同一式___份,当事人及连带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自___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现租人(乙方):______承租人(丙方):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9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下租贷协议:

一、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现自愿将桂平市给乙方,租期从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_日止,租期_________年。

2.双方议定每年租金______元整,在签本协议时乙方应予一次性付清。

二、双方应尽的义务与所得的权利:

1.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按时缴交一切税收、经营费用(包括:税务、治安、卫生、市场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等),逾期不缴交造成的一切罚款和其他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商铺转租,若要转租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妥当,方能转租。

三、其他事项:

1.甲方将房屋租给乙方经营,房屋内所有所有设施等,乙方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损坏,乙方应予赔偿。

2.乙方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灾害,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

3.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下一年的优先租赁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0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情况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铺基本情况

甲方商铺(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________________街道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于食品经营,乙方不得在房屋内进

行任何违法活动。不得存放危险、易爆、易燃及其它国家规定的违禁物品。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____千元/年,大写________仟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账号及银行。

第六条、维修养护、装修及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2)租赁期间,防火安全,房屋内财产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权利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但在对房屋装修改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合同中止及续租

(1)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2)租赁期满前,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八条、其他事项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损坏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子/盖章):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承租甲方房屋,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签订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承租位于积平方米,期限年,租用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按市场行情算起,如与涨价时按市场行情涨价。

第二条:双方商定每年租金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房费一年一付,乙方于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______元,待房租到期后甲方查看房屋完好后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在承租期内保证不损坏房屋、门窗及屋内所有设施,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不得擅自增设有损房屋结构的其他设施,若损坏照价赔偿。

第五条:在租用期内,水费、电费、房产税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水、电、房屋的维修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租期内必须做到防电、防火、防盗,责任自负。

第六条: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可将房屋转租他人,转让须征得甲方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一方违反,可按全年房费的20%赔付。

第八条:合同到期后乙方如需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合同到期前乙方必须提前半月要和甲方协商交纳租金,并续签合同后方可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乙方不继续租用,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拆走卷闸门及破坏房屋结构。

第十条:如遇国家建设性拆迁,乙方应无条件搬出,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金,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2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_____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身份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3

甲方: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场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场地租赁情况

1、甲方同意将一楼超市无购物通道西侧平米场地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

3、租赁时间为期一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场地租金每年_______元,租金缴纳方式为上打租,每半年付一次。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水、电、取暖等设备条件。

2、甲方对乙方从业人员有培训、指导、管理的权利。

3、甲方负责乙方店内产品广告宣传事宜。

4、对于乙方不能服从甲方管理的从业人员,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并建议乙方调换或辞退。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

3、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出售过期伪劣产品,确保质量,如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投诉或遇职能部门检查不合格处以罚款时,所涉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享有对场地的使用及维护权利,但不具有所有权,不得擅自更改甲方硬件设施。

5、乙方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范要求,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如因服务不周引发投诉和纠纷,按甲方有关条例处理。

四、其它事宜

1、遇有不可抗拒的政治事件、市场变化不能正常经营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合同自行解除,合同期满后,乙方需再续合同要经双方协商后再行签订手续。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如出现任何一方中途私自终止合同行为,由违约方向对方赔付______元违约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于安定区西河村126号1楼11号铺面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的铺面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壹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上述经营用房的月租金为______元/㎡,共计______元,

四、租赁期内,除给排水、供热管道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承担费用外,其他的维修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五、租赁期内,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增添房屋的固定设施,如对房屋进行装饰的,待合同终止、解除或租期届满时,归甲方所有,甲方不向乙方折价补偿。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屋转租,转借,转让。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损坏甲方房屋设施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修复。

2、乙方不能按政策规定如期交付水、电、暖等费用,逾期一个月的,应向甲方承担5%的滞纳金,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租赁合同。

3、在特殊条件下,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他人转租、转借房屋的,应向甲方缴纳1万元以上2万以下的违约金。

八、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期限届满后,甲方应与乙方续签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单位安全责任书15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位于临街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商铺坐落于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上下两层约m2。该商铺不得用于饭店等对室内环境及周围居民造成影响的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应互示身份证以真实的证明双方身份,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明作本协议附件。

3、该商铺租赁期三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第一年租金______元/年,合同期内,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场行情在原价格基础上随行就市协商而定(注:合同期内年租金递增应控制在15%以下)。

4、商铺房屋租赁期满乙方如需要续租时,乙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同乙方续签合同。如果乙方不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甲方,其自行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装修费。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铺房屋也应提前一个月告诉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纳时间为合同双方签约后2日内交付。以后两年必须在每年阳历___月___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时交付租金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收回商铺房屋,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若乙方在商铺租赁期内提出终止合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

6、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铺面,乙方拥有合同期内合法的使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事项的原则下有权转租此商铺,但转租前须提前30日告知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收回商铺房屋,且不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7、合同期内,与该商铺有关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城市市容费、垃圾清理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租赁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因乙方滞交所产生的罚金应由乙方承担)。乙方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8、甲方应于_____年___月___日内将该商铺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使用;并经双方交验移交房室钥匙及物业手续等交割完毕后视为交付;乙方租赁后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用途,不得因装修等原因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商铺主体和墙体结构。

9、合同签订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此商铺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冲抵商铺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将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移交甲方并交清相关费用后,甲方全额无息返还乙方交付的相应押金。

10、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动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自行装饰、装修(地板、地面、顶、隔房、固定电料等)的构筑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或乙方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貌。

11、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铺毁损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其他损失,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不退还租金。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商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13.浅析动车轮生产单位组织管理研究 篇十三

1.1 生产系统

合理有效的生产组织系统是企业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一般来说, 动车轮生产企业一般包括原料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加工车间、热处理车间、机动车间、工模具车间、供应科、技术科、质量科、生产科、机动科、技改办等部门。虽然不同企业, 组织结构设置略有差别, 但毋庸置疑一定是庞大的生产系统。在整个生产系统中, 各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沟通交流如果存在障碍, 或者沟通较少, 可能就会出现彼此生产脱节的现象, 甚至演化为矛盾, 同时信息传递路线较长, 存在时滞问题, 不利于生产系统的高效运作, 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

1.2 生产计划管理

企业的生产计划是一个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前提。企业的生产管理包括生产计划的编制和生产计划进度的控制。一个企业组织好生产的首要任务就是制定好生产计划的编制。包括生产计划的制定频率, 生产计划的编制依据。生产计划的进度的控制是生产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动车轮的生产受客户订单量的影响, 变动性比较大。另外, 企业关键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 甚至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各工序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无不影响着企业生产进度的有效把控。

1.3 库存管理

企业备有适量的库存能够缓解企业日夜日常生产受到的冲击, 是企业应对市场不确定性, 市场信息不对称性的重要法宝, 是一个企业未来需求目前的闲置资源。库存包括满足企业日常消耗的生产库存以及作为企业备用产成品的流通库存。目前国内动车轮企业的生产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政策的支持, 库存管理意识落后, 企业内部库存管理层层审批, 业务流程不畅, 以及库存管理缺乏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和系统支持。

2 动车轮企业生产管理的改进措施

2.1 生产系统内部重组

企业生产系统庞大, 可对生产系统进行有序重组, 本着专业化原则, 部门化原则改进生产系统。按照专业化原则将工作任务细化, 再根据产品类型不同以及职能不同对其进行适当的分组, 既要保证每一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还要保证有序的组合, 实现部门间有效沟通, 达到高效生产的目的。

2.2 生产计划管理的改进

生产计划的编制既要适应市场需求又要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生产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到企业在库、在途物料信息和企业内部和相关企业的实际产能等一些可能制约生产的一些因素。

同时建立合理的生产调控制度, 保证企业上下工序步调一致, 实现合理生产。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基本准则, 把控生产调度工作的有效性;明确调度工作的职责, 实时控制轮对产品的全过程工序流畅。监控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转, 保证生产条线稳定运行;完善计划控制手段, 依托产品数据, 借助生产制造信息系统, 实现实时把控轮对产品生产进度以及基本情况。

2.3 库存管理的优化

针对生产库存以及流通库存, 归类进行管理。并及时了解企业供应商的的库存, 与上游企业建立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 实现联合库存管理。通过上游企业对动车轮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在库物资状况等数据进行分析, 从而组织货源满足对下游企业的充足供应。

其次, 在信息化时代, 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库存管理。建立库存管理信息化系统, 将一些物料订货、提料单据、物料日常出、入库单等一些票据格式化、标准化, 确保库物料信息的实时交换和处理有关数据方面实现信息共享, 完善信息沟通渠道以及机制, 实现库存管理工作对生产高效运作的保障作用。

摘要:动车轮生产企业是我国高铁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 企业产品市场销路很好, 但是在生产管理方面却难免存在很多问题。一般来说, 动车轮生产企业生产管理主要包括这三大板块, 生产系统, 生产计划管理, 以及库存管理。

关键词:动车轮,高铁,生产管理

参考文献

[1]张澎湃.动车组车轮疲劳性能数值仿真和评定方法研究[D].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2014.

[2]杨军.中国高速铁路动车组轮对运用缺陷综合检测管理体系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 2012.

[3]杨冀.基于多因素综合分类的动车组配件库存管理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 2015.

[4]赵愉悦.XX车轮公司生产管理改进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 2010.

[5]万家.高速列车—无碴轨道—桥梁耦合系统动力学性能仿真研究[D].铁道部科学研究院, 2006.

[6]李静.CRH2型动车组轮对检修限度及检修工艺过程研究[D].北京交通大学, 2014.

[7]程维娜.塔运司重型轮式起重设备大修项目化管理应用研究[D].西安石油大学, 2014.

[8]王卫星.高等院校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 2008.

[9]李金鹏.复杂产品自主技术创新的集成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 2012.

[10]伊澎涛.基于边缘衍射线光源理论的动车轮对图像数据采集系统设计[D].大连交通大学, 2015.

[11]张源.基于网络计划技术的动车组检修流程优化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 2013.

1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十四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租赁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同意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将————————路———————号——楼————————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属————结构、防火等级————级)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乙方负责承租使用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甲方负责向乙方及时传达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文件政策等;并督促认真落实;

2.负责本企业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布署;

3.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乙方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乙方制定安全生产相关的具体岗位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 4.发现乙方存在安全违法行为或危及人身安全重大隐患,应立即制止乙方违法行为或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总公司及所在地的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报告。

四、乙方的安全管理职责:

1.乙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依法履行下列安全生产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2.乙方必须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五)按规定对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六)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七)生产经营区域布局合理,并与生活区域之间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八)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3.对承租区域或生产经营(生活)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场所;经甲方同意转租的,要在转租过程中所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书上,须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五.其他有关要求:

1.乙方在承租期内指派 同志,负责承租区域内的安全工作,接受甲方的管理。甲方指派 同志联系厂区承租单位的安全工作。

2.由于乙方或其他方责任引起的伤亡、火灾、车辆、物损、治安等各类事故,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尽力协助做好抢救工作,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需补充条款:(可另加副页)

4.本协议书须与租赁合同同时签订。

5.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注册地址: 单位注册地址:

15.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十五

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确实提高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温州市消防条例》第十条之规定”,现授权

同志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三、熟知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和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四、拟定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保证。

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完整填写防火检查记录。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其中人员密集场所应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的数量不应少于本场所从业人员数量的30%。

八、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授权书

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确实提高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温州市消防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授权 同志 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以上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

年 月 日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拟定单位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熟悉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和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责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四、按要求设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志(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消防电梯、防排烟风机、水泵结合器等处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或用文字、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识)。

五、负责确定本单位各部门的消防责任人。

六、熟知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明确第一、第二灭火力量,并实施演练。

七、制定检查制度和巡查制度。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组织实施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并完整填写防火检查记录。

八、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定期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如临时动火,办理动火手续,并指派现场监护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一、发现火情后,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立即报警并进行事故分析处理。

十二、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三、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熟记现场组织灭火应急演练的基本程序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并组织第一、第二灭火力量扑救初期火灾。

志愿消防队成立文件

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要求,确实提高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中环广场依法建立“保、消合一”的志愿消防队。大厦的志愿消防队,由大厦员工组成,分布于大厦的各个工作岗位,其职责如下:

(1)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宣传工作。

(2)协助部门领导,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制度的贯彻工作。(3)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4)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并督促其整改工作。(5)熟悉大厦重点消防部位及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和摆放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操作方法,维护好各种消防设备。(6)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参加抢救和灭火工作,指挥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7)积极参加大厦组织的消防活动。(8)协助公安部门追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16.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驻镇单位) 篇十六

1 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作用

从火灾统计数据看,90%以上的重特大火灾发生在社会单位,抓住了社会单位,就抓住了防控火灾的关键。在重点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总结我国多年来消防工作经验,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消防安全管理需要提出来的。

(1)强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单位是市场的主体,消防安全管理是单位的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公安部第61号令规定了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内容和方法等。但是,一些经营者为了经济利益,不顾消防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重特大火灾时有发生。2007年至2012年5月,全国共发生重大亡人火灾32起,特别重大火灾5起,死亡461人,伤333人,直接财产损失9.5亿元,这些重特大火灾基本发生在人员密集场所和生产经营储存单位。总结重特大火灾原因发现,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停用或瘫痪、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差、群众缺乏逃生自救能力等是共性问题。实行“户籍化”管理的目的就是要破解单位不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职责这一难题,结合实际创新消防管理方法,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以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2)推进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常态化。自2010年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来,各地在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四个能力”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单位火灾明显减少。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7月,全国单位共发生火灾15.5万起,死亡1 456人,受伤835人,直接财产损失30.6亿元,其中重大火灾10起,无特大火灾发生。与2007-2009年同期相比,四项数字全面下降,尤其是单位没有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可以肯定地说,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形成长效机制,2011年公安部消防局在山东、四川、重庆等地社会单位开展“户籍化”管理试点工作,受到地方政府、单位的肯定。通过“户籍化”管理,将督促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现行以公安消防部门监督为主的管理模式起源于1981年,完善于1998年。1998年《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部门具有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同时,公安部配套制定监督检查规章,全面规定了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范围、内容、方法和频次,形成了消防部门定期对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消防监督的模式。长期以来,公安消防部门“一对一”、“保姆式”的检查和管理模式,使得一些地方政府、部门领导和人民群众片面地认为“消防工作就是消防部门的事”,社会单位往往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被动依赖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单位一旦发生火灾,首先追究消防部门是否检查,检查是否发现隐患,发现隐患是否督促整改的责任。有些同志形象地比喻“公安消防部门已成为单位的消防管理部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单位越来越多,目前,我国社会单位已达5 000多万家,而全国公安消防部门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只有1.9万余人,不可能对每个单位实施“一对一”的监督管理。每当发生重特大火灾,就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地毯式消防检查。“运动式”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消除了一大批火灾隐患,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遏制了火灾事故发生,但“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十分突出。今后,公安消防部门对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仍然是重要的工作方式,但大包大揽的消防监督检查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只有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通过“户籍化”管理,提升单位依法自我管理的能力,才能扭转消防安全管理的被动局面。

2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1)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单位建立消防档案既是法定职责,又是单位消防管理的过程记载和履行消防管理职责的图文体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高消防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在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管理系统,设置管理账号建立单位户籍档案,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及逐级落实情况、日常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人防措施,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等物防设施,通过物联网技术对防火重点部位和控制设施监控检测等技防设施,全部记录记载在“户籍”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单位要及时将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一是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立或者变更报告备案制度。按照消防法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设立专(兼)职消防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借鉴日本、中国台湾实行单位“防火管理者”、“防火管理人”制度的经验,防火管理者确定或者变更,以及履行职责情况要向辖区消防部门申报。“户籍化”管理要求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消防设施操作人员,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通过报告备案制度,强化消防管理人员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管到位。

二是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报告备案制度。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火灾发生,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后超前报警、及时扑救的物防措施。目前,全国有近40万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0多万幢高层建筑基本都设有自动消防设施。自动消防设施智能化程度比较高,技术性较强,需要专业单位进行维护保养。近年来,重庆、山东等地推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率达到95%以上。同时,由社会中介性质的专业机构为单位提供维护保养服务并向消防部门报告备案,也是很多国家的成功做法。因此,“户籍化”管理要求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保养和日常维护,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实时录入“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企业,要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通过报告备案制度,强化单位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三是实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自查评估报告备案制度。目前,各地的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基本通过了达标验收。但是,消防安全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动态性管理工作,“四个能力”建设达标了,不等于单位消防安全就一劳永逸。因此,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单位按照“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每季度(火灾高危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自我检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要在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火灾高危单位还要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通过定期报告备案,强化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常抓不懈,不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3)不断改进和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单位在落实“三项报告备案制度”的同时,要通过“户籍化”管理档案系统查询统计功能,定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对系统反映的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同时,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工作交流平台,学习先进单位消防管理经验;通过信息提示栏目,实时了解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及时掌握公安消防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 消防部门对重点单位消防实行分类预警动态监管

公安消防部门要按照“户籍化”管理要求,进一步转变观念,改进消防监督模式。改变监督模式并不是放手不管,不履行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职责,而是要从包揽式检查转变为指导性服务,对单位“户籍化”管理实行动态监管,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效能。

(1)建立和维护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目前,公安部消防局正在完善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2012年年底前正式开通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开通前,实行纸质材料报告备案,建立文字“户籍化”档案。系统开通后,公安消防部门要为每个单位分配一个账号,指导单位建立“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录入信息,督促单位实时更新管理信息和定期报告备案。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时,要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抽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单位“户籍化”管理档案。同时,要加强系统维护管理,保障正常运行。

(2)对单位实行动态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差”,黄色表示“一般”,绿色表示“好”)。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以网上检查为主,实地检查为辅。网上监督检查,主要是通过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物联网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和重点部门进行监控检查;实地监督检查,要按照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对象,对于处于“绿色”预警的单位,可以不到单位实地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对于处于“黄色”预警的单位,可以设定较长频次到实地进行消防监督抽查;对于长期出现“红色”预警的单位,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落实消防管理。同时,总队每半年、支队每季度、大队每月至少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对消防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多的行业系统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公安消防部门要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在线服务,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举报投诉受理、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对单位未按时向公安消防部门“三项报告备案”的,以系统弹出窗口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提醒信息,督促报告备案;在火灾多发季节和时段要向社会单位发布消防安全提示、重大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定期组织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 推进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措施

(1)强化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基础性工作。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逐项细化分解任务,主要领导是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防火部门负责人要具体抓落实,消防监督干部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要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纳入各级公安消防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加强地方“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对消防工作提出了很多新思路、新措施,各地应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培育和发展社会消防中介机构和消防执业(职业)人员,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确立“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法律地位,建立消防执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解决消防技术服务执业人员缺乏的问题,保障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云南、河北等一些地方已通过消防条例、政府规章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消防中介机构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其他地方可以借鉴。

(3)加大开展“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让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知道进行“户籍化”管理的作用和意义,通过对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户籍化”管理的内容和要求。同时,采取各种措施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其掌握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常识,具备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能力,成为单位消防管理“明白人”。

(4)发挥“户籍化”管理工作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单位的类型较多,要在每个行业培育树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样板单位,通过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指导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摘要: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我国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强化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积极探索,也是一项长远的消防基础建设。笔者结合实践,对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的作用、内容以及推进措施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户籍化管理,消防安全,消防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石延祐,陈景新.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J].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2008,(1):85-89.

[2]李清江.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探讨[J].武警学院学报,2011,(10):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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