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门诊检查记录(共11篇)
1.新农合门诊检查记录 篇一
新农合定点门诊汇报材料
李家店村新农合定点门诊从一开始实施定点时李铁民与刘荣久就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波澜起伏;中间一段时间各得其利,战火稍息;现在烽烟再起,各述理足,自述冤深;追究原由首先是自私占有欲较强、独享自吞欲太重;其次是把个人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矛盾带到定点门诊工作中来,以此说事,只找他人缺点,不觉自身毛病,找理上告对方不称职和不具备资格;由于原先双方私人之间造成的矛盾,却给村定点门诊工作带来恶劣影响,并给参合村民带来一定损失;现村“两委”将定点门诊实施时具体情况、签署履行“村级定点合作医疗协议书”的具体情况及互相告状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定点门诊的确定
李家店村有三个医疗点,分别是李铁民村卫生室、**占成村卫生室和刘荣久村卫生所,2010年10月乡政府召开村级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村级合作医疗门诊要求一村一室”。依据会议精神,我村充分发扬民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村卫生室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投票选举,刘荣久当选。
由于刘荣久的当选,李铁民、**占成分别找到村和乡里,都认为自己没当选心里感到不平衡,原因是刘荣久是村卫生所,不是卫生室,不具备资格。村到乡里汇报了这一情况,经乡村商议,为了新农合整体工作,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民意是有效的,由刘荣久、李铁民、**占成三人共同去做这项工作,但刘荣久不能做法人。经村里调解,三人一致同意,并签了合作协议(附后)。因李铁民是村卫生防疫法人,为了减少村医疗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发生冲突,村任命**占成为村合作医疗定点门诊法人。他们三人由**占成统一分配任务,利润统一平分。
二、李铁民争做法人
李铁民认为法人必须由他来做,对村里的决定不服,告到县纪检委,说法人是乡里主要领导安排的,县纪检委到村里调查核实,村里拿出了当时的会议记录,并说明了情况,澄清了事实,县纪检委非常认可村里的决定。
三、李铁民状告刘荣久不具资格
2010年他们三人一起合作,共同垫付收缴款,分片负责,利润一起评分的。李铁民和刘荣久都同住李家店组,两家相距30左右米,刘荣久在李铁民家前面住,两家平时就有矛盾,以前因合作医疗报销李铁民就告过刘荣久。这次刘荣久当选并参与定点门诊工作,李铁民到县卫生局状告刘荣久不具资格,县卫生局找村里调查了解情况,知道刘荣久是村民代表选举产生的,民意所向,可以参与新农合工作,也认可村里的做法。
四、李铁民告刘荣久挂卫生室牌子违法
县卫生局找到刘荣久,刘荣久说牌子是原卫生局统一发放的。县卫生局把他们两家的牌子统一摘掉,要求他们两家谁都不许再挂,并对他们两家的行医不规范给予了经济处罚,并把他们两家的合作医疗报销单据进行了登记。
五、刘荣久告李铁民定点门诊医药费补偿金问题
刘荣久告李铁民把国家补偿给农民的定点门诊医药补偿金销售其商店商品给农民,有的给啤酒、方便面,有的给鸡蛋……,乡里也给予了核查。
六、今年李铁民合作医疗垫付款问题
今年收缴新农合款时,乡考虑农合工作难度,由具备卫生室资格的**占成、李铁民两人垫付新农合款,刘荣久知道后,又去县卫生局和县农合办告李铁民。乡、村调解还由他们三人共同去做这项工作,李铁民不同意。现在的问题是:李铁民参与新农合报销,刘荣久就去县农合办上告,刘荣久参与新农合李铁民就去上告。由于李铁民和刘荣久互相告状,且都是两家个人矛盾激化产生的,给我们村合作医疗定点门诊工作产生极坏影响,且李铁民把部分村民的合作医疗本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村民近二千七、八百元的医药补偿金没有报销的损失。乡、村调解不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矛盾,决定返回李铁民的垫款,由**占成一人负责此项工作。
以上就是新农合工作到现在的整个过程。
2.新农合门诊检查记录 篇二
但由于新农合补偿模式问题,出现了大量参合农民看大病积极、看小病不积极的现象[2]。2008年,国务院召开全国新农合工作会议提出政策导向,卫生部、财政部颁发《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推行门诊统筹。湖北省根据国家统一步骤开始实行门诊统筹补偿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在14个县开展了门诊统筹补偿制度试点,鼓励农民小病早治、及时就医,避免小病酿成大病,宜昌市秭归县即其中之一。
秭归县自2008年1月起实施门诊统筹补偿模式,这种补偿模式让农民大病得大补偿,小病得小补偿,是鼓励农民小病早治、减少小病转住院、扩大受益面的办法。制度运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本文从农民受益角度对秭归门诊统筹补偿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与分析,可为门诊统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提供依据。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秭归县共辖12个乡镇,186个行政村,其中茅坪镇辖18个村,31625户80521人。此次普查该县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的总体情况,并抽样调查茅坪镇及下属3个村卫生室,其中,村卫生室的选取是根据2009年门诊服务提供量确定。
1.2 方法
1.2.1 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围绕农民受益评价展开,通过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前后,即2007年和2008年、2009年的相应指标比较得出。主要指标包括门诊补偿人次数、次均门诊费用、实际补偿比以及病人流向等指标,其中次均门诊费用为实际医疗费用与门诊补偿人次数的比值,实际补偿比为实际补偿费用与实际医疗费用的比值。
1.2.2 资料收集方法
通过各村卫生室及相关管理部门的信息系统直接导出相关数据,主要包括门诊服务提供量、医疗费用及门诊补偿等情况。
1.2.3 资料录入和分析方法
数据采用Excel 2003软件录入,利用Excel 2003、SPSS 11.5软件进行统计分析。采用T检验等统计学方法分析门诊实施前后各相关指标的差异,并结合对于文献资料的综合整理,客观评价湖北省新农合门诊统筹模式运行的实际效果。
2 结果
2.1 受益情况分析
2.1.1 门诊补偿人次数
秭归县门诊统筹实施的总体情况见表1,其中2007年秭归县实施家庭账户补偿模式,而2008及2009年均为门诊统筹与家庭账户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其中,2008年该县通过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共计补偿314.9043万元,受益人次为781429人次,以家庭账户补偿模式共计补偿133.7153万元,受益人次为64839人次;2009年该县通过门诊统筹模式共计补偿434.2933万元,受益人次为925701人次,以家庭账户模式共计补偿15.8041万元,受益人次为7455人次。
由表1可以看出,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以后,门诊补偿人次数增幅十分显著。在门诊统筹实施第二年,补偿人次数增长了近10倍,受益面明显扩大。可见,门诊统筹使农民的门诊医疗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农民群众受益良多。
从抽样乡村情况分析,茅坪镇中心卫生院以及下属陈家坝村卫生室、九里村卫生室及泗溪村卫生室的门诊补偿人次数变化如图1所示。
可见,抽样乡村的门诊补偿人次数自2007年以来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而2008年至2009年各卫生机构门诊补偿人次数的变化速度普遍低于前一年。将抽样乡村门诊补偿人次数按2007年、2008年、2009年分成三组,采用配对T检验进行两两比较。经检验,2008年组与2007年组比较,t=4.524,P=0.020;2009年与2008年组比较,t=3.016,P=0.057;2009年与2007年组比较,t=6.190,P=0.008。即以上三组数据中,2007年与2008年、2007年与2009年门诊补偿人次数的差异在a=0.05水平上均具有统计学意义,而2008年与2009年门诊补偿人次数的差异在a=0.05水平上没有统计学意义。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发现,在实施门诊统筹后的两年内,秭归县新农合门诊补偿人次有较大增长,尤其以实施当年更为显著。主要原因是在实施门诊统筹政策的第一年,参合农民的门诊需求得到了极大的释放;而在政策实施的第二年,因需求主要于第一年已经得到了相当的释放,所以增长速度有所下降,有些村的需求基本达到饱和。说明门诊统筹政策有效的促进了参合农民对门诊服务的利用。
2.1.2 实际补偿费用
从表1可以看出,实施门诊统筹补偿模式的当年,补偿总费用的增长十分显著。这更进一步证实了门诊统筹有效的促进了参合农民对门诊服务的利用。
2.1.3 乡村两级卫生机构门诊病人流向变化
见表2。
表2反映了秭归全县乡村两级补偿人次数的分布变化。在实施门诊统筹以后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补偿人次数绝对值虽然均呈现明显的增长趋势,但从分布比例可以明显看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之间病人流向的变化:2007年30%的患者集中在乡级卫生机构,2008年实施门诊统筹后这一比例降至15%;而在村级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从门诊统筹实施之前的70%升至85%以上。尽管2008~2009年间在村级卫生机构就诊的患者比例略有降低,但幅度不大。由此可说明,实施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后,秭归县茅坪镇参合农民门诊流向由乡镇卫生院向各村卫生室移动。
相对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具有距离更近、服务更方便、价格更低廉等多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由于门诊多以治疗小病、常见病为主,门诊病人在村卫生室治疗效率也将更高。因此合理的门诊病人流向应从乡镇卫生院向村卫生室转移,即秭归县在实施门诊统筹实施之后门诊病人流向趋于合理。
2.2 存在的问题分析通过以上的分析可知,秭归县门诊统筹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
2.2.1 次均门诊费用见表3。
从表3可以看出,次均门诊费用虽然在实施门诊统筹当年略有下降,但2008至2009年间反而快速上升。原因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主观原因:主要包括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主要是指在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中,医疗服务提供方做出不利于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或患者的行为,其结果表现为诱导医疗需求,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增长或医疗服务质量的下降[3]。而患者在社会医疗保险关系中由于自付费用降低同样存在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主动要求多开药等,从而导致医疗费用的增长。在门诊统筹实施以后,更多的患者在门诊时即可获得相应报销,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若不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势必会导致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这也是次均门诊费用在门诊统筹实施第二年陡然上升的主要原因。(2)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物价的总体增长趋势、经济水平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药品价格增长等。这类原因无法通过政策措施等手段进行控制。2.2.2实际补偿比从表3可以看出,实施门诊统筹补偿模式之后,尽管实际补偿总费用增长了一倍有余,而实际补偿比仍呈现出逐年明显下降的趋势,其主要原因在于医疗总费用的增长幅度远大于补偿总费用,据此提出以下建议:(1)加大补偿力度。根据2008年至2009年《秭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在门诊统筹补偿模式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与者门诊医疗费用可按20%的比例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医疗基金中补偿,每日次最高封顶线5元,同时享受定点医疗机构免收挂号费、诊查费的服务。而在2010年最新的实施办法中,补偿比例及每日次最高封顶线已分别提升至30%和7元。虽然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仍与住院报销比例悬殊较大,以至部分患者在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均可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住院治疗,从而增加了医药费用负担,也增加了基金的支出。只有适当增加基金额度、提高门诊报销比例、提高门诊报销封顶线,为门诊就医者报销更多的费用,才能保障门诊统筹工作的健康发展。(2)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由上述分析可知,医疗费用的增长过速主要是因为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所致。因此,通过规避道德风险降低医疗费用也是提高补偿比的重要途径之一。
3 结论
总的来说,门诊统筹补偿模式在湖北省秭归县实施至今已有三年,成效是十分显著。首先,在实施门诊统筹补偿模式以后,参合农民受益面大大增加,补偿人次数增长幅度显著;其次,门诊统筹的实施有效的促进了门诊病人合理的流向村卫生室,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与此同时,门诊统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可忽视,尤其是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不仅使参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得不到有效缓解,反而增加了新农合基金的支出。因此,在门诊统筹的进一步完善及推广过程中,应该格外注重对于医患双方道德风险的规避,将医疗费用的增长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1]柯传尊,熊占路,陈羲,张新平.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公共卫生建设中的作用[J].医学与社会,2008,(6):34~37.
[2]郝潇,袁兆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方案的现状比较[J].湖湘论坛,2009,(3):68~70.
3.新农合检查整改报告 篇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疗治疗、合理用药”,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切实减轻参合群众医疗负担,根据新农合管委会办公室、卫生局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新农合定点医院“三合理”检查活动的通知》合医办发【2012】7号文件精神,我院积极成立检查小组,由院主要领导带队,对本院及各村卫生室“三合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考核,并于2012年4月25日迎接了由X主任带队的县合疗办检查组对我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合理”工作的督导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个别村卫生室对合疗政策宣传、了解不够,未严格执行门诊统筹补偿程序,存在门诊统筹补偿登记表等记不及时,补偿登记表非患者亲自签名的现象。
(二)个别卫生室存在门诊日志记录不齐全、处方书写不规范,处方划价不标准,个别有超限量开药现象。
(三)个别村卫生室未使用县合疗办监制的合疗专用门诊处方。
二、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不足之处,我院将在以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创新务实,扎实工作,积极开展“三合理”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参合群众的医疗负担,并作以下整改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加大 合疗政策宣传力度、监管力度及培训力度。
(二)严格执行门诊统筹患者及报销程序,规范门诊处方书写,严禁超限量开药。
(三)严格执行药品“三统一”相关政策,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处方准确划价。
(四)严格执行使用由县合疗办监制的合疗报表资料及专用处方,严禁私自购买其它厂家生产的报表处方。
XX中心卫生院
4.新农合门诊检查记录 篇四
2013年8月份,县新农合领导莅临我院检查指导,提出了很多的宝贵意见,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经过这段时间来,我院进行了组织全院认真学习新农合的法律法规,尤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部署整改。
现将整改反馈材料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分制度未落实的整改
1.在本次的检查过程中,我院未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住院病人身份核查的通知》对参合病人身份进行核对。我院立即进行整改,对住院病人进行社保卡、身份证复印放入病历存档,以此来进行住院病人身份核查。
2.对未标明出院诊断,主要为医生未在病人出院前对病案首页进行维护,导致我院信息系统向新农合系统传送的诊断标注为:“其他原因”。对于此问题,已责令医生在病人出院前必须队病案首页进行维护,否则病人无法办理出院报销等相关手续。
3.对于信息系统未开通新农合目录外药品提示功能,我院正在对新农合目录外药品提示设置中,争取早日完成。
4.医院信息系统药品及一次性物品对应错误,系工作人员个别对应错误、未及时更新所致。院部已对相应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马上落实整改。
5.检查过程中发现我院第三方检验检查项目未及时对应成非新农合报销诊疗项目,院部高度重视,立即停止所有第三方检验检查,如有患者需要,明确告知其属于自费项目。
6.乙肝检验项目未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院部已经在2年前开始进行乙肝检验项目必须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属于医生未遵守院部相关制度所致,院部已召开医生大会,责令医生落实该项制度,杜绝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二、不合理检查及用药、违规收费的整改反馈
关于不合理检查及用药、违规收费等问题,我院责令科室及医生个人做出书面整改,并上交医务科,对未及时做出书面整改的医生,视同默认,对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问题严重者进行行政上的处罚。有关整改的具体材料汇报如下:
1.林亚兰,住院号1312834,主管医师书面解释:患者剖宫产术后进食很少,故予氨基酸营养支持处理;院部认为:确属不规范用药,肠外营养需在禁食或不能进食的情况下使用,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2.林丽婷,住院号1312917,主管医师书面解释:因胎膜早破,产程停滞行剖宫产,所以胎盘送病理以明确是否有绒毛膜羊膜炎,剖宫产即时出血,失血较多,术后进食少,所以予氨基酸静滴;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肠外营养需在禁食或不能进食的情况下使用,已对医生做出严厉批评教育,如有再犯,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3.颜燕珊,住院号1312313,医师书面解释:低置胎盘剖宫产,术后血红蛋白85g/L,予氨基酸静滴;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肠外营养需在禁食或不能进食的情况下使用,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
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4.庄雪娥,住院号1312924,主管医生书面解释:贫血,术后体质虚弱,予氨基酸静滴;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肠外营养需在禁食或不能进食的情况下使用,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5.涂爱妹,住院号1313459,主管医生书面解释:剖宫产术后进食少,故予氨基酸营养支持;;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肠外营养需在禁食或不能进食的情况下使用,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6.刘珍凤,住院号1312102,主管医生书面解释:因产程停滞行剖宫产,产前阴道检查次数较多、血象偏高,感染几率大,故予头孢替安联合甲硝唑静滴,“力月西”属术中麻醉辅助用药,术中静滴用输血器;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7.陈水绸,住院号1314204,主管医生书面解释:因患者入院时临床上已开取乙肝两对半、HIV、HCV、RPR检查,入院后因病情变化需备血,而备血体检中必须要检查乙肝两对半、HIV、HCV、RPR,故而出现检查2次。这种情况以后一定注意,避免再次发生。
8.刘秀英,住院号1301404,主管医生书面解释:患者以“头晕、呕吐1小时”入院,入院时血压160/90mmHg,考虑高血压病、颈椎病、脑血管意外及脑肿瘤待除,故予收住院经头颅CT及颈椎正侧位片检查后才确诊为颈椎病;但应用依达拉奉、脑蛋白水解物确实存在
问题,已责令医生坚决做出改正,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9.黄玉专,住院号1304040,主管医生书面解释:全腹B超模板设定为9个脏器费用,在加收彩色报告单打印费用,故收取10个脏器费用;属于电脑模板不完善,已完善了模板设置,避免以后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10.林婷,住院号1307204,主管医生书面解释:该患者肺部感染出现胸闷,故给予应用环磷腺苷,该患者应用抗菌药物出现上腹闷痛,故使用奥美拉唑;院部认为:属不规范用药,患者应用抗菌药物出现上腹闷痛,首要的措施应该是停用抗菌药物后观察,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如有再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1.陈丽珠,住院号1305420,主管医生书面解释:该患者脑梗塞、高血压病,病情较重,故使用奥拉西坦、依达拉奉、脑蛋白水解物;院部认为:属典型不规范用药,同一时间段内使用3种作用类似的药物,对该医生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进行全院通报。
12.陈文清,住院号1306046,主管医生书面解释:该患者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应排除甲状腺功能亢进,故给予检查T3、T4;院部认为:属不规范检查,已责令医生做出整改,并予批评教育,杜绝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
13.患者陈钦明,住院号1312186,医生书面解释:系颈椎病患者。患者入院时头晕症状明显,家属要求住院治疗,当时予以静滴及口服药物,症状即明显改善。考虑到患者为老年人,其要求暂停静滴,予
以口服药物观察,经积极劝说后其仍表示暂停静滴,遂以暂停静滴。而后经2日口服药物观察后病情无再反复,予以办理出院手续。院部认为:确属医生存在过错,如遇到类似患者,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劝说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在家里观察。已对该医生进行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
14.刘翠兰,住院号1312580,医生书面解释:足损伤,骨折病人。病人长期有冠心病史,要求保护心脏,营养心肌治疗并拒绝进一步彩超检查。病历未及时体现,坚决改正。
妇产科科室解释:妇产科确实存在过错,电脑录入已完整、规范,新生儿检查费用应自付,胎盘病理检查需要确实存在病理性的,顺产的患者不能进行胎盘病理检查,新生儿耳声发射检查、苯丙氨酸测定为门诊自费检查项目,已责令科室主任及护士长限期对科室做出整顿,对存在不足的地方坚决改正,院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其检查,如有再犯,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科室及责任医生进行暂缓评先评优等处罚。
通过本次新农合办对我院督查,我院及时召开了全院科主任、护士长会议,通报督查结果,落实责任全面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管理,落实各项新农合相关制度及要求。做到必要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违规收费的出席。各科室要严格按照新农合管理规定开展诊疗活动。
今后,我院将继续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新农合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新农合住院病
人管理,有效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让群众满意,领导放心!
另附:儿科整改报告。
永春县医院
5.新农合门诊检查记录 篇五
为做好201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征收工作,为居民托起养老的希望,切实提高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时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五到位精心组织将新农保、新农合两项工作进行“捆绑”统筹安排,作为落实民生保障的头等大事。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收缴工作会议召开后,我镇迅速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副职为组长、各管理区书记、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农合收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新农合、新农保收缴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明确分工,确保全镇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政策宣传到位。针对我镇实际情况,召开全镇机关以及各村党支部大会,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全镇新农合、新农保收缴工作。要求各村利用广播、公开栏、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镇村干部上门上户进行宣传动员,尤其加强对贫困户、低保户等重点人员的入户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新农合、新农保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确保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重点把握到位。收缴工作开始前,各村开展认真排查,对贫困户、低保户、脱贫户、五保户、全家外出户进行登记造册,包村干部采取上门服务、电话沟通等方式,逐家逐户进行安排。针对贫困户、低保户、脱贫户等困难群体采取专人负责的办法,分组进行政策宣传、资金收缴,保障贫困户新农合、新农保参保率切实达到100%,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是监督机制到位。全镇上下实行逐级分包责任制,确保新农合、新农保收缴工作抓紧、抓严、抓实。同时严格收缴程序,认真核实参合村民家庭基本信息,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开具统一的收款依据。为严肃纪律,切实保障工作按时完成,镇政府组织专门人员每天下午5点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进度缓慢的村在全镇进行通报。
五是信息录入到位。信息数据采集上一定要准确无误,针对村内同名同姓以及身份证号相似得情况必须严格录入,做到零差错。对工作人员业务进行精细培训,力求质量,完善业务能力。
6.新农合汇报材料 篇六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区新农合参合人数×人,参合率×%,筹资标准由原来的×元增加到×元,2010年,×区新农合政策更加惠民利民。
一是取消原有的家庭账户,全面推行门诊统筹和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受益面扩大。
二是将住院统筹分段补偿比例上调5个百分点,住院补偿比由去年的×%增加到×%,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万元,目前已有×人达到补偿封顶线。
三是将新增加的特殊病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血管介入术后一年内的抗凝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和原有的尿毒症透析治疗大额门诊纳入住院补偿,补偿比为50%。
四是慢性病治疗扩大到村级医疗机构治疗,方便慢病患者,扩大受益面。
五是为使区外就医患者及时足额领到补偿款,2010年实行“一卡通”返还区外就医补偿款制度,将补偿款直接打入参合农民银行卡中,减少中间环节,方便群众就近领取补偿款。
六是区合管办成立稽查室,监察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治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工作行为,监督经办
机构补偿金的发放情况,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现重复参保问题,原因是新农合参保要求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合,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全区农村中小学生和乡镇企业职工纳入医保范围,大部分中小学生和乡镇企业职工进行了重复参保。
(二)转诊转院制度实施相对较难,原因有二,一是区内医疗机构技术水平和设备、设施能力建设相对较弱,吸纳患者能力不强;二是由于我区地域距离市区较近,部分参合患者可以很方便的到市里三级医院就医,给新农合转诊转院制度的实行带来了困难。
(三)门诊统筹制度的实施存在一定的难度,原因是门诊统筹刚刚实施,参合农民认识程度存在偏差,农民的期望利益与即得利益构成矛盾,导致门诊统筹基金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加之村级卫生室诊疗水平低下,难以满足当地参合农民日益增长的诊疗需求。
(四)2010年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呈明显过快增长趋势,而作为区级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对此难于监管,期望上级业务部门出台强有力的监管措施。
三、工作建议
一是上级部门应该出台有严格界限的参合政策,避免居民重复参保,原则上严格以户口性质进行划分。
二是贫困人口本来生活艰难,更负担不起沉重的医疗费
用,甚至有的连前期治疗款都拿不出,新农合的补偿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探讨出台更加惠民的医疗救助政策势在必行。
7.新农合工作 篇七
2013年在县委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和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监管下,我院以推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院领导亲自挂帅,积极投入到新农合工作中去,一年来农合的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从在一些不足之处。现将2013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管理,严肃报销制度。
为方便群众就诊报销,我院按照新型农村合疗经办中心的要求,加强合疗的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专职医护人员具体负责。在工作制度方面建立了完整的门诊日志登记,规范了开处方、医嘱和各种护理记录单。同时,对住院病人在要求报销合作医疗费用时严格把关,按照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户口薄》、村卫生所出具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规程进行医疗活动,经核实无误后,按标准对来我院就医出院参合农民,当日兑现补偿,截至目前,我院未出现一起不合理报销病例,从而杜绝了冒名顶替现象的发生,使参合农民明明白白住院消费,清清楚楚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有效地保证了参合资金的安全使用。
二、规范管理,加强培训
自村卫生室启动门诊报销后我院每月(3日)对全乡定点村卫生室进行一次培训,总结每个村卫生室当月工作,把新的合疗政策进行学习和讨论,使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对本院医务工作者我院则是不定期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新的政策培训,使每位工作人员对新型合作医疗政策皆知,从而达到宣传合疗政策,做到与病人一对一得宣传,使每位患者了解合疗政策。
三、取得成效 方便群众,搞好服务工作。我们始终把新农合服务作为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我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的同时,真正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为广大参合人员提供了便利条件。一年来经全院职工的积极努力以及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我院新农合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健康有序的运行。
经统计,全镇应参合人数——人,已参合人员——人,参保率达——%,同比增长——%。在报免工作中,今年共为参合人员实施各类补偿——人次,补偿金额——元,直接减免——元。其中:补偿住院——人次,补偿金额——元,门诊小额补偿——人次,金额——元,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并为下年新农合医疗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医院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这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我们力争在以后的工作中把不足之处改进,发扬长出,使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良性运转。
总之,随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继续推进,随着广大患者的日益需求,我们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按照医疗基本操作规程和规范进行医疗活动,为参合人员提供物有所值的服务,对内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直到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求生存”,确保让病人满意,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的感动党的关怀,力争把我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向一个新的立成碑!
岭北中心卫生院
8.新农合整改报告 篇八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于2014年7月23日对我单位参合农民注意及出院报销情况进行督察,发现我院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并已经违反了《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院存在问题如下:
一、未能按要在24小时内将住院通知单及时录入到新农合系统。
二、部分在院病人病历、病程书写不完整,不规范;病案首页填写不完整、清晰、准确,上级医生查房为签名、三、新农合有关政策的开展、部署以及科室控费的材料欠完整;
四、新农合相关政策管床医生未宣传、收费窗口新农合服务标识不完整、不规范。
五、知情同意书合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协议书填写不规范或未填写:
六、出院带药无医嘱、自备药品医嘱未注明。
针对以上的不足,我院将在以后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创新务实,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减轻参合群众的医疗负担,并作以下整改。
一、按要求在24小时内将住院通知单录入到新农合系统中。
二、对病历的书写规范化培训后书写完整。
三、一些新农合的材料追加完整。
四、对新农合的收费窗口规范化标示。管床医生规范化宣传。
五、知情同意书合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协议书填写规范。
9.新农合服务协议 篇九
服务协议书
甲方:新农合经办机构
乙方:医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进一步方便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即时补偿报销,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水平,防范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等弄虚作假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促进新农合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定,签订本协议。第一步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通报新农合各项管理规定。
2、甲方以多种有效方式告知参合农民乙方为本县(市、区)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乙方住院享受住院费用即时补偿结算服务、补偿标准、办理就医和费用补偿应携带的材料以及乙方对参合农民所能提供的优惠政策。
3、甲方向前来办理转诊的参合农民介绍乙方的医疗服务资源情况,引导和鼓励参合农民选择乙方就诊,但不得违背参合农民意愿强行指定就诊(或转诊)医疗机构。
4、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向乙方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反映;对乙方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做出限期整改要求,直至解除本协议。
5、安排专人与乙方共同完成参合病人住院登记和身份确认核实工作,即时受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审批核定工作。
6、甲方即时审核乙方寄送的参合农民补偿资料和相关报表,在15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垫付的参合农民补偿款。
7、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沟通,主动了解和听取乙方对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采纳乙方合理建议。
8、甲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吸收乙方为其会员或其它团体成员,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会费,管理费、质量保证金或要求赞助。
9、在补偿资金结算过程中,执行省市级卫生行政下达的核减乙方补偿资金意见。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由院领导负责的新农合管理机构,制定即时补偿结算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程序和制度,安排不少于2人的补偿结算专员(财务和医务人员),配备即时补偿结算工作所需的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完善医院HIS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系统与省新农合网络管理系统联接,在办理出院手续窗口附件设立有明显标识的新农合补偿报销窗口。对全院职工进行新农合基本政策的培训,掌握新农合的补偿结算程序、补偿标准等规定,主动向参合农民宣传。
2、设置新农合宣传栏与公示栏,宣传新农合管理规定,公布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设置举报投诉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及时调查处理参合农民反映的问题。
3、在参合农民入、住院期间,按照新农合管理相关规定,核对参合住院者新农合卡、身份证(户口本)、转诊证明等,对其参合身份进行确认与登记。
4、实行服务承诺、医疗收费、药品价格“三公开”,严格按照入出院标准,依照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医疗服务价格等,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执行病历、处方书写与管理规定,保证病历、处方书写的真实性、规范性,出院带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的规定。
5、严格执行《湖南省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及《湖南省新农合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将目录外用药比例控制在15%以内,凡需使用超出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药品,或拟选用自费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应履行向患者告知义务,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施行。
6、免费为参合农民提供补偿所需的住院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等相关材料。及时收集、整理和填写相关报账资料和报表。
7、按月将住院参合农民补偿材料直接寄送相关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向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报送本医院新农合运行报表等。
8、积极配合与支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核查、督查,提供各种原始医疗文书及相关资料。
9、要求甲方及时拨付医院垫付的新农合补偿款。
第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承担本院与卫生行政部门签订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2、县合管办会同市合管科对乙方参合病人病历抽查评审,发现乙方违反新农合规定而
发生的不合理费用,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处理意见,由甲方执行,不予支付违规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理费用主要包括:
(1)乙方违反《临床诊疗技术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手册》和《处方管理
办法》等,以大处方、滥用药、乱检查等形式,提供过度医疗服务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2)乙方违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以私立项目收费、分
解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形式,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而发生的医疗费用;
(3)乙方已经垫付的、不符合新农合补偿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
(4)乙方其他违规的医疗费用。
3、乙方未履行告知义务,使用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而发生的相关自付费用,参合农
民有权拒付。
4、甲方查实乙方虚报费用或乙方工作人员串通参合农民骗取新农合基金的,除追回基
金个,拒付当月费用,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并报告,建议或提请相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第四条争议处理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双方均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由负责审定乙方定点资格的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核实的情况和专家会审意见裁定。
第五条有效期限及其它
1、本协议有效期自2013年4月1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止(1年)。协议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调整的,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协议,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终止协议;协议执行期间,乙方的服务地点、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2、甲乙双方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协议,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前2个月
内,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换文形式进行补充,效力与本协议相同。
4、本协议一式三份,市卫生行政部门新农合管理机构、甲方、乙方各壹份。经甲、乙
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新农合经办机构(签章)
法人代表:(签名)
10.新农合自查报告 篇十
方城县城关卫生院自接到县纪委关于《方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班子会议、科主任会议和相关科室会议,贯彻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查领导小组,责成相关科室和相关人员从新农合政策执行、住院管理、医疗加价和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住院及手续管理
2011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城关卫生院住院5328人/次,其中住院参合4751人/次,业务收入1436万元,新农合补偿资金568万元,取得了群众的一致赞誉和社会好评。一年多来,院领导对新农合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了班子会议、科主任会议、门诊医师及住院医师会议。2012年3月份,我院制定了《方城县城关卫生院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的处理办法》和《关于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格控制药占比的有关规定》。通过自查,病人入院时医生对住院病人能认真查对身份证和新农合证,无冒名顶替现象,无编造病历,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现象。患者出院时严格审查,实行即时结报,严格落实患者或患者家属结算签字制度,无挂床、编造病例,无空增住院人数和住院天数现象。但在自
查过程中也发现有个别医生对新农合政策认识不清,理解模糊,对个别病人出现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都进行了诫勉谈话,及时得到了制止和纠正。
二、医疗加价和收费情况
院自查领导小组,结合县纪委纠风办今年上半年对我院工作的检查结果,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药品加价偏高;
2、一次性输液用品费用药品代替;
3、个别医技科室未按收费标准收费。
通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把有限的资源有效地投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中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价格的公示,努力提高新农合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落实国家的惠民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11.新农合总结 篇十一
2010年我镇新农合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关心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了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现将2010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运行基本情况
2010年,我镇参合农民25810人,参合覆盖率达90.92%,筹集新农合参合资金519200元。截至今年12月25日,全镇共报销住院费用197.74万元,报销住院费用1900人次;报销门诊费用30.32万元,门诊人次达3888人次;报销门诊统筹费用74.23万元,门诊统筹人次达26196人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方面。2010年我们突出了以下几点:一是监管医疗机构是否认真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是否按制度程序办事;二是监管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药品使用和费用补偿是否规范;三是严格监督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有不合理收费;四是监督各村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按要求向县卫生局药品招标商进药,对不按要求进药的一律不报销补偿资金;五是监督转诊审批,严格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的医药费用报销行为。
(二)认真对参合群众参合信息、票据、报销凭证进行管理,做到资料齐全,“人、卡、册”相符;认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管理,并定期向群众公布使用情况;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的审核、发放,做好人员档案和资料管理;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妥善处理好相关纠纷。
(三)认真对门诊统筹下账进行监督。由于今年是实行门诊统筹下账的第一年,加上许多乡村医生和村民对门诊统筹的概念没有很好的认识和理解,导致乡村医生在下门诊统筹账时出现了很多不规范的现象。在县卫生局召开了关于严肃门诊统筹下账的会议后,我工作站专门对乡村医生下账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走访,并对群众反映的违规下账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在我之前没有专人负责新农合工作,导致新农合工作方面出现许多遗留问题。首先是很多村民在新农合信息平台上的名字和户口簿上的不相符,导致村民在报账时不能顺利报账,必须先要修改名字;其次是有很多村民虽然交了参合费,但医疗本上没有盖章。
(二)医疗服务能力不强。由于多种原因,特别是我镇卫生基础薄弱,镇、村二级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技术实力,技术人员严重匮乏,基本服务项目不全等问题,导致大量参合患者和基金流向镇外医疗机构。镇外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三高一低”现象(即人均住院费用高、目录外用药比例高、检查费用高、补偿比例低),增加了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负担和合作医疗基金风险,直接影响了全镇的整体补偿水平。
(三)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虽然我镇的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镇政府和卫生局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村级医生年龄老化,计算机操作培训难度较大;少部分村不通宽带,无线上网增加了村卫生室经济负担等,不利于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公示不到位,村医不及时到合管办领取公示进行粘贴。乡村医生填写合医本不规范。
莲花镇新农合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