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管控措施

2024-07-03

社区管控措施(精选9篇)

1.社区管控措施 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辖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街道辖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国家总体安全观,守住安全红线,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点,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分析查找近年来“禁限放”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社会面安全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职责分工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李家沱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成鹏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璐、街道武装部部长兼副主任李云兵、街道政法委员黄建军、李家沱派出所所长傅凯任副组长,街道党政办、党群办、应急办、平安办、经发办、规建环办、社事办、财政办、社区事务中心、城市管理中心、生态环保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李家沱市场监管所、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李家沱消防救援站、市七院行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李云兵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王文彬任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工作人员罗益莉、吴辉华、张华为办公室成员。

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禁放办职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与村(社区)签订责任书;组织开展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调、配合区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街道禁放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街道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在辖区内燃放和违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保证市民过一个宁静、祥和的春节。

街道应急办:配合区应急局、派出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党群办:负责制订街道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

街道财政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工作经费的落实。

街道城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有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应立即上报街道及派出所。

街道经发办: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社事办: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教育、医疗机构等区域的看护;负责制订辖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街道规建环办:负责对辖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街道社区事务中心:负责指导辖区物业企业加强禁放的宣传力度;督促物业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街道文服中心:负责组织指导文娱场所、旅游景点、宗教场所等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街道平安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李家沱市场监管所:配合派出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非法零售经营点查处工作。

李家沱派出所、巴滨路派出所:依法查处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工作。

街道各部门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有关企业单位场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是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具体责任人。

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组织物业等社会力量加大禁放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会同派出所、应急办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2月25日前)。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研究制订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安全守护措施。明确网格内管控人员,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5日)。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围绕《条例》和《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通知,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进文娱场所、进宗教场所、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的要求,采取挂横幅标语、设置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微信QQ群发布宣传信息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1月15日为全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属地辖区和行业领域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单位签订“严守禁放新规”承诺书,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1月10日—20日)。街道禁放办将牵头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大队、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严查严打辖区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管控(1月21日—2月5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辖区禁放规定,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6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街道禁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街道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加强源头管控。按照街道辖区全面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由应急办牵头进行巡查,确保辖区内“零销售、零储存”。由派出所牵头,在辖区外围布设检查卡点,防止烟花爆竹流入本辖区;督促长途汽车站、码头、公交客运、交通枢纽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四)坚决打非治违。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生产、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

(五)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实行禁限放看护“网格化、实名制”,分区、划段包干负责,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六)做好应急处置。禁放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辖区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李家沱消防救援站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七)严格督导问责。街道党政办和纪工委加强对20xx年春节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街道禁放办对各村(社区)、街道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并围绕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燃放举报、曝光情况、烟花爆竹引发火灾报警数、成灾死伤人数、查非打非战果、烟花爆竹垃圾回收量等指标予以通报。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八)及时报送信息。各村(社区)、街道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各村(社区)于20xx年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方案、禁放领导小组及成员登记表(见附件1),禁放管控“网格化、实名制”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20xx年2月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2.社区管控措施 篇二

关键词:建筑工程,进度管控,措施

前言

所谓建筑工程进度控制, 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 始终按照既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建设项目的安排, 并对工程进度状况定期跟踪检查。通过与既定的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 找出二者之间的偏差。及时的发现产生偏差的各种原因, 评估偏差给工程目标带来的影响程度。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理单位、投资方以及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正。要将工程进度管控贯穿于整个工程施工的始终, 确保建设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高质量的完成。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 控制的三大目标分别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工程建设进度控制。工程实体形成于施工阶段。因此, 要想有效地控制建筑工程的进度, 其重心应该放在整个工程的施工阶段, 而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又是承包单位进行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核心。

一、影响建筑工程进度的因素

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会受到各种客观条件的影响, 包括人为因素、材料设备因素以及自然环境因素等。因此, 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多种多样。

1. 人为因素的影响

工程施工的主体是人, 整个施工过程的组织安排、调配、协调等都离不开人为的控制、因此, 人为因素是影响建筑工程进度最重要也是最直接的因素。事实上, 施工单位不是影响建筑工程进度的唯一人为因素、还包括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单位, 如政府部门、物资供应单位、运输、通讯、供电部门等。他们的工作进度如有拖滞, 必然会给整个工程进度产生影响。因此, 不仅施工单位要组建得力的项目部, 人员配置要合理深入, 挑选组织能力强、经验丰富、有足够敏感性和预见力的人员来做项目经理。此外, 还哟将监理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结合监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协调各工程建设单位之间的工作进度关系。

2. 资源因素的影响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各种资源的配置不仅量大而且复杂。若对各类资源的整合不到位, 做不到人尽其用、物尽所能, 工程进度就很难得到有效的控制。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人、财、物三个方面。如果不能合理均衡地配置人力资源, 这势必会给工程进度带来严重的影响。对于施工材料的供应方面, 如果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如材料周转不足, 可以将能够同时展开的工序分段实施。如遇当地材料资源匮乏或运输能力差, 会导致主材采购供应困难。材料供应商供货不及时或者材料质量不过关导致返工, 这些都会给工期造成很大的延误。项目资金不足、自有资金无法满足需要, 会给项目的正常运转带来很严重的影响, 导致工期延误。

3. 技术因素的影响

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中, 选择的施工方法不当, 技术力量薄弱, 计划不缜密, 管理能力差, 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项目招标设计粗略, 施工过程中不时地发生各种变更;对于某些初涉施工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 对建筑工程的标准、规范、工艺、方法等不甚了解, 难以统筹全局等。以上的这些技术因素, 均会导致工程进度的延期。

二、建筑工程进度管控原则

1. 动态原则

建筑工程进度控制是一个不间断的动态控制, 也是一个循环过程。从工程施工开始, 实际进度就出现了运动的轨迹, 即计划进入到执行的状态。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方法是动态循环控制。

2. 系统原则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三大系统, 即工程计划系统、工程进度实施组织系统、工程进度控制组织系统。通过从总体计划到局部计划, 逐层进行控制目标分解, 确保计划控制目标的落实。

3. 反馈原则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建立主控制室和操作平台。通过信息反馈, 将施工的实际进度及时反馈给控制工程进度的工作人员。通过分析加工, 再将信息向上逐级反馈, 直至主控制室。主控制室将反馈的各方面信息, 经过比较分析做出决策。调整进度计划, 使其与预定工期目标相符。

4. 弹性原则

由于工程施工工期长, 其进度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根据实践经验, 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并估计其影响程度的大小, 这样就能给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留有一定的余地。

三、建筑工程进度管控措施

1. 组织措施

目标能否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组织, 为了能够充分实现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 应该加强建立健全项目的组织管理体系。进度管理的工作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论证进度目标、进度计划的编制、进度计划的定期跟踪、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进度计划的调整。组织协调是进度管理的重点, 而会议则是组织协调的重要手段。

(1) 建立进度管理组织系统, 使各层次负责进度管理的工作人员得到充分落实, 并明确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

(2) 对工程进度及时总结报告, 建立完备的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 依据项目结构、进展阶段以及合同结构等, 将项目进行分解。明确进度目标, 建立目标控制体系。

(4) 建立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等管理制度。

2.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涉及对实现进度目标有利的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的选用。不同的设计理念、设计技术路线以及设计方案对工程进度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工程进度受施工方案的直接影响, 因此在决策选用时, 对技术的先进性和合理性应做充分分析。

(1) 做好设计和图纸会审工作, 将设计缺陷尽可能地降到最低。在施工过程中, 尽量避免修改, 确保工程的连续性。

(2) 优化施工技术方案, 有效提高劳动生产率。

(3) 大力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及工艺, 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在先进施工技术的推动下, 加速施工进度。

3. 经济措施

为了确保施工进度按照计划进行, 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保证。经济措施包括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能力条件以及经济激励措施等。为保证有效实现进度目标, 资金需求计划要与进度计划相适应, 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在可行性研究的估算范围内进行初步设计, 施工图预算要小于初步设计概算。并且对于设计单位, 要求其根据分项、分专业进行施工图概算;

(2) 编制各阶段投资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3) 建立资金使用计划制度, 由造价工程师控制各年、季、月的资金使用, 达到预期的投资控制目标;

(4) 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 充分做好技术经济分析工作;

(5) 做好工程量计算工作, 完善工程款支付程序;

(6) 跟踪控制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随后跟预期计划相比较。如有偏差, 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4. 管理措施

(1) 利用合同措施控制施工进度

签约合同时, 要在合同中制定明确的进度条款。确定工程工期, 并界定工期可能延期的条件。规定承包单位对施工进度的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条款, 减少在合同执行中产生的纠纷。合同执行时, 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安排施工进度, 并定时核对进度报表中的完成情况。

(2) 利用信息管理措施控制施工进度

信息管理措施是指进度监理工作人员要不断地收集施工实际进度的有关资料, 对其进行归纳总结。并与计划进度比较, 定期地向建设单位提供比较报告。

将计算机管理与网络技术合理地运用到工程进度管控上来, 以总进度为大纲安排好月、旬、日的施工作业计划和主要工期控制点, 确保各分项施工进度能够按计划进行。

四、结语

建筑工程进度管控综合性强, 不仅要有严格的工程进度计划, 还需要各个单位的协调配合。在施工的过程中, 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应急措施, 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得到有效管控。

参考文献

[1]马永贵.加强当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之我见[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

[2]关美伴.当前建筑施工管理方法的分析[J].科技信息, 2011 (19) .

[3]冯建荣.谈工程建筑施工进度管理[J].四川建材, 2008 (01) .

3.社区管控措施 篇三

【关键词】集团公司;财务管控;措施

前言

今天,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集团公司正在整个市场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集团公司往往拥有复杂的业务模式和众多的分子公司,所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不仅关乎集团公司财务处理的统一规范,税收筹划的高效合规,更关乎整个集团资金运行的有效和安全,因此,有必要对集团公司财务进行集中管控。

一、集团公司加强财务集中管控的必要性

财务集中管控是集团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首先,在账务处理上,通过财务集中管控实现集团公司内所有业务单元账务处理原则的统一,可有效防范财务数据失真带来的决策风险。其次,通过财务集中管控,可实现集团公司内资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最后,加强财务集中管控,也便于强化集团公司税收筹划,对于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税务负担也有现实意义。

二、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项财务集中管控制度尚不完善

我公司拥有多家分子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会计机构设置也伴随组织机构设置分散在各地,在账务处理上,总公司层面对强化统一的会计处理原则和要求不够,在账户管理上,跨行、跨地区开户的现象较为普遍,同时由于缺乏足够完善的技术手段支撑,资金在集团公司内部的流动性较差,甚至存在集团公司资金被下属单位大量占用的情况,造成集团公司一定时期内的资金流短缺,降低了资金的使用效率。由于资金在集团公司兼具高流动性和差安全性,所以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管控,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我公司虽已开始推行全面预算,但由于基础薄弱,所以在实施层面仍存在诸多困难:各级人员甚至包括一些中高级管理人员仍缺乏全面预算的概念和意识,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由于缺乏专业的预算团队和人才,缺乏软件系统支撑,完全依赖于人工编制,所以预算编制耗时较长,编报的范围不完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的准确性,另外,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各级预算人员缺乏足够的执行力,导致预算指标上传下达的周期较长,影响预算及时性,此外,集团公司对各业务单元的预算控制目前还不能扩展到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控制,预算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3.财务分析控制不到位

我公司系国有企业改制而来,下属分子公司众多,业务类型差别较大,由于财务核算没有完全统一,所以各项财务数据缺乏完全的横向和纵项可比,再加上分子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相对独立,下属分子公司存在随意记账而导致财务信息失真的问题。此外,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也没有完全形成财务集中管控的思想,管控意识不够、职责分工不明,导致问题出现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4.财务管理信息手段不足

集团财务管控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手段,特别是原始财务数据的收集,由于我们集团公司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财务数据录入收集系统,导致下属分子公司提供的各项财务报表的準确性不够,同时,如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得不到全面保证,制作的财务报表就不能准确反映集团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财务资金状况,容易给集团公司高层决策带来负面影响,出现决策失误。

三、加强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的措施

1.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制度

首先在集团公司财务组织架构的设计上,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架构设置,确保财务集中管控有组织保障。其次在财务核算层面,要制定统一的、符合我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这也是集团总部解决下属公司随意调节会计处理导致信息失真的关键。再次,为顺应财务集中管控要求,有必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式,确保集团公司下达到下属单位的任务能够得到有效落实,提高财务集中管控的效率。

2.全面加强集团公司预算管理

实施全面预算并加强集团公司的预算管理是实现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的有效手段,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时,要强调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员参与,实现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全程控制。全方位则强调公司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纳入预算管理,消除实际管理中的盲点。全员参与则是指公司各级领导、各岗位员工都必须参与预算管理。

3.提高财务分析控制力度

要加强财务集中管控,就必须做到分析透彻、控制到位,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提升集团财务创造价值的能力,所谓分析透彻,是指财务分析要从“面”向“点、线”渗透,面上强调对各分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做全面集中的分析,“点”上要结合公司实际业务特点,对单个产品及单项工程就其成本费用和盈利能力展开分析,特别是亏损产品和亏损工程,一定要深究原因,分析判断其存续进行的必要性,加强企业业务调整力度,迫使企业良性发展。此外,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设,促进集团公司对下属单位财务活动及流程的全方位监督也是不错的选择,高效的信息化系统明确各岗位职责分工,并形成相互制约,可以快速准确的对各类财务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甚至提供相应的解决办法,确保集团公司财务活动能够安全、高效的进行。

4.加强资金的管理

资金是集团经营活动的基础,是公司正常运营的保证,加强集团公司资金统一管控,是提升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资金综合运营成本,从而最大化创造资金收益的关键。对资金的管理,首先可以从机构设置上下手,建立相应的资金平台,例如可以借助银行的资金系统,并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自身内部的资金管理平台,在集团内部建立统一的现金池,一方面可以压缩集团内各分子公司的现金持有量,同时面对银行时,也可以集中力量,发挥规模优势,为企业争取更优惠的筹资成本。其次,在集团内的资金资源使用上,充分评估和考虑不同分子公司间的差异,对优质企业,在资金使用上基于优先倾斜,及时帮助其解决碰到的各种问题和障碍,助推其快速发展。

结语

综上,加强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控,是破解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的必由之路,这一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我们善于发现问题,并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去解决。

参考文献

[1]郭伟红.浅谈如何加强集团公司公司财务集中管控[J].中国集体经济,2013.

[2]刘军.浅谈集团公司企业财务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1.

4.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篇四

煤 矿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措 施

2018年1月7日

桐梓县强博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手册中将危险源分布情况分别制定管理标准和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岗位,确保技术、人员有保障。为保证该工作有效开展,制定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

一、安全风险控制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夏合平副组长:曾令海

成 员:梁正元、赵华禄、梁正龙、杨可文、殷正友、梁正光、魏家鱼。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2、负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

3、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方面的培训。

4、负责组织风险管控措施及规范进行动态更新。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科学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治理隐患,防止大事故为目标,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超前预控,规范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大事故。

四、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成果应用

(1)工作面初次放顶需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确定支护形式,采用小进尺多循环作业方式,加快工作面推进度。

(2)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充分利用钻探、物探勘探手段,查明采掘前方的有害气体、积水等情况并消除。

(3)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首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实行超前支护,采用π型长钢梁支护,接顶排扛严实,严禁空顶作业,确保支护质量;对于顶板已冒落地点,需在采煤机通过该地点前采取措施及时维护顶板。

(4)20505运输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前,必须首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临时支护必须实行前探梁支护,永久支护实行11#矿工钢架棚支护,支护间距必须保证0.8m,帮闭接顶排扛严实,严禁空顶作业,确保支护质量,确保安全。

(5)2050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尾巷。随着采煤工作面的推进,导致巷道跨度增长,顶板压力集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回撤支架,保证安全出口距离,按规定加固安全出口支护,确保上安全出口与采面回风巷安全行人、通风,保证采面回风巷畅通无阻。

2(6)按需配足采煤工作面风量,确保采煤工作面风量供给,适当降低采煤机割煤速度,减少采空区浮煤,确保高档普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不超限;井下抽放主管路采用抗阻燃、抗静电抽放管,并采取可靠防静电措施。

(7)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工作面必须实施湿式作业,各下煤点、转载点必须安设防尘喷雾装置,胶带运输顺槽入口和接近采煤工作面入口处,分别设置1道全断面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煤仓保持不放空,煤仓放煤口设洒水降尘装置,井下各地点按规定设置隔爆水棚。

(8)20503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打好机头、机尾压柱,安设好紧急停止闭锁保护装置,随时检查维护刮板机运输设备;顺槽胶运输机带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托辊,装设防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及时清理胶带输送机回煤及杂物。

(9)过地质构造时,适当降低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推进速度,保证安全生产;20503高档普采工作面开采技术条件较好,可适当增加产量。

(10)20505掘进工作面风量供给不足引起瓦斯事故,必须加强通风管理,按规定配足工作面所需风量,严格瓦斯检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请示制度,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不按规定的串联通风、瓦斯超限作业。

(11)20503采煤工作面、20505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遇地质构造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加强防治水工作管理,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措施执行,必须实行钻探与物探相结合,实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执行,加强防治水工作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12)20503采煤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胶带运输顺槽。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压柱未打牢固、断链、机械发生故障;胶带可能跑偏。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刮板运输机机头机尾压柱必须按规定打设牢固,防止断链、随时检查和维护刮板机输送系统,及时安设刮板输送机紧急停止闭锁装置;定期检查和维护带式输送机,及时更换失效托辊,装设打滑、跑偏、堆煤、撕裂等保护装置,及时清理胶带输送机回煤及杂物。

(13)+920m材料辅助运输系统发生故障、钢绳断裂跑车、阻车器、挡车拦失灵导致跑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检查和维护提升运输系统设施设备,保证系统完好、灵敏可靠,加强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一)名称:瓦斯

管理标准:根据井下条件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 防范措施:

1、工作面要有足够的风量,保证风筒接口严密不漏风,风筒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爱护通防设施、做好一通三防工作。

2、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和自动切换功能,巷道内瓦斯探头,实现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禁止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

3、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

4、井下电气设备杜绝失爆;

5、井下任何地点发现瓦斯超限或积存时,必须做到先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和通风区值班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井下所有爆破地点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和放炮请示制度;

(二)名称:顶板

管理标准: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防范措施:

1、掘进工作面按标准化进行顶板管理,现场严格按照设计循环进度施工,坚持正规循环作业,每次爆破后及时找顶,使用好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永久支护合格。最大空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2、两帮及时支护,滞后符合规程要求,锚索距迎头的距离符合规程规定,严禁滞后。

3、锚网支护巷道的锚杆(索)规格、间排距、角度、锚固力定期检查,支护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4、坚定执行矿压观测、分析、预报制度。当顶板下沉、压力较大及变形严重时,根据顶板离层仪监测数据的变化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做好 顶板检查,严格加强顶板管理。

6、加强后路巷道日常找顶及维修工作,对后路顶帮情况经常检查,发现巷道有失修、变形、底鼓等现象及时进行维修。

(三)名称:爆破

管理标准:爆破材料合格;存放地点周围有明显标志;防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防范措施 :

1、放炮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三人连锁爆破制”和三人连锁发爆器使用制度。必须认真执行爆破汇报制度。由带班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切电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放炮前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装配引药,做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的地点进行操作,要避开电气设备和导体,严禁坐炮箱。

3、装药前爆破工要检查工作面的通风,瓦斯、煤尘、防尘喷雾,洒水等情况,如有瓦斯积聚,煤尘增大,通风不良等隐患,不得装药。

4、放炮施工前,将施工地点前、后各10m 范围内,所有管路、风筒用旧皮带掩盖好。电缆、信号线落地用半圆铁管接茬掩盖严实或采用旧皮带包裹掩护,防止放炮崩坏。

5、每次放炮前,班长必须亲自派专人到距放炮地点300m 以外反向风门外全风压通风的新鲜风流中的安全地点站岗、警戒,站岗、警戒位置由放炮员指定,班长悬挂好放炮撤人站岗警戒牌及安装通讯电话。

6、每次爆破前必须切断该工作面及回风系统中和有作业人员地点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由当班修理工负责停电,班长负责撤人站岗。通风区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必须进行监督验电。并关闭各通路反向风门及防风流逆转装置。

7、放炮后,爆破工和班组长必须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检查完毕后爆破工通知组长,班组长再亲自安排人员将站岗人员撤回,在未接到撤岗命令以前,站岗人员严禁私自撤岗。

(四)名称:巷道运输

管理标准:运输设备安全设施灵活可靠,车场、硐室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到人、车运行的要求。

防范措施 :

1、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专门培训,由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开车前详细检查绞车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绞车地锚是否牢固,绞车钢绳是否完好,以及声光信号是否灵活可靠, 巷道是否平直顺,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首先处理,否则绞车不准使用。

2、绞车司机必须在得到准确的开回信号时,才准起动。起动过程中,司机要精神集中,并注意绞车钢绳的排列情况,出现负荷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车,严禁强行牵引,待把钩工查明原因后再作处理。

3、严格执行“行人不开车,行车不行人”的制度。由绞车司机及把勾工负责严格执行, 把好关口。

4、修理工每班要认真检查钢丝绳断丝情况,钢丝绳在一个捻距 内断丝断面积或磨损减少的断面积,超过原钢丝绳截面积10%时,必须更换,否则严禁开车。

5.粉尘、噪声管控措施 篇五

为了加强 厂煤尘管理力度,杜绝煤尘造成的各类事故,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针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测试的结果,动筛车间一楼、动筛二楼、手选车间等属于粉尘超标区,对该区域采取降尘措施。

一、原因分析

动筛车间一楼、动筛二楼、手选车间喷雾降尘装置不足。

二、措施

1、在动筛车间一楼增设3处雾化降尘装置。

2、在动筛车间二楼增设4处雾化降尘装置。

3、在手选皮带机机头增设2处雾化降尘装置。

4、岗位人员每班对所有的喷头进行检查,发现有堵塞的要及时清理、更换,确保喷雾降尘装置正常工作。

5、各岗位员工要适现场粉尘实际情况,将喷雾打开。

6、清扫卫生时,应湿式作业,禁止干式清扫,防止二次扬尘。

7、采取封闭的措施,对所有的结合口做好封闭,在检查口焊接安装观察口,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

8、保证2237除尘风机的正常运行,及时清理风机内部的积尘。

9、加强个体防护,严格防尘口罩的佩戴管理。

噪声超标区安全措施

针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测试的结果,对噪声强度超标区采取如下措施。

一、原因分析

1、振动筛设备本身的噪声发射值较高且许多设备集中布置,存在噪音叠加,造成手选部位噪音大。

2、噪音点没有防噪装置。

二、措施

1、根据现场测试结果分析,我厂的主要声源有:振动筛。

2、做好振动筛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紧固筛板,避免筛板松动后振动产生噪音。

3、重点做好筛机激振器的日常检修。

4、在相关设备溜槽内焊接接煤板,在落煤点下方安装缓冲板。

5、噪声区域作业人员按标准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如耳塞。

6、减少岗位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及时调整高噪音区人员的工作环境。

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 篇六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因素辨识管控(以下简称风险管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隐患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并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总监(首席安全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知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的风险因素、风险等级、防范措施、应急方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可视、有痕、便捷、实用的原则,科学设计作业审批票(证)、生产作业现场点检表、告知卡(单)、工作流程图、公示牌(板)等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具,用于本单位各层级、各岗位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或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应当在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涉及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相关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等应当按照职责做好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相关工作,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管理责任。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公众的安全生产风险与事故隐患防范意识。

第二章风险因素辨识管控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风险管控职责:

(一)建立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二)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三)根据生产工艺、设备、设计等环节变化情况,及时修改完善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危险作业、动能隔离上锁挂牌、风险岗位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五)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安排专门课时对风险辨识方法和风险管控措施进行培训;

(六)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从业人员;

(七)其他风险管控职责。

第九条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专项辨识。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本规定施行满三年后,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全面辨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者推广应用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分层次逐级划分和确定风险因素评估单元,并根据评估的目标、范围、专业技术力量等客观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辨识方法。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全面辨识:

(一)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

(二)普通设备设施和特种设备,能源隔离、机械防护等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设施及其检验检测情况;

(三)建筑物、构筑物、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生产经营环境,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相邻的环境、场所和气象条件;

(四)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安全防护和安全作业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应急救援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其他可能产生风险的因素。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风险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将辨识出的风险确定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个等级,分别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注。

对重大危险源、极易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应当确定为重大风险。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风险等级,逐一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人员。其中,对较大及以上等级的风险,还应当制定专门管控方案。

在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对相应的风险重新进行辨识、制定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季度至少组织检查一次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班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并及时排除新产生的风险;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风险管控动态评估,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立即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用于指导生产计划、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等工作。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在风险部位、岗位或者车间进行公示。在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应当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板)。学校、医院、车站、码头、机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以及玻璃栈桥、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还应当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板),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检查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落实情况。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并编制隐患治理信息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应当包括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第十七条事故隐患排查包括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要求,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并参加一次,安全管理部门每旬至少组织一次,车间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班组每天组织一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开展专项排查:

(一)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规程制定、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设备设施、工艺、技术、生产经营条件、周边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停工停产后需要复工复产的;

(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险情的;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

(六)气候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构成威胁的。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下列因素开展隐患排查:

(一)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标准要求;

(三)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规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其他可能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将隐患等级确定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整改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隐患清单;

(二)治理的标准要求;

(三)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四)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五)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和工时安排;

(六)治理的时限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八)复查工作要求和安排;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并发布各自监管、主管行业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每两年修订一次。

制定指导手册或者指引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的自辨自控、隐患的自查自改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通过强化信息化监管等手段,实现数据共享、动态监管。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应当对照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与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重点检查风险的辨识、分级和管控以及隐患的排查、分级和治理等内容。

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其中,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重大隐患督办制度,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案件查办、违法企业处罚和追责问责等清单工作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治理方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照行政决定进行整改消除隐患的,降低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负责人安全生产诚信等级或者列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类开发(园)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通过购买服务、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等方式,广泛听取对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措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全面辨识或者专项辨识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或者管控方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风险管控动态评估的;

(五)未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确定隐患等级的;

(六)未按规定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或者未按方案组织整改的;

(七)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整改指令、消除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规定,未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未设立公示牌(板)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检查风险管控措施和管控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并参加事故隐患排查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履行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领导责任和协助责任的;

(二)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未按规定制定、发布和修订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或者指引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微小企业的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和本省微小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有关规定执行。

7.茶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措施探讨 篇七

1 我国茶叶安全问题

茶叶质量安全主要是指茶叶质量对饮茶者不会造成身体健康、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即要在“规定的使用方式和用量的条件下长期饮用, 对饮用者不会产生可观察到的不良状况。”早在2001年国家农业部已将茶叶纳入“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中首批74个农产品之一, 在茶叶种植中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 促使我国茶叶生产现状有了明显好转。但近些年来, 国家相关部门时有发现, 在我国很多地区茶叶成为当地经济发展支柱, 地方政府一味地追求经济发展, 追求GDP指数, 而忽略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导致我国被认为在世界茶叶出口贸易中, 有发展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 同时也存在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绿色壁垒贸易造成的。

1.1 农药残留严重的因素

茶农为追求茶叶高产, 不合理使用农药, 甚至盲目使用禁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 茶叶未到安全间隔期便开始采摘, 违背茶叶采摘的科学性等等都是茶叶农药残留的主要原因。近几年, 在国家相关部门明令禁止中, 农药残留超标率明显降低, 出口茶叶农药残留的总量已从1999年的80%超标率降低到2004年的18%, [1]传统氰戊菊酯、甲氰菊酯等农药逐渐消失了, 但新的农药残留问题又出现了。2008年1月1日, 农业部已决定禁止销售含八氯二丙醚的农药产品, 但我国现阶段茶叶中普遍存在八氯二丙醚 (S-421) 残留, 各省的超标率在6%~20%。[2]正因为农药残留超标, 欧盟国家加大对中国茶叶口岸查验力度, 仅2012年初, 欧盟就多次通报我国出口茶叶农药超标, 给我国茶叶出口带来极大的影响, 也损坏了茶叶大国在国际上的形象。

1.2 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因素

茶叶重金属含量超标主要是铅、铜、镉等, 铅含量超标位列首位, 是造成茶叶质量安全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茶树被重金属污染不利于茶树的生长发育, 导致茶树叶绿色消褪呈现棕色, 最终降低茶叶产量。重金属污染途径有三, 一是水污染、空气污染等, 尤其是汽车尾气排放造成空气中铅超标影响茶叶的生产种植。二是种植过程中使用含重金属含量超标的肥料, 一方面肥料中的重金属对茶树生长有极大的影响, 铅、镉等容易被茶树根吸收;另一方面长期使用肥料, 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超标, 改变土壤的存在形态和生物有效性。三是茶叶加工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加工机械中含有的铅容易转移到茶叶上。

重金属具有持续时间长、污染隐蔽性、污染范围广以及无法被生物降解等特征, 并且可能通过食物链不断地在生物体内聚合, 转化为毒性更大的甲基化合物, 最终在人体内蓄积对身体健康极为不利。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曾对我国23个省市将近600个茶样检测中, 表明铅含量在绿茶和乌龙茶相对较低, 在红茶及紧压茶的含量相对高。2011年11月, 我国质检总局公布乌龙茶抽查结果, 立顿、铁观音等19种茶叶品牌查出稀土含量超标。[3]此外, 镉含量超标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西方国家已经将镉列为最主要的农业环境污染物, 近几年国内大米和蔬菜中都发现了镉超标现象, 因此, 茶叶中也要足以重视是否存在镉含量超标。

1.3 有害微生物残留的因素

微生物残留也是现在茶叶质量安全必须考虑因素之一, 茶叶在生产、加工、储存以及运输等过程中, 如果不注意各种细节等问题非常容易滋生细菌或者受到有害微生物的污染, 从而导致茶叶有异味甚至霉变。从当前茶叶贸易过程出现的茶叶有害微生物事件看到, 我国茶叶中有害微生物主要是大肠杆菌、沙门氏杆菌等肠道感染细菌超标以及黄曲霉毒素等。发达国家已将微生物检测作为茶叶质量的参考项目, 如美国要求茶叶中不能出现大肠杆菌, 俄罗斯要求茶叶细菌总数≤1000个/g。我国除了云南的普洱茶地方标准DB53中规定了不得检出大肠菌群MPN100g≤300和致病菌, 其余均未出现茶叶微生物检测规定。由于我国长期存在小作坊式茶叶生产, 不重视加工、生产等方面的卫生条件, 甚至有些茶业企业因人员素养不高, 不注意卫生造成茶叶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以及霉菌污染。

针对茶叶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 国家近些年来不断地颁布相关的法律法规, 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以及有害的微生物残留等质量安全问题, 但国家控制毕竟是事后控制, 要想从源头上杜绝茶叶质量安全的问题, 茶叶生产企业首先要做好质量管控。

2 茶叶生产企业质量管控策略

我国茶叶生产企业一直以来饱受诟病, 由于经营管理观念、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落后, 导致我国茶叶品牌意识薄弱, 国际知名的茶企业非常少, 而且茶叶品质一直徘徊不前。我国是茶叶大国, 各地方都具有传统的茶叶品牌, 如何发展各个地方茶叶经济, 如何增加各自茶叶品牌国内外的销售量, 这就需要茶叶生产企业严把质量关, 生产优质、健康的茶叶。

2.1 建立HACCP体系

茶叶生产企业通过建立HACCP体系, 这是国际公认食品安全保证体系, 是对食品中危害物质临界点控制。HACCP体系重点在于CPP识别控制点, 抓好CCP就等于抓住了茶叶的质量命脉, 茶叶生产者要认真研究不同的茶原料、发酵、干燥、精制到压制等几个CPP的特征和控制方式, 建立生产过程中每个控制点的极限值。一旦出现问题, 立即启动检测系统并查找问题原因。如广西六堡茶建立HACCP体系后, 不但促进了六堡茶叶质量的提升, 而且维护了广西六堡茶的名片形象和品牌建设。

2.2 建立健全茶叶质量追溯体系

茶叶质量追溯体系是要求企业从茶园种植、鲜叶采摘、毛茶加工、精制加工以及茶叶销售等建立完整的茶叶监管制度, 建立健全茶叶质量安全供应链的管理制度。[4]如在茶园种植基地管理阶段, 这是严把茶叶质量的基础, 茶叶生产企业若想控制农药以及微生物残留、重金属等问题, 必须从茶园基地管理入手, 严格控制茶园基地一切活动。一方面建立基地档案;一是要实地调查严格筛选, 综合评定茶叶生产种植的环境以及预定未来几年茶园周边的环境变化;二是建立茶园档案, 记录茶园种植面积、品种、周边环境变化 (包括出现的工厂、汽车量等) ;三是详细记录茶园的农事活动, 如施肥、用药、修剪等;四是茶叶采摘记录, 如采摘日期、数量、储存、天气情况等等, 每一步都由专人负责。另一方面, 完善茶园基地各方面的规章制度, 如茶叶安全用药准则和管理制度、茶叶肥料使用管理制度、茶叶质量安全承诺书等等。完善这些规定制度, 无论是企业自己的茶园, 还是与别的茶园合作, 企业都能掌控茶叶动态, 控制茶叶农药、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保证茶叶的质量。茶叶基地管理环节如此, 鲜叶采摘、毛茶加工、精制加工以及茶叶销售等环节也是如此, 建立详细的档案和规章制度, 这样才能保证茶叶质量追溯体系得以实施。

2.3 加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茶叶生产企业要加强人性化管理, 一方面通过优越的条件招聘专业人才, 促进茶叶生产科研开发力度, 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 加强员工培训制度, 帮助员工提升自己, 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同时, 加强员工对企业HACCP体系和茶叶质量追溯体系的学习和了解, 更有利于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第三、制定科学的薪酬管理制度, 让员工每一份付出都能得到应有的回报。此外, 多开展员工活动, 关心慰问老员工, 这样才能让员工内心产生归属感, 也有利于企业家庭氛围的培养, 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更有利于员工以饱满的热情投身茶叶生产工作。

茶作为全球三大没有酒精的饮料之一, 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喜爱, 近些年来, 茶的消费量呈现增长趋势, 全球茶叶的消费量保持3-5%的增幅递增。[5]如何在茶叶市场中站稳脚跟, 如何建设中国茶叶品牌, 传播中国茶文化的历史文化?各个茶叶生产企业只有通过科学的方式, 严格把关茶叶生产的各个环节, 狠抓茶叶质量, 生产无毒害、绿色健康的茶叶, 只有这样才能突破发达国家绿色壁垒的阻碍, 才能稳稳占领国内外市场。

摘要:近些年来,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健康观念的转变, 我国茶叶生产质量安全水平有较大提高, 但茶叶中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有害微生物残留等问题时有发生。本文针对我国茶叶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剖析, 进而探讨茶叶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和茶叶质量追溯体系以及人性化管理分析企业质量管控的措施, 旨在促进我国茶行业的整体发展, 提高茶叶生产的国家竞争力。

关键词:茶叶生产,质量管控,措施,探讨

参考文献

[1]谭正初, 萧力争.我国茶叶卫生质量现状与茶叶质量安全控制[J].茶叶通讯, 2008, (1) :19-21.

[2]陈宗懋.欧盟新修改的茶叶农残标准更趋严格[J].中国茶叶, 2007, (1) :7.

[3]陈志雄、周昱.企业茶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建立[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0 (1) :70.

[4]冯娟娟.中国茶叶质量安全体系研究[D].安徽农业大学学位论文, 2009, 27-28.

8.施工企业PPP项目风险管控措施 篇八

一、PPPN目的实施关键

(一)选择合适的项目及合作伙伴

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项目合理布局、政府投资有效配置等原则,切实做好PPP项目的总体规划、综合平衡和储备管理。从准备建设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中,及时筛选PPP模式的适用项目,按照PPP模式进行培育开发;从项目储备库或社会资本提出申请的潜在项目中筛选条件成熟的建设项目,编制实施方案提交联审机制审查,并进行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确保PPP项目的可实施性,避免因项目先天不足而造成后期的执行困难。实施方案审查通过陪审机制审查并经政府审批后,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方式,公平择优选择具有相应管理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

(二)合理的利益和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实施可将政府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的需求,与社会资本雄厚的资金实力(或融资能力)与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的市场供给,这种供需关系转换合作伙伴关系,结成利益共同体,最终实现互利双赢的目的。而合理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配是双方伙伴关系能否形成的基础。政府希望以最少的资源投入,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社会资本希望通过牺牲资金的机会成本、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换取未来较高的利润。因此,PPP项目协议在进行利益分配时应兼顾经营性和公益性平衡,既要保证社会资本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公共利益、控制社会资本的利润在合理的水平。在风险分配上,应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让会资本合理共担。

(三)完善的合同

PPP项目合同体系主要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采购合同和保险合同等。项目合同是其中最核心的法律文件,项目边界条件是项目合同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交易条件、履约保障和调整衔接等边界。权利义务边界主要明确项目资产权属、社会资本承担的公共责任、政府支付方式和风险分配结果等。交易条件边界主要明确项目合同期限、项目回报机制、收费定价调整机制和产出说明等。履约保障边界主要明确强制保险方案以及由投资竞争保函、建设履约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维修保函组成的履约保函体系。调整衔接边界主要明确应急处置、临时接管和提前终止、合同变更、合同展期、项目新增改扩建需求等应对措施。

(四)全面履行合同及完善的监督机制

1.特许经营协议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其中:

(1)特许经营方的义务主要有:确保资金到位;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规范和特许经营协议,提供优质、持续、高效、安全的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设施进行检修和保养,保证设施运转正常及经营期限届满后资产按规定进行移交;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在新的特许经营者选定之前保障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持续稳定提供。

(2)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的义务主要有:为特许经营者建设运营特许经营项目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特许经营协议在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调整和负责人变更等情况下的正常履行;对于可行性缺口补助的特许经营项目,在综合考虑政府财政承受能力和债务风险状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财政付费总额和分年度数额,并确保资金拨付到位;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特许经营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的,实施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持续稳定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特许经营期限届满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设施、资料、档案等的性能测试、评估、接管、验收等手续。

2.对特许经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具有监督权的组织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机构和让会公众。其中: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特许经营者执行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标准、产品或服务技术规范,以及其他有关监管要求进行监督管理,并依法加强成本监督审查。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审计。

(2)实施机构应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定期对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监测分析,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绩效评价,并建立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对价格或财政补贴进行调整的机制,保障所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施机构应当将社会公众意见作为监测分析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

(3)社會公众有权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向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提出意见建议。

二、施工企业参与PPP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及风险管控

涉足PPP项目,对施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施工企业在PPP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和偿债风险:能否以合理的成本融到资确保资金投入,能否按期偿还债务;设计、建造风险:能否按期、按标准建成项目,建设成本是否可控;运营风险:能否按协议要求提供优质服务,运营成本是否可控,能否达到预期的票务收入和资源开发收入;政策、法律风险:法律变化、利率汇率变化、政府提前收回項目、票价政策变化、替代项目等;周边环境风险:政策及其部门、沿线单位或市民对地铁建设和运营的支持程度等;合同风险:合作各方不按合同全面履约的风险等;不可抗力风险:主要包括自然事件(如地震、火灾、洪水)、人为事件(如罢工、破坏活动)和政治事件(如战争、暴乱)等。施工企业针对PPP项目的风险管控措施;

(一)加强人才队伍筹备和聘请专业服务

PPP项目在我国引进已久,在电力、自来水、污水、燃气、大桥、区域开发等领域也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但在地铁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还相对较少。另外,我国尚未出台关于PPP项目的法律,国家各部门出台的规章是目前的指导性文件,大家在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在执行上还存在一定的阻力,整体上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因此,施工企业要想在PPP项目谈判中取得实效还得加强学习,注重PPP项目的人才队伍筹备,还需聘请专业人才或专业队伍服务,避免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的困境。

(二)寻求合作伙伴以弥补自己的短板

大型施工企业,具有PPP项目所需的雄厚资本(或较强的融资能力)、较强的设计能力和建设管理能力,但在运营管理方面的弱项,缺乏地铁运营管理的队伍和经验。因此,需寻求具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以联合体的形式购成社会资本投资人,以消除政府对其运营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的担忧。

(三)根据风险的可控程度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控制

1.重视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确保政府与社会资本的风险分配适当。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在特许经营协议中,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不受政府人员换届等因素而改变,应由政府出具承诺和保障;对于政策法律变化、政府提前收回项目或建造替代项目而造成社会资本投资人损失的,应约定补偿机制;对于运营客流变化或电力成本等超过一定幅度的,应予调整收益;对于遇到不可抗力时,应约定是否继续履行及双方的损失分担原则。总之,应通过特许经营协议,在合理分配收益和风险上取得双方的平衡。

2.将特许经营协议中自身的风险进行分解,尽可能地进行风险转移。特许经营协议敲定后,在进行任务分解的同时要进行风险的二次分配,可按由最有能力管理某风险的那方承担该风险的原则进行分配。对于无法通过合同转移风险的,可通过保险进行转移,如工程保险、可保的不可抗力风险等;对于既不能通过风险转移的风险,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尽可能降低自有风险带来的损失。承揽到PPP项目后,施工企业作为社会资本投资人就整个项目的设计、建造和运营对政府负责,一方面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要对合同内的自身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包括已经转移的风险管控和未转移的风险管控。对于已转移的风险与风险承担方一起在全面履行合同的同时尽可能避免风险的产生;对于未转移的风险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提高认识,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监督风险管控体系运行,尽可能减少风险发生概率并尽可能减少风险损失。

9.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工作方案 篇九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成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1)主要进风大巷;(2)主要回风大巷;(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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