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共4篇)
1.不合格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篇一
品牌管理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防止、杜绝不符合的重复发生,消除不符合的实际和潜在的原因,所采取有效的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现体系的持续改进。2.0范围
适用于品牌管理有关不符合过程的控制与改进,并实施验证。3.0职责
3.1质控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内审部负责本程序的措施监控及内、外部审核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3.3销售部负责配合质控部完成相关工作;
3.4有关部门负责各自出现的不合格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解决出现的问题;
3.5管理者代表在不符合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4.0程序
4.1不符合的等级划分
4.1.1不符合: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 4.1.2不符合分类
A.一般不符合:偶尔发生,不符合法规、规范、规程、标准要求,可能导致不合格品发生; B.重大不符合:要素或关键过程多次出现重复发生不符合现象,而又未能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加以消除,导致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出现系统性失败,或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区域性失败。4.2不符合的来源
A.日常监视和测量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 B.相关方的抱怨;
C.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D.内审和外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报告。4.3纠正措施
4.3.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3.2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过程、产品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超出公司规定值时; B.相关方投诉时;
C.内部、外部审核出现不符合时; D.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时; E.其他不符合管理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时。4.4不符合事实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4.4.1当出现过程或产品质量问题,由质控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负责跟踪验证实施效果;
4.4.2当出现相关方投诉情况时,应及时上报管理者代表,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查明不合格原因,由投诉接收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栏,确定责任部门,再由责任部门填写“原因分析”栏,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负责跟踪验证并将结果反馈到投诉接收部门由接收部门反馈至相关方,并取得其满意;
4.4.3当内部审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时,由审核组发出《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记录不合格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4.4当出现管理评审出现不合格时与其他不符合管理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时,由内审部填写《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中“不合格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内审部进行跟踪验证并向总经理汇报;
4.4.5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进行跟踪验证,相关责任师或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继续发生,并在《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上签字确认; 4.5预防措施
4.5.1识别潜在不合格,并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4.5.2内审部要及时收集分析内(外)部审核和外部质量监督发现质量问题,确定识别潜在不合格,如:
A.产品及制造的结果处于标准要求的临界状态; B.过程能力不足; C.管理职责不清; D.顾客抱怨等。
4.5.3质控部负责收集有关过程、作业、记录等信息,确定识别潜在不合格;
4.5.4信息收集部门根据潜在不合格的影响程度,分析潜在不合格的原因,并确定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
4.5.5信息收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制定的预防措施,形成《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报告》,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实施;
4.5.6对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验证的结果分别由责任部门及总工办填写《纠正措 施及预防措施报告》内。4.6改进措施的实施 4.6.1数据分析
质检部、管理部、服务部要及时重点地分析如下记录: A.供方供货质量统计报表;B.产品质量统计;C.售后服务情况统计;D.用户使用调查;E.以往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F.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执行记录等。
4.6.2各部门在以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寻找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的技术革新等),以及改进计划的形式,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调配适当的资源予以执行。4.7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及记录
4.7.1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管理者代表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协助原因分析及确认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7.2内审部需建立《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记录各次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发出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结果,逾期未能完成的要报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再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4.7.3由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任何更改,具体按《文件控制程序》《记录控制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
4.7.4纠正措施、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记录需提交管理评审; 5.0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5.2 《记录控制程序》 5.3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4 《管理评审控制程序》 5.5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2.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二
不符合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目的
为对实际存在的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以防止不符合的重复发生或产生新的不符合。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不符合原因的调查、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和控制。3 职责
3.1 相关责任部门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落实实施。3.2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和验证。4 工作程序
4.1 不符合信息来源
a、监测、测量中发现的不符合;
b、相关管理部门在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 c、由于法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d、内审、外审、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
e、相关方合理抱怨及职工在生产实践中发现的不符合; f、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时及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4.2 不符合原因调查
4.2.1 发现不符合的部门或监测人员,应及时将不符合内容填写在《不符合项报告》上,并传达到发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或人员及管理者代表;
4.2.2 较复杂或较严重的不符合由管理者代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原因调查,一般性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负责进行原因调查。4.3 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4.3.1 对不符合项,由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填在《不符合项报告》上,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报管理者代表审批,如问题较为简单,责任部门可自行处理,不必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4.3.2 制订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4.3.3 纠正与预防措施由产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认真落实和实施,按要求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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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以减少和消除由此而产生的影响及防止不符合的重复发生。
4.3.4 当不符合涉及到其他部门配合时,发生不符合的责任部门应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要求发生不符合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实施。
4.3.5 责任部门认真落实措施并保证效果,不符合纠正后及纠正与预防措施得到落实后,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报告单提交办公室予以确认。4.4 跟踪、监督与验证
4.4.1 办公室要对《不符合项报告》中内容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直至不符合项的消失和措施的落实,将验证结果填写在《不符合项报告》上。
4.4.2 办公室负责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验证工作可采用现场检查或通过记录、资料对比的方式,验证记录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根据。
4.4.3 责任部门未能按期完成纠正措施或措施的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提出可接受的修正期限,由办公室向管理者代表报告,由管理者代表协调整改工作,直至问题的解决。
4.5 纠正与预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更改,由办公室负责。
4.6 在本程序中所形成的记录由办公室及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并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5 引用文件
HBG02-01-B-0 《文件控制程序》 HBG02-02-B-0 《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记录
HBR13 《不符合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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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篇三
1、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实现一体化和HACCP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一体化和HACCP管理体系运行中,对不适合采取纠正和预防改进措施,并实施和验证。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环境问题时发出相应《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各关键控制点(CCP)负责人,负责纠偏措施的实施和记录.如果出现偏离关键限值或过程发生偏差造成不合格时,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3.2 当内部体系审核出现不适合时,由审核员发出《不适合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3.3 当管理评审时或其它情况出现不适合时,由公司办和相应部门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进行跟踪验证。3.4 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3.5管理者代表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起监督、协调作用。
4、工作程序
4.1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a.供方产品出现连续批量不适合;
b.相关方环境因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环境事故;
c.过程、产品、环境和卫生安全出现重大问题,或超出公司规定值时; d.相关方投诉时;
e.内部审核出现不适合时; f.管理评审出现不适合;
g.其他不符合方针、目标(指标),或体系文件要求的情况。4.2 不适合事实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与验证
4.2.1 当出现4.1 a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以下简称“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通知资材部后传真给(分)供方,要求(分)供方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后传回,由质检部对其下批来料进行跟踪验证。当同一种物料向同一(分)供方连续发出两次处理单而质量未有明显改善时,取消其合格(分)供方资格;如果是服务(分)供方质量问题,则由服务接受部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传给(分)供方采取纠正措施并进行验证。
4.2.2 当出现4.1 b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传递给相关方,要求相关方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后传回,由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4.2.3 当出现4.1 c情况时,如果是过程或产品质量问题,由质检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如果是产品卫生安全的问题,由公司办(下设卫生控制部)实施。
4.2.4 当出现4.1d情况时,如果是投诉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由投诉接受部门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栏,质检部确认属实后,进行原因分析,定出责任部门,再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并将结果反馈到投诉接受部门;如果是投诉环境问题,由公司办负责组织纠正或预防,并实施监督和验证。
4.2.5 当出现4.1e情况时,由审核组发出《不适合报告》,记录不适合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并定出纠正措施,审核员确认后负责跟踪验证。详见《内部审核程序》。
4.2.6 当出现4.1f和4.1g情况时,由公司办填写处理单中“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栏,定出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公司办进行跟踪验证。
4.2.7 当出现4.1h情况时,由质检部填写“不适合事实”及原因分析,由资材部填写纠正措施并实施纠正,以供方进行施加影响,质检部进行跟踪验证。
4.3 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 4.3.1 数据分析
质检部要及时重点的分析如下记录:供应商供货质量统计,产品质量统计,相关方调查表,环境质量统计,以及以往的内审报告、管理评审报告;纠正、预防、改进措施执行记录等,以便及时了解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过程、产品、环境质量趋势,以及相关方的满意度和(潜在)的需求和要求;并且在日常对体系运行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质检部也要及时收集和分析从各方面反馈回的信息。
4.3.2 一旦发现有潜在不符合的事实,应召集相关部门商讨原因,定出预防措施和责任部门,由质检部写入《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经责任部门确认后予以实施,质检部检查、验证实施结果。
4.3.3 质检部在以上数据分析的基础上,积极的寻找体系持续改进的机会,确定需要改进的方面(如生产工艺的优化、产品的技术革新、环境质量的改善等),以改进计划的形式,交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调配适
当的资源予以执行,为相关方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4.4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及记录
4.4.1 在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实施过程中,管理者代表负责调配必要的资源,协助原
因分析或责任部门,并对实施的过程进行监督。
4.4.2 质检部需建立《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实施情况一览表》,记录各次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发出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结果。逾期未能完成的,要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再次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期限。
4.4.3 由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任何更改,都要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并记录。
4.4.4 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的相关记录需提交管理评审。4.5 与过程测量相关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
质检部负责使用控制图,对本公司的关键过程进行测量,通过对图中点数分布趋势的分析过程或过程能力指数的计算,明确所需的过程质量和过程实际能力(质量)之间的关系,以确定需要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的时机,及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定出责任部门,由其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当需要采取改进措施时,质检部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与责任部门执行,质检部负责跟踪验证以上措施的实施效果。
5、相关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6.1《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4.纠正措施控制程序[推荐] 篇四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目的
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消除产生体系运行中的不合格(不符合)或事故、事件的原因,通过不断改进,提高管理体系运行水平。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施工过程和QES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制定与实施。3 职责
3.1质量保证部(项目工地质保管理部门)负责QES管理体系运行中质量/环境运行方面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2安全监察部(项目工地安全管理部门)负责QES管理体系运行中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纠正措施的控制;
3.3工程部(项目工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纠正措施的控制; 3.4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4 程序
4.1内部审核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措施
4.1.1质保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发现不符合后,评价制定纠正措施的需求,按QESP12《内部审核程序》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
4.1.2责任单位在接到“不符合项通知单”后,应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落实具体的措施和责任人。纠正措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由谁采取什么措施,达到什么效果; b)什么时间完成,由谁负责进行部门内部验证; c)如需修订相关程序文件,落实修订文件的计划; d)纠正措施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1.3纠正措施完成经责任部门验证后,通知不符合项发出部门,由其安排审核员进行验证,并填写验证的内容和结论性意见,由验证人签字关闭不符合项报告。验证的内容包括:
a)计划是否按规定日期完成;
b)计划中的各项措施是否都已完成(实施情况是否有记录可查)完成后的效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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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如引起程序文件修改,是否按QES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办理了更改手续,并下发执行。
4.1.4当纠正措施实施周期较长,且须分阶段完成时,可以按纠正措施计划分步验证,只有所有纠正措施完成且验证有效后方可关闭不符合项报告。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执行不力时,审核员以“不符合项通知单”升版的形式通知受审核部门,重新制定纠正措施,执行4.1.2—4.1.3条款。
4.1.5对于主要或系统性不符合项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公司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参加调查分析,针对调查的结果提出书面纠正措施,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至责任部门或项目工地,由责任部门或项目工地实施纠正措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记录,由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组织验证。
4.1.6项目工地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对单项审核或监督检查出具调查(审核)报告。当报告中提出需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纠正措施时,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交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并由其负责验证。4.2 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的纠正措施
4.2.1 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已发生的C1类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4.2.2 质量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分类,•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C2类不合格品)和重大质量事故(C3类不合格品),质量事故都需采取纠正措施。4.2.3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C2类不合格品)4.2.3.1 一般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包括现场调查和联合分析,责任单位记录调查分析结果,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
4.2.3.2 责任单位负责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报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批准。
4.2.3.3 责任部门按批准的纠正措施采取纠正行动,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记录纠正行动结果。
4.2.3.4 责任部门纠正完成后报质量管理部门验证。4.2.4 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C3类不合格品)
4.2.4.1 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门报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分管经理,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分管经理组织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必要时联系上级主管部门顾客方)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包括现场调查和联合分析,由项目经理部记录调查分析结果,填写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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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跟踪表。
4.2.4.2 项目经理部负责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制定具体的纠正措施,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对现有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如返修、返工等; b)确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c)明确纠正过程所形成记录的控制;
d)确定各项要求的责任人、完成时间、达到的效果。
4.2.4.3 纠正措施经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由文件管理部门发至责任部门和工程部。
4.2.4.4 责任部门接到纠正措施后,按措施要求采取纠正行动,并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记录纠正过程和结果。
4.2.4.5 对纠正过程中需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执行QESP14《工程项目检验程序》。4.2.4.6 纠正措施完成后,由质量管理部门验证,出具验证报告。
4.2.4.7 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无效时,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重新制定纠正措施。4.3 安全事故、事件的纠正措施
4.3.1事故或事件发生后,根据事故或事件的不同,按照分工,分别由安全监察部、资产管理部、公安保卫部分别或联合组织调查,分析原因,由责任部门制定纠正措施,报分管职能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批准,相关部门组织落实,职能部门检查、评价纠正措施的执行。当验证效果不明显或措施无效时,由责任部门重新组织制定纠正措施。
4.3.2纠正措施的落实
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管理者代表协助最高管理者组织重伤及以上事故纠正措施的落实;项目工地负责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纠正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二级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本单位事故及事件的纠正和防范措施。4.3.3纠正措施的批准
公司总工程师或授权的副总工程师批准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纠正措施;项目总工程师批准轻伤及其它一般事故的纠正和防范措施。4.3.4纠正措施的监督、检查与评价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并评价人身伤害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资产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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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并评价机械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公安保卫部门监督、检查并评价火灾、交通事故、事件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4.4 对于相关方投诉和反馈信息的处理 4.4.1工程质量投诉
4.4.1.1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汇总顾客对施工质量的投诉和反馈的质量信息,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顾客方提出的建议和监理方发的质量通知单。
4.4.1.2 质量管理部门对收集的信息进行评定,对需给顾客答复或反馈意见的及时答复或反馈。属施工原因的投诉或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备案。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投诉,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投诉的同时提交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组织讨论,制定并签发纠正措施,同时将顾客投诉情况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4.1.3 责任部门按纠正措施整改,对整改过程中需检验和试验的项目执行程序QESP14《工程项目检验程序》。4.4.1.4 责任部门整改完成后报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管理部门组织验证,出具验证报告,报项目经理和工程部。
4.4.2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投诉
各单位接收到环境或安全方面的投诉时要及时将信息传递到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质保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投诉及时处理,必要时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管理者代表,对投诉的处理情况要反馈给投诉方。具体执行QESP07《信息交流管理程序》。4.5 管理评审的信息处理
4.5.1对管理评审报告中提出的纠正措施,由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发至责任单位。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本身的纠正措施计划,由管理者代表审批。4.5.2 责任单位接到纠正措施跟踪表后,按其要求采取纠正措施,完成后报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
4.5.3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组织验证关闭纠正措施;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本身的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4.6 其他情况下的纠正措施
4.6.1第三方审核发现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质量保证部/安全监察部跟踪验证,报第三方关闭不符合项通知单。
4.6.2 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由责任部门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报质量管理部门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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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
4.6.3现场施工中,任何人发现不符合或隐患,都需报告部门主任,由部门主任现场调查后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对需上报公司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或共同调查分析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措施,并由职能部门协调和监督措施的实施。
4.7纠正措施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危险相适应,具有经济性、可行性、合理性。
4.8因纠正措施所引起的对体系文件的更改,执行QESP01《文件和资料管理程序》。4.9纠正措施的相关信息,应提交管理评审。5 记录
QESP18-1A《纠正/预防措施跟踪表》 QESP12-1A《不符合项通知单》 6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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