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2024-08-07

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共11篇)(共11篇)

1.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一

食品安全教育讲稿

黄沙中心校

四(2)班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首先,那么我们食品安全要注意什么?

1、正确洗手,是饮食安全第一步。

“湿、擦、搓、捧、干”,人人饭前便后不忘做,病菌不入口。

2、路边饮食、零食拒入口,疾病远离我。

3、不买包装不完整、标示不明的食品,不吃隔餐食品、牛奶。

4、购买眼睛、鳞片明亮有光泽、肉质有弹性、无腥臭味的鱼;呈粉红色具弹性的肉;绝不买头、脚部以及尾扇部变黑、头部快脱落的虾。

5、防交叉污染:买回家中的食物,应分类分区贮放;烹调时,生、熟食分开处理,保持餐具与食器清洁。

6、禽畜类食物先除去内脏、清洗,并依每餐份量个别包装存放冰箱;蔬菜去污、除烂叶,不以一般报纸(可用白报纸)包裹置冰箱内,防油墨食入体内有碍健康。

其次,发生身体不适怎么办?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2、饮水。立即喝下大量洁净水,稀释毒素。

3、催吐。用手指压迫咽喉,尽可能将胃里的食物吐出。

4、用塑料袋留好呕吐物或粪便,送医院检查,以便于诊断。

5、出现脱水症状(如皮肤起皱、心率加快等),应尽快将中毒病人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最后,我们还要养成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1、够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不购买“三无食品”。就是没有商标的食品不能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不能买;没有厂址的食品不能买。天气炎热,微生物繁殖迅速,食品容易腐败变质,一旦不注意易发生食品中毒,故烹调及保存食物时应特别注意卫生,尤其是厨房环境设施卫生、个人卫生及食品原材料调理都要注意。

2、除了服药预防外,食疗也是方便可行的选择。一根白萝卜、半个橘子皮、三片生姜、两段葱白、一绺香菜,煲汤全家喝,就能够达到增强呼吸道防护能力的作用。

喜欢零食是孩子的天性,但往往在吃得高兴的同时却忘记要看看食品是否过期,是否变质,因此就存在一个很大的安全隐患。请同学们在享受零食时记住要吃安全放心的食品。

2.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二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与人民生命与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是全球关注的问题。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毒奶粉、注水酒、染色馒头、使用尿素和兽药催生的豆芽、瘦肉精、牛肉膏、地沟油、西瓜膨大剂┅┅,每一起事件都触目惊心。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政府也做了很多工作,但是食品安全事件仍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民、企业、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

1 我国食品安全现状

卫生部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对全国食物中毒事件进行统计,近几年的全国食品中毒事件情况如表1所示: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http//:www.moh.gov.cn.

2009年与2008年网络直报数据相比,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10.61%、9.89%和11.73%。

2010年与2009年网络直报数据相比,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分别减少18.82%和32.92%,死亡人数增加1.66%。

2011年第一季度与2010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减少58.1%,中毒人数减少28.3%,死亡人数减少33.3%。

2011年第二季度与2010年同期相比,报告起数减少1起,中毒人数增加36.7%,死亡人数减少50.0%。

从卫生部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随着政府整治力度的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2009年开始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起数和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都呈下降趋势)。但是,实际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因为这一统计数据只是对影响重大的食品中毒事件进行了统计,而对于一些隐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涉及,因此实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远远多于这一统计数据,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1]据统计仅2011年一、二季度媒体报告的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就已经达到500多起,而这也仅占现实生活中实际发生事件的极小一部分。因此,虽然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更深层次地去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2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分析

形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无外乎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具体原因分解如图1所示。对于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生产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已采取有力的措施或正在努力寻求有效途径去解决问题。

人:①知识和技能匮乏。食品生产、加工、处理者缺乏相关的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之一。但各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当前都很注重员工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以使员工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保证食品生产、加工处理的安全性。②质量意识淡薄。一方面,消费者质量意识淡薄,缺乏食品安全方面知识,购买不安全食品,对于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食品安全事件无动于衷,不会积极行动起来对食品生产企业和政府行政进行监督。这为问题食品的生产提供了空间,也为问题食品的销售打开了门路。另一方面,食品生产加工者质量意识淡薄,食品生产过程中缺乏道德意识的约束,唯利是图,生产出不安全的食品。食品消费者和生产加工者的质量意识淡薄是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然而,在寻求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过程中提高人的质量意识恰恰被忽视了。

机:设备薄弱。食品生产、加工和质量检测的设备陈旧,性能不稳定也是导致问题食品的原因之一,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直在寻求生产效率高且安全的食品生产和加工的机器设备,检测设备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

料:①原材料质量差。制造、加工食品的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例如,用病死的家禽家畜加工熟肉制品;用“地沟油”加工油炸类食品等。有两种情况,一是生产者为了高额回报主观上存在故意,这是质量意识淡薄造成的;二是对原材料的质量缺乏控制,而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开始注重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②添加剂不合标准。一方面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一些法律明令禁止的化学制剂;另一方面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动植物激素、食品加工添加剂等导致了食品化学品残留物过多,影响了食品的安全性。政府通过发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措施积极解决此问题。

法:①相关标准、法规不健全。首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法规涉及的内容不全面,对食品质量的控制在食品流通的有些环节上还存在空白。例如,食品污染源头的控制就不够。其次,我国食品安全标准过于宽松,未能与国际标准很好接轨。例如,我国最新的奶业标准规定:蛋白质含量为每100克含2.8克,远低于发达国家3.0克以上的标准;而每毫升牛奶中的菌落总数标准却为200万,比美国、欧盟10万的标准高出20倍。这就为那些不法厂商、企业违法生产超低标准、不合标准的食品提供了可乘之机。②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一些厂商在工序管理方面不够严格,生产不合乎标准,导致食品的不安全。另一方面政府相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生产的操作监管不力。同时政府对不法个人和厂商的惩罚不够。使得我国食品行业严重违规、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现象屡禁不止。③检测技术滞后。我国食品安全的检测技术方面的滞后使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较弱。企业检测技术滞后无法保证生产出安全的食品;政府部分检测技术滞后影响其监督职能。

对于这方面的问题,政府正在努力解决。例如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公布《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新标准的不断颁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体系。2011年3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把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活动作为首要任务;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新法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处罚起刑点从“拘役”提高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进一步提高执法力度。食品检测技术方面,一方面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另一方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开展自主研究与开发,并且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环:①生产规模小而分散。我国农产品生产规模小而且分散,食品加工企业也存在数量多、规模小的现象,在这种生产结构的前提下,很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但政府也正在寻求食品的规模化生产模式。②环保因素。食品还可能受到来自大气、土壤、水的污染而导致的间接污染,近年来,由于工业化的发展和化工技术的开发,环境污染问题日趋严峻,影响食品的安全性。政府正在积极治理环境,而食品生产企业也正在想方设法减小环境污染对于食品的影响。

综上分析,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从影响食品质量的五大因素来看,机由人控,料为人管,法在人创,环依人治,这一切都离不开人,人是决定性的因素。人的意识决定行为,因此,虽然质量知识和技能是保证食品质量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决定食品质量的最关键因素,人的质量意识才是最关键的原因。因此,人的质量意识淡薄是造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最根本原因。但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对于机、料、法、环及人的知识和技能这几个方面的影响因素,生产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已采取有力的措施或正在努力寻求有效途径去解决问题,而对于人的质量意识的提升却被忽视了。因此,当前要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在寻求和实施其他有效措施的同时,提升人的质量意识是关键。

3 推行质量意识教育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日本著名质量管理学家石川馨说“质量管理始于教育,终于教育”。可见质量教育对于质量管理来说意义重大。质量教育包含两方面内容的教育:一是提高企业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通过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促进员工自觉参与质量保证和管理活动;二是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通过教育,可以使员工掌握干好本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的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断进行知识更新。质量意识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推行质量意识教育。[2]

企业食品产业不是一个工业产品,它是很长的产业链,食品从种植/养殖、初加工、再加工、深加工、运输、储存,一直到销售、餐饮有很长的环节,其流通的过程如图2所示,要想提高食品质量,必须将食品流通链条上的全员都纳入控制范围,质量意识教育要深入到各个环节的人员,才能使食品质量控制在每一个产生的源头。

3.1 注重对农户的质量意识教育

我国农业生产相对于美国等国家来说规模太小而且分散。我国有两亿多分散小农户,初级农产品大部分是非规范化生产,规模也小。对于初级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完全依赖于检测部门和监管部门来控制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要解决初级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更多的需要农民提高质量意识,自觉自愿提高初级农产品的质量。

可以通过广告、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培训等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方式,加强对农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其在种植/养殖方面合理使用农药兽药,从源头上控制、防止食品污染。另外,还可以利用各所高校暑期“三下乡”等活动,通过大学生向农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知识,农产品质量的重要影响等,增强农户的道德意识,提高农户的质量意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3.2 加强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员工的质量意识教育

我国有四五十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其中近80%是小规模经营,当前很多食品加工企业为了追求高的经济回报,宁愿牺牲食品质量。食品流通环节有近三百万经营企业,其中近90%是小规模经营,食品流通环节为了提高食品的保质期限一味添加一些化学制剂。[3]我国食品加工和流通环节的经营企业分散,因此依据外部的力量控制食品加工质量难度很大。因此要提高食品加工、流通环节的食品质量,要改变食品加工、流通企业员工的质量观念。通过质量意识教育让企业管理者认清质量与效益和效率的关系,让生产人员提高质量意识,认识自我作用,以便开展岗位质量活动。

对食品加工、流通环节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除了让员工理解质量管理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外,要充分利用组织中发生的具体事例对员工进行教育。如可以将因产品制造质量原因而导致用户退货的产品在组织内进行展览并组织员工讨论,就内部出现的典型的质量问题或批量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3.3 提高消费者的质量意识

食品的最后环节是消费者,当前我国消费者对于食品的质量意识不强,这给食品生产者提供了生产劣质食品的理由。

我们可以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广播等多种媒体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健康饮食知识,还可以经常深入农村和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使消费者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尽量选择正规的经营单位和有正规标识的商品,自觉选择安全健康食品。还可以向消费者宣传食品质量检测信息、法律法规等,在帮助提高消费者自身安全意识的同时,也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意识。

3.4 将质量意识教育渗透到日常教育中

世界各发达国家都把质量问题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把在全民中开展质量教育作为一种基本国策而加以贯彻实施,以提高全民的质量意识。[4]相比较而言,我国对于质量教育关注较少。据调查,在我国大学教育中有1024所高校,全国已开设质量教育课的高校不足院校总数的2%,不足系科总数的1%。在开展质量教育的高校中,质量教育的涉及面也是相对很窄,只有相关的几个专业开设质量管理相关课程,而对于其他专业就完全没有普及质量意识教育。而对于幼儿园、中小学教育中涉及质量意识教育的更是微乎其微。[5]很显然,质量教育在我国日常教育中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这与国家提出的加强质量教育增强全民质量意识的要求相距甚远。

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教育是国家的希望,在日常的教育系统中贯彻质量教育,提高学生的质量意识,对于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长久之计。一方面教育孩子识别、消费安全的食品,如果消费者都能拒绝消费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也无利可图,也会主观努力生产安全食品;另一方面教育孩子要诚信做人,注重质量,这样等孩子长大成人,融入社会后,能自觉地关注食品质量,并生产健康、安全的食品。

4 结论

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活,而守卫食品安全依然任重而道远。食品质量不仅依靠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管理,还依靠政府各项制度的约束,还依靠检测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更重要的是得靠食品链条上各环节每名成员头脑中的质量意识。当质量意识扎根在食品链条上各环节每名成员的思想中时,大家就会把质量标准作为自己应负的一种责任,自觉维护食品的安全,从而达到食品质量管理的最高境界——无为而治。

摘要: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每一起事件都触目惊心,食品安全问题成了人民、企业、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影响食品安全问题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人的质量意识淡薄是最根本原因。因此,要解决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在寻求和实施其他有效措施的同时,提升人的质量意识是关键。质量意识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是推行质量意识教育。质量意识教育要深入到食品流通链条上各个环节的人员,才能使食品质量控制在每一个产生的源头。

关键词:食品安全,质量,质量教育,质量意识

参考文献

[1]EDWARD I BROUGHTON,DAMIAN G.Walker.Policies andpractices for aquaculture food safety in China[J].Food Policy,2010,35(5):471-478

[2]陈国华,贝金兰.质量管理[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0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最新进展情况[EB/OL].2011-08-01.http://www.china.com.cn/ch-xinwen/content/news070918-4.htm

[4]刘书庆,杨水利.质量管理学[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5]崔付荣.关注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0(19):101-102

[6]L JACXSENS,M UYTTENDAELE,F DEVLIEGHERE,J ROVI-RA,S OSES GOMEZ,P A LUNING.Food safet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to benchmark food safety output of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s Original Research Article[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oodMicrobiology,2010,141(1):180-187

[7]李正权.论员工的质量意识[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7(5):33-35

3.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 篇三

1 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的意义

“民以食为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食品安全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由于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行业起步较晚,技术和法律法规都不完善,近年来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例如苏丹红、甲醛啤酒、瘦肉精、蔬菜农药残留等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另外由于人们食品安全知识匮乏,食品安全意识薄弱,诸如食用河豚鱼、半熟扁豆、毒蘑菇而中毒的例子也不胜枚举。虽然有些不安全因素并非是消费者本身可以控制的,但是如果在消费食品的过程中我们拥有足够的食品安全素养,那么我们就能加强自我保护,从而将食品风险降到最低。

在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公民食品安全教育体系,公民主要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来获取食品安全知识。而在日本和美国,食品安全教育早已经纳入正规的学校教育体系,在不同阶段的学校教育中都有涉及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1]。因而在我国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势在必行。特别在我国的基础教育阶段,必须加强对未来公民的食品安全教育。而我们分析《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就会发现新课标内容标准中含有大量的食品安全教育素材。因此,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是很有意义的。

2 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的可行性分析

2.1 与新化学课程理念一致

现在教育界谈论最多的就是“化学为大众”,“国民的化学要解决国民的问题”这一命题。今日世界各国的化学教育,尤其是基础化学教育都十分关注每个公民每天都接触到的营养和食物、环境保护、水资源和能源、材料和资源等诸多所谓的“公民问题”[2]。我国新的化学课程标准也将提高未来公民的科学素养做为新课程的基本理念,立足于学生适应现代生活和未来生活的需要,让学生都具备生活所必需的化学知识、技能、方法和态度。食品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是公民提高生活质量的必备因素,甚至是保障公民生命与健康安全的重要因素,因此食品安全素养也应该是公民必备的一种科学素养。由此可见在中学化学教育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是符合新课程理念要求的。

2.2 化学课程含有大量食品安全教育素材

食品安全的隐患源主要是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化学因素[3] 。物理性因素主要是指动植物食品原料在收获或生产过程中混入一些杂质、杂物。生物因素主要是指食源性致病菌、毒素等。如禾豆科植物中的氢氰酸、发芽马铃薯中的龙葵碱、畜产品中的肝脏毒素。化学因素主要指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添加剂等。如植物的除草剂、杀虫剂,动物的生长过程中的生长调节剂( 如盐酸克伦特罗, 俗称瘦肉精)等等。英国学者Fisher对当代发达和较发达国家提出的一张饮食风险清单,包括了11项饮食风险,六大类问题(见表1) [4] 。从表中可以看出,化学因素是食品安全的重要隐患之一。

我国新的中学化学课程内容中含有大量与食品相关的化学知识。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含有18个二级主题,其中“化学物质与健康”主题就是针对食品安全的。高中化学新课标中“化学与健康”是“化学与生活”选修模块的三个主题之一。具体涉及食品安全教育的内容见表2。当然,中学化学新课标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标准远不只这些。很多食品安全的知识都隐含在各个内容标准之中。如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内容标准中的“饮用水”“金属对环境的污染”“常见的化合物食盐、纯碱、小苏打”等都涉及食品安全知识。另外,因为环境污染是饮食风险的六大类问题之一,很多环境保护的知识也都隐含着食品安全知识,如 “绿色食品”往往与环境绿色化联系在一起。

3 在化学教学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的建议

3.1 充分利用好教材

教材是学生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主要来源,并且从表2可以看出,中学化学课程内容基本涵盖了六大类饮食风险所涉及的知识,因此教师充分利用好教材的意义非常大。如义务教育化学课程内容标准“化学物质与健康”主题为教师提供5条学习情景素材,教师应充分利用好。相应的辅助资料如人教网为初中化学课程提供的大量相应的素材,其中科学·技术·社会主题(http://www.pep.com.cn/czhx/kxjsh/ )包括“化学与环境”、“化学与生活 ”、“化学与健康”、“化学与材料”四个专题,“化学与健康”专题中介绍了很多化学与食品健康的知识,如铝、汞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氯化钠与人体健康、油炸食物不宜多吃等等。另外网上有大量可供食品安全教育的素材,如中国食品安全资源网(http://www.fsr.org.cn/)有近几年来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集和最新食品安全信息,教师可以充分利用这些资源,也可引导学生关注这些网站。

3.2注重联系实际生活

如今中学化学教育注重“从生活走进化学,从化学走向社会”的理念。对于化学中的食品安全教育来说,这一理念也非常重要。食品安全教育应注重从生活中挖掘素材。如在讲到亚硝酸盐时,可以从我们吃的蔬菜引入课题。蔬菜是我们人类不可缺少的食物,由于土壤化学成份的缘故,使某些蔬菜如芹菜、韭菜、菠菜、卷心菜、莴苣中含有大量的硝酸盐,特别是在腌制不透或腐烂变质的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更高。硝酸盐本身对人体毒性不大,但它在人体中经肠道细菌还原为致毒的物质——亚硝酸盐。亚硝酸盐能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如香肠等的生产中使用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菌和增强风味。但摄入量有严格限制。因为亚硝酸盐在人体内使血细胞中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氧功能,致使组织缺氧而中毒。另外,亚硝酸盐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也能转化为具有致癌作用亚硝酸胺。学生学完该知识后,就能将这些知识应用生活中。如在生活中不食色泽异常的肉制品,变质陈腐的蔬菜和腌制不透的咸菜,多吃新鲜的食品。

联系生活实际还包括联系社会热点食品安全事件,如苏丹红、大头娃娃、甲醛啤酒、瘦肉精、孔雀石绿浸泡鲜鱼等事件。虽然学生的知识水平不一定能明白这些事件背后的化学知识,但可作为常识让学生了解,这对培养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都是有益的。

4 结束语

食品安全知识是国民知识结构中的最适用、应用最广泛的科学知识之一。对它的掌握、重视的程度直接影响我国国民整体的健康程度、生活质量以及平均寿命。且消费者自身的食品安全素养对食品行业具有导向和督促作用,能促进我国食品行业健康的发展。因此加强国民食品安全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在我国食品安全教育体系还很不完备的今天,在基础化学教育中渗透食品安全教育现实意义很大,这应该引起我们基础化学教育工作者的关注。

参考文献:

[1]彭海兰,刘 伟.食品安全教育的中外比较[J].世界农业,2006,(11):56-59.

[2]刘知新.化学教学论.(第三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5.

[3]白艳红,赵电波.“食品质量与安全教学”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2006,(4):56-58.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四

“大头娃娃奶粉”、“苏丹红”、“三聚氰胺”、“地沟油”、“瘦肉精”、“毒胶囊”、“老酸奶”、“毒大米”、“塑化剂”以及最近发生的“染色车厘子”等等等等,中国的食品企业仿佛进入了多事之秋。

造成这些事件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是原料生产储运的问题,还是人心的问题?原料生产储运是可控制的,唯独人心不可捉摸更无可救药。那些造假的也就算了,那些“投毒”的人,你们的心是肉长的吗?

人无完人,企业也没有完美的企业,关键的问题不是揭过去的伤疤,而是要反省过去,放眼未来。

食品安全到底有多重要?生活无非是衣食住行,看上去饮食只占了我们生活的四分之一,但生命只有一次,假如哪天吃了致命的黑心的食品,我们没有的可不止这四分之一,生命没有了,一切也就随之归零。

这是从我们自身,从最基本的消费层面来谈食品安全。对于一个企业,食品安全难道就不重要了吗?企业也是有生命的啊!

“唇亡齿寒”、“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能有今天的成就来之不易,每一个员工都应该为我们有这样的成绩而骄傲自豪,这是我们全体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同样的,我们也要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保持清醒,绷紧这根弦!

食品安全,每一个人都有责任,这不单单是品质管理部门的事情。从原料采购到生产控制再到成品储运,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影响到我们的产品质量,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不是单个环节的问题,而是整个产品的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会影响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

首先是采购。原料是我们产品的源头,只有合格的原料才能做出合格的产品,这也是我们质量控制的第一关。三鹿推说是奶源出现问题,但是这也是他们检测不过关造成的,没有把威胁扼杀在萌芽中。

中国的交易是关系交易,人情往来出现在企业经营当中也很常见。而那些不合格的原料也是通过这样的关系走进各个企业。

严控原料关,就是要杜绝这种现象,制度面前没有人情可讲,相关的资格证明和指标检测,一个都不能少,发现问题更要严厉处置,坚决按照公司的规章办事。我们要控制原料成本,但是同样也要保证原料质量,不能因小失大。

其次是生产。精准的控制是合格产品的唯一保障,负责生产的员工和管理层要密切合作有效沟通,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就算不是自己分内的事,发现问题也要及早提醒相关人员。当然了,配套的奖惩制度也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充分调动每一个员工的积极性。

最后是储运环节,也是我们的产品从公司到消费者手中的关键环节。之所以说它关键也是因为这个环节更加漫长,可变因素更多,产品质量也更容易出现问题。储存条件控制、环境卫生控制都要按照相关的标准严格执行。同时那些已经超出保质期限的产品也要及时处理掉。企业不能被短期的利益蒙蔽双眼,铤而走险的事情还是少做或者不做为妙,如此我们才能走的更长远。

食品安全问题是关乎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大问题,也是关乎企业生机利益的大问题。

消费者是上帝,这是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而对我们来说,做出的每一件产品都可能走到你、我、他的亲朋好友至亲至爱手中、餐桌上。面对我们的父母兄弟,亲朋好友,这已经不单单是生产经营的问题。这需要我们拍着自己的良心说:“吃吧,我做的你放心!”

“做良心企业,供放心食品。”这是我今天的题目,但是我希望大家不要只把它当做一句口号一句空话,要切切实实的具体到自己的行动中去,用良心做事,为父母同胞提供放心食品。而公司的明天,也会因为我们今天的决定而更加灿烂辉煌!篇三:关于食品安全的演讲稿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食品质量的根本好转,有赖于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虽然,很多部门在食品监督方面做了大量的艰苦的工作,但与广大群众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目前,从田头到餐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分别见于《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很多部法律法规,监管职能分属于农业、环保、林牧渔业、卫生、技监、经贸、工商、海关、检验检疫等很多部门,造成既有监督越位和监督重复,又有监管缺位和监管空白,形成“九龙管水,不如大禹一人治水”的尴尬局面。在政府加大协调监管力度,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监管的同时,亟待出台更加权威,更加统一,更加严格的类似《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调整、整合现有的部门职责,组建职责明确、责权统一、监管严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提高整治效果。

5.食品卫生安全国旗下演讲稿 篇五

我是四年级2班的闫悦轩,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食品卫生安全》。

同学们,你们发现每天放学都会有一种奇怪的现象吗?部分同学不是向家的方向走去,而是直接走向学校门口的小卖部、小摊买了一些色彩鲜艳、包装简易的小食品。有一次,我亲眼看见老板用脏兮兮的手去拿香肠,同学们只是觉得味道好,可大家知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正被伤害着。这些东西大多数是三无食品,安全没保证,如果长时间吃这些东西,对我们的身体会有严重的伤害。

为了保证我们的身体健康,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购买食品时要进行选择和鉴别,不购买“三无食品”。没有商标的食品不能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不能买;没有厂址的食品不能买。许多饮料中都含有防腐剂、香精和人造色素等,小学生经常饮用这样的饮料不利于身体健康,所以,最好的饮料是白开水。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经常剪指甲、饭前便后及时洗手等,预防一些传染病和肠道寄生虫的传播,尤其现在是防控疫情,保护好自己,就是保护我们的家人。

3、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常通风,不乱吐痰。

4、坚决不购买学校门口无良小摊贩的食品,做到放学按时回家。

5、其次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许多疾病都与我们的不良饮食习惯有关,从今天开始,让我们改正不良饮食习惯,做一个身强力壮的新时代永红好少年。

6.卫生安全演讲稿 篇六

大家好!

首先请大家允许我谨代表我个人向一直在一线辛苦工作的工人师傅们致以最真诚的祝福,祝大家家庭和谐,工作顺利?

安全,我想不需要阐述过多过深的道理,千叮咛万嘱咐,化为一句期盼祝福的话:为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请您注重安全!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请您重视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与安康,请您务必确保安全!我是来自调度室的陈兵,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安全给予了我们幸福》。

每天我的耳边都能够听到“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企业发展,我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等一句句沉甸甸的誓言。随着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对标、手指口述和各种规章制度的稳步推进使我更加的了解到安全的重要性。我们的生命不仅仅是属于我们个人的`,它蕴涵了太多的意义,它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牵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

人们常说“调度指挥一切”,简简单单的六个字使我在调度室工作的这四年中慢慢的领悟这其中的蕴意;因为它不仅仅只是指挥生产,当你在指挥生产中有可能一个很小的失误就会造成一个很大的事故发生;在此我想说:“矿井的深处,每位矿工的生命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能想像我的矿工兄弟们遇难时无比眷恋的眼神,也能想像亲人痛苦无助的表情。

每天我看到一名名艰苦而朴实的一线工友们脸上挂着笑容的踏上了工作的岗位时,在我的眼中他们的笑容是那么的和蔼可亲。当我走到他们工作岗位时,看到他们一个个都在埋头苦干并还不时的擦去脸庞的汗珠时,我在他们的神情中看到了他们的幸福,就是这种幸福使他们坚定了信念,也更是这种信念使他们各自都在岗位上默默的付出着;当我看到他们带着疲倦的身躯走在回家的途中时,从那双眼神中我们看到了对家的渴望、对家的思念;时不时的从嘴角还能看到一丝丝的微笑,就是这种微笑证明了他很幸福;但是只有安全才能给予他们这种幸福。我们为了他们的这种幸福在指挥中不能出现失误,因为我们失误不起。

今年随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的七条规定》的推行和贯彻落实更加的表达了国家和上级领导对安全的重视,对咱煤矿工人的爱护,《七条规定》是保护咱矿工安全的生命线,也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底线。我们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好《七条规定》中的每一条,时时刻刻绷紧安全弦,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安全效益,工人兄弟们让我们为了我们的曙光而努力吧!我们要为今天有这样的平台而兢兢立业;我们要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家人的幸福而安全生产;我们要为了更好的明天而发愤图强。不论以后的结果会怎样我们都不要后悔因为我们曾经已努力和付出了;我们要坚信只有安全才能给予我们幸福!

7.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七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起源于亚当·斯密 (Adam Smith) 的“看不见的手”, 从古典经济学理论来看, 社会需要通过市场来定位, 企业将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销售给消费者, 这样企业就尽到了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企业的社会责任也随之发生变革, 国外具有代表性的学者观点, 1924年欧利文﹒谢尔顿 (Oliver Sheldon) 认为企业不应该把利润作为企业经营的唯一目标, 企业社会责任必须把与其产业相关的人的需要联系起来, 包括道德因素。1958年博文 (Bowen) 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所期望的目标和价值来制定政策、进行决策或采取行动。1963年麦克奎尔 (Mc Guire) 社会责任的观点假定企业不仅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同时又超越这些义务的社会责任。1979年卡罗尔 (Carroll) 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提出的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期望, 这些期望决定了企业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总结以上各位学者的观点, 宏观意义上的社会责任观即为企业社会责任, 随着学术界理论研究和企业实践的不断深入,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演变为经济—社会—伦理—慈善四大方面的责任。综上所述, 企业社会责任就是在尊重企业、股东、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与社会的需要和关切的价值观的基础上, 选择经营的行为, 并取得企业的成功。

二、企业社会责任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与否关系着人类的生存和健康。经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我国的食品供给方面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如资源丰富、种类数量充足、供给有余。然而食品在数量供给方面得到满足的同时, 食品质量却大打折扣。社会的进步, 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给人们带来味蕾上的享受的同时, 人们却为此付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全的代价, 与食品安全息息相关的食品企业为何令食品安全重大事件频频发生, 令人深思。

世界卫生组织将食品安全定义为公共卫生问题的范畴, 为无毒、无害食品。食品安全是一个过程包括种植、加工、包装、存储、运输、销售、消费等活动。因此, 食品安全是个综合的概念, 与卫生、质量、营养等多方面内容相互关联, 跨越了生产、经营、过程、结果、现在和未来六个方面的安全内容。从概念上来看政府及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应当承担最基本的责任和承诺。

我国目前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诸多隐患, 包括日常生活中食用的瓜果蔬菜等化学农药成分残留;化工企业排放有毒废水, 使农作物灌溉水源受到污染, 大量非食用化学元素如铅、锡、汞、锌等金属出现在我们的日常餐饮中;为了谋求短期利益的种植及养殖业主, 超量添加激素在水果、蔬菜、家禽等食品中;一些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饮料、馒头等食品中违规添加过量的添加剂。

目前我国部分企业在社会责任上严重缺失, 从经济视角, 应讲究长期效益, 良好的企业效益本是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但追求短期效益的企业选择逃避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也耗费着其经济成本。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淡漠的现状令人担忧。从行业视角, 我国企业存在恶性竞争, 以致诚信缺失。面对趋于饱和的国内国外市场, 企业间在激烈的竞争中为追求利益最大化, 使用非法途径降低生产成本, 竞争心态的失衡源于道德的缺失, 便是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原因。从消费者视角, 消费者从物美价廉的消费观逐渐转移到食品安全的关注上, 企业为完成利润指标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 现实的矛盾指向目标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从法律视角, 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横行, 企业将消费者安全、产业安全置之度外, 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销售, 可见我国食品监管力度不够。简单用下表来说明企业与食品安全的关系。

三、食品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一体化教育框架的构建

全球化责任浪潮不断深入企业内部, 企业社会责任成为中国企业的新课题, 经济的发展必然要求其在管理理念上发生本质性的变革。无论是国际化进程的要求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更多的企业急需提升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知识架构及管理能力。本文就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下的社会责任教育问题展开探讨, 给予以下几点建议。

1. 构建学校、社会、家庭社会责任感教育体系

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是个长期的过程, 每个公民要从本质上具备社会责任感, 应回归学生时代做起, 从学生时代得到全方位的教育, 因此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成为我国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社会、家庭应该连成一线, 应当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 有意识的做到他人利益、社会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和欲求, 明确意识到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受教育和自我教育中不断完善自我, 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2. 推行企业质量通报制度教育

食品行业与食品安全密切相关, 应首先推行食品安全通告制, 要有专门的社会责任考核指标, 以此约束道德缺失的企业, 使企业能够时时意识到自身担负的社会责任;在食品企业中实行企业社会责任认证, 提高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认知度。同时, 要坚持走长效、可持续发展路径, 使企业在公众中具有良好的信誉度。

3. 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教育

消费者对商品和企业服务的评价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消费者应从物美价廉, 物超所值的购物观上转变为更多关于商品质量, 食品安全问题的考虑, 因此在质量和价格的比较上, 消费者应强化维权意识, 无形中给予企业社会责任的压力, 这样可以从消费方面迫使企业提高社会责任意识。

四、完善社会责任监管机制教育

企业社会责任的监督, 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首先, 加强媒体监督教育, 舆论监督成为媒体报道的主导, 其特点是内容真实、取材广泛、发布速度快且影响力甚广, 逐渐成为监督体系的新活力。其次, 加强公众监督教育。目前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不够完善, 大多数公众没有形成普遍的安全意识, 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督委员会授理公众的咨询与投诉, 以维护公众的权益。再次, 加强企业行业自律教育, 即建立监管上要专业化、程序上要透明化、地位上要独立化、权责明确的行业协会体系。

最后, 社会责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监管, 离不开法律的监控与制裁, 因此在道德与利益之间, 食品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企业、社会、个人都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从体制-机制-法制-伦理道德等多方面逐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企业社会责任一体化的健康长效体系, 为建设和谐社会而努力。

摘要:伴随经济的发展,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焦点, 国家、企业、社会、消费者以及各利益相关者对在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意识方面有了极大的突破, 食品安全已无安可言, 本文以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为视角, 探析食品安全问题频发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就食品安全和企业社会责任框架下的社会责任教育问题展开探讨。

关键词:食品安全,企业社会责任,教育

参考文献

[1]杨岚.食品安全与现代企业的社会责任[J].现代商业.2011 (15) :7-8.

[2]张显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的分析与思考[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 10 (2) :65-67.

8.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八

关键词 校园 食品 安全 措施

中图分类号:G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4-0107-01

近年来,学校食物中毒事件频频发生,为学校安全敲响了警钟。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扩大了食品安全的监管范围,学校成了监管的重要领域。特别是营养餐工作开始以来,如何实施好“营养餐”这一广大农村小学的惠民工程?如何捍卫学校食品安全?成了现代农村小学不能回避、不能轻视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加强管理,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卫生的安全,确保师生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强管理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明确管理责任,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为学校提供早餐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细化过程,强化管理

首先,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分管领导对食堂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深入食堂了解工作及卫生情况;食堂管理员:要保证食物、场所等清洁卫生工作,保证不出食物中毒事故,要和管理员、工作人员一起深入了解用餐情况,及时处理好应急情况;食堂协管员组织并参与炊事员工作,加工时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营养餐工作人员接收和发放学生营养餐,营养餐合理摆放,保证储藏间的通风,每天留样。

其次,规范采购、验收、储存及发放程序。严格按照食堂工作流程,把好采购关。每次购进的主副食品必须认真过秤验收登记,要做到看、嗅、摸;要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做好每天的详细质量验收的记录,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帐。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再次,强化日常管理。管理员协同协管员记好炊事人员的出勤,对炊事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炊事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对每天供应的伙食要用黑板公布菜谱。每天安排做好清洁工作,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包括冲洗地面、擦窗、台、凳等。

最后,要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报告分管校长或德育处。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

三、加强宣传,提高警惕

(一)要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氛围,利用黑板报、手抄报、橱窗、校园广播站进行宣传,让食品安全教育深入人心。

(二)在学校醒目的地方张贴标语“食品安全系万家,监督管理靠大家”。利用知识讲座、黑板报、广播等多种途径,紧紧围绕“不生食、喝开水、勤洗手,不吃三无商品,如何预防疾病,如何预防食物中毒”等内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在校园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的同时,着力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卫生防病意识。

(三)利用国旗下讲话、年级会、主题班会等丰富的教育活动反复教育学生不得购买路边小摊贩的不洁食品,告诫学生饭前、便后勤洗手,谨防病从口入,不断增强学生食品安全意识。

四、加强检查,消除隐患

要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状况的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召集会议,进行有效整改,保证食品安全。让学生、幼儿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使他们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成长。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5,(5).

9.《食品安全法》培训讲稿 篇九

授课时间:2009年10月19日 主讲人:李洪波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将于2009年6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1982年食品卫生法(试行)、1995年的食品卫生法之后,又一个食品卫生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及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一、关于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原则及总体思路

(一)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必要性

法的修改,又称法的修正,是立法的一种形式,是指由于情势的变化等原因,立法机关对于生效的法律予以部分的变更,包括删除原有内容和补充新的内容。食品安全法是对食品卫生法的全面修订。在制定食品安全法时,正确评价现行食品卫生法是做好食品安全立法工作的前提。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执法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所造成的。尽管如

此,该法也的确存在一些不足,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公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据统计,十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食品安全卫生立法和加强监管等方面的议案建议累计达3100多人次,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呼声。

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问题主要是:微生物污染导致食物中毒,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污染,食品加工新工艺新资源带来新的食品安全隐患,消费者缺乏食品安全知识,自我防范意识薄弱等。产生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主要有:一是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还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不合理的检验还时常发生。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五是监管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十分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二)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历程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7月成立了

由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食品卫生法修改领导小组,组织起草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此后,国务院法制办赴上海、浙江、福建、江西、四川等地调研;收集研究了许多国家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多次召开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对制度设计进行研究、论证;先后6次将征求意见稿送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级政府、有关行业协会以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征求意见。在反复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的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更名为食品安全法草案。2007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该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一直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立法,常委会领导多次就食品安全问题听取有关部门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2006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代表的议案和建议,将修改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积极介入该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先后六次召开修订食品卫生法座谈会,听取有关议案领衔代表、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先后赴山东、广东、浙江等地进行调研,了解食品安全现状,听取各方面意见。2008年5月,全国人**律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在京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家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意见。根据立法工作要求,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经认真研究,分别于2007年11月和2008年8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审议报告和审议意见。

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08年4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自4月20日至5月20日共收到意见11327件。此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分别于2008年8月和10月对该草案进行了二审和三审。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审议并通过了食品安全法。

(三)制定食品安全法把握的原则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提高立法的质量。在食品安全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分析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掌握食品安全的客观规律,以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为出发点,对食品生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科学管理。同时,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重视解决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秩序混乱问题。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坚持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以宪法为依据,注重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一经制定和实施,就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不变,在修改法律时,还应保持与原有法律法规在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衔接。只有保证立法质量,做到科学立法,才能实现、维护好这一点;二是立足国情,坚持民主立法。法的创制过程,实际上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食品安全法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实践性要求很高。事实证明,在立法过程中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比较、反复、交换,能够有力地提高立法质量,也便于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制宣传。三是总结现行食品卫生法实施以来的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有益做法。

(四)制定食品安全法的总体思路

根据现代法学和行政管理学原理,制定食品安全法在总体思路上重点把握了以下几点:一是建立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成为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遵循食品安全监管规律,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和销售等各个环节,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

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运输工具等各有关事项,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关制度,并建立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等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处臵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强化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确立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重质量、重服务、重信誉、重自律,以形成确保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四是建立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决策与执行适度分开、相互协调,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五是既要加强行政管理,又重视行政责任,既加强行政处罚又重视民事赔偿,建立畅通、便利的消费者权益救济赔偿渠道。任何组织或个人有权检举、控告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监管工作提出意见。因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食品相关产品遭受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食品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食品安全法在延续食品卫生法行之有效制度的基础上,根据食品安全新形势,从现阶段实际情况出发,吸收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以保证食品安全为主线,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漏洞,在不同层面、多个角度,进行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食品安全工作构筑了新的框架平台。立法重点明确,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全面妥善的规定,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一百零四条,可以归纳为八大特点。

1、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科学、有效

食品安全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职责不清等突出问题,本法规定了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对食品安全分段实施监管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农业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这种体制有利于各司其职,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实际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2、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法律地位,食品安全监管有了科学依据。

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食源性疾病、营养缺乏性疾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就是对食品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的科学评估。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的科学依据,是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管规律的深刻认识,已成为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据此,本法确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并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为了保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结果得到利用,本法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风险评估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监管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确保该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并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需要修订、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制定、修订;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予以公布。

3、规范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保障监管工作的统一性

为了解决目前一种食品有多套标准适用的问题,本法规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并规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本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卫生、农业、食品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4、规范食品检验行为,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

为了规范食品检验机构和食品检验活动,保证食品检验数据和结论的客观、公正,本法规定:一是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二是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三是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

负责制,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检验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为了避免食品安全监管出现遗漏,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得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这些都体现了科学、公正执法的理念。

5、注重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

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知识培训,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样有助于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法还赋予了行业协会明确的职责,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要求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的宣传,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作出了针对性规定。如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同时还规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仅要经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还必须证明技术上确有必要,否则不被允许使用。为了更好从制度上保证食品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该法除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外,还规定了以下制度:

一是生产经营食品的基本准则。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相应的原料处理场所和生产经营设备等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同时,本法明确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等。二是食品标签制度。本法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保质期、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事项。本法还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做出特别规定,除上述要求外,其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三是索票索证制度。本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同时,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四是食品召回制度。本法借鉴了国际通行做法,从生产、经营和监管三个方面确立了食品召回制度。第一,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第二,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第三,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召回或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停止经营。

6、加大了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为了保障我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法对食品进口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或首次进口的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安全性评估材料。二是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注册。三是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为了维护我国出口食品的良好形象,本法规定,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务院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备案。此外本法还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有不良记录的,应加强检验检疫。

7、规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监管制度更加合理

制定食品安全法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须“以人为本”,科学监管。为此,该法在监管体制、监管依据、监管内容、监管手段、监管信息等方面,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中执行力不强、执法不严等问题,本法赋予监管部门制止、查处违法行为的必要权力,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时,有权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对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等。根据权力和责任相一致的原则,本法同时还规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降级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开除的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享有知情权,但为了防止不负责任的传言或者炒作引起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针对当前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公布的信息有的不够科学等问题,本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对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主体、渠道、形式等分别作出了详细规定,保证公众获得真实、准确、及时的食品安全信息。

8、强化了公民权益保障的有效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必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据此,本法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或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未经安全性评估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生产等,处以最高多达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吊销其许可证。对依照本法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生产或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0.食品安全演讲稿 篇十

下午好!

按照局领导的安排,让我来讲食品安全法,压力很大,因为在坐的有许多同仁已参加过省、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法》培训。

只能说我是与大家一起来学习这部法律、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有个人的观点,如有不正确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今年的2月28日,历时三年跨越两届全国人大,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终于出台,今年6月1日起施行,届时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7月20日国务院又公布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20xx年曝出阜阳“大头娃娃”劣质奶粉事件,成为“修法”的直接动因.随后,“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致癌事件、含孔雀石绿水产品、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食品包装袋苯超标、福寿螺事件、猪肉瘦肉精超标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20xx年底,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并根据修订内容,将“食品卫生法修订草案”名称改为“食品安全法草案”,由此这一概念首次正式浮出水面。

《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是我国食品产业的一件大事 , 彰显了国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决心和信心 , 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工商机关作为《食品安全法》明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 只有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能 , 深入研究具体法条 , 在具体工作中才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 才能做到准确适用法律 , 严格依法行政。

《食品安全法》共10章104条,我今天的讲解主要以《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并结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与我们有联系的,我将详细讲解,没有联系的,一带而过。

11.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讲稿 篇十一

【关键词】食品安全;化学教育;社会化

食品安全问题作为与公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话题,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公众若要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权利,就有必要更多地学习相应的化学知识来确保自己在选择食品上更加理智、更加安全。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化学教育就应该在提高人们的化学素养、普及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化学知识等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化学教育社会化已势在必行。

一、从食品安全问题看化学教育社会化欠缺的表现

新科技的发展使百姓的生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利用化学技术和化学物质对食物或食材的生产和加工一方面在刺激着人们的味蕾,另一方面也加重了公众的担忧。而我国公众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表现凸显化学知识的欠缺,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食品选择上盲目跟随

三鹿奶粉事件过后,百姓逐渐对国产奶粉失去信心,纷纷转向国外市场,购买国外进口奶粉,各种“理论”也纷纷传开。百姓对于化学添加剂更是嗤之以鼻,继而关注和追捧各种纯天然,无任何添加剂的食品。正是因为人们对化学知识的欠缺,才使得百姓在商品选择上随波逐流,不能够正确的认识和分辨何种食品是安全的,什么样的化学物质对人体是无害的等等。以至于人们在购买商品上出现极端情绪和非理性选择。

(二)在食品处理上理解错误

百姓欠缺化学知识的另一个表现是在对食品进行处理时,并不按照科学的方法进行,而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忽略物质本身的化学特性,结果起到相反的作用。通常大家认为的高温可以起到杀死有害细菌效果,但有些时候温度太高会降低有益菌的活性,食品中含有的维生素遭到破坏。

(三)在食品搭配上缺乏常识

食物之间相生相克逐渐被居民所认知,然而具体到何种食物却很少能够被人快速准确的说出来,即使在一些餐饮行业,具有不同化学性质的相克食物也被同时端上餐桌。出现这样的情况的原因就是公民对化学知识的了解欠缺所导致的。

二、化学教育社会化的必要性

(一)提高居民的化学素养,确保居民的健康生活的需要

开展社会化化学教育首先是因为我国居民整体的化学素养远低于发达国家居民的平均水平,因此导致我国居民在生活中表现出许多无知行为,无法灵活有效地运用化学知识为生活服务,无法使个人健康得以保证。

(二)促进企业科学发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

社会整体的化学水平得到提高,不仅能够使居民更理性地选择商品,使生活安全有所保障,而且能够为相关企业施加无形的压力,促进企业自律,促使他们生产更好的、更符合健康标准的产品,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对整个食品行业形成良好的行风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三)是全民教育的一部分,提升公民整体素质的要求

化学社会化教育是我国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公民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同时,化学社会化教育也是终生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众终生学习意识的提高,化学教育应顺应时代的潮流,社会化已势在必行。

三、我国在推进化学教育社会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外部因素

(1)成本:化学社会化教育作为一个全社会的教育活动,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之化学这个相对特殊的领域,化学社会化教育存在很大的障碍。

(2)渠道:化学教育有其特定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单纯依靠各种书面上的文字并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目标,也无法达到有效的实际效果,如何开创更好更生动的社会课堂成为我国在开展化学社会化教育方面的一大障碍。

(3)人员:化学教育需要配备具有一定化学专业知识的人才,而社会化教育一方面需要这些人才能够把握社会教育的特点,又需要其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如何组建起一批合格的化学社会化教育人员也是一大障碍。

(二)内部因素

(1)公众心理:透过几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所表现出的公众后续反映,可以看到我国公民大多数为事后补救型心态,即被动的跟随。所以,百姓对化学知识的学习并非认可。当一种食品传出食品安全问题时,无论最后是否存在安全问题,一开始都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恐慌,公民开始去关注自己是否有购买、食用过这些食品,一系列的担心随之而来,影响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和饮食安全感。但是,安全事件的发生并没有促使人们去研究或弄清楚该安全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么物质使人们不安全,又是怎样使人们不安全的。

(2)公众意愿:在接受化学知识方面,公众更愿意接受那些实用性强,简单易学的知识,对于部分基础知识仍旧不闻不问。但是,这样就容易使公众在食品选择和判断中出现失误或错误,导致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怎样建立基础知识和实用性知识之间的联系,是化学社会化教育所面临的一大问题。

(3)化学本身的限制:化学由于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因素,使其在学习方面偏难,公众在接受化学知识方面的成功性减小。如何将食品安全的化学知识简易化,通俗化,也是十分棘手的问题。

四、我国在解决化学社会化教育过程中实施的途径

(一)不断加强信息宣传,确保真正走进群众

化学本身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内容晦涩难懂,难以被一般公众所吸收。因此,社会化化学教育必须进行充分的宣传,引起公众的注意和兴趣。同时,在考虑受众方面应当先从知识基础相对较好的地区开始,循序渐进,逐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不断创新教学手段,确保教学取得良好效果

化学教育不能等同于简单的课外辅导,而是需要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式给群众以感官上的深刻映像。就现实条件来看,社会化的化学教育需要采取多管齐下的全面教育方式,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介和社会组织的效应,利用社会化媒体的公众参与性实现教学的广度扩展,形成教与学的互动。只有不断创新教学手段,才能确保教育教学取得良好效果。

(三)逐步完善社会化教育体系,社会化教育要因地制宜

社会化的化学教育需要建立完善的教育体系,通过层次显著的教学模式形成有点到面的覆盖,在政策上政府和各相关职能机构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专业人员深入基层,将化学教育融入到开放的社会教育体系中,从而提高民众的化学素养。从现在的城乡发展趋势来看,社区作为实施化学社会化教育的落脚点是最理想的选择。但要充分考虑社区环境和社区特点,制订多元化的教育实施方案。可以一定区域为界限设立化学信息咨询机构和自助服务平台,便于民众学习和交流,并为公众提供日常的知识帮扶。因此,根据当地实际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化学教育是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四)突出化学社会化教育的公益性,提高公众的参与性

社会教育的目标之一是为公众提供促进自身素质提升的有效途径,因其社会性和对公众的责任都使这样的教育目标有着突出的公益性。因此,在开展化学社会化教育方面,要突出其公益性特征,通过鼓励和引导社会上的专业人才等积极参与,获得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支持。

化学教育社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官员、化学研究工作者、企业、百姓等多方努力,才能不断地推动化学教育的社会化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江.教育社会化:一种概念的分析,《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年8月第4期

[2]张燕.教育社会化背景下的社区早期教育,《早期教育(教师版)》,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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