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精选12篇)
1.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一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担保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关村科技园区重点企业进行担保贷款融资,完善和规范有关扶持资金管理,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若干意见 》(京政发[2005]22号)和《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京财预„2006‟176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瞪羚”企业、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以及依据本办法确认的其他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担保贷款扶持资金从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预算进行安排。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企业的贷款担保服务业务,应当由与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合作的担保机构实施。
第二章 支持对象及条件
第五条 本办法支持的“瞪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会员;
(三)企业的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在1000万元至5亿元之间。其中,总收入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总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总收入在1亿元至5亿元之间,收入增长率达到5%或利润增长率达到10%;
(四)申请的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以内。
第六条 本办法支持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企业创办时间在五年以内,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归国留学人员;
(三)一名或多名留学人员出资人的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其中现金部分不低于25万元人民币;
(四)使用中关村企业标准征信报告;
(五)申请担保贷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单笔申请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以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二年期。
第七条 成功发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的企业,以及注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并经有关部门确认的软件外包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且已加入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的,可申请得到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措施的支持。
第三章 支持措施 第八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实行快捷担保审批程序,简化反担保措施,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执行1%的担保费率,其他企业执行1.5%的担保费率和0.3%评审费率。
第九条 协作银行实施快捷贷款审批程序,执行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第十条 中关村管委会给予获得担保贷款的“瞪羚”企业贷款贴息支持。
根据其信用状况,将“瞪羚”企业分为五个星级,具体依据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瞪羚计划”企业星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定。
一星级至五星级“瞪羚”企业,可获得的贷款贴息率分别为20%、25%、30%、35%和40%。
第十一条 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在1000万元至500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和1亿元至5亿元的“瞪羚”企业,享受上述贷款利率和补贴支持的最高担保贷款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
第十二条 对于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和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在1000万元以内的软件外包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按一年期内银行基准贷款利率的50%补贴利息,按1%的担保费率给予企业补贴担保费。
第十三条 发行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的企业,可获得社会筹资利息、信托或债券管理费和担保费的20%的费息补贴。
第十四条 企业的同一笔贷款只能申请一种方式的贴息和贴保费支持。
第四章 企业申请和受理
第十五条 “瞪羚”企业名单由中关村管委会根据企业上报统计数据和“瞪羚”企业条件,于每年5月份统一确认一次,并由中关村管委会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在当年的新名单未出前按上“瞪羚计划”企业名单执行。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由中关村管委会确认,并出具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资格证明。软件外包企业以在北京市商务局进行合同登记的软件外包企业名单为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北京市半导体行业协会认定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名单为准,每年公布和更新一次。
第十六条 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合作的担保机构,集中受理企业的贴息和贴保费申请。第十七条 企业通过合作的担保机构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贴息和贴保费支持时,应向合作的担保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有关资格确认文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会员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贴保费申请报告》一式二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企业担保贷款利息单和担保费单据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财务章)。第十八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代企业向中关村管委会申请贷款贴息和贴保费资金支持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提供的《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贴保费申请报告》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担保贷款利息单和担保费单据复印件各一份(加盖财务章);
(二)合作担保机构填写的《企业贴息和贴保费审批表》、《企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贴保费明细表》和《担保机构代企业贴息和贴保费申请报告》各一份。有关申请表应注明“瞪羚计划”、“软件外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留学人员创业企业”、信托计划或企业债券等类别。第十九条 中关村管委会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完毕后,将利息和保费补贴款拨付给合作的担保机构,由合作的担保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逐一向申请企业进行拨付。
第五章 担保机构补贴标准及程序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合作的担保机构为园区“瞪羚”企业和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其提供贷款担保的规模,按超额累进担保费补贴机制,每年给予其一定的担保补贴。
第二十一条 一年内,合作的担保机构为“瞪羚”企业和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规模在0-6亿元之间的额度,担保费补贴0.3%;担保规模在6-8亿元之间的额度,担保费补贴0.6%;担保规模在8-10亿元之间的额度,担保费补贴0.9%;担保规模在10亿元以上的额度,担保费补贴1.2%。
担保期限少于8个月的担保额,减半计入当年应补贴担保总额。
第二十二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信托计划和企业债券提供的担保,其担保金额计入当年补贴担保总额中。
第二十三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按季度,就实际担保贷款累计金额,向中关村管委会提交《担保补贴支持资金申请报告》及《企业担保贷款明细表》(加盖公章)。第二十四条 中关村管委会收到担保补贴申请材料并审核完毕后,将担保补贴资金拨付给合作的担保机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应按月向中关村管委会报送《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担保贷款项目情况月报表》。第二十六条 企业若发生与“瞪羚计划”相关的违约行为,在担保公司和银行对其追偿的基础上,予以降低“星级”。
第二十七条 合作的担保机构在申请担保补贴及代企业申请贴息贴保费时,故意虚假申报的,负责退回相应补贴款,中关村管委会取消其合作机构资格。合作的担保机构有相关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中关村科技园区“瞪羚计划”贴息和担保补贴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金发[2004]5号)和《中关村科技园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结算办法》(中科园财发[2004]4号)同时废止。
2.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二
1 文献回顾
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机理研究上, 桂萍指出, 科技创业平台的内涵应是一个创业者、创业资源与创业环境相互作用、相互联系、有机结合的系统。夏太寿, 倪杰则进一步研究了平台诸多特性。在科技创业平台的内容研究上, 周路明认为建立资源整合平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完善科技创业的商务平台, 二是构建概念研发平台, 三是打造科技企业家的精神家园。任志宏认为, 平台内容包括创业辅导培训、技术产权交易等15个子平台。洪晓军则从平台概念甄别入手, 提出要构建有效运作的创新平台, 须实行持续改进发展策略。黄继认为构建高科技创业平台, 是提高高科技创业成功率的重要途径之一。在对高科技创业平台的概念、特点、功能及构成进行剖析的基础上, 提出了高科技创业平台运行原则, 给出了高科技创业平台系统运行模型。邓坤烘分别对平台建设模式与运行机制作了较为系统的分析。
以往研究多偏重于理论方面的定性分析, 对于平台资金扶持效率和资金配置的研究极为乏见。因此, 本文选取福建省A市平台项目调研情况, 对平台政府扶持资金效率以及项目选择等问题作定性与定量上的细致分析。
2 福建省A市平台扶持项目政府扶持资金效率分析
2.1 变量设置
鉴于数据可得性, 本文选取福建省平台发展进程以来数据以及这些年份福建省A市年度数据进行分析, 相关变量设置如下。
(1)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深化率 (PD) 。随着平台发展, 其项目对接数、投资额曾逐年上升趋势。为研究平台在规模、成长性不断提高的同时其对社会投资的吸引和带动作用以及绝对量和相对量的比较意义, 本文定义政府科技服务平台发展指标如式 (1) , 用于表示平台发展程度。其中, PD (-1) 表示上一届的平台深化率, 表示平台投资额增长率, 表示平台对接成功项目增长率, 表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并设第一届618的PD值为100, 数据来自618官网。
(2) 资金效率 (ME, money efficiency) :定义基于平台的政府资金扶持效率为:ME=政府扶持资金产出效益/PD*100, 用以代表618创新发展平台发展过程中的政府扶持资金的效率。其中, 资金的产出效益=企业产出增长量/政府扶持资金额。相关数据来自2005~2010年福建省A市618平台对接项目的调研。
本文针对初步汇总207个项目, 删除终止项目等得198个项目。本文采用产业、行业分类均按照《国家标准行业分类》。根据产业分类, 在198个政府扶持项目中, 第一、二产业所占比重合计86.4% (各有74和97个) , 远大于第三产业 (27个) , 说明福建省A市平台扶持对象还是偏重于第一、二产业。在产业和行业分类的项目中, 对第三产业扶持呈现两个问题, 一是数量偏少, 只占13.6%, 而对比发达国家, 这个比例过小。二是扶持行业相对集中, 范围局限于两个行业, 不利于整个行业全面协调发展。
2.2 就业带动分析
有效样本143个 (见表1) :第一产业对就业带动作用远高于第二、三产业, 平均每个项目带动381个就业岗位, 这对解决地方就业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故在鼓励发展第二、三产业的同时, 也应考虑到第一产业的地理优势和就业促进能力。在第三产业中, 信息业项目平均带动87人, 科研行业平均带动116人, 因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 就业带动绝对量上不明显。福建省2008年农业就业比重为31.1%, 处于工业化中间阶段 (发达国家为10%) , 就业结构还是要向第二、三产业转向。
2.3 项目资金效率分析
有效样本145个 (见表2) :在差不多的政府扶持资金 (均值为归一化数据) 下, 第二、三产业资金效率要远高于第一产业。可见, 相比第一产业, 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成效要相对好得多, 对于资金利用效率也相对高效。相对而言制造业以及电子等高科技行业项目资金效率要明显高于农牧业。且对社会投资带动以及当地财政收入等的贡献要相对要好一些。所以, 平台应在偏倚高科技产业对接的同时加大对第二、三产业的着力点和扶持力度。
3 平台扶持的创新激励与“动力———效益”水平分析
从前文分析中可知, 不同产业、行业, 对资金效率是不一样的。本节将进一步分析政府扶持的创新激励、效益激励作用。创新激励指政府扶持对平台创新、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效用。为考察科技平台发展水平对地区自主创新能力的影响, 本节建立如下模型进行论证:
其中, GXJSCZ表示福建省A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年产值。数据来源于2000~2010年《福建省A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实证结果如下:
注:括号内为t值;本文中*分别表示在1%水平上显著。
可知, 随着平台逐步发展, 其对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有显著促进作用。平台让广大企业找到开启自主创新之门的金钥匙, 为福建省丰富自然资源找到科学开发的新途径。从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来看, 企业作为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载体其发展最主要动力源于科技发展牵引下的技术推动, 也在于市场需求拉动, 而政府政策推动也起到补充作用。
效益激励指政府扶持对平台效益、企业产出效益的激励效用。本文定义企业投资的动力指数=项目总投资/企业自有融资资金*100%。其中企业自有、融资资金取为项目总投资与政府扶持补助资金之差。
动力指数过小, 对大企业“聊胜于无”, 对小企业又犹如杯水车薪。动力指数过大, 则会造成政府角色的过多介入, 影响企业自主性发挥及自主创新等, 也可能造成企业项目对政府的“依赖性扶持”, 对企业长期发展和自主创新不力, 反而削弱了企业的效益激励和创新激励, 也不符合平台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故政府扶持应当对不同企业、项目设定不同动力指数区间, 在各自项目的各自动力指数调档区间内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率, 发挥科技平台的最大效益!
有效样本145个 (见表3) :第二、三产业资金利用相对高效、产出效益也好得多, 政府补助所起作用较小, 即政府补助投资激励一般 (投资激励指的是政府补助所带动的企业与社会投资) , 但取得了较高效益激励。农牧业属粗放型, 机械化、现代化程度较低, 未能产生集约化、规模化效应, 政府补助投资激励较高, 但效益激励效力很低。计算机行业属政府扶持力度较大行业, 但由于鱼龙混杂以及金融危机等影响, 其行业整体“动力—效益”水平并不容乐观。
综上, 在福建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 平台项目也应与时俱进, 不断提高项目质量, 提高扶持资金效率。在提高对项目投资激励的同时, 要不断提升项目、企业的效益激励、创新激励。在对第一产业的支持中, 应加快其工业化、现代化步伐, 不但使产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同时在保证工业对于经济的贡献情况下, 应不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竞争能力。
4 平台扶持项目的选择与资金配置
由前文分析可知不同项目其资金效率有所差别。效率提升有赖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 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自然要涉及到优胜劣汰, 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选择亦概莫能外。故本文进一步做分产业资金效率区间概率统计如表4所示。方法是以资金效率为区间, 统计出某一区间内项目数占所有项目比重。
由表4可见, 第一产业有接近一半 (44.26%) 的项目其资金效率在10以下, 且绝大多数项目资金效率在70以下, 同时只有36.07%的项目资金效率可以达到30以上。第二产业的情况则要好得多, 仅有极少部分 (不到12.9%) 的项目资金效率在10以下, 且大部分的项目资金效率均可达到30以上。同时, 我们也发现, 第三产业的资金效率同样要普遍优于第一产业, 很少一部分 (13.63%) 企业的资金效率在10以下, 而有一半以上的项目可以保证30以上的资金效率。可见可在一定统计置信度支持下, 设计一种基于资金效率的项目选择、淘汰机制。本文初步设定如下:
(1) 第一产业:资金效率低于10以下的, 要进行严加监控、整改, 监督其资金利用情况, 同时对资金效率低于5以下的不再扶持与投入资金。对于大部分的第一产业项目应当进行技术上的创新和改进, 提高其机械化、现代化水平, 以期提高扶持资金的利用效率
(2) 第二产业:对于资金效率低于10以下的要督促整改或予以淘汰并不再扶持;对于资金效率在20~30之间的项目要进行调研, 帮助项目进行整治, 以期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 第三产业:其情形类似于第二产业, 可参照第二产业的办法实施。当然, 这种区分度虽较为客观, 但可能会淘汰掉部分有未来发展前景、有潜力的项目, 同时很多项目的扶持有政策上和产业规划上的必要, 也应当考量在内。
根据调查到的145个有效项目样本进行资金配置分析如下:
综合表5及前文分析, 本文认为, 第一产业资金效率偏低, 同时对GDP贡献度很小, 故对第一产业单项目扶持金额可以不变, 但要提高第二、三产业单项目扶持金额。同时, 对三次产业扶持总金额分配比例应按照资金效率比值来分配, 即对三次产业资金总额分配比由:41.17%、42.53%和16.3%变为:15.41%、50.01%和34.58%, 即提高第二产业扶持力度, 同时加强第三产业扶持力度, 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当然这意味着, 在平台以后的对接项目中, 要尽量加大对第二、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的扶持力度, 同时对第一产业项目扶持总数要下调, 在减少对第一产业扶持项目数的“量”的情况下, 着力提升项目的“质”。
5 结论与建议
(1) 在福建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 618平台的项目也应当与时俱进, 不断提高项目的质量, 提高扶持资金的效率。在提高对项目的投资激励的同时, 要不断提升项目、企业的效益激励、创新激励。
(2) 在对第一产业的支持中, 应加快其工业化、现代化步伐, 不但使产业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同时在保证工业对于经济的贡献情况下, 应不断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现代服务业的竞争能力。同时也应着力考察项目选择与淘汰的机制设计。
(3) 对于三次产业的扶持总金额分配比例应当按照资金效率的比值来分配。在降低第一产业扶持项目“量”的同时提高其“质”的水平。平台扶持应当选择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可促进本省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
参考文献
[1]桂萍, 国内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研究综述[J].科技管理研究, 2008 (7) :103-104.
[2]夏太寿、倪杰在, 区域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理论探讨[J].中国科技论坛, 2006 (4) :36-39.
[3]周路明, 创建科技创业的资源整合平台[N].证券时报, 2004-07-01 (1) .
[4]任志宏, 浅议江苏省科技创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J].江苏科技信息, 2007 (6) :30-32.
[5]洪晓军, 创新平台的概念甄别与构建策略[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8 (7) :7-10.
[6]黄继, 高科技创业平台的形成机理及运行模型[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8 (7) :9-12.
3.炮轰扶持资金的背后 篇三
广东省“两会”上,广东省政协委员林秋城朝广东科技扶持资金放了个“炮”。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董事长,林秋城也申请过科技扶持资金。他感叹:“申请这笔资金太辛苦、太累了。前不久,科技系统腐败的事曝光,我才知道如果不去找关系、不去送钱,很难拿到这笔资金。”作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科技创新项目的评审专家,林秋城又感叹:“有时一看就知道某些项目是假的,不可能需要花这么多钱。这样的项目为什么能通过?监督出了问题。”
如果说林秋城这番话属于民间表达,那么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关于科技扶持资金腐败问题的讲述则属于官方发布。在广东“两会”科技界分组讨论时,徐少华详细讲解了科技扶持资金是如何蒸发的。他说,“科技专项资金不少,动辄几千万或上亿,资金拨付变成了个别人、个别岗位以权谋私的渠道”,“企业自己申报拿不到,找第三方中介就拿到了”,“有的假冒公司,随便搞个公章就到科技厅拿钱,拿到钱以后,公司就消亡了”。
国家审计署在审计科技部2010年的99个支撑计划在研项目时,发现普遍存在不符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其他制度规定的问题。中国科协的一次调查显示,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的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2013年11月11日,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近年来出现的一些科研经费违法违规事件,他以“我感到很愤怒,也很痛心,更加感到十分的错愕”的激烈言辞表达了不满。
不能简单把科技扶持资金引发的问题归纳为腐败。科技扶持资金更深层次的影响是对市场机制产生了破坏,形成了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怪象——有的企业做产品不行,但是会吹牛拍马、善于公关,就能拿到几千万甚至上亿扶持资金。而一门心思搞业务、不擅长公关的企业,一年辛辛苦苦忙到头,赚到的钱可能还不如前者。长此以往,企业都会把重心转移到搞关系而非搞业务上来。
有人说,搞关系和搞业务并非势不两立,有些善于搞关系的企业业务水准也很高。即便如此,科技扶持资金同样破坏了市场机制。一个成熟的市场,会令各种资源要素得以优化配置,不成熟的市场,则会造成资源浪费。科技扶持资金的存在,会诱导部分企业把相当一部分精力放在搞关系上面,而这部分精力并不创造新的财富,只是对既有财富进行重新分配,想法设法把公共财政的钱揣到自己的兜里而已。
不只是科技扶持资金存在这样的问题,很多源自公共财政的扶持资金都很容易破坏市场,让行政之手过度卷入微观的市场竞争。此次“两会”期间,一位省属国企董事长就对在座的某央企高管说:“你们央企动不动能获得几亿十几亿的补贴,我们怎么同你竞争?”话说出口后,不但没赢得同情,还引发了质疑,很多民营企业家议论纷纷,“国企都有各种补贴,让我们民企羡慕嫉妒恨”,“太不公平了”。有一位企业家总结得非常到位:“十几个亿补贴了一家企业,却伤害了整个大的营商环境。”很多时候,财政过多补贴企业是害不是爱。
财政扶持资金可以存在,前提是用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的领域。比如科技扶持资金就只能用于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社会公益性技术、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公共科研实验平台建设等公共科技活动,而不能直接投入到企业的研发活动。政府对于科技创新的职责,体现在优化公共环境,如土地税收政策、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
每年各级“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习惯性“哭穷”,纷纷建议政府往自己所在领域投入专项资金。“哭穷”之前,他们应该自问:该领域是不是市场难以抵达之地?(支点杂志2014年3月刊)
4.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四
促进丽水工业经济发展
国企处课题组
撤地设市以来,市委、市政府确立“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并首次把“工业强市”融入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市合力兴工氛围不断加强,各级政府陆续出台各类企业扶持政策,积极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为我市工业提前完成“十五”发展目标,经济发展跃上一个新台阶奠定扎实基础。据统计,从2001年至2004年底,我市各级政府安排各类工业企业扶持资金(含外贸,下同)约32128万元,向省级、中央争取扶持资金约12487万元,共计44615万元。为加强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丽水工业经济发展,今年我们就我市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市工业企业扶持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设置情况。
我市现有的企业扶持资金主要包括中央、省级、市县(区)三部分。
1、中央扶持资金主要有5项: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央机电产品与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更新项目贷款贴息、出口机电产品研究开发资金、国家技术产业项目技术研究与开发奖金、产业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2、省级扶持资金主要有16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财政专项资金、技术创新项目和纳米材料专项资金、节能专项资金、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清洁生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财政补助(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科技局)、中小企业专项扶持资金、信息产业电子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省重点技改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中药现代化专项资金、专利专项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项资金、参与西部大开发财政贴息资金、欠发达县(市)出口商品贴息、机电产品出口业绩突出企业奖励(前五名)、外经贸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专项补助资金。
3、市、县(区)的扶持资金有10类33项,主要是:技术改造资助、技术创新奖励(3项)、管理创新奖励(5项)、企业发展奖励、企业上市奖励(2项)、外贸出口奖励(17项)、专利资助、企业信息化资助、工业园区建设奖励、园区新办企业奖励。
(二)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
由于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逐年加大对工业企业支持的力度,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鼓励,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
1、财政专项扶持奖励资金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力促进了我市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台阶。我们对市直47户重点扶持企业(不含纳爱斯和新办企业)近三年来有关数据进行了调查,调查资料显示:①企业规模稳步壮大,截止2004年底47户企业资产总额为20.9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7.25亿元、职工人数为9378人,比2002年分别增长64%、56%、30%,年平均增幅达28%、25%、14%。2004年底,比2002年底7218人增加2160人。②企业收入大幅增长,200447户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3.82亿元,比20028.5亿增加5.32亿元, 增幅达62.5%,年平均增幅达27.5%。③企业效益大幅提高,200447户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4亿元,比20020.61亿增加0.63亿元, 增幅达105%,年平均增幅达43%。④固定资产不断增加,截止2004年底固定资产合计8.44亿元,2002—2004新增固定资产投资达5.63亿元。⑤社会效益明显提高。2004上缴税金总额5631万元,比20023628万元增加2003万元, 增幅达81%。
2、财政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快了我市企业技术改造的步伐,成为企业技改的助推器。由于采取有效措施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有力地调动了企业技改的积极性,“十五”期间全市企业技改无论是总量、规模或者是项目的档次以及取得的成效方面都大大超过“九五”期间。2001-2004年全市专项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资金、贴息等共计达9134万元(不含纳爱斯专项扶持8291万元),占同期财政扶持工业扶持资金总额的28.4%(含纳爱斯为54%),同时充分利用省委17号文件有关扶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政策,努力发挥政策效应,四年来全市向省级争取技术改造贴息共计3766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由于连续不断加大对企业技改扶持力度,政策效应逐步显现,如纳爱斯集团2002-2004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3.25亿元,完成了纳爱斯工业园区的整体建设,遂昌县元立集团完成了年产20万吨各类金属制品生产线,遂昌县凯恩投入2亿多元完成占地300亩的凯恩特种纸高科技工业园前三期工程的建设。
3、财政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了“抛砖引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使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我市实施的积极的财政政策,经过多年的实践与探索,已取得明显的成效。如纳爱斯集团2002企业利润额为1.29亿元,2004为2.37亿元,年平均增长35.5%;上缴税金合计20021.37亿元,2004度年为1.81亿元,年平均增长15%;2004年底该企业资产总额达22.69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达11.92亿元。
总之财政对工业的支持,既促进了工业发展,又大大增加了财政收入,基本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二、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政策点多面广,存在撒“胡椒面”现象,影响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各级政府通过各部门(财政、科技、外贸、发改委、经贸委等)管理兑现的扶持资金项目高达50多项(其中市级33项),内容涉及促进企业发展的各个方面。由于项目多,申报程序繁多,不仅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而且就企业来说,扶持支持力度却不大,给企业有每年政府“排排座,分果果”的感觉,难以达到促进企业积极发展的目的。如2004年我市共向省级、中央争取扶持资金项目20多项,受扶持企业户数近300户,获得扶持资金总额仅3000多万元,平均一户企业享受仅10万元;市直2004年安排扶持资金52家992万元(不含纳爱斯),平均每户企业19万元;二是各级政府重复设置相同扶持项目,而且分别由不同的部门管理,造成“一个项目,多头拿钱”情况时有发生,从而影响扶持资金公平性和使用效果。如对高新技术开发项目中央、省发改委和省科技局每年都安排财政补助;对企业技术中心、ISO9000质量标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ISO18000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各级也安排有不同的补助。曾有位部门同志笑言,天晓得一个企业享受的扶持资金到底有多少。显然扶持资金的这种多头管理,既不利于扶持资金的管理和问效,也难以发挥扶持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部分扶持政策不符国际贸易规则,政府日益面临“反补贴”调查风险。我国加入WTO已近5年,中国成为反倾销调查的全球“重灾区”。但随着2004年加拿大等国针对中国烧烤架和复合木地板等发起的反补贴调查,作为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的反补贴也开始影响中国对外贸易。反补贴是世贸组织规则允许的各国为保护本国产业而采取的三大贸易救济措施之一,反补贴调查应诉以政府为主体,它不仅针对政府的出口补贴,还针对政府的生产补贴。2004年,我省企业开始遭遇第一次反补贴诉讼,某生产钢制紧固件的出口企业由于遭到反补贴调查,被迫退出国外大部分市场,损失惨重。这是由于目前在我们企业的扶持政策中,不但包含WTO规定应禁止的出口补贴(红灯),如直接与企业出口数量挂钩的补贴和奖励,还包含一些WTO规定进口国可以起诉的生产补贴(黄灯),如专向性补助和税收优惠。这些政策短时期能对地方企业发展起到重大作用,长期却会对企业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带来严重隐患。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陆续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可能遭遇的国外反补贴调查将会越来越多,企业扶持政策迫切需要按照国际贸易规则进行调整。
(三)财政扶持资金在发挥激励作用的同时,不同程度存在企业奖励大于企业贡献的“倒挂”现象。一些企业发展缓慢,经营业绩多年没有增长,税收贡献低下,甚至经常处于亏损状态,却可以连年获得扶持资金资助。调研中我们发现有市直某企业2002-2004年获得扶持资金总额达86万元,其经济指标2002年销售额为511万元、2004却已降为385万元,三年来的纳税总额仅为4万元,而且连年亏损,亏损额累计达88万元,甚至还有企业在获得扶持资金不久即告破产的个案存在。这样的企业却可以获得政府奖励,明显与政府安排企业扶持资金发展地方经济、涵养财源的初衷相违背。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国务院规定不允许地方财政扶持奖励与企业税收贡献挂钩,所以目前企业扶持政策大多对被扶持企业财政贡献指标不设限定条件;二是与我们的扶持政策制订尚不完善有关,如不论企业处于什么发展时期,不论企业是先进产业或落后产业,不分是否高能耗或资源利用型企业,不分是否环保企业,只要做了“规定动作”,就能得到奖励,难以体现政府的产业、税收倾向。如果长此以往,扶持资金调整产业结构、涵养财源的功能将受到逐渐削弱。
(四)对企业扶持资金使用效果长期缺乏跟踪,存在“重分配、轻管理、轻绩效”现象。一直以来,各级政府资金管理部门过于关注企业扶持资金支出分配,却忽视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跟踪,虽然近几年随着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各级政府对财政支出管理逐渐加强,但对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和问效,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追踪问效的考核机制。从全市“十五”期间财政安排企业扶持资金管理问效情况随机调查显示,有相当一部分得到财政支持的中小企业财政资金效益不尽如人意,企业各项经济指标增幅多年徘徊,典型的有缙云县去年安排的腾马竹业、新丰木业两家企业的技改项目,安排了技改专项扶持资金达45.3万元,但由于产品、市场及企业内部管理等原因,两家企业分别只生产了几个月就停产至今,财政资金没有发挥应有的效益。据了解,到目前全市尚没有一个县市出台专门的企业扶持资金跟踪问效办法,有近50%的县市没有建立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加快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政支出浪费,已是刻不容缓。
(五)企业在资金使用上仍存在不规范现象。一是企业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据对市直48户重点扶持企业的调查,发现有4户未设单独财务制度和专职财务人员、9户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占调查户数27%,其中包括个别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左右的企业。这些企业财务管理的不规范,直接影响到财政扶持资金规范使用;二是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扶持资金。一些企业通过的各类认证、获得的名牌产品等称号在财政奖励到位以后,并没有将资金应用于生产管理,而用于工资支出;有的企业取得技术创新、技术中心奖励资金不专项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而用于管理支出。
三、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的建议
(一)正确认识我市欠发达地区实际,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完善企业扶持资金政策。
我市属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地方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还十分突出,企业扶持资金的安排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和压力。所以必须将扶持资金“好钢用在刀刃上”,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一要政策导向清晰化。据统计,我市98%企业属小企业,小企业成长关键在于市场竞争力,竞争力必须依托自主创新。作为欠发达地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必须要做到增量和提质并举,既做大经济总量,又提升产业层次。所以政策导向上要清晰化,要围绕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创新做“文章”,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带动地方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二要奖励设置重点化。根据各类扶持项目扶持资金使用效果,围绕扶持政策主要导向,对繁杂的奖励项目设置进行认真清理、甄别,减少一些扶持没有效果或效果不明显的项目,突出对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类项目的重点支持,并提高奖励额度加大扶持力度,努力改变“撒胡椒面”式的扶持方式。三要设立扶持资金申报“绩效门槛”。根据申报企业以前获得扶持资金绩效情况,对上达不到资金扶持效果的企业,暂停资金申报一年;对连续两次绩效跟踪达不到资金扶持效果的企业,暂停资金申报五年。通过“绩效门槛”,筛选掉绩效差劣的企业,增加绩优企业的扶持面,从而在整体上提高财政扶持资金效果。
(二)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的指标体系和合理的评价标准,对扶持资金使用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判断,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扶持的主要依据,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长期以来,由于财政支出范围广泛,再加上支出绩效呈多样性的表现特点,既有可以用货币衡量的经济效益,还有更多的无法用货币衡量的社会效益,而且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长短期效益,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财政部门一直无法采取一种比较准确的办法,来对财政支出进行衡量。突破这一“盲点”,恰恰是减少资源损失浪费、提高效率的关键点。一要建立重点企业资料数据库,通过月报、年报等形式,充分掌握被扶持企业各类基础数据资源,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化管理,为最终建立绩效评价项目库、标准库打下基础;二要明确绩效评价的对象、内容和范围,规范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的程序和行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协调、有序进行;三要完善(企业扶持)财政资金绩效跟踪办法,除对经济效益指标进行考核外,增加社会效益(就业人数、公益支出等)、生态环境效益(污染物排放等)和循环经济(节电、节水、节能)等指标,努力提高考核指标科学性、合理性;四要根据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特点,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先在企业技术改造资助项目中重点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试点,循序渐进,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企业扶持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三)加强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支出、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建立健全企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对象、内容和扶持办法,规范资金支出程序,规定资金使用范围和财务处理方法,强调违规处罚办法,努力使扶持资金支出达到公开、公平、高效;二是加强扶持资金申报管理。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严格审核企业上报材料,确保材料完整无误,做到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财务数据与财务报表核对一致、财务数据与企业账簿核对一致,缴纳税收数必须取得税务部门的证明;其次在企业申报扶持资金项目时,要求必须填报该项目是否申报过其他项目扶持或在其他扶持资金项目已享受扶持数额,防止同一项目多头享受;最后要求企业出具声明书,承诺对不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的,将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申报,如扶持资金已拨付应及时上缴财政部门,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等,增加对企业的自身责任追究;三是加强企业扶持资金支出管理。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对各部门提出的资金使用方案审核,严格按照支出程序履行扶持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四是加强对企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通过座谈、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企业对财政资金使用的正确认识,同时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有关企业进行资金使用情况抽查,监督企业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扶持资金,如有发现不按规定使用、挪作他用扶持资金的,要及时限期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处罚办法严格处理。
(四)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努力防范政府反补贴应诉风险
一要认真研究WTO 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疏理现行扶持政策中明显与该协定相违背的扶持内容,深入理解WTO协定中“红黄绿灯补贴政策”的内涵和外延,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起符合WTO规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体系;二要建立反补贴预警机制,相关部门要在出口企业中建立政企信息互馈通道,及时掌握企业出口产品销售额、售价、国外占有率等相关信息,定期分析预测,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及时反馈企业有关国内其它企业受到反补贴调查的信息,对企业提前预警,这样,当我们遇到反补贴调查时,才能心中有数,从容应对;三要加强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出口企业WTO相关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业对反补贴调查的认识,使企业充分了解享受扶持政策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企业主动应对,使其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组 长:刘小平
成 员:余小平卢剑峰 吴晓英
5.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五
一、政策背景
为保证资金安全,强化监督,各级财政、审计、移民机构加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审计、稽查、监督检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地在资金的管理形式上各有不同,存在会计信息可比性差的问题,降低了监督检查工作效率,其中一个原因就是缺乏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成为摆在移民工作者面前的重要课题。
二、全国抽样调查基本情况
根据省级部门和122个县(区)典型调查结果,水库移民工作机构的隶属关系、核算单位、会计制度、专账管理、以及对是否应统一全国移民后扶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反馈意见等情况如下:一是水库移民工作机构的隶属关系不统一。全国省际间机构隶属不统一,同一个省所辖各市、县、区的隶属也不一致。32个省级单位分别隶属政府、水利、民政、发改、建设、国土、办公厅、农委等8个不同部门。其中隶属水部部门居多,有16个省份占50%;其次为政府系列,有7个占22%;隶属其他共9个合占28%。122个县典型调查,移民机构挂靠主要以水利部门和政府系列为主,其中有“水利”59个占48%、“政府”55个占45%、“发改、国土、民政、住建、其他”等8个合占7%。二是会计核算机构不一致。会计核算机构主以财政、主管部门和移民机构为主。122年县(区)实行财政报账的65个占53.3%,主管部门报账的21个占17.2%,独立核算36个占29.5%。三是使用会计制度不一样。后扶专项资金核算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次之,其他也有使用企业单位、总预算单位、基建单位会计制度,个别地区延用中直水库六年规划会计核算办法,还有如贵州、浙江等出台本省会计核算办法或意见。总之,全国会计核算形式多样化,会计信息可比性差。四是专账核算不一致。根据122个县(区)典型调查,能够实行专账明细核算的79个占64.8%,专账记流水账的13个占10.7%;不专账但能明细核算的有20个占16.3%,不专账记流水账的有10个占8.2%。同时根据以往对个别省份的审计、稽查情况看,移民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基本能够做到专账明细核算;主管部门报账的,其部门对专项资金也比较重视,也能够做到专账明细核算;财政报账的,由于其人力有限,所管资金较多,移民专项往往与其他资金混记,很大部分做不到专账管理、明细核算,记流水账的较多,必须通过辅助记账形式才能清晰反映资金收支使用状况。
三、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
(一)移民后扶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形式的现状
从开始,财政部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各地实行财政资金报账制管理。为适应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加强后扶资金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各地分别采取了财政报账为主要形式,以主管部门报账、移民机构报账为次要报账形式的管理模式。以辽宁为例,全省在水库移民资金会计核算过程中共有101个报账单位:其中财政报账75户,占74.3%;水利局报账9户,占6.9%;移民机构报账17户,占18.8%。以财政报账为主要形式,体现了目前财政集中管理的特点;采取水利局报账和移民机构报账主要是个别市本级单位和移民人口多的大县,是全省报账制的次要形式。
(二)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1.无法实现移民后扶资金专户管理。从资金安全角度,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是一项重要措施,但这一状况随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深化被逐渐淡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20已经开始,并不断深化,根据12月12日《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167号),为了贯彻20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国库收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要覆盖到所有财政资金、加快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开设的财政资金专户进一步清理、归并,属于同一性质或相似性质的资金专户应予以合并,进行分账核算,并将待撤销专户内资金按规定划转,及时办理撤户手续。要求“分散在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各类财政专户要在2011年底前全部转归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倒排工作进度,明确目标和任务,财政部门不断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力度。例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工作开展之初,辽宁省实行全省农业专项专户管理,移民后扶专项资金实行封闭运行,专户直拨到县,但是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深化,目前全省农业专户被取消。财政归并各项专户后,财政可更加灵活调度使用国库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挤占挪用专项也更加隐蔽,特别是在财政状况困难的县区,专项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使用的现象时有发生。
2.移民资金专账管理不彻底。根据财综29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门财务会计人员。”《辽宁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做出类似规定,要求“各级移民管理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设立专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对后期扶持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从政策上,上到财政部,下到省财政厅,对财务管理机构、会计人员、专账管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移民机构编制和资金规模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县区都设立了专门移民机构,也不是所有移民机构都有必要、有能力进行会计核算,因此出现了会计核算机构不统一的现象。全国122县(区)统计,有30个不能做到专账核算,占24.5%。特别是在财政系统内部,在进行移民专项收支管理时,将移民专项与其他农业专项混记一户,资金在同一账户中共同混用,有时相互占用,不能做到专款专用,会计核算不能清晰反映移民专项资金收支状况。尽管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应对专项资金进行分账管理,但是由于各县(区)财政管理水平存在不平衡,无法全面做到分账明细核算。财政部门在资金管理上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业务部门行业管理需要往往被忽视。
3.移民资金明细核算不到位。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角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是够保障资金的安全、清晰反映的重要措施。但专户取消后,如果能够做到对专项资金明细核算,仍可满足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要求。因此对专项资金实行明细核算是底线,既是会计核算的需要,又是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当前,财政报账核算作为一种重要形式,普遍存在会计明细核算深度不足的问题,只核算到“移民专项”,然后进行流水记账,资金性质、用途、项目类别,只能通过摘要分析区分。其中原因:一是部门间协调不够,财政部门无法全面掌握移民专项的分类标准;二是财政系统内部不统一,缺乏统一要求,各行其是;三是财政人手所限,深度明细核算增加劳动量。
(三)解决方案
6.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六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条
湖南省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由省人民政府设立,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9‟24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大学生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大学生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
(三)大学生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
(四)服务大学生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第三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一)用于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
(二)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三)用于为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和建设提供资金扶持。
(四)用于为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第四条
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
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两年以内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湖南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两年以内、并已派遣回湘的湘籍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的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
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
(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申请大学生创业扶持基金的对象不能在省、市州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第五条
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第六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第七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推荐报送,项目所在市州劳动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
1、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
2、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大学生或大学生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鼓励大学生以创业项目为平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种资金支持,争取社会风险投资和银信机构融资。专项资金按照所争取资金或融资总额30%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万元),帮助创业主体降低融资风险。
(二)对于大学生创业各类培训,由各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将计划开展的培训项目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确认后,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据实拨付。
1、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创业项目带头人;招募和培训服务大学生创业的志愿者,组织创业经验交流活动所需经费,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
2、湖南省内普通高校组织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参加创业培训,按参与培训的大学生人数由专项资金给予据实补贴。
(三)对于大学生创业领域的各项金融服务,根据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大学生创业贷款数额,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在团组织帮助下实现的青年创业贷款项目,且贷款项目运行满一年的可提交贴息支持申请。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审核相关合同文件和证明材料,召开评审会议确定贴息支持项目和额度,大学生创业金融贴息补助将一次性发放,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根据拟定的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开展情况,制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在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内受理大学生创业领域各项资金扶持的申报。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在同一内,同一资金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资金扶持项目、一种支持方式。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创业计划书、申请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
大学生毕业离校后2年内在大学生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园等)内创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创办所在地园区管委会,经园区管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园区管委会提交所在市州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和劳动部门审核。在其他地方创办企业的,其专项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交所在市州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和劳动部门审核。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组建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扶持项目。评审出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后,与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人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再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申请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扶持资金需提前申请立项,并报送培训服务计划和经费支出明细,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开展。培训结束后,由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上报申请审批文件、培训计划、学员名单、经费支出明细表、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明等凭证资料,经基金会验收合格后,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账户。
(三)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凡经团省委、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由其创办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园区(基地)相关资料、市州劳动部门和团组织证明材料、吸纳大学生创业人数等申请材料,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提出扶持资金申请。经审核后,由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创办者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金融贴息项目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大学生创业金融贴息项目申请人必须填写《湖南省大学生创业基金金融贴息项目申请表》,提供项目计划书、贷款合同、本贷款利息支付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金融贴息项目需提交创业园区(街道、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意见,贷款发放金融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再提交所在市州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工商、人社部门审核。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组建大学生创业贴息项目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扶持项目,并根据其产业和需要确定资助额度,评审出的项目向社会公示后,由基金会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或企业的贷款银行账户,专项用于贷款利息支付。第九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及重点,负责受理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对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将按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审计。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在资金使用内,专项资金扶持对象必须定期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上报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扶持对象违背协议使用专项资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权强制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和推报单位的专项资金申报资格。
因客观原因,创业项目承担人和单位对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使用进行调整及撤销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因运行不良或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批准。
创业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织验收审查。
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南省委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7.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七
2006年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 各级政府采取财政、税收、技术、人才等扶持措施, 促进了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可以说, 近8年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最快的时期, 也是作用发挥最明显的时期。为了更好地促进合作社的规范化发展, 结合临汾市实施的财政支持项目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长经历, 就如何更好地使财政资金与合作社发展需求结合更加紧密, 惠农政策的支持效应更加凸显, 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和建议。
1 临汾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山西省临汾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农村出现的一种农民自愿参加的, 以农户经营为基础, 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 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 在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方面进行互助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截至2014年4月底, 全市农民合作社的数量达到了8 237个, 注册成员84730个, 出资额达到了81.36亿元, 带动农民33万人。全市平均每个行政村有2.8个合作社, 并且在2013年实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行政村的“全覆盖”。据调查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人均收入比全市农民人均收入高出35%左右。
2 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分析
2.1 专项资金投入少
政府的财政扶持资金具有明显的导向性作用, 不仅能为合作社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而且可以激发社员自我发展的动力。但是, 财政支持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资金与合作社实际需求还有很大差距。如, 2013年山西省农业厅下拨临汾市的合作社补助资金总额为141万元, 比2012年的159万元还减少18万元, 减少11.3%, 而且下发到单个合作社的补助资金额度太小, 大部分仅有3~4万元, 即使得到财政支持的合作社, 也只是杯水车薪, 难以解决合作社发展的根本问题。
2.2 项目覆盖范围小
近年来, 各级财政虽然每年都安排了专项资金扶持合作社发展, 但是从单个合作社对扶持资金的需求来看, 项目覆盖范围比较小, 大部分合作社享受不到财政支持的优惠政策。2012年, 享受省农业厅补助的合作社只有39个, 2013年只有21个, 还没有形成财政支持农业的完善保护体系。
2.3 资金拨付到位慢
财政资金大多要经过由中央拨付到省、省拨付到市、市拨付到县、县拨付到合作社, 拨付环节较多, 滞留时间较长。有的专项资金在第三、第四季度才能拨到县级财政部门, 往往在年底形成资金结余, 未能及时拨付到实施项目上, 导致年度资金结转数额较大, 影响了年度预算的执行效果。
2.4 资金监管部门多
目前, 强农惠农政策越来越多, 资金投入力度越来越大, 社会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 而且监督部门过多、过杂。比如, 合作社实施的省补助项目资金大多5万元左右, 县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现场验收, 市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抽查验收, 县级审计部门要审计, 省、市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要抽查, 各级纪检部门要监督, 再加上平时的日常监督检查, 管理部门过多、检查次数过多, 给合作社带来的负担过重。
3 财政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3.1 依法增加扶持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扶持政策规定,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 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为此, 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意识, 积极制定扶持政策,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合力。
3.2 加快推进投入多元化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 根据不同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合作社奖励补助;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 而且尽可能贴息多年, 降低合作社资金运行成本;进一步建立健全立项制度, 对符合财政支持范围的农业项目, 尽可能由合作社牵头实施;采用财政资金以股本金方式, 对合作社进行直接投资, 只参股、不控股, 适时以转让方式退出的一种投资方式;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试点范围, 在农户和地方自愿参与的基础上, 为合作社 (包括投保农户) 提供一定的保费补贴;按照“政策性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 组建农业担保公司, 有效缓解农业经济组织贷款难问题。
3.3 规范资金运作流程
3.3.1 申报
每项资金均要制定资金申报书, 对资金的发放、审核、期限、程序、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 提高资金申报的透明度。根据支农资金特点和农时节令, 有计划地整合资金, 突出支农重点, 推行专家论证、政府导向、公开招标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办法, 体现资金运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3.2 拨付
对奖补资金、贴息资金、项目资金等, 按隶属级次, 由本级财政部门直接拨至合作社。比如, 省级奖补资金, 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给实施单位;重点工程资金要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资金拨至实施单位;县级重点项目, 实行县级报账的资金拨付方式。
3.3.3 跟踪
建立和完善农业项目申报和审批电子软件系统, 提高项目申报和审批效率, 加快项目实施, 提高项目实施效果。
3.4 适当减少地方配套资金
有些涉农项目要求地方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 而有的地方财政困难, 配套资金难以提供;有的项目要求农民自筹资金或投工投劳, 而由于项目的实施与否实际上与农民无最直接的利益关系, 农民自愿筹资投劳的人数太少。有的地方为了争取上级项目支持, 往往采用虚假配套、虚假的农民筹资投劳等手段, 套取上级财政专项支农资金, 导致工程缩水、专项资金挪作他用等问题的发生。为此, 建议有多少钱、干多大活, 只要加强监管, 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即可。
3.5 积极推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资金使用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管和验收力度, 奖优罚劣。从资金分配是否公平公正, 支出安排是否专款专用, 投资概算是否真实合理和承担单位是否符合条件等方面进行抽查复审, 确保政府的决策意图、政策导向和管理思路在资金使用中得以充分体现。对所有项目实行一次验收、终身负责的监督办法。农业项目投入要与效益挂钩, 按期达标的全部扶持, 不达标的限期归还项目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的要依法处理,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 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责, 逐步建立起一整套支农资金整合和项目考核考评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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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杨辉.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可行性报告[J].云南农业, 2011 (10) :47-48.
[3]张晓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探析[J].管理世界, 2009 (5) :89-96.
8.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八
物联网产业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的重要方向,近年的发展速度势如破竹。据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统计,2009年,物联网技术相关软件全年登记量仅有两件,到2011年登记量增至688件,比2010年增长409.62%,在我国各类软件中增速最快。2012年上半年,云计算和物联网类软件登记量达到905件和380件,同比增长200.66%和119.65%。2011年,全国物联网产业规模超过了2500亿元,预计2015年将超过5000亿元。毋庸置疑,物联网产业未来空间广阔,目前也正在经历由软件研发、系统整合而逐步转化到百姓实际生活应用的初始阶段。
扶持力度大
为促进物联网产业的发展,2011年工信部首次牵头成立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支援物联网核心技术产品研发、应用示范工程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的投资金融达10亿元左右。
据业内人士透露,去年工信部首批的物联网专项资金由不足110家的企业分得。反观今年,则有149家企业获得了专项资金的支持,扶持范围在进一步拓宽。
物联网应用涵盖的领域宽泛,重点应用领域就有交通、公共安全、农业、林业、环保、家居、医疗、工业生产、电力、物流等10个领域,参与的企业更多。但扶持资金的实际总量有限,为了照顾更多行业应用,政府主管部门只能平均分配。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物联网的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需要集中资金建立一批重点应用领域的重大专项,推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通过“局部试点、重点示范”的产业发展模式来带动整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可喜的是,工信部2012年物联网专项扶持的项目也更加细化。支持的项目除了传统医疗、工业、物流、交通等大领域外,还有无线传感器网络自组网技术研发、微型和智能传感器技术研发、超高频和微波RFID芯片设计、产品的技术研发等具体项目。
民生应用受关注
目前,物联网产业的发展还仅仅停留在应用和技术层面,距产业化发展仍相差甚远。业内的专家建议,基于目前政府信息化建设,包括城市信息化建设以及新农村等发展现状,企业的研发方向应以智慧城市等民生类应用为主。
目前,成都市首当其冲对公交系统及食品安全领域应用做出了初步探索。据介绍,成都以交通数据采集为基础,已经初步构建起综合交通数据枢纽,部分交通应用示范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与此同时,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当前正在拓展站外客运车票销售代理的渠道和规模,开展以互联网、电话、自助售票机、代理网点为载体的联网售票业务,缓解黄金周、节假日车站“购票难”的压力,减少老百姓因购票造成的二次出行。其中备受瞩目的自动售票机系统可能于年底前正式亮相。
9.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九
第四条 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原则
(一)扶优扶强原则。适当集中,扶大、扶优、扶强,扶成长型项目,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推动当地及全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项目和直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龙头企业。
(二)公平公开原则。专项扶持资金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公开自愿申报,按规定程序审批立项。
(三)专款专用原则。龙头企业获准的专项扶持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五条 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
凡在全县范围内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方可享受扶持政策:
(一)依法设立,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并经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行文确认的龙头企业。
(二)原材料主要来源于本县区域内,能够示范带动、扶持农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龙头企业。
第六条 专项扶持资金的扶持方式
(一)对龙头企业新建、扩建项目实行项目扶助。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行一年一定。
(二)对龙头企业能带动农民增收的生产基地建设、生产设备购置、技术改造、农产品收购等,有银行贷款的可实行贷款贴息。贷款贴息根据项目性质和当年实际贷款(包括上年跨本)发生
4员对项目进行核实、评审、论证,提出书面意见。对重要项目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三)县农业产业化局和县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制专项扶持资金安排计划或分配方案,经分管县领导批准后,由县农业产业化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下达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拨付单。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申报专项扶持资金,应提供以下资料:(一)申报项目扶助资金的需提供:
1、桂阳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单位最近一个的生产经营情况;
4、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明资料(如科研成果、立项文件、用地合同等)。(二)申报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需提供:
1、桂阳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报告及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最近一个的生产经营情况;
4、企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合同(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5、银行拨款单或借据(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6、银行借款利息结算单(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
第十七条 违规处罚
(一)专项扶持资金应严格按批准的项目内容使用,对不按规定将资金挪作他用的,一经查出,县财政局应立即停拨未到位的项目资金,终止项目执行,同时追缴被挪用的资金;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项目单位出具虚假意见,骗取项目支持的,一经查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终止项目执行,追缴项目资金。
(三)县农业产业化局、县财政局对项目单位申报资料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安排的项目资金不按时下拨造成资金滞留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挪用资金的,一经查出,除追究有关责任人外,同时追缴滞留、挪用的资金;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农业产业化局和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农业 产业化 资金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机关。
县人大各办委,县政协各办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各人民团体。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10.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
理使用情况报告
县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报告
尊敬的张组长及各位领导:
今天,张组长及各位领导不辞辛苦深入我县开展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这是对我县开展此项工作的一种促进,下面,我将县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县情
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文山州中西部,全县国土面积3827平方公里,下辖11个乡镇、两个华侨农场,93个村委会、7个社区,1033个自然村。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瑶等十余种民族,末,全县总人口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万人,占总人口的%。全县县情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土地平整宽阔,全县有3000亩以上的坝子35个,其中平远坝子是云南省八大坝子之一。二是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文山普者黑机场距县城仅5公里,砚文、平文二级公路有效地将文山、、平远连成了一个经济三角区,国道主干线衡昆高速公路、国道323线横贯全境。已成为云南“通边达海”的重要通道。三是电力资源较为充沛,县境内现有变电站17座,其中有500千伏变电站一座,总变电容量达148万kva,已成为“云电送越”和“西电东送”的重要通道。四是矿产及生物资源丰富,目前已探明的有29种,正开采的有15种,其中斗南锰矿是全国八大锰矿之一。属亚热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全年平均气温为℃,无霜期300余天,年平均降雨量为900-1000毫米,森林覆盖率为29%,适宜种植烤烟、辣椒、三
七、花生、蔬菜等作物,有省
内最大的辣椒交易市场--稼依辣椒城,是全国11个烤烟标准化示范县之
一、全省47个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之一和全省40个“工业强县”重点县之一;在1995年全国首批百家中国特产之乡命名活动中被命名为“中国三七之乡”。,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同比增长15%;财政总收入达30547万元,同比增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15551万元,同比增长%;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达亿元和亿元,分别比年初增长%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861元,增长%;工业总产值完成亿元,增长36%,实现工业增加值亿元,增长%,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农业总产值实现亿元,增长%,农业增加值亿元,增长%。今年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上半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农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同比增长20%;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7636万元,同比增长%,增收164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亿元, 同比增长%;实现农民人均现金收入940元,同比增长%;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12元,同比增长%。全县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有序、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二、移民后扶政策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文山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后期扶持政策各项工作。一是为抓好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工作的落实,县人
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政法委、信访法治局、江那镇、平远镇、县委政研室、发改局、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档案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水务局,并从县发改局、农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处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日常事务。二是为及时传达贯彻好全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副县长及时召集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了《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暂行办法》等7个相关文件材料。并认真传达了全州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县两件中
型水库移民安置的基本情况并对我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署。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使全体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国务院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政策办法,为组织开展全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的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精心组织开展好下处各项工作。由于此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涉及年限较长,具体情况较为复杂,加之涉及多个部门,为抓好协调配合,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县要求涉及移民的平远、江那两镇积极支持配合工作组开展工作,同时,由县级财政安排工作经费4万元,作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专项办公经费,并不断加强与州协调指导组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在核查登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后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自以来,我县后扶办共接收省及县补助移民后期扶持资金697065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6523650元,县财政补助447000元。为认真抓好后扶资金的管理作用工作,我县一是在7月成立了县丰收水库及听湖水库项目扶持规划工作组,对两件工程移民区作了详细项目扶持规划。规划项目资金万元。经县核查登记组进村入户开展核查登记,并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扶持人口核定方法,依据标准和界限认真进行核定登记。我县共确定水库移民6511人,其中:丰收水库移民2250人,听湖水库移民4261人。二是及时兑现各项移民后扶资金。截止目前,我县已兑现的后扶资金为6760350元。其中:听湖水库4230人4438350元,丰收水库2218人232元。现目前尚未兑现的后扶资金为210300元,其中:待核实人员64人76200元。
三、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我县在成立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
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根据县大中型水库移民的实际情况,成立了听湖水库核查登记组、丰收水库核查登记组、维护社会稳定及信访工作组三个专门工作组。核查登记组根据移民分布情况,按移民村寨进一步分组,由户籍管理人员、工作队员在村委会和村小组的协助下,进村入户开展核查登记工作。同时,在江那和平远镇政府专门成立了后扶资金兑现工作小组,抽调工作人员深入各村委会、村小组核定、兑现移民后扶资金。
加大宣传,认真宣传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一是要求各工作队深入各村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云南省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暂行办法》等7个相关暂行办法。二是为便于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政策,结合的实际情况,按有关政策摘录编写
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宣传材料》,并将其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进行宣传。使移民群众对后扶政策有了较好的了解,极大地促进了各项后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深入调查,及时掌握水库移民的基本情况
针对我县丰收和回龙水库建设时间跨度较长,历史原因复杂,移民迁移时间早,迁移地复杂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后扶工作,我县一是通过各种渠道,对水库的历史资料进行收集和深入移民区调查了解,积极收集水库移民第一手资料;二是通过走访村干部及了解情况的群众,特别是老党员、老同志,调查迁移时的情况;三是按规定逐村、逐户、逐人认真进行登记,尽量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确保了移民政策落实的第一手资料的准确性。
抓好登记,开展好移民资金兑现工作
为认真开展好移民登记和资金兑
现工作,我县在移民登记中主要是通过查找原水库搬迁时的移民名单,按原迁移民名单,以村长、会计为主进行登记,并由村长复核签名认可;对迁到外村的,由原所在村小组进行登记,并按属地签字盖章;对迁到外县的,按移民人口核定暂行办法,由县政府函告相关市、县,按属地进行登记核定;对核实后的人口按要求填写表格并逐级签字盖章认可,并进行公示。在资金兑现工作中主要是按要求进行后扶名单公示,并根据各村寨的情况分别对兑现地点、时间、须携带的证件进行了通知。同时,积极采用存折兑现的方式,经工作组的村领导按证件和名单对领款人进行确定,并由本人或其户主在资金发放名单上签字认可后才可领取存折。
11.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一
【关键词】中小企业;政府扶持资金;申报动因;影响因素
现实中,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着诸多问题,如资金缺乏、融资困难、人才缺失、技术落后等问题,时刻困扰着中小企业。如何有效申报使用政府扶持资金,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其又好又快发展,已成为我国政府、学术界、企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政府扶持资金主要以无偿转移支付方式,通过财政贴息或者财政无偿援助等形式给相关企业扶持帮助,承担一定的风险,是被扶持企业的隐匿合伙者。政府扶持资金具有明显的方向性,清楚地表明了政府的政策意图。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国内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动因比较复杂,良莠难分。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着政府扶持资金的最终使用效果。分析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的动因,有利于政府更好地管理扶持资金,发挥其政策导向效应。同时,也有利于指导企业更好地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真正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使用实效。
一、政府扶持资金特点
与其它企业融资方式相比,政府扶持资金在資金投放主体、资助对象以及使用过程隐性效应等方面具有自身特点,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
(一)带有明显的政策性和示范性。企业发展项目只要符合国家和地区的产业政策,都将在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之列。这样资金与政策结合,对企业发展项目的资金需求予以部分资金资助,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而带动社会资金多渠道加大节能投入,推动企业与项目加快发展。由此可见,政府扶持资金带有显著的引导、示范作用。
(二)政府扶持资金的无形性,从融资企业角度看,政府扶持资金的注入,其直接作用是企业获得了发展所需的低成本资金,解决资金之需。更为重要的是资金的背后,即通过政府政策扶持资金的注入,成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企业由此获得信用增级,进而有利于后续银行贷款融资、风险资本以及其它私人资本的进入,从而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与条件。注入企业的政府政策资金级别越高,其对企业发展的无形支撑作用就越大。
二、政府扶持资金申报面临的问题
中小企业无论在其发展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只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都可以申请并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扶持。从其申报和执行过程来看,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问题与矛盾,有待进一步改进与提高。
(一)企业层面
第一,对国家相关政策扶持资金的申报信息、渠道缺乏足够了解、掌握
抓信息,抢时效是影响政策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站在企业所处行业的角度,认真梳理国家政策扶持资金项目中适合本企业申报的项目、申报渠道、申报时限、申报额度、申报要求,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学习、了解政府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了解哪些产业是政府当期重点扶持的对象、相关规定,申报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需要走何程序,组织哪些材料等等。
第二,对政府扶持资金之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政府扶持资金对企业发展直接与间接促进是显而易见的。与银行贷款、上市融资、风险投资等方式相比,政府政策扶持资金是一种低成本资金、无形资产。现实中,一些企业管理者对政府政策扶持资金的作用缺乏认识,感觉与政府打交道很麻烦,申报的付出不值得。因而,申报过程中,不能够组织高效率的项目申报团队,进而影响最后的申报结果。
第三,对申报动因缺乏正确的认识
融资难是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政府扶持资金作为一种低成本资金或者说无偿转移支付,成为中小企业申报的动机之一。当然其中不乏一些根本不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为了套取扶持资金,进行违规操作,更有甚者违规使用扶持资金,跨越道德底线,官商勾结,从中谋取暴利。这不仅违背了政府扶持资金的真正目的,也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四,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管理
一些企业过度看重政府的“钱”,因而对申报政府扶持资金前期准备、申报过程中的公关特别重视。拿到政府的“钱”以后,忽视对获批项目的企业配套投入、后期项目建设与管理,政府检查项目进展时,敷衍了事。更有甚者,空手套白狼,骗取国家资金,后期管理无从谈起。
(二)政府层面
第一,立项到投放周期长
政府扶持资金从项目立项到资金投放至少需要几个月甚至1-2年,且存在资金拨付不到位的情况。这对于那些产品生命周期短、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来说, 能否熬到政府扶持资金到位发挥作用,无疑是时间与生存的考验。
第二,现行评审制度不完善
项目审批把关不严,尽管在申报、审批、立项、执行各阶段都有相关的严格的管理方法,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纰漏,尤其是对项目资金的需求程度分析、可行性分析和综合效应等方面亟待完善;另外没有对已扶持项目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评价分析,大部分扶持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效益,但仍然存在部分项目不达标的情况。
第三,评价体系不健全
现有评价体系包括三大指标: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现有评价体系侧重对项目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分析评价,往往忽略项目对环境和社会带来的某些负面影响,降低二者在评价体系中权重。[2]如对关联产业的促进作用,技术的共享程度,对社会剩余劳动力就业的带动作用,资源利用率的提高程度,人力资源的培训开发作用以及对提高废物利用回收程度,净化环境的程度等。
三、申报动因分析
(一)定性分析
第一,获取急需资金,为企业发展助力
当中小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融资能力不强以及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融资困难时,企业倾向于申报政府扶持资金,解除燃眉之急,获取发展所需资金。
第二,获取技术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技术人才流失比较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影响了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弱化了企业研发优势与研发能力。申请专项扶持资金,可有效改善技术人才待遇及缓解研发资金困难。政府技术导向政策与资金的结合,改善了企业自身研发条件与研发环境。[3]
第三,树立业界口碑,提高社会影响力
当中小企业发展陷入融资困境时,很多企业寻求申报政府扶持资金支持。企业在获得发展资金的同时,也可利用扶持资金的无形性,作为企业进一步提升品牌以及获取更高社会信用评级的无形资产。[1]从长远来看,政府扶持资金作为无形资产,对企业树立自身的信誉、品牌,进一步改善企业融资环境与发展条件意义深远。
第四,有效利用扶持资金的优势特点,促进健康有序发展
政府扶持资金体现了政策和资金的结合,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具有独特的作用。从政策角度看,政府扶持资金向科技创新型、社会效益型等既有发展前景又需要资助的行业倾斜,解决其资金短缺问题,对其发展有明显的导向作用;[7]从经济角度看,政府扶持资金作为一种无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成本低;从短期来看,可以有效地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二)实证分析
第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主要以中小企業为研究对象,其领域涵盖了服装、电子设备、软件开发、旅游、通讯、医疗设备等。问卷的具体内容设计主要根据上述的相关研究,同时为了确保调查的设计和内容符合我国中小企业政府扶持资金申报的实际情况,提高问卷的信度与效度,邀请了相关方面的专家,就政府扶持资金申报使用的相关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谈,通过问卷测试、面谈及反馈意见进一步对问卷作出修改,确定正式问卷。
该问卷基于我国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的动因,从融资环境、社会影响力、技术、政府扶持资金的特点4个维度出发,分别设计了2—6个不等衡量项,共14个题目。量表依据李科特5点计分法,1=非常是,2=是,3=一般,4=不是,5=非常不是。
本次调查共发放150份问卷,剔除漏答、多选、反倾向过于明显的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35份,有效回收率为90%。
第二,数据可靠性分析
本文采用统计软件SPSS17.0对融资环境、社会影响力、技术条件、扶持资金特点进行了验证性分析。首先,采用Cronbach一致性检验进一步分析量表的信度,结果如表3所示,四个量表中各维度Cronbanchs值均大于0.7,总体值更是分别达到了0.925、0.903、0.876、0.859,充分说明各个量表的信度都很好,内部一致性高,问卷设计合理。
其次,对四个因素分别采用主成分分析法提炼因子,资金因素量表分析出3个因子,其荷载系数均大于0.6,累计贡献率为89.628%;同理,社会层次因素量表分析出3个因子,其荷载系数均大于0.6,累计贡献率为83.837%;技术因素量表分析出4个因子,其荷载系数均大于0.6,累计贡献率为73.699%;扶持资金的特性作用因素量表分析出5个因子,其荷载系数均大于0.6,累计贡献率为67.354%。由上述分析可知,以上量表的结构效度较好。
最后,采用Cronbach一致性检验分析量表的内容效度并排序,结果如表4所示,所有细分因素和动力因素的相互关系系数均显著,因此本研究具有良好的内容效度。根据排序可知,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最主要是动机依次为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企业融资能力不强、扶持资金显著的行业引导和示范性、社会信贷体系不完善、企业品牌实力不强和政策倾斜性等。
第三,相关性分析
本文采用了Spearman相关分析法,由表4知资金因素与社会层次、技术、政府扶持资金特性作用3个因素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625,0.586,0.605;社会层次与技术和政府扶持资金特性作用2个因素的相关系数分别为0.846,0.537;技术因素与政府扶持资金特性作用的相关系数为0.512,且显著性概率均小于0.01,从而说明4个因素间呈正相关的关系。
由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影响我国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最主要的6个动因依次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企业融资能力不强、扶持资金显著的行业引导和示范性、社会信贷体系不完善、企业品牌实力不强和政策倾斜性等,但还应充分认识到政府扶持资金也是企业的重要的是无形资产。当然也不乏有些中小企业为了套取扶持资金,违规申报,违规使用并最终走向消亡的案例。由于有关违规申报使用政府扶持资金企业的详细数据收集困难,本研究没有对其失败作出详细的数据分析。
五、案例分析
北京天惠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公司创业初期,资产规模小(出让20%股权,融资1000万),资金力量弱,融资困难大,处于存亡边缘。面对如此困境,企业负责人王志东及时组织高效率的项目申报团队,做好项目申报渠道、事前信息的收集,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政策,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
紧接着,公司以“全数字化医用超声诊断仪”项目进行申报,成功获得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支持。该项目是当年光机电一体化领域唯一专题评审项目,科技部支持100万元,融资数额虽然不大,但对公司的促进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无疑是“雪中送炭”。创新基金激发了整个公司的创新热情,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公司的整体发展也步入了快车道。
政府通过对创新基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又好又快实施进行了严格监控,创新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不仅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增强了公司实力,促进了公司良性发展,还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公司的品牌建设,对公司进一步的融资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在融资过程中,银行和其他机构,对创新基金的支持也非常认同,2004年他们共获批银行贷款高达500余万元,5月再次进行了股权融资,出让15%的股权,融资2000万元,使公司的实力进一步增强。
从融资实际效果看,基金项目实施前,公司资产规模47.43万元,实施后到2004年资产规模已达到2732万元,翻了近60倍;从公司人员来看,项目实施前仅15人,2004年员工已到79人,新增就业岗位64人;从收入和团队发展来看,2004年公司销售全数字超声诊断系统124台,使用医院百余家,实现净利润119万元,上缴税收233万元,从一个研发团队转变为各方面齐备、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经营性公司。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组织有效的申报团队是中小企业申报成功的前提;端正动机,按需所用是企业有效使用的关键;政府有效评审监管是扶持资金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六、结论及建议
本研究在梳理中小企业申报政府扶持资金动因相关文献基础上,综合运用定性和案例分析的实证研究方法,较好的对多个申报动因进行了分析排序,并为中小企业和政府实现双赢提供了简单实用的建议:
我国中小企业最主要的五个申报动因依次为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企业融资能力不强、扶持资金显著的行业引导和示范性、社会信贷体系不完善等。企业需加强项目申报工作对企业发展重要性的认识,与政府进行良性的沟通,及时获得扶持资金的支持,另外加强自律,把资金用在需用之处,充分利用扶持资金带来的其他效应,通过及时高效的运转,创造更好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政府作为扶持资金的发放者,建立完备的新型评审体系,完善资金管理服务流程,使前景好、资金紧张的企业及时有效的获得政府扶持资金,从而使两者达到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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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12.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篇十二
1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影响因素
1.1 管理体制的影响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体制主要包括相关的管理机构、人员结构、政策法规、监管机制等几个方面,这几个方面对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有着巨大的影响。
a. 管理机构。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基本上是按照项目归属进行移民管理[2],管理机构呈现出多元化模式,全国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管理体制,后期扶持资金根据来源不同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使得现有的水库移民管理部门在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究竟该干些什么,如何去做等,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位,移民管理机构中临时机构、临时思想、临时人员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b. 人员结构和评估体系。截至2008年,中央至县级政府移民管理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经济与财务管理人员约3 000人左右,但大多数工作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移民专业培训,缺乏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所需要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人员力量和人员素质均不能满足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国缺少专业的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组织和专门的评估体系,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实际考核评估停留在表面,使很多后期扶持资金的分配存在盲目性,大部分项目在资金分配时只是凭单位的项目申请书,因而大批缺乏实效的项目上马,而一些好的项目却得不到足够的资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低下。
c. 政策法规和监管机制。 我国暂时没有统一水库移民管理职能部门,且水库移民法规建设严重滞后,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进行,也影响了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同时,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监督,出现许多挤占、挪用、截留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问题。另外,现有的管理机构缺乏监督管理权威,查处违法使用后期扶持资金的力度有限,使得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的追踪监管反馈差,透明度不强,无法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导致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虽然总量呈逐年递增态势,但实际利用率大打折扣,难以形成合力发挥应有效益,影响了移民生产生活的恢复和发展。
1.2 资金运行方式的影响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运行方式主要是指资金的筹集渠道、到位率、发放方式、投资项目管理等几个方面[3]。本文主要通过后期扶持资金筹集渠道、后期扶持资金到位率、后期扶持资金发放方式和后期扶持投资项目的论证和管理4方面来讨论资金的运行方式是如何影响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
1.2.1 后期扶持资金筹集渠道
为了解决水库移民前期补偿不足带来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央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部分省份也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移民扶持政策[4]。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使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解决了部分移民的温饱问题,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据各地反映,后期扶持资金的筹集政策方面存在几个突出问题:①各地执行政策情况不一致,有的地方并未按相关政策规定足额提取移民后期扶持资金;②筹集资金数额偏小,全国农村移民人均不到150元,且不同地区不同水库相差悬殊;③除库区建设基金外,其余后期扶持资金的政策管理目标和任务要求不明确,资金管理方式、项目验收等方面的制度不健全,对移民的后期扶持效果不明显。
1.2.2 后期扶持资金到位率
后期扶持资金到位率指后期扶持资金从各省到达库区的比率。在后期扶持资金管理上普遍存在资金预算管理弱化的问题,使得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随意性大。此外,后期扶持资金中间环节多、资金在途时间长、时效性差,且监管手段落后,造成后期扶持资金传递系统不畅,在运行中被大量截留和转移,导致长期以来我国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虽然总量呈逐年递增态势,但资金的实际利用率大打折扣,难以形成合力,发挥其应有的效益。据统计,2005年全国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平均到位率仅为58.5%,给移民的生产发展和生活改善带来了不利影响。
1.2.3 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方式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发放方式主要有现金补助、规划项目补助及周转金补助3种方式,不同的资金发放方式意味着不同的资金使用方式。
现金补助能使移民直接受益,移民完全享有资金使用的支配权,心理满意度较高,体现了移民分享工程效益的原则。然而,由于资金数额较少,移民每人每年几十元钱,凭这点钱办不成什么事,再加上农村移民素质较低,补助资金拿到手后,绝大部分用于个人生活消费,使后期扶持资金没有起到扶持的作用,因此对移民后期扶持都20年了,依然存在基础设施不配套、生产生活条件差等问题,移民的收入水平与当地农民的差距不但没缩小反而加大,没有体现出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规划项目补助方式有利于资金的集中使用,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移民安置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为移民创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条件,同时,在资金的安排使用上,既可保证全体移民受益,又可对特别困难的移民进行重点扶持。然而,大部分情况下移民只能间接受益,且受益程度也不相同,而且由于中间管理环节多,加大了管理成本,容易发生资金使用上的违规违纪问题。
与无偿使用后期扶持资金相比,周转金补助方式让移民有一定压力感,从而有利于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同时,资金的多次周转使资金在量上得到了扩张,同样的资金可以使更多的移民受益。然而,由于移民素质差异较大,移民在使用补助资金的效益上也必然差距很大。此外,移民的思想观念使他们使用周转金没有使用金融部门的信贷资金的还贷压力大,因此其还款自觉性较差,难以保证足额按时还款。
1.2.4 后期扶持投资项目的论证和管理
不论是现金补贴方式、规划项目补助方式,还是周转金补助方式,能否选好扶持项目是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否发挥最佳效益的关键所在,因此,在扶持项目的立项上,必须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瞄准市场选项目,根据效益定项目。有关部门还必须进行实地考察,帮助被扶持单位选准、选好项目。然而,目前我国在项目选择、论证和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立项中,盲目性大,重关系、轻科学论证;项目管理上,项目负责人不负责或难以负责,项目有开工,无验收,项目兴旺时有人抓,项目衰败时无人管等,这些都大大影响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
1.3 农村宏观政策的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三农”问题,不断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投入,采取各种切实有效的措施,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这也就意味着绝大部分身为农民的移民也同样得到了实惠:不断降低直至完全取消农业税、进行农业补贴等惠农政策为移民后期扶持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拓宽了移民增收渠道,为移民增收创造了条件,也为移民增收减负提供了体制保障。反之,如果农村宏观政策不到位,移民收入长期上不去,则不仅影响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影响粮食的生产和农产品的供给;不仅制约移民安置区经济的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不仅关系移民安置区社会的进步,而且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1.4 当地发展水平的影响
移民在搬迁前,大多居住在河谷平原“鱼米之乡”,水库蓄水后,好的田地被淹,剩下的都是高排田或望天丘,而外迁安置区是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地区,且能调剂给移民的是当地农民不要的劣质土地。移民迁入安置区后,安置区的人口剧增,人均耕地和山场面积相对大大减少。有的移民不适应安置区的生产生活习惯,又盲目地返迁到库区周围,结果无地可种。以土地作为生产发展主要依托的农村移民,面临着土地资源数量减少和土地质量明显下降的问题,处于生产无门路、生活无着落的状态。此外,移民的搬迁只是移民和其部分生产生活资料的搬迁,原居住区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联系等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带入新的居住地,导致移民在新的安置地“举目无亲”,其生活成本和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只有当移民不断适应和改造环境、建立新的社会生产关系之后,才能使这部分增加的成本得以下降。
1.5 移民素质的影响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高低与移民个体素质存在着较大的联系,移民个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后期扶持资金的投向。素质较高且有能力的移民可能会将后期扶持资金用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会主动地提高自身的素质,用这部分资金来参加培训或发展成本低、收效快的经济等,这些都大大提高了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而对于一些整体素质较差的移民来讲,他们可能没有能力使用这部分资金,不知如何利用这部分后期扶持资金来改善自己的生产生活状况,他们将资金要么存到银行里,要么借给别人用,更有甚者用在赌博、奢侈消费等事情上,严重影响了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2 提高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移民管理机构
建议在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的基础上组建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职能部门——国家水库移民管理局,管理所有因水利水电工程产生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也应该成立相对应的移民管理机构。国家和省级移民管理机构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不再实行挂靠领导,而是单独行使职权,实行公务员管理,定编的工作人员享受公务员待遇。地(市)级政府最好不再设立专门的移民管理机构,县级政府可以根据移民工作任务大小成立相应的移民管理机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是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是关键的环节,因此,建议只要有移民安置任务的地方,均建立健全移民管理机构。
2.2 建立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
a. 管理机制。根据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性质、特点,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制定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管理、核算等一系列办法和措施,规范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管理。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年度预算管理,由国家移民管理局按批复的预算将资金拨付到各省,再由作为最基层资金核算单位的县级移民管理机构对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
b. 监督机制。建立移民管理机构检查监督、审计部门审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督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c. 制定更加符合我国国情的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政策。建议借鉴国外相关政策以及国内一些小范围试点的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政策,主要内容是移民将土地使用权出租而不是被强制征用给开发商,开发商定期向移民支付租金。这种半失地农民政策更加符合移民的利益,但要在我国实施推广有一定的难度,需要一些并行措施,解决一些关键问题。
2.3 加强水库移民管理队伍建设
要配备和充实各级政府移民管理部门力量,提高移民管理干部队伍的管理水平。对现有的移民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移民知识培训,补充其在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中所需要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等方面的知识;而对要选拔和任用的人员,则要进行严格而公平的考核,考核内容不仅仅包括相关知识的考核,更要注重人员素质的全面发展,使得人员力量和人员素质均能满足移民工作的实际需要[3]。总体上,可以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人员配置,同时建立移民工作岗位制度和移民干部持证上岗、公开竞岗等制度,以提高移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进取心。移民干部队伍的选拔、考核与升迁也应纳入正常的人事管理轨道,并形成制度稳定下来,以利于移民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提高,从组织上保证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顺利开展。
2.4 加强对移民的科技扶持,实施科教兴库战略
要把移民安置区的生产恢复与发展、农业经济增长的途径与模式逐步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移民科技文化素质上来,着力提高科学技术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走科教兴库之路。提高移民科技文化素质的途径主要有:
a. 开展移民科学技术培训活动,帮助移民提高素质,掌握1~2门生产技术。
b. 大力扶持和培养移民产业发展的龙头大户和科技示范户,充分发挥科技示范户的辐射、带动效应,引导移民走科技致富之路。
c. 充分调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的积极性,组织他们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咨询服务,并在高校定向培养林产、水产等专业技术人才。
d. 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网络,加大对科技推广的投入力度,以壮大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层科技服务队伍。
2.5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
建议政府早日出台与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相关人员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才能提高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过一部与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相关的法律或法规,因此,需要借鉴国内外其他类似行业在资金使用效益评估方面的经验。此外,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牵涉面广,涉及各方面利益的调整,因此,在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评估的法律、法规出台后,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移民工作,以促进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摘要:为了促进移民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助于移民后期扶持理论的发展和相关规范的修订,提高移民工作的决策和实施水平,分析了影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因素,结果表明,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管理体制、资金运行方式、农村宏观政策、当地发展水平及移民素质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建立健全移民管理机构;建立后期扶持移民资金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水库移民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移民的科技扶持,实施科技兴库战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宣传力度。
关键词: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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