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农村籍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

2024-06-23

初探农村籍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精选4篇)

1.初探农村籍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 篇一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工作职责

1、对回归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做好建档入户登记,及时协调基层建立帮教网络,认真做好信访解答和工作处理。

2、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做到情况熟、人员底数清,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存在具体困难和问题。

3、对基层帮教组织的帮教和安置就业,做好协调指导和工作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协调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工作。

4、负责做好基层帮教组织骨干成员的工作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的文件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积极努力创办好过渡性的安置实体,逐步建立起“三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基地。

6、积极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自谋职业,自我安置和外出发展、做好思想引导。

7、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摸排工作,搞好回访考查,抓住工作重心,及时推广在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表彰鼓励先进。

8、认真组织,做好赴监狱劳教(少管)场所的社会帮教团、主动协助监所、做好服刑在教人员的认罪服法和教育改造工作。

9、认真做好工作统计报表,为上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流程图

2.初探农村籍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 篇二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县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阳光之家安置基地建设

在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方面,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建设阳光之家安置基地,该基地是专门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公共服务的专门机构,探索了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图片)

建设过渡性安置基地是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就业,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模式、特殊人群管理规律、保障机制和理论等方面的研究,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切实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网络化

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强化管理,通过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中国联通手机定位技术实现对矫正对象位置的监管,同时具备完善的矫正对象电子档案,查询统计功能,并包含了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给矫正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带来了信息化、智能化的高效管理平台。(图片)

三、刑释解教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化

在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方面,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与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或家庭实现双向沟通联系,实现监所与安置

帮教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以便做好这些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落实他们的社会保险,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认真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绝大多数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有效预防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图片)

3.初探农村籍刑释解救人员的安置帮教 篇三

多年来,**镇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遵循市委提出的“监所内必访、出监所必接”的总体要求,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推进安置帮教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接下来就将相关工作向在座各位领导做一个简单汇报:

一、融入“耐心”,在“访”上下功在全面实现镇安置帮教工作各个环节的无缝衔接工作中,我们坚持从每一个细节出发,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狱内必访、出监必接等环节上下足功夫,先后多次到各监所,对在监服刑人进行回归社会前的就业指导和心理辅导,由司法所组织开展以“四个一”为主题的提前帮教活动,即组织一次现场沟通交流、介绍一下社区新貌、带去一份亲人的嘱托、送上一份爱心礼物,真正做到“暖其心、正其身”,为出监帮教提前做好准备。今年以来,我们赴**监狱必访了16名对象,今年上半年必访了8名,送去生活必需品以及书籍等,让服刑人员了解社会的变化、发展,鼓舞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和期望。

今年6月我们对**监狱2名**籍服刑人员开展了调查排摸,采用上门家访的形式,对2名对象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社区表现等做了全面了解,为下半的狱内必访工作更好地开展打下基础。

二、融入“关心”,在“必接”上下功夫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及上海世博会两个国际性重要活动的举办,**镇不断完善社区和监所的衔接工作,规范开展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内必接”工作。去年6月,司法所组织矫正专职干部、社工和帮教志愿者前往**监狱对服刑人员王某进行了“出监所必接”。2007年,王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随着释放日期的临近,无一技之长又无任何经济来源的王某心情非常烦躁,思想情绪很不稳定。接王某出监所后,与他做了面对面的交流,鼓励他树立信心,用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当了解到他出狱后面临的生活困难时,专职干部和社工表示会给予关注,社工教育王某不能依赖他人的帮助,要自食其力,靠自己的劳动来努力改变窘境。这次接所工作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为对象回归社会后的帮教做好衔接工作,也使服刑人员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社会的关怀,促进其尽快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三、融入“热心”,在“帮”上下功夫

狱内必访工作是安置帮教工作的前置工作,帮教工作不仅应体现在回归社会以后,而在于从必访阶段就开始形成长效机制,所以对于“帮”,社区各有关部门都主动作为、履责到位,最大限度地激发、调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我们依托社区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和安置就业基地,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创业等实际困难,初步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管得到、帮得牢、服务好的工作目标。

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一方面,刑释解教人员自身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自己出狱后应当是由政府来解决生活问题,而不是靠自身的努力来改变现状,在帮教过程中存在排斥的心理,希望相关监所能在对象服刑期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监所内提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另一方面,服刑人员没有认识到我们的狱内必访工作是保障其刑释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的重要环节,本身对回归问题的轻视是刑释解教人员不主动与我们联系的重要原因。

4.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简报 篇四

刑释解教人员在最初回归社会时,由于长时间与社会隔离,他们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并影响他们转换成“自由”公民。因此,刑释解教人员迈出大墙、走入社会这一特殊阶段的回归衔接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易家湾镇蒿塘村刑满释放人员宋某,20xx年9月刑满释放后,家中房屋倒塌,妻子和孩子被迫迁居娘家,易家湾镇司法所介绍他去昭祥置业公司做保安,并由蒿塘村村委会资助2万块红砖帮助宋某重建房屋,勉励其珍惜生活、远离犯罪,成为当地佳话。

昭山乡谭某刑满释放后,父母离世、妻子离婚、房屋倒塌,自己一无所有。乡司法所了解情况后,积极与乡建设办、民政办联系,帮其争取了农村危房改造指标,并申领了临时救助金,帮助其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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