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英语重大教学事故(精选4篇)
1.少儿英语重大教学事故 篇一
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督办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事故查处办理程序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部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环保部、保卫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各类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网上公示、督办责任追究;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工作。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落实主体责任,并按照公司对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进行登记、整改落实。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产部、研发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其监管职责。
5.1.2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部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1.1在排查事故隐患时,应注重查找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当发现管理上重大隐患时,告诉任何人可以进行举报,经过安全环保部核实,准确后,必须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对责任单位的领导进行责任追究考核和网上公示。
5.2.2隐患的报告和公示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分厂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分厂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 发现重大隐患应由责任单位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进行备案登记,同时上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由生产副总经理直接上报给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领导批复后,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在公司网页上进行督办挂牌公示,限期整改。
5.2.2.3报告形式
5.2.2.3.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3.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全环保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3.3公司各单位、部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环保部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部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部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隐患的种类书面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审批责任单位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安全环保部应及时进行监控。
5.3.3对于整改有一定的难度或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完成的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的查处的,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延时完成,否则安全环保部按照没有按时完成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公司主网页上进行公示。
5.3.4各单位上报的重大隐患时,应按照公司《安全隐患整改与隐患流量控制管理》中的5.7.1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和5.7.2隐患流量控制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5.4档案建立
安全环保部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公司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各责任单位也必须建立分厂级重大隐患登记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环保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同时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将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主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核批准,报总经理处理。
6.附则
6.1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2.重大事故汇报制度 篇二
为了及时汇报、统计、调查和处理重大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特制
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性质严重、产生
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的汇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
四、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五、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重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逐级报告集团公司专属管理部门和各级行政主
要负责人及分管矿领导,并及时报告所在地的政府有关管理部门。
2、在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本条第一项所列部门。
六、重大事故汇报程序的规定
1、重大事故汇报程序
(1)矿属各队组在井上下任何地点发生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时,带班队长、班组长或现
场有关人员都要以最快速度报告矿调度室。汇报力求准确、迅速、简单明了,能够全面反映
或基本反映事故现场的真实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类别、性质应逐级汇报矿有关领导、职能部
门负责人,并由矿调度室及时上报公司总调度和有关部门领导。
(3)生产部门负责人、矿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应视事故性质、类别及时制定安全措
施,并立即深入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重大事故汇报的内容
事故汇报形式分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两种形式,事故汇报的内容是: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人员姓名、伤害部位、伤害程度、事故类别、初步原因、初步经济损失、已采
取的急救措施等。
七、重大事故发生后,矿值班领导和分管领导、安全监察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派人
赶赴事故现场,组成重大事故调查组,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收集
证据工作。
八、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及时请
示上级或配合执法部门人员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
迹、物证。
九、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重大事故调查组可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有关
人员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
2、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重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十、事故发生涉及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2、索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3、不积极协助、配合国家执法部门调查事故的。
4、5、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
(二)一般事故,应当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完善事故续报制度。煤矿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及时跟踪续报事故抢险救援和处理情况,较大及以上事故每天续报2次,一般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每天续报1次,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以及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煤矿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本制度所指的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的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具体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第八条第二款所列的15种重大隐患(具体分觖细化内容见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3、煤矿带班领导、跟班特员、安全督查组成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全面负责。
4、重大安全隐患向煤矿矿长报告。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报告。
5、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的内容包括: 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6、带班领导、跟班特员、安全督查员在每日工作中所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副矿长组织的自检自查所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或是煤矿职工所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在出井3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
7、遇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8、若情况紧急现场无法处理时,必须撤除受隐患影响的所有工作人员到安全地点。再向井口调度室和矿领导汇报。隐瞒造成事故的将承担其他责任。
9、若查出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报告的,一律开除本矿,并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上级机关处理。
10、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定人员、定资金、定时限、定效果的“五定”原则,逐条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时间、标准和措施,报煤炭分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11、相关责任人未认真履行职责,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0--500元罚款,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同时对口汇报给平顶山裕隆公司的业务处室。
第十五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书面报告公司。书面报告要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告包括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果。
XX煤矿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 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发生事故所在专业,组织事故单位、技术、工会、劳保、安监科门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且在48小时内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分送矿长、安监、工会和有关部门。
第二条 发生重伤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安监局汇报,在24小时内由矿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全检查、劳资等有关部门和工会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且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矿长、安监处及安监局等有关部门,报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
第三条 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由公司调度室向煤矿监察机关汇报,由矿长负责组织生产技术、安监、公安、劳资、工会等有关部门配合集团公司进行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报送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由公司送上级部门。
第四条 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安监局汇报,总经理负责组织技术、安监、公安、劳资等有关部门和工会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上级部门。
第五条 发生非伤亡事故,矿要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非伤亡事故管理的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第六条 发生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跟班干部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超过半小时的事故,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主管部室到现场处理,2小时以上事故,通知分管矿领导到现场处理。
第七条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分析,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小事不过班、大事不过天”的原则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
第八条 发生各类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存档备查。
3.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篇三
1.1本预案所指的人员伤亡事故,是指在港区范围内从事港口装卸、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人数符合2.3.1分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
1.2因火灾、交通、危险化学品、中毒事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按相应事故的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2.组织机构
2.1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员伤亡事故救援处置的组织指挥;具体的组织指挥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实施。
2.2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电话:82381470,82380454,82380924)。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及现场安全班需准备适量的止血、包扎绑带等人员伤害救护应急材料。
3.事故报告
3.1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监察部。
3.2安全监察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及时向集团安技部汇报事故的简要情况。
4.应急救援处置4.1应急预案的启动
4.1.1安全监察部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救援的准备,同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正式启动本预案,并通知相关的专业处置组赶赴现场。
4.1.2应急预案启动后,公司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组成现场指挥部,并责成相关的专业处置组组织应急救助队实施救援处置。
4.1.3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赶赴事故现场的时间要求:工作时间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非工作时间45分钟内(最迟不超过1小时)到达事故现场。
4.2现场救援
4.2.1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停止生产作业,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4.2.2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监察部,并严格保护事故现场,还要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对于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及时拨打120或82380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至149医院急救。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安全监察部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事故现场草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4.2.3现场指挥部应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可能导致事故扩大的途径等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由安全监察部正式实施。
4.2.3.1安全监察部安排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进行警戒和控制,保障抢险救援工作正常开展。
4.2.3.2安全监察部安排海港医院或其它救护车辆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的医疗救治工作。
4.2.3.3安全监察部可随时调用专业机械和人员进行现场救援,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4.2.3.4生产调度部通知相关单位随时待命,保证救援所需的机械设备和人员能及时调用到位,并积极参与事故救援工作。
4.2.5生产调度部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装卸生产,满足现场救援的需要。
4.2.6如事故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安全监察部应紧急调用公司应急备用消防车赴现场,并视情况拨打82380119报警电话,调用消防车现场待命,以备必要时实施现场救援,同时提前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
4.2.7人员伤亡具体应急救援措施
4.2.7.1一旦发现有人伤亡,在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的同时,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7.2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2.7.3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7.4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7.5如果为大面积受灾,立即组织公司抢险救援队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4.2.8现场救援完毕后,除担任警戒和事故调查的人员外,其他参与抢险救援的机械设备和人员需立即撤离事故现场。
4.3善后处理
4.3.1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与分析。
4.3.2安全监察部应及时将事故涉及到的所有人员集中到相应地点,便于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3.3根据指挥部安排,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等事宜。
4.3.4经上级部门同意后,方可撤除现场警戒,并恢复事故现场的生产和作业。
4.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篇四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妥善、有条不紊地处理,避免事态发展、把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学校的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平时提高安全意识,多进行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防患于未然。
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老师首先要妥善处理,在第一时间内汇报校长,根据校长的调度做进一步处理。
三、根据具体的安全事故情况一般做出如下反应:
1、夜间学生宿舍安全事故:一旦发生火灾,学校值班领导首先保证通道畅通,迅速疏散学生,切断电源,确保学生安全。然后,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措施:若一般性火灾,首先妥善处理学生,然后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若发生严重火灾,在妥善处理学生的同时要及时报警(如:110或120等),然后,迅速汇报学校主要领导,以便做好进一步的处理,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2、学校功能室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触电事故,在场人员应首先想法切断电源;若发生火灾,也应在首先切断电源的同时迅速疏散学生,及时运用学校配备的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及时报警。
3、交通事故:在场人员应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反应。或报警(120)或汇报学校领导,以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为第一准则。
4、食品卫生安全:若发生学生中毒事件,应首先报警(拨打120),之后及时汇报学校主要领导。
5、在校学生伤害事故:若发生学生在校伤害事故,应首先送学校卫生室处理,然后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
6、触电事故:若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切断电源是第一要务。在场领导应一面组织抢救,一面报警(拨打120或110),并在第一时间内汇报学校领导,根据领导的意见迅速处理。
四、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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