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法制股工作计划

2024-07-01

税务法制股工作计划(精选4篇)

1.税务法制股工作计划 篇一

半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大力支持下,在办公室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从办公室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行政法制股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发展需要。

局机关办公室就像是一扇对外的窗户,负责政令通畅、上传下达以及机关运转,责任重大,工作要求很高,而自己的学识、管理能力与综合素质都与岗位要求有一定的距离,所以自己总不敢掉以轻心。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已初步具备了办公室管理工作经验,基本能够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内业和外业管理工作等方面,经过这半年的不断努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保证了本股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1、在工作中,除了时刻告诫自己要有全身心投入的热情,有甘于吃苦的信念,同时在以下几方面加强修养,练好“内功”。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看待办公室工作,要面对上下左右,切实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当好领导的助手、做好同事的帮手。二是找准位置,时刻把握自己的岗位职责,办公室处于承上启下,对内对外“节点”的作用,要承担秘书、参谋、协调、服务和联络、宣传等具体工作,我时刻提醒自己必须以高度的事业心,强烈的奉献精神,有效的工作方法,宽阔的胸怀投入到工作中。三是树立服务意识,埋头工作。“千难万难服务难,上下左右协调难”,今年我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从工作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宠辱不惊,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受得住委屈,全心全意做好各项工作,在工作中感受到了乐趣,在奉献中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到吃苦不叫苦,有难不怕难,有累不喊累,受气不赌气。

2、恪守廉政纪律,致力塑造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始终牢记“两个务必”,严格以《党章》、《廉政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正确对待名利、地位和权力,正确处理好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的关系,自觉抵制一切腐朽思想的侵蚀和金钱、物欲的诱感,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实实在在服务。

二、提高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办公室工作

1、办公室承担着文字处理、档案、印鉴管理、采购保管、财务等多项工作,是局传递信息、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窗口,工作琐碎繁杂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不断的提高综合素质,以应对得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工作严谨细致,能吃得了苦、受得了委屈。

今年,在同事们的帮助下,克服了办公室人手紧张的困难,完成了“双创”资料的归集整理工作,并通过了县双创办的验收通过;

完成了党风廉政、组织党建、单位平安创建、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信访维稳、交办的审计计划任务及临时交办等等工作要求的各类计划、安排、方案、小结、总结、报告、报表、信息的按时报送,半年考核顺利通过;

按时完成了审计业务统计报表、统计台账、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的上报;

完成了财务凭证、账册、决算工作;

完成了局机关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录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工作;

完成了关系大家切身利益的各类增资、奖励、考核工作的上报、核对工作。完成审计项目审理复核9个,2、强化服务意识,实现思想认识的新突破。办公室所处的特殊地位和所属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办公室的实质就是一个单位的服务中枢,办公室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为此首先从思想认识入手,通过学习,使自己自觉认识到:服务是天职。服务是办公室的立身之本、谋事之道,是办公室所有人员的天职,也是灵魂。离开了服务,办公室工作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而,我在日常工作时刻秉承优质服务的理念,要求自己自觉找准工作定位,把服务作为自己的情感所系、职责所在、事业所求,寓服务于工作,寓工作于服务,使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都有了全面提高。

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紧紧围绕全局工作和局领导的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做到超前思考,正确预测发展趋势,紧贴领导求主动、密切群众求配合,围绕大局谋创新,尊重规律取成效,逐步实现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

3、树立职工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全力提高服务水平。

作为全局的后勤保障部门,办公室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们局对外形象,为此在处理好政务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的利益,树立以局为家的思想。在安排日常各类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文印工作时,要求自己和办公室人员注意的服务态度,能办的事绝不拖拉,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尽量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安排办理各类医保、发放各项福利待遇、调整工资津贴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宜时,本着出以公心,能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认真细致,务求准确无误。

四、存在的问题。

一年以来,我在搞好政务和做好服务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工作,这与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也是办公室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细究起来,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1、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尚须加强,不能仅仅满足于目前会的、已掌握的知识,要通过进一步学习掌握更为全面的政治理论知识,涉猎更为广泛的文化知识领域,以使自己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2、管理方面还不够大胆,还存在面情软、某些方面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在下一年度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实现制度管人,自己带头,促使自己的管理水平有更大的提高;

3、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

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并借助实践工作的锻炼,尽快调整思路,更新观念,为此我也对自己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有了清晰的思路:

1、继续加强学习,拓宽自身知识面,加强政治理论修养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2、进一步转变思想、拓展思路,提高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掌握和熟悉各项政策方针,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

3、加强工作交流,时时注意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高。

2.法制安全股竞职演讲稿 篇二

孝昌县教育局法制安全股副股长竞职演讲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我叫朱慧,是年从基层学校抽调到县教育局办公室工作的,在办公室经过年的锻炼,无论是政策理论知识还是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我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和加强。俗话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经过一番锻炼的我一直想有个更能发挥自己特长施展自己抱负的宽阔舞台,今天,教育局举行法制安全股副股长竞聘上岗活动,这项举措再次激发了我的雄心,我决定站出来,接受领导和评委的检阅,挑战这方新的舞台。

我知道,论资历,我没有辉煌的过去,但是,对新的岗位,我有信心有激情,有梦想有决心。参加今天的竞职,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必备优势。

一、我有担任这一职位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一是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在教育战线工作已有十多个年头,无论是在三尺讲台还是教育行政岗位,不管干什么,我都自觉做到了爱岗敬业,工作踏踏实实,兢兢业业,注重发挥自己作为女性细腻、认真、耐心的性别优点,无论是收发登记文件还是政令传达,我都能一丝不苟,有始有终,有条不紊,毫无错漏。对领导分配的工作,我不讲价钱,不打折扣,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是有虚心好学、开拓进取的意识。我在不同的岗位上,都

能做到谦虚好学,不耻下问,特别是在办公室工作期间,我利用登记和收发文件的便利条件,注重从上级文件中和网络中把握教育发展改革动态和政策法规精神,搜集教育法律和安全方面的相关信息,积累了大量关于教育法律法规和安全稳定方面的政策理论知识,基本具备了胜任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和政策水平。同时,我平时注重关心社会生活中的大事,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对党的方针政策较为了解,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做到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能够自觉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指导工作,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敏锐性。

三是有严于律己、诚信为本的优良品质。我信奉诚实待人、严于律己的处世之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时时提醒自己加强个人修养,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过程中自觉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做事”为信条,尊敬领导,团结同志,与领导、同事和基层学校的教职员工建立了同志式的深厚感情和和谐的关系。

四是有坚持原则、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办公室工作的锻炼,培养了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养成了遇事不含糊,办事不拖拉的工作习惯,造就了我不唯书、不唯上、只唯真、只唯实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在管理机关食堂的过程中,坚持厉行节约,强化食堂工作人员考勤和工作效率管理,确保了食堂为机关工作提供周到服务,收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五是有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我在办公室工作期间,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贯彻实施局领导班子有关决策,协调股室关系等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我有担任这一职位的明确思路和策略。

通过这次竞聘,如能担任法制安全股副股长,我将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实现构筑法制安全网络,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的工作目标。

一是从思想上牢固树立依法治教和安全稳定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好党和政府关于教育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坚持把安全稳定放在工作的第一位,积极配合好股室主要负责人制定完善好教育安全稳定的各项制度和考评机制,加强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稳定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把依法治教和安全稳定落实到教育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中去。

二是加强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护安维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一方面自己将加强这方面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制安全业务水平和化解纠纷矛盾的能力,另一方面,自己将积极组织好教育系统对教育法律法规和护安维稳知识的宣传,通过业务讲座、报告、知识竞赛、板报专栏和网络等多种载体,加大宣传的密度和广度,让依法治教和护安维稳的知识、意识深入到每一个干部教师的头脑,营造浓厚的依法治教和护安维稳的氛围,让依法治教和护安维稳成为广度干部教师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能力的培养,促进校园安全系数的进一步

提高。

三是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巡查,认真排查教育系统的突出矛盾纠纷和各种安全隐患,认真做好矛盾的化解和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确保校园突发事件和治安案件及责任事故发生率不断降低。

四是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局机关搞好各项突击性的重要工作。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牛顿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撬动整个地球。今天,我毫不夸口地说,给我一块画布,我将为教育绘出一片蓝天,为自己的青春谱写美丽的注脚!请领导相信我、支持我、考验我。

3.CPA税务行政法制 篇三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您的答案】 C【答案正确,得分:1.0】

2、广州市白云区丽红集团2011年由于利用假发票抵扣进项税,被白云区税务机关发现并且对其罚款2万,丽红集团不服,决定上诉,则应该向()提起诉讼。

A、白云区人民法院

B、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C、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凡是未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或者经过复议,复议裁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均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丽红集团应该向白云区人民法院起诉。

【您的答案】 A【答案正确,得分:1.0】

3、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这属于()。

A、属地管辖

B、级别管辖

C、地域管辖

D、裁定管辖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您的答案】 A【答案错误,得分:0.0】

4、在税务行政复议范围中,下列行为属于税务机关做出的征税行为的是()。

A、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B、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收税款行为

C、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

D、税务机关不予退还税款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不予退还税款,不属于征税行为,4个选项中只有B属于征税行为。

【您的答案】 B【答案正确,得分:1.0】

5、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要编报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要求编报的会计报表有()。

A、简易资产负债表和应税所得表

B、留存利润表

C、资产负债表、应税所得表和留存利润表

D、应税所得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设置简易账的仅要求编报应税所得表。

【您的答案】 C【答案错误,得分:0.0】

6、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与管辖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A、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

B、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来看,均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

C、从税务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来看,税务行政处罚实行行为发生地原则

D、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管辖主体的要求来看,必须有税务行政处罚权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从税务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来看,必须是县(市、旗)以上的税务机关。但是税务所可以实施罚款额在2 000元以下的税务行政处罚。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B选项绝对化了。

【您的答案】 B【答案正确,得分:1.0】

7、关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下列()的陈述是不正确的。

A、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D、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非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您的答案】 B【答案错误,得分:0.0】

二、多项选择题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下列选项中可以和解与调解的有()。

A、行使自由量裁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B、行政赔偿

C、行政奖励

D、确定应税所得率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1.行使自由量裁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您的答案】 ABC【答案错误,得分:0.0】

2、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证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在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B、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相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C、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取证

D、需要现场勘察的,现场勘察所用时间需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需要现场勘察的,现场勘察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您的答案】 ABCD【答案错误,得分:0.0】

3、关于税务行政处罚,下列陈述正确的有()。

A、对公民和组织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无明文规定不得处罚

B、税务行政处罚必须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设定

C、税务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D、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针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对其他违法行为不能设置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

【您的答案】 ABC【答案正确,得分:1.5】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类型的是()。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没收非法所得

C、注销税务登记

D、罚款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三种,包括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您的答案】 C【答案正确,得分:1.0】

2、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资格,陈述正确的是()。

A、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各级税务机关

B、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一律不具处罚主体资格

C、税务所可以在2000元以下的范围内行使罚款权

D、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地级市以上的税务机关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而且必须是县以上的税务机关,包括县以上的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但是税务所可以在2000元以下的范围内行使罚款权。这是《征管法》对税务所的特别授权。

【您的答案】 C【答案正确,得分:1.0】

3、中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B、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C、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D、各种税务行政复议活动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您的答案】 B【答案正确,得分:1.0】

4、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A、甲市国税局

B、乙县国税局

C、丙镇税务所

D、乙县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税务所作为税务局的派出机构,经法律、法规的授权,有一定的税务行政处罚权(2000元以内罚款的处罚权)。只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法律、法规对税务所有授权,二是税务所以自己的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则税务所就可以成为税务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您的答案】 C【答案正确,得分:1.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务行政处罚的程序,正确的有()。

A、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主持人,应当由税务机关内设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担任

B、有税收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依法可以不受行政处罚的,应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C、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范围是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0000元以上罚款的税务违法案件

D、税务案件的审查机构必须在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内审查完毕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BCD都是正确的。

【您的答案】 ABCD【答案正确,得分:1.5】

2、下列选项中,如果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行为不服,不必经过税务行政复议,可直接进入税务行政诉讼程序的有()。

A、代开发票

B、加收滞纳金

C、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D、征收税款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征管法》第八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税务法制股工作计划 篇四

利息税办法答问

一、问: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称利息税)是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

答:利息税是对个人在我国境内储蓄机构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它不是一个单独的税种。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七项规定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利息税是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一个具体组成部分。

二、问:谁是利息税的纳税人?

答:凡在我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存有人民币、外币并因此取得利息所得的个人,为利息税的纳税人,其取得的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内的储蓄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包括邮政储蓄银行,以及还没有改制为邮政储蓄银行的邮政企业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

三、问:其他国家是否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 得税?

答: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据我们掌握的有关资料,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瑞士、瑞典、韩国、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肯尼亚、尼日利亚等国家,均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作为个人应税所得的一部分,纳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只是征税的具体办法有所差异。

四、问:利息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答:利息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但不包括符合规定条件免税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等。

五、问:为什么要减征利息税?

答:自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其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环境与利息税开征时相比已有较大改变。目前,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相对减少。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增加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修订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根据授权作出了减征利息税的决定。

六、问:此次调整利息税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国务院修订了《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修订后的《实施办法》,此次调整利息税政策主要有:一是利息税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20%减按5%执行;二是对利息税政策调整时点前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分别作了规定。

七、问:利息税减征后,以前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如何计税?

答:按照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 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应按政策调整前和调整后分时段计算,并按照不同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举例如下:某储户在2005年1月1日存入3年期存款,应该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该项存款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而2007年8月15日至2007年12月31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储户在2007年8月15日以后存入银行的储蓄存款所孳生的利息,一律按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八、问: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规定的税率如与调整后的实际税率不一样,该如何征税?

答:按照国际惯例,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的税率通常要低于法定税率,如果协定中的税率高于国内实际税率,应根据国民待遇原则,也适用国内实际税率。由于我国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法定税率由20%调减为5%,原来享受15%、10%、7.5%协定税率的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的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应按照5%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九、问:有关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做好减征利息税政策 的贯彻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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