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依法治校

2024-07-15

以人为本依法治校(8篇)

1.以人为本依法治校 篇一

以人为本 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

解说词

博斯腾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水域辽阔,烟波浩渺,遥望对岸,水天一色,有诗赞美博斯腾湖水域为“雪融博湖芦莲,四色一体连天,游之消暑忘倦,居之世外桃园”。博湖中学就坐落于碧波荡漾的博斯腾湖边,毗邻美丽的开都河。

学校于1974年建校,2002年10月,县委、县政府为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各民族教育共同发展,先后将县域内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乌兰乡中学、查乡中学、塔乡维族中学、种畜场中学等七所学校在原县二中的基础上合并成立了博湖中学。学校是博湖地区规模最大、设施最齐全、师资力量最雄厚的唯一一所民汉完全重点中学。

学校先后被授予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自治区无烟先进单位、自治区绿色学校、自治州精神文明单位、自治州民汉合校先进学校、自治州花园式单位、自治州校务公开先进集体、自治州拥军优属先进单位、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博湖县交通安全学校、依法治校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

校园占地面积85亩,校舍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学校有三幢学生公寓楼,一栋学生餐厅综合楼,开水房、洗衣房和学生浴室,一应俱全。民汉合校二期工程图书、实验综合楼正在建设中。

学校现有教学班47个,在校生2200余人;教职工200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

民汉合校以来,学校在抓教育教学的同时,始终注重培养师生良好的法制、安全意识。在我县开展法治进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进程中,根据博湖县教育局开展法治进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实施方案的指示精神,全校上下,团结一心,深刻把握法治进校园的丰富内涵,自觉将“法制平安和谐”的理念,融入到教育教学、行政及后勤等各个方面,学校建立健全了法治进校园工作网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校长为核心的“平安和谐校园” 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制订了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法制教育工作计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培训、考核、评比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了全校师生的法制安全意识,让学校的每一位师生参与,博湖中学十分重视营造安全和谐氛围,绿树成荫、鲜花盛开的校园,主题鲜明的宣传橱窗、1丰富多彩的书画展、文体竞赛,文明整洁的教室、宿舍……,不仅给学生以视觉上的愉悦感受,更使他们受到美好情操的陶冶。学校学生会每天值日检查,晚间教师组织巡逻,每周一“国旗下讲话”,每周二的主题班会,每周四的团队活动,这些无不是一次次生动具体的法制安全宣传与教育活动,每年11〃9消防安全宣传日,学校都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教育法规,开展紧急疏散演习活动,使学生基本掌握了防火、灭火、火灾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12〃4”法制宣传教育日,学校组织师生到街道和社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非常重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先后开展了交通安全板报评比、交通法规常识竞赛等大型活动,学校还与县城镇交警大队,联合举行了我做小交警的主题实践活动,同时县城镇交警大队在校园前设立交通岗,和学校联合对大门口路段的交通进行了管制疏通,保证了学生上学放学时的安全出行;学校聘请县法院优秀司法员党〃巴音、县检察院先进检察官艾尼瓦尔、城镇派出所社区优秀警官杨晓峰三位同志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定期来校开设普法讲座;定期邀请县关工委、老干部来校给学生做法制讲座,我校还是全县唯一一家学校中获“博湖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单位”殊荣的学校;我校学生的文明礼貌、出操队列、胸卡佩戴、文明就餐、安全就寝已成了来校的检查组、考察学习的兄弟学校的领导老师、社区群众的眼中和心头的一道亮丽风景。

我校深入实际的法制宣传活动有力地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是提高学生素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必由之路。

2000余名学生,2000余个旺盛的生命,牵动着几千个家庭的心,因此,给师生创建一个安全宁静的工作学习生活的环境,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让学生懂得“珍爱自己,关爱他人”学校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净化周边环境,开展了绿色网吧、文明上网的主题教育;组织学生参加了让心灵充满阳光、拒绝毒品的图片展;举办了以平安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班级板报评比活动,受到了教师、学生、家长的好评。

近几年,学校在创建平安校园活动中,长期坚持做了许多细致的安全管理工作。例如,严禁学生私自下河游泳,或到危险的地方游玩,严禁师生乘坐无牌照、无证的交通工具;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加强师生的卫生教育,学校的环境没有卫生死角,要

求师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定期师生进行体检。加强安全检查,定期对校舍、消防设施、教学实验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行政人员和教师不定期到网吧等娱乐场所巡逻。学校每月召开一次专门的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校园是美丽的,我们生活在和谐的大家庭更是幸福的!看,教师诲人不倦,在三尺讲台上,无怨无悔地挥洒着自己的青春;学生学而不厌,在浓厚的学习氛围中,愉快的学习,各种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的开展,更使我们的校园春光融融、朝气蓬勃!

总之,在依法治校,开展法治进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进程中,全校广大师生的各方面安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为此,学校先后获得了……等几十项荣誉,当然,我们的工作也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今后,学校将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陈培如校长的带领下,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平安和谐校园进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博湖县博湖中学

2.以人为本依法治校 篇二

一、转变思想袁强化学习袁增强法治观念

长期以来, 依法治校只是部分学校人的一种理想化的思想。在实际的工作中, 人们还是习惯于用常规的想当然的侥幸的思想来管理学校。一遇到一些突发事件需得到法律的援助时, 才知道法律知识对于学校管理的重要性。参加本次培训后, 经过专家们的点拨, 我更感受到, 作为学校管理人首先要横下心来转变自己的思想, 主动参加各种培训或自觉静下心来学习各种有关于学校方面的法律, 与此同时, 大力举办校本法律知识培训, 以增强学校人的法律意识, 便于服务于开展卓有成效的治校工作。

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袁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

在长期的学校管理实践中, 我的经验是紧紧抓住教学这个主要中心工作, 着手制定一整套符合学校实际的、完善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管理方案、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校务公开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岗位责任制度等。比如说, 2014年度, 我们组织召开了两次教代会, 并在教代会上讨论通过了《西华中心学校章程》、“西华中心学校校徽”、《西华中心学校关于教职工月考勤考绩及学期考勤考绩奖发放的有关计分细则规定》、《西华中心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聘用计分方法》、《西华中心学校学生“校规”》、《儋州市西华中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和《西华中心学校“优秀学生”评选规定》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落实的是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彰显的是依法治校的法治观念, 加强的是教学管理, 改进的是课堂教学, 从而使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向正常化和规范化, 教学弱化局面得到根本扭转, 学校呈现一片生机, 教育教学的质量也会随之不断提高, 学校信誉持续升高。

三、从严落实规章制度袁强化评价力度袁择时完善规章袁促进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有序发展

3.以人为本依法治校 篇三

基础教育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造就人才、为国民素质奠基的角色,提高基础教育学校治理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培养未成年人法治意识、道德品质的重要阵地。因此,在学校治理中,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是落实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

2006年建校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第二学校是九年制公办学校,学校积极践行“三育并举,全面育人”的办学思想,落实“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自信生活,成为综合素质高、具有国际视野的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理念,坚持价值观统领、制度化管理、人文化关怀的管理理念。八年多的办学过程,学校探索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发展之路,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先后取得了“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中小学国学经典教育教学实验学校”“中国硬笔书法示范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佳教学研究单位”“陕西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陕西省素质教育优秀学校”“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殊荣。

依法治校,让法治成为学校治理的基本方式

学校将依法治校摆在学校治理的重要位置,成立了学校党支部领导下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小组,将教师每季度政治学习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精神,认真研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规范,做到每一次学习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提高广大教师员工的法治思想和信念,建设一支熟知诸法、模范守法的教师队伍。

着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力量为依法治校保驾护航。经过建校以来多次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主要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学校人事分配制度、部室责任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师德评价制度等规章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重大改革措施必须经过学校中层以上领导集体研究、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表决,集思广益,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如在制定学校《2014-2019年五年发展规划》过程中,学校专门抽调优秀教师集体参与规划起草,经中层以上会议讨论修改完善后,在全校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讨论,再次修改、完善后形成试行稿。

重视学生法治教育,为依法治校奠定良好的基础。学校动员多方面力量,在全校范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确保普法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政教处统筹活动全局,思想品德教研组积极配合;各年级组长主抓本年级的活动开展,动员各班主任集思广益,有序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每一次活动都精心布置,严密组织,力求创新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每学期邀请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师生做普法教育报告会;每个班级上好一节生动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依托学校“知行学堂”平台,邀请公安干警深入校园,为师生做讲座;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演讲、自编法制小品;每学期设立法制教育宣传月,制作法制教育专栏等活动。

以德治校,让德治成为学校治理的价值引领

立德树人,乃教育之本。学校治理需要“法”与“德”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学校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以德治校的核心,始终坚持“师德为先、引领成长”的思想,致力于师德师风建设,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崇尚、追求“厚德积学、止于至善”的精神境界,形成了具有学校特色的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坚持“思想先行,让信念的光芒照亮方向”,开展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学习,做有思想觉悟、有梦想的教师;“规章铺路,让制度的力量保驾护航”,建立《教师手册》《师德自查单》《师德处理单》和“师德标兵”制度;“榜样垂范,让最美的身影感动你我”,发挥党员和师德标兵的榜样作用,引领学校师德风尚,学校涌现出以全国“寻找身边张莉莉”获奖教师、陕西省师德标兵曹凤超同志为代表的一大批师德先进人物。

加强学生德育工作是以德治校的重要路径。学校把立德树人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位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思想指导,“感恩教育、养成教育、书香教育”为主要维度,精心制定德育规划、年度德育计划,夯实德育常规管理,着力完善工作机制。在学校领导下,建立了以全面育人十五条基本要求为指标的德育常规管理,形成了“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团队部—团支部(中队辅导员)—学生会(团队干部)”为两条德育主线。深入实施学科德育,建设好德育主渠道,打造德育课程,发挥全体教职工在学生德育中的中间力量,以“知行学堂”德育平台为依托,建成了以感恩教育课程、养成教育课程、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知行学堂”论讲为内容的课程体系。学校倡导“国学经典进课堂”为特色的校园文化建设,提出“与圣贤为友,砥砺品学;同经典同行,奠基人生”的总体目标,根据各学段学生特点制定了具体目标——小学低段,学国学,司礼仪;小学中段,读经典,长智慧;小学高段,品论语,学做人;初中阶段,亲先贤,养志趣。编写了古诗词、硬笔书法等校本教材,每周定时授课,学期举办吟诵、国学知识竞赛、经典阅读征文比赛、古诗文诵读竞赛等,传承优秀中华文化,浸润师生心灵。

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并举

学校治理中,法治和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建校以来,学校在法治和德育方面始终常抓不懈,业已形成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校园氛围,教师队伍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过硬、师德高尚;学生学风浓、品德正,未出现重大不安全事故、无违法乱纪现象,学校发展蒸蒸日上,得到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学校面临新机遇和新挑战,站在新的起点上,唯有继续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并重的方略,兢兢业业,格物鼎新,不断提高治理水平,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单位:陕西省西安市高新第二学校)

4.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校 篇四

——在全市教育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段建平

(2009年9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教育法制工作会议是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转变作风年活动,加快推进我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教育法制工作。刚才,故城县教育局、衡水市第十三中学介绍了各自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这是他们多年来对教育法制工作进行探索实践的深刻提练和总结,很多方面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前面,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和借鉴。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全系统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各地各学校认真贯

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计划,采取组织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日、普法讲座、法律考试、法律讲习、集中培训、书写标语、校刊校报手抄报、橱窗板报、法制课“四落实”、现身说法、论文征集、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推动了“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活动的深入实施,广大干部师生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并涌现出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促进了全市教育系统的法制文化建设和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努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健全规范性文件制订的依法审查、审核和备案制度,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清理,积极开展教育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实践。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市教育局已形成了包含行政执法与监督、行政复议与申诉、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行政权力和办事公开透明运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制教育、规范性文件制订等14类56个制度规范体系,形成了用制度管人、依程序办事的机制。适应工作需要,我们还修订了《教育行政许可工作手册》、《行政职权目录及其依据和重要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两个文本,市教育局的行政职权目录已五易其稿,且目前确定的111项行政权力中遴选出10项重要行政权力实行了动态运行,并在机关、政

府信息网公开,不仅简化了程序,方便了群众办事,而且增强了阳光审批、透明履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工作也有了不同程度提高,为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三是依法治校成效显著。各地各学校不断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重点,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市已创建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省级示范校16所,并有5个县(市)成为省级依法治校整体达标县,为探索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四是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各地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并通过政府网站、机关网站、校园网、公开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尊重和保障。五是教育维权工作开始启动。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逐步建立了教育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在此基础上,还依法受理并及时妥善处理了一批教育行政申诉、复议案件,有效化解了大量教育纠纷和争议,维护了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教育的和谐与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省地认识到,我市教育法制建设与党和国家及全社会的要求比还有很大差距,工作中还

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一是有的地方和学校,对教育法制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习研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形势的意识不强,用法律武器解决现实问题的自觉性欠缺,更没有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内化为指导全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精神理念,依法规范、指导、推动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动力和能力都有待于提高。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从一定程度上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主要是“治官”、“治权”,是规范权力运作,正是因为涉及到部门或个人的利益,有的地方和学校不善于,也不敢于在这方面下功夫、搞探索、求创新,即使做了一些工作,也是停留在形式上,实质性、深层面的东西缺乏,与实际脱节,不适用、两张皮的问题突出,致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三是局机关和学校制度建设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制度制订程序不当,制度项目和内容不全,甚至有些制度没有真正处于运行状态。有的学校建校至今没有章程,有的地方和学校领导班子议事没有规则,且换领导就换制度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法制机构建设薄弱,队伍素质不适应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需要。从县域层面看,11个县市区教育局中独立设立法制机构的有5个县,其他地方均是兼职合署办公;从学校层面看,尽管中心小学及以上层次学校普遍建立了法制机构,但大部分机构不稳定、人员不专业,不能集中精力搞研究、出政策、当参谋、干工作,素质和能力得不到及时有效提升,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上述主要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市教育法

制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制约着教育法制建设对整个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保障和引领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基本保障,对于建立法制政府和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提升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保持教育和谐稳定,实现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法制问题历来是我们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的问题。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于1999年载入宪法。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坚持依法治国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保障公民合法权益”。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大家可以感受到,党和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自身的法治建设,更加注重政治、精神、物质“三个文明”建设,更加注重对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在执政理念和办学理念等方面进行重大变革,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教育与经济、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改革发展与稳定等八个主要关系,实现

由过去注重扶植重点学校向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转变,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的差距,促进全市教育的均衡发展;实现由偏重发展普通教育向推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转变,努力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比例大体相当;实现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加强对区域、学校、教师、学生全方位的科学的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建设,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由单纯依靠财政拨款、政府办学向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格局的转变,构建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新机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等六个转变。要处理好这八个关系和六个转变,要求我们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进程,自觉地、主动地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推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并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二,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本上要靠法律、靠政策、靠制度作保障。因为教育法律、政策和制度是教育发展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对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着保障、引导、促进和规范作用。到目前,我国教育的专业法有7部,行政法规有18部,教育部制定的教育部门规章有60多项,我省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府规章有10多件,省、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还依法制定了一大批规范性文件。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加上刑法、民法、商业法、行政法等,教

育工作的主要方面已经有法可依。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就是要把法律确立的具有强制性特点的教育原则和规范,贯彻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去,以现代法律的精神、规范和手段调解教育各法律主体间的关系,规范教育行为,处理教育纠纷,维护教育秩序,保护教育各法律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是有效化解教育矛盾和纠纷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利益格局和价值取向越来越趋于多元化,随之带来的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加错综复杂。反映在教育领域,主要是教育各法律主体关系变化加大,师生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平等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等明显增强;社会公众不再满足于有学校上,更多的是要求能上好学校,而且比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师生不只要求学校提供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和条件,好的待遇和质量,还要求学校实施深层次和全方位的人文关怀。当前,我们提供的教育服务还达不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从而也就导致了相关矛盾、纠纷、磨擦日益增多,教育申诉、涉法案件增加,管理难度也随之增大。2008年以前,市教育局还没有遇到过行政复议、行政申诉等案件,而仅2008年,市教育局受理、处理的行政申诉、行政复议案件就有3起,教育信访、举报也呈上升趋势。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传统的教育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果我们仍单纯地运用行政手段、依靠传统的卡压方式进行管理,已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我们必须主动应对,用现代法治的精神、理念和要求,积极构建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方法模式,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

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现代教育发展的时代特征,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适用的一种全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我们必须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从深化教育改革,实现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顺应时代要求,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把教育法制建设推向深入。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教育法制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教育法制建设是一项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系统工程,既要着眼于长远,又要立足当前;既要突出自身特点,又要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切实发挥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保障、引导、促进和规范作用。关于全市2009教育法制工作要点,已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

法制学习宣传教育是教育法制工作的基本抓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把加强法制学习宣传教育作为推进依法行

政、依法治校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计划以及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学校”的部署和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多种形式地搞好教育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从近年来全市的基本情况看,教育行政干部和教师的法制学习宣传教育较学生的要弱一些,在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效果上有待于加强。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司发通[2007]1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以省教育厅编写的《中小学法律法规选编》为主要教材,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以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著的《教师法治教育读本》为主,采取自学、集中辅导、专题讲座、答题等方式,抓好广大教师的法治教育,着力提高他们依法施教、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的自觉性。要积极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引导干部、教师正确处理权利义务关系,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继续教育的内容,在时间上每年要不少于40学时。

要进一步做好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

质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奠基工程。要把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法制教材要使用教育部和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也可使用校本法制教材。要针对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各地各学校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六个一”主题教育,积极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工作。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推进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循的准则。推进依法行政,就是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高效、公平、公正地行使教育行政管理权,既不能失职不作为、慢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

第一,要切实转变职能。要依法理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使学校真正成为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法人实体,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同时,要转变与依法行政不相适应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模式,转变已经不适应依法行政、依法治校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运行机制,把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转到加强行政执法和执法

监督上来,转到主要为学校发展提供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上来,使依法行政成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自觉的行为。

第二,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提高教育决策科学性。建立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机制和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保证。近年来,市教育局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肯定。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把这一要求贯穿于教育决策的全过程,避免决策失误。要健立议事规则,规范议事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制订的管理,实行规范性文件印发前的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印发后的备案制度。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学校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循职权法定和法制统一原则,不得擅自作出限制师生权利或者增加师生义务的规定。要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不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或者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内容,要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年内,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做到现有的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学校实际,又要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相衔接。

第三,要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当前,这方面工作的重点是清理行政职权项目和依据并制作重要行政权力工作流程图,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要依法行使教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确认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等重要的教育行政管理职权,切实做到主体、权限、程

序合法。在主体上,要以行政机关和学校法人对外实施,不能是内设的哪个部门或机构的名义对外活动。在权限上,必须坚持职权法定,没有法律依据(包括“三定方案”规定)的不能实施。在程序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养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特别是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和行政确认方面,在做出行政决定时要履行告知义务,给管理相对人以陈述、申辩、申诉和复议、诉讼的权力。同时,还要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重要行政权力进行风险等级测定,加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中的风险防范和监督,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落到实处。

第四,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查处各类教育违法案件,是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重要保证。现在,教育发展中出现的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问题,很多都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执法监督不力有关。近年来,县级教育行政处罚的案件很少,这并不因为我们的学校、校长、教师没有违纪违法违规行为,而是我们的执法力度不够。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各种教育违法案件,切实改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维护教育工作的正常秩序,维护教育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依法治校是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办学

水平、重要途径,也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校园和谐、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

第一,要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学校的延伸和发展,是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作为学校管理的第一要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加快学校章程建设步伐,尽快实现“一校一章程”的工作目标,建立起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办学新机制。在此基础上,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制度不健全、不管用,制度建设与实际管理工作两张皮等问题,逐步形成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体系,使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臵于严格的制度管理和规范之下,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模式。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现行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形成《制度汇编》,并确保各项制度处于运行状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要依法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民主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的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要进一步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

度,教职工编制在50人以上的,都要依法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加强教代会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建设,确保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事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讨论,依法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将每次教代会召开的程序和内容记录在案,入档留存。普通中小学校要还要进一步健全家长委员会制度,积极探索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和模式。

第四,要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依法治校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活动。前不久,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从“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抓住重点,认真解决好当前一些违背教育规律、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工作机制”等三个方面,对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学校的规范办学作出了规定,特别是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坚持依法治校,科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意见》同时明确“凡是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不规范办学行为长期视而不见、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的,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通报当地政府,要求限期改正,进行责任追究。”因此,各地各学校要把依法治校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上来,依法规范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学生管理以及校园安全管理等行为,确保办学、招生、收费、学籍、招生广告发布、文凭颁发等办学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实施,使依法治校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关于创建省级依法治校达标县(市、区)和示范校活动,各地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整体情况而定。依法治校评估是对一个地方和学校整体办学情况的综合检验,不同于其他工作的单项评估和验收。且依法治校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依法治校的内容在不断充实,标准在不断提高,省教育厅关于依法治校达标县和示范校的标准也在不断调整。目前,我市还有6个县(市、区)没有通过省级整体达标验收,说明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需要在态度上和实践上有实质性的跨越。已通过省验收的县和学校,也需要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对达标县和示范校,省教育厅也将实行动态管理,不合格的要摘掉牌子。今后,市教育局将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开展我市的省级依法治校整体达标和示范校的创建工作,确保达标县和示范校名至实归,以此推动我市依法治校工作的纵深开展。

第五,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当前,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要健全组

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于2009年调整了政务公开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社政科。各地各学校要本着上下协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形成党委(组)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督、主管机构综合协调、各内部机构分工明确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规程,确保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要搞好公开目录、流程图的编制工作。根据《政府信息条例》和国家相关规定,凡是应当公开的信息,都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以及依法、规范、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行公开。对属于重大决策事项、干部选拔任用、教师职称评聘、基建工程项目、大宗物质设备采购、教职工福利等需要干部师生即时了解的事项,要进行动态公开。各地各学校要在对公开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编制政务公开、校务(办事)公开目录和流程图。同时,在继续抓好校务公开示范点的创建,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第六、健全教育维权机制,依法化解各种教育争议和纠纷。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些矛盾和纠纷,维护全市教育系统的和谐稳定,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职责,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要创新学生管理理念,改进学生管理方法。要树立“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办学思想,学校一切工作的开展,都要着眼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要引导学生树立权利与义务对等的观念,坚持依法维权与依法履行义务的有机统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通过正当的途径和方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要健全学生处分程序,保证学生处分的客观、公正。目前,学校在对学生处分过程中,普遍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处分的随意性,二是重实体、轻程序。近年来,师生因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而申诉和上访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我们在审理这方面的案件中发现问题多的方面有两个,一是栽量过重,二是程序不当。需要大家的是,学校对老师和学生实施处分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慎用处分原则,二是处分法定原则,三是程序原则。省教育厅对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处分的种类和程序在相应的4个学籍管理规定中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不能在这些规定之外违规另行其他处分。如《河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一章“奖励和处分”第二十八条规定:“ 对违犯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不要轻易处分;对极少数确实犯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犯学生守则和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可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第二十九条规定: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或撤销处分时,需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批准;给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的,除经上述程序外,还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条规定:“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经教育不改的,应勒令退学。”第三十一条规定:“凡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 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学生档案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全校公布。撤销处分后应注明何时何原因撤销处分。”可我们有的学校给违纪学生作出“劝退”的处分,引诱学生造成自动退学的事实,也有的学校让违纪的学生“回家反省”一周甚至一个月,这都是违法的。各地各学校在处分学生时,要在全面调查取证、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出恰当处理,并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要告知学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学生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允许学生陈述和申辩。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后,要告知学生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的途径和期限。关于师生申诉,2000年,省教育厅制定了《河北省教师申诉办法》,2005年制定了《河北省学生申诉办法(试行)》,2006年又下发了《关于规范校内学生申诉工作的通知》,对学生申诉的原则、范围、程序、文书格式等进行了规范。各级各类校要按照申诉处理权与纪律处分权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学生申诉受理机构,健全申诉办理程序,及时妥善地处理学生申诉案件。

对在学校发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包括教师、学生申诉或者其他投诉,特别是发生诸如学生伤害事故方面的纠纷,都要本着“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原则,在不损害学校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通过和解、调解的方式来解决,坚决反对在纠纷处理中简单、草率、推脱、不负责任的做法,认真负责地做好 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3、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教育保险工作。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教育保险不是安全工作,而是学生出现意外事故后给予的法律救济,属于法制工作范畴。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规定和要求,我市实施了学生平安保险和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从运作看,总体情况比较好。但也有极个别的地方和学校存在不规范操作的现象,必须纠正。

学平险和校责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险种,关于政策界定,以前发了很多文件,也开了很多会,对规定大家也已明确,这里不再重复。需要强调的是,学平险是自愿购买的一个险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投保,但学校可以在政策范围内向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为学生投保学平险提供便利。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是一种强制保险,是政府行为,各地各学校必须为规定范围内的学生投保。

从2009年起,我市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的要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纳入了省级统一投保和统一管理。近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召开了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会议,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刘教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并印发了《河北省

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2010学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冀教政法„2009‟12号),市教育局转发了此文件和刘厅长的讲话(衡教社政„2009‟11号文件,已发给大家),9月9号市教育局还召开了专门会议,对此文件和领导讲话进行了解读,并对各县市区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按此文件和刘厅长的讲话精神执行。这里再次强调,各地各学校组织投保校责险必须执行《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条款》(冀教政法„2009‟1号)和《河北省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保费、赔偿限额明细表》(冀教政法„2009‟12号)规定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并对违规情形进行了明确并实施问责任,任何地方和学校要严格履行政策要求,不得在此规定之外另行一套,实施范围为公办、民办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会后,各地各学校要立即行动,抓紧统计应投保的学校数和学生人数, 务必在9月18日前将保险合同签订完毕。9月25日前,地方以县为单位,市直学校和民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将应投保的学校清单、各学校的学生花名册、签订的保险合同一并报市教育局社政科备案。9月底前后,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学校投保校责险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在全市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

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全局的系统工程,内容多,任务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责任感,使

命感和紧迫感,把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与部门和学校的整体工作通盘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第一,要加强领导。推进我市教育系统的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关键在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一把手”,要求教育局长、校长亲自研究和部署。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也都必须强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意识,自觉按照法制的原则,抓好分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依法治校工作,“治”的主体在学校,在校长,一个学校的依法治校搞的好不好,主要看校长有没有魄力,敢不敢实施这项工程。实际工作中,要理顺关系,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形成全方位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工作格局。

第二,要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加强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建设,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配好配强法制工作人员。在校生规模在800人以上的学校,都要设立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不能单独设立机构的,要在职能、人员配备上相对独立。要进一步明确法制机构的职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法制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教育改革与重大问题的调研,拟定教育政策与规定草案;负责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指导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师生申诉、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规范

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备案工作等。学校法制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依法治校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并负责学校章程的修订和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对学校办学、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负责学校法制教育“四落实”以及普法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调解学校纠纷和受理教师、学生申诉;负责学生意外事故的处理;负责制定学校文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并协助办理有关应诉事项。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述要求,对本地本学校的法制机构建设和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素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当好领导决策的参谋和助手,承担起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组织协调任务,特别是在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

第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详细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健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把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工作实绩,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示范学校评估评审的重要条件。要通过机制创新,强化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使依法办事、照章办事成为每个教育工作者的自觉行为和习惯。

同志们,加强教育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是一项富有开创性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希望各

地各学校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教育法制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5.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篇五

一、学校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几年来,学校领导对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和校园创安工作及普法教育非常重视,摆上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鹏峰中学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文取校长为组长,综治副校长,市公安局副政委黄江水及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叶青、副校长黄世纯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处室、工团负责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制定规划,实施意见,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做到有计划,有总结,学校还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创安工作领导小组”、“创建交通安全校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帮教学困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共青团警队”.“红领巾小交警”等组织,学校要求各个机构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制定的计划开展工作,做到有目标计划、有检查评比、有总结表彰。

二、推进“四五”普法进程,增强师生法制意识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是抓好依法治校重要条件和群众基础。今年是“四五”普法工作的第三年,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四五”普法规划关键的一年。我校把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校的工程来抓.具体做法是: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校会、团、队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通过专栏.班级黑板报、广播台等宣传媒体对师生进行普法宣传;与市检察院、法院联合出版“每日一法”宣传栏;充分利用教育的主渠道课堂教学,特别是通过政治、语文等学科的教学渗透法律知识,对学生进行“我做合格小公民”的宣传教育;组织教师参加“四五”普法知识测试,使师生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把普法教育与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五有”、“五无”的养成教育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与“班风千分赛”、“星级宿舍评比”活动结合起来,使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人人争当文明学生。我们还组织教师学习《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及墙报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普法宣传教育中,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举办法律知识竞赛、讲故事比赛、征文比赛、文艺表演等活动,邀请公、检、法领导来校为全校师生作法制教育报告;观看辽宁省少年犯文艺演出;组织学生参观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图片展”;组织学生参加市法院举行的“违法犯罪分子公判大会”;组织学生听取泉州市“远离毒品、关爱未来”禁毒教育演讲团的演讲。通过一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活生生事例教育每—位学生,影响每一个家庭,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三、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为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校长与各处室及有关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三是各班主任与每位学生及家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四是各班主任与每位学生及家长签订告别“三厅二室”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同时,学校还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各种制度全部上墙,形成共识,互相监督,牢固树立“安全第—”的思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位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确保校园安宁,使“教师舒心、学生安心、家长放心。”为促进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我校根据《南安市学校安全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在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宣传教育、班级管理、寄宿生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五个大项28个小项的评比内容,对有关部门及人员采取量化和目标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常抓不懈。由于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多次接受上级创安验收,连年评为优秀。

四、聚力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

1、配备综治副校长。为更好地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搞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聘请了市公安局副局长傅子评同志和副政委黄江水同志为综治副校长,发挥了公安干警的工作优势,维护了“校园特别管护区”的治安秩序,为确保校园一方平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加强与居委会、派出所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学校聘请金街居委会领导担任校外辅导员和学校关工委成员;派出所干警积极配合学校处理有关的治安案件并定期进行治安巡逻。每年的高考、中考和高中会考,市公安局和柳城派出所都派出干警依法治校工作汇报第2页来校维持考场秩序。几年来,考场秩序井然,无治安案件发生。学校参与社区共建“文明安全小区”活动,我校陈文取校长被金街居委会聘为“四五”普法教育领导组成员、共建文明安全小区理事会理事。

3、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我校地处市区南大路,坡长路陡,车流量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学校与交警中队开展共建活动。每天放学,除安排值日行政、值日教师、共青团警队、红领巾小交警上路执勤外,交警大队还派出干警在路口指挥、疏导,严格要求路上的学生或其他行人、车辆遵守交通规则。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几年来,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学校因此被评为泉州市首批“交通安全校”。

4、开展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我校一贯重视消防安全教育,在市公安消防大队的支持下,通过各种渠道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临危应变能力。主要做法有:与各处室、部门、学生及家长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责任到人;成立教师义务消防队;加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多次邀请市消防大队领导到校作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并举行灭火演练;每天由巡逻值日的行政、教师、学生进行防火巡查;每学期组织三次安全检查,收缴管制刀具、收缴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师生的用电管理,切实做好“防患于未然”的工作,使我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5、加强家校联系,形成三结合教育网络。为共同教育好下一代,使之健康地成长。学校加强与社会、家庭的联系,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成立家长学校、举行家长座谈会,举行家教经验交流会,并把教子有方、有独到见解的家教经验选出若干编印成册供其它家长学习借鉴;聘请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担任学校关工委成员;邀请市关工委领导来校作报告。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促进了良好校风的形成,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学校因此被评为泉州市“优秀家长学校”。

6、开展党员帮教学困生活动。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支部要求每位党员每学年至少要结对帮教2名学困生,通过谈心、家访、个别辅导等形式对学困生进行帮教。活动开展以来,所挂钩的学困生都有不同程度的转变,杜绝了重大违纪行为的发生。此外,学校还成立转化差生工作领导组,制定转差措施。学校严格收费标准,对贫困生采取减、免、缓措施,受到了上级领导、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此外,学校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学校工作,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通过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开展师德建设、师德承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完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学校党群、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保证教育事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几年来,我校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大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校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师生无违法犯罪。学校被评为“泉州市文明学校”、“泉州市交通安全校”、“泉州市优秀家长学校”、“南安市创安先进集体”。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校园治安管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进程,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更上一层楼。

[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共2篇)]篇一: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依法治校工作汇报

太原科技大学历来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在省高校工委、教育厅的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我校明确提出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专门成立了依法治校工作组,全面负责依法治校工作。2006年我校以《山西省2006-2010年依法治省工作规划》为契机,进一步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先后获得了“山西省模范单位”、“山西省平安校园”等荣誉。2012年我校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秉承现代法治精神,继续深入推进我校民主法制建设。现将依法治理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如下:

一、法制教育成效明显,法治意识增强。

我校着力开展依法治校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依法治校”深入人心。每年根据法制教育规划和季度安排,通过校、院两级“中心组”及师生集中学习的方式,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同时依托校报、广播、和校园网等媒介,开展普法教育活动。2000年我校成立了全国

高了全校师生的法律素质,形成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二、领导管理体制健全,实现依法办事。

我校党政领导非常重视依法治校工作,设立了以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太原科技大学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拨付资金、制定规划全面落实依法治校工作。积极健全校内管理体制,依法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根据山西省相关政策,学校制定了“三定”方案,明确学校的机构、编制和岗位职责,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同时注重校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在“依法制定,依法执行,依法监督”的原则下,依照法律法规制定了教学、财务、人事、招生、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合法、公正、公开,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形成既符合教育法律、法规,又与我校内部协调一致的管理制度体系,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推动民主建设。

我校不断加强教代会规范化建设,按照工会相关法律完善教代会制度,在原来教代会工作规程的基础上,制定了《教代会代表巡视制度实施办法》、《教代会校领导见面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建立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机制,促使我校教代会工作常规化、制度化,有力地推动了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切实保障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2005年,我校被山西省教育厅评为“民主管理先进学校”,2007年我校被评为山西省模范单位。

我校实行校务和党务公开,严格依照《高校信息公开办法》制定《太原科技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太原科技大学党务公开实施细则》,实施校务和党务公开工作。就干部竞聘、人事任免、工程建设、招生收费、财务采购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通过会议、文件、公告、网络等方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接受他们的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四、利益诉求渠道畅通,保障师生权益。

我校积极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建立“法律咨询中心”,并依据法律、法规设立“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制定了校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明确案件标准及处理程序,先后参与7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并为3起劳动人事争议出具了调解意见书,使5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实现了维护职工利益和学校稳定的双统一。

学校通过设立校长信箱、政风行风民主评议信箱和纪检监察投诉信箱,开辟维权热线等措施,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全面了解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了涉及学生、人事、福利、服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解决其中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形成新的工作制度或政策。

五、严格落实教育法规,实现依法治教。

我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办学活动,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严格按规定的学制、学额和教师编制等编班办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我校从招生、[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共2篇)] 就业、人员招聘到继续教育,都严格依法进行。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定教师资格,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我校始终加强对教师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专门制定《太原科技大学师风师德建设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

我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我校制定的《太原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程序规定》中,专门设立了送达和学生申诉程序,以充分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等法定权利。严格贯彻落实《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积极改善校园环境,进行周边环境治理,多次与市公安局合力整顿,保证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洁,秩序良好。

依法治校的理念确立以来,学校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制度,管理逐步规范,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我校各类在校生达20000余名,其中博、硕士在校生1500余人。我校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在人才培养方面,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连续几年保持在95%以上,名列山西高校前茅,实现了学校办学历史上的重大突破,相信随着依法治校工作理念的进一步贯彻与实施,太原科技大学将迎来一个更为灿烂的明天!

二零一二年四月八日

篇二:依法治校工作总结(完成)提克阿热克乡提克阿热克小学

依法治校工作总结

(2009—2010学年

效运作,使学校管理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只有健全制度,才能有效促进依法治校制度化、规范化。

1、强化常规管理,落实“常规”量化评比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大力整顿学生的仪容仪表,规范学生穿着,严格考勤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教育,促进优良校风的进一步形成。

2、完善学困生教育管理机制。建立后学困生转化跟踪档案,召开后进生座谈会,家校联系,努力促进学困生的转化。

3、针对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法规讲座,做到早预防;同时结合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及时组织学生进行相关培训与心理疏导,避免学生因无知而造成无谓的伤害。

4、食品卫生和网络安全一直是影响学生安全的一个大问题,本学期我校加大了与地方政府、公安的联系,加大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整改。同时加强了校园治安整顿,此举确保了师生在校安全,保障了校园安全。

5、近年来,不断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一定得损失,鉴于这种情况,本学期,我校加大了交通安全的宣传力度,分别邀请乡派出所与交警队干警在我校开展了两次宣传活动。我们又充分的利用升旗、广播、班会、主题队会活动、板报等形式多次开展相关教育。在教育的同时,我们又加大了管理,先后与教职工、家长、学生签订相关责任书,以保障师生的安全。

三、依法管理、民主监督

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化学校制度,建立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1、我校不断地充实和完善校务公开领导组和校务监督小[依法治校工作汇报(共2篇)]组,设置了一个公示栏和意见箱,规定学校主要领导为校务公开

三是把法制教育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充分运用学校板报、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开展普法教育。四是法制教育与综合实践活动的结合,加强自护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调查、收集社会中由于无知、愚昧而造成的自我伤害事故或他人伤害事件,分析原因,自我对照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让每个学生能在活动中明白:只有知法懂法,才能进行自我保护。

3、让学生走出校门,宣传法规。大队部要多组织让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的活动,一方面要向家庭、邻里、朋友之中宣传法律,另一方面要监督任何违法的事,在活动中进行自我教育。

4、切实落实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不论是低年级还是高年级,不论是课间还是中午,不论是在校还是还校外活动,均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全体教师树立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杜绝不安全因素。

5、后勤人员要时刻确立为教育

我校严格依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认证教师资格,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证教师待遇。建立了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6.依法治校汇报材料 篇六

一、管理制度完善健全。

1、学校注重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相继出台的《牛小章程》、《常规教学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目标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学校在管理体制上首先追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和依法发挥作用。

2、建立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倾听群众意见,采纳各种合理化建议。教代会三年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教代会.3、坚持校务公开,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进进程。最广泛地代表了全体教职工利益,他们参与管理,参与重大校务的决策,允分发挥了自身的参与和民主监督功能,保证了学校重大校务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同时也增强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二、落实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1.狠抓教学常规。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的同时,从时间、地点的安排、项目的设置等方面,落实体育活动,坚持各学科的均衡发展。

2.德育工作务实有效。把师德建设作为德育教育的基础,把尊重教育作为德育建设的起点,把德育溶入课堂,分解到各学科中。如语文、英语教学中的人文渗透,数学课上的逻辑训练,音乐、美术的情感熏陶,体育课上的意志品质培养,综合实践课对习惯的养。在活动中让学生自己教育自己。

3.依法执行财务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务、物价部门规定范围、项目、标准收费,向家长公示,严格填发收费单据,接受上级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无乱收费现象。

4.重视和健全了安全管理防范体系。严把隐患排查和整改环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载体,加强了宣传引导。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人生健康。

三.注重法制宣传,提高法律素养。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法律素养。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在现有思品课、社会课中,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通过“法在我心中”、校园“心理课本剧”排演等系列活动丰富了法制教育的形式。

2.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提高法律素养。定期请法制安全管理员进行法制专题讲座,适时请卫生防疫、路政交通、消防部门到校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交通安全、消防知识宣讲。

3.发挥阵地作用,提高法律素养。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宣传手段,抓住宣传时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法制教育氛围。组织学生收看法制教育影片,让学生在一个个案例中得到启示,受到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7.中学依法治校的实施路径 篇七

一、依法治校的含义

我国的教育法学,大致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纵观这一段发展历史,很多的教育理论研究者,都对依法治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发表了诸多相关的论述,出版了相当数量的书籍和论文。那么,究竟何为“依法治校”呢?

1. 依照宪法和法律

新华网在2014年4月6日发表的文章《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中提出:“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从法源角度上分析,“依法治校”中的所依的“法”,首先必须与“依法治国”所依之法一样,必须是合宪之法,合法之法。

2. 依照政策和规章制度

宪法和法律具有稳定的特点,而现实社会的情况却是瞬息万变的,因此,为适应社会的发展,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关的政策用于指导中学的办学,而依据宪法、法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策也是依法治校所要遵守的。同时,学校在宪法、法律的基础上,会根据本校的现实情况以及发展需要,制定一些属于本校的规章制度,而这些自治性的规范也是“依法治校”所要遵循的。

综上所述,依法治校就是学校的教职工在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下,依据宪法、法律、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各类事务,对内确保各项办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对外维护全体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学校的发展能够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二、中学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

依法治校是对封闭式的集权管理方式的变革,它改变了中学以往单纯依靠行政指令开展工作的状况,对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阶段,部分学校的依法治校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 法律法规系统不够健全,校内规章制度不够完善

截至目前,我国制定的包括《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在内的法律法规总共不到20部,而与中学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更少了。其次,虽然所有中学都已经制定了关于本校的一些自治性规范章程,但是这些规章制度仍然不够完善,甚至有些规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缺乏法律依据。例如,近年来,因教师严重不负责而导致的中学生受侵害的案例日渐增多,但是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因此,学校在这一类事件的处理上随意性较大;甚至有一些学校将学生的一些失当行为与开除相挂钩,学校凭借着本校的一纸规定就直接废除了宪法赋予学生的受教育的权利,由此可见,中学在依法治校的实践上仍存在较多细节上的漏洞。

2. 中学管理人治痕迹较重,权力和权利冲突失衡

现实中,一些学校对依法治校、依法管校相关理论的研究不够重视,致使学校的治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随意,内部管理上人治倾向严重,师生的合法权利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尤其是学生,他们作为学校管理中的弱势群体,其权利受到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但是由于中学生普遍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致使部分意志力比较薄弱的中学生在受到侵犯的时候“有冤无处寻”,而出现一些过激行为。而权力和权利的冲突则表现在,如一些中学从自身的管理需要出发,会定期进入学生的寝室检查违禁品,有些学生就会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他们的隐私权;如一些中学在制定本校的一些自治性的规章制度时,会根据学生的某一些失当行为制定相应的罚款规定,有些学生则认为这一类规定侵犯了他们的财产权等,由此可见,真正落实依法治校,依然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3. 教师法律素养较为薄弱

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但是有些学校过于重视对教师这些的能力的培养,而忽视了教师的“师德”建设,由于没有系统地学习过相关的法律知识,部分中学教师受“唯领导是从”的观念影响,忽视了自己的法律权力和权利。而部分教师对法律法规的忽视也是导致中学生权益受侵害事件时有发生的原因之一。

三、中学依法治校的实施路径

中学管理要在新常态下把握住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就要加快中学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使依法治校成为中学的常态化管理方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有法可依,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

宪法、法律以及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上的学校规章制度是中学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中学要实行依法治校,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使中学在日常管理活动中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学应从本校的实际出发,结合宪法法律的规定,以及政府出台的各类相关的法律政策,制定本校的一系列自治性规章制度体系,进而有效地解决学校的制度与法律相冲突的问题,同时也可以减少中学管理人员依据自身经验、权力治校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因此,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体系,才能从源头上保障学校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才能推动中学依法治校的可持续发展。

2. 有法必依,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就中学内部而言,国家的宪法、法律、政府出台的政策以及学校的规章制度都是“依法治校”的“法”,都是中学管理人员在中学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有法必依是实施依法治校的关键环节,中学要扩大民主监督的范围,发挥纪检部门在依法治校进程中的监督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地调动全体师生在依法治校过程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民主监督机制中,学校要改变以往凭经验、凭权力的管理模式,在行使管理权力、做出管理决策时都要以法律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为首要准绳,依法管理,依法公开,主动接受师生的监督,才能真正实现中学依法治校的管理目标。

3. 德法结合,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

8.依法治校,和谐兴校 篇八

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素养是振兴学校的首要任务。我们以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通过每星期不少于2小时的政治学习时间,组织老师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惠州市教职员“八条禁令”》等来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通过学习《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的职业素养》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要求教师做到:一要讲正气、树形象,立高尚师德,树教育新风。做到行为示范,学为人师;二要讲学习,提高素养。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新课程标准》,学习先进教师的典型事迹,激发斗志,关爱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我们在要求老师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严格执法的同时以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做保障。

通过教代会,制订了切合本校实际的《规章制度》和《奖惩条例》,使学校的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新时期对教育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要求,我们以创新促发展,管理促成效为动力,全面加强教学工作的管理。认真落实常规工作的细节,深入开展常规工作的自查和检查活动。结合县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制订了本校的《教学质量评价与管理办法》,以此来衡量教师的教学态度和能力水平;针对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制订了《专任教师管理量化办法》和《班主任量化管理办法》来纠正教师的行为,提高教师的工作责任心。

二、以人为本,和谐兴校

1.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

严明的规章制度和组织纪律是规范教师行为的手段,而使教师热爱教育事业,愿教、乐教才是最终目的。我和班子成员经常同教师一块开诚布公地探讨对社会、对人生和教学工作的看法与认识,努力创设校领导与教师之间的民主、平等的人际关系。发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对重大事务和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由教代会决定。增加校务公开的透明度,学校设立“校长信箱”、“工会信箱”,学生和教师可以对学校和个人提意见和建议。建立和实行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切实维护师生权益。

2.以生为本,创良好校风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提高学生的思想意识,促进学生健康向上人格的形成,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任务,为把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我们切实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工作的首位,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大力拓展德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中共中央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发展纲要》,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一是加强德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德育领导小组,下设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德育处、少先队、科级组长、班主任的管理机制,制订德育计划,建章立制,落实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德育工作做实、做细、做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推上新的台阶。二是发挥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的作用。学校坚持组织学生学习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坚持开展“百师访千家”教育活动。建立健全的家访制度,针对不同类型学生的不同表现,做到一普访、四多访的原则。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网络,共同教育好学生。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主题活动。各校各班充分利用少先队活动课、思想品德课、班会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开展品德养成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感恩教育等专题教育活动。“远离网吧,远离游戏机场室”、“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感恩教育”等专题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三是启动校园文化阵地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张贴德育标语,宣传好人好事。出版德育教育专刊,利用先进事迹和适合时宜的教育理论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对“问题生”和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进行心理辅导,开启他们的心智,激发他们向上的勇气,树立他们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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