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依法从教(精选11篇)
1.浅谈依法从教 篇一
依法从教,让和谐之花溢满校园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这里,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依法从教,让和谐之花溢满校园》。
俗话说:“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国家尚且如此,学校更应如此!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依法育人,依法从教,已成为我们的必然选择,必由之路!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去呵护。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校园,本该是圣洁的殿堂,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不良倾向时时侵袭这块圣洁之地。学生间崇尚武力、炫富贫奢、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不良意识和行为如一股股寒流,摧残着初绽的蓓蕾。如何不让悲剧上演,我想,它无不深刻地警示着我们教师:要用法的力量净化校园,要用法的力量营造和谐的.校园,要用法的力量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当“六五”普法的东风扑面而来时,各级各类学校为之振奋,为之欢呼!我们明珠小学热火朝天地开设起“法制大讲堂”,轰轰烈烈地展开了“法制大练兵”等活动,教师们也热情高涨地投入了法制学习的浪潮之中。《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一部部法律法规成为教师们的精神食粮,我们细细地咀嚼着其中的每一条、每一款,了然于心,熟记于心,铭刻于心!让法制陶冶自己的情操,让法制荡涤自己的心灵,让法制鞭策自己的言行,让法律增强自己爱生的情感!
我们也惊喜地看到,随之而来的是慢慢的改变,改变越变越完善,越变越和谐!教师们身体力行,依法从教。给学生树立良好形象,以模范行为影响社会,教育学生。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尊严,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用真诚对话,用真心交流,用真爱呵护,用真情感化!创造和谐师生关系,让“人本主义”的光辉温暖着每一个学生的心田!
每天来到学校,先把法律法规在心里面读一遍,再快乐地投入到忙碌的教学工作中,学生未做作业,教师先问清缘由,再亲切嘱咐:“一会儿来我办公室补上,好吗?”学生上课搞小动作,老师幽默地提醒道:“上课开小差,不是好乖乖。”学生下课做危险游戏,老师走过去微笑着说:“游戏虽好玩,但要注意安全呀”!学生打架闹事了,老师第一句话问的是:“你伤到了吗?”少了批评,少了斥责,没了挖苦,没了讽刺,更没了体罚。
学生觉得老师和蔼可亲,象朋友或妈妈一样靠近;老师也觉得孩子们天真可爱,像孩子一样疼爱!天真烂漫的微笑在每位学生的脸上绽放,温暖幸福的细流在每位教师心田流淌!家长也乐在其中,见到老师总是热情问候,喜笑颜开,社会也连连叫好,啧啧称赞!美好和谐的氛围洋溢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著名教育家冰心曾说过:“美的真谛应该是和谐。这种和谐体现在人身上,就造就了人的美;表现在物上,就造就了物的美;融合在环境中,就造就了环境的美;让我们依法从教,让和谐表现在叶上,叶更绿;表现在花上,花更红;让和谐体现在教师和学生身上,营造亲密无间的师生关系;让和谐表现在校园的每一寸地方,处处演奏着幸福快乐的乐章!
教师们依法从教吧,让和谐之花溢满校园!
2.因势利导,依法从教 篇二
一、先预后防
这一对策可用于文化背景缺失所犯的错误,因为这类错误的总量在英语学习中比重不大,因此应以预防为主。这要求教师在备课的过程中,预先考虑到这个问题,将可能发生的错误消灭在未错之前。
初中英语写作的话题中经常会涉及到对人的描述,并且学生会根据母语的习惯特别爱使用“他力大如牛”等比喻句。那么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不妨渗透进一些文化背景的介绍。例如:将He is as strong as a bull.和He is as strong as a horse.同时呈现在黑板上让学生以竞猜的方式进行选择。待学生做出选择后,告诉学生英汉词汇中关于“牛”、“马”的文化伴随意义的不尽相同。 “牛”在悠久的中国农业历史中一直作为主要农耕工具,因此,汉民族赋予“牛”许多文化伴随意义。健壮、力大,任劳任怨等。而在英语里“马”被赋予了类似于汉语中“牛”的文化伴随意义,产生了“as strong as a horse(健壮如牛),a willing horse(老黄牛)”等一系列的表达。这个对比,能让学生意识到文化背景的重要性,将可能发生的错误消灭在萌芽之前。
二、先义后形
改错要从句子开始,先正句子的含义和句子结构,再正用词和词法问题。这样有利于培养英语语感。否则很可能在改正中肢解一个句子,搞得零零碎碎,以致改正之后,学生得不到一个句子的完整印象,更操练不到句子的运用。
有这样一个错误我至今记忆犹新,一名学生在学完《牛津英语》7B Unit 6的宠物之后,描述他最喜欢的宠物猫时有这样一句表达:“I favourite pet is my father buy a cat for me at the market last year.”(我最喜欢的宠物是我爸爸去年在市场上给我买的一只猫)。这是一句典型的按照汉语习惯构建的句子,其中不仅有句法层面的错误,而且有词汇和时态方面的错误。于是我就将这句话写在黑板上,然后问学生:“你昨天去哪里看电影了?”用英语怎么表达。学生回答道:“Where did you see a film yesterday?”我问他们能不能说成“You yesterday go where see a film?”,面对这个相当熟悉的句子所犯的明显的错误,学生哄堂大笑。此时我耐心地告诉学生英语和汉语在句法层面上有一定的差异,不能统统按汉语的习惯来遣词造句。学生若有所悟后,我在黑板上先摆正这句话的句子结构:“I favourite pet is a cat that my father buy for me at the market last year.”然后再鼓励其他学生订正句中的另外两个错误,将“I”改为“My”,“buy”改为“bought”。这不仅让学生理解了英汉句法层面的差异,而且更加明确了句子整体构建的重要性。
三、先引后展
因为语言的表达法是多种多样的,同一意思可用不同的句子表达,因此,在引导学生修改作文的过程中,切忌采用改数学作业那种旧式的“对答数”的办法,教师应鼓励学生提供多种不同的表达方法。
例如:在写作的口头表述预演环节,一位学生这样说道:“Tom paid 300 dollars on the bike.”我在听完他的表述后说道:“Oh, is that right?”在这学生表示迷惑不解时,我说道“Never mind, let your friends help you. Who can help him?”此时,便有学生改正道:“Tom spent 300 dollars on the bike.”然后我继续鼓励:“Thanks for your help. Who else can give him more advice? Please have a try.”接着又有其他学生踊跃给出其它答案“Tom paid 300 dollars for the bike.”“Tom spent 300 dollars buying the bike.”“The bike cost Tom 300 dollars.”通过这种同学之间的互助,既达到了改错的目的,又实现了拓展的功能,并达到活学活用的目的。
四、先导后行
改错的时候,教师不要总是一马当先,而应适时给以提示,让学生通过推敲和回忆后,自行改正。
例如,在修改学生的作文时,我和学生商定好各种错误的标记,比方说,缺词用“∧”表示,时态错误用“?”表示,话语重复用“——”划出,单词拼写错误就在单词上方打个方框让学生改正等等。然后在教师首次批改后,让学生根据标记的提示,自行改正作文中的错误,然后在学生改过后再作二次批改,并视学生修改的情况,做出恰当的评价。实践证明,这种形式的改错,比教师一次性的直接改错取得的效果更好。
五、先改后练
要达到改正的目的,只是改错还不行,还必须针对性地练习一下。因为,从教学方法讲,改错可分为分析错误、改正和矫正练习三步。实践中叠现同一错误的原因,改错后缺乏练习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因此,我要求学生定期将自己写作中出现的错误摘抄在自己的纠错本上,在批阅的过程中,我会找出“共性错误”和“个性错误”。对于学生的“共性错误”,在课堂上要求学生与教师一起分析其错误的原因,找出错误的症结所在。对于“个性错误”,我采取小组成员互助、教师个别辅导的方式纠错,鼓励学生大胆走上讲台充当讲解员的角色。这种方式的矫正练习不仅有利于学生的短时记忆转变为长时记忆,,而且有利于教师找出平时教学中疏忽的“教学盲区”,实现教学相长。
在英语学习过程中出现负迁移现象不足为奇,但要彻底排除母语的干扰也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过程,这给每位英语教师提出了新的任务。
3.浅谈依法从教 篇三
依法执教,廉洁从教在教师职业道德中是必不可少的重要部分。依法执教就是要做到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关于教育的法律、法规,以此为基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执教不仅有利于推动依法治教,还有利于推动依法治国。廉洁从教就是要在依法执教的前提下,坚守高尚情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一、依法执教
依法执教是调整教师劳动与法律制度之间关系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是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基础,是国家和社会对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它是判断教师行为是非善恶的最根本的道德标准。一方面,它可以使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劳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它加强了法律对教育事业的保障和促进,确保了教师职业的纯洁性。依法执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政治方向,教师只有坚守了这一点,才能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保证所培养人才的社会主义方向。
1.依法执教的必要性
(1)依法执教是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依法执教是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2)依法执教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
(3)依法执教是强化教育社会功能的必然要求。
(4)依法执教是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必然要求。教师道德修养是教师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主要途径和方法,是自身人格完善的必由之路。
2.依法执教的基本要求
(1)教师要模范地遵守宪法及其他各种法律、法规。(2)教师要依法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①教师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②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法制教育。
③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证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④教师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
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二、廉洁从教
1997年8月,国家重新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特意加进“廉洁从教”的师德规范,明确规定教育工作者必须“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1.廉洁从教的意义
廉洁从教是指教师要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绝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廉洁从教是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的保证。(2)廉洁从教是培养高质量人才的保证。(3)廉洁从教是维护良好育人环境的保证。(4)廉洁从教是学校各项改革健康发展的保证。2.廉洁从教的具体表现(1)安贫乐教,无私奉献
教师在平凡的岗位上找到了人生的快乐,变“从教”为“乐教”,以苦为荣,以苦为乐。我们把教师的欢乐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教师的快乐来自创造性的教育活动。其次,教师的快乐来自于师生间美好的情谊。最后,教师的快乐来自于学生长大成才。
(2)坚持操守,为师清廉
教师这个职业是个平凡、清贫的职业。教师这个名字是奉献与付出的代名词。3.廉洁从教的道德要求
(1)公正执教,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
公正执教,是廉洁从教的基础。教师从教的公正性,充分反映了教师人格的崇高性。(2)坚守大义,发扬奉献精神
教师要坚守大义,必须从思想到行动都严格要求自己。首先,要有明确的义利观。其次,要抵住金钱名利的诱惑,坚持自己崇高的职业信念。最后,要以廉洁的实际行动来实现大义,不取不义之财,非法之利。
(3)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非正当利益的诱惑
首先,教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教师廉洁自律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
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最后,廉洁自律作风的养成还要长期坚持清廉自守,持之以恒。
4.浅谈护士依法执业 篇四
概念
法律 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
它泛指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决议、决定、命定等。
它狭义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我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护士管理法
• 2008年5月12日起执行。
护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考 试
1、凡申请护士执业者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
2、获得高等学院校护理专业专科以上毕业文凭者以及获得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免考资格的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者,可以免于护士执业考试。
3、获得其他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生文凭者,可以申请护士职业考试。
护士执业考试每年举行
注 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2、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缴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 健康检查证明;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注册有效期两年
护士在执业中
1、正确执行医嘱
2、观察病人的身心状态
3、对病人进行科学的护理
4、遇紧急情况应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
5、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护士在执业中
• 承担预防保健工作
• 宣传防病治病知识 • 进行康复指导 • 开展健康教育
• 提供卫生咨询的义务
护士在执业中
•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
• 必须遵守医疗护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
护士在执业中
• 得悉就医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护士在执业中
•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护士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护士在执业中
•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医疗事故
• 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级
• 一级 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 二级 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 三级 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四级 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医疗活动中
• 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抢救纪录
•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历要求
•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患者权利
• 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活动中
•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活动中 •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医疗活动中
•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医疗活动中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医疗活动中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医疗活动中
•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医疗活动中
•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发生医疗事故
• 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发生医疗事故
• 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
•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损害责任
•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
• 第六十三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第六十四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形势下医疗纠纷的新特点
1、医疗纠纷的数量不多,以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也在增加。
2、患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越来越高。
3、新闻媒介热衷于对医疗纠纷的报道,时有失实或歪曲,对医疗纠纷的增加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
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产生医疗纠纷。
2.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特别是在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一些打工人员由于就诊时缺乏资金有时故意指责医院出现差错或事故,以达到不交纳医疗费用的目的。3.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
4.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
护理差错的主要原因
1、操作者自身因素:(1)工作责任心不强,不遵守规章制度、思想上存在侥幸心理,巡视不及时,查对不严。(2)注意力不集中,易受外界因素影响。(3)工作环境忙乱,缺乏计划性。(4)自信凭印象、不谦虚。
2、护理管理存在缺陷:(1)预防措施不健全;(2)管理者安全教育的力度不够;(3)对护理有效期错误的处理缺乏规范性,原则性;(4)对护理差错管理缺少有效的制约机制。
护理差错防范措施
1、加强管理力度是防止发生护理差错的根本前提,必须要求护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三查七对。制定一系列的对护理质量质控考核标准,由科室护士长组织护士进行学习,并根据标准对每一位护士的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罚分明、定期对各科护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考核成绩与年终评优挂钩,使得护士加强工作责任心,差错大幅度减少。
护理差错防范措施
2、护士整体水平的提高是减少差错的关键 护士的整体素质包括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业务素质,对护士进行理论、操作培训和考试,特别是青年护士,因此要求毕业后的护士要参加继续教育考试。鼓励护士提高护理水平是十分必要,并选派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的护士外出培训、进修,继而提高医院的整体护理水平。
护理差错防范措施
3、加强安全医疗、职业道德教育是必要的,护理安全教育从新护士岗前培训抓起,使新护士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提醒护士要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并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及时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开展“百日无差错”“安全医疗月”以病人为中心等一系列活动,目的是提高护理质量、减少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
护理差错防范措施
4、建立制约机制,制定奖惩细则,严格奖惩措施 对医院制定的奖惩细则,要组织学习,要求人人熟悉,使每个护士都知道自己的经济利益与努力工作相联系,从而促进护理人员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差错分值确定严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给予不同处理,程度轻者予以扣罚奖金,全院通报批评处理;程度重者予以待岗或开除处理;并与考核、职称晋升等挂钩,使大家感到对差错的分析处理有根有据,心服口服,使护理管理更科学化。
护患纠纷的原因
1、违反医疗护理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据报道在护患纠纷争议案中此种情况占50.0% 不认真执行医嘱,病情变化未能及时发现;未遵医嘱擅自给患者用药;让患者家属替做部分护理技术操作;违反隔离、无菌技术操作;未严格执行护理常规,特级护理、一级护理未按要求执行,护理工作不到位;违反部门规章,有时脱岗干私事。
护患纠纷的原因
2、缺乏爱岗敬业责任心和护理职业道德修养 不按护理常规严格执行,护理人员观察病情不仔细,尤其是对危重症、长期卧床、老年患者及有引流管、输液的患者,工作中疏忽大意,未及时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未准确、及时地执行治疗,护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患者受到伤害而增加痛苦,从而引发护患纠纷。
护患纠纷的原因
3、护理病历书写不规范 在医疗事故护患纠纷争议案中,病历是护患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是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医方举证的重要资料,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当发生医疗事故护患纠纷时,护理病历记录中如果存在涂改、记录不及时、不客观真实、不完整全面、不规范的情况,尤其是危重症患者记录单的记录,医院只能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护患纠纷的原因
4、未履行告知义务 在引起护患纠纷争议案中,在患者入院时、治疗护理过程、患者出院时未履行告知义务。常因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接受治疗护理的目的、有关治疗用药情况及副作用,未履行签字手续以及未告知应该承担的风险等而引发纠纷。
护患纠纷的原因
5、以人为本服务意识较差 护理是一特殊的服务行业,要树立人文关怀、优质服务的意识。在护患纠纷案中,个别护理人员对患者或家属的提问态度生硬、冷漠甚至不耐烦,对提出的要求不予理睬,常因患者得不到满足而引起护患纠纷。
护患纠纷的原因
6、护理管理存在缺陷 在医疗事故护患纠纷争议案中,因病房医疗抢救用物准备不齐全、术前手术器械准备不充分、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未及时维修等原因而耽误治疗,影响抢救工作的开展;后勤保障不到位,病房管理混乱,贵重物品丢失,病区不安静影响患者的休息等也可引发护患纠纷。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1、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增强护理人员的法制观念。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及人民群众法制观念的不断新,患者的维权意识逐渐增强,对医疗护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护理人员应该在思想上适应种变化,学会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患者的正当利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有利于对护理事故差错的预防,避免护患纠纷的发生。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护理人员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观念。医疗卫生行业以患者为服务对象,服务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是医护人员的神圣职责。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是医护人员在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社会对护理人员提出的要求高于其他行业,医护人员在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的同时,还应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增强责任心,恪守职业道德,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方便、便捷、满意的服务。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3、重视护理病历的法律效力
患者有权获得记录其客观疾病状况及相关信息的病历资料之规定。病历在护患纠纷争议案中是护患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扮演着十 分重要的角色,病历是判定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保证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对于公正判定医疗事故责任具有重要意义。保存有关资料,提高病历质量,可为医疗事故责任判定提供科学依据。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4、履行告知义务,尊重患者的权利。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护理人员在履行告知义务时要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与秘密。语言可以致病也可以治病,护理人员要掌握告知的技巧,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体现关爱,注意说话方式和态度,这样才能取得患者的主动配合与理解,避免侵犯患者的合法权益而引发护患纠纷。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5、以人为本,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护士要讲究语言艺术和效果,体现关爱。对患者要态度和蔼,语气亲切,解释耐心,要学会察言观色,方式因人而异。护士应处处理解、关心患者,尽可能满足其合理要求,耐心解释患者的疑问,应用“人性化尊称”。患者受到护士的尊重,精神上得到满足,心情舒畅,增强治疗疾病的信心,康复较快,不仅可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而且可减少护患纠纷。
护患纠纷的防范对策
5.浅谈依法行政与保障民生 篇五
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所谓民生,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目前,人们普遍把就业、教育、分配、社保、稳定作为民生问题的重中之重。要切实保障民生,实现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社会生产力较大发展,物质比较充足,社会服务产品比较丰富;二是法律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形成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两者缺一不可。
一、法制建设对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生存和发展是每个人的第一选择,每个人都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应对上学、就业、分配、医疗等社会关系,处理家庭、婚姻、生产、生活等矛盾问题,而一切社会活动,都要依据法律来规范;一切社会关系,都要依靠法律来调整;绝大部分矛盾纠纷,都要运用法律知识或法律手段来解决。因此,推进法制建设对保障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浅谈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篇六
一、全面把握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
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加强法治建设和政府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鲜明提出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不能把坚持党的领导同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更不能用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来动摇和否定党的领导。那样做在思想上是错误的,在政治上是十分危险的。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党委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推动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强调,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要条件,是实现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没有公平正义;没有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法治力量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鲜明提出要以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这个根本利益如何实现?靠什么实现?关键要靠法治。强调,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既突出了法治的核心价值,也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广泛深厚的群众基础。这就要求我们在立法、执法等各领域各环节,都必须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好完善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使受到侵害的权利依法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受到制裁和惩罚,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鲜明提出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在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下进行。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通过依法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动力活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行为是否规范、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走向和成败。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把政府的一切工作更加严格地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真正做到决策符合法律规范,办事符合法律要求,工作接受法律监督。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把政府工作装进法治的笼子里。
二、加快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有限、行政有为、运转高效的政府。
依法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政府职能如何转?政府机构如何改?都必须依法进行。明确指出,凡是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法治状态下,政府的权力、职能、责任义务、组织架构以及预算支出等都是法定的,不能超出法定范畴。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调”“控”同步,在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科学合理调整机构设置,优化部门职责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水平。坚持“放”“管”结合,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要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和重实效、重监督的原则,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把不该管的事项还给社会、交给市场,使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更好地依法履行好、发挥好。
加强政府法规和制度建设。完备的法制是依法行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前提。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坚持立、改、废并重,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填补制度空白、制度盲点;及时修订和废止不合时宜、影响发展、有损公正的制度。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保障立法过程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充分表达,合理的诉求、合法的利益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政府治理始于决策,一旦决策违法,必然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造成危害。要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程序。建立决策后的跟踪反馈和纠偏纠错制度,对决策实施引发重大问题的,应及时调整或停止实施,并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降低影响。
严格依法办事。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法律授权,政府所有的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做到法无授权则禁止,切实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全面推行政府及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梳理各部门的行政职权,细化和规范行政裁量权,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遏制腐败、寻租现象的滋生。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解决多层、多头执法问题。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要养成按程序办事的习惯,真正做到作出行政决定时符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时遵守法定程序。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实内容、扩大范围,增强政府行政透明度,推动政务公开由静态的信息公开向动态的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公开转变。当前,重点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确保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都公开透明。
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法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用权要受监督,违法要受追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内部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直接监督政府的权利,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强化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督导督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严明行政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三、不断提高各级干部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级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其法治意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如何,直接关系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和效果。因此,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水平和能力是其法治意识和能力的集中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真正尊崇宪法和法律,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时刻牢记人民授权和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人民权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接受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做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是要自觉坚持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纠正把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对立起来,认为“改革创新就是要突破法律的条条框框、突破法律的约束”、“依法办事会束缚手脚、妨碍改革、阻碍发展”的错误观念和做法,牢固树立“以法治引领发展、保障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就是优化发展环境”理念,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每一项具体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谋划和研究,通过依法行政推动形成深化改革、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秩序、转变政府职能的新机制、新举措,发挥好法律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中的作用,努力使改革发展稳定进程与法治建设进程相协调、相统一。
7.浅谈运管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 篇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略,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其中,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关键。因为,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联系最广泛,最直接,最紧密。特别在我国这样一个行政管理范围十分广泛的国家更是如此。所以,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法行政。结合运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是运管部门工作运行的基本准则、是履行管理职责的基础工作、是行使公共权力的基本特点。具体来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是运管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我们的一切工作都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的。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依法行政的核心是通过实施反映客观规律的法律法规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依法行政和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本质是一致的,至少在两个最基本的方面是相同的,一是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利益至上,体现人民大众的利益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我们的法律在制定过程中能够广泛地征求意见,最大限度地吸收群众的建议,代表人民的利益。二是两者都坚持科学精神、反映客观规律。科学的发展观是能够反映客观规律、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观;法律是客观规律的反映,法律的制定过程是一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不断论证的过程,就是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能够反映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东西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运管部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就是尊重人民的利益,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就能体现出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涵。也只有通过依法行政,把我们所有的管理活动都纳入法制的轨道,尊重法律的权威,科学发展观才能在运管建设、管理等各项活动中得到真正的落实和体现。
二、依法行政是运管部门构建和谐运管的客观需要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最基本的特征。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才能构建出真正的和谐运管、真正的和谐社会。首先,运管系统只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才能维护社会公平。在运管系统通过依法行政所创造的法治环境,可以确立行为主体间的平等地位,从而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其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加强运管行业管理、维护交通行业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净化道路市场环境,建立安定和谐的行业秩序。最后,在运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三、依法行政是提高运管行业管理水平的可靠保证
全面提升运管行业管理的综合水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经济成分多元化、群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背景下,政府的行政能力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对运管行业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严格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这些均属于违法的执法行为,它们常常引发行政相对人的不满、抗议、甚至产生过激行为,使群众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人为地增加了管理阻力。这些现象的出现都与没有严格依法行政有关,都可以通过推进依法行政予以解决。我们可以通过严格规范执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行为,树立运管部门的威信和权威,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运管行业管理水平就一定会不断提高。
四、依法行政是加快交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形势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运管事业的发展,全面提升行业管理的综合水平,全面增强运管队伍的综合素质,全面健全廉政保障的综合体系。必须在运管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够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够促进构建和谐运管、能够提高运管行业的管理水平。
8.浅谈依法从教 篇八
一、以人为本、提高执政能力,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理念创新
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理念创新首先要解决干部的观念和认识问题,使广大干部对我们正在构建的执法体系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从而促成理念上的革新。正确的执法理念是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先导,要克服执法软化和滥用权力等执法中的问题,必须革除权力本位的腐朽观念,摒弃因循守旧的思维方式,实施依法治税的理念创新。新形势下的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显然不能沿用传统的模式,而须将其置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环境中,按照市场经济的理念进行新的思考。在国税工作中通过一系列依法治税理念创新,在执法观念上实现由片面思维到全面思维,由模糊认识到清醒认识,由困惑到坚定的跨越,为依法治税提供正确的思想导向。在国税工作创新中,目前提的较多的是创新规范化管理机制,在工作开展上,应把规范组织和人的思想和行为作为其出发点和归宿,通过形式结构、制度结构、手段结构等诸多方面的创新规范。应始终以规范化管理为依托,坚持采取学历教育、培训教育、实践锻炼、实绩考核、严格奖惩、需求匹配等方法,特别是以“出以公心、事业为重、忠于职守、创造业绩、强化征管、依法治税”的正确价值取向加以引导,规范化管理机制所创造的环境不仅可以规范人的思想和行为,而且能够通过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培养人、锻炼人、塑造人。努力将国税部门建设成为一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大学校,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格局,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体制创新
依法治税表现为税收征纳双方对税法的遵从程度,依据是税法,主体是税务工作人员和协税护税组织,客体是税务工作人员的税收征管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基本要求是税收征纳双方在税法面前一律平等。税收征管实践已经证明,国税工作存在的执法问题,在很多方面突出表现为依法治税不到位,特别是税收执法程序、执法行为不规范。因此,要在国税工作中实现依法治税的目标,除了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备性,税收征管模式的先进性、适用性等因素外,税收征纳双方的法律意识、税收征纳行为以及对税收征纳行为的监督和控制等方面同样重要。推进依法治税,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化新型税收管理体制。为此,在组织设计过程中,严格规定每个人每项工作的运行程序和联结转换方式,实施程序化管理;在制度结构创新方面,应通过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专业化征管机构,重组税收征管业务,初步构建起“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级稽查”的现代化征管格局,优化执法权力配置,强化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为依法治税奠定坚实的体制基础。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体制创新,正是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手段创新,对人、事、责三要素进行系统整合,对人事、政务、业务、事务进行全面规范化管理,从而逐步构建起依法执法、依法管理、规范征管的新体制,并在提高依法治税水平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三、完善考核、明晰执法责任,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制度创新
由人管人转变为制度管人,是依法治税的基本要求。人管人难以管住、管好,用机制管人才是治本之策。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制度创新,要既注重用制度管人,又注重过程管理,从而有效地改变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工作水平和效率,同时也为领导者统揽全局,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有力手段,增强被领导者的事业心、责任心和使命感,以之有效解决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近年来,坚持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核心举措,已成为国税系统自上而下的共识。在确保制度覆盖税收执法整体过程和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突出制度创新,注重制度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及过错追究制。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制度创新的意义在于,以制度的形式规定每个人的职位、职权、职责、目标及标准、运行程序和联结转换、考核奖惩等,属于制度创新范畴,最终全面实现由人管人到制度管人的过渡。其中,职位、职权、职责说明个人在组织中扮演什么角色,以及应该干什么;目标及标准说明所在职位的工作应该干到什么程度;运行程序和联结转换说明每项工作应该怎么干;考核奖惩说明每项工作完成后如何进行考核,不同的完成结果对个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职位说明书的编制过程实质上是专业化分工的过程,它既明确了组织和个人的职能,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为个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为考核奖惩提供了依据。
四、强化监督,健全“两权”监控,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机制创新
依法治税既然以税法为依据,那么依法治税的过程就是防止权力异化和被滥用的过程。税收执法监控管理的目的不应该是限制权力的实施,而应该是保证权力主体的行为不超越权力的边界。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机制创新,应该是通过明确税收执法责任人岗位职责及职位说明书中职位职权职责、目标及标准、运行程序及联结转换、考核奖惩等内容的设定,明确规定税收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税收执法行为边界,通过运行税收执法监控、实绩考核、执法工作记录清晰地记载和反映权力的实施过程和结果,再加上叠加式的纵横循环监控机制,尽可能地增强对权力的监控力度,确保税收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税收执法权等权力,从税收执法工作实务的角度来实现依法治税,同时也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基层一线执法单位而言,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是落实依法治权,推进依法治税的突破口。为此,需要从严密监督体系、理顺监督职能入手,建立“两权监督机制”,坚持质量标准化管理,实施税收执法监控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监督机制内在的自我纠错、持续改进作用,使组织和个人的行为过程和结果得以记载和反映,促使不良的税收执法行为由隐蔽转为显现,一方面为评价工作实绩提供客观依据,同时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过程和结果的有效监督。规范化管理强化过程管理,使每项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都能得到及时控制,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因为过程失控而造成结果无效现象的发生。同时通过检查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来验证税收征管行为的规范度,充分发挥稽查催化剂和执法检查监察部门免疫系统的功能,以及社会监督的作用,实现体内和体外双循环,对税收征纳行为实行多方位、互动式监控,以切实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五、科技强税,“增值”税收信息,在国税工作中实施依法治税的手段创新
9.浅谈依法从教 篇九
几点体会
自己如何履行代表职责的几点体会谈出来,与各位代表、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大会前积极主动履职
当人大代表就要听取群众呼声,为民说话,提出合理的意见,写出好的议案、建议。在开会前积极主动履职,做好议案、建议的收集和整理。
一是不做“哑巴”代表。要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的视察活动和调研活动,并结合自身平时的工作,在生活中注意收集群众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广泛收集提议案的素材。当代表的调研活动是贯穿于整个代表任期内的,不是为了开会才突击完成意见和建议。
二是不做“无知”代表。在撰写议案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文件,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方针政策,以便于使自己所提议案具有法律和政策依据,能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所参考和采用。如果不加强学习,不注重掌握新的政策,也就写不好有使用价值的议案、建议。三是不做“无用”代表。代表要明白恰当行使提议案权。有的人大代表对代表议案的性质和作用不甚了解,以为不管什么事,只要用议案的形式提出,就会受到重视,因而受群众委托,在人大会议上,以议案形式提出不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向国家要项目,要投资,或要求解决某项专款等事项。象这类不属于本级政府办理的事情则不宜作为议案建议提出。如区人大会上,有代表们提有关修改高考报志愿的事,虽然群众反映部分意见,但不属于本级政府能办理的,不恰当行使提议案权,也无法办理,属于无用建议。
二、大会中议案建议“三要三不要” 议案和建议要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和认可,在开会中集中撰写的时候要注意几个方面:“三要”就是:一要一事一议。把要反映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分开来写,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一个内容。例如写旅游方面的某一个问题,就不要去写农业问题。二要有标题和具体内容。标题要简短明了,要开门见山地反映建议的内容。如《关于筹建消毒中心的建议》,就一目了然。另外,建议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如果代表建议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让承办单位搞不清代表究竟要反映什么问题,或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这样,就起不到建议应起的作用。三要书写工整。议案和建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对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非常重要。书写太潦草,建议的内容看不清楚,这就难免影响办理质量。
“三不要”即:一是不要把群众代转的建议当自己建议。对群众请代表转交的各类建议、反映,可以交大会秘书处或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特别是不合适把群众的告状信作为代表自己的建议提出来。二是不要在给人大工作提建议时写领导人名字或人大机关某部门的名称。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或“一府两院”提出的,代表写给某位领导或人大常委会某部门的建议,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办事机构不便单独处理。三是不要直接以人大代表的名义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出需要办理的书面建议。法律没有这个规定,而且也不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范围。因此,给党委及其所属部门提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市民或人民群众的身份,并通过适当形式提出。
三、大会后要注意收集意见和反思
10.廉洁从教心得 篇十
纳雍一小
章梅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教书育人是我们的职责,不但要教会学生科学文化知识,更应该以身作则,教他们学会做一个远离迷离的尘世、洁身自好的人,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因此,我们就应始终坚持一面廉洁的大旗——“德高为师,身正为范”引领学生走向正途。根据自己对廉政文化的学习,本人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爱生如爱子,率先垂范
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教育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德高为师,身正为范。”老师的身正,在德育中尤为重要。其身不正,何以为师?教师是文明的使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授业解惑”之人,更应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人格、模范行为来感染、影响并规范学生。教师只有完善自身素质,才能让学生从高尚的人格魅力中吸取有益的营养。
二、献身教育,为人师表
教师工作的性质是教书育人,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树立正确的幸福观,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把教育作为一种崇高的事业放在首位,乐于奉献,为世人做出表率。现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一生以“爱满天下”为座右铭,正是为了祖国未来无数的“瓦特”、“牛顿”、“爱迪生”,教师将满腔的爱尽情赋予了学生。论财产教师两袖清风,一无所有,但教师却富有,我们拥有无数学生对我们爱的回报。
三、自我约束、廉洁从教
教师廉洁从教,除了法规约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引导外,主要靠教师用廉洁的标准来进行自我约束,自觉保持清廉纯洁的作风,这是廉洁从教的最深厚的思想基础。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看看他们的眼睛,如星星般明亮,如泉水般清澈,是那样的纯洁。在这样的纯洁面前,哪怕说错一句话都是对他们的亵渎;在清泉般的眼神里,更多的是对老师的执着和无比的信任。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以自己高尚品行和聪明智慧,教书育人,提高学生全面素质,将自己高大、美好的形象永远留在学生的心灵深处;使学生从小就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从而逐步懂得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
11.浅谈如何开展依法收取水规费工作 篇十一
水政水资源工作,是水行政管理的一项主要内容,依法收取各项水利规费,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力保证,怎样做好这项工作,确保水规费不再流失,是我们河务部门应该深入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长期课题。
目前,我们黄河主管部门应收取的规费主要有堤防养护补偿费、河道内采砂取土管理费,黄河水资源取水费,并且这些费用,国家明文规定有收费标准、范围和该费使用办法。但在实际收费工作中,河道主管机关要想按要求标准全额征收,还是困难重重,根据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浅谈一下对该问题的看法和建议。
一、水规费征收中存在的问题
其一水行政征费管理外部体制不顺,部门之间职责不清,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防洪保障费以及水利专项建设基金等各种费用,各地征收手段各异,有的由水利部门自己征收,有的由土地部门征收,有的由财政部门负责征收。这样存在制约与协调,权利与职责以及利益分配等问题。只有把各部门关系理顺好,才能收到较好效果,否则只能事倍功半。
其二现行的收费政策,在制定时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对客观因素和收费政策的合理性、可行性考虑不周。按工程水费来说,进行成本核算出来的每立方米水价是合理的,而对于不使用工程供水,(拥有自备水源工程)的企业来说,就有点不尽合理。这类新企业来说当然难以接受,从而引起企业反感而拒交水费。在河道资源收费上更是政出多门,管理无序,河道采砂管理费土地部门收取,水利部门也收取,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办法。没有做到归口管理,存在部门利益思想,互相配合不够,由各地区自定收费标准范围,因此,而引起的不必要纠纷时有发生,这不但造成河道收费局面混乱,而且影响了河道部门管理秩序和水利部门的形象。
其三我们现行的各项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都有国家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依据十分充分,收费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而我们目前收费队伍的现状及管理方法、手段远不能适应收费工作的要求。有的收费人员本身对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知之甚少,更不了解依法收费的精髓所在,在工作中一但遇到企业或法律政策问题时,做不出圆满的解释,拿不出有效措施来加以解决,不能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和司法强制手段配合征收,势必造成费源不应有的流失。并且各部门分散收费,不能适应新时间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要求。
二、针对问题加强水规费体制工作的日趋完善
进一步搞好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使水政工作全面走向正规化、制度化,是水政队伍建设在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加强水政水资源工作管理,不但要正确掌握执法程序,宣传学习基础法律,而且对新颁布的每一项水法规都要进行认真研究,全面掌握,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敢于执法,善于执法,正确执法,以确保水法规的顺利实施,为黄河水利走向市场社会保驾护航。此外,还需加强职工群众意识,不要把收费工作看作水利部门的一件小事,应该认识到依法收费是代表国家管好水资源,促进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水利部门把收取的费用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建设,以保障水利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已建立的各项收费法律、法规和互利互惠学没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还不畅。价格收费机制还不健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家以水利事业的政策投入不断加大,进一步深化价格收费体制改革,必将会建立起完善的、规范的价格收费机制。
三、建立规范化水政策收费队伍
水利部为加强水行政执法,规范水行业行政管理,于1995年下发《关于开展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建立集监督检查,依法收费于一体的专职队伍。执法和规费征收本身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执法是收费保障,而收费以必须依靠健全的水利法制作后盾,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做出的行政管理行为,其结果不仅影响到纳费人的权益,而且关系到政府部门形象和国家利益,建立规范化的水利收费管理体系,是保障国家财力收入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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