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学习议事通报制度

2024-08-22

党支部学习议事通报制度(精选4篇)

1.党支部学习议事通报制度 篇一

党支部议事制度

为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证党支部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党支部议事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特制定如下议事规则:

一、会议时间与参会人员

1、党支部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讨论决定入党对象、发展党员、推荐代表、表彰和处分党员等重要问题时,除特殊情况外,所有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确实不能参加的,须在会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

3、党支部会议可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由党支部书记确定该次会议召开的形式,确定出席会议的人员。

二、会议的主要形式

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文件,讨论、研究贯彻意见和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党建工作,分析、总结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

1、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支部工作和中心任务而定。

2、为了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议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前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因特殊情况缺席时,由指定的支部委员主持。主持人提出本次会议的议题,逐题进行讨论、研究。

2、党支部会议讨论、研究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员要积极发表意见,观点鲜明,意见集中。

3、党支部会议决定事项,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多数成员的意见作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有不同意见,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提交下一次党支部会议。讨论新党员吸收,党员的奖惩等事项,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临时决议或仓促决定。

4、党支部会议决定的事项,任何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的,应经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

五、会务工作及相关要求

1、要有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特别是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详细记录清楚。

2、会议决定的事项,需要行文的,由相关人员三天内办毕,不得贻误。

3、参会人员要注意保密,对不需公开的会议内容一律不得向外泄露。

4、开会时应自始至终集中精力,非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也不得在开会期间临时外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

长春市第二十四中学党支部

2012.3

2.11机运队党支部党员议事制度 篇二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疆神华天电矿业公司每个共产党员,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坚力量。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做好企业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也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之所在。新疆神华天电矿业公司过去推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突出强调党员发挥作用、履行义务、多作奉献、曾经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水平上是非常不够的。面向21世纪的中国共产党,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负有重大历史责任。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迫切需要广大共产党员自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迫切需要模范带头作用和参政议政作用相统一,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相一致,这样才能真正激发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组织荣誉感和勇于奉献的积极性。推行基层党员议事制,就是全面调动共产党员积极性的有益尝试。今后,凡是需要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事,必须让党员先知道,要组织广大党员先学习、先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必须让党员先知道,要组织广大党员先学习、先讨论、听取他们的意见,集中他们的智慧,形成统一的意志、然后组织和发动党员先

行动。使企业每个地方都能听到党的声音,每个班组都能看到党员的身影,每项工作都能体现党的作用。

一、议事范围

1、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规划、计划及贯彻执行情况;

2、重大改革措施;

3、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4、利益分配原则和奖惩情况;

5、干部作风廉正建设情况;

6、维护党员权利的措施;

7、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一、议事形式

1、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可结合“三会一课”进行),由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

2、凡是需要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活动,上级的重要文件,本单位的重要工作部署,必须组织党员先学习、先讨论、先行动。党员除了在群众性的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外,支部每年必须组织1---2次能体现党组织特色,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党内活动。

3、党员有权了解与履行义务相关的工作内容,有权监督支部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对党员自发组织或个人从事的调研活动,支部应予支持;

4、党员可以联名或以个人名义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对本单位的重大问题发表意见,也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

5、在党的会议上,党员可以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违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违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6、支部对党员的意见或建议,要建立处理和办复制度,做到条条有交代,件件有着落。

二、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党章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结合实际,在推行基层党员议事制时,有必要对党支部的职权和党员的权利作出进一步规定;

1、按照党章规定,党支部委员会可以就支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作出决定。但是,设计需要动员广大党员共同贯彻执行的重大问题,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大多数党员不同意的,不能强制执行。

2、大多数党章规定动作,党的支部委员领导成员或其他领导干部不信任的,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对少数人的意见或不正确的意见,支部要做好说服教育或引导工作。

3.党支部学习议事通报制度 篇三

区直机关各总支、支部:

为及时掌握各支部开展学习活动进展情况,促进2012年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形成全区机关良好的学习氛围。工委区委办、区直机关工委于2月22-27日组成一个督查组,对区直机关各总支、支部开展学习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总支、支部开展学习活动取得的效果

2011年,在区直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学习活动的带动下,区直机关各总支、支部积极响应,带头学,主动学,开展学习活动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大多数单位都明确了主要领导或支部书记为开展学习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学习活动的组织、评价、考核工作。区委办支部、政协机关支部、老干局机关支部、商务局支部、司法局支部、统计局支部等单位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学习计划,计划制定有内容、有措施,切合单位实际,并设置了具体的辅导班次,布置了课题,实行年终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计算学分,并纳入干部‚学习档案‛;组织部支部、财政局总支、民政局支部、统战部支部等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为干部印制了学习资料;政府办支部、文体局支部、信访局支部等统一为党员干部购置了学习笔记。二是目标任务明确。各单位均围绕努力实现‚五突破一提升‛目标加强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各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积极组织党员采取集中教学、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座谈交流会等途径开展学习,学习内容丰富,既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也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的专业理论知识,在单位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大部分党组织及时向党员干部传达了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区委第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部分单位结合‚坚持‘三争’工作主题,加快‘两型’社会建设,把新区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特征的现代生态科技新城‛开展座谈讨论活动,取得了积极效果。区法院总支围绕‚人民法院、人民法官为打造和谐新区营造和谐法制环境‛、‚我为新区发展做什么‛、‚我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为主题进行大讨论,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丰富了‚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三是学习方式灵活。纪委支部、老干局总支、卫生局总支等单位采取‚菜单式‛学习方式,分层次建立了党总支、党支部、党员个人学习制度;商务局支部、建管办支部、两型办支部等单位建立了周一、周五集中学习等多项有针对性的学习制度;老干局党总支充分挖掘身边的典型人物—离休老党员尹茂富同志作《退休不褪色 离岗不离心》的专题报告;宣传部支部利用党员远程教育信息服务站,播放党员先进性教育片,对全体党员进行教育,并要求班子成员做到带头讲党课、带头解读区委全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带头调研、带头参加考试的‚四带头‛。四是促进学习措施有效。为了将学习活动落到实处,重点办支部、机关事务局支部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与创建‚五好党支部‛结合起来,制定了考核、测试、竞赛、评比来促进党组织、党员学习的具体措施;部分总支书记和单位班子成员包抓支部,注重基层党组织学习效果;发改局支部等单位制定了不定期审查学习情况、建立手机短信提示学习、每月集中学习等制度强化干部学习效果。审计局支部建立了学习型激励机制,开展学习型审计员、学习型党员评选活动;政法委支部等多个单位建立了干部学习督查通报制度,将干部学习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与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相结合,对完不成学习任务的领导和干部,公务员年度考核等不予考虑评优评先,促进了党员干部加强学习的自觉性。

二、存在的问题

在全区广泛开展学习活动取得明显效果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部分单位对党员干部的学习重视不够,只停留在年初支部会提一个议程上,没有具体的抓班子、带队伍、促学习的具体措施,部分支部学习计划没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内容空洞,对区委强调要求的讨论活动走了形式,就文件落实文件了事;有的单位除制定了简单学习计划外,没有任何体现开展学习活动和座谈的记录以及加强学习的具体措施;有的单位甚至连活动方案和简单的学习计划都没有制定,特别是对向党员干部传达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的要求置之不理;对调研学习活动,多数基层党组织不够重视,还没有进行部署,部分支部对二级单位开展学习活动没有具体措施和要求,只停留在机关内部的布置要求上,部分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心得体会存在网上下载互相抄袭等现象。还有部分支部(建设局总支、安监局支部、计生局支部、农村工作局支部、人大机关支部、招商局支部、产业局支部)对开展学习活动不够重视,安排布置不到位,会议记录不全,没有制定调研课题,存在问题较多,要引起相关单位领导的重视,尽快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重要战略部署,把我区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构建新区崇尚学习、热爱学习的良好风气,进而加强学习型领导班子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此推动全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新区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把调研活动作为开展学习活动的重要内容尽快进行部署和补充,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抓好二级单位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存在问题和落实不到位的支部要根据督查组督查时的反馈意见及对照本期督查通报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区直机关工委,区直机关工委将会不定期对各基层总支、支部开展学习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4.定南县审计局党支部议事规则 篇四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审计工作特点和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局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原则

局党支部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同时实行党支部集体领导和党支部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二、议事内容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审计机关有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议、文件和规定等;

(二)研究局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听取党、团和工会工作汇报,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意见或措施;

(三)研究决定局经费安排计划和临时追加计划;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人事安排、调整事项和干部职务的呈报任免;

(五)研究决定先进组(室)、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名单及奖励办法;

(六)其他需要提交局党支部讨论、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召开支委会,主要由局党支部书记根据本局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并确定会议的议题以及开会的时间、地点等。特殊情况也可以由支委成员提议并经支部书记同意后召开。支部书记根据议题的需要可决定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并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召开支委会议时,对有关议题可以而且必须作出决议、决定的,应及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同时指定贯彻落实的人员;

(三)凡需支委会研究的议题,支部书记要尽量做到提前打招呼,以充分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作用。有的议题还应责成有关职能股室、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拟出方案以提高议事效率。

(四)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遇有特殊、紧急情况,对本需召开支委会研究而无法及时开会研究的事项,可先行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后再在支委会上予以说明。

四、贯彻落实及纪律要求

(一)凡支委会上研究的事项,支委成员应做到在会上畅所欲言,各抒已见,一但形成决议和决定,则必须坚决执行。会后,有关责任人员要及时予以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支部书记和分管相关事项的支委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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