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共11篇)
1.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一
根据《2012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现将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2年7月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二)地点: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二楼大厅(东城黄河路153号,东营市交警支队对面)。
二、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一)《2012年东营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和“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等)要填写完整。
(二)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和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
(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与报名信息一致的学历证书、户口簿(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原件。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部门、主管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到证,或解除劳动合同和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有相应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必须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无故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名单按规定公布。
(二)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资格审查的,务于7月5日前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延期于7月9日到应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三)按照省有关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复印材料,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2.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二
1. 政府层面的背景分析
在一些基础单位, 人事岗位调动较为频繁, 人员流动性大, 常常出现专业技术人才“后继无人”的现象。近年来, 地方政府积极推动宏观调控与单位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致力于建立一种有效的人员约束机制, 落实《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减轻财政供给负担, 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单位深化改革后, 各部门不再设立新的单位机构, 并逐步对现有的单位进行转化, 根据国家财政拨款来源, 自收自支的单位逐步转化为企业, 全额拨款的单位转化为政府机构。在市场经济环境的影响下, 单位应当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用人招聘方式, 一方面确保科、教、文、卫等多个领域职能的充分发挥, 另一方面也能不断提升政府 (单位) 的社会公信力。因此, 在公开招聘方面, 要统筹协调宏观约束和用人自主权之间的关系, 以促进社会服务质量为根本出发点。
2. 用人单位层面的背景分析
十八大以来,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精简机构、简政放权成为政府部门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在这一背景下, 单位每年的招聘人数非常有限, 根据2013-2015年全国单位招聘统计公告, 其中有90%以上的机关部门每个部门只有一个招聘名额。因此, 当前多数单位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人才结构失衡, 专业技术人才老龄化严重等问题。以教育类单位为例, 小学教师超编现象严重, 教师专业集中在数学、英语等热门学科上, 而音乐、计算机等学科教师数量相对较少。卫生类单位, 初级专业技术 (护理类) 人数较多, 而具备丰富从业经验的临床医师数量不足。因此, 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是要利用公开招聘的方式, 引进新鲜血液, 即满足当前单位各个行业对于人才的需求, 又要在单位内部做到适当平衡, 促进单位自身的发展。
二、单位公开招聘的实践
1. 做好招聘准备工作, 精心制定招聘方案
单位在进行公开招聘之前, 一方面要以本单位岗位人才需求情况, 明确岗位的招聘专业、年龄限制以及户籍、学历等;另一方面, 要严格执行《单位招聘暂行条例》, 并以此为依据拟制招聘方案, 确保招聘程序、步骤、方法等一系列内容的公正和详细。单位招聘方案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人事部统一商定, 人事部可以将拟制好的招聘方案上传到有关政府的分管部门, 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签字盖章之后, 通过专门的招考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布。在制定招聘方案时, 一定要遵循“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所有招聘条件都要进行反复审查, 防止部分领导干部设置“特殊条件”, 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
2. 严格执行招聘流程, 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单位招聘流程大体上与政府公务员招考一致, 都需要经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公示、上岗等步骤, 招聘遵从“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基本原则。单位笔试时, 监考教师应当严格审查考试人员的证件信息, 并且试卷分发前应当向考生展示试卷的密封性。考试过程中, 巡考人员应当维护好各个考场的纪律、监督、和记录等工作, 考试结束后, 两名监考教师在监考责任书上签字, 相关的巡考主管也应一并签字确认。面试过程中, 面试官应当随机搭配, 并且在面试开始前一个小时进行, 以防止部分面试人员出现徇私舞弊现象。最后, 将单位考试笔试、面试及总成绩排名公布在相关的人事单位网站上, 以供参考人员查阅。最后, 综合得分第一名, 需要在网站公示一定时间, 缺人其无不良行为后, 录取聘用。需要注意的是, 为了保证整个单位招聘环节的透明和公开, 应当开通网上流言或电话热线, 将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整个工作当中。
三、优化单位公开招聘的思考和建议
1. 科学设定招聘条件
上文中提到, 单位涉及到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的各个行业, 对于招聘人才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方面都有着特殊需求, 因此, 要想提升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质量, 必须要以单位实际用人需要为依据, 科学设定招聘条件。例如在卫生类单位招聘时, 多数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不应超过35周岁, 报考人员最低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 通常情况下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验无硬性要求, 应届毕业生和企业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 都可报考参加, 既保证了报考人员的低年龄化趋势, 也有利于提升其专业程度。单位招聘人数较多, 近年来报考人数也呈现出逐年递增趋势, 报考人群以应届毕业生为主, 这对于缓解当前大学生毕业求职困境也有较大的帮助。
2. 提高面试效能
建立一支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考官队伍, 考官应具备政治素质好、知识面广, 职务、职称、学历一般应高于选拔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条件。凡是单位招聘面试考官都得从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 从而提高面试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3. 科学设计考试内容
通过考试, 不仅要了解应试者的文化知识水平, 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应试者的整体素质和实际能力, 看其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必备的水平和能力。要达到以上目的, 考试命题工作必须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有科学合理的内容。要按照“以事择人, 以岗定人, 考用一致”的要求, 考试内容应尽可能从岗位实际需要出发, 突出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要建立分类命题办法, 命题要突出体现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的素质要求。
摘要:单位工作涵盖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诸多社会服务领域, 作为兼具公务员和企业形式的单位, 如何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确保招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水平, 成为当前单位公开招聘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我国自2013年开始试点实行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在落实公开招聘制度、规范人员薪酬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文章首先指出了单位公开招聘的背景, 随后就其招聘流程进行了概述, 最后分析了其招聘效果和启示。
关键词:单位,公开招聘,背景分析,实践思考
参考文献
[1]云凤飞, 姜宇.关于完善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制度的思考[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1 (03) :131-133.
[2]郑楠.从公务员录用考试探析高校如何培养大学生行政能力[J].才智, 2013 (33) :164-165.
3.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三
一、近年来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精神,为规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南宁市于2006年制定了《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南府发〔2006〕52号),明确全市事业单位进人补员的基本方式,即通过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的方式对外公开招聘,为南宁市顺利开展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重要的依据和保障。
(一)在组织管理中突出“严”,确保考试招聘严肃规范
南宁市全面实行公开考试招聘制度中,坚持以落实责任为着力点,突出抓好组织管理,加强统筹协调管理,认真抓好考务组织,把好招聘审核关口,将“严格严谨”贯穿考试始终,使考试充分体现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目前,公开招聘制度自建立实施至今已历时9年,成为南宁市事业单位进人补员的一项基本制度和进人主要渠道,得到了考生、社会和招聘单位的普遍认可。
(二)在考试形式中注重“活”,确保考试招聘科学公平
事业单位因其行业不同,服务对象不同,不同的岗位对能力素质的要求各式多样,专业千差万别。考试中我们结合岗位特点,采取了灵活的“统”与“分”结合的方式,“统”即是考试的笔试环节由全市统一时间集中组织,设置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职业道德和应知应会的知识,内容注重突出基础性、实用性、普及性;“分”是指面试、考核等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的特点“自选动作”,充分尊重单位的用人自主权。使考生能在一个公正透明的平台上公平竞争的同时,也能让用人单位结合实际有自主“相马”的机会,从而更好地在公平性和科学性中寻找结合点。
(三)在招聘监督中强调“实”,确保考试招聘风清气正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影响面广,备受考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关注,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人事考试。考试的组织中,我们对命题、笔试、阅卷、面试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并不断完善制度、创新形式、拓宽渠道,确保考试招聘安全顺利落到实处。通过把监督贯穿考试招聘的始末,加强了对考试各环节的管理,维护了考试的公平公正,营造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风清气正选人环境,大大提高招聘工作的社会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
(四)在信息公开中力求“广”,确保考试招聘公开透明
公开招聘作为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新机制,核心是公开,亮点在于“透明”。南宁市在考试招聘中,始终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是招聘信息广泛发布,广泛宣传,二是考试各环节的结果及时公布,避免“暗箱操作”,三是通过政府市长热线、12333人社呼叫热线、政府网络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收集并回复社会公众及考生对招聘考试政策的相关疑问。通过广泛的信息公开,切实保障考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招聘考试成为了公开透明的竞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考试方式多样化不够
在招聘考试的组织中,有时为了程序上的简明和方式上的统一,很容易出现考试内容过于单一、面试多样化不够等问题,尤其在面试中,目前除教育、卫生系统外,大部分的事业单位在面试仍参照公务员考录中的结构化面试,这种面试方法过于单一,考察方式有欠于科学和全面,针对性不强。
(二)在统一规范中适当放权的灵活性不够
就用人单位而言,一方面怕麻烦,认为公开招聘程序复杂、环节过多,费时费力;另一方面存有顾虑,担心想用的人才选不进,不想用的人才推不掉;还有一些单位认为公开招聘就是被管得太严,削弱自己的权力,以致影响了考试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实施,对招聘行为的投诉时有发生。
(三)面试考官队伍参差不齐,主观性因素大
目前,事业单位考试面试考官大多由单位领导人员、人事干部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组成。由于缺乏考官培训和具体的考官工作经验,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在实际操作中考官的主观性因素很容易影响到对考生的客观评价。
(四)考试信息安全防范压力加大
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窃取考生信息实施诈骗,采取各种方式对考试网站进行恶意攻击。同时,近年来网络中出现的一些“售真题”“卖答案”“改分数”的诈骗行为,加上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员盲目炒作,在社会上引发不少负面影响,应对网络舆情成为新的挑战。
三、几点对策建议
在对多年来考试组织的认真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形势,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以“人岗相宜”为标准,进一步探索考试招聘的科学性
一是提高考试命题的质量。不断充实、完善命题专家库,提升命题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同时改进命题的内容,突出实用性、普及性,体现考用充分结合,切实提升公共科目考试命题的质量。二是完善面试形式。针对不同类别、不同行业的岗位,结合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探索不同岗位专业技能的考察方式。坚持“干什么,考什么”,“量体裁衣”设计面试内容,精心设计面试形式,引入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测评方式,避免 “千人一卷”“高分低能”现象。三是强化面试考官管理。突出面试考官的专业性和权威性,依托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进不同行业面试考官队伍的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系统的特点,精心遴选出一批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强化面试评委专业培训,切实提高面试考官的评判能力。
(二)以“放活方式”为突破,进一步增强考试招聘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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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分类分行业、分级管理的灵活创新考试模式。逐步探索在开发区、教育、卫生等行业特色突出且规模较大的系统中,或在同类同行业(如农业口、经济口、建设口等)的单位中,探索分类分行业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探索体现不同行业专业技能水平情况的考试考察方式,进一步放活现有的统一试题、统一时间、统一组织的考试方式,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时间和考试次数,自主命题,自行组织。二是在计分方式上,打破现有的笔面试累加的计分方式。即改变“总分=笔试200分+面试100分”的计分方式,提高面试的计分比例。根据不同行业单位的实际,可将笔试、面试的计分权重调整为5∶5或4∶6,部分专业性比较强的行业,还可结合实际将笔试和面试作为完整独立的计分环节,即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笔试只确定面试的入围人选,面试环节成绩单独计算并从高至低确定考核对象,使考评方式和结果更加趋于科学。
(三)以“提速增效”为核心,进一步增强考试招聘的实效性
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原有的“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查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网上备案、网上监督、网上审批”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人员招聘的工作效率,缩短考试招聘的工作周期。二是减少工作环节。在实施有效监督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并取消事业单位考试中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的审核备案手续,使招聘各环节的工作衔接更为紧密有序。三是优化审批程序。依托下属人才服务机构,将考试招聘中人事档案审核、资格证书或材料的原件审核、人员调动办理等具体的经办业务移交至人才服务机构经办点前台审核,实行审核结果共享,进一步提高审批的效率。
(四)以“强化监督”为抓手,进一步提升考试招聘的公平性
一是突出把好招聘的岗位条件设置关。进一步规范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及其他资格条件设置的问题,取消户籍限制,坚决杜绝一切歧视性和与岗位没有关联的条件,从根本上减少“岗位条件过细”“人员针对性过强”的现象,使考试招聘从一开始就接受严格监督。二是推行集中公布公示制度。改变现有的单位自行公布、自主公示的做法,在考试招聘信息集中发布的主网站(人事考试网)中开辟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示专栏,将事业单位考试的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结果集中公示,进一步理顺信息的审核与发布的流程,确保招聘结果第一时间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引入社会监督员机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考试招聘社会监督员全程观摩监督整个考试流程,切实提高公开招聘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五)以“安全防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考试招聘的安全性
一是加大考试安全管理的投入。继续抓好考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对网站的软硬件进行更新升级,在考试报名端口开放期间,抽调精干力量全天候值班巡防,切实提高网站安全等级。二是加强舆情监控。进一步密切与宣传、网监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动机制,严密关注和跟踪网络舆情,跟踪事态的发展,对不良舆情密切关注,快速反应,在宣传、网监部门的指导配合下,及时做好应对处理。
(作者单位: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四
2013年陕西事业单位招聘:西安事业单位招聘703人公告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精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研究决定,对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涉及33个部门,124个事业单位,416个岗位,合计703人。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生源地和户口限制,大学专科及以下学历应为西安市生源或具有西安市常住户口的人员(2013年4月25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6、学历要求起点为大学专科、本科的岗位年龄为28周岁以下(1984年5月2日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大专护理、助产岗位按照单位设置的具体条件执行(年月日计算办法同上);学历要求起点为硕士研究生和岗位条件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技师及以上的岗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08年以来在中、省、市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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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6、现役军人和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研究生人员;
7、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与下载准考证、基础知识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和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西安市人才网()。
3、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承诺书。考生所填信息应与本人真实信息相符并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否则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再变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5月15日9:00至16: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退还报名费。
5、报考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受报考比例限制,不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经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录取意见。
(三)缴费和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5月11日中午12:00。已经缴费的考生在5月20日—25日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从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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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操作方法按照网上公布的《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须知》进行。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每人收费50元,在网上缴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和农村特困家庭报考人员可以减免考务费用。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报名期间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四)基础知识考试(笔试)。
时间为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携带证件见准考证)。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2),护理、助产岗位考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汽车驾驶岗位考试内容为汽车知识、交通常识和交通法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1:3的比例按照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6月2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资格复审安排。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岗位所需证件,于6月5日-10日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所缺名额严格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或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汽车驾驶岗位的须提供地方驾驶证B证,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还须提供部队退役证明材料。
6月14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和安排。
(六)面试(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于6月17日至23日组织实施。面试内容涉及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面试成绩当场亮分,满分为100分。报考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考生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考生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考生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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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列为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面试试题,按加试面试的成绩高低确定次序。
6月29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及安排。
(七)体检和考察。
7月3日—9日,由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实施,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空缺的名额,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按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月11日—17日,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
(八)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办理《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被录取人员持《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本人毕业时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以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并由所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工作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于在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和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联系。
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资格复审、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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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市人社局将于5月4日、6日和8日三次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本次招聘工作负责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029-86786870 网络技术咨询:029-85456552 报名咨询:拨打各招聘岗位所留电话 咨询时间:9:00-12:00, 14:00-18:00。附件:
1.2013年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大纲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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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五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14年及以前毕业,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与资格条件相符的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 2012、2013、2014年毕业的市内外毕业生;
②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有特殊年龄限制的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招聘范围
户籍要求为“市内外”的岗位,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户籍要求为“市内”的岗位,限深圳户籍人员报考,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2、2013、2014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雇员雇用时间可视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计算),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下同);
(4)2013年11月30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3.报考学历
(1)报考护理及助产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的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法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法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本科学历为法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法学,还应具备法学专业的相应学位。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报考者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
4.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5.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均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2008年12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考时间:2013年11月29日 10:00至2013年12月4日17:00。
具体程序和方法,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查询。2013年12月12日10:00至12月14日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分为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和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其中:
1.一般类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及能力知识;
2.医疗类和护理类均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均为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
3.教育类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
笔试内容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3年12月15日(周日)上午。
1.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的笔试时间为8:30—10:30;
2.教育类分2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8:30—10: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0:45—12:15。
(三)笔试地点。
在准考证上注明。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3年12月25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四、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3年12月28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初审地点接受报考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3年12月28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属2012、2013、2014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岗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符合条件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工作岗位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3B(A>3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若A<3B,则C=(A+2)/3取整数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医生医技岗位不受此条件限制);同一岗位只有1人或2人参加面试的,报考者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报考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含中职)教育类职位的考生,体检通过后,须在招考学校教学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据此得出考核结论。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九、其它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以及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实行减免考务和体检费用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申请减免;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申请减免,由深圳市考试院和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的,报名考试费用由深圳市考试院负责减免,体检费用由各招聘单位承担。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1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四)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1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0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08年12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毕业生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和社会人员的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五)属2012年、2013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网站:http:///;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
(十)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和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4个表)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2013年11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下载)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六
201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1463人,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考试内容: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教育类: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
2012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28301633,159389137(已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规定,现将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5月3日-4日(9:00-11:30;13:00-16: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加分人员信息汇总,按程序及时上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7.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七
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烟台市值事业编考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yantai.html?wt.mc_id=bk1052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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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8.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八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62号)、《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室字[2007]32号)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7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24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综合类岗位招聘范围和对象限山亭区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2018届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我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生源地。山亭区生源系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考生高考前学籍在我区中学的(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原件);②父母或夫妻一方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须有明确父子(女)、母子(女)、夫妻关系的证明材料],或本人2018年1月19日前具有山亭区常住户口的(如因高考户口迁移未落户的须出具当地派出所迁移证明);③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暂未迁入我区,但在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正式工作关系的(在企业工作的须有正式招工合同、社会保险金缴纳手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9:00—1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报名网址:山亭政府网。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勿着制式服装等)。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应使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上述情形将作为考察内容之一。
《报名登记表》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职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其他”栏中如实填写。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3日16:00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19日11:00—1月2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亭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8年1月23日9:00—16:00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留存原件)和低保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留存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教育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下午 14:00—16:30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山亭生源类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8年1月1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对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
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有关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教育类岗位采取面试与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及相关考试信息、通知按程序在山亭政府网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最低总成绩。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
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人员的依据之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于期满当月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进入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开,坚持阳光操作,一个标准选人。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8823879,8811352。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人事考试机构和事业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六、其它
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632—8823504(综合类),0632—8811791(教育类)。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8年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山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9.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九
2014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工作人员简章
【导读】2014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工作人员,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97人。其中卫生类24人,计生类6人,乡镇事业类25人,县直事业类42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见《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专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后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同意到乡镇服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类各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地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选派到村任职大学生)人员,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可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符合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或被辞退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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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10.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十
2012年03月21日 17时42分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州人事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州人发〔2006〕1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0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锦屏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州户籍或生源系本州的应、往届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2、黔东南州外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3、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此4类人员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户籍不限。其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服务期(截止2012年4月6日)需满1年及以上。
4、定向招考聘用2010年3月1日以前担任本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村干,且截止报名时仍在职的基层优秀工作人员。
5、定向招考聘用由省级以上统一选派且现仍在锦屏县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这些职位的报考人员截止2012年4月6日服务(任职)期须满一届(一个聘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4月6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4、村干部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职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3、截止至本次报名时止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6日—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
④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须持有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现仍在服务期内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村干部报考人员需持当地乡(镇)党委出具的2010年3月1日前任职材料、目前仍在职材料、推荐报名材料及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名。
⑥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事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5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锦屏县人民政府网()下载《锦屏县201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2年5月4日—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持报名收费发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方法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中专(中师)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需达到1:3及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及以上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2、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及以上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②一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应聘计生、卫生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基础医学知识》。应聘锦屏县敦寨小学、锦屏县隆里小学、锦屏县平略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应聘管理岗位和其他系统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均参加综合知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考试。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报考人员先参加面试后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如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可进入笔试。如遇某职位进入笔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笔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统一设在锦屏,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6日 上午9:00至11:30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环节的考生除外)。
(三)面试(专业测试)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简章》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招聘职位学历条件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及以上的,考生报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 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指导监督。面试时间、地点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占70%,笔试绩占3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
3、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及各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同一职位入闱体检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报考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的考生,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笔试并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锦屏县电视台38、39职位、锦屏县文化艺术中心40职位,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参加笔试人员因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笔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含“可进入笔试”的考生)的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的可具备体检资格,但在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仍由具备体检资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
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分数需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如参加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锦屏县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原体检医院商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已签约或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2009年1月1日以来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2007年1月1日以来招考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⑦截止2012年7月31日,未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⑧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的;
⑨近3年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⑩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按本《简章》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再按规定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单位拟聘用人员,经人社部门审核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的,按本《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锦屏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见习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见习期),三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提出工作调动等事宜。
同时考取几个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正式行文聘用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式行文聘用后,就不再另行行文聘用(调动)到其他单位。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考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咨询电话:0855—7221501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 0855—7221826 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7221936 县纪委办公室
11.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篇十一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未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正式派遣手续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1、曹县人民法院管理岗位10人;
2、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10人(计算机专业4人、法律专业6人);
3、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40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省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曹县人民法院管理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曹县事业单位(未满3年)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凡已被单位聘用或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不得应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曹县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在《报考人诚信承诺》栏内签名。有工作经历的还要填写《工作经历证明表》;有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还要填写《服务基层项目审批表》。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报考乡镇办事处岗位: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一楼服务大厅(长江路中段);报考法院、检察院岗位: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一楼服务大厅。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时本人(不准请人代替报考)需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迁移证明)、报到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彩色清晰照片5张。
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但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的考生可以兼报曹县人民法院或曹县人民检察院相应岗位。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省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县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省有关部门选派文件和选派工作地县以上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实施加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核签字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专业类某岗位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并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报考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两科;
2、报考曹县人民法院、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限9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
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2年9月23日上午8:30-10:00,申论2012年9月23日上午10:30-12:00;
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检察院管理岗位笔试时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为2012年9月23日下午14:30-16:00,申论(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2012年9月23日下午16:30-18: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分别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面试的人员成绩计算办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计算机(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分数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合计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现场缴纳考务费,考务费根据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70元。
报考乡镇办事处管理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领取面试通知,2012年9月29日开始面试;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察院管理岗位的考生2012年9月27日领取面试通知,2012年10月1日开始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计算办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计算机或法律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
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政策性加分考生优先、其次按笔试成绩、第三按面试成绩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考试总成绩将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依照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体检考核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
报考乡镇办事处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曹县人民法院、曹县人民检察院岗位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核。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人员,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体检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按招聘计划等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曹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制度,2012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含择业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将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曹县各类事业单位应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招考简章由曹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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