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伦理论文

2024-12-16

科技伦理论文(精选8篇)

1.科技伦理论文 篇一

西方哲学史论文

学院: 土木学院 班级: 08-3班 学号: 04号 姓名: 霍凯

关于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简

[论文摘要]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期。西方古代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肯定科学技术的价值,重视科学技术的功能;初步探讨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提出科技道德准则;重视科学家自身的道德修养。西方近代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强调科技道德并非起源于宗教道德;剖析科技与道德的关系,提出统一、对立、分离三种观点;提出求实精神、怀疑精神、创新精神、献身精神等科学精神;进一步校准科学道德准则。西方现代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探讨科学家应肩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规定科学技术领域的道德要求。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是:较早提出科技人员的道德问题;十分注重科学与宗教的关系;特别强调价值中立的科技伦理观。

[论文关键]西方科技伦理思想 简述 特点

一、西方科技伦理思想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可分为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期,其思想内容依次为:

(一)西方古代科技伦理思想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在古希腊罗马的神话传说中已初见端倪,诸神与英雄在同自然环境作斗争中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力量和品德,在一定程度上曲折地反映了原始社会末期人们的科技道德思想,包括善战胜恶、造福人类、追求真理等。它不仅对当时的自然哲学家、政治家,而且对后世的科学家、伦理学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西方科技伦理思想最古老的宝库。这一时期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1.肯定科学技术的价值,重视科学技术的功能。这是科技道德精神的重要表现。虽然古代科学技术不发达,但当时的科学家和哲学家已经开始认识到科学技术的重要价值。例如,毕达哥拉斯学派特别崇尚数学与医学,认为数学是“最聪明的事物”,医术是人“最有智慧”的表现,而知识则是“最有力量”的。

2.探讨了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赫拉克利特认为科学研究是为了按自然办事,听自然的话,即认识与服从“逻各斯”,以便过上理性的、道德的生活,达到认识幸福的目的。他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用智慧把握“逻各斯”,而不在于物质享受,如果只是狼吞虎咽地吃饱肚子,那么就把人降到了牲畜的水平。苏格拉底把具体的科学知识与道德关系上升到一般命题,提出“美德即知识”的命题,认为科学的真知与道德的真知都是知识,知识即善。在此命题中,他把求善与求真相统一,以真为善的基础和前提,使德行与知识相一致。苏格拉底客观地预示出人类道德与科学知识相互依存,彼此促进的总趋势,从而揭示出科学发展和道德进步二者互为条件的内在规律。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一切技术,一切研究以及一切实践和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所以人们说,万物都是向善的。”所以,数学、物理学等是高尚的科学。在他看来:“在科学的理智活动中,凡是思辨所及之处都有幸福,思辨力强,享有的幸福也就大,因为思辨本身就是荣耀。”

3.提出科技道德准则。西方学者较早认识到科学家必须注重一定的道德标准,其中柏拉图、德谟克利特、赫拉克利特等人则明确提出具体的道德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崇尚科学知识,轻薄名利钱财。这是古代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普遍品质,包括一些贵族富人都很重视科学知识。最有代表性的是赫拉克利特,他出身王族,是王位的继承人,但他为了探求科学真理把王位让给了自己的弟弟,独自一人隐居山林专心进行科学研究。(2)重视自然和观察实验。古代科学家主张向大自然学习,他们认真观察天体和生物,通过对动物的解剖来进行科学研究。(3)提倡为国家服务。这是古代进步政治家和科学家的共识。国家的利益高于个人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是个人应尽的道德义务。正因如此,当罗马帝国的军队侵犯阿基米德的家乡时,年逾古稀的阿基米德挺身而出,用自己发明的抛石机、弩炮等先进武器对付敌人。(4)提倡谦虚谨慎,自我批评。科学家们较早提出“不能自以为是”、“自满是进步的退步”等观点,认为有了成绩不应自满,更不应到处炫耀。(5)实行科学保密。当时的科学家注重对科研成果的保密。例如,毕达哥拉斯对其学派的成员有着极严格的规定,不准将科学成果私自外泄。他们只把自己的哲学秘密口头告诉给亲友,而不行诸于文字。

4.重视科学家自身的道德修养。科学家们追求灵魂与肉体、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他们认为道德修养的目标是通过沉思默想、祛除灵魂中的“污秽”,通过过简单的生活,使身心达到健康,做“最优秀的人”。例如,德谟克利特提出的修养目标是成为“贤智的人”,其中“贤”指的是道德,“智”指的是智慧、知识。亚里士多德也提出,从事科技活动的人是有智慧的、高尚的、幸福的人。理想人格中包含智慧因素,换言之,是把“智”作为道德人格的重要方面。

(二)西方近代科技伦理思想

与16世纪上半叶至19世纪末近代西方自然科学的产生、发展和成熟相适应,近代西方的科技伦理思想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趋于成熟,显示出其对科技进步的巨大促进作用,如牛顿、卢梭、休谟、培根、波义耳、笛卡儿等人的科技伦理思想。其中又以培根的科技伦理思想最具代表性,可以说培根是科技决定论的先驱。这一时期的科技伦理思想主要可归纳为:

1.强调科技道德并非起源于宗教道德。随着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从哥白尼向宗教神学提出挑战,到后来牛顿通过他所创的“神的第一次推动”恢复了哥白尼与伽利略所动摇过的“神定方案之可信”,都导致了长期以来科技伦理与宗教伦理的一致关系发生翻天覆地的转变。达尔文等进化论者不仅证明了人不是由上帝创造的,而是由高等动物进化而来的,进而还创立了进化伦理学来说明道德的起源与发展。这驳斥了基督教道德的欺骗与伪善,使伦理和宗教完全分离。宗教所讲的道德是以神为主的,而人类的伦理道德则是以人为本的。此时的学者也认为宗教神学使人脱离自然,阻碍人类认识的发展。培根就明确反对宗教迷信,反对宗教崇神贬人,虽然他对基督教表现出相当的虔诚,但实际上他却是无神论者。

2.剖析科技与道德的关系,提出统一、对立、分离三种观点。对科技和道德关系的剖析,存在分别以培根、卢梭、休谟为代表的三种完全不同的观点:(1)科技与道德相统一。培根提出“科学就是力量,力量就是科学”的口号,认为科学有道德的价值,科学进步会给人类带来利益;同时道德也有科学价值,品德高的研究者容易获得科学真理。(2)科技与道德相对立。这种观点认为科技与道德是互不相容、彼此排斥的。如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中提到,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完善,人们的灵魂腐化了,美德消失了。(3)科技与道德互相分离。这种观点认为关于感情领域的道德同关于事实知识的科学没有关系。休谟认为科学与道德是中立的,作为反映事实领域的科学技术与作为价值领域的道德是分离的,不能从“是”推出“应该”。19世纪上半叶的空想家对这一时期科技与道德的关系也作了深入思考。他们一方面无情地揭露社会中科技与道德的尖锐对立,另一方面却不认为这是由科技进步造成的。

3.提出求实精神、怀疑精神、创新精神、献身精神等科学精神。科学精神指的是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的道德精神,它的出现有力地推动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科学家的研究发明。这些科学精神直到现代还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包括:(1)求实精神。科学家在重视自然现象、重视观察实验的同时,也注重实事求是。他们常常与发明家、工厂主一起研究生产与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从而拿到第一手资料,以便更客观地进行科学研究。(2)怀疑精神。“怀疑一切”是当时科学研究的出发点,对任何人的话都不要信以为真,对任何看到的事物都不要盲目相信,一定要追根究底,找出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近代自然科学就是伴随着这种怀疑、批判精神的增长而萌生、发展的。(3)创新精神。科学家在科研过程中形成了强烈的好奇心、进取心以及取得成果的光荣感、幸福感,从而增强了这一时期科学家、发明家的创造力和创新力。(4)献身精神。以布鲁诺、哥白尼为代表的科学家不畏教会的迫害,不畏艰难险阻,不求名利享受,专心致力于各种科学实验与理论研究,以生命的代价来换取真理,成为人类的骄傲。

4.进一步校准科学道德准则。科学道德准则贯穿于整个科学研究和技术发明过程中,成为调节科学家之间、科学家与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或行为准则。这一时期,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按照自己或所属团体所制定的科学道德准则行事。例如,爱迪生奉行为人类发展而刻苦钻研、奋力拼搏等科学道德准则;达尔文提出在科学研究中要遵循追求真理、献身科学、不重名利、忠于事实、谦虚谨慎等道德准则。(三)西方现代科技伦理思想

从19世纪末到当代,西方科学技术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科技革命时代.而科技伦理思想也进入了蓬勃发展与全面繁荣时期。这一时期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是:

1.探讨科学家应肩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由于科学技术的社会功能大大增强,技术的双重效应日益突出,在两次世界大战中表现出来的军事武器的巨大杀伤力,特别是核武器已积聚到有可能多次摧毁地球与整个人类,使得科技专家面临着重大的道德责任与义务选择问题。部分科学家认为,他们虽然肩负道义责任,但对新技术被应用于社会生活所产生的负效应却又无法控制、无可奈何。但大多数科学家认为,他们不仅在科学研究中负有道德责任,而且还有义务通过参加社会活动,使科学造福于社会,而不是祸害于社会。另外还有一部分科学家认为科学研究不存在道德和责任,这是西方的价值中立观,这种观点在西方少数极端科学家中屹立不倒。

2.规定科学技术领域的道德要求。在当代,科学技术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人类的未来。为了保证科技研究活动的正常进行,更好地为国家、民族和人类的利益服务,不少国家的科学团体与科研机构向科学家们提出了道德要求,并以法律方式对其进行具体规定。例如,早在1948年,世界科学工作者联合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规定了科学家个人或集团对于科学、社会、世界应负的责任,其中关于科学责任的有4条:(1)维护科学研究的健全性,抵制对科学知识的压制和歪曲;(2)全部公开发表科学上的成果;(3)跨越种族乃至民族的障碍,与其他科学家协力合作;(4)适当考虑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平衡,以确保科学的发展。1949年,国际科学协会联合理事会第五次大会通过的《科学家宪章》,对科学家的责任与义务也作了9条规定,如科学家“要保持诚实、高尚、合作的精神”,“受雇时需了解工作的目的,弄清有关道义的意义”,“防止对科学的错误利用”,“强调与发展科学技术所具有的人性价值”,虽然“有权公开发表自己所从事研究的成果”,但“出于社会的或伦理的正当理由而必须加以限制者除外”,等等。这些规定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真执行。

此外,现代西方科学家、哲学家、思想家都十分重视科技道德的研究,提出许多宝贵思想:一是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美国著名哲学家杜威将科技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升到哲学中心问题的高度,并主张通过理性、实验与科学知识的实际运用将两者统一起来;罗素在科技与道德关系问题上的观点虽然比较复杂,但总的来说他肯定科技的道德功能,认为不懂得科学是野蛮的道德准则存在的根源,科学有助于克服社会上的不良行为,科学的发展将会使人们的道德更加美好。杜威与罗素的观点将这个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二是在科学研究的动机与目的问题上,提出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如英国著名的物理学家、科学学的奠基人贝尔纳说:“我们不希望人们决定当科学家仅仅是由于科学工作收入丰厚,或者„„由于科学家能摆脱商业工作的许多令人不快的限制。”‘为人类服务”、“为社会无私奉献”应该是科学研究的目的与动机。“科学发现,不论是思维性还是实用性的,都应该由一切能利用它的人加以支配,而不应作为私人或国家的机密秘而不宣。”三是在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问题上的卓越见解。如爱因斯坦认为,科学对人类从根本上说是善的,而技术应用到实际时则有双重效应,由此产生了科学家的道德责任和人生价值观。

二、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特点

西方科技伦理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可以将其特点归纳如下:

(一)较早提出科技人员的道德问题

西方科技伦理界较早鲜明地提出科技人员的道德标准问题。毕达哥拉斯最早意识到并提出科技人员的道德问题,他制定了许多科技从业者所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后来有位叫希波克拉底的医生也制订了相对系统的科技人员行业规范体系。值得一提的是,在当时科学技术还不是特别发达的情况下,西方人就已经注意到科技人员的道德问题,这是具有远见的。在知识的价值取向上,涉及科学的道德价值问题,但在科学发现的情况下,多数科学家都是不考虑自身利益的。科学在没有成为一种职业之前,只是有闲阶级的业余爱好。科学家完全是出于一种好奇心和兴趣去研究大自然,他们不受功利因素的影响,如波义耳、达尔文、孟德尔、伽利略等人,从而让科学“超凡脱俗”,使自身成为一个象牙塔。应该说这种行为与西方较早就形成科技人员的道德思想有关。

(二)十分注重科学与宗教的关系

在多数西方科学家看来,科学和宗教并不存在冲突。科学和宗教各有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目的,并有不同的语言。科学是关于自然现象有条理的知识,是寻求人们感觉经验之间规律性关系的思想。科学解决的是实际问题,它力图用系统的思维把世界中可感知的现象尽可能地联系起来。宗教的本质特征在于对神的信仰。当人类感到对自然界异己力量不能掌控并因而无法依赖时,便会转向对超自然的宗教世界的信仰和依赖。西方科学家普遍具有强烈的宗教信仰趋向,这种趋向就是肯定上帝的存在,信仰上帝。这种趋向决定了西方科学家视野中科学与宗教的关系,他们认为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人们把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等同起来,甚至连达尔文也认为宣传进化论同信仰上帝完全没有冲突。爱因斯坦认为,“在我们这个唯物论的时代,只有严肃的科学工作者才是深信宗教的人”“你很难在造诣较深的科学家中找到一个没有自己的宗教感情的人”。西方科学家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领悟到了一个神圣的奥秘,就是需要有同上帝一脉相通的感觉,这就构成西方科学家宗教信仰趋向的根本基础。科学和宗教存在着牢固的相互关系和依存性,“科学没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像瞎子”。西方科学家视野中的科学与宗教是并行不悖、和谐一致的。他们一方面探求世界的客观规律,另一方面又似乎总想寻找和确证那种至高无上的、伟大睿智的秩序创造者,体现了他们对终极世界不懈的追求。西方科学家对宗教的这种特殊感情,源于宗教中的神圣形象对他们的吸引。这种神圣形象成为他们力量的源泉、智能的根据、情感的标准、价值的尺度。

(三)特别强调价值中立的科技伦理观

特别强调价值中立的科技伦理观是西方科技伦理思想中最主要的特点。一些西方哲学家认为,在价值领域是没有真伪可言的,因为在这里“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自然哲学所探讨的全是‘是什么’的问题,而道德哲学所探讨的是‘应该怎样’的问题”。以孔德、斯宾塞等为代表的实证主义思想家们认为,一切科学的任务都是为了描述和发现事物之间重复出现的现象,经过归纳和提炼,最后形成一般性的结论。科学家的任务只是陈述或描述客观事实,寻求客观规律,为了保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就必须不掺杂研究者的任何好恶,对被研究的对象和所获得的结果的本质只能作“事实判断”,而不能作任何“价值判断”,只说“是”,而不说“应该”。专门研究“善恶”、“正义”等道德价值观念的伦理学也应与价值无关,“伦理学只给人以知识而不给人以任何别的东西,它的目标只是真理,就是说,任何科学,就其为科学而言,都是纯理论的”“对于一个伦理学家来说,最大的危险就是从伦理学家变成道德家。从研究者变成说教者”。

继韦伯和逻辑实证主义者之后,西方有些学者,尤其是技术统治论者,更是把科学与价值完全对立起来,以科学性反对价值性,以科学的中立性来否定价值因素。丹尼尔·贝尔认为,科学不应包含价值因素,不应有价值的参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独特的体制,科学没有意识形态,因为它没有一套必要的正式信仰。科学是独立的、自由的,“如果提出独立和自由的绝对要求,那么,它就强调科学成果的无党派性”。而意识形态是与科学相对立的政治偏见,是一种类似宗教的信仰,是被歪曲的虚假意识。不同时期和不同类型的科学价值中立说虽然有所不同,其中有认识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原因,但都以主体与客体、存在与意义、事实与价值、“实然”与“应然”的划分为理论基础,主张科学价值中立或价值自由、价值无涉,比较彻底地解决了科学与价值的区分问题。其基本观点是一致的:科学知识与价值观念是完全对立的两极,二者互不相关——科学是关乎事实的,价值是关乎目的的;科学是客观的,价值是主观的。

2.科技伦理论文 篇二

一、生态伦理实现的优化机制设计原理和框架

在当前的人类生活和自然环境现实状态下, 分析生态伦理问题, 我们可以把握的四大要素就是:人, 自然, 科技, 伦理。在这里, 人是所有活动的主体, 如果要改变人与自然的不协调的局面, 主要的作用点应该落在人的因素上。而通过人与自然、科技和伦理之间的相互作用, 从而实现在现代科技条件下伦理的优化机制设计。如果说把现代科技实体比作一部高速运转的机器的话, 那么伦理问题恰好就是这部机器的制动系统。制动系统的目的不是为了阻止机器的运作, 而是为了防止机器超高速运作以至于伤害了机器本身。而制动系统也应该是机器的一部分, 是为整个机器服务的。伦理的作用就是体现在控制和调节方面的。那么我们来看看这样的机器和控制系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科技机器在为人类采掘丰富的物质资料上的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它可以不停的转动, 无休止的为人类任劳任怨。然而, 机器毕竟是机器, 在目前的发展水平下, 机器没有自主思维, 它无法分辨出什么是可以进行到底的, 什么必须适可而止。于是在机器为人们所使用的过程中, 它严重的破坏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机器似乎有逃离人类控制的欲望。人类为了让机器不再过度破坏自然以至于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 必须加强控制和调节, 这种控制不仅仅是控制机器, 更重要的是如何在调节人类开动机器获取资源的欲望与自然界和谐共存的关系上做好整体把握。那么如何来设计这个控制机制呢?对于人来说, 需要有动力和引导体系。对于自然来说, 有保护和防御体系。也就是说在人与自然之间, 使用伦理控制来优化系统, 使之合理运行。

二、生态伦理实现的优化机制设计方案

任何具体方案的设计必须具有层次性, 而这里的优化机制设计试图在两种相关体系的共同作用下从两个方面来实现, 第一, 从我们使用个体、组织和国家三个层面来做出规制。也即从社会的因素来做出生态伦理问题的制度设计。第二, 从伦理因素、文化因素与科技因素的相互关系的作用中来实现。

从个体、组织和国家三个层面来对生态伦理问题的制度设计做出规划与方案:从个体层面来说, 作用于人的因素的引导体系。

首先, 是针对高新科学技术的主要实施者, 比如研究克隆技术的科学家, 研究核技术的科学家, 研究基因技术的科学家等。我们说科学的目的和价值在于造福人类, 如果失去了这个核心, 科学的存在就是负功能的, 就是反人类的, 那么它就会成为人类的敌人, 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那么对于科学家的控制和引导机制也就是以科学的目的和价值为参照标准的机制。

其次, 对于社会大众的个体而言, 学习和提升科学素质, 提升对于科学的认识, 提升伦理和道德素质, 是科学活动得到合理规范的重要领域。一个合理健全的制度体系理论上应该是全民参与的体系。必须具有合理的自下而上的举报机制。也就是说一旦有科学活动损害了人的利益, 这里的人是集合的概念, 那么必须有个体提出然后形成一个反馈的渠道, 形成反对的力量。

从组织的层面来说, 在这个主题中我们不得不关注的典型的组织形式是政府、企业、科研团体和其他的民间组织, 其中民间组织主要是维权和自发性的非盈利组织。

第一, 对于政府来说, 他是这个主题里最大的庄家。政府的作用体现在科学与伦理制约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平衡科学与伦理的关系。如果想弄明白政府在其中的作用的话, 只需要这样一个假设, 就是政府对于科学的事件不再过问, 也就是说政府的力量不再涉足这一领域, 那么后果可想而知。如果那样的话, 科学活动可以进行也可以不进行。悲观的看法是, 科学活动或者会中断, 或者研制的全是“杀人的武器”。政府在这里的作用就好像是大脑对于人身体的作用一样。政府需要很多有能力的人来做出全盘的计划, 为科学与伦理之间的平衡做出依据。那么这里必须提到国外的做法, 就是科技领域的伦理委员会制度。伦理委员会可以说是有关科技和伦理问题里的专家系统, 他在我国应该是政府组织的一部分, 而且应该成为很重要的一部分, 就像检察院系统一样。具体的做法就是在中央机关设置伦理审察委员会, 这是一级组织。然后在科研组织系统分级设立各级伦理审查委员会, 作为独立的审查部分, 专门针对具体的伦理问题做出政策审查和指导。伦理委员会需要有科学家、技术工作者、法律专家、伦理学家、以及社会观察者参与, 也就是说伦理委员会必须是一个多学科、多方面的专家智囊团, 这样可以使制定的政策更加全面。

第二, 企业、科研团体和其他的民间组织在应对生态伦理问题与科技的关系时是主要的社会力量, 也就是说他们既是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又是生态保护的主要力量, 生态伦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组织的态度和行为方式。企业是社会产品主要的生产者, 在生产的时候, 如果不注意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话, 那么生态环境就会遭到威胁。目前企业的生产应该在环境保护与经济效应之间达到平衡, 问题是如何达到合理的平衡呢?这就需要技术专家与伦理工作者在技术水平和伦理规范之间的边界问题上做出解说。对于科研团体来说, 科研工作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科学和技术活动。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 伦理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科研工作不能仅仅只是从科学成果上来做评判。民间组织尤其是以生态问题为主旨的环境保护、动物保护、森林保护的组织, 这些非政府组织在具体的工作中作用是非常大的。

从伦理因素、文化因素与科技因素的相互关系中来看生态伦理问题, 同样需要作出具体的方案设计。首先我们来看看伦理因素、文化因素与科技因素三者之间的内部逻辑关系。科技因素既是问题的起源又是整个问题的动因所在。科技的进步带来了伦理问题, 科技的因素包括技术、科技产品、科技活动、科技成果等。具体到生态问题, 主要包括科技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污染, 木材、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大气环境的改变, 海洋环境的改变等。文化因素主要包括文化底蕴, 教育背景、风俗习惯, 科技素质等。伦理因素主要包括伦理道德、伦理问题、伦理制度、伦理条约等。再来看看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科技与伦理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如何没有科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没有伦理研究的必要。而文化可以说是科技与伦理问题的研究大环境。文化的区域性为科技和伦理造成了整体上的差别。

参考文献

[1]段伟文, 科技伦理:从理论框架到实践建构[J].天津社会科学, 2008年第4期.

3.科技期刊编辑的责任伦理研究 篇三

[关键词] 科技期刊 编辑责任 责任伦理

[中图分类号] G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5) 03-0038-04

Study on the Ethics of Responsibility of Sci-tech Periodical Editors

He Wenyi Cao Yu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Abstract] Sci-tech periodical provides an important platform which can share and spread scientific knowledge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t’s also the source of knowledge that is required in the modern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social construction. Sci-tech periodical editors can achieve the function and value as the body of the behavior and responsibility.Therefore, to fulfill the ethics of responsibility is a crucial ethical connotation to sci-tech periodical editors .They have a responsibility to readers and society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responsibility ethics principles.

[Key words] Sci-tech periodical Responsibility of sci-tech periodical editors Ethics of responsibility

在编辑学研究领域,学者们普遍认为期刊编辑活动的主要职责是选择和优化,认为这是编辑活动的基本工作。然而,科技期刊作为科技事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传播与共享平台,承担着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与科学研究自由共享的重要责任,科技期刊编辑在此环节中扮演着责任的承担主体。因此,一个优秀的科技期刊编辑不仅肩负着将择优后的科技成果高度精炼地呈现给读者的责任,更肩负着读者、科研诚信、社会等层面的责任。这个责任承担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推动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是倡导学术自律、遏制学术腐败。从一定程度上说,承担责任是科技期刊编辑的重要原则和方法,也是科技期刊编辑工作的主要伦理内涵。

1 责任伦理的本质

责任伦理虽然是伦理原则,但在传统伦理学的体系框架中,却并不是被关注的重要原则或理论核心,也就是说,责任伦理在传统伦理哲学体系中并不是重要的概念。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世俗社会的扩张,责任——这个曾经在传统伦理学体系中被边缘化的原则却越来越成为被重点关注的伦理内涵,尤其在现代科技社会中,责任已经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和重要伦理原则。责任伦理在现代科技社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或是说,现代科技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责任伦理的发展,一些学者开始关注责任伦理并将其作为重要的伦理理论进行探讨。1919年,“责任伦理”概念在一场题为“以政治为业”的演讲中被首次提及;1979年,《责任原理》一书深刻阐述了责任伦理的内涵;2001年,第一届全球公民大会通过《人类责任宪章》;2014年,中国召开“责任关怀大会”[1-2]。责任伦理在东西方社会历经百年发展,成为应用伦理学的核心范畴。

责任伦理是伴随世俗社会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以及现代化职业的发展而快速成长起来的伦理理论和原则,是现代世俗社会中最重要、最广泛、最深入的伦理原则,正如德国著名责任伦理学家汉斯·尤纳斯(Hans Jonas)所言:“当代伦理学的核心问题就是责任问题。”[3]责任伦理的本质“是揖别蒙昧、告别崇高,人类来到世俗化社会的伦理”[4]。因此,“世俗化的社会,人们的精神生活从天上回到人间,也就是说,世俗化社会是人们主宰自己命运的社会。世俗社会人们的伦理动力不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神,不是追求来生来世的宗教,也不是实现人类宏大理想的信仰”[5]。事实上,世俗社会责任伦理的推动力,一方面源于科学技术的发展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的方方面面的改变,另一方面是因为现代世俗社会已经告别传统宗教的信仰体系,充分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交往,这就需要新型的伦理原则和内涵来界定这些新型人际关系。

2 作为责任主体的科技期刊编辑的责任伦理内涵

责任伦理主体是责任伦理的核心,这是“因为责任伦理主体是责任的承担者,也是责任的实现者,责任伦理主体的道德素质和责任能力,直接关系责任实现的程度和责任履行的水平”[6]。角色是责任伦理中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也是责任伦理中最基本、最简单、最抽象的概念。角色伴随责任,责任依附于角色,角色如果被解除,责任随之也被解除。个体责任的大小与其所扮演的角色的多少以及角色的重要程度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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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期刊编辑活动中,科技期刊编辑是角色,因此,科技期刊编辑这个角色必须履行和承担科技期刊的责任。科技期刊编辑角色被赋予的责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读者负责,二是对社会负责,三是对维护科技期刊编辑工作的健康发展负责。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一些社会不良行为因为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健全开始出现,并影响到社会的其他领域和层面,学术科研领域也不能幸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捏造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开始出现。科技期刊编辑要肩负对读者、社会以及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审稿程序,拒绝造假科技成果的发表。同时,编辑在选择稿件时应摒弃个人利益和偏好,秉承以人为本的责任伦理原则,以服务好读者为价值追求。此外,每个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本领域事业的推动者和实践者,做好编辑领域的工作并为此领域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也是科技期刊编辑工作者的职责。

“社会责任是科技期刊作为社会发展中的事物而被赋予的责任,科技期刊的社会责任在于,科技期刊是科技文献信息传播中公认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传播媒介”[7],现代科学研究和经济建设需要的绝大部分信息都来自科技期刊[8]。科技期刊社会责任重大,“担负着促进科学发展的重大责任,而科技期刊编辑是科技期刊履行这种社会职责的活动主体。因此,只有充分认识主体工作的社会责任和意义,才能发挥这个角色的功能”[9]。

3 科技期刊编辑责任失范现象

科技期刊属于精神产品的范畴。作为期刊生产的中介人,科技期刊编辑承担着选题策划、组织稿源、编校文字、发行期刊等诸多工作,既是期刊产品的加工者,更是期刊质量的“守门员”“质检员”[10]。一名优秀的科技期刊编辑,除了要政治立场坚定、忠于社会主义编辑事业,还要有积极的办刊理念、勇于奉献的服务精神。但是,受外部不良因素干扰,科技期刊编辑活动中滋生了一些不良问题,出现了编辑责任失范现象,影响了科技期刊的健康发展。

3.1 容忍学术不正之风,未能把好学术质量关

学术界的不正之风,主要表现为学术成果弄虚作假,或者粗制滥造。如果说弄虚作假的责任主要在于作者,那么,粗制滥造的主要责任应该由期刊编辑承担。例如,韩国首尔大学教授黄禹锡曾于2004年2月在《科学》(Science)上发表造假论文,《自然》(Nature)随后指出其存在伦理问题。但在2005年,两家杂志又先后发表黄禹锡的其他造假论文。事后,尽管黄禹锡得到了相应的惩罚,但该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对两家刊物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无独有偶,随后十年中又先后爆发了英国“葛兰素史臧敬五造假事件”、日本“森口尚史造假事件”、“小保方晴子造假事件”、中国“李连生造假事件”等学术造假事件,《自然医学》(Nature Medicine)和《自然》等顶尖科技期刊也出现过发表造假论文等问题。事件表明,科技期刊编辑虽然无法确保所发表的全部论文都符合科学性、创新性原则,但应该在审核、把握论文的真实性、可靠性方面承担责任。科技期刊编辑应严把期刊学术质量关,不应该在学术造假过程中推波助澜,但在实践中,少数科技期刊编辑无法做到严格要求自己,有的见私忘公、见利忘义,甚至放弃操守,接受吃喝、请送,不是按论文的学术质量决定取舍,而是凭人情关系决定录用与否,在选稿过程中掺杂了个人的好恶偏见,既影响了科技期刊的社会声誉,也影响了期刊的学术质量[11]。

3.2 工作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

编辑工作是一项服务工作,需要期刊编辑怀着高度的责任心,耐心细致、兢兢业业地工作[12]。然而在实践中,科技期刊编辑队伍中确实存在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较差的编辑,影响了科技期刊编辑队伍的整体形象。例如,有的编辑消极对待本职工作,不愿花心思、动脑筋把工作做好,认为校对文稿是在为别人做“嫁衣”,因而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工作应付了事,甚至假公济私。有的冷漠对待作者,尤其是初次投稿的青年作者。“来了稿件先看看作者身份,包括工作单位、学历、职称等”,如果身份不够,就不认真审稿,甚至随意搁置。还有的高高在上,把读者视为受益者和被动接受者,强调“我编什么,你就看什么”,忽视读者的信息需求,割裂、疏远期刊与读者之间的关系。

3.3 缺乏专业知识,自我约束不严

优秀的期刊编辑,应该既具有较强的编辑才能,又具有丰硕的专业知识[13]。我国科技期刊编辑队伍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相关专业的专家转岗成为编辑,他们专业知识丰富,但编辑知识有所欠缺;另一类是编辑专业出身,他们有较强的编辑技能,但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因此,要成为一名理想的科技期刊编辑,必须不断学习进取、虚心求教。但事实却是,有的编辑在工作中漫不经心,既看不出、提不出问题,也解决不了问题,更不懂科研业务;有的忽视选题策划,不主动组稿和约稿,而是坐等作者登门;有的无所规划,总感觉自己很忙,表现出较强的自我满足感;有的不把编辑工作视为一项事业,论文质量“把关”不严,“编辑加工”草率,造成论文内在质量差[14];有的滥用“文责自负”之名,要求作者承担本应由编辑承担的部分任务,求得自身的轻松自在。

4 科技期刊编辑责任伦理的构建

科技期刊编辑是科技成果传播与分享的创新主体,其道德水准在一定层面上影响着科技期刊的质量。综观当前对科技期刊编辑失范现象的讨论,学术造假主要关注的是造假者,而对编辑的责任问题关注甚少,这是不对称的惩罚体制。因此,强调科技期刊编辑的责任伦理,通过加强道德建设,培养编辑的内在道德情感以达到编辑的道德自律,并在加强道德自律的基础上辅以制度和标准的建设,从内、外双重层面入手建构科技期刊编辑的责任伦理,不仅必要,而且必须。

4.1 加强期刊编辑职业道德建设

编辑职业道德是科技期刊编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及道德品质,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在编辑职业活动中的具体表现[15]。科技期刊编辑职业道德建设的终极目标,是将日常道德情操内化为期刊编辑的职业道德,使之成为规范编辑工作的自觉行为。一个职业道德高尚的编辑,才能在编辑过程中真正懂得尊重作者、帮助作者,才能在编辑过程中真正关注读者、服务读者,才能在期刊编辑过程中践行职业道德情操,体现人文关怀。具体来讲,科技期刊编辑的职业道德建设就是要践行“真、善、美”:真,要求编辑认真对待作者来稿,严把期刊论文“质量关”;善,要求编辑善待作者稿件,善待读者意见,在工作过程中坚持“与人为善”;美,强调编辑要以良好职业道德公平对待所有来稿,不发人情稿、关系稿、有偿稿,尊重稿件取舍的学术判断标准。总之,只有努力追求、积极践行“真、善、美”,才能不断提高期刊编辑的道德水准,有效规避负面道德问题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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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培育期刊编辑主体意识和责任感

科技期刊编辑是促进学术交流、强化科技成果推广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推动社会科技整体水平提升过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在目前的办刊模式下,科技期刊编辑从事的是一项具有高度潜隐性的服务工作,创造的巨大精神财富无法用独立的物质形态加以度量,而是融合在作者的学术作品之中,成为作者劳动的延伸和继续。毫无疑问,从策划选题、组织稿源,到选稿、审稿、校稿、出版的整个期刊制作过程,都凝结着期刊编辑的智慧和体力[16]。但是,由于科技期刊论文的著作权、署名权属于作者,期刊编辑的劳动容易被埋没,其主动意识和责任感也就得不到充分调动。因此,有必要根据期刊市场的变化形势,加强对科技期刊编辑的教育引导,强化主体意识,培养责任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到编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在价值,并以高度的责任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严把稿件“质量关”,努力办出期刊特色,推动科技期刊学术质量的持续攀升。

4.3 完善与国际出版业学术伦理标准接轨的编辑程序

鼓励并促进科技期刊积极参与国际出版业学术伦理标准建设,完善编辑程序,是提高国内科技期刊编辑水平和编辑质量的重要途径之一。如国际出版业学术伦理委员会(简称COPE)在作者署名权、利益冲突、同行评议、期刊的角色和责任、编辑的独立性、出版伦理等方面有严格的执行程序和完善的制度,尤其在出版伦理的内容和行为不端的常见情况与处理流程上有非常丰富的国际经验。这些原则和标准完全符合责任伦理的内涵和原则要求,符合责任伦理原则中的共生共存原则,对作者、主编、编辑委员会成员、读者及所有出版者都有所裨益。我国科技期刊编辑可以借鉴和参考这些学术伦理标准并在编辑过程中加以贯彻,以保证论文发表的准确、透明和无偏倚,使作者和读者受益。

4.4 健全编辑管理政策,优化编辑评价机制

在市场化条件下,科技期刊编辑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对自身地位和作用有更深刻的认识,也有更高的价值追求。因此,各相关单位应重新审视现有的政策和制度,改变将期刊编辑视为“科研附属”的片面观点,重新定位期刊编辑的角色,充分认识编辑在科技信息传播中的独特作用。科技期刊编辑是科技成果的创造者和传承者,肩负着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技信息、推广科研成果等诸多职责,是社会科研体系中的一支中坚力量。只有正确定位科技期刊编辑的地位和角色,才能制定更有利于实现科技期刊编辑价值的管理政策,为编辑的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在健全编辑管理政策的同时,要优化编辑评价机制。专业知识和编辑技能是科技期刊编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理应成为重要评价标准。但是,对科技期刊编辑的全面评价,不能局限于专业知识和编辑技能,道德素质也应成为基本的评价标准之一。对科技期刊编辑道德素质的评价,主要包括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等多个方面。对科技期刊编辑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是规避负面道德问题影响、正确引导期刊编辑行为的有效措施和必然要求。

5 结 语

责任伦理是科技期刊编辑的主要伦理内涵。科技期刊编辑履行和承担责任伦理不仅是完成角色赋予的基本职责,更是为了实现刊物的宗旨和目标。责任伦理对编辑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编辑需要坚持责任伦理,以创造性思维、开拓精神、辛勤的工作及极大的精力,去发掘科技潜力大、影响广泛的创新型科技成果,为科学技术的传播和发展尽职尽责。

注 释

[1][4]方国根.“责任”视域下的伦理学研究:读程东峰著《责任伦理导论》[J].伦理学研究,2010(6):133-135

[2][5]程东峰.责任:世俗社会的伦理[J].中国工人,2011(3):48-50

[3]甘绍平.伦理智慧[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69

[6]程东峰.责任伦理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61

[7]魏强.从编辑学的基本原理谈科技期刊编辑的社会责任[J].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8):152-154

[8][9]孙晓玲.科技期刊编辑社会责任的价值本源[J].编辑之友,2009(5):40-42

[10]梁涛,彭宁,曾令维.责任编辑的责任[J].中国出版,2004(4):54-55

[11]王子斌,张立元,刘明寿.科技期刊责任编辑处理稿件欠妥行为探析[J].编辑学报,2009(1):81-83

[12]珞珈.编辑的眼光[J].出版科学,2014,22(4):1

[13]未翠霞.从科技编辑责任的角度谈如何做好编辑[J].出版广角,2014(18):78-79

[14]王健.学术期刊编辑在治理学术不端行为中的责任[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9(4):149-150

[15]吴晓淳.新形势下科技期刊编辑的社会责任[J].出版科学,2012,20(1):38-41

[16]王子斌.科技期刊编辑负面思想之探析[J].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6):102-105

(收稿日期:2015-02-16)

4.从科技进步看伦理的管理价值 篇四

从科技进步看伦理的管理价值

现代科技的迅速发展对传统的伦理道德观提出了挑战,管理与伦理相互结合的态势已日益突显从科技进步的.角度来揭示伦理所具有的管理价值以及如何实现伦理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也具有实践意义.

作 者:杨汉民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刊 名: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NANNING JUNIOR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2003 20(2) 分类号:B82-057 关键词:科技进步   伦理   管理   价值  

5.科技伦理论文 篇五

传统伦理观念在现代科技发展的条件下正受到猛烈冲击.现代科技发展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途径影响着传统伦理观念.在当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人与自然界的矛盾;现代科技发展与传统的爱情、婚姻、家庭伦理的`矛盾;高消费与幸福之间的矛盾等方面.它启示我们,伦理学研究应由传统伦理学转向现代伦理学;从民族化研究转向国际化研究;科学研究应融入伦理意蕴.

作 者:李承宗  作者单位:湖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南,长沙,410079 刊 名:唯实 英文刊名:WEISHI 年,卷(期): “”(2) 分类号:B2 关键词:现代科技   传统伦理   影响   启示  

 

6.大科技时代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篇六

大科技时代的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在大科技时代,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深度关联着.由于科学、技术、生产一体化以及科技、经济、社会的高度整合,科学技术空前地深刻影响着人们的伦理观念和道德生活,而科学技术日渐凸现其伦理内涵和道德意义,伦理道德也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深度关切和干预着科学技术活动.

作 者:张兵  作者单位:石家庄学院政法系,河北石家庄,050035 刊 名:天府新论  CSSCI英文刊名:TIANFU NEW IDEA 年,卷(期): “”(6) 分类号:B82 关键词:大科技时代   科学技术   伦理道德  

7.高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思考 篇七

一、应辩证地看待高科技时代所产生的伦理问题

当今社会, 高科技在解决人类所面临的各种困难, 提高人类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扩大人们认识世界的眼界, 改善人们的思维能力的同时, 也对传统的伦理道德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如何辩证地看待高科技与伦理道德的关系, 便成为人类在高科技时代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之一。

首先,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必然的, 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滞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是不满足现状和追求新知的, 没有创新便没有科学。在人类发展史上, 科学技术的每一重大进步, 都会对传统的伦理规范产生巨大的冲击。这时传统的伦理规范虽然会依据其内在的张力, 对来自科学技术变革所产生的冲击进行抵抗, 但不管它反映如何激烈, 最终的结果却是科学技术与伦理规范重新获得一种暂时的动态平衡。

其次, 在这种暂时的动态平衡中, 科学技术总是又会以革命的创新力量打破平衡向前发展, 并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获得新的平衡。在科学技术与伦理规范的这种平衡-不平衡-新平衡的矛盾斗争中, 科学技术具有决定性的优势, 伦理规范则常常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约束力量。但科学技术最终将冲破旧的伦理规范的束缚, 使社会在新的科学技术的基础上, 重新寻求并建立新的伦理规范。

第三, 科学技术与伦理相互作用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 是由其本质决定的。从伦理的角度上看, 并不存在任何只对人类有益、而不对其它生命和自然环境产生破坏的科学技术, 任何科学技术在伦理的意义上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如DNA技术的应用, 可以治疗人类遗传缺陷的疾病, 也可以创造出新的生物物种, 使生物具有新的优良的遗传物性, 满足人类生活的需要。但是如果有人有意或无意地把一些有害菌种转移到这项技术或实验中, 这种菌种在人类或动物体中蔓延, 就会酿成灾难。因此社会尤其是高科技社会, 就要制定一定的伦理规范对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加以约束。

二、应将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置于伦理规范内进行

第一, 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伦理的正确引导。科学的任务是求真, 通过揭示客观世界固有的本质和规律, 获得真理性知识, 提高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和能力;技术的任务是求功利, 把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 不断提高人类改造自然的水平和能力。但正如爱恩斯坦所说:“单靠知识和技巧并不能是人类走向幸福和高尚的生活”, 因为“关于真理的知识本身虽然是了不起的”, 但“它却很少能起到指导作用, 它甚至不能证明向往这种真理知识的志向是正当的和有价值的”。例如, 工业科学技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激光技术可以制造杀人武器;电子技术和远红外技术可以刺探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等, 都证明科学技术在认识和改造自然方面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 也极大的破坏了自然环境, 使人们产生痛苦、烦恼和忧虑, 陷入一种孤寂、紧张、恐惧的精神和心理状态中, 直接冲击了人们对科学和理性的信仰, 使人们在道德观上产生非理性和悲观主义的不良倾向, 妨碍了人们道德心理的健康发展。因此, 科学技术究竟是造福人类还是祸害人类, 并不是科学技术本身决定的, 因为科学技术本身没有选择善和恶的本能, 它需要伦理的引导。这就需要人们采取积极慎重的态度, 通过伦理的价值判断, 引导科技人员对其科技行为做出合符伦理规范的选择, 从而使科学技术朝着造福人类的方向发展。

第二, 科学技术的具体运用需要伦理道德的规范。高科技时代一个最显著的特点, 是人类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空前提高, 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使人类几乎具有可以任意摆布自然的本领, 许多过去认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现在却能做到了。然而人类能够做到是一回事, 该不该做又是另一回事。至于哪些该做, 哪些不该做, 也不是科学技术本身所能决定的。这就需要我们探索科技伦理的特性、规律、原则和规范, 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科技伦理规范, 指导科技工作者对其科学技术行为做出道德选择, 从而使科学技术更好的服务于人类。

第三, 科学技术给人类带来的消极影响, 要通过伦理的规范加以调节和缓解。高科技的发展, 一方面给人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改变着人类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另一方面, 却极大地破坏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有资料表明, 由于人们的短期行为, 当前世界沙漠化面积以每年600多万公顷的速度不断扩大, 有2100公顷的耕地因沙化而减产或弃耕;世界森林面积年均递减2000万公顷;由于化肥、农药的过度使用和工业排放物的增加, 每年有千万吨的废油、污水、有毒废物等被排入江河湖海, 造成水资源的污染。除此之外, 还有大气污染、光污染、电磁污染、噪音污染等各种污染也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如此严峻的环境问题, 表面上看是科学技术造成的后果, 但其深层的内在原因, 却是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发生扭曲、错位造成的。因而要解决如此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仅靠科学技术是不行的, 还要强化伦理规范的约束, 人们养成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意识, 从根本上缓解生态环境带给人类的巨大压力, 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

第四, 科技人员要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要自觉的将科技活动置于伦理的规范之下。所有的科技活动都有其自身的价值目的和价值追求, 科技人员作为科技活动的主体, 在从事任何一项科技活动时, 除了追求科学技术自身的目的外, 还应该自觉将科学研究的方向和技术的实际运用与社会的伦理规范保持一致, 树立起真、善、美的普遍信念, 从纯粹的求真转向求真、求善与求美的统一, 把科技活动与人类长远的整体利益融为一体。

三、伦理道德要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突破旧的传统规范

我们说用伦理道德规范科技工作者的科技活动, 并不意味着固守传统的伦理道德。高科技的飞速发展, 使人类的生存环境、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种变化作为生活的一部分, 必然会涉及到人类的伦理道德, 使其打上高科技时代的烙印。一方面科学技术通过改变人类的生活条件而间接影响伦理道德。历史唯物主义认为, 伦理道德实质上是对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反映, 任何时代的伦理道德都是与当时的人类生活条件分不开的, 是受当时社会条件制约、决定的。科学技术的发展, 拓宽了人们的视野, 提高了人们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 同时也使人们的旧的世界观、道德观得到改造, 产生与科学技术相适应的新世界观和道德观。所以, 对于那些陈旧的、过时的、不合时代节拍、已丧失其存在合理性的旧伦理规范, 要加以剔除, 不能再用它来评判科学技术的发展, 阻碍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此同时, 要利用科学技术进步所提供的良好机遇, 努力促使伦理道德观念的变革与更新。

另一方面, 科学技术的发展还会对伦理道德产生直接的影响。科学技术作为人类实践的一部分, 会孕育出与之相适应的伦理道德规范。科技伦理即是其一。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出大科学的特点, 而大科学的出现使得科技活动已不像以往那样仅凭个人单打独斗就能完成, 它需要科技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协作, 可以说, 团结协作已成为大科学的一个重要伦理规范。整个人类现在都共同面临着人口、粮食、资源、环境等重大问题, 而这些问题的解决绝非少数国家、少数人所能完成的, 需要全人类的携手合作与共同努力, 这是伦理道德随科学技术发展而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伦理道德必须植根于科学技术的土壤中, 不断汲取科学技术进步成果的养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形式, 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身的内容, 不断地保持鲜活的生命力, 从而真正成为正确引导科学技术发展的前导, 而不是阻碍科学技术发展的羁绊。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和社会需要的结合点上, 高科技通过创新不断发展, 我们要关注和研究它所提出的伦理道德问题, 预测科学技术进步可能对传统伦理带来的冲击, 以避免和减少这种冲击造成社会混乱。我们的态度应该是, 不是以陈旧的伦理规范去限制和束缚科学技术的发展, 而是让科学技术最新的成就冲破过时的伦理规范, 并以此相适应, 恰当地提出符合时宜的新的伦理规范, 以代替过时的伦理规范, 并发挥其新的社会伦理调节作用。这对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与繁荣, 对社会的稳定和环境的保护, 以及对人类道德的进步和完善, 都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爱恩斯坦文集》第3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4, 175

8.科技伦理论文 篇八

每每将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与道德问题相提并论时,都存在不少讨论空间和话题内容,这实际上无形中暗合了一个问题:企业伦理与企业效益关系的复杂性。很久以来,社会上似乎都存在一种流行的看法:哲学家、神学家、教育家应该都比搞经济、搞贸易的人更具伦理道德。虽然这种观点在18世纪即受到法国哲学家伏尔泰的否定,但在世俗的观念中,好像依然潜行:赚钱、赢利与生俱来是一件与伦理道德不在一个方向上的事情。中国历来不就流传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一说吗?

因此,有关企业伦理究竟如何影响企业效益?企业伦理与企业效益的关系,企业讲求伦理道德的直接后果,企业伦理关乎企业寿命的追问一直存在。

观点扫描

围绕企业伦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问题,不少学者进行过研究,但得出的结论全然不同甚至相悖。如,一种观点认为:企业伦理与经济绩效两者呈负相关关系,比较典型的代表人物有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哈耶克(Havek) 等。他们认为,企业伦理是指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伦理道德价值体系。而企业管理学和经济学都是强调经济绩效的,因而经济绩效比企业伦理更为重要,经济绩效是企业的唯一任务和目的。如果在企业的使命中添加其他社会元素比如伦理、责任等只会阻碍企业经济绩效的提升,或者淡化企业的主要功能,从而会减少企业为社会贡献的应有的价值创造量。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伦理促进经济绩效的提升,两者呈正相关关系。认为遵循企业伦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为企业带来利益,因此他们主张将伦理作为增加企业经济绩效的工具。一方面,企业伦理是企业盈利的手段;另一方面,企业伦理是企业高于经济绩效的目标,而盈利是由于企业遵守企业伦理、以伦理为目标而带来的结果。持此观点的代表人物有林恩·夏普·佩因(Lynn Sharp Painel) 、罗伯特·F. 哈特利(Robert F. Hartley) 、斯蒂芬·P. 罗宾斯(Stephen P. Robbins)、沃尔特·W. 曼利、罗伯特·C. 所罗门(Robert C. Solomon)等。第三种观点认为:二者的关系复杂多变。企业伦理是非常复杂的,它与经济绩效之间不存在确定的正相关或者负相关的关系。也许从长远的观点来看,遵循企业伦理会有助于企业赢得更多的利润,但是很多时候遵循企业伦理也要付出不小的经济代价。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有当代著名管理学家哈罗德·孔茨 (Harod Koontz)、乔治·斯蒂纳(George A. Steiner) 、约翰·斯蒂纳(John F. Steiner)和阿奇·B. 卡罗尔(Archie B. Carroll)。

所以,这确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值得再议、再辩。

还有一个有意思的问题:无论上述学者对企业伦理与企业绩效的关系如何看待,他们都认为:企业伦理与经济绩效的关系不能成为影响企业遵循伦理规则的理由。

企业的道德困境

在商学院MBA、EMBA课堂上,以下案例会被经常用于讨论。

某飞机生产商投入大笔资金开发出一种新型飞机。巨额投入使得公司财务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如果不尽快获得一些大额订单,这家厂商不得不关闭部分工厂,二者将造成1.2万工人的失业。这种结果无论对工人还是他们所居住的城镇来说,都是灾难性的。该公司总裁一直似乎正在游说某外国政府签订一份巨额采购协议。他无意中得知该国主管此事的部长由于赌博欠下大笔债务,于是暗中和那名部长进行联系,许诺一旦获得5架飞机的订单,立刻付给该部长100万美元作为酬劳。公开与私下的交易最终都达成了。这名总裁认为他的行为是合理的,因为这确保了企业生存、工人就业和居住地的安宁,那名部长偿清了债务,外国政府获得了所需的飞机,他认为他的行为所产生的利益远远大于贿赂行为可能造成的消极影响。他的观点正确吗?

每做此案例,现场都气氛活跃,观点纷争,讨论热烈,持不同观点者针锋相对。仔细观察,每场也会有一小部分人对题目不屑一顾,其潜台词大体是:此现象实属司空见惯、不足为奇。而回答者的特征主要呈现出以下趋向:企业一线的人员(特别是市场职能人员)相对于非企业人员(政府部门、事业单位、非盈利性机构)更多地倾向于认同该总裁的行为;职位等级偏低者(业务层、经理层)相对于职位等级更高者(决策层)认同此总裁观点者为数更多。总体特征:认同者人数多于不认同者及感觉纠结者人数。

不少参与上述案例讨论的人认为:当面对现实利益与道德要求的严重冲突时,究竟如何决策,是一个极为困惑的问题。他们认为,就案例中的总裁而言,其并非为自身利益,而是为企业、为1.2万人的就业,某种意义上还是非常富有牺牲精神的,其行为是一种勇于承担、敢于负责的表现,具有某种历史悲壮性! 也有人认为,总裁之举实为无奈选择……

案例讨论过多场,情形大体相同。

这说明什么?反映了一种什么现象?用一句话来界定的话,可称之为“伦理失范”。西方著名社会学家杜尔凯姆对于“失范”曾作过这样的描述:“失范”是一种社会规范的缺乏、混乱,或者社会规范的变化多端以至不能给社会成员提供指导的社会情景。

企业伦理失范行为的具体表现归纳起来无外乎两方面:从内部讲,主要表现为不尊重员工权益,如对企业员工延长劳动时间或增加劳动强度、压低报酬、薪资增长与企业发展不同步、欠薪,性别歧视等;大股东损坏小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财务做假、资金转移等。从外部讲,主要有损害消费者利益,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生产有毒产品、对消费者隐瞒产品缺陷、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等;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诋毁竞争对手的商誉、互挖墙脚、窃取竞争对手商业机密等;合作伙伴之间的不讲诚信行为,如互相不讲诚信,合作商形成联盟,共同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外部性,为降低企业成本而污染环境。

以此为标准进行对照,目前中国企业的伦理失范现象是否具有普遍性?那么,为什么人们面对道德与利益的冲突时,会表现得如此困顿?为什么企业频繁地出现伦理失范行为?

结构伦理建设

——游戏规则与“不让老实人吃亏”

企业伦理(Business Ethics)是指任何商业团体或机构以合法手段经营时应遵循的伦理规则。其基本层次是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其基本准则主要有公平、公正、诚信、负责。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企业遵循伦理准则是有前提条件的,即法律框架设定边界清晰。如果法律不健全,边界模糊,则伦理主体的行为规范性也相对难以界定,情况就会变得复杂。

德国学者卡尔·霍曼(Karl Homann)在价值中立学的基础上,创建了“经济秩序伦理学”,提出了结构伦理的思想,即强调经济秩序与结构的道德含量。人类历史实践也已经证明,社会经济中大量基本的伦理道德问题最终只有通过经济制度与法规的变革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所以,从结构伦理角度讲,游戏规则的制订至关重要。游戏规则是指经济主体活动的外围条件,它为行为主体规定行为方式,指导他可做什么,不可做什么,它规定竞争者的起跑线。如果某种经济行为被证明是不道德的,而市场迫使经济主体这样做,就是游戏规则的问题。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单单鼓励某一经济个体表现道德情操、善良意志,就会被那些不守情操的竞争者作为弱点所利用,就会立即出现因追求道德理想而使自己的经济利益受损的局面,即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因此,伦理“失范”问题不是凭简单的道德直觉即可以解决的,而需要诉诸一种合理的权衡机制。

理性的环境是把道义上的东西变成法规上的东西。长期以来,我们缺乏这种理性设计,更习惯于道义宣传,而且做得很极致。如在我们的许多企业里,都有一种叫作“不让雷锋吃亏”的文化宣导,著名企业华为就是这样强调的。但宣传与强调的同时,比较少见与此倡导相匹配的制度设计,于是,时间久了,就自然演变为这样一种潜台词:员工应积极奉献,争做雷锋,要相信公司不会让雷锋吃亏,如果公司一时没有发现某个雷锋的存在,员工应该继续任劳任怨地奉献,因为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不是雷锋应有的作为。(孙力,《竞底——中国企业之殇》,第218页)

时间久了,宣导的疲态尽显,另一方面,还会滋生虚伪。

在一个缺乏法制,缺乏制度设计,只依靠道德说教的环境下,个体在道德问题上常常面临沉重的决策负担和现实压力。其结果是:少数人以牺牲个人利益甚至自身应有的权利来配合环境要求,道德在这些人身上成为一种极具代价的东西,也越发显出付出的昂贵。与此同时,大多数人难以承受这种悲壮的付出与牺牲,但现实中,比较难以找到更适合的行为模式可供遵循,其结果就是:极少数人行为超群,情操高尚,具有神化般的高度;大多数人却行为失规、我行我素、随心所欲。即,雷锋与普通人之间的道德差距是断崖式的。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整体的道德水平不因少数人的高尚而提升,反因多数人的放纵而下降,社会普遍的道德水准难是高水平的。

因此,就当下而言,结构伦理建设在我国的重要性不言自明。即使是企业内部,若想企业价值观深入人心,宣导的同时,更须重视配套制度、措施。

契约伦理建设

——理性自利

上面谈的是制度框架及法律在伦理建设方面的重要性,现实中,遵守法律只是衡量企业行为是否合乎道德要求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因为,一方面,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造成现实社会生活快速变化,而法律、条文变更的速度常常不及现实变化的速度,从而形成两者的脱节,造成一定的盲区。此时,如果经济主体以法律条款为行为底线,就有可能出现“合法不合理”的情形,也可称之为“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造成严重的后果。另一方面,法律能够明文规定的内容,无论如何的周全、系统,终不能覆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也无法涵盖人类社会生活的全部复杂性,因此,运用法律条款解决现实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是不可能的。法律规则取代不了伦理,相反,法律需要伦理作为补充,才能使社会真正达到稳定和有序。因此,企业伦理不仅要求企业家推动结构伦理的变革,而且还必须形成一种强烈的自律道德意识。

总之,经济行为的目标是增加效益,而从长远看,达到这一目标的前提条件是在决策中考虑别人的效益。自然生态系统中存在捕食者与被捕食者,按照生态学的逻辑,捕食者发展了最有效的捕食对策,而猎物则发展了最有效的反捕对策,那么,最有效的捕食对策为什么没能导致猎物灭绝?反过来讲,最有效的反捕为什么没有让捕食者全部饿死?生态学中有“精明捕食假说”与“超前进化假说”两个概念。“精明捕食假说”是指:在一个由精明捕食者组成的种群中,如果出现了一个欺骗者,它就会吃掉比它“合理分享的一份食物”更多一些的食物,结果,欺骗者就会因欺骗行为而得到好处,它们传给未来世代的基因也就会比老实的精明个体更多一些,这将导致种群内的欺骗者越来越多,其结果是所有精明者的利益均受到影响。于是,在一些动物中,个体通过占有领域而排他性地独占一部分资源,并会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不是为了种群的利益)而节省食物资源和不进行过捕(Overharvesting),因此成为精明的捕食者。

这种以自利和互惠为出发点,体现在自愿合作之中的天然的道德形式称为契约道德。

企业是各利益相关者通过博弈形成契约,在契约规范和协调下形成的组织。契约式伦理文化是西方社会长期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因此,现代企业制度诞生于西方。

与此相比,中国的伦理文化和市场经济应有的契约式伦理精神存在巨大区别,如传统伦理文化中感情文化、义务文化、专制文化,以及长期以来倡导的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的奉献主义伦理文化,改革开放以后所倡导的以“追求效益最大化、手段可以任意化”为特征的功利主义伦理,这些都与市场经济应有的以“公正”“诚信”为核心理念的契约式伦理文化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当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时,与之匹配的伦理文化明显滞后,出现企业伦理失范现象也就成为必然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伦理失范与我们的传统文化不无关系,也与我们近些年整体的社会伦理环境不无关系。

道德伦理建设

——生命型企业

从层次上讲,建立和完善制度框架,构建结构伦理的同时,还需要契约伦理。但是,如果仅止于此,则有失水准,有失战略。需要做的是,在系统性地完善结构伦理、回补契约伦理的同时,倡导和推崇道德准则和道德理想,更是目前中国企业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段时间以来,微信圈中流传一个题为《中国已进入互害模式》的文章,此外,社会上也还存在另外一些说法,如中国大学如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等等,不一而足。这些都深刻地反映了在结构伦理缺失及契约伦理淡然双重因素作用下形成的严重后果。因此,在现有的情况下,中国企业伦理建设如果仅专注于结构伦理框架的建设及契约伦理精神的补充,显然力度不足,难以形成势差,进而形成对现有企业伦理的冲击。因为,即使是以公平、诚信为基本原则的契约伦理,也还是一种不完善的伦理,是一种有限度的伦理。遵循契约伦理准则的行为主体的根本动机是自利的,而非公益的,以自利为目的的行为主体所选择的合作只可能发生在平等的行为者之间。现实社会中,行为主体交往的对象复杂多样,不可能每场合作均是匹配的平等合作对象,更多时候,可能是不平等的,或无法预知合作者态度的,这就对行为主体的动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道德动机。所以,在现实世界中,光有契约伦理还不够,还需要超越自利动机的道德动机,这就是道德伦理。

现实生活中,公益的道德动机与自利的经济动机相比,公益的道德动机相对处于弱势的地位,所以道德伦理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伦理规范,具有实施上的难度和倡导上的意义,但它绝非不可实现。1998年,德国学者Klaus Dehner出版了名为《道德之快乐》(Lust Moral)一书,认为:道德并非一种需要人们竭力维护其吸引力的意识形态,而是人类的一种生物上的必然需求,道德具有生物学上的根源,是人们获得快乐与幸福的重要源泉。因此,对于现实社会中的个体而言,自利的经济动机并不能取代公益的道德动机,这同样适用于企业。

近年来,管理学领域出现了一种新的思潮——生命型企业。这一概念对应于利润型企业,认为企业存在的目的并非利润最大化,而是为了生存与成长,也即,实现可持续发展。生命型企业是具有现实性的理想主义者,以创造价值为立业之本,善构生态环境,不断地进取与学习。

综上所述,企业之所以被称为企业,能否赢利是衡量其健康与否的重要标准,企业如果不赢利,便丧失了生存的基础,而且从伦理上讲也是不负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企业若想赢得与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要想获得社会更广泛的认可并赢得尊重,要减少社会成本和经营风险,就不仅要遵循社会共同的行为准则和游戏规则,还要遵守社会共同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主动进行自我约束,主动实现道德自律,并在此基础上,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为企业生态环境优化作出有益的贡献,成为生态环境及产业链条中的贡献者而非攫取者。只要成为生态链中的价值提供者,就可以成为产业生态中的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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